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际之上将夫人是黑户 番外篇完本——by尹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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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因为他们的寿命短,哪怕普通人,只要不出意外,也能活到一百多岁。
瓦拉星的环境是一个巨大的原因,这里太混乱了,每日出现在港口的飞船少之又少,随着竞争,发生越来越多的争抢,早于寿命死去的人不在少数,尤其是在C区。
C区是最混乱的地方,不像A区和B区有管理,这里堪称三不管地带,抢小孩,抢劫,杀人等等统统不会有人管,能够活那么久的人极少,要不就是人精,懂得保护自己。
不过少虽少,却也不是没有。
路黎也没指望立刻找到,了解瓦拉星的情况之后,他就知道可能会有阻碍。
没有催促浩克立刻去找人,秦宇的士兵很快行动起来,不到半个小时,几个与众不同,在这里显得格格不入的房子就出现在浩克的房子旁边。
这当然不是真正建造的房子,而是时空胶囊,利用高科技打造出来的,造价极其昂贵,但是适合外出旅行露宿的人。
饭是路黎做的,因为人多,他让士兵打下手,利用大锅炖了几锅面条。
面条和食材都是早就准备好的,当初就是为了预防这种情况发生。
他们是在外面做饭的,香味很快散开,还好附近没什么居民,否则在C区这种地方做饭,马上就会吸引一大群饥饿的人围观,说不定会引起混乱。
浩克父子在隔壁闻得口水直流,已经做好干看的准备,士兵忽然过来叫他们出去吃,父子俩呆愣了一会,最终没有拒绝,浩克自己可以忍忍,但是儿子忍不了。
吃完饭就是正事,浩克没等路黎开口,主动提出去去找人,秦宇派了两名士兵陪他去。
不是怕他跑了,而且怕他遇到麻烦耽误时间。
浩克把儿子留了下来,小家伙年龄也不大,只有六岁,但是因为长期营养不良,外表看着才四岁,比帅帅大三岁多,个头却跟他差不多。
小孩子有些内向,坐在角落里,只有一双眼睛滴溜溜的转着,带着一点好奇。
这是个还没有被c区的现实打击得很彻底的小孩。
不过也难怪,小孩才六岁,对外界的事情很多还处在懵懂的阶段,正是刚开始接触的时候路黎手上出现两颗水果,给了帅帅一颗,另一颗拿在手上,朝他招招手。
小孩犹豫了一会,不知是对吃的欲望战胜了害怕,还是路黎身上的气息和今天的相处让他觉得不是坏人,磨磨蹭蹭的走了过来。
路黎把水果递给他,小孩接了过去,却没有立刻吃,而是擦了擦,给抱进怀里,像抱着珍贵的东西,有垂涎,有高兴,却没有冲动。
第214章 旧房子
“你怎么不吃?”路黎有点好奇。
小孩说:“我要等爸爸回来一起吃。”
路黎了然,这其实是个很懂事的小孩呢,他看了眼外面荒凉的环境,同情他们,却又无能为力。
要改变瓦拉星的现状,不是三言两语就能完成的,那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浩克和两名士兵很快回来了,还带了一个好消息。
浩克在C区生活了十几年,确实知道这里有一些老人的岁数很大,他们在C区生活了多久,他不知道,但是有一些肯定超过几十年。
对方认识浩克,得到允诺的星币和食物之后,就跟过来了。
那小孩一看到他爸爸回来了,眼睛瞬间明亮起来,站起来就跑到浩克面前,把手中的水果举给他看。
水果在瓦拉星是一种很奢侈的食物,有人一年到头都吃不上一颗水果,这也是自家孩子营养不良的原因之一。
浩克很惊讶,立刻知道这是路黎送给他儿子的,蹲下身体抱住儿子,眼睛微微发红,是他太没用了。
等士兵把那名老人带进来,路黎把帅帅抱到秦宇怀里,问话这种事得他来,让秦宇开口,没两三下估计就能把人吓尿了。
老人当时没想到对方会有这么多人,到了这里之后,反而有点吓一跳,不过马上又镇定下来。
他也是认识浩克的,浩克都没事,想来对方真的只是问话而已。
“您叫什么名字,在C区住多久了?”路黎看出老人的不安,一开口,声音温润,给人和和气气的感觉。
老人看了他一眼,对比眼神压迫的秦宇,马上就知道还是这人好,“叫我乔治就行了,我在C区住的时间那么久了,都七八十年了。”
七八十年对星际人类的寿命来说还不是特别多,但是在C区已经算得上比较高寿。
浩克知道他们要找人,特意找到乔治,早些年的时候,乔治在他们这儿还挺活跃的,知道很多事情,只是年纪越大,渐渐便有些力不从心,就很少出现在人前。
“我想向您打听一个人,您知道五十年前,有一户姓舒的人家,他们家丟了一个小孩,是男孩,大概五岁,叫舒锦的。”路黎温声问道。
“五十年前的事,那真是太久远了。”乔治往左右看了一眼。
路黎立刻让士兵搬张椅子给他,“您想得起来吗?”
乔治也没有太客气,直接坐下了,表情有点放空,似乎陷入回忆里,良久才笑出声,“那么久的事,别说五十年前,就是二十年前,一般人只怕也想不起来。”
路黎发现他话中有话,“听您这意思,您知道?”
“嘿,你要是问其他人,我肯定不知道,但是你说姓舒的这家,五十年前确实有这么一家,想忘也忘不了,瓦拉星的居民都是外来者,姓舒的能有几家,不过我能记得却不是因为只有那一家人姓舒,而是当年我们是邻居。”
乔治在c区活了那么久,换过的地方却不多,他对其他人或许记不得,但是仅有的几个邻居却记得比较清楚,其中印象最深刻的自然就是舒姓的邻居。
路黎没想到这么顺利就找到了,反应反而有些迟钝,一会才开口,“您能带我们去看看吗?”
只是带人过去,当然没有问题。
“那现在就过去吧,离这里并不远。”乔治起身。
路黎也跟着起身,想到什么,回头向秦宇看过去。
秦宇抱着儿子站起来,沉声道:“走吧。”
一群人走出时空胶囊屋。
乔治在前面领头,浩克父子留在胶囊屋,还有十几名士兵也在这里留守。
乔治说的距离不远是真的不远,连悬浮车都不需要用到,走路二十分钟就到了。
那里也是贫民区,一排排房屋过去,外观能判断得出来这里以前挺富裕的,因为房子都很大,不知什么原因,现在已经落魄了,这些房子很多都是没有人居住,慢慢的,被侵蚀了。
有些没有家的流浪汉会把这些房子当临时落脚地,白天出去找食物,晚上会回到这里来睡觉。
“喏,这幢白房子就是你们要找的。”乔治将他们带到一幢其中已经看不大出是白色的房子前。
房子有点大,前面还有一个庭院,四周是四五米多高的围墙,围墙已经有些脱落,大门也被腐蚀,歪歪斜斜的立在一旁。
庭院都是杂草,已经有一米多高,还有能够遮天避日的大树,里面还有破落的篱笆,这里以前应该有种着什么,不过已经看不出来。
“如你们所说,因为已经过去五十年,这里也荒废了五十年。”乔治不知道他们和房子的主人是什么关系,如果是亲人,现在人找过来也已经迟了。
“那是什么?”路黎忽然看向立在庭院树下一块石头。
乔治看了一眼,神色淡然,“那个,就是这房子主人的墓碑啊,已经死了五十年。”
路黎走过去,墓碑已经有很多年没清理过了,上面爬满了藤蔓,将上面的名字挡得严严实实。
路黎弯下腰,开始清理墓碑上的藤蔓,一拨便露出一个名字——舒雨缨,一个很美丽的名字,却写得歪歪曲曲的。
“这块墓碑是我立的,好多年没写字,写得不好。”乔治笑了笑,笑容中似有一丝怀念。
路黎猜到了,如果只是普通的邻居,哪怕印象再深刻,也未必会记得,对方记得这么清楚,必定有过一段故事。
墓碑上除了名字,还有主人去世的时间,乔治不知道女主人出生,所以只写了去世时间。
墓碑的主人五十二年前就死了,算算时间,那时爸爸才五六岁,他被人贩子拐卖应该也差不多在那个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