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中有大王 番外篇完本——by今夜来采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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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一只大黑熊的落网,御林军的捕猎任务结束了,带着三十多个大铁笼子风风光光的回长安了。
大王眼含热泪的看着远方的老虎山,这才刚刚离开一天,他就有些想念虎头山的老老少少们了,尤其是山上的野鸡和傻兔子们……
御林军归心似箭,队伍却行走缓慢,没办法,不是每一只动物都像大王这样乖巧听话,安分守己,总有一些吵着闹着要回家的,不过都被御林军强行镇压了。
有的实在凶猛,比如那大黑熊,别说拿着□□对着他,就是菜刀人家也不怕,御林军的统领左思右想,送到铁笼里一桶蜂蜜。
呵呵,那凶猛的大黑熊,顿时乖巧的跟女人怀里的小猫似的,大王打心眼里瞧不起他。
“小老虎,吃肉了。”
“嗷呜~”
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抵达了目的地,长安红枫围场。
大王不禁感叹,这可是个大山头,他听送肉的小士兵说他们以后都要住这了。
大王伸出锋利的爪子,在铁笼上磨了磨,他有预感,要想占山为王,铁定是得有一场大战了。
马车把他们分别送进了各个树林中,凶猛一些的动物后面都跟着二三十个守城军,防止放出的时候发生暴动。
大王的马车后面跟了两个,还有一个是给他送肉的炊事兵。
太过分了。
大王非常的不满意,对着送肉的一顿咆哮,“本大王出行怎么能就跟着两个人呢!”
小士兵搞不懂他在叫唤什么,转头对旁边的士兵说道,“这小老虎平时挺听话的,怎么今日如此暴躁。”
“大概是到了新地方有些不适应吧,无碍。”
不适应?
不存在的。
短短三日,红枫山一大半的山头便被他占了去,别看大王平时像个大猫似的,真要耍起狠来,几只猛兽加起来都不是他的对手。
另一半山头大王没什么兴趣,一方面是那山头上是一群狼,群起而攻大王未必能占上风,另一方面是太远了,他实在是懒得去。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的过着,大王挺滋润的,腰都粗了一圈,要说唯一的遗憾,就是这红枫山上傻兔子太少了,就有那么几只还不够大家分的呢。
傻兔子到了最后竟成了快要灭绝的保护动物,一般野兽是不让吃的,也就老虎黑熊这种级别的能吃上一两只。
这也让大王愈发的怀念虎头山。
“启禀皇上,红枫围场的猎物以补充完毕,共有二百三十五只,其中有虎一只,熊一只,豹两只,狼十五只……”小李子拿着兵部上的折子一边读一边皱眉头。
这兵部也是,明知道皇上虽然喜爱打猎却骑射不精,还弄了这么多猛兽,这不是要给皇上难堪呢吗。
“好了好了,下去吧。”好在,这两日皇帝对打猎没什么兴趣。
宫中人人皆知,皇帝喜欢上了放纸鸢,天天带着一帮妃嫔在御花园里放纸鸢,哪个妃嫔纸鸢放的最高最稳,皇帝晚上就去哪个宫里就寝。
为了这个,妃子们也不研究勾心斗角这回事了,天天鼓捣纸鸢,还做出了许多新花样。
可她们哪有皇帝会玩啊,大白天的不批阅奏折,画起了图纸,命内务府连夜赶制,研究出了可以载人滑行的大纸鸢。
皇帝还为大纸鸢取了一个优雅的名字。
飞鸢。
第2章
大王是知道那些人把自己抓到这里是为了什么,但他一直忽略或是不愿意承认自己成了人类的猎物,仍然像在虎头山一样在红枫围场四处游荡。
他和大黑熊关系要好,时不时的去大黑熊那串串门。
“小黑,吃蜂蜜呢?”
大黑熊两米的个头,几百斤重,被大王叫小黑也不觉得有什么不满。
说实在话,他打不过大王。
大王的牙可比那剑刃锋利的多,一口就能从他身上扯下来一块肉,别问他怎么知道的。
被咬过。
“来点?”
“我不吃,腻牙。”大王往小黑身边一趴,懒散的舔了舔自己的爪子,“真没劲……这两天都不出太阳。”
大黑熊看了他一眼。
有点想摸他爪子……
可那肉呼呼的垫子里,藏着刀。
大黑熊屁股一撅,也趴在了地上,有些伤感的问大王,“你怕死吗?”
“哪来的这话,本大王是与天齐寿的!”
对于大王超乎寻常的自信,几日下来大黑熊已经习以为常,他叹了口气,“昨天我去树林外头溜达,看到有人骑着马在追那只长的很漂亮的小鹿,一箭就射伤了,活生生的给拖走了,可能会活扒了她的皮……哼!他们要敢那样对我!我一定要和他们拼个你死我活!”
大黑熊说这话时心里也虚,毕竟人类一直都比他们强大,即便是开了灵智的生灵,也斗不过那些奸诈狡猾的人类。
听着小黑的话,大王舔爪子的动作一顿。
据说,那些愚民很喜欢虎皮……
“嗯……那你可得小心点,我听一个鹦鹉说,熊爪可是那些人饭桌上的美味佳肴。”
“你不怕吗?”
大王骄傲的扬起自己毛绒绒的圆脑袋,“真是笑话,你看这几日那些愚民哪个敢接近本大王,看到本大王他们不拔腿就跑。”
这倒是真的。
从黑熊那回来,大王做了个噩梦,梦里他正在扒拉兔子玩,一只箭远远的射了过来,他躲避不及,不知怎么就射中了浑身上下最脆弱的肚皮,他怎么也不能动,被人扯着两条腿拖出老远,口口声声要扒了他的皮毛做毯子。
大王猛地惊醒过来,好半天才回过神。
不行不行。
这绝对不行!
平生第一次有了危机感的大王整整半个月都没离开地形复杂的深山里,就连小黑那也不去了。
嗯,他不是害怕,只是不爱动而已。
可问题来了,他待在这里,那些长腿的口粮就往外跑,给他送肉的士兵也不会送到这里来。
大王饿啊。
感觉自己都要饿瘦了。
迫于温饱,他不得不出去觅食。
比较幸运的是,大王很快就找到了猎物,是一头鹿。
红枫围场的鹿非常多,肉质鲜美极了,就是跑的太快,难以捕捉。
大王站在那,远远的望着鹿冲着他的方向跑来,藏在肉垫里的利爪刷的一下冒了出来,幽幽的闪着寒光。
那鹿跑近了才看到藏在草丛中的大王,急急的想拐弯,却脚下一滑,跌倒在地上。
大王猛地跃过去,死死的咬住了鹿的喉管,那鹿很快便没了生机。
正当大王打算把他拖走,慢慢享用自己的午餐时,他的耳朵微微一动,奔腾的马蹄声距离他越来越近。
大王听着,这不像是一匹马。
起码得有十匹。
大王迷茫的歪着头往发出声音的方向望去,确实有好多马。
还有那些愚民说话的声音。
“皇上!前面有只猛虎!千万要小心啊!”
“皇上,那是围场一霸,好长时间没看到它出没了。”
“围场一霸,呵,抢了朕的猎物,叫它偿命。”
不是愚民……
是狗皇帝!
大王发誓,他下次捕食前一定要找一个天时地利人和的好日子。
怎么就这么倒霉。
能屈能伸,不想被扒皮就跑吧!
大王平日里跑的很快,就没有他追不上的猎物,更不会有有胆量追他的,按照科学原理来说,他不会被区区几匹马追上。
然而,今日不赶巧,来的人是皇帝,他身下是汗血宝马,大王又饿,加上还不太熟悉地形,种种原因,还没能跑进山里,一支箭就从他身旁擦了过来。
大王有种感觉,在跑下去他就要成刺猬了。
所以他停下了。
与其背后受敌,还不如拼死一战!
大王停了下来,几秒钟的时间便被团团包围。
他抬起头,看着那个被好几匹马护在中间的人,他正笑着,拉起手中的弓箭,对准他的身体。
大王冲着那群马低吼一声,绿眸中凶光乍现。
素来以骁勇善战为名的汗血宝马不由往后退了两步,坐在马上的赵先傲身形一晃,下意识的松开了拉弓箭的手,握紧了缰绳。
那支无比锋利的箭冲着大王飞过来,戳进他前方的泥土里,稳稳的立在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