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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清新与小混混 番外篇完本——by忽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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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清新与小混混》作者:忽的猫
文案
一个用爱发电清新脱俗每每热泪盈眶的小清新,遇到了一个抽烟打架坑蒙拐骗的小混混。
不服就干的干,是干架的干。
………
一个太早长大,忘记了被爱着是什么滋味;一个得到的爱太多,忘记了应该长大。两条完全不同轨道之中的星星,遇到了彼此,摩擦出了夺目的光芒。
一人一世界,两个世界融合之后,才是圆满。
前途光明,道路曲折,一起努力吧!
小混混攻,小清新受 1V1 HE
内容标签: 都市情缘 甜文 因缘邂逅 欢喜冤家
主角:韩诚,林宇研
第1章 谁告诉你我是要饭的?
林宇研是个内心充满爱与和平的小清新。听民谣,看艺术电影,爱护小动物。空闲时间,他会写写文章,逛逛博物馆,再去参加一下志愿活动,会在路上给擦肩而过的路人一个温暖的笑,也会定期去给孤寡老人和孤儿小朋友献爱心。
总地来说,这是个高尚的人,善良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
林宇研能够成为这样一个清新脱俗的小清新,主要功劳在他妈。
他妈早年留学欧洲,主修西方古典文学,学成归国在某高校做一名西方文学史讲师,在那个改革开放不久,大学生们向往着诗与道德的年代,美丽脱俗还有点洋派的年轻女教师林宇研他妈,俘获了众多优秀男青年的芳心。但是林宇研他妈不走寻常路,选中了某地下摇滚领军人物,也就是林宇研他爸。
林宇研他爸,是决定了他如今的清新脱俗的第二号人物。
试想,林宇研三岁就背诗经,四岁听荷马史诗,幼儿园读物是爱的教育,中学开始通读文艺复兴以来古典文学著作——不包括叔本华、尼采和所有现代派,因为林宇研他妈不喜欢。于是那重视人的价值人的精神和人的欲望,闪烁着夺目人道主义精华的古典人文思想,就形成了林宇研价值体系的基石与底色。
等到他上了高中,开始考虑叛逆这件事的时候,才发现,什么纹身酗酒吸烟早恋疼痛青春,都是他那个前*摇滚教父*亲爹当年玩剩下的套路。然而现在他爹天天坐在家里喝茶撸猫洗手做羹汤,除了没有大腹便便,做饭时还喜欢叼着棵烟,其他时候与别的中年大叔没什么区别。都说叛逆是子女单方面与父亲的割裂,但是林父情况实在特殊,让林宇研无从叛起。哦,叛逆的种子啊,还没有发芽就被扼杀了,虽然没有看过叔本华,林宇研依然感觉到了一种无望的人生的虚空。
于是他继续做他用爱发电清新脱俗的小清新,偶尔在校晚会上露一手遗传自他爸的歌喉,配个吉他独奏,再即兴朗诵首十四行诗,稀里糊涂地当上了校园情歌小王子,然后回到家被他爸嘲笑得体无完肤。
一般这种时候,他就会愤而离家,出去随便逛逛,顺手打包个外卖配上干净一次性筷子,送给路边乞讨的老人。然后在对方的道谢声中满意地归去。
今天,他献爱心的对象是个衣衫单薄的青年。青年坐在肯德基的门前,似乎在等待什么,又似乎单纯是无处可去。在这个有点寒冷的夜,林宇研自己套了厚卫衣还觉得有些冷,但是青年身上只有一件薄薄的运动外套,沾上了秽迹。他面前是一个破旧的鸭舌帽,底朝上摆在那里,看样子是用来代替小碗的。但是里面一分钱都没有。
一般林宇研不怎么会去帮助这些年轻力壮的人,因为他觉得,比起他们,那些孤苦的老人与孩子更需要帮助。但也许是青年茫然而孤独的眼神打动了他,让他觉得,这绝不是一个普通的男青年,他的眼神里,写满了故事。
这个眼神促使林宇研破了例,他转身走入肯德基点了一份套餐,饮料换成热饮,然后打包好。
走出店门,他半蹲在青年面前,让自己的视线与对方平齐,而非居高临下。
“我点多了,吃不完。送给你吧,都是干净的食物。”他微笑着。
对方抬起眼睛。看起来十分年轻,与林宇研自己差不多,他并没有笑,也没有接,只说了一句话,
“你有病吧?”
哦不,是两句——
“你特么的哪只眼睛看出来我是要饭的了?”
林宇研觉得,自己是瞎了眼才会觉得他眼睛里写满了忧郁孤独和故事。明明里面写满了两个字——傻逼。
“你不是不要了么?”
林宇研:“……”
他的手僵在半空,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在他十九年充满了爱与和平与人道主义的人生里,从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太尴尬了。然而他还想要挽救一下,于是他开口说道,
“不好意思,可能有点误会,我以为……”
“误会个屁。”青年无情地打断了他,然后站起来,拍拍屁股,拉紧外套,伸手去拿林宇研手中的外卖袋,整个动作行云流水自然而然。这份理所当然,让林宇研完全没有搞清楚状况,手指下意识地捏紧,那青年一抽不出,再接再厉,终于把袋子拽了出来,掏出一个汉堡大咬一口,蹭了一嘴的酱汁。这时候,他终于赏脸抬起眼皮看了看林宇研。
“啊,那个,其实……”
青年并没有打算听他说了什么,直接把剩下半个汉堡也塞进了嘴里,用汉堡纸顺手抹了抹手上的酱汁,团成个小团儿,丢在脚下,捡起鸭舌帽戴在脑袋上,外卖袋往胳膊底下一夹,大踏步走了。
“……不用谢。”
林宇研默默地目送青年远去的背影消失在街道尽头,用脚踢了踢脚下那团汉堡纸,然后捡起来,攥在手心里。一路都没有看到垃圾桶,小纸团就被他一路攥回了家,在他掏钥匙开门的时候,蹭了一裤兜的酱汁。
他觉得那青年眼神儿非常犀利,说的一点也没错,自己就是个大傻逼。
今晚的林宇研,带着比离家时更多的郁闷回到了家中。造成他离家献爱心的罪魁祸首他老爸,正翘着二郎腿喝着熟普洱一手捏着一袋薯片一手捧着本《男人装》,看得不亦乐乎。儿子回来,他眼皮都没眨一下,用下巴点了点茶壶,示意老子看到你了——以及老子的茶壶没水了。
林宇研乖乖给他老爸续上水,也给自己倒了一杯,坐在沙发上,把自己今天的遭遇吐槽给他爸听。一般来讲,他爹不会是一个好听众,他一向以打击自己儿子为乐。可惜秉承着爱的教育理念的娘亲不在,林宇研别无选择,不吐不快,也就不挑了。
“所以,你这番举动的本意是为了让一个饥饿的人在今夜填饱肚子。”他爸一边翻书一边总结。
“没错,可是……”
“然后有一个没吃饱的愤怒青年拿走了那包垃圾食品,回去填饱他自己的肚子。”
“……大概吧。”
“那你还有什么可抱怨的呢?求仁得仁。”
林宇研总觉得哪里不对的样子。但是他爸的逻辑简单粗暴无从反击,在他苦思不已的时候,他爸又补充了一句,
“当你想要评价别人的时候,你要记得,不是每个人都像你一样……”
……从小就拥有这么多的便利条件。《了不起的盖茨比》我初中就看过了。林宇研在心中默默接了一句。
“……有一个这么牛逼的爹。儿子。”
林宇研觉得,想从老爸这里得到些许安慰的自己,果然是个傻逼。他突然有种再出去晃悠一圈的冲动。这次,买份香肠找条流浪狗喂喂吧,起码小狗吃完了会跟他摇摇尾巴,不至于连吃带拿还用眼神骂他。太伤感了,整个人都不好了,想做一个善良温暖的好人,怎么就那么难呢。
第2章 我不是要饭的,但我不介意你主动请我
韩诚夹着外卖袋,晃悠到了市第一高中门口。伸手摸摸里面的饮料,还好,还挺热乎。想了想,他脱下外套,把外卖袋包好捧在手里,又小心地把衣服下摆往里掖掖,上面的秽迹藏藏好。
仲秋傍晚,路上的行人都穿着厚外套,一身短袖单裤的他格外醒目。
“哟,这不是韩艳艳他哥么?又来给你妹妹送饭啊?”一个老师经过,笑着打招呼,“年轻人身体就是好,穿这么少,也不嫌冷。”
韩诚傻笑着连连点头,向老师问好,又道别,要多殷勤有多殷勤。
下课铃响。高一高二的学生都背着耽美文库回家了,高三的才出来,边走边抱怨着,老师又拖堂了。他们还有两个小时的自习课需要熬,这时候就出来吃吃晚饭,轻松一下,为接下来的文山题海补充能量。
韩诚瞅啊瞅,终于看到了他妹,赶紧挥手挥手,献宝一样把外卖袋掏出来双手捧上。韩艳艳快走几步,笑嘻嘻接过,“呀,肯德基!哥你今天怎么这么大方!”
突然,她不笑了,伸手去拽韩诚手里的外套。一个拽,一个躲,拉拉扯扯好像拔河,最后还是韩艳艳胜利。拿到手里一看,上面那大大小小的,果然是血迹。
“你又出去和人打架!是不是替人打架然后拿的钱,买的肯德基!我不吃了,你拿走。”
“那怎么行,等会还得学习,饿着肚子脑子不好使。听话。”韩诚赶紧解释,“上次洗衣服没洗干净,你哥我,洗衣服连洗衣粉都不放,就冲冲完事。这真不是打架拿的钱,哎呀,人家给的,朋友。”
“朋友?什么朋友?”韩艳艳拿眼睛瞪着他,瞪得他汗都要下来了。
“正经朋友。你好像没见过,挺高挺瘦,爱穿一特大的外套,套头那种。正经朋友,大学生呢,哪天领回家你看看。”
韩艳艳其实还不信,但不信也不行了,上课铃响了。临走前她还在叮嘱他哥下次多穿点,韩诚逃过一劫,赶紧COS大卫表示自己身体倍棒半点都不冷,一直到他妹走进教学楼了,赶紧把衣服套上,还打了好几个哆嗦。
回去的路上,韩诚晃晃悠悠不紧不慢,反正他也不着急回家。每天他就给韩艳艳送饭这一件正经事,这件正经事别耽误,剩下的都是瞎混。
他妹妹学习好,免学费上的市第一高中。市一高管得严,这些好苗子都得住校,奖学金刚好够住宿费和书本杂费。但是饭钱,牙膏肥皂钱,还有些零零碎碎的钱,还是得自己掏。每月初,他把饭钱给妹妹充到饭卡里,然后再给两百块零花钱。然后每天晚上给妹妹送顿饭——宵夜不算三餐里,食堂不管的。两百块对于一个高中住校的女孩子来说,真不多,加上饭钱也就一千块。可就这,他还总是凑不齐,要缓几天才能送去。
还有晚上这顿,手里有钱他就能买点像样的饭菜,没有,就只能买个苞米,包子什么的。再惨点的时候,他就的琢磨琢磨“来点快钱”的道道了。比如今天。他蹲在肯德基前面,正琢磨对面商场里进出的红男绿女们,哪个口袋里看起来存货多得时候,一个傻了吧唧的小伙塞给他一袋肯德基——一口没动,还热乎那种。
虽然不知道这是唱的哪出,但是不能不要。这可是解了燃眉之急了。何况肯德基,对于别人来说那是吃腻得不能再腻的垃圾食品,对他们兄妹两个来说,那就是听说过,基本没怎么吃过的人间美味。其实也不是没吃过,小时候,家里那两位还蜜里调油的时候,也带他们两个下馆子、买衣服,逛公园的。现在么,呵呵。
他妹从上高中就开始住校,还不知道家里那两位已经公开撕破脸,而他,也并不想让她知道。不管怎么说,考大学要紧。
韩诚摸出一根烟,叼在嘴里。九点过了,真冷,他穿的太少。市一高离他家其实也没多远,快点走十来分钟就到了,可是他脚步一点也没加快——还放慢了点。他一点也不想回家面对那两位的脸。
直到他看到了一个人——穿着那件特大的套头大外套,蹲在那,一手拿了好几根烤肠,另一手捏着一根去了扦子的,在那喂狗。比起傍晚时候,脖子上围了串围巾,毛毛绒绒的。
韩诚乐了。
韩诚乐了。他溜溜达达晃悠过去,站在林宇研背后看了一会。时间不长,也就二十分钟。
整整二十分钟,林宇研掰香肠,小狗摇尾巴;林宇研递香肠,小狗摇尾巴;小狗吃香肠,林宇研傻乐——循环往复,没完没了,一人一狗进行了亲切友好的交流,谁也没看边上站着的韩诚一眼。
韩诚决定显示一下自己的存在感。他“嘿”了一声,声音不大,也就80多分贝吧。
小狗扭头冲他汪汪两声,敷衍无比,仿佛在说“我看见你了但是我没空搭理你没看见我忙着呢吗哪凉快哪呆着去听话~”
至于林宇研,他是真没发现韩诚,贴着耳朵边上这一声“嘿”吓得他整个人一激灵。一回头,韩诚正好弯下腰,一张大脸就贴在他面前,还带笑不笑的。
“妈呀!”
林宇研往边上一躲,他蹲着的马路牙子本来就窄,这一下直接摔下去了——脸着地。
韩诚愣了。他往前凑那么一下,是有点犯贱吓唬人的意思,但没想到人能给吓摔了。一米八大小伙子,给吓摔了!脸着地!这是什么概念!这胆儿,有针鼻大么?
他赶紧把人扶起来,边扶心里边嘀咕,这哥们也不知道怎么想的,人都摔了,那胳膊不说去撑一下地,还举得老高,那几根香肠倒是一根也没掉地上。
“我说哥们,你这练杂耍呢?”没忍住,韩诚来了一句。
“……”林宇研那一下摔得可结实,半边脸都肿了,眼睛里含着两包泪,疼的。捂着腮帮子,他扭过头看韩诚,根本没GET到对方话里的意思。
“我意思是你那两根破香肠,金子做的?宁可摔脸也得举着,这哪头轻哪头重啊?”完全没有罪魁祸首的自觉,韩诚一脸苦口婆心地教育起林宇研来,“这多亏遇到我,要不摔坏了都没人扶你。”
“那多脏啊,还怎么吃。”
“你不是拿来喂狗的吗?”
“啊。”
韩诚叹了口气,伸手接过林宇研手里的香肠,掰了一根丢在地上,
“喂狗,这么喂就行了。‘狗改不了吃屎’听说过吗?别说沾点土,沾上屎它都吃。”
小狗在边上眼巴巴听他们两个废话半天,早就等不及了,嗷呜一声欢快地扑上去,大吃特吃起来,尾巴摇的比风车还快。刚才那人一小块一小块地掰给他,半天也没吃饱肚子,这下可算有个痛快的了。
“至于这种,干净的,没沾土的,这是给人吃的。”韩诚又掰了一根,直接丢进自己嘴里,“喂狗没有这么个喂法的,懂么。”
“哦。”
这哥们,太老实了。韩诚边嚼香肠边想,自己真有点不地道,吃了喝了吓唬了人家,还教训人家一顿。心里有点不落忍,他虚情假意地来了句,“今晚上那肯德基,谢谢你啊。”
林宇研眼神噌地亮了起来。这是个充满爱的世界!他就知道!你看这哥们因为晚上态度不好,特意找过来和他道谢!这都九点多了说不定找了两个小时了!好感动!
那边厢,韩诚又来了一句:“嘿,你这香肠味儿不错啊!有啤酒吗?”
“啊?我是出来喂狗的,狗也不喝啤酒啊……”
“狗不喝咱俩喝啊!那边就有小超市,买两瓶去,快去快去!”
林宇研彻底傻了。一直到从超市结账出来,他还没缓过神来。
这人到底怎么回事?不拘小节?性情中人?放荡不羁?不过也无所谓了,几瓶啤酒几根香肠,也没几个钱。李白不也干过“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的事吗?那五花马和千金裘可都是别人的,他大大咧咧就要下人拿去当了换酒,也没人说他无耻,还写进诗里,还千古名句呢。
林宇研自我安慰着。他却没有想过,那是李白,他就算烧了别人房子睡了别人老婆,估计也能洗白白,继续做他的诗人大大。没办法,在那个不方便看脸的年代,才华就是硬通货。放到现在,吴彦祖叫你买几瓶酒送他喝,你不买吗?何止是买买买,必须写进日志接受众人崇拜艳羡点赞好吗!
他也想开了,反正今天也没啥事做,那就萍水相逢一壶酒,和一个陌生人聊聊天,也不错。反正他一个男孩子,也不怕有什么危险,万一能听到一段精彩的故事,也算不亏——那句话怎么说来着,我有故事,你有酒吗?嗯,很罗曼蒂克,很江湖儿女嘛。
可叹林宇研,胡思乱想一大堆,连“精神方面有点问题”这个可能性他都想到了,愣是没往骗吃骗喝上想。毕竟,他生活圈子里什么样的人都有,就是没有这么不要脸的,这方面经验严重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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