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尊他不是人 金推番外篇完本——by那棵歪脖子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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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献愣了下,然后才终于反应过来,只是一想到这么强大无比的桑居然要用易容丹,怎么想怎么觉得诡异。
“咳,自然是会炼的。”秦献干咳了下。
“效果如何?”桑现在只关心这个。
“效果自然是人间界的数百倍,只要前辈想要的变幻的样子,都没有变幻不出来的。”秦献说到。当初他可是天天想着要逃跑的,这样的药物自然没少花时间研究,“一颗的药效坚持一年半载绝对没问题!不知道前辈需要多少?我立刻给您炼制。”
听说一颗能管一年,桑顿时就来了兴趣,“炼制百粒需要多久?”
秦献脸上露出一个自信的笑容,“最多三日!”
三日对于他们这些人来说,几乎是眨眼就过了。秦献炼好丹药,都不用催,立刻就乖乖的给桑送了过来。
桑伸手接过,对于他的速度和效果都还算很满意的。
秦献在离开前,很好奇的问了一句,“这丹药前辈打算自己吃的?”
桑嗯了一声,这种事也没什么说谎的必要。反正只要能骗过他家蠢徒弟就行了。
秦献继续好奇,“前辈想要易容成什么样子的?想要骗过何人?”
桑直接说到,“我还没想好,无论什么样子,能骗过我家那蠢徒弟就行。”
秦献有些愕然,居然是要骗过林脩的,“这……”
“怎么?”桑挑了挑眉。
“这…”秦献纠结了下,“前辈这身气质太过让人难忘,要是易容成一般人的话,会很容易被认出来的。”别说朝夕相处的林脩了,就算这魔宫里随便拉出一个人来,估计也能轻易认出来。
桑听他这么说,也皱了皱眉。以他多年的看话本儿经验来说,要伪装成别人也不是不行。只是,他的兴趣也就只是一时半会儿而已,时间长了肯定会露馅儿。
桑的眉头越蹙越紧,“你说,选个什么身份既不费事,我那蠢徒儿还不会起疑心的?”
秦献想了半天,眉头也越皱越紧,突然,他眼睛一亮,“我倒是想了一个法子!就是不知道前辈愿不愿意…”
“说!”桑道。实在不行他就随便找个角色,万一暴露了再换一个就是了。
秦献凑了过来,小声的说了几句。桑眉头蹙了蹙,“你确定?”
秦献老脸一红,“十之七八吧……”
林脩正混迹在一个人类的城镇里,在这灵界里,纯凡人的城镇几乎是不存在的,就连三岁孩子都知道灵修的存在。所以看到一个灵气全无的普通人贩卖修士法宝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要出门历练,自然是要选择历练的地方的。在魔界妖修地盘和人修地盘里犹豫了一下,林脩优先选择人类的地方。
魔界和妖界不算太了解不说,一动手就非常容易暴露。到是人修这边,对他来说比较容易一些,也没什么人认识他。
当然,这个前提是,他面前的这只狐狸不跟着他。
狐秋感觉到他的视线,也转头看着他,狐狸眼微挑,眼眸波光潋滟,一个简单的动作就被他做的风情万种。他的红唇微启,“主人,可是唤我有事?”
顿时,周围很多人都咽了咽口水。
林脩的脸一黑,又来了,这个到处发情的死狐狸!天天就知道给他惹麻烦!明明自己一个妖修在人类的地盘还不知道安分点儿!
他凑近狐秋,有些恶狠狠的说到,“你再惹事我就把你脱光了找个丑男人丢过去。”
狐秋顺着林脩的视线,看到地上那个又矮又丑还对他?9 当前是第: 31 页,当前每页显示 10000字 骺谒哪腥耍偈贝蛄烁龊哉庵帜腥丝捎膊黄鹄矗?br /> 林脩看着他焉了,这才松了口气,还好现在招惹的都是些小角色,他还能应付过去,要是真的惹到一个什么不该惹的人,但愿他们跑的出去!
狐秋消停了,林脩正准备带着他离开这里,就听一个衣着华丽的青年修士拦住了他,“喂,你这小宠物怎么卖?”
林脩一听这话就无奈,显然麻烦还是找上门了,他恶狠狠的瞪了死狐狸一眼,结果转头就见那死狐狸对人家各种媚眼抛个不停。眼瞅着那男的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林脩本来一口回绝的话被噎在了嗓子眼儿里,怎么也吐不出来。于是他干脆不说了,抱起双臂看他家那狐狸精和别人的男人勾勾搭搭,情意浓浓,“价格吗,你看他能值多少价?”
华服男子一听这话,立刻咽了咽口水,“这种绝品,少说也值一颗四品灵晶!”
林脩噗嗤就乐了,狐秋的脸也一黑。想当初他买个秦献都花了十颗五品,妖石虽然说是和灵晶对等的,但是因为妖石比灵晶稀少,对于妖修来说妖石也比灵晶更合用。所以往往在妖修之中,同一等阶的灵晶以五倍的量换取同阶的妖石,也是没人愿意换的。
所以,现在这人一出口就只给一块四品,狐秋连杀人的心思都有了!
他眼珠子微微一转,然后狐狸眼睁得大大的,眼中水波荡漾,似有无限说不尽的委屈,“人家,人家在你心中,就值这么一点儿吗?”
华服青年顿时心都揪起来了,连忙拍着他白嫩嫩的爪子,“不是不是,美人在我心里就是无价之宝!”说完转头看向林脩,“道友,多少才卖?”
得,这么一会儿,林脩已经从‘喂’直接升级道友了。他挑了挑眉,直接说到,“一百五阶灵晶。”
华服青年猛地睁大了眼看着他,“一百五阶?你抢人啊!”
林脩其实也不知道一百五阶具体值多少,只知道秦献卖这么个价已经让大多数妖修望而却步,现在他直接开出十倍的价格,自然是想让这人放弃这种无聊的想法的。
谁知,那男子本来已经想要放弃了,结果一转头,看到狐秋那泪眼婆娑的样子,脑子一热,直接从储物戒里划出一袋灵晶往林脩身上一砸,“人我要了!”
然后霸气十足的往狐秋纤腰上一搂,“美人儿,跟爷走吧,以后跟着爷保管你吃香的喝辣的。”
林脩拿着储物袋,傻眼了。
偏偏那狐狸精还骄傲的回头,冲他抛了个媚眼,眼中尽是得意之色。
第77章 吃完就跑
狐狸精跟人跑了, 却给林脩留下一堆麻烦。
别的先不说,那一双双贪婪的盯着他手中之物的眼睛,就快把他的手给烧出窟窿来。
他就想不明白了,明明那个男子能轻易拿出那么多灵晶, 这些人不盯那人, 反而倒是盯上他了?
现在这样子, 想丢掉这狐狸精自己跑路都不行了。林脩干脆找了家客栈住了下来。
灵界的客栈也分两种,一种是按天数来计算的,当然,因为住的时间短, 价格自然也要高些。还有一种是直接用年限来算的,那样的洞府无论灵脉还是住所都更加精致, 而价格也相对的要便宜一些。修士只要修为到了,年龄就动辄以千万年来计算,这样一租租个数百年的,不要太多了。
身揣这么多被人惦记的钱财,自然没有不花的道理, 林脩虽然不觉得自己会在这里呆上数百年, 还是很大方的直接定了一年份的洞府。
当他得知上好的客房一年才只需要百块一阶晶石的时候, 终于意识到自己为何会被这么多人给盯上了。
林脩挑了间最好的, 正准备离开,突然就见一红衣女子从他身边经过, 站在柜台前查看房间。
林脩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喜欢看美女的人,可是在这女子从他身边走过的时候, 下意识的转头看了过去。
修真界喜欢红衣的女子其实并不多,因为这个颜色太难驾驭,很容易给人太过张扬的感觉。而女修们一向希望在别人眼中自己都是飘飘若仙的。对于这种颜色喜欢的人着实不多。
而林脩,恰巧也是很不喜红色的。
然而这次,他却忍不住在这人身上多打量了几眼。
一头黑发只是简单的用一支玉簪半挽着,剩下的长发直直垂下,紧紧贴着被玉带束起的纤纤细腰,个子若是以一个女子来说,真的是很高挑了,也难怪敢穿这样的大红长裙。
也不知道是不是感觉到林脩的视线,女子回头,长眉微挑,表情似笑非笑,“小弟弟一直盯着别人看,到底是何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