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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士终成双(穿越)——by大道迷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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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脸上微微冒汗,终于到了集市。我连忙找了个空隙闪人。目送着大部队远去,我终于有心思来好好看看这个我为之花了不少精力才到达的集市。呃,不得不说,其实电视剧也是挺源于生活的,至少这个集市跟电视中也差不多。
我的首要任务那当然是——找当铺!废话,没钱逛屁啊。找了个路人甲,问清楚了当铺位置,我立马目不斜视地直奔目的地去了。突然听到后面有声音。我回头一看,看到一辆驴车过来了。我很识相地让了让道,继续走我的路。突然身体受到一股很强大的力量的拉扯。等到我清醒过来,发现我已经在那驴车上了。
车里还有另外一个人,冷冷地坐在那里。没关系,再冷的我又没不是没见过,我厚着脸皮问:“壮士,这是怎么回事?”他依旧冷冷地看着我,不说话。哼,不说话是吧,又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拉开帘子,不厌其烦地重复了一遍问题:“壮士,这是怎么回事?”外面那个赶驴车的是个五大三粗的汉子,他不耐烦地看了我一眼:“我怎么知道,主人叫抓就抓呗。”我哭丧着脸:“干吗抓我,我只是出来打酱油的。”他更不耐烦了,手一伸就把我推进了车里。到了车里又看到那张冷冰冰的脸。我很有自知之明,从他嘴里就更加别想问出什么了。
驴车又小又破,还不住地颠簸,真难受。我用不大小的声音自言自语:“这什么破驴车啊,好歹你也弄个豪华点的马车嘛。”我挪挪屁股,力求坐的舒服点。“这是骡车。”外面传来吼声,我脸红了一下,这个,外婆明明告诉过是驴子的嘛?你说你一骡没事长成个驴样,你这不是没事找事找抽吗?
我抬起头看身旁这位壮士,嗨,还别说,真沉得住气,居然还是一句话都没有。刚才没注意,小样长的挺有型的嘛,虽然说不上有多帅,但胜在五官端正,气质硬朗,特别是那挺直的鼻梁,为他的外貌加了不少形象分。
看着看着,突然发现自己很困,我揉揉脸,想打起精神来,但最终还是抵挡不住睡神的深情呼唤,头一歪,睡过去了。

 
小鬼
我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发现自己正躺在床上,环顾四周,是在一间陌生的房间里。本想仔细打量打量的,但是肚子实在太饿了,眼前模模糊糊的一片,看不大清楚。我想下床去找点吃的,没想到身体软软的,根本就使不上力,我都不知道自己饿了多少天了。“有没有人啊?”我使劲地喊,没想到嗓子很嘶哑,喊出来的声音有气无力的,没有比蚊子叫大多少。
不过,声不在大,有用就行。门“吱”的一声,那个在车上的壮士走进来,表情依旧是酷酷的。我干咳两声,对他赔了个笑脸:“那个,我饿了。”他什么话都没说就出去了。我对着他的背影翻了一个白眼。我说大哥,你不是童话故事中那个一说话就吐珍珠的姑娘好不好,没必要那么惜字如金的对吧。答应一下会死啊,不要让我有错觉还以为是在跟一根木头说话。
屋子又只剩下我一个人,我使劲眨眨眼,等视力清楚些,抽空打量了一下四周。可以确定,这间屋子我以前没有来住过。屋子很简约,除了基本的家具外,没有一丝多余的装饰来显示主人的信息。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个房子的主人应该挺有钱的,而且很好地贯彻了简约但不简单这个原则。东西虽然不多,但件件精品,鉴定完毕!
“砰!”门被很用力地推开了,一个男生很冒失地进来了,他大步来到我面前,像看奥运冠军似的用非常热烈的目光看着我。我也顺道打量他,呃,应该还是个小男生吧。虽然身高挺高的,但是一张脸还是稚气未脱。不过长的挺顺眼的:秀气但不缺英气的眉毛下,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充满了活力,小小的鼻子下面,一笑起来就露出可爱的洁白的虎牙,真是可爱的小盆友啊。别问我怎么知道他笑起来就会露出洁白的虎牙,因为这个可爱的小弟弟正在对着我笑。我虽然不知道他在笑什么,但基于礼貌原则,我也露了一个自认为比较友善的笑容。“你就是那个国士的妻子,长的也不怎么样嘛!”他笑的更大声了,妈的,居然是嘲笑!
我脸上的笑容有点挂不住了,什么意思?!什么叫长的不怎么样,小爷明明英气帅朗的很!“什么国师?”我依稀记得我并没有认识什么国师之类的人啊?“咦,你不是那个穆慕的妻子吗?”“呃,我是那个穆慕的妻子没错,但我不认识什么国师啊?”我咬牙切齿地回答。死穆慕,什么时候小爷才能摆脱这个严重影响我形象的名号啊?“咦,我记得那个传说中的无双国士就叫穆慕啊,难不成我记错了?”那个小破孩一脸的大惊小怪,圆圆的眼睛睁得大大的。
“那,什么叫做长的不怎么样?”我眯着眼睛问他,那个问题先忽略不计,这个问题比较重要。再给你一个机会,好好答,答不好,哼。没想到他还真的挺二的,居然不珍惜我格外恩赐的机会:“大家都在说啊,国士的妻子貌若天仙啊,没想到就长这模样。”他上上下下地瞄了我一圈,顺带着给我一个不解的表情。
我火了,不要以为只有女人才注重自己的外貌。我冷冷一笑:“那是,我长的哪有你好看啊,这柳叶弯眉,这樱桃小嘴,连我这个女人也心动不已啊。”我也色迷迷地上上下下打量他。“不许说我长的像女人!”他开始跳脚,哦也,踩到雷了,刚还想说什么,那个金子男端着食物进来了。什么叫金子男?不是说沉默是金吗?我的心思暂且转过来,不理小鬼的喋喋不休,开始狼吞虎咽起来。
难怪刚才没力气,原来是饿的啊。这不,边进食,这力量便慢慢地恢复了。唉,真正饿的时候,连这蔬菜粥也能吃得津津有味的。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旁边还有个小鬼在叫嚣,破坏我食欲。我不耐烦地瞪了他一眼:“小鬼,闭嘴!”他一下噎住了,然后一个惊天动地的声音传来:“不许叫我小鬼!”声音歇斯底里的都破声了。我饶有兴趣地看着他,非常富有感情的字正腔圆地用大珠小珠落玉盘那样宛如天籁的声音轻轻地吐出两个字:“小鬼。”“我警告你不许叫我小鬼,我诛你九族!”对不起,我家九族不在这。他的脸涨的跟个肺气肿似的,眼睛中隐隐有泪光在闪了。
我的恶趣味又上来了,我十分非常以及特别想看到他梨花带泪的样子,于是我又一不小心地送了他几个小鬼,他的脸越来越红,眼睛里的晶光越来越明显,我也越来越期待,没想到他在略带哭腔地扔下一句:“我告诉皇兄去!”后,就像一阵风一样呼啸着远去了。
哼,爷可是给过你机会了的,是你自己不懂得珍惜,可别怪爷以大欺小。我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摇摇头,小鬼就是小鬼,那么急着长大,真正年纪大的人谁不愿意年轻点啊。(作者:这个年纪大的人说的是您老吗?)还一有事就找兄长,这不明摆着还没断奶嘛。
我默默地思考,皇兄?这是在皇宫吗?哪里的皇宫?这里可有四个国家啊。问题好像有点复杂了。我继续沉思:你说我以前怎么就觉得蔬菜粥不好吃呢?我抬头,向那个金子男讨好一笑:“壮士,我可不可以再要一碗?”,不出意外,帅哥依旧秉承了一贯风格,什么话都没说就出去了。唉,不要怪我,也不要觉得我太平和,只是一些问题太复杂,虽然我是男主,但我也不是万能的,哪有什么未卜先知的能力。反正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你说人家绑匪都不急,我急什么啊。以不变应万变喽。

 
真相
我怎么觉得我又回到我刚到义寨的那个时候了,人说历史是惊人相似的,但这也他妈的太相似了点了吧。不过我这人很懂随遇而安的,你们不着急,我也不着急,主要是我急了也没用啊。只是偶尔想起穆慕觉得心里酸酸的,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有没有因为我的失踪而感到焦急呢?唉,其实我挺后悔的,要是早听穆慕的话不出义寨就好了。现在出也出来了,后悔也晚了,现在当务之急我应该思考的是我的午饭怎么还不来,那个金子男跑到美国去拿了吗?
说曹操曹操就到,金子男端着午饭进来了,我瞄了瞄,还挺丰富的,三菜一汤,有荤有素。我连忙来到桌子前,开饭喽!刚拿起筷子,“砰!”门又被撞开了,我抬头一看:“小鬼,怎么又是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会挑时间呢?每次都挑我吃饭的时候来。我望着他热切的眼神,有点为难了:“一块吃一点?”我随便一建议。那小鬼顿了顿,居然真的坐下来了,很神气地对金子男说:“再拿双筷子。”接着就很自然地吃起饭来。我顿时郁卒了,真想抽自己一巴掌,你说我这不是犯贱吗?这下好了,我的午饭要分他一半了。不乱想了,还是先吃要紧,我也连忙下筷,顿时,只见两双练了凌波微步的筷子在桌子上风生水起。
一会儿功夫,那盘子就比我的脸还要干净了。那小鬼摸摸肚子,很满足的样子。“小鬼,你来我这不会仅是为了敲诈我一顿午饭吧?”“不要叫我小鬼,我十三了,而且我有名字,我叫李晋!”我管你叫礼金还是聘金啊,我就乐意叫你小鬼,我在心里翻了个白眼。
“你到底来我这里干嘛来了?”他的眼睛又变得晶晶亮了,热切地注视着我。我心里寒寒的,虽然我知道我很帅,但我没有恋童癖的。“你能跟我说说那个无双国士的事吗?”我靠,原来是对穆慕感兴趣。“你为什么对他的事那么感兴趣?”我也好奇了。“他可厉害了,我可崇拜他了。”小鬼谈到偶像像打了鸡血似的兴奋,话匣子也关不住了,滔滔不绝地介绍起他的无敌霹雳超级偶像。
好吧,反正下午挺无聊的,权当听故事了,顺便收集一下有用信息。在我比较有技巧的指导下,我终于从那小鬼口中挖到了一些比较有用的信息。想听吗?想听吗?想听吗?想听的话,去好好洗个脸,然后泡杯茶,最好买个爆米花什么的,因为这是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
话说很久很久以前,有座山,山上有座庙,庙里有个老和尚,呃,窜词了,应该是一个与世隔绝的山谷,里面有个世外高人,武功盖世,智慧绝伦,奇门遁甲,五行八卦,无所不会,无所不能。这位高人收了两个徒弟,一男一女。这两孩子从小就在这个山谷中长大,随着时间的推移,终于,在情窦初开的岁月里,作为师兄的男孩对那长的越来越漂亮的师妹动了心了。动心之后,那感情那汹涌澎湃的绝对比印尼海啸厉害。话说这是一出多么有爱的青梅竹马爱情戏啊。但是,but,however,你师兄是十五六岁情窦初开了没错,关键是师妹才刚脱乳牙呢。Ok,年龄不是问题,没关系,咱慢慢等,养肥了再说。
等啊等,终于等来了师妹的二八芳华,心想着这下应该可以下手采摘胜利果实了吧。正当师兄想磨刀霍霍的时候,意外出现了。正如很多部小说描写的一样,一个王子不小心来到了这个伊甸园,邂逅了美丽无双的公主,据说公主是注定要配王子的,好吧,路人甲师兄你可以黯然退场了,默哀一个,煮熟的鸭子的就这样飞了。
不过话说回来,这也不能怪公主,师兄也有责任。你说这师兄从小是又当爹又当妈,虽然不能说把屎把尿,含辛茹苦吧,但至少是把师妹拉扯大的第一人,你说上面不是还有师傅吗?拜托,你能期望一个七八十岁的老头干吗呢?更别提这老头还是一个没成过亲的。好吧,我承认他成没成过亲我不知道,但绝对是没养过孩子的。就算他有这个心,他有这个力吗?除了特别有恋父情结恋兄情节的除外,谁会对自己的父辈有什么遐想啊?再说了,生活在一起,你总会不由自主地放个屁,打个嗝吧?她天天看在眼里,这还能产生幻想吗?那什么歌唱的:“因为我们没有萍水相逢过。”有时候不得不承认,这个萍水相逢确实是培养奸情的催化剂。唉,可怜的师兄谁叫你们没有“萍水相逢”过呢。
最后一点我觉得是最主要的,你说哪部小说中,男女主角的名字不是如梦如幻,如诗如词的。远的不说,就说近的。流光,秦似,随便一个就是一个能让人幻想很久的的名字。稍微远一点的,那个公主叫雨桐,美吧?那王子叫秦棣,帅吧?而你勒,王大海,我晕,十个人里面估计有五个叫这个名,你说你怎么能让公主芳心暗许呢?总之一句话,师兄你被pass了。
最后,公主屁颠屁颠地跟着王子回城堡去过美满幸福的生活了,只剩下师兄一个人在谷里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因为被情伤的太深,于是,就很恶俗地发了个毒誓,此生再不出这个山谷。唉,好一个对爱执着的老头啊。可怜吧?可泣吧?可敬吧?可怜个屁,这个故事中最可怜的就属当时还在襁褓就被老头捡来的穆慕了,你是为情伤了,不出山谷了。穆慕呢,都没经过他的同意,就把他带进山谷了,跟着一个怪老头生活了十五年,穆慕长成现在这个正常的样子可太不容易了。
穆慕十五岁那年,公主派人送来了鸡毛信,错了,那个时候,王子已经成国王了,所以公主应该是皇后了,话说皇后送来鸡毛信,原来皇后所在的东泰国被南康国和西平国联合进攻,都快打到都城了,情况十分危急,希望师兄可以过去助他们一臂之力。
但王老头以发过毒誓,毕生不出山谷为由,只是把自己身边的小徒弟打发过去了,说是此徒可担重任。其实吧,是王老头小心眼犯了:喔,现在知道想起我了啊,这十五年中,我郁闷的时候你们怎么就没有想起我呢?哼,我会去才怪。
穆慕来到皇宫,皇帝一看,呀,怎么是个毛还没长齐的小子,俗话说嘴上无毛,办事不牢,能行吗?在国王的极度怀疑中,小兵来报告说敌人都快打到皇宫了,没办法,死马当活马医了,国王咬咬牙,让穆慕上了。
穆慕还挺争气的,经过一个月的努力,居然把敌军赶了出去,平息了这场战乱,最高兴的可数国王了,还没松口气呢,立马封了穆慕一个国士无双的称号,还暗地里花了好多银子雇了好多狗仔队,散入各国,去添油加醋地宣传穆慕的英雄事迹,话说明星是需要包装和宣传的,国王这一招使得确实比较贱,穆慕就这样成了这个世界的传奇。迫于国士的威力,他终于可以过上几天省心日子了。
险情解除了,穆慕要求回去了,国王不肯了,笑话,在你身上花了多少心血,投资了多少钱啊,居然想一走了之,告诉你,别说门了,窗都没有,连个门缝我都用石膏把你填瓷实了。国王对皇后转转眼珠子,皇后心领神会,马上给王老头写了封信,信中述说了这十五年来皇后对老头的思念,那可真是句句含泪,字字泣血,然后笔锋一转,知道老头不能出谷,就希望能让穆慕留在皇宫,长伴身侧,以此寄托对老头的思念云云。老头看完信,那叫一个热情洋溢,热血沸腾,热泪盈眶。好吧,师命不可违,穆慕你就继续呆下去吧。
讲完了陈谷子烂芝麻,我们来讲讲现况。话说穆慕就这样被强留在了东泰国,当起了免费劳动力,可怜的孩子,想那时还是个童工的说。东泰国经此一役,国力还真是蒸蒸日上了,于是,国士无双的名号更响了。这皇帝吧,还真是天下乌鸦一般黑,看看自己的国家好像挺富裕的样子,就打起了别国的主意,这不联合着南康国一起打起了北安国的主意。
北安国实力是四个国家中最弱的,哪里经得起两个国家的连番打击,好嘛,输了几仗,情况有点危急了。于是,在这个故事中,最无辜的人,小爷我就被请到这里了。唉,我能说什么呢?命苦不能怨政府,点背不能怪社会。
我现在算是明白了,我就觉得奇怪,你说一个强盗寨能有几万人的规模吗?就算有,朝廷能允许吗?还不是得扼杀在摇篮里啊。原来是挂羊头卖狗肉呢。对于穆慕强迫我假扮他妻子的行为,我想我大概也能理解了。如果没错的话,那个秦似应该是东泰国的皇子吧,而那流光就应该是公主了。话说,这个公主还真的不能娶的说,娶了公主那就真的得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地为国家献计献策中去了,这人生,想想就恐怖。别说是公主了,九天玄女也没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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