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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世 番外篇完本——by 之修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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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洛身上有伤,我先带他回天鹿城找医师去治疗。”玄戈说,一手划开空间裂缝,他转头看羽林,想到弟弟发火的缘由,嘴角漾起一丝轻笑:“至于你,留在这里,把房屋修好,这是命令。”
等等?您说什么??我没听清您再说一遍???!!!
羽林被自家辟邪王的命令给惊到目瞪口呆?他眼睁睁目送玄戈踏入空间裂缝离去,转而对着地上那一滩废墟苦逼了脸……
夭寿咯……他只会做人族的菜并不会修人族的房子啊_(:з」∠)_
作者有话要说: emmm……羽林不光是要修房子,后面他还会被北洛抓到人界负责给方仁馆师弟师妹们做饭
☆、第九十六只毛绒绒
这一觉缙云睡得并不安稳,早先在人界时他身体妖力枯竭,身体下意识进入自我保护状态,在平时尽可能减少消耗,缙云又习惯于忍耐,是以还能坚持。但接连对羽林及玄戈动真格后,他的伤势急剧恶劣,血脉吞噬本能蠢蠢欲动。为此玄戈不得不尝试着为他输入些许妖力,得到了外界辟邪之力补充后,他体内残留的内伤在以超乎寻常的速度愈合,伴生的还有伤口愈合时疼痒,他本能地想要抓挠,四肢却被人牢牢固定住,那个热源毛绒绒的,他被埋在其中,挣脱不能。
缙云梦到了很久以前困在魔之骸当中的事。魔之骸的气候变化无常,炎热时灼热似火炉,寒冷时天空又会下起纷纷扬扬的大雪。当雪下得极大时,那只名为奎的辟邪会主动邀请他们在它的毛皮下取暖。
那算是为数不多能让缙云感到“放松”的时光,放空脑袋不必心惊胆战地戒备突如其来的魔族与妖族,不用去想起被困异域的绝望。辟邪是一种寿数长久又极具智慧的妖兽,他与他的部下裹在辟邪甲片间隙的长毛当中,听奎讲起魔域各地的逸闻,雪花飘飘悠悠地自空中落下,很快就在地面上积了厚厚一层,将魔之骸境内的妖兽尸骨通通掩埋……
那时候他甚至会生出种错觉:他们会在那片魔域待到天荒地老……天地间只剩下他们这一妖四人……
缙云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辟邪白金色的长毛。体型约莫有两个成人大小的王辟邪将他拢在肚腹间的绒里,他枕着辟邪毛绒绒的前爪,只觉得脑袋因长久的昏睡而疼痛,身体却是前所未有的轻松。见弟弟醒来,表情戒备,玄戈习惯性地用脑袋碰了碰弟弟的额头以示安慰。
“你身上的内伤很重,我给你喂了龙血草制成的药,可能会觉得不舒服。”他轻声解释道,龙血草药性霸道,能治愈世间一切伤痛,便是经由药师炼制成药,服下后依旧会感到不舒服。
“……辟邪,你不必如此。”缙云沉默一瞬,开口说。他心中早有准备这一天的到来,内心无比平静,自己是旧日的残影,合该早早离去。
玄戈沉默着听着眼前自称“缙云”的北洛叙述完他自己的状况,内心复杂异常。弟弟大致的意思是:自己是无意间来到这个身体的残魂,并非有意占据身体,既然遇见了辟邪那就要不计代价将身体奉还云云……
……原来自己弟弟是真的失忆了。
玄戈哭笑不得地想,突然间意识到,缙云与北洛,前世与今生间……是存在许多的不同的。他的弟弟北洛骄傲耀目不受束缚,仿佛一柄饱受期待的杀伐之剑,不论何时都不曾会出现绝望的模样。而眼前的缙云……玄戈仿佛看到了一个疲惫失落,肩上满是负重的亡魂……
玄戈内心有些酸涩,突然很想给弟弟一个拥抱,告诉他一切都过去了,你不必给自己增添更多的负担。往昔北洛提到自己前世的次数不少,但多是诸如自己在白梦泽教养魇兽,随姬轩辕去崆峒山听广成子讲道,跟随王辟邪奎到魔域传授剑术等等的趣事。
对于缙云生命最后的那段时间,他总选择避而不谈,偶尔提到,也只是简单一句“战死”。玄戈只能从当年北洛与嫘祖在地府时的只言片语当中窥得些许——西陵城破,嫘祖战死……关于缙云当年因何赴死,又为何会身死在乱羽山,他对此一无所知。
“原来如此,那么缙云你……打算如何?”他试探性地询问。
“自然是找到能脱离这身体的方法,任何方法都可以。”缙云表情认真地说。
听完弟弟的回答,玄戈他突然要庆幸自己现在是原型了,这样起码对方看不出自己辟邪脸上的表情有多复杂。
但是突然发现失忆后意外老实坦诚的弟弟很可爱怎么破_(:з」∠)_有种怎么欺负都不会生气的样子呢~
“就算是这样,也还是请你养好伤。”面对这么老实的弟弟,玄戈心里有个想法蠢蠢欲动,他眨眨眼,变回人型认真说道,“天鹿城……受您留下的剑法恩泽颇多,嗯,我作为辟邪这代的王理应尽一尽地主之谊,在找到办法之前你不妨留下。”他决定暂时让北洛留下来,魔域灵气充沛,相较于人界,他的弟弟在这里能得到更好的照顾。
还有就是玄戈一点私心,他想借此机会知道更多关于北洛前世的事情。
缙云沉默了片刻,点头答应,但他同时表示自己需要去栖霞同师父师娘说一声,那两位待他极好,他……想去道个别。
玄戈含笑答应,却说这个不着急,他把下属留在了人界收拾残局,这些事让羽林去做便好,你伤势未愈,暂时还是留在天鹿城安心养伤为好。
缙云因此暂时留在了天鹿城。
他这身体的原主据说是玄戈的孪生弟弟,理所当然该住在天鹿城的王宫区。缙云以前来到天鹿城时这里还只是一片荒野。辟邪的族群们从魔域各处汇集,共同迁居至此,他们运来大量的材料,意图在此建立城池。
但千百年过去,妖族的习俗依旧……与人族很不相同。
玄戈为王,他的弟弟则与兄长同居一殿,这在辟邪看来没什么问题,但……
缙云打开衣柜,发现其中的黑白两色王服叠得整整齐齐,结合那明显是兄弟混用的卧室,他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然后艰难表示你们兄弟关系可真好。
玄戈自然笑着答那是因为他与北洛是孪生子,生来便住在一处,感情良好。
缙云的表情因为他的回答而愈发微妙。他敏锐察觉到了这只名为玄戈的王辟邪在提到自己兄弟时的语气不一般与回护,亦看出他眼中那点光,出于本能地,他觉得……那一对兄弟间的关系……恐怕超出了亲人的范畴。
这让他忍不住生出丝羡慕来。缙云见过坦诚相知相爱的爱侣,亦隐约能体会出喜欢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感。喜悦对方之喜悦,悲痛对方之伤痛。甚至……他亦曾经在夜深人静时遥想过,若是自己能获得一份长久而不变的情感时当会如何……然而现实却偏生残忍,他注定得不到奢求的,接受了辟邪之力的他命不长久,因此拒绝了一切好感的可能,而曾令他产生过错觉的那位更不是同路人,直到最后切实兵戈相见时,缙云才发现,原来彻底对立后,他们间再没有什么可说的,哪怕他们曾经是无话不谈的朋友。
现实印证了那一句“道不同不相为谋。”,他唯有认命。
不过这些都是缙云一个人的悲喜,无需为外人道。所以他最后镇定地找出合身的衣服,合上衣柜认真穿好,然后再若无其事地询问玄戈自己能否在天鹿城中走走看看。
玄戈:…………就这装傻扮鸵鸟的本事一看就是北洛,前世今生都是!
“当然可以。”他点头应允。
玄戈处理完公文,陪同“缙云”漫步在天鹿城中。路上大大小小的辟邪见到他们,纷纷主动上前来行礼打招呼,态度很是亲昵。
“北洛他在辟邪族的人际关系很不错,城中的辟邪大多受过他的指点,很多同族因此在战场上获益匪浅,保住了性命。”待到外人离去,玄戈对缙云解释,“北洛他很擅长剑术。”他颇有深意地道。
“……辟邪练习剑术并不容易。”缙云道,妖族信奉肉身强大胜于外物,最初他应邀来天鹿城传授剑术时,很多年幼的辟邪连剑都握不稳当。
“是啊,确实颇为困难,但城中的辟邪大多自幼练剑,虽然一开始会比较困难,但人型,很多时候要比妖形便捷许多。”玄戈说,他们的父亲在得知小儿子是缙云转世后的脸色十分古怪,想来也是在小时候吃了练剑的苦头。
缙云没有接话,他望向那盘旋向上的螺旋式道路,若有所思:“那里?”为什么他看到那高高在上的椭圆形平台时有种想要上去打个滚的念头?这个念头一旦生出便一直不下去,就好像有爪子在心里一下下挠一样。
“那里是乾坤阵枢,天鹿城大阵的阵眼所在。”玄戈说,北洛以前最喜欢就是变回原型趴那儿晒太阳打瞌睡摸鱼。他看了眼失忆的弟弟,确定从他眼中看出了跟小时候想爬木架时一模一样的渴望。“我带你上去看看吧。”玄戈握住他的手,没等对方拒绝,直接裂空拽着到了乾坤阵枢的顶端。
“…………”缙云忍不住想槽一句“你们辟邪都是这么独断专行的么”,但他没说出口,因为阵枢顶端的景象异常壮丽,吸引了他全部的注意力。
整座天鹿城乃至周围环绕的大海都在他的脚下,仰起头,则能看到蔚蓝无垠的天空,和偶尔飞过的鸟雀。
“这儿跟以前完全不一样了。”他坐在乾坤阵枢的边沿,俯瞰其下金绿白三色交辉的建筑群,道。
“嗯?”玄戈发出个单音询问。
“从前,这里是一片光秃秃的山崖,因为靠近大型空间通道的缘故,有非常多的强大妖魔在此盘踞。”缙云回忆道。那时这一处与魔域其他地方没有什么不同:阴暗混沌,遍地是各种妖兽争斗死去后残留下来的累累白骨,辟邪举族跋涉到此,踏着血与火建造出了最初的天鹿城,而如今,受辟邪妖力改造……整个城池都沐浴在光明之下。
“终究是不同了啊……”
这已经不是他们的时代了,他前所未有地清楚这一点。 35" [古剑三]再世0 ">首页37 页,
作者有话要说: emmm……接下来是玄戈大型作死现场。
玄戈:反正弟弟失忆后脾气特别老实坦诚,所以可以各种占便宜以及问真话呢~(*^▽^*)
当然,等北洛想起来后他就完蛋了→_→
☆、第九十七只毛绒绒
因着身上伤势未愈的缘故,缙云在天鹿城中住了下来。
北洛殿下完好无损地归来了!得知这一消息的天鹿城上下无不欢欣鼓舞。如果说玄戈是天鹿城的王,是天鹿城上下的支柱的话,那么北洛更是令辟邪们爱戴的存在,特别是在经历过魔族来袭之后,有多少辟邪在战场上存活,他们就有多感激北洛对他们曾经的苛刻训练。
若无那般认真不放水的训练,他们无法在如海的魔潮当中存活下来。平日刻苦训练只为在战场生死刹那赢得活下去的机会,经历一战后,再无辟邪会对北洛的苛刻提出异议。
缙云因此感受到了全城辟邪发自内心的热情相待,这令他多少有点儿无所适从。
曾经的缙云是令人畏惧的存在,他在战场上杀戮无数,获得了累累凶名,人们畏惧于他的杀人如麻,以及他白化后异于常人的发色,以至于有传言他被凶剑迷失了神智,成为嗜血的妖魔。被视作怪物的日子并不好过,他曾一度以为,像自己那样的人,只有死去后才会成为英雄……但天鹿城中的辟邪却不这么认为。他们欣喜于他的存活,毫无芥蒂地接纳于他,哪怕……他们接纳与喜爱的对象是“北洛”。
这令他开始好奇起这个“北洛”来:玄戈的弟弟,天鹿城的王辟邪,依据其他辟邪的描述,那位与王面容相似的双子堪称潇洒与恣意的代名词……
拥有与自己截然相反人生的辟邪么?缙云轻笑,心底有些羡慕。
他在玄戈的屋中见到了曾经的佩剑太岁,据玄戈所言,那是他弟弟得到的剑,“你拿着会很合适,算是物归原主。”玄戈说,不动声色地留意弟弟的反应。
可惜,他的弟弟并没有想起来。他只是以手拂过剑身,目光感慨,然后说:“既然太岁有了主人,那便很好,我用不上了。”他告诉玄戈,自己本就打算过,自己死后,人族如若没有能驾驭太岁的继承者,就把剑送到天鹿城交由辟邪。“剑中有灵将生,留在天鹿城对它有颇多好处。”他说。
“但我觉得你用着会非常合适,宝剑赠英雄,这可是你们人族的说法。”玄戈说,他浅笑着凑近弟弟,呼吸近在咫尺。缙云轻微地皱了皱眉,罢了,看在这身体的份上,他忍了……
结果他的忍让令玄戈愈发得寸进尺起来,平时总找借口地与他“弟弟”亲近,或是晨时替弟弟梳起高马尾,或是趁着没人时牵起弟弟的手,各种暧昧小动作搞得缙云尴尬不已,偏偏又因为觉得自己理亏,只能无声忍耐。
这样隐忍的弟弟真的很美味啊……玄戈忍不住想,有那么一丢丢欺负失忆弟弟愧疚的他稍微反思了一会儿后,然后继续动手动脚→_→
玄戈为辟邪族的王,每日公务繁忙。天鹿城受魔族攻打遗留下来的安抚与重建已经步入正轨,他所需要做的除了维持天鹿城现有的秩序,同时带领着族人尝试开拓创新。
这需要的绝非一时一力一人之功。
据经常来往人界的无异等人所说,人界的博物学会已经能舶船远航到海外之地,在那里,有着迥异于中原的风土人情,生活习俗,乃至统治制度。
这是身处魔域的辟邪所未听说过也从未见过的。
玄戈此前就曾经与北洛探讨过,千百年一成不变的生存方式终究不可取,天鹿城的大阵终究是死物,如果无法找到彻底修缮大阵的方法,那么他们不妨尝试找寻别的路径,兄弟俩当初便商量着,要找机会派一些熟悉人界的辟邪跟着远航,去看看更多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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