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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失联男票请签收完本——by顾辞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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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是第: 1 页,当前每页显示 10000字 《您的失联男票请签收[聊斋]》作者:顾辞山
文案:
一朝穿越,穿成了个……采花贼
王奕析表示,心累,忐忑,怂
最主要的,还是怂
毕竟这个采花贼的故事,他有幸拜读过
蒲松龄大大写的《人妖》,他由头至尾的读过好几遍
这采花贼的下场,他也记得门清
——被人识破了身份不说,还挨了一刀,就此成了个太监
都说作为熟知剧情的穿书者
定能凭着对剧情的熟知成就一番大事业
而王奕析熟知的剧情是
采花贼王二喜,正是因为受了这一刀,才逃过了颈上那一刀
那么,问题来了,要让你选的话,你要挨哪刀?
不管你选择挨哪刀,王奕析选择不挨刀。
……尽量不挨刀。
***
王奕析:官差大哥你好,我男票他失忆了,然后又失联了。
官差大哥:你男票长啥样?
王奕析:呃,不知。
官差大哥:年龄?身份?经常去的地方?
王奕析:呃,不知。
官差大哥:那你知道啥?
王奕析凑到官差大哥耳边一通叽里咕噜……
官差大哥:这好办,来,这是给你的公共厕所准开证,你专门开个男厕进去盯着就行了。
王奕析:QAQ
从头到尾1V1,不换攻猜老攻=3=3=3
内容标签: 灵异神怪 传奇 穿书
搜索关键字:主角:王奕析,马佑樘 ┃ 配角:一箩筐 ┃ 其它:聊斋志异

第1章 人妖
01
我叫王奕析。
我穿越了。介于穿越已经成了个大烂梗,我就不再赘述了,我现在想说的只有一点——我,穿到了王二喜的身上。
我知道你不知道我说的王二喜是谁。
最开始我也不知道。直到某天我脑子一抽,百度了下有没有哪个成功人士和我同名同姓,结果,手一抖,搜成了王二喜。
02
还不如没搜到。
03
那个和我的名字相似还鼎鼎有名的王二喜,出自蒲松龄写的《聊斋志异》。有关于王二喜的那篇,文名儿特直白也特有泰国风,叫做《人妖》。
它讲的是……不重要了。
我现在就想告诉你这个故事的高-潮。
高-潮便是,王二喜,被阉了。阉了之后还不算完,他还被阉了他的人碧血洗银枪了。
04
哦,现在不能说“他”了,该说“我”了。
毕竟我魂穿的这具身体,和我上具用了一十八载的壳子,真是一模一样。
05
我知道在某些初中生的作文中,曾出现过诸如“司马迁遭受了一次又一次的阉刑”的语句,但现实是,我不行。
虽说真男人就不能说自己不行,可这点,我真的不行。
你来你也不行。
更何况,我穿的这还不是个真男人,而是个打扮成女装大佬的骗_奸犯。
06
都说作为熟知剧情的穿书者,定能凭着对剧情的熟知成就一番大事业。而我熟知的剧情是,王二喜,因为受了胯-下这一刀,免去了颈上那一刀。
那么,问题来了,你要挨哪刀?
不管你选择挨哪刀,我选择不挨刀。……尽量不挨刀。
07
暂且把挨刀与否放到一边,眼下最大的难题是,身为没钱没粮没外挂的魂穿者,我,就要被李老太扫地出门继而饿死街头了。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我穿来时的时间点,恰好卡在了原身王二喜凭借着凄惨的身世以及高超的手艺,博得了李老太的同情与喜爱,因此得以借住在了李老太家。
李老太同大多数的老年妇女一样,善良,心软……实际。原身王二喜有着一双巧手,缝纫刺绣无不精通,绣的那蝴蝶恨不得翅膀一振,就从绣布上飞起来,而我,只能帮老眼昏花的李老太纫纫针鼻儿。
原身王二喜绣的荷包做的衣服能拿出去卖钱,李老太从卖得的银钱中刨去花在原身王二喜身上的食宿费,净赚。到了我这儿,我除了能纫纫针之外,余下的作用也就是和李老太唠嗑了。
赔钱不说,还浪费口水。
李老太之前见过原身王二喜做活儿,因此她看着抱着个针线簸箩啥也不干的我,倒没往我技能点清零这方面想,李老太想的估计是,我这是吃惯了她家的饭,开始发懒了。
中华民族是个特别委婉特别含蓄的民族,委婉又含蓄的李老太,用半盘清水煮白菜,一点都不委婉含蓄的告诉我,要么干活,要么滚。
李老太年纪大了,和我一起吃的这么清汤寡水的倒不觉得有什么,可我不行。穿过来的这具身体才不过十□□,正是大口吃肉大口吃馍的年纪,没了肉和馍,只吃了几片菜叶的我,只能抱着个咕咕叫的肚子,坐在院里晒晒太阳,以求少挪少动,减少消耗。
吃完饭抹完嘴的李老太瞥见在院子里挺尸的我,心塞的翻了个白眼,出门找人闲扯去了。
08
李老太回来的时候,我正为了摘掉身上“吃闲饭”的标签,举着斧头对着柴火发光发热。说是劈柴,其实就是没事找事干。李老太院中的柴火,早劈的整整齐齐的码在墙边了,我所谓的劈柴,就是把那种比其它柴火肥了一圈的胖墩柴火,挑出来进行二次加工。
劈柴这项活计,凡是看过几部古装剧的,估计都知道这活计该怎么做。它一共分为两步,第一步,把木头立起来;第二步,劈。
电视剧中的步骤简单明了,但电视剧这种东西,都是来源于生活却又高于生活的,其最高于生活的一点就是,电视剧中的木头它立的起来,生活中的木头,它立不起来。
等我好容易找了个墙角,把木头立在那里时,手中的斧头还没往下落,就被身后传来的声音止住了。
“好妹妹,你这身量可劈不了柴火。”
《红楼梦》中写王熙凤初登场时,是“人未见形,先闻其声”,语文老师告诉我们,曹雪芹这样写,是为了体现王熙凤的泼辣性格和她在贾府中的超然地位,但此时此刻,我可以负责任的说,老师,你讲错了。曹雪芹这样写的目的只有一个——凸显王熙凤的动人音色。
说话的人笑着拿过斧头放在一边,边放边对李老太道:“这有的柴火是劈的粗了点,等他回来了我说说他。”
“不用不用,”李老太说着一把把木头丢进了柴火堆里,“多亏了你们我这孤老婆子才能不缺柴火用,这样就挺好了。”李老太说罢对我使了个眼色,说:“这是东边的……”
“叫我婉姐就行。”盘靓条顺音色美的婉姐笑盈盈的牵过我的手,温声道:“一看见你我就喜欢的紧,咱们以后就以姐妹相称,我叫你喜妹,行吗?”
NO。不行,我决绝。穿了个名为王二喜的人就够伤的了,再喜妹喜妹的叫下去,我哭给你看你信不信。
09
没哭,也没拒绝。
在婉姐的视线中,我的脖子叛变了。
长相好的人做起事来总是容易一些,虽然我是个gay,但是出于对美人的欣赏,这个叛变来的有理有据。
强调一点,我的脖子是单纯的因为对婉姐美貌的欣赏才叛变的,并不是因为什么gay蜜情怀。即便我是个gay,但和大姐姐小妹妹之间的手帕情谊是绝对不会有的。我的定位是铁骨铮铮的硬汉型gay。熊攻你知道吗?我就是那款。
……不过现在这么说估么着说服力就不是很强了。毕竟我穿着女装,还有了个新晋昵称,喜妹。
婉姐和李老太闲聊了几句后,就把话头扯到了正题上。婉姐拍拍我的手背,道:“家里现今就我一个人,我成天一个人闷在家中也是无趣,你能来我家陪我住几天吗?”
怪不得李老太回来后整个人身上都泛着一股喜气,敢情儿是给我找到下家了。
老实说,从李老太家白吃白喝了这几天,我心里也过意不去。既然有人愿意收留我,那我也没什么好推却的。更何况,这样一来,就能避开原文中马万宝从墙缝中偷看王二喜的情节,长在我胯-下的好兄弟,或许能躲过被砍头的悲剧了。
10
从墙缝中偷看(伪)小媳妇儿,你说说马万宝这是什么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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