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萨比森人并不相信宋默的话,他们亲眼见到这些人从奥比雇佣军的队伍中溜走。 很快,一把短剑抵在了宋默的脖子上,宋默眯起了眼睛。 “你信不信我立刻大叫?到时候,你们一个也别想跑!” “有种你叫啊?”胳膊比宋默大腿都粗,脸上横着两道刀疤的男人狞笑着说道:“奥比对逃跑的雇佣兵可不怎么客气。”一边说,一边用手在脖子下边比划了一下。 看着刀疤男有恃无恐的样子,宋默眉毛一挑,“真以为我不敢喊吗?老子朝中可是有人的!不然你以为老子敢跑?” “……” “而且比起雇佣兵,国王陛下对俘虏的处置更加严厉!” “什么?” “想必你没听说过吧?”宋默推了推抵在脖子上的短剑,没推开,干脆自己往后退了一些,对刀疤男低声说道:“国王为了处置那些桀骜不驯的家伙,特地发明了很多富有趣味性的刑罚,例如,拿一张渔网罩住某个战俘的全身,一圈圈绑紧,然后用锋利的小刀一刀一刀往下割肉,割到最后,人还活着,肉却没了。像你这样浑身肌肉发达,很有些搞头的家伙,尤其适合。之前有个家伙熬了三天才断气,想必你可以打破他的记录!” 刀疤男的脸色开始变青。 “不过那个家伙是没有小JJ的,或许因为这样才让忍受力更强?说不定国王陛下在割你肉之前,会先切掉你的小JJ。” 刀疤男的脸由青变白,额头冒出了冷汗。 “或许你觉得这个还不够给力。”宋默笑眯眯的看着刀疤男,“不用担心,种类还有很多,完全可以任君选择。例如在火堆上架起个大锅,然后把人绑住手脚扔进去。水被逐渐加温,锅里的人会享受到从洗温泉到蒸桑拿的贵宾级待遇。” 宋默似乎起了兴致,开始滔滔不绝。 “还有炮烙,就是把人绑到烧红的铜柱子上玩另类烧烤,五马分尸……” 宋默充分发挥了他极佳的口才,将每一处细节都形容得十分到位,不只是被恐吓的萨比森人开始瑟瑟发抖,汗如雨下,连格里兰人的脸色都变得惨白。 曾经在光明教会中混过的哈洛德四人,看着宋默的眼神,就像在看一个恶魔。 常言道,最熟悉你的,往往是你的敌人。 为了能够在大陆上的每个国家扎下根来,继续他们的反政府主义运动,教会中的修士除了做医生,几乎个个都是法律人才。 身为见习主教的哈洛德,更是将各国律法背得滚瓜烂熟。就算他翻遍脑子里的奥比法典,也没发现有宋默说的这些刑罚! 奥比的法典中没有记载,看宋默的样子也不是信口胡诌,难不成,这是格里兰的法律?! 想到这里,哈洛德和另外三个修士同时虎躯一震,菊花一紧,再次怀疑,他们投奔格里兰,到底是不是个正确的选择? 如果现在想下贼船,还来得及吗? 埋伏在灌木丛里的萨比森人都被宋默吓得汗毛倒竖,领头的刀疤男,握剑的手都有些软。忍不住咽了口唾沫,“你说的,都是真的?” “当然。”宋默笑了笑,“虽然我不是什么好人,但我不会骗你的。” 听到宋默这番话,格里兰人,全都松了一口气。他们有经验,每当领主大人强调他的诚实与诚信时,就是他打算骗死人不偿命的开始。 强森还拍了拍哈洛德的肩膀,朝着哈洛德一眨眼,意思是说:不用担心了,领主大人是胡诌的。 不是强森好心,实在是哈洛德的脸色实在太难看了。 “如果不想真被抓回去为奥比的广大人民做饭后表演,你们最好当没看见我们,你的明白?” 刀疤男和其他萨比森人连忙点头,明白,大大的明白! “很好。我也会当没看见你们。你们是要伏击还是刺杀什么的,随便。看到那面绣着金龙的王旗没?奥比的国王就在那里。” 宋默朝着王旗一指,拍了拍刀疤男的肩膀,重新藏回了灌木丛里。他相信,经过他一番恐吓,这些伏击者恐怕腿都软了,哪里还有勇气去搞刺杀?不过这也是为了表明自己的态度,他和黑炎绝对不是一伙的! 如果哪天这头大肚子龙真的一命呜呼,他会高兴得穿着草裙跳大腿舞也不一定。 不过,这些家伙的胆子也太小了,白长了那么大的个子和一身肌肉,这样就扛不住了,他还没祭出更让人爽到极致的满清十大酷刑呢! 想到满清十大酷刑,就忍不住想起了某部极有口碑的港片,宋默揪起一根草嚼了嚼,要不,来个异世版的杨X武与小X菜? 以这些贵族老爷的闷骚,行情和销量都会很不错…… 想着想着,宋默忍不住嘿嘿了几声,虽然笑声还算悦耳,但搭配上他之前的那番话,这笑声听在刀疤男的耳朵里,根本和魔鬼没两样!简直是“完全变态”。 就在这时,奥比王国军队的号角声响起。 宋默和刀疤男同时安静了下来。 雇佣军们开始冲向了最有可能设置陷阱的地方。 第一声惨叫响起时,宋默忍不住闭上了双眼,却在几秒后,强迫自己睁开。如果他想活下去,带着他的领民们更好的活下去,就必须正视这个世界,真实的死亡和杀戮,早晚有一天,也会找上自己! 到时候,就不会像自己逮住赛万斯那么轻松了。 七百个雇佣兵,七百条生命,在上位者的眼中,不过是一种用金币买来的消耗品。 生命在短短的十几分钟内消失,没有人会去在意这七百个人的死活。 这时,萨比森王城的号角声紧接着响了起来,这是开战的讯号。 奥比王国的军队如潮水般分开,十几架巨大的攻城器械,被强壮的奴隶和士兵推了出来。 只看了一眼,宋默就认出那是自己交给赛万斯的投石器。 随着一声令下,投石器发出了吱嘎声响,一块块巨大的岩石砸在了萨比森的城墙上,有些直接越过城墙,砸在了城内。 一架架攻城凿也被架起,黑色的铁箭,像是一道道黑色的闪电,呼啸着飞出,在萨比森的王城上空,投下了大片死亡的阴影。 萨比森开始反击,但他们投掷的巨石,根本就到不了奥比王国军队所在的位置,只能徒劳的砸在距离奥比王军还有两三百米的地方。 看到这一幕,奥比王国军队发出了阵阵欢呼,而萨比森人预感到,自己很可能要大祸临头了。 黑炎骑在一匹通体漆黑的战马上,这匹马比其他的战马高出半个头,身形优美,后颈上的鬃毛黑得发亮,像是一匹最上等的绢绸。就像它的主人一样,黑马奥萨非,也是马中之王。 巨石破空声,铁箭呼啸声,以及城墙从内部破败的声音,唤起了深埋在王者体内的暴戾与血腥。 又一声巨响,号称全大陆最牢不可破的萨比森城墙,终于被巨石砸开了一个缺口! 黑色的战马扬起前蹄,黑炎拉紧缰绳,顺势举起手中的王者之剑,锋利的剑刃在阳光照射下发出了耀眼的光芒。风吹起他绣着金色花纹的黑色披风,仿佛在为伟大的王者唱一曲颂歌。 “天佑我王!” 奥比人大声的欢呼着,长枪和巨剑敲击着盾牌,战马跺着四蹄,仿佛整片大地都在为之颤抖。 黑炎手中的剑猛然指向奥比的王城,他的声音传遍即将成为战场的土地和王城:“我,奥比之王,命令你们,用烈火与萨比森人的血,染红这里的每一寸土地!杀!” “杀!” 号角声又一次响起,奥比大军开始向萨比森王城逼近,城中的萨比森人,将经历有史以来,最可怕的血腥杀戮…… 宋默终于等到了一直期待的一刻,但他却发现,自己无法移动双脚。 如雨幕的箭矢,血腥的拼杀,战马的嘶鸣,骑士的怒吼…… 这就是冷兵器时代的战争,人与人,最原始的拼杀与碰撞。 宋默很难形容自己此刻的心情,但他无法否认来自内心深处的躁动,战场,最能唤起男人原始的冲动与血性,哪怕这场战争与他毫无关系。 宋默强迫自己把注意力从战场上移开,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这也是他离开格里兰,千里迢迢跑到这里来的原因。 强森等人似乎也被战场上的厮杀吸引住了。而萨比森人…… 等等! 宋默倏地转头看向刀疤男,他们怎么还在这里?! “我们为什么不能在这里?” “你们不是萨比森人吗?” “是啊!” “那你们怎么不冲上去?” “我们为什么要冲上去?” “你们躲在这里不是为了伏击奥比王军?” “不是。” “那你们躲在这里干什么?” “等着都死光了打扫战场拣点便宜。” “……你到底什么身份?” “强盗。而且是被萨比森国王下令抓住就要绞死的强盗。”刀疤男一呲牙,大拇指朝身后一指,“他们也一样。” “骗谁呢?如果真是强盗,你会被我吓成那样?” “我%^$!!”刀疤男骂出了一串粗话,一把捞住宋默的领子,“你TNND说得那么吓人,是个人就会害怕!” “……” 靠之,原来大家都是酱油党。 “这种事你常干?” “偶尔。”刀疤男一把将宋默的脑袋按了回去,“头抬太高了。” “恩。那每次收获怎么样?” “一般,勉强糊口。要想发财,还得打劫那些肥得流油的贵族……” 刀疤男突然住了口,似乎觉得自己说得太多了。宋默却一把搭在了他的肩膀上,很是自来熟的说道:“兄弟,想不想做笔大买卖?” 第四十一章 奇萨王国的边境城市卡里,是奇萨国王长子,卡拉维的领地。毗邻萨比森和奥比王国。这是座人口不到一万的小城市,每年的税收,却占据了奇萨王国商业税收的八分之一。 奥比和萨比森连年战争,越来越多的贵族被迫将领地不断收缩,惹不起总躲得起吧?丢掉领土,总比被大兵们每年准时准点来敦亲睦邻要好得多。 如今,卡拉维王子的卡里小城,是距离两国最近的一座边境城市了。 往来于各国之间的商队,每次将货物运往奥比和萨比森,中途肯定要到奇萨的卡里小城落脚。否则,只能睡在野外,等着野兽半夜来敲门。 数量众多的商队,为小城卡里带来了丰厚的税收。 卡里的领主卡拉维王子坚称,“卡里是奇萨的领地,我绝对不会为了任何理由让出一分一寸!生活在卡里的领民们也不需要担心,你们会得到光明神的眷顾,王国军队的保护!” 卡拉维只实践了诺言的一半,因为光明神的眷顾不是他说了算。不过目前的确有一支五千人的军队驻守在卡里。 蒙在鼓里的人会以为卡拉维是个爱国爱人民的好青年,实际上,他这么做的原因,只有两个。 一是奇萨王国和昂里斯也是连年战争,战争是部烧钱的机器,他们需要卡里的税收来充实国库武装军队。 二是卡里的领主卡拉维,实际上并不生活在卡里,而是住在王国首都的宫廷里。管理卡里小城的,是王国派驻的政务官。 卡拉维真实的想法是,官员死了可以再任命,领民也可以从其他领地中迁移过去。只要有卡里在,商队总是会再来。比起每年从卡里得到的金币,人命,实在算不上什么。 不得不说,这个想法很欠揍,不是一般的欠揍。 宋默的目标,就是这座奇萨的边境城市,卡里。 “这就是你说的大生意?”刀疤男图罗趴在宋默身边的草地上,看向卡里城,“这里可不是那么好下手的。” “我知道。”宋默点点头,“不过,有挑战才有收获。要是成功,你能得到的,比你去战场上打扫卫生要多得多!” 刀疤男沉默了半晌,开口道:“你的人,加上我的手下,只有不到六十人,你知道卡里的驻军有多少吗?整整五千!我们这点人,不够人家塞牙缝。” “你怎么知道的?” “卡里是附近最富裕的边境城市,你以为老子没打过这里的主意?” 宋默搓搓下巴,刀疤男竟然对卡里这么熟悉,这真是个好消息,“卡里的驻军有五千,然后呢?” 可想从刀疤男图罗那里得到更多信息的宋默注定要失望了。 “然后?没有然后了。“ “……“ “干嘛这么看着我?” “你就只打听到这里有五千驻军,还敢宣称自己对卡里打过主意?” 刀疤男脸上的肌肉一阵抖动,带动着两道刀疤,让他看起来更加的狰狞,“知道了这里有五千驻军,不赶忙跑路,还打听什么?” “果然,这就是智商问题。”宋默拍了拍额头。 “你说什么?!” “图罗兄弟,你是强盗,强盗!”宋默指着刀疤男的鼻子,“你听说过哪个强盗团伙会去和正规军硬碰硬的?如果强盗团伙能发展到和王国军队干一架,不落下风的,还做强盗干什么?” “……” “要想做最成功的强盗,就要遵循一个规则,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抢劫靠的可不只是肌肉,还要靠脑子,脑子明白吗?!” 刀疤男听完宋默这席话,开始怀疑,自己或许真的是智商有问题? 宋默掰开刀疤男抓着自己衣领的手,拍了拍刀疤男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说道:“有错就要改正,改正了,就还是好同志嘛。” 刀疤男下意识的点了点头,他还沉浸在自己的智商低于平均水平线以下的忧伤之中。 宋默不去管图罗,反正这些家伙也是被自己拉来壮胆加唬人的。他招来哈洛德,凑到他的耳边低声说了几句,哈洛德犹豫了一下,点点头,带着另外一个修士,离开了藏身地。 刀疤男恰好抬起头,看到了两个人背影,问了一句:“他们去干什么?被抓住怎么办?” 宋默深深叹了口气,“图罗兄弟,我说了你也不会明白,这不是凭你的智商能理解的事情。” 图罗:“……” 哈洛德和跟随他的修士在离开前脱去了皮甲,斗篷内是一身光明教会的修士服。他们走到距离城门两三百米的地方,靠在路边等着。没过一会,一支中等规模的商队出现了,满载着货物,看前进的方向,是卡里无疑。哈洛德和修士立刻起身,朝着商队走了过去。 一番交谈之后,哈洛德和修士成功的坐上了商队领队的马车。没有商队会拒绝两个教会修士的求助,相比起怎么看教会都不顺眼的国王和大贵族,这些商人对光明教会的观感还是很不错的。 “实在是太感谢了,如果没有您的帮助,我们可能会遇到大麻烦的。您的善心,将会得到光明神的祝福。”马车上,哈洛德一副神棍样的坐在商队领队的对面,表现得十分有礼。作为一个见习主教,他忽悠人的本领,和他的医术一样,不容小觑。只是在宋默面前,这种专长很难发挥就是了。 想要和格里兰领主比忽悠的能力,恐怕只有大主教亲自出马才够看。 “您这样说,实在是让鄙人羞愧。”商队的领队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胖得像个圆球,十指戴着十一枚金戒指,哈洛德要凭借最坚定的意志,才能让自己把视线从他的手指上移开,而不是扑上去直接撸下来揣进自己的怀里。 自从连上了几堂宋默的思想教育课之后,哈洛德和几个修士的思想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妹子还是要抢的,刺激也是要找的,金子,成为了这些前教会人士另一个高尚的追求。 商队的领队是光明教会虔诚的信徒,哈洛德和修士的表现堪称完美,他不会对这两个宣称“因为突发的战争,和其他修士失散”的教会人士,产生任何的怀疑。 事实上,哈洛德和修士的确是教会人士,只不过,需要加个前字。 “您放心,今夜,请您和我的商队一起在卡里城休息,明天,我会亲自护送您和这位修士。” “真是太感谢您了!” “您太客气了,作为一个虔诚的信徒,这是我应该做的。” 哈洛德笑着点了点头,坐在马车上,轻而易举的进入了卡里城。 刀疤男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切,宋默一扬下巴,“这就是智慧,学着点吧,兄弟。” “……” 入夜后,宋默和刀疤男一行人趁着夜色,小心翼翼的穿过了一片开阔地。中途没遇到任何麻烦。 奥比和萨比森的军队来打秋风,大多是在白天。驻守卡里一年以上的士兵,都知道这个道理。 士兵们的松懈,为宋默等人创造了便利。 站在城门下,宋默拍了拍冻得有些发僵的脸,示意强盗们不要出声,等过了午夜,再开始行动。 仰头看看城墙上方忽明忽暗的火把,宋默咧咧嘴,没有探照灯,也没有照明弹的世界,实在是太美好了。 就是这冷风吹的,不太美好。 城墙上的士兵已经换过两班岗,宋默估算着时间,等到第三班岗换过,城头上出现了异样的声响。静默片刻,一声猫叫传来,紧接着又是一声。宋默连忙回了一声,片刻过后,眼前的城门,开启了一道只够一人通过的缝隙。 身着卡里守军盔甲的哈洛德和修士,出现在了宋默的面前。 “大人,跟我来。” 宋默点点头,然后吩咐身后的一行人,“偷偷的进城,打枪的不要,你们的明白?” “明白!” “嘘,小声点!” 留下十个人在城外接应,其他人从城门鱼贯而入,哈洛德带着宋默朝政务官的住处走去。离下一班换岗还有三个小时,他们必须动作快点。 “领主大人,这里就是政务官的住处。”哈洛德将宋默等人带到了城内最中心的一处三层楼高建筑。守门的卫兵靠在长枪上昏昏欲睡,不需要宋默动手,图罗的人很轻易的就解决了他。 打昏,堵嘴,绑手绑脚,墙角一丢,干净利落。 让宋默有些意外的是,图罗等人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要他的命。宋默诧异的目光让图罗感到不适,对着宋默一呲牙,脸上两道狰狞的疤痕,让他在昏暗的月光下,看起来更加骇人。 留几个人在外边放哨,一行人径直穿过大门,朝府里走去。 哈洛德显然对这座建筑的内部构造很熟悉,太过熟悉了。 “大人,白天商队的主人拜访政务官的时候,我也在场。更何况,您以为我之前抢了那么多次妹子,都是白抢的吗?” 宋默眨眨眼。 “任何建筑,只要我走进大门,就能大致猜出建筑内部的构造。” 哈洛德很为自己这个本领感到骄傲。 宋默有些无语,这家伙绝对选错了职业,他不该去当修士,而是去当个建筑师。 夜已经很深了,整栋建筑都静悄悄的。一行人跟着哈洛德上了二楼,哈洛德指着一扇卧室的门对宋默说道:“这里就是执政官的房间。”然后指着走廊尽头的另一扇门说道:“那里住的是奇萨王国派到卡里的税官。” “税官?” “税官。” “你怎么知道这些的?” “领主府的女仆,是无法对一个有着和善笑容和英俊容貌的修士,守口如瓶的。” “……” 不过,既然税官还没走,今年卡里的税收肯定也还没上交,宋默乐得直搓手,发达了,这下子发达了! 卡里的执政官迈法睡得很不安稳,总觉得有十几头贪婪的猛兽正围着自己流口水。猛然间惊醒,只见自己的床边围了一圈眼放绿光的彪形大汉。 刚想叫,就被一个大汉用布堵住了嘴,蹿进鼻间的气味,让政务官想起,这是昨夜脱下,还没被女仆收走的袜子…… 第四十二章 “执政官大人,您好!”宋默站在床边,彬彬有礼的对迈法说道:“冒昧的深夜来访,希望您不要介意。只要您保证不大喊,我就放开您,如何?” 迈法点头。 宋默刚一抽出迈法嘴里的袜子,迈法立刻作势大喊,宋默一把将袜子塞了回去,收起了脸上的笑,用剑抵住了迈法的脖子,“执政官大人,我和你讲道理,你竟然和我玩心机?我很生气。” “……” “惹我生气的后果,是很严重的,你知道吗?” “……” “不说话?” “……”嘴被堵着,他怎么说话?! “如果你再耍花样,我就割掉你的鼻子!”宋默用剑在迈法的脸上比划了一下,迈法连忙点头。 可宋默伸到迈法嘴边的手却突然收了回去,握剑的手改变方向,剑锋向下,抵在迈法的腿间,“我改主意了,如果你出尔反尔,我不割你脸上的鼻子,我割这个鼻子,如何?” 迈法额头上的冷汗顿时就下来了,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 “怎么,你敢反对?” 迈法又连忙点头,觉得不对,接着摇头。最后干脆挤出了两颗浑浊的老泪,试图唤起宋默对老人家的同情心。就算是根牙签,至少还能用,不能说割就割啊! 宋默这才再一次抽出了他嘴里的袜子,迈法没再出声。 乍一看到宋默等人时,迈法认为这是一群来要他命的刺客!可如果是要他的命,直接动手就行了,何必和他废话? 如果不是要他的命,那这群人的目的只可能是一个,金币! 想通了这点,迈法的眼珠子转了转,表现出了极端合作的态度,“只要你们不伤害我,什么都好商量!书柜后有暗阁,里面是我全部的财产,你们可以全部拿走。” 迈法话音刚落,立刻有几萨比森人朝房间里唯一的书柜走去。 见宋默等人的注意力被吸引过去,迈法趁机打碎了床头的一盏壁灯,四柱大床上方立刻罩下了一个巨大的铁笼,根根栏杆都有拇指粗细,十分牢固,想凭人力破坏,几乎是不可能的。 隔着笼子,迈法得意的朝宋默等人笑道:“愚蠢的强盗!” 宋默抬头看看笼子,又低头看看迈法,到底是谁蠢?他是不是该对图罗说,终于找到一个智商堪与你匹敌的家伙了?真是可喜可贺。 这个从天而降的笼子,罩住的不是围在床边的强盗,而是睡在床上的迈法!真是天才的设计!安装这个笼子的人,和执政官大人是有仇啊还是有仇啊? 迈法也终于发现了不对劲,脸色开始发青,他要宰掉那个装机关的工匠! 宋默朝着迈法咧咧嘴,举起了手里的弓弩,瞄准了迈法两腿之间的某个部位…… 一个小时后,宋默一行人背着三十几个口袋离开了执政官大人府邸。趁着夜色离开了卡里城。 等到换岗的士兵察觉到不对时,他们早已经急速狂奔到距离卡里城几千米外的地方。 三天后,因为战败而四处劫掠的萨比森人冲进了卡里城。迈法和守城的士兵,都死在了萨比森人的剑下。失踪的金币和宝石,以及数量众多的金银器皿和装饰品,自然被算在了萨比森人的头上。杀掉迈法的军官矢口否认这件事,为了摆脱嫌疑,还豁出去的大声宣称,正是因为找不到金币,白跑了一趟,才砍死迈法泄愤!可没人相信他,就连萨比森的国王都不相信他。 卡里一整年的税收,加上迈法的私人财产,说没就没了?开什么国际玩笑! 于是,只要没找出金币的最终去向,这个黑锅,他只能继续背着。 军官只能以头抢地,呜呼,没有天理! 宋默现在并不知道谁会为他背这个黑锅,他现在考虑的是另一件事:分赃。 虽然抢来的东西还没仔细清点过,但三十多个半人高的袋子立在面前,解开袋口,金晃晃的耀人眼球,任谁都只能剩下流口水的份。 这可是卡里城一年的税收!再加上迈法的个人财产,数目相当可观。所谓一夜暴富,中了头彩,不外如是。比起这些,打劫地精什么的,实在是弱爆了。 问题是,钱该怎么分? 按照人头分? 宋默觉得自己吃亏。 对半分? 宋默依旧觉得自己吃亏。 如果宋默决定占大头,刀疤男图罗和他的手下肯定不同意。 难不成,来个黑吃黑? 宋默抬起头,看向刀疤男图罗,对方也正巧看向他。四目相对,噼里啪啦,火花四射。看来,想到这个好办法的,不只是宋某人一个。 既然被看穿了,就没什么好掩饰的了。 图罗和他手下的强盗们举起了重剑,摆出了攻击的架势,三十个壮汉,三十把重剑,很有威慑力。 宋默这边人手一具弓弩,宋默手里还多一把仿五四式手枪,拉开保险,对着图罗脚下就是一枪。砰的一声,子弹溅起的泥土洒在了图罗的脚背上, 宋默装模作样的吹了吹枪口,眉一挑,眼一斜,嘴角一勾,装X装得十分到位。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莫装X,装X遭雷劈。反正自己都被雷劈过了,算是提前付费,不逮住机会好好装X一次,实在吃亏。 他应该感谢这些萨比森人,给他这么好的一个机会!真是些好人啊! 在场众人都被枪声吓了一跳,格里兰人还好,他们都看到过宋默扛着他的毛瑟98在领主府的院子里晃悠。跟随图罗的萨比森人却被吓得脸色惨白,光明神再上,这个人的手里竟然发出雷声和火光! 图罗更是脸色一变,“你是魔法师?!” 魔法师?宋默握着枪的手抖了一下。这个称呼让他想起了某个喜好假扮妹子,欺骗他纯纯心灵,抓住机会就和他耍流氓的家伙,顿时火冒三丈,一蹦三尺高,“你才魔法师,你全家魔法师!再把老子和这种倒霉家伙扯一起,老子现在就突突了你!” 宋默的话刚一出口,一个迷人的嗓音突然在众人的头顶响起,“领主大人,您这样说,真是让人伤心。” 听到这个声音,宋默的脸刷的黑了。抬起头,看到立在身后树枝上的瑞斯梅尔斯,举起手,对着他就是一枪。 意料之中的,没有打中。 “亲爱的,我千里迢迢跑来找你,你就是这样对我的吗?哦,我的心碎了!” 瑞斯一边说,一边靠在树干上,捂着胸口,褐色的长发被风吹起,拂过他妖艳的面孔,看到的人,无不怦然心动。 至少图罗和他那群手下,已经眼冒红心,不知今夕是何夕了。 正对着美人流口水时,美人却突然从宽大的黑色斗篷里取出了一个奇怪的东西,居高临下的指着他,“刚刚,你打算和我亲爱的领主大人动手?” “我……” 没等图罗说完我字,瑞斯扣动了步枪的扳机,枪口射出的不是子弹,而是一个白色的光团。光团在半空直接展开,化成了一张透明的巨网,将图罗和他的手下,全部罩在了网中,任凭他们用力撕扯,却不能挣脱分毫。 瑞斯打了个响指,透明的网上浮现出黑色的符文,图罗等人被网罩住的地方,像是被烈火焚烧一般疼痛,瞬间就倒在地上翻滚起来。越是滚,网就收得越紧,疼痛开始加剧。惨叫声却被封闭在网中,只能看到他们张大的嘴。 瑞斯从树枝上跳了下来,单肩扛着步枪,走到宋默面前,弯腰牵起宋默的一缕黑发,送到唇边,轻轻一吻,“我的领主大人,他们现在完全任凭你处置。” 宋默没有一巴掌拍掉瑞斯的爪子,也没有问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而是指着瑞斯肩头的步枪,说道:“刚刚是怎么回事?” “这个?”瑞斯将步枪送到宋默面前,宋默立刻就看到了木质枪托上那一行黑色的符文,和木料的纹路融合在一起,像是天生就长在那里一般,“只是个简单的小法术。只要将这个改动一下,”白皙的指尖在中间一个字符上轻轻划过,符文的线条像是有生命一般的流动了一下,然后瑞斯举起枪,对着刚刚站立其上的树扣动了扳机,两人合抱的大树,竟然被拦腰打断,轰然倒地。 瑞斯把枪交给宋默,“如何,喜欢吗?” 宋默看看大树,看看手里的枪,又看看瑞斯,久久不语。靠之,这家伙存在的意义,除了耍流氓,就是打击别人吧?! 同样看到这一幕的图罗等人,吓得把惨叫声都吞回了喉咙里。要是刚刚打在他们身上的是这个……光明神在生,魔法师果然都是逆天的生物! 就在这时,指挥军队攻打萨比森王城的黑炎挥剑斩断面前一个萨比森将军的脖子,回头朝北方望去,这个气息,是魔族? 第四十三章 奥比王国与萨比森王国的战争整整持续了三天,萨比森王国遭遇了建国以来从未有过的惨败。 萨比森人的鲜血染红了自己的城墙和城内的每一条街道,奥比人冲进了王城,所有手持武器的男人都被杀死。老人,女人和孩子被驱赶集中到了一起,哭声四处可闻,庆幸的是,只要不反抗,他们就没有性命之忧,相比之下,男人们就不是那么幸运了。 “血腥和杀戮才能建立新的秩序。” 奥比王国将军赫留泥带领士兵第一个冲向王宫,在宫门外,他们遭遇到了最顽强的抵抗。 黑炎骑在他黑色的战马上,奥萨非不耐的刨着蹄子,被黑炎安抚的拍了两下,终于安静下来。 “萨比森的国王是个怎样的人?。”黑炎摘下头盔,任由黑色的长发被风吹起,空气中的血腥与硝烟味道,让他沉迷。 “陛下,他是个顽固不化的家伙。”一个身着萨比森宰相官服的老者弯腰站在一旁,他谦恭的低着头。 “顽固吗?”黑炎看着王宫中突然燃起的大火,摇了摇头,“不,我认为,他是个刚毅,可敬的人。只不过,他将信任给了不该给的人。” 老者的脸上浮上一抹羞惭,作为王国内最有权势的世袭贵族,米尔家族出过十二任宰相。瑞金米尔作为艾赫一世最信任的臣子,莫迪三世的老师,辅佐两任国王执政二十年,在萨比森宫廷里,被称为不可一世的瑞金。 如今,这一切都变了。 坚不可摧的萨比森王城被攻占,奥比人的铁蹄在城内肆虐,千年以来,萨比森从未有过这种惨败。 莫迪三世决心抵抗到底,即便是死,也要拖着奥比人一起下地狱。 更多的人却不愿意追随他们的国王。权势,地位,金钱,美酒,太多让他们留恋的东西。破灭不可避免,失败已成定局。抵抗到底的结果,是家族的血脉被斩杀殆尽。他们唯一的出路,就是匍匐在奥比国王黑炎的脚下,用最可耻的背叛,向他投诚。 黑炎居高临下的看着跪倒在地的萨比森贵族们,这就是同自己的王国对立,征战千年的萨比森人? 这就是支撑了萨比森王庭的贵族和官员? “真是可悲。”话不是黑炎说的,而是跟随他一同出征萨比森的奥比宫廷官员,“你们背叛了自己的国王。” 贵族们没有一个开口争辩,连不可一世的瑞金也一样。 既然都已经被打上了背叛者的烙印,还有什么不能忍受的?这种心态,就是俗称的“死猪不怕开水烫”。 决心抵抗到底的莫迪三世众叛亲离,没有一个大臣站在他的身后,当王宫前最后一个忠心的士兵倒在奥比人的剑下之后,莫迪三世最后的希望破灭了。他像每一个末代的君主一样,点燃了自己的王宫,送给火神,也不将自己的王宫,留给奥比人来践踏。 黑炎不顾其他人的阻止,踏进了燃烧着大火的萨比森王宫。冲天的熊熊火焰之中,即将被火吞噬的国王,在死前对背叛他的人发出了最恶毒的诅咒:“背叛萨比森的人,死后灵魂永远不得安息,将化为死灵,被世间所有人怨恨,唾弃,恐惧。” 黑炎站在莫迪三世的对面,可怕的火焰在他周围燃烧,却根本伤不到他分毫。 玄黑色的盔甲被火光照亮,像是神遗留在世间的光。 “你是一个真正的王者。”黑炎看着已经被火焰包围的萨比森国王,举起王者之剑,向莫迪三世致意,这是王者的敬意,“你是值得尊敬的敌人。” 萨比森国王莫迪三世,脸上出现了一抹微笑,在被火神带走灵魂之前,他仿佛看到了一头黑色的巨龙,伸展开巨大的双翼,高亢的龙吟,响彻整个萨比森王宫。 莫迪三世倒下了,黑炎转身离开了萨比森王宫。 宫门外,忠心追随他的奥比人,被血与火征服的萨比森人,都跪倒在了他的脚下。 光明大陆纪元一一三八十一月二十六日,持续千年的奥比王国同萨比森王国的战争,划上了句号。 萨比森的末代国王莫迪三世,被以最隆重的葬礼安葬在皇室墓地,向黑炎投诚的贵族们,保住了性命,却被从宫廷中永远驱逐。 光明大陆纪元一一三八年十一月的最后一天,奥比的国王黑炎,在被征服的萨比森王城,戴上了萨比森的王冠。 从这一天开始,他将拥有大陆上最庞大的国土,最强悍的战士,最富饶的土地。 他将被称为,奥比与萨比森之王,王中之王。 这一切都暂时和宋默无关。 在萨比森王宫被付之一炬前,宋默带着格里兰人和“自愿”宣誓效忠他的图罗等人,回到了赛万斯的军队中。 从卡里抢来的战利品,被妥善的安置在一处隐秘的地方,强森带着几个忠心的格里兰人,以及两个修士留在那里看守,准备等奥比大军返回时,再取出来。 赛万斯的军队不会和大军一起返回奥比王城,事实上大部分总督都会在参加完国王的加冕典礼后陆续离开,返回自己的领地,带着他们这次的战利品,开开心心的回家过年。 至于战后总结什么的,奥比人没这传统。 因此宋默才有胆子回来,也必须回来。他和图罗的手下加起来才五十几个人,想要把那么多的金币和珠宝千里迢迢带回格里兰,压根是件不可能的事情。他们不是地精,没办法大摇大摆的走私偷渡越境。 至于瑞斯梅尔斯……宋默选择性将他忽略了。 不得不承认,有的时候,男人的羡慕嫉妒恨,也是很惊人的。 不过,这种无视持续不了太长时间,瑞斯梅尔斯知道,宋默也知道。作为一个合格的领主和成功的强盗,有的时候,必须学会妥协。 只是被迫妥协实在不是件让人高兴的事情,就像在奥比的王宫中被黑炎硬生生“抢走“的几千个金币……还有那个跑进他卧室抢金币的精灵……果然,长得好看的家伙,都不是好人! 于是乎,宋默的审美观在瞬间得到了升华。升华到他看着一个一脸横肉,面目狰狞的壮汉迎面走来时,忍不住竖起了拇指夸赞一声:“兄台,你可真是玉树临风,英俊帅气!” 大汉愣了两秒,甩手扔掉了自己从萨比森战役中得到的战利品,怒瞪双目,鼻孔喷气,举起剑就朝宋默砍了过来! 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 宋默当着丑男说英俊,相当于直接在壮汉心口洒了一把盐,然后又洒了一层花椒面,一层胡椒面,最后洒了点辣椒粉提味,效果绝对是杠杠地! 壮汉出离愤怒了。 靠之,当他真的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听不出这是讽刺吗?! 宋默想哭,他真的是在夸他,比珍珠还真! 被追杀的宋默绕着西北行省军队的驻地跑了三圈,最后终于跑不动了,眼见就要被壮汉劈成两半,瑞斯梅尔斯突然从天而降,一把黑色的长弓挡住了壮汉砍下来的剑,随手一挥,壮汉就像是风筝似的飞了出去…… 那一挥的姿势,绝对是帅呆了,酷毙了,让宋默再一次受到了沉重的打击。 同样是男人,差别怎么就这么大呢? 瑞斯伸手把宋默拉了起来,凑到宋默耳边,低声说道:“亲爱的,为什么你不是称赞我呢?如果这些话是对我说的,我会更加温柔的对待你。”话落,轻轻在宋默耳边吹了一口气。 宋默身上的鸡皮疙瘩立刻开始起立敬礼,这家伙,不和他耍流氓,会死吗?会死吗?! 可想起被自己藏起来的那杆步枪,宋默握紧了拳头,咬紧了牙关,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小爷我忍! 虽然没有分到卡里城的战利品,赛万斯在萨比森的王城里也是收获颇丰。王宫被烧没了,国王死了,可那些大贵族不是还在吗? 经验告诉赛万斯,这些传承千年的世袭贵族,哪个不是富得流油?绝对是最好的下手对象。显然,聪明人不只赛万斯一个。 于是乎,短短的几天时间里,萨比森王城里的贵族府邸遭到了一次又一次的“拜访”,金币和宝石,粮食,被一车车的运走,这些往日作威作福的贵族老爷们,只能弯腰带笑的恭送这些拜访者离开。 奥比人敢这么干,绝对不是没有原因的。归根结底,奥比国王,也将成为萨比森国王的黑炎,为他们带了个好头。他没有和手下的将军们一样去挨个拜访贵族,表达自己是个爱好和平的好人,而是将留在王城中的萨比森各地领主们聚集到一起,宣称要带他们到奥比王城首都来一次免费的三日游,至于游后等待他们的是断头台,牢底坐穿,还是回家过年,端看他们亲人送来的金币数量。 宋默知道了黑炎的所作所为后,立刻开口说道:“太卑鄙了,太无耻了!身为一国的国王,怎么能做出这种事情来!” 话到一半,就见坐在对面的赛万斯双眼直愣愣的盯着自己,一副欲言又止的表情。 “总督大人,你为什么这么看我?” “难道你不觉得,陛下的这种行为,听起来很熟悉,十分的熟悉……” 能不熟悉吗,宋默之前不就是这么干的吗? 不同的是,宋默绑架的是“画”,国王陛下的实力雄厚,他直接绑人。 几天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参加完国王堪称“简陋”的加冕典礼,宋默和赛万斯商量,想要尽早启程返回。 那么多的金币和珠宝,宋默实在是不放心。只有回到格里兰,他才能把心丢回肚子里。 赛万斯也想早点回去。小X书的生意实在是太好了,价格也如宋默所说的,直线攀升,如今已经涨到了一千五百枚金币,仍是供不应求,订单已经排到了明年的三月。赛万斯已经可以预见,今后自己数钱数到手抽筋的动人场面了。 前提是,宋默和他手下的那些地精,能保质保量的供货。 两个人几乎是不谋而合,在加冕典礼过后的第二天,赛万斯向国王陛下请辞之后,就带着西北行省的军队,离开了萨比森。一同离开的还有另外三个行省的总督,他们的领地都在奥比王国边境,提早离开,可以避开寒冬最糟糕的天气。 黑炎骑在战马奥萨非的背上,目送四名总督的军队离开。离开之前,所有的军队,都将接受国王的检阅。在西北行省的军队走过时,黑炎的眉头明显皱了一下,奥萨非似乎也焦躁了起来。 黑炎拍了拍奥萨非。 竟然是西北行省?不,赛万斯不敢做出这种事情,隐藏魔族,会受到最严厉的惩罚,那么,是谁?黑炎想要找到那个让人厌恶的魔族隐藏在哪里。然后,他看到了宋默。 一个敢抱他大腿,和他要金币的人类。 国王金色的眼睛,缓缓的眯起了起来。是他吗? 就在这时,那股魔族的气息却神秘的消失了,黑炎看着宋默的目光,变得更加复杂。 走在宋默身边的瑞斯,拉低了斗篷的帏帽,鲜红的唇,勾出了一道魅惑的弧度。原来,真的是头龙,不过,就算是龙,也不能和他抢东西。 宋默自然也看到了黑炎,被一头巨龙盯着的感觉,实在不是很美好。转头朝着黑炎一呲牙,小爷现在心情好,不和你计较! 只是喜滋滋等着回家数钱的宋默,并不知道,家里还有一个更大的惊喜,在等着他…… 第四十四章 黑炎看着远去的西北行省军队,低喃道:“格里兰……” “陛下?” “宰相,有件事,需要你去做。” “您的话,即是命令,陛下!” 黑炎调转马头,他必须把这件事弄清楚,光明大陆,不是魔族可以驻足的地方! 西北行省军队返程中途,宋默带人离开了半天时间,回来时,马拖人扛了三十多个装得满满的袋子。 赛万斯送给宋默的十匹身高腿长,血统高贵的萨比森战马,都被当做了驽马使用。 反正驼人也是驼,驼金币也是驼,有什么区别?况且这些战马的身份都是“俘虏”,俘虏是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的。 于是,十匹在战场上纵横驰骋的高头大马,成为了穷酸领主手下的扛包小弟。有两匹战马奋起反抗,坚决不合作。宋默一没打,二买骂,只用个透气的布袋子把战马的嘴巴套住,在马前吊了一捆青草,青草里还裹着一根胡萝卜。不听话,就给看不给吃!吊着你! 战马焦躁得直跺蹄子,可跺了也没用。宋默该干什么就干什么,还把另外几匹听话的战马故意拉到闹事家伙的面前,给它们刷毛,喂它们吃糖。 识时务者为俊杰,不只人能俊杰,马也能。 两天下来,闹事的家伙老实了。从贞洁烈女变成了易推倒的乖萝莉,宋某人很满意。 幸亏光明大陆没有动物保护法,否则,宋默非得被抓起来关上几个月不可。 罪名:精神虐马。 其他人看到这个结果,纷纷效仿。赛万斯从萨比森得到的战利品,有一大部分就是战马。西北行省不缺钱,作为边境行省,战马的用处更大。奈何这些萨比森战马性格都不太好,三百多匹战马,驯服的只有不到一百匹。因此,赛万斯才会那么大方,直接给了宋默十匹。 如今,有了宋默的饥饿驯马法,骑士们不需要再挥着鞭子硬上,一边吆喝一边等着挨摔了。只要准备一个口袋,一捆青草就万事大吉了。 当然,这个方法不是对所有的萨比森战马都管用,真遇到倔强到底的家伙,吊糖块也没用。 恰好有十几匹战马就是这样的顽固分子,没有一个骑士愿意接手它们。 宋默从赛万斯的手里把它们买了下来,准备带回格里兰,给领民们开荤。 “你真打算这么干?” “当然。”宋默将一小袋金币拍到赛万斯面前,“够了吧?” 赛万斯看了宋默几秒,又看了看桌子上的金币,他可以说,按照市场价,这点金币,连半匹战马都买不到吗?更不用说萨比森战马。 “怎么,多了吗?”宋默见赛万斯不说话,直接从袋子里取出了十几枚,“知道你不好意思收我的钱,大家都这么熟了。但是,亲兄弟还明算账呢,该给的还是得给,不用客气,收下吧。我这人一向仗义,不用太感动。” 赛万斯看着口袋里剩下的金币,要是倒出来数数,撑死了不到二十枚。 宋默格里兰的脸皮到底有多厚,他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 最终,宋默以十八枚金币的友情价,将赛万斯手里剩下的十六匹萨比森战马,都牵到了自己的队伍里。说来也奇怪,这些性烈如火,被骑士们抽鞭子,吊糖块,也照样尥蹶子的货,到了宋默手里,不到一天,就乖得像小白兔一样。 几个被摔惨的骑士特地来问了宋默,宋默一呲牙:“人品问题。” “……” 人品问题? 骑士们面面相觑,这就是所谓的恶马还需要坏人磨?这是不是说明,比起宋默格里兰,他们是高尚的人,真诚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 这么一想,骑士们平衡了。 看着满脸飘飘然,一副超脱神态的骑士们,宋默不解了。 被说人品有问题,竟然会感到这么高兴?这些家伙,摔下马背的时候,肯定是脸先着地。 事实上,驯服这十六匹战马的功劳,还要算在瑞斯的身上。他只是在这些家伙的面前走了一圈,一撩头发,无比风骚的回眸一笑,十六匹硬汉子和铁姑娘,马上都给跪了。不就是扛袋子吗?没关系,来吧,多少它们都扛得住!重甲骑兵都能扛,几袋子金币,完全小意思! 它们现在的表现,让宋默都不忍心下手动刀子了。 “强森,对它们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我实在下不去手啊!” “所以?”不吃肉了? “所以,回去之后,就由你和杰森操刀吧。” “……” 不期而至的大雪,开始拖慢返程的速度。不时有人生病倒下,哈洛德和三个修士,现在成为了队伍中最受欢迎的人。 宋默骑在马上,握缰绳的手,冻得有些发僵,呼出的气瞬间变成一片白雾,眉毛和发梢都结了一片冰棱。 这么大的雪,不知道家里现在怎么样了? 虽然格里兰人今年不再需要为粮食发愁,可大多数领民的房子,在宋默眼里都属于豆腐渣工程,遇到这样的大雪,十有八九会出现问题。 “这该死的鬼天气!” 瑞斯梅尔斯走在宋默的身边,他没有骑马,一身黑色的斗篷显得有些单薄。周身好似有一片透明的屏障,挡住了飞扬的雪花,走在雪地里,黑色的靴子依旧干干净净。 “又是魔法?” 宋默拉下罩在嘴上的围巾,难得主动和瑞斯说话。 “只是个小法术。”瑞斯仰头朝宋默一笑,看宋默冻得有些发白的脸,单手搭在了马背上,一跃而起,落在了宋默的身后。 “你……” “别生气。”瑞斯从身后环住了宋默,白皙的手代替宋默抓住缰绳,用自己的斗篷将宋默拢在了怀里,“就当是领主大人发一下善心,搭载我一程吧?” 宋默嘴唇动了动,到底没有再说话。 他不是不识好歹,就算他对瑞斯整个人都观感不佳,但他现在的确是在帮自己。被他看似单薄的黑斗篷一罩,整个人都暖和起来。 “你不用为了我的面子这么说。”宋默将手也缩进了斗篷里,舒舒服服的往瑞斯身上一靠,“虽然我还是想用枪爆掉你的脑袋,但是,一声谢谢,我还是会说的。” “是吗?”瑞斯勾起唇角,凑到宋默的耳边,“如果我说,我想要的感谢,是你吻我一下,你会怎么样?” “怎么样?”一把仿五四式手枪抵在了瑞斯的下巴上,“这个回答,满意吗?” “……我可以说不满意吗?” “随你便。但答案是一样的。” “好吧。”瑞斯静默了一会,突然笑出了声音,“我发现,我真的喜欢上你了。” “我发现,你一天不耍流氓,就浑身不对劲是吧?小心我真崩了你。轰不掉脑袋,也崩掉你几颗门牙!” “哈哈……” 瑞斯的胸膛因为笑声而不断震动,宋默感到有点不太舒服,想了想,算了,凑合着吧。冰天雪地里,再想找这么一个免费的人体暖炉,实在是太难了。 跟在宋默身后的强森和哈洛德等人,都是当场见证过瑞斯搂着宋默说“那一夜”的。虽然领主大人恼羞成怒的将他关进了地牢,可依照现在的情形看,那神秘的一夜,或许真的很值得探究啊…… 这就是爱在心头口难开?冰天雪地里的浪漫? 不知为何,想到这些的强森和哈洛德等人,突然觉得更冷了。 由于恶劣的天气,队伍回程用的时间,几乎是来时的一倍。 当远远看到茂密的翡翠森林时,无论是西北行省的大兵们,还是格里兰人,都开始大声欢呼。 总算是快到家了,不容易啊,真心不容易啊。 和宋默一起回来的图罗等人,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这一路,被压迫,被奴役,时刻在提心吊胆中度过,图罗想带着兄弟中途开溜,却总是能在回头时看到那张妖艳的面孔对着自己笑。 他当时怎么会被这样一张脸迷住? 这哪里是美丽的天使,根本就是地狱来的魔鬼! 看着和瑞斯梅尔斯共乘一骑的宋默,图罗真心后悔了。他当时怎么就鬼迷了心窍,和这个表面纯良,内里狡诈的家伙去做什么“大生意”?做了大生意,干嘛还想不开的玩黑吃黑这种高危游戏? 现在好了,不只金币没捞到,还把人给搭上了…… 兄弟们,我图罗对不起你们啊……到了人家的老巢,想跑就更困难了啊…… 图罗越想越悲催,一时悲从中来,忍不住挤出了两滴男儿泪。一阵冷风吹过,眼泪没等落下,就在眼角冻得结实。 一个看起来就不像好人的刀疤男,却在眼角挂着两滴晶莹的,圆润的,剔透的泪珠,这视觉效果,一般人是想象不出来的。 宋默看到了,再次感叹,“图罗,就算你高兴,也用不着哭吧。难道你不知道这鬼天气,哈口气都能冻住吗?还敢哭,不怕眼睛给冻伤?可见你的智商问题有多么的让人担忧。” 图罗想反驳,结果太激动,嘴张得有点大,一阵冷风直接灌进了嘴里,他顿时什么都说不出来了。 “幸好你跟了我,否则,你和你的那帮弟兄,日子可怎么过啊。” 图罗:“……” “怎么不说话?” 图罗:“……” 宋默凑近了瞅瞅,立刻回头,“哈洛德,来帮帮忙,图罗把舌头冻住了!” 哈洛德:“来了,领主大人。喝!还真冻住了!莫拉,杰克,朵桑,一起来看看,这个人竟然把舌头冻住了!” 图罗:“……” 哈洛德一嗓子,不只招来了三个修士,感到好奇的人,里三层外三层的把图罗围了个结实。可见,围观这一优良习俗,并不只在地球盛行。 围观了图罗之后,队伍继续前行,归心似箭的人们,不自觉的加快了脚步,在午后抵达了翡翠森林的边缘。赛万斯和宋默约定了下次碰面的时间,两支队伍就分开了。大兵们调转马头,朝西北行省的方向奔驰,宋默一行人则往相反的方向走去。 可走到格里兰边界,宋默傻眼了。 这还是他的领地吗? 只见一片高两米以上,绵延数十米的石土堆砌的高强,立在了领地的边界。 宋默眨眨眼,他确定自己没走错地方,可这堵墙是怎么回事?难不成,有人趁他不在,抄了他的老窝? 他爷爷个爪!是谁?!老子要带着兄弟,灭他全家! 第四十五章 “瑞斯,你离开的时候,这堵墙就在了吗?” “我不是从地上走的,这个问题,没办法回答你。” “……” 这是在炫耀吗?肯定是在炫耀吧?!在11路面前显摆自己有私人飞机,不知道会招人羡慕嫉妒恨,想要往上扔炸弹吗?! 死死压住想给这家伙一枪的冲动,宋默带着手底下五十几个打手围着高墙转了两圈,竟然找不到入口!这到底怎么回事? “强森,你怎么看?” “领主大人,要我说实话吗?” “废话!” “我不知道。” “……你真诚实。” “感谢您的夸奖,” “……” 就在宋默一筹莫展的时候,围墙里面突然传出了声响,紧接着,一架高梯被架到了围墙上,满头银发的老管家居高临下的看着在围墙外边打转的一群人。 “领主大人,是您回来了吗?” “管家,是我。这到底怎么回事?” “一言难尽。”管家老约翰叹了口气,“您还是先进来再说吧。” 原来,围墙上不是没有门,而是被掩藏得很好。 门的外部材质和围墙一般无二,厚度却只有墙体的一半,走进去才能看到大门内侧的木质和钢材结构,从外边却根本分辨不出哪里是门,哪里是墙。如果不是宋默认为这堵墙是未经自己批准的违章建筑,或许还会赞叹一声。可他现在没这份闲心,当他走进围墙,看到自己的领地时,眼睛又瞪大了。 白皑皑的雪覆盖了整片领地,成片的茅草屋都不见了踪影。最醒目的建筑是他高高矗立在领地中心的领主府,和远处两座冒着黑烟的高炉。 除此之外,一马平川,什么都没有! “管家?” 不会几场雪下来,把那些“民居”都压塌了吧?如果房子塌了,人呢? “管家?” 叫了两声没有得到回应,宋默回过头,就见管家老约翰已经扑到自己带回来的三十多只袋子上,双眼放着金光,完全陷入了忘我的状态。 “管家!” “啊?是的,领主大人!” 宋默的额头暴起了青筋,指着他的领地,“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房子呢?人呢?!” “这个,说起来话长。” “那就长话短说。” “房子都被拆了,人都睡在地下。” “啥?!”睡在地下?!宋默眼睛瞪大了。 老约翰连忙解释道:“不是您想的那样,大家现在都住在地下。” 宋默擦了一把冷汗,人住到地下没什么,那些茅草屋也的确很难挨过冬天。但是,这堵围墙怎么解释?他如果没看错,围墙上边还浇筑了锋利的棱刺!这事绝对和领地里的某些人脱不开关系。 “都是地精和侏儒联合一个外人干的!您忠心耿耿的管家是完全无辜的!” “……” “具体的,您还是先回领主府,当面问一下吧。” 当面问一下? 宋默搓搓下巴,听老约翰的意思,事情不像他想象中的那么糟糕。至少,想要颠覆他政权的家伙,应该是不存在的…… 想到这里,压在宋默头顶的乌云,顿时散去了不少。 遗憾的是,这种心情,并未维持多久。 站在领主府前,看到爬满房子外墙的绿色植物,宋默再一次愣住了。抬头看看,天阴沉沉的还在飘雪花。低头瞅瞅,蔓藤植物上的花蕾已经含苞待放。谁能告诉他,这又是怎么回事? “领主大人,这是精灵干的!” 精灵?! “哪个精灵?” “被您扒掉衣服又扒了裤子,抱住不放的那个。” 需要形容得这么详细吗? “这是为了让您能更快的想起来。” 宋默:“……” 一直站在宋默身边,充当隐形人的瑞斯,突然上前一步,低头在宋默耳边说道:“亲爱的,你的热情竟然不是对我,而是对一个喜欢自命清高,让人厌恶的精灵,我真伤心。” 宋默一把推开瑞斯的头,“那你就躲到墙角伤心的画圈圈去吧,要不种蘑菇也行。老子正忙,没空搭理你。” 这些不知道死字怎么写的家伙,竟然趁他不在,对他的领地“动手动脚”!不知道别人的地盘和老婆一样不能随便碰吗?真以为他是HELLO KITTY那只没嘴的大脸猫吗?! 沉着脸走进领主府,仆人和侍女都已经等在了大厅里,在宋默带着一身雪花和凉气走进来之后,立刻弯腰行礼,齐声高喊:“主人,欢迎回来!” 宋默迈出的脚顿了一下,生活在格里兰快一年,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阵仗。 看着排成一列,穿着女仆装,养着一对诱人小白兔,横看成岭侧成峰的年轻姑娘们,弯腰起身,高低起伏,层峦叠嶂,宋默想起了一首儿歌,小兔子乖乖,把门开开,快点开开…… 不行,这简直太猥琐了,太龌龊了! 凑到管家耳边,低声说道:“管家,这是你安排的?” “不,这是一个寻求您庇护的贵族建议的。” “贵族?” “是的。”老约翰顿了顿,表情微妙的问道:“领主大人,你还满意吗?” “让我怎么说呢?形式主义,是要不得地!” “那我下次改正!” “改正就不用了,形式主义既然能够被提出来,也是有其价值所在地。所以,再接再厉!” 宋默背着手,笑眯眯的对姑娘们表达久别重逢后的喜悦去了,而站在另一边的男仆们,被领主大人自动忽略了。 开什么玩笑,和一群大老爷们混在一起几个月,又被另一个大老爷们流氓来流氓去,他现在急需娇花和小白兔们的安慰。 瑞斯梅尔斯看着陷入花丛中的宋默,勾了勾嘴角,算了,这点小事,不值得计较。从宋默身上移开视线,抬头看向二楼扶梯上走下来的人,瑞斯海蓝色的眼中,染上了一层冰霜。 宋默听到声响,抬起头,然后,小白兔什么的,全都浮云了。 楼梯上先后走下三个人,有两个是他熟悉的,矮人罗德,精灵杰里斯。杰里斯正在和瑞斯四目相望,诠释着如何以眼杀人,哪怕有一点火星,这两个家伙都有可能在他的家里上演一场“相杀再相杀”。意外的是,两个人都很克制。并没有立刻动起手来。 走在最后的人,宋默不认识,可看到这个人的第一眼,宋默的脑子里就蹿出了一个词:高卢公鸡! 蓬蓬袖,紧身裤,高跟鞋,脖子上围了一圈“扇叶”。要是他没看错,这家伙脸上还扑了粉吧? 要不是他脸上那两撇修剪精致的小胡子,宋默还没办法判断出这人到底是公是母。忍不住回头看看瑞斯,他错了,比起“完全变态”,眼前这种的才让人更想一剑戳死。 “啊,您就是伟大的,可敬的格里兰领主阁下吧?请容我在此对您表示衷心的问候。” 高卢公鸡一开口,刻意掐着嗓子发出的声音,让宋默想戳死他的心意更加坚定了。 “管家,这玩意从哪里冒出来的?” “矮人罗德给您送来的。刚刚的欢迎仪式,就是他建议的。不过您看到的围墙,就是他撺掇着地精和侏儒们建造的!” 宋默锐利的目光,如激光般射向罗德,大胡子矮人却振振有词:“领主阁下,这位纳尔逊公爵,是奇萨王国的第三王位继承人,因为试图推翻国王的统治被流放,中途又被追杀,完全符合您招募人才的标准。” “这是污蔑!”罗德话音刚落,纳尔逊就涨红着脸跳脚,“这是可耻的阴谋,我从未想过去谋害自己的王兄!” “那你到底做了什么?才会被安上谋反的罪名?” “我只是……”纳尔逊明显犹豫了一下,“我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和王兄的第二王妃共赏了月色。” “哦……”宋默点点头,原来,绿帽子的干活。 “还有,和王兄的第三王妃就诗歌鉴赏方面有些共同语言。” “喝?!”两顶绿帽子?! “和第四王妃在绘画方面交流了一下心得。” “OMG!”三顶了?! “和王兄的第一王妃……” “嘶……” 宋默倒吸一口冷气,奇萨王后已经年过半百了吧?这个丧心病狂的家伙,竟然连五十岁的半老徐娘也不放过?! “和王兄的第一王妃,完全没有什么!”纳尔逊说完这句话,奇怪的看看众人,“你们怎么都是这副表情?” 宋默沉默半晌,走到纳尔逊公爵身前,拍了拍公爵的肩膀,“阁下,贵国的国王陛下,对你实在是太仁慈了。” “什么?” “要是换成我,谁敢给我戴三顶绿帽子,我就切掉他的小JJ,揍得他生活不能自理,然后丢去喂狗!” 说到这里,宋默呲出了雪白的牙齿,半威胁的对纳尔逊说道:“所以,你最好不要对我领地里的年轻姑娘们打什么不好的主意,中年熟妇也不行!老年妇女更不行!否则,我就让你见识一下,太监,是如何炼成的。你的,明白?” 纳尔逊被吓得脸色发白,控制不住的对自己腰部以下,大腿以上的某个关键部位,做出了保护性的姿态。 宋默笑眯眯的一拍他的后背,拍得全身没几两肉,始终坚信瘦弱苍白才是贵族美的公爵大人,险些趴在地上。 “不知我的管家是否知会过阁下,格里兰为您提供庇护,可不是免费的。保护费这个词,应该听说过吧?” “真正的贵族是不会对急需帮助的人要求回报的!” “有这种高尚的人?”宋默掏掏耳朵,“你可以介绍给我吗?” “……” “很好,看起来我们已经达成了共识。” 达成了共识?什么时候? “看你的穿着,应该不差钱,每个月一百枚金币想必是拿得出来吧?” “……” “太贵了?那八十怎么样?” “……” “五十!不能再少了。” “……我的钱,都在逃亡途中花光了……” “没钱?!”宋默笑眯眯的脸瞬间就变了,双手握拳,握得关节咔吧咔吧响,“那就钱债肉偿!” “什么?!不!” 纳尔逊顿时做出了一手护胸,一手护菊花,还要维持住贵族姿态的“高难度”动作。 “你放心,我对你完全没有兴趣。你不是说自己曾经和奇萨国王的第四王妃研究过绘画艺术吗?我现在正缺少这方面的人才。” “画画?” “是的,画画。”宋默点点头,“而且,是极其高雅的艺术创作,很多贵族,都是这项艺术的忠实拥趸。” 听到宋默的话,纳尔逊的眼睛,亮了。 看到这一幕的格里兰人,为这个即将被忽悠走上不归路的奇萨公爵,发自内心的,掬了一把同情泪。 将被忽悠得晕乎乎的奇萨公爵交给管家老约翰带去小黑屋,宋默双手叉腰,气势万千的吼了一嗓子:“下一个是谁?!” 于是,他看到了精灵杰里斯…… 第四十六章 按常理来说,未经主人同意,就对人家房子进行改造,不说用板砖拍死,一顿臭骂总少不了吧? 当然,这是指特权阶级。 对宋默这个半路出家的特权阶级来说,板砖,咱有!口才,咱也有!打手,那更有! 可事情的发展却往往出人预料。特权阶级也有阴沟翻船的时候。 杰里斯拉开弓箭,锋利的,散发着寒意的箭头,只差几厘米就能直接划破宋默的鼻子。 “解释!” 宋默愣了一下,随即被气得鼻孔和耳孔一起冒烟。解释个鬼啊解释?!他还没追究这家伙在他家外墙乱种花花草草,这个鼻孔朝天的尖耳朵竟敢用箭指着他? 不需要宋默说什么,二十具弓弩,同时指向了杰里斯。强森等人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上”过战场的汉子,对上精灵,自然不像之前一样缩手缩脚。 杰里斯对指着自己的弓弩视而不见,翠绿色的双眼紧盯着宋默,固执的重复着两个字:“解释。” “你到底让我解释什么?” “你让罗德去找的东西。” 他让罗德去找的东西?宋默皱了一下眉头,朝罗德看去,罗德没敢出声,用双手比划了一下,宋默恍然大悟,明白了。 “你是说土豆?” “对。” “这有什么好解释的?” “没有吗?”杰里斯的眼神变得更加冰冷,像是万年不化的寒冰,“例如,你如何知道这种属于精灵的粮食长在哪里,如何会种植?” “土豆是属于精灵的?谁说的?” “这种粮食是大地女神赐给精灵的,只有精灵才有资格种植!” “……”宋默无语了,精灵果然不是一般的霸道,二般的不讲理。 “回答我的问题!” 看起来,今天要是不能给他一个满意的答案,这精灵纠缠起来会没完没了。摸摸鼻子,宋默打算真正的诚实一次。朝杰里斯勾勾手指,示意他凑近一点,然后在他耳边低声说道:“实际上,我来自另一个世界。” 杰里斯:“……” “在我那个世界,土豆是很普遍的粮食作物。几岁的孩子都知道。这样说,你明白了吗?” 杰里斯给宋默的回答,是再次用箭对准了他:“这么蹩脚的借口,你以为我会相信吗?!” “我说的都是实话。” 靠之,他难得说一次实话,这个精灵还不相信!当个诚实的好人就那么难吗?这不是逼着他去做坏人吗? “荒谬!你以为自己受到了死亡之神的眷顾吗?一个人类?” 杰里斯傲慢的眼神让宋默彻底火了,“人类怎么了?!别忘了你现在在谁的地盘上!真惹急了我,小心老子扒光了你办一钞精灵形体艺术’巡回展览!” 站在宋默身边的管家老约翰一个踉跄,不停的告诉自己,领主年少无知,口无遮拦,童言无忌,无忌……老领主,我对不起你! 杰里斯的眼神越来越冷,他真的发怒了。 突然,一只白皙的手挡在了宋默和杰里斯之间,瑞斯梅尔斯上前一步,站在了宋默身前, “精灵,你最好不要惹我生气。想和你的同伴一样,沉入永眠吗?” 杰里斯移开宋默面前的箭矢,指向了瑞斯,一直用弓弩瞄准他的强森等人,被赤果果的无视中。 “一个自私阴险的魔族,竟然会如此关心一个人类?还是说,这个人类身上,有什么秘密?” “所以说我最讨厌的生物就是精灵。总是这么傲慢,自命清高,自以为是,不可理喻。” 瑞斯握住宋默的一只手,送到唇边,轻吻了一下,掀起长长的睫毛,深情款款的看着宋默:“精灵是不会知道的,爱情,会让所有人沦陷。我是爱情的俘虏,亲爱的,我愿意为你遮挡一切风雨,你难道还不明白我的心吗?” 爱情,还俘虏?这话是一个魔族说的? 杰里斯的脸上闪过一抹错愕,然后脸色有些发黑,怎么看,怎么有一种想找地方吐一吐的感觉。宋默则是面无表情的看着瑞斯,不发一语。 “亲爱的,就算地底的熔岩,也比不上我对你的热情!我的心,从这一刻开始,将只为你而跳动!” “……” “亲爱的,你怎么了?” “杰里斯,我赞成你用箭突突了他,不用给我面子。这家伙太让人闹心了……” 杰里斯:“……” 瑞斯:“……” 最终,杰里斯也没从宋默嘴里得到他“想要”的答案。而瑞斯梅尔斯倒是对宋默所说的“来自另一个世界”充满了兴趣。 至于房间里的其他人,压根没听到宋默在杰里斯耳边说的是什么,只是看到那个漂亮的金发精灵,一会用箭指着领主,一会用箭指着领主身边的褐发美人,强森等人举着弓弩的手臂都有些发酸了,却始终被无视中。 就在这时,房间里的一块地板突然被从下边推开,一个地精冒出来,大声说道:“不好了,野猪又来了!” “野猪?” 刚回到领地的一群人还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地精已经又钻回了地下。老约翰的脸色立刻变了,对宋默说道:“领主大人,您离开后不久,不知道什么原因,一群来自翡翠森林的野猪开始频繁袭击村民。领地边界的茅草屋,很多都是被野猪撞倒的。” “那围墙?” “也是为了抵挡野猪。” “难怪你没在我回来前,下令拆了那堵违章建筑。” “领主大人……” “你完全可以直接告诉我的。我是那么不通情理,不讲道理的人吗?” “就某些方面来说,您是。” “管家,有的时候,你可以不用对我那么诚实。” “恕难从命,领主大人,这是一个管家必须的操守。” “……好吧。” 宋默不打算和老约翰就这个话题继续纠缠下去,现在的紧要任务,是去处理掉那些胆肥到敢到他的领地来“敦亲睦邻”的野猪。 想到野猪肉,宋默就忍不住流口水。炖猪肉,炒肉片,红烧肉,回锅肉…… 这些野猪,简直就是送肉上门。不抓简直不足以慰馋虫。 “强森,杰森,带上几个人和我一起去。图罗,到你表现的时候了,是个汉子,就和老子一起抓猪去!” 是不是汉子,和抓猪有关系吗? “怎么没关系,别逼我再说出任何和你智商有关的话题。” 宋默去抓猪,瑞斯自然不会旁观,令人感到意外的是,杰里斯竟然也跟了上来。 “你来做什么?” 杰里斯冷冰冰的眼神刺了宋默一下,“你以为,是靠谁,才能挡住这群野猪的?” 虾米? 宋默转头看看老管家,得到了肯定的答案。又回头看看杰里斯,眼珠转了转,说道:“你实话告诉我,其实土豆什么的只是借口吧,你是遇到了麻烦,才死皮赖脸的留在格里兰不走吧?” “我杀了你!” 眼看杰里斯的箭真要突突过来,宋默举起被瑞斯改造过的步枪,对着杰里斯的脚下就是一枪,“你最好客气点,小心我把你驱逐出境!” “领主大人……” 老管家额头上的冷汗都冒了出来,野猪还在墙外边呢,不能自己人先打起来啊。 “谁和他是自己人?!” 宋默和杰里斯几乎是同时说出了这句话,然后互相看了一眼,又嫌弃的同时扭开了头。瑞斯挑起了一边的眉毛,或许,他应该杀死这个精灵…… 距离围墙还有几米,就能听到墙外有重物撞击的声音。 管家老约翰让人架起了梯子,宋默率先爬了上去,站在高处往下一看,乖乖!这个头,这吨位,哪里是野猪啊,分明是野牛吧? 可看看这些家伙的长相,那鼻子,耳朵,四条短腿,滚圆滚圆的身体,不是野猪是什么? 就在宋默吃惊的时候,又有几架梯子架到了墙上,杰里斯和手持弓弩的强森等人,开始朝撞得最凶的几头野猪射击。 野猪的皮糙肉厚出乎宋默的想象,弩箭射在它们的身上,只能勉强扎穿皮肤,就被一层厚厚的脂肪给挡住了,血都没流几滴。唯一最具有威胁性的是杰里斯的弓箭,带着冰雪气息的弓箭,在大雪纷飞中,发挥出了巨大的威力,一旦被他射中,野猪的哀嚎声就立刻响起。而被强森等人扎成了刺猬,也不见这些大家伙哼哼几声。反倒是没有弓弩,只能扔石头的图罗等人,侥幸砸断了一头野猪的后腿。 这个场面,让宋默想起了影视剧中,那些身中十数箭,依旧挥舞着长枪,杀敌如剁白菜萝卜般利落的上将军们…… 不对,这野猪是上将军,那他成什么了?! 瑞斯拉开了黑色的长弓,箭矢滑过半空,仿佛一簇燃烧的地狱之火。一头被射中的野猪,身上立刻燃起了黑色的火焰,在惨叫声中,被烧成了一堆黑色的焦炭。 宋默眨眨眼,碳烤猪肉?就是火烧得太旺了点…… 杰里斯射中的野猪,直接被冻成了一个大冰坨子,不是冻猪肉,而是整头野猪都化成了冰,没过多久,就被飘落的大雪湮没了。 于是乎,焦炭,冰块,冰块,焦炭。转眼间,五六头野猪已经魂归西天。 宋默突然大喊一声:“给我停下!” 飞在半空的箭雨突然不见了踪影。 “我没说都停下,瑞斯,杰里斯,不许你们再动手了!” “为什么?” “太特马浪费了!这都是肉啊,肉!” “……” 瑞斯和杰里斯停了手,男人们的攻击再也不能直接威胁到野猪的性命,野猪们开始更加凶猛的撞击围墙。 宋默对拿着弓弩的男人们喊道:“看到那条后腿受伤的野猪了吗?集中攻击它!” 这头可怜的野猪,承受了全部的攻击,其他野猪看着被攻击的同伴,诧异的哼哼了几声。被围攻的野猪本能的朝弩箭攻击更稀疏的地方跑,弩箭不能直接杀死他,扎在身上也疼啊!宋默等的就是这一刻! 稳稳的举起步枪,对着野猪就是一枪! 嗖的一声,爆掉了野猪的菊花! 野猪凄惨的叫声比之前拔高了八度,如果它知道会被爆菊,绝对不会竖起自己的尾巴!它发誓! 所有人的攻击停顿了几秒,然后齐刷刷的看向了宋默,过来凑热闹的纳尔逊公爵,再一次惊恐的捂住了自己的臀部,一溜小跑逃回了领主府的小黑屋。 被宋默射中的野猪终于不支倒地,后腿抽动了几下,转瞬间就没了气息。其他野猪看到这恐怖的一幕,撒开四条短腿,风一般奔回了翡翠森林。 被火烧,被冰冻,都可以忍受,但是被爆菊……人类真是太特马地凶残了! 宋默笑呵呵的抓抓脑袋:“都看着我干什么?赶紧下去把猪搬回来,今晚大家有肉吃了!” 众人顿时一阵欢呼,有几个人甚至等不及开门,直接踩着梯子从墙上跳了下去。 等到宋默从梯子上下来,管家走过来,高兴的说道:“领主大人,您的枪法真是太好了。老领主泉下有知,肯定会为您感到骄傲!” 宋默不好意思的摸摸鼻子,看看四周,凑到老约翰近前,说道:“管家,这事我只告诉你一个人,其实,我是想射那头野猪的脑袋的。” 老约翰:“……” 站在几步外的瑞斯梅尔斯和杰里斯同时愣了一下,瑞斯单手撑住额头,笑得双肩直抖,杰里斯直接背过身,显然不屑再和宋默说话,可他嘴角的弧度,却泄露了此刻的心情。 瑞斯笑够了,抬头看了一眼走远的杰里斯,收回目光,对宋默说道:“亲爱的,如果你想提高枪法,我可以帮忙……” 回答他的,是砰的一声。 “老子就爱爆野猪的菊花,爱咋地咋地!” 一嗓子吼完,世界安静了。 第四十七章 宋默杀死的野猪,足有七百多斤。野猪能长到这么大,算得上稀奇。可想想曾经看到过的芒古蛇,宋默就释然了。死去的野猪已经被冻得结结实实,绑上绳子,五六个壮汉才能勉强拖动。 这么大的一头野猪,足够领地里所有人美美的吃上一顿了。 宋默大手一挥,晚上全体吃肉!炖烤煎炸,样样都有,撑开了肚皮,吃饱算数! 得到消息的领民们“雨后春笋”一般从地里冒了出来。宋默知道自己这个形容有点诡异,可看着突然从雪地里出现的众人,他只能想到这个词。 不是春笋,难不成还是地鼠吗? 无论男人还是女人,老人还是孩子,都围着小山似的野猪啧啧称奇。如果不是猪肉被冻得太结实,这些人恐怕会直接扑上去连皮带肉的生生咬一口下来。这明显不是单纯对吃肉的渴望,显然是被这些野猪给欺负狠了。 想想也对,呆在家里,没招谁没惹谁,就被一群从天而降的野猪把房子给推倒了,还有十几个人在这场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房屋倒塌事件中受了伤,无论在哪个世界,强拆一出,仇恨值肯定爆表。无论执行者是人还是猪…… 所谓仇人见面分外眼红,领民们有这种表现,也就不奇怪了。 “管家,受伤的人现在都还好吧?” “都是轻伤,领主大人不用担心。” “恩。”宋默点点头,只要不是重伤,留在领地里的四名修士就足以应付了。可他还是吩咐哈洛德稍后去看一下,另外让安妮带上慰问金一起去。 红发姑娘心领神会,走到哈洛德跟前,故意抬起小巧的下巴,媚眼一飞胸一挺,准主教大人鼻子下边缓缓流淌出了两管鲜红的液体。 看着安妮窈窕的背影,哈洛德回头朝宋默一竖大拇指,领主大人,跟着您,果然很有前途!妹子大大的有啊! 宋默真的很想提醒哈洛德一声,追妹子前先把鼻血擦擦,太不俊男了。奈何哈洛德一颗红心向妹子,早就追着安妮你是风儿我是沙去了。 老约翰让人将野猪抬去领主府的厨房,这么大的家伙,厨娘肯定应付不来,不需要吩咐,厨艺不错的女人都主动跟去厨房帮忙。 宋默又派几个男人去帮忙打个下手,剁剁骨头什么的,可进去不到五分钟,男人们都脸色发青的跑了出来。宋默好奇的走到厨房去看了一眼,只是一眼,顿时脸色就变了。 十几个女人围着野猪,刮毛拆肉剔骨,动作干脆利落。切下的肉块往案板上一扔,就有一个身材魁伟的女士,手持两把菜刀,上下飞舞,随着刀起刀落,肉末横飞,鲜血四溅,映衬着女士满面狰狞的笑容,这场面,怎一个血腥了得! 管家老约翰站在宋默身后,幽幽的说了一句:“领主大人,我说过的,她们能应付。” 宋默吞了一口口水,看着一个身材高挑,满目姣好的女士,高高举起菜刀,手起刀落,一只野猪蹄就被利落的斩下,顿时,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 “管家,你说的对。” 比起这个,扒骑兵裤衩什么的,实在是太小儿科了。不知为何,宋默脑海里突然出现了这样一个画面:全身光溜溜的赛万斯,被一位女士扔到了案板上,手起刀落…… 宋默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冷颤,格里兰的女士们,雄壮威武! 想要吃到猪肉,还要再等一段时间。趁着这段时间,宋默开始清点自己带回来的战利品。瑞斯梅尔斯对这些没什么兴趣,沉默的靠在墙边,目光自始至终没离开宋默。宋默全当没看见。改造步枪需要他的帮忙,不就是偶尔被调戏一下吗?领主大人表示,他HOLD得住! 杰里斯回了二楼房间,矮人罗德等到精灵的背影消失在二楼扶梯转角,大大松了口气,对捧着金质烛台流口水的宋默说道:“领主大人,我把土豆给你找来了,你打算什么时候……” “没看我正忙着吗?”宋默打断了罗德话,用手帕擦了擦烛台上沾染到的灰尘,满意的交给老约翰,“管家,收起来,等到没钱了,可以直接融掉当金子用。” 罗德被宋默噎得直瞪眼,为了给宋默找土豆,他被精灵拿着弓箭威胁,天天过得提心吊胆,他容易吗?! “瞪我做什么?”宋默又拿起一个金质的腰带扣,上面还镶嵌着一颗蓝色的宝石,“答应你的事我不会忘的,我是个有信用的人。” 将腰带扣也交给老约翰,清点完最后一个袋子,宋默接过侏儒记录的册子,一页页翻着,嘴巴几乎要咧到耳边,发达了,这下子真的发达了! 老约翰也是红光满面。足足三十万金币!还有各种珠宝器皿,他不是在做梦吧? “管家,不用这么激动。这只是个开始。”宋默站起身,环视四周,单手叉腰,另一只手高举,正巧对着窗外太阳升起的方向,大声说道:“没有人能阻挡我们迈向光明大道的步伐!相信我,总有一天,大家都能穿上绫罗绸缎,吃上山珍海味,十根手指,戴上二十个金戒指!” 周围帮忙清点战利品的领民,和帮忙记录的侏儒和地精们,听到宋默这番话,都忍不住双眼冒出了闪闪的红心,开始想象两只手戴二十个金戒指的美好日子…… 被迫宣誓效忠的图罗等萨比森人,也忍不住被宋默这番话诱惑,鼓动了。或许,跟着这个满心满眼都是金币的领主,也不是件坏事。 在欢呼声中,宋默宣布,这次带回来的战利品,领地里的众人,人人有分,不只是领民们,包括地精,侏儒,矮人,还有图罗和他的手下,都能分到一份。不过,只有一个人例外,还欠着宋默保护费的纳尔逊公爵,自动被忽略了。 虽然他建议地精建造的围墙,帮领民挡住了野猪的攻击,但是,一码归一码,感谢是要感谢一下地,保护费,还是要收地。顶多每个月减免十分之一。再多,就不可能了。 瑞斯梅尔斯看着高举手臂,侃侃而谈的宋默,笑得意味深长。 蛊惑人心,他做得比魔族还好…… 如果宋默知道瑞斯在想什么,恐怕会摇摇手指,对他说:“兄台,蛊惑人心什么的,已经过时了。有个更贴切的词,叫忽悠。还有个更时尚的词,叫洗脑。” 宋默将金币的分配事宜交给管家老约翰,他相信老约翰会把这件事处理得很好。自己跟着地精乔比斯进入了地下城堡。 整个冬天,格里兰人都要在地下生活,作为领地主人,宋默必须对领民们的生活状况表示出应有的关切。 金币要有,关怀也要有。 物质和精神建设,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沿着阶梯走下去,两旁被打磨得十分光滑的墙壁上,每隔一段距离,就插着一支火把,却闻不到火油和烟的味道。走近一看,才发现,火把上的火焰,是一块块雕琢得十分逼真的红色石头。不是宝石,却能在黑暗中发光。 “不会有辐射吧?” “辐射?”乔比斯不明白这个词的意思。 “就是说,长期被这些石头照着,会不会掉头发或者生病什么的。” “领主大人,您不用担心。”乔比斯信誓旦旦的说道:“这些红石,我们世世代代都在使用,矮人也用它们来照明,绝对安全。只是使用的时间有限,每隔十五年,就要换上一批。” “哦。”宋默点点头,随即想到了另一个问题,“价格呢?” “很便宜。”乔比斯一边走,一边示意宋默注意脚下,“一块三百斤的红石,只需要五十枚金币。” 这还便宜?! 宋默很想揪着地精的耳朵大骂败家子,这些家伙花起别人的钱来,可一点都不知道节约!可看着乔比斯一脸讨好的笑容,宋默总觉得一个字都说不出口。 “领主大人?” “咳!” 单手握拳抵在唇边咳嗽了一声,宋默有些别扭的转头看了看墙上的红石火把,算了,反正老子现在也算有钱人了,难得奢侈一次。 “乔比斯,我记得之前没有这条走廊的。” “是的,领主大人。这是后期开凿的,因为您的领民们也要住在地下,这些走廊是必须的。” 走过了长长的走廊,眼前是两扇高大的石门,门上雕刻着格里兰家的家徽,门旁立有四根巨大的石柱,石柱的基座呈四边形,基座的高度,就已经超过了宋默的头顶。 乔比斯在门旁一个不显眼的装饰花纹上轻轻按了一下,两扇石门自动开启,不用问,这肯定是侏儒设计的机关。 随着石门的开启,眼前豁然开朗。看到眼前的一切,宋默的下巴险些掉在了地上,“我不是在做梦吧……” 这是一座城市,一座在地底建造的城市! 悬空的石桥和宽阔的道路在纵横交错,拱卫着最中心的城堡,城堡外围是一栋栋错落有致的石屋、整座城市,一眼望不到头。而且,从穿梭忙碌的地精和侏儒来看,这座城市,还没有完工! 在地精中间,宋默还看到了矮人兄弟乔桑和莫斯比,他们正用一个滑轮,帮地精们吊起一块足有一吨多重的石头。 地精老族长看到了宋默和乔比斯,连忙迎了上来,弯腰向宋默行礼之后,开始对宋默解释,由于领民们也要到地下生活的原因,他们不得不放弃了最初的城堡建设方案,开辟了一座足够所有人生活的城市。 “也就是说,你们把之前建造的那座城堡,弃了?” “并不是这样,之前为您建造的城堡,已经成为了主建筑群的一部分。” 一部分? “而且,经过和侏儒们的讨论,我们一致认为,这座城市,还可以建造得更大!” 宋默张开嘴,呆呆的看着眼前这一切,这些家伙,肯定把他的领地都挖空了,还打算继续挖的话,是不是想要挖过翡翠森林,挖到西北行省去? 真有那么一天的话,赛万斯会不会提着长枪来追杀自己? 第四十八章 老地精是个不错的向导,有他在,乔比斯成了名副其实的跟班。宋默一边在领民们居住的城区走着,一边听着老地精的介绍,不时停下来问上几个问题,老地精总是能给出让他满意的答案。 短短三十分钟,地精和侏儒们的智慧以及创造能力,就让宋默大开眼界。 整座城市的布局,排水排污,通气取暖都做得无可挑剔。地精们吸取了被宋默端掉老窝的教训,把地下城的通风管道安装设计进行了改良,哪怕有人把百分之九十九的通风口都堵住了,仅剩下的百分之一,仍能保证整座地下城的空气流通。这是个不小的壮举。 在取暖方面,地精和侏儒们向矮人罗德订购了一种暖石,不需要燃烧,将石头投进水中,就能将水煮沸,散发出大量的热,通过乔桑和莫斯比制作出的管道,将热气输送到城中的每户民居中。 一块五百斤重的暖石,足够维持整座地下城半个月的供暖。听起来很不错,但价格更不错。为了避免自己一时冲动把老地精掐死,宋默不得不再一次默念:咱现在是个有钱人了,有钱人了……去他的有钱人!他还是想掐死这个皱巴巴的老绿皮!他赚点钱容易吗?照这样花,他刚装满的小金库,要不了多久,又得见底! 或许是看出了宋默的脸色不对,老地精紧接着告诉宋默,位于城市中央的城堡,和民居不同,有独立的供热设施,而且温度是可控的。 比较起来,一边是集中供热,一边是独立空调,特权阶级的优越感,总算让宋默暂缓了掐死老绿皮的决心。 排水排污的管道埋在更深的土层中,矮人兄弟拍着胸脯对宋默保证,管道绝对牢固,不会出现泄漏或者崩裂等问题。 旁边还堆着一些用来铺设管道的钢管,宋默看到了,走过去,用手指在钢管上敲了敲,朝里面看了看,顿时眼前就是一亮,钢管啊,真正的无缝钢管啊! 忍不住仰天大笑,有了这个,迫击炮不再是梦想,重炮不再是童话,火箭炮不再是传说中的神话! “领主大人,您怎么了?” 宋默的笑声将地精,侏儒和矮人兄弟都吸引了过来,尤其是乔桑和莫斯比,见宋默看到自己制作的钢管,就笑得合不拢嘴,兄弟俩一时间都有些摸不着头脑。不过是几根管子,用得着这样吗? 宋默却不管那么多,匆匆结束了这次地下城巡视,鼓励了地精和侏儒们几句,告诉大家稍后到“上面”去吃肉,然后就带着乔桑和莫斯比转瞬间就没影了,只给地精和侏儒们留下了一地烟尘。 地精和侏儒们互相看看,算了,还是继续干活吧。不过领主大人说,一会有肉吃?那得干得快一点…… 宋默将矮人兄弟带回了自己的房间,告诉管家老约翰,吃饭的时候,再来叫他们。就在要关门的时候,一只白皙的手按在了门上,“亲爱的,我可以进来吗?” 宋默看看瑞斯,一咧嘴,“没问题,进来吧。” 太过干脆的反应,反倒让瑞斯愣了一下,宋默直接拽着瑞斯的上衣,把人嗖的一下拉了进去,关门,落锁。 房间里,宋默取出纸笔,趴在桌上,开始画图,乔桑和莫斯比坐在他的对面,瑞斯站在他的身后,三个人都没有出声,看着宋默运笔如飞。 宋默画了一张又一张,从完全不明白图纸上的零件代表什么,到逐渐能在脑海中组装出这件东西的样子,矮人兄弟的眼睛越来越亮,恨不能直接把已经画好的图纸抢过来看个清楚。 瑞斯的神情也变得严肃起来。 宋默最后一笔画完,靠在椅背上松了松领口,将图纸往乔桑和莫斯比的眼前一推,“看看吧,能不能做出来?” 矮人兄弟几乎同时伸手,却都慢了一步,图纸落在了瑞斯梅尔斯的手里。 瑞斯一张张翻看着图纸,坐到了高背椅的扶手上,转头看向宋默:“这是武器?” “是啊。”宋默点点头,示意被抢走图纸,正在吹胡子瞪眼的矮人兄弟稍安勿躁,牵起落到面前的一缕褐色长发,缠绕在手指上,丝绸般光滑,“你觉得如何?”比起缠绵,更像是一个不顺心,就要把这缕头发从瑞斯的头上拽下来。 “你在问我的意见?” “当然。” “很简单,看看就知道了。” 瑞斯低下头,在宋默缠着自己头发的手指上轻吻了一下,单手在半空中划出了一行黑色的符文,手中的图纸如有生命一般,飞到了半空中,图纸上由线条组成的零件开始实体化,从纸上脱离,于半空中自动排列,组装。 即便知道这个男人不寻常,看到眼前这一幕,宋默仍是忍不住倒吸一口冷气。 这是什么? 这也是魔法? 矮人兄弟更是皱紧了眉头,这个魔族的能力,实在是太惊人了。他很可能是魔族中的贵族,甚至可能是皇族。 不到五分钟,画在图纸上的迫击炮,已经成形,摆在了宋默的眼前。 “亲爱的,这就是你想要的。” 已经变成了空白的图纸,飘飘悠悠从半空中洒落,洁白的纸面上,一点墨迹都没有留下。 “这个只是虚构的模型,还是真的?” “你可以亲自试试看。” 瑞斯牵起宋默的手,将他的掌心按到了迫击炮的炮管上,“这是真实的。” 金属的触感告诉宋默,瑞斯没骗他。 “可以用?” “当然可以。” 宋默沉默半晌,突然对着老天比起了中指,靠之,穿越主角光芒万丈,霸气侧漏,金手指全开,都是骗人的!金手指有,光芒万丈有,霸气侧漏有,全特马地是本地土着! 不过,宋默也发现了一个问题,瑞斯梅尔斯虽然能将图纸上的线条实体化,但是,一份图纸,只能使用一次,如果他想要一个团的迫击炮,就得画出同样数量的图纸!况且万一哪天他和瑞斯翻脸了……破坏向来比创造要简单得多。 相比起来,还是矮人更实际点。 宋默又埋头画出了一份图纸,交给了乔桑和莫斯比。 矮人兄弟仔细研究了一下图纸,对宋默说道:“领主大人,制作这种武器,需要更好的矿石。” 宋默点点头,这个问题好解决,无非是再花多少金币的问题。 “没关系,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宋默豪迈的手一挥,心里却在滴血,地精和侏儒那里是一笔,这里又是一笔,等下说不定哪里又要花钱,为了自己领地的可持续发展,还得广开财路,各种抢,各种贩卖小X书啊。 矮人兄弟离开后,宋默打算和瑞斯梅尔斯好好谈一谈。 “哦?”瑞斯在宋默的耳边吹了一口气,“谈什么呢?” 宋默揉揉耳朵,没有如以往般生气,而是笑眯眯的挑起了瑞斯的下巴,舔了舔唇角,看着那双海蓝色眼睛中一闪而逝的错愕,挑挑眉,小样儿的,老子有上下五千年的历史文化熏陶,还有苍老师等“文化艺术界”人士的课外辅导,之前是不和你一般见识,真的耍起流氓来,老子能让你跪在地上喊老佛爷! “我想谈什么,你这么聪明,会不知道?” 宋默单手搭在瑞斯的肩膀上,另一只手沿着他的下巴慢慢下滑,指尖擦过凸起的喉结,锁骨,探入了黑色的外衣,熨帖着如大理石般光滑的肌肤。 这触感,真心不错。不过,接下来该怎么说才能把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脑子里想着事情,宋默手下的动作却没有丝毫停顿,一个不留神,直接滑进了瑞斯的腰带,然后按在了某个不得了的地方,还本能的抓了一下! 这形状,这触感…… 宋默倏地抬起头看向瑞斯,只是一眼,眼珠差点掉在地上,瑞斯梅尔斯,竟然脸红了?!漂亮的面孔,更因为这抹红,变得艳丽无双,诱人犯罪…… 老天,还有比这更惊悚的场面吗?有吗?! 就在宋默惊悚,瑞斯脸红的时候,敲门声响起,管家老约翰的声音,从门外传来:“领主大人,晚餐已经准备好了,请下楼吃肉吧。” 下楼……吃肉…… 吃肉…… 肉…… 手还没有放开,宋默脑子里却突然蹦出一个十分应景的词:抓X龙爪手! 宋默嗷一嗓子,飞快的抽回了自己的手,后知后觉自己刚刚干了些什么,他向穿越大神发誓,他真的不是故意的! 他只是想流氓一下,没想直接上垒啊!这下好了,越过一垒,二垒,直接二点五垒了! 宋默打开门,夺路而逃,瑞斯梅尔斯呆在原地,看着大敞的房门,想想刚刚发生的事情,终于忍不住笑出了声音。 自己竟然会脸红? 笑声渐渐止住,海蓝色的眼睛微微眯起,一抹暗色的光,一闪而逝。 既然真的引起了他的兴趣,那就只能成为他的东西…… 招惹一个魔族,后果,可是很严重的。 第四十九章 厨娘们的手艺很不错,远远就能闻到从厨房里飘出炖猪肉的香味。 领主府一楼大厅摆放了三张长方形的长桌,领民,地精,侏儒,萨比森人,已经将长桌两边坐得满满的。最上方的位置是留给领主宋默的,管家老约翰为宋默拉开椅子,全体就坐。老约翰拍了拍手,帮厨的女人们捧着盆似的大盘子从厨房中将炖猪肉端了出来。 一时间,大厅中满是猪肉的香味和吞咽口水的声音。 七百多斤的野猪,除了猪毛,什么都没有浪费。最后捧出的,是一整个硕大的猪头,猪脸狰狞,似乎还带着被爆菊时的不甘和愤怒。 宋默忍不住别开眼,他才不承认自己是心虚。 捧着猪头的女人径直朝宋默的位置走了过来,将那个大猪头,直接放到了他的餐桌上。砰的一声之后,女人弯腰行礼,“领主大人,请享用。” 享用? 一个猪头? 宋默缓缓扫视全场,见众人的眼睛都一眨不眨的看着他,和他面前的猪头。 “管家,这个猪头……” “领主大人,这是您杀死的猎物,最好的部分,理当由您享用。” 最好的部分? 和愤怒的猪头对视两秒,宋默泄愤似的举起匕首,恶狠狠的切下了一片猪耳朵,送进嘴里大嚼起来。 嚼了几口,发现味道很不错,宋默立刻把之前的纠结丢到九霄云外去了。一把扔开匕首,双手捧起了猪头,一口就咬在了猪脸上,狠狠的一扯,扯下一大块肉,吃得满嘴流油。 “都看着我干什么?吃啊!管家,你也坐下,别站着了。” 听着领主的话,看着领主吭哧吭哧大口啃猪头,领民们在最初的错愕之后,全都竖起了大拇指,什么叫爷们?这才叫爷们!什么叫豪迈?这才叫豪迈! 于是乎,不管男人女人,老人孩子,全都把切肉的匕首丢到了一边,直接朝盘子里的猪肉抓了过去!一时间,拳打脚踢,刀光剑影。就连身为前教会人士的哈洛德等人,也把礼仪和休养抛到了一边,加入了争抢的行列。在格里兰,吃一顿肉可不容易,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修士的自尊? 不好意思,没肉重要! 图罗和三十多个萨比森人目瞪口呆的看着眼前的一切,还没反应过来,盘子里的肉就没了一半。 “头儿,其实,这不是个贵族的领地,是个强盗窝吧?” 坐在图罗身边的萨比森人低声说道,其他人也心有戚戚焉的纷纷点头。图罗咬咬牙,甭管强盗窝还是贵族领地,现在人都到了这,就要尽快站稳,他算看明白了,在格里兰。不抢,就没饭吃! “别管那么多,抢吃的要紧。你们想饿着肚子睡觉吗?” 图罗的话给所有萨比森人提了个醒,三十多条汉子,纷纷加入了抢肉的行列。 有了生力军的加入,餐桌上更加热闹起来。 地精和侏儒有着天生的劣势,根本就没办法和人高马大的人类一较高下,但是,他们有自己的手艺。地精们在肉没炖好之前,就偷偷潜入了厨房,盯紧了厨娘们。等到猪肉炖好,女人们忙着往外端的空隙,瞅准机会立刻下手。侏儒们负责把风,得手之后,几十个小个子躲到一边,围成一圈,侏儒们将他们制作的机关设置在圈外,不怕死的就来吧,谁也甭想抢走他们的食物! 矮人罗德和乔桑莫斯比兄弟坐在了一起,别看他们身高和地精侏儒差不多,力气却不是一般人能比得上的。和他们比拳头抢肉吃?甭管是谁,一拳揍飞。 杰里斯和瑞斯都没有出现。精灵天生对肉类没有兴趣,按照杰里斯的话说,肉,对身体有害。至于瑞斯……想起瑞斯,就想起之前发生的那件乌龙事。宋默啃骨头的动作不经意的慢了半拍。仔细想想,大家都是男的,不就是抓了一把吗?算个鸟事! 狠狠扯了一块肉大口嚼着,眼前似乎又浮现出了瑞斯那张晕红的,艳若桃李的面孔……宋默忍不住一个激灵,好吧,这特马地的确是件鸟事! 要是有瓶酒就好了,最好是二锅头,喝醉了,床上一挺,第二天醒来,什么事都没有了。管你是抓鸟还是抓鸟,老子酒后失忆,打死不承认! 宋默想到这里,对老约翰说道:“管家,领主府里有酒吗?” “领主大人,之前格里兰家穷得黑面包都快吃不上了,哪里还有钱买酒?何况,除了矮人酿造的麦酒,和精灵酿造的果酒,其他的酒味道都极其糟糕,只有佣兵才会喜欢。” “这样啊……” 宋默一边啃着骨头,一边默默腹诽,这就是没钱的悲哀,想来次借酒装疯都不行。 不过,管家刚说,人类的酿酒技术,很糟糕? 这似乎,是个不错的财路啊…… 宋默大学时追求的一个妹子喜欢这些东西,精油啊,自酿果酒什么的。宋默为了和漂亮的妹子有共同话题,网上的资料查了不少,虽说妹子最后还是没追到,这些东西倒是没忘。 想忘也不可能,深更半夜的蹲在显示器前,对着显示屏的幽幽蓝光死记硬背,就为了第二天能和妹子聊上几句,偶尔还嘿嘿笑两声,吓得半夜起床放水的同寝哥们脚下一滑,直接从铺上掉了下来,起来后直接给了宋某人一顿胖揍。揍得他连续两天起不来床,追求中的妹子,自然没了下文。 这份青春的记忆,自此牢记在心。 爱情的回忆,总是甜蜜中带着痛苦的…… 宋默一脸忧伤的抬头四十五度角望向屋顶,如果不考虑他爪子里啃了一半的骨头,这场面,或许还能唯美点。可忧郁青年搭配肉骨头…… 就连老约翰也忍不住撇过了头。 不到一个小时,几乎所有人都拍着肚子靠在椅子上直哼哼,无他,吃撑了而已。 说到底,还是女士们的战斗力惊人,就在男人们不得不为鼓起的肚子松开裤腰带时,女士们又端出了一锅洒了葱花的浓汤,一人一碗喝得津津有味。 宋默看着面前飘着一层油花的肉汤,再看看利索的收拾餐桌的女人们,她们吃下去的东西,难不成,都用来供养胸前那对诱人的大白兔去了? 忍不住再一次感叹,格里兰的女士们,的确雄壮威武! 结束了晚餐,宋默洗漱过后回到自己的房间,躺在床上,抻了个懒腰,总算能好好休息一下了。 他又发现了一条财路,不过现在是冬天,要想尝试酿酒,材料是个大问题……不过,这个问题也容易解决。想起领主府外在大雪中绽放的鲜花,宋默枕在小臂上,一只手高举,五指伸展开,又紧紧抓握在了一起,翻了个身,嘴角带笑,缓缓沉入了梦乡。 在他睡着后不久,原本锁上的门,却从外面被推开了,一个修长的身影,缓缓走了进来,借着月光,来人金色的长发,泛起了清冷的光辉。 翠绿色双眼的精灵,走到宋默的床边,看着熟睡中的宋默,单手覆在了宋默的头顶,一团绿色的光芒,从他的掌心,缓缓流入了宋默的眉间,就在最后一丝光芒即将消失的瞬间,一行黑色的符文突然包裹住了宋默的周身,像是一条黑色的长链,将宋默同周围的一切隔绝。 绿光被黑色的符文吞噬,杰里斯不得不移开手,看着宋默的眼神,复杂难辨。 就在这时,房门再一次被推开,瑞斯梅尔斯倚在门边,海蓝色的双眼,冷冷的看着杰里斯。“精灵,你最好离他远点。” 杰里斯站起身,翠绿色的双眼冷冷的和瑞斯对视着,“瑞斯梅尔斯,你对他下了禁咒?” “没有。”瑞斯走进房间,打了个响指,门自动关闭,隔绝了房间中发生的一切,“我只是想保护他。而且,也奏效了。” “保护?这明明是禁咒!” 杰里斯的神情冷凝,瑞斯却将手指抵在唇边,“嘘,别吵醒了他。” 走到床边,低头看着依旧沉睡中的宋默,环绕在他周身的黑色符文已经消失不见,右手又在半空中划出了一行符文,海蓝色的双眼扫过微微翕合的唇瓣,闪过一抹黯沉。 “精灵,这些话我只说一次,你最好记住。”瑞斯抬起头,看向杰里斯,海蓝色的双眼深处,逐渐弥漫红色血光,“这个人类,是属于我的。你最好离他远点。否则,我会让你见识到,什么叫做地狱。” 瑞斯的双眼已经完全变成了血红,他抬起右手,掌心向上,一个拳头大的水晶球出现在了他的掌心上方,水晶球中,静静的沉睡着一个红色的灵魂。 “博德!” 杰里斯惊呼出声,水晶球却凭空消失了。 杰里斯愤怒的取出长弓,将箭指向瑞斯:“无耻的魔族!” “这只是个警告。”瑞斯对眼前的箭视而不见,“不要试探我的底线,离他远点,明白吗?” 第五十章 “如果这个人类知道你的真面目,你觉得,他会怎么做?” “那不是你该关心的。” “……” 杰里斯离开后,瑞斯静静看了宋默一会,血红色的双眼恢复成了深邃的蓝,轻轻拨开宋默乌黑的额发,低下头,在宋默的眉间落下了一个如羽毛般的轻吻。 “晚安,亲爱的。” 房门关上后,室内重新恢复了宁静。黑暗中,本该因为禁咒熟睡的宋默,缓缓的睁开了双眼。 第二天清晨,管家老约翰带着侍女敲开领主卧室房门,就见宋默坐在床上,挂着两个黑眼圈,眼神凶狠,目光呆滞。 这完全是两个不可能同时出现的词,可宋默此时此刻,就是将凶狠与呆滞表现得淋漓尽致。 “领主大人,您怎么了?”难不成,昨天吃得太多,撑坏肚子了? 宋默揉了揉隐隐作痛的额头,他还能怎么了?睡到半夜,两个不请自来的家伙大摇大摆闯进他的卧室,自以为聪明的来了一场“高深度”的对话,又是禁咒,又是灵魂,又是那啥啥的。能睡好才怪了! 他们以为自己这被雷劈过,天赋异禀的脑袋是一个咒语就能催眠过去的? 痛苦的是,他不只不能拿出枕头下的枪突突了这两个家伙,还要装继续装睡,演技还要好,不能被发现他是在装睡,否则,肯定要有不小的麻烦。历史经验告诉他,知道太多,往往是没有好下场的。除了各种死,就是各种死。 世界如此美好,空气如此清新,生活刚走上轨道,宋默可不想再死一次。 转头看看围着铁栏杆的窗户,看起来,栏杆什么的已经不管用了,他必须装个防盗门!防盗门还不够,他得向被自己把家抄了的卡里城行政官学习,在屋子里装机关。 谁再敢半夜跑到他的房间里来,通通死啦死啦地! “管家。” “您有何吩咐?领主大人。” “给我装十把门锁,再让地精和侏儒给我房间每个角落都装上机关,尤其是床顶,焊上铁笼子!” 门锁,机关,铁笼子? 宋默系好衬衫的扣子,转头看向老约翰,“怎么,有问题吗?” “我可以问一下,大人为什么要这么做吗?” 宋默深深叹了口气,“管家,我只是,想睡个好觉。不希望半夜有人来打扰。” 想睡个好觉?不希望半夜有人打扰? 管家老约翰愕然的看向宋默,难不成,有人胆大包天,敢和领主玩夜袭?! 老约翰一把握紧了拳头,身为格里兰家最忠诚的管家,他绝对不能容许这种事继续发生! “领主大人,这件事就交给您衷心耿耿的管家!任何胆敢打扰您的家伙,我保证,让他有来无回!” “管家,我看好你!” “这是我的荣幸,领主大人。” 吃过了早餐,宋默叫来罗德,去了储藏土豆的仓库。为了这单生意,罗德的确是下了大本钱,仓库里堆满了大大小小的土豆,宋默还看到了一小堆芋头,芋头堆里还有几个地瓜。 罗德说,这是寻找土豆的时候,偶然发现的。宋默曾经给他看过芋头和地瓜植株的样子,他就干脆一起挖回来了。 或许是仓储的问题,一小部分土豆已经开始发芽了。 “领主大人,我已经为您找到了土豆,您必须兑现自己的诺言。” 罗德口气有些生硬,宋默此刻心情很好,没和他计较,弯腰捡起一颗已经发芽的土豆,指着土豆上发出的绿芽,说道:“种植土豆的方法,其实很简单……” 宋默对罗德大致解释了一下土豆的种植过程,这种作物之所以一直被精灵垄断,宋默猜测,一来是因为土豆的“种子”很特别,二来是没人会想到,粮食生长在地下。 罗德拿起另一个发芽的土豆,看着土豆上刚冒了尖的绿芽,仍是一副怀疑的样子。 切块,再种? 种子切开,还能成活吗? 宋默干脆告诉罗德,如果不相信,可以暂时留在格里兰,亲眼看看他是怎么把土豆给种出来的。 “当然,留在这里,住宿费和伙食费要另算。” 罗德痛快的答应了宋默的条件,无论如何,能够学会种植土豆,对矮人来说,也是一件好处极大的事情。没谁会在乎粮食太多,虽然大部分矮人的生活都过得不错,但是三餐不继的贫困户也不是没有。 有了这种高产的,味道也相当不错的粮食,相信大家的生活都会好过很多,到时,长老们的奖赏肯定不会少,今天付出的这点伙食费和住宿费,压根就不算什么! 想明白了这些,罗德钱付得相当痛快。宋默拿起一个金币送到嘴边咬了一下,怀疑的上下瞄了罗德两眼,这个因为几个金币就能被自己气得口吐白沫的家伙,该不会也被人下了咒吧?怎么被自己讹了二十多个金币,还能笑得一脸荡漾? 解决了罗德和土豆的问题,宋默将酿酒的计划提上日程。 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半天之后,宋默拟定了一份详细的计划书,而计划书中关键的一环,就是那个半夜不睡觉,跑到他的房间里,对着他的脑袋放绿光的精灵杰里斯! 深深吸了一口气,宋默告诉自己,要想赚钱,就得胆大心细! 不过,强悍的精神,都是需要物质作为保证的。 十五分钟后,腰挂手榴弹,肩扛98步枪,还背着一具弓弩,五个箭匣,一身锁子甲的领主大人,出现在了精灵杰里斯的房门外。 杰里斯听到敲门声,打开门,看到一身武装,全副披挂的宋默,第一个反应,这家伙是来找自己决斗的。 宋默拉开步枪的保险,用枪口对着杰里斯,笑得一脸春暖花开,“杰里斯,我有件事,想和你商量一下。” “……” 杰里斯确定了,这个明显脑子不正常的人类,的确是来找自己决斗的。难道,昨夜的事情被他知道了? “不用担心,我不会对你做什么的。”宋默一边将手指扣在扳机上,一边笑眯眯的对杰里斯说道:“我只是想和你谈笔生意。” “这样谈?” 杰里斯敲了敲正对着自己胸口的枪杆,“格里兰的领主大人,喜欢用武器对着你的生意伙伴?” “这只是以防万一。毕竟,咱俩的武力值差距太大,站在同一水平线上,才能有共同语言。对不对?” 宋默丝毫不在意杰里斯的嘲讽,这点精神攻击,对宋默来说,实在算不上什么。 杰里斯的目光闪了闪,难得放下了姿态,“好吧,你想谈什么?” 就在宋默全副武装走进精灵房间时,远在千里之外的奥比王宫,也发生了一件和格里兰领主大人有关的事情。 国王黑炎在处理政务时,不慎将金质的印章碰到了地上。印章滚到了王座下,紧接着,在王座下“尘封”了近一个月的小X书,终于重见天日。 国王黑炎捡起这本薄薄的册子,好奇的翻开了一页…… 半晌之后,宫殿内传出了一声巨响,侍从官匆忙走进去,发现,国王的御案,已经不见了踪影,王座前,只留下一个还冒着烟的黑色大洞。 黑炎面无表情的坐在王座上,单手支颊,架起两条长腿,黑色的长发从肩头披泄而下,发间点缀的宝石益发显得华贵。他冷冷的看着侍从官,仿佛眼前那个突然出现的黑洞和他毫无关系。 侍从官被黑炎看得有些腿软。国王手里的那本小册子,看起来十分眼熟啊,好像就是他让侍从放回去的那本…… “陛下?” 黑炎没有理会侍从官,摩挲着拇指上的红宝石戒指,指尖擦过书面上那行略显扭曲的文字,一个人影逐渐浮现在了黑炎的脑海里,那个抱着他大腿,哭得昏天暗地的家伙,那个敢和他讨价还价的家伙,那个设计出威力巨大的攻城器械,让他最终攻破萨比森城墙,成为了塞萨比森与奥比之王的家伙,那个身上带有魔族气息的家伙…… 金色的眼睛缓缓的眯起,一股风暴即将来临般的恐怖气息在国王的周身弥漫。 宋默格里兰。 敢用这种东西愚弄他,就必须付出代价! 巨龙不只霸道,贪婪,喜欢金币,喜欢抢公主,还有一个不为人知的天性,爱记仇。 作为返祖品种的奥比国王黑炎,不只拥有了祖先的强大能力,还继承和发扬了祖先的这一优良传统。 谁敢挑战他的威严,他就踩扁谁的脑袋! 远在格里兰的领主大人,还不知道因为自己一时冒坏水,想给那头大肚子龙找点麻烦,结果却是挖了个坑,自己跳了进去。 如果他知道巨龙是如此的小心眼……肯定会第一时间把这本小X书撕吧撕吧全都吞进肚子里,打死也不会带进返祖巨龙的王宫里! 可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坑已经挖了,领主大人也毫无自觉的跳了进去,就等着返祖的大肚子巨龙扛着铁锹往下边填土了。 呜呼,悲矣! 第五十一章 宋默和杰里斯的谈判算得上顺利。精灵同大自然有着天生的亲和力,种植反季节蔬菜水果什么的,完全不成问题。 宋默不是不知道大棚种植,可一来他凑不齐材料,二来他手里没有种子,三来,他的确不是搞农业科研的料,领地里也没这样的人才。 纸上谈兵和实际动手完全是两码事,否则,也就不会出现赵括这类“应熊”式的人物了。 宋默只在纸上列出了两样,葡萄和甘蔗。 葡萄用来酿酒,甘蔗用来制糖。无论做哪种果酒,糖都是必不可少的。光明大陆上的顶级制糖工艺被精灵垄断,只有极少数的人类国家才有懂得制糖的工匠,这些工匠制作出的灰糖,还带着咸涩的苦味,完全不能和精灵制作出的白糖相比。 不是没人想过用蜂蜜代替糖,可光明大陆上的蜜蜂,比地球上的黄蜂还要凶悍。敢打蜂巢主意的人,都被蜇成了释迦摩尼。运气差点的,直接被蜂毒送去见了光明神。 这就直接导致了糖的价格居高不下。 当宋默知道,一小袋白糖的价格,几乎和同等质量的金币等值时,眼珠子险些掉在了地上。 垄断了制糖,垄断了果酒,靠之,难怪精灵各个都富得流油! 宋默再一次产生了严重的仇富心理,他恨垄断! 作为和无产阶级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贫穷统治阶级,宋默果断向垄断发起了挑战。XX教导我们,人都多大胆,地有多大产!酿酒,制糖,老子都要干! 杰里斯看着握紧拳头,满脸狰狞,明显走神中的宋默,说道:“领主大人,你在听吗?” “啊?哦!在听。” 杰里斯靠坐在高背椅上,翻阅着宋默提前拟好的契约,和瑞斯的慵懒闲适不同,哪怕是放下了戒备,金发的精灵,仍显得凛然不可侵犯。 宋默摇摇头,他怎么会想到这些,脑子又被雷劈了才会去想“侵犯”这个被他扒过裤子的精灵。 扶正因为他摇头有些歪掉的头盔,靠之,扒裤子也不能想! 宋默又动了一下,锁子甲发出了刺耳的金属摩擦声。 杰里斯忍不住皱了一下眉头,却什么也没说。看完契约的最后一条,抬头望向宋默:“你要的东西,我可以给你。但是,你用什么来交换?这里并没有列出。” 宋默干脆摘掉了头盔,放到腿上,看着杰里斯,严肃的说道:“价码由你来开,只要不是太离谱,我都可以接受。” “恩。”杰里斯点点头,似乎对宋默的态度十分满意。 宋默松了口气,和杰里斯打了几次交道打,他对精灵的脾气已经有了一定的把握,对这些脸酸心狠又不讲道理的精灵,糖果和鞭子那一套完全不管用,只能小心谨慎的顺毛摸。一边摸,一边要谨防被顺毛的家伙随时会转过头里给自己一口。 杰里斯双手交握放在腿上,沉吟了一下,开口说道:“我的条件很简单……” 出乎宋默预料,杰里斯提出的条件的确很简单,他只提出要留在格里兰。连土豆的问题,都没有再纠缠。 “没问题。”宋默拍着胸脯保证道:“从这份契约达成的那一刻开始,你就是格里兰最受欢迎的客人。” “最受欢迎的客人?”杰里斯翠绿色的眼中闪过一抹难解的神色,随后看向房门,嘴角缓缓的勾了起来,那一刻,冰雪消融,百花绽放,宋默仿佛嗅到了春的气息。 翠绿色的眼睛中没有了冷凝的坚硬,而是化成一汪碧绿的泉,清澈见底。 看到杰里斯的笑容,宋默愣了一下。这个精灵,真的很漂亮。无关乎喜欢还是讨厌,宋默只是这么觉得。就像他总是在瑞斯耍流氓时想用枪轰掉他的脑袋,却不会否认,瑞斯梅尔斯有一副无可挑剔的长相。 杰里斯在宋默发愣的的时候,单手搭在了宋默的手背上,陌生的温度让宋默瞬间清醒,“杰里斯?” “订立契约。” 杰里斯微微合上翠绿色的眼眸,淡粉色的唇,吟诵出一种宋默不懂的语言。带着奇妙的旋律,像是属于大自然的歌声。 随着杰里斯的声音,一片细长的绿叶状花纹,出现在了宋默的手背上。 “这个?” “契约。” 杰里斯侧过头,掀开耳边的长发,可以看到,尖尖的长耳后,有一片绿色的花纹,宋默手背上的绿叶,和这些花纹十分类似。 “精灵的契约,和人类不同。”杰里斯拿起笔,在宋默拟好的契约最后,写上了自己提出的要求,然后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当契约结束后,这些花纹会自动从你的手上消失。” “是吗?” 宋默抬起手,仔细看着自己手背上的花纹,他怎么觉得,自己像是被盖上了戳的二师兄?转念一想,虱子多了不怕痒,反正他身上已经有瑞斯的禁咒,现在再多一片叶子,算不了什么。再说戳都盖了,想反悔也不可能了。 宋默抱着头盔,拿着契约离开了杰里斯的房间。刚走出房门,就看到了靠墙而立的瑞斯梅尔斯。 “瑞斯,你怎么会在这里?” 瑞斯没有回答宋默的问题,而是突然拉过了宋默的右手,看着手背上翠绿色的花纹,海蓝色的眼眸深处,闪过一抹红光。 “怎么了?” “没什么。”瑞斯低下头,在宋默的手背上落下了一个轻吻,“亲爱的,我只是想见你了。” 一句话,再度让宋默全身的鸡皮疙瘩起立敬礼。 “亲爱的,难道你不想说点什么?” 宋默叹了口气,干脆一把拉过瑞斯的长发,抬起头,在瑞斯的脸上亲了一口,又从怀里掏出一本新鲜出炉的小X书,往瑞斯的身上一拍,皮笑肉不笑的说道:“你亲爱的我现在有事要忙,你回房间研究艺术的真谛去吧。” 瑞斯不由自主的摸了摸刚刚被宋默亲到的地方,好像,这是宋默第一次主动亲他? 转过身的宋默,表情瞬间变得凶狠异常,靠之,老子为了赚钱养家,都开始牺牲色相了!特马地再不让他发家致富奔小康,天理难容啊! 迎面走来的纳尔逊公爵,被宋默凶狠的表情吓得汗毛倒竖,立刻贴在墙边COS壁画。奈何宋默压根没打算放过他,走到纳尔逊公爵身边,一把拽住了他的领子,“不去小黑屋里画画还债,你乱跑什么?” 泪流满面的纳尔逊被宋默拽着领子拖走,沿途留下了长长的一道拖痕。 瑞斯站在原地,直到宋默的背影消失在扶梯转角,才开口说道,“精灵,我警告过你,离他远点。” 话落,一行黑色的符文出现在了瑞斯的面前,符文扭曲成一团黑色的风,卷上了瑞斯的右手,黑风散去,一具缠绕着金色花纹的黑色长弓,出现在了瑞斯的手里。 杰里斯躲开擦身而过的黑色箭矢,翻身落地,双手已经握住两柄镶嵌着绿色宝石的锋利长刀,横刀眼前,翠绿色的双眼闪过一道利芒:“肮脏的魔族,我要把你送回地狱!” “哦?”瑞斯挑起了一边的眉毛,手里的长弓开始扭曲,化为了一把黑色的重剑,“那要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绿森林之子,杰里斯埃梅格!” 宋默将纳尔逊丢回小黑屋,交给地精们,转身回房间换下了一身的锁子甲,坐到桌前,给西北行省的赛万斯总督写了一封短信。 矮人兄弟制作迫击炮需要大量的矿石,建造地下城也需要大量的材料,领民明年春耕的种子不需要发愁,但宋默的目的并不只是单单维持大家的温饱,纳尔逊的到来,让宋默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奇萨王国的公爵,国王的弟弟,第三王位继承人。就算他大部分的时间都被用来和自己貌美如花的嫂子们花前月下,风花雪月,也不表示他就是个彻头彻尾的草包。 至少在把妹这件事,他比抢了就败,败了再抢的哈洛德等人要有手段得多。 奇萨,格里兰,西北行省…… 宋默写完了这封信,又从头到尾的看了一遍,信的内容很寻常,不知道内情的家伙,只会认为,这是一封曾被赛万斯雇佣过的贫穷领主的问候信函,但宋默确信,赛万斯会从这里,看出不一样的东西。 例如,侏儒们将雕版印刷搞了出来,小X书的供应量已经上了个新台阶。 至于对奇萨下手的事情,宋默并没马上提起,但他相信,真到那一天,赛万斯绝对不会放过送到嘴边的肥肉。 宋默将写好的信纸装到信封里,刚用火漆封好,就听到了一声巨响,好像整座房子都在晃动。 地震了?! 宋默立刻就想钻到桌子下边去,房门却被管家一把从外边推开,“领主大人,不好了,打起来了!” “管家,你说什么?” 宋默话音刚落,紧接着又是一声巨响,整面墙壁突然轰塌,露出了一个大洞,也让宋默看清了外边飞在半空中,正叮咣打得热闹的瑞斯和杰里斯。 “领主大人,就是他们打起来了。” “我看到了。”宋默表情平静,声音也丝毫没有起伏,转身走到门边,一把拉开了房门,顿时,墙皮扑簌簌掉了他一身。 宋默无言的站了一会,擦了一把脸上的灰尘,大步走了出去,在宋默身后,老约翰几乎可以看到领主大人头顶冒出的黑气。 十五分钟后,宋默带着三个随从站在了领主府的大门前,旁边,是之前瑞斯做出来的迫击炮。炮弹还没有制作出来,但炮管上却有一行黑色的符文。 宋默眯眼看着瑞斯和杰里斯,嘴角挂着一抹冷笑,调整好炮口角度,对着正在斗殴的两人,轰的就是一炮! 拆了他一次房子不够,又来拆第二次,当自己是拆迁办吗?! 耀眼的白色光团带着烈焰般的温度在半空中划过,炸裂,发出了一声巨响。 瑞斯和杰里斯同时停下了动作,面带诧异的看向正仰头望着他们的宋默。宋默笑眯眯的对着两人一挥手,“嗨,美人们,好玩吗?” 话落,又是一炮。 TNND!老虎不发威,当他加菲猫?!轰不死你们也要让你们掉层皮! 宋大领主很生气,后果特马地很严重! 第五十二章 轰!轰!轰! 接连几声炮响,刚刚还在斗殴兼拆房子的瑞斯和杰里斯,被宋默无差别的全殴了。 随着宋默发射的炮数增多,准头也越来越好,一个又一个能量团在两人的身边炸裂,瑞斯的黑色斗篷被爆炸的热浪吹得鼓了起来,杰里斯的衣角也被火星烧了个不小的洞。 宋默难得见到两个人如此狼狈的样子,咬着牙满脸狞笑,美人啊美人,你们也有今天!连续发射的炮管开始发热,汗水顺着宋默的脸颊和脖颈不断流下,宋默干脆脱掉上衣,只穿着薄薄的衬衣,豪迈的一甩头,敢拆他的房子?不给这两个家伙一点颜色瞧瞧,他就不姓宋! 事实上,他现在的确不姓宋,他姓格里兰。 瑞斯又躲开了一个急速射来的光团,视线扫过宋默被湿透的衬衫箍紧的腰肢,眼神不由得暗了暗。 真的,很诱人…… 杰里斯将长刀插进刀鞘,挽起长弓,一支带着冰霜之气的箭急速朝宋默射去。他并不想杀死宋默,只想将他身边那个能发射出灼热光团的武器冻住。 不想中途飞来一支黑色的箭,硬生生将他的箭支撞歪,两支箭同时偏离了方向,落在了距离宋默足有十多米的地方。 杰里斯连续射出三箭,都被瑞斯挡了下来。 “你!” 金发精灵猛然回身,箭支直接朝着瑞斯飞了过去。褐色长发的魔族跃上半空,用手里的长弓挡开了精灵的箭,抬起右手,凌空划出了一行扭曲的黑色符文,符文交织成一团光网,带着黑色的风,直接朝宋默站着的地方压了过去。 宋默本能的朝后退了一大步,黑色符文交织成的网,罩住了迫击炮,不断收紧,金属质地的炮管,竟然瞬间化为了一个个光点,片刻间消失无踪。 空地上,只留下了被热气融化的雪水。 宋默看着这一切,脸上并没有表现出惊讶的神情。就像他想的那样,瑞斯既然能凭空把迫击炮造出来,自然也能轻易将它毁掉。 不过,没关系。 宋默勾起嘴角,手指耙梳过汗湿的黑发,黑色的双眼,闪过一道亮光。后退几步,打了个响指,一个随从走上前,将那支被瑞斯改造过的毛瑟98送到了他的手里。站在宋默身后的强森等十个随从,肩扛和宋默手中一般无二的步枪。另有十几个男人手持弓弩,站在了随从的身后。 矮人兄弟在宋默离开的这段时间,除了帮助地精和侏儒建造地下城,大部分的时间,都花在了制作和研究武器上,虽然步枪的制作速度比不上弓弩,但是,一个月的时间,也能做出十几支来。随从手里的,就是乔桑和莫斯比送到宋默面前质量最好的成品。 宋默抬起右手,所有的随从都举起了枪,而拿着弓弩的男人们也瞄准了目标。 宋默下定了决心,他必须让这两个家伙知道,在格里兰,不是他们想做什么就能做什的! 斗殴可以,找个没人的地方打死了他也不管!但是,在他家就动手,还拆了他的房子,这事已经触及了宋默的底线,绝对不能善罢甘休! 退一步海阔天空那是对好人说的。宋默自认连好人的衣角都摸不到,他只知道,登堂入室之后,最有可能的,就是登鼻子上脸! 瑞斯和杰里斯的动作都顿了一下,心里都升起了一种不太妙的预感。 宋默举枪瞄准了他的目标,开口道:“美人们,游戏,才刚刚开始。” 话落,手指用力扣动了扳机。枪声就是命令,瑞斯和杰里斯不得不跃出更远的距离,避开密集的子弹。五发连射过后,装填子弹的间隙,弓弩手们接替了随从们的位置。虽然弓弩比不上火器,但威力同样不小。 宋默手里的步枪,经过瑞斯的改造,不需要停下来填装子弹,他几乎没有停歇的朝着瑞斯和杰里斯一枪又一枪的不停射击。 步枪的后坐力让他的肩膀开始发疼,但是,满心的怒火和男人天生的好勇斗狠,让他忽略了肩膀的疼痛和身体的疲惫,他只想狠狠教训一下这两个家伙!穿越以来的憋屈,谨小慎微,和种种郁闷,似乎都在枪声中发泄了出去。 到了最后,宋默甚至不再瞄准,只是一枪紧接着一枪的射出去。 瑞斯注意到了这一点,杰里斯也没有忽略,只是两者的选择再次发生了差异。杰里斯又一次拉开了长弓,瑞斯则是在半空中划出一行黑色的符文,一阵狂风突然平地而起,领主府前的众人都被风吹得睁不开双眼,攻击刹那间停顿了一下。在狂风过后,瑞斯突然出现在了宋默的身后,一把搂住了宋默的腰,单手扣住了宋默的下巴,低下头,深深的吻住了宋默的唇。 顿时,下巴和眼珠子落了一地。 杰里斯哼了一声,收起了长弓。 格里兰的众人完全傻眼了。 眼前是什么情况? 这个刚刚被领主下令往死里突突的家伙,怎么会突然出现在领主的身后,还那啥了领主? 几个还记得之前宋默和精灵之间发生的扒裤子事件的领民,不由自主的将目光投向不远处的杰里斯。互相看看,恍然大悟。 闹了半天,这是领主家的“后院”起火了。只不过烧火的人武力值太强了点,烧得领主大人都发飙了。 男人们自以为聪明的挤眉弄眼,老约翰看到这一幕,忍不住深深叹了一口气,捂住了额头。可想而知,今天之后,领地里将再度掀起一场八卦热潮。 老领主,老约翰果然对不起您…… 不过,不能让领主大人继续被围观了。身为一个尽忠职守的管家,老约翰果断开始清场。 围观的领民们都被老约翰赶走了。而被瑞斯吻得快喘不过气来,又挣脱不开的宋默,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管家把他的手下小弟全都赶鸭子似的赶走了。 靠……之……管家,你到底站在哪一边?! 杰里斯背着长弓,走过瑞斯和宋默身边,冷冷的看了瑞斯一眼,“魔族,战斗,还没有结束。” 瑞斯终于放开了宋默的唇,在他大口喘息的时候,舔了舔他的嘴角,海蓝色的眼眸,变得益发深邃,脸上的笑意,也愈发的温柔,只是对精灵的回答,却带着一股冰冷的杀意,“当然,希望你也不要忘。” 宋默大口大口的呼吸着新鲜空气,吸进肺腔的冷气让他忍不住咳嗽起来,一股绿色的气息却带着暖意滑进了他的身体,抬起头,正巧看到杰里斯收回的手。 “人类,你的表现,让我惊讶。”杰里斯轻轻弹了弹手指,“但是,仅此一次,下不为例。” 话落,杰里斯转身离开了。 宋默眨眨眼,拍拍胸口,正在疑惑的时候,后颈却突然被舔了一下,瑞斯将弧度优美的下巴搭在了宋默的肩头,“亲爱的,你喜欢那个精灵吗?” “怎么可能?”宋默侧过头看着瑞斯,就像他刚刚说了一个天大的笑话,“你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想法?” “那你讨厌他?” “的确讨厌。” 瑞斯蹭了蹭宋默的脸颊,“那好,我去杀了他。” “不能杀。” “你不是讨厌他吗?” “是讨厌,但要杀也得等到他给我种出葡萄和甘蔗之后,老子还等着赚钱呢。”宋默一把拉住了瑞斯的长发,“听到没有,‘亲爱的’,现在不许杀他。” “打个半死?” “那可以。”宋默点点头,“不过,记得找个没人也没标志性建筑物的地方,尤其是不能在我的领主府,否则,老子照样用炮轰你们!” “好吧。” 瑞斯勾了勾唇角,只是“现在”不许,对吧? 宋默的外衣不知道丢在了哪里,被汗水湿透的衬衫挡不住冷风,一阵风吹过,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瑞斯直接用自己的斗篷裹住了宋默,温暖的气息,让宋默无法拒绝。瑞斯在宋默的头顶落下了一个吻,恍如雪花飘落般轻柔。宋默摸摸鼻子,什么都没说。 走进城主府后,宋默推开了瑞斯,接过侍女送来的外套披在身上,系好扣子,对瑞斯说道:“你把我的迫击炮弄没了,得负责再给我做一个。” “好的。” “还有,”宋默抬起头,认真的对瑞斯说道:“这里是格里兰,我,是格里兰的主人。” “是的,领主大人。” 瑞斯微微弯下腰,牵起宋默的手,吻了一下他的手指。 宋默点点头,又抬起头,朝站在二楼扶梯口的杰里斯说道:“希望你也能记住这句话,杰里斯!” 宋默的表情从未有过的严肃。 今天,他向这两个男人展示了自己的实力。他的确不能杀死他们,可也不是能任由他们捏扁搓圆的软柿子。 杰里斯深深看了宋默一眼,单手附在胸前,对宋默做出了精灵的礼仪。 他承认了这个人类的能力。 宋默傲然的一扬下巴,很好。他就是要让这两个家伙知道,他的地盘,他做主!谁敢在他的家里撒野,他就要让这个家伙知道,有首好听的歌曲叫征服! 此时,西北行省的总督赛万斯接到了来自首都的命令,命令由国王亲自签发,命令的内容是:毁灭格里兰。 第五十三章 奥比王国首都 国王黑炎最近的心情十分糟糕,已经有五个大臣因为触怒国王,官职被一撸到底,领地和财产都被剥夺。其中两个还享受到了去官,抄家,砍头的一条龙服务。 在不知道国王陛下的下一个目标是谁之前,出入宫廷的贵族大臣,几乎是人人自危,走路都垫着脚尖,恨不能带把尺子丈量一下,生怕自己出一点差错。 就在大家胆战心惊的等着国王再次将屠刀挥下时,黑炎却突然不再找公务员们的麻烦了,他开始向外发展,只是目标有点远,靠近西北行省的昂里斯边境土地,格里兰。 大臣们对国王这个突然的命令疑惑不解,格里兰? 他们并不知道攻破萨比森城墙的攻城器械出自宋默之手,也不知道曾经在战场上鼓动佣兵发起“金币运动”的年轻人就是格里兰领主。他们对格里兰的唯一印象,就是穷,很穷,非常穷。想想看,连光明教会都不屑一顾的地方,会有什么油水可捞? 可没人敢当面质疑国王的决定,谁知道国王陛下会不会因为这个看自己不顺眼,咔嚓把自己宰掉? 宰相墨菲是唯一的例外。 他见过格里兰的领主,那个年轻的领主,聪明,狡诈,为了达到目的,甚至可以将尊严丢到地上,自己抬脚踩两下。 一个可以造出威力巨大的武器,却不要脸皮的抱着国王陛下的大腿,嚎啕大哭,哭完还敢和国王陛下讨价还价要金币的家伙…… 想到这里,宰相墨菲的眉头不由自主的皱了起来。这个人,果然还是宰掉比较省心。 “宰相?” “臣在,陛下。”墨菲连忙掐断了脑海中的思绪,弯腰行礼。 黑炎靠在王座上,敲了敲镶嵌着宝石的金质扶手,“你刚刚在想什么?” “……格里兰。”宰相墨菲顿了一下,才说出答案。 “你也认为,这个决定很草率?” “臣不敢,国王陛下。”墨菲连忙说道。 “恩。”黑炎侧过头,单手支着下巴,金色的双眼闪过一抹难解的光芒,想了想,又对墨菲说道:“宰相,你派人去一趟西北行省,告诉赛万斯,我要宋默格里兰。” 宰相墨菲下意识的问出一句,“活的死的?” “活的。死了我要来干嘛,装饰庭院吗?” “……” 这个命令比上一个命令还要奇怪,墨菲有些挠头。或许,是陛下对格里兰领主脑子里的东西感兴趣?毕竟,能发明出攻城凿和改良投石器的人,就这么死了,也的确可惜。 不过,将这个脸皮厚到令人发指的家伙抓来……宰相墨菲叹了口气,算了,反正抓来后不可能关在他的宰相府里,他不需要担心会恶心到自己。 宰相墨菲离开后,黑炎继续处理公务,在签署完最后一份文件之后,拉开御案下的暗格,取出了一本十分眼熟的小册子,看着封面上人体艺术四个大字,金色的双眼微微眯了起来。 黑炎自己也想不明白,为什么还没有将这个东西毁掉。每当他看到这本册子时,都会想起那个抱着他的腿,哭得鼻涕眼泪满脸的家伙。 想到这里,黑炎又打开了另一个暗格,其中还有两本同样的小册子,是从一个被抄家的大臣家中搜出来的。可惜的是,在这本册子送到黑炎手中之前,那个大臣已经被送上了断头台,一命呜呼了。 黑炎知道贵族们私下里的嗜好,家里出现一两本这样的册子并不稀奇。可联系起这种东西的出处,黑炎的眉头就不由自主的皱了起来。 他绝对不会承认,就在发现这本册子的当天夜里,自己做了个荒谬无比的梦,梦中,那个抱着自己大腿,哭得昏天暗地的家伙,被自己抓住后颈,撕开了上衣,狠狠的压倒在了地上,那让自己心烦的唇,异常的柔软…… 黑炎的宫中不乏美人,可无济于事。 一天,两天,三天……连续一周做了相同的梦之后,国王陛下终于愤怒了,他要毁掉让他烦躁的源头,于是,宋默倒霉了。 不过,不知出于什么心理,在下达了毁灭格里兰这道命令之后,黑炎又让宰相墨菲私下给赛万斯带去了另一道命令。 他把宋默要来干什么? 黑炎捏了捏额角,或许,他亲手将那个人撕碎,一切的烦躁,就可以烟消云散了。 此刻的宋默,正带领着领民们大搞基层建设。 地精和侏儒们建造地下城的热情始终不减,宋默几乎可以确定,他们已经挖过了边境,挖到了翡翠森林下面。 最实际的证据,就是一个芒古蛇冬眠的地洞,以及一个野猪睡觉的洞穴。 被挖出来的芒古蛇足有四十多米长,也是这条蛇倒霉,好好的睡觉,就被人把房子给扒了。 冬眠中的芒古蛇行动迟缓,没来得及做出任何抵抗,就被砸烂了脑袋,一命呜呼。 蛇肉是个好物,准确点说,对生活在格里兰这片土地上的人而言,只要是肉,都是好物。芒古蛇当天就进了众人的肚子。吃得肚子滚圆的地精和侏儒工作热情更加高涨,可惜的是,再没碰到这样的好运气,之后挖出的野猪洞,是个空的。 不过地精们告诉宋默,这不是他们第一次挖出野猪洞,之前曾经挖出过一个。 “那个野猪洞后来怎么处置的?” “因为大小合适,就建成了厕所。”老地精特地指给了宋默看,“领主大人不是说过,公共卫生一定要搞好?” “……”把人家睡觉的地方拆了,盖厕所? “不过从那之后,领地就开始遭受到野猪的攻击了。” 听到老地精的话,宋默无语了。难怪野猪会顶风冒雪的来格里兰找麻烦。把人家住的地方给挖开了,挖开不算,还给建成了厕所。要是换成他,他也不会善罢甘休。 幸好当时野猪们都不在家,否则,这些武力值不够高的地精拆迁队伍,就要倒大霉了。 出于安全问题考虑,宋默强硬的叫停了地下城工程。领民们都没到过翡翠森林的中心地带,谁也不知道里面是什么情况,哪怕是在地下,也不一定安全。 “先加固现有建筑,不能出现渗漏,塌陷的问题。最好在城的外围建一堵石墙。”地精们不挖了,谁知道会不会有不速之客往他们这边挖?要是睡到半夜,发现一群旱獭或者是地鼠站在床边和自己大眼瞪小眼,事情就热闹了。 地精和侏儒们想了想,认为宋默说得有道理。尤其是地精们,他们现在只有五十多个人,随着地下城不断扩大,已经感到有些力不从心。哪怕有侏儒和矮人的帮忙,挖掘速度也逐渐慢了下来。宋默的命令下得很及时,地精们暂时停止了继续挖掘,转而开始对整个地下城的建筑进行安全维护。 现在的格里兰人已经不再如当初一般排斥地精们,地精们也在努力改正自己顺手牵羊的坏习惯。宋默很高兴看到地精能和自己的领民们和睦相处,对地精们的自我改造也是乐见其成,不过他提出了一个小小的建议:“咱们自己家的羊是不能随便牵的,别人家的羊,在一定条件下,倒是可以想一想。” 咱们自己家? 听到宋默这番话,所有的地精都沉默了。 从来没有人对地精们说过这句话。地精从降生到这个世界开始,就知道自己是不受欢迎的,没有一个地方,会成为自己的家。他们的生活,就是从一个地方搬到另一个地方,躲在地堡里,等待着下一次搬家的日子。 可是,这个人类领主,却对他们说,“咱们自己家”。 有地精开始流泪,然后是第二个,第三个……五十多个地精趴伏在地,三五个挤成一团,哭声震天。 听到声响的众人走出家门,看到这个场景,脑子里同时出现了一个想法,领主大人不是想卸磨杀驴,将这些地精,都剥皮下锅煎炒烹炸了吧? 满脸皱纹的老地精走到宋默面前,深深的弯下腰,高举双手,掌心向上,手中捧着一个指甲盖大小的绿色晶体,像是宝石,其中却仿佛有水纹波动。 “这是什么?” “领主大人,这是地精的眼泪。”老地精一边说,一边将晶体送到了宋默的手里,“只要有了它,您就是所有地精的朋友。” 在老地精的带领下,所有的地精高举双臂,大声欢呼:“领主大人万岁!我们将永远效忠您!愿您永远统治这片土地!” 看着眼前的场景,不知为何,宋默突然想到了一句话:XX教主,千秋万代,寿与天齐! 然后,宋默囧了。 最终,宋默握紧了掌心中的晶体,郑重说道:“我收下你们的礼物,我以格里兰之名发誓,我将真诚对待这份友谊。” 看到这一幕的哈洛德等人,不约而同的念出了光明教会中的祝福圣词,宋默回过头,对前教会人士们一扬眉毛,“诸位,在格里兰,咱不能搞封建迷信!” “……” “不过,今天例外!”宋默笑眯眯的说道:“如何,我是个宽怀大度的领主吧?” “……” 哈洛德和修士们面面相觑,唯一的感想是,格里兰领主,绝对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宽怀大度暂且不论,这么厚的脸皮,全大陆的贵族中,绝对找不出第二个来! 瑞斯梅尔斯坐在窗边,摇椅轻轻晃动着,褐色的长发垂落肩头,伸手描摹着呈现在面前的虚影,黑发的宋默,正一把抱起一个老地精,看着老地精瞬间涨红的皱皮,笑得肆意开怀。 收回手,瑞斯缓缓勾起了唇角,“宋默格里兰……” 第五十四章 宋默派去西北行省的信使回来了,赛万斯回信的内容很短,看过之后,宋默的眉间顿时皱起了一座小山。 黑炎下令要灭掉格里兰? 宋默揉了揉额头,不明白黑炎下这道命令到底是因为什么。绞尽脑汁,宋默只想到了两种可能,他鼓动佣兵要金币,和他留在王宫里的小X书。 可分给佣兵的金币都是奥比的领主和贵族的,黑炎没出一分钱,他没必要因为这个找自己的麻烦。 小X书……除非这头龙不举,否则,是个男人看到这种东西,都不会是想要把出品人咔嚓掉吧? 两种可能都被推翻,宋默的脑子被搅成了一团浆糊。 那是因为什么啊?他到底哪里惹到这头大肚子龙了?还是说那头龙遇到了每个月都会有的几天,内分泌失调了? “啊!” 宋默抱着脑袋,靠在椅背上一声大吼,吓了刚推门走进来的管家老约翰一跳。 “领主大人,您怎么了?” 宋默浑身无力的趴到了桌子上,将头埋在双臂之间,闷闷的说道:“管家,咱们有大麻烦了……” “就算是再大的麻烦,也总有解决的办法。领主大人,您不需要如此沮丧。” “是吗?”宋默抬起头,单手抓着头发,“可如果这个麻烦真的很难解决呢?” “我可以问一下,这个麻烦到底是什么吗?” “奥比的国王。” “……”老约翰的神色僵硬的了一下,“您确定没说错?” “没有。” “……” “管家,你去哪里?” “为您收拾细软,准备跑路。” “……” 赛万斯的信上说,黑炎的命令是毁灭格里兰。宋默不认为自己带着领民跑掉就万事大吉了。宋默见到过奥比军队攻打萨比森王城的场景,他该庆幸,黑炎只是下令西北行省出兵,而不是从王城派出一支军队。否则,自己连准备的时间都没有,就得被人家把老窝给抄掉。 边境上的那堵墙只能挡住野猪,根本就无法抵挡攻城器械,让他哭笑不得的是,这些东西还是自己“发明”出来的。 躲进地下倒是可以,可总不能进去就不出来了吧?早晚被活活饿死。 用艺术画威胁赛万斯?人家给他通风报信,这事宋默还真有些做不出来。何况没有赛万斯还会有其他人。总之,格里兰这次是真的惹上大麻烦了。和平解决的可能性,基本为零。 宋默把头发抓得像个鸟窝,他实在想不明白,一个国王,来找他这个领主麻烦,算怎么回事?就像是国家元首突然要灭掉一个村长,这级别的跨度也实在是太大了。 脸颊贴在冰凉的桌面上,宋默闭上眼睛,再一次感受到了自己的无力。他有这个世界最先进的武器,但在绝对实力面前,仍是个只能蜷缩起来的小虾米。 在黑炎眼中,或许只要动动脚趾,他就能被踩得粉碎。 硬抗绝对是不明智的,那该怎么办…… 宋默的消沉并没持续多长时间。他现在不是个自己吃饱,万事不愁的游戏宅,他是一个领地的主人,这里四百多号人还要靠他吃饭活命呢。 俗话说的好,靠山山倒,靠水水淹,靠人人跑。事到临头,还是要靠自己。一个男人,就该有担当。留给他的时间并不多了,他必须尽快做好准备。 “管家,召集大家,我有事情宣布。” “遵命,领主大人。” 三十分钟后,格里兰人,地精,侏儒,矮人兄弟,哈洛德等八个修士,还有图罗带领的萨比森人,都聚集在了领主府的大厅里。 大厅足够宽敞,四百多人有站有坐,每个人都能隐约感到可能要有大事发生。 宋默推开门走进来,一身正装,腰佩长剑,表情严肃的环视全场。然后,在四百多人,八百多只眼睛的注视下,走到大厅最前方,单手一撑,纵身一跃! 动作很利落,身姿很潇洒,可惜跳上的不是马背,而是一张餐桌。 在场众人:“……” 沉默之下,想吐槽都找不到切入点。 宋默站在桌面上,拍了拍手,清脆的掌声顿时吸引了全体人的注意力,开门见山的说道:“将大家匆忙召集到一起,是因为我有一件事要宣布,格里兰,有大麻烦了。” 宋默一句话说完,本以为会出现的嘈杂声却没有出现,室内众人依旧保持着几分钟前的姿势,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他。 宋默轻咳了一声,恩,很好,看起来,大家的心里素质都很过硬! 在宋默将赛万斯信中的内容说出后,众人终于出声了,内容却和他预想的有些不一样。 “领主大人,您说是西北行省的军队要来攻打我们?” “是的。” “就是被您俘虏过的那群骑兵?” “可以这样说。” “那群被扒光的骑兵?” “……这个……” 没等宋默说完,在场的格里兰人都欢呼起来,男人们高呼着抢马抢盔甲抢金币,女人们兴奋的叫着扯衣服扒裤子,就连老人和孩子都是满脸通红,一脸狰狞的笑容。 经历过赛万斯人体艺术画事件的地精们,对和他们关系不错的侏儒们,简单介绍了一下之前领主大人和还是骑兵队长的赛万斯总督之间的交锋。 “英勇的领主大人,孤身一人,冲锋在前,挥舞长剑,以摧枯拉朽之势,将五十多个骑兵全部打倒在地!” 暂且不论地精们的成语用的对不对,也不论他们这番话有多少夸大的成分,不管其他人信不信,反正侏儒们信了。 哈洛德和几个修士对这件事的反应十分平静,反正他们习惯了常年被教会追杀的日子,格里兰能胜利当然好,万一输了,大不了再跑路就是。只不过,那个厚脸皮,却一心为领民们着想,有时会让想戳一剑,有时却不得不人从心底敬佩的家伙,如果真的死了…… “哈洛德。” 修士们聚集到哈洛德的身边,欲言又止,哈洛德看着修士们,问道:“有什么想说的吗?” “是的,哈洛德。” 跟随哈洛德一起去过奥比的莫拉三人,最先出声,“我们经历过很多,本来,被教会打上叛徒烙印的我们,将继续过着被追杀和四处躲藏的日子,格里兰的领主收留了我们,哪怕是最无耻的背信之徒,也知道感恩。” “大家都这样想吗?” “是的。” 修士们都点了点头,哈洛德转头看向站在桌子上,因为格里兰人的反应,愕然当场的宋默,笑了。 “既然能有一块土地不被教会势力约束,让我们生活,那么,就尽我们所能的,保卫它吧。” 图罗等萨比森人的意见分成了两派,一派认为,这不关他们的事情,本来他们就是被宋默强拉到这里来的,不如趁机离开。另一派认为不能不讲义气,宋默没有用对待俘虏的态度对待他们,他们不能撒手不管。 “在萨比森人眼中,我们是被驱逐的罪犯,猪狗不如。在奥比人眼中,我们仍是一群罪犯,一群蝼蚁。”图罗沉默了一会,接着说道:“在这里,我们是人。” 男人们都沉默了。 宋默没有留意哈洛德和图罗等人的反应,在惊讶之后,他开始对领民们解释,这一次同西北行省骑兵的交战,和之前那一次绝对不同。 “他们的目的不是来抢东西。”宋默提高了声音,“他们是来杀人的!” 宋默的声音让大厅中静默了几秒,随即,领民们的声音再度响起:“去他XX的!老子不怕!” “领主大人,有您在,我们什么都不怕!” “让他们来吧,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对!” 白发苍苍的老怀特一把举起了手杖,用嘶哑的声音喊道:“领主大人,没有您,我们都会饿死,为了您,为了格里兰,和他们拼了!” “拼了!” “休想到格里兰来耀武扬威!” 男人们握紧拳头,高举手臂,大声吼着,女人们也撸起了袖子,几个膀大腰圆的厨娘,更是用挥舞菜刀屠宰野猪的架势,大声叫道:“老娘要扒光他们,剃毛剥皮一锅炖了!” 宋默想对领民们说些什么,可他的声音却哽在了喉咙里,一个字都吐不出来。 管家老约翰走到宋默旁边,仰头看向站在桌子上,第一次显得手足无措的宋默,开口说道:“领主大人,我们都是您的领民,您手中的长枪,您的盾。” 老约翰的声音并不高,却奇异的传到了每个人的耳朵里。顿时,纷乱的喊声停了下来。 宋默低头看向老约翰,老约翰笑了,这个笑容,让宋默忍不住红了眼眶。 他的老管家,总是一本正经,严肃古板。此时此刻,看着他的目光,却像是在看一个需要保护的孩子。 “领主大人,我们会保护您。请您带领我们,赶走一切敢挑战格里兰的敌人!” 老约翰的话就是一个信号,所有的领民再次高呼起来,这一次,地精,侏儒,和矮人兄弟,都加入了进来。 他们生活在格里兰,还将继续生活下去,从今天开始,从这一刻开始,他们都是格里兰人! 哈洛德和修士们站在人群后,向宋默弯下了腰,图罗等萨比森人,右手握拳,敲击在了自己的胸口,他们将和格里兰人一起,保护这片土地。 瑞斯站在二楼走廊的栏杆旁,看着大厅里发生的一切。杰里斯站在离他不远的地方,两个人难得能有如此平静共处的时刻。 “精灵,打算插手吗?” 杰里斯只是冰冷的看了他一眼,什么都没说,转身离开了。金色的长发随着他的动作,在半空中划过,像一道耀眼的光。 站在瑞斯另一边的矮人罗德嘟囔道:“精灵都是一群傲慢又别扭的家伙。” “哦?”瑞斯看向罗德那张满是大胡子的脸,“看起来,我们对精灵这个物种,观感一样。” “就算我不喜欢精灵,可我同样厌恶魔族。”罗德瓮声瓮气的说道,“我竟然想帮助那个家伙,我脑子一定是进水了!魔族,你是不是趁我不注意,对我下了什么咒语?!” 瑞斯笑了笑,修长白皙的手指缠着落在胸前的一缕褐色长发,“或许,谁知道呢?” “你果然和那家伙是天生一对!”罗德愤怒的一拍斧子,“一样的阴险狡诈!” “多谢夸装,我会把你的祝福记在心里的。” “……”他还要加上一条,一样的不要脸皮! 就在格里兰群情激奋,摩拳擦掌准备胖揍来敌时,西北行省新建的总督府里,赛万斯和他的心腹手下,却是一脸愁容。 由赛万斯亲自提拔的骑兵队长开口说道:“总督大人,真的要这样做吗?” “这是国王亲自签署的命令。“ “可……”他们全都有把柄掌握在那个格里兰领主手里,万一那家伙被逼急了,来个鱼死网破,把他们的“艺术肖像”散发出去,他们就要彻底颜面扫地了。 骑兵队长还只是担心肖像画的问题,赛万斯却在担忧一旦开战,自己恐怕不会在格里兰讨到多少便宜。 或许别人不知道,但他清楚得很,除了卖给他的那些攻城器械,宋默手里,肯定还有更多威力巨大的武器。不说别的,只是连发弓弩,就足以威胁到他手下的骑兵们。 一想到和宋默打起来可能产生的后果,赛万斯就一个头两个大。何况宋默还能帮他赚到大量的金币,自己亲手把财路掐断,就算是赛万斯,也会肉疼。 让信使给宋默带去消息,未尝不是想看看宋默能不能想出更好的解决办法。 叹了口气,赛万斯拍了拍额头,他一定是急疯了。 就在这时,侍从来报,首都又有新的命令下达,这一次,签发命令的是宰相大人。虽然是正式的公文,盖的却是宰相的私人印章,也是由宰相的私人渠道送达的。 “新的命令?” 赛万斯拆开蜡封,展开薄薄的一页纸,短短的几行字,他却足足看了一个钟头。 他是不是,眼花了? 公文上明白的写着:将宋默格里兰带去首都,活的。国王想要。 第五十五章 国王的命令和宰相的命令摆在面前,赛万斯彻底陷入了困惑与无奈之中。格里兰要去攻打,格里兰领主要去抓,还要抓活的?国王想要,要来干嘛…… 赛万斯双手捧头,悔不当初。早知道,就不该把潘威干掉,这都什么事啊。 骑兵队长看着赛万斯苦逼的样子,暗地里拍拍胸口,果然,比起当决策者,还是当个打手好。 最终,赛万斯也没想出一个更好的解决办法。摆在他面前的只有一条路,率兵攻打格里兰,然后把宋默抓住,捆上,送往首都。 “真这么简单就好了……” “总督大人?” “没什么,我还要想一想,你先退下吧。” “遵命。” 骑兵队长离开后,赛万斯想了想,又写了一封短信,派侍从送去了格里兰。他要和宋默见一面,私下里,不希望任何人知道。 侍从带着信前往格里兰时,宋默正组织领地里的众人开始加固围墙,在围墙的隐蔽处凿开一些不起眼的射击口,同时让矮人兄弟加紧制作武器。迫击炮的制作速度太慢,暂时放到一边,乔桑和莫斯比现在主要的工作是制作步枪和连发弓弩。 艾德和哈山等三个铁匠,带着学徒们开始制作大量的防卫器械,缩小了一号的投石器和床弩,足以给来敌致命的打击。 矮人罗德联系了几个朋友,大量的矿石被送到了格里兰。矮人兄弟的炼钢炉日夜不停的冒着黑烟,铁匠铺里叮叮当当的声音没有片刻停歇。 大量的火药被制作出来,投石器的弹药,步枪的子弹,几乎堆成了小山。 强森和图罗带着男人们加紧训练,哈洛德等八个修士的剑术让人刮目相看。这八个人手持长剑和圆盾,围成一圈,互为依仗,想要攻破他们,绝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这种阵型,让宋默想起了古罗马人的圆阵。和这些修士比起来,男人们从西北行省大兵那里学到的剑术,已经不够看了。 “如果再加上四个长枪兵,就算是多一倍的骑兵,也奈何不了我们。”哈洛德一边擦着脸上的汗水,一边说道。 宋默看着修士们散开阵型,向其他人演示用长剑和圆盾攻击敌人和保护自己的方法,说道:“我以为教会都是骑兵。” “被别人知道的秘密,就不再是秘密了。”哈洛德放下手巾,看向宋默,“光明教会在大陆上立教几千年,发展到现在,凭借的可不只是教义和那些高举正义之剑的骑士。” 宋默转过头看向哈洛德,突然问道:“你们会被骑士追杀,除了抢妹子找刺激,是不是也和这个有关?” “领主大人,您真的很聪明。”哈洛德收起了轻松的表情,变得严肃起来,“我们曾经发誓,不向任何人透露这个秘密,现在誓言被我们自己打破了。” “所以?” “所以,作为受益者,您必须对我们负责!” 负责?宋默下巴差点掉在地上。他怎么感觉,说这番话的哈洛德,像是被夺去贞洁,掩面而泣的清纯妹子,而自己就是那个叼着烟,靠在床头,一看就是个王八蛋的花心大少? 只不过,这个妹子比较彪悍,突然暴起掐住花心大少的脖子,恶狠狠的捶了两拳:“说,你小子负责不负?!” 哈洛德将长发束了起来,走向挥舞着长剑的男人们,又一轮拼斗之后,突然举起手中的剑,对众人高喊:“为了领主大人!为了格里兰!” 最先响应他的是其他七个修士,然后是筋疲力尽的男人们,他们用手中的剑敲击着圆盾,高呼:“为了领主大人,为了格里兰!” 所有人,似乎都被这种激昂的情绪感染了。 哈洛德转过头,脸上带着一种真诚的,仿佛可以驱散所有不安与阴霾的笑,“领主大人,我,哈洛德,郑重宣誓,效忠于您,保卫这块自由的土地!” 山呼一般的声音再度响起。 宋默摸摸鼻子,果然,和专业神棍比起来,他忽悠的水平,只能算是业余三段。 男人们忙着训练,女人们忙着制作耐于储存的食物,任何能吃的东西都被搬到地下城里。老人和孩子也帮忙做着力所能及的事情,整个领地,就像是一部被开启的战争机器,高速运转起来。 领地里忙得热火朝天,期间纳尔逊公爵又从小黑屋里蹦跶出来,举着细胳膊要求一起参与到这场“神圣的战斗”中。 “你说什么?” 宋默擦拭步枪的手顿了一下,神圣的战斗? “是的,这种用生命和鲜血保卫家园的神圣战争,就是‘圣战’!” 听到这个词,宋默不由自主的抖了一下,想起先爆了山姆大叔菊花,又被山姆大叔爆头的本X登,神色顿时变得狰狞起来。靠之,这家伙是咒他不得好死吗?! 一把抓住纳尔逊的上衣领子,高卢公爵再一次被格里兰领主倒拖着丢进了小黑屋,关门之前,特地找来两个地精,“看着他,不把我要的东西画完,不许他出来!” 在纳尔逊满是泪水的目光注视下,小黑屋的门,砰的一声关上了。 两个地精架起画板,对纳尔逊说道:“公爵阁下,您还是按照领主大人的命令做吧。” 纳尔逊:“……“ 地精:“您放心,我们会和您一起工作的。只要真正的投入进去,您就会发现,这是多么让人心旷神怡的一份工作。” 纳尔逊擦擦眼泪,好吧,他也不是太抵触这份工作,虽然和他设想中的“伟大艺术”有所不同…… 就在纳尔逊打算动笔时,地精又开口了,“公爵阁下,我们今天的工作内容要做一下调整……” 几分钟后,小黑屋中传出了纳尔逊掐着嗓子的尖叫:“光明神在上,为什么要画裸男!?而且是整整四十个!” 听到纳尔逊凄惨叫声的宋默,掏掏耳朵,这位公爵的嗓门真够大的,可以去唱女高音了。叫光明神有用的话,他现在就不会被自己关在小黑屋了。 瑞斯梅尔斯坐在宋默对面,面前的茶已经有些凉了。 宋默轻咳了一声,“我有件事想请你帮忙……” 瑞斯单手支颊,尾指擦过唇角,褐色的长发从肩头滑落,海蓝色的双眼随着宋默嘴唇的一张一合,逐渐变得深邃。 “……你在听吗?” 宋默说得口都快干了,瑞斯却一点反应都没有。他怀疑对面这个家伙,是不是睁着眼睛睡着了? “在听。” 瑞斯伸出手,勾起宋默的下巴,凑近了些,“这张柔软的嘴唇所吐出的每一个字,都像是一片香甜的花瓣,落在我的心田之上。” “……”宋默无奈的抓住了瑞斯的手腕,“咱能不能正经一次?” “我很正经。”瑞斯又凑近了些,“我对你说的每一句话,都出自我的真心。” 宋默静静和瑞斯对视两秒,无奈的叹了口气,站起身,对着瑞斯的唇就亲了一口,亲完了,坐回椅子上,看着发愣的瑞斯,“现在我们可以继续谈了吧?”亲都亲了,这家伙要是再不正经,他就要子弹上膛了! 修长白皙的手指擦过唇瓣,瑞斯低喃道:“第二次了。” “什么?” “这是你第二次主动亲我了。” 瑞斯起身走到宋默面前,一把将他拉起来,抱在怀里,单手托起宋默的后颈,蹭了蹭宋默的脸颊,“这是不是表示,你也是喜欢我的?” 宋默将下巴搭在瑞斯的肩膀上,没有出声。 喜欢?对一个梦想了软妹子二十多年的纯爷们来说,就算眼前这个美人再妖娆,他也是个男人。一个男人对他又亲又搂又抱的,换成不久前,几枪突突了都是轻的。能亲一口,已经是宋默的极限了。 不过宋默也必须承认,对着瑞斯,他还能亲下去,要是换成杰里斯…… 想起那个冰块脸,宋默表示,真心下不了口。就算自己能下口,那个精灵也肯定是一箭把自己戳个窟窿。 宋默的思绪正在半空飘着,唇就被堵住了。 舌尖探出唇瓣,轻轻舔过,唇与唇之间轻柔的摩挲,带起一股酥麻的颤栗,湿润,甜美。宋默不是第一次和瑞斯嘴对嘴做“人工呼吸”,但这一次,他就算再不愿意,也必须承认,这个吻,很舒服。 舒服得让他忍不住合上了双眼,单臂搂住了瑞斯的肩膀,另一只手扣住瑞斯的后颈,狠狠的吻了回去! 吻着吻着,一股热流开始聚集到了小腹,微凉的手探进了宋默衬衫的下摆,宋默一个激灵,顿时回过神来。 看清楚眼前的情景,脸色刷的变了。 的确,瑞斯把手伸进了他的衣服里,可他却把瑞斯的外衣给扒掉了,一只手,还扣在人家的腰带上,随时准备扯开的样子…… 瑞斯察觉到宋默的僵硬,蹭蹭宋默的发顶,“怎么了?” 宋默看着瑞斯染上晕红,妖艳无比的面孔,下腹又是一阵火热,意识到一个无比严峻的事实,老子竟然对一个男人发情了?!靠之,男人果然都是冲动的动物! “#@%#@¥%……%!” “亲爱的,你在说哪国语言?” “地球天朝语。” “……” 旖旎的气氛顿时消失无踪,瑞斯看着脸色变来变去的宋默,觉得不是一般有趣,忍不住捏了捏宋默的鼻子,“亲爱的,想看看你现在的样子吗?” “我愿意!不知道有个词叫万花筒吗?” 瑞斯愣了两秒,随即笑倒在了宋默的肩膀上,温热的气息洒在宋默的颈项之间,让他忍不住缩了缩脖子。 推开肩膀上的瑞斯,“行了,谈正事。” “好吧。”瑞斯擦掉眼角笑出的泪水,“你想要我帮忙做武器吧?没问题。” 一边说,一边点了点宋默嘴唇,低头凑到宋默的耳边吹了口气,“只要是你想要的,我都会给你。” 第五十六章 “赛万斯总督要见我?” “是的,领主大人。” 赛万斯要私下见他,比赛万斯率领军队攻打过来,还让宋默觉得不可思议。他知道赛万斯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或许会和自己通风报信,但绝对不会违反国王的命令。只要黑炎不收回成命,就算宋默把自己变成一棵摇钱树,对着赛万斯迎风摇摆,赛万斯照样能挥刀把自己砍了。 “事实上……”随从犹豫了一下,还是将自己知道的消息告诉了宋默:“宰相大人发来了另一道命令,要将您活着押送到首都。据说,和国王有关。” “这是总督大人让你告诉我的?”赛万斯的信里可没写这些。 “不。”随从摇摇头,“您说过,只有您在,我才能活着,而且活得更好。” 侍从的意思很明显,赛万斯没打算把宰相的命令透露给宋默知道。 这让宋默不由得陷入了阴谋论。难不成,赛万斯打算将自己骗过去,逮住,然后趁格里兰群龙无首,一举攻占? 似乎,这也不是不可能啊…… 或者,自己先下手为强? 宋默搓了搓下巴,又看了看站在自己面前,捏着帽子,显得局促不安的侍从。 “你不用担心,赛万斯总督不会知道是你将这道命令泄露出来的。”宋默拉开抽屉,取出一小袋金币,放到桌子上,“这是你的了。” 侍从取过金币,收在怀里。他不是第一次拿宋默的金币,可这一次,总觉得拿得并不踏实。事情不可能这么简单就结束。他有些后悔将宰相的命令说出来了。 “你回去告诉赛万斯,我答应和他见面。”宋默顿了顿,接着说道:“地点选在翡翠森林的边境,我们上次见过面的地方。” “您……” “你不用多问,照我的话去做。”宋默敲了敲桌子,“但我希望你能明白,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懂我的意思吗?” 侍从咽了一口口水,他知道,宋默在提醒他,开弓没有回头箭,他已经背叛了赛万斯总督,不要再想着背叛宋默。否则,他只有死路一条。 房间的门关上后,管家老约翰对宋默说道:“领主大人,这样好吗?” “什么?” “没有确定西北行省总督的真实目的,就贸然赴约,万一?” “没有万一。”宋默靠在椅背上,继续擦拭他的手枪,这段时间以来,他总是喜欢这么做。之前侏儒做给他的木头枪,都被宋默擦了三四遍,尽管那根本不能用,只能作为房间的摆设。 “可是……” “管家,这只是我们的猜测,赛万斯不一定会这么做,或许他只是想找我商量一下。”宋默打断了老约翰的话,抬起头,笑着说道:“就算他要设个圈套让我钻,也不代表这个套子就一定牢固。况且,地方是我选的,谁套谁,还不一定呢。” 话落,宋默站起身,抻了个懒腰,“难道你忘记了,地精们把地下城挖到了哪里?” “快到翡翠森林中心了,您说不安全,让他们先停下。” 老约翰说着说着,恍然大悟,“您是说?” “对。”宋默左手握拳,敲在右手掌心,“如果赛万斯是找我商量事情,那大家有话好说。要是他安了别的心思,我就让他知道,坑人两个字怎么写!” “坑……坑人?” “然也,管家,所谓坑人,可是门博大精深的学问。来来来,让我和您老人家,好好的就此问题交流一下……” 俗话说得好,一个木头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独自坑人,实在没有群体坑人效果好。 作为他的管家,老约翰责无旁贷。 二十分钟后,面色如常的管家离开了房间,随从强森看到了迎面走来的老约翰,刚要打招呼,就被老约翰一把抓住了肩膀,“强森,去召集所有的随从,我要给大家补上重要的一堂课,坑人的学问!” “……” 侍从回到西北行省后,将宋默的话原封不动的转达给赛万斯。赛万斯点点头,示意他可以出去了。 侍从离开后,穿过走廊时,和七八个教会骑士擦肩而过。在西北行省,见到教会骑士并不稀奇,让他吃惊的是,走在最前方的男人,身上的披风,竟然是金色的!骑士的相貌十分英俊,火红色的头发,像是可以将一切焚烧殆尽的烈焰。 侍从的眼睛瞬间瞪大了,教会骑士团中地位最高的金色骑士,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在格里兰,管家老约翰将宋默坑人的精神成功传达给了强森等人,随从们秉持着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的良好品德,将这一精神迅速传播到了整个领地,于是,格里兰人,在有了强盗外挂之后,又补充了坑人药剂,战斗力迅速提升了二点五个标准百分点。 宋默交给瑞斯的重炮图纸都变成了实物,五部150重炮一字排开,炮口斜指向天,漆黑的炮身,像是是一个个冰冷的钢铁巨兽,让人畏惧,胆寒。 宋默看着这些重炮,就像是看到了五个腰细腿长,烈火红唇,穿着比基尼的性感波霸,顿时双眼放光,口水飞流直下。 “好东西,真是好东西啊……”宋默双手掌心贴在冰冷的炮管上,“有了这些,老子还怕谁!” 遇神轰神,遇佛轰佛! 就在宋默陶醉的时刻,铁匠艾德从远处跑了出来,一边跑一边大喊,“领主大人,不好了!仓库里的钢和矿石原料全都不见了!” 宋默眼睛一瞪,有人敢到他的领地来偷东西?不知道这是强盗窝?! “艾德,你是什么时候发现原料不见的?” “就在半个小时前!整整一个仓库的钢和矿石,突然都在我眼前消失了!” 半个小时前? 要是他没记错,当时恰好是瑞斯把这些重炮造出来的时候。宋默转头看向瑞斯,不会是他想的那样吧? 瑞斯耸了耸肩膀,“制作东西,必须有原料。” “所以?” “所以,都在你的面前了。” “那之前的迫击炮?” “也是一样。”瑞斯笑着点了点宋默的额头,“只是用量少,没有人发现而已。” 宋默傻眼了。 他真傻,真的,他原以为魔法师是个神奇的生物,能够凭空变出他要的武器,不需要花他一个金币,可到了最后,这造炮的钱,还是要算到他的头上?! 靠之,把他牺牲的色相还给他! 就在宋默为他的金币哀悼时,瑞斯单手撑在宋默身后的重炮炮管上,低下头,对脸色难看的宋默说道:“说起来,除了你,有人会操作这些武器吗?” 啊咧?! 宋默倏地抬起头,额头准确无误的撞到了瑞斯的下巴上,瑞斯倒是没什么,宋默被撞到的地方迅速泛红,转瞬间肿起了一个大包。 宋默捂着头蹲到了地上,泪流满面。 没人告诉他,魔族的身体和他们的能力同样逆天。这骨头的硬度,快比上金刚石了…… 瑞斯也蹲了下来,好笑的揉了揉宋默的额头,一股清凉沁入红肿的地方,胀痛顿时不见了踪影。 “……” 疼痛过后,脑子清醒不少。宋默低着头不说话,开始反省。果然大跃进什么的不可取。武器造出来没人会用,一样的只能当摆设。就算他能教会格里兰人使用这些炮,但是每部重炮的操作人数都有要求,格里兰这点人,根本不够。难怪主席说,人多力量大,人少,真的是个大问题。 回头看看,真舍不得啊…… “其实这件事很好解决。” “怎么解决?” “不是只有活着的人,才能派上用场。” 瑞斯将宋默拉了起来,在半空中划出了几行扭曲的黑色符文,单膝跪地,掌心贴在地面上,黑色的符文结成一条条锁链,环绕在他的周身,一道裂痕凭空出现在大地上,随着裂缝逐渐扩大,一只手,准确点说,一只骷髅的手,冒了出来。 紧接着,是手臂,身体,不到一分钟,一具完整的骷髅,出现在了宋默的面前。 宋默先是一声惊叫,嗷一嗓子跳到了瑞斯的身上,等他看清骷髅的全貌时,又木着脸从瑞斯身上跳了下来。 这具在宋默眼前上演了异世版恐怖片的骷髅,高度竟然不到他的腰! 第一具骷髅之后,和他差不多大小的家伙接二连三的爬了上来。这些小家伙爬上来的第一件事,就是伸胳膊伸腿,按照宋默的理解,明显是憋屈得太久了,伸展运动一下先。 “瑞斯。”宋默僵硬的转过头,对站在他身边的男人说道:“这是,肿么回事?” “亲爱的,你又蹿语种了。” “……” 靠之,在他面前大变骷髅,还不许他用天朝语表达一下激动的心情? “这些都是侏儒。” “侏儒?” “至少生前是。” 瑞斯一边说,一边招招手,最先跑出来的小骷髅卡啦卡啦的走了过来。 瑞斯的手指点在了骷髅的头顶,一行黑色的符文沿着他的指尖流入了骷髅的身体,不到几秒,骷髅原本只是两个黑洞的眼窝,燃起了两簇黑色的火焰。 “主人。” 像是用刀刃划在铁石上一般的声音在宋默耳边响起,宋默愕然的看了看骷髅,又看了看瑞斯,瑞斯笑着捏了一下宋默的鼻尖,“现在,他们都是你的了。” 宋默知道侏儒是大陆上最聪明的种族,也知道他们的学习能力很强,完全可以在短时间内掌握重炮的操作要领,让他挂心的是,这刚碰过骷髅头的手,就这么捏在了他的鼻子上? 埋在地下不知道多少年的骨头…… 不知道X流感,X病毒什么的会要人命吗?! 宋默的背后再次升起了一团黑气,一把掏出仿五四式手枪,对着瑞斯就是一枪!老子忍你很久了!咱们新仇旧账一块算! 侏儒骷髅还在不断从地底爬出来,眼中闪着黑火的骷髅已经组织大家卡啦卡啦列队集体做伸展运动了。 杰里斯站在二楼房间的窗口,看着不远处发生的这一幕,翠绿色的眼睛微微眯起,“骷髅?” 第五十七章 五部150重炮耗尽了格里兰现存的所有矿石原料,宋默还在纠结要不要让瑞斯拆掉两部时,又一批新的矿石送到了。罗德得意洋洋的站在他的朋友身边,两个矮人同样的身高,同样的粗脖子,同样的满脸大胡子。 如果不看他们身上的穿戴,宋默真的很难分辨出到底哪个是罗德,哪个是他的朋友。 就像乔桑和莫斯比兄弟,至今为止,领地中的人,还是经常会叫错他们的名字。 “我的朋友加兰德,最值得信任的矮人之一!” 罗德大力的拍着加兰德的肩膀,加兰德则是狠狠的捶了一下罗德的胸膛,发出了砰砰的响声,宋默听着都觉得胸口疼。 “罗德,你应该说,加兰德就是最值得信任的矮人,没有之一!” “我的朋友!” 互相又拍又打,又捶又踢一番之后,两个矮人才结束了他们独有的问候。 加兰德的到来帮宋默解决了目前最大的困难,宋默难得大方一次,按照矿石的价格,全额付给了加兰德金币,又神秘兮兮的掏出两本小册子,塞到加兰德的手里,“这是添头。” 加兰德疑惑的看着手里的小册子,册子的封面十分朴素,很难看出里面到底是什么。 矮人的性子很直,也没什么耐心,加兰德直接翻开了其中一册,然后,就和罗德当初的反应一样,鼻血长流,砰的一声,晕倒在地。 宋默眨眨眼,看看罗德,原来矮人都是如此脆弱?当真的银样蜡枪头,中看不中用啊…… 宋默正在这么想,加兰德突然醒了过来,一把擦掉鼻血,将两本小册子往怀里一塞,双眼放光的看向宋默:“领主大人,这种册子,您需要外销代理商吗?” 加兰德的反应不只出乎宋默的预料,连罗德都呆立当场。 “你确定?” “我确定。”加兰德豪迈的一拍胸脯,“加兰德是最讲诚信的商人!如果您能让我做您的外销代理商,我保证,每个季度都为您送来三车铁矿石!免费的!” 宋默搓搓下巴,摊开一只巴掌,竖起五根手指。 “五车?没问题!” “五十车!” “不可能!” 加兰德一口否决了宋默的要求,“这已经多于我的商队大半个季度的交易量,我会破产的。” “三十车,不能再少了。”宋默弯下腰,笑眯眯的看着加兰德,指了指他的胸口,那里放着他送给加兰德的两本小册子,“如果你答应我的条件,我不只授权你代理这个,而且,也不白要你的矿石,每车矿石,都按照市场价付款。如何?” 加兰德怀疑的看着宋默,宋默却是一脸真诚,“你可以问问罗德,他已经开始代理这种小册子的发售了,利润,十分可观。” 加兰德转头看向罗德,罗德已经是满脸通红,幸好他长着一脸大胡子,不至于让老友看到自己的尴尬。 宋默斜着眼瞄向罗德,意思很明显,别拆台啊,要是拆台,后果自负。 最终,罗德还是屈服在了宋大领主的淫威之下,点了点头。 矮人加兰德,就在宋默的花言巧语,和好友罗德的助纣为虐之下,签下了一份让他日后想起来就要撞墙的契约。 契约规定,矮人加兰德每个季度向格里兰运送三十车铁矿石,宋默按照市场价付款,并授权加兰德代理人体艺术画册的销售,每售出一册,将分给宋默五百个金币。 这份契约乍看之下,是加兰德占了便宜,实际里面藏着不小的猫腻。 “按照市场价付款”和“按照市场价足额付款”,完全是两个概念。 罗德眼睁睁看着加兰德在这份契约上签下了名字,忍不住仰头长叹,又一个可怜人,落入了魔鬼的圈套。不过,自从坑人精神传遍格里兰,罗德也不能在这种强大的精神攻击下幸免。与其自己蹲在坑底受剥削,不如拉个兄弟来和自己一起蹲坑。 加兰德带着金币和五十册小X书走了,有了侏儒的雕版印刷和生力军纳尔逊公爵的加入,领地的小X书事业开始蓬勃发展。考虑到种族间的差别,宋默还授意地精除了人类版,再钻研一下矮人版,侏儒版,精灵……好吧,有杰里斯在,宋默没那胆子开发精灵版。 杰里斯已经将葡萄种了出来,只是种植的地方有些奇怪,领地边界的石墙边。如果不是宋默阻止,杰里斯连甘蔗都打算种在这里。 “为什么是这里?”宋默看着已经开始爬藤的葡萄,“就要打仗了,肯定都会损失掉。” “是吗?”杰里斯不以为意,抱着双臂靠在一棵树下,看着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爬满石墙的葡萄藤,“明天,你会知道原因。” 明天吗? 宋默还是不太明白。精灵这种说一半藏一半的讲话方式,让宋默挠头。 第二天清晨,宋默早饭都没来得及吃,早早的就跑到了领地边界,看到了已经挂在藤蔓上的花苞。淡绿色的小小花苞藏在手掌型的叶子中间,很难被发现。如果不是风中飘来的香味,宋默完全不会注意到。 宋默第一次看到葡萄花,忍不住伸手碰了一下,不想被他碰到的花苞突然涨大,花瓣倏地张开,一下就把宋默的半个指节都包裹了进去! 可以清楚的感到手指被锋利的锯齿状利刺割破,鲜红的血顺着花瓣的间隙淌了出来。 用力拉扯,怎么扯都扯不断,拿出匕首砍,却像砍在了牛皮筋上,锋利的匕首被弹了回来。 宋默傻眼了。只能呆呆的看着那朵米粒大小的花苞,像是个酒鬼一样,拼命从自己的指尖吸着血,花苞生长的葡萄藤被染成了粉红。 这是,怎么回事? 难不成,杰里斯种的不是葡萄,而是变种食人花?! “所以我说,今天你就会知道答案。”杰里斯的声音突然在宋默的身后响起,“这种植物,在精灵森林,是用来建造篱笆,驱赶猛兽的。” 白皙得仿佛透明般的手指拂过咬住宋默的花苞,绿色的光流入葡萄藤,花瓣张开,杰里斯握住宋默的手腕拉了过来。被咬过的手指,指腹处留下了明显的伤痕,一滴鲜红的血从伤口溢出,像是一颗血红色的珍珠。 宋默终于意识到了疼痛,想要抽回手,却被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惊得头发都竖了起来。 杰里斯低下头,将他受伤的手指,含进了嘴里! 清晨的光,落在精灵的身上,宋默发现,杰里斯的睫毛,竟然也是金色的。 只是几秒的时间,宋默却觉得过了几个小时。收回手,指腹上的伤口已经痊愈了,没有留下丁点痕迹。 “杰里斯……” “什么?” “你不是吃素吗?喝了我的血,会不会拉肚子?如果是,千万别忍着。”宋默记得杰斯里说过,有些“食物”,尤其是荤食,对精灵的身体是有害的。血,也算是荤的吧? 杰里斯:“……” “怎么不说话?” “我们已经签订了精灵契约。” “啊?” “所以,不只是喝你的血,就算是吃了你,我的身体也不会出现问题。” 宋默:“……” 喝血吃肉的精灵?宋默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了杰里斯头插羽毛,腰围虎皮裙,举着狼牙棒,围着火堆呦喝起舞的场景……他面前这个是杰里斯吗?不会是谁假扮的吧? “收起你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法,否则,在契约结束后,我立刻杀了你。” 听到这番话,宋默立刻松了口气,面前这个是杰里斯,百分之百! 等等!别人说要宰了他,他竟然会松口气? 靠之!难道他的本质竟然是个隐藏很深的抖M?! 看着抱头貌似要去撞墙的宋默,杰里斯摸了摸自己的嘴唇,这个人类的血似乎有些奇怪。应该不是因为魔族禁咒的原因,也不是因为精灵契约,那是因为什么? 或许,他应该确定一下…… 杰里斯转过头,看向宋默,宋默被那双翠绿色的眼睛看的后背发寒,忍不住倒退一步,警惕的看着杰里斯,手已经按在了腰间的手枪上。 一股黑色的风平地而起,瑞斯出现在了宋默身后,一把将他搂进了怀里。最迟钝的人,都能听出他声音中的怒气和杀意。 “精灵,我警告过你的。” 宋默的眼睛被瑞斯的手遮住了,他看不到发生了什么,只能感到骤起的狂风和瑞斯紧搂住他的手臂。 等到一切恢复平静,瑞斯放开了手,宋默发现,自己已经回到了室内,杰里斯,不见了踪影。 “放心,我没杀死他。” 瑞斯抱着宋默,将下巴搭在了他的肩膀上,一手圈着宋默的腰,一手握着他被杰里斯含过的手指,送进了自己的嘴里。 “你是我的。”瑞斯轻轻咬住宋默的指尖,“只能是我的。” 宋默很想给背后这个大发厥词的家伙一巴掌,可身体却似乎突然没了力气,只能靠在瑞斯的胸前,任由他的唇舌,舔过自己的指尖,手背,掌心,沿着手腕的脉络缓缓向上,留下一道湿痕,最终落在自己的颈项之间。 衬衫的扣子被解开了,下颌被托起,人体最脆弱的部位,展露在了眼前。 宋默感到瑞斯的唇落在自己的颈侧,牙齿细细的摩挲,仿佛下一刻,自己的脖颈就会被刺穿,生命会被夺走。 抱着自己的这个是魔族吧?不是吸血鬼吧? 终于,瑞斯放开了宋默,宋默摸摸脖子被咬过的地方,还好,没破皮。就在宋默考虑是不是要咬回来时,窗外突然传来了一阵叩击声,宋默抬起头,就见一个骷髅头正卡啦卡啦的扒着窗楞,眼窝里的黑火忽悠悠的,直愣愣的看着他。 宋默的第一反应不是惊吓,而是这家伙到底在那边看了多久?! 靠之,原来骷髅也会偷窥?! 第五十八章 宋默在窗内瞪眼,骷髅在窗外光明正大的“偷窥”。不一会,就从一个变成了十几个,紧接着是几十个,几乎要将窗口挤满。 这种情况不是第一次发生,只要能看到一个骷髅,其他骷髅就会蜂拥而至。 看着窗外一堆骷髅头,听着卡啦卡啦扒窗子的声音,宋默开始怀疑,瑞斯把这些骷髅从地底弄出来,不是帮他的忙,而是来找他麻烦的吧? “亲爱的,你误会我了。”瑞斯蹭了蹭宋默的脸颊,“如果不喜欢,把他们送回去就是了。我再给你弄新的来。” 瑞斯一边说,一边转头看了窗外的骷髅们一眼,只是一眼,原本挤得满满的骷髅头就一哄而散,瞬间不见了踪影。 宋默突然有了一个古怪的想法,果然是人善被人欺,人恶才无敌吗?他是不是该把仅存的那点善心,都扔到墙角去种蘑菇…… 事实上,骷髅们并不是存心找宋默不自在。 他们已经学会了操控重炮,宋默亲眼看到几十个骷髅叠罗汉似的“组装”在一起,用不可思议的速度完成了定位,填弹,发射等一系列操作,一声炮响,目标物被轰成渣渣,烟雾散去后,留下一个直径几十米的深坑。 生活在宋默领地中的侏儒们,看到了这些骷髅潇洒的动作,敏捷的身手,以及与生前丝毫不差分毫的聪明头脑,全都双眼冒出了星星。 年纪最小的一个侏儒,窝在妈妈怀里,咬着手指,发下了宏愿,他希望,长大后可以成为一个最厉害最聪明的骷髅! 宋默擦擦汗,很想说,孩纸,现在想这种事,还太早了点。 大部分骷髅都是机械的完成宋默的命令,他们就像是用骨头组成的机器一样精准,高效。只有一个家伙例外,那个眼中燃着两簇黑火焰的骷髅。 这个个子不到宋默腰间的小家伙,着实给宋默找了不少麻烦。 学会重炮操作要领之后,骷髅们似乎全都迷上了火炮。可如果没有得到宋默的命令,大部分骷髅也只是每天做做伸展运动,然后洗洗睡觉。这个骷髅却是整天追着宋默跑,两簇黑幽幽的火焰直勾勾的歘歘着宋默,卡啦卡啦的动着下巴,用刀子磨石头似的嗓音在宋默的身后说:“主人,干一炮,主人,就干一炮呗?” 第一次听到这个骷髅说这句话,宋默脚下一个踉跄,直接坐到了地上。 主人,干一炮,还呗? 这家伙还有那功能吗? 如果不是宋默知道这个骷髅只是想过过重炮瘾,不是真的想做什么少儿不宜的运动,肯定会将这副骨头架子拆吧拆吧扔锅里炖了。 不过有句话说得好,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刚开始只是这一个,随着时间过去,越来越多的骷髅加入了对宋默的围追堵截之中,能够想象一堆骨头围着你,要求干一炮的场景吗? 骷髅们锲而不舍的求干炮,宋默忧伤的抬头四十五度角望天,果然应该让赛万斯不要大意的攻打过来吧? 让这些骷髅们和西北行省的大兵们去干炮吧! 领地中的众人也看到了这些骷髅发射重炮的场景,哈洛德沉默半晌,只对宋默说了一句话:“领主大人,世间再没有比成为您的敌人更悲惨的事情了。” 宋默眨眨眼,这是夸他还是损他? 图罗更是直接,拍拍胸口,“老天,幸好当初你没用这些家伙对付我!不过,你果然不是人吧,能让这些家伙这么喜欢你…… 宋默怒了,说他不是人?这是骂人呢还是骂人呢?! 又一次在骷髅的围堵中,被众人围观之后,宋默爆发了。 一百多支步枪,两百多具连发弓弩被分发下去,宋默要求男人们分为两队,间隔五百米列队,面对面互相轮番射击。美其名曰:锻炼实战能力。 虽然步枪没有填装实弹,弩箭用了圆头的木头箭代替,射击部位也避开了要害,可打在身上,也疼啊。 宋默背着手站在一百米外,看着呲牙咧嘴排队枪毙中的男人们,嘿嘿冷笑几声,好玩吧?刺激吧?爽得无法想象吧?敢看他的笑话,就要做好爽到顶点的觉悟! 在一个冬日的午后,白雪飘零中,宋大领主让格里兰的男人们深刻认识到了,围观,也是要找准对象的。 不过排队枪毙的训练的确带来不错的效果,男人们射击的准头都增加了不少,相信真的上了战场,也不会出现腿软的情况。 有了重炮,有了步枪和连发弓弩,有了三百多经过训练的硬汉子,宋默的底气很足。用一句话来形容宋默现在的心情,那就是:来吧,小爷现在谁也不惧! 到了和宋默约定见面的日子,赛万斯早早等在了翡翠森林的边界。在赴约之前,赛万斯不是没想过趁机把宋默逮住扣押,直接捆上送往首都。但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就被打上了一个大叉。 只要和宋默打过交道的人,都不会认为对他下黑手是个好主意。因为在自己没来得及下黑手之前,肯定会被先踹上一记黑脚,百分之百脸先着地。 宋默从不会为敌人留面子,赛万斯十分清楚这点,所以,他将一切的阴谋诡计都憋回了肚子里。 宋默抵达时,赛万斯已经等了有一会了。 “总督大人,好久不见了。” 宋默看着马车上走下的赛万斯,率先问好。 “领主阁下,客套话就免了。”赛万斯直接开门见山,“我想,我们现在都面临着一个大麻烦。” “我以为麻烦的只有格里兰。” “不。”赛万斯摇摇头,嘴角浮上了一抹苦笑,“遇上格里兰,就已经是个麻烦了。” 宋默笑了,他已经能够猜出赛万斯的态度,他不能违抗国王的命令,但又不想彻底和自己撕破脸皮,老死不相往来。照目前看来,地底下的那个大坑,应该用不上了。 如果是几天前,论实力,宋默绝对不是赛万斯的对手,可现在嘛,宋默摸摸下巴,真打起来,西北行省的大兵们,休想在他手里讨到半点便宜。 “总督大人,您的意思我明白了。”宋默走到赛万斯近前,低声说道:“事情总有解决办法的,就看您有没有这个诚意了……” 诚意? 赛万斯的瞳孔缩了一下,宋默所谓的诚意,他太明白了,可关键是,宰相那道命令,比国王的命令,更棘手。 攻打格里兰可以做做文章,但把宋默送去首都,却是实打实的,容不得半点虚假。 宋默也想到了这点,但他思考问题的方式和赛万斯不同,赛万斯只从结果去考量,他的选择只有两个,执行命令,或是违抗命令。宋默却认为,最好的解决办法,是从源头着手。 宰相命令赛万斯把他抓住,送去奥比首都,因为国王。 那么,黑炎要抓他的目的又是什么?如果能给出足够的交换条件,黑炎是不是会打消这个念头? “这样……” 听完宋默的一番分析,赛万斯也觉得他的话不无道理。可到底什么才能打动国王? “很简单,金币,和武器。” 宋默不知道黑炎下命令的时候脑子里在想什么,但他却清楚,该从什么地方着手,让他抬起那只就要踩在自己脑袋上的大脚。 “不过,在那之前,我们需要打一仗,而且是大打特大。最好能将战场战争打成拉锯战,消耗战,那样,事情就好办得多。” “你确定?” “确定。” “可……” “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宋默笑眯眯的将胳膊搭在了赛万斯的肩膀上,“不知道总督大人听说过没有,有个词,叫做‘军事演习’。” “军事演习?” “对,简单点说,仗是要打地,人却是不用死那么多地……” 就在宋默向西北行省总督赛万斯灌输军事演习的实用性和重要性时,又一队教会骑士,抵达了西北行省。 红发的金色骑士艾尔特接过骑士们带来的大主教手令,神色变得十分严肃。 “艾尔特大人,大主教授权您全权负责处理这件事。” “那件东西真的在格里兰吗?” “是的。”骑士抬起头说道:“大主教是这样说的。” 艾尔特点点头,格里兰没有教会的分支,贸然闯入,会让事情变得复杂。虽然他不认为一个贫穷的领地会有抵抗教会骑兵的勇气,可这到底会伤到教会的面子。 不过,奥比国王下令西北行省总督攻打格里兰,给了他们机会。这场战争,他们不能旁观。 艾尔特当机立断,“我要去见西北行省的总督,这件事,必须尽快解决。” “遵命!” 此时,艾尔特和大多数人一样,只知道黑炎下达了毁灭格里兰的命令,却不知道宰相墨菲传达给赛万斯的密令,也不知道赛万斯和宋默之间的私交。如果他知道这些,肯定不会认为自己插手西北行省和格里兰之间的战争,是个好主意。 可有钱难买早知道,当他知道时,一切都已经晚了。 第五十九章 “艾尔特骑士要见我?” 赛万斯结束了同宋默的会晤,匆匆返回西北行省,刚下了马车,就听侍从报告,教会骑士团的金色骑士艾尔特,已经足足等了他整个下午。 听到这个消息,赛万斯的好心情顿时烟消云散。国王和贵族的政权,一向是和教会对立的。这些神棍总是打着各种旗号插手政治,最常用的手段就是煽动民意。在奥比,王室的权威和国王的铁血手腕让教会收敛不少,可从黑炎以下,贵族领主和总督们,依旧对这些打着宗教旗号的反政府人士没有任何好感。 “他要做什么?” 赛万斯一边脱下外套交给侍从,一边朝会客室走。就算他对这些打扮得花孔雀一样的教会骑士极其不待见,也不能继续把他们晾在那里。毕竟国王还没和教会正式撕破脸,作为一个总督,最好不要开这个先例。 但是见归见,别希望他能摆出什么好脸。 会客室里,艾尔特和其他三名骑士看到推门走进来的赛万斯,眼中都闪过了一丝不满。尤其是一名年轻的红色骑士,就算是瞎子也能看到他脸上的怒气。 赛万斯没有理会那名怒火冲天的骑士,直接走向艾尔特,用贵族特有的傲慢态度说道:“骑士阁下,您要见我?” 这种态度宋默也见识过,结果是赛万斯被宋大领主抓进小黑屋,和他手下的骑士们一起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人体艺术课。从那之后,赛万斯再没对宋默摆出过这副嘴脸。不过对艾尔特,赛万斯没什么顾忌。 作为西北行省的总督,赛万斯表示,他忙得很,想见他,得预约。 作为没有预约就突然上门的艾尔特等人,仅仅等了一个下午,实在是算不上什么。 赛万斯挑挑眉,和宋默打交道,被坑了几次,也不全是坏事。至少,对付起这些之前让他头疼的家伙,要得心应手得多。 敢把省长拉下马,自己成功上位的警察局长是那么好对付的吗? 显然艾尔特等人之前把他想得太简单了。 看着赛万斯,艾尔特咬了咬牙,赛万斯就是在明白的告诉自己,他是西北行省的总督,这里的最高长官,而自己只是个教会骑士,在他眼中什么都不是。 这种态度可说是相当无礼,却又十分合理。哪怕他们分属于王廷和教会,赛万斯对艾尔特来说,仍是上位者。 金色骑士的骄傲让艾尔特恨不能马上拂袖而去,可大主教交付的任务却打消了他的冲动。 “总督大人,您好!我是教会骑士艾尔特。” 对于艾尔特的反应,赛万斯是有些吃惊的,这些眼高于顶,恨不能用鼻孔看人的家伙,竟然会这么客气? “事实上,冒昧求见,是有事相求。” 艾尔特将姿态摆得很低,赛万斯倒是没办法直接将他扫地出门,不过心里却拉起了警报,眼前这个家伙,不简单。能站在教会骑士中最高的位置,凭借的,不可能只是出色的身手。 “如果可以办到,我会尽量帮忙。” “对您来说,这件事只是举手之劳。”艾尔特说道:“我们希望能参与到您对格里兰的征伐战争中。” “什么?”赛万斯先是吃了一惊,然后用疑惑的表情看着艾尔特,“告诉我理由。” “几百年来,光明神的荣光,一直无法照耀到格里兰。作为教会的一员,我和骑士们,希望能将神的光辉播撒到大陆的每一块土地。” 如果不是贵族的教养根深蒂固,赛万斯肯定会直接一口水喷到艾尔特的脸上,播撒神的光辉,骗鬼呢? 在世人眼中,格里兰是个穷得叮当响的地方,光明教会几百年来没有将触角伸进这里,最大的原因就是因为这里穷。如今这些骑士竟然满口播撒神的荣耀,是当他赛万斯傻啊还是傻啊? 就算是军人出身,他脑袋里装的也是脑浆,不是肌肉! 可转念一想,让这些家伙参与进来,也没什么坏处。 按照宋默的话来说,不花钱的炮灰,那是越多越好啊…… 最终,赛万斯答应了骑士们的请求。表面上为难的总督,暗地里却乐开了花。将艾尔特等人送走,总督大人立刻动笔给宋默写了一封短信,交给侍从快马加鞭的送去格里兰。 站在窗前,赛万斯看着逐渐下落的夕阳,始终想不明白,这些教会骑士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不过,不管他们想做什么,大概都不会成功。至今为止,赛万斯还没看到能在宋默手里讨到便宜的人。 当然,奥比国王黑炎除外。 消息送到格里兰时,宋默正安排领民们在领地内搭建临时房屋。作为主演一方,人员配齐,道具也不能落下。 叮咣打完一仗,人可以不死,房子却不能不烧。 否则,赛万斯交给上级的作战报告,就没法看了。 “教会骑士?” 宋默匆匆看完赛万斯的短信,脑子里升起了和赛万斯同样的念头。至于教会骑士们的目的,宋默猜想,八成是哈洛德等人在格里兰的消息走漏了。可这也有些说不通,为了八个人,就要出动教会最精锐的骑士团,甚至连金色骑士都派出来了,这规格也未免太高了点。 “哈洛德,你老实告诉我,你真的只是个见习主教这么简单?不会是什么大人物吧,例如大主教和某个前代圣女的私生子什么的。” “领主大人,您的想象力太丰富了。”哈洛德无奈的叹了口气,“如果我有这么牛X的出身,还需要逃命吗?” 宋默抓抓脑袋,“哈洛德,作为宗教人士,爆粗口可不是个好习惯。” 哈洛德一口气噎在嗓子眼里,瞪着宋默半天说不出话来。深吸了一口气,不断告诉自己,不能和眼前这货生气,气死了只能算自己的。 “金色骑士什么的,你之前倒是和我说过。黄金色的披风和盔缨,武力值相当高对吧?” “是的。”看着宋默勾起的嘴角,哈洛德的眉头不由自主的跳了跳,这个脑筋不太正常的领主大人,又在想什么? 就在哈洛德看着宋默满心怀疑的时候,宋默突然回身一招手,对远处正伸展运动中的骷髅们吼了一声:“小的们,让你们干炮的家伙,终于有了!” 骷髅们的动作顿住了,只见几百个半身高的骨头架子,整齐划一高举双臂,在领头骷髅的带领下,卡啦卡啦的动着下巴,高呼:“领主万岁!干炮万岁!” 宋默一握拳头,高举过头,回应着骷髅们的呼声,骷髅们的欢呼声更高了。 正和领民们一起搭建临时房屋的老约翰看到这个情景,不由得仰天长叹,领主大人果断长歪了,格里兰家的教育果然出现问题了。 可根源,到底在哪里呢? 宋默没有给赛万斯回信,只让侍从带回去一句话:没问题。 没问题? 赛万斯听完侍从的转述,沉默半晌,然后立刻重新排列了队伍。按照总督大人排出的攻击阵型,这支骑兵队伍,就像是飞出的一块大陆,距离主力部队不是一般的远。 艾尔特对此不以为意,单纯的认为这是西北行省的军官们排斥他们的表现。反正他们的目的也不是真的帮赛万斯攻打格里兰,距离远些更方便他们行动。 已经知道赛万斯和宋默商定的演习计划的西北行省军官们,看着浑然不知情的艾尔特等人,不约而同的想起了一句名言:真的很傻很天真。 两天之后,西北行省的大兵们整装待发,格里兰众人也摩拳擦掌。只有教会骑士们依旧蒙在鼓里。 赛万斯骑在马上,身穿银色的铠甲,高举手臂,用力向下一挥,军官们同声高喊道:“出发!” 冰天雪地中,这支三千人的队伍,开始向格里兰进军。 老天似乎也在帮宋默的忙,西北行省的军队走到中途,天空突然飘起了雪花,雪越下越大,队伍的行进速度被拖慢了许多。等穿过翡翠森林边界,抵达格里兰时,士兵们几乎都成了一个个雪人。 一片雪白中,只有教会骑士们依旧色彩斑斓。 宋默趴在领地边界的围墙边,在他和赛万斯的计划中,围墙早晚要被推倒一截,否则,西北大兵们怎么冲进格里兰放火烧房子? 不过,在他们冲进来之前,总是要适度的抵抗一下的。 这个适度嘛…… 宋默弯起了嘴角,对着一直等在旁边的骷髅招招手,骷髅立刻爬上梯子,顺着宋默手指的方向看去。 “看到没?那些穿着花披风的,就朝他们轰!” 骷髅点点头,爬下梯子,卡啦卡啦踩着雪往重炮所在的位置跑。几百个骷髅又开始玩叠罗汉的游戏,高度足够之后,确定坐标,填装弹药,一切就绪。 宋默点点头,举起一支火把,这是他和赛万斯约定的信号。 “火把一出,就地卧倒!” 赛万斯手下的军官们看到了火把,立刻大喊:“火把,趴下!” 大兵们整齐划一,就地卧倒。只留下教会骑士们傻愣愣的呆在原地,这是什么情况?就在他们不明所以时,重炮的吼声撕破天际,震耳的巨响声中,五颗巨大的炮弹从天而降,一些骑士甚至来不及躲避,就被轰成了渣渣。 火光与硝烟冲天而起,溅起的雪,已经被染成了鲜红。 距离最近的西北大兵们也被炮弹落地时的震动掀了起来,五脏六腑似乎都被震得移位。落地之后,来不及擦去嘴角的血迹,立刻手脚连动,朝更远的地方爬了过去。那标准的姿势,风一般的速度,地行龙也只能甘拜下风。 看到这个情景,大兵们都在心里嘀咕,听长官的话果然是正确的,珍爱宝贵生命,远离教会骑士! 一轮炮轰过后,硝烟散去,被重点打击的教会骑兵队伍所在地,已经变成了一座座深坑。就在宋默和赛万斯都以为这些炮灰真了成了炮灰时,一道金色的光柱猛然从弹坑中升起,带着雷霆之势,席卷了被炮火烤焦的大地。 金色光柱的出现只有片刻,光芒消失,站在原地的,是金色骑士艾尔特和十六名红色骑士! 宋默愕然的看着那些重炮都没轰死的教会骑士,猛士,这才是真正的猛士! 对待猛士,就要用最高的待遇! 宋默举起手臂,对骷髅们下达了第二轮炮击的命令。 于是,西北大兵们,和格里兰的领民们,开始围观炮击,金光,金光,炮击轮番上演,三轮炮击过后,骑士们终于不见了踪影,宋默刚要振臂高呼,只见又是一道金光,浑身光芒笼罩的艾尔特,从深达十几米的大坑里,飞了上来! 宋默猛的瞪大了双眼,靠之,这样还不死?!这不是骑士,是发育过度的小强吧? 第六十章 艾尔特立于半空,金色斗气包裹着他的全身,六名红色骑士在刚刚的炮击中死去,活下来的十人也已经是遍体鳞伤。 “艾尔特大人,这是个阴谋!”一名红色骑士捂着肩膀上的伤口大声说道,“格里兰有如此威力巨大的武器,西北行省总督不可能一点也不知道!”殷红的血染红了他银色的铠甲,血红的颜色,比他的披风更加鲜艳。 艾尔特面无表情的俯视着下方众人,自己的队伍几乎全军覆没,而西北行省的军队,除了距离太近被波及的,基本毫发无伤。 联想起之前赛万斯的一系列举动,艾尔特如果还不明白自己被坑了,他脖子上长的就不是个脑袋,而是块石头了。 “赛万斯,我以光明骑士的名义发誓,必让你付出代价!” 艾尔特的声音在风雪中回响,红色的发如火焰般飞舞,听到他发誓的宋默嘿嘿冷笑两声,果然,围观斗殴袖手旁观,比直接动手揍人,更拉仇恨值。 “领主大人,还要继续吗?” 哈洛德一直跟在宋默身边,对于被宋默揍趴下的教会骑士们,前教会人士哈洛德没有丝毫的同情心。不久前自己和手下还被这些家伙追得四处逃命,恨不能化身地鼠钻进地缝里,如今风水轮流转,看着虐过自己的人被虐,真不是一般的爽。 果然快乐应该建立在敌人的痛苦之上吗? 宋默数了数还剩下的教会骑士们,满打满算,十一个。虽然艾尔特从坑底飞上来的样子很帅很拉风,但也不能掩盖他即将成为光杆司令的事实。, 为了验证重炮的威力,骷髅们发射的全部是填装了火药的实体炮弹,几轮轰下去,砸的可都是钱! 大炮一响,黄金万两。 几个万两砸下去,竟然还有砸不死的小强,这让宋默十分的牙疼。 “不轰了。” 宋默挥挥手,反正目的达到了。艾尔特刚才吼那一嗓子,彻底断了他的生路,就算自己不弄死他,赛万斯也不会放过他。一旦艾尔特把今天的事情透露出去,赛万斯也绝对没有好果子吃。 眼窝里燃着两簇黑火的骷髅拉住了宋默的衣角,“主人,还想干炮!” 宋默拍拍骷髅的脑袋,“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你们听话,炮友还会大大的有。要是不听话,信不信我把你们再埋回土里去?” 骷髅们老实了。 埋在土里数蚯蚓的生活,哪有现在没事伸展运动,有事干上几炮的日子快活? 搞定骷髅,宋默下令男人们在石墙上架起了梯子,格里兰和西北行省的军事演习,现在才正式拉开序幕。 赛万斯看着墙头出现的众人,抬起右手,麾下的军官们立刻开始组织军队进攻。 不过在打响战斗前,两支人马不约而同的将矛头首先指向了还飘在空中的艾尔特等人。 十一个教会骑士,成了最好的标靶。 “看到没?多好的靶子!”宋默咧咧嘴,“要是射不中,后果大家知道的哦。” 听到那一个哦字,格里兰众人同时觉得后背一冷,菊花一紧,立刻举枪上膛,弓弩上弦,就算射不死,也要射成个残废! 赛万斯的想法和宋默一样,他绝对不可能让艾尔特毫发无伤的返回教会,最好的结果,就是让他死在这里。或许陛下还会因为自己弄死个金色骑士,奖赏自己。 于是,战场上出现了诡异的一幕,本该是敌人的两方,同时将枪口对准了刚被重炮轰过的第三方。 这算是,枪口一致对外?好像也不能这么解释。 幸存的红发骑士们脸色全都变了。阴谋已经被彻底掀开,摆在了面前。 “艾尔特大人!” 艾尔特却没有如骑士们们一般惊慌和愤怒,他闭上双眼,双手持剑,平举在前,身上的金光顿时大涨,金光如游龙一般包裹在剑身之上,艾尔特猛的睁开双眼,一声大喝,剑身猛地向下挥去,一道金色的十字携雷霆万钧之势,席卷了他的周围。 刺目的光芒中,狂风平地而起。 掀起的沙石夹着飞雪,唱起了一曲生命的挽歌。 西北行省的军队阵型被打乱了,格里兰土石建造的城墙也被轰塌了一角,连艾尔特身后的翡翠森林,都遭受了池鱼之殃。 哈洛德在艾尔特举起剑的时候就察觉到不妙,立刻提醒宋默,必须让大家撤离! 宋默不会用自己的命去开玩笑,不管哈洛德是不是在危言耸听,马上下令众人撤离,甭管其他,先跑了再说。 果然,就在众人刚跑出不到两百米,一截围墙就被轰塌了。 宋默回头看了一眼,额头上顿时冒出了冷汗,“乖乖,幸好老子跑得快。” 格里兰众人有哈洛德的提醒,没有受到什么损失,西北行省的大兵们却没这么幸运。在艾尔特愤怒的一击之下,当场就有一百多人丧命,另有三百余人受伤。 赛万斯看着一片狼藉的前军,愤怒的一把举起了长枪,朝着艾尔特就投掷了过去! 总督大人的雷霆一击,带动了士兵们作战的勇气,上千支长枪同时朝艾尔特和他身后的骑士们飞了过去。 顿时,枪如雨下。 宋默等人站在几百米外,看着这一幕,抓抓脑袋,好像,角色有些不对?什么时候,临时演员成功上位,把他这个主演给挤下去了? 眼见赛万斯和艾尔特一方打红了眼,宋默眼珠子转了转,有便宜不占是王八蛋!立刻组织格里兰众人,排着队伍朝战场冲了过去。目标,武力值远不如艾尔特的红色骑士们。 “大BOSS打不死,小BOSS还是可以刷刷的。” 宋默架起了三部迫击炮,弧形的弹道,比重炮更适合打击高处目标。这一点,在瑞斯和杰里斯身上已经得到过验证。 随着炮弹呼啸声,红色骑士接二连三的从半空中落下,艾尔特也不得不从空中下落,和骑士们再度组成了一个防守阵型。 人的体力毕竟有限,就算艾尔特再强,也不可能凭一己之力对抗几千人。但赛万斯和宋默想一次拍扁他,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可继续僵持下去也不是办法。格里兰周围还有其他领主的领地,虽然距离远点,平时也不怎么来往,但这么大的动静,不可能不引起他们的注意,必须速战速决。 就在宋默命令众人举起步枪,打算让艾尔特见识一下排队枪毙的威力时,一个庞大的黑影突然从翡翠森林里冲了出来,走直线朝艾尔特等人就冲了过去!黑影之后,还有数十个黑影紧随。 “哗!” 见到这一幕的众人大哗,无论是西北大兵还是格里兰人,都被突然出现的黑影吓了一跳,不由自主的倒退了一大步。 背对翡翠森林的艾尔特等人还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就感到背后刮过一阵冷风,动作快的,迅速闪到一边,动作慢的,当场就遭了殃,直接被掀翻,有的还被撞到了半空,滞留两秒,扑通一声掉在了地上。 艾尔特正同赛万斯的军队和格里兰众人对峙,等他意识到事情不对时,已经被从身后冲出的巨大黑影,狠狠的撞在了腰上!这一撞威力惊人,艾尔特直接飞出一百多米,啪一声,贴在了格里兰领地边界的石墙上,生死不明。 众人这才看清了这群不速之客的样子。一群野猪! 领头的野猪比之前宋默杀死的那头还要大上一圈,目测足有八——九百斤,这已经不是猪了,快赶上一头野牛了。 野猪横扫了教会骑士们,还觉得不解气,又朝格里兰人和西北大兵们冲了过去! 宋默当机立断,步枪和弓弩连射,西北大兵们也拉开了长弓,举起了长枪和重剑,野猪们解决教会骑士们是攻其不备,现在已经丧失了优势,一头接着一头的倒在了地上。 见势不妙,野猪们退回了翡翠森林,可经过它们这神来之笔,阴谋,计划,杀人灭口什么的,都成了浮云。 宋默搓搓下巴,野猪们怎么会突然冲出来?难不成,老窝又不幸被强拆了?扫视了一圈月球表面似的战场,和冒着烟的森林边界,似乎有这种可能。 不过,接下来该怎么办? 继续打下去,还是打扫战场? 格里兰汉子瞅瞅西北大兵,西北大兵们瞅瞅格里兰汉子,有志一同的选择了暂时罢兵,打扫战场先。 骑士们的尸体已经很难辨认,很多已经连渣都不剩了。可谓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这给赛万斯增添了些许麻烦,不过总督大人向来不惧教会,这点麻烦在他眼里算不上什么。 格里兰人的重点是战场上的那些野猪,这么多的野猪,足够他们吃上了几天了。 至于被野猪撞飞,贴在石墙上当背景的艾尔特,已经被葡萄藤缠了个结结实实,米粒大的葡萄花贴在他的盔甲上,几乎能听到牙齿刮过钢片的咔咔声。 扛着野猪一脸红光往回走的图罗,用手里的重剑捅捅貌似还在喘气的艾尔特,“领主大人,这个怎么处理?不如一剑结果了?” “甭管他,先挂着吧。” 这家伙生命力顽强,估计挂一晚上也死不了。反正已经逃不出他的掌心了,暂时留着他,说不定会有用处、 宋默将三分之一的野猪分给了赛万斯,两人商量好,今天罢兵,明天继续。 当夜,赛万斯吃完一整条烤猪腿之后,在帐篷里写下了第一份战报,上书:是日,我军与格里兰人对战,格里兰人负隅顽抗,并在边界搭建石墙,试图阻挡我军的进攻步伐。战士们英勇无畏,多次冲锋,终于攻破了格里兰人的第一道防线!教会骑士们秉持着大无畏的精神,冲锋在第一线!友军精神堪称楷模! 奈何战场情况千变万化,一群野猪从天而降,英勇的金色骑士艾尔特,为了保护大家,只身力拼野猪,不慎被野猪撞了一下腰,性命垂危中…… 暂且不论赛万斯写这份战报时,头脑是不是清醒的,接到这份战报的墨菲,已经快要吐血了。 这东西能给国王看吗?! 于是,经过宰相润色的战报,送到黑炎案头时,已经变成了:格里兰有一神奇外援,外号野猪,有万夫不当之勇,重伤教会金色骑士艾尔特…… 第六十一章 大雪下了整整一夜。清晨,大地被白雪覆盖,如果略去倒塌的石墙和挂在石墙上的艾尔特,仿佛之前的战斗根本没有发生过一样。 石墙上的葡萄藤依旧生机勃勃,或者该说,它们比之前长得更好了。嫩绿色的葡萄花已经变成了一串串指甲盖大的果实,远远看去,像是悬挂在绿色藤蔓上的宝石。 宋默走到墙边,艾尔特依旧挂在那里,俨然成了一具雪人。让他感到吃惊的是,昨天一直没有露面的杰里斯,竟然站在艾尔特的身前,身上披着一件墨绿色的斗篷,手提一盏刻有植物图腾的马灯,火光已经熄灭,不知在那里站了多久。 “杰里斯?” 杰里斯转过头,翠绿色的双眼映衬着雪光,像是结了一层冰凌。 宋默走到杰里斯身边,伸出手哈了口气,白雾凝结在他的睫毛和发梢,微微发光。 杰里斯伸出手,擦过宋默的脸颊,一股暖意笼罩,“雪还会下很久。” 宋默眨眨眼,对杰里斯太过温和的态度有些不适应。 “这家伙还活着吗?” “还活着。” 宋默伸手拨开艾尔特脸上的雪花,拍了拍艾尔特的脸,硬邦邦的,被冻得像块石头,嘴唇已经冻得发青了,可的确还在喘气。宋默开始佩服艾尔特了,这么顽强的生命力,用打不死的小强来形容他,着实有些屈才了。 “斗气。”杰里斯看出宋默的疑惑,开口说道:“金色骑士的斗气,保护了他。” 哦,斗气,他明白了。不过,宋默觉得有些不对劲,今天的杰里斯,实在是太过温和,太善解人意了。事出反常,必有妖气! 宋默上下打量了一番站在身边的精灵,眯起了眼睛,“杰里斯,你是不是有事情要请我帮忙?” “没有。” “那是不是做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情?” “……” “有句话说得好,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你主动交代,大家还是合作关系,要是让我自己查出来,小心我关门放瑞斯!” “……” 杰里斯定定看了宋默两秒,忍不住叹了口气,这个人类简直比狡诈的海妖还要难缠。 “好吧。”杰里斯终于松口了,“这些骑士攻打格里兰的目的,很可能是因为我。” “因为你?”难不成是某个宗教界权威人士对精灵一见钟情,再见痴情,三见忘情,要来一场禁忌的恋情?果然哈洛德抢圣女是不够正的上梁导致的吗? “不是你想的那样。”杰里斯的额头暴起了两条青筋,这个人类的脑袋里到底装了些什么? “你怎么知道我在想什么?” “你想什么,都写在脸上了。” “……” 杰里斯示意宋默伸出手,将一支半个巴掌大小的水晶瓶,放在了宋默的掌心,透明的瓶身,里面装着深蓝色的液体。 “这是什么?” 宋默好奇的举起瓶子,晃动了一下,瓶中的液体却像是凝固的胶质一般,没有出现任何波动。 “灵魂之水。” “灵魂之水?” “可以让灵魂复活的圣水,光明教会传承了几千年的圣物。” 宋默觉得手里冰凉的瓶身开始发烫,一把将瓶子塞回了杰里斯的手里,这么神奇的东西,还是不要碰的好。谁知道会不会对他这个非原装产品产生什么影响。万一把被雷劈死的原装给召回来了,他怎么办?一室的房子,不到二十平,住一个勉强凑合,住两个,非得爆发内部战争不可。 杰里斯看着被送回自己手里的水晶瓶,“你不想要?” “我要来干嘛?”宋默摆摆手,“我对灵魂啊,复活什么的不感兴趣。这个东西最好别再出现在我眼前。” 杰里斯握紧了手里的水晶瓶,博德被魔族攫去了灵魂,陷入了永眠。只有光明教会的灵魂之水,才能救他。可是在杰里斯得手之后,却发现,装着灵魂之水的瓶子,竟然是打不开的!而且教会似乎有特殊的办法能追踪到失窃的灵魂之水。杰里斯不可能这样返回到绿色森林,只能暂时留在格里兰。 他知道教会早晚会追踪到这里,却没想到会这么快。更没想到,金色骑士带领的教会骑士团,竟然会被宋默轻易打败。 “我欠你一个人情。你可以对我提一个要求。” 精灵傲慢的天性,让他们很难对任何人低头。在这件事上,的确是他给宋默惹来了麻烦。让他道歉是做不到的,但可以在其他方面做补偿。 人情?要求? 宋默搓搓手,眼珠子转了转,“任何要求?” “脱裤子免谈。” “……你真的是杰里斯?” “如假包换。” “精灵是不会说这么粗俗的话的!” “对你例外。” 好吧。宋默深吸了一口气,他不和这个下巴朝天的精灵一般见识。 “那我可说了啊?” “说吧。” “我的要求就是,将这个要求,换成一百个!” “……” “喂!是你让我说的!干嘛用剑戳我?!”宋默一边躲开杰里斯的剑,一边叫道:“开个玩笑而已,不需要这样吧?我还手了,真的还手了!” 宋默在前边跑,杰里斯在后边追,身后的杰里斯已经收起了剑,换成了长弓,搭弓射箭,一支支朝宋默飞去,宋默不时举起手枪回击,两人的距离不到两百米,奇怪的是,杰里斯竟然一箭也没有射中目标。 宋默跑得满头大汗,踩在雪里,深一脚浅一脚,几次险些跌倒。怎么没人告诉他,精灵的脾气比矮人还要火爆。殊不知,他和杰里斯这样一追一跑,落在别人眼里,会是样子。 大雪纷飞中,黑发的年轻领主在前面跑,金发的俊美精灵在后边追,领主不时回头,就像在说:“追我啊,来追我啊!” 精灵加快了脚步,金色的长发在风中飞舞…… 这场景,怎一个罗曼蒂克了的! 如果宋默知道目睹这一场景的人在想什么,肯定会说,谁家的罗曼蒂克是用弓箭和子弹来表达的?当他真是抖M吗?! 跑到中途,宋默脚下一滑,脸朝下跌倒在地。双手支在雪地上,抬起头,呸呸吐出两口雪水,看着距离自己不到十步远的杰里斯,靠之,难不成,今天真要出点血不成? 眼前却突然出现了一只手,修长白皙,手腕包裹着一圈黑色的皮毛,宝石镶嵌的护腕扣在袖口,褐色的长发垂落,被风吹起,拂过一张绝美的面孔。 海蓝色的眼睛深深的看着他,眼中似乎还带着一丝笑意。 宋默感到脸皮一阵发烫,连忙摇摇头,错觉,这一定是错觉! “怎么了,不想起来吗?”瑞斯等了一会,见宋默还坐在地上,问道:“不冷吗?” 宋默应景的打了个喷嚏,连忙抓住了瑞斯的手,被瑞斯一把拉了起来,搂进怀里。黑色的披风罩在了他的身上,驱散了寒意。 杰里斯没有再上前,站在原地,收回了长弓,看着宋默,说道:“之前的话,依然有效。”话落,转身离开了。 瑞斯搂着宋默,蹭了蹭他冻得有些发红的脸颊,握住了他的手,送到唇边轻轻呵了两口气,“你没有话想和我说吗?” 宋默动动手指,发现被握得死紧,识时务者为俊杰,干脆利落的将灵魂之水的事情倒了个一干二净。瑞斯听完,点点头,吻了一下宋默的发顶,“我知道了,这件事你不用担心。那个精灵给你找了麻烦,我帮你解决他。” “这个暂时不用。” “没关系,不用客气。” “真的不用。” “你不需要和我客气。” “你听不懂人话吗?!” “我是魔族。” “……” 就在两人往回走的时候,宋默歪歪脑袋,他似乎,忘记了什么? 寒风中,依旧被绑在石墙上的艾尔特,艰难的挤出了两滴热泪…… 风雪刚停,西北行省的大兵们立刻开始集结,宋默也开始组织格里兰人摆出了防守阵势。 多亏有教会骑士们的友情出演,赛万斯不需要担心战损的问题了,但和宋默打上一仗,是必须的。不过骑士们的长枪都包裹了一层布套,重剑也没有出鞘。格里兰人使用的连发弓弩都采用木制弩箭,步枪发射的也是空包弹。 号角声响起,西北行省的骑兵们排成一字队列,长枪平举,一时间,肃杀紧张的气氛,充斥在了天地之间。 成百上千的骑兵一起冲锋,马蹄声足以让人心惊肉跳。银色的铠甲反射着雪光,刺目得让人睁不开双眼。 宋默静静的站在石墙后,临时搭建的角楼上,传来了对方开始进攻的讯号。宋默举起长剑,骷髅们立刻开始填装炮弹,随着一声令下,五部重炮同时开火,呼啸的炮弹飞入了骑兵冲锋的队伍之中,炸裂开,飞溅的不是弹片和火药,而是不会对人造成太大伤害的沙土。一旦被沙土溅到身上,骑士和战马就自动停止了攻击,立在原地,高举长枪,大吼一声:“我中招了!” 这是宋默提出的建议,按照骑士的传统,让他们举枪喊死了或者受伤,实在是有些难为人。 其实,宋默最开始想提议喊“被爆菊了”。后来想想,整个战场一片爆菊声……只能作罢。 几轮炮击之后,有一半多的骑兵留在了冲锋的路上,横向排列的阵型,不会让队伍出现踩踏和误伤。看着冲到近前的骑兵们,步枪和弓弩手到位,开始轮番连射,漫天的子弹和箭雨,让骑士们的冲锋变得异常艰难。 在后方队伍中的赛万斯脸色变了几变。虽说不是实战,赛万斯却未必没有想借此和宋默展示一下自己的实力,出口气的意思。可看到眼前这一幕,再联想到昨天教会骑士们遇到的群轰,赛万斯只觉得后颈一阵发凉。 幸好不是真刀真枪,否则,自己的军队,肯定要吃大亏。 宋默格里兰,真是个可怕的家伙。 武器的优势再明显,人员方面却是个硬伤,随着骑兵们前仆后继,格里兰人逐渐落到了下风。 攻击持续了整整一天,日落时分,西北行省的大兵们终于攻破了格里兰人的防守,所有的格里兰人都退回了领地深处,不过在撤退之前,宋默没忘记把浑身僵硬,鼻青脸肿的艾尔特,从围墙上“拆”下来,一起带回去。 当了一天的活靶子,被弓箭和长枪攻击无数,还能活着,真乃神人也! 西北行省和格里兰的第一场战斗,落下了帷幕。 第六十二章 在接下来的半个月,互相摸清对方底细的赛万斯和宋默,开始了三天一小打,五天一大打,遇到刮风下雪马上停战,雪停后接着再打的拉锯战。期间赛万斯还抽空回西北行省待了几天,处理了堆积下来的政务。幸好现在是冬天,大部分商队不会在这种恶劣的天气下来西北行省,赛万斯才有时间陪着宋默在这里磨洋工。 赛万斯的战报一封接着一封的送往首都,随着战报数量的增多,宰相墨菲为战报润色的难度越来越高,挑灯夜战的次数也越来越多。 神奇外援就算了,放火烧房子也算拿得出手,但从格里兰人手里抢了一头野猪算哪门子的战绩?! 宰相墨菲一个头两个大,捏着战报的手都在发抖,这东西要真的送上国王的案头,自己百分之百会被流放! 无奈之下,只能继续黑白颠倒,曰:西北行省军队与格里兰人激战,俘虏对方悍将野猪,当即格杀…… 真可谓是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如果墨菲有幸穿越,认识一下曹大大,肯定会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 知己啊! 宰相将战报送上去,松了口气。当初下令西北行省进攻格里兰,大家都以为这根本算不上一场战争,顶多是王国的军队到格里兰去转上一圈罢了。如今,战斗已经持续了半个月,从战局上来看,实在不容乐观。不说别的,只说在格里兰一战中覆灭的教会骑士团,连金色骑士都倒下了,还有谁敢再小看格里兰? 艾尔特的生死不明让教会坐不住了。 教廷中的老家伙们都知道,奥比王室对光明教会一向不加辞色。在黑炎眼中,教会武装,从根本上来说,是属于反政府组织的非法武装,横竖怎么看都不太顺眼。艾尔特等人的行动并没有得到黑炎的允许,死了也是白死。王廷没就这件事质问教会插手西北行省的军事行动已经不错了。再想暗地里派遣骑士,已经不可能了。 这些神棍如果聪明,最好缩起头,不要再来触国王的霉头,奈何他们的圣物落在格里兰,必须取回。这就像是车臣武装的金库被人给盗了,明知道小偷在哪里,却要和普京报告一声,才能追回失物。 这感觉,想想都心肝肺一起疼。 黑炎的实力摆在面前,白发苍苍,胡子长长的主教大人,只能在黑炎面前装孙子,还要装得像,装得好,否则,别说追回圣物,黑炎很可能会倒打一耙,借此把在奥比王城,甚至王国境内的光明教会,一锅端了。 “陛下,恳请您允许教会骑士,前往格里兰追回失窃的圣物。” 主教站在王座之下,手握权杖,像是个风烛残年的老头子。可谁都知道,这个皱巴老头子的外表下,有着丝毫不逊色于任何年轻人的野心。毕竟,能在光明教会中占据仅次于大主教的重要位置,绝对不会真的是个与世无争的老人。 黑炎坐在王座上,单手支颊,视线落在大主教苍老的脸上,金色的眼睛,仿佛可以看到对方灵魂的最深处,将隐藏在最黑暗角落的秘密,揭开在众人眼前。 “凭什么?” 黑炎的语气一点也不客气,主教握着权杖的手已经暴起了青筋。奈何现在有求于人,他只能把姿态放得更低。 “陛下,据我所知,王国同萨比森一场战争,损耗不小,教会愿意为此出一份力。” “哦?” “五十万金币,六百头牛,一千三百只羊,还有八万斤小麦。” 听到这番话,在场的财政官员,倒吸一口凉气,这么多的财物,抵得上一个富饶的贵族领地整年的税收! 黑炎看着站在面前的主教,沉吟了一下,“我不能答应你。” “陛下?” “不过我可以下令寻找教会的圣物,”看到主教面露喜色,黑炎摩挲一下拇指上的红宝石戒指,接着说道:“代价是,你所提出的五倍。” 听到黑炎的话,主教的脸色变得惨白。 五倍? 如果答应这个条件,大主教会直接送他去见光明神! “你可以回去慢慢考虑。”黑炎转了转戒指,“我不着急。” 话落,黑炎缓缓的笑了。那是巨龙见到宝藏时露出的贪婪。如果之前黑炎对教会的态度,是有朝一日一爪子拍扁,现在就变成了先榨出所有的金币,然后再找机会下爪子拍扁。 本以为能破财消灾,寻回失窃圣物的光明主教,欲哭无泪。他不是先知,也就无法知道,引起一头巨龙的贪欲,是多么可怕的事情。 主教失魂落魄的离开了王宫大门。 巨龙对金币的渴望,会压倒一切。教会的横空出世,让黑炎不再急着攻占格里兰,将宋默带到眼前。 “宰相,告诉西北行省的总督,我对目前的战况,比较满意。”言下之意,不需要速战速决,就这么拖着吧。这场战斗拉得时间越长,教会就会越着急,能榨出的金币就越多,如果他们等不及直接出兵,更好,黑炎敲了敲桌面,正好把他们从奥比全部赶出去! 他是奥比的国王,奥比臣民不需要与王权分庭抗礼的另一种信仰。 黑炎想了想,接着说道:“另外,让他去找一下那个圣物。找到了,直接送到王城。” “遵命,陛下。” 赛万斯收到宰相的命令之后,立刻通知了宋默,宋默当时正忙着收割甘蔗和葡萄,准备制糖和酿酒。 宋默擦擦手,接过侍从送来的短信,赛万斯在信上并没有细说,只是三言两语,将宰相命令和自己的推测说了个大概,宋默看完了信,对侍从说道:“我知道了,你回去告诉赛万斯,那个圣物,我会为他留意的。” 侍从离开之后,宋默继续干活,今天下大雪,不需要打仗,正好有人手帮忙。 一串串紫色的葡萄,个个圆润饱满,看着就很诱人。但想起之前被挂在葡萄藤上的艾尔特,宋默顿时没了吃的欲望。 其他人却不在乎这些,尤其是从没见过葡萄的格里兰领民,在宋默说可以随便吃的情况下,几乎是人手一串,吃起来连皮都不吐。 宋默只能转开头,他会告诉这些家伙,这里面,饱含了金色骑士艾尔特的血泪吗? 当然不会。 地精和侏儒们也来帮忙,地精的力气意外的大,也难怪,如果力气太小,地下城就不会建造得那么快了。侏儒们倒是真的个头和力气成正比,但宋默也不会打击他们劳动的积极性,毕竟他们也是格里兰的一员。 骷髅们被宋默赶到了一边,这里人的身体可不是二十一世纪的天朝人,苏丹红地沟油三聚氰胺一起上,百毒不侵堪称武林高手。万一这些骷髅上真带着禽流感什么的,酿出的酒还能卖得出去吗? 葡萄的收割比较顺利,毕竟会咬人的只有葡萄花。甘蔗的收割遇到了一点麻烦,只因为这些亭亭玉立,全身紫黑的家伙,会抽人! 被它们抽一下,不是一般的疼。宋默亲眼看到一个靠得太近的骷髅被一下抽飞,化为了飞过天边的一颗流星,然后啪一声掉在了几十米外的雪地里。 宋默有些傻眼,看看杰里斯,这家伙种出来的东西,怎么全都带有暗黑属性? “杰里斯,你实话告诉我,你真的是精灵吗?还是说,精灵都这样?” 杰里斯抱臂站在一边,连回答宋默的意思都没有。 瑞斯从身后环抱住宋默,“亲爱的,你终于认清了精灵这个物种的真面目了。” 宋默动动肩膀,甩开赖在自己身上的家伙。转念一想,喜欢用弓箭维护世界和平,号称全大陆最霸道的物种之一,的确很难和纯洁美丽,善良博爱扯上关系。 奈何他们的长相太有欺骗性,人们总是对漂亮的东西十分宽容,美人更是如此。 想到这里,宋默叹了口气,外表果真是一大杀器! 甘蔗的收割只是个小插曲,就算植物再凶悍,也早晚要倒在宋默的屠刀之下。 收割完的甘蔗堆成了小山,铁匠艾德早已经带着学徒们把宋默要的制糖机器准备好, 前期工序主要由领民们完成,后期包括蒸发结晶和制作成品的工作,交给了侏儒。 由于采用的工艺比较原始,制作出的糖含有不少的杂质,宋默不得不想办法进行二次制作,才得到了想要的白糖。 当然,有瑞斯这个作弊器在,宋默完全可以制作出最先进的制糖机器,奈何他脑子里只有武器图纸,没有机器图纸,能想出这种制糖办法,已经属于超水平发挥了。 宋默制糖并没有瞒着领地里的人,当看到雪白的糖时,不只是格里兰人,地精和矮人,就连亲手把糖制作出来的侏儒,都愣住了。 所有人似乎都失去了语言能力,只能呆呆的捻起一小撮雪白的糖送进嘴里。 第一个念头,这真的是糖! 第二个念头,发财了! 第三个念头,跟着领主,果然有肉吃,有钱赚! 杰里斯看到宋默做出来的糖,翠绿色的眼睛闪了闪。他可以确定,宋默的制糖方法,和精灵掌握的方法完全不一样,从种植土豆到制糖,他这些知识,到底是从哪里学来的? 魔族? 不可能。 杰里斯摇摇头,魔族虽然可以仿制,却不会创造。这是他们天生的劣势。神明是慷慨的,却也是吝啬的,他们不会创造出太过完美的种族,来挑战自己的权威。 那么,他说要酿酒,应该也不是说说而已。 瑞斯看到宋默制作出来的糖,同样陷入了沉默。这个人,或许比他想象中的还要有趣。 宋默送给了赛万斯一小袋糖,同时附上了一封短信。信的内容很简单,他愿意和奥比王国分享制糖的方法。 赛万斯看到宋默送来的白糖,读完宋默的合作计划,愣了半晌,和王国分享,而不是西北行省? 想起宋默之前说过,要想改变目前的局势,只能从国王下手,而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金币,和武器。 金币排在武器之前…… 这件事,赛万斯是无法做主的。他立刻将宋默送来的计划书誊写了一份,交给一队士兵,快马加鞭的送去首都。当然,不忘附加,这是格里兰领主畏惧王国的权威,想要求和的条件。 然后站起身,走出帐篷,今天天气不错,适合打一仗。 第六十三章 赛万斯的信送到首都,一起带来的,还有宋默送给赛万斯的一小袋糖。 宰相墨菲接到消息,立刻带着赛万斯誊写的合作计划前往王宫觐见国王。他已经查验过,这袋糖绝对没有任何问题,而且和精灵制出的糖,有一定区别。更加洁白,甜度也更高。如果真如赛万斯的信中所说,格里兰领主愿意将制糖的方法献给国王…… “陛下!” 宰相的兴奋之情已经溢于言表,精灵垄断制糖业几千年,如果奥比王国能够打破精灵的垄断,可想而知,这会是多么巨大的一笔财富! 黑炎没有说话,只是挑开装糖的袋子,看着雪白的糖粒,捻起一撮送进嘴里,眼睛眯了起来,真的,很甜。 宰相仍在口沫横飞,国王却在一口接着一口吃糖。等到宰相口水都快说干了,国王已经将袋子里的糖全都倒进了嘴里,嘎吱嘎吱咬得正欢。看到宰相突然停下了,黑炎舔舔嘴唇,“味道的确不错。” 墨菲:“……”他从不知道,国王喜欢甜食。 “宰相,这件事,不会是表面看起来这么简单。”黑炎简单看了一遍计划书,就放到了一边,“你觉得,格里兰的领主,是个什么样的人?” 什么样的人? “贪婪,狡诈,不要脸。” 三个词,概括出了宋默在奥比王国宰相墨菲心目中的光辉形象。 “既然这样,你认为,这样一个人,会轻易将这么赚钱的生意,让出来而不会另有所图?” 宰相墨菲沉吟了一下,说道:“昂里斯的老胡里安已经被奇萨吓破了胆子,西北行省和格里兰打了半个多月的仗,他至今都一语不发。格里兰不可能从昂里斯得到任何援助,这样打下去,灭亡是迟早的事情。或许他想通过这种方式,保住自己的领地和领民。” “不。”黑炎摇摇头,双手交握,支着下巴,看起来,宰相对西北行省的那位总督,并不如他想象中的了解。半个月时间,几千骑兵,还攻占不了一个只有几百人的领地,就算格里兰有最先进的武器,如果不是教会骑士团的突然覆灭,让人过分高估了格里兰的战斗力,这个战果,能让人轻易察觉出其中的猫腻。 黑炎知道赛万斯和宋默私下里肯定有交情,否则,赛万斯当初不会让宋默以雇佣军的身份呆在他的军队里,但黑炎没有想到,赛万斯愿意为宋默做到这个地步。 不知为何,想到这一点,国王陛下突然感到不痛快起来。 “宰相,我想亲自到格里兰去一次。” “陛下?” “近期的政务就由你和政务院处理吧。” 黑炎站起身,萨比森已经灭亡,最强的敌人已经倒在了他的脚下,最近日子有些无聊,应该给自己找些乐子了。既然赛万斯对他的命令阳奉阴违,他干脆自己动手。 “陛下,您是否再考虑一下?” “不需要。”黑炎走到宰相面前,说道:“我已经厌烦了光明教会的那个老头子,他如果再来觐见,你可以直接告诉他,为了帮助教会寻回圣物,奥比国王亲自去了边界。这样,他们出金币会出得更痛快点。” “……” 宰相墨菲突然感到头疼。 国王很强大,这是件好事,强大的国王很贪财,这个也没什么问题。强大贪财的国王又很任性,这可会要了下边干活人的老命…… 奥比国王贪婪任性几乎成了传统,大臣们没敢对国王突然前往边境提出任何异议。只是光明教会的主教听到这个消息后,仿佛遭了一记晴天霹雳,看起来,黑炎要求的金币,他是出也得出,不出也得出了。 有没有这么欺负人的? 格里兰 金色骑士艾尔特在黑暗中醒来,艰难的睁开双眼,就见一个黑发青年,笑眯眯的蹲在自己面前,正用手里的剑鞘戳着自己的脸。 “骑士大人,你终于醒了。” 宋默丝毫没有趁着别人昏迷动手动脚被抓包的尴尬,干脆扔掉剑鞘,直接上手摸了一把。 “我真的很好奇,你到底是什么材料组装的,被挂在墙上冻了这么长时间,快半个月没吃没喝,竟然还活着。” 老约翰看到宋默伸手拍艾尔特,连忙制止了他,用剑鞘戳几下就算了,亲自上手拍绝对不行!这么长时间没洗澡,脏不脏?作为一个贵族,不能这么不讲卫生! “领主大人!” 宋默耸了耸肩膀,好吧,不碰就不碰。老约翰样样都好,就是死守着贵族礼仪教条什么的,让他有些牙疼。 领主大人? 艾尔特虽然还活着,却已经是强弩之末,红色的头发失去了光泽,俊朗的面孔也十分消瘦,听到老约翰对宋默的称呼,茶色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看向宋默,被叫做领主大人,黑发黑眼……宋默格里兰? “你是……格里兰领主?” “是,我是宋默。”宋默蹲得有些腿麻,站起身,动动手脚,“虽然我想说一句,很高兴认识你,但你恐怕不会愿意听。” “……” “所以,我打算直接点。”宋默收回了脸上的笑,居高临下的看着躺在地上的艾尔特,“你已经被我俘虏了,我有几个问题想要问你,你最好识相点,否则,我会让你后悔来到格里兰。” 对待艾尔特,宋默不打算像对待赛万斯一样“温和”。他和赛万斯可以合作,可是教会嘛……他窝藏了教会了通缉犯,又收留了盗取教会圣物的精灵,还打算从教会中抓几个主教来发展格里兰的健康卫生事业,从一开始,他和教会就是敌人。 所以,对教会金牌打手艾尔特,压根就没有客气的必要。 听到俘虏这个词,金色骑士的自尊被刺伤了,流血了,硬汉心碎了一地。想不到,他艾尔特也有今天…… “不说话?”宋默用脚尖踢了踢躺倒在地上的艾尔特,眼睛一眯,打了个响指,两个壮汉直接上前,拉起了还不能活动的艾尔特,绑到了房间中的一个木架子上。 这个木架子是宋默特地仿造XX洞XX营里的标准装备制作的,四周的墙上还挂满了各种刑具,有历代祖先留下的古董,也有宋默临时凑数挂上去的,总之,这是一间标准的刑房,古今结合,中西合璧,应有尽有。实在是威胁恐吓,刑讯逼供的最佳装备。 帮宋默打造这些装备的矮人兄弟,完成工作后,直接跑回铁匠铺,连工钱都没要。 被宋默恐吓过的图罗等人第一次走进这个房间,当即就被吓得腿软,一溜烟跑得无影无踪。 和其他人的反应不同,瑞斯在参观过这个房间之后,斜靠在门边,笑得春情荡漾,对宋默说道:“亲爱的,其实这里的东西还不够齐全,需要我帮忙补齐吗?” 这一次,跑的是宋默。 魔族什么的,果然是暗黑生物。 当然,宋默没打算真的把这些东西用到艾尔特身上。就算要做反派,也要做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抱负的反派。虽然他的确很想实际感受一下真正反派的英雄气概,敞开怀,挥舞鞭子来上一句:“说,你小子说是不说!”,但他万一真的那么干了,老约翰肯定会想方设法把他回炉再教育。 没关系,宋默表示,君子动口不动手,他完全可以理论结合实际,对艾尔特来一场全方位多层次的精神打击。 鞭子,缠着钢丝的鞭子,看到没?抽到身上,绝对销魂! 老虎凳辣椒水,可以让你在飘飘欲仙中见到光明神! 如果这还不够给力,西方中世纪教会的拉绳器,铁梨,铁处女,肯定会让骑士大人爽得无法言语。 骑士大人,有没有兴趣尝试一下?费用全免,全程由专业人士操作,百分之五十以上不会有生命危险! 在宋默耐心且富有趣味性的讲解中,金色骑士艾尔特的脸色由青变黑,由黑变白,最后变得惨白。 纯爷们真汉子钢铁般的意志,被宋默拿着精钢制成的改锥,戳成了筛子。 宋默觉得有些可惜,看起来,骑士大人的神经,远不如他的肉体强悍。 “怎么样,考虑好了吗?合作,还是不合作?” 艾尔特终于点了头。他清楚这意味着什么,可他别无选择。 宋默的精神打击力度,实在是太可怕了,金色骑士表示,换成大主教,也HOLD不住! 半个小时后,宋默从房间走了出来,吩咐管家为艾尔特准备一间客房。 “领主大人,是不是多派几个人看守?” “没有必要。”宋默摇摇头,“他跑不掉,赛万斯还在那里等着宰了他呢。” “但是……” “没有但是。”宋默单手搭在老约翰的肩上,笑着说道:“管家,你不是也听到了,我们的骑士大人,已经把知道的东西全都交代了,如果他真敢跑,我就把他说的话全都宣扬出去。到时候,他会比哈洛德还凄惨。” “……我明白了。” “明白就好。相信骑士大人也会明白这一点的。” 格里兰边境,西北行省军队和格里兰汉子们又开始了例行战斗,不需要宋默亲自指挥,强森,哈洛德和图罗,已经可以率领队伍和几倍于己的西北行省骑兵们打成平手。 宋默站在领主府二楼,举目远眺,看着战场的情况,赛万斯应该把他的合作计划送去奥比首都了吧? 老约翰站在宋默身后,看着宋默的背影,他很难再猜出宋默心里真正在想些什么。领主大人自从被雷劈了醒来之后,就一直在成长,在改变,他已经不再是自己看着长大的孩子,而是能一肩挑起重任的格里兰领主。 “管家,这场战争,就要结束了。”宋默回过头,“真正的结束。” “领主大人,您是说?” “我送出去的东西,应该快发挥作用了。”宋默顿了顿,说道:“我知道,你不赞成我用制糖的方法来和奥比做交易。” “领主大人……” “先别急着否认。”宋默举起手,“管家,我问你,如果你原本有一整块美味的蛋糕,却突然有人在这块蛋糕上切掉一块,你会怎么做?” “立刻把剩下的全部吃掉!” “……我问的是你会对抢走蛋糕的人怎样?” “宰了他!” “就是这样。”宋默一拍手,“制糖,可一直是由精灵垄断的。” “您的意思是?” “我抢了精灵的蛋糕,为了保住自己的命,就要拉更多的人来分这块蛋糕。这个人,必须有和精灵抗衡的权势和能力。”为了金币和精灵掰腕子,除了巨龙,谁能有如此气魄? “所以,您选择同奥比国王合作?” “我是这样想的。但要看对方会怎么选择。”宋默双手支在窗口的横栏上,仰头深吸了一口气,缓缓吐了出去,“制糖,酿果酒,这都是由精灵垄断的生意。精灵强势,傲慢,不讲理,我就要找更不讲理的家伙合作,有这样的家伙顶在前边,精灵肯定不会首先来找我的麻烦。想要赚大钱,低调很重要。所以,吃点亏是必须的。” “……”该夸奖领主大人聪明还是说他阴险狡诈?管家迷茫了。 实际上,对这个计划是否能成功,宋默也没有十分的把握。希望总是好的,但谁知道那头大肚子龙会不会为了金币把爪子伸到他设好的套子里呢? 第六十四章 宋默睡得很不好,身上仿佛压了一座大山,四肢被紧紧捆缚,动弹不得。恍惚中,宋默想起了一个词,鬼压床。 作为受了多年唯物主义教育的好青年,宋默对鬼神一说原本是不相信的。但穿越到异世界这种事情都能发生,还有什么不可能的?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抗争! 宋默在心中默念如来佛祖三清祖师默罕默德,外来的和尚会念经,外来的和尚道士真主一起上了,这鬼该走人了吧? 却没想到,光明大陆的鬼强悍如斯,单挑群殴都不落下风。 宋默身上的压力非但没有减轻,反而越来越紧。甚至有一股温热的气息拂过他的颈项。 鬼,会喘气? 宋默默然片刻,猛地抬起头,对着身上的“鬼”就是一记头槌! 砰的一声,对方似乎没觉得什么,宋默却疼得眼冒金星。他撞到的不是脑袋,是块石头吧?这一撞也让他彻底清醒了。睁开眼,黑暗中,果然有个人形生物压在他的身上。 在格里兰敢一声招呼不打,半夜闯进领主卧室的,只有两个人。而两个人中对爬上宋默的床极有兴趣的,只有一个。 “瑞斯梅尔斯!” 宋默咬着牙,头更晕了。这段时间的日子过得太顺心了,果然放松了警惕! 瑞斯被宋默识破,干脆打了个响指,床头的壁灯瞬间亮起,晕黄的光,照亮了那张漂亮的让人移不开视线的面孔。 “你醒了?” 瑞斯整个人覆在宋默身上,双手抓着宋默的手腕扣在身体两侧,长腿压住了宋默的双腿,褐色的长发垂落,发梢滑过脖颈,带起了阵阵酥痒。 废话! 宋默瞪了瑞斯一眼,再不醒,他连骨头渣子都剩不下了! “放开我!”宋默没办法动,用头撞也是伤敌不着,自损一千,只能瞪着压着自己的男人,恶狠狠的说道:“否则我一炮轰了你,我发誓!” 瑞斯静静的看了宋默一会,低下头,舔了舔宋默的鼻尖,温热湿滑的触感,一路向下,滑过嘴唇,落在了微微仰起的下巴,雪白的牙齿轻咬,不疼,却留下了一个清晰的齿痕。 “瑞斯梅尔斯!我真的生气了!” 宋默眉头紧皱,声音变得冰冷,这是他发怒的预兆。宋默很少真的生气,一旦生气,后果是相当的很严重。 瑞斯停下了动作,将头埋进了宋默的颈项,殷红的唇蹭了蹭颈侧动脉所在的位置,“我喜欢你。” “……” 没有得到宋默的回答,瑞斯抬起头,海蓝色的眼睛染上一抹氤氲,“我喜欢你,宋默格里兰。” “喜欢我,也不代表你能半夜爬我的床!” “为什么?” 宋默张张嘴,想说自己不喜欢男人,可话到嘴边,却变成了,“没有为什么!总之你快点放开我!否则我真的用炮轰你!” 瑞斯终于松开了宋默的手,轻轻吻了一下宋默的额头,“其实,你不讨厌我的,对不对?” 宋默揉了揉有些发麻的手腕,点点头,“我是不讨厌你。”单手捏住瑞斯的下巴,凑近了,宋默直直看向对方海蓝色的双眼,似乎能看到隐藏在那片深邃中的暗红,“我不讨厌你,瑞斯梅尔斯,或许还有些喜欢你。” 宋默的回答让瑞斯愣了一下,这和宋默以往的作风相差太大,他本以为,就算宋默不会从枕头下拿出枪指着他,也会给他一拳。 看着瑞斯的表情,宋默无语了,实际上魔族大人才是个抖M吧? 宋默很清楚自己的性格和底线,如果他真的讨厌瑞斯,不会任由对方三番五次的接近自己,动手动脚,又搂又抱……脑子里回忆起这些情景,宋默额头上猛然暴起了青筋,一根,两根,三根……看得瑞斯都有些胆寒。 不过,宋默刚刚说,他喜欢他? “是啊,是有些喜欢你。”宋默捏着瑞斯下巴的手用上了力气,“但是,这不代表,我就愿意和你上床。让你XXOO。” “……” “怎么?” “亲爱的,你用的词太火辣太直白,人家会害羞。” 瑞斯仿佛纯情少女一样红了双颊,双手捧脸,眼中冒出了粉红色的心。 宋默看得一阵牙疼,他果然不该期望这个家伙有正常人的反应,他是脑抽了才会想认真和他“谈一谈”! 见宋默不说话,放开了他的下巴,瑞斯也收起了脸上梦幻般的表情,“你不愿意,是不是因为我的外表?” “……”宋默有了很不好的预感,极端的不好。 “这好办。”瑞斯笑得眯起了双眼,下一刻,一个相貌天使,身材魔鬼的火辣少女,出现在了宋默的面前。黑色的长袍松松垮垮的挂在身上,敞开的领口,露出了圆润雪白的肩头。 宋默的预感应验了,忍不住抬头四十五角,忧伤的望天,哪路神仙,来收了这个妖孽吧。 雪白的藕臂搭上宋默的肩头,花瓣一样的嘴唇在宋默的耳边吐气如兰,“亲爱的,叫人家瑞丝。” 宋默心头狂奔过一群草泥马。 久不出江湖的假妹子一旦出山,火力堪比爱国者导弹! 瑞斯主动拉起宋默的一只手,覆在自己的胸前,粉红色的小樱桃摩擦着宋默的掌心,笑得妩媚,“亲爱的,喜欢吗?” 宋默的脸刷的红了,就算心里知道压在自己腿上的妹子实际上是个男人,可生理上HOLD不住!二十多岁的健康青年,很容易擦枪走火的有木有? 掌心柔腻的触感,让他像是触电般的缩回了手。 “你还是变回来吧。”宋默艰难的移开了视线,“快点!” 瑞斯用手指点着嘴唇,歪着头,长发滑落一侧的肩头,映衬着那一片雪白滑腻,让宋默险些喷出两管鼻血,不停的告诉自己,这是个男人,这特马地是个男人! “可是,你喜欢我这样的,不是吗?” “……” “之前几次我就发现了。” “……” “亲爱的,来吧,用热情点燃这个漆黑的夜晚吧!” 瑞斯向前一扑,宋默猛的抬起腿,一记窝心脚,将一个火辣辣的美女从床上掀翻到了地上,随即抓起床单,将娇小的姑娘团吧团吧裹成一个粽子, 被床单裹得结结实实的瑞斯抬起头,眼含春情,“亲爱的,原来你喜欢这么玩吗?这样的话,另一个姿态比较方便点。” 瑞斯再次变换了形态,长发凌乱的美男,斜躺在地上,床单包裹不住的长腿蹭在有些冰冷的地板上,异样的魅惑。 “来吧,亲爱的,蹂躏我吧!” 宋默打了个哆嗦,这特马地从内到外完全变态啊!必须丢出去,马上丢出去,立刻丢出去!否则,他别想睡个好觉! 一把将地上的男人扛起来,重量压在肩头,险些让他闪了腰。 宋默咬牙强撑着走到门口,推开门就把男人扔到了地上,完事拍拍手,“让热情见鬼去吧!” 话落,门砰的一声被关上了! 门外,瑞斯坐在走廊上,单手撑在膝头,笑出了声音。门内,宋默靠在门板上,拍了拍有些发烫的脸颊,刚刚发生的一切在脑海里仍挥之不去。瑞斯很长时间没这么做过了,今夜到底是怎么了? 想不明白,宋默干脆不想了。锁好门,又拉过了桌子顶在门上,把侏儒制作的机关放在窗口和门边,宋默回到床上,把头一蒙,“不许再想了,睡觉!” 当夜,宋默再没有被打扰,可第二天来叫宋默起床的管家,在艰难的推开门之后,险些被侏儒的机关夹住脚。 看着脸色发黑手握菜刀的管家老约翰,宋默忍不住往被单里缩了缩,“意外,这是个意外……” 接下来的几天,西北行省大兵和格里兰人没再动武。 赛万斯已经接到了首都传来的命令,顾不得其他,带着大队人马返回了西北行省,只留下了一支不到五百人的骑兵队伍在格里兰做做样子。 国王驾临,对西北行省和赛万斯来说,都是一件大事。安保工作一定要做好!西北行省是商业之都,并不限制外国商人的进出。虽然现在是隆冬,商队比以往少了许多,但也不是没有。万一这些商队里藏着不法分子,在黑炎到来时,弄出一两场恐怖袭击事件,西北行省的公务员们不只饭碗不保,恐怕还得组团到断头台上去一日游。 宋默也得到了消息,黑炎的突然到来让他措手不及。这头大肚子龙是因为对自己的计划感兴趣,还是另有目的? 宋默之前只想套住这头巨龙的爪子,却没想到,这头巨龙竟然把脖子给伸进来了。爪子和脖子可不是一个概念。 套还是不套?万一绳子不够结实,对方挣脱了,倒霉的可就是自己了。宋默的胆子很大,却没大到不顾后果的程度。 不过发愁归发愁,宋默却没有停下之前的计划。船到桥头自然直,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事到临头,总是能找到解决的办法。 领地里的甘蔗和葡萄已经全部收割完毕,让宋默郁闷的是,杰里斯竟然给他玩了一手阴的,不说甘蔗,葡萄全都是无籽的! “果然一山还有一山高吗?” 宋默干脆提出想从杰里斯手里买种子,却被拒绝了。 “你不需要担心,到我认为契约可以结束的那一天,我会把种子卖给你的。你最好从现在开始攒金币,种子的价格,可不便宜。”杰里斯看着宋默,用一张不染世间烟火的漂亮脸蛋,说着无比市侩的话。 宋默无语了,眼前这个真的是精灵吗? “不用怀疑,如果你有机会和宝石森林的精灵做一次生意,你才会知道,什么叫做商人。” 宋默继续无语中。 不过在杰里斯种植第二批甘蔗的时候,宋默突然奇想,让他围着领主府种了一圈。 “你确定?” “确定。”宋默点点头,这些甘蔗不是会抽人吗?正好可以用来做防御,连护卫都省了! 杰里斯看了宋默半晌,还是按照宋默的要求做了。既然这个人类一心想这么做,他也尽了提醒义务,那就种吧。 甘蔗种下的第一天,宋默喜滋滋的幻想自己从冷兵器时代跨越到了热兵器时代,又从热兵器时代一下子大跃进到了生物武器时代,这是一场质的飞跃! 甘蔗长到小腿高时,宋默依旧笑得神采飞扬。谁再敢打他领主府的主意,不需要自己动手,这些甘蔗就能通通抽飞! 当甘蔗长到一人多高时,宋默笑不出来了,他在某天打算从大门进入自己府邸时,被门口的一根甘蔗,直接抽飞了…… 杰里斯抱着胳膊站在宋默面前,用一种怜悯的目光俯视他,“我提醒过你了。”话落,跃起,轻松跳上了二楼,甘蔗连他的衣角都没擦到。风吹起他淡金色的长发,无比的潇洒。 挂着两行鼻血从雪地里抬起头,看着眼前一排迎风摇摆,风姿绰约的甘蔗,宋默愤怒了。 生物武器他大爷的! 第六十五章 宋默被抽飞的当天,领主府周围的甘蔗全部惨遭屠戮,一棵都没有留下。当然,在被腰斩之前,甘蔗们做了最后的反抗,图罗带领的甘蔗收割队伍,个个被抽得鼻青脸肿,三个被抽得险些生活不能自理。 哈洛德和修士们的黑诊所,又一次人满为患。 制糖作坊有了新的原料,很快的,第二批糖被生产出来。宋默没敢让杰里斯再把甘蔗种在自己家院子里,眼珠一转,甘蔗被种到了领地边界的石墙边上。会咬人的葡萄花,会抽人的甘蔗,一样的暗黑属性,相爱相杀去吧。 杰里斯这次没对宋默的突发奇想表示异议。只是领民们的意见很大,葡萄和甘蔗相爱相杀不要紧,但是他们怎么办?现在整片墙上都爬满了葡萄藤,旁边是整排的甘蔗,远观十分诗情画意,近看相当血腥暴力! 只要靠近三米以内,不是被葡萄藤挂在墙上,就是被甘蔗抽飞,来一次空中旅行。 除非全副武装,举着盾牌和重剑,否则,他们甭想靠近这些植物一步! 难不成,他们以后进出领地,还要先和甘蔗葡萄打一仗? 地上行不通,只能走地下。地精们特地为领民们进出挖了几条通道,不小心又挖到了野猪的家里,这一次,野猪们刚好都在家…… 虽然大部分野猪们最后都进了地下城居民的肚子,但还是有几头野猪逃脱了。它们深深记住了这些绿皮的样子,等待有朝一日报仇雪恨。地精与野猪,最终还是成为了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 宋默没办法,只能在收割前,组织汉子们排排站,用弓弩对甘蔗们来一次排队枪毙,然后再收割。至于葡萄藤,只要小心点,基本不会像甘蔗那样狂暴。 留在格里兰的西北行省大兵们,每隔几天就能看到这样的奇景,为他们枯燥的留守生活增添了不小的乐趣。 宋默对这些大兵们看热闹的心态十分不满,干脆命令众人举着步枪弓弩,“邀请”这些大兵们一起参与到收割甘蔗和葡萄的劳动中来。 “劳动光荣!”宋默用步枪顶着骑兵队长的鼻子,“让我们一起投身到轰轰烈烈的劳动事业中来吧!” 骑兵队长眨眨眼,他们彼此的身份是敌人吧?为什么要一起劳动,一起光荣? 在他披着铠甲,用长枪和甘蔗进行奋勇搏斗时,这个问题依旧无解。 不到十天时间,格里兰的制糖作坊又制出了两批糖。上百斤的糖,足够宋默酿酒使用了。 格里兰的男人们或多或少都会些木匠活,按照宋默的要求,制作出了酒桶。测试过不会漏水之后,宋默召集领民们,将储存在地下仓库里的葡萄搬了出来。整盆整盆的葡萄,洗干净之后,一一被捏碎。 一般来说,这么多的葡萄,用脚踩速度会更快一些,效果也更好,但宋默看着领民们的大脚板,当即就放弃了这个念头。 汗脚有木有? 两三天不洗脚有木有? 冰天雪地里不穿鞋,光着脚到处走有木有? 这样的脚踩出的葡萄,威力堪比生化武器。虽说光明大陆没有食品安全条例,也不需要在包装上印上个QS的标志,可把葡萄酒弄成毒药……真心不能够。 领民们按照宋默的要求,洗了几遍手,直到男人手背上的汗毛都被搓掉了,宋默才点头。地精和侏儒也来帮忙,骷髅再一次被排除在外。看着缩成一个个骨头团子,蹲在墙角画圈圈的骷髅,宋默咬牙坚决不心软。 食品卫生很重要! 宋默在领地里捏葡萄酿酒,赛万斯在西北行省也忙得焦头烂额。整个西北行省,常住人口加上流动人口,足有三四万,这么多的人,以往代表着税金,现在则代表着麻烦。 国王已经从首都出发了,即便现在大雪连天,路并不好走,最迟也不会超过半个月,就能抵达西北行省。到时,万一真出现什么问题…… 赛万斯几乎把全部的骑兵都派了出去,日夜巡逻。一旦发现不法分子,当即镇压。 于是乎,光明大陆版严打活动,拉开了序幕。 打架斗殴?危险份子,关监狱! 下次改正?还敢有下次?立刻抓起来! 偷看妇女洗澡?流氓分子,关监狱! 里面的是你老婆?骗谁呢,自己的老婆还用偷看!情趣?情趣也不行,马上抓起来! 倒买倒卖?简直罪大恶极!必须关监狱! 你是商人?商人就能倒买倒卖?通通抓起来! 被大兵倒拖着的商人顿时泪流满面,他家世代行商,就靠倒买倒卖活着啊! 短短几天时间,治安官盖戳盖得手发抖,监狱里人满为患。牢房的看守从几个增加到了十几个,日夜三班倒,依旧忙得不可开交。 饶是如此,西北行省的大小官员们也不敢掉以轻心,随着国王抵达的日子渐进,大家脸上的黑眼圈也越来越重。 总督大人现在压力山大,在和宋默的通信中,也提到了几句。宋默看完了信,提起笔,在纸上写下了四个大字:人口普查。 赛万斯看完宋默的回信,立刻召集西北行省的公务员们,开了半个多小时的作战会议。会后,全部的政府工作人员都拿着一本本册子开始挨家挨户的走访,逐个登记,重点在商队集中的北城区。 西北行省的官员们工作效率从未如此之高,期间果真找出了不少形迹可疑的人。监狱里偷看老婆洗澡和倒买倒卖的家伙们被放了出来,这些家伙被扔了进去。 西北行省的人口普查工作进行得如火如荼,期间宋默又给赛万斯写了两封信,信中将天朝下级接待上级的十八般武艺一一列出,看得赛万斯目瞪口呆。 一条条读下来,赛万斯对宋默几乎有了一种高山仰止的感觉。 这才是天生当官的人才啊! 宋默撇撇嘴,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XX级别的都是武警开道,黑炎的级别堪比主席总统,严格点说,比那还高,这些算什么? “总督大人,当好官,会当官,可以有很多种解释的……” 接待国王有必经的礼仪和程序,他出给赛万斯的主意,多是细枝末节,但就是这些细节,往往却会起到关键的作用。 如果黑炎被取悦了,宋默相信,自己和这头大肚子龙谈起生意来,会顺利很多。打定了主意,宋默又给赛万斯写了一封短信,叫人送了出去。 五天后,国王黑炎,抵达了西北行省。 漫天大雪中,身着黑色铠甲的士兵,像是一条蜿蜒的巨龙,绵延数里。 黑炎没有乘坐马车,而是骑着黑马奥萨非,走在队伍的最前方。奥萨非掀起四蹄,如一道黑色的闪电,在雪中狂奔。风吹起国王黑色的长发与黑色的斗篷,即便是狂风暴雪,也要在他的面前怯步。 来到西北行省的官员近前,国王有力的大手猛的拉紧缰绳,奥萨非在嘶鸣中抬起两条前腿,黑色的鬃毛随着它颈部的摆动而狂舞。 黑炎拍了拍奥萨非的脖子,居高临下的俯视着前来迎接他的西北行省官员们。斗篷领口镶嵌的黑貂兽皮毛,将国王俊美的面孔衬托得愈发高贵,金色的双眼,黑色的长发,他是奥比的王,萨比森的王,光明大陆上最强大的国王。 “陛下!” 西北行省的官员同时弯下了腰,向他们的国王表示出诚挚的敬意与敬畏。除了赛万斯与少数几人,大部分官员都是第一次看到国王,黑炎的年轻与俊美超乎他们的想象,可那张漂亮到让人不敢直视的面孔,带给他们的不只是震撼,还有深深的恐惧。 在他面前,没有人敢起一丝一毫亵渎的念头,这就是王者的气势与威严。 当然,敢抱着黑炎大腿哭的宋默,另当别论。和宋默比起来,这些官员们的神经太过纤细,心灵也过于脆弱了一些。 赛万斯作为西北行省的总督,开口说道:“陛下,您的驾临,让臣等不胜惶恐。” 黑炎金色的眼睛在他身上扫过,赛万斯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冷颤。国王陛下,似乎对他有些不满? “赛万斯拉得隆。” “是的,陛下。” “关于同格里兰,很多事情,我希望你能给我一个解释。” “遵命,陛下。“ 赛万斯深深的弯下腰,低下头,直到黑炎骑着奥萨非从自己面前走过,才敢擦去额头上的冷汗。 看起来,国王对他不只是有些不满,而是相当不满啊…… 黑炎抵达西北行省后,直接住进了总督府。国王的黑甲骑兵立刻将总督府里三层外三层的围了起来。这种情况,别说是刺客,连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当然,现在是冬天,没有苍蝇去以身试法。 黑炎的态度让赛万斯摸不准。国王十有八九已经察觉到他和宋默之间的“不清不楚”,严重点说,他很可能已经被打上了“通敌”和“违抗王命”的烙印。但是,赛万斯毕竟是朝中有人,宰相墨菲没有给他传递跑路的消息,可见国王陛下目前还没有咔嚓掉他的打算。 至于宋默托付的事情,赛万斯现在有些举棋不定。金币固然重要,但是否值得用自己的人头去冒险? 国王抵达的第一天,赛万斯没有被召见。只能心惊胆战的将事先安排好的醇酒美人送了上去。 醇酒被留下,美人却被退了回来。国王的侍从官找到赛万斯,告诉他,为了缓解旅途的疲惫,国王需要吃点甜的东西。 赛万斯立刻让厨房做了蜂蜜蛋糕送去,但是国王显然不满意。 甜食……赛万斯从没想过国王会有这个爱好。 总督大人开始抓头,没办法,派人快马加鞭赶去格里兰,花重金从宋默手里买了些糖,让宋默真正见识了一次糖块和金币等重,价值却高于金币的现实。 国王总算满意了。不过,他没要厨子做的蛋糕,而是将赛万斯从宋默手里买来的糖,全部要了过去。 糖送上去的第二天,赛万斯终于被召见了。 走进室内,就见国王斜靠在高背椅上,一边看着文件,一边用勺子舀起白糖,送进嘴里,咬得咯吱作响。 第六十六章 “赛万斯拉得隆。”黑炎吃完了最后一勺糖,舔舔嘴唇,“现在,可以解释一下你和格里兰领主宋默之间的关系了吗?” “陛下……” “我不想听到任何托词和谎言。”黑炎把手里的文件放到一边,“否则,你会直接被送上断头台。” 如果赛万斯手里现在有一块石头,他会毫不犹豫的敲晕自己。 悲哀的是,他手里什么都没有。 在国王可怕的威压之下,曾经在奥比首都王宫中出现的一幕,再度上演。赛万斯几乎是竹筒倒豆子一般,将和宋默之间的谋划,全都说了出来。但是,格里兰使用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例如重炮,赛万斯却只字未提。在以往的战报中,赛万斯也刻意避开了关于武器的内容,这是宋默要求的,也是他深思熟虑后决定的。 这种武器太过可怕,一旦被国王知道宋默手里有这种东西,之前却只是将投石器和攻城凿卖给了他,宋默绝对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和宋默一起“欺瞒”了国王的赛万斯,同样不会有好果子吃。 这就是上位者的优势,可以毫无压力的霸道不讲理。 “陛下,臣和格里兰领主,只有生意上的来往。”赛万斯额头冒出了冷汗,“臣发誓,臣对陛下,对奥比,绝对忠诚。” 黑炎微微眯起金色的眼睛,看着赛万斯,不发一语。 良久,才缓缓的开口说道:“那么,让我看一下你的忠诚吧。” 宋默知道黑炎已经抵达了西北行省,也知道自己早晚要和这个国王再见一面,却没想到,时间会这么快,而且,是以最糟糕的一种方式。 “难道我想错了?”宋默站在高处,望向在石墙外列阵的黑甲骑兵和被骑兵拱卫在其中的国王。 他一直以为,金币会让黑炎心动,从他当初坑自己金币和武器的那件事就能看出,这个大肚子龙对金币是何等的执着。可是,在自己将合作的计划送上之后,他却千里迢迢跑来攻打自己,难不成,真是不把自己彻底灭掉不算完? “我到底哪里惹到他了?” 宋默皱紧了眉头,真的很想一炮把这头大肚子龙轰死,最终还是理智战胜了情感。如果他把奥比的国王咔嚓掉,自己也离死不远了。甚至整个格里兰,都会被从光明大陆上抹去。至于昂里斯会不会被牵连……宋默现在对昂里斯的国王老胡里安怨念很深。原本,他已经快忘记自己这个顶头上司了,不想就在赛万斯和自己玩联合演习玩得正起劲的时候,老胡里安突然从昂里斯首都给他发来了一份文件,声明格里兰和西北行省的战争与昂里斯王国无关,作为国王,他决定严守中立。 宋默相信,老胡里安不只把这份文件发给了他,赛万斯手里肯定也有一份,连黑炎估计都收到了。 虽说老胡里安是什么态度并不会对宋默的计划产生丁点影响,可格里兰至少还是昂里斯的土地把?作为昂里斯的国王,竟然在自己国家的领主,和另一个国家的总督互掐时,表明严守中立? 宋默一直坚信,人可以不要脸,但是,要看情况。 有些时候脸皮丢了,还能从其他地方找补回来,但有些时候脸皮丢了,就根本找不回来了。 老胡里安这种行为,明显是属于后者。 宋默可以去抱黑炎的大腿,因为那是丢他自己的脸,老胡里安这份文件一发,丢掉的,却是一国的尊严。 宋默当时很有种冲动,直接宣布独立,甚至连独立宣言都起草了一份,却被老约翰阻止了。 “领主大人,就算国王再不要脸,你也不能直接当面甩他一巴掌。”老约翰严肃的看着宋默。 管家的意思很明显,几百人,几百条枪弩,十几门炮,搞搞武装割据还可以,闹独立风险太大。就算宋默打定主意阴谋造反,分裂国家,也不能是现在。 就算昂里斯因为打了败仗变得虚弱,也是一个国家。 宋默考虑了一会,认为老约翰说得的确有道理。 果然姜是老的辣。 古人说过,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绝对是至理名言,。 “更何况,国王这么做,也不是没有道理。”老约翰话锋一转,“格里兰已经抗税很多年了,多一个格里兰,少一个格里兰,对国王来说,没什么区别。” “……管家,你到底帮谁?” 昂里斯的老胡里安对格里兰撒手不管了,奥比的国王黑炎却在手下的总督“久攻不下”后,亲自上阵了。 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黑炎都甩了老胡里安十几个马身。 宋默表示,他一点也不羡慕嫉妒恨,一点也不! 所谓打肿脸充胖子,死鸭子嘴硬,不外如是。 在一片银白的世界中,一千八百骑黑甲骑兵如一道黑色的洪流,涌向了格里兰。 对上黑炎的军队,宋默不敢掉以轻心,重炮不能用,只能将古早的投石器推了出来。投石器的操作很简单,不需要骷髅炮兵这种高技术兵种,格里兰的男人们完全可以胜任。 在黑甲骑兵开始冲锋时,投石器立刻全面开火。可石头毕竟只是石头,不能像炮弹一样落地开花。黑甲骑兵身经百战,能成为国王的亲军,实力绝对不容小觑。他们仿佛可以判断出石头的落点,在巨石落地前,队伍早已散开,之后再度合拢,继续冲锋。 两轮投掷过后,攻击一方的损失,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宋默一咬牙,一把抓起一个骷髅,丢进了投石器的绳网中,甩掉外衣,亲自上阵,将那个还弄不清是怎么回事的骷髅,嗖的的一下投了出去! 骷髅在半空中划过一道弧线,快速自由落体,本能的寻找一个着力点,然后,准确无误的,贴到了一个黑甲骑兵的脸上! 黑甲骑兵只觉得眼前一黑,本能的想把脸上的东西撕下来。 侏儒们是“爱好和平”的物种,但变成了骷髅的侏儒,不可避免的染上了暗黑属性。领主大人把重炮都藏了起来,骷髅们干炮无门,如今被宋默当做炮弹来使,虽说刚开始还搞不清状况,却知道这些穿着黑色铠甲的家伙是主人的敌人,揍是揍不过的,抓就对了! 骷髅不管三七二十一,抓定了就不放手,和黑甲骑兵展开了一张势均力敌的搏斗!骷髅锋利的十根手指,开始在黑甲骑兵的身上左抓抓右抓抓,可以抵挡重剑的铠甲,被骷髅抓成了伤痕累累的铁片。周围的骑兵看到战友身上的骨头架子,愕然的张大了嘴巴,难不成,格里兰竟然有死灵法师?!可死灵法师的骷髅兵,是从地底爬出来的吧?怎么会从天上掉下来?! 半人高的骷髅接二连三的从空中落下,黑甲骑兵们不得不停下冲锋的步伐,扔掉手里的长枪和重剑,抽出了锋利的匕首,开始拆骨头! 当一具具骷髅被从骑兵们的身上拆下来时。作为前锋的五百名骑兵,有三分之一受了伤。不致命,却让这些大兵感到憋屈。 宋默将手搭在眼前,看着乱成一团的前锋队伍,嘿嘿冷笑两声:想刷了老子这个钻系统BUG的大BOSS,不流点血怎么行? 号角声再次响起,骑兵们集结队伍,又一次发起了冲锋,被骑士们大卸八块的骷髅们,正忙着四处寻找自己散落的骨头,偶尔两个家伙还会因为这块骨头是谁的吵上一架。 黑甲骑兵们打算一雪前耻,死也不能继续在国王面前丢脸。可事情的发展,总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骷髅炮弹可谓惨无人道,接下来发生的一切,对黑甲骑兵们来说,才是真正的惨绝人寰。 黑色的洪流以惊人的气势冲锋在前,名为助攻,实则打酱油的西北骑兵,尤其是曾经和格里兰人一同参与过劳动的骑兵们,很想提醒一下这些国王的亲军,前方潜藏着致命的危险,奈何黑甲骑兵们的战马太好,速度太快,没等他们的话出口,黑甲骑兵们就已经和墙上的葡萄藤以及墙边的甘蔗,正面遭遇上了。 石墙的缺口已经被葡萄藤占满,绿色的藤蔓,在隆冬时节,异常的显眼。 黑甲骑兵们意识到这些植物不寻常,却不知道,这些植物有多凶暴。骑兵们举起长枪和重剑,想要割开藤蔓,开出一条路,却不想葡萄藤没割开,连人带马都被捆了起来,紧接着,被两旁的甘蔗噼里啪啦一顿狠抽。晕一个,藤蔓松开,甘蔗一击飞抽,大兵圆润滚走,下一个继续。 在葡萄藤和甘蔗的联合绞杀下,所有冲锋在最前方的骑兵,都被修理得光芒万丈,瑞气千条。用形象一点的话来说,就是“不要太爽哦”。 宋默和格里兰人看得直啧舌,看着修理过自己的家伙去修理别人,怎么就这么爽呢…… 就在宋默以为战斗将以我方的压倒性胜利结束时,一股可怕的威压骤然降临,黑甲骑兵队伍如潮水般向两边分开,骑着战马的黑炎,缓缓走了出来。 金色眼眸的国王,举起手中的长剑,空气中开始出现可怕的漩涡,“宋默格里兰……” 话音刚落,黑炎手中的剑猛然挥下,可怕的剑气携着风雷之声,劈开了大地。挡住骑士们的围墙轰然倒塌,绿色的藤蔓瞬间枯萎,甘蔗被拦腰斩断,剑气依旧未尽,直直指向宋默。 一股狂风突然平地而起,剑气如遇上了一道无形的屏障,不能再近分毫。 狂风过后,一个修长的身影,挡在了宋默的身前。 “瑞斯?” 褐发美人侧过头,看着有些惊讶的宋默,眨眨眼,血红的唇瓣勾了勾,“亲爱的,巨龙可不适合玩游戏。他们的性格,都不太好。” 宋默:“……” 第六十七章 “魔族?” 黑炎举起长剑,剑尖直指挡在宋默身前的瑞斯梅尔斯,“黑暗的种族,就该捆缚在地底的深渊。” 话落,长剑凌空劈下,剑气如狂吼的巨兽,撕开狂风,张开狰狞的巨口,猛扑向迎风而立的魔族。 瑞斯收起了脸上的笑容,海蓝色的双眼变成了血红,手中的长剑化为了黑色的长弓,缠绕着金色花纹的黑色箭矢,如疾风般射出,似长鸣的蛟龙,同黑炎的剑气硬生生的撞在了一起。 巨兽与蛟龙,撕咬,碰撞,力量与力量的绝对抗衡。 这种力量已经完全不是可怕能够形容的了。只要看到站得近了一些,来不及闪避,被波及的黑甲骑士们的惨状,就能知道。 胳膊与大腿齐飞有木有? 铁罐烧烤有木有? 反人类有木有? 看到这一幕的宋默,忍不住张大了嘴巴,靠之,老子果真是穿越到了魔法世界…… 在问候过穿越大神的妹妹之后,宋默突然想再问候一下这位大神所有的直系亲属。这特马地悲惨世界,面对这样的非人类,小强一般奋起,难度都有五颗星。 被宋默拍扁的艾尔特,足以现身说法。 黑马奥萨刨了刨前蹄,打了个响鼻,突然撒开四蹄,径直朝瑞斯冲了过去,浑身上下充满了野牛般的气势,大有为了马背上的主人,撞死眼前这丫的架势。 马上的黑炎手持长剑,黑色的斗篷随风飞舞,像是在身后张开了一对黑色的翅膀。 瑞斯手中的长弓再度化为了长剑,单手持剑,另一只手在半空中划出一行扭曲的符文,符文像是有生命一般,缠绕在他的手掌和前臂之上,在奥萨非猛冲到近前,黑炎的剑即将凌空劈下时,瑞斯突然单膝跪地,掌心猛的拍在了大地之上,黑色的符文沿着掌心流入了大地,一声可怕的巨响,大地,裂开了。 离开的大地,让宋默想起了侏儒骷髅被瑞斯弄出来的场景。这次瑞斯劈开的裂缝,可比上次大得多了…… 裂缝中涌出了一团黑色的气息,黑炎猛地拉紧了缰绳,奥萨非直立起身,在掉进地底裂缝前一刻,硬生生停下了脚步,烦躁的甩了甩头颈。 瑞斯缓缓的抬起头,看向对面的黑炎,妖艳的脸上,浮现出了一个不怀好意的笑容。鲜红的唇瓣之间,露出了雪白的牙齿。 黑炎皱了一下眉头,奥萨非也突然安静了下来。 瑞斯站起身,再度画出一行黑色的符文,血红色的双眼深处,涌出了噬人的凶光,“我会让你知道,觊觎别人的东西,是件多么愚蠢的事情!” 黑色的符文迅速扩散,迅速布满了瑞斯的整条手臂,随后像是一条黑色的灵蛇,钻进了大地的裂缝之中。片刻之后,一个巨大的头颅,突然从裂缝之中出现,满布利齿的大口,喷出了一团黑色的龙息,锋利的巨爪搭在裂缝的边缘,在可怕的吼声中,大地被撕裂了。 一具巨龙的骷髅。 庞大的身躯,昭示着它拥有多么可怖的力量。 “骨龙?” 黑炎看着眼前突然出现的巨龙骷髅,握剑的手,越攥越紧。金色的双眼燃起了熊熊怒火。 “肮脏的魔族,竟然敢亵渎龙族!” “亵渎?”瑞斯走到骨龙的身边,骨龙像是一只急于讨好主人的宠物一般,低下了巨大的头颅,任由瑞斯拍了拍它巨大的前牙,之后一跃而起,站在了它的头顶,“难道你不觉得,它现在很开心吗?” 似乎在验证瑞斯的话,骨龙巨大的尾巴摇了摇,掀起了一阵狂风,因为骨龙的突然出现陷入呆滞状态的数名黑甲骑士,被掀上了半空。直接飞出了十几米,啪一声,掉在地上,人事不省。 瑞斯这次召唤出的骨龙,比上次的侏儒骷髅给力太多,在瑞斯的一声令下,骨龙迈开大脚丫,直接朝黑炎冲了过去!脚步声砰砰作响,仿佛大地都在颤抖。 巨大的龙口张开,喷出黑色的龙息,锋利的爪子抓下,转瞬间就在地上留下了数道深达几米的爪痕。 黑炎骑在奥萨非的背上,高举起长剑,每一道剑光过后,都会有几块骨头落地。对骨龙来说,这些骨头渣子都是毛毛雨,但对战场中的其他人来说,这些骨头就像是一块块巨石,一旦被砸到,不死也得终身残疾。 宋默和格里兰人早在瑞斯召唤出骨龙的那一刻,就远远的躲开了,他现在完全看不清瑞斯的表情,只能看到他随风飞舞的长发和黑色的长袍。 不过,现在的情况是,这个站在一大堆骨头架子上的褐发美人,无论怎么看都像是威胁世界和平的恐怖分子。而黑炎则成了单枪匹马同邪恶势力做斗争的勇士。 那自己是什么? 邪恶势力的同伙?威胁世界和平的共犯?终将被正义人士推倒掉装备的幕后大BOSS? “领主大人……”不知何时来到宋默身后的老约翰突然开口说道:“这样下去,真的可以吗?” “什么?” “他们战斗的地方,您觉得没什么问题吗?” 战斗的地方?问题? 宋默不解的看了老约翰一眼,随即将目光转向战场,瑞斯和黑炎正打得热闹,战斗已经进入了白热化。不知何时,奥萨非也改头换面,身形庞大了三倍不只,头顶长出了一只锋利的独角,黑色的鬃毛像是一根根钢针,嘴里长出的两颗獠牙散发着骇人的寒光。 话说,马是吃素的吧? 看着奥萨非,宋默真的不确定。 骨龙上的瑞斯和奥萨非上的黑炎,几乎是你一剑我一剑互砍得不可开交。骨龙和奥萨非也是你一爪子我一蹄子打在了一起。骨龙是爪子尾巴齐上,奥萨非也丝毫不落下风,就算蹄子蹬不到,它还有角,顶你丫的! 除了这四位,战场上的其他人,都自动自发的成了看客。这样侏罗纪似的战场,不是一般人能参与进去的,除非是不要命了。 “管家,我还是不太明白。” 老约翰叹了口气,领主大人平时不是挺聪明的,怎么事实摆在眼前,脑子却还是转不过弯来? “领主大人,这里是格里兰,您的领地。” “所以?” “难道您不觉得,刚刚被那头骨龙一脚踩塌的建筑物,很眼熟吗?” 建筑物? 宋默转头看向已经成了一堆废墟的建筑物,呆滞五秒,突然反应过来,那是,他的领主府?! “感谢上天,您终于想起来了。” 宋默瞪大双眼,看着骨龙和战马你一脚,我一蹄子的踩在废墟之上,瑞斯和黑炎你一剑我一剑把他的领地砍得面目全非。地上的房子彻底没有了,完全没有修补的可能。那地下的呢?他之前怎么没想到,这么大的一个骨头架子从地下钻出来…… “管家,要不,派人去看看?” “领主大人,已经不需要了。”老约翰把身后一个灰头土脸的老地精推了出来,“他们就是刚刚从地下城逃出来的。” 宋默呆滞了,愕然了,看着被瑞斯和黑炎蹂躏,又被骨龙和奥萨非踩踏,变得满目疮痍的领地,下巴掉在了地上。就在他的目光注视下,领地的一角,轰隆隆塌陷了…… 宋默哆嗦着嘴唇,双手抓头,发出了一声惨叫,“瑞斯!黑炎!我X你们祖宗十八代!” 战团中的两人,都被宋默突然爆发的吼声吓了一跳,就连骨龙和变成了独角兽的奥萨非都呆滞了片刻。 这个人类,肺活量可真惊人。 宋默却不管那么多,特马地原来精灵和魔族拆房子只是个开胃菜,魔族和巨龙互殴,才真的会要了他的老命! 领主府没了,地下城被埋了,金币全都打长着翅膀飞走了! “管家,重炮推出来,迫击炮扛出来,投石器架起来,老子要宰掉这两个混账王八蛋!” 宋默彻底愤怒了,他已经不去想这样会不会将自己的秘密暴露在黑炎面前,也没办法去想这么做的后果,他现在只想灭了这两个家伙! 随着宋默一声令下,侏儒骷髅们熟练的将炮口指向了战场中的瑞斯和黑炎,就连骨龙和奥萨非也没有放过。 “开炮!用炮弹砸死他们!” 宋默举起右臂,重重挥下,五部重炮,十二部迫击炮,以及填装了火药弹的投石器同时开火,顿时,硝烟四起,火光漫天。 “巨龙?去你丫的!”轰! “魔族?也去你丫的!”轰轰! “老子特马地不过了!”轰轰轰! 一炮接着一炮,瑞斯已经被宋默轰过一次,有了经验,迅速闪躲开。黑炎之前没有见过火炮,遇到迎面飞来的炮弹,直接用手中的长剑一挡! 无知是要付出代价的…… 炮弹在近距离炸裂,爆炸的威力将黑炎直接从奥萨非的背上掀了下来!凭借巨龙强悍的身体,黑炎毫发无伤,黑色斗篷却被烧掉了半截。 黑炎甩掉肩上的斗篷,举起长剑,看着长剑上的裂纹,拧起了眉头,“这是什么?” 就在黑炎疑惑的瞬间,一片阴影突然从天而降,骨龙巨大的脚丫子,对着他,正正当当的踩了下来…… 第六十八章 骨龙威力十足的一脚踩下,黑炎一国之王的尊严荡然无存。 全场寂静。 连发飙中的宋默都愕然的忘记了下令,只有丝毫不被外界影响的骷髅们,依旧小蜜蜂似的忙着。瞄准,定位,填装炮弹,轰的一声,刚把黑炎踩在脚下的骨龙,被一枚重炮炮弹炸了个正着。 一根硕大的肋骨直接粉碎性骨折,扑簌簌的掉在了地上。 继续寂静。 骨龙没有痛觉,一根肋骨没了,完全没有大碍,只是踩在黑炎身上的大脚丫,突然被自下而上一剑刺穿,剑气爆裂,半个脚丫不见了踪影。一只脚完全无法支撑如此庞大的身体,骨龙如山般的身躯猛的向一侧倾倒,轰然倒地。 黑炎单手握剑撑在地上,浑身上下沾满了尘土,丝毫不见之前的尊贵霸气。 瑞斯跳下骨龙的头颅,拍了拍不断甩着尾巴,貌似不甘心的骨龙,等到大家伙安静下来,转身看向黑炎。黑炎手中的长剑爬满了如蛛网般的裂纹,仿佛下一刻就会四分五裂,但国王的骄傲不允许他退后半步,长剑再度平举,金色的双眼中涌起了不属于人类的暴戾。 瑞斯挑起了一边的眉毛,血红色的是眼眸中满是杀意。 魔族与巨龙,光明大陆最强悍的两个种族,一旦开战,不死不休。 就在这时,三枚重炮炮弹精准的朝他们飞了过来,当头砸下。地面上的皑皑白雪早已不复存在,爆炸掀起了滚滚的烟尘。烟尘过后,两个毫发无伤的强悍美人继续叮咣打在一起,姿势很好看,态度很嚣张,破坏力很强大。 片刻不到,领地再度被轰塌了一角。 “领主大人,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必须想办法让他们停下来。” “管家,你觉得这可能吗?” “……不太可能……” 宋默咬牙切齿的说道:“这两个混蛋玩意,不给他们点颜色瞧瞧,我实在不甘心!” “可是……”老约翰迟疑了一下,还是开口说道:“刚刚发生的地陷,有一半原因,是炮弹炸的。” “……” “所以,即便不能阻止他们继续斗殴,您也不能再开炮了。毕竟,别人拆了您的房子,事后还可以索要赔偿,如果您自己也动手拆……金币很可能就要不到了。现在的情况是,您能要到的金币,已经大量缩水了。” “……管家。” “是的,领主大人。” “这些话,你为什么不在我开炮之前说?” “说了您也不会听。” “我是那么不讲理的人吗?” “很可惜,有的时候,您的确是这样。” “……” “您不用灰心,格里兰家族的人,都是这样的性格。只是您的个性更加激烈一点。” “……”这是安慰还是落井下石? 在老约翰苦口婆心的劝说下,宋默终于下令停止炮击。事实上,即便他不下令,炮弹也已经告罄。重炮炮弹和简陋的火药弹完全不一样,每制造一枚,都要耗费大量的矿石和火药,看着堆积一地的弹壳,宋默的心都在滴血。 抬头看向在地上打的不过瘾,直接飞上半空的瑞斯和黑炎,宋默恨得牙痒痒,难道遇上这种非人类,自己就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了? “就算杀不死,逮住了修理一顿,也是好的啊……” 宋默握紧了拳头,双眼冒火,杰里斯的声音突然传来,“我可以帮你。” 宋默倏地回头,金发的精灵就站在距离他不到三米的地方,绿色的斗篷纤尘不染,和战场里打得难解难分的两个非人类,有着天壤之别。 宋默看着杰里斯,皱了皱眉头,“你会有这么好心?” “事实上,这并不是什么好心。”杰里斯走到宋默面前,单手挑起宋默的下巴,“这是交易。” “交易?” “是的。”杰里斯点点头,翠绿色的双眼闪过一道难解的光芒,“我可以帮你困住他们,但你必须答应我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一件你完全可以做到的事情。” “好,成交!” 宋默知道杰里斯的条件不会是什么简单的事情,但他现在没有别的办法。人类已经无法阻止瑞斯和黑炎了,只有用非人类,才能阻止他们。 杰里斯见宋默点了头,松开了宋默的下巴,却在下一刻扣住了宋默的后颈,淡粉色的唇落在了宋默的眉间,印下了一个仿佛带着青草气息的吻。 在杰里斯吻他的瞬间,宋默能明显感到右手背上的叶片状花纹隐隐发热。宋默举起手,发现花纹上增添了一片叶子。 “这是怎么回事?” “契约。” 杰里斯言简意赅,撩起了长发,他耳后的花纹,也增添了和宋默手上一般无二的图案。 虽然瑞斯和黑炎正打得不可开交,但两人都没漏掉刚刚杰里斯吻宋默额头的一幕。 “该死的精灵!” 两道剑气同时一转,直接朝杰里斯劈了过去。 杰里斯一把捞起宋默的腰,避开了足以劈开大地的可怕力量,落到几米外,放开宋默,双臂张开,绿色的光芒涌出,地底再度传来了震动,无数藤蔓植物破土而出。 这些深褐色的藤蔓比杰里斯种植的葡萄藤粗了几圈不止,还带着锋利的尖刺,破土之后便开始疯长,一旦缠绕在人的身上,会像捕食到猎物的巨蟒一样,越缠越紧。藤蔓之后是大片大片红色的鲜艳花朵,比成年男人拳头还大的花苞逐个绽放,空气中顿时弥漫着沁人心脾的香气,颗粒状的花粉随风飘散,一旦吸入,浑身的力气仿似在瞬间被抽干,半步也移动不了。 杰里斯周身的绿光愈发耀眼,藤蔓和花朵有意识一般,包围了瑞斯和黑炎。 即便两人实力强悍,动作之间,还是慢了半拍。褐色的藤蔓立刻缠绕而上,将两人捆了个结结实实。挣开了一层,又是一层,体力不断被消耗,藤蔓却仿佛无穷无尽。 确定两人短时间内没办法挣脱之后,杰里斯转头看向宋默,“这样……” 话说到一半就停住了,宋大领主已然倒在地上,睡得不省人事。 放眼一望,整片战场中,能够站立的人,已经寥寥无几。 管家老约翰是仅剩的几个人中最清醒的一个,他走到宋默身前,弯下腰,将宋默横抱了起来。满头华发的老人,抱起一个二十出头的青年,却毫不费力。 “杰里斯阁下,”老约翰抱着宋默,站在杰里斯面前,“不论您在打什么主意,希望您不会真的伤害领主大人。” “不然呢?” “我听说过精灵很记仇。”老约翰一字一顿的说道:“人类也一样。” 话落,老约翰抱着宋默转身离开,不去看杰里斯现在是什么表情。几个地精在前面带路,虽然大部分地下城都被掩埋了,但是仍有一部分幸免于难。领地里的老人女人和孩子现在就躲在那里。地下城的主城堡也在之前的战斗中幸存了下来,只不过,一角被炮弹轰塌了。如果宋默知道了这件事,恐怕打死也睡不着了。 天空中飘起了雪花,雪花中夹杂了大大小小的冰雹,因为花香和花粉沉睡过去的人,陆续被冰雹砸醒,几个倒霉的家伙,直接被砸中了脑袋,再度昏迷过去。 雪越下越大,冰雹越来越多,整块整块比拳头还大的冰块从天而降,瑞斯和黑炎几乎是同时将困住自己的藤蔓全部扯得粉碎。杰里斯也没兴趣再催动藤蔓困住他们。即便他很想杀死那个魔族,抢回博德的灵魂,现在也不是个好时机。 宋默被老约翰带进地下城之后,不久就醒了过来。得知正在下冰雹,地面上的建筑全都被摧毁,架起的帐篷挡不住冰雹,黑炎带来的黑甲骑兵们陷入了麻烦,不少人已经受伤之后,想了想,说道:“管家,让地精放他们进来吧。” “领主大人?” “按照我说的做。” “遵命,大人。” 管家老约翰带着强森和几个地精离开,瑞斯推开门走了进来。身上的衣服已经换过了,战场上的硝烟也被洗去,眼中褪去了血腥和戾气,恢复了海一般的深蓝。 “第一次看你穿白色的衣服。”宋默看着瑞斯,突然笑道:“你这样,根本不像魔族。” 见宋默笑了,瑞斯似乎松了口气,走到床边坐下,将宋默搂进了怀里,头埋进了宋默的颈项,温热的呼吸,吹拂在宋默的颈间,引起了一阵颤栗,“你觉得,魔族该是什么样子的?” “我也说不太好。”宋默挑起一缕褐色的长发,“总觉得,不该是你现在这样。不过,这样也很养眼就是了。” “……你不生气了?” “你说呢?”宋默突然语气一转,表情一冷,用力一扯握在手里的长发,“你觉得,我该继续生气,还是不该?” “亲爱的,我错了。” “你哪里错了?” “不该修理那条巨龙?” “不对!”宋默扳过瑞斯的脸,“你修理他没错,但是,不应该在我的家里修理!还把我家的房子拆了!你知道盖这个地下城,我花费了多少金币,耗费了多少精力吗?!” 宋默越说越生气,愤怒之下,直接将瑞斯按倒在了床上,单膝顶在瑞斯的胸前,一手扣住了瑞斯的脖子。浑然不觉解开了扣子的衬衫随着他的动作滑落,露出了锁骨和蜜色的肩膀,“老子赚点钱容易吗?盖个房子容易吗?!你知不知道,老子现在愤怒得想杀人?” “……” “你脸红什么?!” “……” 等等,什么东西顶着他? 宋默回手一把抓住了刚刚顶在自己身上的某物,愤怒迅速消散,理智瞬间回笼,这特马地,那个?! 瑞斯仰躺在床上,发丝凌乱,满面潮红,“亲爱的,不要这么大力,哦!” 哦你妹! 宋默脸色发青,额头蹦起了一排青筋。 “亲爱的,向我发泄你的怒火吧。”瑞斯眼含春水,粉红的舌尖探出唇瓣,舔了舔唇角,“来吧,我承受得住!啊!” 啊你大爷! 宋默额头的青筋连成了一片。 深呼吸,不能中计,不能和这个不要FACE的妖孽一般见识! 做了几番心里建设之后,宋默一把揪住了瑞斯的领子,“你听好,房子是你拆的,你就要负责。否则……” “否则?” “否则,”宋默咬咬牙,去特马地,老子拼了,“否则,你一辈子也甭想上我的床!” 静默两秒,瑞斯一把握住了宋默的腰,双眼放光,“也就是说,把房子修好,我就能上你的床了,是吧?” “不是……” “亲爱的,你果然是喜欢我的,只是表达的方式太含蓄了点!” “真不是……” “亲爱的,我这就去!金币不是问题,材料不是压力,等着我!” “我……” 宋默一句话没说完,瑞斯已经翻身跳下了床,直接冲了出去。宋默维持着一个姿势,足足僵硬了五分钟。 这是不是就是所谓的,强买强卖? 这下子,大事不妙了……想赖账的话,他该躲去哪里? 与此同时,黑炎和黑甲骑兵们已经被老约翰带进了地下城。眼前的城市虽然已经被损毁泰半,仍不损其恢弘的气势。 地精们忙着清理掉落的石块和木料,侏儒们帮忙用滑轮吊车运送土石,矮人兄弟和铁匠们竖起了更多的吊车,地下城的清理工作进行得有条不紊。 地精,侏儒,矮人,和人类? 黑甲骑兵们不约而同的想揉揉自己的双眼,幻觉吗? 黑炎看着这一切,则陷入了沉思。 第六十九章 看着眼前陌生的一切,矮人加兰德首次对自己的方向感产生了怀疑。 沟壑万千,瓦砾遍地,巨大的深坑几乎是一个连着一个。地面上所有的建筑都不见了踪影,连格里兰的标志,领主府,都变成了一片废墟。 这里是格里兰?他是不是走错地方了? 一头庞大的骨龙躺卧在遍地的碎石之上,看到加兰德的商队,抬起头,张嘴就喷出了一股黑色的龙息。 加兰德忙不迭驾着马车闪避,身上的斗篷还是被烧穿了一个大洞,脸上的胡子也险些被火燎到。 幸好骨龙只是冲他们喷了一口龙息,没有直接追过来,否则,加兰德商队,很快就会成为历史了。 “老天!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加兰德坐在马车上,不解的拧紧了眉头,满脸的大胡子遮住了他的表情,却遮不去他眼中的担忧。这里分明是经历了一场可怕的战争,其中一方很有可能是来自黑暗深渊中的邪恶势力,那头庞大的骨龙就是证明! 这种情况之下,所有生活在这里的人,恐怕都不能幸免。 加兰德想起罗德之前说要留在格里兰,再看看眼前的满目疮痍,忍不住流下了两行热泪,“罗德,我的老友,你死得可真惨啊……” 就在加兰德为罗德哀悼的时候,一个怒气冲冲的声音突然传来,“你说谁死了?!” 加兰德朝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只见马车前方突然出现了一个地洞,罗德半截身子露出地面,正向外边爬。 加兰德悚然一惊,“诈尸?!” “去你的诈尸!”罗德终于爬了上来,抓起一块石头就朝加兰德扔了过去,“老子还活着!” 和罗德一起爬出地洞的还有几个地精,最后是管家老约翰和领主随从强森。 加兰德跳下了马车,大步朝罗德走了过来,“谢天谢地,你还活着!” 罗德一拳捶在加兰德的肩膀上,“你比约定的时间晚到了两天。” “这糟糕的鬼天气,我已经尽力了。”加兰德反捶了罗德一拳,“而且格里兰领主要的矿石量太大,为了凑齐,我可是费了不少力气。” “别在我面前说这些。我们从刚睁开眼睛就认识,你的话骗不了我。”罗德抓了抓大胡子,“不过你也算是运气好,如果真的按照约定的时间来格里兰,恐怕也要被波及……” “和格里兰变成这样有关?” “说来话长,这件事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清楚的。” 罗德说到这里,突然停住了,管家老约翰上前,拿出之前宋默和加兰德签署的契约,“加兰德先生,我们可否先交易?您可以之后再向罗德了解事件的详情。” “啊,对!”加兰德点点头,“的确应该这样。” 加兰德取出了另一份契约,和老约翰仔细核对两份契约上的条款,确认无误之后,加兰德将十车矿石交给了老约翰。 “这是和领主大人约定的矿石中的一部分,其余我会在半个月后送来。” “好的,您是个诚信的商人,相信我们会合作愉快。”老约翰将约定数量的金币交给了加兰德,两袋沉甸甸的金币到手,连吹在身上的寒风似乎都温暖了许多。不过加兰德并没有将两袋金币全部收下,而是将一袋还给了老约翰。 “加兰德先生?” “是这样,管家先生。”加兰德说道:“上次领主大人交给我代售的书册,五十本已经全部售罄。我想,如果可以,能否再给我一些?” 老约翰笑着点了点头,说道:“当然,领主大人事先已经吩咐过了。” 刚刚一直没出声的地精走上前来,每人手里都捧着一个包裹。 “这里是一百本,领主大人说,您可以先拿去,不需要预付定金。”老约翰一边让地精将小X书送上加兰德的马车,一边将加兰德还给他的金币又交给了加兰德,“另外,领主大人希望能从您这里买到一些建筑材料,您也看到格里兰现在的情况了。” “我明白了。”加兰德将金币和包裹都妥善放好,对老约翰郑重说道:“请您转达领主大人,加兰德一定不负重托。” “既然这样,那这份补充契约,也请您签一下吧。” 老约翰取出了宋默提前拟好的契约,加兰德浏览了一遍上面的内容,毫不犹豫的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老约翰将契约收好,带着地精和强森回到了地下。十车矿石,仅凭他们是无法运回地下仓库的,必须找更多的人来帮忙。 老约翰等人离开后,加兰德一边卸车,一边向罗德打听之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偶尔瞅瞅趴在不远处的骨龙,好像罗德对这个庞然大物并不怎么在意,它也没像之前攻击自己的商队一样攻击罗德,难不成,一伙的? 可是,只有亡灵法师和魔族才能召唤出骨龙吧?矮人一族向来对亡灵法师和魔族都没有好感,对他们的厌恶,几乎和精灵并驾齐驱。 罗德坐到了一块石头上,说道:“事情是这样的……” 随着罗德的叙述,加兰德脸上的表情变得越来越奇怪。 格里兰和西北行省联合军事演习?光明教会骑士团想插一脚,结果被团灭,金色骑士还被成功劝降,弃明投暗? 奥比的巨龙国王黑炎御驾亲征,领主的彪悍魔族情人披挂上阵,巨龙和魔族大战八百回合,将格里兰弄成了现在这样? “罗德,你在讲笑话吗?” “我也希望这是个笑话。”罗德叹了口气,“看看眼前,你就知道魔族和巨龙的破坏力有多大。不过,最强悍的,还是领主大人。”罗德的眼中疑似出现了闪光的星星,如果双手合十,抬头十五度望向前方,简直是恋爱中少女最详实的写照,“他用一种可怕的武器,把魔族和巨龙都给殴了!” 至于杰里斯把除了黑炎和瑞斯之外的大部分人都弄晕的神来一笔,被罗德刻意忽略了。矮人和精灵向来不对盘,从嘴里说出杰里斯的名字,都会让罗德浑身不自在。 “……那现在的情况是怎么样?”事实上,加兰德很想问一句,单挑魔族和巨龙的领主大人,还活着吗?说不定受了重伤,否则,来和他交易的怎么会是一个管家? “现在的情况很复杂。”罗德托着下巴,抓了抓胡子。 “怎么?” “魔族和巨龙都在领主大人的地下城里。都在帮忙重建地下城的工作,可实际上,破坏的,比重建的要多得多……” 加兰德拧着眉毛将罗德的话总结了一下,得出以下结论:巨龙攻打格里兰,魔族挺身而出。巨龙和魔族斗殴,对格里兰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格里兰领主发飙了,对两人进行了无差别攻击,结果却变成了巨龙和魔族一起帮忙领主重建地下城? 逻辑上完全说不通啊! “别想了,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的。”罗德拍了拍加兰德的肩膀,“你只需要知道,宋默格里兰是个神奇的人,任何事情发生在他身上,都不用感到吃惊。 “……” 被罗德称赞为“神奇领主”的宋默,此刻正在哀悼小金库里即将枯竭的金币。 为了让加兰德尽快把余下的矿石和材料送来,宋默不得不忍痛让老约翰将金币如数给了加兰德。看着老约翰从小金库里取出来的金币,宋默的心在滴血,为了避免脆弱的心脏受到二度打击,他干脆没有去见加兰德,将交易事项全都委托给了忠心耿耿的管家。 眼不见为净。 可想起重建地下城需要耗费的金币数量,宋默就忍不住想竖中指。原本以为自己已经带着领民大步跑在奔小康的道路之上,却没想到,凌空出现一只大脚,直接将他踹回了起跑线后边。 不对,不是一只大脚,是两只!他丫丫的,早晚有一天,把这两只大脚丫全都剁掉! 可当务之急不是跺脚丫,而是金币!小金库剩下的钱,根本不足以支撑整个地下城重建。就算瑞斯能帮忙,没有材料,也是白搭。 小X书虽然能赚钱,但比起宋默需要的金币数量,只是杯水车薪。 最快的赚钱办法,除了抢劫,就是做糖和葡萄酒生意。宋默之前计划得很好,只要能和黑炎签订契约,有了奥比这把保护伞,地下仓库里的白糖,和几十桶葡萄酒,马上能给他带来大量的金币。 可谁能想到,黑炎不按牌理出牌,他直接带着大兵来自己家里大耍流氓! 流氓没耍成,干脆利用宋默的一时“善心”盘踞到了地下城里,顺便占领了储存白糖的仓库,短短一天时间,库存的白糖就少了五分之一! 宋默第一次看到黑炎吃糖的样子,眼睛险些瞪脱窗,后悔得想挠墙。他发扬什么风格,假装什么圣母,让这些家伙在外边被冰雹砸死多好? 现在可好,请神容易送神难,引龙入室,白糖难保。 为了自己的财产安全,宋默只能关门放瑞斯。魔族和巨龙又一次大打出手,虽说有意的克制了力量,可仓库还是塌了…… 宋默已经不去想能不能和黑炎做生意了,他只想早点送走这条瘟龙,大不了,把从仓库里抢救出来的白糖,全都送给他! 可黑炎却告诉宋默,短时间内,他没有离开的打算。 “这里很好,你也不错。” 说完这句暧昧不明的话,任性的国王不只赶走了西北行省来接他的官员,还下令留在地下城的黑甲骑兵们帮忙一起“义务劳动”,重建地下城。 黑炎的举动让宋默费解,瑞斯却直接血红了眼睛。魔族和巨龙再度对上,刚清理了一半的废墟,再度塌陷一角。 杰里斯走到泪流满面的宋默身边,说道:“需要我帮忙吗?” 宋默挂着两行面条泪转过头,他再也不说精灵是腹黑霸道的生物了,绝对是好人啊! 可谁能想到,刚被发了好人卡的杰里斯,召唤出的藤蔓直接毁掉了地下城的主干道…… 灰头土脸的地精和侏儒开始抱团痛哭,照这样下去,猴年马月才能把重建工作完成啊…… 宋默心头狂奔过一群草泥马,特马地这三个非人类全都和他有仇是吧?! 第七十章 在三个非人类的联手努力下,经过一个星期,地下城被损毁的面积达到了三分之二。就算地精和侏儒的工作效率再高,也比不上地下城被破坏的速度。往往是刚清理好一个城区,另一个城区就轰隆一声塌方了。 地精和侏儒的眼泪已经流成了河。 照这样下去,不用一个月,地下城的“拆迁”工作就能顺利完成,宋默也不需要再为重建费用忧心了,完全可以快快乐乐的和他的领民们卷着包袱去睡大街了。 宋默习惯了有房一族的生活,不想去幕天席地的和大自然做亲密接触。这样的天气,睡大街会死人的。 “不能这样下去了!” 宋默握紧拳头,砰的一声砸在了桌子上,现在几乎全部格里兰人都被地下城的重建工作绊住了手脚。根本无暇顾及其他。 小X书很长时间没更新了,交易给加兰德的一百本,已经是前段时间画出的全部,赛万斯那里已经断货了。不过现在黑炎盘踞在自己家里搞破坏,估计总督大人也没心思来和自己讨论违约的问题。 矮人兄弟忙着帮地精和侏儒清理和重建地下城。他们的铁匠作坊和高炉在不久前的那场魔族与巨龙的斗殴中被毁了个彻底,同格里兰的领主府一起,成为了历史。 之前关在小黑屋里的纳尔逊公爵在领主府被毁时,奇迹般的逃出生天。作为唯一的小X书创作主力,再次被宋默关进了地下城堡里的小黑屋。 公爵大人跳着脚抗议,宋大领主选择无视。 金色骑士艾尔特已经能活动自如,并且出人意料的,在地下城的重建工作中,发挥出了重大的作用。 例如,某处土石塌方,大叫一声艾尔特,金色骑士立刻披挂上阵,金色斗气往上一顶,众人成功逃生。 不过,就算如此,艾尔特一个人还是独木难支,塌方事件接二连三,不少人都受了伤,哈洛德的黑诊所又一次人满为患。 至于甘蔗和葡萄…… 杰里斯倒是来问了宋默,宋默只能摇摇头。制糖作坊都没了,种出来也没用。 想到这里,宋默站起身,“再这样下去,地下城永远也建不好,就算建好了,大家也都要去喝西北风了。” 归根到底,造成这一切的源头,还是那头大肚子龙。只要搞定了他,一切就都能解决了。至于地下城重建好后,瑞斯与床的问题,被宋默刻意忽略了。 打定主意,宋默决心去和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好好谈一谈。 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实在不行,他就多出点血,就算不能把那头大肚子龙马上赶走,至少也不能让他继续“帮倒忙”了。 结果宋默昂首挺胸走到门边,握紧门把,刚把门拉开,就险些和站在门口的人撞个正着。 黑色的长袍,宝石镶嵌的腰带,垂落腰际的黑发…… 宋默有些僵硬的抬起头,扯了扯嘴角,“国王陛下,日安。”这算是说曹操,曹操就到吗? 黑炎低下头,看着只到自己下巴的宋默,捻起了一缕和他一样的乌发,神色不明。 “日安。” 宋默握了握拳头,一边给自己打气,一边说:“陛下,我有件事,想和您谈一下。” “是吗?”黑炎松开了宋默的头发,“我也有件事,想和你谈一下。” “什么?” 宋默有些摸不着头脑,难道,是糖不够吃了? “城堡一层的穹顶壁画,你是否可以解释一下?” 宋默眨眨眼,不太明白,穹顶壁画? “需要我提醒一下你吗?”黑炎抬起了宋默的下巴,“屠龙勇士,恩?” 宋默恍然大悟,之后脸色刷的变了。 地下城堡损毁的一角,是被宋默自己发射的重炮炮弹轰塌的。那里是城堡的一部分,也是整座城堡的雏形。最初作为领主的私宅而建造,穹顶和墙壁上,都绘有格里兰家族的光荣史。 抢劫,反抗暴政和屠龙……更糟糕的是,地精绘画的人物,都是以宋默本人为蓝本的。 整个地下城堡,仅此一处。 今天这片建筑刚被地精清理出来,黑甲骑兵们也帮了忙。在看到残破的穹顶壁画时,大兵们的脸色变得比雪还白。 于是,盘踞在地下城里的大肚子龙终于看到了宋大领主捏造的家族光荣史。 身为巨龙的国王,看到这样的壁画,没有第一时间把整座城堡拆了,已经是很给宋默面子了。 但是,宋默本人就悲催了。 “我想,你应该能给我一个很好的解释。”黑炎直接单臂揽住了宋默的腰,将他抬高到和自己的视线平齐,金色的双眼闪过一道让宋默心惊胆战的寒光,“否则……” 宋默张张嘴,他真心冤枉。当时让地精们画这些内容,不过是随口一说,他压根就没想到,某天真的会有一头巨龙住进他的家里。 如果知道这些,打死宋默也不会让那些绿皮画屠龙。还把他画成了屠龙勇士,这除了找死还有别的解释吗? 黑炎的手臂越勒越紧,宋默觉得自己的腰快要断掉了。 “说话。” 宋默嘴角抽了抽,证据摆在那里,在黑炎的眼中,他肯定是良心大大的坏了!他现在说什么都是错。瑞斯现在不在这里,手枪对这头皮糙肉厚的大肚子龙没用,自己几乎是无计可施。 不过,看黑炎的样子,似乎没打算把他死啦死啦地…… 宋默眼珠转了转,心下有了主意。 “国王陛下,壁画什么的,那完全是胡诌,您大肚子大量,别和我一般计较成不?为了您的宽宏大量,我为您介绍一笔赚大钱的生意,您看怎么样?” “赚大钱的生意?” “对,一旦生意做成了,用金币和宝石铺床绝对不再是梦想!” 用金币和宝石铺床…… 不得不说,巨龙爱钱的天性,是他们的一大软肋。如果宋默继续对黑炎解释壁画的问题,今天他不会有好果子吃,提起金币,马上成功转移了黑炎的注意力。 “什么生意?”黑炎下意识的问道,随即想到了自己这段时间的口粮,“糖?” “不只是糖。”见黑炎已经上钩一半,宋默脸上的表情立刻转换成了奸商模式,拍了拍黑炎的胳膊,“您先放开我,这么抱着我,您不累吗?” “不累。” “……我累。” “好吧。” 黑炎放开了宋默。宋默不着痕迹的揉了揉腰,靠之,肯定青了一圈。巨龙什么的,果然凶残,生意做成之后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宋默要带黑炎去看的,是在地下城“拆迁”工作中幸免于难的酒窖。酒窖挖在比地下城的主建筑群更深的地底,选择的地方也十分隐秘。虽然地下城现在损毁了一大半,酒窖和里面的酒桶依旧安然无恙。 在把酒桶送进来之后,酒窖就被封闭了,之后连宋默本人都没来过,今天是第一次开启。 酒窖的墙壁上镶嵌着红石,不需要火把,就能将整个房间一览无遗。五十多个酒桶整齐排列,像是列队的士兵,等待检阅。 “这就是你说的生意?” “如您所见。”时间应该差不多了,但葡萄酒的品质如何,宋默也只能祈祷了。 宋默走到最靠近里面的一个酒桶前,将一个小木桶放到下面,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拔掉了酒桶上的木塞。霎时,一股醇厚的香甜味道溢满了房间。 宋默抽抽鼻子,这似乎和他喝过的葡萄酒有点不同,或者该说,很不同。 难道是因为葡萄种类的关系?毕竟,地球上可没有会咬人的葡萄花,和喜欢玩捆绑的葡萄藤。 宋默接了小半桶红得妖异的酒液,重新将木塞塞好,黑炎已经迫不及待的走到了他的面前,金色的双眼紧盯着宋默手里的木桶,喉结上下滚动,不停的吞咽着口水。 宋默用一个木勺舀起了粘稠得不像葡萄酒,倒像是蜂蜜的液体,送进了嘴里。如果不是这股诱人的味道,他会以为这些酒已经变质了。酒一入口,宋默顿时瞪大了双眼,特马地这还是葡萄酒吗?! 黑炎见宋默咬着勺子愣在那里,干脆自己从宋默手里抢过了木桶,三口两口喝了个一干二净。 喝完了,舔去嘴角残留的一丝鲜红,似乎意犹未尽。 宋默回过神来,看看已经空了的木桶,对黑炎说道:“陛下,您之前喝过类似的酒吗?” “没有。”黑炎干脆的摇头。 “是吗?”宋默现在有些拿不准了,这除了颜色,压根就不像葡萄酒的东西,真能拿来卖吗?万一喝出问题怎么办?他只是尝了一小口,就有种醉醺醺的感觉了。都产生了错觉,看到黑炎举着酒桶对嘴灌…… 等等! 宋默立刻掐了自己一把,疼痛让他知道眼前的场景绝对不是错觉,整个人傻眼了。 鲜红的酒液滑过红唇,沿着雪白的颈项滑入衣领,本该血脉贲张的画面,看在宋默眼里,却代表着另一个意思。 他这五十桶葡萄酒,即将走上白糖的命运,也保不住了…… 但是,这笔生意,应该能谈成吧?不是有句俗话,酒桌是谈生意的最佳地点吗? 看着黑炎咕咚咕咚灌酒,宋默搓搓手掌,笑眯眯的说道:“陛下,要不要来点下酒菜?” 大丈夫能屈能伸,狗腿不要紧,金币才是真! 或许是宋默的态度和葡萄酒一起打动了黑炎,黑炎终于对宋默提出的合作事项,点了头。 于是,在一个飞雪飘零的下午,格里兰领主和奥比国王,在一个地下酒窖里,初步达成了合作协议,并在不久后签署了一份密约,作为之前宋默和赛万斯签署的合作契约的补充协议。 酒窖门外,瑞斯靠在墙边,单腿支在墙上,环抱双臂,听着宋默和黑炎讨价还价,抬起头,嘴角勾起了一抹让人心动的弧度。 第七十一章 三桶变种版葡萄酒灌下去,饶是黑炎,也开始扛不住了。 比起矮人酿制的麦酒与精灵酿制的果酒,宋默出品的葡萄酒,其威力堪比加强版的二锅头。试想一下,习惯了低度酒,却猛然间灌了几瓶二锅头,就算不会酒精中毒,也要撒酒疯了。 黑炎既没酒精中毒也没撒酒疯,他只是抱着第四桶葡萄酒,靠在墙边,金色的眼睛变得有些迷茫,黑发搭在肩头,有一缕黏在嘴角,将唇色映衬得愈发血红。一丝酒液沿着唇角缓缓滑落,看着他,宋默突然想起了一种生物:吸血鬼。 对他来说,黑炎的存在,的确是堪比“吸血鬼”。 坑了他的金币,占了他的武器,抢了他的白糖,现在又一爪子把他费尽辛苦酿制的葡萄酒划拉过去,怎么想,怎么觉得,自己在这家伙身上吃了太多的亏,除了窝火,还是窝火! 宋默蹲在靠在墙边的黑炎身前,双手支着下巴,眼睛眯了眯,这头大肚子龙目前的思考能力无限趋近于零,或许,他能借机讨回点便宜? 转念一想,还是不要了。就算现在自己能从他手里讨到便宜,等他清醒了,反悔或者赖账的可能性高达百分之八十。一旦惹恼了这个肚子挺大,心眼挺小的家伙,自己恐怕不会有好果子吃。 可这样,着实是憋气啊…… 或许,可以趁机掐一把解解气?扇巴掌宋默是不敢的,万一巴掌把这头巨龙打醒了怎么办?掐一下嘛,应该问题不大。 从瑞斯身上得到的应验,这些非人类绝对不是一般的皮糙肉厚,只是掐一下,应该一点作案痕迹都不会留下。 可宋默的手刚伸到一半,就被一下抓住了手腕。 宋默吓了一跳,心下开始打鼓,该不会,这头大肚子龙根本就没醉? “陛下?” 宋默试探着叫了一声,黑炎没有回答,却反射性的朝他看了过来,金色的双眼,依旧一片迷茫,没有焦距。宋默确定了,这家伙绝对是醉了,抓住他的手腕,只是本能的反应。 如此看来,就算这头大肚子龙没了思考能力,防御能力依旧强悍。幸好他刚刚没做什么出格的事,万幸啊…… 宋默尝试着想要抽回手,胳膊上的手却铁钳一样,没有半丝松动的痕迹。 “陛下,商量一下,你松开我,我给你做好吃的糖,怎么样?”对付醉鬼,绝对不能太过强硬,尤其是一头危险度达到SSS级别的醉龙。 “糖?” 黑炎呢喃了一声,声音比平时还要低沉,带着一股让人浑身酥麻的磁性,宋默不幸中招,全身开始冒鸡皮疙瘩。 太特马瘆人了,这声音,绝对秒杀老中青三代女性。 不会,对巨龙来说,是老中青三代雌性…… “是的,糖,雪白的糖,如果您愿意,我还可以为您做出奶糖,水果糖,软糖,巧克力糖——这个目前有点困难,总之,你先放开我,行不?” 黑炎的力气异常大,宋默的手腕已经开始发麻,绝对是青了。 黑炎歪了一下头,似乎在认真思考,也似乎什么都没在想。就在宋默以为做了无用功时,握着宋默的手,突然松开了。 宋默迅速收回了手,揉了揉手腕,果然青了。 是不是该找人把他送回房间,还是让他在酒窖里待着,等到酒醒再说?宋默一边揉着手腕,一边看着黑炎,或许,该把他留在这里,五十桶葡萄酒,够他醉上几天了,自己可以趁着这段时间,加快地下城的重建工作。 恩,是个好主意,就这么办!不过还是要通知一下那群大兵。免得他们找不到国王,以为自己关门放瑞斯,直接杀龙灭口了。 想到就做,宋默刚要站起身,却被黑炎一把抓住了肩膀,整个人失去平衡向前倾,一下倒在了黑炎的怀里。 霎时,葡萄酒香甜的气息直冲脑际,还混杂着另一种好闻的味道,让宋默的意识有瞬间的模糊,下一刻,一只大手托住他的后脑,一张带着酒气的温热的唇,落了下来。 宋默下意识的躲了一下,黑炎的唇落在了他的唇角。似乎对没有达到目的感到不满意,黑炎强硬的扳过宋默的脸,金色的双眼亮得骇人,瞳孔变成了一条竖立的细线。 被这样的眼睛盯着,宋默有了一种错觉,自己仿佛是即将被猛兽吞吃入腹的猎物。他开始感到害怕,本能的掏出了腰间的手枪,顶在了黑炎的胸前,没等他扣动扳机,一行黑色的符文突然出现在了眼前,缠住了黑炎,一只白皙的手从身后探出,握住了他持枪的手, “瑞斯?” “嘘,别说话。”瑞斯将手指抵到宋默的唇边,在半空中划出另一行符文,同之前缠住黑炎的符文交织在一起,室内响起了一声声催眠似的呢喃。黑炎抓着宋默的手渐渐松开,金色的双眼缓缓的合上,沉睡了过去。 瑞斯搂住宋默的腰,将他从黑炎的怀里拉了出来,拍了拍宋默的脸,“害怕了?知道害怕,还敢把一头巨龙灌醉?” 宋默张张嘴,想说他冤枉,黑炎是自己把自己灌醉的,就算他想阻止,也阻止不了。不过,瑞斯没真的把他怎么样吧? “放心,我只是让他睡一觉。真的弄死他,你会有麻烦吧?你好像还打算和他一起做生意?敢和巨龙合伙做生意,可真了不起啊……” “哦。”宋默摸摸鼻子,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瑞斯难得说话这么不留情面,好像是真的生气了? “算了,还是先离开这里吧。”瑞斯一把横抱起宋默,“不过,你酿制的酒竟然能把一头巨龙灌醉,让我也想尝尝看了……” 也想尝尝? 宋默的眼前顿时浮现出了一个画面,微醺的美人,半躺在床上,满脸晕红,黑色的长发散落肩头,一只手扯开衣领,露出了弧度优美的锁骨,殷红的唇翕合间,吐出了两个字:“好热……” 美人很养眼,画面很香艳,唯一的缺憾是,美人的性别,为男。 想到这里,宋默忍不住浑身打了个冷颤,太可怕了。为啥他想到的是汉子版不是妹子版?虽说汉子和妹子都是同一个,但这差别可不是一般的大…… 宋默脑子里的汉子与妹子激烈交锋,以至于忘记了自己正被瑞斯抱在怀里,招摇过市…… 于是,领主有个魔族情人的流言,直接升级到了格里兰即将有个魔族领主夫人的终极版。之前所谓的精灵夫人什么的,早已经被历史的车轮碾碎,掩埋在了尘土之下。 所以说,流言八卦也是有时效性的,也是需要事实为根据的。 从头至尾目睹瑞斯抱着宋默走进地下城堡的绿皮老地精,站在清理出的石堆之上,现身说法。 “有个魔族的领主夫人也不错啊。” “怎么说?” “反正咱们也不太招人待见,与其不上不下,还不如干脆将被不待见进行到底!” “高见!” “我也只是从领主大人身上学到了一点皮毛而已……” 格里兰原住民们一边忙着干活,一边低声讨论着,虽然他们自认为声音很低,却依旧传到了旁听者的耳朵里。 帮忙义务劳动的黑甲骑士脸色一滞,这段时间在格里兰的所见所闻,已经将他们的神经打造得无比强悍。毕竟,能将屠龙大模大样的画到家里屋顶上的人,整片光明大陆,也找不出第二个。 宋默格里兰,不是一般的凶悍。 不过在大兵心目中十分凶悍,敢于向黑炎和瑞斯同时开炮的领主大人,此刻却懊恼得想撞墙。回到房间之后,宋默终于后知后觉的发现,瑞斯就这样一路抱着他走了回来!期间遇到地精数只,侏儒数只,领民数只,大兵数只,矮人两只,管家一个。 “堂堂英名,毁于一旦……”宋默忧伤的四十五度角望天,今天之后,他还敢拍着胸脯,对领民们说,他是个纯爷们真汉子吗? 哪有被公主抱的纯爷们真汉子?这会是他一生的污点…… 瑞斯走到床边,拍了拍宋默的肩膀,回应他的是一击直拳。宋默红着眼睛,王霸之气侧漏,左一拳右一拳的砸向那张让他看了就生气的脸。 瑞斯一边闪躲开宋默的攻击,一边不解的问道:“亲爱的,你这是怎么了?” “怎么了?”宋默累得气喘吁吁,却一拳都没打到目标,干脆不打了,一把抓住了瑞斯的衣领,“你是故意的吧?一定是故意的吧?!” 瑞斯看着宋默,突然靠近亲了宋默一下,然后舔了舔宋默的鼻尖,“恩,我是故意的。” 宋默快气疯了,直接又是一拳,瑞斯这次没有躲开,或者说,他根本没有躲,拳头结结实实的揍在了他的脸上,白皙的面孔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宋默的拳头却已经发红了。 宋默有些傻眼,他没想到自己真能揍到这个家伙。看看自己的拳头,他是不是该把这只红烧猪蹄供起来? “消气了吗?”瑞斯握住宋默的手腕,拉过他的手,吻了一下他的手指,舌尖沿着指缝滑动, “手疼不疼?” “……” “我是不介意让你再揍几拳。”瑞斯笑着凑近,在宋默的耳边吹了口气,“或者,你不要用拳头,直接抽鞭子,如何?” 宋默的脸瞬间爆红,单手捂住耳朵,这家伙是个抖M,绝对的抖M! “不想要吗?” 瑞斯越凑越近,整个人都要压在了宋默的身上。宋默本能的向后躲,等他意识到时,人已经仰躺在了床上。 瑞斯单手撑在宋默的耳边,低下头,在宋默的侧颈咬了一口,留下了一枚红色的印记,指尖擦过印痕,“你是我的,只能是我的,明白吗?” 宋默没有说话,瑞斯抬起头,就见宋默面无表情的看着他,神色严肃。 “亲爱的?” “瑞斯梅尔斯。”宋默抬起手,搭在瑞斯的肩膀上,黑色的双眼像两弯深潭,仿佛看不到底。 “是的,亲爱的。” “你到底想做什么?” “我想做什么,你难道不知道吗?” 瑞斯再度低下头,却被一只手抵住了下巴,“我不知道,的确不知道。”宋默直直的看向瑞斯,被这样的目光注视,仿佛一切隐藏的秘密都会无所遁形,“我不是第一次问你这个问题,以前我不在乎,但是现在,你不能再对我说谎。” “为什么?” “为什么?”宋默突然笑了,笑得让压着他的魔族怦然心动,“就像你说过的,你难道不知道吗?” 话落,宋默仰起头,主动吻上了瑞斯的嘴唇。唇与唇摩擦的间隙,呢喃声在耳边萦绕,“瑞斯梅尔斯,我不想再听到任何谎言,你可以慢慢想,想好了,再回答……” 海蓝色的眼睛闪了闪,瞬间变得黯沉。瑞斯搂住了宋默,加深了这个吻,就在他的嘴唇沿着唇角滑下颈项,手顺着宋默衬衫的下摆向上探时,宋默突然使出了让无数男性尽折腰的终极杀招,修长的腿,对着瑞斯腰部以下,大腿以上的某个部位,狠狠的就是一下! 顿时,万籁俱寂。 瑞斯妖艳的面孔开始扭曲,豆大的冷汗开始滴落,宋默又是一脚,直接把弯成一只大虾米的魔族踢到了床下。宋默系好衬衫的扣子,看着躺在地上的瑞斯,冷笑两声,这个世界,可没有金钟罩铁布衫……就算有,某个部位,也练不了。 宋默居高临下的俯视着瑞斯,他看不透这个魔族。哪怕瑞斯对他说上一千遍我爱你,他依旧无法完全相信。 宋默久久不语,瑞斯抬起头,额头还挂着冷汗,嘴里却在问,“亲爱的,不继续了吗?” “……”命根子被狠狠踢了一脚,还想继续? “我以为你喜欢这样的玩法,的确比鞭子更过瘾。” “……” “要不要再来一次?” “……”他不应该用腿的,他应该直接用鞋跟踹! 最终,宋默那一脚也没踹下去。这个不要FACE的是个抖M,他可没兴趣当个抖S。 瑞斯从地上站起身,搂住了脸色发黑的宋默,低下头,抵住宋默的额头,笑着说道:“亲爱的,我真的喜欢你。你只要记住,我永远不会做出真正伤害你的事情。” “所以说,你的确是另有目的?” “怎么说呢,”瑞斯蹭了蹭宋默的额头,“我不想对你说谎,但是现在,你知道这些并没有什么好处。” “……” “当然,如果你答应我一件事,我会马上把所有的秘密和盘托出。” “什么事?” “嫁给我,如何?” “……” “亲爱的?” “嫁给你?”宋默盯着瑞斯,一字一句的问道:“亲爱的,你确定自己用词准确?” “当然。”瑞斯拉住宋默的手,扣在自己的胸口,“亲爱的,你知道不知道,每日每夜,我的心,都因你而跳动不休,我的情感,都在想你时沸腾,如地底最深处涌出的岩浆。哦,亲爱的,你怎么可以怀疑我对你的真心?” 宋默眯眼看着瑞斯,一言不发,然后转身走到墙边,拿下了挂在墙上的步枪,瞄准瑞斯就是一枪! “去你妹的心跳,去你姐的岩浆!去你大爷的热情!老子是爷们,你竟然敢让老子嫁给你?!去死吧你!” 在目睹瑞斯抱着宋默招摇过市之后,格里兰人再度有幸目睹了宋默举枪追杀瑞斯的惊险场面。 爱情,果真是个折磨人的小妖精啊…… 第七十二章 变种葡萄酒的杀伤力比宋默预期的要大得多。黑炎足足睡了四天,第五天早晨,才清醒过来。守在酒窖门外的强森将黑炎清醒的消息告诉了宋默,宋默立刻带着契约,飞快的赶了过去。谁知道这头巨龙会不会马上再睡过去。 契约内容早已经拟好,只需要签字画押,就能生效。 黑炎仔细看了一遍,指出了其中几处不满意的地方,宋默只得耐心的给他一一解释。 “陛下,这个份额,您还不满意吗?”宋默佯装为难的看着黑炎,“二八分成,原料我出,成品我做,只需要在销售方面帮个忙,您就可以白得两成的利润,难道还不够吗?” “不够。” “陛下,我是小本生意,小本经营。”宋默又掏出了手绢,“您就当可怜可怜贫苦大众吧,我的命苦啊,房子没了,四百多口嗷嗷待哺,赚点钱,就为了养家糊口啊……” 黑炎额角抽了抽,“果酒,制糖,这些都是精灵的传统生意。突然出现一个竞争对手,他们不会在意?”黑炎的指尖擦过了宋默的眼角,“挡箭牌,不是吗?” 宋默咬咬牙,特马地这大肚子龙可真不好拐! “三七,不能再多了。” “五五。”黑炎摊开一只巴掌,“据我所知,你酿酒的原料,是精灵帮你种植的吧?你难道不想把原料掌握在自己手里?我可以帮你。” “陛下,您说真的?” “我保证。”黑炎缓缓勾起了嘴角,“以奥比国王之名。” 宋默握了握拳头,这比他设想中的,要好太多了。本以为黑炎会让他再吃一个大亏,却没想到,这头大肚子龙竟然让步了! 不过,这其中该不会有什么阴谋吧? 宋默怀疑的神情太过明显,黑炎金色的眼睛危险的眯了起来,挑起宋默的下巴,“宋默格里兰,你最好不要对我的话产生怀疑,否则,难保我会改变主意。” “绝对不会的!我怎么会怀疑您?”宋默连忙摇头,笑着取出一支笔递给黑炎,“陛下,咱们现在就把契约签了吧?” 黑炎拿起笔,在修改好的契约最后一页写上了自己的名字。就在他写下最后一笔时,契约上突然浮现出一行黑色的符文,片刻之后,黑色的签名,变成了墨蓝色。 黑炎摩挲了一下纸上的签名,“魔族的伎俩。” 宋默有些尴尬的扯扯嘴角,双方实力相差太大,万一黑炎日后反悔,撕合同赖账怎么办?为了让瑞斯帮忙,他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嘴唇肿了一整天,喝水都火辣辣的疼……想想就是一把辛酸泪。 宋默收好契约,打算离开,却被黑炎拉住了胳膊。 “手。” “啊?” 宋默有些茫然的抬起头,黑炎不耐烦了,干脆拉起宋默的右手,将一枚镶嵌着一圈米粒大小红宝石的金色指环套进了他的尾指。原本比尾指大上一圈的指环,在套上手指之后,立刻缩小,箍紧,仿佛就是按照手指的尺寸打造的。 “契约。” 黑炎言简意赅,宋默眨眨眼,想起右手背上被精灵盖的那个戳,明白了。自己和大肚子龙玩心眼,大肚子龙也未见得就全然相信自己。精灵还只是盖戳,巨龙直接上箍了。 不过,比起杰里斯只是画几片叶子,他果断更喜欢大肚子龙的盖戳方式。这个指环怎么看怎么值钱,万一哪天没饭吃了,完全可以拿去换钱啊。 “契约结束前,它取不下来。”黑炎看到宋默对着指环流口水的样子,眼中闪过一抹笑意,“除非把手指剁掉。” 宋默:“……” 他收回前言,大肚子龙什么的,果然贪婪凶残! 不过,黑炎又一次做出了出乎宋默意料的事情,他把一袋金币给了宋默! 宋默足足了愣了五分钟,才接过那袋金币,入手沉甸甸的,打开袋口,的确是金币。 “酒钱。” 黑炎说完这句话,又举起一桶酒开始仰脖灌,宋默看着手里的金币,泪流满面。 按照契约上的定价,这点钱,连半桶酒都买不到!这头大肚子龙要是真心给钱,就全额付款啊! 这样分期不是分期,首付不是首付,算怎么回事? 算了。宋默擦掉眼泪,将金币揣进口袋,有总比没有好,比起之前白吃白拿,一副我坑你是给你面子的情况,现在至少还知道给钱。 宋默是苦着脸走出酒窖的,刚走出大门,脸上的愁苦就一扫而空,变成了一脸的阳光灿烂。拿出契约,看着上面几条隐晦的条款,嘴角的笑容越扯越大。 文字游戏什么的,实在是太威武了!那头大肚子龙估计还不知道自己被坑了一把,如果不是为了保证这些条款能够实行,宋默干嘛主动去向瑞斯割地赔款? 所以说……宋默嘿嘿冷笑两声,他总要把之前被抢走的金币,加倍要回来。 解决了和黑炎的合作问题,宋默开始将全部精力和热情投入到了重建家园的工作之中。 五十桶葡萄酒,足够黑炎醉上几十天了。对工作效率极高的地精和侏儒来说,这段时间足够他们完成地下城的重建工作。 矮人制作的滑轮吊车越来越精良,就算是力气只比得上七八岁孩子的侏儒,也能轻松操作。和加兰德交易来的矿石,大部分都用来制作工具和器械,武器的产出,几乎为零。 拜三个非人类所赐,大半个地下城都被推倒重建,和当初地精所做的建筑规划不同,宋默将领民的住处全部迁移到了东城区和西城区,北城区留下来建造作坊,南城区建成了地上和地下相通的土堡,并且打算沿着这个土堡的地上部分,再建一排土石结构的房屋,毕竟粮食作物还要种在地面上,人也不可能总是呆在地下。 这样规划下来,地精和侏儒们的工作效率又提高了不少。不到二十天时间,地下城就变了个样。 宋默仰头看向即将被挖空的土层,抢劫总是有风险的,而且收入不稳定,像卡里那样的肥羊,不可能总有。格里兰想要真正的脱贫致富,旱涝保收,必须想更好的办法。 和黑炎谈定合作,宋默可以没有后顾之忧的去抢精灵的蛋糕,除此之外,一些会引起贵族老爷的奢侈品,地球牌舶来品,也可以陆续“上市”了。 黑炎很快就会发现,契约中的一些条款,规定了他要对宋默在奥比王国以及附属国境内的生意,进行必要的保护。或许黑炎以为这些保护只涉及到了白糖和葡萄酒,但宋默的打算,却不只如此。 不过宋默也没打算让黑炎吃太大的亏,毕竟,在奥比境内做生意,他还是要交税的。 至于武器…… 宋默觉得自己之前走进了误区,太过信仰巨舰大炮那一套。从实际经验来看,就算他弄出“法国小姐”一类的巨炮,也照样轰不死某些非人类。而且制作重炮太过耗费材料,五部重炮的材料,足够制造几十门甚至上百门迫击炮。换成手榴弹,能堆成一座小山。 痛定思痛,宋默决定走另一条道路,制作更加高精尖的武器。他不相信,号称天下无敌的原子弹,还炸不死这些非人类!当然,目前宋默还没能力把原子弹和氢弹,或者爱国者导弹弄出来。一来材料不全,二来,乔桑和莫斯比的本职是铁匠,不是武器专家。想制作更高端的武器,还需要一段时间。 瑞斯倒是能够帮忙,可宋默并不想太过依赖他。这个脸皮比城墙还厚的魔族,一旦有机会,就要蹬鼻子上脸,宋默现阶段连给他登堂入室的机会都不愿意,哪会让他直接跨过一垒二垒直奔本垒? 一旦瑞斯脑袋发热直接往前冲了,等待他的,只有重炮和步枪! “太高端的弄不出来,肩扛式火箭筒总行吧?要不,弄个二战时的巴祖卡?” 宋默喃喃自语,老约翰带着纳尔逊公爵走了过来,“领主大人,纳尔逊公爵想要见您。” “哦?”宋默转过头,就被纳尔逊的样子吓了一跳,“公爵大人,您这是怎么了?” 不到两个月时间,纳尔逊公爵已经从一只光鲜亮丽的高卢公鸡,变成了一只走路都在摇晃的秃毛鸡。身上的衣服皱巴巴的,脸色青白,眼睛下挂着的两轮黑眼圈异常醒目,满眼血丝,顶着一个鸡窝头,两条胳膊痉挛似的抖动着,看到宋默,嘴唇都开始发抖,却还是坚持说道:“领主大人,您要的东西完成了。” 说完,白眼一翻,直接晕倒。 “公爵大人!”宋默连忙扶住纳尔逊,转头对老约翰说道:“管家,快派人去叫哈罗德!” 万一纳尔逊一命呜呼了,他还哪里去找这么合适的“艺术创作”人才?对奇萨下黑手的计划,也将成为一纸空谈。 宋默在见到纳尔逊第一面开始,脑子里就有了一个计划,王位第三继承人,和自己的嫂子们有着不清不楚的关系,被国王陛下流放,中途被追杀,大难不死,得到“贵人”相助……多经典的狗血剧桥段? 男主角必将为了和嫂子们的“真爱”,拿起武器,率领被他的王霸之气吸引来的追随者,一起奋起推翻“残暴”国王的统治,将他心爱的女人从囚笼一般的王宫中拯救出来,然后大家围成一圈,看星星看月亮,谈人生理想和哲学。 如果剧情按照以上发展,那么,这部狗血剧将以大团圆为结局。但是宋默打算在剧情里掺一脚。宋默只是个领主,他想分裂国家有难度,纳尔逊却是正经的王位继承人,他这么做,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都师出有名。 前提是,必须将纳尔逊进行一定的包装和打造,奇萨国王几十年如一日的走实力派路线,纳尔逊想要成功上位,就要别出心裁,走风靡万千少男少女的偶像派路线。纳尔逊的底子不错,宋默认为,只要去掉他那一身高卢公鸡的行头,进行一下拓展训练,再锻炼一下口才,他还是很有蛊惑人心,阴谋造反的潜力的。 为了真爱,为了嫂子,为了看星星看月亮的美好生活,相信纳尔逊会按照宋默所设想的,走上造反这条光明大道的。 不过,在那之前,他必须接受严格的考验,现阶段的考验之一,就是偿还他在格里兰欠下的各种债务。 伙食费,住宿费,服装费,甚至还有污水费和物业费,等等等等…… 天朝收费项目浩如繁星,名目众多,种类繁杂,宋默只是小试身手,就让纳尔逊成了负债累累的“无产阶级”。为了还债,他每天的时间除了吃饭睡觉,就是与小X书为伍,可就算他加班加到快崩溃了,债务的数目,仍是不断上涨。 宋默美其名曰:这是为了锻炼他强悍的意志力。 管家老约翰点点头,“恩,如果按照您的计划实行,公爵大人必将有一颗比金刚石还坚硬的心,比钢铁还强悍的意志,比巨石还顽强的神经。” “管家,你确定不是在反讽?” “不,我只是实事求是。” “……” 不过,纳尔逊是否有了钢铁一般的意志暂且不论,他的身体已经先倒下了。 这年头,培养一个造反人才,也不容易啊…… 第七十三章 一个月后,地下城的重建工作进入尾声。 东南西北四个城区被重新规划,主城堡被炮弹轰塌的一角也做了修整,被藤蔓损毁的道路全部重新铺设。期间宋默要求地精和侏儒顺便检查一下排水系统和通风系统,确保整座地下城空气流畅,环境良好。 虽然地精和侏儒对领主大人嘴里不时出现的奇怪词语不是很理解,却不妨碍他们将工作做得很好。 等到全部工程结束后,宋默站在地下城的城门口,看着鳞次栉比的房屋和有序的街道,满是自豪。如果之前的地下城是三星级建筑,现在完全可以评得上五行级标准! 不过,在验收完全部工程之后,宋默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绿化! 城市不可以没有绿色,哪怕是地下也一样。 杰里斯召唤出的藤蔓有了新的用处,既然这些植物可以在地下生长,用来绿化环境应该不成问题。至于藤蔓喜欢捆绑的天性,好解决。宋默做过实验,这些藤蔓只要捆住一样东西,就对其他的东西毫无兴趣。哪怕他走近半米以内,对方也是一点反应都没有。这可比葡萄藤可爱多了。 宋默想出的办法是,在街道两旁,每隔几米立起一根石柱,石柱旁边建起围栏,藤蔓就种植在石柱的旁边,借助缠绕在石柱和围栏上的藤蔓,形成一个天然的绿化带。 成果是喜人的,缠绕在石柱和围栏上的藤蔓,果然对周围走来走去的人毫无兴趣。 宋默看着自己创造出的“绿化带”,笑得见牙不见眼。这些藤蔓平时可以美化环境,清新空气,有了危险,把石柱一轰,就是最好的防御,简直是居家必备,杀人首选! 杰里斯看着道路两旁的藤蔓,对宋默说道:“你怎么会想到这么做?” “说起来,还是你给我的灵感。” “我?” “对。”宋默点点头,仰头看向已经爬到石柱顶端的绿色藤蔓,“你不是说过,精灵用葡萄藤做篱笆墙吗?” “……是栅栏。”而且没有精灵会用绿色的缠丝藤来做栅栏,或者装饰庭院,太难看了。 “反正都一样。”宋默撇撇嘴。 “哦。”杰里斯继续说道:“你真的只要绿色的缠丝藤就好?事实上,红色的火藤更漂亮,紫色的蔓瑙藤也不错,还有黑色的岩藤……” “……”宋默无语的看向杰里斯,花就算了,种一排血红色的藤蔓在路两旁,每天还要在这条路上走,精神自虐吗? 至于紫色,黑色……宋默曾经因为好奇让杰里斯召唤出一株紫色的藤蔓,结果差点以为自己看到了外太空植物。绿色的缠丝藤好歹看得出是株植物,这些紫色的家伙,每根须藤上都满布尖刺,片刻不停的张牙舞爪,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像是一个随时准备噬人的怪兽!宋默头顶立时滑下一排黑线。 “事实上,蔓瑙藤比缠丝藤要温顺得多。”杰里斯一边说,一边拍了拍紫色的藤蔓。就像在拍一个毫无杀伤力的乖巧小动物。蔓瑙藤立刻抽风似的抖动起来,杰里斯继续拍,蔓瑙藤继续抖,抖到最后,开始抽打地面,地上留下了无数尖刺戳出的小洞。 宋默看得冷汗直冒,就这,还温和?哪怕杰里斯保证这些蔓瑙藤不会伤人,宋默也没胆子让杰里斯把它种在自己的城里。 那样就不是自虐,而是大家一起虐了。 杰里斯看者宋默的表情,就能猜到他在想什么,叹了口气,果然不能期待人类的审美。 宋默一瞪眼,相比起来,精灵的审美观才有问题吧? 解决了城市街道的绿化问题,宋默又忙起了主城堡的装修工作。 之前引起黑炎不满的壁画被重点进行了修改,已经有了素材的地精们不再需要凭空想象,只用一天时间,就完成了全部工作。 色彩斑斓的壁画上,体型庞大的野猪,面目狰狞,率领格里兰人抗击野猪的领主,英勇无比。 艺术细胞丰富的老地精,还特别突出了宋默用步枪爆掉领头野猪菊花的精彩场面!几乎半面穹顶,都被用来描绘野猪被爆菊后的凄惨,与宋大领主肩扛步枪,昂首挺胸的飒爽英姿。 宋默看到完工后的壁画,张大嘴巴,足足呆愣了五分钟。 好吧,他似乎能够体会当时黑炎看到屠龙壁画时的心情了…… 这样的东西留给子孙后代瞻仰,让他们知道自己有一个喜欢爆菊的祖宗……这特马地是另类黑色幽默吗? 宋默一把抓住一个老地精的衣领,将他从地上提了起来。双脚离地,脖子被衣领勒得几乎喘不过气来的老地精,泪眼汪汪的看着怒发冲冠的宋默,不知道自己到底错在哪里? “老子有这么凶残吗?!老子是和平主义者,每一天都在呼吁世界和平!”宋默指着壁画,满面狰狞的对着老地精说道:“改掉,通通改掉!老子不想再看到这些东西!” “领主大人……” “要是明天这些东西还留在我家的屋顶上,”宋默的神情愈发凶恶,“我就煮了你全家!” 宋默的神情实在太可怕了,吓得老地精当即带着几个地精连夜赶工,忙了整个晚上,总算是把屋顶的壁画,全部修改完毕。 凶残的爆菊和血腥的屠杀,变成了领主大人和野猪头靠头,肩并肩,就像是兄弟和挚友一样,紧靠在一起。一轮红日冉冉升起,领主大人举起右手,野猪抬起前蹄,一同朝着太阳升起的方向深情凝望,就像是古典戏剧中对太阳发誓的恋人一般…… 看着修改完的壁画,宋默再度呆愣五分钟。 老约翰站在宋默身边,看着穹顶的壁画,突然说道,“领主大人,还是把这些壁画都刮掉吧。虽然爱护小动物是件好事,但野猪……这不像是正常人会做出的事情。” 宋默嘴角抽了抽,额头暴起了数条青筋,愤怒的目光机关枪一样歘歘着地精。 “给老子把这个屋顶全部涂黑!” 地精们被吓得抖如风中落叶,在强权的压迫下,只能攀着梯子继续返工。 等到把所有“污蔑”领主大人和野猪关系匪浅的壁画全部涂黑之后,他们的被煮危机总算是过去了。 从此以后,格里兰的地下城堡,就多了一间屋顶全黑的房间,据称,是领主大人亲自下令,由最受领主信任的地精长老执行,除了领主大人,和当时在场的管家以及地精长老,没有其他任何人知道这个黑色屋顶由来的原因。 在宋默格里兰成为光明大陆头号反派BOSS之后,这个有着黑屋顶的房间,成为了众人口中的一个不解之谜。据称,只要解开这个谜团,就能打败宋默格里兰!因为每当宋默听到有人提起这个黑色的屋顶时,脸色都会变得十分难看。 英勇的正义人士前仆后继,却全部无功而返。 正义的人士们捶胸顿足,知道内情的人只能私下疯狂捶地,实际上,那片黑色,盖住的只是一群野猪而已…… 今年的冬季似乎格外的短,加兰德每次来送矿石和材料,都会抱怨开始融化的积雪,让道路变得越来越泥泞,也越来越难走。 “马车的轮子总是陷进泥坑里,很少有商队会在积雪开始融化的时节到偏远的边境来。”加兰德将一颗奶糖送进嘴里,甜得眯起了眼睛,“领主大人,您制作的这种糖,真的是太好吃了。代理权的话……” “恩,路的确是个问题。”宋默坐在加兰德对面,“加兰德,你已经赚了不少了,太贪心可不是件好事。” 加兰德有些尴尬的抓了抓脸上的大胡子,坐在他旁边的罗德趁机给了他一拳,险些把他从椅子上捶下去,“老友,这件事你想都不要想了!领主大人说了,糖的代理权,是我的!” 罗德对加兰德挥了挥拳头。 加兰德转头看向宋默,宋默点点头,说道::“是这样。不过,为了得到糖的代理权,罗德放弃了‘艺术画册’的销售,也就是说,他之前的买家,都会成为你的潜在客户。而且,糖的进价和运输成本,比书高了不少,加兰德,你可以自己考虑。” “只能选择一种?” “是的。” 宋默的话没有任何转圜余地,加兰德考虑了一会,最终还是选择了小X书。虽然糖肯定能赚钱,但小X书的利益却摆在眼前,还是抓在手里的金币更实在些。 加兰德的到来只是个小插曲,只是这个小插曲却提醒了宋默,要想富,先修路,糟糕的路况,会给格里兰今后的发展带来很大的问题。 但有一点很重要,如果路修好了,会不会给打格里兰主意的人,提供更大的方便,例如黑炎之流。 领主大人现在对国王陛下的怨念很深,虽然契约签了,合作也开始了,但是国王陛下强占了他的白糖和葡萄酒,却是不争的事实。 就算他付钱了,可那点钱,连塞牙缝都不够! 不过现在也不是计较这些的时候,首要的问题,还是该不该修这条路,要是修的话,该怎么修? 想不通,宋默也只能将这个问题先放下,先“修理”月球表面一样的领地。地下城固然好,但面子工程也不能不做。坑坑洼洼的领地实在是不像话。 领民们开始热火朝天“修理”领地,手里的工兵铲比以往使用的笨重铲子轻便许多,用起来也十分顺手,工作效率提高了一倍不止。 图罗等人第一次看到工兵铲,还在嘲笑这种怪模怪样的东西是小孩子的玩具,在被宋默举着手枪和工兵铲一顿猛削之后,一脸血的汉子们给铲子跪了。 宋默抹了一把汗,虽然比起这些彪形大汉,他算得上是五等残废,可凭借手中利器,照样打得他们满地找牙! 事实上是,如果宋默回头,就能见到站在身后不远处,正一脸笑容看得他和图罗等人的瑞斯梅尔斯。如果他仔细回想,就能发现,刚刚的打斗中,图罗压根就没敢回手反击! 图罗坐在地上,看着一脸得意的宋默,又小心瞄了一眼不远处笑得让人胆寒的瑞斯,浑身抖了抖,果断装虚弱。 就此时,奥比王国首都发到西北行省一封密令,密令上清楚写着:国王陛下亲启。 第七十四章 奥比国王黑炎留在格里兰这段时间,西北行省的大小官员几乎三天两头的到格里兰报道。虽然之前被黑炎赶走了几次,却依旧无法打消他们前赴后继,奔向格里兰的热情。 之前大雪封路时还好,积雪开始融化,格里兰边境再度热闹起来。国王陛下不见他们?没关系,可以和格里兰互通有无,进行一下友好会晤嘛。 宋默对此的反应,是直接撇了一下嘴。 互通有无? 格里兰现在一穷二白,白糖和葡萄酒都被黑炎占了,纳尔逊加班到吐血,小X书的数量也只够供应加兰德。互通个鬼。 友好会晤? 他没记错的话,前段时间,他们还在打仗吧?虽说和赛万斯是假打,但和黑炎可是真刀真枪的火拼。没看到他带着领民正没日没夜的修理月球表面似的领地吗?友好个头。 这些人来格里兰的目的,大家心知肚明。 不过宋默既没戳穿他们,也没拦着他们,只是每次看到这些一身绸缎宝石,在自己领地里进出的公务员,宋默都有下手宰小肥羊的冲动。 “领主大人,您不能这么做。” “为什么?” “您说过,兔子不吃窝边草。”老约翰义正言辞的说道:“就算是抢劫,也要抢得有品位,这种一看就知道是谁下手的事情,只有白痴才会做。” 宋默沉默的看看老约翰,又看看不远处大摇大摆走下马车的宝石展览台,郁闷了。 吃饭要给钱,这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吗?大肚子龙在他的领地里白吃白喝,还不许他宰几头肥羊,把本钱要回来吗?何况这些小肥羊天天在他跟前扭腰摆臀的耍风骚晒肥膘,只能看却不能宰,太特马没天理了! 管家老约翰叹了口气,“领主大人,这就是现实。您就接受吧。” 宋默却攥紧了拳头,恶狠狠的说道:“去他个现实!就算本钱要不回来,也得赚点利息!” 老约翰:“……” 第二天,宋默就带着领民们重修了边境的围墙,让杰里斯在围墙边再度种植下了葡萄和甘蔗。只在围墙上留了几处暗门,和一处可以从围墙外看到的大门,门口立下两根木桩,木桩上用光明大陆通用语写下了两行富有诗意的话:“此墙是我砌,此门是我立,要想从此过,留下五金币!” 宋默站在距离围墙几米远的地方,看着迎风飘香的葡萄花和随风招展的甘蔗,双手叉腰,笑得那叫一个得意,“管家,看到了吧,这就是智慧!” “领主大人,既然要收钱,为什么不多收点?” “我想写五千的,可他们不会给。做人不能太贪心,管家,你着相了。” 虽然老约翰不明白宋默所说的“着相”是什么意思,但却很有种冲动,想扒开领主大人的脑袋,看看里面到底都装了些什么。 就这样,黑炎在地下城酒窖里“醉生梦死”,宋默收过路费收得不亦可乎,并且在过路费的名目下,又增加了车马费,茶水费,门轴损失费,“城门”看守劳务费,等等等等。总之,大大小小二十多个收费项目,每个项目收取的费用都不高,最多不超过五枚金币,可积少成多,一项项收下来,数目十分可观。西北行省的公务员们为了觐见国王,对顶头上司有个交代,只能心甘情愿的掏钱,每次到格里兰来一日游,都要被扒一层皮。好在宋默只是想赚点利息,没打算把事情做绝,否则,这些三天两头到格里兰做客的小肥羊,早晚要享受一下“裸奔”的乐趣。 点完一周内收取的金币之后,宋默将金币装到袋子里,突然对老约翰说道:“赛万斯应该快来了。” 老约翰愣了一下,问道:“领主大人,您确定?” “恩。”宋默双手交握,支着下巴,“奥比国王在这里,西北行省的大小官员一个不落的来报到,西北行省的总督却不露面,这未免太奇怪了。” 管家老约翰点点头,“您觉得这其中有问题?” “问题嘛,我也不太清楚。”宋默用尾指划了一下嘴唇,“不过只要他亲自来,我就能确定一件事。” “什么?” “那头大肚子龙离开的日子。” 事实正如宋默所料,第二天,赛万斯就亲自来到了格里兰。看着从马车上走下来的赛万斯,宋默对着老约翰一眨眼。怎么样,管家,说中了吧? 赛万斯没有废话,直接告诉宋默,他要见国王。 赛万斯一直没有亲自到格里兰来,但他从回去的官员口中得知,国王陛下现在整日待在地底的一个酒窖里,一天之中,几乎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睡觉,很少有清醒的时候。赛万斯必须将首度发来的密令亲自交到黑炎的手中,他知道,宋默肯定会有办法。 宋默搓搓下巴,眯起了眼睛,“金币这个数!” 宋默伸出五根手指。 “五十?没问题!” 赛万斯自然不会以为五枚金币就能打发宋默,但他对宋默的死要钱性格,还是了解得不够深。 “五百。” “……我身上没带那么多钱。” “宝石也一样。” “好吧。” 总督大人只能把拇指上的蓝宝石戒指取下来,交给了宋默,不经意间看到宋默右手尾指上的指环,立刻一把抓住了宋默的手,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 宋默被赛万斯突来的举动吓了一跳,虽说职位变了,可毕竟是骑兵队长出身,赛万斯的力气可不是一般的大,吃惊之下,更是将宋默的手腕握得发麻。 “赛万斯,你做什么?!” “这个,”赛万斯指着宋默尾指上的指环,问道:“你从哪里得来的?” “伟大的奥比国王陛下给我的。”宋默没好气的说道:“你能不能先松开我?” “陛下给你的?”赛万斯的眼睛瞪得更大了,宋默有些担心,他的两个眼珠子会不会直接从眼眶蹦出来,掉到地上。 “赛万斯,你到底是怎么了,这个指环有问题?“ “问题?”赛万斯看着宋默,神色复杂。指环本身倒是没有问题,可指环上的花纹,以及镶嵌的红宝石,却代表着奥比王室! “这枚指环,真的是国王陛下给你的?” “是啊。”宋默怀疑的看向赛万斯,黑炎当时说这是契约,该不会,这上面真有什么不对吧,“赛万斯,你实话告诉我,这个东西,到底有什么问题?” “抱歉,这不是我能说的。”不论国王陛下是出于什么目的将这个指环交给宋默,赛万斯唯一能确认的是,从陛下将指环交给他的那一刻开始,就宣告了宋默格里兰,受到奥比王室的保护。任何人胆敢伤害他,都是在挑战奥比王室,准确点说,是在挑衅奥比国王黑炎的权威。 可既然国王陛下没有将这些告诉宋默,赛万斯认为自己也最好不要说。否则弄巧成拙,国王陛下恐怕真的会把他送上断头台。 宋默见赛万斯的嘴巴闭得蚌壳似的,知道关于指环本身再问不出身,只能和赛万斯确认一下,这个指环,会不会要了他的小命。 “绝对不会的。” 赛万斯回答得斩钉截铁,宋默相信,就算交情不深,至少赛万斯不会在这件事上骗他。况且,指环什么的,他可以去问问瑞斯,相信那个魔族会乐意为他解答。 大不了,再亲一口…… 不过地下城完工了,宋默正面临“付账”的问题。还没想到更好的赖账方法之前,每次见瑞斯,宋默的心都要提到嗓子眼。 带着赛万斯走到地下城的一处入口,宋默拿出一条黑布,赛万斯主动将自己的眼睛蒙上。每个到过格里兰地下城的西北行省官员,都必须这么做。这样做并不能保证万无一失,为了确保地下城的安全,宋默已经打定主意,等到黑炎和他的一千多黑甲骑兵离开,立刻将这条通道封闭。 宋默并没有带赛万斯去地下酒窖,而是将他直接带到了地下城堡里,蒙眼的黑布解开,赛万斯就看到黑炎正清醒的坐在房间中的高背椅上,面前摆着一盘各色糖果,吃得津津有味。 “陛下。”赛万斯立刻弯腰行礼,同时将首都发来的密令送到了黑炎的面前。 黑炎接过封存完好的文件,直接拆开,一边看,一边叫住了正打算离开的宋默,“宋默格里兰,这种糖很不错。” “您喜欢就好,陛下。”宋默笑眯眯的说道:“不过我必须提醒您,您吃掉的,是五天的份” “……” “而且,这种糖果的定价您是知道的,您可以想象一下,这是多少金币。”虽然没办法阻止这头大肚子龙占他便宜,却不代表不能想办法让他也不痛快。两人现在可是合作关系,宋默赚的钱,黑炎也要从中获取利润。宋默这是在明白的告诉黑炎,他吃掉的,很可能是他用来铺床的金币。 毕竟,巨龙热爱金币的程度,和宋默完全不相上下。 自己把自己的金币吃了,肉痛不? 黑炎摩挲了一下拇指上的红宝石戒指,放下了手中的文件,金色的眼睛看向宋默,说道:“宋默格里兰。” “有什么吩咐,陛下?” “再做一个交易,如何?” 第七十五章 “交易?什么样的交易?” “灵魂之水。”黑炎看着宋默,淡淡说道:“你把灵魂之水给我,我可以让你成为昂里斯的国王。” 听到黑炎的话,宋默愣了一下,然后直接说道:“我拒绝。” 昂里斯的国王?骗鬼去吧。 历史上的经验教训明摆着,这样天上掉馅饼的“好事”,落到谁头上,谁都没有好下场。更何况,就算黑炎真的让他成为昂里斯的国王,他的位置也坐不踏实。 所谓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就算要造反,也得自己扯大旗。 再者说,灵魂之水在杰里斯的手里,他和黑炎交易,算怎么回事?这是原则问题。 “为什么?”黑炎起身走到宋默面前,低头看着他,“难道成为昂里斯的国王,还不能打动你?” “这不是条件的问题,关键是,我不想和你做这笔交易。”宋默抬起头,认真的看着黑炎,“明白吗,陛下?” 室内突然变得寂静下来,气氛沉默得可怕。赛万斯已经不敢抬头去看黑炎现在的表情。在赛万斯的记忆里,没有人敢这样忤逆奥比的国王,敢这么做的,不是已经死了,就是还没出生。 意外的,黑炎没有如赛万斯想象中的,暴起一爪子把宋默拍死,而是态度温和的说道:“我两天后会离开格里兰,你可以再考虑一下,考虑好再告诉我答案。如果不满意昂里斯的王位,可以再加上奇萨,”黑炎托起了宋默的下巴,“拒绝这笔交易,绝对不是一个好主意,宋默格里兰。” 宋默沉默的看着黑炎,突然笑了,“陛下,没有人拒绝过你吗?” “至今为止,没有。” “或许我会成为第一个?” “我希望你能变主意的。”黑炎轻轻摩挲着宋默的颈项,侧过头,嘴唇擦过宋默的耳际,“不要否认,如果你真的想拒绝我,从一开始,就不需要承认灵魂之水在格里兰,不是吗?” 宋默眯起双眼,黑色的瞳孔骤然收缩了一下,随即抬起手推开了黑炎,“陛下,真正的灵魂之水,我是肯定不会拿来和你交易的。之所以没有否认灵魂之水在格里兰,是因为没有那个必要,欲盖弥彰毫无用处。不过嘛……” “不过?” “或许您可以告诉我,为什么您要和我交易这个东西?准确点说,您能用它来做什么?还是换取什么?” 宋默的话让室内再度陷入了沉默。 半晌之后,黑炎叹了口气,“宋默格里兰,你很聪明。” “过奖。”宋默笑眯眯的说道:“我没那么聪明,就是脑子转得稍微快了一点点。” 黑炎考虑了一下,还是把和光明教会的交换条件告诉了宋默,虽然没有说出具体的数额,宋默却能猜出,可以让黑炎动心,会是多么大的一笔财富。想想都要流口水啊……比起来,他从西北行省的小肥羊身上刮下来的那点钱,简直是比毛毛雨还毛毛雨,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 动动手指,宋默双眼开始放光,真正的灵魂之水是不可能用来和黑炎交易的,但天朝人最为人称道的伟大精神是什么?山寨精神! 从食物到生活用品,从电器到电子产品,无一不能山寨,而且山寨出来的东西,未必就比原装的差。 此时此刻,宋默心中的山寨之魂已然雄起,不就是一瓶水吗?哥会让异世界的家伙们见识一下,山寨的威力! 不过在那之前,还得和这位国王陛下通通气,要想山寨货换成正牌货,做一次狸猫换太子,偷龙转凤的勾当,就不能瞒着黑炎,否则,宋默也得不到他想要的东西。 于是乎,宋大领主脸上的笑容再度换成奸商模式,“陛下,我有个主意,您想不想既能得到教会的金币,又能再坑他们一把?” “……” “想必您也看不惯那群神棍很久了吧?”宋默凑近黑炎,笑得像只狐狸,“所谓的神棍,一向是坑蒙拐骗的代名词,动不动就用神谕什么的愚民,还组织了一群穿着花斗篷的反政府武装四处招摇,不坑一下,实在说不过去啊,对不对?” 黑炎还是没说话,只是看着宋默的眼神,变得有些奇怪。宋默不以为意,继续说道:“我能给您灵魂之水,但此水非彼水,您懂我的意思哦?” “你确定?” “当然。”宋默拍着胸脯保证道:“我能保证教会那群人,哪怕是大主教,也分辨不出来。不过,”突然话锋一转,“咱们的交易条件,要换一换……” 交易条件? 黑炎听到宋默提出的条件,缓缓勾起了嘴角。 赛万斯浑身僵硬的站在一边,忍不住想揉揉眼睛,再捅捅耳朵,伟大的国王陛下,竟然在和一个奸商领主认真讨论用假圣物从教会坑金币? 光明神在上,这一定是幻觉! 最终谈下来的条件,宋默能得到黑炎和光明教会交易额的五分之一。 宋默原本想要一半的,可仔细一想,又觉得不靠谱,还是不能太贪心,要得太多了,得罪人不说,关键是,黑炎很可能赖账! 只有把握好这个度,才能从黑炎手里赚到钱,充实自己的小金库。 山寨灵魂之水对别人来说比登天还难,对宋默来说,却是小菜一碟。真货就在杰里斯手里,加上瑞斯这个作弊器,再有金色骑士艾尔特这个王牌检验设备,简直是万事具备,东风都不欠。 不过,瓶子里装的水有些特殊,很难找到类似的代替品。不过,这也不是太大的问题…… 宋默一边走,一边想着其中的关键,等走到杰里斯的房门前时,已经有了主意。 敲开房门,杰里斯正在擦拭弓箭,绿色的长弓,银色的弓弦,在精灵的手中,就像是一张可以演奏出优雅旋律的乐器,而不是一把杀人的工具。 “领主大人,有什么事吗?” 杰里斯一身淡绿色的长袍,坐在床边,额前的金色发箍,垂下绿色水滴状的宝石,搭在雪白的额间,同翠绿色的双眼相映成辉。 谁能想到,这个看起来“干净”得让人自惭形秽的精灵,杀起人来眼睛也不眨? 人不可貌相,古人诚不欺我也。 宋默摇摇头,将脑海里莫名其妙的想法甩掉,“杰里斯,我有件事,想和你商量一下。” “什么事?” “灵魂之水能不能借我用一下?” “可以。” 杰里斯放下长弓,伸出右手,掌心处,绿色的光团开始凝聚成形,光芒散去后,装着蓝色液体的水晶瓶子,静静的躺在那里。 宋默用一块布垫在手上,打死不愿意和这瓶灵魂之水有直接接触,一边小心翼翼的拿起瓶子包好,一边问道:“你不问我做什么?” “没那个必要。你会把它送回来的。”杰里斯侧过头,撩起耳边的金发,“契约,忘记了吗?” 宋默嘴角一抽,要时刻提醒他像是二师兄似的被盖了个戳吗? 看着重新开始擦拭武器的精灵,宋默咬咬牙,握紧了手里的瓶子,靠之,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等到老子翻身的那一天,一定要刻上百八十个戳,全都刻上二师兄的光辉形象,挨个往这些非人类的身上盖! 离开了杰里斯的房间,宋默立刻去找了瑞斯,看到宋默拿来的灵魂之水,瑞斯先是愣了一下,随即笑着一把将宋默搂进了怀里,“亲爱的,这是你的嫁妆吗?虽然寒酸了点,但我不会介意的。” 宋默一巴掌扇过去,某个不要FACE的魔族依旧毫发无伤,宋默的手再度成了红烧猪蹄。 “亲爱的,你再这样,我会心疼的。”瑞斯拉着宋默坐到自己怀里,握住宋默的手送到嘴边,滑溜的舌舔过宋默的掌心。 宋默被舔得浑身起鸡皮疙瘩,忙不迭的抽回手,一边擦着掌心里的口水,一边说道:“你知道我刚才抓过什么,就舔我的手,病从口入知不知道?” “亲爱的,你是在关心我吗?”瑞斯做出西子捧心状,“哦,我真是太感动了。” 宋默再度无语了,双手掐住瑞斯的脖子,用力的前后摇晃,“你能不能正经点!正经点会死吗?!会死吗?!会死吗?!啊?!” 瑞斯被宋默一边摇,一边笑出了声音,干脆一把搂住了宋默,托住他的腰,低头稳住了他的嘴唇,将所有的声音都堵在了他的嘴里。 一吻结束,瑞斯放开了宋默,看着气得双眼发红的宋默,连忙说道:“好吧,我正经,亲爱的,你想让我做什么?” 宋默深吸了口气,总算抑制住了拔枪宰人的冲动,指着放在桌子上的灵魂之水,“能仿制出来吗?” 瑞斯拿起水晶瓶子仔细端详了一下,说道:“瓶子没有问题,但里面的水,不行。” 宋默点点头,如他所料。 “那就先把瓶子弄出来,里面的水,我来想办法。” “好的。” 瑞斯把瓶子托在手里,另一只手在空中画出一行黑色的符文,“我能问一下,你仿制这个做什么吗?” “赚钱。”宋默一眼不眨的盯着符文中心逐渐成形的水晶瓶子,“可惜只是一锤子买卖。” 让身为魔族的他仿制教会圣物,还用来赚钱? 瑞斯发现,他或许还不够了解宋默格里兰。 水晶瓶子到手,宋默立刻找来老约翰,到地下酒窖取来了葡萄酒。这是仅剩的成品了,其他的,都已经进了黑炎的肚子。如果不是赛万斯刚巧今天过来,恐怕连这点都剩不下。 宋默将装着葡萄酒的杯子举起来,晃动了两下,又晃了晃装着灵魂之水的瓶子,果然,除了颜色之外,简直是一模一样。 瑞斯看到这一幕,也吃了一惊。 “像吧?“宋默笑着将葡萄酒送到瑞斯眼前,“只是换个颜色,能做到吧?” 瑞斯海蓝色的双眼,此刻分辨不出是什么情绪,脸上的笑意却逐渐收了起来,手指擦过宋默的脸颊,“宋默格里兰,你到底……” “我怎么了?”宋默奇怪的反问了一句,“办不到吗?我去找杰里斯。” “能。” 瑞斯拉住宋默的手腕,低下头,吻落在了他的指尖,看着右手尾指上的指环,眼神闪了闪,随即垂下眼帘,浓密的长睫在眼睑留下一排扇形的阴影。 一行黑色的符文流入了装有葡萄酒的杯中,血红色的液体开始逐渐变得透明,一枚指甲大小的蓝色宝石被碾碎洒进杯中。片刻之后,杯中的液体已经同灵魂之水的颜色一般无二。 宋默举起杯子晃动了一下,再对比一下水晶瓶中的液体,没有丝毫差别。 将杯中的液体倒进仿制的水晶瓶中,两个瓶子并排放在一起,根本就无法分辨出,哪个是山寨货。 宋默很满意。下面的工序,就是去找艾尔特鉴定一下了。身为教会的金色骑士,王牌打手,想必是见到过真正的灵魂之水的,如果他分辨不出来,那么,成功过关的可能性,基本就达到了百分之九十以上。 果然,当艾尔特看到并排放在眼前的两个水晶瓶时,压根就分辨不出哪个是真的。 “真的分不出来?” 艾尔特摇摇头,“金色骑士的使命,除了消灭教会的敌人,就是守卫圣物。大主教之所以派我到格里兰,就是因为我见过,并且熟悉灵魂之水。只要瓶子不被开启,根本不会有人发现,哪个是假的。” “哦。”宋默点点头,然后将两个瓶子拿起来,笑得见牙不见眼,“嘿嘿嘿嘿……” 听着这样的笑声,艾尔特开始后背发冷。 两天后,宋默将山寨版的灵魂之水送到了黑炎的手里,为了确保万无一失,瓶盖被牢牢和瓶口粘合在了一起,想要打开,除非把瓶子砸碎,否则根本不可能。 “灵魂之水?” “假的。”宋默又取出了一个瓶子,摆在了旁边,“这才是真的。” 黑炎看着面前的两个瓶子,如果宋默没有事先说明,完全分辨不出来,哪个是真,哪个是假。 “您放心,已经由专家鉴定过了,绝对分辨不出来的。” “你不担心我把真的也抢走?” “不担心。”宋默笑着摇摇头,“这里是格里兰,就算您不担心被炮轰,您的一千多黑甲骑兵,总不会刀枪不入吧?” “……你一开始就想好了?” “对。否则,您觉得我真的会那么好心,让之前在我家里耍流氓的家伙,带着小弟登堂入室?”宋默笑着将真正的灵魂之水收回来,“还有,在您临走之前,记得把这段时间的住宿费,伙食费等一干费用付清,您作为合作伙伴,可以免单,您的手下,是要付费的。” 黑炎看了宋默一会,突然毫无预兆的笑了起来,他第一次这样笑,俊美的面孔,爽朗的笑容,笑得像个大孩子。 “陛下……” “恩?” “您笑起来,可真年轻。” “……”他还不到三十岁! 第七十六章 黑炎终于要离开了。 压在头顶的三座大山终于没了一座,宋默高兴得差点腰缠彩绸,在异世界扭上一曲经典的东北大秧歌,一边扭一边唱:“解放区的天,是晴朗的天,解放区的人民好喜欢……呀呼嘿嘿咿个呀嘿!” 相比起兴奋得手舞足蹈的宋默,独角兽奥萨非有些郁闷,甩甩脖子,掂量了一下骑压在自己背上的重量,连打了几个响鼻,如果翻译成光明大陆通用语,那就是:伟大的主人,您是不是应该控制一下饮食了?这样发展下去,就算是独角兽,也有HOLD不住的一天…… 一千多黑甲骑兵有一半变成了步兵,他们的战马要么在之前的战斗中不幸遇难,要么就被宋默以抵扣伙食费和住宿费的名义扣下了。宋默算是手下留情了,否则,所有的大兵都要靠两条腿走回西北行省,然后由赛万斯总督提供代步工具,再返回奥比首都。 黑甲骑兵的战马,都是血统优良,百里挑一,甚至千里挑一的良驹,西北行省的战马就算再优秀,也是比不上的。 从劳斯莱斯到夏利的落差,可想而知会有多大。 宋默撇撇嘴,比起当初同样到格里兰耍流氓的西北行省大兵们,黑甲骑兵们,已经算是高标准五星级待遇了。 至少夏利是四个轮子的,当初的西北大兵们,可都是11路公交,还险些裸奔回家。 不是宋默的觉悟提高了,而是对手不同了。 如果宋默敢像对待赛万斯和他的骑兵们一样,来招待黑炎和黑甲骑兵……虽说可以关门放瑞斯,但放了瑞斯的结果,估计比不放还要严重。 地下城刚刚完工,春耕就要开始,宋默不想再给自己找麻烦。 赛万斯亲自带兵等候在格里兰的边境,比之前更高更宽的石墙,挡在了大兵们的面前。攀爬在墙上的葡萄藤,和种植在墙边的紫色甘蔗,不时向大兵们摇摇叶子,摆摆茎杆,似乎在对这些大兵们说:“过来啊,有种你过来啊。” 西北行省的大兵们已经学乖了,打死不靠近这些植物三米以内,昂首挺胸眼一瞪,爷们啥都没看见,挑衅无用! 终于,石墙上的大门打开了,骑着奥萨非的黑炎率先走了出来,原本不可一世,嚣张无比的葡萄藤和甘蔗,立刻退避三舍,有几根距离最近的甘蔗,甚至超水平发挥,将自己连根拔起,一溜烟跑到了十几米外,简直是望黑炎而旋走。 甘蔗会跑路? 大兵们的下巴和眼珠子掉了一地。不需要军官下令,齐刷刷的后退三大步,此物危险,远离为妙。 亲自将黑炎送出边境的宋默,疑惑的看看甘蔗留下的坑,又看看挤在同伴身边,根须还露在地上的甘蔗,挑挑眉毛,进化了?还是遇到危险突然爆发了?无论是哪一种,如果这些会抽人的家伙真能满地跑的话,那乐子可就大了。 万一哪天兴致来了,抽冷子跑到自己身后来那么一下子……一定得问问杰里斯,这到底怎么回事。 就算是暗黑属性,也得有底线。组团抽人的甘蔗,太逆天了。 见到黑炎,赛万斯立刻动作利落的下马,单臂平举在胸前,弯下腰,“恭迎陛下!” 赛万斯身后所有的西北行省大兵们同时举起了长枪,高呼:“恭迎陛下!” 跟随在黑炎身后的黑甲骑兵则用手中的长枪同时敲击地面,发出了一声整齐的钝响。这些一身黑甲的大兵,哪怕是站在地上,也丝毫不减彪悍勇武。 宋默回头看看自己的武装力量,身上的皮甲还是为了今天的事情特地套上的,手里的弓弩步枪,脸上的严肃神情,也不能掩饰他们身为杂牌军的事实。就算杂牌军干掉正规军,挣足了里子,面子上,依旧差了十几个身位。 人都是视觉动物,软妹子会对一身军绿的挺拔兵哥双眼放光,对脱了军装,八块腹肌的兵哥……同样双眼放光。 同样是贼,英俊潇洒的叫侠盗,满脸横肉的叫悍匪。侠盗工作之后给人送钱叫侠骨柔肠劫富济贫,悍匪完事之后给人分钱叫不怀好意收买人心。 宋默下定决心,回头一定要换装! 否则万一哪天自己把队伍拉出去,叉腰仰脖一声吼:“老子的队伍干掉了西北行省的骑兵,揍趴下了教会骑士团,生擒了一千多黑甲骑兵!” 听到的人里,十个会有十一个,嘘一声,认定这家伙吹牛。 “宋默格里兰。” 黑炎策马走到宋默身前,用马鞭挑起了宋默的下巴,粗糙的马鞭,磨红了宋默的皮肤,让他感到十分不适。或许也察觉到了这一点,黑炎移开了马鞭,从奥萨非背上下来,单手捏住宋默的下颌,抬了起来,套着钢甲的手指,对宋默的下巴造成了二度伤害。 宋默可以肯定,下巴肿了…… 果然这头大肚子龙对自己要求的金币和扣下的战马在表示不爽吗?临走也要让自己出点血。可为什么下手目标是自己的下巴?不知道脸是他身上为数不多的优点之一吗? 黑炎皱了一下眉,脱下了手指上的钢甲,“我并不想伤害你。” 宋默诧异的看向黑炎,又抬头看看天,奇怪了,难道今天太阳是从西边升起的?还是说,挂在天上的,其实是月亮,和太阳换班了? 无论黑炎是故意还是无意,宋默都不打算和他计较,他现在唯一的想法,就是早点把这头大肚子龙送走,早走早好,都走到边境了,就差临门一脚,千万别出什么差错。 “陛下,没关系的。”宋默略显不自在的笑了笑,推开黑炎的手,“您该出发了。” 黑炎松开了宋默的下巴,却顺势牵起了宋默的右手,弯下腰,一个轻吻,落在了宋默戴着指环的尾指上,“宋默格里兰。” “恩?” “做我的……” 黑炎话没说完,一道狂风猛然间分开了他和宋默。狂风过后,宋默已经被瑞斯梅尔斯搂在怀里,站在距离他五米外的地方。 瑞斯艳丽的面孔冷若冰霜,海蓝色的眼中满是杀意,黑炎重新套上钢甲,动了动手指,抬起头,金色的双眼,同样杀气弥漫。 “魔族,你在找死。” “这是我想说的,肥龙!” 肥龙?! 黑炎的额头冒起一排青筋,拳头握得咔吧作响,“女人脸!” 女人脸?! 瑞斯海蓝色的眼睛开始发出红光。虽然他可以变成软妹,可本质上,还是个不折不扣的雄性! 宰了你! 这是一魔一龙此刻共同的心声。 瑞斯抬起右手划出一行黑色的符文,一声巨龙的怒吼顿时响彻天际。所有人条件发射的朝地上看,当初,从地底爬出的骨龙,给他们的印象实在是太深了。但是这一次,骨龙没从地底爬出来,而是从距离边境不远的翡翠森林中,直接飞了出来。巨大的骨质双翼驾驭着狂风,被砍断的巨爪已经恢复,盘旋在众人的上空,不时吼一声,却没有喷出足以融化大地的龙息。 宋默仰头看着天空的骨龙,难怪这段时间都没看到它,原来这家伙跑去翡翠森林里安家落户,称王称霸了。要是有它在,相信西北行省的官员们,绝对不会跑格里兰跑得这么勤快。 不过,它爪子上抓的那是什么,芒古蛇? 宋默揉揉眼睛,都是一副骨头架子了,还需要吃东西吗? “瑞斯。” “什么?” “骨龙也会肚子饿?” “猎食只是它的本能。” “哦,”宋默拍拍胸口,“那我放心了。” “放心?”瑞斯奇怪的看着宋默,“放心什么?” “领地里那么多侏儒骷髅,整天求干炮就算了,要是都张嘴要吃的,我早晚破产。不如趁早埋回土里去。” “……” 宋默和瑞斯说话时,没有得到进一步指示的骨龙,已经落到了地上,开始一口一口解决它的午餐。一大段一大段的芒古蛇从它的嘴里滑过脖子,落进空荡荡的胸腔,直接掉在了地上,几块还神经反射的扭动了几下。一副骨头架子吃东西,还吃得津津有味……这场面,这么看,怎么让人觉得惊悚。 骨龙的出现,非但没能立刻炒热战场,反而让周围陷入了一股冷风四起的可怕沉默。 就算是最热血激昂的斗士,看到眼前这个可怕的画面,战斗值都会咻的一下直降下去。 太特马恐怖惊悚了! “瑞斯,”宋默拉住褐发美人的衣领,“我不希望你和黑炎在这里打起来。” “……”瑞斯没说话,眼中闪过一抹不快。 宋默直接拍了他一下,“想什么呢,我只想快点送他走,他走了,金币才能到手!我接下来的计划……” “计划?” 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宋默有些懊恼,他现在对瑞斯的防备似乎越来越低,这可不是什么好现象。不过,这个计划也不一定要对瑞斯保密,只是解释起来有些麻烦。 “稍后再告诉你。”宋默接着说道:“总之,你不能在这里和他打起来,那就没完没了了。懂我的意思?” “我有什么好处?” “……好处?”宋默眯起了眼睛,“一辈子都不许上我的床,怎么样?或者再来一次无差别炮轰?不在领地里,准头可能会更好些……” “亲爱的,我错了。” “恩,知错就要改,乖。” 第七十七章 瑞斯和黑炎最终没有大打出手。或许两人私下里各有考量,也或许是宋默的劝说起了效果,总之,看着远去的队伍,宋默到底是松了口气。 “总算是走了。” 话刚说完,前方的队伍突然停了下来,走在队伍最前方的奥萨非抬起两只前腿,发出了一声独特的嘶鸣,黑炎的声音在风中传来,让宋默呆立当场。 “宋默格里兰,下一次见面时,你会成为我王庭中,开得最美的一朵鲜花!” 鲜花? 啥意思? 宋默还没想明白,瑞斯的脸已经黑了。黑炎分明是故意的,今天之后,黑炎的这番话,将随着吹拂大地的风,传遍整片光明大陆。 宋默抿了抿嘴唇,看看远去的黑炎,又瞅瞅脸色难看的瑞斯,摸摸下巴,这个,难不成是,“求婚?” 瑞斯低头看着宋默,眼放凶光,“你问我?” “当然。同是非人类,你们一定更有共同语言。” “……我喜欢你,你知道吗?” “知道啊。”宋默奇怪的看着瑞斯,“你怎么突然说这个?” 瑞斯无奈的叹了口气,将宋默抱进怀里,额头顶着额头,“宋默格里兰,我想把心掏出来给你看看,我到底有多喜欢你。” “掏心?”宋默笑眯眯的蹭了蹭瑞斯的额头,“虽说连炮都轰不死你,把心掏出来估计也死不了,但我不喜欢血淋淋的场面,还是免了吧。” 瑞斯嘴角抽了抽,真想掐死他,可实在下不去手! 宋默见瑞斯咬着嘴唇不说话,突然伸手捧住瑞斯的脸,在瑞斯的脸颊两侧响亮的亲了两口,过后舔舔嘴唇,又亲了一下瑞斯的唇,唇与唇只是简单的碰触,似乎却带了一丝甜蜜的气息。 亲完了,宋默挠挠头,“这是奖励。”老子果然是木有下限了,亲男人亲得这么利索,还觉得味道不错…… 瑞斯捂住自己被亲过的嘴唇,瞪大了眼睛,红霞从耳朵尖开始一点一点蔓延。宋默看得稀奇,只是亲了几口而已,至于吗?这家伙平时调戏自己是调戏假的吗? “瑞斯,你怎么了?”宋默伸手拍了一下瑞斯有些发烫的脸颊,“难不成……”害羞了? 穿越大神,这简直太神奇了! 瑞斯的脸越来越红,最后干脆画出一行黑色的符文,掀起狂风,瞬间没了踪影。宋默站在原地,吹起了一缕搭在额前的黑发,突然回头对从刚刚开始,就呈石化状态的管家老约翰说道;“管家,这件事,你怎么看?” “……” “被摸了小弟弟会害羞,但只是被亲了几口,需要脸红吗?” “……” “管家,怎么不说话?” “……” 石化中的管家,此刻脑海中只回响着一句话,被摸了小弟弟,摸了小弟弟,小弟弟……下手的是谁,被摸的是谁?!主动还是被动?这很重要! 刚刚风遁的瑞斯突然一阵风似的又跑了回来,一把将宋默横抱起来,脸不红心不跳,和刚才跑走的家伙,简直判若两人,“亲爱的,刚刚是我不对,难得你这么主动,我怎么能没有回应。” “回应?” “是啊。”瑞斯亲了一下宋默的额头,“之前你也答应了,地下城建好之后,就让我上你的床,择日不如撞日,干脆就今天吧。” 话落,抱着宋默就大步朝前走。 石化中的管家继续石化中,只是脑海中回响的话,从小弟弟,换成了上床。 姑且不论品种,未来的领主夫人是个雄性……管家老约翰再一次确定,他彻底没脸去见老领主和格里兰家的列位祖先了…… 老管家正打算掏出手绢擦擦眼泪,身后突然传来一声惨叫,回头一看,同样石化中的格里兰汉子们,被一群甘蔗包围了。两米多高的甘蔗,排着整齐的队伍,将汉子们一个一个抽飞上天,逃跑无用,反抗无用,大家都来体验一把荡秋千的快感吧! 是等着大家都被抽飞再去收拾残局,还是马上召集人手来救人? 管家正在举棋不定时,前方又传来一阵枪响,宋默正举着被矮人兄弟改装过的手枪,追在瑞斯的身后,一枪一枪打得瑞斯上蹿下跳。 被枪声吸引来的地精和侏儒,开始围观领主发飙,并不时高举双臂,为领主呐喊助威。侏儒骷髅们没有去围观宋默,反而围住了老约翰,急切的表达着他们激动的心情,“大人,帮主人,干一炮!” 翻译过来就是:管家大人,为了帮主人宰掉那个家伙,让我们干一炮吧! 管家老约翰站在原地,手握长剑,很有一种用剑把自己戳死的冲动。 此时此刻,他想起了领主大人的一句名言:这日子没法过了…… 终于,宋默追累了,被瑞斯瞅准机会一把抱起来,堵住了嘴唇。虽然没有达成爬床的夙愿,可瑞斯梅尔斯的心情,依旧快乐得飞上了天。 “亲爱的,你果然是喜欢我的。” 宋默看着瑞斯,再看看手里的枪,半晌无语。 接下来的日子,格里兰恢复了平静。虽然甘蔗仍旧不时组团抽人,发动突袭,领民们在与甘蔗的斗智斗勇中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格里兰的地面重建工作开始大踏步的进行。 宋默原本的计划再次被人们的工作热情打乱,既然要建房子,为什么不建造得更好一点? 于是,不只宋默计划中的一排房子被改造成了二层式别墅,连领主府的废墟都被地精清理出来,打算在这里重建一座能够代表格里兰的标志性建筑物。 侏儒们不愧是大陆上最聪明的种族,宋默画过几张城堡的外观图,被这些侏儒发现,立刻如获珍宝似的藏了起来,如今地精宣称要重建格里兰的地上领主府,他们马上将这些图纸拿了出来,和几个老地精对图纸上的城堡进行了一系列改造。等到成品图纸送到宋默面前时,宋默已经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他该庆幸自己只画了欧式建筑,没把雅典神庙和紫禁城给画出来吗?不过,可能金字塔更符合地精的审美…… “那个,”宋默搓搓手,看着满眼期待的地精和侏儒,“我能理解你们工作的热情,也很赞赏你们为领地做贡献的精神,但是,你们算过没有,这要花多少钱啊?” “我们算过了,大概五万枚金币就能搞定。” 五万?! 宋默险些一脚一个,把眼前的侏儒和地精全都踢飞。建栋房子而已,就要花五万金币,他赚点钱容易吗? 宋默弯下腰,两手分别按住地精和侏儒的肩膀,严肃的说道:“米尔斯,艾顿,冬天刚刚过去,领主家也没余粮啊……” 地精和侏儒互看一眼,实在不愿意放弃这个建造计划,可领主大人既然开口了…… 让宋默和地精侏儒都没想到的是,领主府的重建计划,最终还是拍板通过了,只不过拍板人不是宋默,而是老约翰。 “领主大人,这是脸面。”老管家不容置疑的对宋默说道:“何况,领主府的财政,现在由我支配。” 宋默打算做最后挣扎,“我要收回你手里的小金库钥匙!” “不可能。”老约翰严肃的摇摇头:“这是老领主的命令。如果要收回钥匙,请您让老领主来和我说。” 宋默:“……”他这个世界的爹已经安享极乐很多年,难不成,为了让他和老约翰谈一谈,自己也要去死一死? 宋默此刻只有一个体会:管家,你好毒! 老约翰整了整衣领:领主大人,您才知道? 无论宋默怎么挣扎,怎么反对,老约翰的态度始终强硬,领主府的重建工作,还是开始了。 宋默看着运来材料和矿石,拿走大把金币的加兰德,怎么都不顺眼。为了避免做出半路把金币抢回来的不厚道行为,干脆眼不见为净,带着强森等人开始他的土豆种植计划。 事实上,罗德已经等得有些不耐烦了。如果宋默再没有动作,他会开始怀疑宋默之前说的都是在骗自己。虽然凭现在和宋默的交情,罗德不会翻脸,总归心里会有个疙瘩。 看到一片平整过的田地,和堆放在田边的发芽土豆,罗德之前的怀疑没有了,却有了另一种担心。忍不住问了一句:“你真的有把握?” “相信我。”宋默一边指挥着领民将带芽的土豆分块种进土里,一边说道:“在格里兰,一切皆有可能!” “好吧。” 杰里斯站在一边旁观,他还是想不明白,宋默到底是从哪里得知土豆的种植方法。 宋默脱掉了外套,走到田里,打算体会一把种田的乐趣。周围的领民看着兴致勃勃的宋默,有心劝一劝,到底没开口。 算了,领主大人想做就做吧。 没过几分钟,宋默就开始腰酸背疼,直起身捶捶腰,这活真不是一般人能干得了的。常年坐办公室的人只要体会一次,就能知道这有多辛苦。 农民伯伯,绝对雄壮威武! 领民们看着宋默呲牙咧嘴的样子,发出了善意的笑声。 对他们来说,领主大人本身就是一个奇迹。他们世代生活在格里兰,祖祖辈辈都在饿肚子,住在低矮破败的房子里,穿着缝满补丁的衣服。他们付出的劳动不比任何人少,甚至更多,他们对种植的粮食比对自己的孩子还要精心,可每年下来,依旧吃不饱。 他们以为这样的日子会继续下去,直到他们同祖先一样躺进土里。年轻的领主大人却改变了这一切。 宋默格里兰让他们第一次知道了,吃饱是什么滋味。 那一夜,大家围着篝火,看着为领民们分发金币的领主大人,几乎无法相信眼前的一切都是现实。宋默不知道,那些少得可怜的金币,都被领民们珍而重之的藏了起来,并且郑重的告诉自己的子女,这不是上天,也不是光明神,而是领主大人的恩赐。 格里兰人是强悍的,也是知道感恩的。 领主大人让他们吃饱肚子,给了他们活下去,并且活得很好的希望,他们愿意把自己的所有,包括生命,都献给这个叫宋默格里兰的年轻人。 人无信而不立。 宋默不是个传统意义上的好人,却格外注重自己的承诺,他承诺让大家吃饱,带着格里兰人发家致富奔小康,就一定会朝着这个方向不懈努力。 格里兰人虽然不明白小康是什么意思,却知道,领主大人能让他们吃饱,让他们过上好日子,他们愿意相信领主大人的每一句话。 如今,领主大人说种植土豆,可以得到比小麦高几倍的产量,格里兰人,深信不疑。 当所有的土豆都被种植下去之后,领民们直起身,看向同样一脸汗水,满手泥土的宋默,不知是谁带的头,大家一起将宋默举了起来,抛到了半空,宋默的惊叫声被湮没在了众人欢呼声中:“领主大人,万岁!” 不远处的老约翰看到这一幕,停下了脚步,脸上露出了一个欣慰中带着怀念的笑容。 格里兰,这才是格里兰,真正的格里兰。 第七十八章 土豆的长势喜人,仅仅半个月时间,大片的绿色叶子就铺满了整片田地。 有葡萄和甘蔗为例,土豆的生长周期问题,已经被宋默自动忽略了。自然规律什么的,在这些植物面前,就该被丢到墙角去种蘑菇。 不过,长得快,长得太有性格,也的确是件麻烦事。 宋默蹲在田边,双手支着下巴,百无聊赖的打着哈欠。在他身后,一队手持弓弩和重剑的汉子,正同数十棵甘蔗对峙。 另有十几个领民抬着收获的葡萄走过,不时说上一句:“好了没?几棵甘蔗而已。” 和甘蔗对峙的汉子们被这些风凉话刺得心肝肺一起疼,回头大吼一声:“有能耐你来试试?!” 没等话说完,就被一棵瞅准了机会抓住空挡的甘蔗猛力抽飞,落到了五六米外的地方,脸朝下趴在地上,人事不知。 这就是格里兰特有的收获场面,惊险与刺激并存,喜悦与泪水齐俱。 宋默回过头,数一数,已经是今天的第五个了,哈洛德的黑诊所又要满员了。站起身,拍了拍手,立刻有几个骷髅凑了过来,宋默点了其中一个,“去,告诉你们老大,今天不干炮,不过可以甩几个手榴弹。” “遵命,主人!” 得到命令的骷髅迈开步子就跑,速度快得让宋默担心是不是中途会甩掉几根骨头。 没过几分钟,骷髅们就抬出了两筐手榴弹,站定了,几个骷髅扯开嗓子大吼:“领主大人说了,今天不干炮,今天要甩弹!” 其余的骷髅立刻高举双臂,兴奋之情溢于言表,“主人,万岁!甩弹,万岁!” 宋默忍不住拍了拍脑袋,他严重怀疑,骷髅不是语言表达能力不过关,他们一定是在借机表达不能干炮的不满! 准备甩手榴弹的骷髅列队站好,汉子们立刻退出了战圈,撒丫子就往远处跑。 骷髅们等到领民跑到百米以外,立刻拉弦甩蛋。随着手榴弹炸裂,轰隆声连成一片。 甘蔗们或许可以和全副武装的汉子对抽,却对这种铁疙瘩没有任何办法。等到两筐手榴弹扔完,硝烟和尘土散去,现场顿时一片狼藉。 用来炸甘蔗的手榴弹是特质的,炸药的用量很少,主要靠爆裂的弹片对甘蔗进行无差别的杀伤。骷髅们的准头很不错,几乎所有的甘蔗都被拦腰截断。有的还断成了三四截,再也没能力组团抽人了。之前被甘蔗一顿猛抽的汉子们,立刻一拥而上,抬着筐兴高采烈的开始打扫“战场”。 这些甘蔗都是制糖的原料,一点都不能浪费。 制糖作坊早已经重新建好,规模比之前大了不少,大部分领民在地下城完工之后,都到这些作坊里帮忙。随着甘蔗的不断收获,制出的糖越来越多,已经有一批糖随着罗德的商队运了出去。罗德本人仍留在格里兰,他将商队暂时交给了一个信得过的朋友,矮人发誓,他一定要亲眼见到土豆成熟才离开。 宋默对罗德的执拗不置可否,不过只要不耽搁他赚钱,罗德想怎么做,都是他的自由。 为了避免麻烦,目前交易的只有白糖,奶糖和软糖一类的,宋默暂时还没有对外销售的打算。 “先试试看。”宋默对老约翰说道:“水有多深,只有试过了才知道,不知道深浅一头扎下去,只有淹死的份。” 他是和黑炎签订了协议,国王陛下也承诺会庇护他的生意,不过宋默不喜欢凡事都依靠别人,挡箭牌是好,但谁知道这块牌子能挡多久,效果有多大?试探一下精灵的反应,对他对黑炎,都没有坏处,或许国王陛下还会因此感激他,在灵魂之水的事情上,多给他点好处……当然,宋默也知道,这种可能微乎其微。 “我明白了,领主大人。” 老约翰没有继续追问宋默的打算,宋默也没有继续说下去。他现在正挂心另一件事情,黑炎应该快回到奥比的首都了,不知道教会收到山寨版的灵魂之水,会有什么反应。 “您担心教会出尔反尔?” “我不担心这个。”宋默摇摇头,“那头大肚子龙是不会允许别人赖掉他的金币的,哪怕他明知道灵魂之水是假的,教会这笔钱也是必须拿出来的。” “那您担心什么?奥比的国王不分给您应得的一份?” “也不是这个。” “那是什么?” “是……” 宋默刚说了一个字,强森的声音就从门外传来,“领主大人,出事了!” 出事了?! 宋默马上站起身,一把抓起挂在墙上的步枪,拉开枪栓,“TNND,是哪个不长眼的又来老子的领地耍流氓?!老子灭了他!” 老约翰紧跟在宋默身后,拉开门,就见强森捂着额头站在门边,指缝间淌下一缕缕鲜红的血丝,左边的眼眶乌青一片,活像是被板砖拍过一般凄惨。 “强森,到底怎么回事?” “领主大人,您还是自己亲自去看一看吧。”强森说话的声音都在发抖,“太可怕了!” “什么太可怕了?” “土豆,那些土豆!” 土豆? 宋默和老约翰面面相觑,联想起甘蔗和葡萄,领主大人突然有了很不好的预感。 果然,等走到距离土豆田大概十米左右,立刻迎面飞来三个拳头大的物体,朝宋默等人的脸上就砸了过来! 宋默被吓了一跳,连忙躲开,老约翰的动作也相当利索,可怜强森的反应慢了点,被砸了个结结实实,咕咚一声倒在了地上。 宋默心有余悸的看看倒在地上人事不省的强森,十有八九脑震荡了。 转眼一看把强森砸晕的东西,领主大人的下巴掉地上了,土豆,三个圆滚滚,胖乎乎,和成年人拳头差不多大小的土豆! 宋默小心翼翼的用脚踢了踢地上的土豆,土豆骨碌碌的滚到了一边,安静的躺在那里,丝毫不见之前的凶残。 “这是怎么回事?” 宋默弯腰捡起一个,仔细瞅瞅,难不成,这又是一群暗黑属性的?罗德当初把土豆运来的时候,可没说有这种事。 无论如何,还是亲眼到田里看一下,才能下最终结论。 田里的土豆刚好在今天成熟,看守田地的三个领民,最先遭受了毒手。他们只是到田垄里除草,就被突然从地下飞出来的土豆砸晕了。其他人听到声响,过来查看,接二连三的惨遭不幸,宋默来到田边,刚巧看到领民们手持工兵铲和长剑,与满天飞的土豆奋勇搏斗的惊险场面。 矮人罗德正举着斧头,劈开一个朝他飞来的土豆,在他脚边,已经横七竖八的堆满了土豆的“遗骸”。 宋默不敢再靠近了,手拢在嘴边,对罗德喊道:“罗德!” 罗德听到宋默的声音,刚回过头,就被一个土豆砸在了脑袋上,头顶上瞬间肿起了一个大包。矮人怒吼一声,没再搭理宋默,再一次挥舞起了斧头。 宋默看着满天飞舞的土豆和与土豆奋战的领民们,傻眼了。 原来组团抽人的甘蔗只是炮灰,这些小钢炮似的土豆才是王道! 第七十九章 格里兰人和土豆的第一次对战,以土豆一方弹尽粮绝告终。 一群鼻青脸肿的汉子瘫坐在土豆田边,一边揉着酸疼的胳膊,一边数着自己的战利品,数着数着,忍不住瞪大了眼睛,张大了嘴巴,半天发不出声音。 之前一心想把满天飞的土豆都砍下来,谁也没有在意土豆的数量,现在看看几乎堆成山的战利品,大家都有些傻了。 “我不是在做梦吧?” 一个男人猛的给了自己一巴掌,啪的一声,鼻血飞溅。男人却毫不在意,一下从地上爬起来,冲到刚刚被自己砍得七零八落的土豆边上,双手捧起一块块土豆,“不是做梦,这不是做梦!这是真的!” 所有人都被这个汉子的动作惊醒了,愕然的站起身,看着眼前堆积成山的土豆,这些,全都是可以填饱肚子的粮食!我的老天!这是奇迹! “大家都怎么了?” 宋默作为领主,没有身先士卒同土豆展开奋勇搏斗,有些不好意思。可看到大家这个样子,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别真的出了问题。 “领主大人!”田边的汉子们刷的转过头,双眼放光的歘歘着宋默。 “啊?”宋默被吓了一跳,忍不住倒退两大步。 但他的动作还是不够快。下一刻,宋默再度被强壮的汉子们抛上了半空,闻讯而来的老人和女人们,则扑向了地上的土豆,笑得合不拢嘴。 “领主大人,万岁!” “领主大人,您就是我们的阳光,我们的雨露,我们的春风!” “领主大人,我们永远追随你!” 宋默还没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已经被抛了三个来回,想说话,张开嘴却咬到了舌头,疼得眼泪横飞,再不敢随便开口。 兴奋的领民们全然没有注意,几棵甘蔗悄悄来到了田边,站在堆积土山的土豆旁,似乎在观察这些陌生的邻居。突然,田里又飞出了一颗土豆,比起之前袭击领民们的土豆,这颗的个头要小了一圈,可速度更加惊人。 土豆直接朝着甘蔗飞了过去,其中一棵甘蔗凌空一跃,来了一记空中飞抽,小样,新来乍到,装什么大瓣蒜! 被抽飞的土豆半途改道,人群中的宋默成为了下一个目标! 咻——砰——啪! 土豆飞来,砸到了宋默的下巴,受惊的领民动作一滞,领主大人脸朝下掉在了地上,手脚抽了抽,不动了。 寂静,死一般的寂静。 随即,双眼冒火的领民们再度拿起了工兵铲和刀剑,冲到田里对着甘蔗和土豆又是一通厮杀,高呼:“为领主大人报仇!” 趴在地上的宋默一直没出声,站在一旁的老约翰弯下腰,担心的问道:“领主大人,您没事吧?” 宋默双手支在地上,抬起头,呸呸吐出两口吃到嘴里的土,一行鲜血沿着嘴角飞流直下,“管家,你觉得我像没事的样子吗?” “像。” “我流血了!”这样还叫没事? “一个月,总会有那么几天的。习惯就好。” “……” 在全体领民的努力下,田里的最后一块土豆被翻了出来,田边的甘蔗也被砍翻,宋大领主抹掉了嘴角的血丝,站到了土豆堆上,一手叉腰,一手高举,对领民们大声说道:“这是光辉的一天,灿烂的一天,丰收的一天,喜悦的一天!” 宋默一句话落,顿了顿,紧接着用力一挥拳头,声音拔高了八度,“从今天开始,格里兰将彻底摆脱饿肚子的日子!” 格里兰人顿时热泪盈眶,双手握拳,这都是领主大人带给他们的! “有了土豆,我们不用再担心饿肚子!有了糖,有了酒,我们会赚到数不清的金币!我发誓!我将带领大家,过上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好日子!” “领主大人万岁!” 领民们激动得满脸通红,举起双臂开始高呼。 宋默双手向下压了压,开始做最后总结,“大家,请团结在我的周围,以发家致富为最高理想,为了美好的明天,一起狼狈为奸,仗势欺人,坑蒙拐骗吧!” 领民们:“……” 老约翰马上咳嗽了两声,眼中的小刀子开始往宋默身上飚,宋默浑身一激灵,马上意识到自己的口误,“吔,改正一下,是大家一起团结起来,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吧!” “领主大人,万岁!” 宋默的演讲是成功的,虽然中途出现了一点小问题,格里兰人也只当是自己出现了幻听。 讲话结束,领民们开始清点收获的土豆,除去被砍成几块和破损的,完好的,可以储存的土豆,足有上千斤。 宋默和老约翰商量了一下,留下一部分做种,其他的都按照人头给领民们分发下去。哈洛德,图罗等人,以及地精,侏儒和矮人都得到了自己的一份。至于不能保存的,宋默都归到了自己的那一份里,节省出来的,全都分给了领民。 “今天都到我家吃饭!”宋默大手一挥,“家里还有两头野猪,土豆炖猪肉,管饱!” 领民们再次欢呼起来,领主大人对自己人一向大方,就连后来的哈洛德和图罗等人也十分清楚。 大家抬着一筐筐土豆回了地下城,宋默宣布将今天定为格里兰的土豆丰收节,制糖作坊和打铁作坊全部停工,地上的工程也暂停,大家全部都到领主府来庆祝! 在建造地下城时,宋默就发现了,格里兰人根本没有周末休息这个概念。为了能收获更多的粮食,赚取更多的金币,大家恨不能一天到晚的干活。 宋默决定改正格里兰人这一观念,之前三餐不继,也没什么自保能力,大家都紧绷着神经,连宋默也一样,现在情况改变了,宋默想,至少让大家知道,工作之余,是需要休息和放松的。从早到晚的工作,不知道休息,那是机器。机器还要偶尔停下来做一下维护,加点润滑油什么的,何况是活生生的人。 今后格里兰的发展,肯定不只依靠农业。只要糖和酒的销售额达到预期,宋默就打算开辟出更多能摆到明面上的生意。格里兰会出现越来越多的作坊,格里兰人会有更多的工作可做,依照格里兰人对工作的热情,为了避免自己成为彻头彻尾压榨劳动人民血汗的大资本家和封建统治阶级,休息日就必须强硬的规定。 哪怕劳动人民是自愿被压榨,主动被压榨,希望被压榨,宋默也不能真的不管不顾。现阶段或许一切矛盾都能被掩盖,可等到矛盾真正爆发的那一天,宋默绝对是顶不住的。与其亡羊补牢,不如退而结网。宋默决定将一切可能出现的状况,都扼杀在萌芽状态。 只不过,宋大领主想人道的规定工作时间,领民们却完全不理解。 一天工作八小时,每工作五天休息两天?领主大人在开什么玩笑,他们会饿死的! 宋默想说,这是劳逸结合。而且这个工作量能赚到的钱和粮食绝对不少,是肯定饿不死人的。 领民们反驳:从前一年到头的劳作,照样饿肚子。好不容易能吃饱了,领主大人竟然想让他们休息?不行,绝对不行!他们只要粮食,不要安逸! 宋默无奈,从五天工作休息两天,换成单周休息两天,双周休息一天,领民们依旧不满。宋默吹胡子瞪眼一拍桌子,他是领主,他说得算! 领民们直接顶了回去:这是强权!这是压迫!这是罔顾人民的意志! 领民们义正言辞,慷慨激昂,宋大领主负隅顽抗,也只能争取到一天的休息时间,对此,领民们仍颇有微词。还是老约翰站了出来,最终才把这些反对的声音压了下去。 封建资产阶级大资本家宋默,与伟大劳动人民的第一次正面交锋,以宋默完败告终。 结果一出来,宋默就给跪了,他觉得,自己的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彻底被颠覆了。 这只是发生在晚餐前的一个小插曲。毕竟开辟更多生意只是宋默的一个计划,现阶段,还是要种更多的农作物,来确保整个格里兰能自给自足。 想到粮食,宋默又想起之前罗德对他说的话:“领主大人,我发誓,我挖到的这些土豆,都是正常得不能再正常的作物!压根就没有出现过今天这种状况!” “真的没有?” “真的!” 宋默相信罗德不会在这件事上说谎,那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宋默又去问了杰里斯,精灵的回答更加让他无语。 “你种植的土豆,比起绿森林的品种,要温驯得多。” 就这,还温驯? 宋默看着杰里斯一脸怀念的样子,将“不温驯的土豆”会是什么样子的问题,默默咽回了嗓子里。 矮人和精灵的回答南辕北辙,宋默头疼之余,干脆将这个问题抛到一边,管他呢,反正他发现了,这些土豆一旦离开植株,只能攻击一次,一旦被打落,就和“正常”的土豆一样,大不了以后每次收获的时候,都带上艾尔特,让他在田边站定,张开那张金色的乌龟壳,让土豆们砸去吧。砸得更猛烈也不怕。 宋默一边想,一边嘿嘿笑了起来,坐在餐桌旁的艾尔特,突然感到后背一冷,总觉得又有不幸会降临在他的头上,摇摇脑袋,错觉吧? 土豆的问题暂时解决,宋默又开始苦恼,从地精手里抢来的玉米已经在仓库里堆放了很长时间,到底种还是不种?虽说地精告诉他,玉米不会像土豆和甘蔗那么凶暴,可在格里兰,万事皆有可能!万一种出来疯狂玉米……小钢炮已经够可以了,再弄出来个机关枪,事情就大条了。 宋默正苦恼着,厨房里却飘出了让人流口水的香味。 厨娘们按照领主大人的吩咐,使出浑身解数,做出了丰盛的土豆宴。 土豆炖猪肉,土豆炖排骨,用炼出的荤油炸土豆条,炒土豆片,土豆丝,再加上烤土豆,煮土豆,整整三张长方形的桌子,都陆续被摆满了。 陌生的香味让格里兰人控制不住的流口水,却让宋默有些想哭。 只是吃顿土豆,就要拿起刀枪棍棒,冒着被揍得鼻青脸肿的危险往上冲,这过得什么日子啊!这样下去,他的玉米,芋头,地瓜……完全可以预料到今后格里兰发展农业将要经历怎样的血雨腥风…… “领主大人?”管家老约翰见宋默只是呆呆的望着眼前冒着热气的食物,不说话也不动手,只能提醒他一句,“大家还等着您宣布开餐。” “啊?哦。”想那么多作甚,先吃饱再说! 宋默首先拿起叉子,叉起一块土豆送进嘴里,顿时泪流满面,太特马好吃了! 不知道是因为品种特殊还是其他原因,格里兰种出来的土豆,又香又糯,还带着丝丝的甜,咬在嘴里,恨不能把舌头都吞下去。一个成人拳头大小的土豆,转眼间全都进了宋默的肚子里。 领民们早已经等不及了,看到领主大人吃过一块土豆之后,立刻手动如飞,一瞬间,餐桌上只余下一道道残影,盘子里的食物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速减少。哪怕是没了牙的老怀特,也吃得红光满面。 就连瑞斯和杰里斯,也一人端着一个盘子,将烤土豆堆了满满一盘。魔族和精灵对其他菜式都不太感兴趣,倒是对烤土豆情有独钟。 瑞斯一边拨开土豆烤焦的外皮,一边看看着餐桌前的宋默,慢慢将一块烤熟的土豆送进嘴里,见宋默看过来,缓缓的舔着嘴角,笑得意味深长,仿佛吃下去的不是土豆,而是宋默。杰里斯鄙夷的看了瑞斯一眼,手里的叉子狠狠的插上了一块土豆,可怜的土豆,顿时四分五裂。 就在格里兰人全体排排坐吃土豆的时候,黑炎和他的黑甲骑兵,经过半个多月的日夜兼程,终于抵达了奥比王都——黑城。 第八十章 宰相墨菲和一干大臣,站在王宫之前,迎接王宫主人的归来。黑炎并不喜欢过于隆重的欢迎仪式,但迎接国王归来的程序,还是要走一走的。 墨菲虽然没跟着黑炎一起到西北行省,却不代表他对国王陛下在外的行动一无所知。 攻打格里兰之前的举动,一切正常,可在攻打格里兰时,国王陛下非但没有将格里兰的杂牌军以摧枯拉朽的形势消灭,反而和对方握手言和,住到了人家的家里?还把来请他回去的西北行省官员赶了回去?! 墨菲得到这个消息,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捏着文件的手都在发抖。 如果不是公务拖累和慑于国王的权威,宰相墨菲肯定会亲自跑去格里兰,揪着宋默的领子COS一把咆哮帝:“说,你小子是使了什么妖术,蛊惑国王?!” 在墨菲差点真的把公务丢下,跑去格里兰之前,国王陛下派人送来了和宋默签订的契约,这份契约,顿时将宰相大人的怒火消去了一半。 白糖,葡萄酒。 “这绝对是稳赚不赔的生意。” 宰相心里的算盘打得叮当响,他和宋默想到了一个地方,除了生意的利润分成,还有在奥比的商业税收。 黑炎的信中并没交代墨菲要对这件事情保密,宰相大人深思熟虑之后,还是将这件事暂时隐瞒下来。财政官也是个见钱眼开的家伙,如果被他知道了国王陛下和格里兰领主的这笔交易,恐怕会立刻将奥比境内的糖酒税收提高,短时期内可以让国库迅速丰盈,却不利于长期利益。 格里兰领主是个狡猾的人,墨菲不认为他事先没有考虑过这点。总之,还是等国王陛下回到王城再说。 可一个月过去了,两个月过去了……急于寻回灵魂之水的光明教会主教几乎每天到墨菲面前报道,遭到宰相和主教挂念的国王陛下,依旧没有任何返程的消息。 主教大人焦急万分,头顶的地中海范围日趋扩大,宰相墨菲看着都替他心酸。 万幸的是,不久之前,终于发生了一件事,让宰相大人和主教大人如同看到了曙光。 一个号称是萨比森国王堂弟的男人,纠集了一些死硬派的原萨比森贵族,在原萨比森的东南边境,发起了一场叛乱。 叛乱开始后,原萨比森宰相,莫迪三世最信任的臣子瑞金米尔,信誓旦旦的说,萨比森的王族一脉早已断绝。那个国王堂弟,是个不折不扣的冒牌货。 冒牌货吗? 无论他是真还是假,最终的命运都一样。但是,有了他,却可以将国王陛下从格里兰“请回”王都。 一个国家的国王,不该长期滞留在外,尤其是在国内发生叛乱的情况下。宰相墨菲就差大笑三声:叛乱好啊叛乱妙,叛乱呱呱叫!哪怕黑炎再任性,也不可能放任这件事不管,继续留在格里兰。 果然,黑炎在收到消息后,立刻启程返回了王都。 日落时分,国王的队伍进入了王城。 “恭迎陛下!” 墨菲和大臣们单臂附在胸前,深深的弯下腰,用最恭敬的姿态,迎接他们的国王。 “宰相,我回来了。” “欢迎您回来,陛下!” 黑炎骑在奥萨非上,居高临下的俯视着他的臣民。落日的余晖染红了黑色的斗篷,黑发的俊美国王,仿如君临天下的神祗。他是奥比的王,奥比的统治者,终有一天,他会将整片光明大陆踩在脚下! 光明教会的主教站在不远处,握紧了挂在胸前的环形吊饰,他可以感到,随着国王走近,吊饰开始隐隐发热。 “灵魂之水!” 主教低头看向吊饰,环形吊饰正中镶嵌着一枚蓝色的宝石,如果仔细看,会发现,宝石是中空的,里面缓缓的流淌着一滴蓝色的液体,和装在水晶瓶中的灵魂之水一般无二。 黑炎看到了教会的主教,也看到了他脸上激动的神色,拉住缰绳,挑了挑眉毛,这么长时间过去,这个让人生厌的老家伙,应该把钱凑齐了吧? 黑炎打算和主教大人要金币的时候,宋默正忙着领地里的春耕。 他带人将仓库里的土豆,玉米,小麦种子都搬了出来,擦了一把头上的汗,领主大人的干净十足。 格里兰的每户领民都有属于自己的一块耕地,即便每年产出的粮食都少得可怜,也没有人舍得荒废掉这块田地。可现在不同了,宋默计划把所有的领民集中起来劳作,形成一种大农场的经济模式。这样,生产效率会大大提高,领民们能得到的粮食也会比往年多上许多。尤其是家里劳动力不足的,可以通过这种模式,吃上“大锅饭”。 当然,宋默也考虑过会不会产生光吃饭不干活的情况,但想起之前和领民们关于休息日的争论,宋大领主觉得,自己纯粹是瞎操心。 况且,宋默已经提前规定了,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相信大家都不会违背。在领民的心中,他这个领主,还是很有权威的。 更重要的一点是,土豆的凶残已经众所周知,没有哪户人家敢独自种植这么凶残的作物。平时还好,收获的时候,肯定会挨上几下,受伤不要紧,要是直接被砸得一命呜呼,就太亏了。 小麦倒是没这种顾虑,可产量太低,根本吃不饱肚子。 至于玉米……看看领主种出来的土豆,领民们对宋默所说的,玉米或许是种温和的作物,已经不抱任何希望了。 总之,经过全体领民的讨论,大家一致同意宋默提出的集中劳作,一起收割的种植模式。 “人多力量大!”宋默一挥拳头,“收获的时候,不用担心,咱们有艾尔特!” 话落,一把拉住了金色骑士艾尔特的胳膊,高高举起,“骑士大人会为我们挡住所有凶暴的攻击,让我们为骑士大人欢呼吧!” 所有的领民顿时高举双臂,“骑士大人,您真是个好人!” 艾尔特僵立当场,无话可说。 这就是格里兰对好人的定义?他怎么觉得,和傻子没什么区别。 于是,在格里兰日后的收获季节,总是能看到一个全身散发着金色光芒的正义骑士,手持长剑,站在田边严阵以待。在一声声“骑士大人”的呼唤下,挥汗如雨,爆发出无与伦比的力量,大喝声中,将凶残的植物一个个撞飞,尽忠职守的保护着辛勤的劳动人民…… 计划通过,就是人手问题了。 地精和侏儒还要忙着领地的重建工作,对于他们计划建造一座异世版凡尔赛宫的宏伟理想,宋默已经无力阻止了。他只能每天不辞辛劳的在老约翰的耳边念叨:“钱要省着点花,领主家没余粮啊!超过了咱们都得去喝西北风了啊!” 老约翰的耳朵几乎快被宋默的这些话磨出茧子,无奈之下,只能答应宋默,重建工程,绝对不会超出预算。 宋默满意了。 老约翰看着宋默高兴得三步一蹦高的背影,摇了摇头,笑容里有着无奈,更多的是作为一个长辈,对子孙的溺爱。 “管家大人?” “没什么,继续干活吧。” 地精和侏儒不能帮忙耕作,却要从粮食中分去一部分,宋默原本打算这部分都从他的份额里出,领民们却不同意。 “领主大人,您不能这么做。” 白发苍苍的老怀特走到宋默面前,严肃的说道:“大家都生活在格里兰,他们帮我们建造房子,我们本就该给他们吃饭,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宋默挠挠头,“这不是因为……” “无论因为什么,您都不能这样做。” “现在不是之前吃不上饭的时候了,领主大人不能再这样。” “对!领主大人,这该是大家一起出的,不能总是您吃亏。” 宋默想说,他真不吃亏,毕竟地精和侏儒现在在建的房子,是他家。可领民们却不理他那一套,无论宋默怎么说,都坚持自己的观点。 “好吧。”宋默没奈何,只能说到:“这样,我出一半,大家出另一半,如何?” “可是……” “没有可是!”宋默一咬牙,“我是领主,听我的!” “强权!独裁!” “老子就强权,就独裁,还打算变成一座大山压在你们头上,你们咬我啊!” 宋默头一扬,脖子一梗,摆出一副老子是山大王的架势,总算是把这件事定下来了。等到领民们终于没声音了,才暗地里擦了把汗,靠之,当个大地主大资本家,也太特马地不易了! 问题基本解决,宋默开始组织领民开垦土地。之前黑炎和瑞斯互掐,宋默直接炮轰,将领地毁得七零八落,弹坑遍地。之前让宋默头疼的情况,现在却方便了领民。 坚硬的土层已经被翻开,只要清理掉上面的碎石,再平整一下,就能播种。 所有的军事训练都被暂停,格里兰的男人们都投入到了种田的伟大事业当中。连图罗和哈洛德等人也不例外。 要吃饭不?想吃饭,就要干活! 用武力保护格里兰?不需要,没看到边境石墙边那排甘蔗和墙上爬满的葡萄藤吗?它们更有用! 汉子们开始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女人们做出可口的饭菜,送到田边,不能下田劳作的老人和孩子也尽量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十几天下来,除了生长期“缓慢”的小麦,土豆和玉米,都有了收获。收获土豆的时候,依旧是刀斧其上,棍棒加身。期间艾尔特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受伤的人数直线下降。 至于玉米……好吧,经历过和土豆的残酷战斗,所有人面对整齐排列在田地里的玉米,都捏了一把汗。 被选为代表的图罗举着盾牌小心翼翼的靠近,距离五米时,玉米杆轻轻晃动,图罗的额头开始留下冷汗,距离两米,玉米杆的晃动加大,图罗汗如雨下,距离一米,玉米杆猛然一甩,枝头的玉米如迫击炮般射出,包裹着玉米的叶片张开,穗子似根根钢针,金黄的玉米粒如无数钢珠,噼里啪啦迎面射来…… 一轮攻击结束后,再看躺在地上的图罗,好好一张强盗的凶悍面孔,已经被摧残得比月球表面还月球表面,头顶还肿着一个大包,所有围观的人无不倒抽一口冷气! 宋默站在一边,脸色发白,这哪里是机关枪?整个一升级版的暴雨梨花针加子母弹! 第八十一章 所谓武功再高,干不过菜刀,铜墙铁壁,扛不住导弹。 玉米太凶悍,咱可以连根拔!拔不起来,就拦腰砍!宋默不相信,几百个大活人还对付不了几棵玉米! 英勇的图罗被抬进了黑诊所,金色骑士艾尔特再度闪亮出场,距离玉米田边五米站定,身上金色的斗气升腾,拔出长剑,大吼一声,一道凌厉的剑气刷的劈向了玉米田!刚刚还威风八面的玉米,顿时纷纷倒地,萎靡不振。正如宋默所料,只要砍了玉米杆,上面的玉面棒子,瞬间没了一点杀伤力。 艾尔特虎躯一震,开始挥剑大杀四方,宋默当即组织领民去捡收玉米。比手腕粗的玉米,拨开绿色的叶子,就是金黄饱满的玉米粒,忍不住咬一口,哪怕是生的,也没有任何涩口的味道,只有满嘴甘甜。 宋默坐在田边,捧着一棒玉米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好东西啊,绝对的好东西!丰收的玉米,让他脑子里又想起了一种可以赚钱的食物,玉米糖。 样子漂亮,入口酥脆,携带方便,既可以饱腹,又能当零食。和白糖不同,成块的玉米糖无论是批发还是零售,都是一笔不错的生意。 宋默啃完了玉米,一抹嘴,站到了高处,开始指挥领民将玉米堆到一处,玉米杆堆到另一处。这也是好东西,晒干了可以替代柴火使用。现在还是初春,早晚依旧冷得很,新建的地下城耗去了宋默不少的金币,没有太多的钱和矮人买暖石,只能在地下城通风的地方,垒起了一道道火墙,烧柴来保持整座城市的温暖。 如今有了玉米杆,不需要领民起早贪黑去砍柴了,既省力,又环保! 有了土豆玉米,再加上小麦,格里兰人的主食绝对不用发愁了,今后除非出现什么大的变故,否则,大家自给自足吃饱肚子,不成问题。 吃饱之后,就要吃得好了,宋默搓搓手指,是不是该开展一下畜牧业了?肉禽蛋,一个也不能少啊。 之前只忙着发展武力,武装自己,回头想想,最重要的,还是先让大家的生活水平提高到一个档次,吃饱了,穿好了,身体素质上去了,再加上严格的训练,先进的武器,杂牌军终将成为历史,强军不再是梦想!等到那一天,谁还敢随便打他领地的主意? 宋默越想越觉得是这个道理,心情激动之下,拨开一个玉米,又啃了起来。 在金色骑士艾尔特挥汗如雨,气喘如牛的鼎力相助之下,格里兰的玉米大获丰收。清点完收获的玉米之后,宋默走到坐在地上的艾尔特面前,一把抓住了骑士大人的手,满脸笑容,眼中充满了感激之情,“骑士大人,你是全格里兰最可爱的人!” 艾尔特抬起头,不慎朝宋默的身后看了一眼,累得通红的脸瞬间变得雪白,拼命想从宋默的两只爪子里把自己的手抽回来,犹如被恶少调戏的花姑娘一般惊慌,“领主大人,您放开我!” 宋默不解的歪歪脑袋,到底放开了艾尔特的手,没等骑士大人松口气,肩膀就被搭上了,“艾尔特,第一次见到你,我就发现了,你和格里兰,绝对有着解不开的缘分啊。” 宋默话一出口,艾尔特的脸色已经不是惨白可以形容了。 不远处,瑞斯梅尔斯靠在一棵树边,修长的手指看似无意的缠绕着垂在胸前的一缕长发,海蓝色的眼睛不经意的扫向被宋默搭着肩膀的艾尔特,嘴角勾了勾。艾尔特顿时僵硬了,仿佛那白皙如玉的手指缠绕的不是头发,而是自己的脖子。 看着一步步走来的瑞斯,艾尔特僵硬的开口说道:“领主大人,就算我曾经犯错,您说过,只要我投靠格里兰,就既往不咎,对不对?” “是啊,我是这么说过。” “那么,您一定不会眼睁睁的看着我被杀死,对吧?” “当然。” 宋默话音刚落,一只白皙的手就握住了他的手腕,将他搭在艾尔特肩膀上的手拉了回来。艾尔特马上站起身,以最快的速度跑得无影无踪。仿佛之前累得瘫倒在地,只是个错觉。 宋默看着艾尔特身后留下的一地烟尘,眨眨眼,抬起头,看向瑞斯,“他怎么了?” 瑞斯捏着宋默的手指,送到嘴边轻咬了一下,“你确定你不知道?” 耸了耸肩膀,宋默笑了笑,“我只是开个玩笑。” “开玩笑也不行。”瑞斯的唇沿着宋默的指尖滑到掌心,落下了一个带着凉意的吻,“你是我的。” “你是不是有点太霸道了?”宋默皱了皱眉,结婚了还能离婚,何况他们现在连正式的情人都不是吧?这家伙未免管得太宽了。他还能一辈子不和人接触吗? “霸道?”瑞斯笑了,低下头,吻了一下宋默的鼻尖,“你还没有见过我真正霸道的时候。千万别惹我生气,宋默格里兰。”瑞斯海蓝色的眼睛,深深望进了宋默的双眼,“否则,我就将你抓回我的城堡,永远关起来。” 宋默扯扯嘴角,“要真的有那么一天,我希望,关我的房间,墙是用宝石砌的,床是用金币堆的,屋顶是用珍珠镶的,地板铺的全都是金砖,做得到吗?做得到,不用你抓,我自己进去把牢底坐穿。” “……你是认真的?” “当然。” “哈……” 瑞斯一把将宋默搂进了怀里,抬起宋默的下巴,狠狠的堵住了他的嘴唇。 “亲爱的,你总是能让我惊喜……” 宋默撇撇嘴,小样的,天朝五千年历史文化,新世纪网络信息发达,身为一个知道上进的游戏宅,他什么没见过,就凭一句话想威胁他?做梦去吧! 如果宋大领主知道,某个魔族的确在认真考虑他提出的条件,估计就得意不起来了。 正忙着收获玉米的领民们扫一眼正吻得投入,亲得过瘾的领主大人,好事将近了?虽说种族不同,性别一样,可有个武力值强悍的领主夫人,似乎也不错。 可是,格里兰家未来的继承人怎么办? 不过领主大人被雷劈都劈不死,说不定,这也不件难事。就算自己不能生,抢一个回来,绝对不成问题! 和宋默朝夕相处,耳濡目染的格里兰人,思想如脱缰的野马,改道的河水,再也无法回到正常的轨道上来了。 辛勤的汗水终于得到了回报,收获的玉米和土豆堆满了半个地下仓库,哪怕小麦颗粒无收,今年的粮食也不用发愁了。 新一批土豆和玉米又被种了下去,格里兰人为了自己的肚子,已经准备好与这些凶暴的植物长期对抗,相爱相杀到地老天荒了。 至于罗德当初和土豆一起找来的地瓜,宋默暂时不打算种植,现有的作物种类已经够让他头疼了,有几个伤员还躺在哈洛德的黑诊所里出不来呢,万一弄出个更凶暴的家伙来……宋大领主表示,除非再抓几个金色骑士来,否则种植新品种的危险太高。 可金色骑士是那么好抓的吗?当然不是。 所以,种植新作物的计划,只能暂缓。 罗德对宋默的决定感到有些可惜,看着被宋默堆在墙角的地瓜,矮人抓抓一脸的大胡子,摸摸头上还肿着的大包,已经到嘴边的话,又给咽了回去。 粮食诚可贵,生命价更高。 这句话是宋默说的,罗德认为,绝对是句真理。 “罗德,既然知道了土豆怎么种植,咱们之前的契约,算是完成了吧?”宋默和罗德面对面坐着,一人手里抓着一棒玉米,一边啃,一边聊天。 玉米和土豆现阶段成为了格里兰人最喜欢的食物,老人更喜欢土豆,或煮或烤,没牙照样能吃。孩子则更喜欢玉米的味道,香甜糯口。如果不是宋默下令一定要种植小麦,恐怕大家会把已经发芽的小麦都当野草拔掉,全部种上玉米和土豆。 制糖作坊的产量渐渐提高,制出的白糖又卖出了一批。之前的白糖生意让罗德的商队赚得盆满盈钵,不到半个月时间,又来了格里兰。 “恩,的确。”罗德啃完了玉米,擦掉胡子上沾到的汁水,“族里已经有人在催我回去了。” “是吗?” “是啊。”罗德看看已经空了的盘子,摸摸肚子,有些意犹未尽,“我也不是没吃过玉米,可比起在格里兰种出来的,味道简直差了太多。难不成,你这里的土壤比别的地方肥沃?” “别开玩笑了。”宋默摊开手,“真像你说的,为什么我这里的小麦产量一直那么低?” “也对。”罗德点点头,“我这次把土豆的种植方法带回去,长老会肯定不会少了我的好处,领主大人,我该和你说一声谢谢的。” “千万别!”宋默连忙摆手,“煽情什么的,可不是生意人该做的。就算你这样,我也不会在价格上松口的。” “……”奸商! “你在心里偷骂我对不对?”宋默笑眯眯的又从桌子下边捧出了一个盘子,盘子里堆满了方块状的金黄色糖果。 罗德好奇的看着盘子里的东西,“这是什么?” “尝尝看。”宋默拿起一块,咬了几口吞下肚子,又拿起另一块,“味道很不错的。” 罗德也拿起了一块送进嘴里,顿时眼睛就是一亮,“这是糖?” “对,玉米糖。”宋默将整盘糖都推到了罗德的面前,“我觉得,这会比白糖更赚。” 奶糖,软糖太乍眼,玉米糖就好多了,原料也很简单,仿制也容易。但是宋默坚信,哪怕出现竞争对手,格里兰做出来的玉米糖,味道也是最好的。 说话间,盘子里的糖已经下去了一下半,罗德意识到自己刚刚做了什么,脸有些发红,幸好有满脸的大胡子遮掩,让他不至于太尴尬,“领主大人,玉米糖,也可以交给我代售吗?” “当然,我一开始就是这么打算的。”宋默靠在椅背上,双臂环抱在胸前,笑得一脸和善,“不过,我也有个条件。” “您放心,金币我会照付的,一个子都不会少。” “我不是指这个。”宋默摇摇头,“你忘记我们之前谈的交易条件了?” “您是说?” “人口。”宋默身体前倾,手肘支在桌面上,“你留在格里兰这段时间,你的商队已经停止向格里兰输送人口了。你应该也知道,格里兰现在缺少的是什么。玉米糖和白糖,我可以交给给你的商队代理,但是,你必须再给我送更多的人来。” 罗德想了一会,点了点头。的确,在格里兰的这段时间,他看到了格里兰发展的潜力,也看到这里的弊端。 照这样发展下去,格里兰的确会出现劳动力不足的情况。 劳动力这个词,也是罗德从宋默嘴里听到的。 “不拘是人类还是其他种族,只要能干活就行,我都要。” “我知道了,领主大人。”罗德慎重的点了点头,“据我所知,被奥比王国占领的萨比森境内,正在发生叛乱,相信不久之后,您就会有大量免费的劳动力可用了。” 叛乱? 宋默挑起了一边的眉毛,难怪那头大肚子龙匆忙走人,原来是国内出乱子了,不过,宋默可不认为黑炎会给这些敢在他家里杀人放火的家伙一条生路。 不过罗德也提醒了宋默,战俘,也是劳动力的重要来源啊。 想到这里,宋默觉得,针对纳尔逊公爵量身定做的计划,需要提上日程了。 第八十二章 黑炎高居王座之下,看着站在王座前的光明主教,几个月不见,这个讨人厌的老家伙,脸上的皱纹好像增加了不少。 “陛下……” 光明主教眼巴巴的看着被黑炎捏在手里的水晶瓶子,生怕他一个不慎,将瓶子摔在地上。 “陛下,请千万小心!” 看到黑炎开始把瓶子往上抛,玩起了一接一抛的游戏,主教大人终于忍不住了,过于生硬的语气,明显让国让陛下十分不悦。站在一旁的宰相墨菲哼了一声,主教立刻意识到自己逾矩了。哪怕是大主教,也不敢用这种语气和黑炎说话。 “陛下,请原谅我的失态。” “没关系。”黑炎接住从空中落下的瓶子,难得和颜悦色的对主教说道:“不需要这么紧张,我找你来,只是兑现之前的承诺。” 话落,直接将水晶瓶子放到桌子上,示意主教上前。 主教几乎是双手发颤的将瓶子握到手里,刚刚那一幕,让他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水晶瓶刚一入手,主教挂在胸前的环形吊饰便开始发热。水晶瓶上,刻有教会的祈祷符文,这是装有灵魂之水的水晶瓶独特的标志,也是教会能够借此追踪到失窃的灵魂之水下落的原因。 符文是用一种特殊的方法镌刻在瓶身之上,完全和瓶身融为了一体,只有大主教和守卫圣物的金色骑士才知道符文的存在。哪怕是将灵魂之水从教会里偷出来的杰里斯,也没有发现这些根本没有任何魔法气息的符文。 教会为了圣物的安全,费尽心机的做了这个“防伪标识”。可惜的是,谁都没料到,会出现一个敢山寨教会圣物的宋默,而且这个胆大包天的家伙,竟然找了一个魔族来动手! 魔族是光明大陆最精通符文的种族,加上瑞斯本身的能力,隐藏在水晶瓶身上的符文,在他面前,无所遁形。 于是乎,凭借着瑞斯高超的仿造能力,加上金色骑士艾尔特的专家级别鉴定,冒牌的灵魂之水,成功过关了。 除非教会中有人把瓶子砸碎了,否则,压根不会发现这就是个山寨货。 当然,就算砸碎了瓶子,估计也没人能分辨出里面装着的到底是不是真正的灵魂之水,唯一能鉴别真假的人,也就是将灵魂之水装进水晶瓶里的人,早已经作古,骨头渣渣都不剩了。 主教翻来覆去的查看着水晶瓶,直到确定手里的是“真货”,才松了口气。 “陛下,我代表教会和我本人,向您奉上最诚挚的谢意!” “恩。我接受你的谢意。”黑炎勾了勾嘴角,语气一转,“既然你确定是真的,那么,该给我的金币,应该拿出来了吧?” 黑炎的话太过直白,光明主教脸上的笑瞬间凝固,身为一国之君,如此单刀直入的向别人要钱? 黑炎却不在乎别人怎么想,他把教会的“圣物”带回来了,之前教会承诺的条件,就必须兑现。否则,他会让面前这个家伙知道,欺骗一头巨龙,是什么下场! 主教见黑炎有变脸的征兆,立刻说道:“陛下,您放心,都已经准备好了。”既然圣物已经寻回,该给的金币,自然要给。不然的话,自己恐怕连王宫都走不出去。 等候在外的修士得到了命令,立刻将装有金币的十个箱子抬了进来。 粮食和牛羊都已经交给了墨菲,这些金币,是需要当面交给国王的。 “陛下,都在这里了。”主教一边肉痛,一边挥挥手,箱盖接连被打开,顿时,金灿灿的光芒照亮了整个房间,“一共三十万枚金币。您可以派人查点一下。” 黑炎离开王座,走到箱子前,随手捻起一枚刻有权杖花纹的金币,金色的眼睛眯了起来,“只有这些吗?” “陛下?” “五十万。” “陛下,这和当初说的不一样!” “当初说的?”黑炎斜睨了一眼被他的话震惊,正斯巴达中的主教,“订契约了吗?” “可是……”明明已经说好了的!也没听说过谁敢和国王陛下定契约的! 主教大人认为黑炎这是故意找茬,实际上,他的确是。 宋默用这个山寨灵魂之水从黑炎手里要去了这次交易额的一部分,黑炎也肉痛。巨龙就只有那么一点爱好,宋默却专门要在这地方对他下手,黑炎是不愿意自己吃亏的,既然如此,就只能让光明教会割肉了。 “五十万金币,一个也不能少!” 黑炎打了个响指,主教手里的水晶瓶子,重新回到了他的手里,站在王座之前,居高临下的俯视着比自己矮了两个头的干巴老头,丝毫没有欺负人的自觉,“这里是我的国家,你站在我的土地上,我说的话,就代表一切,明白吗?” 黑炎没有继续说下去,主教已经明白了他的意思,这钱,自己是给也得给,不给也得给! 有没有这么不讲理的?! 主教大人觉得自己面对的不是一个征战四方,威名赫赫的国王,而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强盗! 喜欢抢金币抢公主的巨龙,的确和强盗也没太大区别。 主教大人瞬间真相了。 但这个强盗国王说的话,他却不能不听。教会的圣物必须寻回,奥比的国王也不能得罪,教会对一些小国王和领主不假辞色,对上黑炎这样的,也只能缩起脖子装孙子。还要装得好,装得像,否则,反政府武装力量对上正规军,也只有挨揍的份。这是血与泪总结下来的经验,必须作为重要参考。 没奈何,主教大人只得让跟随自己的修士再回教廷取钱。修士带着主教的命令返回了教廷,紧接着,又有八只箱子被送进了奥比王宫。由于一时间找不到那么多的金币,各种金器,包括供奉在圣座前的烛台,都被装箱抬进了王宫。 看着八箱亮闪闪的金子,黑炎满意了,墨菲笑了,君臣两人有志一同的想着:如果教会的圣物隔几天就丢一回,那该多好哇! 主教大人欲哭无泪的看着被抬走的金币,只能不断在心里安慰自己,至少灵魂之水回到了自己的手里,完成了大主教的命令,可以正大光明理直气壮的去哭穷了。他为了追回圣物,几乎要砸锅卖铁了,大主教不能坐视不管,眼睁睁的看着他们去喝西北风吧! 黑炎得到了金币,自然不会再吝啬宋默的那一份,清点过后,就派人将和宋默约定的金币运送往西北行省。奥比国王不可能大摇大摆的往格里兰送金币,只能通过赛万斯,将金币送到宋默的手里。接到金币和国王命令的赛万斯,也不敢耽搁,箱子都没开,就连箱子带马车,一起送去了格里兰。 西北行省的骑兵们现在学得很乖,绝对不靠近格里兰边境围墙十米之内,那里不只有会玩捆绑的葡萄藤和喜欢抽人的甘蔗,近期还多了会从土里飞出来砸人的土豆!曾经有一队边境巡逻骑兵亲眼看到,一头不小心跑到格里兰边境的野猪,距离五米,就被这些圆滚滚胖乎乎的东西砸得头破血流,倒地不起。之后几个格里兰人全身披挂,举着盾牌和一些类似铁锹的东西,从墙里走了出来,一边用盾牌抵挡和拍飞不断朝他们飞来的土豆,一边将野猪拖了回去。 整个过程不到二十分钟,却让西北大兵们开了眼界。 等到土豆的攻击停止,那些格里兰人又拿着袋子来捡滚得满地都是的土豆。捡完了,还冲西北大兵们笑笑,“吃了没?没吃的话,等一会,有好吃的给你们。” 大兵们还处于震惊之中,直到一股焦香的气息扑鼻而来,才清醒过来。 刚刚冲着大兵们笑的的男人用一个袋子装了七八个烤好的土豆,直接送到了这些大兵的面前,领头的队长接过了袋子,打开袋口,又是一股香气,陌生,却让人很有食欲。 “尝尝吧,小心烫。” 经过之前赛万斯和宋默联合举办的军事演习,西北行省的骑兵们和格里兰人也算是有了交情。大兵们见格里兰人也在吃这个东西,香味又实在是诱人,当下将烤土豆分着吃了,了一口就眼前发亮,直接从格里兰人手里又买了几袋子回去,当然,是烤熟的。自那以后,每次有西北行省的大兵路过,总是会买上几袋子烤土豆或者烤玉米,偶尔还会有官员派随从来买一些,反正仓库里都堆满了,宋默也不介意让领民们赚点零花钱。 也不知道是赛万斯的关系还是西北行省的官员们不在乎这些,至今为止,倒是没人对土豆种植感兴趣。 “难不成,是看到这种作物太凶悍的关系?” 宋默随手拍飞一颗朝自己飞来的土豆,摸摸下巴,十分不解。 不过在看到黑炎送来的几箱金币之后,宋大领主马上将这些疑惑全都抛到了脑后,钱啊,有了这些钱,很多事情,都可以开始干了啊…… 正在小黑屋里埋头加班的纳尔逊公爵,突然感到背后一冷,有了一种被食肉猛兽盯上的错觉。 第八十三章 宋默从黑炎的爪子里成功抠出十五万枚金币之后,加兰德的商队再一次来到了格里兰。 加兰德带领商队横穿了半个光明大陆,将小X书的生意做到了光明大陆最北部的强国兰西。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小X书的需求量猛增,哪怕纳尔逊公爵加班加到吐血,市场上仍是供不应求。 作为一个成功的商人,加兰德深知物以稀为贵的真理,哪怕出再高的价钱,加兰德也不会在一个地方出售超过两百本的书册。但走的国家多了,路途中的耗费也增加不少。再加上运送矿石的费用,加兰德每次看账册,都会皱几下眉头。 加兰德无意中将这件事情告诉了宋默,宋默给他出了主意,“别将目光只盯在小X书和矿石生意上,走的地方多了,每个地方肯定都有特产,这可都是赚钱的财路。” 特产?加兰德抓抓胡子,脑袋上冒出个硕大的问号。 宋默只得再和这个“土鳖”解释一下特产的含义,加兰德恍然大悟,握着宋默的手,双眼放光,“领主大人,您的脑袋,真不是脑袋啊!” 宋默嘴角抽了抽,这是夸他吗?就当是吧。 听从了宋默的建议,加兰德商队每到一个地方,就开始大肆采购当地最有特色的产品,例如霍尔特的皮皮兽,只有成人的两个拳头大,浑身雪白,毛茸茸安静温顺,是贵族小姐们最喜欢的宠物,每只的价格都能卖到五百金币。还有夏多的绿萝布,赛那的各种香料,甚至是庞多的鹿皮靴子,都让矮人商队大赚了一笔。 几次尝试下来,加兰德干脆放弃了矮人最重视的矿石生意,这让其他矮人商人十分不解,就连一些和加兰德熟识的人类商人,也觉得这个矮人脑子有问题。 加兰德没和他们争辩,只是每天躲在马车里,数金币数到手抽筋。领主大人说得对,悄悄的发财,声张的不要。 就在其他人嘲笑加兰德脑子进水的时候,加兰德商队的规模已经扩大了整整一倍,商队的伙计们惊奇的发现,吝啬的加兰德,竟然主动给他们涨薪水了!老天,这简直太神奇了!如果加兰德是因为脑子进水给他们涨薪水,能不能再多加几瓢? “这才是做生意。”宋默抱着加兰德特地送给他的皮皮兽,摸着怀里肉滚滚毛茸茸的团子,笑着说道:“不过看样子,你真的是赚了不少。” “领主大人,这是您的份额。” 加兰德赚了钱,自然不会忘记给他出主意的宋默。想忘也忘不了,和宋默认识的时间越长,加兰德越是觉得宋默深不可测,他几乎猜不透这个原本穷得叮当响的领主脑子里到底在想什么,有的时候,他甚至觉得,宋默所说的每句话,都别有深意。 宋默同样不知道加兰德的想法,如果他知道,肯定会拍着矮人的肩膀,大笑三声,告诉加兰德,地球天朝有个名词,叫装X。 宋大领主表示,现在自己有钱有房,还有个美人时刻准备爬上他的床,不装一下X,实在说不过去不是? 不过装X太成功,也是很让人头疼的啊。 宋默将装金币的袋子交给身后的老约翰,只从袋子的重量就能判断出,里面的金币绝对不少。同样的袋子还有五个,宋默笑得愈发和善了。 “加兰德,你有没有考虑过,在每次必经的几个城市,设立一个销售点?” “销售点?” “对。”宋默点点头,将怀里乖得像个毛绒玩具的皮皮兽放到桌子上,从抽屉里取出了一份之前写好的计划,交给了加兰德,“你看看,觉得怎么样?” 这是一份结合了后世连锁经营概念的商业计划,只不过供货和销售渠道做了一些变动。宋默问过加兰德和罗德,包括见多识广的哈洛德,甚至连赛万斯总督那里都写了一封信,最终确定,这种经营方式,在光明大陆的确没有出现。 既然这样,自己完全可以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然后借此大赚特赚。 光明大陆各国之间的贫富差距极大,别看之前格里兰穷得叮当响,领地里还像是刀耕火种的原始社会,一些富有国家的平民,过得比一些穷国的领主要好上几倍,例如没被雷劈过的宋默格里兰,和奥比王城中的平民相比,也是穷光蛋中的穷光蛋,穷光蛋中的航空母舰。 加兰德看过宋默的计划,沉默了下来。 作为一个商人,加兰德能嗅到计划中的商机。但他也能看到这其中的风险,如果按照宋默这份计划操作,加兰德就必须将自己商队百分之五十的股份交给宋默,这让矮人很难接受。 “并不是交给我。”宋默揪了一下皮皮兽的耳朵,“我会出钱购买的。” “可是……” “加兰德,难道你不想赚更多的钱吗?” “想是想。”加兰德放下手中的计划书,正视宋默,严肃的说道:“但是,让我将一半的商队交给你,这我做不到。” “不是将你的商队交给我。只是股份,明白吗?” “那还不是一样?” “不一样。”宋默摇摇头,说道:“从根本上来说,我不会插手商队的主要经营,只是在一些地方,我会提出一些建议,你完全可以决定接受与否。只不过需要将每次生意后的利润分配,做契约规定。” “真的?”加兰德还是有些怀疑,他很难相信宋默会做这么“亏本”的事情。 “真的。”宋默满脸诚恳,“这份计划罗德也看过了,他也很有兴趣。不过他最近都在忙着和矮人的长老会周旋,大概一个月后才有时间来格里兰。不过你不需要担心,虽说销售模式类似,但销售的产品,是绝对不一样的。” “我还需要考虑一下。” “没关系,毕竟这也只是个初步的计划,具体实施,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加兰德带着计划书和小X书离开了,至于糖和葡萄酒,都是宋默特许罗德经营的,加兰德也只能看着流口水罢了。 等到矮人离开,一直站在宋默身后没有出声的老约翰忍不住问道:“领主大人,您觉得他会答应吗?” “会。”宋默斩钉截铁的说道,又把皮皮兽抱进了怀里,“只要他想赚钱,就一定会。不过,我也需要做出点让步就是了。” “让步?” “我的股份不过超过百分之四十五。这会是他的底线,罗德那里就不一样了。” “这样的话,您为什么不全部和罗德合作呢?” “鸡蛋不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宋默戳了戳皮皮兽肉乎乎的肚子,“如果可以,我还想把这份计划给赛万斯看看,估计他也会很有兴趣。不过那要重新组织一个商队,太麻烦了,黑炎也肯定会插一脚,不合算。” 宋默一边说,一边站起身,把怀里的皮皮兽交给老约翰,“管家,这给你,送去厨房。” “领主大人,皮皮兽刚刚吃过东西,喂得太频繁,会撑死。” “我什么时候说要喂它了?” “那是?” “这家伙浑身是肉,加兰德送来了十几只,宰一两只吃吃看,如果味道好,就交给几个家里没有劳动力的领民发展养殖,大家就不需要再愁没肉吃了。” 老约翰:“……” 不去管老约翰现在是什么表情,宋默抻了个懒腰,只要加兰德答应建立这些销售点,格里兰的一些“特产”也能随着商队一起运送出去,卖到更远的地方。这样对方就查不到商品的来源,自己不但可以免去很多麻烦,还可以躲在幕后赚大钱。 想到这里,宋默脑子里已经浮现出自己在金山上滚来滚去,放声大笑的动人场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