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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歌 番外篇完本——by戏楼蒹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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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啊,哥哥,这位就是阿姨家的小哥哥吗?”段聿尘也好奇地问道,当年他跟林青歌见面的时候只有六岁,不记得什么了,但他知道是因为这个小哥哥的妈妈夏阿姨才让他跟哥哥不用住孤儿院,才有能力上学,不然哥哥也没办法开公司了。
“嗯,小哥哥身体不是很好,以后小尘要让着点。”段聿景微微笑道,自己弟弟的品性他是最知道的,因为家庭原因比同龄人要懂事,青歌跟他应该也会相处得很好。
“行了,先回去吧,以为你要去几天的,没想到这么半天就把人拐回来了,果然是人长得帅就无敌了吗?”沈宁宇笑道,抛了抛手中的车钥匙,让保镖把行李放到自己的车子上,开车送他们回家。
段聿景所在的小区治安很完善,设施也齐全,环境很清雅,果然不愧是在大学附近的黄金地带吗?周围的邻居也基本是一些高薪白领阶层,还有很多大学教授,没有那么多三教九流的人,至少不用担心安全问题。
他买的是一座独立的公寓,只有两层,不大,他们兄弟两个住还显得很温馨,他们一人一个主卧,本来还有一个客房用来招待客人的,但不可能让青歌住客房,所以段聿景直接把人抱回自己房间了,想来青歌也不会介意的。
他的房间很大,衣柜书桌等等一应俱全,风格也是简约的欧式风格,他自己的东西不多,到时候收拾一下,是可以把衣柜这些腾出地方来放青歌的东西的。
段聿尘傻乎乎跟着哥哥走进房间,把行李推进来,很开心以后家里多了一个小哥哥,哥哥平日里虽然对他很温和,但也不太爱说话,基本都是两点一线,不是在家就是在公司。他知道哥哥很辛苦,要忙公司的事还要照顾他,下意识觉得小哥哥可以让哥哥开心起来,至少不要一个人那么累。
倒是沈宁宇有些奇怪,在他看来,林青歌这种少爷能够让段聿景苦恋(?)多年,怎么看也不像是能够直接带回家,连房间都共用一个的人,他们满打满算也才见了几次面吧?一般不是应该买栋别墅供着的吗?他包养情人的时候,那些人可都是要这些的。别是段聿景这个傻子又傻啦吧唧的,到时候把人气走了可别找他哭。你说你没有别墅金屋藏娇,那多准备一个房间会死啊?
段聿景自然不知道好友的担忧,他只记得在医院里青歌说的每一句话,他分辨得出来是认真还是开玩笑。青歌他,也是很认真地想跟他过下去的,那他也会努力,让自己成为恋人结实的依靠。
沈宁宇觉得还是提醒一下比较好,斟酌着开口:“那个,聿景啊,你要不要考虑给青歌重新腾个房间,他一个少爷,在林家过惯了,怕是,不太习惯跟别人一起住。”
小傻子段聿尘也反应过来了,连忙应道:“对啊,哥哥,让小哥哥住我的房间吧,跟这个一样的,采光也好。”
“不用,青歌不是那种人,放心吧,我有分寸,”段聿景笑道。青歌就是太没有少爷脾气,不然林家人哪能欺负到他。
“那行,你知道就好,小尘,我们去做饭吃吧,好饿。”沈宁宇拉着段聿尘走了,不要打扰别人的二人世界,会被雷劈的。
段聿景看他们走了,从行李箱拿出睡衣,走到床边把青歌扶起来,让他靠在自己身上,小心且熟练地给他换上了睡衣,给他盖好被子,又调好空调的温度,轻声帮他把行李都收拾好了,这才走下楼。
☆、5.以身相许才是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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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宁宇坐在客厅百无聊赖地玩手机,厨房里段聿尘已经做好了四菜一汤。虽然沈宁宇是大少爷,但段家兄弟可不是,当年的情况容不得他们选择,什么事都要亲力亲为,过了今天必须思考明天的退路,所以就连十四岁的段聿尘也是做饭高手。平时人前段聿景是风光无限的流景总裁,其实在家里他不过是一个普通人,不过是一个哥哥。
“哥哥,可以吃饭了,要叫小哥哥吗?”段聿尘把最后一个菜端出来,刚好看见哥哥从楼上下来。
“不用了,让他再睡一会,估计他这两天在医院也没有休息好,我去给他煮点粥。”段聿景笑道。走到冰箱拿了一个小南瓜,几个红枣,一瓶牛奶,还有一袋燕麦。青歌口味应该是偏甜的,而这些食材温补,正好可以给他补身子。
段聿景自己就是做食品生意的,自然知道哪些东西比较养人,虽然比不上专业的,但养好自己的小恋人是足够了。
“聿景你要做什么好吃的?”沈宁宇还是第一次看见这么新鲜的搭配,凑过来问道。他平时最喜欢赖在段聿景这里了,这里有家的感觉,虽然他家也好啦,但是他大哥太严肃,总是训他,爸妈又不常在家,小弟又是个住校的高考生,哪里有人管他。至于情人,不过是玩玩罢了。
“南瓜鲜奶燕麦粥,对了,你明天帮我让助理再送一批食材过来,常用药材也要,新鲜的,哪种最好送哪种,填满冰箱就行。”段聿景的公司不只是食品,它还涉猎了各个方面,比如养生药材,新鲜食材,几乎是跟吃有关的,他们都有涉猎,国外很多人注重养生的,国内也不少,现在有钱人都是关注这个。
“你明天不去公司?”沈宁宇忽然觉得阴风阵阵,办公桌上今天已经堆了一天的文件啊,他的清闲一去不复返了。
“明天我带青歌去找一下思酩,先看一下身体,没空去公司。”段聿景头也不抬,把南瓜切成小块,把牛奶红枣燕麦一起倒进锅里,调好温度,这才出来。
“聿景你不能这样子啊,夏天到了,公司的订单都要爆棚了,你知道这几天有多少事情吗?你不能学唐玄宗从此君王不早朝,而且我还没见过你的杨贵妃长什么样,忒亏了!”沈宁宇愤愤道,他明天有个约会啊,那个漂亮的小明星他可是花了好大力气才把人约出来的。
因为平日里段聿景对工作很认真很上心,所以沈宁宇这个副总只需要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公司没有多少事必须经过他的手处理,他就时不时出去来个艳遇,清闲得很,反正公司里还有段聿景在,绝对亏不了本,现在忽然叫他坐在公司一整天,不闷死才怪。
“你出去泡妞的时候我阻止过?青歌不是杨贵妃。”段聿景轻飘飘地说道,拿起筷子安静地吃饭。
沈宁宇一噎,可怜兮兮地说道:“那你后天一定要来公司啊,咱们不能只要美人不要江山啊,有了江山才能更好地养美人啊。”
“知道了。”段聿景没好气地瞟他一眼。沈宁宇能力不差,就是这性子太欢脱,不然他大哥也不会让他出来瞎折腾了,也不知道哪个妖孽才可以收了他。
从来机场的路上,到飞机降落,到回到家,青歌足足睡了四个多小时,他起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六点了,段聿景已经送走了沈宁宇,正在书房里处理工作。
虽然说是全部丢给沈宁宇,其实也是逗逗他,他是知道好友的性子的,当甩手掌柜当惯了,能够有一天安静就好了。而且公司已经步上正轨,并没有很多事情。
青歌醒来的时候侧卧着,手无意识地拽着被角,嗯,床很柔软,被子也香香的,是熟悉的太阳的味道。等等?被子?我不是在飞机上吗?
“哎哟。”青歌突然坐起来,不小心又碰到自己打针的地方,撇撇嘴,真是太坏了那些医生,没事打针那么痛干嘛,还打了两次。环视了一下他所在的房间,好像是景哥的房间,这样的装橫他上辈子见过的。
这么说,自己以后是跟景哥住一起?天天躺在一张床上?哎呀,好激动啊,景哥那么正人君子应该不会对他这样那样吧?所以孩子你是希望他做些什么呢还是不希望他做些什么呢?
而且自己也换上了睡衣,那就是到家了。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好舒服啊,记忆里好像有人哄他睡觉。
青歌爬起来,顶着一头乱糟糟的毛,走进了洗手间,嗯,没猜错,景哥都准备好了。青歌给他打了个十分,体贴的好老攻。
段聿景看了看时间,已经六点半了,弟弟都已经去上晚自习了,若是青歌再不起来吃点东西,怕是晚上胃会难受,他合上文件,走了出去。
房间里,青歌刚刚洗完澡出来,太舒服了,之前自己一个人住院,连洗澡都麻烦,真是太凄凉了。他刚刚开门出来,正好对着开门进来的段聿景。
“景哥。”青歌歪着头轻轻笑道,柔软的发梢还滴着水,睡衣也松垮垮地穿在身上,白皙的皮肤在灯光下显得吹弹可破。青歌完全遗传了母亲的样貌,活脱脱一个美少年。
“洗完澡了?怎么没有吹干头发?”段聿景看他穿的这么单薄,还顶着一头湿漉漉的头发,微微蹙眉,“过来。”
“哦。”嗷嗷嗷,景哥蹙眉的样子也好帅,咦,好像有什么奇怪的东西混进来了。不管了,还是乖乖过去吧。
段聿景让青歌坐到床边,从床头柜拿来电吹风,仔细地给他顺毛,栗色的柔软发质很快就干了。段聿景刚刚收回手,就看见小恋人眯着眼睛一副享受的样子,浅浅勾唇,给他扒拉了一下头发,细碎的刘海零零散散地覆在额头上,衬得整个人就是一个乖宝宝,又到衣柜那里翻出一件开衫给他穿上。
青歌正享受着体贴的顺毛服务,忽然就被套上了衣服,微微抬头,刚好撞进景哥深邃的眸子里,小心脏砰砰砰地跳,耳朵也悄悄染上了红色。以后他天天对着景哥这样的美色,他真的会把持不住的,他可是一个妥妥的外貌协会,心里的小恶魔正叫嚣着扑倒他扑倒他。
殊不知,青歌在尽力抑制自己不扑过去的时候,段聿景也好不了哪去,任谁看见恋人这么毫无防备地依赖你,一副任君采撷的样子都会动情,他怕太着急会吓到青歌,只有故作淡定。
“青歌,以后跟我住一个房间可以吗?那边的衣柜和书桌书架我都腾出位置了,你随意用,电脑也是。”段聿景微微笑道。
这样的机会青歌怎么会放过呢,他忙不迭地点头,后又不好意思道:“我睡相不太好,比较能折腾,景哥你不许嫌弃我啊。”
“傻瓜,你不应该跟我客气,我们是恋人,有什么要求尽管提,走,我带你去吃点东西,饿坏了吧?”段聿景一笑,牵着人就走出去。
青歌坐在客厅里,表面上是看电视,实际上是偷偷瞄厨房里的段聿景,心里一朵一朵花在盛开,太幸福了,都不一样了呢,这辈子他要离那个刘扬远远的,好好爱该爱的人,过好自己的生活。
不过高考成绩快出来了,上辈子他是直接放弃了在海市上大学,非要跟着刘扬折腾进了青市,说起来也是巧,两人都进了a大,只是刘扬是计算机系而他是金融系,真是脑子抽了,当初为了帮助刘扬组建公司,选个什么鬼的金融系,他根本不是那块材料,他就没听懂过一节课!
那这辈子他选个什么专业好呢?景哥那么厉害,肯定不需要他这个打酱油的金融系,真是烦恼啊。虽然景哥不介意自己当个米虫,可是自己介意啊,虽然他不缺钱,可是谁不愿意光明正大的站到爱人身边的?那他肯定得找点东西做,不能太累,小身板撑不住,不能太忙,他是要陪景哥的男人!
所以有什么咸鱼的职业可以做呢?既可以赚钱又不累还可以陪景哥?
青歌一张小脸纠结得看不出原来的样子,段聿景端着粥出来的时候,就看见他这副样子,心软得一塌糊涂。
“想什么呢?”段聿景温声道,声音里有淡淡的笑意。外人面前冷静自持的总裁在小恋人面前也不过是一个温柔体贴的好男人。
他拿来干净的碗,盛了一碗熬出来的燕麦粥,轻轻推过去:“小心烫,不知道你想吃什么,就先做了一些温补的粥,以后想吃什么就告诉我。”
金黄的南瓜块熬的通透,入口粉粉嫩嫩的,又带着一丝丝甜味,红枣的香味也充分发挥出来,再加上鲜牛奶的味道,甜而不腻,完全勾起了青歌这个小吃货的味蕾。
这个粥他不是第一次吃,上辈子最后缠绵病榻的那段日子,他的每一餐都是景哥亲手做的,每一道菜都是按照他的口味来的,他偏爱甜食,景哥就每天变着花样给他做甜甜的不同味道的粥,他身体不好,景哥就每天炖汤,看着他喝完。
其实在最后弥留之际,他早就爱上了这个温柔的男人,也许这才是老天爷让他重生的原因,让他全了自己的心愿。
但是重活了一次,再喝景哥做的粥,感觉又不一样,再没有上辈子的遗憾,心里幸福感满满的,怎么就让他遇上了这么好的人呢?上的厅堂下得厨房,温柔体贴,帅气多金。他还能做什么呢,赶紧以身相许才是正事啊!
“很好喝。”青歌的猫眼睁得大大的,长长的睫毛一颤一颤的,他看着景哥浅浅地笑,“景哥,你觉得我选哪个专业比较好?”
段聿景认真思索了一下,勾唇一笑:“青歌有什么喜欢的专业吗?”
“唔,我想想,没什么特别喜欢的,金融那些我看着就头晕,要真的谈得上兴趣的话,估计就是看书了。”青歌歪头想了想,看书还是因为他不能像其他人一样撒欢出去玩,才慢慢喜欢上的。
“a大的文学系不错,他们的教授都是很有权威性的,全国著名的,青歌要不了解一下文学系的专业,官网上有详细介绍,或者我改天带你去a大看看。”段聿景应道,在他心里,小青歌就不应该为了生活奔波,他就应该被保护得好好的,永远开开心心的,做自己喜欢的事就好了。
文学系?听起来也很不错,天天看书就好了吧,对他这种打酱油的人来说好像是个好选择。而且,青歌暗暗地想,他在锦江小说上面是个作家的事,他也没告诉景哥。
锦江小说是全国知名的写文网站,只要你想,只要你有兴趣,都可以在上面发文,以前他还会在上面写写小说打发时间,重活一次,在医院那两天他才刚刚注册了作家身份,现在看来,是专业对口了吗?
他可是重生人士啊,好歹也比别人多活了几年,知道最流行的小说元素,而且他是无定性写手,可以**,可以言情,可以玄幻。没办法,就算没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跑啊,他多看了那几年的书可不是白看的,他可是一个资深的看家!其实孩子你以前看的是小黄丨文。
于是小青歌就立下了宏大志愿,他要成为一个作家,听说锦江上写得一手好文的作家完全可以赚钱养活自己,他也要努力站到景哥身边才行!嗷嗷嗷!
☆、6.你是我的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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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有空我上网看一下他们的介绍,要是条件太严苛我不干啊,我是一个要当闲鱼的人。”青歌很理直气壮地说道,喝完了一碗粥,意犹未尽地把碗递给景哥又添了一碗,呼哧呼哧地吃了起来,活像进食的小仓鼠。
段聿景轻轻笑了,不愧是他的小青歌,当闲鱼挺好的,这小胳膊小腿的,要真的有心出去创业他还得担心,怕他累了,怕他碰钉子了,总之是什么都怕。
而且青歌才十八岁,本来就不必为这些事情忧心,以后找工作的事情以后再说,实在不行,让小青歌继续读书,将来留校当个教授也不错,不过现在学生太凶了,万一欺负他怎么办?
“好,都听你的,喜欢就去,不喜欢我们再选。”段聿景宠溺地揉了一把小恋人的头发,这样无忧无虑的青歌才是他啊。
“好饱~嗝~”青歌喝了两碗燕麦粥,终于把胃填满了,满足地坐在一旁,看见景哥把碗筷收进去,又屁颠屁颠地当起了小尾巴,观察了一下厨房,他才不是五谷不分的大少爷呢,只是身体不太好才那么懒的,他也是会做家务的人!
段聿景洗好碗筷,回过身就看见小恋人在厨房门口探头探脑的,一绰呆毛还在头顶颤动,好笑地问道:“怎么啦?要不要带你出去走走,医生说你缺乏锻炼,我带你到咱们家附近走走,认认路,顺便消消食好不好?”
“好啊!”青歌忙不迭点头,感觉好久没出门了,嗷嗷嗷,有点像约会呢,只有他跟景哥两个人。
“先去换身衣服,别穿太少,晚上凉。”段聿景勾唇笑道,带小恋人去买点水果,特别是青歌爱吃的水蜜桃,多买些。
青歌动作迅速地跑回房间,换上了一身休闲装,下身浅色牛仔裤,上身长袖t恤,修身款,恰好勾勒出少年线条优美的臀腿背,简直是一枚亲切的邻家大哥哥,最后蹬上一双新百伦的运动鞋,青春活泼,丝毫没有之前病弱的样子,看见的人最多也就是感叹小帅哥太白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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