妖王的搓澡工 番外篇完本——by兰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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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死了自家老大的仇人,十几个大妖们吆喝着让自家大王把私藏的红糖饼子和肉脯拿出来犒赏三军,妖王殿下也很豪爽,直接从储物袋里掏出一堆,每个妖都拿到了双份的。
咦?妖王殿下什么时候这么大方了?
当然是因为人家提前完成任务,可以跑去找猫奴吃小灶啦,有小灶吃,谁吃干粮?
第69章 种地妖3
“真死了?”听到消息的时候, 叶霜华也惊呆了。
当然了,他惊讶的并不是苗凤南的死, 实际上, 和妖王殿下联手只是第一步, 叶霜华已经打算好了,如果苗凤南侥幸从妖王殿下手里逃脱的话, 接下来还会“偶遇”一些江湖散修和魔修联合起来的“夺宝兵团”,拦路抢劫什么的, 在当世也并不少见,苗凤南又是玄天宗的弃徒,无根无基、无亲无故的,被抢劫顺便灭口也没人会去替他主持公道。
只可惜, 这个后招看来是用不上了,这位妖王殿下的实力,看来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强悍呢。小鱼能有这样真心护着他的朋友, 他也就放心了。
也不知道等将来叶霜华得知妖王殿下其实只是觊觎他儿子、想和他儿子成亲的时候,还会不会有今日的庆幸之言。
只不过, 现在, 初次合作的双方都对这个结果表示满意。
不得不说, 有了余春来这个中间纽带,目前这两位未来有可能成为翁婿的一人一妖, 可谓是相处融洽,妖王殿下对于叶霜华也不再是当初的横挑鼻子竖挑眼了,觉得这个凡人虽然有点渣, 但最起码还知道护着余春来,至于叶霜华辜负了余春来的亲娘,作为妖兽,妖王殿下的思维是:谁的仇谁自己报,他这个外人就不要掺和进去了。
当然了,如果余春来真的很讨厌叶霜华的话,只要他开口,妖王殿下绝对能立刻翻脸杀了叶霜华,这事儿他干得出来!
派一个妖下山将“此人已死、有事烧纸”的消息传递给山下等候的中间人之后,妖王殿下拍拍手,命人抓紧时间把倒塌的窝棚和乱七八糟的院子重新休整一下,他自己则忙不迭地跑去编仓山找自家猫奴要饭去了。
余春来他们此刻才刚赶到编仓山脚下呢。
这座山的名字有些奇怪,不过倒也很有地方特色就是了,原因就是这座山并没有什么特别高大的树木,反而长满了一种春天会开着淡紫色小花的荆条。
万物有灵,这种荆条经过不知道多少年的进化,也进化出了一种非常奇特的习性,每年春天到秋天,荆条需要开花结果、繁衍后代的时候,枝条上就会长满密密麻麻的尖刺,连皮糙肉厚的野猪不是饿得半死都不肯吃这种满身是刺的植物。
而等到深秋时节,果实成熟,需要被携带到更远的地方繁衍的时候,荆条上的尖刺则率先枯萎脱落,只留下光秃秃的枝条和上面红彤彤的枸杞状的果实,这个时候,不管是飞鸟还是走兽,都会来山上大饱口福,甚至附近的山民也会上山采摘了回去做干果和蜜饯,大量的果实被采摘,偶有遗落在地上的,明年又会长出新的荆条,继续加入茂盛的荆条家族,渐渐的,附近的山头上,便满是这种奇特的荆条了。
当地人舍不得砍掉这些荆条,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这种荆条浑身是宝,春天开花的时候,未开的花蕾采摘下来,卖到药店里,据说是一味很好的药材;秋天果实成熟的时候,那种枸杞状的红色果实被采摘下来,可以做成干果或者蜜饯,供给糕点铺子做辅料;到了冬天,荆条上的尖刺落尽,山民们将荆条沿着根部砍下来,背到山下去,一捆可以卖上十文钱,有专门做藤编的手艺人收了去,可以编织藤筐拿去卖,又或者是和木材一起编成大件的藤编春凳和矮榻之类的。
而令人惊奇的是,只有被砍掉的荆条,第二年下面才能冒出更加粗壮的嫩芽,长出更加壮实的荆条,大自然在这里,仿佛每一个细节都算计好了似得,让这种荆条和当地的山民之间,形成了一种相互依存、相互帮助的平衡。
只不过,这种纯天然野生的材料在这个时空实在是不值钱,因此当初交换赎金的时候,那些人才特意选了这么个山头给余春来。
余春来当然不会傻乎乎的上当。
实际上,他就是看中了这片山林的这种荆条,据熊精蜜的可靠消息,这种荆条春天开花的时候,很多野蜂会采摘来,荆条的花蜜呈淡淡的紫色,看起来有些诡异,但是却是拿来炼药或者炼丹最好的蜂蜜,尤其是一些美容滋补的丹药,经常要收一些这样的蜂蜜,甚至有讲究点的炼丹师和炼药师亲自养蜂蜜,只为了得到纯度最高的这种野生荆条蜂蜜。
寻常的修真世家,自然是看不上卖蜂蜜这么点蝇头小利,可是,余春来不一样,他要这些山地,本来就是想让小妖们能凭借自己的双手挣一碗饭吃,就像他们那个时空,亿万富翁对于一千万的小生意简直都不屑于坐下来谈,可对于普通平民百姓来说,没有一千万,一百万也是极好的啊,哪怕一个单子只能赚几万块呢,也有的是人去抢。
余春来不求靠这个大富大贵,实际上,他现在赚到的钱,就算什么都不做,都足够他挥霍好几辈子了。他费心费力地弄这么些个山头,说到底,不过是想让那些小妖能靠自己的双手过上衣食无忧的好日子,不必在大荒山里苦熬,靠着捡垃圾活着了。
他仔细想过,不管是砍伐荆条还是养蜂取蜜,都是小妖们能做的事情,而且还不需要他们去打猎拼命,甚至于,如果蜂蜜价格好的话,每年光靠卖蜂蜜赚来的钱,就足够小妖们吃饱穿暖了,那些荆条,倒是可以继续让山民们来砍伐。
只不过,知道山里有妖兽,余春来想,只要脑子还在的,估计都不敢进山砍伐荆条了吧?毕竟,赚钱哪有活命重要呢?
对于凡人世界对妖族的这种误解,余春来一点都不想去澄清。
有时候,无知和畏惧,比任何高科技的防盗装置都更加牢固,因为恐惧,所以不敢靠近,余春来不怕那些小妖因此而寂寞,妖兽不怕寂寞,只怕因为上天赐予的天赋而为人所垂涎……
这样就好,凡人害怕他们,修士们因为与妖神的契约而不敢私自狩猎,只要不离开这个山头,他们就都是安全的。
更何况,余春来还找了一些大妖来看场子,一般的修士,就算想冒险犯规进山狩猎,只怕也不是这些妖兽的对手。
“这里空气真好!”呼吸着山间带着果香味的清新空气,余春来简直都不想回去了。
只有出来了才知道,大荒山的生存环境究竟是有多么的恶劣。这个时空可没有什么空气污染一说,更没有雾霾,初秋的山里,薄雾飘散,林间鸟语花香,大片大片的荆条上,尖刺正在脱落,已经有鸟雀迫不及待地停在枝条上,享受这一年一次的甜蜜盛宴了。
或许已经通过各大门派,知道这里今后就是妖族的地盘了,今年再没有山民进山砍伐荆条,没有这点外快,山民也不会饿死,可是,万一在山里遇到妖兽,那可就死定了!
甚至于,一些距离山脚很近的村庄,都已经集体搬走了,哪怕是最守旧的族老,也不敢再留在这里居住,生怕万一妖兽下山,把他们那把老骨头给啃了,那可就真是死无葬身之地了,在古代,死无全尸可是最令人恐惧的,因为没有尸体就无法下葬,没有墓地,死后连个给自己烧纸钱的都没有,想想都是生无可恋,搬家!必须立刻搬家!
于是,迎接余春来他们的,就是一个已经被抛弃了的村庄。
这村庄不大,从头到尾也不过二十来户人家,大概是从前就近打猎的山民吧,这编仓山虽然没有什么大的猎物,但因为有很多荆条果实,因此山鸡鸟雀什么的特别多,猎物也算丰富。
余春来有些不好意思,虽然他并没有赶走这些村民,但实际上,这些村民确实是因为自己的原因,被迫离开了自己世代居住的地方。他不知道怎么去补偿这些村民,只能想着,万一这些村民还愿意回来打猎的话,只要能找到人,他会想办法给他们一些补偿的。
“今晚就住在这里吧,明天上山看看。”余春来让人把路上顺手捡拾的柴禾放下来,卷起袖子开始准备做饭。
他刚把袖子卷起来,冷不丁就发觉左肩一沉,这熟悉的重量……都不必回头,余春来就知道,他家猫祖宗跟来了。
真是的……嘴上嫌弃人家烦,还不是屁颠屁颠的跟过来了?
余春来强忍笑意,恭敬地将容易害羞炸毛的毛团子妖王殿下从肩膀上取下来,放在一边脱下来的外套上:“殿下你忙完就过来啦?吃饭没有?”
当然没有!快去做饭啊蠢奴!妖王殿下怒瞪,该死的,都说了不要摸男人敏感的地方,屁股不可以,头也不可以!尾巴……当然更不可以啊啊啊!
不顾妖王殿下的恼羞成怒,胆大包天的猫奴笑盈盈地跑去割了一块肥瘦相间的肉,快速剁成肉馅,又和了一些面,做了几个肉馅饼子,薄薄的肉馅只在面饼子上摊开一层,上面刷一层他自制的甜面酱,再撒些切碎的新鲜紫苏叶,切成手指大小放在碟子上,最上面淋上一层酱汁儿,妖王殿下一口一个,终于堵住了嘴。
第70章 种地妖4
因为给妖王殿下开小灶耽误了时间, 其他妖的晚饭就简陋了一些,剁碎的肉馅直接摊在大饼子上, 上面再抹上一层酱汁, 做成了类似土家烧饼那样的面饼子, 每人三个,外加一大锅的炖骨头汤。
这个时候, 余春来就开始怀念前世无处不在的豆腐摊子了,豆制品这种东西简直是拯救懒癌晚期患者的烹饪利器!不管是炖汤还是红烧, 切一块豆腐,或者泡发一些腐竹丢进去,豆制品吸收了汤汁的肥美,又带着特有的软嫩, 简直好吃到转圈!
他发誓,等回去的时候一定顺路去采买些黄豆回去,到时候就可以在家里磨豆浆做豆腐了, 这个时空也是有石磨的,不过大多是拿来磨粮食用的。至于黄豆, 据说只有最贫寒的底层百姓才会拿来当渡灾荒的粮食吃, 一般人家都是拿来喂牲口的。
吃完饭, 其他妖忙着去村子附近巡逻,小妖们都很自觉地开始轮流打水洗脸洗脚准备睡觉, 余春来和已经变成人形的妖王殿下坐在火堆边,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
“那边事情这么快就处理好了?”简直是废话!打架哪有什么麻烦的?输了还是赢了,不过是分分钟的事情。
看妖王殿下这嘚瑟的样子, 不用问肯定是他赢了,输了的话,估计他也不会过来了,妖王殿下虽然还是个毛团子,但是也很爱面子的。
“嗯,不过是几个擅闯山门的偷猎修士。”妖王殿下暗自得意,只可惜这件事情他答应了那个叶霜华不能告诉余春来,不然以他的性格,肯定早就忍不住想吹嘘一番了。
“没打死吧?”虽然说生死不论,但余春来总觉得能不杀人还是尽量别杀人的好。
“那我哪知道啊,打昏了丢出去的,大概没死吧。”至于会不会被野兽叼走吃掉,那他就不管了。“对了,我给你带了东西来。”
夜湛突然想到了什么,从储物袋里掏出一个很大的粗麻布袋子,满满一袋子鼓鼓的,也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
“这是……种子?”余春来打开袋子,从里面拿出来一个小麻布袋子,抽开系带,里面是满满的一包麻黄色的种子,看起来和油菜差不多,余春来认识这种蔬菜,是这里人们经常吃的一种叫做麦菜的蔬菜,和他们那里的油麦菜差不多,只是叶片更加的狭长而已。
“你不是要在这里开荒种地吗?这次下山,顺便给你带的。”夜湛不好意思地扭过头,虽然觉得余春来想要种地的想法很傻,但是,这是他喜欢做的事情啊,画本子里也说了,陪喜欢的人做他喜欢的事情,就一定可以娶到媳妇的!(请问你是怎么得到这个逻辑关系的?)
“谢谢!这个礼物我很喜欢!对了,我也给你准备了礼物。”余春来收好装种子的麻布袋子,转身从随身的麻木背包里掏出了一套护腕和护膝。
家里有个喜欢打架的毛团子殿下,余春来心累之余,也忍不住想保护一下毛团子,毕竟,孩子都是自己的好,就算打架,也要做打赢了的那个!并且最好是揍得别人满地找牙而自己不会挂彩。
因此,这几天赶路的时候,晚上闲来无事,余春来就裁了几块结实的兽皮,亲手做了一套护腕和护膝,剩下的料子正好还够给小白做一套护腕,不过,想到妖王殿下喜欢吃独食的性格,余春来明智地决定不要把这件事情告诉他,并且叮嘱了小白,一定要等这位脾气差的毛团子殿下用上了护腕之后,他才能戴上用。
不然的话……
果然,得知只有自己才有这份礼物之后,幼稚的毛团子殿下非常高兴地立刻戴上了,试了试,不影响行动,而且确实非常有用,心里不由得美滋滋的。
心情好了,坏脾气也收敛了许多,最明显的证据就是,当余春来告诉他,自己想在这里多住半个月的时候,妖王殿下痛快地答应了,不过前提条件当然是他必须也住在这里。
“这还用说吗?这里也是你的地盘啊。”余春来哄毛团子已经哄的非常熟练了,“要不是你那么厉害,咱们也抓不到那么多人质,也换不来这么多山头啊,所以这些都是因为你呢,大家都很感激你。”
“哼!知道就好!我警告你,你能在大荒山活下去,全部都是因为我,所以……”
“所以我一定不能离开你身边,是不是?你都说过一万遍了,我记住啦!”余春来简直都快要无语了。
他觉得这位妖王殿下简直像个任性的小孩子一样,把他当成了自己的专属玩具,哪怕丢在储物箱里长毛呢,也坚决不能给别的小朋友玩一下那种。
“你记住就好!”妖王殿下恶狠狠地强调了一遍,然后再次变成了毛团子,理所当然地占据了余春来床铺的另外半边。
抱着枕头打算来找哥哥睡觉的余白:“……”早晚有一天小爷要狠狠打败你,然后哥哥的床就是我的了!
余春来无奈地冲满脸不高兴的余白摆摆手,示意他先回自己的床铺睡觉,自己则取出被褥给妖王殿下盖好,这才继续坐在火堆前,秋天快到了,天气说凉就凉了,他想做两件夹棉的背心,给幼崽小花和幼崽棉,大人冻一下没关系,小孩子冻着了可就要生病了。
从前,余春来一直觉得自己的性格不容易找到什么好朋友,来到这里才发现,原来不是他性格不好,而是不合适。他这样淡漠的性格,是不被从前那个主流社会所接受的,再说了,他一没钱二没颜,凭什么让人忍受他的性格来迁就他呢?
可是,在大荒山不一样。
妖族判断一个妖是不是值得结交,一般都有两个评判标准:第一,这个妖打架很厉害;第二,这个妖做其他事情很厉害。
总之,必须有一技之长,才能被大荒山的妖兽接受。
很不幸,余春来的武力值近乎于零。
幸运的是,他的厨艺很好,还会做衣服,还会教大家绑票还钱,哦,现在还多了一样,他无意中得到了一个新的据说对妖兽很有用的修炼法则。
于是,余春来在妖族的朋友,便滚雪球一般的越来越多。
现在,余春来又多了一批脑残粉,就是以幼崽小白为首的大荒山幼崽了。对于这些幼崽来说,余春来的出现,简直是为他们打开了一扇通往新世界的大门!
他们第一次知道,原来,不用靠捡垃圾,不用靠从大妖嘴里争抢碎骨头,他们也能靠自己的双手挣钱吃饭,也能穿上大妖才能买得起的棉布衣衫,将来,或许也能和余春来大哥一样,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铺子!
是的,小妖们现在最大的梦想不是飞升了,是能自己开店当老板……
编苍山的名字虽然土,但环境却非常好,第二天一早起来,闻着空气中沁人心脾的淡淡的甜香味和青草香味,余春来伸了个大大的懒腰,拿起昨晚在屋子里找到的一张渔网,和跟着出来的妖王殿下一起去河边洗漱顺便打渔去了。
村子前面就有一条小河,河水算不上清澈见底,不过,正所谓水至清则无鱼,这种河流里面反而会有大鱼。
果然,撒了网下去,没一会儿就捞了几条大小不一的鲤鱼、鲫鱼上来,网底还有一捧手指长的草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