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看着高举权杖,对他大吼:“我要代表太阳消灭你”的光明大主教,宋默扛起了火箭炮…… 咻——砰! 世界安静了。 宋默坚信“在大炮面前,所有邪恶势力都是纸老虎!” 管家举起手绢擦擦汗,领主大人,好像咱们才是整片大陆公认的邪恶势力…… 内容标签:异世大陆 穿越时空 天之骄子 魔法时刻 搜索关键字:主角:宋默 ┃ 配角:瑞斯,黑炎,杰里斯 ┃ 其它:异世 第一章 宋默是个军事发烧友,还是个菜得不能再菜的游戏宅。 玩了四年网游,听得最多的话就是:“兄弟,你是我兄弟嘛?” “是啊。” “那你为啥打我黑枪?!” “一时手滑。” “我&^%$##……!” 省略诅咒词若干。 要么就是:“兄弟,你确定你是我兄弟嘛?” “当然。” “那好,你去加入敌对势力!” “为啥?!我坚决不当粽子!” “谁让你当粽子了?你加入他们,我们稳赢!” “……” 宋默举起了手中的砍刀,剥掉了这位前兄弟最后一层血皮。 “为啥砍我?!” “不是你让我加入敌对势力吗?不砍你砍谁?” “我ERew4rt!” 省略诅咒词若干。 砍死了前兄弟,宋默不出意外的被前兄弟的兄弟砍死,一激动砸了鼠标,碰倒了放在键盘旁边的可乐罐,可乐洒在键盘上,噼啪的火花瞬间迸出,宋默吓了一跳,想要站起来,手却像是被吸在了键盘上一样,火花和电流沿着他的指尖直接蹿进了他的身体。 宋默头发根根竖起,连眉毛都竖了起来,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我命休矣! 正在哀叹还没破处,就要去做阎王女婿时,键盘上的火花和电流却突然消失了。 宋默愣了一下,举起两只手,摸摸脑袋,头发像钢丝似的,摸摸眉毛,两排刷子,捏了一下大腿,很疼! 他没死?! 刚想欢呼,脑袋却突然像针扎似的疼,无数的线条和数字飞速的在他的脑海中滚动着,汗水瞬间就湿透了宋默身上的T恤。 宋默连忙给了自己一个嘴巴,这绝对是被电击后产生的幻觉! 过了一会,脑海中的数据逐渐组成了一张张清晰的图片,宋默这才能分辨出,这些都是自己搜集起来,存在电脑里的武器图纸和照片。 这是怎么回事? 宋默晃晃脑袋,眼前有些发黑,脚底一滑,砰的一声,脸直接撞在了电脑显示屏上,鼻血四溅…… 暴起的电流和火花瞬间将他整个脑袋包围了起来,宋默想,这下子,不死也得死了…… 第二天的XX晨报上登载了这样一则消息:某男子于家中撞电脑显示屏自杀! 如果宋默还能看到这份报纸,肯定会竖起中指,你妹的自杀! 可他现在死了,所以,只能乖乖被自杀了。 呜呼哀哉。 光明大陆纪元——三八年六月 昂里斯王国刚结束了同奇萨王国的战争,近三分之一的国土被鲸吞蚕食,就在国王老胡里安坐在王座上捶胸顿足,大骂奇萨王国的那群家伙都是混账王八蛋时,昂里斯西北边境格里兰家族的领地中,却发生了一件不得了的事情,领地的主人,宋默格里兰,光天化日之下,被一道闪电劈了! 随从的第一反应不是去救正在冒烟的领主,而是仰起头,看着万里无云的的天空,下巴掉在了地上。虽然领主算不上大好人,可也没做什么坏事,怎么会大晴天的被雷劈啊…… 更加稀奇的是,被劈成这样,领主竟然没死! 这真是太神奇了! 格里兰的领民们心中燃起了八卦之火,领主的城堡聚集了领地全部好奇的目光。 而事件的中心,宋默格里兰,却在醒来后,呆呆的看着围在床前的医生和管家,了解身处何地,自己是谁,又发生了什么之后,宋默眨眨眼,咔吧咔吧嘴,干脆利落的白眼一翻,晕了。 晕之前还在想,他这是赚了还是亏了?赚了吧…… 一天后,领主再次从昏迷中醒了过来,领主府众人全都松了口气。 宋默躺在床上,看着被管家称赞得飘飘然的医生,撇撇嘴。他纯粹是被饿醒的。舔舔干得起皮的嘴唇,宋默打断了管家对医生的吹捧:“管家,我饿了。” 领主的话就是命令! 世代侍奉格里兰家族,忠心耿耿的管家老约翰,立刻将刚刚还被夸上了天的医生丢到一边,躬身朝宋默行了礼,退出了房间,去给领主张罗早餐了。 医生乔治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单片眼镜,秉持着职业精神,又对宋默进行了一番检查,确定领主没有什么不妥,才欣然离开。 至于宋默被雷劈成焦炭,却在两天后奇迹好转的消息,也随着医生乔治走出领主府的那一刻,传遍了格里兰领地的每一个角落。 所有的领民都对领主的神奇好转表示出了敬畏,家里的男人们摸摸满脸的络腮胡子,拍桌子下了决定,既然领主被雷劈了都死不了,那今年就不能逃税了,该交多少就交多少吧。 身为格里兰家族治下的领民,逃税已经成了传统,即便不能全额逃掉,能逃一点是一点。不是这些人本性贪婪,实在是生活在格里兰领地中的人,从领主到领民,全都是穷光蛋! 如果将昂里斯王国的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划分个标准的话,格里兰领地中的人,全部都生活在赤贫状态以下。 所以,当宋默看到盛在精致银盘中的一块黑乎乎,勉强能分辨出是面包的东西时,傻眼了。 抬头看看恭敬的站在一边的管家,和管家身后的侍女,虽然这个红发姑娘胸前的一对小白兔呼之欲出,也吸引不了宋默此刻的注意力。 他刚被雷劈了好不好? 大难不死好不好? 不说来点燕窝人参,就给他一块黑面包配温水?!就算盛在银盘中,这也是黑面包!哦,不对,盘子里还有一块拇指长的熏肉,几块胡萝卜,一片生菜。 这就是一个领主的早餐?! 太特马的坑爹了吧? “领主大人,不合您的口味吗?”管家奇怪的看着宋默,见他只是呆呆的望了餐盘一会,就抬起头怒瞪着自己,瞬间明白了,“这是我的错!因为您大病初愈,所以擅自为您添加了一块熏肉和一片生菜,以后这种事绝对不会发生了!领主的节俭精神真是让我羞愧!” 节俭你妹! 宋默严重怀疑,这个被雷劈死的家伙,绝对是比葛朗台还葛朗台的人物,否则,一个堂堂的领主,早餐就一块黑面包加一块胡萝卜?他自虐吗? 管家担忧的看着宋默将额头暴起的青筋一条条按回去,默默叹了口气,想必领主大人也在难过吧?辉煌的格里兰家族,竟然衰落成如今的样子,在四代国王前,还在昂里斯首都叱咤风云的格里兰,如今只能龟缩在西北边境这片贫瘠的领地中,身为家族领导者的领主大人,怎么可能不伤心? 于是,为领主的伤心而伤心的管家,毅然决然的从宋默面前的银盘中捡起熏肉和生菜,放到了侍女托着的银盘中,对宋默说道:“领主大人,我已经改正了错误,请您用餐吧。” 改正你妹! 宋默看着只剩下黑面包和胡萝卜的餐盘,刚被按下去的青筋又暴了起来。 当天上午,在领主府内工作的人都听到了领主卧室内传出的咆哮声,以及管家的辩解声,所有人都松了口气,看起来,领主大人的确是无碍了。 虽然宋默格里兰一直是个平庸的领主,但却是格里兰家族这代唯一的男丁和继承人,如果宋默出了意外,昂里斯王国会依照法律将这片领地收回去。虽然这里很贫瘠,但对于刚失去一大片领土的国王老胡里安来说,蚊子腿再瘦也是肉!国家刚打了败仗,国库空虚,领地的税负肯定会增加几成!新领主可不会像宋默格里兰这样对领民的逃税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不会有胆子对王国的官员说,“格里兰家就是个穷光蛋,这里的领民也是一群穷光蛋。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这是宋默格里兰父亲的话,老格里兰还将这句话刻上石碑,放在了领地和王国相连的交通要道上。和老格里兰不同,宋默还是会挤出一点钱给王国的税官当车马费的。其他的,想都不要想了。 老子分文不出,儿子出了几块银币已经属于不孝了,还敢全额交税?那就是大大的不孝! 所以说,格里兰领地中的领民偷税漏税,绝对是有依据的,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领主都不交税了,他们交个鸟! 因此,格里兰领地在整个昂里斯王国赫赫有名,这里都是一群无视王国法律的刁民!从领主到领民,一个不漏! 可国王老胡里安就是拿他们没有办法,别看这里穷,或许就是因为穷,这里的男人和女人为了生存下去,锻炼出了极其强悍的身体和彪悍的性格,上山抓鸟,下河捕鱼,不久前,一个十二岁的小姑娘在河里抓了一尾半臂长的食人鱼,还受到了宋默格里兰的嘉奖!当然,那尾鱼的一半被送进了领主府。由此可见,这是块硬茬子,老胡里安想将这里拿下,必须有自己磕掉一颗门牙的觉悟! 所以,格里兰的领民继续在宋默格里兰的英明领导下,心安理得的偷税漏税,违反王国法律,国王老胡里安也只能当做没看见。 当宋默格里兰出事时,领民们除了好奇,还是十分担心的。万一领主真的翘掉了,他们以后还怎么逃税? 宋默格里兰醒来的消息给大家打了一剂强心针,为了领民们的幸福,领主大人,您还是继续活下去吧!为了庆祝领主的康复,领民们都决定,今年必须交税!一个也不能少! 领民们的决定宋默并不知道,他此刻正大张着嘴,听管家声泪俱下的向他汇报领主府的财政问题。当他得知自己的小金库只剩下三枚金币,一天三顿都能吃到黑面包加胡萝卜已经算是奇迹时,再次华丽丽的晕倒了。 本以为天上掉下个馅饼,结果馅饼砸到头上,才发现里面夹的是块钢板! 穿成个领主,还以为终于也贵族一把,却发现这领主是个穷得快当裤子的穷光蛋! 宋默朝着老天竖起了中指,如果条件允许,他连脚趾也一起竖! 穿越你妹! 第二章 所谓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古人诚不欺我啊。 宋默叹了口气,几口把黑面包吃完,端起水杯一饮而尽,咂咂嘴,从最开始的食不下咽,到现在的一日三餐,果然环境最能改造人。 宋默的床头放着一本王国简史,这是向管家老约翰要来的。宋默原本还担心自己会成为睁眼瞎,却发现书里的文字他都能看得懂,书写也不成问题,这是属于宋默格里兰的记忆,他为此感到庆幸。 用了一个月时间,宋默对这个陌生的世界有了大致的了解。 然后,宋默再次对穿越大神竖起了中指,这特马地什么世界?! 这里的文明发展类似于欧洲中世纪,确切点说,就是还没开化,处于半野蛮人,半文明人之间。 简称:摩登原始人。 整片大陆分成大大小小数十个国家。国家与国家之间,战争时常发生。教会是国家之外超然的存在,几乎每个王国的重要城市,都可以看到教会的影子。王权和神权之间的斗争,从诞生之日起,就已经开始了。 不过,格里兰领地是个例外,因为这里太穷了。想要传教?好,面包先拿来。于是,这里连个修士的毛都看不到。 对于这一点,国王老胡里安都在羡慕嫉妒恨。 更让宋默吃惊的是,只在童话和小说里看到的精灵,矮人,巨龙,魔法师,竟然都是真实存在的! 巨龙的爱好是抢钱抢老婆,等到抢去的老婆年老色衰,再当做肉票勒索一把赎金。精灵的爱好是用暴力宣扬世界和平的重要性,矮人喜欢喝酒打铁,魔法师……好吧,这是一群神秘的人,特殊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但是,在所有的人类国家,魔法师都是不受欢迎的人! 每一个国王,都十分坚定的对魔法师say no! 教会里的一群神棍就够让他们头疼的了,再来一群魔法师联盟里的魔棍?!去他XX的!老子不伺候!打仗凭借的是士兵手里的长矛和巨剑,如果哪个国家的军队中有魔法师出现,绝对会被大陆上所有的国家鄙视! 唯一让宋默好受点的是,贵族们在自己的领地中,掌握着绝对的话语权。因此,除非老格里兰活过来,否则,根本不会有人敢怀疑现在的宋默换了芯子。所以,他不用担心某天睡到半夜,发现手持棍棒农叉的大汉闯进他的卧室,把他从领主府架出去,绑到火刑架上,当做妖孽烧死。 站在穿衣镜前,看着镜子中那张陌生的面孔,同样的黑发黑眼,算得上俊俏,皮肤却有些苍白,人也有些消瘦。 宋默撇撇嘴,纯粹饿瘦的。一天三餐黑面包配胡萝卜,加块肉也要等过节,想不瘦也难。从侍女的手中接过外套穿上,整了整领子,宋默有些克制不住的兴奋。 “领主大人,您真的要去森林中打猎吗?” “当然!” 一个月没肉吃,他嘴巴都要淡出鸟了,就算逮不到野猪这个级别的,抓只兔子山鸡什么的,也能改善一下伙食。他要吃肉,谁都不能阻挡他吃肉的热情!让黑面包和胡萝卜见鬼去吧! “可是……” 管家欲言又止,宋默转过头看着他,管家咽了咽唾沫,说道:“您的马在一个月前和您一起被雷劈了,很不幸,它死了,您却还活着。所以,您只能徒步去打猎。” “……” 口误还是故意的? 如果不是尊老爱幼的观念在宋默心中根深蒂固,他绝对会毫不犹豫的一拳揍过去!自己之前觉得这个白头发白胡子的老头和蔼可亲,值得信任,绝对是错觉! 等等,马被劈死了,肉呢?! “一部分用于支付医生乔治的诊金,还有一部分分给了将您送回领主府的领民和您衷心的随从。” “剩下的呢?” “在您昏迷期间分给了领主府内的仆人和侍女,代替上个月的薪水。否则,您的小金库连三个金币都不会剩下。” “一点都没留下?” “您不该怀疑老约翰的诚实,我绝对不会私自留下一份的。事实上,领民们都在称赞您的慷慨,要知道,在格里兰,能吃到马肉,是很不得了的事情。” 诚实你妹!慷慨你大爷! 宋默一口气憋在喉咙里,险些流出两滴男儿泪。这也忒干净利索了,哪怕给他留个马蹄也好啊…… 管家老约翰浑然不觉领主眼中飚出的小刀子,从侍女手中取过一柄长剑,交给了宋默,“领主大人,这是您的武器。老领主就是用这柄长剑,杀死了一头棕熊!他的勇武,传遍了昂里斯王国的每一个角落,为此国王还特地嘉奖了老领主,免除了格里兰领地当年全年的税务!” 免税?这国王是个傻缺,绝对的。 老格里兰本来就是“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英雄人物,又违法抗税很多年,免不免税有意义上吗?国王的命令更是将违法抗税变成了合法抗税。除了挽回一点面子之外,什么都得不到。反倒是老格里兰得了实惠。说不定之后还躲在领主府笑话老胡里安的缺心眼。 有个缺心眼的国王,昂里斯前途堪忧啊。 宋默接过长剑,入手沉甸甸的,剑柄上镶嵌宝石的地方如今只剩下了一个空槽,宋默看看管家,管家面无愧色,很显然,不是他给昧了。唯一的解释,是这柄剑的上一个主人,也就是老格里兰,拿去换口粮了。 实际上,不只是剑柄上的宝石,凡是领主府内的装饰宝石和金银饰品,几代穷下来,都已经被败家领主们卖得差不多了。不过他们都比不过现在的宋默,他今早还举着银盘和刀叉问老约翰,能不能把这些融了当银币使用。 管家老约翰一脸正色的告诉他,“不能。” “为什么?” “因为这些都只是镀了一层银而已。” “镀银?” “是的。” “刮下来。” ?! “再少也是钱。” 管家很想说这是贵族的脸面,宋默却更关心他的肚子问题。一天到晚黑面包,现在就连黑面包也快吃不上了,还有什么脸面可言?比起面子,吃饭更重要。 好吧,老约翰必须承认,在被雷劈了之后,宋默格里兰已经获得了新生,他将成为比他父亲更加铁公鸡的人物。这是格里兰家族的幸还是不幸? 宋默握着剑柄,将剑抽出了剑鞘。 四指宽的剑身雪亮锋利,宋默刚想赞叹一声好剑,却发现,这柄剑是断掉的。一半被他握在手里,断口呈一个斜面,另一半还在剑鞘里,随着宋默的动作,从剑鞘中掉了出来,掉在地上,发出了一声钝响。 宋默面无表情的看着管家,管家一脸无畏的回视宋默。 “这是领主府内唯一拿得出手的武器了。” 言下之意,如果宋默不满意这把剑,就只能揣着菜刀去打猎了。弓箭都是给大汉用的,宋默的随从就背了一把,宋默试过,他根本就拉不开。 如果真的揣一把菜刀…… 宋默和管家同时四十五角望向屋顶,脑海中出现了这样一个画面:英勇无畏的年轻领主,徒步走进茂密的森林,警惕的四周张望,突然,一头高大凶猛的棕熊出现在了他的面前!在棕熊大叫着向他扑来时,领主一脸坚毅的拦住想要上前的仆人,刷的举起了一把闪着寒光的菜刀,抡起菜刀就朝棕熊冲了过去…… “……我还是用这个吧,就算断了,也至少是把剑……” 武功再高,也干不过菜刀。这句话不错,但也要分情况……用一把菜刀去打猎,像话吗? 走到门口,宋默突然回过头,对管家说道:“为什么不想办法把剑修好?领地内应该有铁匠吧?” “有的。”管家老约翰认真的回答道:“但是钱不够。” “当我没问。”走了两步,宋默又回过头,“盘子记得刮。” 管家僵硬的抽了抽嘴角,“遵命,领主大人。” 于是乎,想吃肉的领主拿着一柄断剑,带着他忠心的随从,打猎去了。沿着河岸朝上游走时,看到几个年轻姑娘在河边洗衣服,挽起长裙,露出光洁的小腿,随着她们弯腰的动作,雪白的胸脯呼之欲出。一个褐色头发的姑娘抬头看到了宋默,混不在意的朝他一挥手,被水溅湿的上衣,勾勒出诱人的曲线。 宋默连忙捂住鼻子,太特马地热情奔放了,这就是穿越的福利吗? 忙不迭的拉着随从转身就走,所谓饱暖思淫欲,他现在还没保暖呢,淫欲暂缓。 褐发姑娘看着宋默和随从的背影在远处消失,嘴角勾起了一抹神秘的笑。将洗好的衣服装进木盆里,和其她姑娘打了招呼,就离开了河边。 在她离开后,一阵微风吹过,沁人的花香飘进了姑娘们的鼻腔,她们都忘记了褐发姑娘,好像她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赤脚走在草地上,姑娘的褐色长发被风吹起,阳光下的影子被不断拉长,女孩娇小的轮廓,逐渐被男子的修长取代…… 第三章 “领主大人,前面就是翡翠森林了。” 沿着格力河走了一个多小时,宋默和随从两个人终于抵达了翡翠森林。这里靠近格里兰家族领地的边界,森林的另一面就是奥比王国的西北行省,号称是全大陆最繁荣的商业之都。 一边吃糠咽菜,一边富得流油。这对比,怎一个心酸了得。 不是格里兰的领民们不勤劳,他们每天的劳作时间比其他人多出一倍,可贫瘠的土地,就是长不出能喂饱全家的粮食。 宋默认为,他得仇富,必须的! 进入森林前,随从强烈要求走在宋默前边,提防随时可能出现的危险。 自从宋默被雷劈了之后,领主的随从们就被管家老约翰组织起来,进行了严格的在职教育,管家要求随从们必须牢记:保护领主是他们的最高使命! 有雷劈下来,一定要推开领主,自己顶上去! 被敌人袭击,务必要推开领主,自己冲过去! 被野狗追咬,绝对要推开领主,自己咬回去! …… 经过长达半个月的职业深造,随从们的人生观,价值观,事业观都有了质的飞跃。从今以后,他们将以领主的意志为最高意志,以领主的话为最高使命,自己的薪水是领主发的,自己的命就是领主的!自己子孙的命也是领主的!自己的老婆……这个必须还是自己的! 宋默是知道这件事的,不过知道的方式很让人尴尬,一个随从单膝跪地请求他:“领主大人,我的命给您,请把我的老婆留给我。” 宋默当时就傻眼了。 虽然误会最终解开了,可一连几天,领主的脸都是黑的。 但老约翰的确是好心,对领主的忠心也毋庸置疑。 宋默能跟忠心耿耿的管家生气吗?不能! 于是,只能继续憋气。 两人沿着猎人踩出的小路前行,随从突然停了下来,示意宋默不要出声。然后朝一棵十人合抱的榉树上指了指。 宋默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头发歘的竖了起来! 一条足有十几米长,比成年人腰还粗的巨蛇,正盘在榉树的树枝上,三角形的脑袋上长着一对绿色的眼睛,全身覆盖着火红色的艳丽鳞甲,每一寸鳞片都在告诫别人,它不好惹,识相的最好离远点。 “这是一条还没有成年的芒古蛇。”随从压低声音,对宋默说道:“成年的芒古蛇可以长到三十米以上,鳞片的颜色也会变成暗棕色,是巨龙最喜欢的点心。” 没成年? 宋默看着树上的“未成年”,想象着它长到三十米长的样子,全身的汗毛都立了起来,他对这种冷冰冰的爬行动物没有任何好感。 幸好这家伙是个特例,如果兔子野鸡之类的也长成一副发育过度的样子,他还吃什么肉。 两个人小心的离开了芒古蛇休息的榉树,继续朝森林深处走去。 森林的边缘地带经常有领民造访,动物近乎绝迹。如果宋默想要有所收获,必须朝更远的地方走。遇到芒古蛇是个意外,这种蛇常年呆在翡翠森林的中心地带,只有繁殖季节才会出现。不过也幸亏有这条蛇,棕熊,虎豹一类的凶猛动物,都不会在附近活动,宋默和随从可以用大部分精力寻找猎物,不用担心被从背后袭击。 不过,就算猎物自己送上门,也要能抓得住才行。 一只野兔从草丛中跑了出来,随从立刻搭弓射箭,箭矢带着风声射出,却扎在了野兔旁边的灌木丛中。结果野兔没猎到,却惊动了在刨食植物根茎的野猪! 这是一头皮糙肉厚,足有三四百斤的成年野猪,一身棕色的长毛,背上的几缕像钢针似的直立着。仅凭随从手里的弓箭和宋默的断剑,根本就对付不了它! 宋默被随从拉着一路狂奔,切实上演了一幕人猪惊魂!野猪锲而不舍的追着两个人,大有不把两个人宰掉誓不罢休的架势。 宋默和随从一路跑到森林边缘,才最终摆脱了它,宋默双手拄着膝盖,弯腰大口喘着气,懊恼的咬着牙,恨恨的想着,要是老子有一把猎枪,别说这只野猪,就是刚才那条发育过度的芒古蛇,也能抓回去炖蛇羹! 刚想到这里,宋默的头突然针扎一样的疼,脸色顿时变得苍白起来,冷汗顺着脸颊滑落,几乎要瘫坐在地上。 随从被吓坏了,连忙扶住宋默,“领主大人,您怎么了?” 宋默单手捂着额头,紧闭着双眼,有些费力的摆了摆手,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此刻,他脑海中正翻滚着无数的线条和数字,就像他穿越前,被电击时一样。 终于,翻滚的画面停了下来,宋默睁开双眼,脸色依旧苍白,黑色的眼睛却亮得惊人。 “领主大人?” “我没事。” 宋默话音刚落,一个不明物体突然从宋默身后的灌木丛里滚了出来,随从立刻冲上去挡在宋默身前,飞起一脚将不明物体踢飞! 半空中传来一声惨叫,随从拉开了弓,对着那个物体就是一箭,箭从不明物体的身边飞过,惨叫声戛然而止。 扑通一声,不明物体掉在了地上,是一个五短身材,有着绿色皮肤的家伙。 “这是地精。”随从走过去拨拉了一下趴在地上装死的地精,“他们是臭名昭着的小偷!” 宋默走过去,蹲到地精身边,好奇的看着他。 地精是精灵的远亲,不过对一切要求完美的精灵来说,地精简直丑陋得不可忍受,他们从来不承认有这门亲戚。地精倒是千方百计想攀上这门亲戚,但是真敢这么干的,都被精灵用箭射成蜂窝煤了。 这个地精在被随从踹飞之前,就已经被揍得鼻青脸肿了。很显然,在偷东西和逃跑方面,他都不是个熟练工。 “强森,你刚才说,地精喜欢偷东西?” “是的,他们都是可耻的小偷!每年都会到领地中来偷粮食!这家伙去年就来过,我认识他!”随从恶狠狠的瞪着地精,很显然,他对地精这种生物深恶痛绝。 试想一下,到穷得快揭不开锅的人家里偷粮食,这样的家伙,得有多么的“丧心病狂”,“令人发指”! 地精被随从瞪得打了个哆嗦,不小心露出了抱在怀里的袋子,系在袋口上的绳子松脱了,露出了里面耀眼的金币。 宋默不错眼的盯着金币,觉得作为一个领主,他必须为领民们讨回公道! 地精趴在地上的,可怜兮兮的看着宋默,试图用一双泪汪汪的大眼睛打动这个明显是贵族的青年。人类的贵族是最好欺骗的,他们总是富有同情心,而且虚荣骄傲自大。说几句恭维的话,就会放过他们。 但是地精这一次失算了,宋默压根就没受过贵族教育,也不知道何谓慈悲为怀,他现在只是个连饭都快吃不上的穷光蛋。 “我是格里兰领地的领主,我怀疑,你这袋金币是从领主府偷出来的赃物!” “不!”地精尖叫一声,谁都知道格里兰的领主穷得快当裤子了,领主府内怎么可能有这么多的金币!这家伙明显是睁眼说瞎话,想抢他的金币! 太特马无耻了! 见地精不肯乖乖交出金币,宋默刷的抽出了断剑,抵在了地精的脖子上,抓着地精绿色的长耳朵,眯着眼睛威胁道:“要命,还是要金币?你最好快点选择,我的耐心有限!” 地精大叫:“你这是抢劫!” 宋默掏掏耳朵,“不,我这是追回领主府失窃的赃款。你也可以当做被你们偷去的粮食的赔偿。快点,交出来!否则,割掉你的小JJ,然后死啦死啦地!” 最终,地精还是屈服在了宋默的淫威之下,哭着把金币交了出来。宋默先把金币踹到怀里收好,然后让随从把地精绑起来带回领地,也不打猎了,立刻打道回府! 回到领主府后,地精被丢进了地下室,宋默神秘兮兮的朝管家招招手,把管家叫进了卧室。看着宋默笑得满脸荡漾,老约翰直觉的想问问随从,领主是不是又被雷给劈了? 结果宋默却从怀里掏出了从地精手里抢来的金币,哗啦倒在了床上。 雪白的被面上,顿时金光闪闪。 管家老约翰的眼睛亮了…… 当天下午,领主府的管家老约翰,满脸春风的从领主的卧室中走出来,大方的宣布,今天的晚餐,每个人的餐盘里,多加一片生菜和一条熏肉! 顿时,欢呼声充满了领主府的每一个角落。 宋默窝在房间里,笑眯眯的拿起一枚金币,吹了口气,整整一百六十二枚金币!抢劫真是一份来钱块的职业…… 月亮升起时,两个披着绿色斗篷的高挑身影,出现在了翡翠森林。他们背着绿色的长弓和雕刻着美丽花纹的箭筒,轻盈的在树枝间跳跃着。 “杰里斯,你确定那个可恶的地精逃到了这里?” “是的,不会错。”被称为杰里斯的人跳到地上,蹲下身,仔细察看着地精之前藏身的灌木丛,“这里有人类的痕迹,那只地精很可能是被人类抓住了。” “哈!”之前问话的人笑了一声,“那些愚蠢的人类!” “博德,我们必须快点了。”杰里斯站起身,一缕浅金色的长发滑出了帽兜,在月光照射下,散发着淡淡的光辉,“人类很可能会放走地精,要想找回被偷走的金币,我们必须马上找到那个抓走了地精的人类!” 博德耸了耸肩膀,“好吧。” 正在卧室中抱着金币偷着乐的宋默,并不知道,麻烦就快上门了。 第四章 深夜,宋默睡得正香,却突然被从床上拉了起来,紧接着一把锋利的短剑抵住了他的喉咙。 “不许出声!” 宋默翻了个白眼,嘴被捂得严实,连鼻子都被捂住了,喘气都成问题,还怎么出声?! 来者并不想要宋默的命,虽然在他们眼中,人类的命不算什么,但宋默毕竟是格里兰领地的领主,他们不想因此惹上麻烦。 博德松开了捂在宋默脸上的手,短剑却没有移开,朝身后的杰里斯示意了一下,杰里斯站在窗前,在月光下,吟诵出古老的,属于精灵们的语言。 声音像是潺潺泉水般清冽,舒缓的语调,带着一种奇妙的旋律。 宋默的意识明明是清醒的,却无法控制自己的行动,仿佛有一双看不见的手,操控着他的身体,让他从枕头下取出了装着金币的口袋,一百六十二枚金币,一枚也不少。 袋子上的花纹,同杰里斯和博德身上背的箭筒上的花纹几乎一模一样。 博德和杰里斯确定了这正是被地精偷走的钱袋,看起来,那个地精还没来得及将偷来的金币藏好,就被这个人类抓住了。 “人类,既然我们取回了失物,就不追究你的责任了。” 博德收回了短剑,白皙的下巴昂起了一个高傲的弧度。杰里斯明显不想和这个人类再废话,他们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追踪了那个家伙一个多月,却在翡翠森林中断了线索。如果不是那个胆大包天的地精偷走了他们的钱袋,他们根本就不愿意节外生枝。 “博德,该走了。” 杰里斯单手撑在窗台上,一跃而起,夜风吹起了斗篷的帽檐,淡金色的长发,尖尖的耳朵曝露在了月光之下。俊俏得仿似不食人间烟火的面孔带着不耐烦,翠绿色的眼睛扫过宋默,让他不禁打了个寒战。 这就是精灵吗? 博德打了个响指,宋默立刻如木偶般僵住了,全身上下唯一能动的只有两颗乌黑的眼珠子。 宋默不能动,也无法出声,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杰里斯和博德先后从窗口跃出,消失在了茫茫的夜色之中。 他这是,被抢劫了? 特马地在自己的家,自己的卧室,自己的床上,被抢劫了?! 特马地谁说精灵是正派人士? 他的金币,他的钱啊…… 宋默维持着一个姿势,从深夜坐到天亮,泪流成河。 管家老约翰一夜好眠,一百六十二枚金币,对某些家财万贯的大贵族来说,只是九牛一毛,但对格里兰家来说,这简直是一笔巨款!今后领主的三餐,终于可以告别黑面包了。仆人们的薪水,也终于可以全额发放了。 就算格里兰家最穷困的时候,也没有辞退过领主府的仆人和侍女,他们都是格里兰的领民,这份工作,对他们来说极其重要。之前老约翰还在担心下个月领主府会发不出薪水,现在,所有的问题都解决了! 不过,老约翰的好心情也只能到此为止了。当他推开领主卧室的门,本想如往日一般和领主道一声早安时,却看到宋默脸色惨白,一动不动的坐在床上。 “领主大人,您这是怎么了?!” 老约翰连忙拉响了召唤铃,一个侍女走进来,老约翰大声对她说道:“去叫乔治医生来,快!” 十五分钟后,医生乔治气喘吁吁的出现在了领主的卧室中,对躺在床上动也不动的宋默进行了细致的检查,然后推了推单边眼镜,对管家老约翰说道:“领主大人没生病。“ “但领主大人完全不能动!” 考虑到领主的面子问题,医生乔治凑到管家老约翰的耳边,低声说了几句,然后提起医药箱,大步离开了。 领主不能动是因为他维持一个姿势坐了几个小时,身体发麻了? 意识到这的确不是能说出口的理由,管家立刻将侍女赶出房间,关好门,走到床边,对宋默说道:“领主大人,昨夜究竟发生了什么?” 管家不提还好,一提这件事,宋默就是默默无语两眼泪,颤抖着酸麻的胳膊,一把抓住了老约翰的手,带着哭音说了一句:“管家,这日子没法过了……” 一个小时后,管家老约翰脚步发飘的从领主卧室内走了出来,脑子里还在消化宋默告诉他的事情。 两个精灵入室抢劫? 两个高贵的精灵,手持武器入室抢劫? 两个高贵美丽的精灵,身背长弓,手持短剑,潜入领主的卧室实施抢劫? 老天,他只知道精灵爱好用弓箭宣扬和平,从来不知道,精灵也和巨龙一样,喜欢上了抢劫…… 不过,现在不该考虑精灵成为强盗的问题,没了金币,接下来的日子该怎么办?早知道,他昨天就不应该那么慷慨! 宋默同样为失去的金币肉疼,但在疼过之后,他想起了被自己关在地下室里的地精…… 地精并不知道自己即将遭遇怎样悲惨的命运,他正忙着挖掘地道,试图从这个昏暗的地下室里逃出去。那个可恶的人类似乎忘记了,地精都是挖洞的能手,他们这项能力,丝毫不逊色于在地底建立了庞大城市的矮人。 遗憾的是,地精的方向感不是很好,他从昨夜开始挖,挖到现在,仍然找不到出去的路。突然,他的眼前出现了一道光线,地精立刻精神大振,将头顶最大一块岩石周围的土层挖松,然后用力一顶! 光明! 伴随着光明的,是高亢的尖叫和不分青红皂白的殴打! 地精还没来得及发出声音,就被揍成了一个绿色的猪头,丢回了地道里。随着一块更大的岩石被填入洞口,光明重新变成了黑暗。 宋默站在地精挖出的地道入口,听到了地道中传来的声音,转头问管家,“这家伙是挖到了哪里?” 管家略微思考了一下,回答道:“尊敬的领主大人,应该是女仆更衣室。” 女仆更衣室? 宋默和管家同时四十五角望向屋顶,一脸神往…… 被揍成猪头的地精从地道里爬了出来,抱着胳膊缩成一团瑟瑟发抖。 宋默弯下腰,单手拍拍地精的肩膀,笑眯眯的说道:“不用害怕。” 地精抖得更厉害了。 宋默继续说道:“我有件事想问你,你可以选择合作,也可以选择不合作,当然,我建议你最好选择合作。” 地精看着宋默,不说话。很明显,他不愿意合作。 “真遗憾。”宋默朝着管家招招手,“把这家伙带下去,宰掉,洗净剥皮,晚上大家加餐。虽然个头小了点,好歹也是肉。” 虾米?! 地精被吓得眼泪横飞,连滚带爬的跑到宋默的脚下,一把抱住宋默的大腿,“我合作,坚决合作!” 宋默用脚尖踢了踢地精,“真的合作?“ “真的!” “这是你求我的。” “是的,我请求您,大人!” “很好。”宋默蹲下身,一只手抓起地精,对上地精的双眼,问道:“这附近,有地精的村落吧?” 地精村落? 可怜的地精似乎明白了这个人类想做什么,但他现在羊入虎口,不合作,就要被下锅…… “在翡翠森林的东边,有一个半月形的峡谷,那里不属于昂里斯王国也不属于奥比王国……” 听着地精的叙述,宋默笑了。 得到想要的答案后,宋默带着地精一起离开了地下室,这个家伙擅长挖洞,他实在不放心。万一趁着看守的仆人不注意,挖洞跑了怎么办? 地精被关在了领主府顶层的阁楼里,有一个仆人专门看守他。依旧没有自由,但地精已经心满意足了,这比被洗净剥皮下锅好太多了。 宋默的小金库刚有些进账,就被精灵抢了,他不可能去和武力值强悍的精灵掰腕子,臭名昭着的小偷集团,地精们,成为了他下手的目标。 “领主大人,您真的要这么做?这似乎不太符合您贵族的身份。” 老约翰也为领主府的财政问题发愁,但一个贵族,去抢劫地精? “管家,你要明白,物质基础才能决定上层建筑。物质文明极大丰富了,才能发展精神文明。所以说,金币,比贵族教条实际得多。” 何况抢一个也是抢,抢一群也是抢,没差。 “……我应该称赞您吗?” “当然!”宋默一甩头发,单脚踩上椅子,一手高擎断剑,斗志昂扬,“我将带领大家,将抢劫这份有前途的事业发扬光大,做到组织严密,行动高效,可持续发展。争取成功的跨种族抢劫,跨领地抢劫,跨国家抢劫!让黑面包见鬼去吧,到时大家一天六顿白面包,吃三顿,扔三顿!” “……”这是教唆犯罪吗?而且是教唆组团犯罪。 “不过在那之前,还有件事情要做。”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抢劫,就得有趁手的武器,拿着木棍农叉怎么抢劫?“帮我把领地内的铁匠都找来,如果铁匠没有,木匠也行。” “领主大人,身为您忠诚的管家,我不得不提醒您,您的钱,还不够打一把匕首。” “钱的问题不用担心。”宋默从怀里掏出了一叠纸条,往老约翰面前一摆,“我都已经准备好了。” 老约翰狐疑的拿起其中一张,只见被裁成两指宽的纸条上,工整的写着:欠某匠人金(银)币____枚。领主:宋默格里兰 纸条上还盖上了格里兰的家族徽章。 针对资金不足的情况,宋默终于祭出了文明社会的必杀器:赊账! 第五章 光明大陆纪元一一三八年七月的某一天,格里兰家族领地内的三名铁匠,艾德,哈山和山姆,被召进了领主府。 三个男人忐忑不安的坐在领主府的会客室内,面前摆着十几张图纸,图纸旁边是一叠早已经准备好的欠条。 “如何?”宋默敲了敲桌子。 艾德三人互相看了看,彼此交换着晦涩的眼神,即使他们从来没见过欠条,也能明白宋默的意思。很显然,领主要他们付出劳动,却不打算给钱! 太特马无耻了! 一瞬间,三个铁匠和被关在阁楼里的地精,心有灵犀了。 “领主大人,我们不能接受!” “我也一样!” “我也是!绝对不能接受!” 三个铁匠异口同声的拒绝了宋默,年纪最长的艾德作为代表,接着说道:“想让我们打制武器,就必须付钱!” “对!即使您是领主,也不能用强权来强迫我们付出劳动而不付钱!” “买东西,就要给钱!” 宋默一边揉着脑袋,一边听着三个满脸络腮胡子的大汉嗡嗡嗡。为了画出这些图纸,他已经连续几天没睡好觉了。即便脑子里有最精确的图纸,也不代表宋默能照葫芦画瓢,一丝不差的临摹下来。 这还只是最简单的弓弩和火绳枪,就让他磨秃了三支鹅毛笔,几乎耗尽了领主府内所有的纸张。又因为一些原因,火绳枪的制作计划被咔嚓掉了,能用的只有十几张弓弩的图纸。老约翰捧着被揉成一团的废弃图纸,捶胸顿足,就差没破口大骂宋默败家子了。 这都是钱啊! 连续熬夜的后遗症,让宋默的脑袋一阵阵抽着疼,再加上这三个铁匠不依不饶的大嗓门,宋默的耐心终于耗尽了。 刷的抽出了断剑,宋默跳上桌子,单膝跪在桌面上,猛地将剑扎在了三个铁匠的面前,眼冒凶光,阴测测的对三人说道:“少废话!做,还是不做?” 与此同时,一直守在门外的随从们听到声响,迅速的跑了进来,手执弓箭,瞄准了脸色难看的三个铁匠。 如果说这不是事先设计好的,三岁的孩子都不会相信! “领主大人,您考虑过这么做的后果吗?” 宋默坐回到椅子上,咣的一声,将断剑扔到了桌子上,一只手支着下巴,另一只手不耐烦的在桌子上敲击着,“少废话,痛快点,做还是不做?我急着用呢!” 艾德拦住了脸色铁青的哈山和山姆,问道:“领主大人,您制造这些的目的是什么?准备打仗吗?” “no,no,no。”宋默摇摇手指,“老子没空打仗,老子是去抢劫!” 抢劫? “相信我,这绝对是目前来钱最快的职业。” 还职业? 三个铁匠愣住了,宋默以为他们也和老约翰一样,认为抢劫这项事业有失贵族水准,却没想到,不到五秒,三个男人都激动得涨红了脸,性格最冲动的山姆更是一拳捶在了桌子上,钵大的拳头,力量十足。 “这么好的赚钱方法,我怎么就没想到?!”山姆兴奋的抓起图纸,对宋默说道:“领主大人,我做!工钱可以不给,但抢劫必须算我一份!” 艾德和哈山也连连点头。 宋默抓抓脑袋,早知道事情这么容易解决,他还打什么欠条?直接告诉他们,“老子要去打劫,你们提供武器,就带你们一起去抢!”不就成了? 虽然三名铁匠拍着胸脯保证一定能在宋默规定的时间内打造出五十副弓弩,宋默还是不放心。不过在看到第一份成品后,宋默的心,彻底放回了肚子里。 他不知道一般人制作这样一副连发弓弩需要多长时间,但是在艾德,哈山和山姆的共同努力下,只用了两天,成品就摆到了宋默的面前。 宋默拿起那具半壁长,重量只有强弓二分之一的连发弓弩,对准了十步外的一棵橡树,拨动扳机,不到几秒钟时间,箭匣中的十支箭矢全部射出,悉数扎进了橡树——旁边的草地上。 艾德三人和随从都被弓弩的威力惊呆了。艾德三人更是没想到,自己制作出来的这个东西,竟然是这么可怕的武器! 有这样的利器在手,别说抢劫了,就算造反,也不在话下!敢反抗?扎成刺猬! 铁匠们干得热火朝天,宋默在最初的新奇之后就再提不起兴趣。连发弓弩威力再大,也终究比不上热武器。不是宋默不想制造出更先进的武器,关键是以现在的制造水平,根本就造不出来。 能想象在简陋的小作坊里用锤子砸出一支毛瑟98或者汤普森吗? 至少宋默不能。 火绳枪倒是能造,但要额外制作黑火药,再加上射速慢,打一枪就要重新填充火药的缺点,还不如弓弩用起来给力呢。宋默果断把这种武器咔嚓掉了。 要想制作更先进的武器,他就得赚钱,想赚钱就要抢劫! 宋默一握拳,为了金币,为了武器,必须在抢劫这条光明大道上坚定不移的走下去! 武器的问题暂时解决了,打劫的人手问题被提上了日程。 根据阁楼上的地精交代,被宋默定为目标的地精村落,有五十多个地精,大部分都是青壮年。他们在峡谷里建造了一个半埋在底下的土堡,所有的地精都生活在里面。平时很少外出,只有在“干活”时才会离开。 “干活?”宋默玩味的搓了搓下巴,这个词不错。 根据地精的叙述,这个村落真不太好抢。人数去少了,根本就奈何不了他们。这些绿皮的家伙往土堡里一躲,顺道再向下挖几爪子,五十多只地精一起动手挖地道转移财物,猴年马月才能抓到他们? “领主大人,我认为,这个问题,必须召集领民们一同商议。只依靠您的随从,是不足以成事的。” 管家老约翰的话很中肯,仿佛他一切都是为了宋默考虑,丝毫没有自己的私心。宋默撇撇嘴,别以为他不知道这个老头抢了厨娘的菜刀,天天躲在屋里练习砍人。一边砍一边模拟抢劫时的经典台词:“说,要钱还是要命?!” 不过宋默也必须承认,老约翰的话是对的。 “管家,这事你去办吧。人选一定要可靠。” “您放心,领主大人。” 当天夜里,经过老约翰严格筛选的八十九个壮汉,聚集在了城主府。 八十九个满脸络腮胡的肌肉壮汉,挤在一间小屋里,其威力,堪比生化武器。 宋默推开门,险些被熏了一个跟头。 勉强克制住捂鼻子的冲动,寻找着生物毒气的来源,当看到几双赤裸的大脚时,宋默怒了,谁让他们脱鞋的?! 管家老约翰凑到宋默耳边低声说道:“领主大人,不是他们把鞋脱了。而是他们穷得根本就穿不起鞋。” 宋默:“……” 看到宋默和老约翰,男人们都站了起来,目光炙热的看向宋默。很显然,老约翰已经将今夜要讨论的事情,向他们透露了一些。就算老约翰不说,那三个铁匠从离开领主府后,就一直躲在作坊里叮叮当当,也足以引起他们的注意了。 “大家先坐下吧。” 宋默走进室内,老约翰关上了门,门里和门外,立刻成为了两个世界。 刚开始,守在门外的随从完全听不清里面在说些什么,半个小时后,室内突然传出了一声巨响,紧接着就是领主的高声呐喊:“那些可耻的小偷,总是来偷窃我们的粮食,能原谅他们吗?!” 数十个声音一起怒吼道:“不能!” 宋默:“让宽恕和仁慈见鬼去吧,我们应该把属于我们的全都抢回来!” 众人:“抢回来!” 宋默:“打倒地精,伸张正义!” 众人:“打倒地精,伸张正义!” 宋默“为了面包!” 众人应和:“为了面包!” 宋默:“为了肉!” 众人狂呼:“为了肉!” 宋默:“和我一起进行这项伟大的事业吧!” 众人:“领主万岁!” 两个随从好奇的从门缝向里看,只见宋默站在桌子上,挺拔如一棵苍松,高举右臂,握紧拳头,不断的挥舞着。其他人跟着他一起挥动手臂,甚至有些人满脸涨红,热泪盈眶,状若疯狂! 就连最镇定的老约翰,也被这种气氛感染了,随着众人一起呐喊。 这一天,被格里兰人称为光辉的一天,灿烂的一天,这天之后,英明的领主将带领他们摆脱贫穷,走上脱贫致富的康庄大道! 而对于光明大陆的其他人来说,这一天,却是黑暗的一天,痛苦的一天,日后为祸四方的一股邪恶势力,崛起了! 亲手缔造这一切的宋默此时还不知道,自己只是在格里兰的领民们面前推开了通往钱途的一扇门,他们却自动自发的把房子都拆掉了。 宋默看着激动的人们,暗地里擦了把汗,幸好老子为了追妹,听过两堂营销学讲座! 就在宋默和他的领民躲在小黑屋里计划伟大的抢劫事业时,一个行踪诡秘的身影,潜入了领主的卧室。从身高和轮廓来看,这是一个男人。他似乎对宋默放在桌子上的火绳枪图纸产生了兴趣,右手在半空中画了几个扭曲的符号,所有的图纸都飞了起来,按照次序排成了一列,上面的图案仿佛有了生命一般,从纸上脱离,在半空中移动组装成了一个奇怪的东西。 要是宋默看到,肯定会大吃一惊,这分明就是一把已经造好的火绳枪! 潜入者对着火绳枪研究了一会,也没发现这个东西有什么用,打了个响指,造好的枪瞬间化成了无数的碎末,消失无踪。 就在这时,门外的走廊传来了一阵脚步声,潜入者立刻顺着窗户跳了出去,无声无息。月光下,他全身都包裹在黑色的斗篷里,脸颊边垂落的褐色长发是唯一点缀在漆黑中的亮色。 于此同时,几乎找遍整个翡翠森林的杰里斯和博德同时精神一振,“不会错,这个魔力波动,就是我们要找的那个家伙!” “杰里斯,确定一下,他在哪里?” 杰里斯走到月光之下,张开双臂,吟唱出古老悠长的旋律,一阵风吹起了他的银发,当找到魔力波动的方向时,杰里斯脸上的表情突然变得有些奇怪。 “杰里斯?” “博德,看起来,我们要再去造访一次那个人类的领主。” “什么?” 第六章 地精的名声很不好,武力值也不高,却极其擅长躲藏。很少有人能在和他们的冲突中占到便宜。 曾经有一个领主被地精惹怒了,他想出个主意,你不是会躲吗?不是擅长挖地道吗? 好,他也挖! 这个很有钱的领主带着充足的物资,拉着队伍,把一百多个地精围困在了一个圆形的土堡内。领主大手一挥,几十个农夫扛着锄头和锤子开始连砸带挖,所有的士兵把地面上的出口全部围住,跑出来一个宰一个! 地精当然不可能坐以待毙。 结果变成了领主在地上挖,地精在地下挖,等到把土堡露在地面上的部分全部铲平,所有的人都傻眼了。 数十个黑黢黢的地道入口展现在面前,朝里面看,什么都看不清,喊一嗓子,回音都听不到。 很显然,一百多个地精的土木作业能力,完全超出了人类的想象,地精挖出来的地道,也没人能爬进去。 事情的结果是,被气得头顶冒烟的领主,只能带着他的队伍无功而返,继续过着被地精三天两头上门光顾,顺手牵羊的憋气生活…… 这件事发生在一百年前,那位倒霉的领主临终之前,留下了一句遗言:葛洛家和地精势不两立!不过在他去世后,地精们光顾葛洛家族领地的次数锐减,有时几年也不去一次。这也成为了一个难解的谜团。地精们在想些什么,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宋默合上王国简史,揉了揉眼睛。和地精比挖洞?这位葛洛家的倒霉领主明显是脑子转不过弯来。猫捉老鼠,从来都是等老鼠自己跑出洞,或者逼它跑出洞,没听说哪只猫扛把铁锹,呸呸吐两口唾沫,把老鼠洞挖开去找晚餐的。 能这么做的,肯定不是一般的猫,绝对是猫中之妖,简称猫妖。 不过,这个世界好像是有半兽人,那么,其中有猫没有? 宋默想着想着就偏离了主题,从想办法对付土堡里的地精,直接拐弯到长着毛茸茸的耳朵和长长的尾巴的萌猫妹子身上去了…… 想象着某只萌猫妹子将猫爪举到脸边,挥挥爪子,喵的一声,宋默陶醉了。 “领主大人。” 宋默陶醉中。 “领主大人?” 宋默继续陶醉中。 “领主大人!” 宋默嗷一声从椅子上蹦了起来,一边揉着耳朵,一边抱怨道:“管家,能不能不要在我耳边大吼?我听得见。” 老约翰弯腰捡起掉在地上的王国简史,放到了桌子上,“请原谅,领主大人。” 不原谅还能怎么样?宋默坐回椅子上,继续揉耳朵。 “领主大人,铁匠艾德将最后一批您定制的武器送来了。” “是吗?” “是的。另外,他们将图纸也送了回来。“ 老约翰将艾德交回来的图纸放到宋默面前的桌子上,一共十六张,一张也不少。 宋默随手翻看了一下,叫侍女送来一个火盆,所有的图纸都被付之一炬。 “这些已经没用了。”宋默一张一张将图纸点燃,看着窜起的火苗,嘴角勾起了一抹耐人寻味的笑。 最初的五十具,之后追加了五十具。打造了这么多弓弩,艾德三人早就把制作弓弩的每一个细节牢记于心。他们将图纸送回来,不过是向宋默表明自己的态度,除非领主许可,他们不会再打造任何一具弓弩。 原因很简单,宋默能给他们带来更大的利益。 这种建立在利益上的忠诚算不上牢靠。不过,正是因为利益的存在,才让这种忠诚可以无限期的维持下去。 那种一朝穿越,全身立刻笼罩一层王霸之气,各路英雄纷纷来投,抱着大腿痛哭流涕要求效忠,不让他们效忠就立刻抹脖子的事情,只能出现在小说里。 “弩箭准备得充足吗?” “按照您的吩咐,一具弓弩配备十个箭匣,都已经打造完成了。” “恩。”宋默搓搓下巴,总觉得他好像忽略掉了什么事情。武器有了,人手有了,也提前吩咐强森带着另外三个随从去踩点了,等他们回来,就可以动手了,还差什么呢? 突然,宋默右手握拳敲在左手掌心,他知道了! 召集来的八十九个预备强盗之前可都是地地道道的农夫!别说弩箭了,他们连弓箭都没用过。要是也像宋默那样,射击准头差得令人发指,万一地精没射着,在自己的队伍里来一出金蛇乱舞,那乐子就大了。 “管家,立刻召集人手,把他们集中到领主府前,再把制作好的弓弩取出十具来。” “遵命,领主大人!” 男人们被召集到领主府前,得到消息的女人们也跟来了。只不过,她们被拦在了围墙之外,大门一关,什么都看不到。 宋默一身骑装出现在了众人面前,紧了紧用来保护手腕的皮具,走到整齐堆放的弓弩和箭匣前,对众人说道:“看好了。” 随手拿起一具弓弩,利落的装上箭匣,摆出了一个十分潇洒的pose,拨动扳机,十支箭矢咄咄咄的射在了五步外的一棵橡树上。恩,很好,全在树上。这个距离要是射不中,他干脆一头撞死算了。 宋默吹了声口哨,将弓弩扛在肩膀上,转过身,对看呆了的男人们说道:“怎么样?看清楚了吗?” 鸦雀无声。 这反应和铁匠三人组第一次见识到弓弩威力时一模一样。 宋默啧了一声,没见过世面,不就是弓弩吗,至于吗? 事实上,宋默这完全是站着说话不腰疼,要是有个原子弹在他跟前爆炸了,他也得下巴掉地上。 哦,不对,真有原子弹在身边爆炸,他一点渣都不会剩下,全都炸飞了,想表示出震惊也没办法。 老约翰咳嗽了一声,众人这才回过神来,看着宋默的眼神都变了。 如果说之前,男人们的想法还是为了金币,把自己的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话,见识到弓弩的威力之后,就变成了为了金币,把别人的脑袋别在裤腰带上了。 “光看清楚还不行,还要会用!”宋默收起了脸上的笑,对男人们说道:“立刻给我站好,十个一组上来,按照我演示的动作练习射击,目标,前方那棵橡树!” 如果橡树能够说话,它肯定会声泪俱下的发出控诉,干嘛每次都射它?!旁边还有一棵榉树呢,这是树种歧视吗?! 男人天生是好战的动物,对武器有种无法解释的热情,尤其是这种见都没见过,威力巨大的弓弩,让所有人都摩拳擦掌,双眼放光。 “不许挤!”宋默拧紧了眉头,看男人们一窝蜂的朝弓弩那边冲,干脆又装了一个箭匣,平举弓弩对准了男人们,冷冰冰的说道:“再不听话,全部突突了你们!” 领主一发威,男人们安静了。 门外的女人们一直不愿意离开,无奈之下,宋默只能亲自来出马。弓弩的事情还必须保密,一旦泄露出去,肯定会有麻烦。虽然这些男人的嘴巴在自己老婆跟前不会太严实,但宋默总有办法让他们一个字都不会多说。 一个褐发姑娘夹在人群中,一边走,一边回头看向宋默。这个姑娘的眼神太热情了,以至于宋默想忽视都做不到。摸摸鼻子,这姑娘他记得,之前有过一面之缘,宋默对她被河水打湿衣服后展露出的动人曲线,印象颇深。 姑娘见宋默注意到了自己,嫣然一笑,明明是一张清纯的面孔,眼角眉梢却因为这一笑染上了难以言说的妩媚。 宋默连忙转过头,这是赤果果的勾引有木有?! 只听说过高帅富是抢手货,什么时候,高帅穷也当仁不让了? 等宋默调整好呼吸,再回头时,姑娘已经消失不见了。 就在众人热火朝天的训练时,两个高挑的身影出现在了领主府外,他们听到了领主府内传来的声音,没有出声,轻盈的跃上了围墙,看到了十个男人一字排开,使用弓弩,将橡树射成刺槐的场景。 饶是将弓箭当成身体一部分的精灵,也被这一幕惊呆了。 “杰里斯,告诉我,我是不是产生了幻觉?” 精灵王在上,那是什么武器?就算是他和杰里斯,也无法做到几秒内射出十支箭这么恐怖的事情。 杰里斯没有回答博德的话,只是蹙紧了眉头,他又感到那股魔力气息了,就在附近。难道,这个人类领主真的和那个家伙有关系吗? 两个精灵太过于吃惊,以至于犯下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他们忘记了隐藏自己,就这样大咧咧的站在了领主府的围墙上。高挑的身材,迎风摆动的斗篷,还有在阳光下反光的金发,宋默眼睛瞎了才会看不到他们。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更糟糕的事情是,弓弩被这两个家伙看到了,秘密就很难保住了。 唯一的办法,只有杀人灭口。 不对,杀精灵灭口! 领主大人愤怒了,指着墙上的杰里斯和博德,对男人们说道:“给我突突了他们!” 男人们有些迟疑,“领主大人,那是精灵。” “精灵怎么了?精灵就能光天化日爬人家墙头吗?!” “可是……” “少废话,突突了他们!” 宋默见众人迟迟没有动作,干脆自己抢过一具弓弩,装上箭匣,对着墙头上的两个精灵拨动了扳机。 众人见领主亲自动手,自然不能再迟疑,杰里斯和博德周围顿时箭如雨下。 杰里斯单手抓住了围墙边的一根树枝,翻身跳到了树枝上,箭羽立刻追了过来,只能接着再往上跳。博德比杰里斯幸运,他在第一时间就从围墙上跳了下来,只不过,落点选择的不太好,直接落在了围墙里面。如果不是杰里斯吸引了更多的目光,他恐怕已经被射成了刺猬。 杰里斯站在树顶,这个高度,足够他避开大部分的箭矢,风吹起了他浅金色的长发,落日的余晖洒落在他的身后,如果不是情况特殊,此情此景,足以入画。 很遗憾,正在树下突突他和博德的人,不懂得欣赏。 “人类,我和同伴没有恶意,只是有些事情想问你。” 宋默不说话,都打算杀人灭口了,还有什么好说的。连续十几个箭匣都射空了,却连这两个家伙的斗篷边都没擦着,宋默的眼睛都红了,这是精灵还是猴子? “人类,住手!” 杰里斯终于生气了,他举起长弓,从箭筒中抽出一支带着白色尾羽的箭,箭矢破空而出,一下扎进了宋默身前的草地。顿时,宋默只觉得身边的温度骤降,仿佛身体都要结冰了。 博德也拉开了长弓,他的箭,尾羽是火红色的。 杰里斯又取出一支箭,翠绿色的眼睛冷冰冰的盯着宋默,“我说住手,听到了吗,人类?” 宋默冷得牙齿都在打颤,硬从牙缝里挤出了一句:“没听见。” 杰里斯:“……” 宋默的身前又插了一支箭,这次,射箭的人是博德。 何谓冰火两重天,宋默现在有了切身的体会。 杰里斯又问了一句:“现在,听见了吗?” 宋默已经说不出话来了。 其他人也停下了攻击,不是他们对领主见死不救,而是全部的箭匣,都射空了。 场上的局势顿时逆转,杰里斯从树上一跃而下,看着他脸上百年难得一见的浅笑,博德都忍不住后退一步。 很显然,宋某人,要倒霉了…… 第七章 杰里斯一步一步走近宋默,就像是一只美丽的野兽正在走近他的猎物。博德收起了弓箭,靠在墙上看起了热闹。 在场的领民们显得有些无措,老约翰想要上前阻拦,只是被杰里斯扫了一眼,双脚就像生根一样,一步也移动不了。 “人类,你很勇敢。”杰里斯的话听起来像是称赞,话里的傲慢却显而易见。 宋默发誓,他和精灵的梁子,结大了! 在杰里斯走到距离他两步左右的距离时,宋默突然朝他扑了过去,手里,握着老约翰给他的断剑! 杰里斯根本没想到宋默还敢攻击他,敏捷的向后一躲,宋默冲得太猛,猝不及防,摔了个五体投地! 不过在摔倒前,宋默的手,本能的向前一抓,好像抓住了某样东西…… 刺啦…… 布料撕裂的声音。 顿时,全场寂静无声。 杰里斯僵硬的站在原地,博德目瞪口呆。精灵王在上,杰里斯,连春风都无法融化的杰里斯,竟然被一个人类,给撕掉了上衣?!如果那个人类的力气再大一点,被扯掉的,恐怕就不只是上衣了…… 宋默抬起头,呸呸吐掉嘴里的泥土和草叶,看看手里抓着的布料,再看看正满脸冰霜俯视自己的杰里斯,眼神顺着白皙光滑如大理石般的胸膛,下滑到结实的小腹,再到被长裤包裹的修长双腿,冒出了一句:“这是手误!” 可惜,此时此刻,后悔和解释都已毫无用处,杰里斯的箭已经抵在了宋默的脑袋上,他第一次受到这种羞辱,他要杀死这个敢冒犯他的人类! 宋默自然不可能坐以待毙,一个驴打滚躲开了锋利的箭头,趁机抱住了杰里斯的小腿,一下将他拉倒在了地上,顾不得其他,直接祭上终极杀招:王八拳! 简言之,毫无章法乱揍一气!打不着是正常,打着了是运气,被打中的算倒霉。 杰里斯一只手抓住了宋默的右手腕,另一只手扣住了宋默的脖子,翻身将他压倒在了地上! 宋默觉得扼住他脖子的不像是一只手,倒像是一只冰冷的铁钳。 “我要杀了你。”杰里斯的声音冰冷,翠绿色的眼睛满含杀意,一点点加重了手上的力气。 突然,一支箭从杰里斯身后飞来,擦着他的脸颊,扎进了草地。 三棱式的箭头,黑色的尾羽,杰里斯脸上的表情变了,倏地起身,朝箭飞来的方向看去。射箭的人站在领主府的围墙上,浑身包裹在黑色斗篷里,手持一把黑色的长弓,长弓上缠绕着金色的花纹。握弓的手白皙修长,指甲十分锋利。斗篷的帽檐遮住了他的脸,只露出了弧度优美的下巴和鲜红的唇。 来人收起长弓,右手在空中划出了一道扭曲的符号,一阵狂风平地而起,一眨眼的时间,消失在了原地。杰里斯和博德立刻追了上去。不过在离开之前,杰里斯回头看了宋默一眼,只一眼,宋默就觉得全身的血液都要凝固了。 不过,这两个瘟神好歹是走了,可喜可贺。 宋默看了看明显还没回过神来的众人,又看了看神秘来人消失的地方,转头对管家老约翰说道:“管家,咱家的围墙是用什么材料做的?” ??? “怎么一个两个都喜欢爬咱家的墙?” …… 接下来的日子,宋默将那两个精灵和突然出现的神秘人全都抛在了脑后。 既然没能成功的杀人灭口,宋默干脆放弃了将弓弩保密的打算,加紧筹备到地精村落捞一笔的计划。有了钱,就能制造更先进的武器,就算别人仿制出弓弩,也奈何不了他了。 敢在老子面前嚣张?等老子有钱了,造一百挺马克沁突突了你们! 大丈夫能屈能伸,宋默现在,就是要勇于承受立位体前屈的命运。 随从强森带来了地精村落土堡的位置和大致情况。宋默没有亲眼看过地精的土堡,但听强森的形容,这土堡根本就是个龟壳,而且是大半埋在地下的加强版龟壳。 由于谷内没什么遮掩,强森只能躲在峡谷边上,看到了土堡的地面建筑,至于地下是什么情况,强森一无所知。宋默想起葛洛家那个倒霉领主的倒霉事,总觉得这事有些棘手。 这时,他又想起了被关在阁楼上的地精…… 走进关地精的房间,宋默大咧咧的往椅子上一坐,看着站在自己对面,低着头,搓着双手,像个委屈的小媳妇似的地精,丝毫兴不起半点的同情心。 搓搓下巴,他什么时候变得这么铁石心肠了? 不过,该问的还是要问,“关于地精村落的土堡……” “尊敬的大人,我发誓,我没有向您隐瞒任何事情!”地精现在见到宋默,就像老鼠见到了猫,浑身发抖。 “我知道。”宋默笑眯眯的点点头,“不用紧张。” 他能不紧张吗?眼前这个外表是贵族,内里是强盗的人,动不动就叫嚣要将他洗净剥皮下锅,不紧张才有鬼了。 “我不是怀疑你隐瞒了什么,只是有个小问题还不太明白。” “什么问题?” “通风口,”宋默敲了敲椅子的扶手,“也或许叫,换气口?总之就是一个意思。” 地精没有说话。 宋默收起了脸上的笑,微微眯起眼睛看着地精,“我不会去守株待兔,也不会傻到去和地精比挖洞能力。相比起来,堵上,比挖开,更容易些,不是吗?” 宋默见地精不说话,转头对老约翰低语了几句,几分钟后,一个完全密封的铁箱被抬了进来,这本来是领主用来储存金币的小金库,只有领主才能够打开。如今,宋默的小金库已经完全枯竭,一个金币都不剩,自然可以被他拿来做别的用途。 宋默走到铁箱旁边,敲了敲,铁箱发出了沉闷的声响。又不怀好意的比量了一下地精的个头,自言自语道:“应该可以放进去。” 放进去? 放什么进去? “你啊。”宋默笑着对地精招招手,“来看看,虽然不大,但放一个你绰绰有余。” “领主大人,您不能这么做……” “我能。”宋默收起了脸上的笑,目光黯沉的看着地精,说道:“如果你不能给我答案,那我就把你关进去,自己找答案。现在,我觉得第二种方法更好,还能测试一下地精没有空气能活多久,你觉得呢?” 地精看着宋默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个怪物。 几分钟后,宋默从阁楼上走了下来,当即将所有参与到这件事中的人都召集起来,宣布,今天回去做好准备,明天一早就朝地精村落所在的峡谷出发。 当然,干粮和饮水自备。 管家老约翰被留在了领主府,虽然老人家不太情愿,可这是领主的命令,他不能拒绝。他还有另外一个任务,去准备两袋建造围墙所使用的泥灰。 虽然不明白领主要泥灰做什么,忠心的管家还是照做了。 第二天清晨,经过半个多月训练的八十九名壮汉齐聚在了领主府前,弓弩和箭矢都已经分发下去,几个人额外多背了十几个空麻袋和两袋泥灰。 宋默站在门前的台阶上,背着手,表情严肃的看着站在他面前的男人们,经过了今天,一切都将不同了。 “我再重申一遍,到了地方,一切听我指挥!不听指挥者,后果自负!” “是!” “大家要牢牢记住一句话,跟着我,有肉吃!” 男人们大声吼道:“跟着领主,有肉吃!” 宋默一挥手:“出发!” 八十九个壮汉,加上三个随从和宋默自己,将近百人的队伍,气势十足的走出了领主府,沿途不断有妇女和孩子将各种野花抛洒在队伍前进的路上和男人们的肩膀上,她们的神情,就好像是在欢送一支威武雄壮的正义之师,实际上,这只是一群即将走上抢劫道路的预备役强盗。 队伍之中,还有一个特殊的成员,那只一直被关在领主府的地精,也被宋默带上了。 “如果你想早日得到自由,就乖乖给我干活。”宋默在临出发前,是这样威胁地精的:“如果你表现良好,我会来抢来的金币中,分给你一份。” 地精同意了,而且就自己应得的份额进行了据理力争的讨价还价。 宋默虽然高兴自己成功“策反”了这只地精,在高兴过后,下定决心,绝对不能让领民和这些地精有过多的接触,绝对不行! 第八章 格里兰领地新鲜出炉的强盗们,趴在岩石后,紧张的看着峡谷内的地精土堡,握紧的拳头已经满是汗水。 这些绿皮的家伙,每年收获时节,都会到领地来偷窃,小麦,熏肉,蔬菜,盐,甚至是没有补丁的衣服,都是他们下手的目标! 男人们用农叉和石头驱赶他们,女人们烧了滚滚的热水浇进地精挖进厨房的地道,可毫无用处! 地精们简直是神出鬼没,无孔不入。等到人们发现家里的东西被偷之后,他们早已经逃之夭夭。 如今,风水轮流转,这群让他们贫穷的生活雪上加霜的家伙,终于也要品尝一下自己的财产被别人掠夺的滋味了!男人们发誓,他们连一片黑面包都不会给地精留下! 宋默听到这个誓言,冷汗顺着额头就淌了下来。还有比这群家伙更没有雄心壮志的强盗吗?难道说他们已经被贫穷给洗脑了,连抢劫都忘记不了黑面包…… 他恨黑面包! 终于,大地被黑暗笼罩,一弯新月高悬天际,所有的地精都返回了土堡,峡谷内变得一片寂静。又等了一会,确定土堡外再没有一个地精,宋默从岩石后站起来,朝男人们挥了挥手,留下五个人保持警戒,其他人都和宋默一起,借着月光,朝土堡走去。 宋默让男人们散开,找到隐藏在岩石后或者是其他隐蔽处的通风口,做好标记。从谷口到土堡,一共找到四十二个通风口。地精乔比斯说这里有五十多个地精,这个数目,并不算多。如果这里的地精数量达到一百个,半个峡谷都可能被这些地精挖空。 地精乔比斯也曾经是这个村落的一员,他们搬到这里的时间并不长,之前居住的地方被矮人们占据。矮人在那里找到了稀有的矿石,这些挥舞着斧子的大胡子,对地精向来不会太客气。 五十多个地精组成的小村落,根本就不是矮人的对手,而且大陆上的任何种族,对地精都不是太友好。没有人会站在地精一边,哪怕在这件事上,他们的确是受害者。 宋默率领众人找到了地精们所有的通风口,确定没有遗漏一个,将带来的泥灰就地搅拌,挨个把这个通风口堵上。 “小心点,不要发出太大的声音。” 宋默示意男人们放轻动作,只留下最靠近土堡的三个通风口,其余的,都塞满了泥灰。泥灰的干燥速度很快,再加上男人们在一边大力扇风,不到一会,这些通风口都被牢牢的堵住了。 地精乔比斯跟在宋默身边,见到宋默的所作所为,再看看这些高大男人们身上背的武器,乔比斯不得不为他的同胞们掬一把鳄鱼泪。 他目前也是自身难保,对于他的同族们,实在是爱莫能助。 “都好了吗?” 宋默走到土堡边上,他的随从强森带着六七个男人抱来了大捆的干草,堆在了余下的三个通风口处。 “点火吧。” 宋默一声令下,三堆干草全部被点燃了,滚滚的浓烟升起,强森带着男人们将燃着的干草塞进通风口,浓烟顺着孔道,飘进了地精们休息的地方。 “记住,一会出来一个打一个,别打死了,打晕就行。” 宋默的目的并不是赶尽杀绝,对于地精,他有了另外的安排,这个想法,还是听完乔比斯的悲情搬家史才产生的。从现在开始,这些地精都将为他领地的建设添砖加瓦,一个都不能少! 听完宋默的话,男人们立刻严阵以待。 五分钟后,男人们依旧严阵以待。 十分钟后,男人们继续严阵以待。 半个小时候,男人们的神情开始松动,不由自主的看向宋默,不会都给熏死了吧? 宋默也拿不准,回头看向乔比斯,乔比斯连忙拼命摇头,意思是说,半个小时,对地精来说,小意思! 可宋默误会了,他以为,乔比斯是在说下面的地精都已经去见他们的神灵了。 他是来抢钱的,不是来杀人的!这些家伙都死了,他哪里找金币去?!乔比斯说过,大部分的财富都被村长和几个长老藏起来了,像他这样打零工的无产阶级,根本就不知道金币都藏在哪! “不行,不能让他们都死了!” 可就在这时,五六个地精突然从距离土堡大约七八米的地方冒了出来,很显然,那是一个新挖的出口。真不能小看地精的挖洞能力。 其中一个满脸皱纹的地精认出了乔比斯,破口大骂:“乔比斯,你这个叛徒!你竟然带着人类来攻打我们!” 宋默双眼放光的看着这几个明显身份地位颇高的地精,在他眼里,这都是钱啊!立刻大喊一声,“一个也别放跑了!” 男人们纷纷举起了弓弩,对着那几个可怜的地精一顿扫射。看着几百枚箭矢兜头罩脸的飞来,地精们吓得面如土色。为了避免被射成刺猬,只有躲回地道去。可地道里面通气不畅,到处是呛鼻的浓烟,回去也只有死路一条! 就在地精们犹豫的瞬间,宋默已经大步抢上前去,抡起一根木棒朝着其中一个看起来地位最高的地精头上砸了过去! 老地精立刻眼冒金星,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另外几个地精也没逃脱被敲昏的命运,晕过去之后,全部都被装进了麻袋。 抓住这几个地精后,陆续有其他地精从不同的地方逃出来,男人们不需要宋默的吩咐,直接一匣子弩箭过去,挡住了地精逃跑的方向,然后冲上去一棒子敲晕。 一时间,峡谷中充满了弩箭射击的咄咄声,和棒子敲脑袋的砰啪闷响。 男人们举着弓弩,挥舞着棒子,四处追赶抱着脑袋逃窜的地精。这个场景让宋默想起了一款经典的小游戏,打地鼠。 只不过,现在被打的不是地鼠,是地精。 不到一个小时,五十二个地精,都被抓住装进了麻袋。 有了乔比斯的帮忙,地精村落的村长和五个长老都被挑了出来,装进了另外的麻袋里,如果其他地精都是挤在一起的大通铺待遇,这几个老地精,绝对是宽敞的标准间。 事情成功一半,宋默丝毫没有放松,钱没装进口袋里,还是不放心啊。 用水泼醒了地精村的村长,这个老地精正是之前被宋默一棒子敲昏的那个。看到老地精悠悠转醒,宋默把水袋交给强森,蹲在地上,一只手戳了戳老地精,“醒了就别装昏迷了。” 老地精被宋默戳得直皱眉头,太不懂得敬老了! “你们这是可耻的偷袭!“老地精脖子以下都被套在了麻袋里,只有一个脑袋还是自由的,醒来后直接从地上蹦了起来,精神头十足的对宋默大骂:“卑鄙的人类!无耻!强盗!恶棍!我诅咒你们全都被巨龙一脚踩扁!踩成肉酱!” 宋默一挑眉,恩,有性格,他喜欢。 “你说对了。”宋默一拍手,笑眯眯的对老地精说道:“我还真是强盗。” 老地精愣住了,这些人不是被他们偷了东西来报复的? “不是。”宋默摇摇头,接着说道:“我们是一群强盗,一群不折不扣的强盗,杀地精不眨眼!不信你问乔比斯。” 老地精看向乔比斯,乔比斯连忙点头,“村长大人,绝对不要和这位领主大人作为,他会煮了大家的。” 煮了? 煮地精?! 一个人类煮地精?! “我怎么会煮了你们,绝对不会的!”宋默连忙纠正了乔比斯的错误,在老地精松了一口气的同时,紧接着说道:“这次出来‘干活’,没有带锅,想煮也煮不了,顶多是串起来烤。” 恩,不煮,顶多烤……烤?! 不只是老地精,被弄醒的几个地精长老,听到宋默的话,又接连晕过去了。 之前是被烟熏的,这次是被吓的。 哪次更惨一点? 老地精没有另外几个老哥们那么幸运,他想晕也没办法,宋默手里正拿着一把剑,剑尖对着他,意思很明显,晕一个试试?先在你身上戳个窟窿! 宋默见火候差不多了,一把抓起老地精,剑刃抵上老地精的脖子,“说,金币和粮食都藏在哪里?” 老地精眼睛一闭,脖子一梗,宁死不屈。 宋默笑了,“不说?很好。强森!“ “领主大人。” 强森走到宋默身后,弯下了腰。 “架柴,点火!” 老地精开始发抖,额头鼻尖冒出了冷汗。 “还不说?”宋默提高了声音:“火烧得旺一些,我喜欢吃烤焦点的。” “遵命,领主大人!” 强森真的带着几个人架起了火堆。 老地精抖如筛糠,汗如雨下。 “说吧,再不说,可就没机会了。”宋默收回抵在老地精脖子上的剑,大有把老地精丢给强森的架势。与此同时,火堆已经架好,强森还贴心的为宋默找来了几根树枝架设了一个粗陋的烧烤架。 老地精终于扛不住了,“我说,我什么都说!” 宋默眼睛一眯,嘴角一勾,大功告成! 地精们没有把金币和粮食藏在地下,而是将峡谷里一座孤峰底层挖空,然后用挖出来的岩石堵住了洞口,这个村落大部分的金币和粮食,都被藏在了那里。 地精村长走在前面带路,宋默带着几个人跟在他的身后。宋默留了个心眼,强森和其他十几个人,跟在他们身后几米的地方,一旦发现这个地精耍诈,立刻就将他射成刺猬。 事实上,宋默完全不需要担心,地精们已经被他吓破了胆,他们还是第一次看到张口煮地精,闭口烤地精的凶残人类,这家伙真是人类吗?不会是什么怪兽假扮的吧? “还要走多久?” “马上就到了。” 老地精加快了脚步,走到孤峰下,找到被巨石堵住的洞口,从巨石的缝隙中清理出几块拳头大的碎石,刚好够一个地精爬进爬出。 “就是这里了,大人。”老地精清理出了通道,指给宋默看,“洞口堵住后,我们就是从这里进出的。” 宋默弯下腰,从洞口朝里面看去,黑漆漆的,没什么亮光,几乎什么都看不见。 宋默直起身,对另一个随从杰森说了几句话,杰森转身离开了。没过一会,所有的地精都被带了过来,看守地精的人也跟了过来。 “天亮前,我要进去。”宋默对地精们说道:“听话的干活,我就不杀你们。” 地精们为了保命,二话不说,冲向了洞口。 经过地精们两个多小时的努力,再加上男人们的帮忙,堵在洞口的巨石终于被移开了。除了村长,其他的地精们再度被装进了麻袋,看守起来。 强森举着火把,率先走进洞里,他必须保证不会有能威胁到领主安全的东西。确定没有问题之后,宋默才带着其他人走进去。 洞内十分宽敞。墙角堆放着数个老旧的木箱,和十几个装得满满的麻袋。 宋默走到一个木箱前,木箱上了锁,地精村长立刻将钥匙交到了宋默的手中。木箱被打开,所有人同时瞪大了双眼,金币,满满一箱的金币! 合上木箱锁好,宋默让强森安排人将这些木箱都抬出去,自己走向墙边的麻袋,不出意外,这些应该是被地精们偷来储存的粮食。其中一个破了口的袋子引起了宋默的注意,挑开袋口,宋默顿时双眼放光,玉米,这是玉米! 挑开了其他几个袋子,除了两袋玉米之外,全都是小麦,但也足够让宋默惊喜的了。 一把抓起老地精,宋默在老地精的脸上重重亲了一口,他太高兴了! 老地精先是愣了一下,然后脸色由绿变红,由红变黑,最后变得惨白。 这个凶残的人类,不会劫财之后还想劫色吧?! 如果宋默知道这个老地精现在在想什么,肯定会第一时间就把他丢到火堆上烤了。对着一个满脸皱纹的,他劫得起来吗?! 第九章 天亮后,格里兰的强盗领主,率领着他忠诚的强盗领民,带着他们第一票生意的战利品,金币,粮食还有地精,离开了半月峡谷。 宋默走在队伍前方,心情格外的好。 昨夜之前,他还是穷得叮当响的穷光蛋,现在,他已经成了名副其实的暴发户。这就是有钱的感觉吗? 宋默不时回头看看被护卫在队伍中间的金币和粮食,走路都有些发飘。忍不住想唱几句:“今天天气好晴朗,处处好风光……” 一阵隆隆的马蹄声,掐灭了领主一展歌喉的机会。 男人们立刻警觉起来,这里靠近奥比王国西北行省的边界,虽然半月峡谷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但是,经常会有西北行省的骑兵和商队的武装护卫经过,他们这么大一群人,带着这么多的金币和粮食,想不引起注意,根本就不可能。 宋默也被护卫在了队伍的中间,男人们强壮宽阔的背脊,将他严严实实的遮挡起来。 乔比斯有幸跟在宋默身边,拉了拉宋默斗篷的下摆,说道:“尊敬的大人,应该是奥比王国西北行省的边境巡逻骑兵。” “你怎么知道的?” “从马蹄声可以判断出来。” 马蹄声? 宋默看着乔比斯,突然觉得,这些地精,似乎并不像他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你能判断出对方有多少人吗?” “这个……” 乔比斯有些犹豫,另一个声音插了进来,“十五个轻甲骑兵。” 说话的是满脸皱纹的地精村长,虽然他带着宋默找到了地精藏起来的金币和粮食,但在回到领地之前,仍必须享受他的“标准间”待遇。乔比斯被关在地下室时还试图逃跑,宋默可不相信这些被自己抢劫一空的地精会乖乖的和自己走。 不过,他刚刚说十五个轻甲骑兵? “干嘛这么看我?!”老地精的脸色有些可疑的发红,“我们经常搬家,从一个国家到另一个国家,从一个领地到另一个领地,如果没这点本事,早就被杀死了。” 宋默相信老地精没有说谎,整个大陆都不待见地精,好一点的只是将他们赶走,铁血一点的是见一个杀一个。如果没点保命的本事,他们这个种族恐怕早就已经灭亡了。 说话间,马蹄声已经越来越近了,宋默推开挡在自己面前的男人,走到了队伍的最前方。作为格里兰的领主,他必须这样做。 当然,促使他这么做的原因还有一个,那就是老地精说,对方只有十五个轻甲骑兵。 十五对上九十三,小菜一碟。 更何况,也不一定会发生冲突。 宋默的这个想法,在亲眼见到所谓的轻甲骑兵是个什么样子时,被彻底粉碎了。 十五匹身披铁甲的骏马上,是十五个全身银色甲胄的雄壮骑士,骑士们一手握着缰绳,另一只手抓着一柄近两米的长枪,背上背着一把强弓,马背上挂着装得满满的箭筒。 骏马奔跑之间,尘土飞扬,宋默毫不怀疑,如果对方就这样直接冲过来,自己这些人绝对逃不掉被串成糖葫芦的命运。 去他的轻骑兵,去他的小菜,如果这是轻骑兵的话,那重骑兵是什么?KV——1坦克吗?! 事实上,老地精的确没骗宋默,这些的的确确是轻骑兵,不过奥比王国财大气粗,西北行省被称为最繁荣的商业之都可不是白叫的,他们武装一个轻骑兵的金币,足够昂里斯武装三个了。 至于重骑兵,只有在王国发生战争时才会全副武装,因为那一身装备实在是太重了,谁没事穿着上百斤的盔甲到处晃荡? 虽然被这些骑兵拉风的出场方式惊了一下,宋默还是迅速冷静了下来,他必须先弄明白对方的来意。 骑士们在距离宋默等人还有两百多米时突然停下,勒紧缰绳,胯下的骏马猛地抬起前蹄,发出了一声声嘶鸣, 为首的一个男人举起右臂,示意其他人留在原地,自己驱马上前,在距离宋默等人五十米左右时站住了。 “我是奥比王国西北行省边境巡逻队队长吉尔斯纳特。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出现在这里?”吉尔斯纳特顿了一下,平举起手中的长枪,“而且,还带着这么多的地精?” 宋默看着坐在马背上,居高临下俯视自己的吉尔斯,眼神暗了暗。拿把长枪就敢吓唬他?老子连精灵的衣服都敢扒,还怕你吗? 不过,宋默也知道事情的轻重缓急,能不和这些人发生冲突,最好不发生冲突。 抬手阻止了愤愤不平的强森,宋默上前两步,抬起头,对吉尔斯纳特说道:“我是昂里斯王国,格里兰领地的领主,宋默格里兰。此次前来,是为捉拿在我的领地中偷窃的地精。” “昂里斯的宋默格里兰?”吉尔斯纳特愣了一下,“那个穷光蛋?” 你妹的穷光蛋!老子现在是暴发户了! 宋默危险的眯起了眼睛,真想突突了这个家伙啊…… 吉尔斯似乎并不怎么相信宋默的话,他知道半月峡谷里有一群地精,也知道那群地精经常四处偷窃,西北行省里也经常能见到他们的踪影,但他很难相信,仅凭这几十个衣衫褴褛的家伙,就能抓住五十多个地精?这简直是匪夷所思。 不过…… 吉尔斯纳特的视线扫过被这些男人护卫在中间的木箱和麻袋,如果这些人真的捣毁了地精的村落,那收获肯定不小…… 吉尔斯大半个脸都被盔甲遮住了,宋默看不清他的表情,也无从判断他现在在想些什么。但却本能的感觉到,他很危险。 “你说自己是格里兰的领主,有证据吗?” “证据?” 吉尔斯纳特抬起长枪,枪尖直指宋默,说道:“我怀疑你们是长期活动在奥比王国边境的强盗,正和地精勾结,意图打劫西北行省的商队!作为边境巡逻队队长,必须将你们剿灭!” 强盗?恩,他的确是。 在奥比帝国边境活动?格里兰家族领地本来就在奥比帝国边境旁。 和地精勾结?他没打算勾结,他打算奴役来着。 不过,这个家伙三句话没说完,就给他扣了这么大一顶帽子,视线又在他抢来的金币和粮食上转来转去,很明显,不怀好意嘛。 还义正言辞的必须剿灭!他是正规士兵吧,自己是强盗吧,怎么觉得角色有点错位? 宋默的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了三个大字,黑吃黑。 由于光明大陆上大大小小的国家之间纷争不断,国与国之间,很少会保持长期的和平。土地,是战争的最大理由。不是今天你打他,就是明天他打你,这些边境的巡逻兵,一旦遇上敌国的人,很少会心慈手软。 唯一例外的只有常年行走在各国之间的商队,很少有国家会打这些商队的主意。他们需要这些商人为他们带来急需的商品和粮食,也需要他们将本国的商品带出去,换回大量的金币。 昂里斯的国王老胡里安按照宋默的话来说,那是缺心眼没商量。昂里斯周边,没有一个可称为友邦的国家。和奇萨王国的战争打了十几年,最终以失去三分之一的国土收场。和奥比王国的关系也不怎么样,只要这个大陆上最富有的国家不在这段时间趁火打劫,老胡里安就谢天谢地了。 就算今天宋默被这些奥比王国的边境巡逻骑兵杀死,也是白死。老胡里安绝对不会为一个抗税的领主,去向奥比王国讨个说法。说不定,老胡里安还会感谢他们,为自己除掉了一个公然对抗国王权威的心腹大患。 当然,宋默现在并没想到如此“深奥”的问题,他现在唯一能想到的,就是这群穿着一身破铁片的家伙,想从虎口里夺食! 刚刚脱离穷光蛋行列,荣升暴发户的领主大人会答应吗? 当然不会! 看穿对方的企图后,和平的谈判已经没有必要了,宋默举起了手中的剑,这是宣战的前奏。男人们也举起了弓弩,对现在的他们来说,谁敢打这些金币和粮食的主意,他们就要把谁射成刺猬,扎成豪猪! 吉尔斯纳特颇有些惊讶,这些人竟然妄想对抗十五个奥比王国的边境巡逻骑兵吗? “希望你不要后悔。” 吉尔斯纳特转身回到了另外十四个骑士身边,骑士们后退到最适合冲锋的距离后,十五匹马排成一列,先是小步慢跑,然后突然加速,奔腾的战马,带起了排山倒海般的气势。 宋默有些腿软,冷兵器时代的骑兵,绝对是天字第一号大杀器! 可他现在不能退后一步,只要他退后,等待他的,等待他身后这些人的,绝对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骑兵们越来越近了。 宋默高举着剑,男人们平举弓弩,手臂微微发抖,却没有一个人退缩。 九十二具弓弩,被宋默分为三列,交替射击,宋默手里的剑猛地向下一挥,瞬间,漫天箭雨。利矢破风声清晰可闻,冲在最前面的几匹战马同时受惊,高扬起了前蹄,马上的骑士险些被摔下了马背,不过,马上,他们就会觉得,或许被摔下来,还更好些。 骑士取下背上的弓箭反击,但这于事无补,十五把强弓,根本没办法对抗九十多具弓弩不停歇的连番射击。 十几把步枪和九十多把机关枪拼火力,那不是开玩笑吗? 虽然身上的铠甲为他们挡住了大部分的箭矢,可还是有几个骑士受伤了,一匹战马甚至被当场射死。 不到十分钟,刚刚还气势汹汹的骑士们,落荒而逃,之前用长枪指着宋默,一副高傲姿态的吉尔斯纳特,跑得最快。战马强壮的臀部,还插着两支弩箭。 宋默阴暗的想着,这箭怎么就不是插在某人的屁股上呢?让你再黑吃黑,下次小爷用迫击炮爆掉你的XX! 男人们有些发愣,他们竟然将奥比王国的骑兵打跑了? 宋默转过头,看着神色恍惚的男人们,觉得男人们应该是在后怕,决定给他们一点时间适应。 可五分钟过去了,十分钟过去了……男人们还是一副失神的样子。 宋默没辙了,干脆大吼一声:“你们还想不想带着金币和粮食回家?!” 男人们瞬间清醒了。之前不幸被对方流矢伤到的两个男人,觉得身上的箭碍事,连皮带肉的拔出来一扔,伤口用布条一缠,什么事都没有。 宋默却看得直冒冷汗。靠之,这些都是群什么人啊?人猿泰山吗?! 转过身,宋默又被吓了一跳,所有的地精都热情无比的看着他,以老地精为首,大喊道:“尊敬的大人,您就是我们的真神!我们宣誓对您效忠!” 宋默搓了搓胳膊,被地精们仿佛能融化岩石的热情目光歘歘得倒退三大步。靠之,老子喜欢的是白皮的软妹子,不喜欢绿皮的地精! 第十章 事实证明,在隐藏和逃命方面,地精是难得一见的行家里手。 在吉尔斯纳特之后,先后又有两支奥比王国的边境巡逻骑兵同宋默一行人擦肩而过。经验丰富的老地精将耳朵紧贴在地面上,仅仅凭借最轻微的震动,就能判断出巡逻队的距离和人数。 有了地精们的帮忙,宋默一行人幸运的避开了这两支骑兵。他们剩下的弩箭不多了,如果再遭遇一伙打算黑吃黑的大兵,肯定只有洗净脖子挨宰的份。毕竟他们在今天之前还是拿着锄头的农民,根本没办法同上过战场的正规士兵硬碰硬。 好在骑兵过后,一切顺利。 所有人都加快了脚步,在天黑之前,抵达了格里兰家族领地。 男人们都兴奋地高呼出声,听到声响的领民们纷纷走出家门,看到了满载而归的一行人。顿时,欢呼声和笑声响成一片。 男人们拥抱着自己的妻子和孩子,问候着自己的父母,他们终于给家人带回了粮食金币,终于可以让家人吃饱肚子了。 看到这一幕,宋默的鼻子也有些发酸,虽然这些金币和粮食得来的方式不太光彩,但想在这个纷争不断,连大兵都黑吃黑的世界活下去,就得狠下心来。 短暂的重逢之后,终于到了激动人心的时刻,分赃……啊,不,分东西! 就在宋默差点喊出分赃这个词时,管家老约翰站到他身后,轻轻咳嗽了一声,领主顿时一个激灵,好吧,虽然咱做了强盗,但也要做个有原则的强盗,有风采的强盗,有礼貌的强盗…… 当天夜里,领主府前燃起了巨大的篝火,所有的领民都齐聚一堂,烤肉的香味随风飘散,几箱清点完的金币在众人面前一字排开,老约翰站在箱子旁,捧着记录领民户籍的册子,每念到一个名字,就有一个领民上前,取走属于他的那一份金币。粮食早就被分发下去了,每户家庭都得到了足够维持他们度过今年冬天的份额,还有种子。 两袋玉米宋默自己留下了,领民们对此并没有异议。甚至还觉得领主用这两袋东西,抵充了属于他的两袋小麦,实在是太吃亏了。为此,大家商量过后,特地多给领主留出了一整袋小麦。 宋默知道后,感叹不已,特权阶级,就是好啊。 几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将得到的几枚金币收好,走到宋默跟前,弯下腰,亲吻了宋默的衣角。宋默被吓了一跳,忙不迭就想躲开,却硬生生的止住了脚步,站在原地一动不动。这些老人家拽着他的衣服就不松手。衣服扯破了不要紧,关键是万一把老人家拽个跟头,摔出个好歹,那事情可就大条了。 原则上来说,宋默不是个好人,但尊老爱幼的道理,他还是知道的。 “领主大人,愿您永远健康!” “谢谢。愿您也健康长寿!” “领主大人,愿您的统治千秋万代!” “……谢谢。”千秋万代……老人家,您确定这是祝福? “领主大人,愿您不要再被雷劈了!” “……” 老人们颤颤巍巍的走了,宋默的表情却有些扭曲。其实,他们不是来感谢他的,是来找他麻烦的吧?是吧? 烤架上的马肉是奥比王国边境巡逻队友情奉献,健壮的战马和宋默之前被雷劈死的那匹老马完全不同,壮硕的身躯,紧实的肌肉,几个仆人轮换着翻动着四五个烤架,马肉被烤出的油脂,滴落在火堆上,发出了轻微的爆裂声,厨娘连忙用小刷子刷上调料,顿时,香味更加浓郁了。 分完了金币,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烤肉上,连宋默也不例外,连连吸着鼻子。 一匹马自然不够领地中三百多人吃饱,但每人分一块,尝尝肉味,还是能做到的。 宋默特地留下了一部分马肉,叫来侍女安妮,送给躲在领主府内的地精们,他们没有出席这场聚会,一来,作为被抢的苦主,没人乐意看到自己的财产在眼前被分得一干二净,哪怕这些都是他们偷来的。二来,格里兰的领民们短时间内还很难完全接受他们,宋默不得不不考虑到领民们的“阶级情感“。一言不合,打起来怎么办?地精们也有自知之明,在跟随宋默回到格里兰家族领地后,就一直躲在领主府里,没有露面。 “安妮,你把这些送去给他们。” 安妮有些不情愿,和其他人一样,她也不喜欢地精,甚至是憎恶。在到领主府工作之前,她的家也曾被地精光顾过。 “怎么?” “没什么,我这就去,领主大人。” 安妮托着盘子转身走了,烤好的马肉也分发到了各人的盘子里。宋默盘子里的,自然是最好的一部分。 宋默用小刀切下来一块,送进了嘴里,顿时,眼泪险些流下来。 这是肉啊,真的是肉啊! 穿越到现在,几个月过去了,被黑面包荼毒的味蕾,终于解放了一回啊。 年轻的领主热泪盈眶,周围的人看到了,还以为领主是在为领民们终于能过上好日子而开心,顿时,宋默在他们心目中的形象更加高大了。 “英明的领主大人,您真是太让我们感动了……” 几个跟谁宋默一起去抢劫地精村落的男人甚至哭了起来,他们已经成功被宋某人洗脑了。 “领主大人,您就是我们心中不可逾越的高山,伟岸,高大!您就是照亮我们前路的灯塔,永远为我们指明前进的方向!” 听到这个大胡子壮汉的话,宋默险些把嘴里的那块马肉直接吞下去。惊悚的瞪大眼睛看着这个家伙,仁兄,你该不会也是穿越的吧? 这明显是XXXX的标准行文啊。 人们的兴致越来越高,年轻人站起身,围在火堆边,跳起了欢快的舞蹈,几个年轻的姑娘一起走向了宋默,将耳边别着的鲜花摘下,送到宋默的面前,然后笑看着宋默会选择哪一朵。 宋默挠挠耳朵,这是请他跳舞吗?老约翰笑眯眯的看着他,见宋默这副样子,连忙拉了拉宋默的胳膊,凑到宋默耳边,低声说了几句话,然后把两个大拇指对着勾了勾,神情很暧昧,眼神很猥琐,“领主大人,您懂的。” 就差没在宋默身后摇旗呐喊,大喊go go go! 宋默眨眨眼,瞬间,悟了。 身为一个连一垒都只是幻想的宅男,马上就有机会直奔三垒了吗?! 兴奋之下,宋默险些喷出两管鼻血。 这个反应,让姑娘们都笑了,更加主动的抱住宋默的胳膊,将胸前的一对小白兔贴在宋默的身上,围着宋默,打着节拍,跳起了舞。 年轻美丽的姑娘们就像夏日里绽放的花朵,酒窝里盛着最甜美的蜜,灌满了宋默的心。 宋默捂住鼻子,要在这些波涛汹涌中选出一个,实在是很困难啊,要不,大被同眠,可乎? 其他人似乎也发现了这边的趣事,将目光都集中过来,似乎想看领主到底会选哪一个。又有几个姑娘加入进来,宋默看得眼花缭乱,暗想,上辈子追妹子,妹子最多给他个白眼,这辈子换妹子追他,这感觉,怎一个爽字了得! 宋默实在选不出来,干脆眼睛一闭,直接伸手抓住了一个姑娘的手腕,睁开眼,蓦然对上了一双海蓝色的眼睛。 晚风吹起了姑娘脸颊边一缕褐色的长发,鲜红饱满的唇勾起了一抹艳丽的笑。姑娘的手里是一朵红得仿似要滴血的花,细长艳丽的花瓣向下弯曲着,让宋默不由得想起了美得惊人,却代表着死亡的彼岸花。 宋默一瞬间愣住了。 姑娘弯下腰,牵起了宋默的手,柔软的唇落在了宋默的手背上,微微抬起头,眼角眉梢,在火光的映衬下,染上了魅惑的春情。 “十分荣幸,您选择了我。” 姑娘的声音有些低沉,并不像想象中的娇柔,但却透着一股莫名的诱惑气息。宋默的心,漏跳了一拍。 “啊,这个,不用谢。”宋默连忙告诉自己要冷静,怎么能在这个时候露怯,太特马地没用了!“那个,你叫什么名字?我叫宋默格里兰。”话一出口,宋默就想给自己一巴掌,这里的人,谁不知道他叫宋默格里兰?有比他更蠢的家伙吗?有吗?! 姑娘笑得弯起了眼睛,白皙得仿佛透明的手指拂过耳边的发丝,缓慢的说道:“我叫瑞斯。瑞斯梅尔斯。” “瑞丝?” 瑞丝? 姑娘眼中的笑意更深了,单手勾住了宋默的颈项,红唇凑到宋默的耳边,吐气如兰,“如果您愿意,可以叫我瑞丝。” 口哨声和欢呼声响起,男人们拍着手大叫:“抱起来,亲一个!” 宋默被起哄声弄得面红耳赤,瑞斯梅尔斯贴在他的颈边,都能感受到他肌肤上散发的热气。忍不住探出舌尖,在宋默的颈项边轻轻舔了一下,眯起了眼睛,味道,真好。 第十一章 有句话说得好,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漂亮妹子就在眼前,临阵退缩就不是男人! 在众人的起哄声和大笑声中,宋默一把将褐发姑娘横抱起来,转过头,对着篝火旁的男人们一挑眉,想看老子笑话?没门! 男人们的笑声更加洪亮了。 宋默抱着姑娘大步朝领主府走去,将哄笑声丢在了身后。姑娘柔顺的躺在宋默怀里,双臂勾住宋默的脖子,头靠在宋默的肩膀上,闭上了眼睛,嘴角勾起了一抹神秘的笑。 宋默走了一段路,掂了掂怀里的重量,暗道,别看这姑娘个子不高,这分量,可着实不轻啊。 咬紧牙关,为了摆脱同五指姑娘相亲相爱的悲催生活,拼了! 领主府内,地精们正在吃晚饭。安妮送回来的马肉已经被分了下去,每个地精都分到了拇指大的一小块,主食是刚烤好的面包,外加几片生菜。 这顿晚餐并不丰盛,甚至有些寒酸,但地精们仍吃得津津有味。地精村长和几个长老一边吃东西,一边开了个小会。既然宣誓效忠格里兰领主,他们就必须有所表现,证明自己是有用的,没有人会乐意养着一群地精白吃饭不干活,可他们唯一拿得出手的本事,却会为宋默惹来麻烦。 老地精们你瞅瞅我,我瞅瞅你,谁也不敢说绝对就能做到万无一失。最终,地精村长咳嗽了一声,说道:“这件事,还是先问过领主的意思再说吧。” 想到给宋默惹来麻烦可能招致的后果,所有地精都心有戚戚焉。那个凶残的人类,绝对会把他们剥皮下锅! 宋默回到领主府后,抱着瑞斯径直走向二楼卧室,并没有和地精们碰面,可一层大厅中的地精们还是感到了一股不祥的气息,很快,气息又消失了。地精们面面相觑,错觉吗? 几个年老的地精拧紧了眉头,这股气息,让他们不寒而栗。 走进卧室,宋默把姑娘放下,刚回身关好门,身体却腾空而起,刚刚还小鸟依人的漂亮软妹子,突然摇身一变,成了力大无穷的暴力女金刚,一把将他抱起来扔到床上,单膝跪在床沿,双手支在了他的身体两侧,居高临下的看着他,海蓝色的双眼在黑暗中亮得惊人。 宋默完全傻掉了。 这是什么状况?这妹子是不是太过“热情”了点? “那个……”宋默僵硬的扯了扯嘴角,用手肘向后移动着身体,“我想,我们是不是进展得太快了?要不要先喝点东西,互相了解一下?” “互相了解一下?” 瑞斯跪坐在宋默的腿上,一手拉开了系住长发的缎带,抓住宋默的两只手腕,绑在了他的头顶,俯下身体,白皙的指尖滑过宋默的鼻尖,描摹着他的嘴唇,“你想了解我什么呢?”瑞斯低语着,若即若离的轻触着宋默的唇,“宋默格里兰?” 宋默就算再迟钝,也察觉到事情不对劲了,这姑娘不是想玩SM吧?不成,绝对不成! “放开我!你到底是什么人?!” “嘘……” 瑞斯轻舔了一下宋默的上唇,舌尖沿着宋默嘴唇的间隙探入,“不要紧张,你不是想了解我吗?” 瑞斯抬起头,轻轻的笑了,随着脸上的笑意不断加深,轮廓也开始变得深邃,女性的娇小柔美逐渐被男性的修长俊美取代,压在宋默身上的手,依旧白皙,却不再是属于女性的小手,而是一只不折不扣的,男人的手。 宋默的眼睛几乎要瞪脱窗了,大变活人啊! 不对,按照现在的状况来看,这家伙,还是人吗? 宋默从来没像现在这么后悔过,本以为抱回家一朵解语花,谁知道竟然是朵改装过的食人花! 靠之,把他的纯情还给他! 瑞斯似乎嫌宋默被打击得还不够彻底,一把扯开了宋默的衣领,舔了一下他的喉结,“不用担心,我会让你很舒服的……” 靠之,就是这样他才担心啊! 宋默的上衣已经全被解开了,瑞斯的手沿着他的锁骨滑到胸膛,向下停留在了柔软的小腹,锋利的指甲轻轻的勾划着,依照这只爪子的锋利程度,在他身上戳几个窟窿,绝对不成问题。宋默忍不住打了个冷战,吓的。 “为什么?”宋默的嗓子有些发哑,“为什么会找上我?!”他没帅到惨绝人寰人神共愤吧?抢来的金币和粮食也不够让别人来谋财害命吧? “你很有趣。” “有趣?” “是啊。”瑞斯轻笑一声,“被雷劈了,竟然没有死,难道不有趣吗?算了,那个现在不重要。”瑞斯拉起宋默的手,咬了一下他的指尖,“还是先来做点快乐的事吧。” 看着再度向自己压来的美人,宋默想哭,古人常说,色字头上一把刀,他倒好,自己把刀扛回家,然后架在了脖子上。 就在宋默即将被放在砧板上鱼肉的时候,一支箭突然从窗外射来,擦过瑞斯的脸颊,钉入了床柱上。 瑞斯的手指擦过脸颊,雪白的指尖上,留下一抹鲜明的血痕。 “瑞斯梅尔斯!”如冷泉般的声音在黑暗中响起,“光明大陆不是你该停留的地方!” 风吹起窗纱,手持长弓,背对月光的金发精灵,满面寒霜的立在窗前,用箭瞄准了瑞斯梅尔斯的心脏。 看到杰里斯,宋默差点感动得眼泪横飞,他发誓,今后再有精灵爬他家墙头,他绝对不会再下令突突他们了,他会自动自觉的把墙头砍掉一块,方便他们攀爬1 “英雄,救命啊!” 宋默不喊这一声倒好,喊完了,杰里斯突然脸色一变,不再用箭指着瑞斯梅尔斯,而是直接瞄准了宋默的脑袋,宋默再度傻眼了。 难道喊救命也有错吗? 很显然,精灵对敢扒他衣服的宋默,怨念极深。 “杰里斯,你还在磨蹭什么?” 博德跃上窗口,拍了一下杰里斯的肩膀,随后拉开长弓,对准了瑞斯梅尔斯。 场面一触即发。 宋默想哭,他觉得自己比窦娥还冤。 受了妹子多年白眼,做了四年游戏宅,以为终于老天开眼,可以开荤了,却发现,领回家的妹子是个男人,而且是个身份不明,被精灵追杀的男人! 本以为精灵是伸张正义来了,却没想到,人家打算不分青红皂白的群灭。 这世上,还有比他更倒霉的吗? 终于从穷光蛋升级到暴发户,这还不到一天呢,就要和他的金币说拜拜了…… 就在宋默几近绝望的时候,床下突然传来了一阵窸窣声响。 “怎么回事?” 杰里斯和博德也听到了声响,同时皱起了眉头。 一个地精从床底爬了出来,看到了卧室内的情景,发出一声尖叫,又钻了回去。 宋默眨眨眼,没等他反应过来,一声轰响,四柱大床突然垂直下落,连带床上的宋默和瑞斯,一起掉了下去。 留在两个精灵面前的,只有被挖开一个大洞的地板。 “杰里斯,这是怎么回事?” “你问我?” “当然。” “不知道。” “……” 两个精灵走到洞口前,下面,一群地精已经围着宋默,将他从床上拉了下去,钻进了另一个洞里。而瑞斯则被留在了那里,地精们从看到他的第一眼起,就充满了戒备,甚至可以称之为敌意。 能让地精都如此厌恶的种族,整个大陆上,屈指可数。 “不要去管那个人类了。”博德转过头,对杰里斯说道:“要杀死那个人类,机会多得是。” “我知道了。” 杰里斯面无表情的点了点头。 瑞斯看着从二楼跃下的两个精灵,举起右手,划出一行扭曲的符号,一股黑色的风卷住了他的手,黑风消失后,一把缠绕着金色花纹的长弓,出现在了他的手里。 “精灵,我最讨厌的生物。” 就在格里兰的领主在自己的领主府内狼狈逃命时,奥比王国西北行省总督潘威,正为边境巡逻队长吉尔斯纳特带回的一个消息感到困惑。 潘威的桌子上摆放着几支弩箭,这些是从受伤的骑士和战马身上取下来的。这些箭支比一般强弓所用的箭要短上一截,也没有尾羽,很难想象,会有那么的大的威力,能够射穿骑士身上的铠甲。 吉尔斯纳特的说法更加离谱,他竟然说,打败他们的人手里有一种奇怪的弓,可以一次射出数十支箭,而且可以在短时间内连续不断的射击。 如果只是吉尔斯纳特一个人这么说,潘威会以为这是他为了掩盖自己被一群农夫打败编造的借口,但所有回来的骑士都这么说,就容不得潘威不相信了。 如果那群人真的来自格里兰,如果昂里斯的老胡里安得到这种武器…… 潘威的眉头越拧越紧,几度拿起笔,最终还是放下了,在向国王报告之前,他必须亲眼证实吉尔斯和他的巡逻队员,说的都是真实的。 “来人!” 第十二章 宋默和地精们在地道里躲了一整夜。 第二天,当他走出地道时,迎接他的,是管家老约翰铁青的面孔。 宋默捡起一块破碎的门板,看着残破不堪布满箭痕的墙壁,欲哭无泪。一阵冷风吹来,卷起了一地木屑和尘土,这场景,怎一个凄惨了得。 宋默发誓,早晚有一天他突突了那三个混蛋!不,光这样已经不能解他心头之恨了,他要用重炮把他们都轰成粉末,一点渣都不剩! 不过,这些目前都不重要,管家老约翰摆到他面前的问题,才真正让宋默头疼。 “领主大人,如果您还想维持一个贵族的体面,必须马上对领主府进行修缮。” 修缮?他家现在这个样子,用重建比较合适吧? “就算您对贵族的体面不屑一顾,房子也是必须修的。您不希望半夜被倒塌的房梁或者突然塌陷的屋顶压在下边吧?” 不想!可重建这么大的房子,要用多少金币? “领主大人?” “管家,你告诉我,按照你说的,需要多少金币?” 管家看看宋默,说出了一个数字。宋默看看管家,顿时泪流满面。 “管家,一定要这么多钱吗?”他的毛瑟98,他的82迫击炮,他的马克沁,他的…… “材料加上人力费,这已经算是成本价了。” 人力费? 宋默凑到管家耳边,手背挡着嘴唇,用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音量说道:“领主府财政紧张你又不是不知道。再说,有现成的免费建筑工不用,干嘛花钱呢?” “您是说?” 宋默指了指站在一边的几个地精,冲管家使了个眼色,管家摸了摸下巴,似乎在估量可行性。 “不用犹豫了,我看过地精们建造的土堡,只要按照原本的规格扩大面积,另外再把领主府的外墙修缮一下,至少可以节省三分之一的金币。而且,绝对不会比原本的领主府差。” “您确定?” “当然。” 就算不确定也要确定!否则,他的小金库马上就要见底了。 最终,老约翰还是屈服在了“省钱”和“免费”的诱惑之下。地精建造的房子只要过得去,又能节省金币,老约翰就不会再有异议。 领主至今未婚,为了格里兰家族的未来,管家老约翰必须精打细算。 “说起来,领主大人,昨夜您回来之后,到底发生了什么?还有和您在一起的姑娘,没有什么事情吧?” 老约翰已经问了几次,宋默始终三缄其口。他该怎么说?告诉管家他昨晚上带回来的妹子突然变成了一个男人,还差点把他给XXX了?中途两个精灵跑来和假妹子打了一架,打架的时候忘记清场,他只能和地精一起躲进地道里? 为了自己的面子着想,宋默决定把这件事情烂到肚子里,打死都不说! 地精们对宋默要他们帮忙修缮领主府的要求并不抵触,没工钱也不是大问题。他们早就想在宋默面前有所表现,这刚好是个机会。几个老地精商量了一下,一致认为简单的土堡,并不符合宋默的身份,既然要造,为什么不造更好的呢? “大人,如果您允许的话,我们将在您的领主府下,仿造整栋建筑的比例,修建一座地下城堡,而不是简单的土堡。” 宋默一边听着老地精的形容,一边画出了地精口中的地下城堡。他脑子里的资料不是摆设,几天几夜的武器图纸也不是白画的。 老地精们看着在宋默笔下成形的图纸,都十分惊叹。地精们所使用的建筑图纸,向来都是很简单粗陋的,从来没有哪个地精会把房子和城堡的图纸画成这样。从图纸上,就可以看到整栋房子的立体结构。不只是地精,哪怕是号称全大陆最聪明的侏儒,也做不到。 这些在宋默眼里只能算过得去的图纸,在地精眼里,却是不得了的宝贝。 宋默将画好的图纸交给地精,“我只能做到这样了。” 老地精捧着图纸,如获至宝,“大人,我知道这个要求很过分,但您的这份图纸,是否能让我们临摹一份?” 宋默正在擦手,鹅毛笔就这点不好,墨水很容易弄脏手指,听到老地精的话,也没回头,直接说道:“你想要直接拿去好了。” “真的?” “真的。”宋默将毛巾放到一边,看着地精们激动的样子,有些莫名其妙,不就是一份图纸吗,至于吗? “大人,我们发誓,我们将永远效忠您!” 地精们又激动了,宋默仰头四十五角望天,好吧,经受过之前假妹子的打击,他现在看这些绿皮的地精,也不是那么不顺眼了。 难不成,受了一次打击,连审美观都改变了? 地精们捧着图纸欢欢喜喜的走了,当天下午,就开始叮叮咣咣的忙碌起来。五十二个地精分工明确,几个老地精负责丈量和测算,年轻力壮的地精们负责挖掘和建造土墙,其余地精帮忙将挖出的土运送出去,只是一个下午,由领主府地下室开始的挖掘工程,就完成了三分之一,相信不出半个月,整栋领主府的地底,都会被这群地精挖空。 管家老约翰有些担心,万一这些定挖得太深,将领主府的主建筑挖塌了怎么办?到时候就不建房子,而是拆房子了。 “不用担心。”宋默笑着安慰老约翰道:“这些地精,聪明着呢。” 管家老约翰听了宋默的话,腹诽了一句,要是聪明,怎么会被领主大人您给一锅端了? 将领主府的重建工作交给地精,由老约翰监工,宋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和奥比王国边境巡逻骑兵的遭遇,让他产生了危机感。他知道连发弩箭对这个还以冷兵器为主的世界有多大的吸引力。如果想要保全自己,就必须尽快增强实力。 热武器还造不出来,宋默只有在一些现有的冷兵器上动脑子。 宋默要求艾德三人加紧制造弩箭,当得知哈山可以打造轴承之后,一架架简单却实用的投石机迅速建造完成。和传统的投石器不同,这些经过改造的投石器,投掷的是可以填装炸药和碎石子的空心弹。杀伤力直接上了十几个台阶。宋默只是提出了制造黑火药所需要的原料,连比例都没说,一个跟着哈山的铁匠学徒就把成品放到了他的面前。而且不是最原始的黑火药,是更进一步的无烟火药。 “如果领主大人没有说错材料的名称,就不用花这么多时间了。”看起来只有十四五岁的男孩子,长着一脸的雀斑,摇头拒绝了奖励给他的金币,只是捧着宋默给他的玉米大口啃着,“您还记得苏珊抓到的那条大鱼吗?就是用这个炸到的。想要抓到大鱼,不想点办法可不行。只是领地内能找到的原料太少,领主大人如果想做更多,就要找矮人买矿石了。” 好吧,宋默必须承认,为了填饱肚子,人真的什么办法都能想得出来。 有了火药,宋默的心思再次活络了起来。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一个下午,连晚饭都没吃,打开房门,就冲出了领主府,直奔铁匠艾德等人的作坊。 艾德三人不太明白领主大人做这种连着个木柄的铁疙瘩做什么,但既然领主让做,那就做吧,至少比哈山打造轴承要容易得多。 成品做好后,宋默立刻拉着艾德三人,带着几个随从,离开作坊,兴冲冲的去试验这个新武器的威力。几分钟后,一声炸响,扔出了第一枚手榴弹的随从愣住了,看看自己的手,表情就像是见鬼了。宋默走到手榴弹炸出的弹坑旁,忍不住叉着腰仰天狂笑三声,谁说没炮就炸不死人?! 他现在有了手榴弹,管你是精灵还是什么,敢来惹老子,通通炸飞! 就在宋默紧锣密鼓的加紧武装自卫时,奥比王国西北行省总督潘威签署了一道命令,当天,就有一支由五十名轻骑兵组成的巡逻队,跨越了奥比和昂里斯的边境线,目标直指格里兰。 潘威下定决心,必须弄清楚吉尔斯口中的连发弓箭究竟是怎么回事。如果能把这种武器献给国王,肯定会得到更大的荣耀和更高的地位。 而格里兰,给了他这个机会。 至于昂里斯的国王老胡里安,刚刚被奇萨王国打得没了脾气,已经不被潘威放在眼里了。 第十三章 遵照奥比王国西北行省总督潘威的命令,骑兵队长带领他英勇的骑士们,只用了一夜的时间,就抵达了格里兰家族领地的边界。 赛万斯拉紧缰绳,举起右臂,五十名训练有素的骑兵,同时停在了原地。战马不停的打着响鼻,前蹄刨着地,骑士们却看着眼前的一切,目瞪口呆。 如果不是看到领地边界立着老格里兰的抗税石碑,骑兵队长赛万斯会以为自己找错了地方。 他知道格里兰很穷,但没想到会穷成这个样子。 田地,荒芜。牲畜,没有。边境仅有的几座泥土和茅草搭建的房子,也是一副破败景象。 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从屋子里走出来,看到了眼前威风凛凛的骑兵们,吓得丢掉了拐杖,跑进屋里,砰了一声关上了房门,由于动作过大,土墙上被震落了一层墙皮。 这样的房子,竟然还有人住? 奥比王国的骑兵们再度被震惊了。难道他们不怕半夜被倒塌的房屋压在里面吗? 赛万斯相信,就算深入到格里兰领地的腹地,情况也不会好上多少。他甚至可以想象,领主宋默格里兰的府邸,会破败成什么样子。 “吉尔斯纳特,你还坚持自己的说法吗?” 骑兵队长赛万斯认为他们都被吉尔斯纳特愚弄了,这个无能的家伙,被一群根本就没上过战场的农夫打败,玷辱了骑士的荣誉,还试图以谎言来掩盖他无能的事实,逃避惩罚。光明神在上,真是太特马无耻了! 就算说谎,也至少说个像点的吧? 这么贫穷的领地,除了枯草就是石块,生活在这里的人,估计吃饭都成问题,还有能力制作武器吗?更不用说吉尔斯口中的连发武器! 吉尔斯纳特现在已经被解除了边境巡逻队长的职务,作为一名普通的轻骑兵,参与到了这次攻打格里兰领地的行动中。吉尔斯发誓,他要一雪前耻,一定要给那些农夫好看! “赛万斯队长,那个家伙的确说他是格里兰的领主宋默格里兰。这附近的领主们,只有宋默格里兰才长着黑色的头发和黑色的眼睛。” 赛万斯眯起了眼睛,他没想到,面对眼前的事实,吉尔斯仍然坚持自己的说辞。要么是他说的的确是事实,要么就是他在嘴硬。 既然已经来了,就没有无功而返的道理,找不到武器,可以抓一些青壮或者女人回去。也算对总督有所交代。 “艾略特,吹响号角。告诉这里的人,奥比王国英勇的骑士们,在边境等着他们!” “遵命,队长大人!” 号角声响起,五十名轻骑兵立刻成一字型散开,这片领地内不会有什么油水可捞,赛万斯不打算带着骑兵们多费力气。号角声会让这里的人自动送上门来的。 赛万斯认定了格里兰不堪一击,甚至连找人询问一下的意思都没有。却不想,刚刚被他们吓得跑进屋子的老人,悄悄的打开了房子的后门,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飞快的朝领地深处跑去。 骑兵们没有注意到他,就算注意到了,他们也不会在意。有个人去帮他们传信,更好。 奥比王国的骑兵们在边境上守株待兔,格里兰的领主宋默,却在艾德的作坊里,和三名铁匠争论着手榴弹的制作问题。 宋默只是提供了木柄手榴弹的制作方法,艾德三人却自己研究出了卵式手榴弹。他们认为,既然只用铁壳就能解决的问题,为什么还要费劲的再去装个木柄?反正都是炸,怎么炸都一样,不是吗? “领主大人,我还是坚持自己的看法。” 宋默被艾德三人的执拗弄得毫无办法,他没办法让艾德三人形象的看到木柄手榴弹的优势,除非有脑子被雷劈了的家伙自愿来给他当实验品。争执到了最后,宋默火了,啪的一拍桌子,“我是领主,我说怎么做,就怎么做!” 艾德三人不情愿的点了头,宋默舒了口气,特权阶级真好,难怪那么多人想当皇帝。 就在宋默哼着歌走出艾德的作坊时,一阵低沉的号角声传来,随从强森脸色难看的跑了过来,“领主大人,是奥比王国的轻甲骑兵,已经到领地的边界了!” 宋默愣了一下,他之前还想着连发弓弩可能会引来麻烦,现在,麻烦还真的上门了。 “知道对方有多少人吗?” “怀特的孙子说,他们大约有五十人,都带着长枪和强弓。” 宋默摸摸下巴,看样子,来者不善啊。道理很简单,全副武装的大兵,在自己家门口吹冲锋号,难不成还是跑来敦亲睦邻的? 五十名轻骑兵,带着长枪和强弓,有备而来……铠甲,长枪,强弓,马匹…… 投石器,弓弩,手榴弹…… 衣服,烤肉,免费劳动力…… 想着想着,宋默突然嘿嘿笑了起来。强森被宋默笑得后背发冷,他怎么觉得,领主大人现在笑得要多奸诈有多奸诈,要多猥琐有多猥琐?连忙摇摇头,错觉,这一定是错觉! “强森,你带几个人去召集大家,哈山,你带几个人去把投石器运出地下室,注意弹药安全。其余人带上全部弩箭和手榴弹,和我一起回领主府。” “遵命!” 管家老约翰已经得到了消息,站在领主府前,焦急的等待着宋默。领主府前已经聚集了不少人,加上宋默带回来的人,几乎领地内所有的成年男人都在这里了。 老人和女人们带着孩子们也陆续赶来了,他们的脸上有疑惑,也有惊讶,唯独没有恐惧和害怕。 想想看,这么贫穷的地方,竟然会有骑兵来攻打?这简直是太神奇了。 有人开口问道:“领主大人,真的是奥比王国的骑兵吗?” “是的。” 得到肯定的答案,众人的议论声更大了。 “可他们来我们这里做什么?” “就算是奇萨王国的军队,路过格里兰也是绕道走。” 没钱,没粮食,他们到格里兰来干什么?闲得发慌找刺激吗?那就太过分了。 宋默摸摸鼻子,之前的格里兰的确没有可以让其他国家惦记的东西,他们见到这块违法抗税很多年的领地,自然要绕道走,可是现在,宋默的手里有了连发弓弩,就像是吸引蜜蜂的蜂蜜,吸引苍蝇的那啥,这些麻烦,肯定会越来越多。 宋默算是明白了,在这个无法无天,弱肉强食的世界,实力才是硬道理! 如果有人要和你讲道理,你就要和他耍流氓。如果有人要和你耍流氓,你就要比他更流氓。 现在的情况很明显,奥比王国的这群骑兵,不要脸的到他的领地耍流氓来了。 管家老约翰在宋默的身后咳嗽了一声,“领主大人,大家都等着您的决定。” 宋默点点头,清了清嗓子,对聚集在领主府前的领民说道:“领民们,相信大家也知道了,一群奥比的骑兵,到咱们这里耍流氓来了!” “咳!” 听到宋默这番话,老约翰险些背过气去,领主大人,贵族风范已经被您甩到垃圾堆里去了吗? “之前我们把他们打跑了一次,很显然,他们要来找回场子了!” 老约翰已经欲哭无泪,不想再纠正了。 “一旦被他们得逞,我们的武器,我们的金币,我们的粮食都会被抢走!” 如果宋默的前几句话对领民们的触动不大,他最后一句话,立刻让大家愤怒值破表。 男人们立刻挥起了拳头,女人和老人们也咬牙切齿。 刚刚分了粮食,得到了金币,告别饿肚子生涯的格里兰人,对任何试图阻碍他们过上好日子的家伙,都不会客气。 宋默大喊一声:“大家说,我们能让他们如愿吗?!” “不能!” “我们能让他们流氓吗?!” “不能!” “敢抢我们的家伙,我们要怎么对他们?!” “抢光他们!” “打跑他们!” “揍得他们满地找牙!” 宋默看着激动的领民们,抬起双手,向下压了压,顿时,领主府前一片寂静。 “作为格里兰的领主,我只信奉两句话,”宋默的目光一一扫过领主府前的众人,大声说道:“谁敢让我的日子不好过,我就让他的日子更不好过!谁敢冲我的领民耍流氓,我就流氓他全家!” 敢来他的地盘耍流氓,就算切不掉小JJ,也要爆掉他们的XX! 全场寂静,随后,震天的欢呼声响起,“领主大人万岁!” 奥比王国骑兵的号角又一次响起,宋默下令分发武器,投石器被地精们推到了指定位置,为了得到更大的仰角,宋默家的院墙,又遭到了一次毁灭性的打击。 手榴弹制作的并不多,毕竟火药的数量有限。宋默安排了两个随从和几个力气最大的男人专门负责投掷,弓弩和箭矢也被分发下去,男人们有了上次的经验,自动分成了几队,等待宋默下令。 他们是一群农夫,一群拿起了武器的农夫,一群拿起了武器,为了保卫自己的家,自己的亲人,敢向正规骑兵挑战的农夫! 老人,女人和孩子,默默的看着这支队伍,他们为自己的儿子,自己的丈夫,自己的父亲,感到骄傲! 老约翰站在领主府前的台阶上,就像他每次等待宋默回来时一样,对宋默弯下腰,用最标准的礼仪,对宋默说道:“领主大人,我将在这里,等待您胜利归来。” 宋默点点头,如果他现在骑着一匹马,一拉缰绳,马蹄扬起,马声嘶鸣,肯定更有感染力。 可惜的是,他没马。 不过这次来找碴耍流氓的可都是骑兵…… 宋默搓搓下巴,这么好的机会,不抢白不抢啊。 第十四章 低沉的号角声一直没停,领地的主人却始终没有出现。 “队长,还要继续吗?” “继续!” 赛万斯的声音毫无起伏,似乎根本就不觉得这是在浪费时间。艾略特却有些撑不住了,头一次觉得,作为一名号角手,是如此的苦逼。 嗓子都快冒烟了,连口水都没有哇…… 苦逼的艾略特再次举起了号角,却不知道,就在距离他们不到五百米的高草丛里,趴着他们此行的目标。所有人的头顶都围着一圈干草,身上也披着不少,领主说,这叫伪装。 宋默示意男人们不要出声,尽量压低身体,将自己隐藏在枯黄的草丛里。 “强森,过来。” “领主大人。” “都准备好了吗?” “按照您的命令,都已经准备好了。” “很好。”宋默竖起了大拇指,然后拇指朝下,对着正趾高气扬骑在马上的奥比轻骑兵,做出了鄙视的手势。小样,敢来他的地盘耍流浪,今天就让你们有来无回! 身为格里兰的领主,该爷们时就得爷们! 宋默深吸了一口气,一把扯掉身上的干草,嗷一声从草丛里站了起来,举着一块充当盾牌用的门板,以大无畏的姿态朝骑兵们冲去。强森等人傻眼了,不是他们负责去诱敌吗?领主大人怎么自己上了? 宋默却不管强森他们怎么想,一口气冲到距离赛万斯等人不到两百米的地方,站定了,气沉丹田,朝着赛万斯等人一声大吼:“呔!来者何人,报上名来!” 一紧张,国粹腔出来了。 骑兵们被吓了一跳,连战马都跺起了蹄子。这造型,这嗓门,一瞬间,他们还以为遇到了半兽人,太特马野兽派。 许多骑兵已经拉开了长弓,如果不是赛万斯及时举起右臂,宋默此刻已经成了一只刺猬。那块可怜的门板,根本就抵挡不住强弓射出的箭矢。 赛万斯拍了拍马脖子,让战马冷静下来。然后看向宋默,黑发黑眼,很年轻。衣服……好吧,从衣服的款式上来看,是个贵族,可从衣服上的补丁和手里擎着的木板来看,这是个贵族中的穷光蛋。 贵族中的穷光蛋……宋默格里兰? 由此可见,格里兰家族的贫穷,还真是广为人知,深入人心。 赛万斯转头看向吉尔斯纳特,吉尔斯马上点头,“他就是那天我遇到的家伙。” 赛万斯驱马上前,居高临下的看着宋默,“我是奥比王国西北行省骑兵巡逻队队长,赛万斯……” “我不管你是谁!”宋默打断了赛万斯的话,义正言辞的说道:“这里格里兰家族领地,属于昂里斯王国。你带领士兵侵入邻国,难道是想挑起两国的战争?你可以承担两国开战的后果吗?!” 听到宋默的话,赛万斯愣了一下,然后就是一阵大笑,连同他身后的骑兵,都像是听到了极其可笑的事情,忍不住大笑出声。 他们此刻只有一个想法,这不只是个穷光蛋,还是个脑子有问题的穷光蛋。现在的老胡里安,别说和奥比王国开战,就算是西北行省,他也不敢轻易招惹。 两国开战,还后果? 这简直太可笑了。 吉尔斯想提醒赛万斯,小心有诈,他在宋默的手里吃过亏,并不认为宋默是个脑子缺根弦,到他们面前来表演白痴的傻蛋。 这些骑兵很嚣张,也极其的傲慢,因为他们有嚣张的本钱。 不过,他们想笑也只能趁现在了,很快,他们就要笑不出来了。 赛万斯笑够了,长枪指向宋默,说道:“把你们的武器交出来,我可以考虑,让你们死得痛快点。” “甭想!” 宋默一把甩开门板,举起手里的弓弩,对着赛万斯就是一匣子,然后转身就跑。一边跑一边回头叫:“来啊,来追我啊!” 脚步那叫一个轻盈,姿态那叫一个优美,声音那叫一个宛转悠扬。 骑兵们:“……” 草丛里的伏兵们:“……” 其实,格里兰的领主,神经真的有点问题吧?是吧? 赛万斯策马追了过来,平举起手里的长枪,眼见蹦跳中的宋默就要被串成叉烧了。 几十个男人突然从草丛里站起身,手里的弓弩,同宋默用于攻击赛万斯的一模一样!追在宋默身后的骑兵同时一凛,赛万斯举起挂在马背上的圆盾,保护住身上致命的部位,大吼道:“防御!” 训练有素的轻骑兵们立刻高举圆盾,护住自己的头和上身。 箭矢暴雨般袭来,盾牌能保护的也只有骑士自己,不到片刻的时间,五六匹战马就被射死,掉下马背的骑士,成为了更好的靶子。骑士们有些发懵,他们不是没上过战场的菜鸟,他们都十分清楚,除非有一千个以上的弓手,否则,根本就不可能在短时间射出这么多的箭。想到吉尔斯说的连发弓箭,所有人的脑袋都开始发热。 这种武器,不应该留在这些农夫的手里,简直是暴殄天物! 赛万斯猛地举起长枪,喝道:“结阵,冲击!” 骑士们同时丢开插满箭的圆盾,抓紧长枪,以赛万斯为中心,驱马向站在草丛里的男人们猛冲过来。 奔腾的战马,卷起了满地烟尘,骑士们的吼声和狰狞的面孔让所有人心惊。一旦被他们冲过来,仅凭着战马的冲击,就能撞飞所有人! 宋默下令停止射击,带着大家撒丫子就跑! 赛万斯等人在后边紧追不舍,他们就不相信了,凭着四条腿的战马,还追不上两条腿的人? 事实也正如赛万斯预料的那样,眼看着落在后边的人,就要丧生在马蹄之下,宋默却突然停下了,高喝一声,“起!” 数条三指粗的麻绳突然从草地中拉起,绷紧,奔跑中的战马根本就来不及反应,前腿绊在绳子上,跪倒在地,将马上的骑士甩飞了出去。 这些骑士应该庆幸,他们只有五十人。如果是几百匹战马一起冲击,他们会立刻被自己人踩成肉酱。 刚刚还被赶鸭子似的男人,立刻掉头开始朝骑兵们射击。 骑兵们的混乱只是暂时的,他们重新结阵,用长弓反击。这一刻,农夫和战士的差距,显露无疑。就算格里兰的男人们手持更先进的武器,可在身经百战的奥比王国骑兵面前,他们依旧是一群没什么战斗经验的农夫。 如果这些骑兵数量更多一些…… 宋默眯起了眼睛,必须速战速决。五十个轻骑兵的强悍和杀伤力远远超出了他的想象。 “强森!给地精发信号!“ “遵命,领主大人!” 守在投石器旁的地精们听到了手榴弹的炸响,只有两声,但凭借声音传来的方向,他们可以轻易判断出敌人所在的位置。 地精们将炮弹放进了投石器的网中,几个身强力壮的男人负责投石器的操作,老地精猛的一挥手臂,男人们用力拉紧了绳子,被填充了炸药和石子的炮弹,立刻飞了出去! 骑兵们再一次被打乱了脚步,一种会发出巨响的武器,刚刚炸断了一匹战马的脖子,马上的骑士也受了重伤。 突然有骑士对着天空惊叫,“头上!” 赛万斯抬起头,只见数个燃烧的火球,从天而降! “光明神在上,是投石器!” 骑兵们再顾不得阵型,立刻四散逃命,赛万斯即便想阻止,也没办法,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骑兵们四散逃开,躲避从天而降的巨大“火球”。 一个火球就落在距离赛万斯不到五十米的地方,一声巨响,地面出现了一个直径十几米的深坑。 赛万斯被爆炸的热浪从马背上掀了下去,重重的跌落在地。无法动弹。腾起的烟雾,马嘶和人吼响成了一片。 如果让奥比的骑兵们说说此刻的感想,除了骂娘之外,他们最想说的话恐怕就是:连投石器都上来了,谁再和他们说宋默格里兰是个穷光蛋,他们就和谁急! “我的乖乖……” 早就远远躲开的宋默等人也被这个场面惊呆了。宋默更是直咋舌,这哪里是投石器,估计山炮的威力都没这个大。 一轮“炮击”之后,五十个轻骑兵,连同战马算在内,还能站着的,只剩下个位数了。 宋默有些后悔了,这些可都是钱啊。 男人们却不管领主在想什么,等到硝烟散去,一窝蜂的冲了上去。马上的给拽下来,站着的直接给揍趴在地上,每个“幸存者”的身边,都密密麻麻的围了一圈人,对着躺在地上的家伙,祭出了无数只大脚,一顿狠踹。 宋默看得下巴都掉在了地上,这不是和“王八拳”并称为两大杀器的“群踹”吗? 等到群踹告一段落,宋默派了两个随从回去报信,余下的人开始打扫战场。 战马,活的直接牵回去,死的晚上加餐。 骑兵,还能动的抱着脑袋蹲左边,重伤不能动的躺右边,去见光明神的躺中间。等到统计完之后,宋默再次惊呆了,这群被弓弩突突过,又被手榴弹炸过,紧接着被投石器砸过的骑兵,竟然大部分都还活着!就算其中很多人已经只剩一口气了,可到底还在喘气不是? 老天,是他的武器太不给力,还是这些人的抗击打力太强,难不成他们也能在被打扁之后原地复活? 死者为大,死了的人,宋默会挖个坑把他们囫囵个埋了,还活着的……宋默撸起袖子,活动了一下手指,该扒就得扒啊。 不过,和宋默一起干这活的不是众位壮汉,而是闻讯赶来的女人们。 见到这些如待宰羔羊一般的骑兵,女人们的眼睛都在闪闪发光。纷纷撸胳膊挽袖子,狞笑着朝抱着头蹲在地上的骑兵们围拢过去。 宋默被女士们突然爆发的王霸之气惊到了,明智的停下脚步,将场地留给了女士们。 下一刻,惨叫声从女士们的包围圈中传出,不时可以看到被扒下来的铠甲,上衣,腰带,裤子,鞋子飞上半空。偶尔还有两条做工精良的内裤! 宋默忍不住揉揉眼睛,没错,那的确是内裤!丝绸的,棉布的,靠之,怎么还有蕾丝的?! 等到五十个骑兵全身上下都被扒得一干二净之后,女士们似乎还有些意犹未尽。宋默擦了一把冷汗,他分明看到,有几个女士的手,拍在了骑兵队长赛万斯和前队长吉尔斯的屁股上! 宋默顿时悟了,劫财之后再劫色,这才是抢劫的真谛啊。 而打扫完战场的男人们,这时才开始清理自己身上的伤口。八十多个男人,有一半身上带伤,好在没人丧命。伤口都是强弓造成的,处理方法也很简单,把背上的弓箭一拔,有伤药的撒上一点,没伤药的直接用布条一勒,完事。 宋默抓抓脑袋,这才是猛士,真的猛士! “领主大人。” “什么?” “您肩膀上的伤也需要处理一下。” 肩膀上的伤? 宋默诧异的看了一眼强森,然后扭过脖子,以极其高难度的动作,看到了插在自己肩膀上的那支箭…… 强森见宋默没说话,还以为领主是要他帮忙,直接上手把箭往下一拔…… 下一刻,宋默的惨叫声响彻云霄,久久不绝。 “强森,我要杀了你!” 第十五章 打了胜仗,自然要庆祝。 领主府前再度燃起了篝火,烤肉的香味引得人食指大动,宋默婉拒了姑娘们的邀请,一个人坐在火堆前,抓着一块马肉吃得满嘴流油。 什么贵族礼仪,在烤肉面前,都得让道。别看今晚的马肉分量多,奈何领地里的人都是多年不见荤腥,上次分到的马肉还不够塞牙缝,好不容易有了一次敞开肚皮的机会,就连刚长了几颗牙的孩子都知道,不拼命往肚子里塞的是傻子。 这一次,地精们也走出了领主府。虽然五十多个地精另起了一个火堆,没有和领民们凑到一起,可至少领民们不会再对他们怒目相向了。偶尔地精还会向领民们推荐自己特制的调料,宋默怎么看,怎么觉得那几个调料瓶子眼熟…… 好吧,为了今晚的气氛,他忍,回去再和这些绿皮的算账。 宋默吃完了一块拳头大的马肉,打算去抓下一块时,几个年轻的姑娘走了过来,这是今晚的第三波了。不出预料,宋默再次摇了摇头,姑娘们只能悻悻的离开。 “领主大人,您不应该拒绝姑娘们的热情。”老约翰走到宋默身边,试图劝一劝宋默。领主的态度转变得太快也太不寻常了,只要是男人,谁会忍心拒绝这么多年轻漂亮的姑娘?难不成,是因为上次好事被打断,某些方面出了点问题? 老约翰越想越有这种可能,难怪领主大人死都不说那天晚上究竟发生了什么…… 看着老约翰越来越纠结的神情,宋默的第六感告诉他,最好不要问老约翰现在在想什么,他肯定不会愿意知道答案。 狠心拒绝这么多妹子也是情非得已。经历过上次的假妹子事件,宋默觉得,比起摆脱初哥身份,还是自己的人身安全更重要一些。万一这次妹子变的不是汉子,是个巨龙什么的,他会直接被压死在床上。 “管家,我今晚没心情。” 宋默的回答并不能让老约翰满意,他反而更担心了。如果宋默的某些方面真的出了问题,格里兰家就要绝后了,哦,不,他太对不起老领主了! 老约翰明显不打算轻易放过宋默,宋默被逼得实在没办法了,冒出一句:“管家,你要知道,骑着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前凸后翘的也不一定妹子……” 话一出口,宋默就后悔了,连忙嘴巴一闭,把接下来的话都咽了回去。 老约翰看看宋默,不太明白宋默的意思。 显然,妹子变汉子这种神奇的事情,一般人是很难想得到的。 宋默开始觉得,喜欢和聪明人打交道的家伙,纯粹就是自虐。摆个诸葛亮式的人物在身边,你说一句话,他就能猜到接下来的三句,早晚神经衰弱。 像老约翰这样的多好,就算他说漏了嘴,老人家照样什么都猜不出来。 可宋默高兴得太早了。老约翰的确没明白宋默真正的意思,却不妨碍他就宋默的话做发散性思维。 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前凸后翘的不一定是妹子? 不是王子,不是妹子? ……是王子,不是妹子? 不是妹子?! 想到某种可能,老约翰惊悚了,倏地转头看向宋默,对方正兴致勃勃的和地精们讨论着地下城堡的建造问题。火光映照下,那双黑色的眼睛,亮得惊人。 不是他想的那样吧? 老约翰连忙摇摇头,觉得自己想多了,可看到被宋默招呼过去的强森,看到宋默搭在强森肩膀上的手……老管家觉得自己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难道这才是领主大人真实的意思? 因为不是妹子,所以必须是汉子?!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老约翰已经摸到了真相的门槛,可却在进门前拐了个弯,并且越走越远。 老约翰的目光就像是X光一样歘歘着强森,如果目光可以杀人,强森现在肯定已经被戳成了筛子。事实上,强森被宋默“搭着”的肩膀,已经青紫一片了。如果条件允许,宋默估计会直接把强森这条膀子卸下来。他的伤口,现在还疼着呢。 “领主大人,我错了,我真的错了。”强森的声音都带着哭腔。 “恩,知错就好。”宋默满意了。 “所以,您能不能不要再让管家盯着我了?我宁可被您把两条胳膊都拧成麻绳,也不愿意被管家这么盯着,我会做噩梦的。” “……” 深夜,喧闹逐渐归于宁静。 吃饱喝足的领民们回到家,带着饱足的幸福感沉入了梦乡。回到领主府的宋默却没有睡,而是走到关押奥比王国骑兵的地下室门前,拉开门上的小窗,看着里面的俘虏。 除去已经去见了光明神的,所有的俘虏都被关在了这里。包括赛万斯和吉尔斯,四十多个大男人都被扒得一丝不挂,浑身上下只有一条毯子遮羞。这还是管家的好心,如果遵照宋默的意思,根本就用不着浪费毯子,一人给一根布条,足可以解决问题。 说不定,不让他们围得这么严实,还会造福领地内的女性同胞。比起格里兰男人满脸大胡子的粗犷样子,这些骑兵大多出身良好,为了方便佩戴头盔,下巴的胡子都刮得很干净,只在上唇留了两撇修剪整齐的胡须。就算此刻显得十分狼狈,也比格里兰男人看上去整洁英俊。 不过这种英俊让男人们很不爽。宋默也同样不爽,但他不爽是因为另外的原因。 啪的一声关上小窗,宋默抱着胳膊拧紧眉头,该怎么处理这些家伙? 这些俘虏几乎个个带伤,要想让他们干活,还得先给他们找医生。格里兰家族领地里有铁匠,有木匠,有猎人,有农夫,就是没有医生!这里的人已经被严酷环境锻炼出了一副顽强的体魄,小病直接熬着,睡一晚,第二天什么事都没有了。大病也得熬着,实在熬不住了,才有老人去山里找几棵草药,找对了第二天就能活蹦乱跳,找不对,直接咽气。 没人觉得这有什么不对。宋默知道这种情况后,下决心要改善这种情况,可老约翰的一席话让宋默立刻就蔫了。 要想有医生,就得去找光明教会? 什么时候医生和神棍挂上钩了? 光明教会之所以在整片大陆都有这么大的市场,连国王也不会明目张胆的和教会作对,只因为主教们在扮演神棍之余,经常客串医生的角色。他们的医术只传给教会中的修士,绝对不会外传。 要想成为医生,就得先成为修士。连给宋默治疗的医生乔治,也是光明教会的挂名修士,如果不是老约翰拿出“重金”,外加和老格里兰有点交情,根本就不会到格里兰这个穷地方来。 当然,再深的交情也抵不上金币的价值,偶尔来格里兰串个门是可以的,常驻是绝对不可能的。而且乔治的医术实在算不上高明,毕竟他只是个“挂名”修士。就像是入室大弟子和在山门前扫地的,武功能是一个水平吗? 想到自己被一个半吊子治疗过,还“心甘情愿”的为此付出了一大笔“诊金”,宋默就觉得这世界不是一般的黑暗。 久而久之,光明教会垄断了大陆上的医疗事业,这让很多国王十分的头疼。更糟糕的是,这些会医术的神棍,对政治的热情不是一般的高。而且政见常常和国王背道而驰。 和他们讲道理,他们和你讲神谕。 和他们比武力,他们就用罢工威胁你。一旦教会罢工了,肯定会出大乱子。 为此,国王们更头疼了。 “所以说,所谓的光明教会,事实上就是一群主业神棍,副业医生的家伙组成的反政府组织?而且受到了大部分民众的拥戴?” 宋默搓搓下巴,如果本X登也有这个水平,就不会被山姆大叔爆XX了。 格里兰太过贫穷,教会的触角几百年都没伸到这里来,伸过来做什么,扶贫吗?这让老胡里安做梦都在羡慕嫉妒恨。 但问题也来了,没有教会,就没有医生,宋默如果想在自己的领地里发展一下医疗卫生事业,肯定绕不开教会。 宋默不愿意主动去找一群神棍到自己的领地来说三道四。最好的办法,就是找机会绑一个来。反正他是强盗,除了抢劫,绑票也是一种谋生方式。 简单点说,他是强盗他怕谁! 不过宋默现在还没精力去策划一起针对教会的绑票案,他必须先解决这些俘虏的去留问题。 杀掉不行,这实在不符合他的行事标准。 放掉更不行,费劲巴拉的把他们抓来,就这么放了?明摆着亏本。 要想当劳动力使唤,就要先给他们治伤。靠之,他自己的伤都是布条一绑了事,还给他们花钱去找医生?想得美!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宋默想得头疼。难不成,真要勒个布条,放到领地里做巡回展览,用来丰富广大劳动妇女的业余生活? 他会被愤怒的男人们给撕了。 就在这时,管家老约翰给他带来了另一个坏消息。 “管家,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当然不是。”老约翰严肃的说道:“我绝对不会在这件事上开玩笑。” 听到老约翰的话,宋默愣住了。打了一场胜仗,他的小金库却见底了?也就是说,再不想办法,他就要破产了? 要想在短时间赚到金币,除了再抢一票,就只能在地下室里的俘虏身上打主意了。直接要赎金?这不现实。万一对方派更多的骑兵来怎么办?既然他们想要连发弓弩…… 宋默缓缓眯起了眼睛,看起来,他有必要和那位骑兵队长赛万斯谈一谈了。 第十六章 赛万斯被带出了地下室。 宋默特地为他准备了热汤和面包。要和人家做交易,就要表达出应有的诚意。 看着面前的热汤和面包,再看看坐在桌子对面,满脸笑容的宋默,赛万斯想说,比起食物,他更想要条裤子。 “裤子?你不觉得男人穿裙子也是一种时尚?” 去你X的时尚! 赛万斯险些喷出一口鲜血。 作为一名身经百战的骑兵队长,他经历过大大小小数百场战役,遇到过形形色色的敌人。但是像格里兰人这样的,从武器到铠甲,从上衣到长裤,甚至连内裤都不放过的,他还是第一次遇到。 简直是丧尽天良,丧心病狂! “至少把内裤还给我!” “这件事我们可以等一下再谈,我建议你最好先吃点东西。” 对视几秒,赛万斯队长屈服了。拿起汤勺,舀了一口热汤,送进嘴里。 宋默对赛万斯的态度很满意,这是个聪明人。不过和聪明人做买卖,要更加小心。 赛万斯用最快的速度吃完了毕生最难忘的一餐,侍女将餐盘端下去,门被从外面关上。室内只留下了三个人,赛万斯,宋默格里兰,和格里兰忠心耿耿的管家老约翰。 宋默笑眯眯的靠在椅背上,手指一下一下敲着桌面,慢悠悠的说道:“不知道你是否听过这样一句话,相逢便是有缘。” 有缘? “从第一眼看到你,我就觉得,我们之间,其实是很有缘分的。” 很有缘? “既然我们很有缘分,那为什么不将这种缘分继续发展下去呢?” 赛万斯一瞬间有些发懵,然后怒了。难怪他会纵容那些女人把他们扒光!这个无耻的王八蛋! 赛万斯猛的站起身,双手握拳,重重的砸在桌子上,怒视宋默,“收起你那龌龊的想法,我不会答应的!” 宋默卡巴卡巴眼睛,他龌龊?哪里龌龊了? “那个……” “你不必再说了,说什么我都不答应!” “不是,我说……” “再说也没用!” 三番两次话被打断,宋默也怒了,站起身一拍桌子,“闭嘴,听我说!” 赛万斯瞪着眼睛,宁死不屈的梗着脖子。 宋默撇撇嘴,“毯子掉了。光天化日下遛鸟,有碍观瞻。” 瞬间,寂静无声。 赛万斯的脸黑成了锅底,他遛鸟是因为谁?因为谁?!怒火烧尽了赛万斯最后一丝理智,他握紧拳头,朝宋默扑了过去! 一声闷响从室内传出,守在的门外的随从刚要冲进去,宋默的声音响起:“不许进来!” 领主的命令不能违背,随从们重新站了回去。 室内,赛万斯跌倒在地,老约翰一只脚踩在赛万斯的肚子上,不偏不倚,恰好踩在他的伤口上。刚刚赛万斯就是被老管家一脚踹倒的。别看老约翰上了年纪,放倒个伤员,还不成问题。 宋默半蹲在地上,笑眯眯的将匕首抵在赛万斯的脖子上,“队长大人,我的管家脾气不太好,见谅啊。” 刀架在脖子上,可以不见谅吗? “好了,我们言归正传。”宋默用刀背拍了拍赛万斯的脸,“队长大人,做一笔交易如何?” 交易?什么交易?难道?! “再敢骂我龌龊,我就割掉你的舌头!” 赛万斯张开的嘴又闭上了。 宋默凑到赛万斯的耳边,低声说了几句话,赛万斯的脸色变得很奇怪。看着宋默的眼神,就像在看一个神经病。 “赛万斯队长,你难道不觉得这个交易一旦成功,对大家都很有好处吗?” 好处?他不觉得,他只觉得这个领主言语粗鄙,而且异想天开。 “恕我直言,格里兰的确有先进的武器,可使用武器的只是一群农夫!一群农夫侥幸打败了五十个轻骑兵,但如果是一百个,或者更多呢?你们没有任何胜算,我为什么还要冒险和你做交易?我相信,你未来的下场,不会比我现在好多少。” “你是指被扒掉内裤,顺便被拍几下屁股?” 赛万斯额头上冒出了一条青筋,他想杀人! “我想,你还没明白我的意思。我没有自大到以为凭借区区几百人,就能向大陆上最强大的国家挑战。”宋默顿了一下,才接着说道:“因为我知道自己肯定赢不了,才提出这个交易。” “为什么是我?” “因为你现在是我的俘虏,任我摆布,必须听我的。” 赛万斯脑袋上的青筋又增加了一条,深吸了一口气,“我需要考虑。” “还要考虑什么呢?只要你在某些事情上闭嘴,就可以将这种投石器献给你的国王。”宋默并没有提到潘威总督,而是直接说了国王,相信赛万斯会明白他的意思。 赛万斯只是拧紧眉头,没有说话。 “想想看,投掷的距离更远,威力更大,可以轻易砸破一面城墙。”宋默说话的过程中,一直紧盯着赛万斯,赛万斯的表情告诉宋默,他的确心动了,“据说奥比王国和萨比森王国的边界一直不太平,萨比森的城墙可是号称全大陆最难攻破的。对现在的奥比王国来说,更需要什么?” “总督不会轻易放手的。” “你可以告诉他,没有连发弓弩,但有一种射速很快的单发弓弩,技术熟练的骑士,完全可以单手操作。我会为你提供几件样品,不会有任何人看出端倪。” “但是看到这种武器的,还有吉尔斯的骑兵,他们可没有被你俘虏。” “这就需要你来解决了,赛万斯队长。如果全部问题都丢给我,我为什么还要和你做交易?” 继续留在格里兰做一个俘虏,还是带着他骑士们回家? 仿佛过了一个世纪那么长,赛万斯终于点头了。 宋默笑了,然后打了个响指,门被推开,五个壮汉和三个老地精走了进来。赛万斯突然有了一种很不好的预感。 “队长大人,不用紧张,这只是为了避免你走后翻脸不认账。” 宋默话音刚落,大汉们便一拥而上,赛万斯奋力抵抗,身上的毯子还是被拽掉了,男性古铜色的强壮身体,赤果果的呈现在了众人眼前。 宋默吹了声口哨,身材可真好啊。 赛万斯被五个大汉分别抓住了手脚,硬是绑在了椅子上,宋默在一边偶尔插上几句,“胳膊这样,腿这样,头低下,很好!” 几分钟后,光明大陆版思想者新鲜出炉了。只不过,这个思想者身上绑着绳子。 宋默围着赛万斯转了几圈,然后对地精们说道:“你们不是一直想学习我的绘图方法吗?机会就在眼前,愿意为艺术献身的模特不好找,要珍惜。” “赛万斯队长,您要知道,能为艺术献身,是件多么光荣和伟大的事情。” 去你的光荣,去你的伟大!赛万斯刚要破口大骂,就被一团布堵住了嘴。 宋默和三个老地精一字排开,面前架起宋默山寨来的画板和支架,对着赛万斯,开始下爪,哦,不对,下笔。 画到一半,宋默放下笔,走到赛万斯跟前,低声说道:“如果我发现,事情没有照我所想的发展,我就让整个光明大陆都欣赏一下您性感结实的大腿和屁股。不要想杀人灭口,那只会让这个结果到来得更快。” 赛万斯的眼睛被气红了,见过无耻的,没见过这么无耻的!特马地比恶棍还恶棍,比流氓还流氓! “当然,享受这种待遇的不只是您,您的骑士们,也不会落下。”宋默走回画架边,重新拿起笔,“如果您想要将这些伟大的画作带回家关起门来自己欣赏,金币是不能少的。如果您和谁不对付,也可以把他的画买回去扎小人,我保证价格合理,童叟无欺。” 胁持肉票索要赎金只是一锤子买卖,早就过时了,X照门才是王道!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宋默终于露出了强盗的嘴脸, 只是,被宋默当做小肥羊来宰的骑士们,注定要悲剧了。想要守住自己的“贞洁”?可以啊,金币拿来。 底版? 不好意思,这又不是照片,哪里会有底版。 敢到强盗家里来耍流氓,就要有自己被流氓回去的觉悟。和强盗做生意,就要做好挨宰的准备。 一个小时后,赛万斯队长的伟大画作完成了,宋默特地将其中一张送给了赛万斯队长,免费的,仅作纪念,这张画可以帮宋默提醒赛万斯队长,吝啬金币的后果。 “只要您想要,这种画,要多少,有多少。” 无耻,太特马无耻了! 在赛万斯被气得去见光明神之前,宋默果断将他送回了地下室。接下来几天,骑士们陆续被请出地下室,同格里兰领主进行了友好的会谈,然后一脸铁青的被送回去。其他人问究竟发生了什么,却没有一个人开口。 被一个穷得发了疯的领主敲诈勒索,却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自认倒霉。这简直就是奇耻大辱! 所有幸存的骑士,都开始羡慕已经去见光明神的同僚,他们第一次发现,活着比死了还遭罪啊! 一个星期后,四十个裸男的艺术画摆满了领主府的一个房间。送赛万斯队长和他的骑兵们离开之前,宋默特地带他们参观了一下。 “真是伟大的艺术啊,我仅在此,向为艺术献身的诸位,表达最诚挚的谢意。” 去你XX的谢意! 所有的骑士都是铁青着脸离开的,就算宋默把他们的衣服和铠甲都还给他们,也不见骑士们的脸色有所好转。 站在领主府前,看着远去的骑士们,宋默对早就等在一旁的地精们点了点头,家里养着大陆上最大的盗窃团伙,可不能白养。 “领主大人,您放心吧,我们会一直跟着他们,一定会成功潜进总督的卧室,偷到您要的东西!” “很好。” 宋默点了点头。必须双保险,骑士们的X画还不够,总督也必须贡献出他的内在美! 要是这个总督坚持一意孤行,他就把他的内在美缝上名字,送给远在奥比首都的国王陛下!并且奉上一封声情并茂,充满粉红色气息的情书,上书:献上我对您最诚挚的爱,我的国王陛下! 正在王宫中签署文件的国王黑炎,突然觉得后背有些发冷。拿起印章,浅金色的眼睛落在文件最末的几行字上,错觉吧? 第十七章 两天后,出去干活的地精们回来了。 此行收获颇丰,地精们献宝似的把宋默带到了战利品前,宋默看着眼前的两座小山,头顶滑下三条黑线。这些家伙,该不是洗劫了整个总督府吧? 对比了一下地精的小身板,再看看眼前的小山,宋默很怀疑,他们是怎么带着这些东西穿越国境线的?城门卫兵和边境巡逻兵都瞎了吗? 自己只是带着点金币和粮食靠近边境就遇到了黑吃黑,这些地精带着这么一大堆东西大摇大摆偷渡就啥事没有。 还是说,这是人品问题? 宋默不解的挠挠头,他一直觉得自己的人品不错啊。 地精们可不管宋默在想什么,以领主亲信自居的乔比斯,钻到其中一堆小山中,找出了宋默要的东西,送到了他的面前。 “领主大人,您看。” “你确定没搞错?” “绝对没有,领主大人!” “是吗?” 宋默用两根手指捏起了一条做工精良的粉红色四角内裤,对西北行省总督潘威,有了新的认识。 “管家,你说过,潘威是个严肃,颇具野心的政治家吧?” “是的,领主大人。” “可这?”宋默将那条粉红色的内在美举到管家面前,“这怎么解释?” 老约翰想了想,说道:“或许,这只是潘威总督个人的一点小爱好。” 一点小爱好? 宋默咧咧嘴,按照他的理解,潘威总督明显就是个闷骚。而且是闷到极致,直接骚了。 不过这样一来,宋默对自己打算做的事情就更有把握了,想想看,一条粉红色的内在美,绣着潘威的名字,被送到了奥比国王的面前……如果黑炎没被当场气死,死的百分之百就是潘威了。 当然,只要潘威识相,宋默不会轻易这么做的。自始至终,宋默的目的,都不是要潘威的命。 “我还真是个善良的人。” 话一出口,地精们都被惊呆了,望着宋默,下巴掉在了地上。 这个人类领主的脸皮是有多厚,敢大言不惭的说自己很善良。如果宋默格里兰是个善良的人,那全天下所有的恶棍流氓都该羞愧得去撞墙。 “领主大人,”老约翰轻咳了一声,他似乎也觉得宋默的话有些不妥,但是作为一个管家,是不能直接指出领主的错误的,间接提醒一下倒是可以,“身为一个贵族,应该诚实的面对自己。” “我很诚实啊。”宋默指着自己的眼睛,眨了眨,“看我诚实的双眼。” 老约翰无奈的捂住额头,格里兰家的教育,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难道,这是被雷劈的后遗症?早知道,他就不该全额付给乔治诊金,那个庸医!神棍! 宋默不去管黯然神伤的老约翰,转头向地精们问道:“乔比斯,你们回来之前,注意过赛万斯那些轻骑兵的消息吗?” 几个地精摇摇头,很明显,他们光顾着偷东西了,压根没去注意这些被释放的俘虏们在做什么。 宋默叹了口气,算了,事先没和他们说清楚,是他的失误。别看这些地精挺聪明,可一旦干起活来,脑袋直接就是一根筋。 “不过……”乔比斯犹豫了一下,开口说道:“领主大人,我们在西北行省总督府的地下牢房里,看到了侏儒。” “侏儒?” “是的。”乔比斯点点头,继续说道:“有十几个,他们被关在那里很久了。” 侏儒吗? 宋默抱着手臂,手指敲了敲,据说侏儒是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种族,也是过得最不如意的。矮人力大无穷,可以开山凿石,地精虽然名声不好,也能养活和保护自己,但侏儒不一样,他们的力气甚至比不上不满十岁的孩子,三个侏儒也没办法拉开一把强弓。在这个冷兵器称王的世界中,一旦和其他种族发生争执,只有等着挨宰的份。 这就迫使侏儒只能依附其他的种族生存,或者直接跑到大陆最隐秘的地方躲藏起来。但是依附其他种族就能过得很好了吗?显然不可能。 大部分侏儒都选择躲藏起来,几百年来,光明大陆上很少有侏儒现身。 被关在总督府地牢里的侏儒绝不可能是自己送上门的,百分之八十以上是被潘威抓起来的。 “乔比斯,那些侏儒和你说了什么吗?” “没有。”乔比斯摇摇头,但能从他的脸上,看出他对这些侏儒的同情,“可他们过得很不好。比较起来,被领主大人您抓到的人类骑兵,简直就过着天堂一样的生活!” 天堂? 如果赛万斯等人听到地精这句话,不知会作何感想?比起这种天堂,或许他们更想下地狱。 “领主大人,不能想办法救救他们吗?” 宋默诧异的看向乔比斯,地精的同情心和他们的良心一样少得可怜,否则也不会到穷人家去偷粮食。能让乔比斯提出这样的请求,可见那些侏儒已经惨到一定份上了。 但是,要想救他们,谈何容易? 摸摸下巴,宋默对地精们说道:“这件事得让我想想,我会尽快给你们答复,无论救还是不救。” “领主大人,您说真的?” “当然。”宋默一抬下巴,“我以我的人格担保!” 人格? 强盗的人格……地精们开始担心了。 奥比王国西北行省总督府内,正阴云密布。 总督潘威的心情只能用糟糕来形容,谁的家被窃贼搬空之后,都不会有好心情。 除了宝石和金币,窃贼还洗劫了他的衣柜,连床单都卷走了两条! 光明神在上,这绝对是地精干的! 治安官站在潘威的面前,脸色青一阵白一阵,让他去抓地精?开什么玩笑,如果地精那么好抓,就不会是整个大陆最让人头疼的盗窃团伙了。 “总督阁下……”治安官试着想说些什么,可被潘威一瞪,就什么都说不出来了,总督的眼神实在是太吓人了。 潘威并不是存心和治安官过不去,心情糟糕是一方面,对一个男人来说,只穿着一条军裤坐在冰凉的椅子上,简直就是在受酷刑。 军裤追求的就是笔挺,要想笔挺,布料就一定要坚实,耐磨。 裁缝还在赶制衣物,总督大人目前只有这身军礼服能穿,于是,在摩擦力的作用下,总督大人悲剧了。 站在悲剧总督面前的治安官,就更加悲剧了。 就在治安官几乎要被潘威瞪得拔出佩剑抹脖子时,救星到了。 赛万斯要求觐见总督。 赛万斯没带回潘威想要的连发弓弩,并且声称根本没有这种武器。格里兰只有一种射速很快的单发弓弩,由于制作工艺复杂,成品数量也不多。 潘威开始并不相信,但所有从格里兰回来的轻骑兵,都异口同声这样说,连之前信誓旦旦的吉尔斯和他的骑兵们也改了口,这让潘威开始半信半疑,或许,真的没有连发弓弩? 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潘威总督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自然不会对赛万斯等人有什么好脸色。嘉奖别想了,不降职就万幸了。 赛万斯和骑兵们也根本不在乎,他们全都忙着凑钱去赎回自己的画像。对一个骑士来说,尊严和荣誉就是生命。一旦这些画像外流,后果不堪设想,到时,他们就算全身长满了嘴,也说不清楚。 回来之前,那个无耻的家伙还特地带他们去参观了摆放画像的房间,说了一句:“这些艺术品到底是会私藏还是开放展览,全都取决于金币的数量。” 骑士们还能做什么呢? 只能凑钱,尽量快的给那个领主送去。 赛万斯和吉尔斯最先把宋默要求的金币数量凑齐,派人快马加鞭,当天就赶往格里兰。之后两人碰头商量了一下,决定将投石器的事情告诉潘威,他们的确可以将投石器直接献给国王,但那样一来,就会和潘威交恶,有些划不来。 事实上,宋默提醒赛万斯将投石器献给国王,的确没安什么好心。如果西北行省的总督和骑兵队长交恶,那他的日子会更好过点,遗憾的是,赛万斯没上套。 “总督大人,我进来了。” 赛万斯走进了总督办公室,治安官擦着冷汗走了出来,站在门外,腿都有些软。当个政府公务员,却要时刻面临生命危险,他容易吗? 谁也不知道赛万斯到底和总督说了些什么,但当他离开总督府后,总督府的天空突然放晴了。治安官的小命,也算是保住了。 宋默收到赛万斯和吉尔斯送来的金币之后,笑眯了眼睛,一边数着金币,一边看着坐在自己对面,忐忑不安的男人,眼珠转了转,想起总督府地牢里的侏儒,有了主意。 “或许,还需要赛万斯队长,帮一个小忙……” 第十八章 “十五个侏儒,买断。” 宋默站在领主府二楼的窗前,总觉得这笔生意自己做亏了。如果侏儒并不像地精们说的那么聪明,有用,他就把这些绿皮的一锅炖了。 觉得这笔生意吃亏的,不只是宋默。听完侍从转述的赛万斯,差点提着剑,组织队伍再杀去格里兰。 “无耻!强盗!” 侍从捏着帽子,缩着脖子,从没像此刻这般,希望自己能和墙壁融为一体,成为一个合格的布景板。 奈何队长大人发泄完怒火,转过头,森冷的看着他,问道:“带回来的东西,你没看过吧?” “没有,我发誓!”侍从连忙举起右手,“我向光明神发誓,从格里兰领主将它交给我,到我将它送到您的面前,我绝对没有打开过!” “希望你没有说谎。” “我发誓,绝对没有!” “很好,你先出去吧。” 房门关上后,赛万斯站在窗前,脸色晦暗不明。侍从并不知道,是格里兰领主无耻的要求救了他一命,如果不是赛万斯需要他继续传信,他已经去见光明神了。 不过,这也只是将他的死刑立刻执行,变成了缓刑而已。赛万斯是不会让知道自己和格里兰领主做了交易的人活在世上的。其他的骑士们,包括吉尔斯,也一样。 把救出侏儒的事情丢给赛万斯去伤脑筋,宋默将大部分精力投入到了其他的事情上。 整个领主府地下都被地精挖空了,为了让建造的地下城堡更加牢固,地精们每隔二十米,就立下一根三人合抱的石柱,地面和墙壁都铺设上类似于大理石的材料,屋顶绘上讲述格里兰家族光辉事迹的彩画,只不过,贫穷的格里兰家,实在没有什么英雄事迹能拿得出手,老地精们只能将格里兰领主带领领民们“英勇”抗税的事迹,画上去充数。 宋默对此有些不满。 “想象,难道不会想象吗?”宋默站在已经建成的大厅里,仰头看向几人高的穹顶,“屠龙啊,造反啊,抢劫啊,那么多可以歌颂的,你画这些干嘛?” 屠龙?谁敢把这个画在家里的屋顶上,不怕招龙惦记,一脚把你踩死?! 造反,可以勉强算作抵抗暴政的英雄事迹,奈何格里兰家除了抗税,代代“良民”。 抢劫,这个倒有现实的素材,可是这能当做光辉事迹对外展示吗? “怎么,不愿意?” “不!非常愿意!领主大人。” 在强盗面前,地精们只能屈服。反正也不是他们家,爱咋地就咋地吧。 不过地精们并不知道,在以后漫长的岁月里,他们都将生活在自己建造的这座地下城堡中,时刻顶着“屠龙”和“抢劫”的屋顶过活。 建造地下城堡的大部分石料都是从矮人手里买来的。 矮人擅长挖矿和打造兵器,比起人见人厌的地精,和长期避世的侏儒,矮人在光明大陆上还是很受欢迎的。但是,许多人都不知道,一小部分矮人,还是精明的商人。 地精们经常和矮人打交道,他们偷来的大部分东西,都要换成粮食和其他的生活物品。精灵别想了,不用箭射他们就不错了。人类也不喜欢地精,每次看到地精都喊打喊杀的。地精要销赃,只能找矮人。 只不过,每次销赃的利润,矮人总是要占大头。他们的精明总是让地精咬牙切齿。不过在宋某人横空出世之后,地精的这种认知被彻底打破了。 地精村长曾经这样和宋默说:“地精们最不愿意做的事,就是和矮人中的商人打交道。可自从遇见了您,我们发现,这些矮人,其实已经很厚道了。所以,和他们做生意,您绝对不会吃亏的。” 足足三分钟,宋默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这个老绿皮是在讽刺他?还是在称赞他? 他就当这是称赞吧。如果不这么想,他会忍不住当场扭断这个老地精的脖子。 宋默认识的第一个矮人,是地精村长介绍给他的。这个叫罗德的大胡子矮人,身高只到宋默的腰间,身材粗壮有力,两条胳膊上肌肉隆起,脖子几乎和脑袋一样粗。穿着一身精钢打造的锁子甲,背后还背着一把比他高出一个头的斧子。 这是商人吗? 宋默看向老地精,眼神中充满了怀疑。 “领主大人,这是矮人的标准打扮。”老地精凑到宋默耳边,“毕竟他们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也不像人类商队那样有军队和护卫队保护。矮人喜欢自己行动,不愿意成群结队,就只能自己保护自己了。” 宋默点点头,的确,在每个国家都等同于黑户的矮人,要是武力值不高,不说经商,直接给人敲闷棍抓回去都有可能。 就像那群可怜的侏儒。 罗德是个很精明的矮人,常年行走在光明大陆,让他熟知人类贵族的那一套。他们和商人不同,更注重面子和虚伪的荣誉,只要几句赞美,他们就会掏出大量的金币,购买自己的商品。 虽然格里兰领主是出了名的穷光蛋,但这些地精说他有足够的金币购买自己的商品。罗德不会去想宋默的金币是哪里来的,对商人来说,有金币,就万事大吉。 没有东西,比金币更可爱了。 “尊敬的领主大人,您好!”罗德一边说,一边弯下腰,朝宋默伸出了手。 “你好。”宋默笑眯眯的和罗德打了招呼,无视了罗德举在半空中的手。站在他身后的老约翰咳嗽了一声,宋默的嘴角抽了抽。老约翰继续咳,宋默继续抽。老约翰咳得嗓子快出血了,宋默差点抽得颜面神经失调,最终还是屈服在了老约翰的淫威之下,伸出右手,“很高兴见到你,罗德。” 罗德托起宋默的手,轻轻吻了一下宋默的手背,宋默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立敬礼。去他的贵族礼仪,被真妹子亲是享受,被假妹子亲也可以忍受,可被一个大胡子的矮人亲……他只想化身奥特曼打扁眼前的小怪兽。 不成,这个小怪兽不能打,至少现在不能。 不能打,让他出点血,却是可以的…… 宋默的笑容如春风拂面般温暖,矮人罗德不清楚状况,只以为宋默是个平易近人的领主,还觉得自己交了好运气。把罗德引荐给宋默的地精们,却已经可以预见到罗德的下场了。 格里兰的年轻领主,将为自信的矮人罗德,上一堂毕生难忘的课,课的名字就叫:论笑里藏刀和骗死人不偿命。 罗德在地精们“同情”的目光注视下,被宋默以谈笔大买卖的借口,骗进了小黑屋。 他是走着进去的,进门之前,还特地整了整自己的领子。一个小时后,宋默叫人来把他抬了出来。 躺在门板上的罗德,口吐白沫,浑身抽搐,一边吐白沫还一边口齿不清的念着:“不签,打死也不签……” “把他抬去客房,千万别让他死了。” 宋默靠在门边,闲闲的咬着一根鹅毛笔。手里是一张关于买卖矿石的契约,按着罗德的手印。 老约翰狐疑的看了一眼宋默,宋默随手把契约递给老约翰,老约翰一目十行的看下来,只有一个感觉,签了这样一份契约,还只是口吐白沫,没直接一头碰死,矮人的抗打击能力不是一般的强。 好在宋默没想杀鸡取卵,赶尽杀绝,这笔生意做成,罗德还是能小赚一笔的,只是比起他担负的风险,这点利润,真的可以忽略不计了。 或许是因为在买卖上吃了大亏,罗德醒来之后,拎着斧子就要找宋默拼命。宋默刚吃完了晚餐,一边剔着牙,一边从桌子下边举起了一具弓弩,寒光闪闪的箭头顶到了罗德的鼻子上,咬着牙签,一脚踩在了椅子上,居高临下的看着罗德:“想在我面前撒野?你还欠点火候。麻溜的,赶紧带着契约去把我要的矿石弄来,咱们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要是敢反悔,哼哼!” 宋默将弓弩又朝前比划了一下,“我就让你见识一下,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罗德手里的斧头当啷一声掉在了地上,这特马地是贵族还是强盗?! “生意做成,你就是贵族的朋友,敢违约,你就准备做强盗的肉票吧。”宋默收起了弓弩,坐回到椅子上,“你可以自己选。” 罗德:“……我选朋友。” “很好,我的朋友,你是个聪明的矮人。” “谢谢!” 罗德发誓,做完这笔生意,有生之年,他再也不踏进格里兰一步。但事情能是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吗?遇到了宋默,罗德就是摆到了茶几的上的杯具。上了贼船,还想下来?做梦。 送走了矮人罗德,宋默的生活又恢复了“平静”。 骑士们的赎金陆续送到,赛万斯的侍从又来了一趟,告知宋默,赛万斯有把握救出侏儒,但是宋默必须保证履行他的诺言。 “这个尽管放心。我说到做到。” 他也没打算留一屋子裸男画像天天欣赏,每次他经过那个房间,老约翰看他的眼神都让他汗毛直立。反正有地精在,真的需要时,现画也来得及。 当然这话不能说出口,真说出来,赛万斯恐怕会立刻带着手下来和他群殴。 世界如此美好,空气如此清新,金币如此可爱,群殴这种不雅的事情,还是不做为好。 宋默紧锣密鼓忙着领主府重建和增强实力,赛万斯绞尽脑汁想着把侏儒从总督府弄出来,潘威则放下了手头的大部分工作,一天三趟往地牢跑。 宋默给赛万斯的图纸并不是那么详细,而是让地精们仿照这个世界的绘图水平,将图纸简化了。 要想按照这张图纸制造出投石器,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但是潘威有他的秘密武器,侏儒。 不到半个月,侏儒们就根据图纸做出了缩小版的投石器,实际操作的结果,让潘威喜出望外。带着成品离开地牢之前,一个上了年纪的侏儒扑到牢门前,抓着栏杆大声对潘威喊道:“你答应了的!你答应做好这个就放我们走的!” 潘威对侏儒的话置若罔闻,只是吩咐看管地牢的人,给侏儒们的晚餐加一块熏肉。 老侏儒不停的拍打着牢门,直到潘威的背影消失在门后,绝望的跪倒在地上。其他侏儒对这种情况已经麻木了。人类都是没有信用的无耻小人! 看守牢房的人并没有将潘威交代的熏肉放到侏儒们的餐盘里,而是留给自己做了宵夜。反正这些家伙饿不死就行了,总督也不会去在乎自己是不是真的给他们吃了肉。 一个月后,西北行省的工匠们终于制作出了真正适合军队使用的投石器。潘威立刻上书国王,并且将图纸和成品一起送往首都。 “改良版的投石器?可以轻易砸破萨比森的城墙?” 黑炎靠在王座上,单手支着下颌,食指上是一枚刻有奥比王室徽章的红宝石戒指。宝石在如瀑黑发的映衬下,红得越发妖异。 “陛下,臣认为潘威是在夸大其词。” “是吗?”黑炎将潘威呈送的图纸丢到一边,走下王座,“我也不太相信,不如,我们一起去看看成品,如何?” “遵命,陛下。” 宋默并不知道自己给赛万斯做人情的投石器会在这世界掀起何种波澜,他又遇上了麻烦。 地精们忙着在领主府下叮叮当当,老约翰忙着把送来的金币清点入库,领民们也趁着天气好忙着翻地,准备来年的春耕,整个领地中,只有宋默显得无所事事。 西北行省暂时不会再来找他麻烦,侏儒的解救问题也不用他来操心,矮人罗德的矿石已经在送来的路上。 一切事情都上了轨道,宋默却突然闲了下来。 站在院子里懒洋洋的晒了一会太阳,宋默决定,打猎去。 上次去翡翠森林无功而返,这次,至少要弄只野鸡回来加餐。 可等宋默走到森林边缘,却迎面遇上了曾经用箭指着他的杰里斯! 看到这个金发精灵,宋默就气不打一处来。举起弓弩就打算突突了他。可没等他拨动扳机,杰里斯竟然一头栽倒在了地上。 “怎么回事?”宋默奇怪的看着杰里斯,“我还没开火呢。”难不成自己突然霸气侧漏了? 跟在宋默身后的强森大着胆子走上前查看了一下,抬起头对宋默说道:“领主大人,他受伤了,而且,很有可能中毒了。” 受伤?中毒? 宋默突然想起了差点把他那啥啥了的假妹子,这件事,该不会和他有关吧? 不过,凶手是谁和宋默无关。他眼下面临的问题是,把杰里斯丢在这里当没看见,还是圣母一把带回去?或者一刀解决掉,也算为自己出口气? 宋默觉得第三种方案最好。 “领主大人,这行不通。”强森摇了摇头,“如果被发现,您会被全体精灵追杀,就算逃到天涯海角也没用。” 宋默看看强森,又看看不省人事的杰里斯。 “那当成没看见?” “见死不救也会被追杀。” “可他又不是我打伤的。” “精灵不会管这些的。” “……” 靠之,原来天下还有比他更不讲理的! 第十九章 被迫救人的感觉很不美好。 尤其被迫救一个几次用箭对着自己的精灵,感觉更是糟糕透了。可比起被光明大陆上所有的精灵追杀,这种不痛快就变得微不足道了。 人既然救回来了,就不能放着不管,死在自己家里,还不如见死不救。 可领主府里的所有人都以不能冒犯精灵为借口,躲得远远的。估计大家都想起了宋默上次扒精灵衣服的严重后果。这一次,除了上衣,有可能裤子也要扒,谁知道精灵醒来后,会不会发飙。连被老约翰洗过脑的随从们,都躲得不见踪影。 宋默憋了一肚子火,果然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等送走这个瘟神,他就裁员,全部炒鱿鱼! 宋默盘腿靠坐在窗前,抓着根玉米大口啃着,就像在啃某精灵的肉。 啃完了玉米,转头看向床上的杰里斯,不得不承认,这样的杰里斯,很养眼。 白皙得几乎透明的肌肤,浅金色的长发散落在雪白的床单上,眉毛的颜色比发色深,睫毛浓密,挺直的鼻梁下,是形状优美的唇,因为失血的关系,唇色有些苍白。 宋默靠坐在墙边,曲起一条腿,单臂搭在膝盖上,支着下巴。哪怕用最苛刻的目光来看,都没办法否认,杰里斯的确漂亮得无可挑剔。 在光明大陆,精灵被称为神明的宠儿,似乎并不是没有道理。 “神明的宠儿?” 宋默想起了某种长着翅膀的鸟人,一样的漂亮,骄傲,不讲道理。 不过鸟人似乎都是米有小JJ的,那么精灵呢? 宋默看着杰里斯的眼神逐渐产生了变化,思维开始朝着某个极度不和谐的角度倾斜,倾斜,再倾斜…… 早知道,他昨晚应该连他的裤子一起扒的…… 宋默想得出神,没有注意到,床上的杰里斯已经睁开了眼睛,翠绿色的双眼,不带任何情绪的看着他。 过了一会,或许是宋默脸上的表情太过猥琐,杰里斯终于率先打破了宁静,“你在想什么?” “扒裤子。” “……” 杰里斯不出声了,宋默却突然回过神来了。看着杰里斯没有表情的脸,背上出了一层冷汗。他只是说了扒裤子,没说扒谁裤子吧? 幸好杰里斯没继续追问,受伤和中毒让他看起来很虚弱,不像之前那么咄咄逼人。 “是你救了我?” “是的,是我救了你。”如果可以,他真不想救。 “……谢谢。” 虾米?! 宋默惊悚的看向杰里斯,他的耳朵出问题了?他竟然听到这个精灵在向他道谢?! “麻烦你,再说一遍?” “为什么?” “我怀疑自己在做梦。” “……” 或许是因为宋默救了自己,杰里斯在养伤期间,对宋默的态度还算温和。宋默也尽量满足杰里斯的一切要求。既然都圣母一把了,就接着母下去吧。 杰里斯没说他为什么会受伤,宋默也没问。杰里斯说要在宋默家里住上十天半个月,宋默拍着胸脯保证绝对没问题。杰里斯说要找几种草药治伤和解毒,宋默立刻派几个随从去翡翠森林掘地三尺。杰里斯不满意领主府的伙食,宋默……宋默直接怒了。 他之前一天三顿黑面包,偶尔吃一次肉都能感动半天,给这个精灵吃白面包竟然还敢嫌弃?! 既然嫌弃,那就别吃了。 宋某人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养伤中的精灵杰里斯,开始了被迫节食的生涯。 杰里斯对此也不怎么在意,在连续三天没吃饭之后,他的气色竟然更好了一些。而且在某个阳光灿烂的午后,下床到庭院里走了一圈。 宋默瞠目结舌。 “精灵是素食主义者,也不需要吃太多东西。”杰里斯的心情还算不错,靠在树干上,仰头望向树冠顶部,阳光穿过茂密的枝叶,洒在他的身上,整个人,仿佛都笼罩在了一层金色的光晕中,“不合胃口的食物,对我们的身体有害。还不如不吃。” 宋默点点头,受教了。还真是不讲理到极致的种族,连吃什么东西,都有严格的标准,不合胃口的,直接打个戳:有害。 “你应该早点说的。” “怎么?” “早知道,就不应该浪费食物,直接饿着你,说不定伤早好了。” “……” 杰里斯一直没提和他形影不离的另一个精灵。宋默好奇的问了一句,没得到答案,再没问过第二次。 杰里斯的脸色太难看了,宋默很怀疑,那个叫博德的精灵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还是说,已经不幸被那个叫瑞斯梅尔斯的家伙给咔嚓掉了? 无论谁咔嚓了谁,都和宋默没关系。 救人不能白救,就算是被迫的,这个精灵也是因为他才能活下来的。就算再不讲理,救命之恩总要意思一下吧? 据说精灵很有钱,除了趴在金山上过日子的巨龙,就数精灵最有钱。 不过,宋默想要的报酬,并不是金币。 为了得到他想要的,宋默几乎是抓心挠肝的日夜期盼杰里斯的伤快点好。 这一天并没有让宋默等太久。 杰里斯系好腰带,紧了紧皮质的护腕,走到宋默面前站定,翠绿色的眼睛难得带上了一丝笑意,宋默被他看得很不自在。 “你救了我,我可以满足你一个愿望。” “愿望?” “是的,愿望。” “什么愿望都行?” “当然。”杰里斯静静站着,等着宋默的答案,金币?武器?领土?无外乎就是这些东西。这些对精灵都不是问题。人类虽然不是什么讨喜的生物,却很容易猜、 宋默看杰里斯不是在说笑,深吸了一口气,“那我说了啊。“ 杰里斯一抬手,“请说。” “我只有一个要求,”宋默顿了一下,瞅了杰里斯一眼,才接着说道:“让我揍一顿,揍完之后不许报复。” “……” “是你让我说的!”宋默理直气壮。 “……” 杰里斯面无表情的看了宋默一会,弯下腰,牵起宋默的右手,粉色的唇轻轻落在了宋默的手背上,“既然这是你的要求,我答应。” 宋默只觉得一股凉意从被杰里斯碰触的地方开始传遍全身,甩了甩被冻得发麻的手,答应了?那就好。 宋默握紧拳头,用尽全身的力气朝杰里斯挥了过去。小样,他早就等着这一天呢! 要是杀了他,会被光明大陆上所有的精灵追杀,宋默不做这种亏本买卖。但是揍一顿,又是杰里斯自己同意的,再不讲理也没办法找茬吧? 正想着自己真特马聪明的宋默,挥出去的拳头却落了空,随后,一记重拳就落在了他的肚子上,瞬间,宋默被揍得弯成了一个虾米。 “你……” 宋默疼得说不出话来,杰里斯吹了一下落在额前的金发,“你只说要让你揍一顿,却没说我不能反击。” 宋默傻眼了。这是强词夺理,绝对的强词夺理! 杰里斯咔吧咔吧的动着手指,单膝跪地,抬起宋默的下巴,看着宋默,缓缓的勾起了嘴唇,“虽然我不想这么说,但是契约已经达成了,所以,我们只能继续。” 接续? 继续你个鬼! 宋默觉得自己被骗了,被一个道貌岸然的精灵给骗了。 什么恩将仇报,东郭先生,说的就是眼前这个家伙!气急的宋默顾不得其他,直接朝前一扑,想要撞倒杰里斯,直接王八拳上阵。杰里斯向后一躲,宋默在落地前本能的伸手一抓…… 宋默看看手里抓着的布料,觉得这一幕似曾相识。抬起头,眼前出现的,是两条白皙,光滑,修长的腿。 视线顺着腿往上滑,一句话脱口而出:“靠之,原来精灵也有小JJ!” 话刚出口,宋默就意识到事情不妙,何谓祸从口出,宋某人就是最真实的写照。 一声巨响从领主的卧室内传出,老约翰带着众人破门而入时,就见宋默整个人都扒在杰里斯的身上,双手牢牢的扣住杰里斯的脖子,两条长腿紧紧的环在杰里斯的腰上,嘴里还一直念着:“不松!打死不能松手!松手了才会真被你打死!” 杰里斯只穿着上衣,裤子落在长靴上,金发被宋默抓得乱糟糟,脸色潮红。 众人默然。 老约翰当机立断,把所有人都赶走,自己退出房间,关上了房门,守在门口长吁短叹,老领主,老约翰对不起你,格里兰家的未来,竟然是毁在了一个精灵的手里…… 宋默听到声响,从杰里斯的肩膀上把头抬起来,看看关上的房门,眨眨眼,刚才好像有谁进来过? 算了,甭管那么多,先逃过眼前这顿揍要紧! 很快,宋默就会发现,这是个多么错误的决定…… 第二十章 抱着就会摩擦,摩擦就会生热。 身为一个发育良好的健康男青年,有些事情,不是宋默想控制,就能控制得了的。 于是,宋默很不争气的那啥了。值得安慰的是,杰里斯也一样。 沉默,良久的沉默。 “放开,下去,” 杰里斯冷冰冰的声音,像是从地狱中传出来的。宋默被冻得打了个哆嗦,却坚持没有松手,现在松手,必死无疑。 杰里斯见宋默一动不动,干脆自己动手,抓着宋默的腰,就要把他从身上“撕”下来。宋默八爪章鱼似的抱得更紧了。杰里斯再撕,宋默再抱,杰里斯继续撕,宋默几乎要和杰里斯黏在一起永世不分了。 杰里斯累得满头大汗,宋默依旧抱得死紧。 “现在放开,我不揍你。”杰里斯扣住着宋默的后颈,硬是把他的头抬起来,对上宋默的双眼,“否则,我就杀了你。” 一支锋利的冰锥,抵在了宋默的背上。他会让这个人类知道,就算没有弓,精灵也可以杀人。而且干净利索。 “你保证?” “我保证。” “那你发誓,如果食言,就一辈子不举!” 不管是什么种族,对男人来说,还有比这个更恶毒的誓言吗?至少宋默想不出来。如果有人要宋默发这种誓,他绝对会先灭了丫的。 可现在的情况是,杰里斯哪怕一秒,都无法忍受宋默再黏在自己的身上。只能咬牙切齿的说道:“我发誓。” 宋默这才从杰里斯的身上滑下来,不可避免的碰到某个有些尴尬的部位。 宋默摸摸鼻子,原来精灵的某个部位不是摆设,还有实际功能。鸟人知道了,百分之百羡慕嫉妒恨。 半晌,杰里斯一言不发的提上裤子,系好腰带,背上箭筒,突然毫无预兆的拉开长弓将箭指向了宋默! 变故发生在一瞬间,宋默根本来不及反应,就被瞄准了眉心。 “杰里斯,你难道想违背自己的誓言吗?” 宋默看似镇定,心里却在打鼓,万一这个精灵拼着男人的性福不要,也要在他脑袋上戳个窟窿,那玩笑可就开大了。 结果证明,就算是精灵,也无法忽视某个对男人来说,仅次于生命的重要问题。长弓被收起,宋默松了口气。 杰里斯似乎不甘心就这么放过眼前的祸害,突然捏住宋默的下巴,将一片细长的绿叶别在宋默的发间,翠绿色的眼睛紧盯着宋默的双眼,似乎要望进他的灵魂深处,“这一次放过你,下一次,你就没这么幸运了!” 话落,金发精灵轻盈的从窗口跃出,跳上围墙,回头看向宋默,风吹起了他的金发,模糊了他的表情,在宋默眨眼的瞬间,杰里斯消失了踪影。 宋默摘下那片叶子,看着金色的叶脉,眯起了眼睛,他的人生准则之一:谁敢给他左脸一巴掌,他就把那人揍得半身不遂!他早晚要让这个精灵知道,马王爷为什么有三只眼! 算算时间,矮人的矿石应该快到了吧? 宋默一边想,一边拉开了房门,看着险些跌倒在地的老约翰,满头黑线。 “管家,你在这里做什么?” “没什么。”老约翰若无其事的站直身体,从宋默身侧朝屋里看去,那个精灵呢? “走了。” “走了?” “是啊。” “为什么?” “伤好了,当然要离开了。”宋默奇怪的看了老约翰一眼,“难不成,你还想让他留在这里一辈子?” 老约翰的头立刻摇得像拨浪鼓一样, 开什么玩笑,走了好,走了太好了,最好走了就别再回来! 不过,精灵就这么走了,岂不是证明,领主没有魅力?!这简直是格里兰家的耻辱! 老约翰纠结了。 看到宋默和杰里斯抱在一起的不只有老约翰,被老约翰赶走的侍女和仆人们,向来没有保密的意识。在杰里斯走后的第二天,一个桃色流言,开始在领地里流传。 “听说了吗?” “什么?” “领主和一个精灵,恩哼?”大拇指对着勾了勾,顺便给对方一个“你懂”的眼神。 “老天,精灵可都是有钱人。我们终于要有一个有钱的领主夫人了吗?” “不,据说是个男精灵。” “男的?” “男的。” “男女通吃?!领主大人的爱好可真特别。”顿了一下,“不过男精灵也很有钱吧?” “不只有钱,听说还是个大美人。” “领主大人威武!” 类似的流言像长了翅膀一样传遍格里兰,不久后就传到了宋默的耳朵里。宋默后悔了,早知道拼着被杰里斯揍一顿,也要逮住那些围观了他的仆人和侍女。 和妹子传绯闻不要紧,和汉子传绯闻可就要命了,何况还是一个跨种族的汉子。流言越传越离谱,已经升级到领主不打算娶妻,要把自己打包嫁出去了。 这话继续传下去,他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对于还想找妹子花前月下,摆脱初哥身份的宋默来说,这股不尊重事实,胡言乱语的歪风邪气,必须打倒,坚决打倒! “再敢乱传话的,抓他全家!“ 领主的制裁命令不可谓不严厉,奈何没人鸟他。抓?还抓一家?好啊,太好了,不愁没地方吃饭了。 大棒打不疼,那就上胡萝卜! “谁先闭上嘴,下次出去‘干活’,我会多分他半成粮食和金币。相反的,我一枚金币,一粒粮食都不给他!” 事实证明,胡萝卜比大棒管用。 什么?你说领主和某个精灵那啥那啥,还被人围观了? 靠之,这是诽谤!领主是清白的! 什么?你还坚持?好样的,死不悔改,兄弟们,揍他! 不出几天,流言和花边新闻什么的,全部销声匿迹。 宋默再一次见识到了在利益面前,其他一切都是王八蛋的真理。 看起来,比起他的领民,他还不够强盗,不够流氓,必须改进。 就在宋默忙着扑灭领地中的八卦之火时,奥比王国西北行省总督潘威,接到了来自首都的调令,调令上有国王黑炎的签字和印章。潘威多年的愿望终于要实现了。 调令上写得很清楚,只是暂时调任,也没有提及接任西北行省总督府的人选。可谁都清楚,只要潘威在首都的表现让国王满意,他就有机会进入宫廷,接触到王国的权力中枢。这几乎是每个奥比王国官员奋斗的目标。 这份调令是因为什么,他和赛万斯都一清二楚。从只有潘威接到调令,赛万斯和他的轻骑兵们却没得到任何奖赏来看,总督将投石器的功劳独吞了。 赛万斯不愿意得罪潘威,潘威却毫不在意的一脚踢开了赛万斯。 赛万斯十分恼火。既然总督大人不仁,也就别怪他不义了, 潘威出发前往首都的前一天,赛万斯带着几个心腹趁着夜色潜入了总督府的地牢。潘威百分之百会把侏儒一起带走,赛万斯没有其他选择。在潘威出发的前夜动手,是最好的时机。 赛万斯买通了总督府的一个侍女,在总督的酒里下了安眠草,潘威会睡得像死猪一样。另有一个仆人为赛万斯带路。 看守被突然闯进地牢的几个大汉吓了一跳,没等他发出叫喊,就被一剑穿心,倒在了地上。一个骑兵从他身上搜出了牢房的钥匙,找到了关押侏儒们的牢房。 “大人,侏儒们都在这里了。” “打开牢房。” 侏儒们紧紧靠在一起,怀疑的目光紧盯着赛万斯和他的手下。 “你们……” 老侏儒刚想说话,却被赛万斯粗暴的打断了,“闭嘴,跟我走!” 侏儒们互相搀扶着,紧跟着赛万斯走出了这个地牢。哪怕赛万斯会把他们再关起来,侏儒们也不在乎了,只要能离开这个暗无天日的地方,他们愿意付出任何代价。 一辆马车早已经等在了总督府外,守门的卫兵为了讨好赛万斯,也为了口袋里多出的十几枚金币,对赛万斯一行人视而不见。毕竟潘威总督即将离任,赛万斯却还是西北行省的骑兵巡逻队队长。但赛万斯并不打算放过他们,他们和被买通的侍女,以及带路的仆人一样,都被割断了喉咙。 只有死人,才会保守秘密。就算有人想追查,也找不到证据。 而且……赛万斯嘴角勾起了一抹残酷的笑,过了今夜,也没有人会追查这件事了。 当夜,西北行省总督府燃起了熊熊大火,大火整整烧了一夜,将总督府的一切烧成灰烬,包括潘威本人,也没有幸免。 宋默得知消息后,足足愣了五分钟。 靠之,警察局长跑到省长家里去杀人放火,直接灭门?这是一般人能做出来的吗?真猛士也。 “领主大人,您似乎没有立场这么说。” 宋默抬头看看老约翰,“管家,你是我的人吧?” “当然。” “可我怎么觉得你在损我?” “这是您的错觉。” 错觉吗? 宋默撇撇嘴。他现在有点后悔了,早知道赛万斯是这么个猛人,当初就不应该把他得罪得透透的,又是扒衣服又是画艺术画的。可无论看他骑在马上的傲慢样,还是披着毯子的遛鸟样,都看不出来他会做出这种事。 不过,潘威死了,侏儒就快来了,火器的制造也可以提上日程了。 西北行省的下一任总督会是谁? 宋默摸了摸下巴,或许,他该再给赛万斯一点好处了…… 第二十一章 或许是因为自己的小辫子被宋默抓在手里,赛万斯不只守信,办事的效率也是一流的。潘威死后的第三天,十五个侏儒,被送到了宋默的面前。 八个成年男子,一个老人,还有六个女人和孩子,个个面黄肌瘦,衣衫褴褛,头发胡子都纠结在一起,偶尔还能看到毛发中爬过的虱子。 宋默看看侏儒,又看看把侏儒送来的随从,身为一个政府公务员,竟然比他这个强盗还抠门。给这些侏儒洗个澡,换件衣服就那么困难?难道队长大人不知道,货物的包装,和实用性一样重要? 侏儒们紧紧靠在一起,忐忑不安的看着脸色阴晴不定的宋默。他们被赛万斯从总督府的地牢中救出来,塞进马车,马不停蹄的送到了格里兰。一路上,他们连口水都没有喝,又惊又吓,又累又饿,但谁都不敢开口,生怕自己再被丢回那个可怕的地方。 现在,他们又被送到了这个年轻人的面前,看他的穿着,应该也是个贵族。侏儒们更加不安了。 宋默没时间去安慰这些侏儒水晶般易碎的心灵,他实在没办法忍受和一群浑身长满虱子的家伙共处一室。下令侍女把侏儒们带下去,先洗个澡,吃点东西。其他的事情,稍后再说。 赛万斯的随从一直等在一旁,直到宋默将侏儒安排好,才开口说道:“尊敬的领主大人,侏儒们已经给您送来了。您是否也应该履行您的诺言了?” “当然。”宋默打了个响指,一个老地精抱着一捆画走进来,宋默示意老地精将画送到随从面前,说道:“都在这里了,你可以当面确认,我不介意。” 随从立刻摇头,他介意!想起赛万斯阴沉的表情,他活够了才会这么做。随从谨慎的将画放进口袋里绑好,想起身离开,宋默却让他先等一下,侧过头对地精低声说了几句,老地精走了出去。没过两分钟,又拿着一卷画走进来,送到宋默面前,“领主大人,这是您要的。” “恩。”宋默将画拉开,看了一眼,然后直接翻面,将有画的一面转向随从,“你看。” 随从吓得立刻抬起双手,捂住眼睛,大叫一声:“不要!”声音凄厉,就像是被流氓调戏的纯情少女。 宋默和地精都被随从的叫声吓了一跳,地精差点当场挖洞钻进去。宋默掏掏耳朵,没想到,在这里还能听到海豚音,只当个随从,太屈才了。 “不用捂眼睛,这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宋默把整张画都展开,“这是我送给你们队长的礼物。” “您保证?” “我保证。” 随从们终于将手放下了。宋默撇撇嘴,又不是让他看苍老师的科教娱乐片,至于吗? 整张画描绘的是一场攻城战,破损的城墙,冲天的火焰,英勇的士兵和巨大的攻城器械。画的主角是赛万斯,他穿着一身银白色的铠甲,高举手中的利剑,骑着一匹强壮的战马,战马前蹄扬起,仿佛要将眼前的敌人踏成肉泥。 画中的赛万斯不只英俊强壮,全身上下也透出了一股杀伐之气。 随从第一次看到这样的画,真实,鲜活,仿佛这场残酷的战争,就发生在他的眼前。 宋默用手指在画上画了一个圈,“将这里指给赛万斯队长看,告诉他,如果他愿意,我们可以长期合作下去。我的诚意,就在这里。” 随从点点头,没有问合作是什么,默默记下了宋默指出的位置,然后将画卷了起来,站起身,对宋默说道:“您的话我一定带到,领主大人。” “相信我,”宋默笑着靠向椅背,双手交握,放在膝盖上,“你会感激我的。” 随从不解的看了宋默一眼,宋默只是摆摆手,示意他可以走了。 等到随从离开,一直站在宋默身后,没有出声的老约翰开口问道:“领主大人,您为什么不直接告诉他?” “没有必要。”宋默站起身,抻了个懒腰,“让他自己去发现,比起我告诉他,有用得多。毕竟上杆子不是买卖,他要是一心找死,我也没办法。” “您肯定赛万斯会明白您的意思吗?” “当然,他既然能在领主府斩尽杀绝,一旦和我之间的事情了解,就会让这个人永远消失。”宋默笑眯眯的转身,“如果赛万斯接受了我的提议,他就能多活几天。合作越长久,越稳固,他就能活得越久,说不定,还能成为赛万斯身边的重要人物。不过,这一切的前提是,他够识趣。” “……” “管家,别这么看着我,我会不好意思的。” “……” “好吧,既然你坚持,那么就称赞我吧,来吧,我扛得住。” “……”领主大人,您还能再无耻点吗? 主动向赛万斯抛出橄榄枝,宋默也有些无奈。谁能想到,被宋默收拾得没脾气,只能披着毯子遛鸟的赛万斯,竟然会冲进顶头上司家制造一起灭门惨案?如果之前的赛万斯在宋默眼里只是一只身材丰满的小肥羊,现在的赛万斯则是长了角,浑身肌肉的小肥羊。 小肥羊固然可口,但长着角的小肥羊,是会顶人的。 “说起来,还是实力不行啊。” 宋默支着下巴,觉得自己这个强盗头子实在不够称职,真正的惯匪巨盗,就应该天老大地老二,老子中间站。想抢谁就抢谁,想欺负谁就欺负谁,想灭了谁就灭了谁! 可他现在,也只能欺负地精一类的三流公民。 “这世道,强盗也不好混啊。” 宋默叹了口气。 这厢宋默在伤春悲秋,感叹实力不如人,被带下去搞个人卫生的侏儒们,却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热腾腾的洗澡水,松软的面包,鲜美的浓汤,侏儒们面对这一切,恍如隔世。 他们不记得上一次洗澡是什么时候,也不记得多久没有换过衣服。在潘威的地牢里,餐盘里永远是硬得像石头的黑面包,和已经发馊的汤。他们被潘威抓住时,还有三十七人,五年后的现在,只剩下十五个人了。 有的在逃跑时被杀死了,有的直接病死了,还有的受不了折磨,自杀身亡。 侏儒们不知道该诅咒这该死的命运,还是将他们抓起来关进地牢的潘威,他们至今不敢相信自己已经从地牢中出来了。他们担心,眼前的一切都只是一场梦,一场在临死前,幻想的美梦。 “如果这真的是一场梦,就请让我永远不要醒来吧。” 侏儒们如此祈祷着,然后开始狼吞虎咽。 只有唯一的老侏儒例外,他能理解孩子们的激动,但他被人类欺骗了太久,实在很难再相信人类。 宋默在门口站了一会,然后不发一语的转身离开了。地精乔比斯跟在宋默身边,不时的抬头看看他,始终不敢开口询问。 “乔比斯,你带几个地精去照顾他们。” “遵命,领主大人。” “要让他们知道跟着我有肉吃,”宋默低下头,俯视着乔比斯,“以事实为依据,说服他们,让他们死心塌地的留下来。” 以事实为依据? 难道告诉这些侏儒,他们生活在一个强盗的地盘里,然后这个强盗会带领他们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乔比斯风中凌乱了。 夜深了,侏儒们被地精们带去休息,宋默也回到了卧室,和老约翰互道晚安,躺在床上,不久就沉入了梦乡。 今夜,他似乎睡得格外的沉。 一个披着黑斗篷的修长身影从窗外跳了进来,走到宋默的床前,坐到床边,单手支在宋默的脸侧,弯下腰,一缕褐色的长发从斗篷的帏帽边垂落,发梢滑过宋默的脸颊,宋默依然睡得很熟。 白皙修长的手指轻轻抚过宋默的下巴,锋利的指甲只要轻轻用力,就会留下一道伤痕,让鲜红的血从伤口滴落。 “宋默格里兰……” 慵懒的,仿佛带着魔性的声音在室内响起,来人缓慢的低下头,越来越低,鲜红的唇几乎就要贴上宋默的唇,呼吸之间,气息交缠,他却突然停住了。 一把锋利的匕首,抵在了他的脖子上,本应该熟睡的宋默,不知何时睁开了眼睛,正眼带寒光的看着他。 “深夜跑进别人的卧室,可不是个好习惯,‘瑞丝’。” 一边说着,宋默一把扯开了来人的斗篷。月光下,一张美得妖异的面孔出现在了宋默的眼前。海蓝色的眼睛,不见半点惊慌,反而带着一丝笑意,无视抵在脖子上的匕首,单手牵起了宋默握住自己斗篷的手,红唇落在宋默有些冰凉的指尖上,“很高兴,你还记得我,宋默格里兰。” 第二十二章 树不要皮,必死无疑。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宋默一直觉得,自己是个无敌的存在,可在瑞斯梅尔斯面前,他这点道行,根本就不够看。这家伙的脸皮,估计子弹都打不穿。 “把刀收起来吧,伤不到我的。”瑞斯单手握住了宋默的手腕,手指在宋默的手背上划了一下,粉色的舌尖探出唇瓣,舔了舔鲜红的下唇,“如果你亮出的是另外一把‘刀’,我会立刻俯身吻你的衣角……” 宋默决定收回前言,这种厚度,不只子弹打不穿,榴弹炮打过去都能弹回来! “我是个男人。”宋默咬牙切齿。 “所以?” “被个男人耍流氓,我会想杀人。” “哦,我知道了。” 下一刻,宋默的眼前,再度上演了一场大变活人。 身材修长的汉子,转瞬间缩水成了娇小玲珑的软妹子,大眼睛水汪汪的看着他,饱满的红唇勾起了诱人的弧度,纤细的手腕搭上宋默的肩头,胸前两团柔软贴在了宋默的身上,吐气如兰:“领主大人,这样,满意吗?” 满意你妹! “你曾经选中了我,应该也是喜欢我的吧?” 喜欢你妹! “我们继续上次的事情好不好?我会让你很舒服的……” 继续你大爷! 宋默猛地翻身,将瑞斯压在身下,单臂抵住瑞斯的脖子,匕首一下插在了他的颈侧,几丝褐色的长发被锋利的刀刃划断,从床上飘落。 瑞斯依旧在笑,宋默的眼神却越来越冷。 “领主大人,你压疼人家了……” 靠之,这哀怨的表情,这销魂的声音,宋默硬生生打了个冷颤。 “……变回来!” “为什么?”瑞斯眨眨眼,“你不喜欢人家这个样子吗?” “喜欢个头!变回来!” 与其面对假妹子,他宁可火拼真汉子,这种软语娇声,让他鸡皮疙瘩掉一地,太特马地难受了。 “好吧。”瑞斯眨眨眼,下一刻,妹子又变成了汉子。 “你到底是什么人?” 瑞斯挑起了一边的眉毛,海蓝的眼睛一瞬不瞬的看着宋默,抬起一只手,覆上宋默的后颈,手指插进宋默乌黑的发中,轻轻摩挲,“你猜?” 宋默险些一口鲜血喷出来,刚要发飙,瑞斯突然抬起头,准确无误的擒住了宋默的嘴唇,没有厮摩,啃咬,也没有热情的舔舐,唇与唇,只是单纯的贴在一起,间隙,传出瑞斯的低语,“你觉得,我是什么人呢?” 宋默眯起眼睛,斩钉截铁地吐出两个字:“人妖。” 忽男忽女,不男不女,不是人妖是什么?妖人? 旖旎的气氛消失无踪,室内的温度瞬间降至冰点。 “你让我说的。” 片刻沉默之后,瑞斯放开了宋默的唇,一口咬住了宋默的脖颈,宋默的腰被紧紧箍住,几乎要将他折断般的用力。宋默咬紧牙关,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当瑞斯的手沿着宋默的腰际向下滑时,一把匕首,抵在了他大腿以上,腰部以下的某个部位。 对男人来说,至关重要的一个部位。 很显然,宋默的床上,不只藏着一把刀子。 “对老子耍流氓,占老子便宜?”宋默狞笑道,“真以为老子好欺负吗?!” 瑞斯眯起了眼睛,宋默干脆整个人骑在了瑞斯的腿上,手下用力,声音变得十分轻柔,“千万别乱动,刀子太锋利,万一我手抖一下,你就真成妹子了。” 瑞斯不说话,只是定定的看了宋默一会,突然笑了,“是我小看了你。” “才知道?”宋默撇撇嘴,却一点也不敢放松,“现在回答我刚才的问题,你到底是什么人?” “……” “我真切了?!” “你知道了,会有麻烦。” 宋默的手向下压了压,瑞斯妥协了。没办法不妥协,他本质上还是个男人,不想真被一刀下去,变成妹子。 “我告诉你,你靠近一点。” “就这么说!” “……好吧,我是……” 瑞斯的声音逐渐低了下去,宋默下意识前倾,想要听清他的话。瑞斯眼神一闪,突然抓住了宋默握刀的手腕,顺势一拉,刀脱手而出,宋默整个人趴在了瑞斯的身上,被紧紧抱住,动弹不得。 “你!” “别生气,”瑞斯轻笑了一声,凑近宋默耳边,低声说道:“我是魔法师。” 魔法师?被两个精灵追在身后喊打喊杀的魔法师? “我真的是魔法师,只是稍微有点特别。” “特别?” “是啊。”瑞斯笑得颇有深意,右手在宋默背后画出了一行扭曲的符文,海蓝色的眼中闪过一抹异样的光。 在最后一个字即将成形时,一道绿光凭空出现,急速射向瑞斯画在半空中的符文!绿光笼罩之下,符文瞬间破碎,化成了不可见的微粒,消失在空气中。 瑞斯的神色一凝,宋默趁机挣脱,翻身跳到床下。凝神看去,绿光的中心,是杰里斯给他的那片叶子,金色的叶脉,正如有生命一般流动着。随着叶脉的流动,绿光大盛。 “精灵的羽毛?” 瑞斯的手探入绿光中,捏住了那片细长的叶子,透明的冰晶,从他接触绿叶的手指开始,向他的手臂蔓延。他似乎毫无所觉,只是将那片叶子握进手中,攥紧,片刻时间,绿光由盛转衰,消失不见。 包裹在他手臂上的冰晶也伴随着细微的声响龟裂,破碎,掉落在了地上。 瑞斯缓缓的转过头,看向宋默,海蓝色的眼睛,越发深邃,瞳孔似乎变成了紫色。 宋默几步退到墙边,抓起挂在墙上的弓弩,对准了瑞斯。他知道精灵不是什么好人,给他那片叶子也不一定就抱着好心,但刚刚发生的事情,让他对瑞斯更加戒备。从来没有一个人,让他觉得这么危险。 瑞斯一步一步朝宋默靠近,宋默无路可退,也不想后退,是男人,就不能在这个时候犯怂! 闪着寒光的箭头对准了瑞斯,这么近的距离,就算不能杀死他,也能逼退他! “不许再靠近了!” 瑞斯歪歪脑袋,摊开手,绿色的叶子,已然枯萎,失去了生命。将叶子丢到地上,瑞斯对宋默说道:“你这样,真让我伤心,我是那么的喜欢你……” 宋默咧咧嘴,“我这样,代表我也喜欢你。” “用箭对着我?” “是啊,没听过一句话吗?”宋默的手指压到了扳机上,“打是亲,骂是爱,爱到深处用脚踹。我直接用箭对着你,足见我爱你有多深,弩箭代表我的心!” 心字一出口,十支弩箭接连射出,瑞斯旋身后退,避开了所有的箭矢,也拉开了和宋默之间的距离。 就在这时,瑞斯梅尔斯突然神色一变,一支白色尾羽的箭,几乎是擦着他的脸颊飞过,钉在了墙上。 箭矢入墙三分,尾羽轻颤。不只瑞斯的脸色变了,宋默的脸色也变得异常难看。 这种无差别的杀伤力,除了精灵,不做他想。 难不成,他又要被拆一次房子?! 瑞斯看了一眼窗外,轻笑一声,对宋默说道:“今天先这样吧,下一次,我们再继续。” 话落,拉起黑色的斗篷,从窗口一跃而出,消失在了夜色之中。 宋默站在墙边,沉默半晌,走到窗边,狠狠的关上了窗户。 他要把窗户焊上铁栅栏,窗台插上倒刺,看他们还怎么跳!一个两个的,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当他的卧室是招待所吗? 不过,杰里斯怎么会出现得这么巧?宋默在房间中扫视一圈,最终将目光落在了那片已经枯萎的叶子上。 第二天,管家敲开宋默的房门,就见领主大人正靠坐在墙角,对着一片枯萎的叶子发呆。 “领主大人?” “啊,天亮了?” 宋默抬起头,看向老约翰。 “是的,您的早餐已经准备好了,您梳洗过后,就可以用餐了。” 老约翰拍拍手,侍女端着洗漱用品走进室内,宋默站起身抻了个懒腰,接过温热的毛巾擦了擦脸,抬头对老约翰说道:“管家,去找艾德,把我房间的窗户,全部装上带刺的铁条!” 带刺的铁条?装窗户上?这可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领主大人,可以请问您为什么要这么做吗?” “防火防盗防男人。” 话落,宋默转身走出了卧室。 独留老约翰原地石化。 防火防盗……防男人?! 第二十三章 由于光明大陆战乱频繁,掌权者的死亡已经司空见惯。 战场上,他们必须挥着刀子冲锋在前,否则没人会给他们卖命。回到家里,还要争权夺利,一个不顺心,就要带着手下来场聚众斗殴。 长期战斗,时常宫斗,偶尔械斗,就是这群人的生活状态。 曾经有一块几国之间的战略要地,一年之间,连续换了十一个领主,分别来自三个不同的国家,创造了短时间内,领主死亡的最高纪录。直到奥比王国横插进来,把三个国家团灭,这部领主各种死的血泪史,才画上句号。 没有哪个领地能被某个家族统治几百年不出状况,就连国家也是一样。 至于格里兰,那是个传说中的奇葩。只要是脑子正常的,遇到这块领地,都会绕道走。他们抢地盘是为了财富,不是为了扶贫。 所以,当黑炎得到潘威的死讯时,也只是随意点了点头,示意他知道了。 宫廷里的大部分官员对潘威的死都漠不关心,有些还抱持着幸灾乐祸的态度。很显然,这个西北行省的总督大人,人缘并不太好。 王国宰相墨菲同样不喜欢潘威,甚至是厌恶这个削尖了脑袋,一心想往上爬的男人。但他必须承认,潘威有有野心,有能力,也有运气。可惜他的运气并不足以支撑他实现自己的野心,他被烧死了,而且是死在自己的家里。 这就像天上突然掉了块馅饼,没等送进嘴里,又掉下来一块更大的石头,啪一声,把脑袋砸脖子里去了。 如果让潘威选择,他应该宁可不要那块馅饼,也要保住自己的脑袋。 可惜的是,他没机会了。 从西北行省传回的消息来看,潘威的死很像是一场意外,正因为太像一场意外,才更加让人怀疑。 但墨菲现在关心的不是潘威的死因,而是潘威手里是不是还有其他威力更大的武器。 改良版投石器的威力有目共睹,但还不够。同萨比森的战争,王国的军队要想占据绝对的优势,必须有威力更大的攻城器械,和更加精良的武器。 “陛下,潘威手里,很可能不只有这种投石器。” “你这么认为?” “是的,陛下。”宰相顿了顿,继续说道:“遗憾的是,潘威的领主府被烧得一干二净,什么都没有留下。” “是啊,真遗憾。” 国王和宰相互看一眼,同时叹了口气。 如果潘威不是被杀死的,是被一刀捅死,乱箭射死,或者是毒死,那该多好。 很显然,这对统治着大陆上最富有国家的君臣,用比较另类的方式,哀悼着潘威的死。 “陛下,西北行省也需要新的总督。” “新总督吗?”黑炎转动了一下食指上的红宝石戒指,“宰相,你有合适的人选吗?” “西北行省现任骑兵巡逻队队长赛万斯拉得隆。” “拉得隆?” “是的,拉得隆家族世代护卫着西北行省的边界安全。” “骑兵队长,他是一名骑士?” “是的,他是一名英勇的骑士。”墨菲面带恭敬的笑容,看向国王,“赛万斯的父亲,八年前死于和萨比森的战争。他继承了父亲的遗志,对王国忠心耿耿。” “恩。”黑炎单手撑着下巴,赛万斯拉得隆?“就这么办吧。” “遵命,陛下。” 墨菲单手附在胸前,向黑炎弯下了腰。 他和赛万斯的父亲有些交情,提携一下他的子孙,也算是对老友的交代。 新总督的任命还没正式下达,赛万斯并不知道自己即将坐上总督的宝座。他现在仍然是西北行省边境骑兵巡逻队队长,被一个无耻的强盗威胁利诱,时刻准备被拉上贼船。 事实上,他一只脚已经踩上去了,另外一只脚什么时候上去,也只是时间问题。 “大人,格里兰领主说,他的诚意,就在这幅画中。” 诚意? 一个强盗的诚意? 赛万斯展开了宋默送给他的画,说实话,看惯了不穿衣服的自己,猛然一见全身披挂铠甲,骑在战马上,威风凛凛的自己时,还真有点不习惯。不自觉的就会透过“现象”看“本质”…… 赛万斯的额头顿时冒出了两道青筋,握紧了拳头,果然,他应该直接杀去格里兰,宰掉那个敢威胁他的混蛋! 可是…… 赛万斯的目光重新回到画上,目光紧盯在随从指给他看的位置。 一具攻城器械,样子很像放大了数十倍的弓弩。可赛万斯没办法从一张画上看出这个器械如何操作,威力到底有多大。 潘威能够仅凭一张简陋的图纸造出改良版投石器,并得到国王的赏识,是因为他有侏儒。可赛万斯却没有这个条件,早知道,就应该把侏儒留下几个的…… 该死的,他凭什么要和那个无耻的家伙继续合作?! 绝对没门,不,窗户都没有! 赛万斯一下把画抓了起来,两手用力,可几分钟过去,画还是好好的在他手上。 救出侏儒只是借口,潘威的背信让他愤怒,得到的荣誉和地位让他嫉妒,否则,他也不会铤而走险,烧掉整座总督府。如今,一个更好的机会就摆在他的眼前…… 赛万斯低下头,眼神晦暗不明,最终,对权力和地位的渴望压倒了一切。 “莫里。” “是的,大人。” “你再去一趟格里兰,告诉他,我答应了。” “遵命,大人。” 赛万斯挥挥手,随从退出房间,关上门,身上的衬衣已经被汗水浸透。 他看到了,看得清清楚楚,队长大人的剑,已经出鞘,却在看到格里兰领主的画后,改变了主意。 你会感激我的…… 莫里回想起宋默的话,忍不住打了个冷颤。虽然赛万斯才是他的主人,但他不想死,为了活下去,他决定向格里兰的领主,当面表达一下自己的“谢意”。 寒冷的冬天即将来临,格里兰的领民们开始过冬的准备。对领民们来说,能穿上没有补丁的衣服,屋子不再四处漏风,每天吃上饱饭,就已经是好日子了。 但宋默却不这样想。或许今年的冬天不用发愁,但明年呢?后年呢?不是总有地精这种软包子给他们下手的。武器可以造,人口却依旧是个大问题。 意大利面条的武器够精良吧?照样被举着大刀长矛的苏丹给揍得屁滚尿流。美国大兵够牛气吧?照样被小米加步枪打得没了脾气。 武器很重要,人更重要。 一百个扛着步枪的农民,面对成千上万骑着战马,披着铠甲的骑兵,照样没有胜算。 宋默很想对领民们说:人多力量大,多生孩子有钱花! 可他到底没说,这句话一出口,领民们会以为他们的领主疯了。何况孩子生了也不能马上解决问题。生下来就能跑会跳,舞刀弄剑的,那不是人,是妖怪。 不能这样下去了。 宋默把自己关在卧室一整天,午饭和晚饭都没吃,老约翰敲了几次门,里面都没有回应,直到随从来报,矮人罗德将第一批矿石运到了,宋默才从屋里走了出来。 迥异于老约翰所想的形容憔悴,此刻的宋默双眼放光,嘴角带笑,很显然,有人又要倒霉了。 罗德依旧是一副战士的打扮,肩上的斧头看起来十分锋利,能轻易劈死任何敢打他金币主意的家伙。 或许是上次在宋默手里吃了大亏,罗德打死不再去领主府“做客“。哪怕在边界交易并不安全,他也认为,比去强盗头子的窝里要好得多。 看着固执己见的矮人,宋默无奈的叹了口气,不被理解的人生,真是寂寞如雪啊、 既然不被理解,他还客气什么?寂寞如雪的人生,同样能过得无比彪悍。 以精神损失费为理由,罗德得到的金币,再度缩水。 罗德气得吹胡子瞪眼,抡起了斧子。 宋默笑得见牙不见眼,举起了弓弩。 斧子对弓弩,而且是在一对六的情况下,罗德明智的选择了放下武器,“只是个玩笑。” “哦。”宋默点点头,表示理解,“我也一样。” 总的来说,这次交易还是十分顺利的,罗德将矿石安全送到了买主的手里,也得到了被扣得几乎和成本价相当的金币。 看着气呼呼的矮人,宋默决定还是给他一个甜枣。 “罗德,想不想要一具弓弩?” 罗德眼睛一下子亮了,随即怀疑的看了一眼宋默,他才不相信,这个比强盗还强盗的家伙,会有这么好心。 “当然,不白给。“ 果然! 宋默笑眯眯的凑到罗德耳边,低声说了几句话,罗德先是摇头,宋默又说了几句,罗德的脸上开始出现犹豫的神色,最终,还是点了头。 “你真的会给我弓弩?” “当然。”宋默点头。 “好。” 宋默和罗德草草的签署了契约,罗德带着契约离开了,宋默好心情的吹起了口哨。 强森迟疑的问了一句:“领主大人,您真的打算把连发弓弩给那个矮人吗?” “谁说的?” “您说的。” “我只说给他弓弩,可没说给他连发弓弩。”宋默严肃的纠正强森,“做生意得诚信为本,知道吗?” 诚信……为本? 强森觉得和领主讨论这个问题的自己,傻得冒烟了。 第二十四章 莫里再见到宋默时,态度更加恭谨,说话也变得小心翼翼。宋默察觉到了莫里的变化,脸上的笑意加深了。 “队长大人同意了?很好。” 宋默拉开抽屉,将一小袋金币放到了桌子上。 莫里没有丝毫犹豫的收起了金币,他知道收下这些金币的后果,但他不想死,只有眼前的人,可以让他活下去。 宋默满意的点了点头。 “三天。”宋默伸出三根手指,“我希望三天后,能在这里,见到赛万斯队长本人。” “我知道了,领主大人。” 莫里带着宋默给他的金币离开了,宋默站在窗口,背着双手,握紧拳头,久久不语。 老约翰走到宋默身后,问道:“领主大人,您怎么了?”难道是后悔送出去的金币?要不让强森去抢回来,那个随从还没走多远…… “管家……” “是?” 宋默倏地转过身,一把抓住了老约翰的手,激动的说道:“三天,只需要再等三天!西北行省的大门将向我们敞开!粮食,金币,衣物,一切的一切,应有尽有!” 看着嘴巴快咧到耳根的宋默,老约翰的冷汗刷的一下就下来了。 西北行省的大门,将向他们敞开? “领主大人,您该不会想打劫西北行省吧?”这简直就是去啃金刚石,满嘴牙都得崩掉。 “管家,我佩服你的勇气和想象力!”宋默收起了激动的神色,变得严肃起来,“但是,为了我们的生命安全考虑,明目张胆的去西北行省抢劫,这种不切实际的想法,不能有。” 老约翰被噎了一下,直瞪眼睛,这怎么成他的想法了? “当然,不想杀肥羊的强盗不是好强盗。可怎么杀,却要好好打算。”宋默眯起了眼睛,“有的时候,刀子见红不一定就是最好的办法。利益,才是把这头羊套住的最佳方式。套牢了,勒紧了,就甭想再逃出我的手掌心!” “……” “明白没?” “明白了。” “很好。” “领主大人。” “什么?” “能不能……先把我的手放开?” “……” “虽然您是我的雇主,但不代表我会忍受您的职场性骚扰。” “管家。” “恩?” “我可以揍你吗?” “那也要先把我的手放开!” “……” 三天后,赛万斯如约而至。当他走下马车时,宋默险些没认出他。 脸上的胡须被修建得十分精致,光亮的头发像是抹了猪油,身上披着黑色的斗篷,斗篷下是用昂贵丝绸制作的外套,脚上的鞋子也擦得锃亮。 马车后跟着一队骑兵,衣甲鲜明,威风凛凛。这不是一个骑兵队长能有的待遇。而且,他就这样肆无忌惮的出现在了格里兰…… 只是三天而已,变化就这么大吗? 宋默眨眨眼,看起来,警察局长灭掉省长之后,成功上位了。这结果,这速度,赛万斯百分之九十五以上是朝中有人的,莫非也是个官N代? “日安,队长大人。” “日安。”赛万斯顿了顿,说道:“我现在已经不是骑兵巡逻队的队长了。” “东窗事发被撸了?” “……” “开个玩笑。”宋默笑着说道,“我没猜错的话,站在我面前的,已经是西北行省新一任的总督大人了。” 赛万斯点了点头,表现得若无其事,似乎并不觉得这是多大的事情。宋默可不这么想,升官发财死老婆,这绝对是男人一生中都在期盼的美事!这家伙不高兴才怪了。 宋默决定让赛万斯总督好好认识一下,穿着一身丝绸到强盗面前显摆,就像是小肥羊在屠夫面前抖肥膘,不是想挨刀,就是想挨刀。 不过,在下刀之前,安抚一下肥羊,很有必要。 “我相信,奥比的国王陛下很快就会发现,他的这份任命,是多么的英明。” 是人就爱听好话,赛万斯也不例外。加上宋默手里有他想要的东西,所有的不愉快,都被暂时抛到了脑后。看到赛万斯藏都藏不住的笑,宋默的好话像是不要钱一样往外蹦,蹦得赛万斯快招架不住了。 “我们还是谈正事吧。”由此可见,赛万斯的脸皮还不够厚,明显需要锻炼。 “好的,总督大人。”宋默一脸自然,好像刚刚拍赛万斯马屁的人,根本就不是他。 会客室的门被关上了,这一次,连老约翰都没有被留下。 赛万斯带来的护卫和宋默的随从守在门外,连只苍蝇都无法飞进去。 很快,室内就传出了争吵的声音,拍桌子的声音,摔凳子的声音,仔细听,还有拔剑出鞘和弩箭射击的声音。门外的人听得心惊胆战,很担心里面的人一言不合打起来。论身手肯定是总督大人占优势,比武器和狡猾,却是领主大人略胜一筹。突然,声音消失了。几分钟后,又是一阵乒乓作响。护卫与随从都被严令守在门口,不许进去,他们也只能大眼瞪小眼,试图用目光把门射穿。 漫长的三个小时后,会客室的门终于打开了,赛万斯和宋默前后走了出来。从表情上看,两个人都很高兴,赛万斯甚至主动对宋默伸出了手,在宋默嘴角抽搐的情况下,亲吻了他的手背。 “合作愉快,领主大人。” “彼此彼此,总督大人。” 两个各怀鬼胎的人像是至交好友一样互相拍着肩膀,哈哈大笑。但无论怎么听,这笑声里,都满含着杀气。 哪怕总督和领主都想宰了对方,也不妨碍他们的合作。口头约定不可靠,宋默和赛万斯秘密签署了一份长达五页的契约,并在之后又陆续签署了三分补充协议。契约的内容只有他们两人知道,但这份契约,却对今后格里兰和西北行省的发展,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甚至影响到了奥比王国乃至整个光明大陆。从日后公开的契约副本和补充协议上,都加盖了黑炎和老胡里安的印章,就能看出。不过,老胡里安纯粹就是凑数的。毕竟奥比国王不可能和一个邻国的领主签协议。 现在的宋默和赛万斯并不知道这些。 宋默需要价廉物美的民生物资,赛万斯需要能让他升官发财的大威力武器,撇开一点小小的争议,两个人几乎是一拍即合。 这份契约,也催生了大陆上两个钱途光明的职业:走私和军火贩子。 职业奠基人,宋默格里兰&赛万斯拉得隆。 契约签署后,赛万斯要求宋默将攻城凿的成品做出来。只有看到成品,他才能确定这种攻城器械是真否具有宋默形容的威力。 “我不想浪费时间在琢磨这些图纸上,我只想看到结果。” “没有问题!” 宋默拍着胸脯做下了保证。比起一个合格的政客,赛万斯果然还是像军人更多一些。如果是潘威,打死宋默也不会就这样和他合作。到时别说宰肥羊了,估计自己得被当羊羔宰了。 所以说,赛万斯把潘威咔嚓掉,实在是咔嚓得好啊。 送走了赛万斯,宋默找来了地精,询问了侏儒们的情况。当他得知侏儒们已经开始习惯在领主府的生活,并且答应为他工作后,立刻让乔比斯将领头的侏儒带来。 和老侏儒详谈之后,宋默把早就准备好的毛瑟98图纸摆了出来,艾德几人可能看不懂这些图纸,侏儒们却可以。 老侏儒仔细看了一会,对宋默表示,他们可以做。 “真的?” “真的。”老侏儒坐在宋默对面,摸了摸光秃秃的脑门,已经不再如刚到格里兰时一样,对宋默充满戒备。 宋默给他们吃穿,给他们地方住,不把他们关起来,并承诺他们和他们的子孙,都可以生活在格里兰,得到庇护,代价是他们需要为他工作,并对工作的内容保密。侏儒们答应得很痛快。 对侏儒们来说,这是一份清清楚楚的契约,绝对比宋默摆着一张虚情假意的圣母脸靠谱。 “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 这句话,并不只通用于人类社会。 “需要多长时间?” “两天后就能给您做出来。” 老侏儒信誓旦旦的保证,宋默喜出望外,几乎做梦都能笑出声来。可当看到侏儒们做出的成品后,宋默笑不出来了。 眼前的毛瑟98,的确是按照图纸一丝不苟的做出来的。 每一个部件都经过了精雕细琢,尺寸没有问题,连重量都得到了严格的测算。 可是,还有一个大问题,十分严重的问题。 “木头的?” “木头的。” 老侏儒又取出一枚打磨得十分光滑的石子,装到了弹仓里。 木头枪?石头子弹? “领主大人,您可以试射一下,完全没有问题。” 宋默傻愣愣的举起枪,扣动扳机,一声“枪响”,石子射出枪膛,落到了两米远的地方。 “如何?” 老侏儒挺起胸膛,他对自己做出来的这支枪极有自信。这么精巧的器械,正好可以用来检验侏儒们的手艺。 宋默眨眨眼,没有火药,这石子怎么射出去的? “我在这支枪里加了几个小部件。” 宋默看看手里的木头98,瞅瞅地上的石头子弹,看看一脸自豪的老侏儒,突然有种抓狂的冲动。 木头的步枪?!石头的子弹?!还不用火药?! 他该感叹侏儒的大脑果然非比寻常,还是掰开他的脑袋看看着里面到底都装了些什么? 不过,他是不是应该庆幸,这个老侏儒做出来的不是把水枪? “领主大人,实际上,如果不是材料不对,我可以用水代替石头的,能节省打磨石头的时间……” 果然是怕什么来什么,对于侏儒的聪明才智,宋默给跪了,彻底给跪了。除此之外,他只有一个想法,煮了成功把侏儒推销给自己的地精! 第二十五章 木枪事件后,宋默才了解到,由于力气实在太小,侏儒们制作任何东西,用的几乎都是木头。 打铁? 不好意思,看他们的小身板,抡得动铁锤吗? 矮人? 那种脖子和脑袋一样粗,胳膊比侏儒大腿都粗的家伙,和侏儒根本就是两个物种。 宋默和老侏儒解释了制作枪支用的是钢铁,不是木头,老侏儒点点头,表示理解,“如果您的铁匠能够提供材料,按我的要求打制模具,或许有办法做出您想要的枪。” 老侏儒和宋默一起去了艾德几个铁匠的作坊。走了一圈之后,侏儒摇了摇头。 艾德,山姆,哈山,三个铁匠的作坊,都没办法打造出适合制作步枪的钢材。他们还在使用最原始的锻造,连灌钢都不会,别说无缝钢管,板材都做不出来。 宋默倒是知道灌钢的大概,但他不知道生铁和熟铁该用多少比例,抓着脑袋也想不出,本来铁矿石价格就不便宜,宋默也不能随便浪费。 “或许,只有矮人能提供您需要的材料。” 老侏儒不是无的放矢,矮人打造兵器的能力,和他们挖矿的能力一样,闻名整个大陆,而制作一件好兵器的基础,就是好的材料。 “矮人制作的兵器是全大陆最好的。” 这句话也说明,矮人的冶铁炼钢技术,也是全大陆最好的。 “没有其他办法吗?” “没有。” 老侏儒对待工作的态度相当认真,既然宋默对他制作的木枪不满意,想要制作钢枪,那他就必须提供出最佳的方案。 “领主大人,这是目前唯一的办法。” 唯一的办法? 全大陆的人都知道,雇佣矮人打造兵器铠甲,价格可不便宜。 难怪光明大陆上只有富得流油的国家才能武装起强军,到哪都横着走,瞧谁不顺眼就灭了他。还真是有钱横扫天下,没钱缩在旮旯。 人家能把铁片钢瓦穿在身上,他却连造只步枪的材料都没有。这样下去难保如潘威之流再打格里兰的注意,他那点人手根本就不够看的。 赛万斯? 他不趁机踩上一脚就算好了。契约里可没规定他不能趁火打劫。 越想越觉得自己没用,宋默忍不住拉住管家的袖子,擦擦眼泪,想继续擦鼻涕,到底没敢。 “管家,我真捉急啊……” “领主大人,您在说哪国语言?” “光明大陆语。” “……” 制作热武器的尝试失败,宋默整个人都有些发蔫,地精们意识到最近领主大人心情不爽,一天到晚的躲在地下叮叮咣咣,打死不在宋默跟前露面。侏儒们倒是逐渐开始在领地内走动,看到领民们修缮房屋和农具时,出出主意,帮个小忙,很快就赢得了大部分领民们的好感。 地精们躲在地下咬着小手绢羡慕嫉妒恨,也照样没办法,谁让他们输在起跑线上呢? 老侏儒想把间接戳到宋默自尊心的木枪要回去,宋默没同意,虽然这把木枪没什么实际用途,到底是按照毛瑟98的图纸一个部件一个部件组装起来的,就算挂在墙上,也是个不错的摆设。想要?可以,等做出真正的毛瑟98再说。现在,就当给他过过眼瘾吧。 领主大人一毛不拔,老侏儒有了深刻的体会。 好在宋默的沮丧并没持续太久,罗德的又一次到来,帮宋默解决了难题。这一次,他不只带来了宋默需要的矿石,还给宋默送来了两个矮人。 “这是乔桑和莫斯比。” 罗德向宋默简单介绍了一下两个同样壮实的大胡子矮人。他们是兄弟,也是技术娴熟的铁匠。由于得罪了矮人中的权贵,正被追杀中。知道了格里兰领主正在招募人手,就跟着罗德一起过来了。虽然宋默听完罗德的介绍,已经口水飞流了,但他决定还是谨慎一点为好。 得罪了权贵,被追杀?权贵也分三六九等,是哪一等的?别是条大白鲨。 “可以告诉我,他们到底惹到了谁吗?” “汉德楚克。” “这个汉德楚克什么的干活?” “大公。矮人没有国王,由九个大公分管全族的事务。汉德楚克大公是其中权势最大的。他性情火爆,并且睚眦必报。” 很好,连鲨鱼都不是,整个一虎鲸! “由于得罪了汉德楚克大公,大部分和矮人交好的种族,都不愿意收留他们。哪怕是人类国家,也不愿意为了两个铁匠,去冒得罪大公的风险。” “他们可以进山当野人。” “山里都是猛兽,他们试过一次,差点成了芒克蛇的点心。” “他们到底做了什么事情,让这个大公如此怨恨?” “他们把武器卖给了矮人的敌对种族,而且还逃税。” 乔桑和莫斯比一直没有出声,可等罗德说出这句话时,立刻大声辩白:“我们不知道那个家伙竟然是魔族!就算是大公本人,也不可能一眼就认为伪装过的魔族!” “但你们逃税是不争的事实吧?” 两个矮人立刻没声了,不甘心的嘀咕了一句:“只是今年而已,以前都是交了税的……” 宋默托着下巴想了一会,他总觉得这个大公追杀两个矮人的原因,似乎逃税才占了大头。摇摇头,他怎么能以己度人人?不好,这太不好了。 不过给他弄来这么两个家伙……宋默看了罗德一眼,默默从用装着金币的袋子里,取出了一部分,曰:保护费。 罗德已经不打算同宋默讲理了,因为他压根就不讲道理。但有些事情他必须提前说清楚,“领主大人,我已经尽力了,除了像这对兄弟一样,犯了事走投无路的,不会有任何人愿意到您这里来的。” 宋默知道罗德说的不是借口,这的确是个问题。 要想发展,他就必须增加领地的人口。伟人说过,人多力量大。劳动力,武装力量,哪里不需要人?如果正规途径行不通,他就只能直接去抢了。 远了不行,变数太多。近了也容易出问题,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 下手对象太强大不行,自己这几十号人,不够人家塞牙缝。太弱了也难有油水可捞。宋默想抢的是人,跟他一起去干活的领民,想要的却是金币和粮食。算来算去,只有奇萨王国,符合所有的条件。他们从老胡里安手里抢走的土地,是最好的下手目标。那里的领民几乎都是昂里斯人,驻守的军队和新任领主,肯定大肆搜刮过占领区的财富,绝对是不折不扣的肥羊…… 这票生意,可以做。 宋默一边想,一边嘿嘿笑出了声音,罗德和矮人兄弟都被他笑得后背发凉。 最终,罗德还是鼓起了勇气,对宋默说道:“领主大人,我把人给你送来了,你是不是应该把弓弩给我了?” “当然。” 宋默示意强森将带来的单发弓弩和箭匣一起交给了罗德。在热武器还没做出来之前,连发弓弩是宋默保命的本钱,一具都不能外流。无论谁想要,打死宋默都不会松口。 这具单发弓弩比连发弓弩略小,更适合矮人使用。除了不能连发,射速稍慢之外,威力并不差多少。 罗德接过弓弩,走到远处试射了一下。宋默已经做好了和罗德唇枪舌剑的准备,罗德却满脸兴奋的跑回来,对宋默说道:“这真是个宝贝!威力竟然这么大!谁再敢找我的麻烦,劈不死他,也能射死他!” 看着罗德兴奋的样子,宋默突然想起一件事,他好像,从来没在这个矮人面前真正使用过弓弩,顶多用来威胁一下。 闹了半天,原来人家根本就不在乎是单发还是连发。 亏他还觉得自己有些不地道,良心上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谴责…… 不过,强盗的良心是个什么概念,还有待商榷。 陷入兴奋中的罗德没有注意到某个披着贵族皮的强盗在想什么,仍在滔滔不绝:“您放心,第三批矿石我一定准时送到!答应您的事情,我也一定想方设法为您把人数凑齐了!违法抗税的,反抗贵族造反失败的,反对光明教会被教会骑士追杀的,只要您不嫌弃,我都能给您弄来。” 罗德一句一句如数家珍,宋默却怎么听怎么不对劲。 难不成,罗德要给他送一群反封建反迷信反压迫的斗士来吗? 他好歹也是个封建地主阶级吧?虽然穷了点…… 第二十六章 乔桑和莫斯比因为向魔族贩卖武器和逃税被矮人世界放逐追杀,走投无路之下投奔了格里兰。刚开始,兄弟俩只是抱着暂且找个地方安身的念头,但在宋默笑眯眯的向他们展示了一把木质的步枪,并且给他们看了这支步枪的图纸之后,乔桑和莫斯比不淡定了。知道宋默还有更多同类武器的图纸后,乔桑和莫斯比毫不犹豫的和宋默签下了为期十年的工作契约。 在契约期间,宋默为矮人兄弟提供庇护和食物。兄弟俩需要按照宋默提供的图纸,为他制作兵器。在契约结束后,他们必须对在格里兰发生的一切保密。 宋默想将契约时间定长一些,奈何兄弟俩不同意。这已经是他们能接受的最长雇佣期限了。宋默暗地里翻了个白眼,雇佣?真会往自己脸上贴金。明明就是两个逃命途中的“难民”。最终,宋默在契约的末尾加上了一条备注:契约到期,可以续约。 对此,乔桑和莫斯比没有反对。 矮人对订立的契约极端重视,一旦签下自己的名字,就永远不可能反悔。 比起已经捧上宋默铁饭碗的地精和侏儒,矮人兄弟则是契约到期就可能走人的合同工。宋默自然会毫不客气的压榨,压榨,再压榨。最好榨得一点油渣都不剩。 不过,压榨也是讲究技巧的。黄世仁胡汉三一流,不可取。剥削的最高境界,就是要让被自己压榨的对象,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还鼻涕眼泪一脸感激。 想做到这一点不容易,但路总是人走的,宋默有信心! 矮人对制作武器有着天生的狂热,乔桑和莫斯比已经迫不及待想要开始工作了。不过,在兴冲冲的看过艾德三人的铁匠作坊之后,乔桑和莫斯比的脸拉了下来。 “老天,你们简直是在浪费矿石!“ “这种粗制滥造的材料,怎么可能打制出优秀的兵器!“ “人类的铁匠都该被斧子劈成八瓣!” 两个矮人吹胡子瞪眼,大声嚷嚷,三个铁匠脸色铁青。如果不是宋默站在一边,肯定会冲上去好好教训一下这两个口出不逊的矬子。 最终,乔桑和莫斯比要求宋默为他们新建一个作坊。 “人类只懂得不停的用锤子敲打,敲打,再敲打。这简直蠢透了!”乔桑轻蔑的看了一眼艾德几人。“要想得到好材料,就必须按照我们说的方式来做。” 艾德三个明显不服气,宋默却一巴掌将三个大汉拍到一边,对两个矮人说道:“我可以答应你们。”宋默抱着手臂,笑眯眯的看着乔桑和莫斯比,“但我必须提前和你们说清楚,投入,就必须有产出。如果我得到的回报比不上我付出的,那么,我就把你们两个,丢到造好的火炉里。” 乔桑和莫斯比对宋默的威胁毫不在意。他们完全有自信做出绝对符合宋默要求的武器。 宋默答应了矮人兄弟的要求,但他也提出了条件,艾德,哈山和山姆,都被安排到了乔桑和莫斯比在建的作坊里。 矮人兄弟知道宋默在打什么主意,但今后十年,他们都要靠宋默吃饭,况且以人类现在的水平,很难学到他们技术中的关键部分,兄弟俩决定给宋默这个面子。 艾德三人喜出望外,能和矮人学习冶铁炼钢和打造兵器的技术,这简直是做梦都不敢想的事情。难怪领主要对这两个鼻孔朝天的矮人这么客气。 宋默把为矮人兄弟建造作坊的事情交给了地精和侏儒。又另外召集了十几个领民帮忙,希望能尽快把这间作坊建造起来。 “大概多长时间能完成?” 地精村长和来帮忙的老侏儒看着矮人提供的图纸,商量了一下,给了宋默答案,“快的话,入冬之前应该能完成。” 地精村长和老侏儒不知何时成为了一对友爱的好基友,成天“出双入对”。老侏儒对地精村长手里的城堡设计图纸很感兴趣,得知是出自宋默之手后,看着宋默的眼神都变得不一样了。 就像现在,明明是在帮矮人建造作坊,他却捧着秃脑壳,一个劲的歘歘宋默。 宋默被他歘歘得汗都冒出来了,他很想说,再歘歘也没有,小爷绝对不会和你做一对忘年好基友的。老绿皮才是你最明智的选择。 在众人的共同努力下,不到半个月,作坊的主要建筑部分就立了起来。 宋默看着那个似曾相识的高炉有些眼晕,这明显就是高炉炼钢的缩小版!难怪矮人要对着艾德几人喷口水,这技术对比,简直就是地上十层和地下负十层的差距。 “领主大人,按照这个工作进度,您很快就能看到步枪的成品。” “恩,如果成品能让我满意的话,你们会看到更多从未见过的武器图纸。”宋默弯下腰,拍了拍乔桑的肩膀,“加油,我看好你!” 听到宋默的话,乔桑双眼发光,一溜烟的跑去催促工程进度了。 宋默坐到草地上,拔下一根青草咬在嘴里,苦涩的味道迅速在口腔里蔓延。这个作坊一建,他的小金库就下去一层,等到罗德把第三批矿石送来,小金库又要下去一层。要是罗德顺便给他送几十口子过来,再和赛万斯买一批过冬物资,小金库很快就要见底了。 果然,钱财就像流水,来得快,去得也快。看着很多的金币,一眨眼就不见了踪影。 宋默站起身,拍拍屁股,得想办法赚钱了。 老地精和老侏儒正在讨论宋默独特的教学方式,例如想画好一张图纸,就必须先领略人体绘画这一伟大艺术。虽然听起来很不错,但模特实在是不好找……两个老家伙讨论得正起劲,看到迎面走来的宋默,同时弯腰行礼。 “领主大人。” 宋默走到两个老家伙面前站定,想起他们刚刚讨论的事情,脑中灵光一闪,嘿嘿笑出了声音。 伟大的人体艺术,恩,伟大,很伟大…… 宋默凑到老地精耳边低声说了几句话,老地精绿色的脸倏地充血,仿佛鼻子和耳朵里都冒出了白烟。 老侏儒揉揉眼睛,白烟不见了。错觉吗? 接下来的日子,很少能在矮人的作坊旁边看到宋默和几个老地精了,他们大部分时间都关在宋默之前摆放骑士画像的小黑屋里,除了吃饭睡觉,不动地方。 领主府的纸张和墨水消耗量却直线上升。 老约翰劝说了宋默两次,却在被宋默拉进小黑屋参观一番之后,将所有劝说的话都丢到了墙角去种蘑菇。只是在小黑屋外转悠的次数,明显增加。 宋默并没忘记和赛万斯的约定,攻城凿做好后,他立刻派强森去了西北行省。 这一次,赛万斯没有坐马车,而是骑马来的,除了莫里,只有五六个护卫跟着。 “做好了?” 宋默点点头,带着赛万斯走到了领主府后的一块空地上,一架巨大的攻城凿就立在那里。赛万斯走过去仔细看了看成品,“这个怎么使用?” “我的随从会为您演示的,请退后一点。” 宋默和赛万斯后退到五米外,随从们得到宋默的指令,立刻开始行动。两个随从用力扳动木杠,有成年男人半个手臂粗的绞弦发出了刺耳的吱嘎声,等到绞弦被拉到预定位置,固定后,两个随从将一支三米长的巨箭放到了凹槽上,先前两个随从用力推开扳机,立时,伴随着一声尖啸,长箭如一道黑色的闪电,划过半空,深深的凿进了三十米外的草地上,几乎半个箭身都扎进了土里。, 赛万斯被这种可怕的威力震撼了,可以想象,这种武器,会给守城的士兵造成多大的伤害。 “如果将绞弦拉到最大,箭支全部用铁来制作,威力会更大。只是格里兰是个穷地方,没那么多的铁来制造箭支,这支箭只有箭头是铁的,其余都是木制。” “这就足够了。” 有了攻城凿,赛万斯肯定,自己的总督位置,会坐得更稳。 赛万斯很爽快的用足够两百人过冬的物资换取了攻城凿的图纸和成品。宋默将图纸交给赛万斯的同时,又神秘兮兮的给了他一册东西。册子的封面上用大陆通用语写了四个字:人体艺术。 看到这四个字,赛万斯的脸一下黑了。宋默却对他眨眨眼,“别误会,这是好东西。” 好东西? 赛万斯被宋默弄得满头雾水,随手翻了几页,随即,眼睛直了,嘴巴张开了,满脸涨红,似乎想要将手里的册子丢出去,却又舍不得。 “你这个……” “我说了,是好东西。”宋默笑眯眯的又取出了一册,比赛万斯手里的更厚,装订得也更加精美,“没有男人会不喜欢这个的,您说对吗。总督大人?” “你的意思是?” “您觉得,某位想寻找点刺激的贵族老爷,会愿意出多少钱,来购买一册呢?” “至少十个金币。” “不,太少了。”宋默摇摇头,指着册子对赛万斯说道:“看看这画工,这上色,如此的逼真,激情,让人血脉贲张,我认为,至少一百个金币。” 一百个金币? 宋默一手拿着小X书,一边朝赛万斯笑得尖牙不见眼。 “一百个金币还是友情价,随着市场打开,价格只会越走越高,再加上点炒作,恐怕一两千金币都会有人买的。” “炒作?” “就是让东西卖的更好一点。”宋默将手里的册子也塞到了赛万斯的手里,“这两册送给您,您如果愿意,可以和我一起,为推广人类这项伟大的艺术事业贡献力量。” 就在宋默向赛万斯阐述伟大的艺术事业时,矮人罗德已经将第三批矿石运送到了距离格里兰边界不到五公里的地方。随行的还有八个因为公开反对光明教会,被教会骑士追杀的男人。 突然,马车被一个穿着黑色斗篷的男人拦住了。 “咴——” 罗德拉紧了缰绳,马车停了下来。 男人走到马车近前,对罗德说道:“你好,矮人罗德。” 第二十七章 在美女面前,男人的意志是薄弱的。 在不穿衣服的美女面前,男人已经很薄弱的意志,会像泡泡一样,一戳就破。 赛万斯是个男人中的男人,所以,在宋默两册小X书,近四百页妖精打架的诱惑下,看似坚强的意志,瞬间溃不成军了。 在听到宋默“白送”的话之后,几乎没有片刻犹豫的将两册小X书揣进了怀里,单手握拳抵在嘴边轻咳一声,“恩,虽然我是个军人,但对于艺术,还是有一定追求的。” 宋默嘴角一勾,有门! 他要感谢苍老师,小泽老师,饭岛老师,以及无数为艺术献身的老师们,她们给予了他创造的无限灵感,在和几个老地精关在小黑屋数天之后,创造出了如此震撼人心的作品。 千万别小看这些小X书的威力,赛万斯就是个现成的例子。如果能彻底把这个家伙拉下水,顺便腐蚀几个奥比王国中的权贵,最好能把赛万斯在朝廷里的靠山一锅端了。到时,只要赛万斯还坐在西北行省的总督位置上,宋默都不用担心会有某个不长眼的来找他麻烦了。 至于老胡里安,直接被宋默无视了。 连他没见过面的便宜老爹都收拾不了,最后还闹出个合法抗税的乌龙事,宋默会惧他才怪了。 送给赛万斯的两册“人体艺术”是这几天下来的全部成果,毕竟全手工的绘画上色是件很费时间的事。 宋默已经发现了这个问题,想依靠这些小X书赚取大量的金币,就必须保证出品的数量,单靠他自己和几个老地精,一个月也画不出几册来。如果想扩大数量,要么就教会更多的地精,要么就想办法把印刷术弄出来。 好在宋默还知道雕版印刷是怎么回事,用木材做雕版刚好是侏儒们的拿手好戏,不考虑剧情单一的问题,每月出个几百册不成问题。 之前,宋默已经和老侏儒谈过这件事了,相比起老地精的头顶冒烟,老侏儒的反应就淡定多了。 “这算什么,亏你们还弄得这么神秘。”老侏儒一副不屑的样子,他从年轻时起,就一直在各式牢房里过日子,看到的,听到的,绝对不是整天除了小偷小摸,就藏在地下装老鼠的地精能比的。 世界上最黑暗的地方,除了官场,就是牢房。 宋默被老侏儒震撼了,竖起了大拇指。随后又想,是不是开个监禁系列的? 想着想着,口水就流下来了…… 既然已经决定把赛万斯彻底拉下水,宋默自然不会再那么小气,有付出才会有回报,何况,回报会是付出的几倍。这个生意,绝对不亏。 宋默凑到赛万斯耳边低声说了几句,材料,画工,创作都由他来准备,赛万斯只需要帮忙打开销售渠道,前期每卖出一册,宋默只要一百个金币,市场打开后,宋默每册只要五百个金币,其他的,都是赛万斯的。 至于市场打开是个什么概念,宋默告诉赛万斯,只要销售量提高到每个月二十册,就可以提价了。 “你确定?”赛万斯怀疑的看向宋默。 “我确定。”宋默的笑十分纯良。 乍一看,宋默这样很吃亏,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宋默的利益。如果按利润分成,谁知道赛万斯到底会给他几成?毕竟,想要真正让这些小X书进入贵族们的视线,还要靠赛万斯。 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舍不得老婆逮不住流氓! 奥比王国的贵族老爷们都是有钱人,那就是一群群对着肥肉流口水的饿狼!在宋默眼里,这些眼冒绿光的饿狼,却比肥羊还惹人喜爱。 赛万斯虽然不缺钱,但也不会把送上门的金币往门外推。宋默紧接着又加了一把火,“艺术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不定期会有创新的作品问世,都十分有收藏价值。” 艺术创新?收藏价值? 宋默眨眨眼,“你懂的。” 赛万斯当机立断,“成交!” 宋默立刻取出早就准备好的契约,赛万斯看了三遍,没找出任何问题,直接在契约的末尾签字,盖上了自己的印章。不是总督的印章,而是赛万斯个人的私印。很显然,他还是对宋默有一定的戒备。 宋默咧咧嘴,早晚把这家伙彻底拉上海盗船! 事情处理好,赛万斯决定返回西北行省。由于来得匆忙,没带适合装载攻城器械的马车,格里兰压根就不会有这种车辆,攻城凿又太大,仅凭几个骑士是带不走的。宋默给了赛万斯一个侏儒做的模型,每个零件都一样,再加上图纸,西北行省的工匠完全可以按照这个模型和图纸制作出成品。赛万斯对此很满意,不过还是决定,明天让莫里带一辆大的马车来,将攻城凿的成品运走。 宋默对此无所谓,反正这东西做出来就是给赛万斯的。他留着也没用。 “莫里会把你要的粮食和物资一起带来。”赛万斯翻身上马,拉着缰绳,居高临下的看着宋默,再没有初见时的傲慢。 “好的。”宋默笑着拍了一下赛万斯胯下的骏马脖子,“真是匹好马。” “如果你喜欢,我可以送你一匹。” “还是算了。”宋默耸了耸肩膀,“就算送了我,最大的可能是被宰掉吃肉。“ “……” “不过,还是要谢谢你的慷慨,总督阁下。如果你能将这匹马换成粮食,我会更感谢你的。反正都是送,送什么不一样呢?” 赛万斯看着宋默,额头青筋直冒,果然不该给他笑脸,有个踏脚点这家伙就能顺杆爬,爬不上杆顶,也要拽几片叶子下来! 赛万斯不在乎这点粮食,但他就是觉得憋气。他就知道,这家伙不会让自己白白得了这么多的好处,早晚要找补一点回来。想想怀里的两本册子,赛万斯勉强将火气压了下去,反正最后大部分金币还是会落在自己的口袋里,不如干脆就大方一点算了。 赛万斯用马刺踢了一下胯下的战马,给宋默丢下了一句话:“战马和粮食都会给你的!” 话落,一人一骑绝尘而去,其他骑士紧随其后。 宋默看着赛万斯的背影,回头对强森说道:“他刚刚说,战马和粮食都是白送的,对吧?” “是的,领主大人。” 宋默顿时热泪盈眶,“真是个好人啊。纯爷们,真汉子!” 赛万斯几人同赶着马车的罗德擦肩而过,温顺的驽马被飞驰而过的战马惊到了,罗德费了好大力气才稳住受惊的马匹,忍不住朝着只剩下背影的骑士们破口大骂。 坐在他身后马车上,依旧披着黑斗篷的男人出声提醒他,“他们是西北行省的骑兵,不要自找麻烦。” 罗德皱了皱眉头,这个男人给他的感觉很奇怪,厌恶说不上,喜欢更不可能,只是和他坐得稍近一些,罗德就感到情绪开始变得烦躁,可坐在他身边的另外几个男人却没感到任何不对。 很显然,有这种奇怪感觉的只有罗德自己。 矮人相信自己的直觉,这个披着黑斗篷的男人,绝对不是个简单人物。这样的人,会像他说的那样,真的需要找一个没什么势力的贵族庇护吗?或许他应该把这个家伙赶下马车…… 罗德犹豫的时候,马车一直在前行,来送赛万斯的宋默看到了罗德,朝他挥起了手臂。 这下子,就算想把这个家伙丢下去,也做不到了,罗德叹了口气。 等到罗德把马车停下,宋默三步两步走到马车近前,和罗德互相致意问候,笑着说道:“我的朋友,你这次来得可真快。” “矮人都是守信的。”罗德让马车上的男人们下来,对宋默说道:“除了第三批矿石,还有这些人。” 罗德一一向宋默介绍了被教会骑士追杀走投无路的勇士们,宋默也笑着和这几个男人分别问好,对这些和光明教会不对付的男人来说,没有一丝光明教会势力的格里兰,简直就是天堂!当然,这个想法能持续多久,有待商榷。 很快,只剩下最后一个披着黑斗篷的男人,罗德却停了下来。 宋默看到这个一身黑斗篷的男人,突然拧起了眉头,总觉得,这个人很熟悉啊…… “罗德,他是?” “他自称是个魔法师。是中途找上我的,我就带他一起来了。” 魔法师?宋默有了一种十分不妙的感觉。 果然如他所料,男人突然上前一步,托起宋默的右手,轻吻了一下宋默的手背,抬起头,斗篷的帏帽顺着他的动作滑脱,露出了一头光滑的褐色长发。以及长发下那张妖艳的面孔。 “您好,我的领主大人。” 宋默的脸黑了,用力抽回自己的手,“怎么又是你?!” “领主大人,您这样说真让我伤心。”瑞斯海蓝色的眼睛充满了忧郁,用深情款款的语调说道:“自从那个难忘的夜晚之后,我日夜都在思念你,思念你使人迷醉的气息,思念你光滑肌肤,柔软的嘴唇……” “住口!” 宋默快被气得冒烟了,这臭不要脸的!没有一秒犹豫的拔出了佩剑,直接朝他砍了过去,细长的剑身,硬是砍出了片刀的威风。 在一旁围观的其他人都愣住了,那一夜?那一夜…… 就连最不解风情的家伙,都不由自主的想歪了。罗德更是恍然大悟,难怪这个男人要自己带他来见格里兰领主……原来,他们竟然是这种关系吗? 不愧是比矮人更加精明的强盗领主,连情人的选择,都如此的另类,引领潮流…… 第二十八章 有人说,生活就像XX,反抗不了,干脆躺下来享受。 宋默不这样想,就算真的是XX,那也是他XX别人!被别人XX还能躺下来享受的,那绝对是脑袋不正常的奇葩!所以,在瑞斯主动找上门后,宋默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拿起剑戳死他!就算戳不死,也要戳个窟窿,放血! 可有的时候,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就像一个妙龄少女不可能拿着一把菜刀去抢劫一个恶贯满盈的壮汉一样,宋默想要用一把装饰性大过实用性的佩剑,在看起来就不像好人的瑞斯梅尔斯身上戳个窟窿,绝对不是件容易事。 宋默后悔了,早知道,就不该听管家老约翰的,说什么贵族要保持体面,让艾德打造这么一把细剑,要知道,花在这把剑上的金币,足够他打造两把大片刀了! 要是他有两把片刀的话,绝对一手一把,死也要在这个臭不要脸的身上切下半斤肉来! 瑞斯一边闪躲着砍过来的细剑,一边瞅准机会,一把抓住宋默握剑的手腕,单臂搂住了宋默的腰,脚下一绊,宋默不由自主的向后仰倒,如果不是瑞斯抱着他,估计会直接摔到地上。 但是,比起现在的状况,宋默宁可来一出屁股落地,平沙落雁式! 看过经典电影乱世佳人的海报吗?宋默不只一次幻想过自己就是海报上的瑞德船长,环抱着斯嘉丽的纤腰,和他心目中的女神深情对视。 现在,他的梦想实现了,只不过,不是瑞德船长,而是被抱着的斯嘉丽…… 瑞斯握着宋默的手腕,亲吻着他的手指,丝毫不顾忌他还握着凶器,海蓝色的眼睛中带着笑意,“我的领主,你的剑术老师太糟糕了,如果你愿意,我可以亲自教导你剑术,至少不会让你累得气喘吁吁,还没办法在敌人身上留下一道伤口。” 宋默喘匀了气,面无表情的看了瑞斯一会,然后突然伸出手,搂住了瑞斯的脖子,明显能看到瑞斯眼中闪过的一抹错愕,虽然很快,却没逃过宋默的眼睛。 “是吗?那要先谢谢你。” 宋默搂住瑞斯脖子的胳膊用力,缓缓抬起头,在任何人看来,他的动作,都像是要和抱着他的男人来一个浪漫的吻。 可事情接下来的发展,让在场所有人都大跌眼镜。 格里兰的领主大人,毫无预兆的抬起右脚,在瑞斯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对着男人最脆弱的部位,狠狠的就是一下! 寂静……在场的所有雄性生物都不由自主的夹紧双腿。对于男人来说,这个部位遭受攻击,绝对会要命的。何况宋默这一脚完全没有留情。 黑,实在是太黑了! 瑞斯脸上的表情扭曲了,没有叫出声,或许他已经疼得发不出声来了。宋默趁机挣脱了他,对着他的肚子顺势又是一脚,在他弯腰的时候,抬起右手,五指并拢,用力砍在了他的脖子上。砰的一声,刚刚还风情万种,胆敢调戏领主大人的妖艳美人,昏倒在了地上。褐色的长发散落在草地上,落入其他人眼中,有一种惹人怜惜的美。 宋默却在一般人的范畴之外,拿起细剑对着瑞斯的脖子就要扎下去,所谓趁你病要你命,绝对是真理!可在剑尖距离瑞斯的脖子只有零点一毫米时,宋默的动作突然停住了,神情莫测的看着瑞斯,魔法师? 就这么杀掉太可惜了。比起做肥料,他还有更大的用途…… 收起了剑,宋默朝着强森一伸手:“拿来。” 强森连忙把背上的弓弩取下来交给宋默,宋默却一皱眉头,“不是这个。” 强森又把靴筒里的匕首拿出来,宋默又是一摇头,“也不是这个,腰带给我!” 腰带?! 强森控制不住的后退一步,领主大人要他的腰带做什么?! 宋默见强森迟迟没有动作,不耐烦的又催了一声,“快点给我,别磨蹭!”接着对另外几个随从说道:“你们的也给我。” 随从们的脸色,立刻变得万分精彩。 矮人罗德从刚刚开始,下巴就一直没合拢过。 是他太迟钝,还是事情的变化太快? 这个披着黑斗篷的美人,不是格里兰领主的情人,而是仇人?如果是仇人,为什么不一剑结果了他,而是朝他的随从要腰带?!见宋默的目光又朝他看了过来,罗德立刻抓着腰带后退三大步,摆出一副誓与腰带共存亡的样子,不行,绝对不行! 宋默压根就没理会他,直接对站在他身边的八个反教会斗士说道:“我相信你们都是诚心来投靠我的,那么,知道投名状是什么意思吧?” 投名状? “识相的,腰带给我吧。” 八个常年和光明教会骑士斗智斗勇的壮男,冷汗顿时就下来了。 这个领主,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最终,宋默拿着随从和斗士们的腰带,把昏倒在地的瑞斯,捆了个严严实实,不知是恶趣味发作还是想报复这个男人,找了根棍子,往瑞斯绑起来的手脚之间一穿,让两个随从抬着,像抬着待宰的八戒一样,就要打道回府。 罗德连忙叫道:“领主大人,您还没结算矿石的钱!” 宋默一拍脑袋,“瞧我这记性。”取出金币袋子,刚要交给罗德,又收了回去,打开袋子,取出了一部分,然后才交给罗德。 “为什么?”罗德知道这笔钱自己不会拿得顺利,但还是要问清楚,扣金币总要有个理由。 “这家伙。”宋默竖起大拇指,朝身后一指,瑞斯被倒挂在木棍上,黑色的斗篷和褐色的长发一起在半空中飘荡,晃悠,好不凄凉,“你把这个大麻烦送到我家来了,没全扣掉,还是因为咱俩深厚的交情!” 去他的交情! 鬼才和这个无耻的强盗有交情! 罗德气得胡子眉毛都竖起了起来,奈何现在形势比人强,他在强盗的地盘上,也只能把这口气咽下去。 他再次发誓,永远不和格里兰领主做生意了,打死也不! 面对罗德难看的脸色,宋默却依旧笑眯眯的,单手搭在罗德的肩膀上,从怀里掏出一本册子,交给了罗德。 “别这样,我的朋友,看看这个,你绝对会喜欢的。” 罗德斜眼看着宋默,到底还是没忍住好奇心,翻开了书页。 然后…… 没有然后了,只是看了三页,号称见多识广,什么都不畏惧的矮人罗德,突然喷出两管鼻血,晕倒在地。 宋默拍了拍罗德的脸,见这个涨红了脸的大胡子没什么反应,鼻血却流成了一条小溪,连忙扯下两根布条塞进他的鼻子里,然后让一个随从扛起罗德,一起带回领主府。于是,发誓不再踏进格里兰领主府一步的罗德,在昏迷的情况下,二进宫了。 宋默弯腰捡起掉在地上的小册子,看着溅到上面的血迹,不由得感叹,就算是矮人,也无法抵抗人体艺术的威力啊。 返回领主府的众人,谁也没注意到,本该和罗德一样昏迷的瑞斯,却突然睁开了眼睛,海蓝色的眼中闪过一道诡光,鲜红的唇勾起了一抹微不可见的笑,随后又闭上了双眼。这一切的发生只在一瞬间,就连抬着他的随从,也没有发现。 第二十九章 赛万斯回到总督府后,立刻召集铁匠,开始制作攻城凿。 比起宋默领地里的小作坊,西北行省的钢铁生产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铁匠们不再各自为战,技术最好的几个铁匠合作建成了一个大型的作坊,不断压缩其他铁匠的生存空间,迫使他们不得不放弃自己的小作坊,加入到“集体”中来。 组合起来的铁匠们虽然冶炼技术比不上矮人,但产品的数量和质量,都不是一个穷得叮当响的领地能比得上的。有了他们,财大气粗的赛万斯总督,自然不会吝啬到用木箭代替铁箭,更不会出现只用铁铸造箭头这种事情。 “半个月,我要看到成品。” 铁匠们不敢怠慢新总督的命令。连奉命督造的官员,都小心翼翼,不敢犯下丁点错误。潘威的意外死亡和赛万斯的突然上台,让这些潘威时代留下的官员惶惶不可终日。拉得隆家族在西北行省的势力盘根错节,不容小觑。如果自己再不识相一点,被从位置上赶走是早晚的事情。 西北行省官员的薪水丰厚是众所周知的,没人愿意自断财路。 因此,在赛万斯接任总督后,所有现任官员都表现出了异常认真的工作态度,似乎要向赛万斯证明,没有人会比他们做得更好了。而他们对新总督的中心,天地可表。 赛万斯对此没做任何表示,既没有给他们承诺,也没有马上就把他们解任。在格里兰的经历,让赛万斯总督练就了喜怒不形于色的本领,只要被面无表情的总督大人看上一眼,底下的官员们就开始感到压力山大。 如果宋默知道自己给赛万斯造成了这种影响,不知道该做何感想。 或许是觉得自己的赎金收少了,有一大笔培训费用被漏掉了。 工匠们紧锣密鼓开始工作时,莫里已经带着赛万斯承诺给宋默的粮食和物资,离开了西北行省。粮食和物资装满了三辆马车,车队中还跟着一匹枣红色的大马。 这是赛万斯答应送给宋默的战马。 莫里将物资送到格里兰后,并没有多做停留,带着宋默手里唯一一具攻城凿离开了。他现在很得赛万斯的重用,只要宋默和赛万斯的交易持续下去,他不仅不用担心会丢掉性命,连升官发财也不是问题。他明白,决定自己命运的不再是赛万斯总督,而是格里兰的领主,宋默格里兰。 对于当初收下宋默的金币,莫里永远不会后悔。 莫里离开后,宋默兴冲冲的查看了他送来的粮食,在发现送来的粮食全部都是小麦,连玉米都没有时,宋默开始挠头了。 格里兰的土地并不适合小麦生长,产量很难提高。 按照他的计划,格里兰的人口只会越来越多,到时候,粮食问题肯定会成为老大难。想要留住人,总要让人家吃饱肚子把? 吃不饱的劳苦大众,最喜欢干的事就是揭竿而起造反闹革命,打土豪分田地。何况罗德能给他弄来的,大部分都是这种有着先进思想和极大动手能力的革命斗士。如果宋默不想自己被当成土豪打倒了,就必须想办法让格里兰尽快富裕起来。然后带着这些斗士去打别人的土豪,分别人的田地! 粮食靠进口绝非长久之计,万一哪天双方的关系崩了,那问题就严重了。 想改变这种情况,唯一的办法就是找到适合在格里兰种植的高产粮食作物。玉米的种子宋默已经有了,但数量不多。除此之外,宋默第一个想起的就是土豆。这种东西比玉米还容易种植,产量也高。 可去哪里找?问了地精,他们也不知道,甚至见都没见过。 于是,宋默想到了还被留在领主府“做客”的罗德。 “如果你能帮我找到一种东西,今后交易的矿石价格,提高一成。你送到格里兰来的人,我也会按照人头付给你金币。怎么样,这生意不错吧?” 宋默形容得很美好,罗德却听得直皱眉,和宋默接触多了,让矮人明白了一个道理,和强盗做生意,绝对要多长一个心眼。 “什么东西?” “一种食物。 “食物?” “恩,长在地下的,叶子是这样的,长成后是这样的……吃法很多,可以烤,也可以煮,把皮削掉是这样的,吃起来的口感……” 宋默一边说,一边在纸上画着,画完了推到罗德面前,“就是这个。” 罗德听完宋默的形容,拿起画看了一会,看着宋默的眼神逐渐变得奇怪起来。 “干嘛这么看我?” “你从哪里知道这个的?” “有什么奇怪的?” “这种作物,只有精灵才有,他们管这种作物叫马铃薯。”罗德指着画上的土豆对宋默说道:“精灵偶尔会用烤好的马铃薯和矮人交易。味道不错,也很容易吃饱。我们曾想从精灵手里买种子回去种植,但精灵始终不松口。” 罗德顿了顿,才接着说道:“为了找寻这种作物的种子,几个勇士冒险进入了精灵之森,结果差点被精灵射成刺猬。” 听着罗德的叙述,宋默的脑海中出现了这样一个画面:几个全身甲胄手短脚短的矮人扛着斧子在前狂奔,一群身高腿长的精灵在后边紧追,精灵们拉弓射箭,高喊着:“代表马铃薯消灭你!”。箭支嗖嗖的射向矮人,不一会,矮人的背上就插满了箭支,活像一个个跑动中的大刺猬…… 这一切,都是为了土豆! 恩,土豆威武! “我们几乎找遍了整个大陆,始终一无所获。原来,是我们找的方向错了,它们不是长在树上,而是长在地下的。” 树上?这些矮人竟然想到树上去找土豆?简直是太天才了。不过,既然这里有土豆,那地瓜和芋头呢? 宋默又画出了地瓜和芋头的样子和植株,遗憾的是,罗德没见过这两种作物。土豆的植株他倒是见过。 “我可以帮你把马铃薯整棵弄来,交换条件不是你提出的那些,而是这种作物的正确种植方法。” “恩……”宋默敲敲桌子,“你如果能帮我找到这两种作物的其中一种,”宋默指着地瓜和土豆,“我就教你,要么就额外拿五百个金币来换。” “这不公平!”矮人罗德跳了起来。 “别和我说公平不公平。”宋默靠在椅背上,架起了两条长腿,“做生意就是这样,没有绝对的公平,否则,还怎么赚钱?” “你这样做,不怕我干脆不做这笔生意?” “不怕。”宋默笑眯眯的双手环抱在胸前,朝着罗德一仰下巴,“大不了我自己派人去找,只是时间的问题罢了。而你呢?” 罗德半晌不语,宋默接着说道:“想想看,只要知道了种植方法,这种可以轻松填饱肚子的食物,要多少有多少!和让精灵吃瘪比起来,五百个金币,算得上什么呢?况且只要你找到了我要的东西,这些金币,还会安全的留在你的口袋里。” 矮人一向和精灵不对付,宋默清楚知道这一点。他确定,罗德会答应自己的条件。 最终,罗德点头了,不情愿的签下了一份新契约。宋默看着契约上还没干透的墨迹,吹了一声口哨,笑得像只阴谋得逞的狐狸。 两天后,罗德收拾了行装,赶着马车,离开了格里兰领主府。 莫里将攻城凿带回西北行省后,铁匠们有了更确切的参考,在赛万斯规定的最后期限到来之前,就把成品做了出来。 赛万斯没有耽搁,将图纸和成品一起送往了首都。他确信,凭借这次功劳,他绝对会在总督的位子上,坐得更稳。 宰相墨菲得到消息,立刻前往宫廷觐见国王,赛万斯是由他推荐成为西北行省总督的,没想到,刚上任不久,就给了他这么大的一份惊喜。 比起墨菲的喜悦,黑炎拿到攻城凿的图纸后,却显得若有所思。 潘威,赛万斯,投石器,攻城凿。 都是西北行省。 是赛万斯得到了潘威留下图纸,还是这些图纸本来就是他给潘威的,而潘威独吞了之前的功劳? 这样一想,潘威的死,就很值得商榷了。 不过,还有另外一种可能,那就是,这两份图纸,都出自另一个人……如果真有这么一个人,那他到底是谁? 黑炎坐在王座上,单手撑着下巴,微微合上双眼,摩挲着右手食指上的红宝石戒指,陷入了沉思。 第三十章 西北行省新任赛万斯献上的攻城凿,再度在奥比王国首都掀起了波澜。 潘威和赛万斯,投石器和攻城凿,两位总督,两样攻城利器,都出自西北行省。这让以商业闻名的西北行省,被推上了风口浪尖。这段时间的贵族宴会,如果话题中没有西北行省,那简直是out得不能再out了。 之后国王的又一道命令,更是让宫廷权贵们大哗。 国王黑炎,将在冬季第一场雪来临之前亲征萨比森,西北行省的总督赛万斯,被任命为王国右翼军的副先锋官! 对一个行省总督来说,这几乎是五级连跳,如果潘威泉下有知,恐怕会被气得从坟墓里爬出来,上演一部异世版丧尸传奇。 同样是总督,同样是献上攻城器械,他的任命是个临时工,赛万斯却是正式编制,这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 宰相墨菲对国王这一任命是举双手赞成,其他的大臣们就算有异议,也不敢当面向国王提出质疑。 在奥比王国,国王黑炎的命令,就代表着一切。 赛万斯接到来自首都的任命时,几乎克制不住的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光明神在上,他不是在做梦吗? 为了证明自己是清醒的,赛万斯总督做出了一件无比傻缺的事情,他把国王签发的命令,压在了枕头下边,然后,一夜噩梦。 在梦里,他梦到了一头黑色的巨龙,巨龙金色的眼睛冰冷的看着自己,没等自己说话,巨龙硕大的脚丫子,一下就踩在了他的脸上。 那个味儿啊…… 在格里兰的领地,领主府的重建工作已经接近了尾声。地精们精心打造的地下城堡,丝毫不逊色于任何一个大贵族甚至是国王的宫殿。 大理石柱,彩绘壁画,由于后期侏儒的加入,地下城堡的通风,排水等系统更加完善,基本不会出现空气污染或者屋里划船的情形。 地面上的领主府也被修缮一新,除了主要建筑,领主府周围的围墙被增高了半米,上面浇筑了密密麻麻的不规则石棱,棱角经过刻意的打磨,锋利无比,能直接刺破厚度一厘米的木板。据地精宣称,这是领主大人再三要求的。 其实宋默想拉铁丝网的,到底被老约翰阻止了。 墙上铁丝网,窗上铁栏杆,这还是领主府吗?说是监狱都有人信吧? 老约翰说什么都不松口,宋默只好将铁丝网换成了现在的石棱,不久后宋默就发现,这效果,比铁丝网更好!任何再敢半夜爬他家院墙的家伙,就得祈祷脚下千万别打滑了。 “敢和老子耍流氓装混蛋,老子戳碎他们的蛋!” 话落,宋默叉腰哈哈大笑。站在他身后的老约翰满脸铁青,他没脸去见老领主了。 地精和侏儒这才知道宋默要求浇筑这些石棱的目的,想想被这些石棱刺破某个部位的下场,饶是见多识广,在牢房里度过大半生的老侏儒,也忍不住背后发寒。 矮人乔桑和莫斯比的铁匠作坊也已经建成,正式投产了。 和罗德买来的矿石,全部被送到了两个矮人的作坊里。艾德,山姆和哈山,将自己的作坊交给了已经出师的学徒打理,三个人整天埋首在矮人的作坊里,让做什么做什么,让烧火绝对不担水,让搬石头绝对不抡锤子,比当初三人做铁匠学徒时还勤劳认真。 乔桑和莫斯比工作时也不会刻意避开他们,甚至还会主动教授他们一些打制刀剑盔甲时的诀窍。按照两个矮人的说法改进技术之后,三个铁匠打制出来的重剑,完全不是之前的成品能媲美的。 如果说三个铁匠之前打制的重剑是大路货,现在已经够得上是精品了。 乔桑和莫斯比也没有阻止艾德三人靠近高炉,甚至还当着他们的面,亲自演示了该如何使用高炉炼钢。艾德三人亲眼看到乔桑和莫斯比将原料送进高炉,加热后得到了铁水,等铁水冷却后就得到了质量好得让人惊叹的钢铁。 不需要成千上万次的捶打,只需要建造一个高炉,就能得到质量一流的钢材!艾德三人几乎要把两个矮人供起来膜拜。 但是,乔桑和莫斯比也留了个心眼,该保密的,他们绝对不会松口,就如高炉炼钢的原料,到底有哪几种,他们始终没有告诉三个铁匠。 铁匠们只知道有铁矿石,还能分辨出有石灰石,其他还有些什么,他们完全不清楚。这样,哪怕他们知道了高炉炼钢的原理,学会建造这种高炉,也始终掌握不了矮人炼钢的诀窍。 眼睁睁的看着矮人炼出一炉又一炉的钢材,开始按照领主的图纸制作武器,自己只能打下手,铁匠们的心里都有些不是滋味。 但是他们也不可能直接开口去问,毕竟,矮人之前教授给他们的技术,已经让他们获益匪浅,再去刨根问底,三个铁匠拉不下那个脸。 按照宋默的说法,这就是思想觉悟还不够高,还没有树立把建设格里兰当做毕生事业的伟大目标。 要想发展,要想赚钱,就得死缠烂打不要脸皮!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 幸好困扰三个铁匠的问题对宋默来说不算什么。 感谢应试教育,感谢发达的度娘和谷哥。理论知识宋默不缺,他缺少的,只是实际操作的经验。就像他一脑袋的武器图纸,却连支步枪都造不出来一样。 动嘴可以,动手,比登天还难。 如果乔桑和莫斯比知道自己绞尽脑汁保守的秘密在宋默面前根本就不是秘密,而自己让艾德三人学到的东西,才是宋默最想知道的,不知道会不会想一头撞死。 好在艾德三人还没将这件事情告诉宋默,宋默也就没机会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在矮人兄弟的痛苦之上。 作坊建成投产后一个星期,宋默期待已久的步枪,终于被送到了他面前。枪身是钢制的,枪托是木质的,入手将近十斤,和之前侏儒交给他的全木质步枪,完全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和步枪一起送来的,还有十枚依照宋默要求制作的尖头子弹。火药是宋默交给乔桑和莫斯比的,制作子弹用的铜矿石也是从罗德手里买的。宋默这次学乖了,给了图纸不算,步枪和子弹用什么材料,做成什么样子,是什么用途,巨细靡遗的和矮人兄弟说了好几遍。 虽然兄弟俩被宋默唠叨得耳朵要长茧子了,可效果却是惊人的。整支步枪做出来,与宋默脑海中的图片几乎是一模一样。 唯一的遗憾是,没有瞄准镜。 没有男人不爱枪,宋默迫不及待的打开枪机,将一枚子弹装入弹仓,跑到院子里去试枪。一声枪响,将领主府内的众人都惊动了,这种响声,虽然比不上之前领主要艾德几人做出来的那种手榴弹,可听在耳朵里,也是够吓人的。 管家老约翰第一个从房间里冲了出来,就见宋默站在草地上,看着五十米外被射穿的木板,笑得合不拢嘴。 老约翰走过去摸了摸木板上被打出的弹孔,“领主大人,这就是您说的枪?” “当然!”宋默把枪往肩膀上一扛,冲着老约翰一抬下巴,“管家,不是我吹牛,只要有一千支这样的步枪,再加上迫击炮和手榴弹,除非是万人大军,否则,咱们谁都不惧!” 听到宋默的话,老约翰先是激动了一下,然后脸色变了。领主大人说,一千?全格里兰,加上还在爬的孩子,满打满算还不到四百人! “不用担心。”宋默笑眯眯的朝老约翰眨眨眼,“有了这个,人口不是问题,粮食不是问题,金币也不是问题!管家,从今天开始,格里兰的历史,就要改变了!哇哈哈哈……” 一激动,京剧腔再次出现。 老约翰看着笑得无比张狂的宋默,半晌无语。 枪响声也惊动了住在领主府的八个反教会人士。以哈洛德为首,八个男人在向格里兰领主交出“投名状“之后,就被安排住进了领主府。宋默已经下令,等到领主府重建工作完成,地精们的下一个工作,就是在领主府的西面,给这些斗士和即将到来的斗士们,建造几栋集体宿舍。 按照宋默的想法,这些反封建反迷信反压迫的斗士,能在层层追杀之下依旧安然无恙,武力值和逃命本领肯定不一般!如果说服这群人投入到为格里兰建设添砖加瓦的强盗事业中来,一旦形成规模,这支队伍绝对能在整个光明大陆横着走! 前提是,必须保证这支队伍思想的纯洁性! 反封建可以有,反迷信也可以有,反压迫更可以有! 但是,反对宋默格里兰,绝对不能有! 必须让这些人知道,要想革命成功,必须一颗红心向领主,全心全意为格里兰服务! 至于怎么做,通俗点说叫忽悠,学术点说叫洗脑。 不管怎么说,已经成功把领民和赛万斯忽悠上贼船的宋某人,对搞定这八个要靠他吃饭的反教会人士,还是十分有信心地。至于被关押在地牢里的瑞斯梅尔斯,宋默压根就没想自己能把他给忽悠了。在自己有把握抓住这家伙的小辫子之前,假妹子同志,还必须在地牢里面壁思过。 第三十一章 宋默扛着枪走到院子中的一棵大树下,往树干上一靠,今天太阳很好,虽然快入冬了,中午的太阳,还是会照得人暖洋洋的。 “哈洛德,在领主府住得还习惯吗?” “一切都很好,我们都很感谢领主大人的慷慨和仁慈。” 慷慨,仁慈? 听到这话的老约翰,忍不住扫了哈洛德等人一眼,他们说的这个人,是格里兰的领主大人吗? 宋默却和老约翰的意见不一样,听到哈洛德的话,领主大人很自然的点了点头,“感谢的话就不用多说,有件事,我一直想问你们。” “您请问。” “不用这么严肃。”宋默笑了笑,继续说道:“我很想知道,你们究竟和教会结下了什么梁子,要被教会骑士上山下海的追杀?” “……” “很严重?” “事实上,的确有些难以启齿。” 难以启齿?该不会和赛万斯一样凶猛,到上司家里去杀人放火,结果运气不好被发现了吧?宋默眼珠子一转,朝老约翰示意了一下,老约翰立刻心领神会,将刚刚被枪声吸引过来的仆人和侍女都赶回了工作岗位。不到两分钟,院子里只剩下宋默和哈洛德几人,连老约翰也没留下。 哈洛德这才接着说道:“实际上,我曾经是个见习主教,而这七个人,是跟随我的修士。” 见习主教和修士被追杀……宋默摸摸下巴,教派内讧?难不成宗教界人士也有江湖? “我爱上了大主教……” “虾米?!”宋默倒吸一口凉气,大主教?据他所知,整个光明教会中只有六个大主教,而且都是七十岁以上的老头子! “……身边的圣女。”哈洛德奇怪的看了宋默一眼,这种事情值得他这么吃惊吗? 哦,圣女,不是大主教,宋默拍拍胸口,虚惊,完全是虚惊一场。 “然后呢?” “因为各种原因,心爱的姑娘拒绝了我,而我不愿意放弃,所以决定将她从神的身边夺走!” 哈洛德的声音低了下去。宋默恍然大悟,于是,满脸皱纹的大主教得知了消息,大发雷霆,苦命的恋人只能亡命天涯,被教会骑士追杀? 不对啊,如果真是这样,和哈洛德一起被追杀的,应该是那个圣女软妹子,而不是这七个硬汉子。 “因为我当时是打算趁着夜黑风高之时,将圣女从光明大主教的神殿中抢出来的。” 抢出来? “因为神殿的守卫太严密的,我只能带上帮手。” 帮手? “却不想行动被发现了,教会下令严惩,我们很可能被一起送上绞刑架。因此,我们只能一起亡命天涯。” 宋默眨眨眼,这事怎么听着不太对劲?而且只是一次未遂的行动,就要被绞死这么严重? “不是一次,同样的事情,我做了六次。” “六次?”宋默下意识的问了一句,“不会下手对象都是光明教会的圣女吧?” “你怎么知道的?”哈洛德诧异的看了宋默一眼,“遗憾的是,六次都没有成功。” “因为抢软妹的行动不成功,又被追杀,所以你们就走上了反教会的道路?” “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吧。” 听完哈洛德这番话,宋默的第一反应是,这家伙根本就不是看上哪个软妹子了,他只是为了抢妹子而抢妹子吧? 第二想到的是,这压根就是个以绑架圣女软妹为目的的犯罪团伙!而且一绑就是六次!还次次都不成功。 见过笨的,就没见过这么笨的! 可连这八个笨蛋都逮不住杀不死的教会骑士,岂不是比他们还要笨?堪称笨蛋中的战斗蛋? 不过,犯罪团伙的首脑见习主教哈洛德是见到圣女软妹就花痴,那这七个从犯是因为什么?他们该不会也对着圣女软妹花痴吧? “因为修士的生活太单调了。”其中一个修士回答道:“我们需要为单调的生活,寻找一点刺激。” 因为寻找刺激被教会追杀,还摇身一变,从宗教界人士变成了恐怖分子……宋默无语了。 如果真被教会逮住绞死了,他们绝对不冤枉。 不过,这样胆大包天的家伙,不当强盗,简直就是浪费人才!笨点不要紧,完全可以后天调教。关键是,笨蛋容易忽悠啊!殊不见脑袋大脖子粗的伙夫,被本山大叔一通忽悠,手表和自行车全部双手奉上? 搓搓掌心,计上心头。 宋默对哈洛德说:“跟着我,妹子大大的有!丰乳肥臀腰细腿长!” 哈洛德眼睛亮了。 宋默对另外七个前修士说:“跟着我,单调都是过去,精彩的生活不是问题。爷们玩的就是心跳,玩的就是刺激!” 前修士们的眼睛也亮了。 于是,在妹子和刺激的双重诱惑下,八个前宗教界人士组成的绑架犯罪团伙,成功被忽悠上了宋默的贼船。 既然上了船,万事就由不得他们了! 宋默眉开眼笑的掰着指头算计:教会里的人都懂点医术吧?正经修士怎么说都要比乔治那个挂名的强吧?见习主教应该更厉害吧? 转头看向还在畅想美好生活中的哈洛德等人,一个想法在宋默脑海中逐渐成形。 两天后,宋默把一份关于如何展开领地中医疗卫生事业的计划交给了老约翰,并在老约翰耳边如此这般,这般如此的吩咐了一遍,老约翰听得连连点头。第二天,就带着几个仆人和侍女把领主府一层的一间客房和三间杂物间进行了大改造。墙壁被重新粉刷,屋内的家具大部分被搬走,只留下一张桌子,四把椅子,以及靠墙摆放,只够一人躺下的木板床。 哈洛德八人再次被宋默邀请进小黑屋长谈,在大棒和胡萝卜的双重诱惑下,八个赤脚医生开始了在格里兰领地中的行医生涯。 乔桑和莫斯比除了制造宋默要的武器之外,有了另一项工作,制造几件怪模怪样的器材,领主说,这叫医疗器械。虽然矮人兄弟俩搞不懂这些东西到底怎么用,但既然领主要,做就是了。 通过和哈洛德等人的长谈,宋默了解到,光明教会的医术,很难界定为中医还是西医,他们会熬制草药,也会使用西医的治疗方式。六个大主教,分成了两派,谁也没办法完全说服谁。直接造成了在哪位大主教的神殿中任职,学习的就是哪种医术。 哈洛德八个人,学习的全部是西医。算不上名医,可治疗一些普通的病症,完全不是问题。但遇到疑难杂症的话,他们就没办法了。 这一状况,更加坚定了宋默绑架一个主教的决心。当然,这只是想想,短时间内,宋默并不打算付诸行动。 就这样,一家无证无照的黑诊所,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正式挂牌营业了。 哈洛德八个人分别在四个房间中“坐诊”,胸前挂着宋默特地为他们定制的听诊器。这个小东西很像主教使用的“听声筒”,但哈洛德肯定,这比那个更好。 其实宋默还想弄个体温计什么的,奈何格里兰根本就没人会做玻璃,只能暂时作罢。 在画着表格的纸上记录下面前老人的姓名年龄和身体状况,哈洛德示意他在名字那一栏按下手印,开了药之后,告诉他需要注意的问题,白发苍苍的老人笑着向哈洛德道谢,虽然不是第一次被感谢了,哈洛德还是觉得耳朵有些发红。 虽然光明教会的教义是帮助世人,但是,他从来没有在教会的信徒身上,看到过这种笑容,听到过这种发自内心的感谢。 老人离开之后,领主府的红发侍女安妮掀开帘子走了进来。一身紧腰长裙,勾勒出她窈窕的身形,胸前的一对小白兔夺人眼球。见屋里的两个男人看得眼睛发指,安妮故意一挺胸脯,连骑士们的裤子都敢扒,姑娘压根就不在乎被两个猪哥盯着看。 更何况,领主大人说了,只要能让哈洛德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金币绝对不会少!接到同样命令的,还有领主府的其他侍女。无一例外都是身强体健难推倒的漂亮辣妹子。 红发妹子表示,反正领主大人只说勾引他,又没说要嫁给他,真给勾起火来,一拳揍飞,完全无压力。果然近墨者黑,在强盗领主的熏陶下,纯洁善良的妹子,也逐渐黑化了。 “恩哼!” 安妮坐到了哈洛德面前的椅子上,胸前的小白兔又是一跳,哈洛德轻咳一声,总算是把持住了。 策划了这一切的宋默,此刻正坐在卧室的窗前,一丝不苟的擦拭着手中的步枪。从枪托到枪筒,没有任何遗漏的地方。动作仔细,轻柔,就像在抚摸心爱的情人。 过了一会,终于将整支枪擦拭干净,宋默端起枪,枪口朝向卧室的墙壁,手指扣在扳机上,嘴里发出了轻轻的一声“砰”。 随后眯起眼睛,嘴角微勾,好像刚刚还站在他面前的敌人,已经躺在了血泊之中。 又过了一会,宋默站起身,瑞斯梅尔斯已经被他关了快半个月了,应该去见见了。 第三十二章 关押瑞斯的地下牢房在地精修建的城堡最底层。作为逃跑行家的地精,联合祖祖辈辈把牢底坐穿的侏儒,一起设计并修建了这些阴森恐怖,号称呆上几天就会让人崩溃的地下牢房。 可是,在瑞斯梅尔斯面前,这间阴森恐怖的地牢,似乎根本就是个摆设。在透过门上的气窗看清楚里面的情景时,宋默面无表情的看向看守牢房的地精,目光中充满了怀疑。 “你们确定,修建的是牢房,而不是豪华的客房?” “领主大恩,我们宣誓效忠您,绝对不会对您说谎!” “那里面的情景怎么解释?”宋默干脆用双手直接把地精提起来,正对着气窗,结果,地精也愣住了。 “领主大人,我真的不知道!”地精脸色变得惨白,宋默之前动不动就叫嚣要煮了他们的事情,的确给这些绿皮小个子,留下了心理阴影。看到宋默神色不善,地精连忙辩解道。“领主大人,我发誓,我绝对不知道!” “那就是其他人知道了?” “不,我们都不知道!”地精的声音都带上了哭腔,“他是个魔法师……对,他是个魔法师!” 地精似乎抓住了救命稻草,大声叫道:“领主大人,他是个魔法师!这里面的情景,一定是他弄出来的!” “是吗?” 宋默还是有些半信半疑,但眼前这个地精吓得快尿裤子了,很明显没有说谎。 难不成,这真是瑞斯梅尔斯自己在捣鬼?魔法师真有这么神奇? 带着疑问,宋默用钥匙打开房门,走了进去。 室内的布置根本不像关押犯人的牢房,倒像是用来招待尊贵客人的客房。地上铺着酒红色的长毛地毯,墙上挂着花色鲜艳的壁毯,房间正中是一张雕花的四柱大床,床帐上用金线绣着花纹。靠近墙边摆放着一张圆形的茶几,茶几边坐着褐色长发的美人,美人面前还摆着一杯热茶,茶水升腾起白色的水汽,让捧着一本书安静坐着的瑞斯,美得极不真实。 唯一煞风景的是,美人捧着的书不是优美的诗集或厚重的史书,而是一本出自领主大人之手的人体艺术。 这本让罗德血溅三尺的小册子,瑞斯却看得津津有味。 果然,这货本质上还是个男人吗?但是,这书是怎么到他手里的? 宋默开门的声音在寂静的室内显得有些突兀,瑞斯却丝毫不以为忤。抬起头看向宋默,微笑着向他问好,“日安,领主大人。” 姿态那叫一个亲切,笑容那叫一个自然,好像他刚刚在看的不是升级版的妖精打架,而是一本描绘生物自然行为的科学着作一样。 宋默关上门,走到瑞斯的对面,拉开椅子坐了下来。瑞斯打了个响指,宋默的面前,立刻出现一杯散发着香气的奶茶和一小块草莓蛋糕。 “请用。” 亲眼见到凭空出现的蛋糕和奶茶,宋默觉得很不可思议,魔法师果然是个神奇的生物。他错怪地精了,回头要道歉,宋默不是个好人,却不是个不愿意承认自己错误的小人。 不过这样一来,宋默有些明白为何魔法师比光明教会更不受国家掌权者的待见了,比起大多数时间只喜欢动嘴皮子,余下时间用来客串医生的光明教会神棍们,这些能随手变出任何东西的魔法师,简直就是逆天的存在。 人可以不生病,也可以没有信仰。 但不能不吃饭,不穿衣服。 魔法师不单能满足人类的这些需求,还可以做到升级加强版。想要一片面包,直接给你一条,想要一块烤肉,干脆给你一头野猪。 万一哪天这些魔法师不安于室,想到国王的宝座上留下到此一游的墨迹,哪个国王能HOLD得住?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宋默再想不明白,他就真成了二师兄了。凭借眼前这家伙的本领,怎么可能轻易被自己打昏,又哪里是一个地牢就能关得住的?这家伙分明是故意被自己抓回来的!或许是因为看出来自己不待见他,干脆演了一场异世版的“苦肉计”。 不得不说,瑞斯梅尔斯这个人,聪明得让人害怕。 早知道事情是这样,他当时那一剑就该直接戳下去!虽然结果肯定是伤不到这家伙一根汗毛,至少可以解解气。 看宋默瞪着面前的蛋糕却不动手,瑞斯拿起精致的银叉,叉起一块蛋糕送进自己嘴里,又叉起一块送到宋默的嘴边,“尝尝看,你不喜欢草莓吗?” 嘴边的蛋糕甜香诱人,奶油上覆盖的草莓,就像是穿着草裙在他面前大跳摇摆舞的美人,让人口舌生津。 宋默到底没能抵抗得了蛋糕的诱惑,这不能怪他,在连续吃了几个月面包之后,能吃上一块蛋糕,那绝对是不折不扣的奢侈!反正不要钱也毒不死,宋默不打算继续和自己的肚子过不去。 看着这样的宋默,瑞斯眼中的笑意加深了。虽然他接近宋默格里兰的目的的确不单纯,但不影响他对这个人产生好奇和兴趣。 他很特别。从身体,到他的灵魂,都很特别。 瑞斯交握双手,支着下巴,笑看宋默将一整块蛋糕吃完,又将奶茶一饮而尽,说道:“要不要再来一块?” 宋默擦擦嘴,对瑞斯说道:“不用了,谢谢” “不用谢,能招待你,是我的荣幸。” “我不会问你为什么一定要接近我,估计问了你也不会说,就像上次一样。”宋默顿了顿,继续说道:“不过你既然想留在这里,就不能继续白吃白喝,必须工作。” 白吃白喝?瑞斯险些把嘴里的茶喷出来。 看守牢房的地精,三天才给他送一块面包。如果他不是个魔法师,估计已经被饿死了吧? 瑞斯不得不为宋默这番话竖起大拇指,这种睁眼说瞎话,面不改色颠倒黑白的能力,实在是我辈中人的不二楷模。 “工作?” 瑞斯手肘支在桌面上,单手撑着头,笑看着宋默,“您希望,我为您做什么呢?” “很简单。”宋默伸出手,勾了一下瑞斯的下巴,眨眨眼,“脱衣服就行了。” 脱衣服? 瑞斯愣了一下,然后神色变得暧昧起来,“为了你,我很乐意。” 话落,直接解开了上衣的第一颗纽扣,还想继续时,宋默却突然阻止了他。 “不能这样脱。” ?? “躺到床上去。” 宋默干脆拉着瑞斯走到床边,把他推倒在了床上,然后直接一把扯开了瑞斯的上衣,镶嵌着宝石的纽扣崩落在长毛地毯上,没有发出一点声响。 瑞斯似乎有些意外,看看被扯开的上衣,说道:“我不知道,原来你更喜欢主动。” “恩,我喜欢主动。” 宋默敷衍的点了点头,把瑞斯的上衣扒干净,却没动瑞斯的裤子,告诉他在这里等着,跑出房间,几分钟后,抱着画板和纸笔又跑了进来,把门一关,画板一架,嘴角一勾,“美人,你可是答应的了,这就开始吧。” 瑞斯眨眨眼,看看宋默的画板和画笔,视线又转到被随手放在茶几上的小册子上,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 “我可以拒绝吗?” “不能。”宋默一呲牙,举起了一直背在身后的步枪,一声枪响,床头的花瓶碎裂成数片。 瑞斯垂下了眼帘,眼中闪过一抹若有所思。 这种武器,让他联想起当初在宋默房间中看到过的图纸,原来,是这样用的吗? 看着沉默不语的瑞斯,宋默突然有了一种翻身农奴把歌唱的感觉,之前在瑞斯面前几次吃瘪,好不容易威武一回,却还是对方故意设下的苦肉计!如今总算是找回了一点场子。 用枪指着瑞斯,宋默一咧嘴,“做,还是不做?” 这场景,这画面,怎么看,怎么像是个气焰嚣张的恶棍举枪威逼床上的美人就范,可事实真的如此吗? 瑞斯没有回答宋默,而是笑着舒展开身体,两条长腿交叠,单臂撑着头,另一只手顺着形状优美的唇不断下滑,滑过精致的锁骨,白皙的胸膛,最后落在结实的小腹,指尖沿着腰带的边缘缓缓探进,粉红的舌尖探出唇瓣,舔过鲜红的嘴唇,海蓝色的的眼睛微微合起,睫毛轻颤,眼角眉梢带上了惑人的媚意。 看到他这副样子,宋默整个人都僵住了,身上的鸡皮疙瘩争先恐后的往外蹦。一个男人,一个比他高,比他壮的男人,竟然媚成这样,太特马地渗人了! 就算能变成软妹子,这货的本质还是个男人吧?是吧? 这时,瑞斯突然翻身趴在了床上,下巴枕在白皙的手臂上,光滑的脊背,劲瘦的腰肢和被长裤包裹的长腿,摆出了一个让人喷血的姿势。 哪怕明知道眼前的生物的的确确是个雄性,宋默还是忍不住心如擂鼓。鸡皮疙瘩冒得更欢了。 妖孽! “这样,你觉得还满意吗,领主大人?” 瑞斯似乎还嫌对宋默的震撼不够,一只手压在宝石带扣上,咔的一声,带扣松脱了,丝质的长裤随着他的动作,沿着胯骨缓缓的下滑,就快要露出冰山的一角…… 突然,瑞斯出声了:“领主大人,口水流下来了。” 宋默几乎是下意识的擦了擦嘴角,当发现嘴边什么都没有,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之后,恼羞成怒的领主大人,举起枪,对着床上的美人就是一枪! 瑞斯往旁边一闪,雪白的床单被射穿,留下一个焦黑的洞。 “领主大人,我只是开个玩笑而已,”瑞斯坐在地上,靠着床沿,“难道你真的忍心要我的命吗?” 宋默懊恼的皱起了眉头,裸男也不是没见过,想当初,四十个肌肉壮男挨个欣赏,也没像今天这样。怎么会这么失态? 他总觉得,自己的情绪很不对劲。这完全不像自己,很不正常。 难道,是因为那块蛋糕和奶茶? 宋默神情莫测的看了瑞斯一眼,收起了画板和画笔,背上步枪,转身走出了房间。 “不继续了吗?” 瑞斯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宋默回头看了他一眼,只是一眼,就让瑞斯的脸色变得严肃起来,马上又恢复了轻松,耸了耸肩膀,“既然领主大人不想继续了,那就下次吧。” 牢房的门再度关上,看守牢房的地精见到宋默从房间中出来,吓得恨不能将自己缩成一团。 领主大人的表情,实在是太可怕了。 第三十三章 宋默地牢之行后的第二天,格里兰的领地中发生了一件让所有人瞠目结舌的事情。 格里兰的领主大人,堂堂的宋默格里兰,竟然偷窥! 偷窥的还不是女仆更衣室,而是几个换衣服的大老爷们! 一时间,领地里众说纷纭,不到一天的时间里,宋默从带领全体领民发家致富的五好青年,变成了有着特殊爱好的色中恶鬼。 稍有姿色的男同胞们几乎人人自危。以往光着膀子亮肌肉的形象,在格里兰的大街小巷消失匿迹。宋默这个看似荒唐的行为,间接为格里兰的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不小的贡献。 管家老约翰痛心疾首之余,想起了之前还摆在小黑屋里的几十幅裸男画像,顿时悟了。 “领主大人,您实在不应该做出这种行为!” “我知道。” “这件事会严重损害格里兰家族的荣誉和您作为领主的威严!” “我明白。” “绝对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我懂的。” “所以,作为管家的我,必须帮助您改正错误!“ “啊?” 老约翰拍拍手,五个壮男推开门走了进来,一水的年轻英俊,宽肩窄腰,身高腿长。 老约翰又是一拍手,五个男人开始动作利索的宽衣解带,不到几分钟时间,五具年轻健壮,有着古铜色肌肤的男性躯体,呈现在了领主大人的面前。 肌肉壮男们摆动着身躯,展示着自己高高隆起的肱二头肌,宽厚的背肌和胸大肌,结实的八块腹肌,还有得天独厚的臀肌…… 宋默觉得自己眼瞎了。如果眼前是五个妹子,哪怕全身肌肉,也可以接受,但这是五个男人……他只想自戳双目! 这时,老约翰说话了,“领主大人,您还满意吗?” 满意?满意你妹! 宋默无奈的支着额头,真的很想问一句:管家,你真是管家吗?当初那个对骑士们的艺术画尚且看不顺眼的管家,哪里去了?莫不是也穿越了? 最终,宋默也只是挤出了一句话,“管家,能不能让他们先出去?”继续下去,他会忍不住举枪把这些肌肉男和管家老约翰一起突突了。 男人们穿好衣服,排队走出了房间,宋默开始为自己的清白和老管家据理力争。 “管家,你真的误会我了。” “误会?” “我只是单纯想看一下男人的身体。” 老约翰:“……” “这只是为了弄清一件事情。” 老约翰:“……” “总之,我绝对不喜欢男人!” 老约翰:“……“ “管家,你干嘛这样看我?” “领主大人,您觉得自己的话有说服力吗?” 宋默:“……” “如果您对我安排的这些人不满意,可以直说,我会努力到您满意为止的。” 老约翰弯腰行礼,退出房间,宋默愣在原地,张口结舌。 还来?! 此时此刻,宋默突然很想学习一下窦娥女士,双膝跪地,两臂高举,仰天大喊:冤枉啊! 深吸两口气,宋默告诉自己要冷静,古人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苦他奶奶个爪! 如果不是瑞斯梅尔斯,他就不会怀疑自己开始饥不择食!如果不是怀疑自己饥不择食,就不会去偷窥汉子!如果不是去偷窥汉子,就不会被老约翰误会!如果不是被老约翰误会,就不必去看一场瞎人眼的猛男秀! 这一切的源头,都是瑞斯梅尔斯!干脆宰了那个妖孽,一了百了! 刚抓起枪打算去地牢杀人灭口,仆人却来告诉他,西北行省的总督来访。 赛万斯会主动来格里兰? 宋默下意识的朝窗外看去,奇怪了,难道今天太阳是从西边升起的? 赛万斯来找宋默,并不是临时起意。一周后,他就要出发前往首都,在那之前,他还想再和宋默谈一谈。如果宋默愿意把连发弓弩卖给他,无论多少金币,赛万斯都不会吝啬。 想在国王亲征萨比森的战役中表现出色,获得国王的赏识,得到更高的权力和地位,他需要有更多的筹码。 听到赛万斯的来意,宋默沉默了一会,开口说道:“连发弓弩不能给你。” 虽然早就能预料到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可能,结果会是这样,赛万斯还是不免失望。 “别急着失望。”宋默笑着说道:“还记得我之前给你的单发弓弩吗?这种弓弩可以改良。” “改良?” “是的。虽然比不上连发弓弩,威力和射速却远高于强弓。” “你说真的?” “当然。我是个诚实的人,赛万斯总督。” 诚实的人?赛万斯的嘴角抽了抽。 “有成品吗?” “成品暂时没有。”宋默耸了耸肩膀,“不过你急着要的话,一天之后,就能做出来。但我想知道,你为什么突然想要这种武器?” “这和你无关。”赛万斯取出了一袋金币,交给宋默,“这是定金,我明天就要看到成品,还有图纸。” “好吧。”宋默接过袋子,掂了掂,这里面至少有一百五十枚金币,果然是有钱人, “我做事,你放心。明天这个时候,我会把图纸和成品一起给你。” “好的。” 赛万斯离开后,宋默也没心思再去杀人灭口,赚金币要紧。 把金币交给老约翰收起来,宋默埋头画起了图纸,一边画,一边想,赛万斯急着要弓弩,究竟是为了什么? 武装西北行省的军队,对付行省周边的国家?这个可能性不大。西北行省是商业之都,把旁边的国家都灭掉,还去赚谁的钱? 难道,是奥比王国要有大动作了? 如果真是这样,赛万斯的举动就很好理解了。 一旦奥比王国和其他国家发生战争,作为军人出身的西北总督,赛万斯必须负起他的责任,带兵参与到王国的对外战争中。 从赛万斯的表现看,这场战争的规模绝对不是小打小闹。至少不会是三五十个人群殴的“伟大战役”。也不会是上午血腥厮杀,下午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众所周知,能让奥比王国军队大动干戈的,只有萨比森。 想到这,宋默找来了之前曾经看过的光明大陆简史,翻到了介绍奥比王国和萨比森王国的章节,发现这两个国家的恩怨情仇,可以追溯到千年之前。从王国建立开始,两国之前的战争就没停止过。 关于奥比王国还有一段奇怪的记载,据称,这个王国的王族,有巨龙的血脉。 简单点说,就是巨龙曾经把这个国家的某位公主劫财劫色,不想却弄出了人命。恰好那一代的王室中没有男性继承人,公主只能挑起王国的大梁,而她的孩子,自然成为了下一代国王。 女王终身未婚,更是为这个传言增加了可信度。 难道,这就是奥比王国成为大陆上最强大国家之一的原因?有个身体里留着巨龙血的国王坐在王座上,底气不要太足。 战争财是最好发的,但奥比和萨比森的主意,他是不敢打的。唯一能下手的,就是在奥比和萨比森周边的国家,一旦开战,肯定会有被波及的倒霉蛋。 好像,奇萨王国有个行省,就在奥比旁边? 宋默翻到简史首页的光明大陆地图,地图很简陋,却能清楚的看到,地图上,密密麻麻的国家之中,奇萨王国有一片狭长的领土,就像是昆虫头顶的触须一样,顶端和奥比王国接壤,距离萨比森也不远。 这简直是瞌睡就有人送枕头!。 他正愁不知道该怎么向奇萨王国下手,机会就送到了眼前,连背黑锅的人都是现成的。 第二天,赛万斯再见到宋默时,宋默直接和他说了自己的计划,赛万斯先是摇头,开什么玩笑,格里兰的雇佣军?还真能说出口! 这只不过是一群拿起了武器的农民! 见赛万斯始终不愿意松口,宋默使出了杀手锏,凑到赛万斯的耳边,低声说了几句话,赛万斯的脸色变了。 “总督大人,这样的机会可不多。我可以再给你一张床做爱,另外,抢来的东西,咱们四六分账,如何?” “好,成交。” 就这样,西北行省的总督,和格里兰的领主,在一间小黑屋里,策划了一起针对奇萨王国的抢劫案。 一周后,西北行省出发前往奥比首都的队伍中,多了一支来自格里兰的雇佣军。 二十个人的队伍里,包括宋默的随从强森杰森等六人,在抢劫地精和对抗轻骑兵时表现出色的领民十人,以及哈洛德和三个前修士。 这样的安排,是因为这四个前教会人士懂医术,如果中途有人受伤或者生病,不会手忙脚乱。另外,宋默对他们还不能完全放心,带出来四个,家里留下四个,一旦出现状况,老约翰完全可以应付。 况且这八个家伙现在是光明教会的通缉犯,一下都带出来,目标太大。 为了安全考虑,宋默特地让老约翰搜集了领地中所有的牛皮,并让矮人兄弟停止了打造步枪,和艾德三人一起,加紧打造制作铠甲需要的部件。 经过一个星期的努力,二十件由牛皮和钢片制成的格里兰版铠甲就闪亮出场了。 虽然看起来穷酸点,但防护效果却是一流的。 宋默骑着赛万斯送给他的枣红色大马,走在这支队伍的最前方,无视骑兵们嘲笑的眼神,心中暗想:笑吧,尽情笑吧,等小爷发迹了,早晚有你们哭的时候! 总的来说,宋默方方面面都考虑到了,连吃饭问题,宋默都事先和赛万斯打过招呼,格里兰太穷,只能吃大户。 但是,宋默却总觉得自己忘记了很重要的一件事。 是什么呢? 地牢内,瑞斯梅尔斯盘膝坐在地毯酒红色的地毯上,右手在半空中划出一行扭曲的符号,最后一笔完成后,这行字突然化成了一道黑色的风,从地牢门上的气窗中飞出,守在门外的地精,完全没有发现。 奥比王国首都 各省总督的军队陆续抵达,王宫中连续举办了几场盛大的晚宴。首都的居民也开始了各种庆祝,就好像他们即将迎来的不是一场战争,而是一场庆典。 事实上,也的确是这样。 千百年来,奥比人和萨比森人都习惯了战争,战争可以为他们带来军功,财富,粮食和女人。 战争前的庆贺,最初是为了鼓励王国的军队,现在已经成为了奥比的传统。 同样的情景,也发生在萨比森。 一旦奥比和塞比森的庆贺活动开始,周边的国家就开始陷入了恐慌。国王和贵族们争先恐后的走进光明教会,他们从没像此刻这般祈求和平,但光明神从来就听不到他们的祈祷。 该发生的,还是会发生。 该被抢的,早晚都要被抢。 格里兰的众人跟随赛万斯的队伍抵达奥比首都后,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幕,宋默奇怪的问了赛万斯,在得知答案后,无语半晌。 神仙打架,凡人遭殃,这里就成了大国互殴,小国挨抢!靠之,难怪赛万斯答应得那么痛快,原来这是人家的传统! 第三十四章 奥比王国的首都,建立在高高的岩山之上。三面是由黑色巨石建造的城墙,城墙高达百米,国王的宫殿直接开凿在岩山之上,嶙峋的巨岩和代表着王权的建筑,巧妙的结合在一起,给人一种粗犷,厚重的感觉。 一道瀑布直接从岩山顶端飞流而下,注入王宫东侧的深潭中,每当日出时分,第一缕阳光总是分毫不差的为飞溅的瀑布染上金色的光晕。深潭中的水不断流入城内开凿的人工河道,四季水量充沛,奥比首都的居民们,从来不需要为水担忧。 一路走来,宋默不得不感叹,和这座都城相比,自己的格里兰,说是郊区都牵强。 看看人家这城市规划,市容市貌,再想想自己领地里那一排排的小茅草房,看看人家气势恢宏的宫殿,再想想自己塌了半边的领主府,宋默觉得,人比人,气死人,真不是一句空话。 哪怕见惯了后世的高楼大厦,猛然看到这样一座有国际范的大城市,还是不免有种土包子进城,大开眼界的感觉。当初霓虹矬子看到唐都长安是什么心情,估计就和自己现在的心情差不多。 远远看到一队穿着玄黑色盔甲的士兵走过,宋默停下了脚步。 强森低声问道:“领主大人,还要再往前走吗?” 宋默摇摇头,“不,回去吧。” 见识一下就算了,再走下去,也没什么意思。 回到住处后,宋默意外的发现,本该去王宫中参加宴会的赛万斯,正在等着自己。一身华贵的丝绸服装,领口和袖口还镶嵌着各种宝石,险些亮瞎宋默的眼。差一点就拔出匕首冲上去,割两块下来揣口袋里。 赛万斯的脸色不太好,宋默总觉得他的神情里有种心虚的成分在。 心虚?宋默皱了皱眉头。” “总督阁下,你不是去参加宫廷宴会了吗?” 赛万斯扯了扯领口,似乎这能让他觉得舒服一些,他没有回答宋默的问题,而是对宋默说道:“国王知道了你在我的军队里。” “所以?”昂里斯和奥比不是敌国,格里兰的贫穷又是世人皆知,为了钱,领主亲自披挂上阵,成为西北行省的雇佣军,虽然说出去不好听,但也不是什么大事吧? “国王想见你。” 想见他? 在今天之前,恐怕奥比的国王连格里兰的领主叫什么名字都不清楚。知道他在赛万斯的军队里,最正常的反应应该是一笑了事。现在却特意提出要见他? 宋默的脸色更难看了,“到底是怎么回事?” “事实上,事情是这样的……” 赛万斯的声音有些干巴巴的,可事情说得却很清楚。听完赛万斯的叙述,宋默的脸黑了。 “国王怀疑你和潘威的死有关,你就把我卖了?” “不这样,根本没法解释清楚投石器和攻城凿的出处。陛下会认定是我从潘威手里盗取了图纸!只有说图纸是从别人手里得来的,才能打消国王的怀疑。” 宋默怀疑的看着赛万斯,这个敢宰掉潘威自己上位的家伙,胆子不会这么小吧?竟然被问了两句,就把一切和盘托出?他该不是故意的吧?图纸在他手里,完全可以找个工匠冒名顶替。何必一定要把自己说出来?无论如何,他的理由都很牵强。 赛万斯嘴里振振有词,实际上也是一头雾水,国王陛下只是随口问了他几句话,他就把一切全都说了出来。仿佛嘴巴有了自己的意识,该说的,不该说的,全都一股脑的倒了出来。 但是,庆幸的是,国王只问了投石器和攻城凿,还有他新献上的弓弩,如果再问得多一些,难保他不会将被宋默胁迫为艺术献身的事说出来。如果是那样,他干脆直接一头碰死在宫殿的柱子上算了。 宋默真心不想去见这位疑似有巨龙血统的国王,闷声发大财才是真理,被摆到台面上,凭他的细胳膊细腿,只有挨宰的份。早知道事情会变成这样,打死宋默也不会来奥比首都。 “一定得见?” “必须得见。” 赛万斯走到窗口,示意宋默往外看,只见,西北行省军队的驻扎地周围,不知何时多了一队身着玄黑色铠甲的士兵。和穿着银白色铠甲的西北行省骑兵站在一起,看起来更加威武雄壮。 “那是国王的军队。” 宋默傻眼了。 意思是,他今儿是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没得商量? 有没有这么恶霸的? 宫殿中,黑炎拿起赛万斯献上的弓弩,指尖擦过弩机的凹槽,浅金色的眼睛闪过一道深思,宋默格里兰,会是个什么样的人? “宰相,你觉得赛万斯的话有几分可信度?格里兰的领主,真的是设计出这些武器的人吗?” 宰相墨菲站在下首,刚刚国王向赛万斯问话时,他也在场,听到国王的话,回答道:“臣并不敢妄下断语,总要见过他本人才能确定。但臣认为,赛万斯总督对国王陛下绝对是忠心耿耿的。” 嘴里虽然这么说,实际上,对于赛万斯的话,墨菲并不太相信。 众所周知,昂里斯的格里兰是个穷得鸟不拉屎的地方。没有钱,就意味着没办法积累权贵家族的底蕴,没办法请到智者教导家族中的子弟。 就连光明教会都放弃了格里兰,对那里不屑一顾,还有什么人会想不开跑去那个穷地方教导一个贫穷贵族的孩子?吃饱了撑的吗? 或许有天生的聪明人,但这种聪明只是一颗种子,只有受到良好的教育,才能让种子得到丰富的营养,抽枝长叶,最终成长为一棵参天大树。 不学成才,只是个美好的神话。 怀疑归怀疑,墨菲却不会主动去推翻赛万斯的话。毕竟,不管赛万斯是不是真把潘威给宰了,在国王的面前,总要有个说法。 一旦赛万斯被认定有罪,不只对去世的老友不好交代,之前三番两次提携赛万斯的功夫,也全白费了。 君臣二人各怀心思,一时间,宽阔的宫殿中,寂静无声。 尽管宋默万般不愿,还是被送上了前往宫廷的马车,身穿黑色铠甲的士兵护卫在马车周围,看上去异常拉轰,个中滋味却只有宋默本人能体会得到。 忍不住从马车上的小窗探出头,看到了被士兵们拦住的强森等人,宋默突然有种错觉,自己是被地主老财押上马车的喜儿,那些穿着黑甲的士兵是为虎作伥的狗腿子,被他们拦住的强森等人是苦哈哈的杨白劳…… 此时此刻,只有一首歌能表达宋默苦逼的心情:“北风那个吹,雪花那个飘……” 第三十五章 马车停在了王宫大门前,宋默走下马车,突然有种眼晕的感觉。 离远看尚且不觉得,走到王宫近前,整座恢弘的宫殿,仿佛和高悬的峭壁浑然一体,百米高的宫门上雕刻着粗犷的花纹,暗红色的纹路仿佛是用鲜血染就一般。一头巨龙盘踞在其中,走近才发现,巨龙的眼睛和鳞甲都是宝石雕凿而成,阳光照射在其上,闪闪发光。 看着这头巨龙,宋默有了一种错觉,仿佛他即将走进的不是人类的王宫,而是远古怪兽盘踞的洞穴。想到这里,宋默就头皮发炸。 连忙摇摇头,错觉,一定是错觉! 王宫中的宴会已经结束了,贵族和总督们都已经离开。这也避免了宋默被奥比的贵族们围观。 黑炎坐在高高的王座之上,单手支着下巴,看着从殿门外走进来的宋默。 宋默跟着宫廷侍从官一路走到主殿,忐忑不安的心情逐渐平静下来。反正事情都这样了,与其害怕,还不如豁出去,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宋默已经想通了,奥比国王不会真的想杀他,否则就不会特地让大兵们把他“请”来。说到底,还是那些武器惹得祸。 赛万斯想要武器,难道奥比的国王就不想要? 和国王做生意,比和总督做生意,要赚得更多吧?大不了自己俊杰一下,多出点血,总是能让对方满意的。 宫殿的门被推开,宋默深吸了一口气,大步迈了进去,这一步是鬼门关还是康庄大道,就要看他接下来的表现了。 宋默告诉自己,淡定,淡定才能镇定。可在他抬起头,看到坐在王座上的黑炎时,一下子愣住了。 这特马地,升级版的高富帅啊! 黑炎靠坐在黄金和宝石雕琢的王座之上,绣着金线的黑色长袍包裹着修长强健的身躯,两条长腿交叠在王座之前,黑色的长发从肩头披泄而下,白皙得几乎透明的肌肤,浅金色的眼睛,深邃的轮廓,红色的唇,支在颊边的手指修长,食指上一枚红宝石戒指彰显着他的尊贵和地位。 黑炎只是静静坐在那里,就给了宋默一种无法抗拒的压迫感,让他不敢直视。这种压迫甚至超过了他精致五官给人的震撼。 这是一种纯男性的美,何谓天生的王者,他算是见识到了。 这种气势,真不像人类能有的,难不成,这位不只有巨龙的血统,还出现了返祖现象? 宋默眨眨眼,将眼前的黑炎想象成一头盘踞在王座上的巨龙,昂起硕大的头颅,张开大嘴,仰天长啸,喷出了一串火焰…… 一头戴着王冠仰天长啸的巨龙…… 长着大头,大肚子,大眼睛,蝙蝠翅膀,粗尾巴的巨龙…… 突然之间,什么压迫感,王者的威慑都神奇般的消失了。 宰相墨菲从宋默走进来的那一刻起,就拧紧了眉头,这个格里兰的领主与传闻中的很不一样。他很年轻,俊秀,没有贫穷贵族的落魄,也没有小地方人的畏缩。哪怕是面对至高无上的国王,也只是在最初愣了一会,接下来,就表现得十分镇定,只是,他看着国王的眼神,有些奇怪。 不是仰慕,也不是惊艳,更不是畏惧。 如果自己没看错的话,他的眼中甚至闪过了一丝笑意。 宰相墨菲控制不住的想揉揉自己的眼睛,他的年纪已经大到会眼花了吗? 黑炎饶有趣味的看着宋默,他发现,宋默比他想象中的,有趣得多。 宋默弯下腰,单手附在胸前,说道:“见到您很荣幸,伟大的奥比之王,黑城之主。” “见到你也很高兴,来自昂里斯的格里兰领主。” 黑炎的声音中仿佛带有一种让人迷醉的韵律,宋默忍不住吞了口口水,他算明白了,为什么赛万斯没两句话就把自己给卖了,换成他,他也HOLD不住! 宰相墨菲对于宋默没向他问候很不满意,可转念一想,又释然了。和一个边远乡下来的穷小子计较,实在没有必要。 实际上,宋默并不是没有注意到他,而是没办法确定他的身份。 谁让墨菲宰相年纪挺大,却一根胡子都没留,保养得实在是很好,还站在距离国王很近的地方,这让没什么见识的游戏宅宋默,本能的想起了一个不太好的职业:宦官,也称为太监。 不过转念一想,这个没胡子老头的穿着可是比赛万斯还要华贵,是宦官的可能性不大。但是要说他是宫廷官员,宋默又没办法确定他是几品官,干脆就不搭理他,反正他是穷地方来的,没见过世面,不懂礼仪,估计这位大人也不会和他计较的。 至少在国王面前,他不能计较。 宋默料对了,墨菲的确不能和宋默计较。 在国王面前发作宋默,只因为他没向自己问候?他觉得自己活够了才会这么做。 权臣,在奥比的宫廷中绝对是个禁忌。换成其他国家的国王,顶多是夺去官位和封地,脑袋还会好好的留在脖子上。但在奥比,那是会死人的。 从最先一代的国王开始,每代国王宰大臣的兴趣,都十分的浓厚。 黑炎突然离开王座,宋默看到黑炎向他走来,直起的腰不得不又弯了下去。 这该死的宫廷礼仪! 黑炎走到宋默跟前,装饰有华贵宝石的腰带箍在他劲瘦的腰上,腰带上一颗透明的金刚石,刚好落入了宋默的眼中。 钻石? OMG! 有钱啊,真特马地有钱!钻石用来镶腰带! 就在宋默腹诽时,下巴突然被黑炎捏住,黑炎的指尖冰凉,仿佛是没有温度的石头,宋默却觉得被碰到的地方升起了一股被火噬的烧灼感,忍不住眯起了眼睛。 如果把这只爪子从自己的下巴上拍下来,会不会被拖出去砍头? 考虑再三,宋默觉得,还是小命比较重要,所以,被调戏似的捏下巴,他可以忍! 可接下来的发展,让宋默觉得,头上那把刀不只是悬着而已,它开始往下削了。 黑炎放开宋默的下巴,向宋默伸出的自己的右手,食指上的那枚红宝石戒指,险些让宋默的口水流下来。 “我允许你。” 允许他?允许什么? 宋默眨眨眼,看看黑炎的手,然后,明白了。明白之后脸黑了。 这特马地是谁发明的?! 继诅咒宫廷礼仪之后,宋默开始诅咒吻手礼。被别人亲手背他都会起鸡皮疙瘩,现在却要他去亲别人的手背?而且还是个不折不扣的男人手背?! 黑炎低头看了宋默一会,他能感受到宋默的不情愿。这种表现让他很新奇,就连昂里斯的国王,都愿意匍匐在他的脚下,亲吻他的袍角,而自己允许他亲吻自己的手,他竟然还满脸的不情愿? 很有趣。 意外的,黑炎没有生气,没有再“为难”宋默,而是缓缓的勾起了嘴角,收回了右手。 这一幕落在了宰相墨菲的眼里,他觉得,今天的国王,貌似心情好得过头了。这个格里兰的贫穷贵族,实在是太幸运了。 黑炎走回到王座前,拿起一旁案几上的图纸,对宋默说道:“赛万斯说,这些是你给他的?” 宋默看到黑炎手里的攻城凿图纸,暗道一声:可算是说到重点了。 “是的,陛下。我用攻城凿图纸,和赛万斯总督换了粮食和布匹。” “那这个呢?” “这个是投石器,我卖给了潘威总督。”虽然对赛万斯卖了自己的行为很不满,但宋默却不打算拆穿赛万斯。告诉黑炎潘威是赛万斯宰掉的,对他没任何好处。相反,他今后发财需要赛万斯帮忙的地方还很多,所以,宋默说起谎来脸不红心不跳。 “哦。”黑炎点点头,随后说道:“我很好奇,如果你能设计出这些武器,为什么不用来武装自己?” “陛下,格里兰十分贫穷。” “所以?” “所以,我没办法做。” “真的那么穷?” “真的,陛下。”为了增强说服力,宋默毫不犹豫的坐到了地上,拿出块小手绢一边擦泪,一边开始哭穷,“在没有和西北行省的总督交易之前,我只能靠黑面包果腹!就算是现在,吃一顿白面包,也是十分奢侈的事情!陛下,您是不知道,日子那个苦哇……” 黑炎不说话了,宰相只能接口道:“那你将弓弩卖给赛万斯,也是这个原因?” “这位大人,您睿智啊!国王陛下,您英明哇!格里兰的领民们从生下来就没吃饱过,见到了粮食,就跟不过了一样,那是拼命的塞啊,一顿能吃三顿的粮食,我的命好苦哇……” 宋默干脆COS了一把滚刀肉,甭管你怎么怀疑,反正咬定青山不松口,老子很穷,不是一般的穷,整个领地都穷得快吃不上饭了,哪有余钱去发展武力? 宋默唱做俱佳,声泪俱下,黑炎和宰相墨菲都有种被噎了一下的感觉。 这样还怎么问下去? 第三十六章 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看着黑炎和墨菲难以形容的表情,宋默决定,他必须坚持无敌下去! 宰相墨菲自认阅人无数,但这个来自昂里斯的格里兰领主,彻底打破了他以往所有的认知。他从来没见过一个人,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能够一边哭,一边把话说得清清楚楚。明明在示弱,却让人有一种掐死他的冲动。 黑炎似乎终于受不了宋默的魔音穿脑了,干脆掐住了宋默的脖子。浅金色的眼睛中映入了宋默的影子,黑色的长发随着他弯腰的动作拂过宋默的头颈,滑过他的脸颊。丝绸般的触感,冰凉,让宋默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六月飞雪般的哭声戛然而止。 “如果你再哭,我就杀了你。” 掐在宋默脖子上的手逐渐收紧,黑炎并不是在开玩笑。宋默连忙摇头,坚定的表示,他不哭了,打死也不哭了。 “很好。”黑炎松开了手,“宰相,你来问他。” “遵命,陛下。”墨菲上前一步,指着国王案几上的图纸,开门见山的对宋默说道:“格里兰的领主,这样的武器,你还有没有?” 宋默眨眨眼,原来这个老头是个宰相,好悬当初没叫出公公!连忙擦干眼泪,用手绢狠狠的擤了两下鼻子,发出了刺耳的声响。 这就像是一个城乡结合部下边的村长,跑到国家元首面前挖鼻孔,还挖得一脸陶醉,有没有这么膈应人的? 宰相的脸色变得铁青,黑炎再一次有了杀人的冲动。 宋默却不管那么多,鼻子清爽了,站起身,掸了掸衣服上并不存在的灰尘,用最标准的礼仪向黑炎行礼,声音清亮,完全听不出就是这个嗓子,不久前嚎出了破锣的气势,“陛下,请原谅我刚刚的失态。” 只要黑炎不再继续追究他和赛万斯私下买卖军火的勾当,宋默就没什么好担心的。 既然小命无忧,就要开始为金币奋斗了。想到国王的金库,领主大人燃起了熊熊斗志。 “陛下,我能拿出更好的武器,绝对不会让您失望。” “哦?”听到宋默的话,黑炎挑起了一边的眉毛,“真是这样?” “当然。不过,”宋默顿了顿,脸上挂起了貌似诚恳实则奸猾的笑容:“陛下,相信您也听过一句话,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 “所以?” “我可以给您比投石器,攻城凿和弓弩更好的东西,但是,东西总不能白给。您说对吗?” 宋默搓了搓手指,意思很明白,要武器,他有!但金币也是必须的。好东西不能白给,就算是国王也不行。 黑炎诧异的看着宋默,这个格里兰的贫穷贵族,是在和他“做生意”?他的命还捏在自己的手里,竟然就敢和自己要钱? “别这样看着我,我会害羞的,陛下。” 黑炎:“……” “您想,白给的东西,总是没有花钱买来的质量好,用着放心吧?” 黑炎:“……” “专利费,设计费,再加上人工费,您只要给我五千金币,我就给您能让奥比王国军队在大陆上所向披靡,横向霸道,谁都不用鸟的单兵武器!” 黑炎:“……” 见黑炎只是看着他不说话,宋默咬了咬牙,“要是您觉得五千金币太贵的话,我可以给个友情价,四千五!” 黑炎:“……” “四千二!不能再低了,我有几百口子要养活,至少得给我点辛苦费吧?” 黑炎:“……” “行不行,您倒是说句话啊?” 宋默殷切的看着自己的“大主顾”,双眼闪烁着对金币渴望的光芒,却不想黑炎没理他,而是转过头,对宰相墨菲说道:“宰相。” “是的,国王陛下。” “把这个人,拖出去砍了。” “遵命!” 宰相墨菲抬起头,双眼闪着寒光朝宋默飙小刀子,就差没大声喊一句:陛下,我早就盼着这一刻了。 宋默冷汗顿时就下来了,靠之,怎么说得好好的就要杀人了?! 要是被拖出去,他或许就真的要和这个世界说拜拜了。宋默不认为自己还能成功的穿越一次,就算能穿,万一穿到个更凄惨的家伙身上,他还活不活了?! 于是,在宫廷卫兵进来之前,宋默握紧拳头,咬紧牙关,使出了终极必杀技! 只见他猛的抬起头,眼放寒光,盯准目标,朝着黑炎就扑了过去!用刘翔跨栏的标准姿势跨过了宰相墨菲的拦截,扑到王座下,一把就抱住了黑炎的大腿! 抱住了就开始嚎:“陛下,我漫天要价,您完全可以坐地还钱啊!何况买卖不成仁义在,您要是真杀了我,可就什么都没有了!” 宋默的举动吓到了宰相墨菲,这个胆大包天的家伙,竟然敢冒犯国王?!他会被国王给撕成碎片!丢到岩山下去喂狼! 黑炎没有如墨菲所想的一脚踢开宋默,而是看了宋默一会,挥手让刚走进来就被吓到的大兵们出去,对宋默说道:“漫天要价,坐地还钱?” “当然!买卖哪有不讨价还价的,您说对吗?” “恩,你说的对,很对。既然是这样,”黑炎托起宋默的后颈,一字一句的说道:“你说的武器,我要。但是金币,没有。“ 几句话出口,宋默傻眼了,墨菲也惊呆了。 墨菲觉得自己肯定是在做梦,他的国王,高贵的奥比之王,黑城之主,竟然认真的在和一个小人物讨价还价?!光明神,难道萨比森人给他的国王施加了魔咒吗? 宋默仰头看着黑炎,满心泪水。他真傻,真的,他单以为世间不会有比精灵更霸道的生物,却没想过,恶霸的下限,是会被不断刷新的! 虽然宋默压根没想过全身而退,已经做好了出点血的准备,但不能大出血啊!大出血会要人命的! 兔子急了还会咬人呢!何况,他不是吃草的,他是吃肉的! 在这样有钱有势,有打手有帮凶的恶霸面前,他还能怎么办? 想到这里,宋默的手忍不住摸向藏在腰间的手枪。这是一把仿五四式手枪,出发前,特地拿着图纸去找矮人兄弟打造的,连老约翰都不知道他有这样一把武器。奥比的宫廷侍从官和卫兵更不会知道这个巴掌大的东西竟然会是一支要人命的武器! 如果,他把这个国王宰掉,或者挟持这个国王…… 宋默垂下了眼帘,半晌不说话。 黑炎虽然对宋默抱住他大腿的举动不太在意,宰相墨菲却受不了了,太无礼了!身为一国宰相的他,都没抱过国王的大腿,这个小人物何德何能! “混账,快放开国王陛下!” 墨菲的斥骂唤回了宋默的理智,不行,不能这么做! 就算杀掉了黑炎,他也跑不出这个王宫,况且,他也不一定能杀得死他,万一他真的是头返祖的巨龙怎么办? 想到这里,宋默已经摸到腰间的手垂了下来,主动放开了黑炎的大腿,恭敬的走到王座下首,对黑炎说道:“国王陛下,请原谅我的失礼,我想清楚了,我可以不要您的金币,把武器的图纸给您。但是,我有一个要求,如果您不答应,我就是真的被您杀死,也不会把武器给您!” “说说看。” “我要继续以雇佣军的身份呆在西北行省的军队中,您必须许诺给予我和我的领民,奥比雇佣军应有的待遇。” “可以。” 黑炎答应得很痛快,宋默这个要求并不过分。 宋默低下头,死命咬着嘴唇,才能勉强把自己窜到嗓子眼的怒火压下去。他还从来没吃过这样的亏!从来没有! 黑炎,奥比,他记住了! 不过,该给他什么样的武器? 热武器想都不要想!但是他脑子里冷兵器存货也只剩下两三样了,如果黑炎愿意出金币来买,宋默肯定会爽快的拿出来,但是,他一毛不拔…… 宋默的视线转到黑炎王座旁的案几上,投石器,攻城凿,弓弩…… 等等! 宋默脑中灵光一闪,他还给了赛万斯床弩!貌似,这家伙并没有把这个东西献给国王? 想到这里,宋默心下有了主意,反正这个东西也是赛万斯带他到奥比首都来的附加条件,既然赛老兄把他给卖了,那就别怪他了。 “陛下,我现在就可以把另一件武器的图纸画给您……” 西北行省军队的驻地,赛万斯在宋默被带走后就一直显得坐立不安。他不确定宋默会不会出卖他,也不确定国王到底会如何处置他。 这种焦躁让也算经历过大风大浪的赛万斯像一只无头苍蝇一样在房间里乱转,连晚饭都没吃。 格里兰人却显得很平静,照样该吃饭就吃饭,该休息就休息,仿佛被国王的马车带走的不是他们的领主一样。同行的哈洛德和三个修士看到强森等人的表现,十分不解。 “难道你们不担心领主大人吗?” “不用担心。”强森一口咬掉了半个面包,“领主大人绝对会平安无恙的。” “为什么你们这么自信?” “你们来得晚,所以不知道,领主大人连被雷劈都劈不死,不会那么轻易翘辫子的。该担心的,应该是让领主大人惹上麻烦的家伙,嘿嘿,绝对不会有好下场的!” 强森一边说,一边朝哈洛德冷笑几声。很显然,这就是他真实的想法。 看着大口咬着面包,喝着浓汤的格里兰人,哈洛德和三个修士面面相觑,首次怀疑,他们投奔格里兰,到底是对是错? 这些脑回路有问题的家伙,被另一个不能用常理来衡量的家伙领导着,前途,着实堪忧啊…… 于此同时,远在格里兰领主府地牢里的瑞斯梅尔斯突然神色一变,刚刚从宋默身上传回的气息,是龙? 他竟然能直接触摸到巨龙? 到底发生了什么? 第三十七章 夕阳西下,一辆马车从奥比王宫驶出。 宋默坐在马车里,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脖子,肌肤上仿佛还残留着那只冰冷大手的触感和可怕的力量。从马车的小窗口望向逐渐远去的王宫,宋默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愤怒的,劫后余生的,吃了亏的,通通没有。 只有那双黑色的眼睛,黑得仿佛看不到底。 马车抵达西北行省驻地后,格里兰众人立刻从房间中跑了出来。 意外的是,赛万斯比他们更快,身上还穿着之前的礼服。虽然力持镇定,还是隐约能看出在这份镇定之下的焦躁。 虽然拉得隆家族一直在西北行省,但赛万斯对奥比历代国王热衷于宰大臣的事迹却早有耳闻。黑炎更是个中翘楚。从他继位以来,不到十年的时间,被他宰掉,以及走投无路,只能自我了断的大臣,早已经超过两位数了。 不得不承认,后者比前者聪明得多,至少尸体不用上断头台,也不会被奥比的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惨无人道的“围观”。 奇怪的是,奥比人不会因为国王的这种行为叫他“暴君”,只会对被砍掉脑袋的大臣吐口水。 理由很简单,习惯成自然。 当一个国王热衷于宰大臣时,臣民们会认为他残忍,而当代代国王都这么干时,人们的想法则会彻底改变。何况,国王们也不是滥杀,被送上断头台的,屁股底下都绝对不会干净。差别只在于谁更不干净而已。 奥比的国王们,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王权为保障,对臣民们进行了一场长达千年的思想改造活动。结果是喜人的,当又一个大臣被送上断头台时,奥比人的第一反应是:这又是一个杀人放火,贪污受贿,藐视国王威严和王国法律,无恶不作的混账王八蛋。 历代国王孜孜不倦的找大臣麻烦,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犯罪者的财产! 领地,金币,珠宝,粮食,等等等等。 不过国王只对金币和珠宝感兴趣,其他的,大多被分给了他的臣民。 因此,国库越来越丰盈,奥比人也得到了不少实惠。 不过,国王们喜欢宰大臣,却不意味着他们愿意见到臣子间的暗杀与谋杀。 可阴谋与暗杀仍屡见不鲜。就像一个披着轻纱的美女在面前大跳艳舞,能把持得住的,就不是男人! 于是乎,村长干掉乡长,乡长干掉县长,县长干掉市长,市长干掉省长,派出所长干掉警察局长,国家总理干掉……他没得干,干了就是个死。 所以说,官场黑暗,不是没有道理的。 不过敢铤而走险,也必须有承担后果的准备。要么不被发现,一旦被发现了,会比被自己干掉的家伙还凄惨十倍。 赛万斯绝对不想成为这其中的一员。世界如此美好,前途如此远大,他还不想被送上断头台。不过就算知道事情会发展到今天这样,赛万斯当初也绝对不会手软! 幸好,等了一个下午的结果,是宋默的平安归来,看到从马车上下来的宋默,赛万斯抢在强森等人之前,一个箭步冲上前去,一把就紧紧握住了宋默的手,大力的摇了摇,“我可等到你回来了!这真是太好了!” 如果不了解内情,就像是送宋默回来的马车夫,看到这一幕,会以为西北行省的赛万斯总督和这个贫穷的领主有多深的交情,实际上,如果抛开利益不谈,赛万斯绝对是最想宰掉宋默的人,没有之一! 宋默看到赛万斯,气就不打一处来,就是因为这个意志不够坚定的家伙!他才损失了那么多的金币,整整五千个啊! 谁能想到,奥比的国王竟然是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 果然愈有钱的人便愈是一毛不肯放松,愈是一毛不肯放松,便愈有钱! 就算是再吝啬,在白得了那么多好处之后,至少会做点表示吧?不给钱就算了,都到饭点了,饭总要管一顿吧? 可宋默彻底想错了。 在他想着哪怕只有面包也要塞进去十个时,宰相墨菲一拍手,两个魁梧的大兵走进来,架起宋默拖着就往外走,宋默抬头看看大兵,又看看黑炎和墨菲,顿时明白了,这叫什么?用完就丢啊!就算是周扒皮还要给长工一个窝窝头!包身工还有碗稀粥!换成他,不说宫廷御宴,连口水都没有! 这对君臣用实际行动向宋默表明,他们不只是欺压劳动人民的封建顽固势力,而且打算把欺压进行到底! 宋默愤怒了。一边被倒拖着,一边举起两只手,朝着黑炎和墨菲,竖起了两根中指!你们等着,早晚有一天,老子用火箭炮爆掉你们的菊花! 黑炎和墨菲也看到了宋默的动作,黑炎还学着宋默的样子对他也比了个中指,然后对宰相墨菲说道:“这或许是格里兰独特的道别方式。宰相,你怎么看?” “陛下,臣也认为是这样。” 话落,宰相墨菲也对宋默竖起了一根中指。这个格里兰领主为王国的军队做出了不小的贡献,临别问候也是应该的。 看着这对无耻的君臣,宋默一口鲜血喷出三尺高,颤颤巍巍的指着黑炎和墨菲:“给老子等着……大肚子粗尾巴……还有你个老菊花……” 穿着黑色铠甲的大兵架着宋默走出宫门,一辆马车已经等在了宫门外。大兵把宋默随手往马车上一丢,车门一关,对车夫一点头,朝着西北行省军队驻地的方向一指,了事。 马车夫甩起鞭子,马蹄声响起,朝着西北行省军队驻地飞驰而去。 宋默本来就憋了一肚子火,坐在马车上一个劲的运气,下了马车就看到赛万斯那张万恶的面孔。当即就把脸拉了下来,如果不是碍于赛万斯明面上还是自己的雇主,铁定会扯过领子赛万斯饱以一顿老拳!揍完了再抽他两个嘴巴子! 但是,现在还不是抽他嘴巴的时候,既然从国王那里没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就要加倍的从其他地方找补回来。这也是宋默坚持留在西北行省军队中的原因。国王黑炎承诺会给格里兰人雇佣军的待遇,希望他不会食言。 “领主大人!” 强森等人迎上前来,奈何赛万斯抓住宋默的手就不松,他们也不能硬是把他拉开,宋默朝强森等示意了一下,冲着马车夫那里一抬头,强森走过去,打发车夫离开。 宋默艰难的对赛万斯扯出了一抹笑,“总督大人,我有些话想和你说……”顿了顿,转头看向格里兰众人,说道:“我有些事情和总督大人商量,稍后我会过去找你们。” “遵命,领主大人。” 哈洛德一直跟在强森等人身后,果然就像这些格里兰人说的,宋默毫发无伤的回来了。但是,他总觉得,宋默和之前有些不一样了,他的眼神落在赛万斯身上时,偶尔会闪过一道让人不寒而栗的光芒,但这道光芒消失得很快,让哈洛德以为自己是看错了。 “哈洛德,你怎么了?” “没事,我们先回去吧。估计等一下领主大人有话和大家说。” 宋默并没有让强森等人等多久,他只在赛万斯房间里呆了不到二十分钟。就是这短短的二十分钟,让赛万斯总督的心情像坐过山车一样直上直下,连个缓坡都没有。 宋默没有向国王说出潘威的事情,很好! 宋默把本该由他献上的床弩提前给了国王,这也没什么。反正国王已经知道了投石器和攻城凿的出处,他再献上床弩,也没多大的意义。 “你能这么想,真的是太好了。”宋默坐在赛万斯对面,两臂环抱在胸前,“那么,你一定也不会介意,我在‘事成之后’,将分给你的那几成利益取消吧?” “什么?” “总督大人,你知道吗?”宋默勾起了一边的唇角,表情看上去有些狰狞。他不是故意的,谁让他在王宫里哭得太投入,表情做得太到位,颜面神经有些失调,“所谓有事臣子服其劳。你的国王,拿走了我的武器,却没付给我一个金币!” “所以?” 宋默猛地抬起头,目光歘的射向赛万斯,赛万斯被宋默凌厉的眼神吓了一跳,忍不住后退一步,回过神来,立刻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恼。身为一个军人,他竟然被一个眼神给吓到了! “相信你知道,对于我本人和贫穷的格里兰来说,金币是多么的重要!没有金币,我会伤心,会崩溃,会不由自主的想做出某些事情……” “某些事情?”赛万斯突然感到头皮有些发麻。 “例如,将愤懑的情绪发泄到艺术创作之中,然后将我的作品,给更多的人欣赏。” “……” “如何,你打算接受我的建议了吗?当然,也不要想着杀人灭口,国王已经许诺我,给予格里兰人正式雇佣兵的待遇了。” 赛万斯痛苦的捂住了脸,他真傻,早知道,他就不该祈祷让宋默归来,直接让他被国王宰掉,该多好…… 第三十八章 正所谓打一棍子给个甜枣。宋默趁赛万斯不备一记闷棍敲下去,又连续挥出了一整套组合拳,在赛万斯被殴出鼻血,眼冒金星的时候,适时的送上了一枚甜枣,让对方的反击只能胎死腹中。 宋默从怀里掏出了一本只有巴掌大的书册,递到赛万斯跟前,“这是出发之前,最新版的,还没来得及给你、” 赛万斯知道宋默手里拿的是什么,正是因为知道,他的脸色才变得更加难看。 刚刚这个无耻的家伙还用这个威胁自己,现在,竟然堂而皇之的摆到自己面前,他真当自己不会杀他吗? 或许国王真的给了他和格里兰人正式的王国雇佣兵待遇,但这不能保证他们一定会毫发无伤的回到格里兰! 就算自己不能明目张胆的宰掉他,但在战场上,什么都有可能发生,不是吗? 宋默见赛万斯迟迟不接过去,倒是瞪着自己的眼神愈发凶狠。只能自己送到赛万斯的手里,凑到赛万斯的耳边,低声说道:“这个,可比我之前给你的更带劲!保管是个男人就爱不释手!” 一边说,一边主动帮赛万斯翻开了第一页,出乎赛万斯预料,这一次书中画的内容,比之前宋默给他的两册都要含蓄得多,但在画的旁边,还配有大篇幅的文字。 文字内容…… 饶是经受过人体艺术洗礼的赛万斯,也忍不住缓缓流出了两管鼻血。 宋默看着赛万斯的样子,笑得眯起了眼睛。果然,豪放派固然能让人热血沸腾,但婉约派也同样能赚足眼球。人体艺术有其魅力,文字配插图更适合这些表面正经,暗地闷骚的“贵族”。 从古代辟火图到现代小X书,从扯脖子大喊oh Yeah!到欲拒还迎的雅蠛蝶。艺术的发展总是从简单到复杂,从形式单一到百花齐放。就算是从小受到多方面全方位艺术熏陶的现代人,也抵挡不住各种艺术形式的魅力,何况晚上的娱乐活动除了办宴会就是拉灯的“原始人”? 宋默带在身上的册子,不只这一本,还有一本不知去向。宋默左思右想,唯一的可能就是留在了王宫,肯定是他抱国王大腿抱得太过真情投入,没注意掉了。 那本和婉约派可完全搭不上边,通篇都是高X,XX兼XXX! 宋默啧了啧舌,亏了,真是亏了!白送武器就算了,还白送了一本“高端”的“艺术创作”。不过羊毛总是出在羊身上,不能从这头羊身上薅,在其他羊的身上薅也一样! 想到这里,宋默有对赛万斯说道:“总督大人,你觉得,这次的作品怎么样?” “很好。”赛万斯装模作样的移开了视线,握拳抵在唇边轻咳了一声,脸色有些暗红,“就是上面的字难看了点。” “……”字难看?! “谁写的?肯定没受过正规的教育。” “……”靠之,他是全格里兰唯二识字的人! 果然是原始人,完全不懂得欣赏! 勉强将火气压下去,宋默又对赛万斯说道:“好东西就要和大家分享,对不对?”奥比王国所有有钱有势的人现在都集中到了首都,正好趁机大捞一笔,过了这个村,可没这个店了。 一边说,宋默一边暗地里咬牙,如果他现在有几门重炮,拼着金币不赚,一个基数打下去,全都轰成渣渣! 黑炎给宋默的印象实在太糟糕了,导致宋默把全奥比的贵族都划归到了自己的对立面! 他发誓,如果黑炎是天上的飞鸟,他就是瞄准飞鸟的弓箭!如果黑炎是水中的肥鱼,他就是锋利的鱼叉!如果黑炎是返祖的巨龙,他就是屠龙的勇士,早晚有一天扛着火箭炮爆了他的头,抄了他的家! 赛万斯听明白了宋默的意思。他仍对宋默恨得牙痒痒,可想起能得到的好处,宋默撕毁另一份契约的事情,就变得不算什么了。 “好吧。” 赛万斯把书收了起来,明天可以去拜访一个宰相大人了。 短短二十分钟的密谈,刚开始是宋默想给赛万斯一顿王八拳,中途是赛万斯想用剑把宋默一劈两瓣,到最后两个人发现,现在他们还是拴在一条绳上的蚂蚱,谁也离不开谁,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只能在这条绳上继续拴着。 至于哪只蚂蚱会先扯断绳子,或者干脆咬掉对方的大腿,就不得而知了。 宋默离开了赛万斯的房间,关上门,一边朝强森等人的房间走,一边哼着荒腔走板的歌:“你我皆凡人,谁能不爱钱……恩怨放两旁,还得先赚钱……” 王宫之行给了宋默一个教训,落后就要挨打,实力不足就会被当成软柿子捏。为了尽快脱离软柿子的行列,这次的“奇萨行动”至关重要。为了保证行动的顺利进行,他必须尽快为格里兰的同志们统一思想,坚定的朝着同一个目标奋勇前进!前进!前进! 宋默越想越投入,无意识的做出了革命先烈不惧艰险,英勇向前的姿势。右拳平行于胸,手肘朝前,单腿跨上一步,左臂朝后摆,满目坚毅,一身正气! 此刻宋默刚好走过哈洛德的门前,哈洛德听到脚步声,打开门,就看到了宋默跨时代的“英雄”造型…… 于此同时,宋默留在王宫中的小册子,被专门打扫王座的仆役发现了。仆役不识字,不认识封面上写得是什么。但这本白色的小册子是在国王的宝座下发现的,仆役不敢隐瞒,连忙报告了仆役长。 仆役长也不敢耽搁,直接呈送给了侍从官,侍从官倒是识字的,但是书册封面上写的“升级版人体艺术”,还是让他摸不着头脑。不过既然是在王座下发现的,这应该就是国王陛下的东西。 侍从官命令跟随自己的侍从将这本“升级版人体艺术”捧在黄金的托盘里,送到国王的寝宫。从议政殿到国王寝宫要穿过一条长长的走廊,走到中途,一阵夜风吹来,托盘上的书页被翻开了,捧着托盘的侍从不小心瞄到了一眼,立刻啊的叫出了声音。 侍从官转头想叱喝侍从,却看到对方涨红的脸,不解的顺着侍从的目光也瞄了一眼,然后飞快的把头转开,呼吸顿时乱了两秒。 “大人,我不是故意的!”侍从把两条胳膊伸得笔直,好像恨不能把手里的托盘丢出去一样。 “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 侍从都是十岁左右就被送进宫接受教育的良家子弟,有些还是没落贵族,乍然看到这样的东西,会有这种反应也不奇怪。 让侍从官吃惊的是,国王陛下竟然会有这种爱好。 仔细想想,陛下还不到三十岁,正是精力旺盛血气方刚的时候,可以理解。应该和将军大人通通气,这次和萨比森打仗,一定要多抢点美女回来! 至于这本书,还是先送回原地吧。国王陛下自己私下里“观赏”是一回事,被别人知道了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毕竟,国王陛下的爱好,实在是有点见不得人……回头得想办法让知道这件事的人全都闭嘴,守口如瓶才行。 如果黑炎知道因为一本他根本见都没见过的小X书,就让他忠心耿耿的侍从官对自己的爱好产生了怀疑,估计会立刻化身暴龙,飞去一口火把宋默烧成黑炭,直接随风飘散,一点渣都不留。 可惜,黑炎不知道。 接下来的几天,已经洗脱了谋杀嫌疑的赛万斯总督,开始了他的敦亲睦邻,友好访问活动。随着他和越来越多的总督,大臣攀上交情,某种艺术作品,也开始在贵族间流行起来。只不过,这种艺术作品目前数量有限,只能给少量人私藏。但赛万斯保证,等到和萨比森的战争结束,会有更多更好的作品问世。 贵族们对赛万斯的保证还算满意。从这天开始,赛万斯和宋默,开启了奥比王国的贵族老爷们,乃至整片光明大陆的贵族老爷们,神奇的“艺术”之旅。 在西北行省军队驻地的格里兰人也没闲着。他们开始跟着西北行省军队一起训练。由于宋默和赛万斯总督的关系,军官们对这些跟在队伍后的格里兰人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临阵磨枪,不快也光,几天下来,二十个人总算是不会再被人指着鼻子叫 “农民”了。不过一旦和西北行省的大兵真刀真枪的打起来,两个打一个也是几招就倒。 于是,这些来自格里兰的雇佣军,有了一个很富有时尚气息的外号:“样子货”。作为样子货中的领军人物,宋默对这个外号却不怎么在意。 被人损几句算什么?能学到真本事,就是赢了! 别看这些格里兰人现在还不是大兵们的对手,但他们每天都在进步。宋默相信,只要给他们足够的时间,这些汉子绝对不会比这些鼻孔朝天的家伙差! 他们现在用的都是重剑和长弓,连发弓弩都被小心的藏了起来,一旦这些领民学到真正的战场拼杀技巧,再加上武器的辅助,宋默仿佛看到光辉的未来,正在朝自己和格里兰招手! 不过,总这么被当沙包摔也不是个事,为了不让这些领民产生情绪,宋默每天晚上都逐个进行思想教育,连哈洛德和三个修士也没落下。 教育的内容很简单,回想一下极端苦逼过去,对比一下还是苦逼现在,展望一下不再苦逼的未来。当这些被揍得鼻青脸肿的汉子被忽悠得一脸憧憬,满眼金光时,宋默才会擦把汗,搞定,可以去教育下一个了。 就这样日复一日,当格里兰人勉强能够和西北行省的大兵们打成平手,偶尔还能两打一,胜一两次的时候,奥比王城中终于响起了雄浑的号角声。 最后一个总督的军队到达,战争,就要开始了! 第三十九章 低沉,雄浑的号角声中,奥比王国的军队开始集结。 步兵,长弓手,轻骑兵,重骑兵,就像是一道道奔腾的洪流,不断的汇聚在一起。 长枪如林,骏马嘶鸣,烟尘滚滚中,组成了一幅震撼人心的画面。 宋默第一次看到重骑兵。一身黑色的铠甲,魁梧粗壮,就像是一座座小山。只看他们一身的甲胄,就足有上百斤。连胯下的战马都被武装得像是一匹匹钢铁怪兽。每个重骑兵身边还跟随着两个扛着巨枪的步兵,巨枪的外形和轻骑兵使用的长枪很像,但从长短粗细就能轻易看出,比轻骑兵使用的长枪要重了一倍还多。 在距离自己最近的重骑兵队伍瞄了一圈之后,宋默收回了目光,深深叹了口气,这群家伙,简直就是冷兵器时代的坦克,谁遇上谁倒霉。 不过,“坦克”的底盘就悲催了,被他们骑过的战马,如果侥幸没死在战场上,等到了“退休”年龄,也肯定个个腰肌劳损。 宋默一行人跟在西北行省的队伍之中。 赛万斯总督已经正式被任命为王国右翼军的副先锋官。身着银白色铠甲的西北行省大兵们,全部抬头挺胸,与有荣焉。此种感觉,是潘威当总督时,从不曾体会到的。这种装X的行径,自然引起了其他省份大兵们的不满。所谓文无第一,武无第二的道理,在哪个世界都是通用的。 于是乎,羡慕嫉妒恨的目光开始一个劲的往西北行省的大兵们身上歘歘。大兵们不在乎,反而引以为荣。不想却苦了宋默,在这样“万众瞩目”的状态下,他还怎么开小差,带着他的草台班子偷溜出去,做自己的买卖? 草台班子里的聪明人可不只宋默一个,哈洛德走到宋默的身边,抬头对宋默说道:“领主大人,这样下去不是办法。” “我知道啊。” 宋默弯腰拍了拍战马的脖子,让马走慢一些,正好能让哈洛德跟上。 “你看看周围,现在根本就没办法开溜。” 哈洛德点头表示同意,眉毛拧了起来,看起来有些着急。宋默却比他更着急。要是没办法中途开溜,难不成真去上战场?自己这二十个人,连给人家塞牙缝都不够。 队伍行到中途,又有一支骑兵加入了进来,看到这支骑兵,哈洛德和三个修士明显变得紧张起来。 “哈洛德,怎么了?” “领主大人,他们是光明教会的骑士!” 教会骑士? 宋默转头一看,眼睛顿时瞪大了,表情变得十分奇怪。 这支由五百多人组成的骑兵队伍,所有骑士都身着银白色的铠甲,手执长枪,身背长弓。一身行头和西北行省的轻骑兵十分类似,不同的是,他们连胯下的战马也是纯白的,全身上下没有一根杂色的毛发,看起来不是一般的值钱。 本来这样一支白马银枪的骑兵该无比的拉风,奈何他们身上的披风和头顶的盔缨,实在是太过招人眼球了。 走在队伍最前方的是三个红披风,中间是一群粉红色披风,然后是一群绿色披风,再后边是白色披风。 哈洛德告诉他,这些白披风是骑士中职位最低的。 “教会的骑士是侍奉光明神的战士,不像国王的军队会有军职,只有通过披风和盔缨的颜色来界定地位的高低。” “所以说,那些穿大红的是地位最高的?” “不,地位最高的教会骑士披风和盔缨的颜色是金色的。” 宋默点点头,表示了解,金子大家爱嘛。 周围的大兵们似乎也对这支五彩斑斓的队伍习以为常,可格里兰人着实是开了眼界。宋默更是好悬没乐出声来。 红色,白色都很正常,粉红色也勉强可以接受,至多当自己是色盲。但绿色…… 好吧,宋默强迫自己转过头,将视线从那一顶顶的绿帽子上移开,对低着脑袋装鹌鹑的哈洛德四个人说道:“看起来,你会三番两次的抢妹子,跟随你的修士会热衷于找刺激,不是没有原因。” “身处教会这种不走寻常路,连绿帽子都敢明目张胆往头上戴的大环境之中,人如果想保持正常,实在是太难了。” “……” 哈洛德抬头看了宋默一眼,真的很想问一句:领主大人,您有资格去说别人不正常吗?有吗? 但为了自己今后的饭碗着想,哈洛德选择保持沉默。 教会骑士是奉大主教之命,来为奥比王军加油助威的。当然,他们不会参与奥比军队和萨比森军队的战斗,一旦萨比森的光明教会骑士出现,他们才会派上用场。 宋默搓搓下巴,看起来,光明教会内部也不是铁板一块啊。难怪这个反政府组织遍布整个大陆,却依旧没能成功上位过一次。 教会骑士只是个小插曲,奥比王国军队行进的速度并没有受到影响。由于所处位置的关系,宋默没有见到黑炎,只能看到队伍最前方那面盘踞着金色巨龙的王旗。 看到旗上的巨龙,就想到污了自己金币的黑炎,想到黑炎,宋默就恨得牙根疼。牙根疼的同时,又想起了丢在王宫中的那本小册子,话说,黑炎看到那本册子没有?如果看到了,感想如何?是不是让赛万斯走走宰相的门路,来个读后感专访什么的,标题就叫“论国王的左右手和持久力”! 这简直是太邪恶了…… 宋默的思绪越飘越远,思路越来越诡异,表情也越来越奇怪,还不时发出嘿嘿的笑声。距离他最近的哈洛德听到了宋默的笑声,忍不住抬头问道:“领主大人,您在想什么?” “想奥比国王的持久力……” “……” 哈洛德默默的低下头头,看向一边同样听到宋默笑声,却假装没听见,既不好奇也不询问的强森,和明明一脸同情,却依旧抬头看天的杰森,哈洛德深深的悟了。他果然对领主大人的了解还不够深,也没有完全融入格里兰这个温暖的大家庭…… 队伍又前行了一段距离,已经可以看到萨比森王城了,整支大军突然停了下来。 奥比王国和萨比森王国连年战争,两国的边境之间,已经成为了一片无人区,这片无人区的范围还在逐年扩大。以往两个国家想打一场,只需要出门走几步,现在要干一架,至少要走上半天时间。 为了预防萨比森在这片无人区设下埋伏,先锋官和总督们开始召集雇佣军,名曰侦查,实则是“趟雷”。以往从事这个任务的都是军中精锐,后来奥比和萨比森都不断的改进伏击战术,开始了“广挖洞,深挖坑,坑底插上利刺,摔不死你也要戳死你”的不要脸战术,损失了无数精锐之后,两国的大人物都学聪明了,这种艰巨的任务,还是交给为了钱卖命的雇佣军吧。 这也是为何奥比王国军队堪称大陆最强之一,军中却依旧有雇佣军存在的原因。 赛万斯告诉过宋默这种“炮灰填坑”的潜规则,目的是让宋默保住自己,千万别被潜了。 奈何赛万斯一片好心,却都被宋默丢到了犄角旮旯去种蘑菇。 宋默不只没阻止格里兰人被潜,他还打算亲自上阵,体验一把被潜的刺激和快感! 听到召集雇佣军的命令后,格里兰人在领主宋默的带领之下,个个争先,踊跃报名。一旁其他的雇佣军目瞪口呆之余,不忘竖起了大拇指:这觉悟,这境界,兄弟自叹不如! 宋默和二十个格里兰人到达了雇佣军集结地,整了整身上的铠甲,见人都来得差不多了,宋默突然对一边的军官说道:“任务很简单,只要冲上去就行了,对吧?” “是的。” “冲上去需要很大的勇气,对吧?” “是的。” “那在冲之前,是不是该有箱金币壮胆?” “是的……什么?!” “别这么看着我,让兄弟去卖命,总要有点额外的补助吧?否则这种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事情,谁乐意做啊?!”宋默一边说,一边朝着其他的雇佣军喊了一嗓子:“大家说,对不对?!” “对!你说得对!” 雇佣军本来就是为了钱卖命,听到宋默的话,无不拍手称快。是啊,他们以往怎么就没想到呢?让往前冲就往前冲,九死一生下来,拿的还是那点钱! “这是无耻的剥削,压榨!”宋默干脆骑在马背上一挥拳头,“我们是最苦的劳动者,最先流血的勇士!为什么不能得到应该得到的金币?!让我们卖命,就必须给我们足够的金币!” “对,金币,我们要金币!” 听到宋默一鼓动,这些雇佣军立刻一起叫嚷了起来。哪怕之前不想生事的家伙,也忍不住挥起了拳头。 “没金币,绝不冲!” “我们要金币!” 宋默看气氛炒得差不多了,干脆直接提出了条件,“每人一百个金币,一个都不能少!死了的,还要多加两百金币安家费!受伤的,要另加一百金币伤残费!活着回来的,要五十个金币当赏金!” 宋默一番话出口,更是让广大雇佣军同胞们热泪盈眶,欢欣鼓舞。就算他们都是粗人,没什么文化,也能知道,宋默这是为他们争取利益! 好人啊,绝对的好人啊! 殊不知,一副为广大劳动人民争取合理利益的格里兰领主,根本就没他们想得这么高尚。 雇佣军的骚乱也传到了左右先锋官和国王黑炎的耳中,诧异,吃惊,以及不可思议,都难以完全表达出他们此刻的心情。 不过,不能让这些雇佣军继续闹下去了,也不能直接派兵把他们都咔嚓掉。虽然这些雇佣军还不到八百人,杀了也不算什么。可还没和萨比森打起来,就先砍掉七百多脑袋,实在不像话。更何况,把他们都宰掉,谁去试探萨比森人的陷阱? 最终,国王黑炎大手一挥,想要金币?可以。就让雇佣他们的总督和大臣出吧。人是他们找来的,出了问题,他们就该负责! 国王的命名很快传达到了各军,虽然总督们并不在乎这点金币,但憋气啊! 七百多雇佣军,就算每人一百个金币,也不是笔小数目。谁会没事带七万多个金币在身上? 无奈之下,总督们和大臣们只能一起凑,数目不够的,干脆用身上的宝石充数,总算是把金币凑齐了。 当装着金币和宝石的箱子抬到雇佣军面前的时候,所有人几乎是一拥而上,抬箱子的士兵都被撞倒在了地上。 就在七百多个壮汉争抢金币和宝石的时候,宋默一行人,借着混乱,悄悄远离大部队,趁着奥比的大兵们没发现,一溜烟的跑进了距离不远处的灌木丛里。 亏得雇佣军们是在距离奥比王国主力部队几百米外集结,再加上争抢金币的混乱,才能让宋默一行人跑得这么利索。 为了不被发现,宋默连马都没骑,反正有赛万斯在,马,再要就有了。 格里兰人对在灌木丛里躲藏有经验,上次就是这么坑了赛万斯和他的骑兵们一把。不需要宋默吩咐,直接抓起枯枝干草往头顶和身上披挂。只要不走近十米以内,就很难发现他们。 就在宋默趴在灌木丛里,打算等到雇佣军们开始往前冲,吸引住奥比大军的注意力,自己趁机带人跑时,突然发现了藏在灌木丛里的另一群人。比起宋默,他们的伪装堪称简陋,但是,刚刚忙着逃跑躲藏的格里兰人,硬是没发现他们。 宋默眨眨眼,对方也眨眨眼,宋默不想被奥比王国的军队发现,估计对方和他的想法也一样。 看清楚这些人身上的铠甲和武器,结合他们躲藏的位置,宋默下意识的开口问道:“萨比森人?” 对方的目光顿时充满杀气,“奥比的雇佣军?” 宋默连忙摇头,低声说道:“误会,完全是误会!我只是顺路来打酱油的!” 萨比森人:“……” 格里兰领主府的地牢里,瑞斯梅尔斯合上手中的书,站起身,走到墙边,右手在半空中划出一行黑色的符文,黑色的风从他脚底卷起,逐渐吞噬了他的全身。 牢房外的地精听到声响,连忙搬来凳子,踩到上面,透过门上的气窗查看室内的情况,却发现,被关在地牢里的人,不见了! 于此同时,找到土豆的罗德已经抵达了格里兰,除了土豆和用来换金币的“人才”,车队里还多了一个不速之客,让罗德和宋默都很头大的精灵杰里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