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仙界的和平 完本——byAnecdo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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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辈……何必做到这个份上?还有别的可行的方法……”
摇光道人点点头道:“是。还有别的办法。但我还是选择这么做,这对兰昭来说是最稳妥的。”
他像是回忆起什么,入神道:“当年和红渠真人一战,我输得尤其狼狈。那时师父还在,他第一次生气地训斥我说,其实我的根骨不差,剑术和悟性也都差强人意,输就输在道心。修道之人,若没有坚定的道心,如何应对漫长的岁月和天道的考验?”
“现在想来。或许我本就该是个凡人,兰昭救了我,我就用仙胎还她,重新做回一个凡人,有何不可?”
“修仙得道,不过如此。”
和摇光真人一夜彻谈,方淮便打点行装和路线准备往东渡海去,国寺的主持请他最后再开一次道场讲经,方淮想了想也同意了。
本来他就是用符咒催眠了国寺的僧人,让他们把他当作俗家弟子带进了皇宫。事情要做就做完吧,他不喜欢留下尾巴。
讲经结束后,兰昭公主却留了下去,仿佛有话跟方淮说。
方淮眼睛看不见,公主索性把帷幕撤了。方淮问道:“公主有什么事吗?”
兰昭公主道:“我听说昨晚善水师父和老师在殿中彻谈了一夜。虽然冒昧,但我有些好奇。”
方淮道:“倒没有谈其他的,只是谈了谈公主十年前的那场怪病。”
“这样啊……”兰昭公主停顿了一下,道,“善水师父和老师是从同一处地方来的吧?”
方淮顿了顿,还在考虑怎么回答,兰昭公主已笑道:“师父和老师都是仙人吧?虽然老师不说,但兰昭也没有那么笨。”
方淮道:“原来公主早知道了。”
“是呀。我竟然救了一个仙人……”兰昭公主好似回想起当初的画面,自顾自地笑了起来,“老师说我的病还没有好全。不过有时候我忍不住想,病就不要好全了吧?我怕等我病好了,老师就会像画上的仙人一样飞走了。”
方淮一愣,心想妹子你啥意思?难道你对摇光真人有意思?那主角怎么办?余潇怎么办?
不过原文里主角从楚国带走公主的时候,并没有这位摇光真人出场啊。要不是他渡仙胎给兰昭公主,公主压根活不到余潇找上门,也不可能凭借凡人之躯,当上魔尊的小老婆。
想到摇光真人拼尽毕生修为,最后成全的是主角的桃花,方淮不禁默默为他点蜡。
公主还在笑道:“我记得我小时候,有个算命道士进宫替我批命,说我将来会遇上一位贵人。我想他说的贵人就是老师了吧?”
不,你的贵人是主角啊,魔尊大人那时候的修为,动动手指就能把楚国灭了,因为抢了你做小老婆,后来可是帮楚国一统人界了呢。
然而听着少女掩饰之下仍然泄露出憧憬和爱慕的语气,方淮思来想去,还是叹了口气,从宝囊中找出掌心大的装有丹药的锦盒道:“公主,此物请你收下。倘或将来你或是姚先生遭遇不测,这或许能帮你们一把。”
宫人过来接下,将锦盒呈给公主,后者惊讶道:“善水师父……”
“还有,既然有心上人,不妨大胆向对方表明心意。藏着掖着,倘或就这么错过了。岂不可惜。”
就算看不见,方淮也能猜到公主现在必定脸红到耳根。“兰、兰昭不懂师父您的意思……”
“公主会明白的。”方淮说着,站起身来,又暗自叹了口气。
师弟,对不住了。
第50章 金光仙草(五)
云鹿是位于修真大陆最东沿海的一座城,不仅连接出海的港湾, 更有前朝国君开凿的运河从城西流过。
这座城虽然属于人界, 但却是人界的一个特例, 因为水路海路相通, 使这座城成为人界最为繁华的都城, 千年来繁盛不绝, 又因为它伸向海外的水路,直通海外的千岛瀛洲,所以这里是整个人界最鱼龙混杂的地方。
正道修士, 魔修,凡人一齐涌进这座城里。虽然阳光白炽热烈,但不是每个角落都能照得分明。各种势力交错混杂,虽然是人界的都城, 却在地上盘踞着好几个修仙家族, 地下也涌动着魔修的势力。所以此城不为任何人界国所有,这也使得它更加混乱。
传说当年楚国国君就是在此处和仙界的门派定下协议,让修士们插手人界的战争, 从而建立了楚国。
方淮一路走来, 不得不承认, 虽然这个世界强者为尊, 修士的地位至高无上, 可是寻遍仙界魔界, 都不会找出像云鹿这样繁华的都城。
碧山、昆仑固然风景如画, 被称作“仙境”, 可是独独少了烟火气。
方淮拿着楚国国君给的行文通牒进了城,听着街上鼎沸的人声,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脖颈处那半块玉佩,自说自话地笑道:“托你的福,还能到这里走一遭。”
他此时已经乔装改扮,戴上了□□,相貌和衣着都毫不起眼。说真的,在不食人间烟火的地方待了那么多年,此时身处人潮之中,还真是亲切又有些无所适从了。
方淮找了间客栈,小二立刻殷勤地迎上来道:“这位客官,打尖还是住店?”
方淮道:“住店。”
“哎,好嘞。”小二一边应着,一边目光在方淮通身上下扫了一遍。
有钱的主。那衣裳料子,放去当铺当了,都能抵他一个月月钱了。方淮手上那碧绿通透的扳指更是让小二看直了眼。
方淮的衣裳是楚国皇宫送的,虽然说了不起眼的常服就好,可是宫人们哪敢准备下等的料子给陛下的贵客用呢?所以方淮的衣裳样式虽平常,但眼睛利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来有多贵重。
至于方淮自己的衣裳,那都算得上一件中品法宝了,云鹿城中藏龙卧虎,耳目众多,他可不想引起多余的目光。
“客官您运气真好,今天刚巧还剩下一间上等客房,您把订金付了,小的这就带客官上楼去。”
“订金……?”方淮这才想起,进城来光顾着心潮澎湃了,他还没换银两呢。“不好意思,我得先去当铺一趟。”想起来方才在街上时,听人说话,似乎就经过了一家当铺,于是转身要走。
小二可舍不得这么只肥羊,连忙拉住他道:“哎哎,客官,城里的客栈房间向来紧俏,您运气好一来就碰上一间空的,这要是去当铺打个转,房间可就没了。”
“哦,是吗?”方淮想到的确有听路人这么说,“可我手上没有银两。”
小二眼睛轱辘一转:“您随便拿点什么值钱的东西,我交给掌柜的暂时押下,等您回来了,再把东西还您。您放心,我们是正经店家,绝不会昧下客人东西的。”
“也是。”方淮想了想,便向袖中摸索,他宝囊里除了符箓卷轴灵器,只有一些材料,都是他闲暇时制作灵器时用的,于是随手抓了一颗珠子。“那先拿这个抵押吧。”
小二目瞪口呆。
那是一颗剔透的红翡翠珠子。
小二咽着口水道:“客官……您这颗珠子,都够把咱半间客栈买下来了。”
方淮笑道:“我不买你们的店,这个只做抵押。你好好收着。”
小二看着这客人嘴上说“好好收着”,实则把那颗珠子轻轻巧巧往他手里一塞,转身就出去了。
他小心翼翼地捧着那颗珠子去柜台,这时大堂里间帘子一掀,一个少年走出来,一身破旧显小的粗布麻衣,穿着草鞋,脸上很有些无赖的神色,往柜台上一倚,冲他嘻嘻笑道:“三财哥,捧宝贝呢?”
小二一见这少年,立刻没好脸色:“你打哪来呢?去后院蹲着去!你这幅模样让客人们看见了,还以为咱们客栈连叫花子都让进呢!”
少年笑道:“哟,三财哥刚做了笔大生意,不得了,红翡翠贵重吧?小心捧着,那人傻钱多眼还瞎的客人可不是天天都有。”
小二道:“你给我闭嘴!”看到少年眼里放出的精光,有种不好的预感,“把你的贼手收好了,要敢在客栈里干那些偷鸡摸狗的事,别以为你没爹没娘我就不打你了!”
他“没爹没娘”几个字出口,倒是有些后悔,不过见少年仍旧没脸没皮地笑着,便板着脸瞪眼道:“还不走?”
少年吹了声口哨,自顾自地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