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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落之后+番外篇——by河马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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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齐星宇扭头不看开车的陈曦:“你买的好车。”

小邮差难过地低下头,心里产生了一种难以推卸的自责感。好像现在变成这样,都是自己带来的。

沈霄看笨蛋闷着头不吭声,安慰他说:“多亏了你,要不是的话,我们就会被困在半路上连回都回不去,那样更惨的。”

李维夕还是闷着头不吭声。

沈霄哄他:“怎麽还是不高兴呢?你想,这样假期不就多出了一天,岂不是更好?反正也没办法,不如再痛痛快快玩一下。”

小邮差苦着脸:“可是我只请了一天假。”

“那你自己爬回去,忍者神龟!”齐星宇不耐烦地说。

“死光头,就你一天没事做,游手好闲的不怕丢了工作”李维夕立刻反驳。

“谁说我没工作?你在叫我死光头试试看~~”

“你光头死光头……我就叫了,你怎麽招了吧……”

………………

沈霄忽然觉得,其实这样比自己劝的效果好多了。那两个家夥一吵架,立刻恢复了活力。於是乐得清闲,闭上眼紧哼着歌,靠在後座背上休息。

重新回到屋里生好火,大家要麽不吭声,要麽一说话就开始抱怨。山里的天果然黑得很早,吵着吵着,四周便暗了下来,山风也越来越大。黑夜再次降临了……

为了保证今晚不再发生昨夜那尴尬的场面,沈霄提议,大家聊天。但是约法三章:首先不准讲黄段子,四个男人里有两个标准的gay,话题开不好的话一会儿指不定得擦枪走火;其次不准讲鬼故事,昨晚的经历历历在目,他不可想自己吓自己;最後就是──不准吵架。

“那说什麽?”小邮差问:“我觉得自己还是讲鬼故事讲得比较好。”

“我无所谓”齐星宇表态。

“我的车、该死的车……”陈曦念叨……

“还想讲鬼故事?你知道自己昨晚睡在哪里吗?”沈霄盯着笨蛋,气势逼人:“陕西农村埋人的时候喜欢把坟坐北朝南,贴着崖边。你睡醒了拍拍屁股走人,连瞧都不瞧一眼。本来我没打算告诉你的,咱们昨晚紧靠着两座老坟头呆了大半夜!”

小邮差吃惊地张着嘴:“啊~原来是这样!那我们今天把车开不出去,会不会是招惹了不干净的东……”

18

小邮差吃惊地张着嘴:“啊~原来是这样!那我们今天把车开不出去,会不会是招惹了不干净的东……”

“闭嘴!”沈霄扑上去:“三秦这地方邪,别胡说!”

火光照在两个人的身上,墙皮脱落的墙壁上映现出巨大的晃动的影子。

“那聊什么?”齐星宇搭话。

“不如说大家最近干得最英勇的事迹吧。”沈霄捂着笨蛋的嘴,随便应。

“嗯~呜~~”李维夕挣扎:“呜先说,呜先说……”沈霄松开手,他的声音才恢复正常:“我先说!”

“好~你英勇,你先说。”

李维夕很认真地考虑了一下:“上个礼拜,赵主任让我去仓库。谁知仓库的吸顶灯打开后,竟然被里面一层厚厚的东西遮得几乎透不出光。赵主任拉了张桌子,让我爬上去清理。结果我把灯罩一打开,全是虫子的尸体!密密麻麻的,像一粒粒干瘪的芝麻。我当时啊的一声……”

“你把灯罩扔主任脸上了?”齐星宇很好奇。

“没”李维夕摇头:“我从桌子上掉下来了。”

“切~”

“然后压住了姓赵的那老头,他的腰闪住了”,李维夕得意地说:“全科室的人都夸我为民除害呢!”

陈大医生看着小邮差的表情,好像望着一个超级病菌培养体:“你动了那种东西?恶心死了~~~离我远点,离我远点!”然后趁机往齐星宇跟前挪。

“你嫌他脏,我比他更脏,我以前还做过运尸工呢。”齐星宇不屑地说。

李维夕听他这么讲,立马用一种钦佩的目光看着齐星宇的光头,眼神里充满了崇拜。

沈霄提着李维夕的领子,把他拽到自己身旁:“笨蛋,你知道上个月我做了什么吗?”

“你不会是指——那件事吧?”小邮差立刻警惕起来,难道沈霄认为英勇的事就是强迫他做“那个”?

“我是说大年初一的晚上,送走你之后。”

“我怎么会知道你又做了什么?我只知道我在你家根本没吃饱,出来后在路边摊又吃了一碗牛肉拉面,味道还不错。”

“你倒是吃面吃得开心,我回去之后告诉全家人——我喜欢你。”其实这个时间讲出这些话,沈霄是考虑了很久的。当时敢兵行险招,主要是想拿小邮差当挡箭牌,他已经知道颉琳把他和那些卖的小情上床的证据给老头全看过了。什么团圆饭,鸿门宴还差不多。等着任人宰割,还不如先发制人。自己诚恳地讲出来,然后告诉大家,我不会放荡下去了,因为我已经有了喜欢的人,我会收心好好地只爱他一个,任谁看了小邮差那傻样也不会把他和“不干净”联系起来。自己到底是老头的亲儿子,他也不至于把我赶出家门。既然我是同性恋,就不会有后代,所以不想、也没有资格和沈天争这份家产。这样做:一来向老头认错,二来向颉琳示弱,三来对小邮差表态,一举三得。今天把这事告李维夕,一定会令他感动的吧。

笨蛋听见这话,惊叹:“沈霄,你太牛啦。你不怕你那黑面老爹打断你的腿啊!”

哦!天呐,效果完全没达到。沈霄感叹,那小子的脑袋到底是用什么做的?主题竟然偏离了!

“怎么没打?”齐星宇幸灾乐祸:“知道他为什么一个月没出现?那是因为脸被他爸一巴掌扇青了。”

“你家陈曦的脸也不是肿了好久嘛!”沈霄也终于忍不住开始大吼。

“那还不是被李维夕打的!”一直很有风度的陈曦大声反驳。

说好不吵架的,但是人类的共同缺点就是——自制力太差。

正在不可开交,齐星宇忽然站起来,一反常态地走到陈曦身旁,紧紧靠着他坐下,表情很平静地说:“我刚才好像听见有人敲门来着。”

李维夕就是勤快,跳起来叫:“我来开。”

沈霄一把抓住他,把人拖到怀里:“笨蛋!这里加起来总共就咱们四个人,你去给谁开门?”

李维夕看着沈霄的脸,眼睛眨呀眨。三秒钟后,直接搂紧男人的脖子,只说了俩字:“害怕~”

刚才还混乱不休的四人,忽然变得很有默契。静静的看着破旧的门,谁也不先讲第一句话。屋子里只剩下晃动的火光和干柴燃烧的“噼啪”声。陈曦搂着齐星宇,神霄抱着李维夕,难得和谐了一回。

挂着破玻璃的窗外,只有树枝在山风中疯狂摇曳的黑影。

“嗤~~~~啦~~~~”木门发出被硬物刮过的声音。李维夕的汗毛全竖起来了,这时候谁也不会眛着良心讲自己不怕,但是沈霄还是在李维夕耳边说:“没事,别害怕,有我呢!”

李维夕嘴唇发白,小声问:“有你有什么用,你会捉鬼么?”

沈霄气结!我肯定上辈子没积德,怎么就会喜欢上这个笨蛋了呢?

“嗤嗤~~~~~~~~~~咔!”声音越来越清晰,随着外力的加强,干裂的木门开始摇晃。

齐星宇抓着陈曦的手很用力,关节泛白。李维夕一个劲往沈霄怀里钻,恨不得让自己立刻消失。

外面似乎传来含糊的粗重的喘息声,门与地面的空隙中,有土沫被猛然推了进来……

“谁?!”沈霄忽然大喊了一声。

没有人答应……

但是门外恢复了安静。这一夜真的很长,比任何一个难熬的夜晚都令人焦灼。

天亮了,可没有人有勇气开门去一看究竟。

“沈霄”李维夕哼唧。

“怎么了?”沈霄稍稍换了个抱着他的姿势,半个身子有点麻。

“我想上厕所……”小邮差几乎是用哭地说。

“嗯~好,我陪你出去”沈霄爬起来,往门口走去,李维夕跟在他身后,缩缩闪闪望着门。

猛地拉开门栓,天气很好,一只松鼠惊跳着从眼前消失。

大家长出一口气,李维夕急冲冲的向外跑,一头扎进小树林,看来孩子是昨天姜汁可乐喝多了,憋了好久。

“昨晚到底是什么东西?”齐星宇开始检查门口:“陈曦!我们放在车尾的麂子不见了。”

地上有着杂乱的脚印,带着血迹的拖痕一直延伸进树林深处的方向。

“糟糕!”沈霄操起一把猎枪就跑:“李维夕,快回来!”

小邮差正对着一棵大树,忽然听见沈霄喊他,夹着两条腿叫唤:“别过来,别过来,我还没解决完……”

沈霄不动了,等小邮差整理好衣服侧过身时,尽量平静地说:“李维夕,别转身,慢慢走过来。”

笨蛋不解地问:“为什么呢?”

“别问为什么,听话,慢慢走过来……”沈霄的声音有点抖,缓缓端起手中的枪。

李维夕本能地回头:“哇~~~~~~~~”惨叫回荡在山间:“野猪!!!”

不远处的齐星宇与陈曦看着这一幕,危险近在眼前,却完全无能为力。

野猪的攻击性很强,嚎叫着冲向离它最近的人。

“砰!”枪声很响。李维夕愣愣地看着受伤的野猪继续向前疯了一般狂冲。

“砰!!”

这次野猪猛然栽倒了,血几乎溅在自己的裤腿上。但是枪声却变得很小,嗡嗡的在耳边久久回荡。

紧接着自己被冲过来的沈霄紧紧搂住,男人在不停地说着什么,但是一句也听不清。一直手捂着他的半边脑袋,他不适地扭头,看见那手上红红的。

“别动别动!!!”沈霄吼。

“我的耳朵,被你打穿了?”李维夕很平静地对沈霄说:“没事,不疼,只是有点木木的——真的。”

19

许久以后,李维夕逢人都会拿出一张照片不停地炫耀,照片上的他蹲在一只奄奄一息的野猪旁,右耳朵上贴着一片“邦迪”,表情又有一点小害怕,又有一点小得意。

“看!我们打死了一头野猪”他每次讲到这里的时候,都是眉飞色舞,就好像那只倒霉的野猪是自己亲手打死的一样。其实他把那次狩猎,自己一枪没开那事完全忽略了。

那天沈霄很自责猎枪的散弹伤到了笨蛋,但是陈曦却说:“擦破了点皮,贴块邦迪。”

让人出乎意料的是沈天亲自开车来接他们,据沈大公子说是为了逃避一个无聊的会议。沈霄想,以后你的会还多着呢,这样一个性格,不知道将来怎么把老头子打拼的那份家业保下来。

三四月份的天气还是很寒冷,路上的行人在柔软的阳光下。道路两旁的法国梧桐的灰白色的树皮,像薄片般剥落,这种树很奇怪,秋天的时候叶子枯萎,但是并不脱落,挂在树枝上一直熬过长长的冬季,开春的时候才在新叶露出之前飘下。现在铺满的金黄,犹如碎落了一地的阳光。

接下来的日子,沈天每日朝九晚五,是自己份内的事就认认真真完成它;不该自己管的,不论有多紧急也是视而不见。下班时间一到,立刻闪人,剩下所有时间都和小邮差在一起。颉琳那个女人肯定不会这么好哄,他不敢像以前一样那么玩。但是李维夕对他的形影不离好像表现得有点不耐烦,隔三秒钟就问:“沈霄,你老缠着我干嘛!”你以为我愿意天天跟着你呀,将近三个月没有过“正常生活”的男人,几乎憋个半死,又没有办法找人解决,简直是在炼狱里生活!

沈霄脾气暴躁,李维夕也不知道知错了什么药,除了平日里得恍恍惚惚,还变得很沉闷。晚上即不开电视,也不出去散步,总是失魂落魄地坐在台灯跟前,手里拿着一本书。沈霄一会儿过去看他两眼,书翻在第一页,一个小时后再去看他,书还是在第一章第一段。沈霄轻轻读出来:“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那时的马贡多是一个有二十户人家的村落,用泥巴和芦苇盖的房屋就排列在一条河边。清澈的河水急急地流过,河心那些光滑、洁白的巨石,宛若史前动物留下的巨大的蛋……他的远征队的四名壮士拆开盔甲,发现里面有一副石化了的骷髅,脖子上挂着一个小铜盒,盒内有一绺女人的头发。”

沈霄突然对这内容产生了浓烈的兴趣,趴过去把书抽出来问:“这是《百年孤独》吧?”

小邮差一反常态,拼命去抢:“还给我!还给我!”

他越是着急,沈霄越是生气,不就一本破书,至于嘛!于是把书扔在笨蛋脸上。转身看见李维夕把平常很少带回家的邮包不知道为什么背了回来,掖在鞋架的脚边,就走过去想拾起来。谁知笨蛋比刚才还敏感,钻过去抢包,一副要和沈霄拼命的样子。沈霄气不打一处来,又不想和他计较,霸占住小邮差家里唯一的一张床,打开电视看球赛。李维夕磨磨蹭蹭刷了牙,洗脸洗脚换睡衣。最后站到床边,很有礼貌的说:“沈霄,你该回自己家去了,我要睡觉了。”

沈霄翻个身,装着没听见,继续看球赛。

“沈霄,你该走了,我要睡觉!”李维夕终于忍不住吸了口气大声说。

“没车了,我回不去,今天晚上就在这儿睡。”沈霄爱理不理地回答。

“你、你你你……”房子的主人指着床上的无赖,一口气感叹了四个你,然后走到沙发跟前,很颓废地一屁股坐下去。

沈霄看的入神,眼瞅着中国队又被人家干干脆脆的噎了个4:0,气得一时半会睡不着,起来倒水喝。瞟见李维夕在沙发上用一床厚厚的被子把自己裹得像个蝉蛹,只露个脑袋在外面,还使劲往沙发扶手与靠背的缝隙里钻。他上厕所的时候点了支烟,顺手把放在写字台上的那本书也拿了进去。随便翻了几页,书的内容虽然很有趣,但是更吸引人的是这书几乎每一页的空白处、或者行缝间都有人用笔画着杂七杂八的东西。有带着墨镜的兔子、从棺材里向外爬的骷髅、剔着牙的大白鲨、还有一张希特勒的特写……沈霄越翻越有趣,坐在厕所里不肯出来。直道看见一章末尾的空白处,画着一个一脸苦瓜像的男孩趴在课桌上耷拉着眉毛淌着口水打瞌睡,虽然是简笔画,但是那神态还有那皱皱的鼻头,不是李维夕是谁。画的旁边写着:我的笨蛋男友。字很小,秀气却略显小气,透着一股女人特有的娇气。

或者说窥探别人的隐私是所有无聊的人打发时间的最好方式,沈霄看到了一点点,就像侥幸尝到了饵的鱼,挑逗起来的胃口那有放弃的道理。从厕所出来,轻轻在写字台上摸,可是李维夕是个爱干净的人,或者说是个很懒的不爱读书的人。写字台上除了接触不良的台灯一盏,连点多余的东西、甚至灰尘都没有。正在失望,脚下忽然踩住了个硬硬的不明物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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