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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媒先生完本——by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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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种压迫感消失了。
“我知道。”仲彦秋重复道。
宫九冷冷看了他一眼,转身离开了。
空寂的庭院,没有风,梧桐树叶却落了满地。
仲彦秋看着满地的落叶,慢吞吞地说完了后半句。
“我又何必要你看得起我呢。”
似乎觉得这么说很有趣,他扯起嘴角露出了个微笑。
他的眼眸沉淀着无尽的黑,从他的角度看过去,却又倒映着无数向着未来无限延伸的“线”。
瑰丽的,璀璨的,连满天繁星明月高洁都要黯然失色的“命运”。
真是好看啊。
第二十六章
前一日陆小凤喝了不少酒, 却并不多么醉人, 一觉醒来仍是神采奕奕, 掀开被子一个鲤鱼打挺起身,床前放着簇新的衣裳,仲彦秋大抵是没有这样的体贴的, 想来多半是那个叫做六子的伙计给他置办的。
早茶的香气从门缝里传进来, 他分辨出虾饺, 云吞,还有大三元的大裙翅, 南园的白灼螺片的味道,一瞬间他就觉得肚子咕噜噜饿得心里发慌。
门外六子正等着,仲彦秋却是不见人影, 陆小凤一边用湿帕子擦脸一边问道:“仲先生呢?”
“先生昨夜便走了。”六子笑眯眯地说道, 从怀里掏出一封信,“临走前让我把这个交给您。”
陆小凤嘴里咬着半个虾饺打开信封, 里头一沓信纸约莫有个七八页的样子,仲彦秋显然写得很急,字迹飞扬飘逸几乎完全连在一起, 好些地方墨迹时断时续, 错字之处便草草划上一道, 七八张信纸字迹毫无停滞之感一蹴而就,而且越到后面越急,最后一张信纸上写在末尾的勿念二字尾巴几乎拖出信纸。
写得那般急,自然也就没什么场面话, 一开篇就是开门见山直入主题,陆小凤看了两行就神色一凛嚼吧嚼吧把嘴里的虾饺咽下去,一字一句认真地看起这封信来。
而此时的仲彦秋正在东南往京城的官道上。
他骑着的马是好马,千里良驹万中无一,昨晚他一出门就有人牵着马在门口等着,宫九冷脸在一旁站着,嘴里说的话还是一如既往的不怎么好听。
“就你那速度,到了京城苏梦枕人都入土了。”
仲彦秋深深看了他一眼,接过马缰翻身上马,道:“当心你养着的那个小丫头。”
时已深夜,城门紧闭,不过城门的官兵宫九已经打点好了,远远的给仲彦秋开了一道小门,仲彦秋马也未停一路冲了出去。
星夜兼程一路狂奔,晨曦将明的时候仲彦秋就已经到了第二座城市,城门开着路上也没什么人,城南到城北一路畅通无阻。
仲彦秋没有带钱,也不需要带钱,他一路上根本就没有从马上下来,以他的修为对于吃喝等需求已经降到了最低,离开五羊城时带着的水囊他几乎一口都没喝,不眠不休昼夜不停,就连马都累得半死在路上换了好几匹,完全靠内力支撑着一口气不要倒下去。
这样当然是有副作用的,他浑身都像是被火烤着一样泛着红,皮肤一层层往下掉皮,嘴唇干涸开裂眼眸涨红,眼球里的血管破裂让他,整个人都像是火上脱水的鱼干巴巴的几乎要皱起来,风尘仆仆一袭青袍像是晒干的梅干菜,因着路上碰上了好几场大雨的缘故还深一块浅一块晕着水渍。
唯独他的眼睛,暗沉地晕着晦暗不明的黑,没有半分疲惫动摇的色彩,平静得仿佛感受不到身体的痛苦,他的大脑还是很冷静,很清明,没有半分迷茫混沌,哪怕他已经好几天没有合眼休息过半秒钟,他的思维依旧清晰而准确,指挥着他的身体一丝不苟地完成最优先指令。
往京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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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羊城最近很是热闹。
南王府的大总管江重威瞎了眼被赶出府不知所踪,新任的大总管却不是原来的副总管,而是一个叫做霍天青的男人。
他以前是珠光宝气阁的总管,倒也不知为何前些日子突然请辞进了南王府。
自从他进了南王府,别的没什么大动作,似乎没有新官上任三把火的架势,只一点叫人诟病良多——他将南王的爱妾,也就是前些日子过寿的那位的份例调得极高,有了什么稀罕的好东西也总是紧着那边的先选,有时候甚至会欺上瞒下把南王父子都给跳过去。
但也不知为何南王父子对他这般举动睁只眼闭只眼,甚至就连府里沸沸扬扬关于南王帽子上有点绿的传言都忍了下去,只打杀了乱传闲话的下人,又轻飘飘罚了霍总管一个月的月钱便揭了过去。
有人说是因为这霍总管也算是出身不凡,比起前任的江重威江总管,霍总管可是那什么天禽老人的老来子,在江湖上的辈分高的很,眼下府里被盗贼光顾草木皆兵人心惶惶的,正是需要身怀绝技的高手帮衬着的时候。
这传言也并非是无的放矢,自从霍总管上任后,府里断断续续换上了好几位面生的侍卫头领,一个个都是满身的江湖草莽气,有的甚至满脸刀疤貌丑如鬼,叫好几个小丫鬟看了吓得夜里睡不着觉。
但是换人,就势必会造成防御上的调整与摩擦,进而生出有机可乘的漏洞,不过南王也无暇顾及那么多了,随着叶孤城向西门吹雪邀战的消息传开,他的计划已经到了最后关口,容不得再瞻前顾后,只能硬着头皮一条路走到底。
成,则王,败,则死。
霍天青和这段时间的每一天一样,带着金甲护卫在南王府巡逻,他的腰间也挂着钥匙,几十把钥匙每一把都通向南王府的一处机密要地,但是他走路的时候钥匙没有半分动静。
绕过前面那个院子,就到了该换班的时候了,和他换班的人已经在等着了,月光照在那个人脸上,冷不丁地乍一看便是霍天青也要忍不住一骇。
——那已经不能算作是一张脸了,这张脸的左脸不知被谁削去了一半,干瘪收缩的伤口把他的半张脸都歪歪斜斜的扯了过来,鼻子没了半个只剩下个喘气的空洞,右眼也只剩下一个又深又黑的洞,额角上被划了个巨大的十字,一双手也被齐腕砍断,装着一只铁钩和一个巨大的铁球。
黑漆漆的夜里撞上了这样的人,可不就正像是撞上了那夺魂锁魄的厉鬼幽魂,叫人吓得魂飞魄散。
但是霍天青却是知道,这个人过去并不丑,相反还非常的俊美,俊美到让人称他为“玉面郎君”的地步。
他和那个人确认了腰间的对牌换班,他身后的金甲卫士回了住处休息,而霍天青则伸了个懒腰,转身往刚刚来的方向走去——那里是南王府的后院,里面住着南王的姬妾。
他像是想起了什么美好的事物,唇角挂起了温和的微笑。
不管是谁看到他,大抵一眼就能看出来这个男人正享受着爱情的甜美,并且泥足深陷不可自拔。
他甚至没有注意到有一道身影正跟在他的身后。
霍天青穿过垂花门,用腰间的钥匙打开紧锁的二门,七拐八绕地走到了一处院落,却并没有往主院去,而是绕到了侧间的厢房里,甫一开门就被一个女人扑了满怀,那个女人娇声喊着他冤家,两人拉扯着进了房间。
不多时,屋里就响起了男人的喘息和女人的娇吟。
那道身影躲在门边听了好一会,才悄无声息地离开。
……
“霍天青直到天快亮了才离开。”一个做小丫鬟打扮的少女说道,“那个女人是兰夫人带来的丫鬟,我听他们私底下叫她上官飞燕。”
陆小凤点点头,在手上的信纸上又划了一道:“看来南王府这次是搭上了个大财主。”
这里是金风细雨楼在五羊城的据点,而小丫鬟便是金风细雨楼安插在南王府的细作。
“你这些天到底在写写画画点啥呢?”陆小凤在金风细雨楼的朋友问道,有些好奇地探头去看陆小凤手上的信纸。
“诶诶诶!”陆小凤把信纸刷的一合,故作高深,“天机不可泄露,懂不懂。”
他可真没说谎,自己手上拿着的,可不就是所谓天机吗,仲先生透露给他的天机。
仲彦秋在信上说他有事必须要离开一趟,八月十五在京城里能他们多半能再见上一面,南王府的事情他也已经调查清楚原原本本写在了信上,具体相不相信就随便陆小凤自己了。
——南王掌控着整个东南的港口航运,以此相胁迫使白云城主叶孤城向西门吹雪约战,准备以此为幌子在八月十五那天刺杀皇帝偷龙转凤,为他提供经济支持的是陆小凤的老朋友天下首富霍休,说起这看起来八竿子打不着的两股势力是怎么搅和到一起去的……
霍休的红颜知己上官飞燕是一个叫做“红鞋子”的组织新加入的成员,而南王的爱妾兰夫人正是红鞋子的头领公孙大娘。
公孙大娘这个名字在江湖上名声不显,但是她的很多别名,女屠户,桃花蜂,销魂婆婆,五毒娘子,都是江湖上名声赫赫的恶人,仲彦秋还顺便写到她会在月圆之夜装成穷苦的老婆婆去卖糖炒栗子,一颗栗子便可以毒死三十个人。
公门之中已经追查了这桩案子许久,称其为熊姥姥。
这个红鞋子组织当然不止这两个人,仲彦秋并没有写其余的成员是谁,却提到了她们会在七月初十在南海城里见面,他还附上了她们约定见面的地点。
而霍天青,他不过是上官飞燕的裙下之臣,叫美色迷了心便什么都不顾了,一心一意地为自己的心上人筹谋。
陆小凤又翻了一遍这七八张信纸,深深叹了口气,调查越是深入他就越是能够确定这封信的真实性,仲彦秋本就会些神神鬼鬼的本事,也没必要在这种生死攸关的事情上诓骗于他。
至于仲彦秋是怎么在一夜之间知道这么多事情的……
事实上只要仲彦秋愿意,整个五羊城,甚至于整个东南的鬼灵都是他的耳目,驱灵驭鬼属于灵媒的基本功之一,他想的话这世间鲜少有能够瞒住他的事情,
只不过鬼灵大多不愿意见人,更不愿意跟活人交流,除非他们主动开口,否则很难从他们嘴里掏出什么有用的消息,仲彦秋也无意于去改变他们的生活。
但那仅限于平时,仅限于仲彦秋愿意尊重他们的性格的前提下,作为一个灵媒仲彦秋从不缺让他们乖乖就范的手段,也自有办法让他们老老实实把自己知道的消息一五一十地吐出来。
那边陆小凤苦恼的时候,仲彦秋这边已到了京城,他停都没停甚至还加快了几分速度,直直的闯进了金风细雨楼里。
他不敢慢下来,因为一旦慢下来,他就再也没有勇气踏进来了。
金风细雨楼高手如云,却没有人来拦他,任凭他熟门熟路地跑到了最里面也最核心的地方。
仲彦秋跌跌撞撞地推开门走进房里,屋里的人似乎早已料到他要来,放下手上的书展颜一笑,暮色之下璨然生辉。
“回来啦。”
“苏梦枕。”仲彦秋的嗓音干哑,像是破锣烂擦极为刺耳,“我后悔了。”
第二十七章
门外隐隐响起雷声, 想来是又要下雨了。
夏日里雨多, 惊雷骤雨尤其得多。
“我后悔了。”仲彦秋如是说道, 他现在看起来糟糕透顶,头发散乱地披着,束发的发带早就不知道掉到了哪里去, 皮肤皱巴巴地到处都是掉皮充血的痕迹, 手心被马缰勒出一道深深的印子, 鲜血滴滴答答的落在地上。
衣服深一块浅一块,一抖还能抖下不少脏兮兮的泥土树枝, 不光看上去像是晒干了的梅干菜,闻起来也像是在地窖里塞了不知道多久的咸菜块。
可能京城街角的乞丐都要比他体面几分。
苏梦枕已经不知道多少年没遇上过这么落魄而又不知礼数的客人了,应该说敢这么往他这里闯的, 这么多年也就只此一人罢了。
“坐吧。”他拉了拉软榻上的矮几给仲彦秋腾了个位置出来, 语气温和亲昵,就像根本没听到仲彦秋刚才的话一样。
很不幸的是, 无论过了多少年,面对苏梦枕仲彦秋一如既往只有被带着走的份,因为他从来都不是个很固执的人, 所以他被苏梦枕说服过太多太多次了, 多到无论苏梦枕说什么他都会下意识的跟着做的地步。
仲彦秋摇摇晃晃走了过去, 细棉里子的软榻外层裹着的是浅青绣白鹤云纹的妆花雪缎,他一坐上去就印上一个脏兮兮的泥印子,凑近了看才发现街角的乞丐不是比他体面几分,应该是体面出不知几条街才对。
苏梦枕不知从哪里摸出一块帕子执着仲彦秋的手仔细擦拭着, 一边擦一边问道:“从东南过来的?”
“嗯。”
“跑了多久?十天?”
“七天半。”
“一路都没下马就这么跑过来的?”
“嗯……嗯。”
如果陆小凤或者阿飞在这里,大概会被仲彦秋这副低眉顺眼的乖顺样子惊掉下巴,要是白飞飞在的话估计能嘲笑仲彦秋嘲笑个一年有余,不过眼下他们谁也不在这里,只有苏梦枕对着仲彦秋,眉眼含笑如同给自家炸毛猫咪顺毛一般给对方擦着手心上的脏污血渍,笑容向来是苏梦枕脸上的稀客,但是面对仲彦秋的时候,他总是脾气很好的。
被马缰磨破的伤痕很深,仿佛要将掌心割断一样看着骇人的紧。
索性苏梦枕这里也不缺伤药,指尖从白瓷的小瓶里挑出一些细细涂在伤痕处,浓郁的药香带着些奇异的凉意,仲彦秋下意识收拢手指,又被苏梦枕耐心地掰开,仲彦秋在他面前乖得像是只无害的猫儿,摊开的手掌白皙没有半个茧子——即便是苏梦枕自己,握刀的手上也是有着薄茧的。
但是仲彦秋没有,他的手像是没摸过兵刃没沾过血腥的手,看着叫人想起的是白马轻裘红袖添香,半分粗重活计没做过半点苦头没吃过的世家公子。
苏梦枕叫自己无端的联想弄得笑了起来,他可还记得这只手是如何轻描淡写地捏碎刺客的脖颈,骨头刺破皮肤,血喷得足有三尺高,他也还记得这个人在北疆最苦寒的地方潜伏了足足三年,衣不蔽体食不果腹。
“那个孩子是叫阿飞吧,你在北方捡回来的。”他接着说道,闲话家常一样,语调里带了几分笑意,“就这么喜欢孩子?我记得以前你就特别宠明珏他们。”
“宫九。”仲彦秋闷闷道,“他现在叫宫九。”
“明珏又跟你闹别扭了?”苏梦枕了然,“你这一走就是这么多年,他不闹别扭才怪。”
要叫宫九就叫宫九吧,一个名字跟孩子计较什么呢。
仲彦秋沉默了一会,开口道:“你快死了。”
“我知道。”苏梦枕微笑,他的脸色苍白,是那种缠绵病榻命不久矣的人才会有的白,“你后悔救我了?”
仲彦秋点点头,又摇摇头。
他不后悔救苏梦枕,世界上大概再也没有谁会比苏梦枕更值得救的人了,否则他也不会花那么大的代价为其延寿,但是他的确是后悔的,后悔用了那种办法来救他。
当时他有那么那么多种方法救人,那么那么多种可以选择的方法。
所以他后悔了。
“路是我选的。”苏梦枕说道,他看着眼前茫然无措仿佛做错事的孩子一样的仲彦秋,脸上的笑容不变,“我一点也不后悔。”
对于这世上的绝大部分人人而言,“死亡”并不意味着“结束”,死去的灵魂会去往“那边”,然后轮回转世,重新开始。
但是苏梦枕是没有“未来”的人,他死了,就是真真正正的结束了,不会有什么转世轮回,不会有什么重新开始,名为苏梦枕的灵魂和肉体会和一同灭亡。
这是代价,获得他所不应该获得寿命与健康的代价。
“你明明可以……”仲彦秋知道,如果没有自己,苏梦枕会死去,再次轮回是一个太平盛世,没有江湖纷争,没有边疆祸乱,生于富贵繁华之家,身体健康万事无忧,平平安安活到七老八十寿终正寝。
正如每个人所渴盼着的理想生活。
“但是我活过啊。”苏梦枕说道,抬起手轻轻敲了下仲彦秋的脑门,“若只是碌碌无为,那么千世百世对我而言也毫无意义。”
他有肝胆相照的好兄弟,有忠心耿耿的下属,金风细雨楼如日中天,这天下太平江山稳固,百姓安居乐业再无外敌之忧,稍微自大的说一句,将来史书上苏梦枕这个名字也绝不会泯然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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