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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男妾 番外篇完本——by来自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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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
李云芳把手里的簸箕放到一边,急急地朝卓青跑过来。
“青儿,真的是你!你怎么……”
她跑到卓青面前,拉起卓青的手,刚要问他怎么回来了,就看见卓青身后的宋明曦,顿时惊得差点叫出声来,忙松了手,微垂下头局促地朝他问好,
“二少爷。”
“岳母大人。”
宋明曦礼貌地向她行礼。
卓青的脸悄悄红了,李云芳愣了片刻,才极不自然地应了一声。
她不会是眼睛出了毛病,耳朵也坏掉了吧?
从来没陪卓青回过老家的宋二少爷竟然突然出现在这里,还恭敬地叫自己岳母大人……实在是……有些吓人。
“青儿……”
李云芳不安地看一眼卓青,发现他脸色还算红润,身体也比之前长好了些,悬起的心放下大半。碍着宋明曦在,她也不好多问,视线无意识地一扫,又在宋明曦身后看到个人。
“这位公子是?”
“伯母您好,在下司徒毓,冒昧上门叨扰,还请您见谅。”
司徒毓本就长得极为俊美,虽然因为一夜未睡,显得有些憔悴,但看起来还是一副文质彬彬的书生模样,加上他言行举止斯文有礼,李云芳又很尊敬读书人,便热情地将他邀进家门。
不过这个司徒先生有点怪。
从踏进她家院子开始,就左顾右盼地似乎在找什么东西。
李云芳刚想差卓青问问,就听见院角半掩的厨房门开了。方淳花了半张脸从里面跑出来,手里端着一碟刚出锅的热气腾腾的馒头,欢欢喜喜地朝李云芳喊道,
“芳姨,可以吃早饭了!”
☆、第65章 遗言
“阿淳……”
李云芳刚想夸方淳乖,话才出口,眼前忽然晃过一道人影,直直地冲着方淳跑过去。她吓了一跳,定睛看时,更是疑惑得不得了,司徒先生紧紧抓着方淳的手做什么?
方淳也被猛地出现在自己面前的陌生男人吓住了,呆呆地任由他握着,直到手里的盘子啪一声掉到地上,他才回过神来。
小猪形状白白胖胖的馒头在地上四散滚开,沾满了泥土,显然是不能吃了。那是方淳从昨天晚上李云芳和面开始就眼巴巴盼着的,可他还一口都没吃到……
方淳委屈又伤心地撇下嘴,眼睛里漫起一层雾气,
“坏人!”
他“狠狠”地控诉害自己打翻盘子的人。
却发现“罪魁祸首”竟然比他还哭得伤心,两行眼泪顺着他的脸颊流下来,不要钱似地滴滴答答地沿着下颌往下落。
“你、你……”
难道是自己太凶了?
方淳有点过意不去,连忙手忙脚乱地安慰他,
“你别哭啊……我、我不骂你了!你是不是饿了?我去给你盛一碗粥……”
“阿淳!”
说着就要转身的方淳,被拥进一个□□的怀抱里。司徒毓那一声呼唤,似乎用尽了所有的力气与感情,带着不可抑制的泣音。
“阿淳……阿淳……你还认得我吗?”
他不停地抚摸着方淳紧绷的后背,想让他放松下来。可方淳好像被他来势汹汹的亲密吓到了,皱着脸朝李云芳投去求救的眼神,
“芳姨……”
视线扫到卓青的时候,他惊喜地叫道,
“青儿,你回来了!”
“方大哥。”
卓青应得有些无奈,自从方淳的父母病逝,李云芳收留了方淳之后,他就把李云芳视作自己的娘亲,每天都像刚破壳的雏鸟一般跟在她身后转悠,渐渐地还模仿起她的言行。在听见李云芳唤卓青青儿以后,他就再也不肯喊对方弟弟了,执意学着李云芳亲昵怜爱的语气叫他青儿。偏偏他的嗓音极富磁性,故作女子腔调,听起来委实怪异好笑。
“青儿、青儿!这里有坏人!”
比起身材娇小的李云芳,高出一大截的卓青肯定更有胜算,方淳转而向他求救。
“阿淳,我不是坏人……”
司徒毓心下一痛,抱着方淳的手臂不由得松开了些。方淳趁机挣开他,像受了惊吓的兔子一般飞快地跑到卓青身边,躲到他身后,小心翼翼地探出半个脑袋偷看“坏人”有没有追上来。
“阿淳……”
司徒毓当然立刻就跟过来了,他伸长手要去摸方淳的头发,方淳有了卓青庇护已经不怕了,“凶恶”地瞪他一眼,
“你就是坏人!抱得人家好痛!”
他边说,边揉揉被挤得发痛的手臂。
“阿淳,对不起……”
被情人嫌弃得底儿掉,司徒毓顿觉灰心丧气,之前乍见方淳时迸发出的璀璨神采转瞬消失得无影无踪,整个人一下灰败下去,脑袋垂着低低的,双眼也垂得低低的。
像个做错事等待惩罚的孩子。
方淳觉得他看起来有点可怜,于是壮起胆子探出大半个身/子,像抚摸村口王婆婆家看门的大狗阿黄一样轻轻地摸着他的脑袋顺毛。
“那个……你不要伤心嘛,我……嗯,我不怪你了!”
虽然小猪馒头没有了,但芳姨还熬了粥,放点糖霜一样好吃的。
司徒毓惊喜地抬起头,朝方淳露出一个混着泪水的微笑。
“谢谢你,阿淳。”
司徒毓有一副天生的好皮囊,年轻时就是攫阳城里出了名的美男子,因为他为人有些冷傲,脸上少有表情的缘故,每每笑起来,哪怕只是轻轻地勾起嘴角,也堪称绝艳,无不撩花旁人的眼。
虽然他现在已经不再年轻,可他温柔缱绻的笑颜,依旧让方淳看得痴了。
甚至忘记了害怕,伸长手去触碰司徒毓形状优美却稍显凉薄的双唇。
“软的。”
他把手指轻按在司徒毓的唇间摩挲。
司徒毓的眼睛也弯了起来,长长的眼睫如蝴蝶的翅膀一般轻颤,很快就吸引了方淳的注意力。
他企图握住那双闪着光的亮晶晶的眼睛。
可睫毛划在手心痒痒的,有点不舒服,他便打消了这个念头,只盯着司徒毓一个劲儿地看。
“你……真好看。”
也许是看得太久了,他有点不好意思,为了表示自己没有白看,方淳给了司徒毓一句赞美。
司徒毓听得心都要融化了,反握住方淳的手,又想把人拐进怀里。默默旁观这一切的李云芳却忽然开口道,
“阿淳,你肚子不饿啦?”
她一说,方淳就收回手放在自己肚子上摸摸,然后重重地点两下头,
“饿!”
“那你自己先去厨房喝粥好不好?”
李云芳温言细语地哄他,司徒毓看出她想支走方淳,脸色不由得变了变。
“好。”
方淳乖巧地应一声,不舍地看司徒毓一眼,走出两步,又倒回来,扯扯他的袖子问道,
“嗯……你……唔……你要不要……同我一起吃?”
可能他自己也觉得白粥不够吸引人,想了想,又加一句,
“芳姨有给我买糖霜哦,放在粥里可甜了!”
司徒毓恨不得把头都点掉,可李云芳没给他这个机会,她走上前插/进两人之间,催促方淳道,
“阿淳,芳姨有事情和司徒先生说,你自己吃好不好?”
方淳向来最听李云芳的话,虽然舍不得,他还是依言松开了手,依依不舍地走进厨房,掩上门的时候,他还不忘再看司徒毓一眼,用自己才能听见的声音嘀咕道,
“原来他叫司徒呀……”
为什么觉得这个名字很熟悉呢?
方淳皱起眉很努力很努力地想,想得肚子都咕咕叫了,还是没想起来。
“娘?”
见李云芳执意支开方淳,卓青也很是不解。
李云芳没有搭腔,回转身打量司徒毓时,她眼里泛起一点冷意。
那点慑人的冷意,像一颗粗砺的石子,倏地在司徒毓的心里激起不安的涟漪。
“司徒先生,里面请。”
李云芳的态度也由热情转为礼貌的疏远。
“伯母,您先请。”
司徒毓侧身让开路,李云芳没有多言,敛起眉眼径直朝堂屋走去,司徒毓紧随其后,卓青与宋明曦缀着最末,几人的表情都很微妙。
堂屋还算敞亮,不过陈设很简单,只摆了几个木柜和一张吃饭用的木头方桌,桌上放了一套粗瓷茶具,茶壶还在往外冒热气,应该是才沏好的茶。
乡野地方,几人也就不拘泥主客尊卑,总共就几张凳子围着一张方桌,也没什么可讲究的。各自拣了位置坐好,卓青为众人倒上茶,李云芳就把视线落回司徒毓脸上了。
“你就是……曾经和阿淳在一起的男人吧?”
因为自己的孩子是神裔,还嫁进了宋府作男妾,所以李云芳对两个男子互生情愫这种事并非不能接受。可要她直白地说出司徒毓是方淳的爱人,她又觉得别扭,故而问得比较委婉。
“娘,你怎么会知道?”
司徒毓还未作答,倒被卓青抢了先。
因为他实在太过惊讶,看样子李云芳已经知道方淳发病的原因,却一直瞒着自己。
李云芳拍拍他的手,歉然道,
“青儿,不是娘故意要瞒你的,只是娘答应了方婶,这件事对谁都不说……”
其实李云芳一开始也是不知道的,后来方淳的母亲病重,临终前将方淳托付给李云芳,又盼着有朝一日方淳能够清醒,才流着泪将方淳一夕之间疯掉的真相告诉了她。
“家门不幸!当真是家门不幸啊!”
已经病入膏肓,连起身都做不到的方婶突然有了精神,还破天荒地吃了一大碗饭。李云芳当时就有不祥的预感,猜想方婶的时候可能到了,她现在的模样大约就是人们说的回光返照了。
喝完李云芳喂的药,她没有同往常一般昏睡,反而撑起瘦得只剩骨头的身体,垂着床沿掉眼泪,直呼家门不幸。
李云芳知道她说的是方淳。
可方淳是她看着长大的,打小就是个听话懂事的孩子,再往上就更了不得,考取了秀才不说,还成了村里唯一的教书先生。
不过造化弄人,好端端的一个人,不知怎得就疯了。
但那怎么能怪到方淳身上?
他只是病了,又没有做过给方家抹黑的事,方婶怎么能说如此重的话?
“你是不知道……阿芳,你是不知道啊!”
方婶听李云芳替方淳辩解,眼泪更是扑簌而下。
“本来这个秘密我和我家老子都决定要带到棺材里去的。可阿淳现在这副样子,我们两个老的又没有几天好活,若不是阿芳你心善,我们一家三口就只有抱在一起死了……我和老头子活了大半辈子,倒是没什么可惜,可怜我家阿淳,二十几岁,就变得半癫不痴的,我们、我们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呀!”
方婶哭得嗓子都有些哑了,李云芳怕她伤心出好歹来,忙柔声宽慰道,
“方婶,您别气,也别急,好好养病是正经,阿淳我会替您照顾好的。”
“阿芳,我的病我自己清楚,恐怕就是这一、两天的事了……你是个好人,你家青儿也是好孩子,请你们看在我们几十年老邻居的份上,分阿淳那孩子一口饭吃,一件衣穿,只要不饿着他冻着他,我老婆子和阿淳他爹下辈子做牛做马,来还你们这份大恩!”
方婶说着,就要给李云芳作揖。
“方婶,您这是做什么!”
李云芳赶紧拉住她,
“您尽管放心将阿淳交给我,我一定好好待他,不让他有半点委屈。青儿也会把阿淳当作自己的哥哥,以后我老了,还有他照顾阿淳。”
得了李云芳的许诺,方婶总算是放下心中巨石,可她的表情却变得更加哀伤,甚至掺进了数不尽的悔恨。
☆、第66章 疯癫
第六十四章
最先觉出方淳变了的人就是方婶。
女人的直觉总是灵敏得可怕,尤其是当了母亲的女人。
那个时候方淳已经考中秀才,接受了村长的聘请成为村里的教书先生,并且教了很长一段日子了。身为秀才的娘亲,她自然也扬眉吐气,很是高兴了一阵。高兴之余,难免还有些惋惜。虽然妇道人家懂得不多,但她晓得方淳的书还可以“往上”读的,考上了秀才,还能考举人,将来没准儿还能入朝为官呢!
光是想想那排场,方婶心里就美得跟吃了蜜似的。
可她家老头子不知道哪根筋儿不对,方淳考中秀才后,就说什么都不准他再读书了。他总念叨当官的没一个好东西,全是仗势欺人、鱼肉百姓的坏蛋,他不想有一天方淳也成为这样的人遭世人唾骂,所以先绝了他的心思,防患于未然。方淳的爹是家里的顶梁柱,从来说一不二,方婶也不敢驳他的意思,只能在心里犯嘀咕。好在方淳是个懂事的,果真听了他爹的话,谢绝书院的挽留,回到家乡侍奉双亲左右。
方婶惋惜归惋惜,还是挺欣慰的。毕竟她就这一个儿子,还因为方淳常年在城里的书院上学的关系,她有好些日子没好好看过儿子了。以后方淳就在她眼皮子低下进出,每日都看得真真儿的,她再也不用想儿子想得睡不着了。
可人心又岂是那么容易满足的?
方婶不用想儿子了,就转而想起孙子来。
乡下人成亲都成得早,和方淳差不多年龄的人大多都当爹了,有些孩子都有好几个了。方淳却因为在外读书的关系,连个喜欢的姑娘都没有。
他马上都要二十二的人,方婶就琢磨着给他说门亲事,不是她自卖自夸,方淳现在可是个香饽饽的,想嫁他的姑娘能从村尾排到村口,虽然村子本就不大,但粗略算算也得有二三十个人。
她就不信儿子找不出个可心的。
方婶趁着某天晚上一家人坐在一起吃饭的时机,把这事给方淳说了,还掰着指头给他念叨,哪家的姑娘长得俊,声音甜,哪家的姑娘身材结实,好生养,叮嘱方淳赶快挑个娶进门,争取让她明年抱上大孙子。
方淳还没说什么,他爹先不干了。
“挑、挑、挑,挑什么挑?你当买白菜萝卜啊?阿淳书读得多,眼光自然和我们不同,他自己的事自己知道,你甭瞎操心!”
方婶听出自家老头是嫌村里那些粗野丫头配不上方淳。可不么?方淳书读得好,人也生得好,性子更是没得说,别人都说是他老方家上辈子积了福了,才得来这么个好儿子。
可儿子再好,总要成亲啊,你又不准他进城谋事,他自个儿能认识什么好姑娘?
方婶到底是怕自己丈夫的,不甘地暗瞪他几眼,又把嘴里的话咽回去了。
加之当时村里的学堂正在修葺,方淳闲在家里没事做,三天两头往城里跑,经常都不在家,说亲的事就给耽搁下来了。
这一耽搁,就有两三个方婶原本中意的姑娘同别人订了亲,方婶又急又气,恨不能每天跟在方淳后面,看他有没有结识什么好人家的姑娘。
这观察得多了,她就看出一些端倪。
首先是向来看书认真的儿子竟然会捏着书本发呆了,有几次甚至连书都拿反了——方婶虽然识字不多,但正反还是分得清的。
再来是方淳经常坐在院子里的葡萄架下边傻笑。
一阵儿,一阵儿的,有时还能揪着叶子笑出声。
最后,方淳往城里跑得更勤了,几乎天天都要去。
方婶暗忖,莫不真应了老头子的话,方淳在城里找到心仪的姑娘了?
她喜忧参半地把自己的猜测给方淳他爹说了,一面高兴儿子终于成家有望,一面又忧心那姑娘家世太好,配不上人家。
方淳他爹是个直肠子,藏不住事,也看不得方婶在自己面前神神叨叨地转悠,便直接把方淳叫过来,问他是不是有意中人了。
“咳、咳!”
说到这里,方婶的情绪突然变得有些激动,捂着嘴咳得面红耳赤,李云芳赶紧帮她拍背顺气,隔了好一会儿,她才渐渐平静下来,却捶着被子呜呜地哭了。
“都是我不好!我多那个嘴干什么?阿淳那个傻孩子啊,心眼太实,一句谎都不会说的!”
方婶清清楚楚地看见方淳的脸色变了。
原本还笑眯眯地应承着,忽然就不说话。
方婶以为他怕人家姑娘嫌弃他们家穷,刚想安慰几句,就见方淳一撩衣摆,噗通一下跪在他们面前。
“他说他的确有了心上人……”
时隔多年,方婶仍然能回想起方淳当时的表情,提起那个人,他低垂的眉眼都透着温柔的光。
“可他告诉我们,他爱上的……是一个……是一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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