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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敌 番外篇完本——by朱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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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公司啊——”唐骥摆了摆手,“算了,今天就当给你放半天假好了,感谢你陪我出来这一趟。你不是住滨江路么,离得不算太远,先送你回家吧。哎,你是穿41码的鞋吧?借我一双穿穿。”
“鞋?”顾颐低头看了一眼,装做刚刚发现的样子,“唐总的鞋怎么了?”
唐骥打了个哈哈:“突然就张口了,质量不行。”
“我只有旧鞋子。”顾颐一边开车,一边在心里飞快地回忆了一遍,确认自己屋里并没有什么可疑的东西。要借鞋子,自然就要进他的住处,唐骥对他的疑心,仍旧还没有消除。
“借我穿一下,明天还你新的。”唐骥往椅背上一靠,“你这总住地下室也不是个事吧?我听说海天给的钱也不少啊,就没找间好点的房子?”
“主要是离市区近,找工作很方便。”顾颐目视前方,仿佛没发现唐骥打量的目光,“而且海天的底薪也不算多,主要靠小费。我在这上头——并不擅长,而且还需要补贴家里。” 顾义是每年都会往家里寄钱的。
“也是。”唐骥耸耸肩,“酒吧那些人不识货,倒是浪费了你的手艺。不过,你在哪儿学的那么正宗的英式调酒?”
“以前跟一个朋友学的。”顾颐把从心底泛上来的一丝苦涩强压下去,淡淡地回答,“他也说我有英式调酒的感觉,不过我自己倒分辨不出来,其实就是不习惯做那些花哨的动作吧。”
唐骥又摸了摸下巴,也不知是相信还是不相信:“是吗?那你可真是天赋过人了。马天尼说起来简单,要调好可不容易,不但要有好手艺,还要熟悉自己使用的酒的味道……”
顾颐简单地回答:“那个朋友倒是很喜欢收藏酒。他藏在卧室里的酒有五十多种,我有幸尝过。”酒库里的就更多了。
“有意思。”唐骥笑起来,“你这个朋友能介绍给我认识一下吗?难得遇到一个同好。我在国外也喜欢这些,但很难找到国内的白酒和黄酒。”
他说得兴致勃勃,顾颐却兜头给他浇了一盆凉水:“他已经不在了。”
“啊?”唐骥怔了一下,“抱歉,我没想到——那个,节哀……”
顾颐摇了摇头,没有再说话。的确,那个人在他心里,的确已经是不在了——那个教他调酒,教他品酒,并且借机灌醉他的人,已经不在了……
这个不太愉快的话题终于让唐骥沉默了,于是顾颐得以耳根清净地把车一路开到了自己的住处,带着唐骥走进了地下室。
凌晨四点钟,走廊里静得像个坟墓,只有唐骥和顾颐的脚步声在响,一前一后,听起来居然有种奇异的和谐。
唐骥打量着一排简陋的门:“安全吗?”
“没什么可偷的。”顾颐打开门,做了个请的手势,“地方不大。”
地方的确不大,两个身高将近一米九的成年男人挤进去,就显得更拥挤了。顾颐站在门边,环视自己的房间:“抱歉,只有白水……”
“冰箱也没有?空调也不装?”唐骥也环视四周,“这屋子夏天会很闷热吧?”
“空调贵,电费也贵。”顾颐示意他可以在床边上坐下,弯腰去床底下找鞋,“夏天的时候可以去附近的KFC或星巴克蹭空调。唐总不是也住过地下室?应该知道的吧?”
唐骥咧了咧嘴,没说话。他是住过地下室,但大概总共也就住了一个星期,而且正是不冷不热的秋天,还真没过过蹭空调的日子。
其实说实在的,这屋子现在就挺闷热了。魔都的梅雨季已经快要来到,墙角泛起灰色的水气,可以想见等到了雨季,那里说不定会长出蘑菇来。
“你也不容易……”唐骥情不自禁地说了一句。当然他是经过各种历练的,其中也包括一文不名在贫民区里生活三个月,但那终究是不一样的。
顾颐把一双半新的鞋放到他面前,语气淡然:“大家都不容易,我还算过得去。”
唐骥又咧了咧嘴:“你这种心态真是难得。哎,鞋很合适,看来咱们俩的脚一样大啊。”
“真是荣幸。”顾颐把他换下来的鞋放进鞋盒,找了个袋子装起来,“唐总要拿走吗?”
唐骥顿时乐了:“顾颐你可真贤惠。都破成这样,不能穿了。”
“如果唐总不要了,也请把它带出去扔进垃圾箱。”顾颐把袋子塞进唐骥手里,向门的方向做了个手势,“唐总应该还有事,我就不耽搁唐总的时间了。”
“你连杯水都没给我喝呢。”唐骥抱怨着,不过手机适时响了起来,打断了他,“算了,下回来再喝。我走了,你早点休息吧。”
关上门,顾颐有一种送瘟神的感觉——终于走了,还带走了自己一双鞋。
今天发生的事情太多了:冰蓝,黄毛,还有抢劫黄毛的那个——怪物。
顾颐微微闭眼,试图回想那副情景——昏暗的小巷里? 当前是第: 6 页,当前每页显示 10000字 奖谏嫌幸豢槠婀值囊跤埃诨泼氖焙颍恢或鹜蝗淮右跤爸姓钩岱善穑恢逼说交泼砩希ψ哟罅ο瓶房耐币丫冻黾馊竦娜荩遄啪辈坎奈恢靡Я讼氯ァ?br /> 蝙蝠的确有一张奇怪的脸,因为口鼻部分的复杂结构,放大来看的时候完全就是个怪物,黄毛并没有看错。而他的感觉也同样正确,的确是有两颗牙齿曾刺穿他的动脉血管,但这个过程很快,分泌的唾液在几秒钟之内就会让猎物失去知觉,十几秒钟之后牙齿缩回,唾液开始促进猎物皮肤愈合。往往等猎物醒来的时候,齿痕便已经很不起眼,而麻醉效果犹存,很多猎物甚至会想不起自己经历了什么。
但是黄毛身上的反应略微有些奇怪,首先就是他伤口的愈合速度。顾颐计算了一下时间:如果唐骥追了出去,那么很可能他赶到的时候抢劫者刚刚吸完血,那么再到顾颐过去,中间相差不会超过三十秒钟,而这三十秒之内,黄毛脖子上的伤口已经完全愈合了。
这个愈合速度太快了,已经超出了正常的范围,顾颐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快的。据他所知,即使是现如今存世最为高阶的五代血族亲王也做不到。
另外,就是抢劫者唾液在黄毛身上存留的时间。一般吸血鬼的唾液在停止吸血之后会逐渐自猎物体内挥发,就像顾颐在黄毛脖子上看到的两个红色圆点,那就是唾液在挥发。当然,这需要借助一点血族的特有魔法,而异族是看不到的。
顾颐记得清清楚楚,当时那两个圆点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消退,这种挥发速度也远超过正常范围,否则黄毛不该醒得那么快的,而且还对昏迷之前发生的事情记得颇为清楚。
唐骥到底看到了什么呢?顾颐真想把他揪回来好好问问。
黄毛身上的腰包被大力撕开而不是拉开拉链,所以唐骥过去的时候,看见的很可能还是一只蝙蝠,或许——就是他在海天后门曾经看见的那只。
唐骥当然绝不会把它当成一只普通的蝙蝠,否则他就愧对荆棘枭家族的纹身。顾颐再次微微阖上眼睛,脑海里闪过唐骥的身影:蝙蝠振翅飞过身后的高墙,而唐骥助跑之下一脚蹬在墙壁上,借力也翻过了墙头,同时脚上的皮鞋也顺理成章地张了口。
他没有追上?虽然蝙蝠化的血族很便于在黑暗之中隐匿,尤其是建筑林立的城市之中,随便哪个角落都能把自己藏起来,但以唐骥的实力,对上一个似乎只有十代的血族,不应该一无所获才对。
难道不是十代?顾颐自信不会感觉错误,尤其是在他体内有那一丝特殊血脉的情况下,他对血族的世代判断绝对是准确无误的。不过也正因为此,对有些异样他也同样能够敏锐地察觉——这一个,恐怕不是普通的十代。
是偶然的变异,还是血族内部又发生了什么事?顾颐有些烦躁起来。似乎自从遇到了唐骥,他还算平静的生活就被打破了。现在他很有一种冲动,就是马上辞职然后有多远走多远,至于这里发生的事情——不管那个捕猎者有什么古怪,既然他惹起了猎魔人的注意,就让他自己去承担后果吧!
可是……这里头明显有些不对劲,他真的能视而不见?那么一双充满了恐慌的眼睛,那么像当年在西伯利亚遇到的安德烈,对未来满是迷茫和恐惧,看不到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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