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差的一届魔教教主完本——by七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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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擎风:“账房、洒扫、送菜的,都是聋哑。”
陈云卿:“不奇怪,小镇上穷苦人多,生病没钱看大夫。”
伙计不知他们在说些什么,只笑着点头,擦擦凳子,请他们先坐,指了指后院,意思是自己去请掌柜的过来。
四人围桌闲聊,无奈邻桌人嗓门太大,把他们的声音盖了过去——
“兄弟,你可知道鬼面公子?”
“咱们跑江湖的,自然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半年前,江湖上突然冒出一个侠客,每在夜间揭皇榜,捉拿朝廷要犯,因其总戴着一张青铜鬼面,故被称作鬼面公子。”
“听我当差的兄弟说,这鬼面公子不男不女,有时抓住犯人以后,先不教官,而是要在人手上割一刀,取血饮血,想来亦属妖邪。”
“传言不可全信。这鬼面公子惯爱劫富济贫,说是侠客也当得起。可官差们成日无所事事,抓不住贼,还要眼红别人有能耐,说不得是泼脏水呢。”
听见这些谈论,鬼面公子本人,即金麟儿,实在忍不住得意地笑。
但他不能告诉别人,只能面向孙擎风,伸出食指,用力点了自己几下,做出一个口型:我,鬼面公子,厉害!
没过多久,伙计从后院走回,手里提着一壶热茶。
一个美貌妇人紧随其后:“诸位客官,久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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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人要了三间上房,因为客人太多,相互间都不挨着。
好在他们住进来以后,客店房间便已全满,大堂里又是食肆,白日人气足,夜里若有什么动静,相邻房里的人都能听见。
况且,客栈掌柜是个妇人,想必这地方确实安全。
孙擎风一进房,先料理他的松树。
孙金麟儿歇了片刻,跑去找傅青芷,想邀她上街吃东西。
他走到傅青芷房门口,看见门扇没有合好,听见陈云卿的声音从里面传来,便不进去,只往里面瞟了一眼。
房里,陈云卿和傅青芷并排坐着,正握着她的手,教她写字。
傅青芷:“你爹还说什么了?”
陈云卿:“没说什么,我爹就是那样的人,食古不化,但心是好的。我娘说,他翻出你的来信,看出了你对我的情意。”
傅青芷:“呸!我只是消遣消遣罢了。”
“好,他看出你的消遣里,带着那么一丁点儿对我的情意。”陈云卿的眼神都变了,就说了一句,“这字写的不好。我来教你写字,等你把字写好以后……”
陈云卿满眼温柔情意,傅青芷漂亮的脸蛋上浮起一层红晕,映在他清亮的双眸中。
他情不自禁,低头向傅青芷凑近,鼻尖挨上她的鼻尖,又不再靠近,只说:“你把字写好以后,就能给我爹写信了。”
傅青芷嗔怒:“我为何要给你爹写信?”
陈云卿眉眼间笑意盈盈:“我爹一出来阻挠,你就不喜欢我了,我还以为你喜欢上他了,故来成人之美。难道,你不喜欢他?那你喜欢谁?”
傅青芷知道陈云卿在调侃自己,可陈云卿身上太暖了,只是这样同他并排坐着,她就觉得浑身舒服,只想同他再接近些,不想与他分别。她眨眨眼,眼眶有些湿润,蜻蜓点水般亲了陈云卿一口,快到让她自己都觉得是个幻觉:“你不要娶别人。”
傅青芷实在没想到,自己竟会把这真心话说出来,悔得想要咬舌自尽,气鼓鼓地解释道:“我、我是妖、妖,不是人!我可不讲你们的伦理纲常,这次是你占了我的便宜,知不知道?”
“知道,知道。我真的,真的太不是个东西了。”陈云卿过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发现毛笔点在宣纸上,已经晕染出一团拳头大小的墨迹。
陈云卿连忙换了一张纸,朝傅青芷笑说:“我教你一句诗。”
柔软的笔尖在纸面滑动,墨迹成了一行字——
心乎爱矣,遐不谓矣?中心藏之,何日忘之。
金麟儿悄悄帮他们把门掩好,转身离开时,听得陈云卿说:“不论你是什么模样,美或丑、男或女、人或妖,贫贱或是富贵,我对你的情意不会变。”
金麟儿发出啧啧两声,生怕打扰他们,轻脚轻手地向后退着走,冷不防踩在孙擎风脚背上,好似做贼被人当场抓住,尴尬道:“大哥,你出来尿尿吗?”
孙擎风漠然道:“会写字有什么稀奇?”
金麟儿学着他的模样,冷冷道:“就是,会变成蚊子咬人才稀奇呢。”
傅青芷听见外头有人说话,怒气冲冲地踹开门,只见孙擎风和金麟儿都背对着自己,扒着栏杆向下眺望,不由上前凑热闹。
“看什么?官差办事,再看治你们妨碍公务的罪!”
客栈柜台前,站着一个两个官差打扮的人,一人大腹便便、一人精瘦结实。
那胖官差威风极了,对聋哑伙计颐指气使:“官爷问你话,为何不答?难不成想与朝廷作对!”
伙计心里着急,却说不出话,“咿咿呀呀”地叫唤着,想去叫掌柜的,却被那瘦官差挡住去路,进退不得。
陈云卿看见此景,略微有些生气,转身准备下楼,被傅青芷揪住耳朵留下:“你连腰牌都没有,要你逞什么威风?掌柜的来了。”
女掌柜姓张名宁宁,三十几岁,容颜很是娇美,似乎学过些武功,步态轻盈、腰肢瘦削。
她一走来便笑,官差们的脾气瞬间消了一半,虽然已经客满,但张宁宁对官差说:“两位是贵客,不便同寻常百姓同住,后院里有两个雅间,是我家相公用来招待贵客的,不知两位官爷能不能屈就?”
“爷爷们要住个四五日,掌柜的只要好生招待,亏不了你。”官差们被捧得舒服,笑着跟张宁宁走了。
天色已晚,若此时前往缙云山,要入夜时才能到。
几人简单商议过后,决定次日再去查探。
陈云卿自然同傅青芷留下写字,金麟儿则牵着孙擎风逛街。
“这地方的油茶竟然是辣的,还很麻。”金麟儿抱着一碗油茶面,边走边吃,被辣得两眼泪汪汪,“大哥,你要尝尝吗?”
孙擎风:“巴蜀湿气重,辛辣能去湿健脾,故巴人嗜辣。”
金麟儿:“大哥,你真是什么都知道。”
孙擎风:“你该多吃,把脑子里的水汽除去。”
金麟儿抓了把油茶面塞进孙擎风嘴里。
孙擎风刚好在说话,没注意把东西一口吞了。
不过多时,他脸上就泛起红晕,眉峰紧蹙,显然是辣的够呛,却强忍着不展露出来。
金麟儿自是了然。
他同孙擎风的关系,较从前更加亲密,偶尔也敢开开玩笑:“大哥,你真厉害,吃辣椒都能面不改色,觉得味道如何?”
孙擎风绷着脸憋着气,咬牙切齿道:“不过如此。”
金麟儿别过脸偷笑,又买了一碗糖水,再三问过孙擎风要不要喝。
孙擎风只是摇头:“小孩玩意儿。”
夏末秋初,雨后天空明蓝如镜,白鹭振翅滑过,三两个鸣蝉躲在石头缝里懒洋洋地叫唤。
两人走到街角,金麟儿忽然发力,把孙擎风牵进一条没人的死胡同。
孙擎风不知金麟儿又要作什么怪,只因天气和暖舒适,人也惫懒,他没什么脾气,便抄着手靠在墙上,怀抱灭魂剑,随口问:“有人跟踪?”
金麟儿把糖水喝光,伸手指了指不远处的一棵大树,待到孙擎风侧目看去,便突然凑上前去,吻住他的嘴。
孙擎风毫无防备,忽然在大街上被吻住,不禁睁大双眼,对金麟儿怒目而视,可身体偏偏就是没法动弹。
金麟儿嘴上沾着糖水,甜腻的味道慢慢传入孙擎风嘴里,让他瞬间便将这辈子吃过的所有苦头,全都忘得一干二净。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金麟儿只比孙擎风矮了半个头。他要微微躬身,从能把脑袋贴在孙擎风胸口,颇像一只虽然已经长大,却还带着奶味的小狗儿,其实是故意依赖着孙擎风,让孙擎风感觉到自己不能离开他。
金麟儿抬眼看着孙擎风,满眼都是快乐:“大哥,我能不能叫你的名字?”
“我是天皇老子,名字叫不得?”孙擎风松开手,把灭魂剑靠墙放着,手指头搓着剑鞘上的皮革带,“或者,你不认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