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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笑长安 番外篇完本——by流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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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笑长安》作者:流亡
文案
CP:李慎X庚衍(正直疯狗霸气攻X腹黑大帅宠溺受)
李慎:我本是左手兄弟右手妹子,一统天下,装逼如风的天命主角,真·人生赢家,可是作者让我去搅基……我没什么想说的了。
庚衍:我权势滔天,霸道深情专一,虽然有点腹黑(不你根本是黑出汁了),但也不失为一枚优质好攻……可作者想看我被人压,我也没什么想说的了。
大正剧,讲一座城一群人的故事,狗血遍地,不煽情一定会死,HE。
——人生苦短,总要抡圆了活一把。
PS::专门用来放设定,喜欢的可以去遛两眼。
内容标签: 强强 情有独钟 天作之合 重生
主角:李慎,庚衍 ┃ 配角:海棠,林国,耿连成,杨火星,穆小白,封河,刘阿宝,李慕白,血屠七十二,黑帝斯,莉塞琳特,云响空,黄沙等等等等 ┃ 其它:热血,爽文,剧情流
第一卷 火星篇
第1章 长安李慎(上)
天蒙蒙亮,月河边正对着九筒街的路口,就摆出一张馄饨摊子。
白净净的面粉堆在面案上,边上的水锅滚滚腾着热气,一整摞白瓷大海碗高高叠起,勾的人腹中馋虫鼓噪。只是当他们瞧见正端着铁盆搅合肉馅的黑脸老板,那满脸横肉凶眉煞目的造型,脚下便不由自主拐了个弯……这里的馄饨虽说味道一般,价钱却堪称长安城最公道,一碗只要九块,大唐币。
老板是东荒人,来长安几十年,很有些故事。不过脾气太臭,见谁都像欠了他钱,因此住在附近的穷鬼们宁可去别家吃贵点的东西,也不愿大清早就来看他这张臭脸。
可也有人开着上千万的豪车,穿越大半个长安城,专程来吃这一碗馄饨……譬如说李慎。
“老板,来碗馄饨,不要葱。”
李慎披着件深灰色的厚呢大衣,衬衫袖口挽到手肘,露出左臂上那道蜈蚣似的弯疤,他眼圈微黑,精神头看上去不怎么好,话音也透着股倦味。摊上就那么孤伶伶几个客人,李慎走到角落靠着河堤的那张桌坐下,拢了拢领口,偏头看一旁绿油油的月河。
还是那个老样子。
这一条绿油油的月河,在长安城的西北角打了个勾,将河的这头和那头划成了两个世界。馄饨摊正对的九筒街是长安城最有名的贫民窟,三五层的骑楼,参差错落挤在一堆,这时间还没什么人出来活动,街道边堆着各式各样昨天夜里留下来的垃圾,还有大摇大摆四处钻动的野猫野狗野老鼠。
李慎移开视线,望向与他来时相反的方向。只见一辆漆黑的七座商务车沿着河堤笔直驶来,车头一角嵌着一只被锁链缠住长刀,霸气张扬,正是庚军的团徽。
四只轮子在馄饨摊前狠狠刹住,车门打开,当先走下来一名满头白发的年轻人。之所以说是年轻人,是因为那脸庞稚嫩的厉害,瞧着恐怕连二十岁都不到。
紧随其后的是一名大汉,身上不伦不类的套着件酒店里提供的白色浴袍,神色十分狼狈。他被两名身穿黑色制服的男人推下车,从两旁挟住手臂,押送着往李慎面前来。
那白发的年轻人也走在一边。
“效率不错啊。”李慎抬起头,对走到近前的白发年轻人笑着道。
后者微一低头,有些腼腆的抿嘴笑笑。
李慎挥挥手,让人都退开,他瞅了瞅被送到桌边只穿一件可怜巴巴浴衣的大汉,冲人点点头,虚压下手,道:“坐。”
大汉犹豫着坐下,有些紧张的攥着拳头,偷偷打量李慎的脸。
“罗坚强?”
李慎低着头,从大衣兜里摸出一包金鹊翎,拆开封纸,在掌心上磕了磕,磕出一支给人递过去。后者受宠若惊的双手接了,见李慎取出打火机要给他递火,忙陪出一脸谄笑,支吾着自己来自己来,将打火机从李慎手中接了,给自己点上。
李慎把人还回来的打火机随手掷到桌上,问:“认识我不?”
罗坚强忙摘下烟,一张脸硬生生扭出了朵花,小鸡啄米似得点头:“认识,当然认识,这满长安城,谁能不认识慎爷您呢。”
他说的倒不全是奉承话。长安城有名的人海了去,但大多数有的是‘名’,像李慎这样看见脸就能被认出来的名人,还真没几个。李慎有着东荒人标志性的黑发和黑眼,面孔却继承自有着精灵血统的母亲,精致,漂亮,像是从画中走出来的。年轻时,不乏有人拿这张脸跟他找事,说他是小白脸,卖屁股的货色。到如今敢说这种话的人都已经躺进坟墓里,名震长安的慎爷也不再是那个漂亮后生,他坐在这里,抬头挑一挑眉,那浑厚冷戾的煞气就扑面而来,令人望而噤声。
罗坚强小心翼翼的打量着李慎。这位传闻中的李疯狗今天打扮的很是朴素,穿一件立领白丝棉的衬衫,拢着件深灰色的厚呢大衣,衬衫衣摆规规整整的收在裤腰里,用一条打金丝的暗色扣带拴着。看起来颇为家居日常,瞧不出丝毫火药味,他把心微微揣回肚子里,拿起李慎给递的金鹊翎抽了一口。
李慎一只手搁在桌上,手指点了点坚硬粗糙的桌面,开口道:“上月初,你去燕国蓟都,灭了户姓黄的人家。三十多口,连尚在襁褓中的婴孩都没放过……”
罗坚强怔怔的瞅着李慎,指间夹着的香烟悄无声息地滑落,打着旋儿坠到地上,砸出一溜火星。他光裸在清晨寒气里的小腿不由自主的抖起来,结实健硕的腿肚子打着颤,像一坨被放上案板的猪肉。
李慎吸了口气,正想继续说话,就见一只白瓷碗从天而降,哐一声撂到桌面上,汤水四溅。臭着一张脸的老板冷冷扫了两人一眼,闷声闷气道:“你的馄饨!”
十来粒葱花明晃晃的浮在汤面上。
李慎面露苦色,拿起筷子一粒粒去挑。搁他现如今的身份,已经很少有人敢当面给不客气……这馄饨摊老板却是十年如一日,始终都非常不客气。
挑完葱花,他将筷子一搁,端碗喝了口汤。然后似乎想起什么,抬头问罗坚强:“吃了吗?”
罗坚强不知该用什么表情来面对他,一张脸上干巴巴的,僵硬的摇了摇头。
李慎把筷子放回碗边上,将碗给人推过去。
“……这就算是断头饭了?”
罗坚强死死盯着被推到面前那碗馄饨,突然就笑了。他笑着抬头问李慎,脸上是不带遮掩的嘲讽和冷哂。
“慎爷,我不过替人卖命,你又何必苦苦相逼?”
李慎挑眉看他。
“是,公会有规定,不接破家灭门的任务。”罗坚强也算是豁出去了,李慎的名声他不是没听过,这尊杀神找上门来,他多半是死定,但就算是要死,也得死个明白不是?
“为几个钱,接点私活,这事又不是我一个人在干。我与那姓黄的一家无冤无仇,就是个拿钱办事的小喽啰,您要给人报仇,该去找那正主儿,犯不着这么大费周章的来接见我这么个小人物,当面羞辱我……何必呢?您不也是这么走出来的吗?长安城李慎的名气,那不都是人脑袋堆起来的?您那手上,可不见得比我干净。”
李慎笑。
“以前,我也喜欢跟人讲理。”他对罗坚强道,“但我跟人讲理,人就跟我讲拳头,后来,我也就不跟人讲道理了。”
罗坚强面色青红不定,突地窜起来拔腿就跑。李慎似是反应慢了一拍,扭头望着,只见一个眨眼的功夫,人已经埋头突出去老远,候在边上白头发的年轻人跟那两个黑制服正要追,就看李慎抬起手,摇了摇。
在李慎抬手的同时,背对着这边擀面皮的馄饨摊老板,手臂一展一伸,又粗又长的擀面杖向后砸在罗坚强面门,清脆一声响,人以比奔出去还要快几倍的速度倒飞回来,不偏不倚正正落在李慎脚边。
李慎将两手举到脸边,啪啪拍几下,奉承道:“风采不减当年啊老板!”
说话间他右脚一抬,落到脚边那颗脑袋上。咚的一声闷响,红红白白的脑浆迸溅开来,犹如被打烂的西瓜,叫人看了便倒足胃口。
老板把沾上鼻血的擀面杖丢到锅中去煮,本来就臭的脸色更难看了几分,头也不回咆哮道——
“记得把地洗干净!”
李慎瞅一眼脚边烂西瓜一样的脑袋,叹了口气。他伸手把罗坚强没吃的那碗馄饨捞回面前,默不作声的吃了。吃完只觉腻得慌,喉咙眼里塞得不舒服,可见他这两年养尊处优的有多厉害。
他有些感慨。
“诶哟我的爷啊!”
正感慨呢,大清早就找不见人的副官打车上跑下来,一路小跑的冲到李慎面前,弯着身子目瞪口呆的瞅着他脚边那颗烂脑袋。李慎本想解释两句,就见人特别粗暴的将那脑袋踹开,蹲下身掏出条小手帕给他擦鞋面上沾到的血啊脑浆啊,一边擦一边碎碎念。
“您这鞋可是海棠夫人亲手给做的,怎么就弄成这样了?待会您可得换一双再回去,否则给夫人瞅见,那指不定有多伤心呢……”
李慎摁着眉心将人一脚踹开,什么感慨什么深思都给搅和的飞没了。他让副官去跟老板结账,叫白头发的年轻人带人把尸体拉走,拢了拢大衣,站起身来。
副官又凑过来,伸手给他将衣摆拍平,漫不经心地道:“爷,那黄老太太我已经给安置好了,王家给了承诺,也认了赔款,这事,要不就这么结了?”
李慎站住脚,望着眼前绿油油的月河,思绪有些飘远。
时隔两年,他重回长安,在长安城佣兵公会总部大门外头,看见个浑身缟素的老太太。老太太跪在下马桥上,蓬头垢面的,一边流着眼泪,一边给路过的人挨个磕头。
就如同那罗坚强所说,当佣兵的没人手上干净。大家都不是正义使者,犯不着管这闲事。李慎也不是什么善男信女,更没有什么泛滥的同情心,只是那天经过下马桥时,叫绝望了的黄老太太拽住裤脚,一声声求着,一下下叩首,他那张脸皮还没修炼到家,实在拉不下去。
心一软,就点了头。
………………
“到头来,当刀的死了,使刀的没事。”
李慎收回思绪,瞥一眼副官,说着话摇了摇头。
“在我这,没有这样的道理。”
第2章 长安李慎(下)
三月中,虽说入了春,长安城里大清早的小风还是凉飕飕的。
李慎打月河边回来,顺路去素心斋,打包了几样海棠喜欢吃的素斋小菜。对海棠这位名义上的妻子,他一直不知该如何与其相处,也许在外人看来,他一走两年,将对方一个人留在长安,是薄情之极……但事实上,不是他不想带她走,是她不愿意。
连自己的老婆都搞不定,说起来还真有点小伤感。
他开着车回到东城,停在自家门口,然后拎着餐盒进去找人。院子里几棵桂花树开的正旺,满庭飘香,李慎在游廊上走着,顺手折了一枝,别在口袋缝隙里。他在心里揣摩着等下见了人该怎么开口,这两年没见面,感觉比以前更生分了。
结果人不在。
李慎将院子里里外外找了个遍,脑子有点懵,这大清早的,海棠能去哪?总不至于是能心灵感应,知道他要回来找她,专门躲出去了吧?正好副官迟了一步也跟回来,被他抓住问海棠的行踪。
副官眨巴眨巴眼,说爷您不记得了?今儿十四号啊。
十四号?
副官见他还是没反应过来,只得解释道:“今天是涤心日,夫人一大早就去会堂了。”
每月十四号是光明会的涤心日,海棠要去会堂做一整天的自诫——李慎终于想起这茬,难得他心血来潮想要献个好,却是找错了时机。
他无声叹口气,抬手将餐盒塞进副官怀里,让对方拿去吃。有些事情错过了也是没办法,他已经过了一味强求的年纪,不是什么因缘都能开花结果,更没有付出就能得到回报的道理……也只有顺其自然了。
他正走神千万里,就听外面院门叫人拍的山响,副官赶忙小跑去应门,没一会,领着个人走进来。
能不经通报就领进来的人,自然是熟人。
来人一身庚军最新款的制式礼服,大衣领口别着枚金色的锁链长刀徽记,斯斯文文一张脸,逢人带着三分笑,叫人看了很容易便心生好感。他走到李慎面前,张嘴就是抱怨:“你这怎么连个门房都没有?害我在外面站了半天,手都拍红了。”
李慎笑一笑,将餐盒递给副官,领着人往前厅走,口中淡淡道:“这都什么年代了,进不来你就打电话啊。”
“嘿!你那电话什么时候能打得通了?次次都是服务区外。”来人斜一眼李慎,没好气道。
李慎还是笑,没接话,这人名叫李西风,乃是庚军现任外交主管,与他是同期进的庚军,同属元老级人物,两人年龄相仿,既是同僚也是狐朋狗友,关系不是一般的铁。
两人在前厅落座,副官泡了茶送进来,又很是自觉的退出去。
李慎扭头问人:“找我什么事?”
“没什么事。”李西风端起茶杯喝一口,“听说你回来了,就过来看一眼。”
李慎信才有鬼,等着人下文。
果然就听李西风问:“虹岛那地方有什么好,能值得你一留就是两年?”
这就有点兴师问罪的意思了,李慎笑,答曰,空气好,人少,清闲。
李西风也笑了。
“听着您这是厌倦了花花世界,避世隐居去了……那您还回来做什么?”
李慎皱一皱眉,抬起头,正好迎上对方望过来的视线。
“半句话没有,一走就是两年,撂下那么大个摊子,你真当没人有意见?我说李慎,你也不是小孩了,别那么任性行吗?说走走,说回来就回来,你把庚军当什么了?别说我没提醒你,你这次回来,把你那臭脾气收一收,少得罪点人,这两年要不是大帅护着你,你那职位早就被撸了……现如今不比当初,庚军家大业大了,什么腌臜事就都冒出来,你留的把柄太多,到时候连大帅也护不住你……”
李慎笑着打断他,道:“是谁要搞我?你报个名出来,我去找他谈谈。”
李西风被梗的说不出话,他那副赖以谋生的好口才在李慎面前纯属白搭,跟这厮根本讲不通道理。
“得。”李西风深吸口气,拍拍屁股站起身,“我也懒得跟你讲了,庆典是中午十二点,你记得别迟到,就这吧,我走了。”
李慎将他送到厅门口,到厅口,两人不约而同停住脚。
“不管怎么说……”
李西风转过身,目光在李慎面上巡梭片刻,突然咧开嘴,笑露出两颗讨喜的虎牙,然后毫无预兆的伸手将李慎抱了个满怀。
“干嘛?”李慎有点哭笑不得,正想把人扒拉开,就听李西风在耳边叹口气,感慨道——
“回来就好。”
………………
庚军的十周年庆典,可不是一桩小事。
送走李西风,李慎抬手看表,九点快半。这个点动身,到南城差不多十点半,再算上路上堵堵车,那估摸着也要过十一点了。他叫来副官,让对方去把他那制服找出来。
副官挠挠头,说您是要哪一套?
作为庚军最早一批的元老,李慎衣柜里的制服有七八套。这些制服见证了李慎这些年的过往,也可说是庚军一步步崛起的历史遗物。除了最早那套样式简单的作战服,后面的几套都大同小异,庚衍喜欢白色,庚军的制服却是一齐溜的深黑,这当中自然有原因,也和李慎有关。
“当然是最新的那套。”李慎瞅着副官,脸色很是古怪,“你还想让我穿哪套?”
副官被看穿了小心思,支支吾吾道:“我就觉着画白虎那套更好……”
他指的是庚衍办神坛大典那年,给庚军干部们特别定制的礼服,准确来说都不能算是制服,李慎也就只穿过那一次。玄黑的燕贡锦,色彩厚重,不张扬,一尺可值万金,上面绣着张牙舞爪的白虎纹,那叫一个霸气扎眼……穿出去纯属找事。
“阿宝。”李慎语重心长的教育副官,“跟你说了多少次,做人要低调。”
副官小鸡啄米似得点头,心里默默吐着槽,小跑去把李慎要的那套制服取来,伺候他穿上。与方才李西风一般无二的黑色制服,穿在李慎身上,那感觉就完全不同。副官将金色的锁链长刀徽记小心翼翼别在李慎领口,又给他理平衣摆,末了左右看一圈,不太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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