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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舞墨——by无道破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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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某位疯子又在引吭高歌,说唱歌是抬举他,透过厚厚的天花板还能顽强地衍射过来的声波简直就像是精神病院的例行放风,荼毒生灵。每晚9点,比我房子墙壁上一堆海报中间夹杂的白色石英钟还准。原本的意思就是看上高层建筑“与世隔绝”的氛围,谁会料到竟会饱受豆腐渣工程的迫害,我应该万幸这楼生至今日仍没有倒塌。阿弥陀佛,难不成我还真要爬去嵩山的老林里剃头打坐念经才最终能修得四大皆空的正果?


这么没有自觉性的小孩的父母一定长年在外无暇理会自己生出的孽种,或者是解数使尽也无力管教,我想多半是前者。我一直都没有机会得见楼上仁兄的尊颜,更别说他那低能的父母,因此猜测他们的行踪不定是导致那小孩自闭的主要因素。我多么渴望有一天他能突然觉悟,像本人一样知错能改。可他并没有停止的意思,甚至连喝杯水休息一下的打算也没有。我只好将头移开交叠在一起有些酸麻的胳膊,屁股离开舒适的形状流畅的红木椅。


这把红木椅放在屋子里很突兀,四周都是充满现代气息的家具,只有它,鸡立鹤群孤零零地在书桌前落座,即使它的颜色与地板相差无几。它太古老了,送我的老头说是清朝年间的样式,我当时不屑一顾地说,清朝,我还秦朝嘞。老头笑笑说我真不识货,秦朝能让你这么舒畅胳膊摊着脑袋搭着还给你屁股那么大的舒展空间吗。我刚好就那种姿势,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好,于是坦然笑纳。一年多了,屋子里的摆设东西南北乱换风水,它依旧在那个位置,高质量的地板四周仿佛都微微凹陷。我就是有病。


摸摸臀部,结实没有赘肉,看来过多依赖这把看似破旧的椅子并没有让我后面的肌肉因懒惰而松懈。呼一口气,跟往常一样走向卧室,捡起走廊上的袜子先套上一只,之后脱下短裤换上运动裤,向墙上的英雄致敬。


听得狂野的嘶叫和尖锐的怒吼戛然而止,我迈到玄关,不忘把脚伸进剩下的一只纯白色袜子,然后在穿鞋时由右脚冰凉的触觉发现左边那只果然又包揽了右边的任务,一只脚套了一双袜子。达到极限分贝的人声的确能让人神经混乱,我这样想着,抄起球出门。


“等一下!”

锁好门后转身,眼睁睁看着电梯的门密和,载着里面的一个人悠闲地下降,心如刀绞。又是这样,只差0.1秒就可以不用等待另一部电梯,我希望有人可以和我一起失重或超重,现在我不知道该找谁,看看袋中橘红色的圆球,只有它能陪我。一向在交际圈里无往不利的本人竟连邻里关系都搞得如此失败,完全有悖于我“见人缠人,见鬼缠鬼”的风格。或许我该住筒子楼,住在这么个狗不吃屎鸟不生蛋的鬼地方,即使你一条腿迈进去也得给连人带腿扔出来,有时说不定只有腿才搭得上“顺风车”,身子还血淋淋地留在外边。想到身腿异处的恐怖,我从未敢多跨一步,也从来没见过电梯神秘人的真面目。


旁边的电梯停留在最底层。

电梯上映照出模糊的修长身影,线条柔和,看不出是怎样一个人,镜像往往能将人美化。上方红色的灯不断闪烁,变换出不同的数字。至今我还认为这种只靠横线和竖线表示数字的方法极为奇特。这血红色的跳动看多了自然会使眼睛麻木,清脆的“bing”适时响起,我终于得以随着缆绳在滑轮上的舞动,装在大盒子里开往海拔4米的地面。


不一会儿人就到了吹着风的江堤,我的左边有车有灯有人,绚烂多彩,展现迷样的风情。我的右边有船有笛有水,微波荡漾,浸渍心宁。

无数的人在这条路上与我擦肩而过,形态各异。有穿得花枝招展还自以为时尚的大妈们,裙摆乱舞;有着明亮运动衫的男女生,耳朵上罩着各种款式的耳机,发丝纠缠不清;还有,夹在双亲之间的小不点,其乐融融。他们拥有不同的笑靥,脸上荡漾着我不明的弧度,各个方向传播过来的光使这些笑容一如清晨猛地拉开窗帘见到的阳光,不知是因为空气中充足的水气还是强度过大的风,我只觉得刺痛,就在左胸的某个地方,仿佛被用电击,一阵一阵,不曾停歇。停下脚步,找个人少的地方,面向孜孜不倦向东流走的江水,吸进的空气并不能平息波动。手抓住栏杆,头钻入其中,青灰色的地面一丝不苟地承托着十代,北卡的兰色越发鲜艳。我常常像这样,出门后随意朝一个方向走,一直走,然后不知道什么就停下来。


新生入学,我现已步入高中,说什么也要更成熟,道貌岸然一下,所以跟随数年的车子被我狠心卖掉,开始徒步生涯。

每天我都会在学校把几百个老师浩浩荡荡如山一般的作业——重点高中为了培养人才,冠冕堂皇说是适应高考氛围要从高一抓起——飞快地抽三五分钟搞定,然后散发到全班同学手中,花落谁家我不清楚,也没有意识到自己行为带来的不良风气。


由此我和五十来号人建立了无比坚固的阶级友谊。之后就慢悠悠晃到车站,俨然无业游民,找一辆比较宽敞的公车找一个比较舒适的位子,在这个城市的各个角落打发无聊。


夕阳暖暖地洒向地面,然后一大块一大块的影子铺在路上。公车快速行驶,闭上眼,任风吹起所剩无几的额发,享受眼皮外的忽明忽暗。半梦半醒中,车子很不识时务地颠了一下。在这么平敞的路上的确很难找到这么高深莫测的坑,因为很难遇到,所以它更卯足了劲,像是要把整车人都甩出去。我终于没能坐稳,身子向前倒去。


个子高的好处在这里充分体现。如果矮那么20公分,我就会撞在坚硬的座位上,虽说只是塑料,但冲击力那么大,怎么也得弄个头破血流。

我按预定计划没有撞得让小鸟绕着脑袋飞,可撞在了一颗人头上。要不是那颗头的主人转过来,还真不知道那是颗人头,柔软的程度已经并非“软”这个字可以形容。我还以为是谁把刚买的充气娃娃遗忘在座位,理所当然地继续靠在上面,直到那柔软的枕头动了动。心一惊,玩具什么时候竟也可以活动自如。睁开沉重的睡眼,往后退了退。充气娃娃像女鬼一样缓缓转过头,大白天的竟然真撞鬼了。


真可惜我不是什么降妖师、除魔道,遇见也没用,抓住也不给工钱。而且我也非灵异少年,没有特殊能力,只怕会给它逮住去见传说中的阎王老爷。阎王老爷肯定见不到,那不过是我的幻想,没有鬼会愚蠢到顶个大太阳跟人挤公车,何况风还这么大。前面的窗户开着,偷跑进来的风将那人的帽子吹掉。于是无数根带着果香的发丝在我脸上摩挲。


“你找死啊!”充气娃娃竟张开玉口,连同能结冰的眼神。短短四个字,还有一个是叹词,竟比任何骂人的话都来得震撼。我被震撼地嘴角不禁牵起一个弧度,准备看清那人的脸——果然有做鬼的潜质,脸色近乎苍白。


这时他已背对我走到车门口。他站起来我才发现他还不矮,只比我低三四公分,身体看起来也很结实,这种高度和强度的话,下次他要找我麻烦可没那么容易用杀死人不偿命的微笑恐吓走。


终于完全清醒,伸个大大的懒腰,环视四周,发觉这镜头还挺熟悉,车上一个人都没有。往驾驶座一瞅,还好司机先生还在,应该不算是劫车。

不看还好,一看上了年纪的司机滑稽的头就抑制不住笑的冲动。那是颗光头,干净得让人怀疑是否有白头的机会,光洁地反射着太阳光,刺得人几乎睁不开眼。光头愤怒地注视这里,头下满脸横肉,却不顶一丝毛发遮掩弥补一下。这年头做司机不容易,成天驶车跑来跑去也没赚到买假发的钱。


他一直扭着脖子,一点也不觉得脖子和眼睛酸疼。我当然不示弱地回瞪,与人深情对视一向是我的长项,最高记录是跟眼睛颇大的沈飞不眨眼互瞪一分钟零三秒,我赢了。据说当时我两眼放光芒,特革命,而且幸亏没在晚上,要不然肯定会被有射杀野生动物癖好的人一枪解决。


僵持一会儿,难道他在催促我下车?

心情豁然开朗,这人含蓄了点,不知道用说的。

不辜负人家一片心意,我乖乖踏出弥漫着瓜子气味的长车。这年头还有人磕瓜子,我不禁愕然,但随即便为我竟在那样嘈杂的情况下还能睡得安稳而更加惊讶。车外火辣辣的,背后轰隆作响,那车逃一般地飞了出去。想不到这样的庞然大物也能有如此高的加速度,那些轿车们见了一定都要更粗声地喘气放屁。


风没有刚刚大,只轻轻扑打在能接触到外界的皮肤上,或许如此,走在这样阳光反射的路上,人显得慵懒,丝丝微风惹人入眠。走着走着就觉得六神无主,耳根清静。偶尔会有一辆车呼啸而过,没有感觉到噪音,只有车窗反射的耀眼光芒带给人的烦躁甚至不安。索性闭上眼,周遭静谧得不象人间。脑海里偶遇充气娃娃的镜头一幕幕浮现,尤其是转过头的情景,一遍遍回放。再无心闲步,加快步伐往温暖的小窝奔。


明天下午我来你们学校,陪我买衣服。

沈雪是沈飞捧在手心怕摔碎的宝贝老妹,据说家教很严,要是被沈飞这家伙知道我认识他妹,我一定会死得很惨,就算受了满清十大酷刑的人死得都不会这么惨。沈飞曾在初三时发明出赫赫有名让方圆五十里闻风丧胆的“沈家夺命三式”(我估计是针对我的),不光夺人命,就连路边的花花草草,教室里的桌椅板擦都不放过。我曾不止一次想要是真中全了这三式,尸体会变成什么样,以至每次看见死尸——无头的,身体溃烂的,缺少器官的,都会联想到自己。


因此要见她得冒极大风险,让我甘愿以身犯险的原因不过就是她的美貌,说是因为她聪慧的气质未免有拔高自己的身价的嫌疑,但确是原因之一。我喜欢看美女,大多数人都喜欢,但正所谓高处不胜寒,好几次听到让人甜到骨头酥的声音欣喜地往下一看,当时就觉得这个世纪都不用再吃什么饭,吃的还不够吐的。所以能见美女就尽量见,此消彼长,相信见到恐龙的几率会因此下降。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我不仅欣赏美好的事物,自己也很注重外在,当然这其实是一个正常人的正常行为,并不因为我是男的而有什么区别。只是学校里到处充斥着不修边幅的男男女女让人不得不着重跟他们划清界限。人生下来就是为了享乐,独乐不如众乐,我很乐意把自己打扮地人模人样让人赏心悦目——基本上我的内心是善良的,我的外表是出众的,我的气质是优雅又霸道的,我的……哎,人真的是不能这么夸自己,即使事实如此,也要牢记骄兵必败的道理。“惧满溢则思江海下百川”。我的度量是怎么练出来的,就是因为有高度的自觉性,不像某个楼上的疯子。我时刻提醒自己不要骄傲,不要骄傲,虽然通常都是以在心里仰天狂笑为结尾。


成熟的男人都有着黝黑的皮肤,结实的肌肉。肌肉我有,虽不如健美先生那般壮硕,但比起同龄人我也可算个中翘楚。但我曾忽略皮肤癌的危险在太阳下暴晒,仍没晒出一点男人味,就连肌肉也是均匀的淡小麦色。还好我的心肌发达,心理承受能力超强,否则早就会按捺不住,找瓶颜料往自己身上泼。实在不行就泡个巧克力澡,只是不知道会不会产生什么不堪设想的副作用。


我偏爱亮蓝和深红,最喜欢的亦是这个世界上永远的流行——黑与白。

白色裤子我很少穿,因为受到太多视觉上的冲击,连过强的心脏瓣膜也经受不起长期打击而倍受摧残。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人们穿着各式各样的白色裤子屁股一扭一扭地招摇过街,其中内裤隐约可见。在还没习惯这种不定期刺激的一段时间内,我不想却总是看见它们的颜色。如果我视力差点就不会这么困扰,毕竟我的海拔足以让我将某些事物纳入视网膜不反射范围。


现在这种情况稍微有所改善,当然并不是说这种有“暴露”嗜好的人群减少,相反在这个人口层出不穷的年代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我的眼球已将“视而不见”练到第三重境界——发现端倪立刻转移视线。


最高重境界估计永远不可能修炼成功,我并不想成为僧人,那种当周围事物完全不存在的至高唯我境界永远只能摆在被瞻仰的位置,能看不能玩,玩火很可能自焚。

本来如果可以,我宁愿在他们面前吐到天昏地暗,当然我这么随和的人不能在大白天做这么有伤风化的事,我顶多在心里吐到半死。

沈雪,我叫她小雪,一身白衣站在学校门口等我。

我想这跟我讨厌人穿一身白不矛盾。

乳白色缎面MARC

JACOBS短裙,灰白高领毛衣,外面一件纯白羽绒短夹克。今天她的一身行头很符合我的胃口,既成熟又可爱,可是她真的不用打扮得比真实年龄大上好几十岁来消遣我,我承认我喜欢比自己大的女性,但如果是妈妈级别的则敬谢不敏。这么冷的天要她穿裙子实在很委曲,暖身先暖腿的道理想必她是不懂。据我观察,每年冬天都有为数不少的女性露出两条细腿步步为营,我以为我挺男人,没想到她们比我这个男人还要真男人。


她个子不高,这点跟沈飞不同。他们家很奇怪,母亲很高,女儿却不高挑,父亲很矮可是儿子很挺拔。但是她的身材比例却很协调,据我目测,跟黄金分割就差那么一点点,腿长了点。她的腿很直,还很细,因此穿起裙子,尤其是白色的自然比我们班的某些人要入眼。


我边向她靠近边微晃着脑袋,要确认那个人不在。孰料我的这番举动在她眼里自动理解为,“你作贼啊。”我没甩她,拉起她赶紧撤离危险地带,直到确定方圆两千米不会有他的存在,才放心地大跨步开始我们的购物之旅。


这小妮子挑了一个再适合不过的天气上街,太阳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只让人觉得心情舒畅,四肢放松;风不时吹过,仿佛能拂平心中莫名的焦躁的不安;地上建筑物的影子随着云朵的穿过忽而淡漠忽而清晰。


“你还怕我哥啊。”

这人哪壶不开提哪壶,却不知我只有在这件事上不得不在沈飞面前装孙子。

见我没吭气,她继续道:“哎,我这也是没办法啊。我又不是长在温室里经不起风吹雨打的小花朵,他的确保护的有点过分。”

我想说何止“有点”,为了你他甚至都可以去死,于是哼哼两声提出异议。这个冰雪聪明的小孩果然因为自己的特别待遇而得意忘形,“谁让我长得这么小鸟依人呢?”


“那是不堪一击……”

小雪凌厉的目光射过来,我连忙打住。她手里的大包小包可都是攻击人的有利武器。

“你怎么又买这么多东西。”

很多同胞都跟我抱怨,陪女人上街是世界上最残酷的散步运动,不但费力还费钱,这个“力”包括体力也涵盖脑力。而且还有颇多后遗症,譬如在梦中不断被人问,“怎么样,怎么样,怎么样……”又或是对女人产生恐惧以至心灵扭曲此类更严重的状况。这于一个正常的男人是不能忍受的,甚至比鞭笞还来得悚然。


然而我却乐在其中。这并不能说明我是一个天生受虐狂,只是往往不知不觉我就会喧宾夺主提着一大堆衣服回家。

就像现在,本应使唤人的小雪被我吆喝着充当苦力,沦为我这个天生衣架子的随从。也许街上看着我们的人会怪我欺负女同学,可我也分身乏力,难以应付自己手中更沉重的袋子们。


有时我很庆幸生我的那两个人是金童玉女,像我这种海拔的人脸竟然没有变形简直是奇迹中的奇迹。我理所当然不会践踏资源,将每个月花不完的钱竭尽所能,让我的身板和那张奇迹脸的价值充分体现。


“前面那个人好帅啊。”

“是啊是啊,咱们学校怎么没有这么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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