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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这东西完本——by圈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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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城躺下,“老A装神弄鬼有一套!”
“有意义的事要做。”
“吓唬我就是有意义?”高城侧身躺,他的眼睛适应周围黑暗的环境,能看清袁朗依旧保持着趴着的动作没动弹。脸是朝向他的,由于太暗他看不清楚袁朗脸上的表情。
袁朗这会真有点冤,“我没想吓唬你啊。”
“信你有鬼。”高城小声道,他问袁朗,“你刚才笑什么?就刚才我们话说到一半。”
袁朗说,“哦,那个啊……”他一笑,“你那哥们,绝对是该去文工团的料。”
高城噗哧一声笑了出来,连忙用拳头堵住嘴,“他很认真的在工作啊。”
两人安静了一小会,高城借着黑暗看不清楚袁朗的表情有些话反而说的出口,“你……不必扮黑脸。”
“我不扮你也得扮。话总是要说开去的。”袁朗行若无事看的很淡然,“习惯了。那南瓜一收上来,黑脸扮的都不知道自己姓什么。”
高城有一种不实际的想法在脑海里成形,他眼前的袁朗很疲倦,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疲倦笼罩着他,尽管眼前的男人将此掩盖的很好。
“你儿子叫啥?”高城换了个话题。
“袁元。元旦的元。元旦生的,早产,TA妈盆骨太窄下不来,最后剖腹产。小名美元,小名舅姥爷给叫出来的。”袁朗一口气说了很多,“美元生的时候我不在,临时有调令。算一辈子的遗憾吧。”
高城笑道,“我生的时候我爸也不在。他可没跟你那么多愁善感,还一辈子呢。”
袁朗身舒展着四肢,“高城。”
高城说,“干嘛?”
“言归正传,其实我刚才想说,你肚子饿不?”
“有点。”
袁朗翻身从床上弹起来,双眼放光,“出去大排档吃点?”
党校食堂里那些玩意袁朗吃腻了,天天晚上馒头啃咸菜也不行。
高城明知离最近的大排档那可也有两公里。他翻身而起,“走。”决定与袁朗同行。
袁朗笑道,“古有羊角哀舍命陪君子,今有高副营夜袭大排档,朋友当交如此,不错不错。”
高城边穿裤子边回头,“得瑟。”
两人夜行悄然而动,急行军直奔向那闪烁着饭菜香的大排档,稀里哗啦吃个饱,回来带只烧鸡给洪兴国和谭剑做夜宵惦肚子,谁知两人竟睡的比他们早。高城和袁朗回房将烧鸡放在床头柜上,两人默契的盯那烧鸡,烧鸡的香味在空气中飘,浪费是可耻的,吃下去办不到。
“挺尸。”
“睡觉。”
正文 第14章
用洪兴国的话来讲,“你们两最近形影不离。”
耳朵挂香烟的袁朗好像没听到,正忙洗牌,手轮一圈招呼,满面笑容,“不好意思,又赢了啊。”高城输烟憋气,斜眼瞪袁朗,闷闷的声音传来,“跟他,算了吧。这点烟我还不够自己抽呢。”
“见外了啊,高副营。”袁朗抓下耳朵上的香烟嗅嗅,“知道哪四种男人关系最铁?一起抗过枪,一起同过窗,一起下过乡,一起嫖过娼。咱们好歹占了二分之一。”
“这里谁没跟你扛枪同窗啊。”高城指着众人,“感情你还留在七十年代。如今早改一起抗过枪,一起同过窗,一起倒过脏,一起犯法蹲班房。”高城想说其实是三分之一,纵然他们没分赃,一起干偷车牌这等见不得的事,最后一项也许能尝试。对面蒋民拍下脑袋,“不是一起扛过枪,一起同过窗,一起嫖过娼,一起分过赃吗?”
“什么嫖娼不嫖娼的。一群没正形的!”洪兴国笑指他们的脑袋。
“洪指导员,其它不提,怎么就提嫖娼啊!”蒋民大笑。
“指导员么,也得指导生活啊。”高城搭腔。
洪兴国笑老道的说,“老高,我在七连最大遗憾就是没把你销出去,那谁家女儿……”
高城吼,“得得,打住!老洪,你姓洪,不姓红!”
蒋民不解憨厚的问,“啥意思?”
“红娘。”袁朗漫不经心叼着香烟,“出牌出牌。”
蒋民抚掌大笑。
隔天傍晚陈一换了辆宝马跑来党校要请客,他称呼袁朗为袁哥,高城笑他来做冤大头出血,陈一坚持道,“头再大,信要守。”高城乐得他守信,除袁朗,邀与两人同房的洪兴国和谭剑为座上宾,蒋民正好在他们房内,高城一同拉上。
几人都换上便服,高城穿白衬衣外面套件灰色短外套,裤子是黑色的,脚蹬军需皮鞋,这身行头是高城这次带来的唯一便服。袁朗穿的比他精神, 身穿暗红色长袖衫,穿一条牛仔裤,一眼看着比实际年龄小上几岁去。谭剑则外披黑色收腰休闲西装,颇有几分怡然自得公子派,洪兴国与蒋民都在军绿衬衣外面加件夹克。
六个大男人挤兑进一宝马。陈一坐驾驶位,副驾驶上坐谭剑。陈一望后视镜里四个大男人缩手缩脚,心疼自个的宝马车因此膨胀恢复不能。
他们驱车去了一家附近颇有口碑叫爱华的小饭馆找食,地方是高城选的,这地离党校近些。
由外看小饭馆窗户满是油烟,门口玻璃门上帖着欢迎光临四个大字,进门左手边桌上摆放菜肴的配料,右手边挤兑不少桌椅板凳,还没到饭点,客人已占了半壁空桌椅。人站在过道能听到操作间里传来的炸锅声。此饭馆虽不大,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平日里生意不错,家常菜出的名,过点要位置就得等,还得看有没有料。
高城他们来的稍晚,二楼大包厢被人定去,他们紧着要下挨着大包厢隔壁的另一间。通向二楼包厢楼梯是木制,能容一人通过,年代久远踩上去会发出声响。包厢里没任何装饰,墙壁近期刷过还算白,天花板中间挂下马蹄灯罩,节能灯泡照亮四周,下正对一张黄桃色小圆桌,围几张颜色深浅不一的方凳。墙壁薄隔音效果不佳,碰酒声清晰入耳。几人不分主次径自落座,高城一手边挨着陈一,另一边是袁朗。
高城全全负责点菜,荤的素的汤汤水水,酒是必备的,先要一打啤酒。
“别给我省钱啊。”陈一那么说。
一桌子人陈一认得七七八八。陈一上回见过袁朗,高城与他有交情;陈一和高城同长在四合院,而高城和谭剑住过军区大院,两人同为高城朋友,朋友的朋友也是朋友,有过几面之缘;洪兴国陈一听高城提过不少次,当自来熟了。至于蒋民,介绍一番也是认得了。
谭剑要来茶水,倒碗盘里将碗盆烫一烫。
高城一皱眉,“不干不净吃的没病!”
谭剑回答的理所当然,“注意卫生。不管大饭店还是小饭馆,都一样。”
高城拿出几瓶啤酒,不费一分一毫的力气咬开瓶盖,一人递了一瓶。
陈一白了他一眼接过啤酒,“你就这样使你那牙吧,老来一定有福难享,叫你面条都吃不成。”
“喝你的吧!废话真多。自己倒啊。”高城给杯子里注满啤酒。大家碰了杯子,哗啦都灌下一杯。
这头一杯是不能省的,袁朗勉为其难的干下去了。
“挺能喝的啊。”袁朗咳一声,他的右边是高城,左边是谭剑。这话他是对谭剑说的,谭剑喝下一杯四平八稳嗝都没打半个。
“看走眼了吧。小子能装,喝的多着呢。”高城哼道。
蒋民心满意足的叹口酒气,“多能喝?”
谭剑皱皱眉,“我不喜欢喝酒。”谭剑是真的不喜欢喝酒,他从来不懂酒有什么好喝,满嘴的异味,他永远不会习惯。
高城指道,“但就TA妈的能喝。”
谭剑的酒量非常好,据说还跟遗传有关。谭剑父母酒量大到非属常人,白的红的黄的投下那可是完全不见底,外号“酒仙配”。可谓男女搭档喝酒不累,扫荡全军以至团级以上军官无不谈其色变,连高军长海量之人都望其项背,甘拜下风。唯一能跟他们两叫板的只有高城的母亲,其外号更绝,“酒桌鬼见愁”,扫便酒桌无敌手,能把两桌子男人用高度白酒灌趴下,自个悠悠骑个自行车回家的女子。
谭剑随TA妈,一喝酒就脸红发汗,酒气都散出自不容易醉。有一回高城和谭剑偷喝高军长的米酒,酒是高军长手下的南方老兵看他时带来的土产。高城闻着挺香,怂恿谭剑偷喝。酒甜的跟放了糖,辣得嗓子眼直呛。会喝酒的都明白越甜的酒越容易醉,小孩子的高城不懂,就觉得挺好喝,喝多了醉,步子直打转,吧唧一摔脑袋撞出个大包,谭剑吓的叫大人。而谭剑除脸红出一身汗则跟没事人一般。结果显而易见,高城抓个现成犯,除头上长一包,屁股挨好一顿扫帚疙瘩。高城怨谭剑背信弃义,一个礼拜之内谭剑叫他都捂屁股不理人,谭剑城城哥城城哥的直喊,像高城的小尾巴一般的跟着他转悠,生怕高城以后都不理他,急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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