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凯的情绪有点恍惚,抹了眼泪竟然问我,聂阳身边是不是也有人了?问我是不是也在欺骗下,被迫分了手?我摇头,说我不知道,说我不在乎,已经过了快三年了,那么久的事,还有什么意义?
如果他早就不爱我了,他身边有没有人陪伴又有什么关系;如果他还……不,我从北到南,远离家乡,就是为了让自己放弃掉这个天真的幻想。快三年了,他从没主动联系过我,从没主动和我说过一句话,难道我还用他明白的说出来吗?……
小凯还有眼泪,可我的泪水早就流干了,我本来也不爱哭的人,心里纵横交错的泪痕,再没人看得见。
我的广州之行相当顺利,可我却高兴不起来,小凯也高兴不起来,因为他仍然一无所获。一切看似已经尘埃落定,小凯要离开,我要留下,我们在一起喝了在广州的最后一顿酒,我和他暂别的酒,我们与过去告别的酒。
小凯的酒量比我差点,过去,在我租的房子里,他经常会喝得直接醉倒在地上,而我还能比他多撑一会,把他拖上床,然后再醉倒在他身边。
大醉之后,我搀着小凯回到我们住的酒店。进了门,我还没来得及插上电卡,他就勒住我脖子,抱住我大哭起来。若是以往,他一定不肯在我面前干出这么丢人的事,露出他最脆弱的一面,但这一晚,他真的被自己压垮了。
他的身体紧贴着我,向我寻求慰藉,他吻我的时候仍然泪流不止,咸涩的泪水被他的舌胡乱塞进我的嘴里。我架住连站立都困难的他,让我们紧紧贴在一起,我揉着他的后心,抚平他哽咽的呼吸,我知道他想要什么,我吻去他的泪水,告诉他我还在他身边,没有走开。
那一晚,我领教了小凯经常吹嘘的他在床上的疯狂,或者疯狂已经无法概括,他简直就是疯了,就像想耗尽自己的所有,就像在用性拥抱死亡。我没拦着他,我知道他此时脑中的混沌,也知道他此刻心里也挥之不去的清醒,我和他一起像野兽一样翻滚撕扯,竭尽全力填满他的渴望,抚慰他的同时,也抚慰自己。
“疼吗?”我抱住浑身粘满汗水的小凯,不确定他刚才凄惨的呻吟是在宣泄身体的痛苦还是心灵的。
“不疼。”挥汗如雨之后,我们的酒劲都散了大半,小凯睁着哭肿的眼,艰难的看着我。他当然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问,所以他直截了当的说:“你没问题,是聂阳不懂得欣赏你。”
我们同时笑了起来。
“你不一直吹牛说你在床上是纯1吗?”我捏了下他的鼻尖,然后把他从额头滑到眉心的汗珠抹了。
“……哪儿分得那么清,东北男人哪个不死要面子?”他挑挑眉,说得轻巧。
“靠,真把我骗了!我TM还挺认真的崇拜过你呢!”我一把捏住他开始得意上翘的嘴角。
“你个猪脑,你不想想,他那么饥渴一人,每次靠我自己忙活,喂得饱他吗?”他也毫不客气的捏住我的脸。
城市的灯火,把房间里映得像半个白天,莹白的光洒在我们挂着汗水的脸上,我们的手把对方捏出了一张笑脸,我们真的笑了起来,因为我们竟然在经过一场疯狂的做爱后,躺在床上,又一次聊起我们的从前的恋人,就像以前一样。可是那一刻,似乎又不像以往一样伤心,更多的是滑稽,滑稽得让我们想笑。大笑过后,我们把体内积蓄起来的最后一点力气,又用在了身体的纠缠上。
几年后,小凯因公出差,顺道到广州看我的时候,看似无意的提起了这个疯狂的夜晚。就像他说的,说不定,我们俩也可以於那天起经营出一段美好的感情。我没有回应他话里的惋惜,但我很认真的对他点了点头。
在疲劳的顶点,我抱着小凯睡去,根本来不及去想明天如何。可第二天一早,小凯准时起来,头一次没有犹豫的拿起自己的行李,去了火车站。
我因为新公司的安排没法去送他,在我们做爱之前,我们原本也是这样约定的。他让我不要起来送他,拎起行李之前,我们最后一次接吻。
那一吻,对小凯来说,就像一种宣言,而我们做爱就是开启一切的一场仪式。他离开广州后,开始了一段混乱而疯狂的生活,他再也不为感情坚守自己的身体,他开始用快感却换得茫然中的解脱……但这样的生活终有筋疲力尽的一天,幸运的是,他在那一天里,遇到了他对的人。
小凯一直没说他为什么那天毫不犹豫的离开了广州,他其实完全可以留下来。但我却清楚那天自己醒来后,心中强烈的恐惧——我和小凯熟悉且亲密,陪伴彼此走过了太多快乐和痛苦,我们完全有资格成为对方最合适的人,但正是因为这样,我恐惧。
我突然发现,自己完全不知道该如何去对待一个可以去爱的人,因为前一次恋爱的终结,我几乎否定了自己所有关于爱的认识,我不知道该怎样去爱一个人,怎样才能让他知道我的爱,怎样才能只是爱他而不伤害他。面对一份值得珍惜的感情,我无措茫然。
我想,小凯的想法和我相差无几,他也渴望爱情,也惧怕所有的伤害再次上演。在我们的生活还一片迷茫前,我们的爱情注定不会清晰。所以,他拿起了行囊,离开那里,想去找一条路。虽然他自己也不清楚自己会找到什么。
但历经了几年的磨难后,和我一样,小凯最终找到了最适合自己的东西。颇为有趣的是,当年他因为看似一无是处,因为没能去天津过上小资生活而惨遭淘汰,可后来,他竟然在家里人的安排下,在上海扎了根,进了一家大国企,有了房,有了车,年终奖金回回都能拿到手抽筋。
生活总是说不上的无厘头,一扇门关上时,总有另一扇门打开,只是我们有时不知道如何去寻找……
第 12 章
东子说,如果按这个说法,那他一定是被上帝安排成了门童,活到现在,自己开过多少次门,都快记不清楚了,可结果都是一样,自已还是孤零零站在门外。
从东子约会第一个女孩起到现在,他的女友换了何止一打,他身边的百媚千红,像电影院门口布告栏里的大片一样,更替不断,演得精彩,却档期短暂。作为男人,我们多少能理解他的喜新厌旧;而作为女人,何小青总是要毫不吝啬的骂他是个“衣冠禽兽”;可对于东子自己来说,他并不能以此为乐,他其实一直在寻找,寻找一场在我们看来绝不可能的,如他14岁初恋一般纯粹又持久的爱情。
我们那个年代,还不流行早恋,所以那个惹得东子青春骚动的女孩,在东子的生命中只停留了极为短暂的时间,可她却留下了长长的身影,并且在岁月中渐渐成为了完美的化身。以至于这么多年下来,我们看到的东子,是一个脚尖抵在而立之年门槛上,思想却还徘徊在青涩年华里的郁闷男人——他总能找到女朋友,却总找不到爱情。
“唉,这回就剩我自己了!”宴席一开,几杯酒下肚,东子的感叹又如滔滔江水般涌来,“聂阳这小子太不够意思,一个闪电,就把我自己凉这儿了。”聂阳这一结婚,东子就彻底成了我们四个里,绝对意义上的光棍汉。
“你那是自找的!”何小青塞了满嘴吃的,竟然也不放过讽刺他的机会,“为啥人家就能三个月结婚,你就总是三个月分手?人品啊,人品!!!”
说完,她又激动的补了一句:“遇到合适的人,三个月就够了,不合适的人,三年又能怎么样?”我们都知道,她说的三年是她那场三年恋爱换来的失败婚姻。
“别激动啊!”我看气氛有点不对,赶紧给小青夹了只大虾,然后大笑着对一桌人说:“这道理我们都知道,‘莫以长短论英雄’嘛!”
大家都不是纯情少年了,我这句荤话一出,立马换来了大笑一片。
东子马上从尴尬中挣脱,坏笑着问我:“你多长啊?”引来了众人邪恶的目光。
何小青也不是个老实的主儿,她推了推我媳妇,故作纯情的问:“多长啊,嫂子?”
我和我媳妇对视一眼,异口同声的笑道:“五年!”
真快,转眼,我们俩已经陪着彼此走过了五个春秋。
五年前,我开始了在广州的工作,开始了独自漂流异乡的生活。初到广州,一切对我来说都难以适应,无论是气候饮食,还是语言观念。学长为我介绍的工作单位足以让很多人羡慕,但一个大公司里对技能的要求和复杂的人际关系,也让我被重重压力包围。我没再像第一份工作那样,只为宣泄自己的痛苦而毫无规划的工作,离开学校的时间越长,我越发感到自己必须面对的现实,作为一个男人的必须拥有的事业和社会地位。如果没有这些,我也没有资格去拥有其他。
认识我媳妇,是在我们行业内组织的一次为期不短的业务培训班里。那时我到公司刚刚半年,突然又开始了上下午的学习上课,感觉就像重回到了亲切的大学时光,而且我们这个班里的应届毕业生很多,还没学会职场规则的我们,很容易彼此亲近。
我媳妇是班里为数不多的北方女孩,她有些像男孩的性格,豪爽,不拘小节,爱笑也爱运动。我们的培训基地在白云山脚下,那时候,下课后,班上其他人都喜欢跑去闹市K歌,只有我们俩喜欢上山看红日西落。
我们一次次并肩走上山顶,不知不觉间,就会随着山路的崎岖,聊起自己心里的感怀——独在异乡的不适,初入社会的压力,眷恋不已的校园,还有一段段无法割舍的情感。
我甚至对她讲起聂阳,讲起我最初的爱恋都给了一个忧郁的男孩。说来让人有些难以置信,可那时,我和她都没有把对方当成将要交往的对象,只是一起旅行的朋友,远离家乡后,自己心灵最舒服的倾听者。
作为一个在大城市长大的女孩,她对我的这段故事并没有太大的惊讶,反倒是她对我讲起她的第一个爱人是一个已经被枪决的抢劫杀人犯时,我心里说不出的震惊。我忽然意识到,原来每个人的人生真的会如一部电影,只不过精彩与否,未必被外人知道。
我们带着一种同是天涯的心情,在安静的白云山的山顶分享彼此的故事,并没有刻意去想我们之间越来越近的距离。她那时还有个出国两年的男友,而我和经理的也还带着几丝牵绊。
在我们培训课程接近尾声的时候,我的经理出差到广州,她找到了我。她在广州停留的时间很短,又正赶上我们有门课程有个测验,我便把她带到了我们基地的住处等我。上楼时,正赶上班里的一群人下楼准备上课,我媳妇恰好就在这群人里。
当时没人问我经理是谁,可能是她的年纪让他们自然以为经理是我表姐之类的亲戚。不过,等我进了教室,我媳妇坐得离我不远,却发了条短信过来,问我,刚才的女人是谁,短信结尾跟着一个很“三八”的笑脸。
我回她,经理。我不仅对她讲过我和聂阳的故事,也对她提过经理,所以,两个字,她就明白了那个女人和我的关系。
考试结束,我送经理去了机场。我很感激她能来看我,从万里之外,给我带来家乡的气息,给我鼓励和支持。可她终究还是要走,她无法为我停留,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我再也不会去要求一个人为我停下脚步。我的自私和不懂事曾伤害过我最珍爱的人,我不会也不想一错再错。
从候机厅出来时,我手机里多了一条未读短信,是我媳妇发的,只有一句话,“我幼小的心灵受到了沉重的打击……”我扬起嘴角,想像不到一直大大咧咧的她,话语里会带上一份小女人的酸涩。
回去的路上,我进超市里给她买了盒巧克力。聂阳喜欢吃甜食,所以我对这些东西很有研究。
再见到她时,我把心形的盒子递到她面前,笑着说,帮她补补心。
她很高兴的接过去,当我的面就吃了起来。只不过越吃脸越红。我逗她说,是不是辣的?她那点小女人的羞涩立即没了,我的头上紧接着多了一个被巧克力盒子砸出的大包……
培训的课程结束,我们回到各自的公司工作,她的公司在深圳,说远不远,说近不近,我们靠短信和电话保持着联系。除了一天里会对一个女孩在短信里说上几句暧昧的问候,我的生活没有太多变化,终日的忙碌,忙着变得世故。
2003年的圣诞节前夜,她短信我,说她和男友分手了。我给她打电话,她的声音比我想像中还要平静,其实在培训时我就知道,她和她男友已经在跨洋的爱情里耗尽了彼此的力气,只是他们都在默契的等待,等待的由对方来说一声分手。
第二天,她来了广州,我请了假,和她一起去了我们都还没去过的陈家祠。我们在桂香幽幽的古祠里漫步,在庭院深深的石凳上小憩,在一个喧闹的节日里,度过一个宁静的下午,最后在黄昏时不舍的离开。
12月的广州,植被保持着一年四季的葱郁,白天里阳光灿灿,明媚暖人,夜里却因为没有暖气,寒气入骨,阴冷阵阵。人前的堂皇,人后的孤寂,在异乡,在这个看不出寒冷的寒冬里,我从心底渴望一份能够驻留在身旁的温暖。
我问身边这个一直和我并肩而行的女孩,喜欢我吗?
她点头,红了脸颊。我揽住她瘦弱的肩膀,帮她挡住不知从何处吹而来的风。
我开始如所有人一样平淡生活,享受着一份平凡而温暖的爱情,偶尔有人陪伴,偶尔独自开怀。可以在想念时拿起电话诉说,也常会忙得忘记了什么是孤独,可以自由驾驭两地恋情中的独自为伍,可以一个人旅行,只带着没有牵挂的思念,学会了担起,也学会了放下。
我忽然发现,我终于成了聂阳希望我成为的人,学会了他希望我学会的爱一个人的方式。可聂阳却已经离我远得遥不可及,昨天的种种,那些我以为会永远清晰的苦与乐,不知不觉中都已如隔世。
自从我到了广州,我和聂阳之间再没有联系。除了节日里群发的祝福,我们只会在彼此的生日时问候。不打电话,只是短信,一句生日快乐,包含了所有语言,总是在午夜零时准时传到对方手里,仿佛已是残存在我们之间最后的默契。
如果没有东子,我几乎再没有机会了解关于聂阳的任何事情。网络普及以后,东子几乎整天挂在线上,我也差不多,因此我们会时不时的聊上几句。通过东子的只言片语,聂阳变成了我脑中一个无法清晰的背影——他的病应该是好得差不多了,因为他又开始了不离烟酒的生活……他有了一份新工作,虽然工资不多,但那是他爸给他安排的跳板……
我一直没问东子,聂阳的身边是不是有了一个他喜欢的人。因为,如果有那样一个女孩,东子肯定第一时间对我八卦;如果有那样一个男孩,东子也势必会像以前一样难以察觉。东子一直不知道我和聂阳的事,即使曾经我们在他面前手牵手,他也毫无察觉。
不过,东子也算没迟钝到家,有一天我们聊到大半夜时,他竟然忽然问我是不是和聂阳有了点矛盾。我哑然失笑,我和聂阳这样子都几年了,他却如此后知后觉。
让东子疑惑的原因很简单,因为他能看到聂阳每天在线,却看不到我和聂阳的交谈。
……其实,我也知道他在。聂阳应该是经常上网的,否则他的QQ不会挂上一个太阳的笑脸,但他从来没在我面前出现过,在我的好友名单里,他头像总是黑得看不清轮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