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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腹黑遇上鬼畜 下+番外篇——by苏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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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回九

 午夜,是一个适合宣判的时刻。 几个钟头前还静悄悄的游轮,好似眨眼的光景里就被各种嘴脸充斥到满溢。七个行将就木的所谓长老,族中延续百年的腐朽族规的维护者,散发着难以遮掩的腐败。 如同虚设的族规,如同虚设的长老。 一如这如同虚设的审判。 庭下跪了些许五花大绑的人。不用看也知道,不过是象征着赫家落败的替罪羔羊,流落在此,帮早已下了阴曹地府的赫家当家们听个判决带个口信。 只是,我奇怪的是如此简单的过场,何以隆重到需要跑到公海上来? 在这片可以肆无忌惮的海域上,隐约嗅到了几分阴谋的恶臭。 亦是第一次瞧见这种场面的修砚,整个人缩在椅中紧紧挨着我,被我握住的手冷得像块冰。 而我,众目睽睽下亲了亲他的额头,用所有人能听到的声调说不怕。 五花八门的嘴脸,五花八门的神情。 实在滑稽。 “咳,海之啊。” 到底有人开了口。 七人之首,族中辈份最高亦是活得最久的人,我该称呼一声四叔的,总也死不了的老头子,慢吞吞地拨了一下茶渣开了口。 “族里的事,不好叫个外人听了去。” 呵,他能做的,也不过是口头上的下马威,没了别的能耐。 “他是我的孩子,是冠了我名号活在这世上的。” “你们年轻人的事,我们这些个老古董看不透,也没那个机会再看透了。只是,海之啊,你毕竟是一家之主,这些个年了却没留个一子半孙的,将来偌大产业要谁来支撑?” “四叔教训的是。海之是办事不力了些,否则也不会叫叔叔们一把年纪了还要千里奔波跑来这公海上做些苦力事。” 老头子眼角一抖,低了头去继续拨弄茶渣,倒是不再开口找不自在了。剩下的六位各自交换了下眼色,才像突然发现庭下还跪着人样重新开了口。 这次来的,是七叔。 “海之啊,二十多年前叶伢子一家葬身火海,这些年多亏了你帮忙查找清算,才总归替他们一家找出了凶手。赫家这一闹,着实可恨了些。你说,剩下的这些个人,该怎么处置?” “海之只是略尽绵力帮忙找出了元凶。毕竟都是一家人,该怎么处置,还是看叔叔们决断吧。” 几个老朽们再度交换了眼色,却似放下重担样同时舒了口气。 “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就按族规处置罢。把他们押下去。” 话方落,一边候着的手下们便三两着上来驱赶一众赫家人。大约还有些血性未泯的,被推搡出大厅前狠狠看回来,眸子猩红。 他们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 胜者为王,亘古不变的理。 这会,修砚已经倦得很了,整个人都倚在我肩上,一点声响都没有。瞧他难受的样,我也跟着不舒坦,只想着快些结束这无聊的族会好带着修砚回房睡觉。 只是没想,宴会厅的门会被二度推开。 当六九,不,该说是叶修礼走进来时,我其实还是小小惊讶了一下。不是惊讶着他敢自动现身并且摆明是将筹码压在了那七个废物身上,真正让我惊讶的是,他明知道自己会满盘皆输了却还有胆量再度回到我的视线中。 当真是愚蠢致死。 老头子咳了一声。 “前些日子,他找到了我们。也就是在那会,我们才知道,原来当年叶家还有偏房的人活下来。海之,他可是真的叶修礼?” “嗯,没错。” 我保持微笑,彬彬有礼,给他们所有人需要的答案。 “那,修礼说的都是真的?当年是你救他出了火海并且送他去赫家?” 叶修礼远远站着,面无表情地看过来,那视线却像蛇信样嘶嘶作响地缠在修砚身上。 “当初情势危急,为了保住叶家最后的血脉,我只能出此下策。” 我的回答让老头子甚是满意。 “海之,你做得很好。叶家虽然败了,产业却没损耗多少。这些年也多亏你出力才能保住那些个产业不败。如今赫家没了主心骨,名下产业也该有人管才是。不过,若是三家事务都压在你身上,你也累得狠。既然叶家还有子嗣,我们几个老骨头商量了一下,觉着还是就让修礼去管他们叶家的事务,也好帮你分担一些,你看如何?” 不动声色里扶持了他,与我分庭抗礼吗? 呵,可笑。 “叔叔们对修礼寄予厚望,修礼自然会拼尽全力去复兴叶家。不足的地方,日后还要海之哥哥多扶持才是呢。” 叶修礼当真说得彬彬有礼。 我也笑,顺势将修砚整个搂进怀中好让他偷得小会安逸。 “要做叶家的当家,不难。叶家的产业,我也会尽数归还。只是,在那之前,我只说一句,那家的家规,永远对叶家当主臣服,而叶家当主,是要拥了花名册来号令诸家的。” “话是没错。”老头子眉头皱了皱。“只是当年一场火将叶宅烧得丝毫不剩,那花名册又怎么能留存?” “四叔,您也知道,族规如此订下,而我们那家向来是族规的拥蹙,所以说,凡事还是照着族规来走得好。” 几个老头子面面相觑,至于叶修礼,笑得意味不明。 而我的修砚,这会在怀中似乎终于放下心来熟睡过去。尽量小心着抱他起身,我还是尽职尽责地提了最后一点建议。 “据我所知,那花名册还存在世上。不仅如此,花名册真正该被继承的人,也尚存于世。海之不才,恰好查到了那人的名讳,叔叔们如果觉得妥当了,就差了修礼去将他请回来执政吧。” 想了想,我做恍然大悟状。 “对了,那人名唤花非花。” 章回十 回程的几个钟头里,修砚一直在睡着。可是,我却觉察出他的不安。那种感觉其实很奇妙,纵使是两个迥然不同的个体,某些瞬间里却会有心意相通的感觉。 一如现在。 我知道他的不安来自哪里。是的,我知道。纵使我的孩子现在已经痴傻,但当某些刻入骨中的东西再度浮现时,他脑海中那道为了自保而设置的机关还是会被触发。 而现在,触发他的不安的,是一个人名。 一个,没错。 先前在宴会厅里,我只说了一个名字,花非花,那个与他肌肤相亲二十二年的男人。而那名,却不是能触动他的名号。 是了,我很确定,我的孩子,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他,包括他自己。如今,除我之外,唯一能触动到他的,只有一个人。 那人是叶景墨,他那死了二十二年的爹。 他的不安,他的恐惧,竟然是来自一个死去多年的人。 我想笑,笑不出来。 房间内很安静。没有开灯,但是借着窗外的月光,视线倒没有多少阻碍。怀里的人一直睡得深沉,呼吸均匀,可在我低下头时,却能清晰地看到他那双即便在梦中也不安地跳动着的眸子。 我知道他不安,也知道他为什么不安。可是,我不知道的是他为了什么不安。 我更无法解了他的不安。 那时,原来你也不是万能的救世主。 这个时候,苏泽的话却突然回放了起来。 “你要想好,到底什么对他而言才是最好的。” 我明白他没有说出口的话。对一个或疯或傻的人,什么样的下场会最好?就让他那么疯傻下去?或者干脆慈悲地解决掉他的性命? 我选择了前者。 可是,在我的欲盖弥彰背后,还有第三个选择。 让叶修砚,活着的完整的叶修砚,回来。 “修砚,这次,你来告诉哥哥好不好?你想要就这么快乐无忧地活下去,还是,做回你叶家当家的身份从此挣扎一生?” 我小声地问着,并不指望他给我回答,却没想他居然就在这时睁开了眼。 修砚醒了,小幅度地抬了头看着我,拉着我的手贴在自个儿的胸口,脸上带着茫然,眉头却紧紧皱了起来。 “不舒服?” 他犹豫着点头,又茫然着摇头。 他的茫然与无措,却似一根针狠狠扎进了我心里。这次,我的修砚却没有犹豫地抬了手来按上我的眉心,用力地压着,带了些说不出口的焦躁。 那一瞬间,我忽地有了种拨开云雾见月明的豁然。 为什么要纠结太多?为什么要瞻前顾后?为什么,要痛苦?我在俗世里挣扎了近四十载,双手染满血腥,为的只是让我的修砚能如孩子样轻松地活在这世上。 如今,他真正纯洁如孩子,在我的臂弯里安然度日。这些,都是我要的。 我怎么能再让这一切烟消云散? 想通了,眉间的褶皱也瞬间消失得干净。修砚大约还没反应过来,只保持着姿势不变。我笑,拉过他的手到唇边细细地吻,倒是换来了他消失多会的无声笑。 “砚宝,就这样跟哥哥过一辈子好不好?什么都不管,日日夜夜留在哥哥身边,做哥哥的宝贝,让哥哥可以疼你爱你一辈子。” 修砚,我知道的,你会答应。 出乎意料,修砚却没有像往日样笑眯了眉眼快快点头,反倒是一直安静地看回来,眼里晶亮一片。 “砚宝?” 许久之后,我听到了一声颤抖着模糊着不成章却让我瞬间失了控的话。 我的修砚,在用自己的声音,说了两个字。 他说,爱,好。 人在遭遇了极大的情感波动时,其实是没有办法做出任何回应的。无论惊恐到极致或是欣喜到癫狂,全身血液在瞬间涌到脑部,过去了便是地狱或天堂,哪里会有电影桥段里的歇斯底里? 我也是。 呆滞了很长时间后,修砚悉悉索索地凑近了来亲我的眼周。温热的唇,还有渐渐清晰了的湿润。这个时候,我才发觉,竟是落了泪。 这是修砚自醒来后第一次开口说话。虽然往日里发声器一直戴在他的颈子上,却永远不会变成他表达的工具。他会笑会任性会佯怒会撒娇,独独不会开口说出自己的心。 今夜,在我最无措的时候,他给了我这个世上最有力的依靠。 我能做什么? 只能把他拥进怀里,像过去的无数个日夜样,死死拥进怀里,虔诚地感谢着上苍,给了我这样的珍宝。 修砚,如果这世上有救赎,那么,是你。 章回十一 凌晨四点过一刻,游轮回到了外埠。 黎明到来前,恰好是一日内最黑暗的时候。下船的瞬间,不知怎么就想到了血色黎明那种无聊事。虽然很想当作笑话一个来自嘲一番,心底窜起的那点不对劲却显得有些欲盖弥彰。 不仅是我,就连修砚都不对劲。紧靠在我身边亦步亦趋的,人却无意识地四下里打量,一双眸子诚实地透露出慌张与无措来。 “爷,有些不对劲。” 跟我上船的阿青凑过身来低声耳语。阿青是我手下的得力干将,跟在身边很多年,风里雨里也走得多了,直觉更是准得很。而这会,不用他说,我也知道,不对劲。 偌大的码头上,空空荡荡,不见人影不闻声。身后停泊的游轮亦是熄了马达暗了灯,独独没有第四个人从上面走出。就在那一刻,我忽地明白了萦绕心头整夜的惑到底是为了哪般。 兴师动众的将族会搬到了游轮驶上了公海,不是为了无聊。叶修礼出现在游轮上也不是整出戏的高朝,不过插曲一支。真正的高朝,该是游轮靠岸后的瞬间,提前埋伏好了等着我跳下陷阱的这一刻。 原来,今夜唱的这整出戏,不过是为了要那时的命。 前后不过片刻的光景,想通了,倒是释然了。也难为了那一帮快要作古的老头子们,竟是落魄到需要借了外人的手来除掉我这小小当家。日子选得也不错,月初时分,又是在黎明前,天上不见一点光亮,再熄了游轮上的灯,要杀我,易如反掌。 现在,我们三人,站在旋梯上,离地还有两米七阶。 阿青再度压低了嗓开口。 “爷,车子就停在码头上,统共三百码的距离。阿川一直留在车上,不管死活如何,我想法子冲过去把车开过来。在那之前,您想办法自保。” “我知道,你小心。” 阿青应一声,纵身跳下旋梯便朝车子方向狂奔而去。一点都不意外密集的枪声会在瞬间响起来。加了消音器的狙击枪,其实在发射时几乎没有声音的,只是当枪声过密时,那种嗖嗖而过的声响还是在这夜色下突兀了太多。 我低头,对着怀中人微微笑。 “砚宝,不要怕,哥哥会一直在你身边。待会,当我们下到码头上时跟哥哥一起跑起来好不好?用你生平最快的速度跑起来,只要一小会,我们就能回家了。” 修砚抬头看着我,很用力地点着头,再没见早先的慌张与无措。 很开心,我的孩子,骨子里还是有着站在高处的资本。 商量好了,枪声似是弱了些许,看来阿青已经成功地越过码头奔到了车边。这样,就可以了。 深吸一口气拉着我的修砚以生平最快速度奔下了游轮踏上码头后,我们继续以Z字形奔跑在空荡的码头上。枪声愈发密集了,甚至能感觉到子弹擦身而过时带来的些微炽热。 三百码,其实并不远。奔跑时修砚也始终被我攥紧了手没有落下。开始适应夜色的眼睛这会已经瞧到了车子的轮廓。 再坚持一下。 车子被发动起来。 我却没有料到,变故会来得这么快。车子爆炸的瞬间,冲天的火光一并掀起了热浪。眼睛早一步捕捉到爆炸的讯息,所以能在大脑做出反应前靠着身体的本能将我的修砚扑倒在地。 坠地的瞬间,我其实很想笑。算计一通,倒是忘了,除了枪,某些时候还可以再来一点C4当作补救工具的。那点浅显道理,是我从小便教导叶修礼熟背于心的准则,如今来看,他学得挺好。 很是狼狈地趴在地上,修砚在我怀间,也该是无虞。虽然躲过了爆炸的迎面冲击,我还是被震得头昏脑胀耳轰鸣,眼前也有了暂时的暴盲。再狼狈,心里还是免不得庆幸。如此来看,大抵家宅里已经遭了洗劫,一出挺好的调虎离山与瓮中捉鳖。我庆幸的是今夜竟能鬼使神差样带着修砚在身边。 哈,简直是苍天厚待。 很快,眼睛开始重新捕捉到图像。第一时间低了头查看修砚,再度感谢上帝,他没事,只是大约受了惊吓,人有许怔怔。 我这才算松了一口气,倒是觉着脑门上顶着的那个黑洞洞的枪口也没多令人讨厌了。 “那当家的,落到今儿这下场,您可是提前预料到了?” 狠戾的枪口,狠戾的声嗓,听在耳中总觉陌生的很。码头上的灯却在同一时刻亮了起来,亮如白昼。 我抬头,逆光里只瞧见个模糊的人影。虽然觉得挺不礼貌,不过还是微笑着开了口。 “实在抱歉,要杀我的人太多,您,哪位?” 章回十二 被推搡着起来时,倒没觉得有多丢脸。其实照现在的样子,要我自己站起来还是有些困难。也不知那些个主在车上到底放了多少炸药,居然让我在百米处都能被轰得全身骨节像错了位样。 不过,看着为首的人毫无怜惜地把修砚扯到身边时,我还是忍不住皱了眉。 但是,现在不行,还不能把他夺回来。在那个男人身边,他还是安全的。 暂时。 先生,你放心,我的孩子少了一根寒毛,你就死得更惨一分,请相信我的话。 “当家的,没想到吧?哈,我赫老三隐忍了大半年,终究还是把你逼上了绝路!” 哦,原来是赫家的漏网之鱼。 “如果不是六九提前给了我消息,今儿你也不会落得如此地步。怎么样,被手下出卖的滋味不舒坦吧?哼,那个吃里扒外的东西,总算还有点良心做了回善事!” 那个瞎了一只眼赤红了仅存一只眼的男人,举枪对着我时满脸的狰狞。不过,真正对比起来,其实他才更像被逼到绝境的可怜虫,翻身无望。 “怎么了,哑巴了?还是,吓傻了?” 赫老三的一番嘶吼成功让我回了神。也挺抱歉的,明明那人都在努力扮演着亡命之徒了,我却还不小心分了心,倒也对不住人家。 “啊,不好意思,你也知道,刚刚被炸掉轰过的人,反应多少有点迟钝。至于你说的话,我倒真不敢苟同。六九能背叛你们投靠我,自然也能出卖我。不过,三当家的可是想过,他会不会临了二度卖了你?” “那也是杀了你之后!” 赫老三扭曲了脸高举了枪,抓着修砚的那只手似乎也用了力,惹得修砚登时皱紧了眉。 虽然除了他的那把枪,我身边还站了一圈举枪的人,但这不妨碍我清清楚楚地表达自己的意愿。 “你捏痛他了。” 赫老三却是枪口一转对准了修砚,人笑得非人。 “我就是杀了他又怎么样!” 我叹气。 “你知道的,如果你杀了他,你会死得很惨。不,仅仅是伤了他分毫,我也会让你死得后悔来到这个世上。” “就凭你?” “嗯,凭我。” 都说人在崩溃边缘时会完全忘记思考为何物,我向来坚信。所以,简单两句话后让那个几近疯狂的男人瞬间调转了枪口对上我并且开枪后,我其实还是松了一口气的。 好在修砚没事。 那一枪,大约穿透了我的髌骨。肯定是痛的,倒也不至于让我登时摔下去。无论如何,我也算是一家之主,一个不算光彩的当家,这点伤跟往日里受过的伤比起来,不过皮毛。 “那时,那时!当我把你打成马蜂窝后的那时候,你怎么杀我,啊?你怎么杀!” 随着那个疯子一道咆哮而来的,是接连而至的三枪。很好,左腹部,两肩头,枪枪避开要害,果真是疯子才会做的举动。 我很配合地单膝跪地仰头看那人,不意外瞧见扭曲到变形的一张丑恶嘴脸。 这种时候,叶修礼该是在船上瞧得兴起。那七把老骨头,大概茶也喝得舒坦。嗯,能让他们看一出好戏,也算可以了。 “你怎么杀!” 男人的疯言疯语,我实在懒得体会。修砚一直安安静静地站在一旁,偶尔会随着男人疯狂的举动而摇晃了身躯,脸白得像张纸。我知道,他被吓到了。 居然敢吓到我的孩子,这些人,死不足惜。 “就凭你,凭你现在这个怂样,那时,你怎么来杀我!” 很好,我给你答案。 跪地,是为了掏出藏在脚踝处的枪。经过改制的腔体,一枪出去后其实会让子弹在空中裂为数片,实在适合小范围内的屠杀。两把枪,同一时刻对准两个方向,开枪。 围在我身边的,有六个人。倒地的六人并不会登时死去,但是枪片上爆炸后留下的强酸,会随着入驻体内后慢慢腐蚀掉他们的器官,组织,让死亡变成一种令人享受的过程。 惨叫声不绝于耳。 赫老三大抵不会想到会有这种变故。呆愣过后便是抢了修砚到怀中做了护身符,不忘粗俗地拿枪抵在他的太阳穴上。 “你的枪能快过我吗?嗯?那时,你敢动一动,我就让他死在你前面!” 起身迎上那个已经疯了泰半的男人,我总觉累得很。 “放了他,我留你一命。” “我死也会拉他垫背!” 冥顽不灵。 我说,修砚,闭上眼睛。 修砚一直那么乖,这次却违背了我的意愿。他就那么睁着眼安静地看回来,像是要把我所有丑恶的一面都看进眼里。 呵,我最丑恶的一面,被他看到了呢。 象征性地丢开枪的瞬间,赫老三不负所望调转了枪口对上我并且毫不犹豫地开了枪。很好,不出我意料,我要感谢他。 所以,我用永远不离身的匕首,向来一并藏在袖间的锋利送还给他。 赫老三临死前的最后一枪打进了我的左胸口,我的匕首,插在了他仅存的眼中。 赫老三的血,溅了修砚满脸。 我说,修砚,过来。 感谢上帝,他走来了。一步,两步,走得慢,可是,真真切切地在向我走来。 而我,却很没出息地身子一歪坠下了码头。 章回十三 海水比想象中要来得冷些。 也黑,眼中完全捕捉不到光亮看不到出路,像是坠入无底深渊。其实,现在就是在深渊,哪里有逃出生天的机会?身体也开始罔顾意志开始罢工。 死亡,忽地变成了触手可得的东西。 缓缓坠入海底的时候,我忽然就感觉到了修砚曾经被深埋地下的痛苦。等死的过程被无限延长,世界只剩下自己,光是安静就能把人逼疯了,更不提铺天盖地的黑与逐渐消失的空气。 我,是多么该千刀万剐呵,竟让我的孩子体验了那种恐惧的经历,两次。 我死不足惜。 都说人在濒死前眼前会滑过一生的片段。喜悦遗憾满足不舍,走马观花样。我的眼前,却只有一幅画。那个漫天飘雪的日子,我的孩子从天而降,带来了希望,将我拖出了深渊。 我的孩子。多么想再看一眼的孩子呵。 我一生的挚爱呵。 然后,我看到他了。 眼前彻底被黑暗攻陷前的片刻,我看到了我的孩子,带着微弱的光晕朝我游来,惊慌与痛苦满布他的脸颊。 在漆黑的海底,他在哭。 而我,只能带着满心的不舍,闭上了眼睛。 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完全没了意识。那种灵魂挣扎着想要逃离的感觉清晰到令人惶恐。我知道,自己要死了。 可是,我更知道,自己没有死。 因为,我是被人打醒的。 打醒,没错。铺天盖地的拳脚,力道大到让人恨不得就此昏死过去。也多亏了那些个拳脚相见,倒是成功让我混沌的意识变得清明起来。 睁开眼,最先入眼帘的,是修砚愤怒中带了湿红的眸子。拳头还高举在半空,眼瞅着我醒了,眼泪哗地就流下来,然后以生平最快速度扑进我怀里。 嘶,伤口好像又被撞开了。 “不哭了,哥哥不该睡那么久,抱歉呢。” 修砚抬了头看我,我笑回去,却没想他会再度低了头来胡乱地亲着,额头,眼角,鼻子,嘴巴,下巴,被他亲过的地方,除了口水,还有一堆堆的鼻涕眼泪。 虽然他的反应很让我开心,但是这种亲法,实在没有多少美感可言…… “砚宝乖,不怕了,哥哥没事了,很快就能起身,不怕了。” 但愿吧。瞅着自个儿包得像个木乃伊样,也不知那很快是不是会在明天上演。 修砚大约是信了我,总算舍得起身了,也不肯走,就那么直愣愣地坐在床边,一手死死攥着我的手,一双眸子还瞪得滚圆,唯恐我会人间蒸发样。 我想笑,却只觉胸口痛得像是要炸开。 应该是昏睡了许久,修砚也不曾有过好眠,否则,他不会在眼底留下大片的阴影,更不会被急到要胡乱地出手好把我打醒。一想到我舒坦地睡了几日却让我的孩子惶惶了几日,就恨不得让他再打几拳好出了气。 “让砚宝担心,是哥哥的错,原谅哥哥好不好?” 修砚的眼泪哗得一下又落了不少。 傻孩子。 闹腾了半晌,他终于放下心来,我醒了,他却躺在我身边睡熟了过去。知道跟我挤在这张小床上不会睡得安稳,本想着让房门外站了多时的人进来带他走,不过刚一动身的,怀中人就皱紧了眉头。 也只能随了他去。 “从前,他从不会主动钻进我怀里,都是我厚着脸皮巴住他,然后换来他老大一声埋怨。” 站在房门外许久的人终于舍得踏进房中,也不近前,只抱了肩靠着门站住了,脸上瞧不出个虚实。 我扬脸,笑得自己都觉太过炫耀了点。 “花非花,没想到你会连我一道救回来。” 花非花耸耸肩,一身的痞气。 “没打算救你。那个傻子跟你一道跳了海,好不容易把他救上来,他却死都不跟我走。” 嘴里说着恨气话的男人,说完后却无意识地松了肩,笑得多自嘲。 “你昏睡了三天,他寸步不离,眼睛都不敢挪一下,我怎么劝都不行。明明只是在一起两个月,却比二十年还要亲。” “很简单的原因,他已经不是你的五六了。” “不用你提醒!”花非花有些恼羞成怒。“从他说出要我今生别再回来这种话时我就已经知道他不是我的了,你不用洋洋得意地显摆着自己的幸福。” “不,你不懂。他已经不是五六了。” 我摇头,敛了视线锁在怀中安睡着的小人儿身上,满腔子的爱恋与痛苦缠在心头,尖锐地疼着。 “你这话什么意思?” “字面上的意思。他已经变回了修砚,叶修砚,却也仅仅局限于五岁前的叶修砚。” 略一停顿,我闭上了眼。 “这也是我为什么会默许你逗留国内并且日夜监视在家门外的原因,之一。” “你,知道?” 章回十四 我知道,当然知道。哈,在这个世上,有什么会是我那时不知道的事? 我说过,为了能得到叶修砚,我逼自己变成了神祗。 “当年你们留在深山时,派去的医生不光治好了你的伤,顺便在你皮下植入了追踪芯片。你的行踪,向来在我的掌控中。即便不是如此,日日被人监视着,也该有察觉才是。否则,你以为,是谁默许了你的监视而不动手?花非花,有些时候不要对自己的身手太过高估。” 不用看也该知道,花非花的脸色现在不会好看到哪里。 “那你知不知道,在你走后不久,你的宅邸就成了一片废墟?你的那些个衷心手下没有一个能留下全尸。” 这种事,我当然知道。 “我知道。” “我尾随着你们混进船上,这事你也知道?” “知道。” “哈,那有什么是你不知道的?” “有,譬如,我不知道,这场伏击会来得如此突然。我也不知道,尾随而去只是为了确保修砚安全的你,会连我一并救起来。” 一直视我为天敌的花非花,最后能把我救起,真正出乎我意料。 “我不像你,认定一人了就不管别人死活。他爱你,我爱他,就算再怎么恨不得你死,也会顺了他的心意让你活。我见不得他不开心。” “我知道,否则也不会放任他留在你身边二十多年而不是把他夺走。在我没有扫清所有障碍前,你会是我所安插的最得力保镖。” 花非花一拳打在了门框上。 “该死的,你少拿自己的理论来侮辱我对五六的感情!” 我笑。 “不是侮辱。你该感谢他,如果没有他的存在,你没命活到今天。因为你有用,所以我给你活命的机会。花非花,不要忘记这一点,是我给了你活命的机会,也是我给了你爱他的机会。没有他,你什么都不是。” 花非花的拳攥的死紧,离得那么远都能听到骨节在噼啪作响,倒真难为他的隐忍度了。 “就算你是神,也会有走下神坛的机会。那时,你也不要太狂妄,否则,到时候想自保都没了机会。” 呵,到底是年少气盛的时候,理智永远都盖不过情感。 可是,有那么一会,我竟隐约羡慕起他的年少轻狂来。活了大半辈子,身边向来是漩涡,每走一步都宛如行走在悬崖之上,哪里有过轻狂的时候? 没有放肆过的一生,倒也觉得是种遗憾呵。 “哑巴了?”花非花挑衅般看回来,唇角上勾着不屑。“还是担心惹怒了我会被我扔出门外然后落个浑身被射成马蜂窝的下场?” 我没忍住,到底笑出了声,连带着扯得伤口钻心得疼。 “你又笑什么?” “没事,倒是忘了你也是个嘴毒的主。这儿是哪儿?” 花非花脸黑了一圈,半晌才不满地嘟囔出来。 “我家。不用操心,一时半会没人找得到你。” 实际上,这正是我该操心的地方。 “去找些消毒的药棉跟刀子来。” “你要干嘛?” 所以,有时候我不愿意跟总喜欢问做什么的人说话这个习惯很大程度上是懒得对那些个反应迟钝的人解释。上船前知道叶修礼会暗中监视,所以默许了花非花混进船上的同时一并关了他的追踪器。 但是,叶修礼不是傻子。能在枪口下救走我跟修砚的,相熟的人里首推就是花非花。他知道追踪器的事,自然也有办法重新激活了信号来定位。 找上门来,不过是时间的问题。 “如果想让大家活得久一点,就照我的话做。” 花非花显然还有大肚子的疑问,我懒得再多言,感谢上帝,他也没再多问。否则拽着我这个伤残人士再从头解释一遍也着实可恨了些。 等东西找齐了,花非花继续抱着肩膀斜嘴笑。我也笑,心说待会疼得时候你可别忘了继续笑。 “追踪器在你脖子上,自个儿挖个洞把芯片取出来。” 花非花眼瞪得像铜铃样。 “怕疼?不想被射成马蜂窝就抓紧动手。先前关了你的追踪器,开关程序都存在我的笔电里。宅子虽然毁了,程序却还在。三天的时间足够让叶修礼再找一个黑客来破译密码。另外,也不妨告诉你……” 想到船上抛下的那番话,我忍不住又弯了唇角。 “我已经对众人宣布你是叶家尚存的当家,叶修砚。换句话说,就算大家心知肚明你是冒牌,为了面子上的事,叶修礼也会不计一切找到你顺便再灭口,这样,他才能坐稳当家的位子。如此,你是准备自己动手挖出来,还是,乖乖等死?” 花非花张了张嘴,半晌才从牙缝里逼出一句话来。 “那时,你一早就算计好了让我当替死鬼是不是?” “嗯哼,没错。” 花非花很是纠结地看了我半晌,最后抛下句算你狠后抱着东西去隔壁。出于好心,我还是三度开了口。 “芯片挖出来也别弄坏了,就扔在这儿,也好拖延一点时间让我们走得更远点。” 花非花背对着我比了中指。 交代完,看看外面天色,也不知道是傍晚还是凌晨,灰蒙蒙的总不见点光亮。试着动了动身子,疼痛尚且在忍耐范围内,只是软塌塌的没点力气,想来也是躺床上太久的缘故。修砚还在睡,大抵是几日里首得的安眠,也就睡得更沉了些。 我俯身过去轻吻他的额头,心里第一次觉得,假如他就此安睡下去,会不会更幸福些? 章回十五 六个钟头后,我们踏上了所谓逃亡路。 修砚大抵是累极的缘故,一路颠簸里竟也没有醒来的预兆,一直就那么安稳缩在我怀里,睡得异常安心。能被他如此依赖着,换作往日该是欣喜的。 不过眼下,对于骨头都快要散架的我而言,抱着修砚缩在后车座上其实远没有看起来那么温馨。 花非花一直闭紧了嘴巴在前面开车,偶尔借着后视镜瞥一眼过来,说不出道不明的审视着。 我微微笑,适当地回以礼节性地对视。 更多的时候,是闭着眼短寐。戏才唱了一半,剩下的,都是重头。要做的很多,要应付的,也多如乱麻。 想着都觉头疼。 却也忍不住想自嘲一番。我用了二十多年的时间为我的孩子撑起一块干净的天,为他打造了世上最合格的侍卫,却也没想,竟又造出了最强劲的对手。 不,那对手,其实该是我的。按照我的喜好一手打造出来的叶修礼,学得够快,够准,如果不出意外,下一个十年后,他会变成第二个那时。 于是,到底没料到,事情会演变成我与未来的那时相对峙的场面。 自作自受。 我能想到的,叶修礼必然能想到。我能做到的,叶修礼自然也能做到。自诩为神的我,哈,要怎么来打倒自己? 当真是天大的笑话。 后来,还是花非花打破了车厢里的沉默。 “你在郊外的宅子已经被火烧得干净,再回去也只能是去本家。三岁孩子也知道,本家现在变成最危险的去处,你还回去做什么?自动送死吗?” “三岁孩子也知道,最危险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地方。”我好心提醒。 “三岁孩子更知道,外面找不到人时回到原点找更妥当。”花非花堵回来。 “但是,三岁孩子不知道的是,如果能抢在时间之前,危险的地方也会有片刻安宁。”我闭上眼,实在没有继续说话的欲望。 “回本家,你到底要做什么?我不能让五六涉险。”花非花有些焦躁。 “对我而言危险的地方,放在别人身上,不会跟着如此。” 最后讲完,我闭嘴,坚决不再多说一语。伤口还在隐隐作痛,人也觉疲惫,这一夜还有很多事要做,精力终归是不够用的,哪里能多出一分来细细解释来龙去脉给前座的小朋友听? 我不是先生,做不得传道授业解惑的高尚事。 没了我的回应,自说自话的花非花最终也只能闭紧了嘴巴继续开车。 回到本家时,东方已经泛了白。或许没料到他们的当家在遭遇诸多变故后会突然回返,本家里的一众人居然也能乱了手脚。看着那些个带了各种表情的一众人,难得的,生了厌恶。 向来知道人心难测,若是碰上个生了七窍玲珑心的主,更是令人头疼。而这些分散在四周的人,是那家的奴,是那家的根系,是支撑着我站在顶端的人。 可是,又有谁敢拍着胸脯说,那一众人都是忠心耿耿的主?那里面,又有多少是生了贰心的人? 又有多少,是叶修礼各个长老甚至是旁人家的眼线? 想了一番,心下里倒是先给自己泼了一盆冷水。时间本来就紧得很,哪里有功夫让我再腾出来自怨自艾?又不是一场游园惊梦,演不得悲欢离合。 修砚还在睡,本想让他继续睡下去,转念一想,这宅子也算他幼时记忆里的一部分,日后或许没机会再瞧一眼了,便硬下心来叫醒了他,然后让花非花领着在宅子里到处转转。 修砚倒是醒得老大不愿意的,嘴巴撅上了天快。眼瞅着摆明是在对我撒娇,花非花的脸色又难看了几分。我却挺受用,还笑着凑过去在他额头上狠狠亲了一口。 “乖,跟这个好心哥哥一道四处里转转,哥哥有事要做,待会忙完了再回来陪你。” 修砚这才老大不愿意地跟着花非花往后院里走,边走不忘回头冲我扮鬼脸。 呵,这孩子。 等他们走远了,我才挥退了一众闲杂人,也顺便给某些可能会藏在中间的眼线们制造送信的机会。之后,便一路回了书房。往日里,书房是禁地,没有人敢大着胆子靠近一步,这会,倒是希望有人可以生了那胆。 不用太多,一人足矣。 然后,推开书房的门,阿青就稳稳跪在书桌前,人瞧着有些狼狈,衣服也够脏,不过,精神头倒是不错。 我很满意。 “爷,您从来没说过路上小心这四个字。所以,那日您开口后,我便私自里认定您是在吩咐我借机离开埠口。抛下爷,没有尽到一个属下的责任而私自跑回来,如果是属下猜错了爷的意思,爷要杀要剐属下绝不说一个不字。” 所以说,这些年来,叶修礼能做到我的马前炮,却只有阿青,能真正成为我的左膀右臂。 “你做得很好,我要感谢你留住了自己的命。起来吧,跪这么久,也该累了。” 阿青起了身,规规矩矩站到了一边。 明知道坐下会让羸弱的身子得来片刻安逸,我却还是鬼使神差样走到了窗边。经年不曾拉开的窗帘,厚重地了无生气。掀开了一角往外瞥时,整个前院的风景悉数入了眼底。 “爷,属下只是想不明白,为什么要在那种情况下支走我?如果不走,您也不会……” “六九想要看到我的狼狈,我便做给他看。只是这样,还不够,要再狼狈些,才能满足他看戏的欲望。” “爷的意思是?” “戏,不过唱了一半,还要继续唱下去才对得起众位看客们。” 放了窗帘回到桌边,抽屉拉开后,藏在角落里快要被人遗忘的开关触发器上面都隐约落了尘土。 “如果我估计得没错,六九应该在来得路上了。海边那套观景房空了太久,是时候有人住进去添添人气了。阿青,待会准备好,送叶少爷他们过去。” “那爷您?” “我自然是等你回来。” 回来之后,才能把戏唱完。 章回十六 透过窗户看出去,不会错过院子里的分毫。门口那两棵梧桐充当侍卫样站了很多年,院子里的花花草草也被下人们修剪得规规矩矩。有人在打扫,有人在清理,有人在栽种,有人在看。 在看的人,是我。 这幢宅子,拴了我四十年。说不出爱也谈不得恨,好似它本该就在这里,我也在这里。它活着,我活着,我死了,它还能继续活。 呵,这个世间,向来都是一种很奇妙的存在。 “爷,已经布置妥当了,不过,小少爷不肯上飞机。” 阿青在我身后,说道着不用猜也猜得到的事实。 放了窗帘转回身来,倒是不难瞧出他脸上写着的难言之隐。其实,阿青真正算得上个汉子,有担当,最重要的是,情义二字刻进了骨子里。如果不是因为身份悬殊,或许,我们该是能做一对好兄弟。 “我决定的事,就势必要做到的,与其担心我的安危,倒不如做好你自己的本职,那才算是真正帮助我。” 阿青啜了下唇,喉结上下动了半晌,到底还是闭了嘴没吭声。 “行了,先去后边停机坪,要请我们的小少爷上飞机才好。” 我笑笑,当先出了书房。一路走到后院停机坪时,一点都不意外瞧见抱着树不肯撒手的修砚,脸皱成包子,憋得红不说,眼里还含了一泡泪,将掉未掉的,说不出的委屈。远远瞅见我来了,呼啦一下松了手一路小跑着就冲了来。 差点把我撞翻了都。 扑到我身上了还不肯罢休,干脆手脚并用的死死巴住了,跟个八爪鱼样,叫人哭笑不得。我也不客气,一巴掌就招呼上小少爷的尊臀。 “小猪,又使什么性子?我不过晚来一会,怎么就不肯上机了?” 修砚不声不吭的,只拿脑袋在我肩头上滚,摆明在撒娇耍赖外加卖委屈。后面花非花一直目不转睛地瞪着瞧,脸快成绿的。 我挺受用。 “行了,哥哥事情也做得差不多了,上飞机走吧。之后咱们就去海边住下来,你肯定喜欢。” 修砚这才慢吞吞地抬了头,直愣愣地看回来,眼里亮得像要烧起来样。 烧得我一阵心疼。 于是,我低下头去亲他。柔软的唇,甜美得让人欲罢不能,让人,让我恨不得把他吞吃入腹。 是了,我爱着的孩子,爱到想要把他全部吃进腹中,连骨头都想要嚼碎了揉进血肉中。我知道我是变态,更知道,爱他爱到甚于变态。 不想停下来,可是必须得叫停。离开他的唇时,他的脸上已经多了大片的红晕。情动的,其实不止我一个。舍不得放他离开,可是现在,必须要让他走。 “好了,走吧。” 修砚点点头,乖巧得好似先前耍赖的人是错觉样。不过却不肯松开我的手,唯恐我凭空消失了样。我也不挣开,就那么牵着他的手往直升机边走。 花非花已经早一步先上机了,阿青也坐进了驾驶室,很好。扶着修砚上了机后,他转回身来笑盈盈地二度对我伸了手。 这次,我没有再回应。 “修砚,你先走。” 我的孩子呵,永远都是那般地警醒与聪慧。那一瞬间,他该是明白过来,脸上的笑容也瞬间消失得干净。惶恐与失措,那是我最先看到的回应,他知道,我要抛下他了。 花非花的反应不错,赶在修砚跳下飞机前抢先一步关上了舱门。修砚在里面,疯了样拍打舱门,花非花试着阻止时,反被胡乱地挥了几巴掌。 我就站在原处,看着他。 这一次,我看到了愤怒。他愤怒地拍打着舱门,愤怒地看着我。如果没有眼泪,或许我能接受得轻松些。 可是他在哭。 他的愤怒,还裹着浓重的绝望。 飞机终究还是起飞了,带着我的孩子我的命上了高空。我看着他离我越来越远,心都被剜了出来。 我知道,终有一天会后悔自己今天做的决定。不,不对,我已经后悔了。第二次,竟是第二次亲手送走我的至爱。第一次送走他,耗尽了二十年的光阴才把他找回来。 这次,会是多久? 无意里,我好似赌上了自个儿的命。 再回到书房时,总觉房子空了。还是掀了窗帘来看,外面还是同样的景致同样的人。不过,很快,我知道,很快,这一切就不会再存在了。 那时与那家祖宅,很快就会从这个世上消失。 四十分钟后,开始有车队鱼贯而入。而我的悲秋情节也挥霍得差不多了,真正时间刚刚好。当为首的车子停下来时,下来的,是几日不见的六九。看起来气色不错,想必先前几日过得异常舒适。 他下了车也不急着进来,而是靠在车边眯了眼抬头看。我站在窗内,他在窗外。 他在微笑。 六九,叶修礼,同样是我养大的孩子,按照我的喜好成长起来的Doll,这盘棋中变数最大的一个存在。 一个,次品。 我也笑,松了窗帘,隔断他的视线,然后按下手中控制器的按钮。 爆炸,会从大门开始。当初在检修老宅时,顺手在四周埋下了足量的炸药。得益于阿青的精湛技艺,点爆后会如同骨牌样次第开始而不是瞬间将一座宅子轰成粉。而那点间隙,会是我逃命的一丝生机。 这一场爆炸威力不错,辉煌了近百年的宅子碎成了粉,被宅子栓了一生的仆人们也轻松走上了来生路。我逃出来坐进了宅子外不远处的车内,有些狼狈,却轻松了不少。 那宅子那人同样拴了我半生,如今没了,我解脱了。 不过那轻松也只维持几分钟而已。一场算计好的爆炸能炸死所有人,但不会轻易抹掉六九。棋才走一半,还差一着。 所以,在我对着后视镜擦净脸上的尘土时,不意外瞧见同样狼狈的六九从浓烟中跑出来,连带着有更多的车子从远处呼啸而来。 我是那时。 怎么可以让他们失望? 启动车子冲上路基后,后面的人开始追上来。一路都在疾驰,你追我赶的,倒有点好莱坞追车大戏的错觉。不过主角换成我后就有点笑不出来了。平日里习惯了司机在旁,难得摸一次方向盘还要来一场亡命飞车,实在难为我这把老骨头。 幸亏往郊外走的路上行人不多,这才免了祸害旁人的可能。车子一路尖叫着往前冲,最后还是在被追上前停了下来。我选的路不错,单行道,有去无回的,到了山顶后路也到了尽头,前面,嗯,是峭壁。 峭壁下面,是很嚣张的海。 小心翼翼地把车子调回头来时,后面的追兵们已经上来了。也算他们有礼数,知道把车子停在十米开外处。六九还是第一个下了车,满身满脸的土。 真是平白糟蹋了他的好皮相。 出于礼貌,我也跟着下了车,懒得动,索性靠在车边,顺便点只烟。想想也觉得滑稽,修砚在身边时,为了顾及他的感受,所有他不爱的东西我全部抛掉,就连烟也坚决不碰一下,好似把那时劈成了两半,只留下好看的。反倒是对着六九时,才能真正得尝所欲,无所忌讳。 老天真是喜欢开玩笑。 六九走过来,熟练地点了火凑到我跟前。顺势点了烟,我说谢谢,他居然就红了眼眶。 “好好的一座宅子,怎么说炸就炸呢。毕竟住了那么多年,总算是个家。” 规规矩矩地收了手站在一旁,六九说得满腹委屈。 我倒是乐了。 “我的房子,你心疼什么?” 六九眼红得更厉害了。 “海哥哥,我夺回叶家也不过是为了能有与你平起平坐的资格让你肯正眼看我一下。我比他要强上千百倍,你看到了吗?” “嗯,能有资格有胆量暗杀,证明你有能力了。” 长长吐一口烟出来,我一下觉得周身都懒洋洋地舒坦了。 “你知道我只是在赌气。明明我才是你的家人,结果你却一门心思全扑到他身上。海哥哥,别气了好不好?咱们回去,你想怎么惩罚我都行。” 边说着,六九蓦地伸出手来按住我下身,人也连带着凑到我跟前来,眼角泛着水光。 “好久没服侍你了,回去我们好好做一次,好不好?” 我眯了眯眼,没忍住,倒是先打个呵欠出来。烟已经到头了,索性按在他脖子上熄掉。他也不躲,乖乖受了,还笑得愈发灿烂。其实比起从前在他身上弄出的伤,这点温度根本是皮毛。 一想到从前,我挑眉,手顺势撩开他的衣服探进去。不错,那些个小环还乖乖留在原地。恶意掐了一把,六九嗯了声,干脆抓着我的手一路往下。 呵,好孩子。 “有时候想你想得厉害了,下面就扎得生疼。那环是你给我戴上的,只有你才能给我摘下来。我不动他,就是疼得厉害了也不碰。我是不是很乖?” “嗯,很乖。” 六九大大开心起来。 “那我们回去好不好?” 再掐一把他那可怜兮兮的东西,惹得他一阵激灵后,我满意地收回手来,笑。 “好。” 待他心满意足地回到车上后,我也跟着上了车。起火,挂挡,油门踩到了底。 哦,不好意思,我不小心把档位调成了倒档。 车胎离开地面时,听着呼啸而来的涛声,忍不住还是感慨了一下。 海,真的令人厌恶。 章回十七 我叫花非花,是个贼。 难得有我主动出场的机会,是不是来点自我介绍比较好一些?支持的请举手。 好吧,我知道你们都不支持,但是,请求驳回。 因为现在,哈,我说了算。 我的故事,其实很长很长很长很长,长到能追溯至公元前771年西周灭亡时开始。 哈哈哈,开个玩笑,别介意。 咱们回到正题上来。 我是花非花,是个贼。虽然做贼不是多么光彩的事,不过在我看来也不是多丢脸的事。毕竟,我老娘是个贼,还是贼界的大姐大,做儿子的继承衣钵也不算错。当然,话又说回来,能把我老娘的事业给发扬光大了,我也觉着脸上挺有光的。 不过,有时候静下来时,其实还是会多少羡慕些那种平淡生活的。有一幢小房子,养只猫,存一点小积蓄,再有我们家五六陪在身边,挺好。虽然不富裕,至少能安安稳稳度过一生,也算是福气。 严格来讲,那应该算是我的一个小愿望,只存在心底,没敢提上台面来。你问我为什么不提?傻啊我,那种话一说出来,花娘不打断我三条腿才怪! 扯远了,再回来。 其实在我小时候,大概五六岁的光景上,生过一场病,烧得糊涂了,人都差点过去。好不容易捡回一条命后,从前的记忆就没了。一个小孩子,能有多少记忆?没了就没了呗,也没觉得多难过。花娘也不难过,某些时候我甚至觉得她挺幸灾乐祸。当我醒来并且茫然着问她是谁时,她居然能眯着眼笑完然后呼啦甩我一巴掌。 小子哎,你敢忘了你老娘?信不信老娘打断你三条腿! 打断三条腿什么的,向来是花娘的口头禅。小时候觉得是她算数不好,大了懂事了才惊觉,花娘,有您那么当妈的吗?还有盼着自个儿子当太监的? 而真正让我觉得她幸灾乐祸的,是在我明确表示自己完全忘记过去的事时,她笑得跟捡了元宝样,连带着脸都抽了。花了半晌轴回自个儿走形的脸,花娘很大度地表示,没事没事,过去的都是浮云,忘了就忘了,不差那点小回忆。 所以说,看吧,都说她幸灾乐祸了。否则,你去找找看,世上有哪个当娘的不紧张自个儿子?哪怕真觉得小孩子失忆不算病吧,您多少皱个眉假装着惊讶一下下也好啊! 总算她还有良心,知道告诉我自个儿名字叫花非花。虽然那时候人小,不过字多少还认识几个。姓花本来就觉得有点掉价了,回头再整个非花,一度让我怀疑她老人家是不是以恶整自个儿子为人生最大兴趣来着。 等到后来再把五六领回家后,对于花娘起名的功力,我已经无心再吐槽了。 五六五六,花娘,你够狠。直到现在我都庆幸,当初幸亏没叫五花肉,否则一想着自己怀里搂着一大个五花肉,真是再多邪火也噗哧一下成了烟。 不举什么的,想想都觉得不能活。 而说到五六,真是恨不得连脚趾头都用上好来描述我那澎湃的心。犹记当年,花娘大概良心发现做了这辈子唯一的大善事,就是把五六从孤儿院领回了家。第一眼瞧见他时,就觉得这孩子怎么能长成那样呢?水灵水灵的,跟朵花样,眼睛里还常常滚着一团雾气样,看着就招人喜欢。人也安静,规规矩矩老老实实的,怎么看怎么喜欢。当然,后来才知道他那是懒得动弹,着实坏了大好情调。这是后话,咱们待会再说。 一眼瞅着五六后,我就在想,花非花这个名,其实应该给五六才对。而我不知道的是,二十多年后知道了一切所谓的秘密时才惊觉,原来花非花这个代号,果然本就该属于他。 又扯远了,咱们再回来。 话说,自打五六进了家门后,我一下就觉得生活开始变得多姿多彩起来。你想啊,花娘那会事业正如日中天的,习惯性消失后偌大房子里就只剩我一个对着空气数日头,多无聊不是?有了个收养来的弟弟,那就是一天大的宝贝了,能不高兴吗?所以,打他到我跟前开始,做一个合格的哥哥就成了我小小梦想里最不能少的一部分。 不过,事实证明,做哥哥什么的,真不能一头热。 在无数次献殷勤而得来的是他的毫无反应后,我以为花娘领回个傻子来。想想,又觉得不对。长得那么漂亮的小东西,又是能被花娘看上的,怎么可能会是傻子? 估计是我献殷勤的法子不对,他不喜欢我那些个枪啊车的,那就换。我换,我换,我换了个最大个的芒果跑到他跟前,献宝样递到他眼前,他瞅了瞅,没接,继续闭上眼躺椅子上晒太阳睡大觉。 我说,五六,这芒果是台湾空运过来的,很甜哎,你不吃吗? 他睁眼瞅了一下,再瞅了一下,最后瞅了一下,默默闭上眼,不搭腔。 我一看,有门,继续勾引。为了强调芒果的甜,还特意剥了一点皮好让香味散得厉害点。 我说,你闻闻看,是不是很甜? 他又睁眼了,再瞅一下下下下下,又闭了眼。 不错,看起来是动摇了,好嘛,我继续。去厨房翻了个勺子来,满满抠了一大勺递到他嘴巴,跟逗小狗样。 我说,五六,尝一下。 他睁眼了,不看芒果,看我。我就笑得特欢畅,非常诚恳地举着勺子请他品尝。 感谢上帝,他张嘴吃了。 我就笑得跟抽了样。 我说,五六,甜吧?我不骗你。 就说这招管用嘛。这次,他很难得地点了点头,还嗯了一声。于是我就找不到北了。 我的老天,这可是他进家门后对我说的第一个字哎。虽然只是嗯,那也是进步啊。我好像都瞧见好哥哥的金字招牌已经在跟我招手了。 好嘛,再接再厉。 一个大芒果,在我努力挖掘中慢慢变成一个核。五六吃得也挺欢喜,到最后,居然还眯了眼,瞧那享受劲。 我表示,虽然弄了满手的黏糊糊,可看着被我喂舒坦的弟弟,成就感真不是一般的高涨。 等把五六伺候舒坦了,我就趁热打铁旁敲侧击起来。 我说,五六啊,你既然喜欢吃就多吃点。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了,你是我弟弟,我会好好疼你的。 五六点点头,又不搭腔了。 我又说,五六啊,你也别老是躺着,我陪你玩?要不喜欢,厨房里还有很多东西,你随便拿着吃。 五六没点头。 我忍不住了。 我说,五六,你干嘛不说话? 估计是因为芒果的热乎劲还没过去,他眨了眨眼,半天才慢吞吞地开了口。 懒得说。 然后…… 然后我手里的勺咣当一下掉了地。 我的老天,感情花娘领回个懒虫回来。 章回十八 不管怎样,我还是在扮演好哥哥这条路上从此一去不回头。 有时候想想,小时候的记忆其实还是很不靠谱的。这些年虽然一直在纠结怎么就会对那小东西一见钟情样上了心,但真正用了心去照顾他是真的。也是因为用了心了,才发现他有很多的小秘密样的东西在心里。 怕黑,晚上睡不好,所以白日里总是懒洋洋的。不喜欢靠近有门的地方,坚决不靠近橱柜衣柜甚至是冰箱。很懒,懒到眼睛都懒得睁开。跟他说话时,会怀疑他耳朵是摆设。 可有时候,又觉得懒到脑子都不愿意带身上的五六,很聪明。就算不说话,直着眼看回来时,总觉得有种骨头缝都能被他看穿的错觉。 真是个奇怪的家伙。 可是,鬼使神差的,我居然就对照顾他乐此不疲起来,并且觉着看到被我伺候舒坦的他懒洋洋地晒太阳时是一种莫大的享受。乃至后来的很多年很多年后经过我严格训练的他已经懒到家门都不愿意出时,我的成就感就爆了棚。 哈,都懒成那熊样了,就不信栓不了他一辈子。 本来,我以为自己只是把他当弟弟来疼,哪里能想到,那喜欢终有一天也变了味。 十五岁那年,我第一次发春梦,结果在梦里瞧见的居然是光溜溜的五六对我笑。那可真不是一般的惊悚片,太摧残心脏了。等到早上醒来看着身下的一片狼藉后,我想死的心都有了。 也是第一次,在训练的时候分了心,一脚踩滑了从房顶上摔下来,胳膊都摔成了两截。那时候,花娘已经算是半隐退了,精力过剩又没地方发泄,只能对着我们两个大玩特玩,还美其名曰培养祖国下一代。 结果,我摔折了胳膊,花娘居然能迁怒到五六身上,半夜里逼着他去跑马拉松,心疼得我唉,直恨不得立马拿焊铁把胳膊给焊实了。 没成想,把五六撵出去后,花娘就一屁股坐我脸前,少有的一脸正经。 花娘说,花,你给我说实话,看着你弟弟时,你心里想什么? 我嘬着牙花子,没吭声。 一直都知道花娘精得跟精样,虽然自诩对着五六时绝对不会流露出少儿不宜的眼神来,到底道行还是欠了点,才几天的功夫啊,居然就让花娘给识破了。 我不搭腔,花娘也不多舌,就那么抱着膀子斜着眼看我,大有一副看谁撑到最后的气概。 对峙了很久,花娘乐了。 花娘说,你什么时候开口,我什么时候喊五六停下,有本事你今晚别张嘴,跑死他。 花娘,你够狠。 于是,我脖子一梗,豁出去了。 我说,我看着他就想着那档子事,你满意了?我发春梦的对象也是他,这辈子我就打算跟他一起过了,这么说,合格不? 然后花娘一巴掌就扇过来了,够足量唉,直扇得我满嘴铁锈味。 花娘说,有胆量你再说一遍。 我说,我爱上五六了,说十遍一百遍也没问题。我是变态,没错。爱男人还不够还得爱自己弟弟。反正大家都知道,没血缘就可以。就算你打断我的腿,我还是爱。 然后,然后花娘就真打断我腿了。可好,胳膊还吊着的呢,腿又废了一条。 我乐,花娘,你就是打死我,我也不会变了心意。还有一条腿,还有一条胳膊,还有一条命,你看上哪个就打哪个,随意。 花娘这辈子唯一一次动怒,就是这儿了。铁青着脸,眼睛瞪得吓死人的大,连带着拿着棍子的手上都有青筋爆。有那么一会,我觉得她其实真有打死我的心来着。 结果,临了她居然幽幽叹了一口气后就把棍子扔了。 花娘说,你翅膀硬了,我不管你了。你爱他是吧?别再藏着掖着恶心我。待会让他回来,你当着我的面说给他听,说你要上他。他要是愿意,以后你们爱怎么着怎么着,我不管了。他要是不愿意,这辈子你就是死也不准再对他动一点心思。 我被花娘逼到了绝路上。 本来以为这辈子大概也就是没救来着,哪里能想到五六回来后,居然会有了转机。 五六带着满头汗湿进门时,瞧见我们两个,明显愣了半晌。我说过,从小就觉得,五六其实也是人精一个,只是懒得动懒得想。事实证明,他的聪明,这一晚真是一点没落得跑了出来。 五六说,有事? 花娘不吭声,翻着眼珠子看我。我知道,她是等我被审判呢。反正横竖都是死,继续豁出去了。 我说,五六,我喜欢你,想上你。 五六歪歪脑袋,长年瘫着的一张脸上终于露出点疑惑的表情来。 哦,忘记说了,因为懒,五六的脸经年保持在一种表情上,那就是没表情。所以,当他露出疑惑的表情来时,我真有种看到上帝的错觉。 五六说,你不是一直都喜欢我吗? 我瞬间被呕到万箭穿心。闹了半天,原来他什么都知道。 花娘不乐意了。 花娘说,五六,你个傻子,没听到重点吗?他说他想要上你。 五六继续疑惑着。他说,有分别吗?反正他要照顾我一辈子的。 这次,轮到花娘被噎得没话了。至于我,我说被瞬间治愈了你信吗? 反正,我是信了。 五六又说,没事了吧?没事我去睡了。哦,花娘,剩下那条腿你别再给打折了。你又不会伺候人,我也不会,回头他成残废了,那就真没辙了。 说完,五六就回房睡了,留下我跟花娘,大眼瞪小眼。最终,花娘败下阵来,幽幽看了我半晌后走了。 留我一个准残废,躺客厅里笑到天亮。 从那以后,我才不会说我过上了神仙样的逍遥生活。那个时候已经开始出去工作了,当然,大部分时间是我在动手,五六骑墙头上拍手喊加油,但这不妨碍我心情舒畅地顺走一件又一件。私房钱多了,心里那点小念头就上了台面。 我才不会说是因为住在家里碍着花娘的存在才只能干瞪眼吃不了五六,恩,绝对不是。 所以,当十八岁生日来临后,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外面买了一栋属于自己的,阿不,是属于五六的小公寓,连坑带拐的把五六栽进了那房子里。那会,花娘已经彻底撒手不管周游世界去了,我表示,这辈子真是没有别的盼头了。 就那么守着我家小五六,舒舒坦坦过日子。 当然,宵想了N年的性福生活,也终于搬上了台面。一点不害臊的说,刚搬进半山的公寓时,整整一个月五六就没下过床。开始是下不来,后来干脆就不乐意下床了。 至于我,大花小花第一次高度统一了战线并且表示这种生活异常爽歪歪。 我以为,这种幸福生活,能过一辈子。 至少,在那几年里,过得很滋润。 只是偶尔闲下来,看着种在沙发里不动弹的五六时,还是会觉得有些不真实。 准确来讲,有点不确定。 从小到大,在一起二十年,得亏有花娘那个完全不负责任的老娘,说成是我养活了我们俩,其实一点不过分。五六动动眉毛我都能知道他想干什么,可是,我不知道的是,我不知道他想什么。 觉得拗口对不对? 说得简单点,我摸不到他的心。明明人就在眼前,看得到摸得到,甚至能到他身体的最深处,可是,我就是碰不到他的心。怎么照顾他都可以,他永远不会提出异议。就是因为这样,才永远不知道他心里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他不挑食,不挑剔穿着,不讲究住所,不出外交际,没有任何兴趣爱好,像是橱窗里摆着的漂亮娃娃,精致,可是没有生气。有时候我恶癖性上来了,会在床上想着法的折磨他,换来的也不过是他最基本的生理反应,完全不见心理波动。 我们明明靠得这么近,中间却始终像是隔着一层纱。 无数个夜里,在他背对着我睡着后,我会习惯性地看着他的背影到天亮。瘦削的背,清晰的轮廓,还有几乎寻不到的呼吸,一切的一切都在说,他的心,活在一个很遥远的世界里。 那个世界里,没有我花非花的存在。 我知道,他不爱我。 不过,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爱他,这就够了。反正能甘心情愿照顾他一辈子的人,只有我。能拴住他一辈子的人,也只有我。 能站在他身边的,只有我。 章回十九 曾经,我以为,会就那么跟我的五六一路白头到死。 请注意我的措辞。以为,是了,以为什么的,永远都是以为的以为,根本不可能幸运到变成铁板钉上的现实。 我以为的以为,在二十五岁那年成了泡影。 而导火索,真是丢脸到不想再提起。 那年,快到花娘的生日时,命运悄悄生了某些该死的变化。其实,某些层面来说,我是个无信仰的人,换句话讲,就是不信命。一直都觉得命中注定什么的是种很操蛋的存在,自己的命运,是自己来写的。 可是,事实证明,是我太幼稚。命再硬,能硬过冥冥中注定吗? 那一次,我没躲过。 往年里,花娘的生日非常等同于五六的酷刑日来着。虽然大家心知肚明所谓生日礼物也不过是花娘变着法子来督促我们俩加强专业水准,可就瞧五六懒得那熊样,估计就是他亲娘也够呛能逼出他一点职业道德来。 所以,为了避免五六再度被种进地里开花结果,我决定帮他一把找个合适的礼物过关。大概连老天都觉得帮忙作弊是大不韪的事,这才导致了因为一件生日礼物而出的血案。 一口锅,哈,谁能想到,就因为那口该死的锅,让命运从此变成表子一个? 可是,那时候我怎么能想到结果?不,我不仅没想到日后的连锁反应,甚至还鬼使神差地觉着五六那想要送一口锅当贺礼的念头不错,哦,上帝,我甚至还真就动了心思想着怎么去找一口极品锅来帮五六过关! 然后,事情的发展就变得异常微妙起来。 就在自家咖啡馆里,当我绞尽脑汁地搜索着任何可能稀有的锅时,就有两个人模人样的主坐在了不远处兴奋而热烈地谈论着即将开始的慈善晚会与作为压轴拍卖的前清御用锅。 就像从天而降的大礼包样,还随机赠送一加一好礼。 非常不费吹灰力的在厕所里解决掉两人,顺便顺走两人身上好好揣着的邀请函,那一会,我都好似瞧见了那口可爱的小锅挥舞着纯洁的翅膀在冲我,啊不,冲我们家五六招着小手。 很多年后再回想起来,其实除了唏嘘命运的啼笑皆非外,不怕难为情地说,鸡皮疙瘩还是一波一波地爬了满身。那个善于玩弄人心的男人,如果是一开始就在五六身边布下了天罗地网,那么,用一口锅来引五六,引我上钩,简直就是小儿科的事。 不,一想到能那么轻松地就搜集到所有情报甚至连邀请函那种可有可无的东西都轻易上了手,有谁敢拍着胸脯说那不会是那个男人一开始就设好的圈套? 可惜了,我不是神,算不到前因后果也猜不透是非黑白。 我就是一俗人,为着找到安慰爱人的东西而沾沾自喜的俗人。 那一晚,强行拉着五六去了慈善拍卖会,他还老大不乐意。虽然按理说我完全可以好人做到底一并偷了锅回家好让他可以在家安稳睡个懒觉,却又觉得就那么轻松地让他过关只能愈发惯坏了他。 现在想想,真恨不得坐上时光机回到多年前然后给自以为是的自个儿一记狠耳光。 后来,五六还是去了。瘫着脸进了会场,趁着人多溜上了楼自行动作。我一直躲在人群中看着他,直到人消失在楼梯上了,才放心大胆地去喝酒顺便搜集情报。我放心,是因为凭他的身手,就算懒得掉渣了,也能轻松完成这种小儿科的作业。 也就是在我刚刚从侍者盘子上取下一杯香槟的光景里,那个男人悄无声息地出现在我面前。 那时,本地商会的会长,某些家族企业的头,一个背后里的水不知道有多深并且让人一眼就觉得最好这辈子老死不相往来的主。 他就那么突兀地站在我面前,端着一杯酒,浅笑吟吟的,跟胸前别着的蔷薇一样令人讨厌。 花先生,久仰大名。 那个男人,一张嘴就点破我身份,实在没法不让人警觉。虽然不想承认,可是,我还是实在没品的绷紧了全身肌肉。 那个男人,无形里就散发出一种畏,能让世人骇意发自骨中的畏。 花娘曾经说过,当你遇到一个一眼就觉气势被完全压制住的人时,无论是敌是友,想要活命,就保持微笑转身离开。 那个男人,既然知道我的名号,自然也能将我的底细摸得一清二楚。明知道这种时候转身走人是最明智选择,可五六才刚刚上楼几分钟,我是死都不能开溜。 于是,我咬着牙根咧嘴笑。 我说,啊呀,先生,我认识你? 那人居然笑得更欠扁,说得话也更更让人火大。 他说,没能想到花先生也会对这种无趣的宴会有兴趣,没有亲自发邀请函到府上实在是失礼。下次宴会时,那某一定亲自送请帖到府上,也好免了花先生出门寻找。 够狠,够毒!一番自贬味十足的话硬是噎得我半晌说不出话来。哼,要不是因为我家教良好,真想一杯酒泼到他脸上。 哈,不就是打伤他两个客人还是手下什么的弄来两张请帖顺便偷个锅吗? 至于这么挤兑人吗? 只是,还没等我想出点什么来还给他时,人居然屁股一扭就闪了,只恨得我差点捏碎了水晶杯。不过,眼瞅着他身形一闪往楼上走后,我又差点把心吐出来。 真是想什么来什么,五六还在楼上啊! 结果,几分钟后,就瞅见五六阴着一张脸从楼上窜下来,头也不回地出了门再没回来。脚趾头都能猜到,他这是被那人当场抓了包。换成别人别地,不用花娘动手,我也会毫不讲情面地把他踹湖里,免得他丢了花家的脸。 可换在这儿,感谢上帝,能让五六好运到全身而退。 那个男人,真是一种恐怖的存在。 按理,我也该回家才对。可私心里,又觉得不甘心。自诩不是什么有头有脸的人物,至少台面上不是。可台下面,花非花三个字这些年里也算响当当。没有人见过我真正模样,也没有人能打探到我丝毫底细,就是凭着这些个保密到家的功底,才能在贼界里一帆风顺勇往直前。 可如今,对着一个第一次见面的男人,居然就能被他轻松识破了身份底细,除了怄气,更多的还是一种被盯上的感觉。 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不是? 所以,我决定,从这一刻开始,那个叫那时的男人,正式列入我的调查名单中。 保不准哪天小爷我不开心了连他家祖坟都给掏干净。 也是因着没走,才让我瞧见了更多不得了的东西。 在等待拍卖开始的时间里,除了喝酒,好像也没别的事可做。打探情报什么的,这会也完全没了兴趣。我的兴趣,早就被那个该死的男人给勾了去。中间也有些莺莺燕燕的凑过来,丰乳肥臀外加满身熏香,真是坏我喝酒的好兴致。 尤其是当我再一次被某个白痴女人装醉踩到脚后,我其实很想也装醉踩回去来着。该死的,我这张脸这身皮这把骨的就那么有吸引力?就算对我有性趣,上帝啊,你可不可以回去换张五六的脸五六的身子五六的体香后再回来? 淡定。 感谢上帝,在我灌掉大约两瓶酒的分量并且脚差点被踩烂并且身上无辜沾染了各种果汁饮料后,拍卖会总算开了场。开始摆出来的都是些莫名其妙的物件,大家伙也意思着举举手抬个价凑个份子交水酒钱。中间还摆上条长得跟尿布样的黄巾子,张口拍五万,我差点笑岔气。 真该让五六瞧瞧,约莫他那张面瘫脸上也能露出点滑稽笑来。 一个钟头后,压轴的锅终于上了台面。底价二十万,送拍者真是毫无悬疑地属那时那个家伙。本来就是他发起的慈善拍卖,又是自家摆出的东西,大伙也是给足了面子往上加价,一口老得快要掉渣的锅,短短几分钟就给抬到了九十万。 这会,我反倒安静下来。既然偷不得,干脆就光明正大的买回去得了,大不了今年换我被种进地里。也只是想,没等我抬手的,那时开了口。 他站在大庭广众之下,微笑着开口。 他说,各位,我出价一百二十万,拍下这口锅。 哈,天下奇闻。 自家的东西自愿贡献出来拍卖,然后花掉一百二十万再买回来,疯子吗? 其实,不光我这么想,在场的所有人都这么想。甚至还有人大着胆子开口问原因。 原因? 那个男人站在台上举杯,他冲我微笑。 他说,因为我心爱的人想要这口锅,所以,我需要拍下来送给他。 我听到的,是自己脑子里一根唤作危险的弦噼里啪啦碎成满地渣。 章回二十 那晚,我是带着满肚子酒精顶着一颗失魂样的脑袋挪回了家。虽然不意外五六早就回了家,也真没料到他会坐在玄关上等我。推开门的一刹那,我很确定自己从他脸上看到了某种类似茫然的表情。 下一刻,他回过神来又变成从前那个表情都懒得摆的五六。 其实,我有一肚子的疑问想要问的,结果在瞧见他不经意里摆出的不在意后,再多的疑问也胎死腹中。强打了精神俯身去抱他回房,甚至还能逼出几个冷笑话来,真是佩服死我自个儿的抗压能力。 自始至终,他也没提关于遇见那时的半个字。 回到床上时,像过去的几百个夜晚样,看着他的背影,自己臆想。不幸的是,这次我的臆想变成了恐怖片,来势汹汹的差点吓死自个儿。实在撑不住了,一把捞过他身子塞怀里,只恨不得干脆揉骨里。 我说,五六,你谁都不能爱。这辈子你是我的,就不准你跑。 五六没搭腔。 早就该习惯了他的沉默,连带着习惯他沉默后显而易见的不爱。这一晚,却莫名就怕了他的沉默。 到最后,他也没搭腔。 我装不下去了。一颗小心脏就跟被人狠狠攥了一把再额外搓两下样,疼得人喘不过气来。 我撑不住了。 松开他,自觉地滚到一边闭紧眼睛装睡,顺便压住娘们样澎湃的悲哀。 然后,他睡着了,我睁眼到了天亮。 隔日一早醒了,帮他做好早餐后就出了门。没地方去,干脆躲进了咖啡屋。说起来,当初偶然路过咖啡屋时,五六犯懒不走了,就拖着他进来休息顺便喝点东西。也是出乎意料的,他居然就喜欢上这家的咖啡跟装修来。难得见他主动表示喜欢一件东西,我一激动,隔天就把咖啡屋给买下来做了私人财产。也得亏那会的一时激动,才从此多了个能让我整理头绪又相对隐蔽的窝。 就在咖啡屋里,坐了大半日的光景后,脑子里开始有了清晰的纹路。 那时那时,一个能稳坐商会头把交椅并且稳稳扎根四九城的主,城府有多深,脚趾头都能猜得出。头天夜里敢当着众人面把一口锅说成定情信物样,还公然冲我挑衅样的笑,摆明在说,他的目标是五六。而五六这些年基本上变成一只堪比楷模的宅家米虫,交际圈什么的是一千零一夜,所以,他不可能背着我出门去结交一个里子面子都不是善茬的主。至于那种五六走路上恰巧被经过的那时瞅见然后一眼惊为天人从此深入调查研究之类的屁话,更是笑谈。 推翻种种不可能,剩下的,就是可能。 五六跟那时认识,并且能让那时这种人上了心,渊源该是长久地很。 但是,五六来到我身边时不过四五岁的光景,牙都没长齐,哪里来的外交? 第一个Bug,就此出现。 当年那场病,抹掉了我五岁前的所有记忆。醒来后孤单地过了一年,那期间,大抵因为脑子被格盘,之后的记忆就开始变得异常清晰起来。整整一年,花娘总会无端地怔神,偶尔瞧着我时眼里还有说不出的情绪。小时候猜不透,现在想想,总觉那些个情绪里有愧疚有哀伤甚至还有隐约的怨恨。 花娘,为什么要恨我? 第二个Bug,来了。 没过多久,花娘突然消失了几日,再回来时,身边就多了个孤儿院领养的五六。嘴上说着是为怕我孤单,可她眼里的晶亮是要溢出来的。几日后,她再度回了孤儿院,却是偷了五六的领养记录回来一把火烧个干净。 为什么? 所有的事情凑到一起,像是一道是非题。假设不可能的情况,推断出可能的结果,答案是错的。可如果假设不可能的情况推断出不可能的结果,双重否定后,答案? 当年送五六去孤儿院的人,是那时。 而花娘,就算与那时没有多少交集,但至少,他们之间,打过交道。 得出这个结论后,我能清晰地感觉到寒意生了满背。秘密,很多的秘密,或许,还有阴谋在中间。冥冥中,好像有一张巨大的网开始兜头扑来,生死难测。 惊悚之余,心头压不住的是更大的疑惑,五六,到底是谁? 我又是谁? 可惜,没等我消了震惊的,就瞅见五六跟这世上我最不愿见到的人一前一后进了咖啡屋。我躲在暗处,看他们两个相谈甚欢,牙根都差点咬碎。虽然一直在告诫自己,要淡定淡定,只是聊天,没做什么出格的事。 结果,理智还是被烧得一干二净。 像个妒夫样冲出去,理所当然地被五六呵斥着滚蛋。继续带着一肚子的火气回到家,最终衍生了这辈子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的争吵。 说来可笑,明明是真正动了怒来争吵的,到最后也不过变成我自演自唱的滑稽戏。从头到尾,五六都是用一种冷静到残酷的态度面对我的怒火三丈,甚至在他看着我时眼里投射出的居然是悲悯? 哈,从头到脚,都是我一个人在垂死挣扎而已。 不算争吵的争吵过后,开始了无意义地冷战。明知道以他的性格是不会主动来认错服软的,却也在真正被漠视后又一次凉了心。 到头来,我也不过是个可有可无的人。 也好。伤得狠了,就能硬下心来不把满腔子心思都放在他身上。冷战的几日里,动用了所有的关系与手段去搜集关于那个男人的一切信息,得来的也不过是能摆在台面上的大众谈资。 身家干净,手段超群,底下人也忠于职守,面上是经商,根系强壮却也能真正做到不沾污秽。如果这个世上还存在神祗,那个男人恐怕当之无愧。 可越是无懈可击的表象,内里肯定会有更加无法告人的秘密。我偏不信了,那个男人,能做到天衣无缝? 这么想着,再去搜集情报后我就换了条路。查他查不出门路,那就从他祖上查。查来查去的,倒真让我摸出点东西来。 百年前一支荣耀长存的家族,繁衍至今成了三支。近二十年前的一场惨剧,让三支变成两支,现在,两支也在向一支靠拢。我不经商,可商场上那家与赫家的明争暗斗还是多少耳闻了些。至于早已销声匿迹的叶家,所有的秘密早以随着二十年前的一场火深埋地下。 但,至少,让我查到一点,当年叶家,曾经有两个少爷。 秘密,很多的秘密。 冷战,持续地冷战。 我唯一能感觉到的,是风雨欲来时的平静。 然后,周游世界的花娘突然回来了。 章回二十一 花娘来了,不光来,还带来了一身的麻烦。 一场莫名其妙的暗杀,我奇怪的是自己居然还能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听花娘讲事情的前因后果。她的理由很充分,也够完美,让我的心能轻松接受了她的道歉。 可是理智在说,同样完美到无懈可击的理由,往往都藏着猫腻。 事实证明,我没猜错。 借着外出买菜的机会跑到了后山的暗杀现场,找到遗落的弹壳的同时也一并把狙击手藏身的地方摸了个透彻。从那个位置看回去,只能瞧见家中的摆设跟偌大的沙发,独独不会瞧见当时我们三人的落座情况。 就像我说的,莫名其妙的暗杀,算计味道明显强过花娘所谓的警告性。 所以,当花娘提出要我独身南下帮她善后时,我毫不犹豫地点头应下来。就算感觉在隐约提醒着那会是一场阴谋的开端,我还是会去。 只要任何有可能威胁到五六安危的事存在,花非花会第一时间解决掉,在所不辞。 临走前,五六总算跟我冰释前嫌并且在床上滚了整夜。当他因着体力不支而沉沉睡去时,我能做的,只有贪婪地看着他的睡颜一直到出发的前一刻。 日后会生什么变故,我猜不到,但至少,眼下仅存的一点温存时光,我还能厚着脸皮收纳。 后来,我上路了。 感觉没有错。自踏上南下路的那一刻起,被监视着的感觉就开始如影随形。那双藏在暗处的眼,似是吐着信子在伺机而动。待到一路畅通地过了国境线潜入那所名不见经传的小庙宇中顺出花娘口中珍贵无比的佛像时,我想笑,到底没笑出来。 一尊铜铸的佛像,面子上连点装饰的心都懒得动,一点金漆还喷得不匀乎,纯粹粗制滥造的流水品。那一刻,我忽然就纳闷起来,花娘费尽心机把我支到南疆到底是唱得哪出? 我甚至忽地就确定了,家里上演的那一出莫名的暗杀,很大可能是花娘在自编自演。 我们两个,到底是谁在发神经? 想明白了,就愈发地不明白了。晚上躺在脏兮兮的小旅店里,强迫着自个儿闭了眼假寐顺便等待暗中监视我多日的某些人出现,结果等来的却是当地警方。 那些个说着鸟语破门而入的人半夜里出现在我面前时,说不惊讶是假的。等到在众目睽睽下看他们从砸烂的佛像中掏出成块的白粉后,我又乐了。 谁能告诉我,那唱得到底是哪出? 自然不会有人告诉我的。被推搡着押进警车时,我反倒平静下来。事已至此,就乖乖跟着蹲一次牢房得了,也算难得的经验。 既然有人大费苦心把我囚在这儿,时候到了,自然有人会主动跳出来解了我的惑。 之后的几天,我过得蛮滋润。牢房比想象中来得安逸些,进去后就没个闲杂人等来打扰,伙食也不错,至少不会难吃到晚上做噩梦。 上帝,我竟然还在牢房里睡了月余来最舒坦的一觉。 真是上帝啊上帝。 几天后,我被二度押出了牢房。重见天日后,没想到的是,居然就跟着重新见到了五六。换了一身军装在身的五六,真是好看到让人挪不开视线。虽然很想多看几眼,可惜了,一眼之后,我选择低下头去什么都不看。 陪五六一道来的,是那时的人。想想,也真该感谢自个儿多日前孜孜不倦地调查着那时周身,连带着将他的手下亲信都挨个查了遍。于是,一不小心也知道了,他的一众手下里,有两个狠角色。 一个,叫南青,是个杀人不眨眼的角,经历过真正的战争,忠诚与凶狠完美的结合在一起。 这种人,其实威胁不大。 真正让人头疼的,是第二个。明里是赫家的养子,风光无限,暗里却也是那时的左膀右臂,甚至有着那时的诸多身影。 本来,刚搜集到这些个情报时也没往心里去。后来仔细一琢磨了,又觉哪里隐约不对。那时那种人,手下不会养废物。一个看起来跟纨绔子弟无二样的人,到底凭什么做得了那时的亲信? 也就是在跟五六冷战的那些个日子里,调查那时的同时顺便将那人当成了第二目标。亦是因着调查了,才惊觉自己遇上的到底是什么角。 赫初,六九。两个名字,两种身份,三张脸! 是的,没错,三张脸。一开始,我只当是两个人,直到某个深夜尾随着赫初进了那家大宅,然后眼瞅着他撕掉了脸上的面具变成了六九。赫家的少当家转瞬变成那家的属下,因着早就知晓那时的手腕,我也没多惊奇。 真正惊心起来的,却是当那六九在服侍得那时舒舒坦坦后,那时踩着他光裸的身子亲自撕下了他的第二张脸皮。 我躲在窗外的树桠间,借着黑暗掩去了自个的一身冷汗。 谁会想到,藏在两张脸皮后的那张脸,会神似到像是同一个娘胎里出来的,五六的脸。如果不是因为确定五六正安安稳稳躺在家中舒适的床上睡得正酣,直觉里真会把那个匍匐在那时脚下的奴当成我的五六。 那一晚,我躲在外面,看那时用一把精致的匕首在那人的脸上冷冷划过。本就已经伤痕满布的脸,毁得彻彻底底支离破碎。 那时说,修礼,你怎么可以拥有修砚的脸呢。 那人却只是安静地趴在那时脚边,看着他时眼里有的是如痴如醉。 我知道自己看到了什么。可是,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不能明白自己到底看到了什么。 我甚至不知道,戴在那个奴隶脸上的面皮,是不是跟花娘留在家里抽屉中落了一层灰的面皮同出一辙。 不知道,什么都不知道。 我只知道,当我站在国境线前等待引渡回国时,陪着五六一道来的,是那个如同鬼魅样存在的人。 他顶着赫初的脸,带着赫初的危险信号。 五六不知道,他只知道把视线胶着在我身上,而不是抽出一点心思去看看身边藏着的猛兽毒物。 所以,当赫初面带着微微笑一掌拍上我肩头顺便把什么要命的东西注设进去时,我能做的,只有咬紧了牙关撑下去。 如果我倒了,五六就真的危险了。 我怎么可以让他有任何闪失? 章回二十二 后来,我还是倒了下去。 意识朦胧里,隐约听到了枪声,还有五六的呼喊。像是从遥远的天际传来的嘶吼声,飘渺得寻不到边际。残存的一点意识支撑着自己从昏死中睁开眼时,瞧见的是五六慌乱的脸。 哈,二十年里,第一次瞧见他会因我而慌乱,可不是死都瞑目了? 似乎是在下坠,至少麻木的躯体还有脸上能依稀感觉到利如刃的风。感谢上帝,能让身体忠于本能把五六收紧怀中,甚至私心里想着,死同穴什么的,也蛮浪漫。 后来,自然是没死成。再度挣扎着从昏睡中醒来时,最先瞧见的,却是赫初,不,这时候,他已经换上了六九的脸。心惊里想着跳起身来,却如同垂死的鱼,总觉骨头都碎成了渣。 实际上,骨头也真都碎得壮烈。 挣扎不了,只能眼睁睁看着他捣烂了一堆恐怖的东西往我嘴巴里塞。很好,麻木从唇开始,一路像是蔓延进心脏。不光说不得,连带着意识都跟着继续远离。 可怜如我,除了瞪着毫无震慑力的双眼外,什么都做不了。 二度昏死前,六九冷笑着捏碎了我残存的一条腿骨。 他说,叶修砚,算你命大没死成。那时大概也知道了这边情况,正在来的路上。我动不得你,不代表日后动不了你。如果你能活着离开这儿,记得小心保命。 他喊我,叶修砚。 叶修砚,像是一个诅咒。如同当日在那家大宅里听到的讯息样,修礼,或许,前面也该冠上一个叶字。 他以为我是叶修砚,他那藏在层层面具后支离破碎的脸,长得异常神似五六。 如果他够细心,如果,他够聪明,如果,他一开始就没有被误导并且将注意力均分在我与五六的身上而不是只将一腔子欲除之而后快的恨意送给我,他应该会留意到,不远处躺着的五六,耳朵后面有一层浅浅的白纹。 Bug,出现了第四个。 一直不明白,为什么花娘在教授易容这一门时,会对我们两个分而行之。同样都把她的易容本领学到了家,我可以在偶尔工作时使用,五六却在十岁那年便被告知,从此以后日日夜夜不能摘掉脸上的东西。更奇怪的是,懒得呼吸都不想继续的五六,居然就无条件地接受了花娘的要求。 一年年长大,脸皮一次次的换,五六却遵循了花娘的要求,真就做到了日日夜夜不卸妆。 这会,我突然就明白了。如果没有那层易容,五六的脸,会在成年后变成他的杀身祸。 于是,困扰我许久的疑惑,终于在那次死里逃生中彻底有了解答。 很多年前,那时就已经认识了五六。不仅仅是认识,甚至还是同宗的关联。而五六,在有五六这个名字前,他真正该有的名字,是叶修砚。还有一个弟弟,叫叶修礼。 一场变故,让五六家破人亡。命大着被人救出了火海,不,是被那时救出了火海,却没有被留在身边,而是转道送去了孤儿院。至于叶修礼,则被那时留在了身边,培养成一个得力的手下,变成那时的奴。或许是因为担心孤儿院不够安全,当时尚且分身乏力的那时,知会了花娘把五六领回家。为了不暴露五六的行踪与身份,花娘偷回他的领养记录销毁后一并从此隐退。 而花娘,心甘情愿接回那个当时算是烫手山芋的叶修砚,如果不是有把柄在那时手里,就是同样与叶家颇有渊源。反过来讲,以花娘的脾性,断不会做出留人把柄的事。 那只有一个可能,她与叶家有关。 事情一下变得简单起来。 五六的出身,竟也是荣耀之家。那时爱他,我不小心看透了。叶修礼爱着那时,所以将叶修砚恨之入骨,哪怕叶修砚是他的亲哥哥。 但是,中间有了变故。叶修礼被人误导着以为我是叶修砚,而那时又用了近二十年的时间才再度出现。花娘设局支我南下,结局微妙。 第五个Bug,堂而皇之地上了台面。 于是,在被迫昏睡的那一段时间里,我睁不开眼动不得身,意识却从未有过的清明。自问自答连带着梳理所有来龙与去脉,最终得出来的结论,让人寒了心也生了恐。 我说过,要假设一个例题,开始时就要分可能与不可能,成立等式后反推回去,答案就藏在问题中。可,假如一开始我就放错了变量怎么办? 假如,一开始我就猜错了花娘,怎么办? 假如,花娘支我南下,不是为了救我,而是为了救五六,怎么办? 答案是,我猜错了花娘。 设局引我南下,为的,是引开叶修礼的视线,让本该针对五六的杀戮转嫁到我身上。不,应该说,当年她去孤儿院领回五六时早已经知道五六的真实身份。这二十年里,她明知故犯,让我冒充着五六的身份苟且度日。等到风声真正潮涌而来后,她决绝地抛弃了我这枚卒。 第六个Bug,成型了。 她说,我是她的骨肉,我姓花,叫非花。天底下,有哪个做母亲的会狠心到为了一个毫无渊源的外人而甘愿舍弃自个儿骨血的性命? 亦如多年前我抱怨花非花三个字太难听时她给出的解释样。 她说,花非花三个字,只属于你,刻在你骨子里。 如今再想,其实答案也就在那三个字里。花,非花。姓花,可是不是花。 我不是花娘的亲生骨肉。 突然就能讲通了。一个母亲,不会狠心到为了一个外人而舍弃自个儿骨血的性命。同样,一个母亲,完全可以为了自个儿骨血而舍弃外人的性命。 我跟五六,到底还是有一个是她的亲生骨肉。 可惜不是我。 至此,所有的线慢慢汇集成一条,我要的,答案,真相,变成了一个完整的故事。 二十五年前,花娘生下了叶家未来的当家叶修砚后离开了叶家不知所踪。襁褓中便没了母亲的叶修砚,身边还有一个宗家里的那哥哥护在左右,感情,想必很好。 叶修砚长到四岁时,弟弟叶修礼出生。却在不久后,家族受劫,家破人亡。叶修砚与叶修礼被人分别救出了火海,并且从此分离。叶修砚不知道自己的弟弟还活在世上,叶修礼却一直知道自己的哥哥活着,甚至还当成了自己最大的敌人。 一年后,花娘经那时授意,找到了孤儿院中的五六,领回家中,却刻意隐藏了他的真实身份。同时,叶修礼在那时的抚养下扭曲地成长起来。 之后整整二十年里,那时分身乏力不能把叶修砚带回身边,却暗中一直与花娘保持联系。叶修礼一直留在那时身边,时刻被监视着,也时刻被控制着,却依旧生了贰心想要除掉自己的亲哥哥。那时留下他,除了做奴隶,恐怕更大的用处是为了除掉赫家而埋的棋子。同时,为了保证叶修砚的安全,私下里大抵与花娘策划好,故意误导了叶修礼,让他以为叶修砚是我花非花。 于是,有了这一系列似是而非又啼笑皆非却真正让我身心俱灰的阴谋与算计。 这些,都是丝丝缕缕的线串接后成型的片段,我的心在说,那不过是自己被害妄想症的具体表现。 脖子上顶着的脑袋却在说,推翻所有公式后剩下的这一个结论,反推回去时竟然是该死的吻合事实。 事实上,在那几日的被迫昏睡接近尾声时,高速运转的大脑终于推翻了儿时经历变故后为了自我保护而设的围墙,围墙后藏着的所有秘密的开端,汹涌而出。 那开端,是这秘密之环的起点。 那开端,是一幢异常幽深的宅邸。 章回 二十三 那是我的梦。 梦里,在那幢幽深的宅邸中,能看到的,是满眼的红。红彤彤的灯笼,红彤彤的画幅,还有来来往往的,红彤彤的华服在身的奴仆。隆冬月里,耀眼的白与极致的红,刻骨样。 我知道自己在做梦,可追究起来,其实更像是在看藏在脑海深处的儿时记忆的回放。想通了,释然了,便开始等待。 等待真相。 一直有很多的人,来回穿梭于层层回廊下。看起来,是在准备着一场华丽的盛宴,因为每个穿梭的人脸上都带着一致的笑,浓稠到化不开。 然后,我看到了九头身的五六,从回廊尽头蹦蹦跳跳地走来,穿着同样红彤的小唐装,手里举着大只的棉花糖,笑得比糖还要甜。有下人从旁经过时,会恭敬地闪到一边,然后低垂着头堆满笑意地说,小少爷,生日快乐。 九头身的五六,歪着脑袋说谢谢。 我看着他兴高采烈地跑过回廊,小小身影很快消失不见。然后,下一刻,冲天的焰火升上天,伴随而来的是刺耳爆炸声。 我不是傻子。 所以,即便是在梦中,也能确定了,隐藏在那焰火爆竹声中的,是密集的枪声。 有人在尖叫。 声音,是从后院方向传来的。 我知道,这个时候应该循着声音去后院一探究竟才对。可是,我动不了,不,该说是场景没法变换。我只能站在原处,听着枪声与惨叫声,然后看着一成不变的红与白。 很快我就知道为什么会演变成这种局面了。因为,这个场景,的确是我的记忆一隅。 因为,我看到了同样九头身的自己,从回廊的尽头匆匆跑了出来。同样的华服在身,同样的,稚气。 我跑到回廊中间时,有人从房檐上跳了下来。 来的,是花娘。 花娘对着小时候的我,努力地摆出一副慈眉善目样。 她说,你姓叶? 我茫然地点头。 她说,今天是为了你庆生而设宴的? 我犹豫了一下,继续点了点头。 于是,她把我抓进怀中后纵身跃上了房檐。我在她怀中挣扎,却到底没有挣脱。也随着她的动作,我终于能看到后院的情形。 灯火通明里,后院躺了一地的尸首。叶景墨挡在五六身前,然后被人轰烂了半边脸。 我看到那人举了枪,最后对准了五六,九头身的五六。 然后,梦结束了。 我没有醒,意识却早一步回来。并且,终于被我补上了缺失的也是最主要的一环,这一切纷争的开始。 原来,当年那幢宅子里,曾经存在三个孩子。叶修砚,叶修礼,还有被叶家收养明为义子实则是少主护卫的,叶仲文。 叶仲文只比叶修砚大五天,所以,叶家在为小少爷庆生时,会习惯性地连同叶仲文一道过个生日。 我,是叶仲文。 而当年,因为我似是而非地冒充,让花娘救错了人。 所以,当我因看着小修砚被枪指着脑袋而大受刺激一病不起后,醒来时会失去从前的记忆。 所以,花娘为了提醒自己的失误,给了我花非花这个讽刺味十足的名字。 我甚至终于明白,为什么在第一次见到五六时就莫名地喜爱他以至于多年后迷恋到无以自拔的地步。 原因很简单,因为我从小就爱慕着自己的主子,当时的叶修砚,后来的五六。 也终于明白,为什么在成年后乍遇那时就无端生了厌恶。因为,那时在五六还是叶修砚时,就已经夺走了本该属于我一人的至爱。 更甚于,我终究明白,五六心到底藏到了什么地方。 因为,在二十年前,他就已经给了我答案。 二十年前,他举着那时送来的棉花糖,眉眼弯弯地笑着对我说,小文哥,以后,我要做哥哥的新娘。 哈,兜兜转转二十年,命运跟我开了天大的玩笑。 梦该醒了。 这种时候,我却无端生了恨。如果就此死过去,就算不能一辈子拴着五六,至少,也能在那时与他之间插上一足之地,让他们过不得美满一生。 五六,不是叶修砚,更不是那时的叶修砚。 他本该只属于我,只做我的五六。 可是,我还是醒了,醒得异常痛苦又不甘。也得益于昏睡中理清了一切,醒来后,居然就觉得轻松了不少。也不知叶修礼在我昏睡时是怎么与五六周旋的,至少,在我看来,五六只当他是乐善好施的正人君子,叶修礼也回以痞气十足的伪善笑。 我只是看,不揭穿不点破。 从前被埋在鼓里,所以始终处于下风被牵着鼻子走。如今,我什么都知道了,就有了反败为胜的机会。即便不能再占有五六,至少,能将我二十年前注定的命运继续保持下去。 护他周全,然后用力爱,会是我余生里仅剩的目的。 而这些,是不能说给五六听的。仅有的一次,试探着掀了梦的一角说起那幢幽深的庭院,五六的眼底有些微妙的闪烁一番后含糊着带过不肯多言,我也就明白了,这些年他究竟是怎么过来的。 原来,他的懒不是因为本性,仅仅是为了让自己不疯狂不崩溃而刻意的强迫着自己不触碰。 明白了,我更难过。从前总怨恨着自己不能触碰他的心,也怨恨着他不肯对我敞开心。如今,倒是痛恨着自己怎么就能狠下心来去揭开他的伤处,痛恨着,他怎么就不能忘。 我更痛恨的是,那时怎么能忍心逼着他去回忆! 当我从沉睡中醒来时,就知道,那时来了。因为,能压住叶修礼的,只有那时。有那么一会,我甚至敢肯定,那时之所以放纵我在五六身边多年并且霸占他,仅仅是因为他确定,我会把五六看得比自己的命还重要。 而如今,他来了,无形里等同于在告诉我,我可以滚开了。 事实也证明,我猜得没错。六九很快就没了踪影,想必是被那时遣回了四九城。五六暂时没有走,我不知道他们谈了什么条件,可眼中能看到的,是他唇上的伤口,格外的刺眼。 我心疼,疼得心肝俱焚样。我的宝贝呵,自己都从来舍不得伤到分毫的,不过几个钟头的光景,就被那人侵犯成那样,后来连腿上都带了伤。 不是说爱得深吗? 他怎么能忍心! 五六却第一次主动抱紧了我,一遍遍地伏在我耳边说着不离不弃。我信他,发自骨底信着他的话。可是我不信那时。 我知道,那时不会放手。 章回二十四 我们一直留在深山里,五六也被迫慢慢变成个护工并且愈发熟练起来。闲下来时,他会小心翼翼地跟我解释着留在山中过活将会是多么率性又舒坦。 他不知道的是,只要能与他在一起,纵是炼狱我也甘之如饴。 而我知道的是,如今,与他在一起每多一日都像是偷来的幸福。因着那倒计时一般的幸福而惶恐着的我,不言不语中被他误认为无处宣泄的愤恨,于是愈发小心翼翼地待我。 他也不知道,二十多年里第一次被他如此珍视着,我是有多么地开心幸福。而为了多求一点,哪怕心里已经幸福到无法无天,面上也强装着悲伤。 我知道自己卑鄙,更知道,我还能更加卑鄙。 平安夜,他一人跑去了山外为我找些补养品,一走,却没了踪影。两天三夜,我不吃不喝不言不语,保持着看着门外的姿势一动不动,陪在身边的是叶修礼留下的狼。 应该设想他是遇到什么意外回不来,却连那点去设想的欲望都没有。有什么可设想的呢?深处在这禁闭的深山中,虽然离四九城十万八千里,可那时既然敢放心留他在这儿,就说明这里安全到连只兽都不敢伤了五六分毫。 他不回来,无非是被那时领回了家,而已。 不过是两天三夜,却像一个世纪样。我以为自己能忍受得了,却发现,以为终究只是以为。剥皮挖骨样的疼,能让人活生疯了。我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也不知道盼什么。 可是,除此之外,我还能做什么? 后来,五六还是回来了,带着大包小包,还带着一身的痕迹。他笨拙地掩饰着自己无故消失两日的影踪,浑然不觉颈子上一个个鲜明的红印是有多么的嘲讽。他以为我是在生气。 其实,他哪里能看穿我的悲哀? 事实上,当那时出现在我们中间的那一刻起,从前冷静又善于洞察人心的五六已经消失不见了。不想承认,却又可悲地承认着,眼前这个突然间找回了七情六欲的五六,是那时的叶修砚。 我不说,不动,冷眼旁观。 想尽一切办法逗我开心的五六,破天荒里脱净了衣服爬到我身上试图勾出我一点点的喜悦。却谁都没有料到,在他白净的身上,从来只有我能看到的地方,突兀出现的一朵蔷薇无声地宣布了烙印人的所有权。 那时在用这种举动告诉我,时候到了。 五六也发现了,脸瞬间白成了纸。 哈,多么可笑,从前总想着看五六的脸上能除了没表情外多一点表情,现在,每多见一点表情,我的心就被剜一刀。 那时不过动动手指,我就已经被逼上了绝路。 那一晚,五六坐在床边的地上,哑着嗓说了大家早已心知肚明的话。 他说,只要我不问,他就留在我身边,做我的五六,此生不渝,任取任求。 我说过,我可以更卑鄙的。所以,我不光不问,甚至还做得更彻底。 装瘫,哪怕瘫一辈子,只要能拴住他,一辈子不走路,没关系。 我成功了。 两年,整整两年,五六乖乖留在我身边,伺候我陪伴我,十足过够了深山隐居的瘾。当然,如果刨去那时每月定时投来的煞风景的包裹不提,我会说这种藏在山里安稳度日的时光,很痛快。 却也只有两年。 两年后的隆冬月,那时再度出现。过惯了平淡日子,我怎么能忍受那时把他从我身边抢走?理智全失的我,离开了躺足两年的床榻追进了林中,然后,看到了这辈子都不想看到的情景。 我的五六,哭着扑进别人的怀抱索吻,衣衫尽退,却在激情后异常安心地躲在别人的怀抱中,像是泄净了多年的委屈。 那一刻,我忽然明白过来。他的心,不在我这里,一直都不在。我爱他,可如果那爱是以葬送他的幸福为前提,这样的我,有什么资格说爱他? 我知道,到了该放手的时候了。 那时,赢了。 只是没想到,后来的发展再度出乎我的意料。 其实,直到五六只身回四九城前,他都没有放弃留在我身边的可能。最混的,是我。一直像个怨妇样自怨自艾着,却忘记了站在他的立场考虑他的感受。 善良如他,聪慧如他,恐怕早就知道我的存在不过是为了护他周全。他能做的,除了把自己给我,还能做什么? 我却昏了头,只将自己的满腔怨恨强加给了他。 直到时隔两年后叶修礼再度登门,分别的时候,到了。 站在门外听他跟叶修礼讨价还价,不是不感动的。他能为我做到这一步,我,自然也要十倍百倍地还给他。他有他的计划,我有我的。 但是,我不会告诉他。 在他私下里为我付出如此之多后,我能做的,居然也不过丝毫。 哈,我叶仲文何德何能,竟是让他为我牺牲如斯? 分别前,我最后一次抱了他。知道是告别,所以悲伤味席卷了全身。他大抵也料到日后不会再有机会在一起,竟也湿了眼角。有那么一瞬间,我几乎忍不住要告诉他,回到那时身边去,不要再回来。 终究还是忍了下来。 他不知道,花娘在那时那边,完全不会有任何闪失。这次放他回四九城,不过是在跟那时挑明,我决定放手,成全他们。 剩下的,交给我就好。 却终究没有想到,那一次,会是我与五六的最后一次见面。 章回二十五 就像是当初花娘设局引我南下一样,如今,五六也设了局支我北上。当真是母子呵,就连设局时都会用同样精致的理由让人无法拒绝。 不同的是,花娘设局是为了让我涉险趟雷,五六却是为了保我周全。 而我,随了他的愿,乖乖滚回了四九城里坐落在郊区半山的家。 两年没有回去的地方,边边角角里透着股子死气。那两日我哪儿都没去,就呆在家里,然后看着每一件摆设往死里回忆。住了很多年的地方,到处都是五六的影子。可惜以后都不会再有一个他出现在这儿了。 我剩下的,只有这栋已经不能再叫做家的空房子。 两天后,五六的电话打了来。电话响起的瞬间,心都碎成了渣,结果居然还能保持平稳的声调接了电话跟他聊,也算是个奇迹了。 五六说,他要留在那时身边。 五六说,为了大家好,我要从此远走高飞再不回来。 五六说,这辈子,我不能再见花娘。 其实,就算他不说,我也有那仅存的一点自知之明。他的爱人,他的母亲,他的生活,哪里能有我这个外人插足的份? 就算他不说,我也会远远逃开。当然,前提时,做完手边的工作,确保他无虞后,再离开。 只是挂掉电话的某个瞬间,还是忍不住自嘲了一番。他有那时在身边,还能遇到什么难处?有了那时,我所担心的叶修礼,也不过是蜉蝣。 有那时,死神都不敢擅自收了五六呢。 自嘲过后,还是咬着牙厚着脸皮留了下来。没有亲眼确定五六的安全,说什么也不会走的。约莫着自个儿的行踪被那些个魑魅魍魉掌握得清楚,索性唱一出陪戏也好。 于是,隔日里我大摇大摆地进了机场过了闸口,然后躲在厕所戴上了面皮直到飞机起飞后才又悄悄折回身来摸回了城中。没有回家而是直接连夜去了城内西郊那时的偏宅,却没想到,竟就再度瞧见了不得了的事。 我的五六,所谓的留在那时身边,竟是另一个善意的谎言。打死我都不能相信,他居然就能在挂掉我的电话后转了脸在那时面前一刀子戳进自个儿的脖子没犹豫。 我差点被气疯。 如果不是理智还存了那一眯眯,真是当场就能冲进去跟那时硬拼,哪怕来个鱼死网破也无所谓。感谢上帝,我忍住了。还不是时候,至少,现在不行。没有制定出万全的计划,就算我真能在那时眼皮子底下把五六给偷出来,下半辈子只怕都要用在天涯海角地躲避那时的追捕上。 这种时候,需要的是一个最妥当的解决之道。 最终,我想出了混进那家的法子。躲在外面两天,总算瞅见个跟我身形差不多的下人。又悄悄跟在那人后面多日,举止神态连带着五官形状都揣摩得差不多了,我才出了手。轻松撂倒那人后,我就摇身一变成了那家的下人,之一。 只是没办法靠近五六半步。 平白闹了一出自杀,虽然未遂,我都差点气疯的劲了,更别提那时。盛怒之下的那时,不仅把五六给关了禁闭,连带着喝令一众下人除了那个南青外谁都不能靠近卧室半步,违令的,屁解释不用直接喂枪子。 结果,在那家大半月,我除了能在院中偶尔瞥见五六映在窗上的身影外真是半点收获都没有。而惊鸿一瞥样的那一眼,还是他跟那时靠着窗演活春宫的时候。 啧,还不如没看到。 于是,那大半月里,我变成那家最勤劳下人没有之一,院子被我扫得片尘不见,还有幸在月底领了额外津贴,真是让人开心不起来。 但真要论起来,也不是没有收获。别的不说,至少瞧见同样被囚禁的叶修礼时,我还是小小吃了一惊。也不知他到底犯了什么滔天大错,居然就能让那时发狠到把人折腾得只剩半口气。偶然一次替旁人去关押他的地方送餐盒,站门外偷偷瞅了一眼,只瞧见被钉在十字架上的叶修礼,胳膊划得跟烂絮样,地上的盆里血都满得快溢出来。看守的人进去,本来当是给喂饭来着,哪成想打开盒子了里面不过是一剂针药。 啧啧,都这样了还不能求死,也够可怜的。 不过,我一点都不同情叶修礼。能走到这一步,只能说他是自作自受。就算他被那时一手朝变态方向养起来,就算他本质上也算无辜受害者,但是他想要五六死,那么他就该死。 后来叶修礼得了特赦,每天能被放到院子里溜达十五分钟,我就习惯性地站一边看他。带着脚铐在院子里慢吞吞地游走的叶修礼,跟个鬼样,可望向窗户的视线还是恨得浓烈。 有那么一会,我忽地就开始有点同情他了。千错万错,他爱错了人。也不过是仅仅爱错了人呢,居然就落到如此下场。 我…… 我还真是有那么一眯眯的感同身受。 然后,鬼使神差的,居然就用下两个月的薪水跟负责送药的伙计换了班,开始了每日一次的探监生涯? 好吧,我承认,对那个叶修礼的确有了一点点的兴趣。 试想,一个也算有头有脸的主,怎么就能甘愿臣服在那时的脚下做个奴?瞧着也不是多么有善心的家伙,报答救命恩人之类的废话根本不在考虑范围内。要说纯粹是因为爱上那时所以甘愿作践自己了,那到底得有多扭曲变态的心才能把自己逼到光着身子在大庭广众下放风还甘之如饴? 琢磨不透。 是块心病。 嗯,得治。 也许是因为叶修礼认罪态度不错,也许是因着那时大发善心,当然,私下里我一直都觉得是因为那时自感就那么痛快地让叶修礼挂掉太没情调。无论如何,一段时间后,叶修礼总算被特许可以每日喝上一碗汤水并且外加一个小馒头。 哈,真是小馒头,小到跟个泡发了的旺仔小馒头样。 不过,好歹也聊胜于无不是?虽然不能保证人活得旺盛,至少饿不死。 我表示,对着馒头跟汤水还能笑得一脸灿烂的叶修礼,真得有够变态。 那些天,叶修礼一直被钉在十字架上,胳膊划得快烂掉,流血流脓的异常刺激感官。有了汤汤水水后,身子没怎么好,精神头却一日比一日强了些。每每吃饭时,只有一条胳膊能得了点空来喂饱自个儿,叶修礼却总是一脸的满足。 我就站一边,看。 同样是养孩子,看我们家五六就被我养得白白胖胖的,我的功劳真是够大。再看叶修礼,长成个变态不说,身上还满是经年累月留下的烙印鞭痕,还戴了很多的环,胸前有,下身有,连带着有洞的地方都给硬穿了个塞子,形状倒是好,蔷薇样,不过是合金做的,硬生穿进皮肉里,估计都长在了一块。 那得多疼啊。 觉察到我的视线了,叶修礼不仅不脸红,还很是欣慰?地愈发敞开了身子让我看个清楚。也得益于他的配合,才能让我彻底瞧清楚他后面穿得那个塞子。 变态,都是变态。 结果,叶修礼还乐,第一次对我开了口。 他说,好看吗?海哥哥亲自给我戴上的呢。 我坚定转身,走花。 疯子。 虽然一直没有跟他交谈过,不过每日一次送饭外加遛狗样牵着他在院子里走一遭,待在一起时间久了,多少还是会有点说话的欲望。 所以,当五六再一次跟那时趴窗边尽情上演春宫图时,我瞅着卯足劲抬头看窗边的叶修礼,第一次主动开了口。 我说,你都被折腾成这样了,还留在这儿做什么?凭你的本事,谁能拦得住你? 叶修礼转了脸来看我,脸上带了些疑惑。 说实话,如果不是因为他光着身子并且顶着满身的伤啊环啊的,就那点疑惑又天真的小眼神,真让人会觉着这孩子怎么能纯洁干净到那种地步呢? 叶修礼微眯了眼,一下子笑得天真无邪起来。 他说,海哥哥在这里啊。有海哥哥的地方才是我的家,我为什么要逃? 我一下哑口无言。 最后得出结论,这孩子是被折磨坏脑子,傻了。对,绝对是傻了。否则,全天下都知道的杀人不眨眼的魔头,怎么能说起话来跟个孩子样? 连带着同情他的我都是傻了,傻到家了。 放完风回去时,叶修礼慢吞吞地在前面走,姿势有点说不出的僵硬。不用想也知道,肉里夹着那么大块带刺的东西,哪怕都长严实了,还是会难过得很。 没成想,叶修礼忽地就停下来,还小幅度地扭转了上身回头看我,无辜又纯真的笑更浓了点。 他说,你在可怜我啊?不用的。海哥哥只是气我做错事,等他气消了就没事了。很快的,我知道,很快他就能接我回去了,回到他怀里。 说到最后时,他的唇角不着痕迹地轻挑了一下,然后迅速消失不见,人也转回身去继续朝那小刑室走。 如果,如果不是自一开始就对他用了十二分的心来观察,我肯定会因为他先前流露出的纯良与无助而花了眼松了戒备。可惜,没有。 叶修礼那点稍纵即逝的笑在说,他在等待一个反扑的机会。 很快,小年夜到了。 章回二十六 小年夜,那时阴着脸回了本家去参加一场推不掉的家族宴会。 其实想想也没错。镇日里留在这偏宅里,那时再大本领也不能全抛了本家的事不管。国人,尤其是大家族,对着习俗年节一类的又异常看得重,自然是躲不开推不掉的。 我可是偷着乐了好大一会。哼,要命的阎王一走,半日的光景,我还不把五六偷走更待何时? 只是到死也没想明白,他领着叶修礼回去也就罢了,怎么就脑子发热把我这一介不知名的下人也一道提回本家呢?事实上,等到后来知道那时其实早就在我身上埋下了信号追踪器并且一直都知道我就藏在他眼皮子底下而小年夜把我一道捎回本家也是算准了我会有动作时,我其实特别想在他那张异常道貌岸然的脸上来一拳的。 套用五六的话,尼玛,个死人精! 可惜挣扎无用,还是忍泪挥手跟我的五六说拜拜后灰头土脸地去了一遭那家本宅。真是相当古旧又沉闷的宅子,跟人一样,难怪讨不得旁人喜欢。一整晚那时的脸色都没好看到哪里去,我才算是小小出了一口恶气。 当然,难得逃了监禁的叶修礼可是异常的神采奕奕。 说来也是可气,明明整晚我都把视线锁定在那时跟叶修礼身上,前后不过转个身的功夫,两人就都没了踪影。尽量隐蔽了身形满宅子找两人,总算找到了那时。原来是嫌会场里憋屈,自个儿端着酒到院子里吹风来着。 问题是,叶修礼居然就死活不见了。 我的心一下就提起来了。他本来就当五六是眼中钉,又恰逢五六自个儿在家了,不生幺蛾子才怪。 最后找了一圈确定叶修礼不见踪影了,我就片刻都呆不下去,急吼吼地就准备往回赶,结果,那时比我还早了一步。 突然之间被上司喝令往回走,我晕晕乎乎地就跟着上了车。反正都是往回走,搭个顺风车也不算太糟糕来着。 谁知道,车子最后停下来时,居然到了个荒郊地。三更半夜跑到坟场样的地方,一时之间还真吃不准那时到底在打什么算盘。实际上,半个钟头后,我知道原因了。 那时下令,掘地三尺。 我不准备往最坏处想,结果却是最坏处。 掘地三尺多后,挖出东西来了。准确地说,挖出了人,哈,挖出个女人。 女飞贼,花娘,居然就被人从地底挖了出来。 我挖出来的。 这个世界,真是疯狂的一片和谐。 没过多久,五六也被挖了出来。情况不好,那时脸白得像鬼。这种时候,我反而没了上前的欲望,只是离得远远的,对着花娘快要散架的身子怔神。 醍醐灌顶样,突然就明白过来,当初五六那通绝交样的电话,原来不是因为嫌弃我这个外人的身份,而是到老都记得,要护着我,不让我伤心。 呵,傻孩子,真是,傻到家了。 没了花娘,最难过的明明是他啊,怎么还能忍着心伤反过来替我安排后路? 真是,傻得让人心疼。 后来,所有人都离开了,好似忘记还有一具挖出来的尸首没有填埋,也忘记还有一个该回去的下人留在原地。 挺好,这样,至少还有时间让我安置花娘。 不过我没有把花娘再埋回去。冰冷潮湿的地下,任由皮囊慢慢腐烂,这种事实花娘肯定接受不了。一把火烧个干净,也能断了花娘所有牵挂,好走得安心。 那个救了我一命并且充当了二十多年母亲的女人,去了。 浑浑噩噩回到那家偏宅时,变故大得离奇起来。叶修礼再也没有出现过,那时似乎也绝了去抓的心,一门心思全部放到了五六身上。 不,已经不是五六了。 再度逃过一劫的五六,变成了痴儿,变成了那时的叶修砚。我还是躲在暗处,看着,没了动作。 看得久了,却慢慢品出些别样的东西来。 五六已经死了,彻彻底底地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不见。活下来的叶修砚,像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痴却不见蠢,孩子气十足,世界小的只能容忍那时一个人存在。 甚至某天当我侥幸从他身边经过时,他赏了个正眼给我,眼睛里却干干净净又空空荡荡,短短一瞥后迅速转回那时的身上。 他看着那时的视线,浓烈到满溢。 那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眼神,说不羡慕是假的。都说妒忌能让人疯狂,我却成了释然。 终于能放下从前继续前进的他,这样很好。 我可以安心离开了。 决定了,就没再犹豫。当天夜里悄悄离开时,最后瞥一眼有他身影的卧室,透过窗帘能看到他跑来跑去的身影。我知道他很开心,从来没有过的开心。 我该放手才对。 却是天知道,我竟能没出息到这种地步。离开那家却总不能拿出继续抬脚的勇气,最后也只能像个懦夫样隐蔽了身形藏在那家大宅外,日日夜夜的逡巡着,甚至还留恋忘返。 花非花,不,叶仲文,你真是个废物。 这种地狱天堂两重煎熬的日子,一直延续到来年开春。天一直都阴冷的厉害,人也跟着开心不起来。那时蛰伏许久后突然有了动作,居然还把他一道带出了家门,这是第一次。直觉就知有情况,我自然没带犹豫的一路尾随了去。 上了游轮,还去了一趟公海,瞧了一出好戏,见了消失许久的叶修礼,甚至最后还经历了一场狗血的枪战。我一直藏在暗处,懒得动,只管看。反正那时是神,没有他摆平不了的事。 哈,谁能想到,这次他居然真就没摆平。 自己差点被射成筛子不说,连带着我的,不,是他的叶修砚都跟着受了惊。坦白说,看着那时身子一歪坠下埠口时我其实挺过瘾来着。 可等到叶修砚跟着跳下去后,我就笑不出来了。 如果不是我修养好,真想跳过去给他一顿拳打脚踢好让他清醒一下。 淹死那时什么的,我没意见。可淹死修砚,那就不行了。当即冲出去下水救人,刺骨的海水真不是一般的刺激。好不容易抓着他的手浮上来,死小子却不安分,往死里挣扎着要继续沉底找那时。 我恨恨,又无奈,唾弃自个儿一番后一手刀砍晕了他,然后咬着牙从水下顺便勉为其难地救上了那时。 不用感谢我,顺手而已。 之后,是一段让我差点呕死的之后。知道原来自己的行踪一直被那时握在手心里,甚至原来自己的存在也不过是多年前他布好的一枚棋子用以保证修砚的安全乃至于还要咬牙从自个儿脖子后剜出个什么追踪器,想要把那时碎尸万段的心真是从没有过的强烈。 不过,随后的转机让我有些应接不暇。 那时居然松手了? 他亲自送修砚上了飞机,到我身边,然后果断后退没再跟过来。修砚疯了样拍打着舱门,中间还顺便甩给我几巴掌,这都不足以平复我的震惊。 我震惊的是,那时居然就把修砚还给了我? 章回二十七 最后停下来时,是在南方沿海的一座海景房前。 虽然不想承认,但不得不说,那时挑选房子时真的很有眼光。装修得也异常温馨,怎么看都是从前五六喜欢的风格。乃至进了房子看了一圈后,我到底没忍住还是生了点羡慕嫉妒恨。 明明是个二十年不曾出现的男人呢,居然就能把五六所有的喜好都琢磨得一清二楚,甚至连衣柜里提前准备好的衣物都是五六的号码。 一点都不难猜到,这房子肯定早就挂在了五六名下。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呵。我努力N久才只能买得起半山上的公寓送给他,那时倒好,不过动动手指的呢,就能弄出这么一大栋谁瞧了都动心的海景别墅当度假屋。 天晓得这样的房子他还准备了多少! 好吧,我妒忌了,不过,不丢人。没办法,情敌强得不像人,我也没必要把自己逼成个僵尸不是? 反正,那时再厉害,也不过准备了房子而已。而房子,是要住的。 现在,我住进来了,他可以瞑目了。 至于南青,放下我们两个后居然一句话不说转了身就往飞机里钻,我倒是纳了闷了。 我说,你就没点什么要跟我说的?你们老板就没吩咐你什么? 南青只是长长看了我一眼,然后咧咧嘴,笑了。 他说,爷把他的命都交给你了,我一个下人,还能说什么? 说完,人就走了,只剩我在原地被噎个半死。 什么事什么人啊简直。 都走吧,只留我们俩在这儿,哼,自在逍遥了去了。 好吧,自欺欺人,我承认。 当那时把人送上飞机的那一刻起,我就认定了,再回到我怀中的,只是我的五六,不是他那时的叶修砚。虽然有点捡了大便宜的嫌疑,但,既然人已经回到我怀里了,现在,我做主。 可是,老天总是喜欢跟我开玩笑。 自打跟那时分开起,五六小盆友就没消停过。在飞机上就往死里闹腾,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连带着看我时都跟看杀父仇人样。实在熬不住了,忍着心疼把他掐晕了一路带到了这儿,本想着尘埃落定什么的,哪知道小祖宗净跟我出些幺蛾子。 前脚才把人放到卧室,我不过下楼找口水喝的,就听身后卟咚卟咚一阵响,扭头一瞧,差点没给气个半死。你说跑就跑吧,好歹穿上鞋啊!光着脚丫子就往外冲,都不嫌脚疼? 我还嫌心疼来着。 忙不迭追出去,可好,差点没跑折我两条腿。真是可以了,从前人精神时懒得路都不肯走的主,如今撒丫子一跑居然就让我追得几近断了气。 嘿,长进了哎。 不过,我是谁啊,能让他跑丢了不成?好悬把人扑住了,又不老实,一双腿扑腾地那叫一个起劲,中间还很带劲地踹中我小腿骨,嘶,要人命的疼。 我没了耐性,干脆把人一把捞起了倒扛在肩上就往回走。 你以为这就结束了? 我告诉你,错了!错得离谱! 有了一次就不怕第二次,小祖宗也够给我长脸的,几个钟头里居然就来了三次大逃跑,每次不跑断气都不带停下的。至于结果,自然是每次都被我逮个正着然后继续扛麻袋。 几次下来,他不乐意了,赤红着一双眼死瞪着我,拳头攥的死紧。 我更不乐意了。小祖宗,再这么折腾下去,我不累死才怪! 所以,当我再一次把人从千米开外处逮住了往回扛时,终于认真又严肃地下了最后通牒。 我说,五六小朋友,你给我记住了,要跑,等到明个儿天亮了吃饱了我陪你跑马拉松,今儿天都黑了,你要是再这么折腾下去,今晚就把你捆成粽子。 五六不吭声,老老实实倒趴在我肩上。 本来以为他是妥协了,走了几步忽地意识到,五六那两个字对他而言其实跟浮云样,说了估计也没用。没办法,我还是硬着头皮把五六换成叶修砚三个字,然后赌着气再说了一遍。 结果,他还是没反应。 我以为他在生气,还想着回头弄些什么惊喜来讨他开心来着。实际上,直到很久之后才发觉,他不能说话了。 想想也是,虽然一直都在他身边没有走远过,真正意义上的见面却没有过,甚至他自始至终不知道我就在他身边,跟他同处一个屋檐下。当初只知道他闹了一通自杀未遂,醒来后就一直被那时拴在身边,等到后来被叶修礼埋进地下后,那时真正做到了寸步不离,连见一面的机会都没了,哪里还有能说得上话的荣幸? 甚至南下前在那家老宅里闲逛的一个钟头里,他也只是闷不吭声地缩在一边。 我只当是他惧生,哪里能料到,他竟是此生都说不得话? 不过,这不算太惊悚。最惊悚的,是在我说了一堆而他毫无反应时,走了没两步,我只觉后背上湿了一大片。忙不迭把人放下来,一看,我傻了眼。 他哭得很惨烈,惨烈到眼里流出来的,是血。 我差点被吓到心脏骤停。 手忙脚乱地把人扛回别墅,借着房子里简单的医疗用品跟脑子里少得可怜的急救知识现场发挥后,才确定人没事,不过是伤心过度而已。 哈,多搞笑的事啊。半年前还是我枕边人的主,半年后当着我的面为别的男人哭出血泪来。 老天爷这玩笑真是开大了。 章回二十八 更不想承认的是,本当自己捡了个大便宜,事实上,是收了个大麻烦。 总觉着就像当初为了拴住五六而煞费苦心把人养成一只猪样,那时估计也带了同样的想法,所以干脆把人养成了祖宗。 你信吗?你信吗?你信吗啊! 从前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只要伺候舒坦饿不着了就能老老实实躺床上一天不挪窝的主,现在硬生变成个让人抓狂的祖宗啊!饭菜一定要每顿不重样,各种佐料还必须得放齐全了,要不人家干脆瞧都不瞧一眼。吃饭时还得端着个碗跟在屁股后面跑,人开心了塞一勺进去,不开心了你要递勺子他跟你翻脸。果汁还得鲜榨的,盛玻璃杯里沿上还得插小伞,瓶装都是犯罪。洗澡时得哄着骗着威胁着还要时刻做好跟着满屋子乱钻抓人的思想准备啊啊啊! 最最可恨的是伺候人吃饱喝足了就得乖乖消失要不他就闹给你看啊啊啊! 所以,如果那时在旁边,我一准给他两刀让他死实落了。 有这么惯孩子的吗?啊!凭什么养叶修礼时就把人养成变态然后到五六这儿就供成了祖宗啊啊啊! 最最最可恨的是,都伺候成这样了人还不领情啊,人还除了需要我时肯给个正眼外平时一瞧见就怒目圆睁啊,更别提一天二十四小时里刨去吃饭睡觉后剩下的时间里人就搬着自个儿小板凳巴巴坐门口巴巴瞅着四九城方向巴巴盼着还时不时上演一出越狱大戏啊。 我真是想死的心都有了。 当我不知道第多少次把人从几千米外扛回来后,我认输了。回家后把人扔沙发里,然后扮着黑脸气呼呼地坐人面前结果人当我是空气。 我忍。 我说,叶修砚小朋友,你要认清现实。你的好哥哥已经不要你了,他把你甩给我了。所以,你得记住了,现在我才是你的衣食父母。要想舒舒坦坦地活下去,你就得乖乖听我的。 人不鸟我,扭过脸去埋枕头里,都不怕憋死。 我再忍。 我说,不管你信不信,你的好哥哥既然把你送到这里来,就没打算再把你接回去。以后,你就给我乖乖住在这里,哪都别想去。也别想着再跑,出了门就是海,就算你跳进海里也别指望能一路游过了海峡回去,就你这小身量,游不了二里地的就得沉了底,别不信。 人就是不鸟我。 忍字头上一把刀,我认了。 我说,最后强调一遍,我是花非花,是你的男朋友,不是你杀父仇人。现在不强求你记起咱们之前有多恩爱,但是,你给我记住了,这辈子咱们两个是要拴在一起的,谁都不能分开咱们俩。 人到底没搭腔,我也懒的再去拎着人耳朵把话强调一遍。反正时间多得很,别墅里所有用度也够坚持个一年半载的,看谁能硬过谁。 只是,打死都没能想到,到了夜里,那祖宗真就给我来了一出游过海峡的自杀举动。 说来也挺矫情的。闹腾了大半日后,晚上总算把小祖宗安抚着睡下了,我也没回自个儿房间,干脆就在客厅沙发上凑合着睡,免得半夜里小祖宗再做噩梦吓得满屋子游走时没法搭把手。也就是睡得迷迷糊糊里,不知怎么的一个激灵就醒了来。我心头总觉得有点惴惴不安的,就踮手踮脚到了小祖宗卧室前偷眼看,一看又给气个半死。 你说说,大半夜的不睡觉,被窝都凉了,一瞧都知道走了有一会了。想着那个恨啊,要走要跑的,白日里不成? 气归气,还是抓了件衣服追了出去。想都不用想,出门直接奔海边。说来也真是可气又可笑,小祖宗人傻了之后,连带着脑回路都成了一个方向的。每次往外跑,一准跑海边,中间连个弯都不知道转,倒是给我省了不少力。 这一晚也没差。 借着天上那点惨淡星光一路跑去海边时,正好瞧见小祖宗脱了鞋往海里走。哈,不错,知道下海要脱鞋了。 都不知道我是该欣慰还是该苦笑来着。 才三月的天,夜里的海边温度可是实打实的低。瞅见小祖宗后我也没耽搁,提脚就朝海里跑。小祖宗人傻,听力倒不错。听到我来了,居然就一头扎海里不见影。 我…… 要我命吗这不是! 后来,自然不能让他乖乖如愿的。中间小祖宗的挣扎也是各种惨不忍睹,连撕带踹加扑腾的,中间估计还呛了不少海水,等我把人拖回岸上时,一张小脸白得跟纸样,都是再没点力气折腾了。 我乐,乐得指甲都差点掐断在手里。 我说,哟,怎么着,真想学一回蛙人来个百里游峡?活腻了是吧。这么冷的天扎海里,冻不死你也淹死你。 小祖宗没搭腔,只是咬着牙在地上爬,居然又要爬回海里去。 我耐心彻底告罄。 那不是我的五六,只是个顶着同样皮囊的傀儡,别人的宠物,所以,没必要对他软了心。 所以,当人很是艰难地爬到海边时,我很是平静地把人拖着脚扯回来,顺便扯烂了他身上所有湿得透彻的衣服,然后,就地实干。 假如,是在一个清凉的夏夜,假如,是在两人心心相印的前提下,海边的一场情事应该会异常浪漫。可惜了,那些个假如悉数没有。 从头到尾,他在我身下挣扎,我咬着牙带着满肚子的火气横冲直撞。他痛苦,我却更像在上刑。气得厉害了,方寸就消失得干干净净。 最后等我停下来时,他早就不省人事,看着只剩半口气的样,还出了很多的血,异常的可怜又狼狈。 我也没好到哪里去,裤子都没提上的就跌坐在一旁,被海风吹了半宿的脸疼得都麻木起来。手一摸,却又摸到很多的湿乎乎。 这种日子,简直能把人给逼疯了。 我都不知道,到底是我在逼他,还是他在折磨我。 把人抱回去后,下半夜里就生了高烧,人烧得糊涂,嘴上都起了一层皮。我在旁边照顾了他半宿,喂药擦身换衣服,总觉得自个儿都跟着烧糊涂了样。 可是,即便人烧得人事不知了,心里却还始终惦记着他的好哥哥。微张的唇一直啜啜着,凑近了看,一点不意外瞧出那是在喊哥哥。 就是到死,他眼里心里也只有他的好哥哥,没留半点空给我。 我能做什么? 就做了一件事。 找来几条牛皮绳,把人结结实实地捆在了床上。 忘不了他是吧?好啊,那很简单,先让身子记住我。 记我一辈子。 章回二十九 之后的一个月,没羞没噪的性福生活彻底拉开了帷幕。 五六再没有离开过那张大床半步。每日里除了吃喝拉撒外,剩下的时间全都让我用在了活塞运动上。他醒了,我就开始做,做到他昏过去。停下,等他醒,吃饱喝足了,不,是我强迫他吃饱喝足了,再继续做,再做到他昏过去。 如此反复。 估计,用不了多久,我会死在他身上。那又如何?我挺满足。我死了,在这不见人烟的地方,他也会跟着死。能死在一起也很好。 至少,那样他就不会再被别人夺走。 唯一的不好是,做得太多,他那个使用过度的地方居然就没办法再阖上。黑漆漆的一个洞,都能瞧见里面红肿的血肉。 当我再一次帮他擦洗身体时,不经意瞧见了,心里咯噔一下,居然登时有种五雷轰顶的错觉。 那个黑洞,就像是一张血盆大口,张牙舞爪地像我冲了来。 然后,我腿下一软,就跪倒在他面前。 哈,我到底在做什么?这个世上我最不愿最不能伤害的人,居然就能被我折磨成这样。因为长时间的不能下床行走又被迫接受那样的对待,他已经瘦得没了人型,精神也恍惚。甚至当我解开绳子扶他下床时,他当场摔下去,连挣扎都忘了做。 原来真正把他捏成了木偶的人,是我。 真正把他逼疯的人,也是我。 我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 不过一个月的功夫,我把自己逼成了这个世上最该千刀万剐的人。 然后,再剩下的两个月里,开始了纯粹的赎罪生涯。 温度开始慢慢回升了,海也变得温柔了不少。已经不敢再把人拴在床上,他却像完全忘记行走样瘫倒不起,像一滩烂泥。不,不仅仅是不动,甚至连最开始的抗拒与挣扎都忘个干净。不再挑食,不再对我使性子,想不起逃跑的事,就连洗澡时都没了半点反抗。 他甚至不记得眼睛睁太久时是要眨一下。 更不要提开口对我说话这种事。 偶尔看着他,只能瞧见一双木然的眸子,里面空空荡荡的。 于是,他一日日变得麻木,而我,一日日变得罪不可赦。 除此之外,我说不出这种生活到底是好,还是不好。 好似我也跟着麻木了。 不久后的一天,我发觉,他原来已经不能说话了。 那是个阳光明媚的清晨,我在厨房里精心准备了一顿营养丰富的早餐。端回卧室时,他已经醒了,还晓得扭了头去看窗外。对于数月以来他第一次对外界产生回应这种事,带给我的冲击真的不是一般的大。忙不迭放下托盘去把窗户打开,带着点潮水味道的海风迫不及待地进了房,一并送来一只小小的海鸟。 很可爱的小东西,似乎没有接触过人类,也没生恐惧感。本来只是小心地在窗棂上跳,没过多久就已经敢壮着胆子跳进房来。它甚至跳到了床上,歪着脑袋看他。 感谢上帝,他也微微歪了头看回去,脸上第一次生了些茫然。 我又开心了不少。他开始有回应了,这是好事,值得开心呢。 前后也不过一分钟的光景,我只是回到桌边去端托盘,就听到身后传来一阵凄厉的鸟叫声。慌忙回过头来,只来得及瞧见他紧攥的拳头中有隐约的羽毛浮现。 箭步冲过去就要扯开他的拳,一试之下居然没有成功。 我大吼,你松手。 他的回应是愈发攥紧了拳。 在自责了三个月后,久不曾露面的怒意再度涌上了头。天晓得我是用了多少气力去扯他的指。等到他的食指以一种怪异的角度翻起后,我才猛地惊醒过来。 踉跄着后退两步,瞧见他突然绽放的笑时,我居然就说不出话来。 他自己松开了拳,掌心里是一只死鸟,他的食指还翻到了手背上。 自始至终,他没有发出一点声响,就连那笑都是悄无声息的,像是在看无声电影样。 这一刻,再瞧见他颈子上很久前留下的伤疤,所有的疑惑又成了泡影碎得干净。 原来,在他离开我后,失去的不仅是自由,还有声音。 也就是在那一刻,我下了这辈子最正确却也是最后悔的决定。 我说,叶修砚,你不要恨我。 章回三十 很久以前,花娘曾经教导我,她说,当你对这个世界感到恐惧时,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解决掉他。 所以,当我说自己害怕衣橱里的怪物时,花娘递给了我一把枪。 现在,我唯一还能做的,就是让五六解决掉他的恐惧。 在那之前,我用掉了整晚来尝试着找出他的恐惧到底是什么。鉴于最近他的反应,脚趾头也知道他怕的是我。如果轰掉我自己能让他恢复,我会毫不犹豫对着自己脑门来一枪。 但是,那不过是权宜之计。当我变成恐惧的存在时,不过是相对于已经傻掉并且被唯一信任的人送走的叶修砚。真正的五六被他送去了遥远的地方深深掩埋。 我真正要做的,是把消失的五六挖出来。 然后,是做五六还是叶修砚,让他自己选择。 也就是在东方开始泛白时,我突然想到了这里。掩埋,挖掘,在现实里恰好都是曾经的五六遭遇的事。他被叶修礼埋进了地下,被那时挖了出来,之后,他成了傻子,那时成了他的救命稻草。 但是,在更遥远的从前,还是五六时候的他,怕黑与仇视所有带框架的东西已经根深蒂固到扎根于灵魂中。当年被我抛弃的记忆中,最后看见的是尚且年幼的他被人用枪指在脑门上,自己的亲爹死在脚下,半张脸被轰成了烂泥。 可是他不怕枪,只怕黑。 他活了下来,也从不曾惧怕过枪械。 被叶修礼埋进地下不过几个钟头后,他就成了傻子。 我不是傻子,所以再一次动用所有脑细胞整理脉络后,得出的结论让自己都生了惧。 二十多年前,他曾经被埋进地下一次。那一次,他侥幸活了下来,并且从此留下阴影,直到第二次被叶修礼故伎重施,那恐惧变本加厉最终毁了他。 那么,想到这儿,我站起了身。当恐惧来袭时,可能性其实向来都是有两面。毁掉恐惧,或者被恐惧毁掉。既然已经找到了他的恐惧,剩下的,就交给上帝。 让他战胜恐惧活下去,或者,就此被自己的恐惧吓死。 我知道自己有多残忍,但是与其让他浑浑噩噩过一辈子,不如就此赌一把。 输了也无所谓,我会陪他上路,他不会孤单。 决定了,就开始实施,没再多耽搁。鉴于挖坑再埋实在浪费时间,我最终把合适的地点选在了地下室。用了十分钟清理出一个刚刚能容纳他的身体却不会留下多余空间的储物柜,再用五分钟把他抱下楼塞进柜子,随后的一个钟头,我挡在了衣柜前,等待上帝的审批。 一直很安静,又黑,站在柜子外的我都觉得全身的每个毛孔都在激烈地收缩。他也很安静,像是彻底从这个世界消失一样。 我能做的,就是攥紧了拳头,耐心地等。 十五分钟后,柜子里开始有了声响。微小的刮挠声,如果不是放了十二分的心思去听,其实很容易就会忽略。很快的,那声音就大了许多,并且连续起来。杂乱又刺耳的刮挠声,像是很多的白蚁凑在一起吞噬着,不同的是,它们吞噬的是我的神经。 下一个十五分钟后,刮挠声变成了敲打,断断续续的敲打很快也变成了连串的击打,让站在柜子外的我都能察觉到他的歇斯底里。 我用尽了全身的气力才能阻止自己上前去打开柜门。一遍遍地告诉自己,这时的仁慈不过是对他的残忍,所以,不能打开门,死都不能。 击打声没有持续多久就消失得干净。不确定他到底是因为体力透支还是被恐惧彻底吞噬,只能咬着牙坚持着,直到一个钟头完完整整地消逝。 再度开了门时,他身子一歪倒出来,并且开始痉挛。我抱起他往楼上冲,乍见光亮的一瞬间,能看到他骤然缩小的瞳孔,除此之外,他再没有任何反应。 十指血肉模糊,嘴巴里也有残余的血渍。痉挛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脉搏微弱,瞳孔有扩散的迹象,并且在中途一度出现了窒息休克反应。 这种结果很让人崩溃,但至少,他挺了过来。检查完身体确定他暂时不会出现危险后,我给他注射了一针镇定剂让他安稳睡了一觉。 这只是开始,剩下的路还有很长。我们两个,都要坚持,需要坚持。 他这一觉整整睡足了十二个钟头。我一直守在床边,没敢离开,也不想离开。不觉得困顿,也毫无饥饿感,甚至还有某种隐约的兴奋,就像是依稀看到了希望的光,不是触手可及,但是已经到了视线范围内。 当他醒来时,是午夜十二时整。童话里这个时间向来是魔法消失的时刻,也是真相浮现的审批时。 说不紧张,是假的。 他醒了,慢吞吞地睁开眼,先是茫然地转了转眼珠,然后慢慢转了眼看到我这边。 下一刻,他的瞳孔骤然扩大,整个人更像是受了打击样猛地弹坐起来。不过因着体力透支严重,那弹坐也不过实施了一半,却也刚好确保他离开原地狼狈地爬到床角,整个人缩成了一团,并且剧烈地发着抖。 虽然不是我所预期的结果,可是这已经让我异常欣喜起来。他有了反应,并且强烈地表示出对我的恐惧,说明柜子里呆得那一个钟头已经成功地刺激到他的感官。 成功又近了一步。 我尝试着靠近他,只是刚刚接近一步而已,他就愈发缩进了角落,狠狠抱着自个儿的双肩,瞥向我时眼睛里流露出的是满溢的恐惧。 他在怕我,怕到骨子里。 开心之余,还是被事实狠狠戳穿了心脏。这个世上最不可能伤害到他的人呵,居然就变成了他最恐惧的存在。这种变态样的治疗越进一步,无形里等同于将他推离我身边更远一步。 几个钟头而已,我就让他远离得像是之间隔了天涯。 因着他熟睡的时间里也注射过营养剂,还有一支肾上腺素,所以,第二次的禁闭完全可以继续进行。我知道自己有多残忍,但是为了他好,我可以更残忍一些。 所以,完全罔顾他的恐惧与挣扎,在距离上一次禁闭不过十三个钟头后,他再一次地被我关进了衣柜中。 这次,没了刮挠声,因为我把他的十指用纱布死死包裹起来。甫进去没多会,击打声就传了出来,比上次微弱了许多,却也坚持了更久的时间。 这次,我也延长了禁闭的时间。 两个钟头,没有多一分,也没有少一秒。当他第二次离开狭小的衣柜时,比第一次更加伤痕累累了些,反应却也更强烈了几分。这一次,没有再借助镇定剂,只有营养针。他睡得很不安稳,时间也短,天不过刚刚有了亮光时人已经醒了来。 这一次,他没有再挣扎着躲开我,只是安静地看回来,眼睛里虽然茫然占了多数,可在那茫然外,还是留了小块的困惑。 我扭过头去看窗外瞬间铺满朝霞的海,眼睛火辣辣地疼着。 这一次,我给了他整日的时间来休息。他一直很安静,老老实实躺在床上,并没有陷入沉睡,也没有想着跳起来跑出去。甚至当我尝试着把清粥端到他面前时,他还能勉强喝下去几口。 我登时有了种受宠若惊的错觉。 但那温馨与幸福也只维持了七个钟头。傍晚时分,我第三次硬下心来把他送进了地下室的柜中。 这一次,会是一整夜。 我相信他能挺过来,亦如当初我相信他会排除一切艰险跟我在一起样。虽然最终他投进了那时的怀抱,可我还是信他。 我只是信不过自己。 我怕自己中途会软了心把他放出来,所以在理智还能占上风前强迫自己离开地下室,缩进沙发中靠酒精来麻痹无法掌控的肢体。总算别墅里酒存得够多,也庆幸自个儿酒量还算不错,才免了烂醉的可能。 一整晚,我就那么靠在沙发里灌着各种辛辣的液体,神智清醒到自己都觉无奈。房子还是安静得令人反胃,所以能清晰地听到外面汹涌的波涛以及地下室里断断续续的击打声。 到最后,酒精没能让我失控,没节奏的击打却像催眠曲样让我浑浑噩噩起来。朦胧中似乎瞧见那个遥远的五六站在我身边,微垂了脸看过来时,一双眸子晶亮的像是远空的繁星。 他甚至除掉了脸上带了将近二十年的易容,用自己本来的面貌对我笑。 那熟悉却又异常陌生的眉眼,模糊了性别的精致面容,微笑起来时令人惊艳到无以复加。 他笑,他说,小文哥,再见。 我猛地睁开了眼。只能是做梦呵。纵是五六回来了,他也再说不得话出不得声,哪里还能浅笑着对我说再见? 扭头望窗外时,才发觉天已经亮了。本来以为异常难熬的一夜,居然也就这么无知无觉地过去了。地上堆满了空瓶子,大约价值不菲,我倒不心疼。反正都是那时的存酒,花不了我半毛钱。只是起身时脚下不稳,还是差点被空瓶绊倒。 好不容易抓着沙发靠背站稳了身,头都开始跟着疼,太阳穴里一跳一跳的。老了,真的老了,千杯不醉的自个儿呵,居然也能有幸体验宿醉的快感了。 羞煞了人呵。 拖着棉花样的双腿往地下室走,去的路上还在想,今天会抱着谁出来呢?是浑噩的叶修砚,还是清明的叶修砚? 还是,清明的,五六? 结果,已经没法知道结果了。 当我重新站到地下室里那个万恶的柜子前时,迎接我的是洞开的柜门,里面,借着微光能依稀瞧见干涸多时的条条暗色抓痕,用得力大了,痕迹深得快成沟堑,木屑都散了一地。 里面,空了。 不管从柜子里出来的是谁,人已经走了,不见了。 那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 ——中部·完—— 下部 章回一 在恢复知觉前,我做了一个梦。 阳春三月里,宅子里外飘着花红。风大,阳光倒也干净,找个舒坦的树杈躺了,闻着花香晒着太阳吹着风,不美美睡上一觉都觉得愧对列祖列宗。 结果,眼皮不过刚闭上的,远远一声吼硬是吓得我一激灵。 “混小子你又跑去哪里野了!一分钟内不出现我打断你三条腿!” 老爹那狮子吼可不是闹着玩的,更别提打断三条腿什么的,他真能做出来。虽然我曾无数次抗议过诅咒自己儿子断子绝孙真的不是一个亲爹该说的话,但是老爹永远会理直气壮地说那是我亲娘的遗言,不服自己下去理论。 好吧,死去的老娘最大,我忍。 知道自个儿这一觉是没指望了,只能打个呵欠后非常不情愿地起了身。 然后,我悲剧了。 都忘了自个儿是爬树上而不是床上,一翻身的功夫就那么光明正大又理直气壮地摔下了树。死人什么的肯定不会,死疼倒是真的。没成想我那一嗓子啊啊啊还没嚎出来的,倒是先落进个挺舒坦的怀抱里。 公主抱什么的,我没意见,反正从小被抱到大,习惯了。 当然,也更习惯了顺便就着那姿势继续闭眼睡。 然后,耳边就多了点笑。 “小猪,你这是要累死哥哥是不?都这么大人了还要赖我怀里,保不准哪会手一软就把你给摔了。” 我眼都懒得睁,意思着打个呵欠后顺便蹭蹭那肩膀继续靠定了闭眼养神。 “有本事摔一下试试看啊。” “这可是你说的。” 话刚落的,我只觉身子一斜真就忽地往下落。 “啊!” 这回那一嗓子可是实打实地嚎了出来,连带着攒了半晌的瞌睡虫也死得瞑目了。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落归落,也就意思着掉了那一下,眨眼的光景又被人给抱紧了。 呼,虚惊一场。 我怒,抬眼对上头顶那个笑得一脸残样的主,怒更怒,怒完了就一口咬他脖子上,半点没含糊。 敢吓我? 咬死你! “唉哟,疼疼疼疼疼,砚宝快松口松口。” 鬼才理你,我继续咬。 “脖子咬断了啊。” 断了?有本事别笑着说断了啊,先哭一个我看看! “别咬了别咬了,哥哥给你带糖来了,乖,松口,吃糖。” “呸,当我三岁小……唔……” 糖没等来,倒是现成的口条塞进嘴巴一根。骗人,一点都不甜不说,还跟带着钩样到处刺弄,没一会就弄得我七荤八素找不着北了。 最后,等人心满意足地离开时,我又晕了,后知后觉里才反应过来,死人,又骗我一次! “下次再伸舌头进来看我不给你咬烂!” 气呼呼地说完后,我才发觉有点不对劲?下意识四处里一看,就发觉周围多了一圈的人,我也不在后院里而是跑到了前厅。我…… 我什么时候跑这儿来了? “几个月没见,对我的唇就这么没抵抗力了?还是说,我的技术进步了不少?” 个死人又悄悄凑我跟前咬耳朵,一腔子热气全打我脸上。我咬牙,一巴掌呼过去,死好。 “小子,在你做了二十年鳏夫的老爹面前秀恩爱是要遭天谴的你知道不?”老爹坐在堂上,脸黑得像是锅底样。“你敢不敢把下巴上口水擦干净?” 我一把捂住自个儿嘴,半晌没找着舌头。 “行了,都说小别胜新婚,俩人都分开小两月了,好不容易见一面,来点激情什么的也不为过不是。”二叔跳出来打圆场。 “屁,他们俩婚事我还没点头呢,说什么小别新婚的。老二你个老不修,别丢人现眼的,也不怕带回修礼了。” “大伯,我可是三好学生,非礼勿视非礼勿听什么的打小就知道。再说了,恨不得吃奶时就看着他们小两口天天造粉红泡泡,我权当自己眼瞎了。”叶修礼一点不给面子地堆高柴。“今天上课时老师还在说龙阳什么的自古就有,不算病毒,传染不了我。” 叶修礼,我跟你没完! 老爹牙咬得嘎吱响,半晌才阴着脸开了口。 “海之,你事办得怎么样了?” “价格已经谈妥了,来得时候海关那边已经开始准备报关了,不出状况的话下午这批货就能引进来。这一次南美那边对我们提出的条件很满意,日后的交易也算是提上了日程。所以,岳父大人,您先前提出的要求,小婿做到了。以拉美以南的市场当聘礼,如何?” “那海之,你小子别得寸进寸!我只是说同意你们俩交往,可没说把儿子嫁给你!”老爹脸又成绿的了。 但是,等等,我是不是听到什么不得了的事?嫁妆? “岳父,小砚已经是我的人。啊……” 我一把扭住死人的大腿根,总算打住了他后半截话。开玩笑,要是让老爹知道我跟他早就这样那样的,老爹绝对一定肯定会马上打断我三条腿哎! “大人说话小孩子不要插嘴。否则,信不信我会当着你爸的面把你亲到射?” 个死人再度凑过来咬耳朵,这次居然真咬了一口。 我啊一声后忙不迭捂住自己的嘴,到底没敢再动弹一下。开玩笑,老爹恐怖归恐怖,也不过是打断腿,不丢人。个死人说话可是向来能做到,他提的威胁哪里是威胁,根本就是血淋淋的现实并且我连脚趾头都敢发誓他肯定敢当着众人那么做! 于是,我屈服在个死人的银威下,乖乖闭了嘴。 死人挺满意。 “之前仲文也来过电话,他那边进展也很顺利。这样算起来,除了您指派的任务外,海之还额外带了新市场回来。如此,可算是有资格做这叶家的女婿了?退一步讲,今儿也是修礼中学毕业的大日子,可算是双喜临门。家里老爷子最近刚刚从大漠里挖出一把古刀,觉着您肯定会感兴趣,就在万香斋摆了宴等您赏光一道鉴宝,可谓三喜。既是三喜了,何不再来四喜?” 老爹瞅瞅二叔,二叔再看看老爹,然后齐刷刷地扭了脸来看我们俩。一不小心里,我也没忍住,跟着扭头去看他。 然后,再加一个叶修礼,四张嘴同时开了口。 “第四喜?” 个死人一把伸了手来把我捞怀里,人笑得跟崩溃了样。 “族里几个长老帮忙查了日子,帖子都写好了。第四喜,其实就是小婿前来下催状而已。后天是个好日子,宜婚娶。所以,今儿先订个婚,后天就把喜事给办了吧。” “哈?x4” 那时低下头来看着我,眉眼弯弯。 “您知道的,我等这一天,已经等了一生。” 然后,我醒了。我知道那只是个梦,已经一切都美好得天怒人怨。老爹二叔早就死在了二十多年前,那时也不再是那般干净温暖的那时,叶修礼也不是无辜纯良的中学生。 我,也不是那个会说会笑泡在蜜罐里的叶修砚。 我是叶修砚,二十八岁的叶修砚,未来的一家之主,眼下躺在一张散发着浓烈鱼腥味的简陋床榻上,藏在一艘渔船的舱内,十指尽伤,额上有一处跳崖时碰到礁石后划破的大口。 除此之外,还顶着一张很多年没有遇见的脸。那张脸,有着花娘的轮廓叶景墨的眉眼,因为雌雄莫辩,所以在被救上渔船后还曾遭遇了一次几近成真的强暴。 我睡了很久,久到错过了冬天与春天。如果没有醒来,或许一辈子就那么无牵无挂地结束了。可是,有人强迫我醒了来,醒了,就要面对现实。 我的现实,是我的梦魇。我惧怕着我的现实,因为我知道,那将会是残酷的现实。而通向现实的路,注定是一条血肉堆积的路。 我,注定要血染双手万劫不覆。 所以,在过去的二十三年里,我真正恐惧着的,是我的现实。 而如今,我能做的,只有面对现实。 所以,我用那些曾经用来遮羞却最终变成碎布的衣物勒死了渔船上觊觎我身体的三个人,完成了指染鲜血的第一步。 然后,驱使着仅剩的一人,载着我驶向我的现实。 你们,要等我。 章回二 回程的路,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走完。 海上走了两日后,我再度踏回坚实的土地上。距离四九城还有近千公里的路程,而我,身无分文,有口无言,身上穿着的也是一套散发着浓烈鱼腥味的破旧工作服。我只是哑了,不瞎,所以不会忽略往来行人看过来的视线里多有看疯子的戏弄。 无所谓,人都是被逼出来的,没有尝试过低谷的滋味,就永远不知道攀上高峰有多么的刺激。 眼下的问题,也不是问题。 坚持到夜里,轻而易举地顺走一辆看起来性能还不错的车子,当然车里如果有留下的食物跟水会更让我开心。一路没停歇往四九城里赶,辛苦自然不用赘言。不过因着兴奋,那点饥饿也就无足轻重起来。 十二个钟头后,我回到了四九城,更准确地说,是回到了叶家废墟前。跟记忆里没什么分别的废墟,还是那么无建设性地荒凉着。这种时候出现在这种地方,其实除了发发感慨外并没什么太多意义。而我鬼使神差的回到这儿,目的更简单。 这里,是我的根,也是毁掉我的地方。想要重新开始,自然是要在失足的地方迈出第一步的。迷信如我,又怎么能舍掉这意义重大的第一步? 只是没想到,在废墟前逗留不过少会的光景,就来了个不速之客。阿青,那时的得力手下,好像是姓南还是姓北来着。那不重要,重要的是,他都来了,那时却没有出现。 我以为,那时会很欣喜看到我回来。 不过很快的,我的疑惑就有了答案。阿青递给我一张快要烂掉的报纸,日期是在三个多月前,整个版面没说别的,全部用来叙述那时的丰功伟业跟他的,意外身亡。 我倒是有些意外。就这么轻松死了,实在不像他的作风。 而阿青的回复,也异常让人玩味。 阿青说,爷在临走前吩咐过,把您安全送去海景房后就回来,什么都不管什么都不做,只一心守在这里。如果哪一天您回来了,站在这儿了,就现身出来,助您一臂之力。如果您不回来,就永远不再去打扰您跟花非花。 阿青说,爷说了,选择权在您,他只给您需要的,不逼您。 说完后,阿青递来了一张银行卡,一串钥匙,还有那个曾经瞧着分外刺眼现在却觉得异常安心的发生器。 我全部接过来,钥匙拿在手上,银行卡塞进口袋,发生器戴上脖子,张嘴时声音还是异常尖锐,却也异常令人欣喜。 我说,那么,就拜托你了。 离开废墟时,偷来的车子被我扔在了路边,然后坐上了阿青的车。看起来像是摇摇欲坠的老爷车,真正坐进去了才知道车子从内到外被改装到无从挑剔,别说是防弹的玻璃跟升匹的马达,就连座椅都是真皮仿旧做的,林林总总算下来,路人眼中一辆白送都觉委屈的车,倒抵得上一幢像模像样的工具。 也算那时有心。 阿青带我去的,同样是那时授意留下的房子。藏在一片老城区内老居民楼的房子,楼梯间里连个灯泡都没有。开门之前我其实也一点不奇怪进去后会看到怎样装修精致的房子,事实证明,那时也没让我失望。舒适又惬意的房子,像是一个家。虽然地方小了点,可比起从前住过的大宅子倒是毫不逊色。 但最让我开心的,是浴室里装了相当大的浴缸,让我舒舒服服地泡了个满足的热水浴。等到洗完出来并且发现卧室衣柜内准备好的衣服全部是我喜欢的风格并且码号完全合适并且舒适度高得一点都不让人怀疑是专门定做后,我的满意度直线飙升。 那时准备的回家礼,我很满意。 之后的六个钟头,我睡得很安心,也放松。虽然那一觉是从此以后最终也是唯一的一次安眠,却依旧让人开心。醒来时天已经黑了,厨房里倒是有阵阵香气传来。起身到厨房边看,倒是稍稍吃了一惊。 阿青的能干,曾经多少还是耳濡目染了些,只是没想居然连下厨都在行。四菜一汤,两个男人来吃,分量稍微还是多了些,他做起来却是游刃有余。及至真的尝过味道,才真正从心底觉得出彩。色香味俱全的家常菜,没有理由让人拒绝得了。 有那么一会,我居然想起当年那时打包带进半山下酒店的饭菜来。 吃饭的过程里,我们两个没有多废话,气氛倒也不嫌尴尬沉闷。一餐结束后,我坐进沙发,阿青收拾残羹。如果不是因为时间地点与身份的不同,那场景会让人无端联想到一对生活了多年并且默契十足的老夫老妻。 也只是联想而已,那种平淡到让人羡慕妒忌的生活,怎么可能会发生在我身上。毕竟,从我被释放的那一刻起,这不过是我的生活的第三天。 当一切都收拾妥当后,阿青回到了客厅,手里多了一个手提箱。我扬脸,他自动打开了箱子,里面,是一叠叠整齐的资料。 “您想要的一切资料,全部在这儿。” 我挑眉,说了见面后的第二句话。 “阿青,我这张脸,从来没有在外人面前露过,所以,我很好奇,在废墟前,你怎么知道那是我?” “在见您之前,属下曾经见过赫家少爷的真面目。他跟您生得异常相像,不过后来被爷用刀子把脸划烂了,才镇日里贴着六九的那张面皮。” 有点意外的答案,不过总算圆满的回答,我能接受。 “好,从现在开始,你记住,不要再称呼我您,直呼我的名字或者像称呼那时一样称呼我。你是我的属下,但也有资格与我平起平坐,所以,不要再让我听到属下两个字。” “是,我记住了。” 所以说,难怪那时会喜欢他,我也喜欢。这个说话做事永远有分寸的男人,没资格不让人喜欢。 “好了,回到正题上来。这三个月,没了那时,那家的情况如何?” “那爷没了的消息在媒体上报道出来后,隔日里公司股价就大幅下跌,很多股东急着抛掉了手里全部的股份。而被抛掉的股份全部被最近新上市的一间小公司收进。我查过了,那公司挂在赫家少爷的名下。到上周为止,赫家少爷已经持了公司百分之七十的股份,变成最大股东。据消息,这两日,赫家少爷会将公司易名改姓叶。” 我点点头,也没觉多不妥。转过来转过去的,不过是在自家帐子里闹腾,姓那也是我的钱,姓叶还是我的钱,不过是个公司的名号,无所谓。 倒是挺开心,叶修礼那个家伙经商还是有些能耐,不动声色里就把面上偌大一个股份集团顺理成章地收进了自个儿家中,倒是替我省了不少麻烦。 嗯,好孩子。 “不用一个劲赫家少爷地喊,他是叶修礼,心知肚明的事。台面上有他管着,不用我们操心,挺好。下面盘口怎么样?” “有动乱的也是几个俱乐部跟赌场,领头的本来就是些混混,还有几家是从前归赫家名下的,这次也是趁着乱想要敛了场子当自家来着。族里长老不方便出面,叶修礼也没管,一任他们闹腾。等到几家为了争地盘闹得不可开交后,叶修礼派人抓了几个领头的当夜扔进了护城河,再插了自己人进去,乱子也就没了。至于剩下的酒店跟百货公司,有那爷早先定下的规矩在,一直安稳着没生过乱子。” 我一直安安静静地听,偶尔也会心生一点赞叹。那时一人坐镇时诸事滴水不漏不奇怪,倒真没料到他能一手栽培出叶修礼这个第二任那时来。 果然,梦里纯良的三好学生叶修礼,也只能是梦里出现。 “商场上需要担心的事没有太多,问题主要在族内。那爷在时,叶修礼拼了力也不过是得三分天下。如今那爷一走,只靠族内几个长老是无法保证爷你的安全。如今你回来了,势必也要夺回叶家跟那家的。爷,你打算怎么办?” 怎么办,这真是一个好问题。 我闭上眼,开始试着勾勒出老爹残存的音容笑貌。 老爹,你这个雅痞的老流氓,日后会不会恨你儿子? 章回三 隔日天没亮的,我们俩已经在路上了。雾蒙蒙的清晨,摇下车窗时一股子刺鼻的酸氢味。想想也真觉可怜,活在这钢筋架构的城市里久了,连呼吸点新鲜空气都成了奢望,平白破坏好心情。 不过,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车子是往郊外开去,多少还能跟感受大自然沾了那么一眯眯的边。今儿的目的地是郊外一座叫不上名的山根处,据说山里还藏着明清时留下的古寺,真正的古建筑来着。 到了地时,天不过刚刚放亮。挺荒郊的野外,零星住了几户人家,勉强算得上保存尚好的世外,桃源什么的就免了。当然,那是在如果刨去眼前这栋跟周围砖瓦房比起来大得有些离谱的伪古建庭院门前杵着的两个西装革履戴着墨镜浑身散发着一股子我是保安我最大的人,的话。 “好端端的弄两个凶神恶煞在门前,也不怕坏了风水。阿青,去干掉他们。” 阿青很是惊讶地看了我一眼。 “爷,你在说正经的?” 我乐。 “开个玩笑而已,那么紧张干什么?你这人真无聊,玩笑都不会开。” 阿青居然就一本正经地摇了摇头。 “不,我一直以为,爷你不会开玩笑。” 我又乐了。 “阿青,你这玩笑开得够冷的。” 阿青跟着我点头了。 “嗯,我的确是在跟爷开玩笑。” 真冷。 上前去通报了来意后,门神甲闪身就进了门,很快的人回来了就给开了门,轻松地放了我们俩通行。我也没含糊,脚一抬就进了院。外面看起来大得离谱的庭院,里面也的确够大。庭院一座接一座的,还特意搬了些山山水水草草木木的充门面,真是。 浪费银子。 中间遇到个挺水灵的小姑娘,一头长发快到了脚,穿了件青衣的戏服站假山旁吊着嗓,咿咿呀呀的倒也挺有那么回事。我前脚停下来听了一嗓子,后面阿青就凑上来报备了。 “大长老的独孙,十五岁,叫雀翎。” 我点点头,继续往里走。前后走了得一里地,才叫我瞧见了正主。倒挺有雅兴,一人站园子里推着太极,园子外站了一溜排下人。不过这边的瞧着就顺眼了点,好歹知道穿着民国时的马裤马褂的,比大门外的西装革履好了太多倍。 远远地瞧见我们俩来了,老头子意思着就收了手,早有看眼神的凑着上去递帕子递茶水的,真是排场不小。 等他舒坦着桌边坐了,我们俩也刚好走到园子边上。老头子抬眼来打量了一下,视线就锁阿青身上了,到底没肯多赏我一正眼。 “如果记得没错,你是海之的手下。大清早的跑我这宅子里做什么?” 人不待见我,我也没跟他客气,自动走上去一屁股坐桌边了,顺便捞着茶杯来等茶喝。 “老爷子您这就不对了。怎么说我也是大活人一个,您怎么就只瞧见阿青不见我了呢?” 老头子这才跟突然瞧见我样,眼一眯,满脸褶子都跟着颤了一下。 “这位小哥是?” “您看,您又跟这装糊涂了。且不说我不自报家门,单是瞧我这张脸,您就没瞧出点什么来?给口茶哎,赶了一早的路,您可别小气到连口茶都不招待吧。” 老头子脸上褶子又动了动,最后好歹还是招了招手,让人给我满了杯。我滋溜一口下去,嗯,好茶。 “恕老朽我眼拙,实在瞧不出跟小哥你有何渊源。” 我摇摇头,翻了杯示意他们再来满上。 “老爷子您又说错了。远远瞧见您这一手太极打得那叫一个棒,怎么说也不会老到眼昏花人糊涂的地步吧?瞧我这眉眼,使劲瞧瞧,像不像叶景墨?再瞅瞅我这脸型轮廓,像不像花容?可别说您瞧着不像。据说当年他们两口子结婚时还是您老人家亲自写的族谱定的礼。” 老头子没搭腔,自然也不会有人主动上前来再替我满杯。虽然心有不甘,也只能讪讪着把杯子给放了,总不能自个儿冲上去抢了茶壶来喝不是? 结果老头子一直不肯说话,我也不说话,气氛就尴尬起来。总算没过多会的,前院里那吊嗓子的小雀儿一路唧唧喳喳地跑了来,二话没说先扑老头子怀里然后给了个响喷喷的啵儿。 老头子居然一下就笑成一朵老菊花。 “练完了?” “嗯。” “先去吃饭,吃饱了让老夏带你进城,今儿给你特权,用爷爷的卡买东西。” 小雀儿一下乐翻了天。 我在旁边看得异常羡慕。 “老爷子,养了个好孙女呢。” 老头子又不搭腔了,倒是人小雀儿喜滋滋地回了头来看我。 “你是爷爷的客人啊?刚刚在前院时我瞧见你了,还以为来的是个漂亮姐姐呢,没想到凑近了看才知道,原来是哥哥。” 我倒是乐了。 “小丫头嘴巴挺甜的啊。不过论辈份,你可不能喊我哥哥。得喊……” 喊什么来着? 我抬头看阿青,族谱什么的,他背得比我熟了去了。阿青也反应得快,眨眼的功夫里就凑我耳朵旁说了辈。 “哦,你得喊叔公。” “啊?” 不用小姑娘惊讶的,我也够惊讶的了。叔公?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得老成什么熊样。 “好了,翎儿你先下去吧,爷爷有事要跟你叔公谈。” “嗯,好。” 我一下又羡慕了。 “小翎儿跟爷爷感情挺好嘛。不像叔公我,在你这么大时,爷爷都死得只剩一把灰了。” 小姑娘当我夸她,冲我甜丝丝地笑完后一蹦一跳地出了园子,只留老头子一个脸青一阵白一阵的。 我倒是奇怪了。 “老爷子记性真这么差了?据我老爹说,你跟我爷爷年岁差不多来着。我爷爷到死都没瞧见自己孙子一眼,你倒是能瞅着孙女长这么大,得多大的福气才没早死啊。” 老头子脸上褶子瞬间皱了。阿青却又再度凑我跟前说起了悄悄话。 “爷,大长老心脏不好,经不得刺激,你留意些。” 结果,声音一不小心大了点,估计被老头子听去了不少。瞅着他脸色又变了一遭,我委屈了。 “我也没说什么不是?只是夸老爷子福气大,又不是咒他早死。再说了,你看老爷子半截黄土都埋脖子上了还面色红润有精神的,哪里像心脏不好的样?老爷子您说我说得是不是这个理?” 也真难为老头子了,跟变脸样折腾了半晌,最终还是冲一边下人使了个眼色,总算一个转身跑出去一个上来给我满了杯。 嗯,不错,本来还准备了一肚子的说辞来换茶喝的,不过三两句呢就出效果了,可喜可贺。 这可是正宗的雨前嫩芽,头茶,一年也就出那么三两斤而已,我有口福了。 第二杯刚下了肚,跑出去的下人又跑回来了,怀里还揣着一袋东西。老头子接过去后看都没看,直接摔桌上了。我给拿过来打开一瞧,居然是一叠文件。 等着都倒出来时才瞧清楚,说是文件倒不如说是资料,花非花的资料。大到哪天偷了谁家的祖传宝贝小到哪个路口扔了块手纸,真是相当的有料。附带着的是花非花各种远照近照大头照,拍得不错,额头上生的青春痘都能瞧见头了。 “那时临死前曾说过,叶修砚活着,但是换了身份做起了飞贼。我不管你是谁,也不管你怎么戴上了这张脸皮,在什么都没撕破前离开我的宅邸,我可以当什么都没发生过。” 我抬眼,无比佩服老头子的倔。 “老爷子你记性真是不行了。前三分钟里还对着你那宝贝雀翎儿说有事要跟她叔公谈,这一眨眼的功夫又说不认识我?别看你老了我快半个世纪,真平论起来我也就喊你一声老哥。今儿来本是想着跟你认个亲叙叙旧,你再这么不讲情面,回头我就冲你家雀翎儿倒上几天的苦水你信不信?” 老头子一下给气得不轻,脸唰地一下白了不说,连带着嘴都哆嗦了。这么一看,倒真觉着再刺激下去不是爆心脏就是爆血管了。 无论如何,就是不能活就是了。 “你说你是叶修砚,你有什么证据?那时说花非花是叶修砚,就连叶修礼也亲自证实了没错。他是修砚的亲弟弟,这种认亲的事怎么可能会有错!” 我懒得跟一个快死的老头子争辩了,随手扯了脖子上挂了多时的项链扔给他,眼皮都懒得抬。 “叶家每任当家都会传承一本花名册,实际上是叶家的族谱,有了族谱在手才算有了执掌叶家的资格。外人当那是一本册子,只有当家的才知道那族谱是以当家的皮肉当蓝本一针一针刺上去的。你叔叔心疼他儿子我,没舍得在我身上刺,就把族谱上所有的名字刻在锡箔上拧成了丝做了这么条项链。最后两个名字是叶景墨跟花容,刻的时候是照着你当年写下的名帖一点一点拓下来的,就连最后一笔上的回勾都没给你省。要不信自己拿老花镜起劲琢磨去,不过,就你老得这样,估计得用显微镜。” 老头子一巴掌拍桌上,眉毛都炸了。 “你说得再怎么天花乱坠,我也不会信你!死无对证的东西,谁都能凭空捏造!” 我终于耗尽最后一眯眯耐心,掏掏耳朵后起了身。 “喂,你真老糊涂了是吧?我给你提个醒,想想三枝基金。想明白了就自个儿看项链去,回头记得还我。坠子里可是我老娘的遗照,你要弄丢了,别怪我让你变遗照挂雀翎脖子上。” 老头子很配合地抓了胸口,脸成铁青。 “来人,送客!” 我摆摆手,自己转了身。 “不用送了,我认路。” 章回四 一直到回到车上,阿青脸上都存着那种相当微妙的神情。我坐在后座上,透过后视镜正好能瞧见他脸上微妙表情后藏着的欲言又止,真是相当的清晰可辨来着。 “想问什么?” 有话就问才是好孩子,一直藏着掖着的,不诚实。 阿青沉默了半天,最后还是开了口。 “爷,我本来以为你今天来是为了寻求大长老的帮助而不是跑来刻意与他为敌。” 我没吭声,只一个劲看后视镜里的他。 小小沉默过后,阿青继续开了口。 “按理说,你刚回来,身后又没有那爷的支持,想要跟叶修礼斗,唯一的出路就是拉拢七位长老。今天这么一闹,只怕他们会铁了心推叶修礼上位,对你实在没有半点好处,说不定还会招来杀身之祸。” 我就是不搭腔。 阿青二度沉默后,三度小心开了口。 “爷,恕我冒昧。没了长老的支持,你身单力薄,拿什么跟叶修礼拼?” 我的耐心又没了。 “想问那个三枝基金的事就明说,不用拐这么大一弯。” 阿青抬眼看了看后视镜,异常不自然地笑了一下。 “爷,被你瞧出来了。跟在那爷身边这些年,搜集到的所有情报里从来没出现过三枝基金这种事,我有些不明白。” 嗯,这才乖。 “你开车,路上我慢慢说给你听。” “好。” 当车子稳稳开出去后,我选了个比较惬意的姿势半躺在后座上,顺便看着窗外急速后退的风景,脑子里开始努力搜索起关于那个莫名其妙的资金来。 “这事,要追溯到百年前满清还活着的时候。那会时局虽然动荡,但是家族还没有一分为三。族内有先见之明的,赶在末日来临前收集了大半家产换成了金条,然后借助一驻华外国使臣的权利偷偷把那些个金条运到了海外,之后借着那边银行的帮助设了这么个基金,也算是保留了家财。后来时局大变,为了留存家族人脉,一家分了三支,当然,领头的重担毫无悬念地落在了当初想出这么招瞒天过海计策的一脉上,嗯,也就是我六辈前的亲爷爷。” “到了战争年代,三家借着留下的少量家财尽量韬光养晦过日子。不过,那么大一家子人,又是在那么动乱不堪的年代里,家财总有耗尽的一日。所以,后来每一任叶家当家上任后要做的第一件事便是想办法去海外抽一笔资金回来补贴家用,偶尔也会用在疏通关系上。等到后来时局稳定了,又到了特殊时期,我们这种封建残余真是死活难料。那时候恰好到了我爷爷掌家的时候。他前后一共出去两次,第一次去时带回了绝大部分的资金,后来不知交去了哪里,总之勉强让三家人平平安安度过了比战乱还要黑暗的特殊时期。” 阿青又抬眼瞥后视镜。 “第二次呢?” 我长长舒了一口气,换个姿势继续躺。 “第二次,跟刚刚那个我名字都想不起来的老头子一道出去的。那会他还不是长老,连个能在祠堂里争一把椅子的机会都没有。充其量不过是赫家旁系宗家里一个不知名的青头。我爷爷觉着他心眼活身手也不错,出去时就带在了身边。等他们回来时,我爷爷死得都烂了,就他一个活得旺相。族里人谁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照他的说法是回来路上遇到强盗了,剩下的那些个金条也全被人抢了去。也就是骗骗外人,我们这一家关了门可是什么都弄得清楚。我奶奶也算是大家闺秀,胆识可比一般人大得多。瞅着我爷爷烂得快没样的尸首,见常年带身上的玉扳指没了影,心一横就给我爷爷破了肚。从胃里掏出那扳指时,都被胃液沁得成了黑的,总算外面包着的那一层铁锡还没给融了。想想也觉得可以了,那么大一玩意,他老人家到底怎么吞下去的?” “那扳指里,包着东西?” “嗯,包着一封信。说得也不多,无非是说一出国门后,爷爷就察觉那青头心怀不轨。中间好不容易脱了半日的身出去把基金的事给搞定了,回来就写了那信封起来吞下了肚。他是知道自己回不来了,干脆就用了那最惨壮的法子给叶家人留了后路。后来,他真死外面了,不过旁人也没捞着好,三枝基金那会已经成了空壳子,一根金条都没落下。谁也不知道我爷爷把金条弄去了哪儿,找不着金条,人又死了,那青头怕没法交代给族里,只好编了个遭抢的借口蒙混过了关。” “那,后来是怎么回事?” “后来,自然是有玄机。我爷爷在信里交代了,无论如何要坚持过三年,三年之后就有转机。在那之前,无论族里做什么决定,全部接受。所以说,叶家的当家地位,其实并不是一直存着的。至少在我爷爷死去后的三年里,整个家族内部为了总当家一位不知道死了多少人。我奶奶那会硬是咬着牙撑下来,连带着养得我老爹白白胖胖,简直是丰功一件。然后,三年后,有人找上了门。是个金发碧眼的老外,操一口蹩脚的普通话。那会政策虽然不算开放,但是稍微努努力还是能以国际友人的身份进来的。人来了也没多废话,直接掏出一叠国家银行的票据来。” “直到那会我奶奶才知道,原来当年我爷爷第一次出海时虽然领走了大笔的资金,剩下的那些都被他转投到别家的信托基金上,靠他们帮忙经营,几年里倒也把浪费掉的钱补了不少回来。第二次出去时,意识到自己没法活着回去了,就偷着去了那家信托机构改了条款,之后三年里基金投资所得红利无偿赠与信托机构,作为交换,三年后将本金拆分为不记名债券,拿出其中三股送到国内叶家人手上,名义上作为国际投资帮助叶家人重振旗鼓。之后,我奶奶便拿着那些钱出来,三家人齐心经商,这才重振了家门,而叶家也坐回了当家一位。” 恰好车子遇到红灯,停下来的功夫,阿青沉吟了小会,绿灯亮起的同时,他的问话也抛了来。 “所以,当你提到三枝基金时,大长老才会突然动了怒。” 我闭上眼,头开始隐隐生了疼。 “赫家想反水,从他们祖上就有了那恶癖,我一点都不意外。跟老头子说基金的事,也不过是刺激一下他,免得他死得太安稳。不过,这次阿青你可是把重点放错了位置。” “爷明示。” “跟在那时身边这么多年,他行事风格你也该瞧见了,前走三后走四,那家一贯的家风,都能给刻骨子里。不过,你以为他们一家人做事滴水不漏心生羡慕,那就大错特错了。他们这家人再聪明,算计也不过是朝夕的事,你敢让他们拍着胸脯说今日的算计能一直延续到明年今日?” 阿青没吭声,我也无所谓。 “真正厉害的,是叶家人。当初为什么在七代之前就由我们这一支坐上了当家位置?就因为我家那个高老太爷能看穿大局想出个保家族五十年不倒的法子。五十年后,他老死了,换了当家,继续高瞻远瞩。等到我爷爷上位时,他不光能算出自己活着时的布局,就连他死后百年的事都在他预料之内。都说富不过三代,自他开始到我这第三代,一切都还在他的控制中。所以,能称得上神祗的,只有我们叶家人。” “可是,叶家的没落,也能算在那位当家的计谋里?” “这一点,才是我爷爷真正高明的地方。他知道三家联系在一起,赫家人敢有第一次就不怕有第二次的反水。在他死后家族没落,到下一个繁荣之时少不得半个世纪。半个世纪后,第三代当家势必会面临四面楚歌的危险境地。所以,半个世纪前,他就替我准备好了后路。” “什么后路?” “就是说啊,阿青,你今天脑子忘记带出门,所以总会把关键问题放在错误的位置。当年我奶奶帮忙治家时,收到的那一笔赞助,是以国外信托投资为名义的借助款,换句话说,到今天为止,依靠那笔钱撑起的产业,不过是那笔钱种下后生的果,果实是要归那笔钱的所有人拥有的。很不巧,那笔钱撑起的产业,正好是如今三家名下所有产业总和。这些年过去,信托机构从没有回来收过一丝一毫的红利,这才让所有人把那段尘封的过去彻底尘封了,然后为了全部属于别人的东西争得你死我活。而更不凑巧的是,那一笔启动资金与日后所有衍生的产业,也不过是当初被拆股的不记名债券的三分之一。更不凑巧的是,那笔债券,是掌握在我爷爷手中的。这样,你还敢对我说的关于我爷爷一步棋操控大局半个世纪的话有什么疑问?” “爷,这是不是代表,如果你取回了那笔债券,就等于拥有了叶家那家与赫家的全部经济来源?” “不,应该说,是我掐住了他们的命。” 章回五 相当冗长又无聊的一个故事,说完后真是口干舌燥得厉害。最后撑开眼缝瞥一眼后视镜里阿青绷得紧的脸,我幽幽叹口气闭上了眼。 “累了,睡会。到家时记得喊我。” “爷,我只是不明白,当年你离家时不过四五岁光景,对于家族内部的事怎么能了解得这么透彻,甚至超过了那爷?” 四五岁也是人,更别提当你有一个在你刚刚有点记忆时因为哭闹而心烦到干脆拿枪来恫吓的老爹时,记忆这种东西真的可以当成硬盘来用。 当然,更重要的是,身为叶家未来的当家,被老爹天天晚上逼到半夜来熟读家族历史与日后纷争的应对措施什么的,实在是一种摧残心灵的启蒙教育。 甚至于相比之下学枪都变成世上最幸福的事没有之一。 不过,这些我没打算告诉阿青,也懒得说。做人主子的,适当保持点神秘感还是很有成效的,最起码日后再生乱子时也可以先一步变变棋再制造点烟雾之类。 总之,剩下的那半截路上我一直在闭目养神,中间可能迷糊了小会,只是可惜了没能够时间做个梦来着。 回到暂时称为家的地方后,我又上了懒劲,索性窝在家里不出去。虽然在时间宝贵的现在多浪费一秒都是犯罪,不过刚刚开工第一日,懒散点也不犯法。阿青倒是没那个好命闲着,刚进家门的就被我轰出去买菜,留我自己在家研究房子的装修。 第一眼瞧见这房子时,就觉得喜欢。不大点地,基色都是大地黄,看了就让人觉得暖和。东西制备地也挺齐全,若真要说不好,就是冰箱里水果种类存了太多,居然连最讨厌的青枣都塞进去,不好,不好。 除此之外,真要挑剔,也不过是肉桂粉放进了厨房而不是摆在咖啡机旁边。 大体而言,不错。 研究完了,又觉着无聊了,干脆躺沙发上看天花板。有点累,车上也没好生睡一觉,不过估计是前几个月都拿来死睡了,倒是彻底没了睡意。 这种时候,反倒不知道该干嘛了。 感谢阿青速度够快,一个钟头内人就急急赶了回来,手上提着大袋小袋的,一瞧就知道晚上又有了口福。眼瞅着人往厨房里钻时,我在后面慢吞吞地开了口。 “阿青,帮我冲杯咖啡。” 阿青也没异议,利索地放下东西后转了身就到吧台上煮咖啡。一瞧那架势,我又乐了。 “连我不喜欢喝速溶都知道?阿青,我这生活起居什么的你怎么就这么清楚?” 阿青站水池边刷着杯子,不忘抬头给我个正脸。 “在本家时,那爷曾经把你所有的生活习惯都记了下来。在等你来的这几个月,我把那爷的记录背了一遍。” 原来,如此。 “辛苦你了。族里那七个老不死的,都是什么出身来着?” 阿青有些奇怪地看了我一眼,倒也没多异议。 “三个出自叶家一支,三个出自赫家,那家只有一个。” 我咂咂舌,换个姿势躺定了。 “啧,那家的明哲保身还真不是一般的深刻。待会把几个老不死的资料一块给我。” “好。” 之后的一个钟头里,我就负责躺沙发上喝着没加肉桂粉的咖啡看着死气又沉闷的资料,阿青则忠诚地服务在厨房内,并且非常尽责地让整座房子都弥漫着油盐酱醋的生活味。 偶尔停下手头动作看厨房,我想了很久,还是放弃让他把肉桂拿来的念头。对于我这种饮料里喜欢放满各种重口味佐料的癖好,曾经被很多人取笑过,包括从不忤逆我的那时。不过他们笑他们的,我喝我的。这辈子统共就那么几样能说出口的嗜好,再为着他们硬生改了那得多憋屈啊。 不过,没了佐料的咖啡,喝起来还真不是一般的难以下咽。口感不好,连带着心情就不好,心情不好,手里的文件看着就跟王八蛋样。最后看一眼文件,我坚决扔掉转眼看阿青。 阿青是个很古怪的男人。人长得虽然相当严肃,不过做事有分寸,身处各种境地也能游刃有余,又是个心眼活络人聪慧的主,很难不让人喜欢。不过,接触得时间长了,就琢磨出那么点古怪来。 挑不出毛病的人,有些时候其实是一种很恐怖的存在。现在看着阿青,就有了那种遇上一坨棉花恨不得撕开了看里子,结果里子是精钢再深入就没机会的错觉。 我不动声色地看了半晌,阿青居然就敏锐地感觉到了。转了身回来时,他脸上实诚地写着疑惑两个字。 “爷,有事?” 我眯眼,笑。 “饿了。” 章回六 夜黑风高夜,向来是适合做点什么的时候。 譬如,现在。 晚饭后觉得实在无事可做了,就临时起意出门散个步权当消化。出门了又觉得,都出来了,只走三两步也不够浪费感情的,索性就上了车。既然上了车,开那么三两公里的也纯粹浪费时间来着,索性走远一点。既然走远了点,干脆顺道半点事权当解决工作分量。 所以,现在。 得亏车子性能好,又体贴地装了导航仪,这才能让我这十佳路痴正确无误地找对了地方。挺时尚前沿的房子,安插在闹市区年轻人聚集的地方,真是好品味。 至少,比起早上瞧得那假装清静的宅子,这儿高级公寓还是比较符合一个族内长老的身份来着。 因此,现在,我进来了。 感谢花娘过去十几年内的谆谆教导,让我能年过半百时还可以飞檐走壁不掉链子。从顶楼上顺着滑索一路滑到中间楼层时,洞开的窗户其实给了我不少便利,不过房里的情景还是让我有种想要挖了自己眼珠子的冲动。 老爷子,您老得撒尿都砸脚面子了还在这逗弄人花苞都没开的小姑娘,也不怕丢人? 之后的事,自然畅通得很。小姑娘被我反锁洗手间抽抽嗒嗒去了,毕竟这种大人做的事一小姑娘实在不适合掺乎。至于那老爷子,我想了半天,实在没想出来给他特赦的理由。 所以,在把人拴凳子上前,我顺便并且顺手拿过桌上的水果刀先把他那祸根给切了。 老爷子吓傻了,血也流了不少,脸都成白的,嗯,白菊花来着。 我甩甩小刀上的东西,一屁股坐了人面前,努力笑得露出八颗牙齿来。 “没别的意思,就是觉着你平白糟蹋一小姑娘挺闹心的,别往心里去。” 老爷子哼哼两声,硬是没说出一个字来。估计也是疼得狠了,脸都扭曲了不少。 “那,七个人里你排老二,我也没弄明白你到底叫什么,干脆就喊一声二爷。你要不摇头我就当你默认了啊。不过是个称呼而已,也没什么大不了是吧。” 老爷子果然没摇头,我表示满意,谈话可以继续下去。 “对了,没自报家门来着。我是叶修砚,估计大长老早些时候已经知会过你们几位了,那咱们就长话短说。今儿来,认亲什么的是附带,其实最主要目的是为了跟你确认几件事来着。我这眼瞅着你疼得厉害,就不拐弯抹角,免得耽误了时候你送医院迟了出个三长两短。现在,我问,你答。记住了?” 老爷子眨眨眼,总算给了我点回应。 “第一件,有点陈芝麻烂谷子了,你就勉为其难想一想。二十三年前,叶家被赫老大带人屠了满门这事,后来你们怎么掖着藏着装不知的,我不管。我就问一句,事发之前,你们几个人知不知情?开口回答我前,你可得想清楚了,我今儿心情可不太好,手里捏着的刀子有多利你也亲身体验过了。要是回头给我个不高兴的答案,没准我手一滑,再切的可就不是跟你那根早该歇菜的东西一样没用处的了啊。” 当然,为了显示我说出的话真实度有多少,把玩了半晌的小刀还是很尽责地抵在了他大腿根上。老爷子养得不错,皮啊肉啊血管什么的还是比较清晰来着。刀子沿大动脉来回滑时,人很诚实地颤了半天。 “想好了?” 老爷子往死里点头,我又满意了不少。倒是瞅着他不说话时才反应过来,他嘴里还塞着自个儿祸根来着,再说话什么的也着实难为了他。忍着恶心把那块肉从他嘴里掏出来扔一边后,顺便在他衣服上擦了擦手。 “说吧。” “我们……我们知情。” “我记得,你们七个人里,除了老大之外,赫家出来的还有老四跟老七吧?二爷,你可是叶家响当当的一位主,当时怎么就狠下心来看自个儿家这一支被表兄弟们给做了呢?” “是老大!是老大逼着我闭嘴的!” 我挥手打断他,倒苦水什么的,浪费时间。 “行了,第二件,叶家没了,赫家也没了,那家有那时撑着,不会苛刻到不给你们几个棺材本,怎么就能被叶修礼撺掇着公然反驳起那时来?” “那时野心太大,想要把三家合并,还明里暗里架空了我们几个人的实权。叶修礼找回来后,扶持他能压制住那时,对我们有好处。”老爷子惨白了唇哆嗦着。“小少爷,过去是我做得不对,你大人有大量,放过我这把老骨头。” 我乐。 “行,反正咱们两个也无怨无仇的,不跟你过不去。” 说完了,顺手就把水果刀戳他脖子里了。老爷子反应挺大,身子哆嗦了半天后,下面还流着血的那地又流了不少尿,平白毁了一张好地毯。 “只是我老爹跟你有仇来着,不过他不方便过来,我就顺便代劳了,二爷,下去了替我给老爹问个好。” 至此,今儿夜里的工作算是告一段落,饭也消化地差不多了,是时候回家上宿了。回去的路上正好经过一家瞧着挺眼熟的咖啡店,转念里一想,哦,对了,那是花非花盘下的店。想着也不差那一脚油门的事,就停了车进去讨杯咖啡喝。 夜里十点多一点,没几个人能情调到跑咖啡屋里。瞅着我进去了,躲柜台后的小姑娘笑嘻嘻地迎上来,张口就问先生几位。 我一愣,下意识回头看,没人也没鬼跟着,至于再废话问几位吗? 不是,怎么说从前我也在这店里呆过挺久,怎么人就不认识我了? 小姑娘还挺奇怪地看着我,估计脑子里再想这人是不是喝高了。 这会我倒是明白过来,敢情现在顶着的不是从前那张脸,能认识我才怪。 得,平白多花一杯咖啡的钱。 “一杯脱脂,两泵糖浆,肉桂粉多放点,外带。” 小姑娘很奇怪地看了我一眼,最后也没多废话转身钻后面去给我准备咖啡了。十分钟后,端着热乎乎的咖啡坐回车里再美美喝上一口,这才觉着憋屈了一日的不舒坦彻底死干净。也就是不经意里抬头看了一眼后视镜才知道为什么那小姑娘瞅着我就跟看怪物样。 敢情那死老头的血还沾了我脸上不少。 得亏小姑娘没报警。 缩在车里心满意足地解决掉咖啡并且擦净脸上的东西后,我才慢吞吞地开车回了家。时钟已经稳稳停在了十一点上,非常适宜健康睡眠的时候。 当然,如果阿青的脸别黑得那么均匀就好了。 “爷,你去哪儿了。” “散步啊。” 阿青的嘴角很纠结地抽了一下。 我打个哈欠,长手一抓扯着阿青的衣领就往卧室走。估计阿青没料到我来这一手,居然就一路僵着手脚被我拖进了卧室。 “爷?” “有话明天说,我累了,陪我睡觉。” 章回七 如果你以为我们两个就那么睡了,那么,恭喜你,成功变为我不屑讲故事听的人没有之一。 实际上,前脚不过刚把阿青拽进卧室的,后脚里他反应过来顺手就给我来了个过肩摔。这次轮到我没防备了,结结实实摔地上,眼前都有冒金星的冲动。 “疼吧?” 我翻个白眼,懒得搭腔。废话吗那不?我摔你一个然后你说疼不疼? 都这样了阿青居然还不算完,拿了手指头就戳我肋叉骨。我一口气差点没上来,火倒是上来了,曲了一条腿毫不犹豫地就踹他脸上了。 “作死啊你!” “还当你没知觉,原来也知道疼。”阿青冷哼一声,擦擦唇角就站起来。“脱衣服。” 我伺候你。 白眼都懒得给,我爬起来转了脸就往床边走。想跟我办那档子事,先重新回娘胎里使劲捏捏脸再说。我喜欢男人没错,但那也得是长得先对得起观众再说,可不是随便哪个带把的就能上我的床。 天晓得我这前后不过走了两步绝对不多的,阿青默不作声又扑上来直接把我压床上了。这次被压得有点狠,一口气没喘上来不说,连带着腰间都觉得呼啦一下涌出不少东西来。 可好,这次真觉着疼了。 “怎么,还想来一次霸王硬上弓?” 阿青不搭腔,喷在我脖子旁的呼吸可是沉得很。还没等我琢磨出他下一步要做什么的,哧啦一声,我身上的衣服居然就报了废。 “你他妈动真格的啊!” 阿青的回答是继续毫不犹豫地拿指头,不,这次改成了拿手直接捏起我胸肋一侧的皮往死里捏。感谢他的不遗余力,终于让本来已经止血的地方二度开了闸。 好吧,我承认,是自己体力不佳技艺后退,所以导致完事撤退时发现再走窗外已经变成奢想,没办法,只好开了房门出去跟外面守着的三三两两虾兵蟹将伸展了下筋骨。又因为太久没有运动过,因此导致身手迟钝然后被人捅了一刀。肋骨也没断,腹脏也没受损什么的,就觉得医院什么的完全用不上,干脆找了块创可贴随手一贴完了事。 好歹外面还套件衣服来着,阿青那家伙,眼是x光来的吗? “捏够了就闪开,别当是我充气的。” “那爷让我留在你身边,就是为了护你周全。如果你觉着我碍眼,完全可以一枪解决了我而不是自己出去趟雷。爷,下次再去解决谁,请让我来。那些人,不值得脏了你的手。” 啧,还抒情上了。 “行了,我记着了,你闪开。跟座山样压我身上,准备压死我是怎么着?” 阿青这才松了钳制让我起了身。爬起来一看,满肚子血淋淋,衣服又烂成那熊样,怎么看怎么觉着闹心。 “撕坏的衣服算你账上,回头发工资时记得还我。” 阿青很微妙地看了我半晌,最后僵着脸出了卧室。再回来时,手里已经多了个医药箱。知道拗不过他,索性躺安稳了让他帮忙处理伤口。他也不赖,处理起伤口来干净利索又不生硬,说不上多温柔,不过带着些厚茧的手时不时摸过平日里最为敏感的腰侧,还是挺刺激。 所以,伤口处理完后,我毫无负担与障碍地硬了。 阿青有点尴尬,借着收拾医药箱的劲刷一下别过脸去,我可不管,自动利索着扒了自个儿裤子,顺便张开腿。 “来,剩下的也帮我一块处理了吧。” 虽然曾经奇怪过怎么睡了一觉后身体就能敏感成这样,不过我向来是及时行乐的主,那种浪费脑细胞又毫无实际意义的问题存在两秒也就够格了。眼下要注意的问题是,怎么让自己舒坦才是正途。 结果阿青那个脓包,拘谨到让人真恨不得一脚踹成太监。 “对着男人不行?” 我一手刮挠着下面那朵蔷薇顺便得空拿眼斜他,总算他个榆木疙瘩还知道开窍,犹豫半晌后到我腿间跪了下来。之后的一段时间内,我真是不想再形容。 哪里是天堂?根本就是地狱。 不,地狱都是给他面子,整个让我进了炼狱来着。 大概是第一次帮男人做这种事,技术生疏到中途好几次我都忍不住想一棍子抽死他。他居然还委屈了,费力抬了眼来看我时眼角都带了点红。 我耐心告罄,一脚踹他肩膀上。 “操,是男人就给我滚上来做全套,伺候不好今晚就让你做太监。” 阿青慢吞吞地坐直了身,也不说话,直勾勾的看回来时,眼里亮得像能烧起来样。 “爷,你别怨我。” 然后…… 然后,我被他一拳捶脑袋上直接陷入了昏死状态。 章回八 阿青那一拳,真是相当地不遗余力。好不容易挣扎着醒了来,天都亮了。脖子疼得厉害,连带着人都恍惚,恍惚够了就生怒,怒大了之后。 南青,你死定了。 想都不用想,寻着房子里飘着的那一层咖啡香就该知道,人是在厨房准备早餐来着。倒是佩服他,大难临头了还有心思跑去做早点。鬼使神差踮了脚到厨房边,赶巧瞧见那人利索着把咖啡倒进杯,还很自然地拿了桌上肉桂来往杯子里撒。 原地留步三秒钟后,我转身继续踮着脚回卧室。 以上。 所以,当阿青端着托盘进卧室时,我撸管正是各种兴奋时。大约没料到一进门就瞧见这种刺激眼球的场面,阿青一时间愣在门口,进也不是出也不是。 我忙里抽空斜个眼过去,攒足了半天的气才逼出几个字来。 “就看……嗯……不一起玩。玩?” 阿青也好本事,都这样了居然还能气定神闲地走进来把托盘放床头,敢情跟眼瞎了样。 “爷,该吃早饭了。” 有意思。 中场暂停喘匀了气后,我双手抓着大腿根就起劲地往两边拉,不忘把最佳观赏角度留给那个榆木疙瘩。 “昨晚没尽兴,今儿不来一发?” 阿青的回应是转了身作势往门外走。 哈,能让你走出这房间才怪。 以生平最快速度没有之一弹跳起来冲下床,赶在人踏出房门前的瞬间捞起柜上花瓶狠狠砸下去,准头不错,个死人跟滩烂泥样倒下去,半点声响都没出。 你以为这样就够了的话,那就大错特错了。确定人已经彻底没了意识后,我不解恨,干脆冲着肚子再来两脚。这次力道拿捏得倒是不错,只踢断了几根肋骨,出不了人命。 这才稍微出了口恶气。 哈,敢戏弄我这么久,要不是因为交情好,保准弄断他全身骨头。 爽完了,我才想起自己还光着身子。随便摸了件衣服穿上,剩下的,就是解决地上那个混蛋了。费了点力把人翻过来,满头满脸的血看起来真是异常地满足眼欲。帮忙止血擦脸什么的不是我兴趣所在,扒掉他脸上那层皮才是最终目的。 哼,个死那时,以为脸上贴层皮我就认不出了? 做梦。 其实本来也没那么确定来着,直到刚刚瞧见人在煮咖啡时放肉桂了,再转回脸里一琢磨,就明白了。那时跟南青,该是早就串通好了。两个人装得再像,总归有一个能露出马脚。那天在老宅废墟前遇到的,估计是那时。南青从来没见过我真面目,再怎么神通也不可能一眼瞧出我。那种见多了叶修礼的脸之类的废话,鬼才会信。那时接了我回到这房子,至少,在第二天天亮前,陪在我身边的都是他。 这么想着,也就合情合理了。那晚做得那一顿饭,绝对是出自那时之手不错。毕竟多年前曾经尝过一次,味道不会错,否则也不会让我莫名想起当年半山酒店的不堪事。 到了昨儿一早,我醒来时,他们两个应该已经对换了。因为那时不会忘记在咖啡里放肉桂,也不会对我开冷玩笑。到了夜里我自己出门,回来还带着伤,阿青能生气,却没胆量跟我动怒。 但如果是那时留在房子里,昨晚他的表现就够清楚了。 一想到昨晚,我又恨得牙痒。从前就是一禽兽稍微懂得披件衣服,恨不得天天死我身上不下来。现在倒好,知道穿层皮了。 越想越气,忍不住又给他一脚。 只是,把他脸整个摸了一遍甚至连脖子都没放过,居然就没能找到一条哪怕肉眼都看不到只能凭感觉摸得线出来。没线就说明脸上没带着花娘的专利。 没花娘的专利就是说,摆在我面前的,是一张本人的脸? 也就是说,我脱光了衣服又掐又捏得闹腾这半晌,只是对着个下人? 一想到这儿,我几近咬碎了牙根。 “你他妈给我睁眼!” 人没反应。 没反应是吧?我让你没反应! 炉上滚了多会的水提下来时我其实很想一股脑全倒他脸上来着。只是想着毕竟是那时的手下,对我也算衷心,这才硬扭了手泼了他满身。虽然隔着一层衣服不会烧出个伤残来,估计那滋味也好受不到哪里去。 这次,不错,人闷哼一声醒了来,下意识坐起身时胳膊一软,扑通一下又摔了回去。 断了好几根肋骨还想坐?疼不死你! “那时人在哪。” 阿青茫然了半晌看回来,傻了样。 我乐,一水壶砸他脑门上,用不着留情面。 “最后问一次,那时人在哪。” “那爷,已经没了。” 总算回过神的阿青随手擦一把脸上血污,微垂着头闷声。 哈,真当我傻子吗! 一脚把人踹墙边,我咬着牙跟一字一句往外逼词。 “使劲编!不说他的身手,就凭他那一肚子黑水,能轻松就死下面去?你不是最忠诚吗?死了主子不是早该抹了脖子追下去了?结果呢?看你这不痛不痒的样,死了吗?啊!他死了才有鬼!南青,今儿你要是不说出那时的下落,我让你生不如死!” “您就是杀了我,我也没法说出爷在哪儿。人死了,就是死了,这个世上没有侥幸存在。” 手边如果有刀,我一定会毫不犹豫插烂他的嘴。 可惜,没有。 “滚!” 章回九 我说了滚,阿青真就乖乖爬起来滚了。可惜老天不长脸,滚也不过就是滚到了门边,然后跟滩烂泥样倒下去,硬生坏了门口的好风水。 别以为我会好心去扶他一把。能不顺便一刀送他上路已经给足了面子,这会,哈,自求多福吧您那。 至此,我算彻底无事一身轻了。虽然说大清早的就开始买醉实在腐败,鉴于眼下我那把生了一半的火还旺盛得很,喝酒什么的,也就顺理成章了。 我其实挺喜欢酒。从前被压着,想喝酒的那点愿望就没个露头的机会。难得能碰一碰了,不过刚湿了舌头的,管着这身子的主就一头倒下睡成猪,着实让我恨了很多年。不过现在五六不在家,不喝个痛快简直就枉费我来这世上走一遭。 结果,我又被现实幽了一默。明明各种准备都周到得狠了的房子,翻遍旮旯角落的居然就找不到瓶酒。瞅着厨房里的料酒足足十分钟后,我放弃,转身出门找地找人喝去。 反正世界这么大,想找个把请酒的人还不是易如反掌。 决定了,就行动。出门,上车,油门踩到底,车子在路上狂飙的嚣张感还是让我大大满足了一把。一个钟头后,地方到了。坐落在城郊的宅邸,幽深又森严,围墙高得天怒人怨。 那是那时的房子,至少曾经是。至于眼下是谁住在里面,我赌一瓶波旁,待会迎接我的必须得是叶修礼。 泊好车,我就那么大摇大摆地走到了门前。守在外面的居然也是两个西装革履戴着墨镜的黑脸门神,好似唯恐别人不知道自个儿是黑社会样。 到了门前,也不等他们开口的,我很有礼貌地自报了家门。 “我是叶修砚,来看弟弟叶修礼,哦,你们该是不知道他本名。我要见赫连硕,或者六九。” 说了一通,我先烦了。 “你们闪开,我要进去找你们老大。” 要不是戴着墨镜,不,就是戴着墨镜,我一样能从他们表情里读出看疯子的鄙夷来。鄙视我没关系,我大度得很,不计较。不过,如果不让开,那可就攸关性命了。 结果门口杵着的是俩傻子。 “你当这儿是你家后花园?边玩去,再来捣乱小心咱们枪走火。” “快走!” 所以说,叶修礼那小子脑子一定进了水,要不怎么会想到弄俩傻子站门口自毁形象? 没关系,交给我就好。 冲左边傻子咧嘴笑的光景里猛地转了身一脚踹上右边白痴的胸,在左边人反应过来掏枪的瞬间夺了枪对上右边倒地的主,顺便来个一百八十度转身,右手里把玩多时的刀子就指准了左边傻子的喉咙。 “小爷我今天心情不好,不想缺胳膊少腿就滚开。” 这次,人学聪明了,知道乖乖滚一边。我挺受用,顺势把枪塞自个儿口袋里。枪不错,还装了消声器,比较符合我,征用了那就。 “行了,这儿没你们什么事了,边玩去吧。” 说完,我便继续保持着大摇大摆的风度挪进了宅子里。一路上也没瞧见个什么人出来,害我想打听路都没得下手。总算记性还不错,晓得抬头瞅瞅楼上那几扇标志分明的窗。还好窗帘没换过,一众亚麻色里找块黑布也不算多困难。 找到了。 等我大摇大摆地上了楼推开那扇从里到外都是黑的房门时,一点都不意外地瞧见了我那亲爱的弟弟正丢了魂样趴在黑乎乎的床上,眼角挂着的,是水吧? “哟,我亲爱的小堂弟。” 叶修礼的回应是默默看我一眼后默默转过脸去,只拿一颗固执的后脑勺对准了我。 “今天我心情不好,不想杀人。” 我乐了。 “真巧哎,我也心情不好来着。既然都郁闷,坐下来一道喝一杯如何?我听说,那时死了呢。” 不是错觉,听到那时两个字时,床上的主很小幅度地抖了一下身子。已经知道那当主子的断不会主动开了口请我落座,我也不客套,自动拉了桌边椅子来舒坦地坐下来。 “喂,怎么说咱们也算同根生,相煎什么的也是过了今天的事。难得我专程跑了来看你,就吝啬到连个正脸都不给?” 这次叶修礼很给面子得转回脸来,只是那表情也没多舒畅。 “叶修砚,不管你顶着哪张脸出现,到头来全是惹人反胃。” “嗯,彼此彼此。”我点头,全身赞成。“行了,别摊尸了,就是老死在这床上也等不回你的情郎,有那点功夫还不如陪我喝点。”“有毛病吧你?我喜欢你啊还是你喜欢我?喝酒?滚蛋!” “我有没有毛病说不准,不过眼下看来,有毛病的……” 绝对是叶修礼。 自打我进房到现在,那主除了小幅度地扭扭脸做个义愤填膺的无用表情外,从头到尾就没见他动一动。要说是因为心情欠佳不愿动,你给我找个连手指头都黏在床单上不动弹的主来先。 这么想着,干脆就起了身绕到了床边。对于我相当擅自的行动,叶修礼果然除了干瞪眼外什么法都没有。等我绕到床内侧时,其实一点都不意外瞧见散落在地毯上的针筒跟空掉的针剂。要是真就这么点东西也就罢了,问题是旁边还摆着个大敞的黑皮箱,啧啧,各种皮鞭蜡烛口箍药物仿真器具的,真是一望又无际。 哈,这对狗男男的夫夫生活,还真不是一般的有情调。 “神经病吧你?人活着时用这些东西也就罢了,如今都死透了,你再给自己下药,干嘛,找回忆啊?” 叶修礼用他丰富的面部表情充分诠释了什么叫恼羞成怒。 “神经的是你!不过是出去躲了几个月,居然就搞得跟精神分裂样跑回来。哑都哑了,装什么高雅用器具说话?最让人恶心的是你,叶修砚!” “行了行了,消消火。不就是随口一说,也不用这么大反应吧。”我咧咧嘴,随手扔了那些个东西站起了身。“我也不是什么精神分裂,只是从前这点凉薄性子被五六压得死死的出不来,难得他被吓死,这才有了机会出来透透气。声音难听也别怨我,有意见冲五六提。话又说回来,我就是为了跟你喝个酒才特意跑了来,至于这么埋汰我吗?” “一分钟内不消失,我会让你后悔出现在这里。”叶修礼眼一眯,表情在说已经到极限了。“你要知道,我想杀你的心已经存在很多年了。” “不差这一会。” 自动退到门边,我起劲笑得匀乎。 “好弟弟,既然你现在不方便,我就不打扰了,感情什么的咱们回头再谈。对了,顺便说一声,除了大长老跟老七外,剩下的那五个我这两天就解决了。你要是乐意呢,就安稳在家打两天针多回忆回忆那时的鸟。要是不乐意呢,我也不介意帮你解决几个吃白饭的废物。至于咱们两个的事,改天抽个时间,咱们俩好生解决下。” 叶修礼卯足了劲看过来,良久才从牙缝里逼出一个字来。 “好!” 章回十 虽然不想承认,不过走出那家宅子时,我其实还是蛮受挫来着。要知道,跑这儿来最主要目的是喝酒,其次才是顺便通知一下叶修礼有关我随后的日程之类。结果酒没喝到,临了还接了个滚字,真是相当地受打击。 不过,那点打击也就存活了三分钟不到。一脚踏出大门时,瞅着眼前凭空多出来的两堵山,私心里想着有这收获也是极好的。 我刚刚说了什么? 实际上,被人恭恭敬敬地请进车中感觉并没有那么糟糕。等到瞧见专程等我的正主时,感觉二度升了层。七爷,那家出来的唯一一个长老,好像是那时的什么叔叔伯伯来着,异常棘手的主。 而眼下,那个我最不愿瞧见的主,就安安稳稳坐在对面,刚正不阿的脸上堆满了杀猪刀留下的痕迹。而那些个痕迹又在结结实实地说明着,我要应对的,是只快要成精的狐狸。 老不死的狐狸。 “叶少爷,幸会。” “七爷,久仰。” 懒懒散散往后座上一靠,要不是顾及形象,我挺想脱了鞋盘个腿来着。本来空间就小,哪怕是加长林肯,车就是车,再宽敞也不够跑两圈来着。要是规矩着坐了,势必导致我的膝盖极有可能碰上那老东西的衣角。肢体接触什么的,啧,想想就恶心。 “几个月不见,叶少爷精神了不少呢。” “咱们之前见过?” “那日海之领上船的孩子,想来就是叶少爷了。我这把老骨头虽然眼昏花了,却也不会昏到认错人。叶修礼跟海之虽然统一了口径说那花非花才是叶家当家,是与不是,真个用了心看,倒也不难分得出。” 老东西一番话说得不显山不露水的,听进我耳里边却得转三圈来琢磨他到底想干什么。 “七爷您这是跟我认亲呢还是摆明了立场要投我一票?还是说,特意跑了来给我提个醒?我蠢了点,老爷子您还是别绕弯子了。” 对着一只老狐狸用心眼,不是嫌命太长就是嫌被操弄得不够狠。我活得还不够久,留存是正途。 “这话,该是我还给叶少爷您才是。” 老东西微微笑,双手交叠了摆上了膝。 “属于我们七个的时代早就过去了,现在,能做主的是你们三人。海之出了意外,剩下的也只有你跟叶修礼。名存实亡的三家,终究还是会回到初始变做一家,姓叶。无论是谁坐镇,终归是自家的人。” 哦,我明白了。 “老爷子,您是想说自己打算明哲保身不再掺乎这些事啊。” 老东西指头一点,人笑得又浓了点。 “叶少爷,我知道您是聪明人,我也没必要再绕弯子。正如方才说过的,属于我们的时代早已经过去,自然,也不会再对您构成什么威胁。” 我抠抠耳朵,噗地一下吹了个干净。 “七爷,你们老大给了你什么好处才能说得动最喜欢明哲保身的主甘愿出头来替旁人求情?说了不要绕弯子偏生在这句句不着重点。想替剩下的几个人求情是吧?给我个理由,说你怎么就乐意替他们求情?我倒是纳了闷了,你们几个也没见得感情好到哪里去,他们死不死,跟你有什么关系?” 老东西被我一下顶得没了话说。 “七爷,也不怕告诉你。不管你来没来这趟,他们都得死。不过,你放心,老大跟你死不了。就像你说的,属于你们的时代早就过去了,但留存这些年的那点陈规烂调还在,留你们两个喘气,回头等我跟叶修礼的事出了结果后,总该有跳出来宣布打擂结束的。回去记得告诉他们几个,趁着还有口气在,多吃多喝,免得临了死不瞑目。” “叶少爷,做人最要不得的是不留余地。” “不劳你操心。” 眼瞅着谈话也没意思了,最后掏一遍耳朵确定老东西的话没一句钻进去后,我拍拍手开门下了车。老东西脸色不太好,到底赶在我甩上车门前送了话来。 “叶少爷,您好自为之。” 我砰地一下甩上门,眼不见为净。 回去的路上挺安静,也不再见有哪些不长眼的敢跳出来再坏我心情。但是,不想回家。一想到回去就能瞧见那个死人的脸或者尸体,就觉得回去的欲望被冻进了冰箱。可是除此之外,又不知道能去哪里发发火。 要不,去杀个人? 瞅瞅窗外摇摇欲坠的斜阳,想想还是先算了吧。不是多么光彩的事,要做也得挪到深夜里。青天白日的就去做那下地狱的勾当,也着实太嚣张了点。 东想西想的,居然就到了咖啡店门前。车里犹豫一分钟后,我决定熄火下车进店来杯双份加浓爱尔兰风味,嗯,威士忌一定要跟着加倍。 然后,老天跟我开了个天大的玩笑。 等待咖啡上桌的光景里,觉着桌对面坐下个人。懒得抬头,那人倒是自视熟稔地开了口。 “从前还不能跟你见面时,偶尔想你想得狠了,就远远地看你一眼。记得深里,有次见你站路边等花非花,也不肯好好站,非要歪歪扭扭地靠在电线杆上,身子拧得跟麻花样。后来你们买下这咖啡馆了,我便有了没事就过来喝杯咖啡顺便看你两眼的习惯。你该是不记得了,也是这么个傍晚,你趴桌上摆弄咖啡杯,碰翻杯子洒了满桌,眼瞅着咖啡就流你裤子上了,也不肯伸了手来拿张纸擦擦桌,非得懒洋洋地分开腿,任凭咖啡流满地。那会我就在隔桌,差点被你笑到内伤,然后心里还在想,砚宝啊砚宝,到底能懒成什么样啊。” 我不搭腔,那人居然就说得起了劲。开始还能耐着性子听,听到后来实在憋不住了,猛地抬了头冲着那张笑得灿烂的脸就是一巴掌甩了过去。 “你他妈死都死了又死出来干什么!” 那时摸了摸迅速肿起来的半边脸,笑得依旧欠扁。 “我要是再不出现,今晚回去你约莫该打死南青了。” 章回十一 咖啡左等右等不上来,不过放心,手边还有一杯水。所以,在赏给死男人一记耳光后,我很开心能够继续赏给他一脸水。 “你他妈还敢出来。” “你啊。” 那时抹一把脸上水,笑意居然硬是保持不变。 “倒是想不到,丢了那点懒性后我们砚宝的脾气也够烈。知道你恼着我不肯露脸,不过也该知道,我躲在暗处,多少能防备着他们对你出手。当然了,最主要的是,我相信咱们砚宝有足够的能力不需要我出手不是?” 哈,变着法的捋我毛是吧?我还真就不吃这一套。 想也没想第二记耳光甩过去,那时也只能乖乖受了,两边脸红得那叫一匀称。 “你他妈躲在暗处看我对着南青捋棍子很过瘾是吧?躲在暗处帮我?哈,你帮什么了!” 越想越气,第三记耳光顺理成章地登了场。这次那时没让我如愿,爪子一伸就死死扣着我腕子不撒手了。 “明里暗里的,已经处理了一批尾随着你回家的打手眼线。小砚,我知道你生气,也够资格气,只是要逼我出来也不用对南青下那么重的手。毕竟跟在我身边多年,又对你护得周到,你这一通闹下来,他命都丢了半条。又不能直接送医院里,只得委屈了他安置在小诊所。连诊治的医生都说,得亏他运气好,否则断掉的肋骨戳进肺,神仙也救不回来了。” 我气急,手又抽不回来,只能咬着牙根往外逼字。 “有本事你打死我替他出气啊!” “砚宝,别哭,我心疼。” 你他妈才哭了! 手上用不了劲挣不开钳制,干脆连脚一块用上。桌子下一脚踹上他小腿骨,实打实地可是一点没含糊。死那时总算吃痛松了手,我得自由,片刻都没停结结实实补上了漏下的第三巴掌。 “你敢再死一次试试看!” 那时直勾勾地看回来,肿起来的脸着实怪异了些。我赌气看回去,牙咬得死紧。无声对峙了半天,那时叹气,隔桌探了手来。 “说了不要哭,怎么还哭着?这是要心疼死我。” 也就是被他的爪子一摸,我才发觉自个儿脸上真就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多了点湿漉漉。一想到在这男人面前掉眼泪,那点恶心感呼啦一下就爆了棚。一巴掌拍开他那讨人厌的爪子,我张手抓上他衣领,连带着半个身子都越过了桌。 “那时我告诉你,小爷我对人没多少耐性。你谁啊你,凭什么让我担心牵挂的?你给我记着,下次再死就离我远点!” 那时微眯了眼看回来,良久又良久,唇动了动。 “对不起。我爱你。” 我愣。 愣过之后,除了扑上去一通狂啃完全不知道该做什么。不管梦里梦外亦或者记忆中记忆外,他从来没说过爱我。我知道他爱我,我也知道我爱他。他知道他爱我,他也知道我爱他。可是谁都没有说过爱,就像完美的三角独独少了底边,缺憾到令人发疯。 唇齿相碰里,很快有了血腥味满溢,不知是我的唇破得厉害,还是他的舌被我咬烂。姗姗来迟的咖啡跟尴尬杵在一旁的服务生异常坏气氛,我想抽个空让他滚开,结果那时比我更不堪。 “滚。” 声调模糊的词,泰半还是喂在我嘴里,饶是如此也不妨碍小姑娘红着一张脸端了咖啡往回跑。我心满意足,改了手抱着那时的脑袋继续啃,蹭得满脸满下巴都湿漉漉。中途稍微松开黏在一起的唇瓣时,那时的情况也没好到哪,细长眸子里漾着的满满都是情欲。 我看得火起,凑上去又在他嘴上狠狠啃了一口。 “后面有休息室,是男人就给我进去好好干一场。” 那时也配合,利索着起了身就往里面走。中间不长眼的小姑娘又凑上来,没等我开口,那时先有礼貌地把名片塞给了她。 “几天前,你们老板已经把店卖给了我,有不懂的地方,打这个号码去咨询。” 我不耐,一把拉住那时的袖子往休息室拱。火烧眉毛了还有心思跟小姑娘说话,有那点功夫早扒光了衣服干正经事了!那时就笑,顺从地跟上来,关门,落锁,脱衣服。 干柴跟烈火。 狭小的斗室,折腾得厉害了,感觉倚着的墙板都要摇晃散了样。得亏我柔性好,腿被掰成练杂技样都不觉太难熬,只有一波波要人命的快感让我尖叫。偶尔中途停下来喘口气的光景,那时悉悉索索凑到我耳边坏笑。 “被花非花TJ得不错呢,居然敏感成这样。” 我翻白眼,下面用力夹得他呼吸都重了一层。 然后,继续新一轮的肉搏战。 再后来,我晕了,活活给做晕了,倒也不觉得多丢脸。攒了那么久的爱啊恨啊什么的,一次爆发出来,居然没做死,还真觉得是捡了个大便宜。最后一次醒过来时,那时已经停了下来,正清理着两人身下的狼藉。试着动动手,很好,指头都废掉,更别提早就不知道姓什么的腰跟腿。再张嘴,估计亲妈都没能耐听出我是不是出了声。 那时把我抱怀里,低头在我额上吧唧一口。 “睡吧,我带你回家。” 我也不客气,眼一闭,瞬间睡死如烂泥。 做了个梦。 章回十二 空荡荡的厂房,应该是厂房没错。叶修礼就在不远处站着,手里一把枪,怀里,拴着那时。 即便离得很远,依旧能把叶修礼脸上的狂乱绝望还有丧心病狂看得一清二楚。他拿着枪抵在那时的脑门上,猩红的舌头狠狠舔着那时的脸。 他说,叶修砚,开枪啊,看看是你的枪准还是我的枪快。 我举枪,只是那枪重得让人没了方寸。咬牙坚持了半晌,终究还是垂了枪口。 叶修礼笑得狰狞。 他说,叶修砚,你就是个废物,谁都救不了的废物。 话毕,枪响了。我倒下去,没能走运到当场毙命,所以被迫看着叶修礼把枪塞进那时的口中,扣下扳机。 那时倒了下去,面对着我,半边脸成了烂泥,仅剩的那只眼还在对着我笑。死不瞑目的笑,像极了二十多年前死不瞑目的老爹。 然后,我一个激灵,睁开了眼。 黑乎乎的一片,也不知道睡在了哪里,唯一确定的是,睡在谁的怀里。 “做噩梦了?” 那时的嗓音异常慵懒,呼出的热气倒是一点不落全喷我颈子里,直接惹得敏感度高居不下的身子又是一阵乱颤。那时在后面闷声笑,手一滑又摸上了我差点废掉的地方。 “还是说,再来一次?” 流氓! 一把拍开他那双欠剁的爪子,我打个呵欠,顺势翻个身面对面缩他怀里。 “今天玩得够多了,再做真死床上得。” “那是昨天的事,现在是下午一点整,距离上次运动已经过去了三十六个钟头。” “啊?” 一激动一抬头,咚得一声,那时捂着下巴自动离我一尺远。 “小祖宗,这是把老骨头,不经撞。” 我…… 荒银无度什么的,太奢侈,以后再尝试也罢。 收拾着起了床开窗一看,外面还真是阳光普照。感谢那时的不遗余力,让我咬牙爬下床后仅存的体力只够维持到坐回沙发。罪魁祸首倒不自觉,藏进厨房里各种捣鼓,神清气爽到让人很想立刻体验一把杀人的快感。 凭什么大家都是爽,爽完了我就得报废他就满电复活? 不公平。 大约觉察到我满是怨恨的注目礼,那时很开心地转回脸来笑。 “海鲜粥还是牛肉粥?” 随手撩起桌上杯子扔了过去。 “三鞭粥!” 又是一个激灵。 我睁开眼,房间里异常明亮。还是缩在那人的怀抱中,不同的是,这次是面对面的躺着。稍稍抬头,能瞧见他的下巴上隐约蹿出的胡茬。 原来是个梦中梦呵。 “醒了?做噩梦了?” 那时没睁眼,只是下意识收了环抱让我贴得更近些。也因着近了,听着他的声音就像隔了一层鼓皮样。我张嘴,说了半天一个音都没有,这才反应过来,发声器被他摘了。 “还是饿了?睡了大半日,也该饿了。再躺会,我去煮点粥,做好了喊你起床。” 我摇头,伸长了胳膊把人抠怀里,恨不得勒死他。这种明显的异样,傻子都能琢磨出点事来,何况那时也不是傻子。被我勒了半晌后,那时垂下头,眼里晶亮。 “梦到我死了,是吗?” 我不点头也不摇头,直勾勾地看了他半晌,最后索性闭上眼凑近了一口咬上他的喉结。又舍不得用力,磨牙样蹭了半晌,干脆连舌头一起用上了。弄了一会,那时硬了。 那时稍稍拉开两人的距离,手也探过来点在我唇中。 “你知道的,我向来不舍得你难过。” 我能做的,只有闭着眼睛咬住他的指,然后打开身子让他来掌控。那时也没再多废话,温温柔柔地压上来,温温柔柔地爱。 爱我。 其实,从我醒来的那一天开始,已经察觉到了自己的异样。世界变成黑白对立,眼前的是是非非也不过成默戏。我说我笑我杀人我受伤,能感觉到得也不过是有种在完成家庭作业的异样感。我甚至感觉不到疼。 或许,说成存在着的是一具行尸走肉会更恰当些。 直到被那时的死触动。 确定南青只是南青的瞬间,突兀涌出来的感觉虽然表现出来是想要毁掉一切,骨子里却在叫嚣着,那种感觉是万念俱灰。虽然叫嚣着要毁掉所有曾经要毁掉我的人,掩藏在那层层自欺与欺人下的,也不过是那点可怜的念想。 我只想要眼前的男人。 叶修砚只想要眼前的男人,一起活下去。 从很多年前开始。 激情褪去的片刻,那时紧拥着我,我们的身子还融在一起。 他伏在我耳边说,叶修砚,你记住,就是死亡也不能把我们两个分开。 我抱紧这个占据了我一生的男人,心脏跳得痛。 那海之,叶修砚何德何能,此生能有你在身侧。 章回十三 人既然已经回来了,列在计划表上的任务自然跟着少了一项。在床上缠着那时腻歪了两天后,我爬下床,收拾收拾准备出门。 “你就这么出门?” 我低头打量一下,衣物穿戴整齐,也没有草莓印溜出来的事发生,完全可以出门没问题。 那时晃晃腕子上叮铛响的链子,咧嘴苦笑。 “我也没准备拦着你,不过,砚宝,是不是先把我解开?” 经他提醒,我才突然想起还有事没做。 “当时车子坠崖后,你怎么活下来的?” “之前你接花娘走时,袖箭留在了栏杆上,我给收了起来。车子坠崖的瞬间,借着袖箭插岩石上的力道从车里逃了出来,然后攀着岩石下去后溜走的。问这个做什么?” 果然,死人的身手一点都不差。 “没什么,只是想知道你怎么就是死不了。” 我笑笑,回身到床边,搜走所有可能会打开锁链的东西后,顺便再把那时的衣服剥了个精光。 “砚宝……” 那时垮了脸。 我挺受用,拍拍那张俊俏脸时顺势掐了一把。 “乖乖在家等我,回来要是见不着你人或者开了锁,打断你三条腿。” 说完,关门,走人。临出门时突然想起来,至少得在他跟前放个矿泉水瓶什么的好备用,转念里一想既然床上能坚持久而弥坚硬而不射的,让他憋个一日半日的也不算太难挨。 这么想着,真就无事一身轻地坐进了车子一路狂奔。 虽是狂奔,中间还是抽了个小空去看了一眼死不了的南青。传说里被伤到只剩半条小命的主,那会正坐在床头自个儿拔针头,眼看是随时都能跳起来再出去跑一场马拉松。 果然是打不死的小强。 见着我来了倒也没多惊讶,只是拔针头的手颤了一下,勾出两滴血珠子来。 “这么急着下床是去哪儿?” 南青慢吞吞地下床站到一边,眉头还是没忍住小皱了一下。 “我好得差不多了,该回去了。没人在爷身边,我不放心。” “行了,别折腾了。那时回来了,不差你这个半残废。安心在这里养两天,回头有的是活让你做。” 南青点了点头,没话说了。 反正我也没话说,干脆起身走人就是。只是没想不过刚起个身的,南青好死不死又插句话来。 “爷,之前瞒着您那爷还活着的事,是属下不对。您要心里有气,只管冲属下来就是,属下绝不会有一点怨言。” 一手搭门把手上,本来打算干脆就那么走人了事,只是听着身后人那点委屈的小嗓音,想了想还是开了口。 “南青,行个好,这种主仆情深的事就不要搁我面前摆了。大家心知肚明,你对我没多少好感,我也没觉着对你有多亲。碍着那时的面子,你才委屈了自个儿到我这边做个手下。也是碍着当初算不准什么时候是你什么时候是他出现在我面前,我才耐着性子装好主子。既然人都回来了,咱们两个也不用演了。你骗我一次,我打伤你,咱们俩算扯平。以后怎么着,再说。” 南青没再搭腔,我乐得逍遥。出门,关门,靠着门站了一分钟。 这种时候,其实很适合来点悲天悯人亦或者自怨自艾要不就是唏嘘嗟叹。毕竟现实摆在眼前,我男人被亲弟弟宵想着,家产被旁人占据着,身边没有一个可以信任的人,双手还沾满了闲杂人的血。 实际上,我只是站在门边抽了一颗烟,是的,没错,抽了一颗那时口袋里摸出来的烟,然后,继续剩下的工作。 命都是自己挣来的,没人给得起。 一个半钟头后,车子停在了市郊那幢有幸来过一次并且感觉这辈子不想再有第二次交集的装X大院前。估计因着先前来时给人印象太深,这次居然就畅通无阻地进了院。老头子没在家,往来的人给出的战战兢兢倒也没少瞧。 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我要见的人在家,并且旁边没有来捣乱的,这就足够好了。 事实上,老天也厚待我。 不过刚进院子的,离很远就有那家雀样的铜铃声远远传了来。 “哥哥,哥哥。” 边喊着,人就真跟那雀翎样飞奔了来,倒不枉费了雀翎儿的名。 “离老远就瞧见你了。哥哥,怎么想着过来的,还以为都瞧不见你了。” 小雀翎儿跑得脸红扑扑,浑身上下都是青春璀璨。要不是因着她生在这大院,真让人恨不得掏出心肝肺的去疼去爱。 前提是,那孩子得跟叶修砚亦或者那时有瓜有葛来着。 “怎么,这是想我了?” 我只是逗弄,却没料到小姑娘居然真就红了脸低了头,一声娇嗔恰到了好处。 “才没想你呢。爷爷说了,你是长辈,不能没了规矩。” 我乐,伸出手去摸摸小雀翎的脸。 “论起来,我还真就是你长辈。不过,眼下里我这做长辈的为老不尊亲你一下,小雀翎儿是准还是不准?” 大概没想到我这个老不尊能说出那样的话,小姑娘登时红透了脸呸了声。 “少来。” 话都到这份上了,我也不欠那一口。伏过身去冲着小姑娘脸颊上吧唧就是一口,小姑娘很配合地连带着眼角都润了一圈。 “你干嘛!不是来找爷爷的嘛!告诉你,爷爷不在家,来了也是白来。” 我也不搭腔,摸着自个嘴唇做了一番回味状。 “哪个肥着胆子说我是来找你爷爷的?” 雀翎儿登时又羞了眉眼。 “不见爷爷还来这庄子做什么!” 我乐了,摸着下巴笑得异常无辜又纯良。 “要不要跟我出去兜兜风?” 章回十四 十年前,当花娘第一次教我易容时,她说,易容,很简单,只要你有了剜了那人皮肉的心,想要变成他,易如反掌。 那话,其实很简单。说白了,不过是把所谓易容的根底交代得一清二楚。想要披上别人的面皮过别样的生活,简单,只要你有那张别人的面皮。 还是不明白? 白痴,我告诉你。如果想要易容,很简单,有一张可以在上面作画的人皮,那么万事俱备。 当然,前提是,那张人皮最好要妙龄少女未经岁月琢磨的纯天然皮肤。 现在知道为什么花娘当初只留下了几张面具并且用完后再没存货了吧? 不,该说,现在知道为什么我要带着一妙龄少女出来兜风了吧? 我要她。 恩,要她脸上那层皮。 小雀翎儿却是高兴地很。虽说从被我拉上车开始就勉为其难地嘟着嘴,可瞧着窗外时那点兴奋劲却没少了分毫。等到瞧够了风景再转了脸瞧我时,脸上那点兴奋之外的红晕也跟着跃跃欲出。 “哥哥,我们去哪里玩?” 这种好天气,自然适合到荒无人烟并且风景一片独好的地方,你方便我方便,大家都方便。 “上山怎么样?” 小雀翎嘟嘴佯怒,眼里的笑可一点没见少。 “哥哥你好俗套。” “呵,那咱们雀翎儿来说,去哪里约会才算不俗?” 我乐,一手探过去捏人儿小巧下巴。 “更何况,论起来小雀翎儿可得喊我这老骨头一声叔公来着。跟一个老头子约会,还能怎么个新奇法?” 小雀翎一把打掉我的手,慌乱着扭头看窗外,耳根子红得严实。 “哼,不理你这把老骨头。” 我放声笑,一脚油门踩到了底。 车子最后停在了半山上。到山顶还有段距离,车子是没法再走了,不过放眼四周,倒也真找不到半个人影,实在适合做点什么可恨事。 下来车后小雀翎四下里张望一眼,小脸上堆着不满。 “哥哥,到这种地方做什么?又没有可以玩的东西。” 我还是笑,干脆低下身去用嘴堵上这个女人的喋喋不休。没带多少温柔的亲吻,目的是让人消声,自然也没必要多怜惜。小姑娘大约从来没被男人亲过,身子僵得厉害,脸也红得像滴血,居然连呼吸都好似忘了怎么做。等我停下来时,低头瞅着她那失神样,免不得还是笑出声来。 “我的技术有这么烂?” 小雀翎这才回了神样猛地捂住自个儿嘴巴,支吾了半晌没说出个字来,最后脚一跺,自个儿转了身朝山上跑。 挺好,省了我再拽人上山的劲。 一路你追我赶样上了山,阳光不错,风也适宜。视野开阔了,连带着心情都变好。小雀翎一上山顶就张开了臂膀对空喊,大有一番拥抱全世界的无聊劲。我就站后面瞧,瞧的无聊了,顺手再点一颗烟。 烟雾飘渺里,小姑娘的身影也跟着虚虚实实的。 还有她脸上刺眼的笑。 “哥哥,你抽烟的样子真像午夜里的牛郎,浑身上下散发着危险的气息,简直能迷死泰半的女人。” 小雀翎扭回头来看我,眼里亮晶晶的。 “这么说,我迷倒你了?” 本来以为会继续瞧见千篇一律的脸红亦或者娇嗔,哪成想这次她的反应真正出了我的意料。直勾勾地看回来,眼角湿润脸上却多坚定,只是解着胸前衣扣的手有着小幅度地颤。 “爷爷说,你是个危险的人,不许我靠近你。可是,哥哥,你相不相信一见钟情?明明只是见了你一面呢,居然满心里都是你的笑。我知道你身边没有女人,因为没有人能配得上你。” 慢慢悠悠说话的光景里,居然就能把自己剥得干干净净。同样也是干干净净的身子,前凸后翘的,倒也能称得上高分。 烟已经烧到尽头,随手扔了,只是没忍住,第二颗烟还是跟着上了手。 真不愧是老头子一手带出来的孙女,果真与众不同。 “这身子还没有人碰过,因为没人有那个资格碰。哥哥,现在我把身子给你,你要吗?我要做你的女人,你要吗?” 我眯眼,懒懒把人打量了一通。 “你的愿望,就是做我的女人?” 小雀翎坚定地点头,半刻的犹豫都没有。 “过来。” 这最后一点愿望,我给你。 章回十五 浓香软玉样的身子抱在怀,某些时候来讲,其实能很大程度上满足男人的占有欲。自诩不是君子的我,自然也能轻轻松松地硬了然后做些少儿不宜的事。 只是没多温柔,弄得小雀翎从头哭到尾,连带着赏我几条抓痕在后背,湿漉漉的,该是出了些血。不过那点血比起身下人来还是小巫见大巫。 这场献祭样的情事,她痛苦,我也没觉多爽快。捅了半晌,自己都觉得烦了,草草收了手就坐起来点烟,从头到脚不痛快。小雀翎费劲撑了身子半坐起来靠着我,身上带了一层薄汗。 “哥哥你是不是不开心?” 连点激情都没有,哪里能开心?这会倒是怀念起那时的禽兽不如来。 “累到你了,还疼吗?” 小雀翎摇摇头,越发起劲地往我身上蹭。 “我可以忍。” 好孩子。 瞅着她垂在膝头的手,白白净净的,勾得我最后那点耐心理智死个干净。一把抓住了握在掌心,顺势推着她肩膀倒在地上,那女人的一声惊呼就出了口。 我翻个身跟着压在她身上,觉着不够,索性把她另只手一并压住了,这才正眼看着她,笑。 “哥哥?” 那女人睁大了眼看回来,脸上实诚地写满了疑惑,还有三两情事后的娇羞。以指点在她唇间示意安静后,她会意,乖乖闭上嘴,甚至在我的指头沿着她的脸颊逡巡时一并闭上了眼。 果然是年轻呢,皮肤细滑得像是能吸住人样。干净又无暇,美好到击败世上所有精致的妆容。如果用这张上乘的皮做出一张面具,该是有多大的成就感? 只是这么想着,我居然硬了。 两具身子一直紧贴,我有什么反应,那个女人自然也能第一时间知晓。不明所以地嘤咛一声后,她居然就愈发红了脸。 莫名其妙。 从散乱一旁的衣服里摸出匕首时,那女人已经在我身下轻颤了身,傻子也能瞧得出是在期待什么。期待什么?期待我立刻割断她的脖子? 我俯下身凑到她耳边,先肆意舔咬了圆润的耳垂半晌后才将这世上最难听的嗓音送进她耳中。 “雀翎,睁开眼,看着我。” 那个女人依言睁开眼,浮着一层水雾的眸子里春情荡漾。我只是笑,将握了半晌的匕首在她眼前一晃后,顺利地挑开了她的脖子。 不过是眨眼的光景,那双雾气弥漫的眸子转瞬变成了圆睁。已经没法说出话,只能靠身体无节奏地颤抖来说着说不出口的遗言。 我松开了钳制,她却连挣扎都忘记做,只能用一双慢慢泛红的眸子死死看回来。完美的身躯,因为脖子上汩汩涌着猩红而变得异常妖艳。 这个女人,只能再活一分钟呢。 所以,我要动作快些才好。 沾了三两血珠的匕首沿着她的脸颊慢慢划,划出一个完美的圈后,刀尖挑起一角,我开始用上这辈子最大的温柔来将还有余温的皮一点点撕下来。连着血肉的皮在被分离出来时,背面满是些青青紫紫,其实很破坏美感来着。 整个过程里,她只是保持着无声地姿态看着我。她还没断气,所以应该会像我一样充分体验这一举动所带来的崇上快感。 皮剥下来的瞬间,她的身子猛地一颤,然后没了声息。 而我,射了。 失神的三分钟里,我懒洋洋地躺在地上,身体还沉浸在逝去的快感中,好似脑浆都跟着烧掉一样。那个女人就躺在我旁边,伸手就能摸到白花花的腿。最后摸一把想着回温下那粘人的感觉时,居然只能摸到一团死气。 我打个激灵,坐起身来。时候不早了,该回去吃饭了。 穿好衣服准备下山时,念着毕竟是我的晚辈,还是好心扔下外套来盖在她脸上。山上夜里风大,对皮肤不好,我留点温暖给她,也算尽到一个长辈的责任了。 这么想着,真觉得自己是个好人来着。 然后,下山,驱车,回家。 三个钟头奔波回市里时,日头已经偏西了。按理该是到了晚饭时间,不过怀里还揣着张急需处理的皮,晚饭什么的只能委屈着往后挪。 不过那时你要是敢因为尿床,一样打断你三条腿。 要做一张合格的人皮其实很简单,十二个钟头的浸泡就算成功了一半,剩下的不过是些琐碎的基本功。东想西想的,回过神来时,车子居然已经驶到了某座山腰上挂名在五六身上的公寓前。 也罢。 章回十六 坦白来说,花非花是个好男人。 虽然对他没有多大印象,不过这具身子还是多少有点记忆。退一万步讲,买房子时首先想到的是把户主填上五六的名,就足以说明花非花这个男人还是能靠得住的。 当然了,假如他是我的菜,的话。 可惜,叶修砚的眼眶子太窄,除了那时,真就没再能放进别的人进来。 不过眼下,花非花还是有能用的地方。 多年没来过这宅子,里外飘着的除了灰尘更多的是死气。瞅着这脏乱差的房子,脚趾头都跟着发怵。只是怵归怵,该进还得进,该翻,还要翻。 找能用的福尔马林其实没浪费多少时间,当然上来直奔地下室的决定也起了很大作用。角落里翻出那瓶可能是被花娘遗弃的刺鼻液体后,把怀里揣了多时的皮扔进去,剩下的工作就是满房子翻照片了。 结果,真是出了奇的怪,挺大一房子,又是住了多年,当初腻歪成那样的两人居然就没留下一张照片。东翻西找的,开始还能耐着性子一件件东西翻看着,后来火起,干脆直接扬。 好,真好,够厉害! 别让我知道是谁偷走或者销毁了这房子里所有的照片,否则我让他她它后悔生到这世上! 然后,夜里八点,我盘腿坐在地板中央,周围落了一地烟蒂。当半点的钟瞧起来后,我捞起沙发旁的电话试着打了出去,号码是咖啡店里那时曾经送出去的名片上印着的一串数字。没想到的是,电话居然还能用。 更没想到的是,那边居然在响到第二声后就快速接了起来。 “五六?是不是你?你回家了?” 果然是花非花。 虽然懒得想,不过这会还是顺便动了动脑子。那时不会闲着无聊盘下花非花的咖啡馆,也没记得他有过见人就塞名片还是塞别人名片的习惯。绕来绕去,两个人合着是唱双簧来的。一个不小心泄露自己的号码,另一个不小心在推广时推广到我面前。 无聊。 “五六?五六?” 电话那边还在急嚷,我吁气,随手点上最后一颗烟。 “叮铛,五六不在家,我是叶修砚。花非花是吧?我在五六的房子里,有事请教。” 那边沉默了足足一分钟。 “什么事?” “请问,这房子里你的他的你们俩的照片,去哪里了?” 居然又是很长的一阵沉默。 在我决定摔烂电话的前一刻,那边总算给了回音。 “我们两个没有留过影合过照。他不喜欢照相,更不允许我擅自明拍偷拍。在一起这么多年,没有照片。” 操,五六你怎么不去死。 “五。叶修砚,你想要他的照片,还是我的?还是,想要我跟他的合影?” 怎么听都觉着那男人在说这话时是从嗓子里逼出来的,字字句句里透着股子哀怨。哈,幽怨的男人,真他妈矫情。 我也懒的再绕弯子了。 “叶仲文,大家都是聪明人,所以没必要再跟你绕弯子。我要护着那时周全,但是眼下处境难得很,自然要给他安个保命锁。今天刚剥了一张皮,我准备弄成你的样子贴在他脸上转移明里暗里的眼线。你也别觉得委屈,毕竟你叶仲文本来活着的唯一任务是做我的影子替我挡箭。” 难得这次那边居然没有迟疑就做了回应。 “我知道。” 我喜欢这回应。 “既然你知道,那就好办了。记得说你是个贼来着,去替我做件事。东京都有家叫三千藏的私人博物馆,里面收藏了一幅清末慈禧祭天时的应景图,十天后你动身去东京都把她偷出来。到手后你就回国找个地方藏起来,没我的消息连人带画不要出现。事成之后,钱不会少了你。要是觉得还不够,我可以随便你干。” 对面居然又开始了沉默。 我心烦,想着点根烟,突然意识到最后一根烟早在很久前就死无全尸,于是更加烦躁。不过,对面很快地来了回应。 “客厅古董钟后面有一个暗格,里面藏了张我偷拍的照片,应该能帮上你。十天后,我会准时动身。不用给我钱,也不用送出你的身体,你知道的,只要是你的要求,我都会去做。” 说完,那边喀嚓一下挂了电话。 这次,我毫不犹豫地砸了电话。居然敢在我前面挂电话,真是够肥的胆。砸了电话又觉得不够,起身到古董钟前时连手都懒得伸,干脆一脚踹翻了完事。咚地一声闷响,玻璃碴子碎满地,我这才多少舒坦了点。 花非花说得没错,后面果然有个巴掌大小的暗格,一张照片可怜兮兮地摆在里面。抽出来一看,居然是五六睡成猪的怂样,花非花脸贴他头发上对着镜头笑得灿烂。背面还写着几个皱巴巴的字。 五六答应求婚,我圆满了。 我乐,轻轻松松把照片撕成了两半。 章回十七 隔日里回到暂且称做家的房子时,那时还保持着我走时的样子一动不动蜷缩在床上睡着,太阳结结实实地照上了光裸的屁股。瞅着他睡得那安稳样,我火大。 操,凭什么我整日整晚没吃没喝又没得睡的,这位就得这么舒坦了? 掐死你。 这么想着,随手扔了宝贝半日的盒子呼啦一下扑上去,嘴里咬住他肩头的同时一手狠狠掐上了他两腿间耷拉着头的老二。个死人嗯哼一声,眼还没睁的,下面的东西居然作势就有了抬头的迹象。 操。 再掐一把泄个恨,确定那玩意老实了,我才又转了手一巴掌呼他脸上,总算把睡成猪样的人给拽回来。 “睡得够爽啊。” 敢说个是踹废你。 那时慢吞吞地睁开眼,没说话的倒先笑出来。 “我说等了你一晚,这才刚眯了一会,你信吗?” 带点嘶哑的嗓音,再加上睡得朦胧时的慵懒样,昨个儿烧了一半的火呼啦一下又涨了棚。对着个性感的男人要是能坐怀不乱了,那才真他妈不是男人。 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吃再说。 心急火燎地扯下衣服来,胡乱捋了两把那时的祸根我就一个翻身骑坐了上去。那时微眯着眼看我动作,唇角始终勾着点意义不明的笑。 看着就刺眼。 干脆俯下身去乱啃一通,顺便往死里摇动着,折腾了半晌,赶在腰断腿折前完了事,这才有种重新活回来的感觉。想翻身下来时才觉出自个儿脱了力,索性直接压他身上喘。 “忙完了?” 那时一手捋着我汗湿的发根一手沿着腰侧来回轻揉,着实替我解了不少酸痛。我哼唧着享受了半晌十佳服务后突然回过神来,两只手? “操,什么时候解开的?” 那时闷笑,顺势翻个身把我放床上来收进怀里。这一动,他那玩意滑出来,还带出些湿乎乎,我一个激灵,居然又爽了一次。 “刚刚。” 我翻个白眼,抓着他压我脖子下的手到跟前一口咬上。 “你个混蛋。” 那时也不搭腔,缩我后面有一下没一下地舔着背。被他伺候得舒坦了,睡意就上了头。迷迷糊糊里想着跟他说点什么来着,最后也不知道说了没说的,就一头睡死过去。 再醒来时天都黑了。 背后早就没了那人,一摸床,凉得也透。懒得穿衣服干脆遛着鸟下来床,还没走到门边的,门倒是先打开了,进来的居然是端着餐盘的南青。 我愣,他也愣。愣完之后,我神态自若地回床头翻衣服,他自顾转了脸把餐盘往桌上放。等我穿好衣服,他才慢吞吞地回了头过来。 “那爷临时有事出门,交代过您醒了就先伺候您吃饭。那爷也说了,不用出去找他,最多到八点,他一准回来。” “去哪儿了?” 南青又开始给我装哑巴。 “嫌断肋骨不够刺激是吧?别以为有那时护着你就敢忤逆我。信不信我一样能当着那时的面踢断你全身的骨头?” 南青脸色有点难看,憋了半天才逼出两个字。 “善后。” “善谁的后?” 说完,我自个儿先反应过来。 “昨天他跟了我一路?” 还真敢壮着胆子自个儿开锁链是吧?今晚回来打死你! “是属下。尾随着您一路到了大长老的宅邸,属下怕出什么闪失,就对那爷说了一声。那爷觉着您就那么把人扔在山上不好,昨儿夜里亲自上了一趟山。今儿下午是去大长老那边,善后。” 有人在笑。过了半天才反应过来,是我在笑。 “技术不错啊,跟了一路我都没发现。看了场活春宫是不是?说吧,是想我挖了你的眼,还是割了你舌头?” 南青的手悄悄藏到身后,人却还是低眉垂目。 “任凭爷处置。” 我好像闻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 “行了,滚出去。给我记着,以后想出现,就挑那时在的时候。他要是不在了,你也给我有多远滚多远,别让我看见你那张恶心的脸。” “是。” 规规矩矩地应一声后,南青真就规规矩矩地滚了。现在是七点十五分,在那时回来前足够我吃完两日来的第一顿饭。实际上,半个钟头后,当我正慢条斯理地喝着烩汤时,那时就回来了。 带了一身的水湿,似乎是经历了一场好雨,还夹着股子隐约可现的血腥气。 “去水帘洞了这是。” 我挪揄,顺便舀起鱼子酱往嘴巴里送。今儿这道鱼子酱炖蛋不错,就是凉了后风味大打折扣。那时也不见外,紧走两步过来就着我的手把勺子里的东西一口吞个干净。 “嗯,凉了,味道差了点。下次等你醒了再烧菜,免得被扣印象分。” 我好笑,一勺子拍桌上,手都震得疼。 “你他妈谁啊,做什么主张去给我善后?我要做什么想做什么自己有分寸,用不着你在这儿当保姆烂爱心。” 那时的回应是走到桌对面坐下了,还名正言顺地拿起筷子来。 “饿了,先吃饭。吃完我们再谈。” 他妈这才是做梦。 半起了身探过胳膊一巴掌打飞他手上的筷子,我着实费了点劲才把脸上的狰狞轴回来。 “吃个屁!老子在等你说话,说!” 那时直勾勾地看回来,经年不解笑的脸上第一次没了点笑模样。换作旁人,被他那么盯着了,不怕也得出身硬汗。 可惜了,对我没用。 对峙半晌,那时软下气势来。 “修砚,信不信,血缘真是一种恐怖的存在。你不过在叶景墨身边待了五年,中间又沉睡了二十三年,只醒来短短几日,就从骨子里散发出你是正统叶家人的叫嚣。偶尔看着你,就像看到叶景墨重新活过来样,狂傲,痞性,残忍,令人琢磨不透,令人毛骨悚然,也令人,痴迷。” 我抬手,一桌子饭菜一盘没落全被扫到地上。 “我没多少耐性,所以在拔枪前,说出点让我消火的理由来。” 那时就隔桌伸了手来抓着我的手,一挣之下,居然没挣开。 “几个月前,在你还是只有五岁前记忆的修砚时,我拥有了此生最快乐的一段时光。只是经历了游轮那一场枪战后,我突然意识到,纯良无害的你并不适合留在我身边。生在叶家,注定这辈子都该要高高在上被众人敬仰而不是像个傻子样让旁人把住命脉。我不是神,终归会有失算的一天,所以如果因为我的失算而为你惹来杀身之祸,我死千百次不足惜。因此,我必须选择,选择与纯良的你在一起守得半日时光,还是与强大的你共度一生。如你所见,我选择了后者。但也知道,即便能把真正的你唤醒,只要我在身边一日,你就不能得到真正的力量。所以,我必须送你走,剩下的路,交给花非花,交给你自己。” 像个老头子样絮叨着,甚至两只手都探过来抓牢我。我愤愤,挣脱不开里只能咬牙去掐。 “如我所愿,你回来了,用真正的身份回来了。我知道,你要的不仅仅是收回属于自己的产业,还要当初所有背叛过你,背叛过叶景墨的人赎罪。想要杀掉五个长老,我不反对,因为他们身上都沾着你血亲的血。留下两人,我更欣慰,欣慰着你看透了人心,知道借着他们来树威,来替你压住族内所有的反逆。我也知道,这一场争斗的最后,势必是你跟叶修礼的对决。我能做的,便是在暗处护着你,报你安全。但是,在你所做的一切里,不该出现反过来为我着想的事发生。修砚,你知道的,我无足轻重,你不该也不能为了我的安全而擅自破坏原定的计划。杀了雀翎换回一张人皮,带来的后果是把大长老逼上绝路。他现在虽是垂死之人,毕竟身后还有诸多根系。为了我把他逼急,不值得。” 不值得三个字,最后居然变成反复出现的词汇在那时嘴里翻来覆去地滚动起来。被我掐得出血的手也好似没了感觉样,径自抓了我的手就贴到自己脸边,消失多会的笑却也突然跑了回来。 “修砚,你记住,我的力量全部都是来自于你,如果我死了,你可以继续活。但若你有事,我亦不得活。” 滋啦一声,我的火气瞬间消失得干干净净。 “喂,明天出去约会吧?我一直很想试试跟你手牵手去挑戒指的感觉。” 那时闭上眼,拉着我的手到唇边轻轻一吻。 “好。” 章回十八 说约会,那就要约会,就是天上下刀子也断断不能改。 难得心情好了些,所以第二天天没亮的就醒了来。虽然被抱紧了的珍惜感让赖床变得相当有诱惑力,但是手牵手出门挑戒指这种事更加吸引人。 所以,在那时怀里挣扎十分钟后,我起床,顺便一脚踹醒装睡的他。 心平气和地吃完早饭,我甚至还非常有心情地把自己从头到脚换了一身新,内裤都没放过。至于那时,不光衣服是新的,脸都换了新。 不过,虽然是形势所迫,但瞅着顶了花非花的脸站在我身边的他时,没忍住,还是捧着泛酸的心肝脾肺狠狠踹了他一脚。 “操,看着这张脸就倒胃。” 那时捂着小腿笑得难过。 “其实,我也不喜欢。” 烦归烦,最后还是得拉着人出门。天不错,干脆连车都不开,就那么手牵手一路晃悠着上了大街。俩男人手牵手什么的,其实还是比较震撼人眼球,更何况我们俩站人群里总会高了平均海拔那么点,我眼也不瞎,自然瞧得出往来行人齐刷刷回头时看见怪物的复杂神情。 我可一点没生气。哈,跟我男人出门逛街,不伤天理不犯法,天王老子也不能奈我何。 唯一郁闷的是,怎么来往小姑娘们的眼神看起来像饿狼? 操,闹心。 我不走了,原地站住仰了脸对上那时。 “快点,亲我,不亲足五分钟杀了你。” 那时愣,愣完了就笑着低了头准备动嘴。不过没等他亲上的,我又烦了,一巴掌扇开他的脸。 “操,一想到被花非花的嘴亲,我就想吐你一脸。” 那时哭笑不得,意思着捏了我一把后继续跟我手牵手往前走。得亏出门走,才在晌饭前走到了珠宝店。一进店的,里面营业员的视线就齐刷刷地射过来。被众人视奸了,我仗着脸皮厚不当一回事,那时更绝,硬是当着一帮人的面装模作样地把我手往嘴前一摆,绘声绘色地亲了一大口。 不夸张,有人抽了口凉气。 我倒挺受用,乐滋滋地到柜台前一坐,专心挑戒指。金的太俗,钻石的更娘们,宝石的只有猥琐老头子才爱戴,铂金的又亮瞎我的眼。钯金?不高不低不成不就,低调可是带点与众不同的坚弥。 行。 在我还没来得及张嘴前,那时再一次发挥了他的蛔虫潜质,自作主张点了钯金对戒中最简单但是花纹最细的一对。从头到尾只顾着看那时恨不得把眼珠子抠出来安在他身上的骚包女人反应迟钝地弓了身去开柜,不忘把领口开到能看到沟底的两坨肉在柜上顺便挤了挤。 他妈居然还更恶心地张了嘴。 “先生,以您的气质,其实选铂金更合适些。虽然比钯金贵了点,但也物有所值不是吗?” “操,你买还是我买?哪里那么多废话?你他妈再看我男人一眼信不信我挖了你一双眼珠子拍成泥!” 骚包女人打了个激灵,居然手一抖就把装戒指的盒子硬生砸到地上去。 我更火大了。 “把你老板叫出来!” 那时在一旁没吭声,嘴角倒是不着痕迹地牵动了一下。我斜他一眼,心说你要敢笑出来就一块撕烂你的嘴。 估计我恶人样挺像那么回事,骚包女人咬着唇屁股一扭就进了员工室,没多会出来时,后面跟着个人模狗样的老男人。 “你是这店的老板?” “只是个小经理,经理而已。” 老男人笑得跟残废样。 “先生您消消火,这员工是新来的,不懂规矩,您别往心里去。要不您看这样,看中咱们家哪款首饰的,我给您打个八折。” “老子不稀罕你那点八折。把她给我辞了!” 老男人笑得成了一级伤残。 “先生,您千万别往心里去,新人嘛,不懂事,您别跟不懂事的计较。” 那时约莫也看不下去了,悄悄捏了我一把。 不捏还好,经他这么一掺乎,我炸了这店的心都有。 “你辞不辞?” 老男人笑得快死了。 “先生,您且消个火,这辞退员工的事,我也做不了主啊,最少也得等我们老板来了再定夺。要不您先稍等,我这就给老板打个电话。” “快点。” 老男人跟着就急呼呼地往后面跑,前台上骚包女人脸成白纸不说,眼里含了两泡泪,连刚刚迫不及待想要往外窜的两坨肉都看着缩水了不少。 “先生,对不……对不起……” “你他妈给我闭嘴!” 那时到底看不下去了,矮了身凑我跟前咬耳朵。 “好了,别吓坏人小姐了。” 我火大,一巴掌扇开他的脸。 “别拿这张脸对着我。操,我的男人,一个叶修礼来惦记已经够恶心了,现在连女人都跟上了,他妈你怎么不说我给恶心死!今儿不过拉你出来挑个戒指都给我惹烂桃,回头再出来到人堆里一站,你还不得让她们活剥了!” 他妈那打电话的怎么还不出来! 左等右等不见人出来,我耐心耗清,抬脚就想踹了柜台往里走,那时叹了口气,拉住我后抬脸冲着店里的监视器掏出了手机。 我这还奇怪着他要打给谁时,他自个儿讲开了电话。 “修,我是那时。” 章回十九 一直到出了店,我都没再甩给那时一个正脸。 就算最后骚包女人被老板辞退,残废老男人也被辞退,甚至这店都直接放在了我名下,这都没让我开心起来。 你问我为什么开心不起来? 他妈死那时打电话居然是打给了叶修礼! 说什么这店是叶修礼闲来无聊时盘下来做消遣类似花非花为讨五六欢喜开咖啡馆样,说什么听说店员惹恼我干脆把人都辞了连带着店铺送我算是做弟弟的一片心意? 操啊我他妈火的是那时居然亲昵昵地喊他修! 平日里除了修砚就是小砚要不砚宝最大生气时喊个全名叶修砚,死那时什么时候对我喊过修字了? 啊?啊?啊? 没有!死都没有! 凭什么! 越想越气,走到门口时一脚踹玻璃门上,稀里哗啦地碎了一地玻璃碴,店里人给吓一跳,店外的也惊得四处跳。可惜手里没枪,要不非得把一店的人射成马蜂窝。 那时? 我他妈把你射成筛子。 这一肚子火才发一半的,没成想那时从后面追上来,一把抓住我手后就跟桩子样钉在了原处。 “你他妈放手!” 那时的回应是呼啦一下单膝跪了下去。 “叶修砚,请你嫁给我。” 手里举着的,是发火前看中的那款便宜戒指。 然后,我懵了。 “请你嫁给我。” 那时一字一句又重复了一遍。 周围已经围了不少看热闹的,叽叽喳喳说不出的烦人。我又急又恼,手忙脚乱地接过戒指戴手上后一脚踹开他。 “滚蛋。” 然后我们回家了,幸幸福福又风风火火还怨气冲天地滚了大半日床单,但是前提是先撕了他的脸扔进了床底。 最后停下来时,我继续手脚全废被他捞怀里,肚子里沉甸甸的一坨东西各种抓狂。那时从背后探了手来,硬要矫情地十指相扣,让两只戒指人为地拼在一起。 “我知道你的心思,出门走一圈也是为了让花非花回到你身边的消息传回叶修礼耳朵。我挑明身份,必然会加推他一把。我也知道现在挑明会让自己涉险,你恼我,应该的。” 我不耐烦,一肘子捣他胸上,不过软塌塌的估计跟挠痒差不多。 “屁!以后再让我听见你喊一声修,下辈子你就等着当太监吧!” 那时没吭声,半晌一口咬我脖子上了,一点没松力。 我…… 操! “你他妈松口啊啊啊!” 无论如何,老子是有家口的人了,我满足了。 在床上没日没夜没羞没噪的混了几天后,我突然意识到,再这么混下去,真该死床上了。当然,还有奇怪的一点是,我这么大闹了一通后,外面居然一直静悄悄,别说是上门寻仇的人,就连出门时曾经隐约可寻的眼线都消失得干干净净。 你说这是世界太平?彻,傻子也知道不过是风雨前的诡异平静。 但无论如何,平静就是平静,无所事事地平静,非常让人受不了。 所以当我再次气喘吁吁地倒下来连脚趾头上都挂着汗时,瞅着跟前一脸满足的男人,没忍住,又一脚踹了过去。 “咱们出去渡个蜜月。天天腻床上,骨头都长毛。” 那时继续闷声笑。 “去哪?” “日本。” “好。” 所以说,我男人也不是什么都不好,至少大事小事上向来顺着我这点,也算除了床上功夫外第二件能拿得出手的本事。 “不过走之前,得先把剩下那几个人解决了,免得我看着刺眼。” “好。” 真是,答应得一点挑战性都没有,太无聊了。 说走就走,当天就收拾了简单行李准备踏上我的蜜月之旅。临走前特意把南青招回来,也没绕弯子,上来就说明了用意。 “我跟你主子要去东京都度蜜月,这种时候你要是再跟着去就是不长眼,该遭天谴。当然,为了避免你在家太过无聊,在我们出去玩的这段日子里,你全权负责干掉剩下的几个老家伙,留着老大跟老七,其余的想点不要太舒坦的法子让他们完蛋。我不敢时间,所以你完全可以三天解决一个,别忘了拍照留念。” “爷,我可以一晚解决后再过去。你们就这么贸然出游,可能会有不方便的地方,属下在旁也好有个指使的人。” 我不耐烦。真没瞧见过这么不看眼神头的主。 “你跟着干什么?看我们俩演活春宫?再说了,去也不是光顾着玩。玩够了要去那边三千藏博物馆里偷张画,你除了能打点,偷东西上能搭把手吗?去了也白去,没用。” “偷画?” 那时先奇怪起来。 “从前我说的那基金剩下的股份文契,就藏那画里。这次去玩顺便拿回来,才能让叶修礼那死小子彻底消停下来。” 解释了一通,我无端又火起。 “他妈哪来那么多废话!南青,你去杀人,那时你跟我上飞机,立刻,马上!” 然后,提着我们家那时就出了门。一路上也算比较顺风,唯一的一点小插曲就是过海关时被人拦了下来。其实也没多大点事,无非是我的护照上贴着五六的脸,跟本人不符不能过闸口。都说了是这么点小事,那时就随便找了谁谁谁,然后那谁谁谁又打给谁谁谁,最后谁谁谁回了电话给做了担保证明,这才放了我过闸。 再之后,就到了东京都。说是度蜜月,也没多少可去的地方,反正鼻子眼里都是人挤人,干脆拉着那时躲进温泉旅馆里天天泡着,顺便来个一发两发的打发时间。 不过也别说,穿着宽大浴袍再露出点小腹肌的那时,还真不是一般的性感,间接导致我有了把他吞肚子里不撒把的心。 继续没羞没噪的性福生活满三天后,第四天的傍晚上,我拽着那时出了门。旅馆老板人不错,还热情地提供了自家车子当我们俩代步工具并且祝我们玩得开心,我真心觉着这老板打骨子里会做生意,所以我把感激之情洋洋洒洒写了满纸,顺便夹着一张支票送给了他。 小老板在身后笑成了天照大御神。 那时问我纸上写什么了,我眯眼笑着踩油门。 “没什么,就是去买点蜡烛皮鞭松弛剂。” 章回二十 晚上出来兜风,其实感觉还不错,假如能刨去左行车的不舒坦的话。 难得,那时上车后就保持了少有的沉默,专注地看着窗外逝去的风景,十指相扣安静地放在膝头。唯一一次改变姿势,是为了打开车内电台。 是个不知名的女人在低声吟唱,键盘敲打着重复的调。 然后,我忽然发觉自己也没了开口的欲望。 所以,直到车子熄火前,我们两个人没有说过一句话。 奇怪的是,在整个行驶的过程里,电台里也始终回放着同一首歌。当车子停下来时,第无数次重放结束的歌没有再响起,取而代之的是个略带沙哑的男声。 那个男人说,对不起,我男朋友今天去世了,我能做的,只有在电台为他送上最后一支曲,请原谅我的任性。 男人说完,随之而来的,是再一次的单曲循环。 “可怜的孩子。” 那时轻叹着,随手关掉了电台。我有些心烦意乱,不想开口的欲望也更浓了些,索性跟着扭头看窗外。车子停在路边最为茂盛的两株樱花树间,坏掉的路灯与阴沉沉的天气让车子最大限度的隐藏起来。 不远处,是一幢同样阴沉的建筑。 三千藏私人收藏博物馆,花非花今晚会出现的地方。 值得庆幸的是,在那建筑周遭的路灯没有废,视野也算开阔,所以就算只是蹲在车里也不会错过任何大事小事。这个现状,我很满意。剩下的,便是趴在车窗上,等。 有些沉闷的夜晚,没有一丝风,就连空气都是沉甸甸的湿。 一个有点异样的夜晚。 我们还是没有说话。那时不知从哪里掏出个打火机,有一下没一下地开合着,吧嗒,吧嗒。 沉默,古怪的沉默。 我很不喜欢,莫名地抵触。 所以,应该说点什么来打破沉默才好。 “我总觉得,南青有些古怪。” 嗒,是打火机被阖上的声响。那时,还是没有说话。背对着他,看不到他的表情,却连细微的声音都听不到,总觉他大概连姿势都没有变过。 这会,我忽地明白过来,为什么总觉今晚不舒服。原来让我不舒服的,不是外面湿漉漉的空气沉甸甸的夜色,那些个不适,源自身边的男人。 只是不等我开口,吧嗒吧嗒的声响再度传了来。本来还想出口的话,就那么被该死的吧嗒声逼回了肚子里。不说就不说,回去后有的是法子撬开他的嘴。 而那点不愉快很快就被花非花的出现驱逐干净。依言出现的花非花,总算没让我失望。远远瞧着他轻松地游墙而上,摇摆了半晚的心才安安全全落了肚。 其实说穿了,我不相信花非花能按时前来。他不是傻子,大约里一想也该知道,到这儿来不过是充当炮灰,有去无回像呼吸样自然存在着。人皆自私重命,哪里能有傻到明知是死还要为了情啊爱的白白送上自个儿的命? 所以,在整个计划中,花非花不过是鸡肋。有他出手,我会轻松些。没他参与,我也不会输。 所以,今晚我出现在这里,只为等一个路径指示标。 一直将注意力放在外面,等花非花的身影消失在高墙后,我才突然反应过来,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讨厌的吧嗒声已经停了下来。 怎么舍得的这是? 我转回脸,正好瞧进那时直勾勾瞧过来的眼中。车里基本全黑,诡异的是他的眼居然亮得有些骇人。 “到他出来,大概多久?” “以他的身手,至多十分钟。” 我有点奇怪,云里雾里的突然问这个做什么? “只有十分钟啊,有点短呢。” 带点叹息样的嗓音,愈发让我不舒服了些。古怪,异常的古怪。 “你今晚到底怎么回事?” 那时的回应,是悉悉索索地凑过来亲我。珍惜味浓到满溢的亲吻,唇胶着,气息纠缠到一起,莫名地就让人觉着…… 我居然尝出一股子悲凉味。 悲凉? 一把推开,我顶着有些晕的脑袋气息不定。 “你抓紧给我坦白,今晚到底在发什么神经?” 那时笑了,一口白牙即便在夜里也看得清清楚楚。 “小砚,如果没有相信的人,就试着去信南青。不用太多,只信他一次,就好。” 我恼羞,可真要发作,又找不着理由,只能泄恨样狠狠掐了他一把。他也不躲,任凭我掐完了才安抚样抓着我的手到唇边亲吻。 “叶修砚,我爱你,一直都爱着,到死也不会停歇。我爱你,很爱。” 猛地抽回手来,不想承认,只能别扭地转过脸去继续看窗外,然后以此来掩饰可能会被他看穿的脸红。 决定了,既然这么爱说,今晚回去要他说足一千遍。 吧,打火机再度开了。不同的是,这次,还有烟味跟着一道飘了来。 噗,嗒。 有点奇怪的回响。 只是等我转回脸来再看,只瞧见那时长长吐了一口烟出来。还是第一次瞧见他在我面前吸烟,有种说不出的怪异感。本来想着夺了他手间烟,转念一想,干脆改了目标抢走了吧嗒大半晚的火机。 看在他说了不少甜言蜜语的情分上,就允许他抽完这一支好了。 那时微微侧了脸,笑得很清晰。 “叶修砚,怎么办,我一刻比一刻爱你,总觉这辈子下辈子甚至下下辈子都爱不够了。” 我呸他一口。 “流氓。” 也就在说闹的这会,三度扭头望向窗外时,已经看到了花非花越墙而出的身影,轻松落了地后很快消失在黑暗中。很好,果然十分钟只少不多。 任务完成了,也就没了再逗留的必要。旅馆里还准备了大项目,总不能把春宵浪费在这黑咕隆冬的地方。当即点火发动车子,先前没有关掉的电台里再度流泄出响了很久的那首曲儿。已经到了尾声,那个曾经出现过一次的男声也跟着回来了。 他说,谢谢你们陪我听完,也谢谢你们原谅我的自私与任性。 他说完了,音乐戛然而止,取而代之的是一声清晰到不会错认的枪响。嘶嘶的电流声中,似乎能听到里面有嘈杂的嘶喊与尖叫,之后,电台归于死寂。 我有些惊讶。 后来是那时伸手关掉了电台。 “很傻的孩子呢。” 说完,他扭了脸来看着我,温暖的掌轻贴在我脸边。 “我们回去。” 他笑得很,风华绝代。 回去的路上,像来时一样,他靠在椅背上扭头注视着窗外稍纵即逝的风景。已经到了深夜,哪里还有那么多的风景可看?中途等待红灯的光景我拿眼角余光瞥他,他已经安安静静地闭上了眼睛,像是累极样。 限速五十迈的路上,我一脚油门踩到死,将剩下的三十分钟路程硬生压到了八分钟。 回到温泉宾馆时,那时似乎已经睡着了。鬼使神差地,我用落在唇角的亲吻取代本该用力踹的脚喊醒他,我说,睁开眼睛,我们回来了。 那时过了小会才缓缓睁开眼,脸有些苍白,眼底却是藏都藏不住的笑。顺从地跟着我下了车,短短几步路居然也能走得异常缓慢。我心急,偏就咬着牙不去催他。 惊喜,总是要慢慢接近后猛地掀开才有效,走得急了,会破坏苦心经营的气氛的。 终于回到了房间门外。我用眼神示意他开门,他依旧顺从,然后在开了房门的瞬间,用我最满意地呆滞满足了我的心。 房间,在我们走后,由那位热心的老板帮忙重新布置过。桌上烛火微微摇晃,晚餐做得很美味,香槟上还坠着一滴将落未落的水珠。 蔷薇花,铺了满床。 我说过,这是我们两个的蜜月。 叶修砚与那时的,蜜月。 我也不出声,就那么杵在门边等人从惊喜中回过神来。不过那惊喜似乎带给那时很大的冲击,以至于他终于肯回神时,我快要绷不住脸上强装的僵硬。 他没有说话,只是缓慢地朝我靠近,眼底的笑变成了湿润。当他凑到我跟前时,那湿润,变成了水。他垂下头来,眼角的湿挂不住,吧嗒一下坠了地。 我终于破了功,笑得灿烂。 “就这样算嫁你吧,便宜你了。” 他没有说话,只是含着泪看着我,越来越近。我以为他要吻我,我笑着等他吻我。 可是他没有。 他擦着我的脸颊滑落到我肩头,然后,继续下滑。 他跌到了地上。 他再也没有说话。 他死了。 章回二十一 这辈子,我只爱过一个人,他是男人。 他叫那时。 他给了我一枚戒指。 我爱他,准备嫁给他。 我准备了一顿烛光晚餐,甚至还打算把自己缠上丝带当作礼物送给他。 他还给我一具尸体。 那时死了。 当他彻底断气之后,我才发现,致命伤是在胸前。很小的一个弹孔,没有出伤口,子弹应该直接卡在了心脏偏下一寸处。那人的枪法应该很准,否则不会精准到既保证了内出血又不会让人登时死掉。 我应该要谢谢那个人,否则,会白白浪费掉我精心准备的烛光晚餐。 我也应该谢谢那时,谢谢他在我尚觉得自己还是个人时彻底捅进我心脏,让我最后一点人性死得干干净净。 不过,唯一遗憾的是,那一餐烛光宴,到底没派上用场。 之后的几天,我过得还算充实。处理尸体比想象中来得稍微困难些,毕竟是在异国他乡,殡仪馆进不去,焚烧室也没得用,只能勉强赶在尸体烂掉前找了个偏静地烧了。自然,也找不到墓园。觉着烧剩下的那些灰就那么晾一地有些毁环境,只好拿水冲了喝下肚。分量有些多,喝了很久才喝光,有点撑胃。尸体上戴着的戒指烧不掉,扔了又觉得可惜,也就顺手一块戴到了左手中指上,眯眼一看,两只戒指并排着,居然也很有潮流范。只是这两天我有点瘦,戒指松了,又不能用胶水粘住,只好拿火烧了烧手指肚,然后把戒指粘了上去。 处理完尸体后才发觉,还有一只碍眼的火机没搞定。想扔,后来一想,自个儿也吸烟,干脆征用得了。 彻底搞定后,我给花非花去了电话。这人不错,果然按照早先说定的乖乖带着画先一步回了国。为了方便见面,我提议让他先回五六的房子里住两天,他也没异议,挺好。 挂掉花非花的电话后,第二通电话就打到了南青那边。我说这边事已经办妥了,契约也拿到了手,下午就能回国,你记得到机场来接,行李太多,我一个人拿不了。 南青问,那爷不一起回来? 我就骂,你老糊涂吗?我是跟花非花一起来的日本,哪里冒出个那爷? 南青说,属下嘴拙。 我哼一声,很气愤地挂了电话。赶飞机前的几个钟头,先去买了些礼物。虽然东西小,不过碍着收礼的人多,加起来也塞满了几只行李箱。大包小包拖着进机场时还在想,果然,让南青来接机是正确的选择。 之后,上飞机,睡觉。睡得不安稳,因为隔座的是个聒噪女人,用蹩脚的日文无数次尝试跟我搭讪。虽然后悔怎么就没想着少买几份礼物好余些钱换张头等舱的机票,后来就后悔怎么就连那时的钱包一块烧了。 不过还好,旅程只有短短三个钟头,也不算太难熬。飞机到港后,南青果然准时候在外面,我很满意。钻进车里准备好好补个觉时,南青好死不死又多嘴。 他说,爷,花非花怎么没跟你一道回来? 我躺后座上看自己有些化脓的指节,懒洋洋地答,我们俩吵了一架,他赌气跑回半山的公寓,丢我一人在日本。 说了,又觉得不妥,只能硬着头皮攀着驾驶座的靠背瞅着南青的后脑勺补上句,要不,我委屈点去跟他倒个歉喊他回家? 南青居然笑了。 南青说,爷,您不用担心,睡一晚,明天他一准自个儿跑回来。 我一琢磨,也是,错得又不是我,凭什么我去道歉? 打死不去。 那就睡觉。 等到被南青喊醒时,已经到了家门口。有他当搬运工,我乐得轻松。进家后鞋都没脱就扑进沙发使劲拱了两圈,真是,怀念死了。后面南青大包小包提着进门,还好奇箱子里到底装什么了那么重。 当然是礼物。我理所应当地回答。大凡沾亲带故的,每人一份,不偏心不遗落。 一想,还替先前要杀掉的几个长老也准备了大礼,忙拉着南青问那些个人的脑袋还在不在。要是不在了,岂不是又浪费几份礼? 南青有点畏缩地说,属下,还没去。本来原定今晚再动手,没想您提前回国了。 我忙摇手说没事没事。 幸好都留着脑袋,要不然怎么送掉我的礼? 要知道,这辈子我最讨厌的,就是辛苦准备了礼物却被拒收。 南青看起来似乎松了很大一口气。 我说,南青,你去做饭吧,吃饱了,我们去送礼。 一个人都不能少。 一个都不。 章回二十二 晚饭吃得并不舒坦。南青的厨艺糟糕到恐怖,不过塞了两勺饭菜,翻天覆地的呕吐感能立刻杀了我。南青小心翼翼陪在一边,看他那可怜样,最终也没踹出去。 算了,为顿饭发火也太掉价,回头路上买两颗御饭团充饥就是。 然后,就拖着大包小包出了门,送礼。 想想也觉得挺幸运,据说今儿夜里大长老在自家设宴帮自个儿孙女庆生,说什么成人礼来着。根据南青的小道消息,除了七爷身体不适没法出席外,剩下几个老爷子都屁颠屁颠地跑了去凑份子。 所以说我够幸运,直奔一家就好,也省了挨家挨户地上门,省时省力又省心。 出发时,已经是夜里八点。南青在前开车,我躺后座上看指头。估计是烧得有点过,不流血却开始流脓,看着有点反胃。不过这样一来,指头肿得厉害,倒不怕戒指再甩没了。 中间南青停车下去买了俩御饭团回来,可惜我已经被指头上的脓刺激得有点反胃,那俩团子最后还是被扔进了车底。 车里颠簸近一个钟头后,到了那座三度到访的宅子外。没敢靠太近,毕竟是没收着邀请函,我又跟他孙女这样那样的,就这么光明正大的过去了,保不准给射成马蜂窝。这次南青处理地不错,四下里打量一圈后,藏好车子就开了后备箱。 我打个呵欠跟着下车,南青却一把关了后备箱。我纳闷,心说你这是瞧不起人吗? 南青的解释却是,这事他干得多了,比较上手。 我不乐意了,说,三四百米的地,又乌七麻黑的,你眼神头能好哪里去?退一万步讲,俩看门的,你敢保证能一梭子来对穿? 南青说,那怎么办? 怎么办?看我的。 然后,就过去了。这次守门的换了俩不认识的主,我也不客气,上去就借火。 左边的说,没火。 右边的说,滚蛋。 当然不能滚蛋。随手把烟叼嘴上,我掏口袋,把身上所有的钱都拿出来,一人给一半。 我说,两个帅哥,行个方便呗,烟瘾上来了又没得抽,要死人的。 都说钱多了指使鬼,何况俩熊孩子? 左边那个忙不迭就掏火机,我也没让右边的闲着,把自个儿怀里火机掏出来递给他,说你给看看我的怎么就不行了? 然后,俩火机一块打着了。 噗,噗。 扑通,扑通。 两人倒下去时火机也都灭了,害我弓着腰找了半天才摸回来自个儿那火机。直起身来时南青已经过来了,俩手拖着俩行李箱,没地搁枪了,只能挂胸前,别提多滑稽。 我说,南青你挺厉害啊,这么点光就行了。 南青说,战场上杀久了,凭着对方一点烟星就能爆头。 我明白了。 解决完门口的,就接着往里走。有点像游戏里打怪样,一路纵深着,遇上人就一个点射,得亏枪上装了消声器,死一家子也没人发现。就是走得有点慢,每次都得先放下箱子开完枪才能接着提了箱子往下走。 就这样过了前院,我烦了,让南青干脆先撇下箱子自己进去打怪,打干净了再回来接我。他一琢磨觉着也是,就扔下箱子让我坐着歇脚,自个儿去练手了。 前后抽了五颗烟,人回来了,身上干干净净的,看起来精神头不错。 我给拍手,一点不吝啬夸赞之情。 我说南青你真是牛啊,一路过去这叫一痛快。感情早就知道明哨暗哨的藏哪了是吧? 南青说,爷您过奖了。 其实我一点都没过奖。不过,眼下办正事要紧,那点小感情小纠纷什么的,容后再说。 这次再走就轻松多了。拖着箱子一直走到最里进那老头子住的屋,外面黑乎乎的,廊下两个白灯笼可是凄凄惨惨的很。这下,我又明白了,感情是庆往生来着。 是南青去给推的门。门开了,里面规规矩矩坐着一二。五个老头子,围了一排,像牌位样。后面跟着站了一排披麻戴孝的小青头小姑娘们,更像牌位。 我乐了。死了老子还是死了祖宗啊这是,至于全族上阵披白布吗? 结果,为首的老不死一挥手,房门就给闭死了,还差点挤到我脚后跟。 我有点不好意思。 说,真是对不住了,以为今儿你们是摆宴席庆祝来着,这才急着把度蜜月时买的礼物给送了来,怎么喜宴眨眼就成丧宴了? 老不死的说,叶修砚,你这个疯子!小雀翎还是个孩子,你怎么下得了狠手! 我纳闷了,男欢女爱的都是两情相悦来着,怎么到这儿就觉着成了我拐带良家妇女了? 不过,念在今儿来是送礼不是吵架,也就懒得费口舌跟老不死的争。示意着南青开了行李箱,里面满满的都是琥珀,当然了,人工的而已。天然的我可买不起,毕竟得送一大家子不是? 我摸着下巴笑得很真诚的说,人都说樱花开得漂亮是因为下面埋了死尸当肥料。心想着这么美的东西也得让大伙一块瞅瞅不是?鲜的没法往回带,就买了这琥珀的捎回来。瞧着里面封着的樱花漂亮不?我可是跑了不少地方才找到这么好的东西。来来来,都是自家人,一人一封,别客气啊。 结果,居然就没一个人乐意上来领份子,不仅如此,还有后排里一边角的小姑娘哇地一声哭了起来。 我又纳闷了,小姑娘,你哭谁的丧? 章回二十三 后来,礼物还是没有送出去。 老不死的在吼了一声“你们都不会有好下场”后,自个一刀把自个送去了阎王那。剩下四个没过多久也跟着伸了腿,嘴角都溢出一滩血来。 真成牌位了。 后面剩下的没伸腿,只是到老也没敢动一下。瞅着那哭了半晚上的小姑娘眼瞅着都要哭死了,居然也硬咬着牙不动一动。我纳闷,脚长地里了? 再一琢磨,不对。眯了眼到处瞅,最后倒真让我瞅出点猫腻来。呵,难怪不敢动,几个人腿间被绑了一根线,要不是起劲瞧了真就给忽略了去。 线的另一头,是什么呢? 我敢打赌,肯定不是五百万。 我说,南青啊,你说是谁这么好心帮我这么大一忙呢? 南青很认真地摇头。 有小青头看不下去了,赤红了眼就嚎起来,你他妈别在这装清高,要杀就痛快点,死了就一了百了。日后你下去时,哥几个一定往死里照顾你! 他一嚎完,又多了仨哭丧的主。 我给闹得有点耳鸣,觉着也没几个能收礼了,就觉得还是打道回府比较好。南青问他们几个怎么解决,我想了半天,最后觉着要不就让他们这么站着好了。 牌位见多了,还真没见过会喘气的,挺好。 然后,我们俩就走了,那两箱子礼物也没好意思带走。只是刚走出院子没一会的,就听后面铺天盖地一声响,地面都跟着颤了三颤。 我回头看着冲天火光,砸吧两下嘴,心里真觉着可惜那活牌位了。 现在,晚上九点过一刻,真早。 出了宅子上了车,南青惯例开车,我惯例躺后座。本来想睡一会,南青却学开了乌鸦。 他说,爷,咱们去哪儿? 我说,当然是回家,还能去哪。 他说,爷,你就不想去查查这事?里外透着古怪,肯定不是那爷做的。 我说,你怎么就确定不是他了? 他说,如果是那爷,他肯定会先知会我一声。 我说,你是他男人还是我是他男人?我说是就是,你一外人别插嘴。 他不说了,乖乖开着车把我送回了家。一回家我就脱鞋子上床,南青站卧室门口,欲言又止的。 我说你要上来陪睡? 他就没的说了,继续乖乖关了房门让我睡个好觉。 我躺了一晚上。 天亮时爬下床,南青已经做好了早饭。这次做的东西卖相不错,口感也不错,所以我能勉强吞了三勺后才给恶心吐。南青站在桌边看着我,表情很微妙。 我说,南青,你厨艺见长啊,昨天我才吃两勺,今儿就三勺了。争取午饭让我吃四勺。 南青纠结了半晌说,今天不出门? 我说,人都死干净了,我圆满了。以后就留这儿哪都不去,老死。 南青不说话,转身去厨房藏了一早上。 整个上午,我就保持侧躺的姿势摊在沙发上看电视,运气不太好,一直看广告。南青很安静,也很老实,乖乖打扫房子时还保证不影响到我看广告。 然后,吃午饭。 南青真的下了决心改善厨艺,可惜用错了地方,做出来一顿看着就没食欲并且我只碰了一勺后就吐到死的饭菜。南青继续纠结地看了我一会,就扭头出了门。 我继续缩回沙发看电视。 一个钟头后,南青回来了,递给我一牛皮纸包。打开看,居然是整齐的两盒葡萄糖。我纳闷,南青也不解释,掉头去收拾桌上没动过的午饭。 然后,门铃响了。 说起来,门铃这种东西,我一直以为不会出现在这个家。所以在南青忙着刷碗而让门铃嚎了近两分钟的时间里,我总觉着是广告里插播铃声来着。 后来还是南青带着满手泡沫跑过去开了门。 来的,居然是传说中的有幸见过一面的七爷。 出于礼貌,我半支起身子打了声招呼才躺回去。老爷子挺自来熟,搬了椅子就坐沙发对面了。南青倒是挺看眼神头,自动泡了杯茶送过来。 老爷子上来就开门见山问我昨儿夜里过得怎么样。 我说,七爷您真会开玩笑。大老远跑我这里问我夜生活。吃了就睡,没什么差啊。倒是你怎么就能找到这儿来。 老爷子笑说,从前海之打过招呼,要帮忙照应下这边。 我说哦。 老爷子挺厉害,也没被我给噎住。 他说,昨晚的事,我耳闻了。 我就反问,昨晚什么事?昨晚我在家一觉睡到天亮,有什么事的,我怎么没听说没见过。 老爷子眯眼打量了我一下,还是稳坐不挪地。 他说,事已至此,我也不瞒你。在你从日本回来前,他们几人已经私下里商定了,算好你回国后会找他们清算,干脆设了局等着你跳。后来发生的事,你也看到了。本来他们提前埋伏好了只等你上门,我躲在暗处将他们治住后关在房中,等你过去解决掉,算是替你出气。 我说,老爷子你又开玩笑。我跟他们没仇,做什么要解决。再说了,先前我记得,跳出来替他们求情的是你吧,怎么几天不见就转了性了。最主要的是,老爷子,昨晚我可没出门,真就听不懂你说什么。 老头子给我逼得哑口无言,只能乖乖起身滚蛋。临了到门边了,估计是没憋住,又抛下句“我是站在你这边”的话才慢吞吞地走人。 无聊。 我继续看电视。 南青又嘴碎,悉悉索索凑过来问这人能不能信。 我说,南青,你大姨妈来了。 章回二十四 然后,我在家里乖乖趴了两天。 南青的饭菜一直让人无法下咽,我又懒得叫外卖,最后居然真就得喝葡萄糖来活命。又难喝,一瓶下去连胆汁都得吐出来。没辙,南青只能跑去买了些营养药回来,我当糖吃,一颗一颗嚼着,倒也感觉不错。 到第三天上,有人在门口夹了个牛皮袋。 南青拿进来时我还在想,感情这屋成人民广场人尽皆知了。袋子打开,里面是张光盘。约莫是搞推销的,我眼皮都懒得翻一下,随手就扔垃圾箱里。南青不依了,自顾拣出来就往机子里塞。 我说南青你激动什么。 南青说,爷,这地方没有几个人能找到,既然敢把东西直接送过来,就是脱不了干系的人,不能掉以轻心。 我说你想看就明说,不用说这么多。 南青不搭腔了,自顾去摆弄机子。他有兴趣,我没有。所以他看他的,我翻身睡自己的。不过画面挡了却挡不住声音,里面一直有皮鞭啊喘息什么的少儿不宜的动静传出来。 哈,原来是成人动作片来着。 南青说,爷,你看。 我没兴趣。 他说,爷,是花非花。 还是不想看。 南青就不算完了。声音好像开到了最大,还跟着在旁大嗓门地吼爷你睁眼看你睁眼! 我是瞧出来了,今儿要是不睁眼看一眼,南青一准跟我没完。得,那就看一眼好了。身子懒得转回来,就勉为其难地扭了扭脖子瞅了一眼电视屏,赶巧看着里面一长得恶心的男人退下来换另一个上去捅捅插插。至于花非花,跟条死鱼样跪趴在地上,满头满脸的血。 还以为叶修礼能想出点什么新鲜花样来,搞半天也就是一顿暴打再来个轮干,无聊。 我更没兴趣看了。 南青在旁边,拳头捏得噼啪响。 那点毁心情的动静持续了将近一个钟头后才消停。我都睡得迷糊了,冷不丁听到叶修礼在喊叶修砚,打个激灵又醒了来。二度扭头去看时,镜头里叶修礼正笑吟吟地半蹲着,还很礼貌地让出半个镜头给不远处趴着的花非花。 不得不说,叶修礼还挺上镜。 叶修礼说,喂,叶修砚,看着你男人被干,你硬了没?反正我是硬了。 我打个呵欠,不情不愿地转回身子来。没办法,老是扭着脖子,太遭罪。 叶修礼又说,你够厉害,让花非花带着张狗屁不是的画引我视线。大家都赶时间,咱们也不绕弯子了,关于那个基金还有不记名债券的事,老头子都告诉我了。现在,咱们俩做个交易,你把债券还有那时给我,我把花非花还给你,并且保证以后你们可以继续周游世界不会有人再去打扰。或者,你希望我杀了你杀了花非花。要不要做交易,你自己选。不过,我好心提醒你一句,多浪费一天,花非花就得多被十个人干一天,你要是耽搁久了,约莫花非花也得给干死了。 然后,叶修礼抛下句等你联系后就把镜头还给了花非花,当然,准确来讲是花非花被玩了大半日的地方。又是白又是红的,暗红的肉还外翻着,估计一时半会是合不回去了。 我居然觉得看起来很爽的样。 到此,光盘里的内容彻底结束,屏幕上也变成白花花一片。我还没动作没说话的呢,南青居然呼啦一下站起来抡起板凳就把电视砸了个稀巴烂。 我不乐意了,说,南青你有毛病呢吧?要砸你砸碟机砸光盘啊,你砸了电视我看什么?这还等着看系列广告的结尾呢你把电视给我砸了,你赔我结尾是怎么着。 南青再呼啦一下转身对上我时,竟然跟着呼啦一下掏了枪呼啦一下对上我脑门,眼都成赤红的。 南青说,他是那爷!你怎么能这么冷血地看着那爷受折磨! 我掏耳朵,心道你这不是自己打自个儿嘴巴嘛。 我说,南青你又老年痴呆了,那时早就死了,你又不是不知道,花非花就是一外人,我都没急的你着什么急。再说,那个什么债券之类的是我胡诌了让他们几个不敢随便对我下手好让我保命来着,现在你让我去哪里弄债券出来。你要觉着不爽就开枪,我不会去法院告你杀人的,你放心。 南青的牙咬了又咬,我都能听到牙齿相撞时的恐怖声响。最终,他没壮着胆子一枪崩了我,而是结实地拿枪把给了我一下。 操,我头破了。 章回二十五 流了不少血。 无所谓,反正这样也死不了人。我们俩就眼对眼地瞪着,谁也没搭腔,谁也没动作。 然后,南青撑不住了,继续呼啦一下扔了枪接着呼啦一下抡圆了胳膊给了自个儿一巴掌。啪地一声响,听得人都觉着真疼。 南青说,爷,属下该死。 我懒得搭腔,抹一把进了眼的血水,准备躺回去接着睡。南青这会又化身老妈子,默不作声里钻进房间找医药箱。我表示拒不合作坚决睡觉,他就低眉垂目地站沙发边,手里提着的不像医药箱,倒像炸药包。 南青说,爷,你要气不过,就打回来,属下任凭你处置。 我说这可是你说的,别等我出手时你直接喂我枪子。 南青说,只要你打完后能让属下帮忙治伤,就是打死我都没关系。 话都说这份上了,我也不好意思拂了他的情,不等他反悔加条件的,我跳起来摸了桌上花瓶就砸上去。自然是对准了脑门来的,下手也够快狠准,花瓶都死无葬身之地了,他居然还能稳站不倒并且示意手上医药箱的用处。 你赢了。 躺回沙发上随便他怎么捣鼓,双氧水洗脑门上的伤口时倒没觉得疼,只是被那凉弄得连打好几个哆嗦。南青离我又近,感情脸上隔夜蹿出的胡茬都数得一清二楚。 我眯了眼数了会,觉着无聊了,干脆直接扑他怀里,双手并用把人牢牢抱死。 南青的回应是也打个哆嗦后僵了身子没敢再动。 我说,南青,我就剩你一个人了呢。 南青嗯了一声,倒没把我推开。 我说,南青,要是连你也死了,我该怎么办。 南青没搭腔,我也没给他搭腔的机会。袖口里滑出的匕首准确落进手中,感谢我们俩抱得这么紧,所以把匕首准确无误地戳进他的肺时真是畅通无阻又格外舒爽。 我松开那长得像环抱样的钳制,看着他一阵痉挛后倒在地上。只是伤了肺,一时半会死不了。当然,如果一直那么放着不管,最终也会被自个儿的血呛死。 我哪里能让他死得那么痛快呢? 蹲下去,握住剩在外面的半截刀柄,我知道自己在笑,虽然眼下在无意识地转着刀柄,但的确是在笑。 我说,南青,你知道吗,那时跟我求婚了,他要跟我过一辈子。我们去日本只是为了度蜜月,那晚我把他拉出门去只是想让旅馆的老板布置下房间。我只是想跟他吃一顿幸福的晚餐。你的眼睛是瞎掉的吗,怎么就能混帐到枪口对准了他。他死了,我却连把尸首带回来的本事都没有,只能烧成了灰吞进肚子里,这样才能带他回家。 南青挣扎着抬头,脸上泛着灰白。 他说,爷,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我说,你知道他死前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吗。都要断气了,却还对我说,要信你,哪怕只信一次。你说,我怎么去信一个杀了我的宝贝我的命的男人。南青,你怎么就能下得去手呢,是不是因为,你的胸膛里塞了块石头呢。 为了确定是不是石头,我继续转了转刀柄,触感很柔软,原来不是石头来着。 南青呕了一口血沫子出来。 他说,爷,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 我都笑得差点合不拢嘴。我说,那得是哪样啊。我不傻,也不瞎,肩膀上顶着的那东西也不是摆设。那时死前玩了整晚的火机,好死不死就在最后点了颗烟,然后死透了气。回来了你又说自个儿枪法准到一点烟星就能爆头。我们去日本,除了你,还有谁知道?没有,一个都没有。除了你,还能有谁? 南青不搭腔了,头垂下去半晌没动静。 我咬牙,猛地拔出刀来。 我说,南青,叶修礼给了你什么好处,让你干脆抛了那时投奔到他那里?我很好奇,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你怎么就能投靠过去呢。你给我个理由,别让我最后死不瞑目。 南青没抬头,不过总算给了我回应。 他说,你为什么确定是他? 刀上沾了不少血,看着居然异常刺激视觉。我眯眼看了半会,没忍住,伸出舌头去舔了舔,果然是甜的。 我说,叶修礼自己说的。 南青有些费劲地抬了头来看我,脸已经成了惨白。 我又乐,说他傻你也傻吗,当初那些关于基金的废话,我只说给了你一人听。死透的老头子只知道有基金这事,却不知道关于债券的一切事宜。除了你跑去通风报信,叶修礼怎么会知道?他不是神,没那法眼参透世间事。 南青又不说话了,看起来大约连最后一点抵抗都懒得再做。 蹲得久了,腿脚有点受不住,我也就顺便一屁股坐地上,倒也方便了拿手指头去戳他背上冒血的洞。 我说,南青,你要是再多点耐心,我大概也能耐着性子陪你们把戏唱下去。花非花回半山公寓的事我也只说给你听过,让他去日本偷画的事也只告诉你,人却还被捉了去,也是你的功劳吧。如果那时没死,我一准陪你们玩。可是,他死了。知道我为什么吃不下东西去吗?一想到陪着他的居然只能是些垃圾食品,我就有想死的心。现在好了,那时没了,我不想玩了,不对,我都不想活了。叶修礼要债券要那时是吧,哪样我都给不了。那时的灰都在我肚子里,至于那些个债券,其实我也没撒谎,根本就不存在过。当年的确有人从国外送来赞助,但不是三分之一,而是全部。当初之所以对你说了这么大个无聊谎,就是因为不信你。也是在跟自己赌,若是我猜对了你,消息散播出去后至少能保证在找到所谓债券前所有人都不敢动我。要是猜错,也不过是个无伤大雅的玩笑。结果,你还真没让我失望。 南青又不说话了,过了半天才嘶嘶哑哑地说了句遗言样。 他说,你动手吧。 我当然要动手。 章回二十六 虽然有一千一万个心想要杀了南青,最终还是咬着牙先放弃。二度落下的刀也不是戳烂他的石头心,而是改在肋侧上开了个口插管放他肺里的积血。 南青狠狠咳了个半死,脸色却慢慢好转了些。 哈,又让他捡回一条命来。 我说,你走吧,去告诉叶修礼,没有债券,也没有那时,只有我。他要是想要我的命,就只管来拿。 南青摇摇晃晃站起来,大约是想说些什么来着,嘴无声蠕动了半晌,最后还是默默出了门,并且记得帮忙把门带上。我躺回沙发上,蜷缩起身体抱着臂,想象着那时还在我怀间,而不是胃里。 这个世上,只剩我一个了。 我说,喂,老爹,你儿子折腾了半晌,最后还是什么都没挣回来,你气活了没有? 我说,那,花娘,你儿子挺不争气的,嫁人嫁一半,连个孙子都没给你抱上,你肯定准备打断我三条腿。 我说,死那时,害我守活寡,你真不得好死。 絮絮叨叨地说了不少,自己都觉着够丢脸。头疼,也涨,还有间歇的耳鸣,约莫是被南青那一枪托砸得有点脑震荡。后来居然也能迷迷糊糊地眯了会,朦胧里觉得身边围了很多的人,吵吵嚷嚷的,不让人清静。 然后,就醒了。 哪里有人呵,到死也就我一个,蜷缩在沙发上,对着烂掉的电视跟满地狼藉,各种无聊又无奈。 应该做点什么才是。 这么想着,我爬起身来出了门。眼下,我需要一把枪。子弹不用太多,两颗就好。一颗留给叶修礼,一颗给南青,或者,给自己。唱戏嘛,总该有个落幕的时候,否则留在台上吱呀久了,只能遭人诟病。 我去找了那个曾大言不惭说着站在我这边的,七爷。 没多少交情的老头子,对于我贸然登门好像也没多惊讶。当我提出需要一把枪时,他甚至很和蔼可亲地建议我可以多带几个弹夹在身上。我很感谢他的好心,所以决定对他多说几句掏心窝子的话。 我说,七爷,那时已经死了,南青背叛我们俩投奔了叶修礼。我骗他说没有债券这种事,其实是为了给自己留后路。明天我就去找叶修礼了断。如果没能回来,你记得一定要我的尸体弄回来。实在不行,把我这带着戒指的指头剁下来。在我从前住过的半山公寓里,有保险箱,里面就藏着花非花从日本带回来的债券。只有我的指纹才能开箱。日后,这个家,整个族群,就拜托您了。 七爷很大度地拍着我的肩膀,拇指上的祖母绿扳指莫名抢了第一印象。 他说,阿砚哪,你要放宽心。就算没有那些债券,你也是名副其实地叶家当家。你爷爷既然能算到这一步,自然也能算出来他的孙子不是虫。 我一下就没了话说,只能规规矩矩地鞠了一躬,然后带着枪出了门。 回家。 回去的路上,经过一座不知名的天桥。行人只有三两,我就矫情了,弃车上桥,到中央后停下,背靠着围栏向后倒,世界都跟着转了一圈。什么都是反的,反的世界反的嘴脸,还有铺天盖地的眩晕与失重感。 天桥不高,不过摔下去也会死。我不想死,至少,不想死在当下。只是,心里也没有多舒服。不算难过,充其量也不过是一点点的悲凉。 我用了二十三年的时间冲破了牢笼挣扎着侥幸着活着到了这个世上,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跟我爱着的男人长相厮守。我只想要他。 老天却妒忌我到发狂。 叶修砚,知道为什么我穷其一生也想要压制着你不让你出现吗?因为你太可怜。 耳语样的声音在耳边响,我立起身来四下里寻找着,却找不到一个近在咫尺的人。愣了愣,忽地就反应过来,那个声音,是五六。 五六在脑子里,跟我说话。 五六说,你太自私太残忍太极端,你想要的只有那时,放在这个世上却等于全世界。你该知道的,现实怎么可能让你如愿。叶修砚,你要记住,二十三年前你本就该被抹杀,所以,在你毁掉一切前,把身体还给我。 我乐了,我说,五六,你有什么资格评论我。你霸占了这身子二十三年,你以为自己做成了什么。你害死了花娘,抛弃了那时,甚至还像个男妓样趴在别人身下婉转承欢,你算个什么东西。 五六叫嚣着,至少我还算是个人,叶修砚,我比你这个疯子强太多。 我说,五六,属于你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你已经死了,没资格再滚回来评论我的人生。死了,就是死了,乖乖地死着,别再出来丢人现眼。 后来,五六的声音再也没有出现过。 当我以为他终于彻底放弃时,他跳出来给我最后一句遗言。 他说,叶修砚,你记住,这具皮囊一毁,死的就不仅是我。 他说,叶修砚,当你死掉时,我们就全完了。 然后,五六再也没有出现过。 我扭头去看天空,夕阳坠到了边。 章回二十七 南青回来时,是在半夜。 虽然没有料到他会回来,只是对他的回来也没多意外。应该有留心处理过身上的伤,至少看起来衣冠楚楚的,不像是曾经游走在生死边缘样。 当他回来时,我正因为腿麻而打算换个姿势继续蜷缩在沙发上。 他见了我也没多说话,只是沉默地打开随身带着的包,沉默地将里面的东西一样一样摆上桌。一把枪,一盒甘草糖,以及,看起来似乎应该属于花非花的一截手指。 南青说,爷,叶修礼说,糖是你爱吃的,他请客。枪,是为了明天的对决,没有子弹。花非花的手指,是你的邀请函。 我说,谢谢。 南青看了我一眼,最后沉默地站起身来。他走到门边,低声对我说,您好好休息,我明天来接您过去。 我说,南青,你觉得我好看吗? 他没有回头,沉默了小会后低声说,好看。 我把手捂在左眼上,说,那这样,你还觉得好看吗? 他很快地扭头看了我一眼,接着别开脸,还是低声说,好看。 我放心了。 我说,那就好。你知道的,那时最喜欢的就是捧着我的脸笑,然后带着十二分的喜欢小心翼翼地亲我的右眼。既然你一个外人都觉我只剩一只眼也不难看的话,他应该也不会嫌弃我变成独眼龙。 南青猛地转回头来,甚至还在最短时间内冲我扑了来。不过,他再快也快不过我。所以,当他扑上来抓住我的手时,我已经有足够的时间抠出自己的眼珠来。 脸上有点湿热,掌心里的珠子上也粘了不少白花花的东西。那玩意,应该叫神经组织什么的。触感不太好,看着也有点反胃。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不觉痛。 南青半跪在我跟前,像是看到鬼样。 我笑,把眼珠子举到了他脸前。 我说,南青,你知道吗,其实叶家人能坐稳当家百年,不是靠天性里的警觉亦或者那点小算计,更不是靠莫须有的债券。每个宗家里出生的子嗣,天生就是重瞳。藏在右眼里的第二个瞳孔,看穿了世间一切丑恶事,所以才能独活。那不是礼物,是诅咒,诅咒着叶家的子子孙孙,令叶家人在享受着荣华富贵的同时人丁凋零。世代单传的一脉,毁灭只是朝夕间呢。结果,当上一任当家出世时,出世的,是双生儿。你有没有听说过被诅咒的双子? 南青僵硬着唇角,什么话都没说。 我只能厚着脸皮把看相不算太好的眼珠子强硬着塞进他手里。 我说,你把我的回礼还给你的主子。你告诉他们,明天我一定会准时赴约。也一定请你告诉他们,二十多年前就该落幕的戏,是时候画个句号了。 然后,南青走了,带着我的眼珠子,脸色铁青地走了。他走了,我起身去浴室收拾狼藉。其实刚开始用一只眼睛看东西时,不适感还是明显得很,至少去浴室的短短一截路让我跌跌撞撞了好几步。等到进了浴室对上镜子时,看着里面血淋淋的半张脸,眩晕感无形里重了几倍。 也不过维持了小会。 实际上,几分钟后,我清清楚楚地看到自己仅存的那只眼中,瞳孔开始扩大,分裂。不得不说,人体真的是一种很诡异的存在。就像这藏在最深处的瞳孔。 就像,被五六强行掩埋了二十三年的叶修砚。 我笑,叶修砚笑。 我说,那时,别以为你帮我安排了后路我就不恨你。等我解决掉手边的恩怨,马上就找你算账。 章回二十八 隔天一早,南青准时出现在我面前。 大约对我半个脑袋上缠绷带的新形象有些适应不了,他只是看了我一眼后就坚定地扭了头去看别处,到底没肯再正眼看我一下。 我表示没关系,不介意。 然后,出发。 一路上都很安静。也是第一次坐上副驾驶的位置,感觉有点奇怪。中间在等红绿灯时,看着那路口有点眼熟,仔细回想,才隐约记起来,好像是去往五六曾经拥有的半山公寓的必经路。也是这么一想才发觉,不过一晚的功夫,脑子就像被人切掉一半样,居然莫名其妙里就丢了大半的记忆。 我甚至发觉已经彻底溃烂的指节再掐下去时居然完全没了感觉。 不是多么值得庆幸的事。 车子最后停下时,是在荒郊野外。空旷的原野,有废弃的厂房孤零零地耸立,跟我很久前的梦该死的相像。下车前,南青突然递来一张照片。下意识接来看,竟然是张全家福。 年轻英俊的叶景墨,端端正正坐在藤椅中,唇角挂着经年不变的痞笑,怀里还抱着襁褓中的婴儿。九头身的叶修砚站在一旁,笑得眉眼都皱成一团。叶修砚的身后,是他的二小叔,左手搭在叶修砚的脑袋上,右手扶着叶景墨的肩。他的指间,有一点暗绿隐隐约约。 没有当家主母,也没有婴儿的母亲存在。可是,那就是一张名副其实地全家福,并且看起来异常的合适。 我有些意外。记忆里,从来没有这么张照片存在过,现在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南青给了我解释。 他说,这是那爷曾经时刻带在身侧的照片。去日本前,他给了我。他交待,如果某天他不在了,这张照片就还给你。那爷说,当年拍这张照片时,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终有一日,要堂堂正正地站在你身边,而不是透过镜头看着你。 我说,谢谢。不过,照片还是要麻烦你帮忙保存。如果哪天我也不在了,希望你帮忙塞进我口袋里一起随着尸体烧掉。 南青迟疑了一下,还是把照片收了回去。 他说,好。 然后,我只身一人进了厂房。 叶修礼在等我。 同样空旷的厂房,他坐在正中央一把孤零零的椅子上,脚边趴着死活不知的花非花。我走过去,在距离十步之遥时停下,不远不近的,刚好能瞧清他眼底的黑影与手间把玩着的枪。 奇怪的是,我居然还看到了一种叫孤单的悲凉感在他脸上弥漫。 他说,哥。 我点头,笑着回应,小礼。 他微微歪着脑袋看了我一下,也跟着笑了笑,然后当着我的面把手伸到了耳朵后。随着一声轻微嘶响,他撕下了脸上的皮。 那是我第一次真正看到他的脸。支离破碎的脸,狰狞到极点。可是,透过那些个的伤痕累累,我仅存的眼睛自动捕捉了影像汇集成脉冲信号传递到大脑,中枢神经做出反应后又传输信号到眼前,一瞬间里,我眼前就有了一张清晰的轮廓。 我看到了自己的脸,在十步之遥处,对着我笑。 所以说,这个世上奇怪的,其实还有血缘这种东西。 他说,南青告诉我,海哥哥已经死了。 我点头,嗯,死在了日本,没留下全尸。 他垂下眼,指尖神经质样摸索着枪口。 他说,哥,我爱他,你知道的。可是,他也爱我呢,你知道吗。 我说,以后如果有机会,我会问问他有没有爱过你。 他就抬起头来,笑得异常干净。 那感觉其实也很诡异。一张怎么看都狰狞的脸,笑起来本该让狰狞加倍才对。偏偏放在这里就变成干净,干净到我都想怀疑自己的眼睛是不是出了问题。 他说,从小我的世界里就只有他。他教我生存法则布局走棋七情六欲。他像父亲像情人,可有时候更像仇人。我一边爱着他一边又恨着他,甚至在十六岁前最大的梦想是杀掉他好挣脱他加在我身上的桎梏。直到十六岁成人礼,他用最残暴的方法占了我的身子,然后在我脸上划下了第一刀。那种生不如死的痛能把人逼疯了,我流了很多血,不管是脸上,还是身下。本来以为自己要死掉,迷迷糊糊里,听到他在喊我的名字。我趴在自己的血里,勉强睁开一只眼看他。那是他第一次喝醉,也是这辈子唯一一次。他醉得很厉害,却也是第一次把我收进怀里。他亲着我的额头一遍遍地说,你是叶修礼,不是叶修砚,不是。他不知道我已经恢复了意识,也不知道,我如果在那会要杀他,易如反掌。 我说,那你为什么不动手。 他就笑,笑得愈发地浓。 他说,因为在那一刻,我原谅他了。我爱他,其实一直都爱着,哪怕是恨,也是分了一半的爱转成恨。他用各种方法折磨我,不惜把我的脸完全毁掉。他有多爱你,就有多恨我。可是,他那个傻瓜,到死都没敢承认,如果没有爱,哪里会有恨?他恨我,只是恨着因为我夺走了在他看来本该只能属于你的爱,他恨的,是他自己。 在说这些话时,他始终在笑,眼里有浓情。我不知道该做什么反应,总觉那些可能会让我怒发冲冠亦或者隔靴痛痒的话所起的唯一作用似乎仅仅是侧面想象一段扭曲情爱。 然后,他的笑突然消失得干干净净。 他说,哥,其实我要的,从来不是什么当家地位,我只要他。留在他身边,爱他,陪着他,跟他终老。二十多年里,陪在他身边的一直是我,最终却连他的最后一面都没见到。我的心好像碎成了渣子,疼得喘不过气来。你疼吗? 我说我不知道。 他又浅浅笑了一下。 他说,你是个疯子,疯子是不会知道什么叫痛的。其实我很同情你,这一辈子三分之二的时间被人压制,终于有机会做主了,也不过只能留在他身边一年。在他生命里最辉煌最无助最需要爱的时候,是我给了他一切。哥,我比你幸福呢。 我说,或许。 他把枪举了起来。 他说,花非花没死,被我打了麻醉剂睡得蛮舒坦。你的枪里没有子弹,我的枪里有一发。所以,你们俩有一个能活。你是想让他活着走出去,还是自己活? 我说,你完全可以杀了我们两个的,不用这么大发慈悲。 他摇摇头。 他说,我只要海哥哥。他死了,我也没什么去争去抢了。不过,你知道吗,就算我们两个只能活一人,还有工作要做。他不死,海哥哥不会瞑目。所以,哥,我们做个约定行不行?不管是谁走出这扇门,杀了他。 我说,你知道? 他说,哥,你不是我,你也不是海哥哥,所以这辈子你不会懂他为了让你活命牺牲了多少,你也不会明白,我跟海哥哥的感情到底有多深。好了,举枪吧,我们两个先做了结。 我说,小礼,二十四年前,我最期盼的事,是等着你出生。 他说,哥,再见。 我举枪,扣下了扳机。 章回二十九 一发子弹,一声枪响。 两个人活。 死的,是叶修礼。 我的子弹正中了他的眉心。他垂下头,唇角还噙着一点若有似无地笑。如果不是额上还有一个流血的洞,他看起来只是睡着了。 这是我能给他的,唯一一点温柔。 你在奇怪为什么死掉的是他,对吗? 其实,不用奇怪的。 当南青送来那把枪时,里面已经被装上了子弹。一发。当我走进这间厂房时,叶修礼每说一句话,脸上的表情都在无声做着注释,那个,叫做遗言。 我仅存的右眼看到了他的绝望,隐藏的瞳孔看到了他的心。他的心在对我说抱歉,不是抱歉着夺走本该属于我的人我的身份我的地位我的命运,他抱歉的是在他夺走所有属于我的一切后,却没法以我的身份解决掉制造出这一切争端的祸首。 我不怨他。因为当他换了枪把自己的命送上时,我原谅他了。 因为,他不是疯子。 他只是个孩子,做不得弑父大罪。 甚至在这一刻,我也原谅了那时。 看不懂我在说什么,对吗? 没关系,我讲给你听,从头开始。 二十五年前。 三岁开始,记忆变得清晰起来,叶景墨也将培养叶家下一任当家的任务提上了日程。我开始学着摆弄枪支,磨练拳脚,舞文弄墨,推揣人心。每晚睡前,叶景墨会给我讲故事,不是童话里的公主与王子,而是遥远年代里兄弟相杀争权夺位的你死我活。那时候,他说的最多的是,想要千秋万代,就只能一人独活。 于是,当别的孩子还在肆无忌惮地挥霍童稚无知时,我的脑子里有了清晰的认知,从老祖宗开始,命,是跟权利绑在一起的。 再大了些,叶景墨开始断断续续告诉我叶家的历史与藏在深处的秘密。他甚至开始对我灌输着,终有一日,若要留存,须手刃血亲。 然后,五岁生日时,有了那一场变故。打开叶家后门的,是那时。血洗叶家的,是赫家。可是,没有人知道,最先生了篡位之心的,是我的亲叔叔。 这个世上,唯一知道的人,是我。 因为当他拨出了那一通决定叶家几十口人性命的电话时,我就站在门外,手里举着想要送给弟弟的棉花糖。十分钟后,叶家的门被打开,而我,甚至还没来得及找到自己的亲爹爹来说出那些十万火急的话。 正如我说过的,拥有重瞳的叶家人,是被诅咒的一家。世代单传可以留存,但当某一代突然出现两位子嗣时,注定要被抛弃的那一支,其实同样可以反扑了变成宗家。 叶景墨太心软,他做不得朱棣清君侧的强硬,也达不到四爷铲异己的狠绝,结果只能一败涂地。 那一场漫天的大火,其实是我的亲叔叔一手促成。那时也好赫家也罢,终究不过是他手里的一枚棋。我说过,叶家人布局行棋的本领,才真正是无人左右。 而在我最后的记忆里,他同样死在了那场火中,这才让我心安理得地一睡二十三年。 直到现在。 其实一开始并没有察觉,甚至觉得那时耗尽二十年的光阴来摆平余孽不过是因为他能力太差。等到叶修礼公然跳出来挑衅时,我不过气那时一波未平再起一波,这才慢吞吞地插了一脚。 事实却是,是我轻敌。 二十年的时间,足够让一个野心勃勃的人疯狂至癫。叶修礼爱惨了那时,就算杀了自己也不会把那时逼上绝路。而到最后,那时却不得不搭上自己的命才能换回我苟活的机会。 南青杀了那时。 叶修礼所有得到的情报,跟另一个人同步。 叶修礼直到死,都在无声诉说着自己的苦苦挣扎。 叶修礼不会指派南青杀那时。 箭头指向了一个人,那另一个人。 那另一个人,才是南青的主子。 那另一个人,拇指上还带着二十多年前从我老爹手上褪下来的玉扳指。 现在想想,其实那时已经尽力了。不,不光是尽力,他做得很好。这个世上,本来没有人可以与叶家人抗争,那时做到了,并且坚持了二十三年。 那时,与那个打败叶景墨并且差一点登上宝座的男人抗争了二十三年,还为我留下了反抗的机会。 那个男人,是我的亲叔叔。 那个人,是七爷。 章回三十:剧终 从厂房出来时,南青居然还留在原地。见我出来了,疾走两步迎上来,还下意识地往我身后看。 我说,南青,你在看什么。叶修礼死了,看不出他来。 南青说,爷,花非花怎么办? 我说,死不了,随便他。至于你,看我活着出来好像一点都没惊讶。 南青笑了。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他笑。好像快要解脱样地笑着,眉眼里都被暖意塞得满。 南青说,爷,你的命注定不该握在叶修礼手中。 我也笑,反问他,那我的命该握在谁手里? 南青扭头看天。 我奇怪的是,他居然是为了掩藏眼底的泪。 流血不流泪的汉子,为谁哭? 当他再度低下头时,已经恢复了自如。 南青说,爷,你的命,只能握在你手中。 很好听的话。 我说,谢谢你夸奖。现在,麻烦你开车,送我去七爷那边。 南青说,好。 去七爷府邸的路上,我第一次主动开了口。 我说,南青,那时其实是主动要你开枪的,是吗?去日本前,他早就准备好了死在那边,是吗? 南青没有犹豫,他只是沉默。我能看出他的沉默,是不想提及自己的弑主一事。同样的,他的沉默也在无声告诉我,我没有猜错。 我说,南青,在过去的这些年,他有没有查出七爷的真正身份? 这次南青回答得很痛快。 他说,没有。那爷知道暗地里有人在做对,但那人行事滴水不漏,他用了多年也不过是挡下那人的名枪暗箭,却始终查不出幕后之人。直到那爷坠崖后,由明里转到暗地里四下里追查,才隐约触到了那人的线。 我说,你是什么时候投靠到七爷身边。 南青握着方向盘的手不着痕迹地紧了紧。 他说,那爷坠崖后,七爷主动找到我,请我到叶修礼身边做个照应。当七爷发觉那爷诈死后,我主动请缨暗杀那爷。你回国后,也是我通风报信派人抓走了花非花。 我说,南青,你杀那时的时候,手有没有抖? 南青不说话,一脚踩死了刹车。 他说,爷,到了。 七爷已经在等我了。看起来应该等了有些时候,茶色都淡了不少。瞧见我进来时,还特意吩咐了身边人全部退下。南青大约很受信任,径自到人身边站定了,七爷居然也没说个退下。 南青说,七爷,少主子跟花非花同归于尽。 七爷点点头,冲我笑,说,坐。 我也就坐了,坐在堂下,顶礼膜拜样。 七爷说,小砚,你还能活着回来,真好。 我说,是小礼不想活,把活命机会留给了我。让七爷担心,是我的不是。 七爷刮刮茶沫子,笑说,小砚,还喊七爷? 我就笑,说,叔叔两个字,忘了太多年了。 七爷摇摇头,缓缓放了茶杯回桌上。 他说,小砚,若是为了你父亲,你该恨我。可若为了叶家,你就不能恨。你父亲心太软,撑不起一家之主的位子。从小我就疼你,当亲儿子来疼。虽然修礼才是我的骨肉,可他却像景墨的孩子。只有你,跟我最像。心够硬,人够聪明,手段够高超。当你回来并且想到用三枝基金恫吓老大时,我就知道,这个当家的位子,非你莫属。 我说,谢谢七爷厚爱。 他说,小砚,你该知道,历史向来如此,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一族分崩离析一个多世纪,早就到了合而为一的时候。我做这一切,不过是为的让整个家族重回昔日的荣耀。我老了,这个家也没法再持下去,终有一日,我打拼出来的天下,会是你的。 我把怀里的枪掏了出来。从这幢房子带走的枪,兜兜转转一圈后,又回到本来的地方。 我说,七爷,当时带走的两发子弹,本想着一发给叶修礼,一发留给我自己。可是,到现在,我只想把两发子弹都留给你。 七爷笑,说,小砚,别对叔叔开这种玩笑。 我说,你看我像开玩笑的样子吗? 七爷敛了笑脸,南青也适当地举了枪。 七爷说,小砚,识时务者为俊杰。我说过,历史的趋势向来伴随着血肉堆积。为了家族的荣耀,族人势必要有贡献血肉的献祭心。我知道你现在伤心难耐,不怨你。但是,你不是小孩子了,要做当家,就记得把脾气收好。你知道的,为了这个家,我连亲生骨肉都可以舍弃。花非花已经死了,对外等于彻底抹杀了叶修砚的存在。所以,在你开枪前先想清楚,是要坐回叶家当家的位置,还是无声无息地消失。 我说,七爷,我想清楚了。就在刚刚,想得彻底清楚了。本来以为那时甘愿送死只是为了确保我能回到叶家,现在才明白,只有他死了,死在曾经最信任的属下手中,才能让你彻底放下戒心接纳南青。那时用自己的死来确保,确保我不仅能回到叶家做起这个当家,更确保我不用再受你牵制。 七爷没反应。 不,不是他没反应,而是他还没来得及作出任何反应时,南青的枪已经调转了枪口对上了他的颈子,扣下扳机。南青的枪法,我很清楚。远距离里都能让那时留下片刻时间与我告别,何况一尺之内避开颈间动脉。 七爷的身子狠狠抽搐了一番后,手无力垂在身侧。他已经没法说话了,却也不会立刻死掉。 我站起身来走到他面前,把握了半晌的枪对准了他的眼睛。 我说,这一枪,是为叶景墨。 咔。 枪没响。 七爷的瞳孔猛地收缩了一番。 我说,可能是卡壳了呢,重新再来好了。这一枪,为花娘。 咔。 还是没响。 七爷的身子又抖了一下。 我说,是你运气太好还是我运气太差呢?没关系,我们可以继续。这一枪,为小礼。 咔。 居然还不响。 七爷的瞳孔猛地扩大,颈子上血流得疯狂。 我说,七爷,你怎么这么好运呢。再来一枪吧,为我的爱人,那时。 咔。 不响。 七爷的瞳孔,扩散了。 他被自己活活吓死了。 我说,南青,怎么像是在玩俄罗斯轮盘呢?明明有装两发子弹,居然开了四枪都不响。你说,再来一枪会不会响? 说完,我把枪对准自己的脑门,咔。 南青指指我身后,第二次笑。 他说,爷,你忘记装子弹了。 我恍然大悟。原来是因为太紧张,把子弹扔到椅子后面去了。总不能就让子弹留在地上,这么想着,我转身回去拿子弹时,身后很诚实地传来一声枪响。 我扭头,正好瞧见南青倚着墙坐下去,笑得彻底解脱。 他说,爷,那爷临死前还说过,当我杀掉七爷后,一定要笑着对你说,他很爱你,所以请求你带着他的份活下去。 他说,爷,对不起,是我害你孤苦终生,请您原谅。 南青死了。 我扭回头去,把椅子上的两颗子弹慢慢推进弹夹中。 最终,我还是一个人。 ——正文完—— 番外 我是花非花。 一个人。 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很久之前,当我从酷刑中挣扎着醒来时,是在野外一处荒废的工厂中。身边,是已经死去多时的叶修礼,可是看上去却异常地安详。 除此之外,再没有别人。 拖着残破的身子回到半山的公寓,我休整了足足两个月才恢复过来。两个月不闻不问,脑袋放空,躺在冰冷干硬的床上,感觉却像飘在汪洋深处。 有种至此一生的错觉。 两个月后,我第一次走出了空荡荡的房子。外面似乎发生了什么,也好像什么都没发生。台面上没有风浪,私下里却也隐约听闻,城中那家生了不小波动,产业全部冠上了叶字,当家的却不是曾经与曾经那家家主深交的叶修礼,而是个陌生的面孔。 据说,叫叶修砚。 据说的事,林林总总的,也听来了很多。叶修砚年纪轻轻,管理手下与产业却是雷厉风行,生意做得蒸蒸日上,没用什么恶劣手段,却照样轻松吞并了不少商家,短短时间里靠着强硬手腕稳稳坐上了四九城的第一把交椅。 手腕强硬,人也怪。据说瞎了一只眼,进出都会戴着只眼罩,那眼罩上却穿了两枚子弹当装饰。不近女色,更不近男色,身边也没个保镖之类的人存在。只是很热衷于慈善,据说捐建了许多孤儿院,还专门成立了慈善基金,名字叫三枝基金,着实做了许多好事。 又据说,盛名在身却是鲜少露面,着实令许多竭力想要攀附奉承的人焦头烂额不得其法。 很多的据说,全部加起来,也不及我某天不经意间的一眼。 那是个阴蒙蒙的傍晚,我站在路边等红灯时,下意识地扭头看向街的对面,刚刚好看到叶修砚从便利店里走出来。隆冬时节,风大,天也阴冷,他只穿了件单薄的呢子大衣,越发衬得人,干涸。脸色也很苍白,走到车前的几步路,感觉像在飘。 绿灯了。 我再度扭头去看他时,他已经钻进车子离开了。沧桑地像是上个世纪的车子,载着这个城里的王者,很快消失在街角。 那天,我忽然觉得,应该出去走一走。 然后,我便启程了。 没有目的,也就不计较路程与时间。走遍了世界各地,学会了很多种菜式,也见了很多人,很多事。偶尔在某个不知名的国家的不知名的街道的不知名的酒吧里喝着不知名的酒时,心脏会不知名地抽动一下。 有些难熬地疼痛。 某天,我甚至遇到了当年花娘放言为真爱的大厨。他在地球的另一边,开着一家属于自己的餐馆,最拿手的是一道龙虾盅。整只的龙虾剥出肉后,壳里涂满酱料,再塞上米粒虾肉时蔬,用蜂蜜封层,最后上锅蒸。 我吃了一口,眼泪却哗地一下掉下来。 他在旁边用蹩脚的中文对我说抱歉,说不该放太多的芥末,说曾经他心爱的女人也是吃了一口后被呛到眼泪直流。 我只是微笑着说谢谢,然后离开。 我想,我知道花娘当初为什么会留在那个男人身边大半年。不是因为爱,只是因为她想学会怎么将那道龙虾盅做到完美,以便在回国后可以亲手给自己的儿子做一次。 我哭,仅仅是因为,那种古怪的口味,其实是当年五六的最爱。 我跟花娘,终究没有机会能做一次龙虾盅给五六尝一尝。 那一晚,躺在异国他乡的旅馆中,枕头上散发着难闻的西方味道。我忽然觉得,要回去看一眼。 只一眼就好。 然后,我回去了。 距离我的旅行,已经过去了整整两年。说长不长,说短却也不短。两年里可以发生很多事,也可以什么都没发生。 我再一次听到了据说两个字。 已经站到顶端的叶家,一夜之间所有资产突然被全部捐进了三枝基金。叶修砚第一次站到了众人面前,对着聚光灯说出自己的决定后,走下了台。 在众目睽睽里,走到了礼堂的门口,然后轰然倒地。 据说,是心脏骤停。据说,做过尸检,确定是自然死亡。据说,是因为严重的厌食症,两年里只能依靠注射来维持生命。据说,死前曾留下遗书,死后身体火化,骨灰被送往了日本某地。 很多的据说。 我只知道,这个世上,从此再没有五六,也没有叶修砚。 只有我一个人,坐在海边,看着东方存在着某个岛国的方向,听涛。 番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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