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丝雀完本——by狐狸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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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郁一愣,轻轻吻了吻裴向雀的眼梢,“你乖一点,不要跑,我就不会关着你了。”
他反复讲了好几遍裴向雀才听明白了,可裴向雀最后却摇了摇头。
陆郁叹了口气,“为什么要跑?”
裴向雀似乎是听懂了,但不说话,歪过头,脸埋进了枕头里,装模作样地装睡。
他没给陆郁唱歌,陆郁便一夜没睡,盯了裴向雀一个晚上。他的金丝雀已经被养的十分娇贵了,不耐痛,连睡觉的时候眉头都是紧皱着的,瞧起来又难过又可怜。
到了天明的时候,陆郁起身去书房打了个电话,退了婚,付出了点伤筋动骨的代价。
陆郁挂了电话,没想值不值得。
作者有话要说:三爷和他的金丝雀的故事,不虐,小甜饼,攻受都有病,互相治愈的爱情故事~
第2章 九年
早春时分,天幕低垂,太阳还未升起。
陆宅人口众多,早已忙碌起来。只有花园里是寂静的,几个园丁战战兢兢地围着一个人,小心翼翼地伺候着。
那人是陆郁。他的身量匀称且高,连每一截骨骼的长度都恰到好处,凑出惊人的比例。陆郁站在盛放的花丛中,他的长相肖母,长眉挺鼻,一双凤眼狭长,平时因为气势瞧起来凌厉阴郁,此时在花丛堆里倒显得有几分艳丽。不过是没人敢说出口的,淮城人人皆知陆三少为人做事是什么样的手段,不敢得罪。
此时的陆郁仿佛兴致颇高,有闲情早起摘花,目光漫不经心地落在盛开的花上,似乎正在仔细挑选。
管家下楼匆匆走到了陆郁面前,定了定神,才开口,“三少爷,老爷醒了,正在书房等您。”
陆郁自成年后便搬出了老宅,许久未曾归家。昨晚深夜回来,指明了和陆成国有话要说。这一大清早,陆成国才醒,便得了这个消息,要和陆郁见一面。
陆郁置若罔闻,折下了一支才开放的花,花瓣上还沾着露水,打湿了修长的手指。他将那支花妥帖地安置在白瓷瓶中,才好脾气地笑了笑,眼神却是阴郁的,“知道了,我马上就去见父亲。”
管家和一众园丁仿佛都不敢直视他的笑容,向后退了小半步。
转身离开前,陆郁又想起了什么,顿下脚步,对一旁的园丁叮嘱,“这些花开得都不好,我不喜欢,全都改种白色百合吧。下次回来,我要看到百合花开。”
陆郁撂下这句话,径直朝陆宅内部走了过去。
陆成国的书房在二楼,陆郁站定在房门前,扣起指节不紧不慢敲了三下。
里头传来一声,“进来。”
陆成国站在窗户旁,虽然快六十岁了,可头发乌黑,保养得很好,没有丝毫老态,仿佛青春才过去不久。
陆郁却知道他活不长了。
陆成国面色严肃,刻意维持着作为父亲的威严,“你这次回来,是有什么事情吗?”
可惜他在陆郁面前一贯是没什么威严的。
陆郁笑了笑,没有恶趣味地戳穿他,只是平淡地叙述,“我在宁津接了个活,很要紧的工程,时间又不短,得亲自去盯着,淮城这边的事得先放一放。”
陆成国眉头紧皱,“你在淮城这边好好的,怎么又去宁津?年轻人心性不稳,不扎根下来怎么能做事?”
他喜欢自己的大儿子二儿子绝对多于陆郁,可又明白那两个人加在一起也没半个陆郁顶用,陆家的事是最要紧的,所以不愿放手让陆郁离开。
陆郁并没有拿他的话当一回事,他抬眼瞥了瞥陆成国,“我三天后要去宁津,事情都交接好了,你让老大或者老二去,估计他们都很乐意效劳。”
他只是告知陆成国自己的安排,并不是征求意见。话说完了便不顾陆成国青黑的脸色和怒斥声离开了,下楼的途中正好遇见了一个人,长得同陆成国很像,是陆家的老大,陆郁同父异母的哥哥——陆辉。
陆辉比陆郁大十岁,却被酒色掏空了身体,看起来有四十岁的年纪,正恶狠狠地瞪着陆郁,半点不遮掩眼里的恶意,问:“你回来干嘛!这里不是你的地方!”
陆家目前一家六口人,关系十分错综复杂,堪称豪门典范。陆成国年轻时与陆郁的母亲秋子泓相爱,娶了她发誓要相爱一生。可陆成国的爱情太浅太薄,像薄雾一样,时间久了便蒸干了。他开始尝鲜,这在豪门甚至不能叫做出轨,因为连个固定的小情人也没有。秋子泓读书时本来是个烈性女子,坚强又独立,一朝结婚却仿佛被金钱迷了眼,珍珠失去光彩褪色成了鱼目,也学着其他豪门太太一般掩饰太平,只要不威胁到自己的位置,维持这段婚姻便好。
可这样表面安稳的日子却没能过的长久。
秋子泓结婚多年却不能怀孕,去医院查了患有不孕不育。陆家需要继承人,陆成国更有正大光明的理由包养小情人了。他的情人里先后有两个生出了孩子,都是男孩,陆成国不能让陆家的继承人背负一个私生子的不雅名声,打算等两个孩子长大一些,谁的资质出色便确定下来身份,同秋子泓离婚,另娶孩子的母亲。秋子泓一边苦苦哀求,一边做试管婴儿。终于,她怀上了陆郁。
而由于多年的精神压力,陆成国的绝情,两个情妇在自己面前的冷嘲热讽,秋子泓患上了精神方面的疾病,最后死在陆郁九岁的时候,陆郁肖母,精神状态自小不佳,整个陆宅对这件事都讳莫如深,不敢多提。
陆成国不知是因为愧疚还是什么别的原因,没有将情妇扶正,就这么不明不白地让他们在陆宅里一起住了下来。
这么一个“家”,听起来着实是个笑话。
陆郁也觉得挺可笑的。
“你以为你能待多久?”陆郁连脚步都不曾顿一下,轻描淡写地回答,“没多少日子了。”
陆成国死后,这里就是陆郁的地方了。
陆郁死的那年三十三岁,现在他二十四岁。他一生做了许多恶事,却没有下地狱,反而由死至生,回到了九年前。
对于陆郁来说,他的人生只分为两个阶段,遇到裴向雀之前,和与他相遇之后。
而如今,他身在九年前,一个尚未遇到裴向雀的时候。裴向雀如今还不在淮城,他在宁津。
陆郁坐在车厢后座,看着越来越远的陆宅,微微阖眼,想起了往事。
说起来,他和裴向雀相处的最后一段日子是在退婚之后。
退婚后的第二个小时,陆郁便向媒体公开了这件事,时间正好赶得上当天的头条新闻发布。
陆郁在书房里待到助理拿到今天的报纸,上面一行大字写着“陆氏与项氏千金婚约破裂,背后究竟有如何隐情!”他将这篇胡诌乱扯的文章从头看到尾,却不生气,甚至脸上带着满意的笑意,然后叫管家找个机会悄悄塞到裴向雀面前。
从头围观到尾的助理在心里摇头晃脑,认为自家老板是彻底栽了。不过,这件事是早有预兆的。要不是搁在心尖上的人,谁会推了重要的合同,只为电话那头的人稍稍哑了的嗓音。
到了晚上,陆郁去给裴向雀送饭的时候,裴向雀从被窝里探出小脑袋,圆圆的眼睛瞪得更圆,泛着粉红的指甲尖摁在报纸上。
那抹红又轻又薄,陆郁莫名地想要吻上去。
裴向雀似乎组织了好久的语言,低声问:“是真的吗?”
陆郁装作不经心地看了报纸一眼,“骗你做什么?”
裴向雀的眉头还是紧皱着的,像是还有什么想问却说不出口的话。陆郁只觉得他思考的样子也十分可爱,忍不住顺从内心的欲望,低头咬住了他的指尖,牙齿落在指甲盖上,微微用力。裴向雀不疼,只是有些痒。他涨红了脸,缩手回去,憋了好半天,“陆郁你,你真讨厌。我都忘了想说什么了。”
陆郁一只手摁住了他,“仔细你的胳膊,别闹了,乖乖的。”说完,他端起放在一旁的饭菜,举到裴向雀的身前。
良久,裴向雀点了点头,张开嘴,将饭菜咽了下去。等吃完了饭,陆郁在一旁收拾碗碟,裴向雀揪住他的衣角,问:“你,你昨天是不是没有睡觉。今天早点睡,我给你唱歌。”
陆郁一怔,像是心上被人戳了一下,又甜又涩,“真乖。”
他明白,自己的金丝雀心甘情愿地回到了笼子里,不会再妄想离开了。
可陆郁却发现不满足于只做一个饲主了。他希望裴向雀不只是被动的承受,而是会为自己哭,自己笑,为自己快乐或难过。
他爱上了裴向雀。
这是他这辈子头一回用“喜欢”或者是“爱”这样柔软又虚无的词语形容自己和另一个人的关系。
陆郁从不相信人心里有什么情感能够胜得过利益,可如果这个人是裴向雀,他又觉得是理所当然的了。
他打算在秋子泓的坟墓前坦诚一切,和裴向雀告白。即使有一种微乎其微的可能,是裴向雀不喜欢自己,陆郁也认为这是无关紧要的事,往后的日子还长,他们总会相爱。
不过他没料到没有以后了。
那一天陆郁亲自开车带着裴向雀,途中遇到一辆疲劳驾驶的小卡车,直直地向陆郁的车撞了过来。陆郁本能地向右打方向盘,裴向雀却自己扑了上来,挡在了陆郁身前。
逼仄的小空间里满是铁锈一般的腥味,陆郁在狭窄的车厢内摸索着抓住裴向雀的手,掌心满是滑腻的鲜血,他只希望那是自己的。
他瞧见裴向雀紧皱着眉,雪白的皮肤失去血色,近乎透明,像是百合的花瓣,青色的筋脉在皮下微弱地起伏。裴向雀没什么力气地咳嗽了几声,模模糊糊地喊着疼。
陆郁紧抓着裴向雀的手,他此生从未如此紧张过,看到裴向雀染红了的白色衬衣几乎要透不过气来。只能徒劳无功地想要堵住裴向雀身体上的伤口,可是没有用。
他的声音在发颤,骨节抖得厉害,指甲深深陷进掌心的肉里,“别害怕,别睡过去,你不会有事的。”
裴向雀眨了眨眼,努力听明白了他的话,很相信似的点着头。他伤得很严重,随着血沫一起咳出来的是内脏的碎片,暗沉的血从伤口涌出来,将整个狭小的空间都浸透了,陆郁想堵也堵不住。
陆郁想,他没有办法。
裴向雀深色的瞳孔里渐渐失去了光彩,他费力地抬起头,想要再看一看陆郁,伸手碰了碰陆郁的脸颊,张开满是血腥味的嘴唇,磕磕绊绊地说话,“你,你别哭啊。我这么疼,都没哭,你一哭,我也想哭了……”
陆郁才知道,原来自己哭了,原来自己也会流眼泪。
陆郁冰凉的眼泪落在裴向雀的眼窝里,顺着脸颊滑到下巴,仿佛连裴向雀也在流泪。
他问:“为什么要救我?”
裴向雀睁大了眼睛,磕磕绊绊地回答,“就是,就是什么也没想,就挡住了。”
陆郁一怔,又接着问:“是不是,是不是因为喜欢我?喜欢陆郁。”
这句话他说的含糊,裴向雀好半天才反应过来,他对于喜欢这样表示浓烈情感的词非常陌生,难以理解,此时又失血过多,脑子更转不过来,可看着陆郁那么着急,只觉得这个回答十分重要,只好依靠本心说出几个字,“我,我不……”
他很急切,却说不出?div align="center">文库(danmeiwenku.com)是完全免费的,要充钱请别相信,关闭即可,微信dmwk520大家务必都加上、有腐利。没有关注微信dmwk520的请尽快关注~避免网址河蟹换网址找不到我们~ 凇?br /> 陆郁听到了那个“不”字,瞳孔骤缩,他不想听下去了。于是,他低头吻住裴向雀沾满了鲜血的唇,千分喜爱,万分珍重。
裴向雀终究没讲完这句话,他没等来救护车,身体里的血先流干了,死在了陆郁的怀里。
陆郁断了两根骨头,眼角留下了一条长疤,可对他而言相貌无关紧要,在医院里住了两个月便痊愈回家。
可裴向雀死了,死在了二十四岁的大好时光。
陆郁宁愿死的是自己。
他替裴向雀立了个墓碑,就在自家的后花园里,旁边开满了百合花,每日只要一抬眼就能看得到。陆宅里的佣人有着隐约的传言,陆郁大约是病入膏肓了。
陆郁站在裴向雀的墓碑前,上头的照片里,还是不知世事地笑着的。他冷静地想,裴向雀这辈子什么坏事也没做过,却没遇到过一个好人。
包括自己。
陆郁低下头,吻了吻那张照片。
他的声音轻柔缓慢,十分动听,近乎于告白。
他说:“你再等等我吧。”
他没让裴向雀等得过久。只不过一年后,淮城的陆三爷死于精神衰弱,因为失去了自己的那只金丝雀。
第3章 宁津
宁津不同于地处南方的淮城,三月的天气还寒风凛冽,天空灰蒙,烟雾环绕,未曾春暖花开。
此时正值傍晚,裴向雀才下了工,从尘土飞扬,黄沙蔓延的施工场所走了出来。他摘下安全帽,去水池边仔仔细细地将每一个指甲缝都洗干净了,才端着碗碟去打饭。
周遭乱哄哄的,工地上的人三五成群,遍地蹲着,和着尘土将饭菜咽了下去。
裴向雀走到打饭的小棚子里时,装着饭菜的桶已经是空落落的了。原本这里看管食堂的阿姨看他年纪小,抢不过青壮年人,都会特意给他留上一份。可今天不凑巧,正赶上放假,那位阿姨叫儿子替看班,自然是是只剩下些残羹剩饭。那个男孩好学,这时候面前还摆着书本学习,好不容易分出些心思,舀了桶底的剩饭将裴向雀的碗碟装满了。
裴向雀顺势瞥了两眼,那是高一的书。如果他还在念书,按照年纪算,也该才念高一。
可惜他不再念了。
裴向雀端着自己的碗碟,没再打扰他,也没插进任何一个小团体,而是走着小路,回了自己的宿舍。
说起来是宿舍,其实就是铁皮和钢筋临时搭起来的小铁皮盒子,顶多挡挡风,下雨的时候铁皮没贴严实的地方还漏水,在宁津这样的三月天里,屋内屋外几乎没有温差,一样的冷的要命,直冻进人的骨头里。
不过裴向雀待的这个铁盒子格外小,只能容得下一张床,床边和门的缝隙勉强能挤下一个人直走过去。他小心翼翼地关上门,脱下鞋和外套,搁在床下的木板上。又搓了搓冻得通红的手,直到生出些暖意,才举起筷子,心满意足地品尝起眼前这碗看起来乱七八糟,不算美味的大杂烩起来。
吃完了饭,裴向雀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半个巴掌大的老款手机,摁下了开关。蓝色的底屏模模糊糊,裴向雀眯了眯圆圆的眼睛,看了一眼时间,又从文件夹里挑出了一个录音,播放了起来。
开始是一段嘈杂的混音,什么也听不清,等过了好一会,才有一个声音渐渐清晰了起来。
一个粗糙低沉的男声高谈阔论了好一会,语气得意又鄙夷,周围人不时插了几句,最后在一团哄笑中,录音的进度条走到了头。
虽然这和专业的录音设备记录下来的声音相差甚远,可一般人想要听清楚里头讲了什么内容还是轻而易举的。
裴向雀却不同,他自小患有语言障碍,确实听不懂。那些话就像被无厘头得纠缠起来的线条,紧紧地缠住了他的意识。
可这只是第一遍。很快,裴向雀又将进度条重新拉了回去,颇有耐心仔仔细细地反复重听了好多遍,还时不时将那些能够辨认或者自己猜测下来的话写在了纸上。
前几张纸上已经罗列了几条他十分确定的话语。
“那个傻子。”
“连话都不会讲。”
“老朱你厉害了。”
“骗傻子的钱。”
裴向雀按下暂停键,皱着眉头,隐隐约约分辨出几句话,急忙记在了纸上。
“钱……减半……寄……”
裴向雀是不怎么会讲话,也听不懂别人的话,可他不是个傻子,听出了这几个字,剩下的也能猜得出来了。
朱三,也就是录音里那个老朱,将裴向雀委托他寄回去的工钱,暗自扣了一半,自己吞下来了。
朱三是裴向雀的一个同乡人,据说在外头混的不错,每年过年回来手头都宽裕得很。裴向雀的父亲裴定就将自己的儿子托付给了朱三,带他出门打工。
那时候裴向雀才十五岁多一点,还算是童工,正规的地方是不会收他的。可朱三待的本来就不是个正规的工程队,里头鱼龙混杂,也不会细究极裴向雀的年纪。反而以他的年纪太小,力气不大,减了他一小半的工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