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处梧桐栖仙鸟 番外篇完本——by阿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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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我同宇文钊说想回去看看,宇文钊有些疑惑,但没有阻挠,只是执意要送我回去。我望着他,他的那双眼睛一如孩子一般的纯澈,我想象不出,这样的人如何就是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
我拒绝不了他的好意,任他送我到了五马渡。
渡口临风,吹起我的外衣,吹得我几乎要坠落于河中了。宇文钊眼疾手快,伸手搀了我一把,顺势拉住了我的手就不肯松开了。
我亦没有甩开他的手,只是默默感受着他手心的温暖。
“别走,好么?”他别过脸去,不肯看我,话语中却都是挽留之意。
我摇了摇头,笑了:“不了,人生别离是常态,不要挽留了。”
他皱眉:“可是我……”只是说不出口。
我不愿意他为难,伸手虚掩住他的口,摇头微笑:“若是当初你我最早认识,如今不是眼下这般情景。只是从来没有‘若是’二字,所以俱是因缘际会。你我有缘无分,今生欠你的,我来世再还。”
他仍是不愿看我,只是嘟囔:“我不要你还。”
那孩子气的样子逗乐了我,我捏了捏他的手心,说道:“要还的,不过我今生是还不起了,等来世吧。让我先欠着你的。”
我将包袱从他肩上卸了下来,打开,里面果然藏着他那柄匕首。亦是他孩子气,又悄悄的放回了我的包裹中。我笑了一下,憋住那股泪,将匕首取了出来,递给他,说道:“我拿着不合适,还给你。”
他扭过脸来,盯着我皱眉头,满眼都是拒绝之意。
我不管他怎么想,抓起他的手,将匕首塞了进去,抬手摸了摸他的脸颊,继而将包裹往身上一背,转身就要走。
“等等!”
他拽住我,将我使劲扳过身来面朝着他,板着脸赌气说道:“你既还我匕首,那我也有东西要还你!”说着,解开衣领,将里面藏着的一枚玉佩解了下来,塞进我怀里,闷声说道:“还你的玉佩!”
原来竟是我送他的那枚玉佩,原来他竟一直这么珍惜的戴着。
我将那枚玉佩抚摸了一番,那是母亲给我的旧物了。把双眼闭了一闭,再睁开,已是含泪,却仍是笑:“好,我收回了。”说罢,心中一沉,割肉似的将那玉佩往河中一抛。
但听得“扑通”一声,我知道,我与宇文钊之间已是无法挽回了。
不愿意去看宇文钊的表情,我逃也似的转身就跑。
遥遥听见他在我背后咬牙切齿的赌咒:“林仙栖!我下辈子也不要你还我的情!你滚!”
那声“滚”字咬得极重,我心里亦是极痛。
原来我不仅负了师哥,还负了宇文钊。我林仙栖何德何能?
想到此处,不由仰头长啸两声,恨天恨地一番,最终仍是只能灰溜溜的离去。
世道待我薄如纸,哪堪探破?
我曾悄悄去看过香鸾,彼时她已经生了,是个男孩。她消瘦了,脸上亦没有笑,亦没有光彩,但因为孩子,还是努力的活下去。我不敢让她看见我,又趁着夜色悄悄的走了。
月生结婚的时候来书信给我,我去了。她嫁了一个鳏夫,那人倒是真爱她,上面也没有父母管着,娶进来就请她做了正室,和和美美的,倒也正好。
上花轿的时候,月生招我到身边,说道:“香鸾姐没来,有句话叫我转述给你——你师哥的事,你不要再放在心上了。她原是劝过汉良的,奈何汉良说是欠你的,不,不是欠你的,是欠我们娘的。当年抛弃她的监生,是被他的娘勾引走的。汉良说,就是舍了命也要换你周全,就当是报娘的养育之恩了。”
原来如此。我想笑,却笑不出来,点了点头,当是知道了。
因而我回到了母亲口中的家乡姑苏,做了酒店伙计,日子贫而淡,但我过得心安。
时日境迁,已过两年。这一日清晨,我推开门,忽见得一人站在阶下,一身风尘。见了我,咧嘴一笑,唤道:“仙栖。”
我沉下脸,绕过他就走。
他急忙跟了过来,不敢走得太快,也不敢走得太慢,跟了好一会儿,忽然说道:“仙栖,我给你报仇了。你师哥同你师弟俱是陆隶那厮害的,我替你把他杀了。”
我心头大震,急忙回头,谁知却差点撞上他。
乔炳彰退了一步,挠着头直笑。
我不知该笑该哭,愣了好一会儿,失魂似的转身仍往前走。乔炳彰仍在后面追,边追边说道:“你嫂子那里,我交代好我的心腹了,日后她和你侄子的开销,是不用愁的。还有你姐姐,我替她安排好了人家,前几天我特地去看了,那人待她是很好的,也不用你操心。”
他说的话如数灌进我的耳朵,一时震惊太过,已不知作何回应了。
乔五见我不理他,忽然委屈了,站在那里不走了,沮丧道:“我被家里赶了出来,千里迢迢来投奔你,若你不收留,我只能去沿街讨饭去了。仙栖,你不肯发发善心么?”
我哭笑不得,脚下却不由自主站住了,背对着他说道:“我养不起你。”
乔炳彰听了便换了笑来:“没事,我养你!”
我转过身瞪着他:“你不是说你被家里赶出来了么?”
他连忙又装可怜:“是啊是啊,但我可以重新赚钱养你!”
我轻哼一声,继续迈开脚步往前走,只是步子明显慢了许多。果然他追了上来,拉住我的手,攥得紧紧的,笑道:“我欠你的,以后一定好好的还!”
我怔了怔,没有说话,走了许久,反手握住了他的手。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到此为止完结啦,也算是个仙栖一个好结局了。
下一篇的《少公子》是篇甜宠文(洗脑自己ing),请大家多多收藏!!!!!!(划重点)
第60章 番外 长秀篇
打长秀记事来,明眼看到的都是富贵繁华,貌似触手可得,实则却是镜花水月。可惜长秀那时节太过年幼,许多事情看不明白,才有了往后的许多的过错。
长秀七八岁上,沁芳楼的头牌是一位叫凝露的姑娘,凝露天生美容,是诗上所形容的标准的美人,而且歌喉清越,能唱一夜的“原来姹紫嫣红开遍”,因而不仅是沁芳楼的第一美人,甚至被称为秦淮河畔的第一美人。
凝露当年的风光,是后继的香鸾所不能媲美的。
每到黄昏,尚未入夜的时候,长秀就喜欢偷偷躲在沁芳楼正厅的屏风后面,看着凝露穿着裁剪得各色各样如云如霓一般的罗裙,画出艳丽似霞的妆容,戴上满头的玉簪金钗,富贵堂皇得恍若仙境中走出来的朝霞仙子。
迎接这位朝霞仙子的,则是一辆辆靛青顶子,悬挂着六角红色宫灯的大官贵族家的马车。
凝露每次出门时笑语晏晏,回来时则醺红两腮,眼带□□。
相比凝露的得意,长秀更多的,则是落魄与不堪。
他没有爹也没有娘,是当时掌管沁芳楼的秦妈妈收养的。据说孩子是她在礼佛路上捡到的,因为是佛祖路前要发发慈悲,所以难得发一发慈悲的秦氏才发了这么一次的善心。
捡回来的长秀没有人护着,穿得是行院孩子们穿不下的旧衣裳,吃的是行院孩子们不肯吃的剩东西。
那时,仙栖的娘尚在,靠着给贵人们唱歌弹琴,也能换得仙栖与月生的温饱,幸运的时候,还能省得出闲钱来,给姐弟俩添点新衣服,买点爱吃的小玩意。
仙栖每得了钱,或者是吃的,总记得分出一点来,给那个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的弟弟。
其实这些都是小事,当时感动过了,之后也不大会记得太深刻,所以当仙栖回首往事,只是感叹他与长秀也有过交好的时候,至于详细的,倒不大说得出来了。
至于长秀,一则是他受到的关照和温暖太少,幼时仙栖的举动便如同雪中送炭一般;二则是他敏感,一向的心细如发,谁对他好,谁对他坏,他都牢牢的记着,一刻也忘不了。
长秀记得最深的,是沁芳楼后面的巷子里,有一家小饭馆,烧的炒的都是寻常菜色,唯有一道炸丸子,深得孩子的欢心。每次炸来,一大锅热腾腾的油,几十个肉丸子在滚油里翻腾,不出片刻,香气就溢满了整个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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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芳楼给凝露摆房的那一日,格外的热闹,置办了许多的好酒好菜,其中就有炸丸子这一道。一盘子二十几个,一个最多两口,香、酥、脆,他们小孩子,每人都分到了三个。
只是这炸丸子太小了,三个刚下嘴,挑起一点欢愉来,就戛然而止了。
便有别家行院的孩子,仗着自己身强力壮,硬是要抢长秀的吃食。
这样的事情,等到长秀大了再想起来,不过是感叹一句人穷才志短,可在当时孩子的眼里,这炸丸子便是珍馐佳肴了,吃一次炸丸子,便成了天大的事了。
长秀护着自己的那一小碟子炸丸子,大有死也不肯松手的架势。
那些大孩子瞧着他倔,打了他一顿,愤愤的去了。长秀长吁了一口气,再看护在怀里的那碟炸丸子时,却发现在打斗中,那碟丸子都滚落在了地上,沾满了泥土,被踩了个稀烂。
长秀望着炸丸子的尸首,嚎啕大哭起来。
哭声招来了仙栖,仙栖见他伤心得厉害,跑回房里取出他攒下的一串铜板,拉了长秀,同他一起到那条巷子里,买了一大碟子二十个炸丸子,全都给长秀吃了。
长秀起初一边吃一边哭,到了后头,就只会笑了。
这事过去的当晚,仙栖自个儿就给忘了,倒是长秀,一直记着,记了很久很久。
到了后来,长秀大了,自己赚了钱,还特地去买了一碟炸丸子,尝起来,却不是小时候的那个味道了。
虽有小波折,但大家伙还是一起太太平平的长到了初为少年的时节。十四五岁的长秀出落得异常娟秀漂亮,雪白的皮肤,精巧的五官,加上他听话,越发可人意。仙栖虽也生得好,但他不张扬,平时甚少惹人的眼,亦无什么存在感。
他们师兄弟一个派给了香鸾做琴师,一个派给了正当时的红摇姑娘。
红摇比香鸾大几岁,因而也就先风光了。长秀跟着她出露上下,得了不少的赏钱,也很得意,也很满足,将那些钱小心翼翼地都收了起来,虽然偶尔有人会对他毛手毛脚的,但他并不往心里去,只冀望着出了沁芳楼,过太平富足的日子。
没成想,却坏在了红摇的一个恩客上。
那恩客姓吴,名作世禄,当时做个知县,官虽不大,却很懂得为官之道,因而那些阀门世家也都愿意提拔他。吴世禄升的很快,自然肩上的担子也越重。越是肩扛重担,他越是喜欢出入旧院人家。
红摇就是吴世禄包下的妓/女之一。但不知红摇是因为捏酸吃醋还是怎么,得罪了吴世禄,吴世禄便放出话来,说要舍了她。吴世禄向来出手大方,红摇若是丢了他,等于丢了饭碗,着急忙慌下,想出一个歹毒的计策来。
她赔钱做了一桌酒菜,求着黄妈妈千好万好的将吴世禄请了过来,晚上该睡了,红摇找了个借口出去,吴世禄躺在床上等,等来的却是被裹在被子里,受了迷药的长秀。
红晃晃的几盏高烛之下,长秀雪白的小脸泛着醺红驼色,双唇微启,睡得很是香甜。
吴世禄本就是个荤素不忌的,看到这般的美景,焉能不动心?遂把长秀摁在床上,扒了个精光,草草做了扩/张,就红着眼将自己顶了进去。
长秀疼得在梦里打颤,可就是醒不来。
那一晚,吴世禄将长秀翻来覆去折磨了好几遍,不尽兴的时候,便随手拿了汗巾子叠了一叠,就往长秀身上抽,抽得长秀哭爹喊娘,一点仁慈之心也无。
到了最后,吴世禄的身体实在累得不行,精神却亢奋的狠,就拿绳子将长秀的双手捆了起来,不断地搓揉长秀的命根子。等到长秀快she了,竟忽然将他下处狠心一折。就这么一下,彻底断了长秀的正常人生。
长秀一下子痛得昏死过去,再不知人世了。
吴世禄爽过之后,就将长秀丢在了那里,再不管他的死活。黄妈妈觉得长秀也救不过来了,讹了吴世禄一大笔银子后,要将长秀丢出去,免得晦气。
还是汉良、邵岑和仙栖他们几个师兄弟凑在一起,凑齐了长秀的药费,请了最好的大夫,这才将长秀救了回来。
只是自那以后,长秀便渐渐的同他们都疏远了。他不与他们说话,也不与他们往来。他的眼中再没有了从前的清澈,也不再有所期待。
长秀开始游走于那些达官贵族之中,别人都说他攀附起富贵来,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的心底荒芜了,他没有了指望,不过是苟活罢了。
直至他遇上了乔炳彰。
那人亦是富贵出身,可待他竟出奇的温柔缱绻,尤其是在床底之间,他从不侮辱他,也不违拗他的意思,还会爱抚着他已经残废的地方,让他在绝望中找到了一丝丝的希望。
不可抗拒的,长秀爱上了乔炳彰。那爱虽然充满了绝望的气息,却是长秀全身心所剩下的了。
然而花丛中采蜜的乔炳彰不过是一时的热度,过了那热度,便也就什么都不剩了。
很快,乔炳彰丢下了长秀,盯上了长秀的师哥仙栖,就像苍蝇盯上了一块大肥肉般的讨厌。
长秀哭不出来,也无法去恨乔炳彰,只好将心里所有的愤恨发泄在仙栖的身上。他不能理解,为什么仙栖什么都有,还要来抢他这少得可怜的一点点关爱,也不愿意去理解。
他看着仙栖几乎不费吹灰之力便获得了乔炳彰的喜爱,却又不把那爱当一回事,甚至嫌弃、践踏这份爱。长秀只感到无比的心痛。他觉得,仙栖践踏的,不仅是乔五的一片情,甚至还有他自己的那份情。
因而,他对仙栖说:“七师哥,你迟早会和我一样的不堪。”
因而,他诅咒般的说:“七师哥,你迟早会害死我们所有人的。”
但他不知道在自己的心底,其实并不愿意这样去诅咒一个人,更何况那个人曾真心对待过他。
他静静的看着乔炳彰和仙栖的一举一动,等待着有那么一日,也能看他们分崩离析,成为陌路。
为了亲眼见证这一日,他不惜将自己舍给了乔五的弟弟,长秀其实自己心里明白,和乔六在一起,就和与虎谋皮是无二差别的。但他没有想到,乔六心狠,比起乔五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再一次,是他的七师哥帮助了他。
只是不像从前的感激,长秀只觉得背负了千斤重的担子,他一面诅咒着仙栖的好运,一面恳求着老天给他一个还恩的机会。
直到香鸾和汉良成亲,他终于等来了这个机会,于是他换上了仙栖的旧衣裳,拿兜头的帽子将面容一掩,借着夜色上了乔五的马车。
乔炳彰自然被灌得昏醉,看见有人上了他的车,也不管是谁,揽过来照嘴就亲。
长秀一怔之下,靠着本能积极的回应他。
一吻天荒。
吻罢,他凝视着乔五的睡颜,不住的伸手抚摸他的脸颊。却在这时,他听见乔炳彰在梦里唤出声来,分明是“仙栖”二字。
一滴泪,啪嗒一声落在了乔五的脸颊上。
长秀哽咽着答应:“我在这里。”应罢,他低头深深的吻了下去。
那般的绝望。
乔炳彰搂着他直叫心肝肉,长秀却只觉得他的心肝肉都被利刃搅碎了。
醒来以后乔炳彰发现他的心肝肉被掉了包,气急败坏之下扇了长秀一个耳刮子,拔剑就要杀他。
长秀闭目待诛。他觉得,能在那一刻死在他心上人的手中,是最好的。
然而乔炳彰举着的剑终究缓缓放了下来。他摇头:“若我杀你,仙栖必将记恨我到底。”
长秀心痛到极致,反倒笑了出来,原来他不肯杀自己,并不是顾念旧情,而是怕他滴滴亲的师哥记恨他。
经历了那么多的艰难坎坷后,长秀生平第一次感受到了生不如死的感觉,彻彻底底的生不如死。
乔炳彰下令将长秀独室看管,好茶好饭的供着,只不许看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