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入聊斋怎么破完本——by素衣渡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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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云一想到这儿,忍不住嘴角带笑。
王瑞瞄他,心想你笑什么呢?难道是刚才那个吻?想到这儿,他不觉碰了碰自己的嘴唇,吻感清晰如初,也不得脸颊一红,翻身侧卧,背对着何云一,心跳如鼓。
这时就听何云一道:“我想好了,你别回家了,咱们在一起生活一段日子吧。”
王瑞坐起来,噘嘴道:“这是什么意思?”
“就、就是在一起生活的意思啊,不难懂吧。”
王瑞略略一思:“你要跟我同居?”
何云一没听过这词,但觉得甚为贴切,郑重的道:“嗯,同居。我现在就想……每时每刻都看到你……”说完,就见王瑞肩头那花骨朵颜色又深了些。
难道这玩意可以靠情话滋养?可是他现在说的已经是极限了,没法再进一步了。
王瑞无法自控的涌出一股暖意:“你……真的喜欢我?”
他等着何云一点头承认,但没想到对方竟然移开目光看向了别处,还哼了一下。
移开目光可以理解为害羞,哼算怎么回事,王瑞不满的道:“你哼什么啊?”
“我怎么就不能哼了?你这不是明知故问吗?我做了这么多,为的是什么,你不懂吗?”
王瑞扶额,他俩个性还是有差异的,在一起能行么。诶?难道这就是何云一邀请他同居的原因,先磨合看看,再海誓山盟?
别像霄阳子那样,急吼吼的什么都做了,才发现“不成,这人我受不了,想吃后悔药。”
“你是不是想和我交往一段日子看看?”王瑞试探着问:“如果不合适,咱俩就分,合适的话……你就放弃仙途?”
何云一默认。
这是他目前能想到的最好的办法,放手王瑞,他做不到,现在强行离开只会思念成狂。但如果立即放弃仙途,他又不想铤而走险,毕竟王瑞没开花,只有一个花骨朵。
他想先试着和他在一起,如果一段日子之后,他开出了花,给了他足够的信心,他想,他会做出最终的取舍的。
王瑞却没自信起来:“我没好到你值得为我放弃那么多。”
话一说完,那花骨朵又开始往回缩了,气的何云一忙道:“你怎么总是畏畏缩缩的?”
“因为我担心你啊,希望你好,才会瞻前顾后,换成别人,我才不管。”
何云一心下感动,上前抱住他入怀,低声道:“我会自己判断,你不用替我费心思,修仙的事情你又不懂,所以不用再替我操心了。”
“可是……可是……咱们这样跑去过小日子,你会不会越陷越深啊?”王瑞还是担心,但转念一想:“不过……或许过段日子你意识到我的讨厌,就此跟我掰了也不一定。”
要不要表现的招人烦,叫何云一主动放弃自己?
不过,同居啊……后世确实很多例子,婚前甜甜蜜蜜,婚后一个月就离了。他俩多接触一些似乎没坏处,况且现在叫何云一放他回家也不现实。
何云一被他逗笑了:“你倒是坦率。”
王瑞这人本来就直率,忽然,他想到了一处可疑的地方:“……你怎么都不问问我喜不喜欢你呢?”
何云一心虚之下立即放开他,装作轻描淡写的道:“……没必要。”反正我什么都知道,哼。
王瑞撇嘴:“这么自信啊。”
何云一不客气的露出“真的就是这么自信”的表情来,看的王瑞咧嘴发笑:“那好,我不问了你也没必要说,咱们就向前走走看吧。”
何云一不是世俗中人,面对烟火气的生活毫无经验:“咱们是不是要先找个地方住?”
王瑞脑海里立即做出了很多联想:“不能那么快吧,那不是成霄阳子了么?”他发现霄阳子真成反面案例了,动不动就拎出来,他要是有感应,肯定一直打喷嚏。
何云一愣了下,随即也明白了,耳根一红:“你想什么呢?当然不会了!你现在要我泄元阳,我还不干呢!”
王瑞“忏悔”道:“好好好,是我污浊了,咱们走吧。”
“……走,先去找个住的地方。”你又不开花,我怎么会动那方面的心思。
王瑞才点头说好,忽然发现身子又要缩小,忙叫停:“住手!以后就别把我变小了,我要用双腿亲自走路。”
被揣来揣去,一点平等感都没有。
“……你会累的。”何云一担心的道。
“那就买匹马骑着。”王瑞提议:“我嫌累,骑马,你不嫌累的话,就在下面帮我牵马,若是你也累了,咱们就一起骑。一路结伴而行,吃喝玩乐,待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再住下,如果瞬移的话,这些有趣的过程就体验不到了。”
何云一想象了一下那个情景,好像真挺不错的:“好,咱们去买马。”说完揪住他的肩头:“先到最近的马市再说。”
王瑞心想,等买了马,一定不让你再揪来揪去的了。
他们来到的地方不是阳信县,一打听,是东昌府下面的一个县,一路来到马市准备购马。
王瑞踮脚环视了一圈,马市不是很兴旺:“这种事你不在行的,还是交给我吧,你在这里等我。你就别跟过去了,看你的样子就是不会讲价那种,这帮奸商一眼看穿你,便会漫天要价。”
买东西何云一确实不在行,而且出家人去买马总觉得怪怪的:“好,挑一匹可心的马吧。”等王瑞走了几步,他忽然想起一件事:“你有银子吗?”
王瑞摸了摸袖子里的银票:“应该够吧,随便买一匹用不了多少钱。”说完,转身继续往前走了。
何云一这才想起一件事,如果以后跟他在一起生活,必然不能像以前那样一个人吃饱就算了,王瑞是富家公子,养尊处优,绝不能让他吃苦,今日买马就算了,以后不能叫他再花银子了。
而这边王瑞全然没想到这点,数了数袖中的银票,估摸了一下马的价钱,心想买了马还有剩余,够他们花一阵子的了。
马市的马匹挨个看不过去,王瑞没一个相中的,都是些只能做负重驮东西的寻常马匹,骑着远行,这些都不够标准。
有钱花不出去,真是痛苦啊。
王瑞又走了一圈,不时摇头,在心里判了这些马匹出局。
就在他打算转身离开的时候,忽然看到一个年轻男子牵着一匹膘肥体壮的骏马走了进来,马匹一身黝黑的毛皮,像打了蜡一般的铮亮,唯一美中不足的是马尾参差不齐,像被火烧了一样。
他揣着银票便走了上去:“这位兄台,你这匹马……”
卖马人见王瑞穿着打扮就是个有钱的主儿,热情的回答道:“卖的,价钱也不贵,才二百两。”
“这还不贵?”王瑞心想,你真是漫天要价啊:“你要是便宜点,我说不定就买了,现在……唉……算了,没那么多银子。”说完,转身就要走。
卖马人拦住他:“你觉得你能出多少?”
“一百两不能再多了,实事求是的说,你这匹马是比市场中的其他马强,但也就强那么一点,远达不到你说的那个价格的水准。”
王瑞话音一落,就见那匹马不忿的打了个响鼻,似乎是听懂了王瑞的话。
马虽然能通人性,但不代表可以听懂人话吧,王瑞不禁向这匹马投去怀疑的目光,不过除了它刚才表达了不满之外,没有任何奇怪的地方。
“这位客官,你这话说的不中听了,这匹马可是有名的千里马,你看这马牙,这马蹄子,这大腿!日行千里不带喘气的。”卖马人道:“而且它性子非常温和,任何人都可以骑,一点不认生,不会骑马的人骑着都没事,不信你亲自骑一骑试试。”
试用?王瑞动心了:“好吧,我骑骑看。”
他才勒住缰绳,那匹马便缓缓俯身,做出方便他登马的动作,他一愣,这马神了,太也通人性了吧。
骑在马上后,王瑞视线变高了,顿觉神清气爽:“驾!”双腿一夹,黑马便窜了出去,打市场前的通道奔驰了个来回,速度之快,简直如同飞马一般。
而黑马跑了来回后,重新回到了卖马人跟前。
“怎么样,好马吧,是不是舍不得下来了?”卖马人笑道:“不如你给我一百五十两,你直接骑走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