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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赘男婿 番外篇完本——by落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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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王妈过来敲门,路远才发现,都快五点了,说是让他一起帮忙准备晚饭,路远这才合上书本走出房间,来到厨房帮忙。其实,王妈的厨艺也不错,但她只有上海菜拿手,但上海菜都太甜,老爷子其实早就吃腻了,由于身体情况,也不宜多吃。本来一直吃着也就习惯了,可是吃了一次路远做的清淡爽口饭菜以后,再吃王妈做的菜,就有点难以下咽了。早上出门前,老爷子还特地交代,王妈以后做菜要尽量多问问路远,怎样才能做的即清淡爽口也不油腻,王妈面儿上笑着回答说好,但心里却是一肚子气,想她好歹也在高家烧了好几年的菜,路远一来,就在老爷子面前拆了她的台,所以她对路远从一开始的瞧不起又多了几分嫉妒恨。
路远在厨房里忙碌着,王妈却在客厅里看着电视,磕着瓜子,整一副包租婆的味道。
晚饭是简单的四菜一汤,但老爷子明显胃口比平常好一些,多吃了一些,连平时吃饭挑三拣四的高雅这会儿也没了声音。老爷子喝完最后一口汤,拿起餐巾擦了擦嘴,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回房间休息。这就意味着有话要说,其他几人也都纷纷放下了筷子,等待下文。吴秀和高雅母女两虽然平时嚣张跋扈,但在老爷子面前还是忌惮三分,老爷子年轻的时候是个军人,一个军人该有的威严霸气,老爷子是一分都不缺,如果脾气起来,她们也是有所顾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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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宴
“举办婚宴的酒店情况和宴请的宾客名单我已经让助理大致草拟了一份,吴秀你过目一下,看看还有没有遗漏的地方,尤其是本市有名的报社记者,千万不能有遗漏。”老爷子发话了。吴秀点头应了一声,只有路远听的云里雾里的,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
“孩子们的礼服,也要抓紧赶制出来,明天有空就带去量个身吧,务必在婚礼前要安排妥当,吴秀,这几天你就辛苦一些。”老爷子还是一副长官命令士兵的口气。
“对了,高俊去美国出差也有一段时间了,上次的订婚宴没去,也就算了,这次一定要参加,做大哥的怎么能缺席小妹的婚礼,传出去像什么话,你给杜康打个电话,就说这是我的命令,明天下午之前必须回国,要不然后果自负。”
“怕是我人微言轻,小俊这孩子,不听我的话啊。”吴秀一副惺惺作态的样子。
“就是绑也要给我绑回来。”老爷子不容二话。
听到这里,路远算是听出了一点头绪,看老爷子的意思,似乎还要在北京为他和高雅举办一场大型的婚礼,可是他不明白这是为什么?
“爸爸,我们不是在我家已经办了一场婚礼了吗?怎么现在还要办啊?”
“傻孩子,在你家办的是订婚宴,况且你家是你家,你是入赘我们高家了,也算是嫁入我们高家了,我们作为婆家的当然也要办一场体面的婚礼啊,要不然岂不是委屈你了,哈哈……。”老爷子看路远一副少年懵懂无知的样子,就打趣的笑道。当然,这场婚礼并不是一场简单的婚礼,这深层次的意义,路远也没必要知道。路远脸红的低下了头,不再说话,高雅嗤之以鼻,老爷子已经决定的事情,并不是他们能左右得了的。
高俊是中午的飞机,杜康亲自去接的机,一看到高俊,杜康就嬉皮笑脸的打趣道:
“哟,这一下子荣升大舅爷了,浑身上下都透露着一股喜气儿,让我也跟着粘粘喜气儿。”
“滚开。”高俊黑着脸,本来就由于时差的关系,睡眠不好,昨晚接到杜康的电话,说是老爷子下了最后通缉,勒令他必须马上回国,要不然后果不堪设想,凌晨一早赶飞机,这使得高俊心情更是差到了极点。见好友频临爆发的边缘,杜康也收起了开玩笑的心思,接过高俊的行李,向停车场走去。
高俊坐在后座上,闭着眼睛小憩,杜康挑起了话头,
“我说高俊,你这个爹啊,真是厉害,这样的损招也能想的出来,也不知道是哪家的傻小子,愿意背那么大的一个锅,绿云罩顶都不介意,改天有机会,我还真想会一会你那个妹夫,听老爷子讲,还是一个大学生,做男人,能大度到这种地步,我真心佩服地五体投地啊。”
“会有机会的。”
“不过,这也确实是一步很厉害的棋,这次婚礼,老爷子特地请了本市各大有名的报社记者,到时候报纸哗哗哗一登,标题我都能想到了,什么高家千金奉子成婚,新郎却是某名校高材生,穷书生遇上富家女,这整一出就是都市励志青春偶像言情剧啊,千古佳话啊!之前的谣言也就不攻自破了,要不然怎么说,姜还是老的辣呢,直到今天我才算是真正体会到了,佩服佩服。”
“你能不能少说两句,开你的车。”高俊呵斥道,车厢里顿时就安静了下来。
吴秀一大早起来,也是忙个不停,忙着看场地,跑婚纱店,路远一路上没说几句话,别人叫他干嘛就干嘛,像个提线木偶似的。跟着走进了一家高级婚纱礼服定制店,服务员拿着皮尺在他身上捣鼓了好一阵儿,又在服务员的热心建议下,理了一个发,高雅在另外的一个包间,似乎还要高级。路远第一次知道,原来婚纱店也还带理发服务的,路远从走进店里开始,就很紧张,感觉自己跟这里格格不入,当服务员询问他喜欢什么样发型的时候,他也吱吱唔唔,不知道如何回答,还是站在旁边的吴秀说,随便剪一个吧,不难看就成。
之前过长的刘海,遮住了路远洁白的额头,现在短了,越发衬的路远那双乌溜溜的大眼炯炯有神,模样也越发清秀起来。走出包间的高雅看到站在镜子面前,有点木讷却清秀异常的少年,都呆愣了一下子,随即轻咳了一声,撇开了目光。
“高太太,令千金和姑爷的礼服,我们会安排师傅连夜赶制,绝对不会耽误您后天的婚礼,成品完成以后,我会亲自送到您府上。”
“那就有劳了。”得到了婚纱店负责人的应允,吴秀就带着俩人出去了。
之所以婚礼决定在后天举行,这么仓促,那是老爷子为了急于洗清之前高雅的丑闻,挽救公司股票持续下跌的局面。吴秀无法就塞了一个大红包给风水师傅,说是这门婚事紧急,务必要在这个礼拜挑出个好日子,好让两孩子成婚。风水师傅接过红包,装模做样的翻开一本老黄历,随便就说了一个日子,心里还在打趣,妈呀,这年头怎么有人结个婚也跟赶着去投胎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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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分
世事如棋,人海茫茫,人与人之间能够相遇相知,或是相亲相爱,是必然,也是偶然。冥冥之中,缘分注定。有人说,缘分,妙不可言,它就像一颗掉在沙发上的纽扣,当你努力想要去找它的时候却怎么也找不到,而当你开始慢慢忘掉了,它却又会出现在你面前。
高俊在自己的公寓里倒了一天的时差,电话铃响的时候,他还在迷迷糊糊半梦半醒之间,打电话给他的是高海,大致的意思就是,晚上回家吃顿饭,吃饭只是一个借口,实际就是老爷子想让他见见他的准妹夫。其实高俊老早就想见见他那个还素未谋面的妹夫了,之前老爷子跟他的助理打电话说让他参加订婚宴的时候,他刚好在美国出差。助理电话里也没有具体说是哪户人家,高俊也根本没有在意去问。他唯一想到的就是,这只是老爷子走的一步棋,不得不承认,这是挽回高家颜面最好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一个办法了,老爷子活到这个岁数了,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识过,目前的窘境,也只是暂时罢了,这点高俊心里心知肚明。而他明知如此,还要把高雅怀孕的丑闻泄漏给媒体,那是因为他看够了高雅那副嚣张跋扈,唯我独尊的嘴脸,想挫挫她的锐气罢了,当然这也只是他实行报复的一步。
相反的,他倒是很想见识下他那个所谓的准妹夫是何方高人,即使高家再有钱有势,就是一般的家庭也绝对接受不了自己未过门的妻子跟自己结婚的时候,肚子里头怀了别人家的种,这是连祖坟都要冒青烟的丑事。
路远得知,他之前在餐厅打工碰到的那位高先生,现在也是他的大哥晚上会回主宅吃饭,心里就莫名的开始紧张害怕。毕竟,根据前几次的相处,高俊在路远心里头的印象,是属于那种威严霸道冷漠不平易近人的人。王妈叫他晚餐多准备几个菜,说是大少爷胃口比较刁,还问他会不会做红烧鱼,大少爷尤其爱吃这道菜。说来也巧了,路妈最拿手的就是这道菜,耳濡目染,路远做这道菜也还挺地道的。
厨房里,就路远一个人在忙活,王妈也不知去哪了,路远做的菜,味道也确实不错,高家的人看到路远干了本是王妈该干的活,也没有说什么,这使得王妈更是感觉到,路远在这个家根本就没有地位,乐的把厨房的活都一股脑儿的通通丢给了高远。除了买菜,个中原由也是不难猜,路远也并没有在意,反而觉得自己能为这个家做点什么而感到高兴,不管自己愿不愿意,这以后就是自己的家了。
其实,做菜跟做事是一个道理,有些人做的菜色香味俱全,有些人做的菜却难以下咽,并非是谁用的材料好,谁用的不好,厨艺也是一部分,但关键还是在于是否用心。
路远把两条鲜嫩肥美的鲤鱼去除内脏后,然后用水洗干净,用少量的盐和料酒腌制在一个盆里,然后趁着这点时间,把葱花,大蒜,生姜切好。一切就绪后,锅中放油烧热,把腌制好的鱼倒入锅中用小火煎炸至金黄。红烧鱼,火候是关键,火候轻了,鱼不入味儿,火候重了,容易把鱼烧糊,所以路远在做这个菜的时候,分外用心,如临大敌似的,以至于客厅的动静,他也丝毫没听到。
高俊进入家门,客厅里空无一人,想必是都还没有回来,有点口渴,就叫了声王妈,并没有人应答,可他明明听见厨房里有动静。就向厨房走去,随即厨房里的景象映入眼帘,夕阳余晖透进窗户洒在少年身上,彷佛披上了一件金黄色的外衣,少年穿着一身暖色系的衣服,与之交相呼应,清秀的眉眼,被熏得有点泛红的脸颊,细汗沁湿的几缕碎发贴在额前,一切的一切都让人感觉到温暖,彷佛落入凡尘的天使,让人都不忍心去破坏这幅温馨的画面,怕下一刻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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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高先生,哦…不,大…大哥,你回来了。”路远结结巴巴的,男人凛然的威严使他说不出完整的一句话。
高俊,彷佛如梦初醒,轻咳了一声,一瞬间又变回了那个不苟言笑,冷漠威严的男人,不禁疑惑,
“你在干嘛?”
“我在烧饭啊。”路远木木的回答道。
“废话,我是问你,你怎么会在我家?”男人不禁加重了语气,自己刚才是魔愣了吗?竟然还会觉得眼前的少年好看?分明就跟前几次见面一样,傻里傻气少根筋。
“这个…这个,我…我……。”路远吱吱唔唔了半天,也回答不出个所以然来。就这样低着头站在男人面前,像做错事的孩子一样,乖乖地接受着家长的质问。
男人从头到尾打量了少年一遍,看到少年穿着居家的拖鞋,再回想起刚才少年对自己的称呼,心中瞬间了然。原来如此,盯着路远的眼神也瞬间冰冷了起来,原来是蛇鼠一窝,一丘之貉,说不定之前的几次偶遇,都是那个女人有心安排的,原来是在这里等着他呢,果然是最毒妇人心。
作者有话要说: 马上就是情人节了!!落叶在此祝贺: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喜欢落叶的请点下收藏,给个评论!不喜欢的也请手下留情!不要喷我!好人有好报(*  ̄3)(ε ̄ *)

☆、冰点
空气中的温度似乎降到了冰点,令人不寒而栗,高俊用冰冷仇视的眼神探视着面前的少年,就这样时间彷佛静止了一般。高俊什么时候走的,路远并不知道,因为他一直低着头,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厨房里已经只剩下他一个人了。路远轻吁了一口气,高俊给他的压迫力是非同小可。
路远甩了甩脑袋,又重新开始忙活菜儿去了,为什么高俊对他有敌意,他也没有去在意,可能男人天生性格就如此,对谁都这样。
路远烧了一桌子的菜,忙完的时候,家里的其他几个人也都纷纷回来了,饭桌上还是跟往常一样,气氛还是很压抑,谁也没有开口说话。路远坐在高俊的对面,一直低着头,美味可口的饭菜到嘴里味同嚼蜡。
“小远,来,这就是你的大哥,高雅的哥哥,以后你们就是一家人了,叫声大哥,给你大哥倒杯酒。”老爷子首先打破了沉默。
“大…大哥。”路远战战兢兢的站了起来,体贴的给高俊倒了一杯饮料,因为他看到男人放在茶几上的车钥匙了,很有可能吃完饭要开车回去。路远连倒饮料都是低着头,手还有些许微微的颤抖。
“小俊,这是路远,我一个战友的儿子,你们以后就是一家人了,可要好好相处。”
高俊敷衍地应了一声,一口喝干了杯中的饮料,看着一桌跟平时不一样样式的菜色,就习惯性地夹起一块红烧鱼放在嘴里尝了尝。瞬时,男人整个身体就顿住了,心中波涛汹涌,不敢置信地又夹起了一块放到嘴里,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他拿筷子夹菜的动作都在颤抖。怎么可能?怎么可能?这个味道,这个味道虽然已经过去了十五年了,但他依然还清清楚楚的记得,这个红烧鱼的味道跟他妈妈做的如出一辙。
男人的思绪一下子就回到了十五年前,那时候他们家还是住在北京以前的老四合院,家里条件也没那么好。他每天最期待的一件事就是放学以后,能吃到妈妈亲手做的红烧鱼。他妈妈做的红烧鱼独具匠心,与众不同,有一种酸酸甜甜的味道。其实很早以前,他并不爱吃鱼,因为有刺,吃起来会比较麻烦。那时候,温柔的女人就会这样说:
“小俊,爱吃鱼的小朋友都会比较聪明,你想以后变得比别人聪明吗?”
“想。我长大以后要当发明家,赚很多很多钱,都给妈妈。”小男孩天真的说道。
“那就要多吃鱼,这样就会越来越聪明哦。”女人温柔的抚摸着男孩的头发。
“可是有刺耶,吃起来比较麻烦。”小男孩嘟起嘴撒娇道。
“不怕,妈妈帮你把刺挑出来。”女人就这样小心翼翼的一根刺一根刺从鱼肉里挑出来,在放到小男孩的碗里。小男孩尝了一口,就皱起了眉头,
“妈妈,怎么是酸酸的味道”
“是吗?你再仔细尝尝。”女人慈祥的笑着。
“耶?怎么又变成了甜甜的味道?”小男孩疑惑不解。
“小俊,人的一生啊,酸甜苦辣,都要自己慢慢去体会,慢慢去品味,人生没有一直都顺顺当当的,甜苦掺杂,这才是完整的一生。”
那时候,小男孩并不能理解女人说的话,他只是懵懵懂懂的点了一下头。他依稀还记得,那是一个温暖的午后,阳光洒在了四合院的各个角落,穿过树叶的缝隙,斑驳错落,女人就这样对他甜甜的笑着,甜甜地。
后来,他就不知不觉的喜欢上了吃红烧鱼,可是现在他再也吃不到那个味道了。他每次去饭店吃饭,无论是哪个饭店,星级酒店亦或是路边饭馆,他都会点这道菜,可是他每次尝了一口,就不吃了,因为都不是记忆中那个味道。因为那个味道已经深深地刻进了他的味觉里,其他的都变成了将就。
一顿饭下来,高俊几乎没有尝过其他的菜,一口接着一口地吃那道红烧鱼,脸上僵硬的表情也瞬间融化了。他看了一眼坐在他对面沉默低着头的男孩,至少在这一刻,他还是感激他的,因为是这个人又让他尝到了记忆中那个他曾经以为再也不会出现的那个味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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