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堕龙+番外篇——by段无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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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正仁被血污迷蒙了双眼,那些站在火光中的人,浑浑噩噩之间,都成了不真切的幻影。他们疯狂大笑,他们面目狰狞,他们拿着最寻常的农具,用最亲切的乡音,毫不留情的毁灭着他的信仰。他们嘲笑他驽钝木讷,不通世事,他们嘲笑他泥古不化,胸无大志,他们把他饱含希望的心意,踩在脚下,碾压倾轧。真正伤害人的并不是凡夫俗子的拳脚,而是比拳脚更加锋利的只言片语。看到地上肮脏粉碎的供品,想到那个几百年间剜麟剃骨的龙王,孙正仁觉得一股热流不受控制的从双目中留下,在肮脏的黄土地上留下点点滴滴湿润的印记。可惜的是,那酸楚的热流并不能洗净迷蒙的双眼,血水,泪水,汤水,混杂在一起,反而使的孙正仁的眼睛酸胀难耐,不甘心的合上眼,不甘心的缓缓靠在墙边。

终于,孙正仁昏厥了过去,晕倒在一片油污之中,晕倒在他最熟悉的气息里。

第34章

从黑暗中清醒过来的时候,孙正仁面前出现了一个盆子。盆子是什么时候出现的,自己又是在哪里,孙正仁想了半天也想不起来,但他却理所当然的认为,他在一个他最熟悉的地方,纵然名字位置都说不上来。

盆子里盘旋着一条黑色的蛇,对村里人来说,蛇和蟾蜍都是神的化身,看见了要怀着敬畏之心,万不可打杀捕食之。孙正仁以前遇到这类生物,总是躲的远远的,可这次不知道为什么,看着眼前的这条蛇,孙正仁心里竟生出了些亲切的感觉,他上前走了几步,蹲在了盆子前。

黑蛇一动不动的卧在土黄色的盆子里,盆底有浅浅的一层水,看着黑得发亮的鳞片,孙正仁不由自主的伸出手摸了摸,冰凉的一片。

这不是一条蛇。这是龙。

孙正仁心中十分肯定。

总是有这么一个时候,当你站在一个陌生的地方,面对一个陌生的环境,却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熟悉感。对某种事物独有的亲和感,有时来的莫名其妙。就好像孙正仁现在。

孙正仁望着这条卧盘着的黑蛇,竟然没有一点恐惧之心。他隐隐约约觉得这条龙一定是需要水了,他毫不犹豫的端起盆子,向远处走去。远处有什么?远处有水源,有大河,把黑蛇放在那条河里,黑蛇就能化成龙。这些想法从哪里来,孙正仁不知道,就像是脑海中有一个声音,一直提醒着他,该如何走,该如何做。

黑蛇有碗口粗,可孙正仁端起盆子的时候却丝毫不觉得沉重,他颠着步子,盆子随着他的步伐晃晃悠悠,可盆子里的黑蛇却依旧懒洋洋的卧在水里一动不动。

这条龙还活着么?受伤了么?会突然发怒么?

这些问题孙正仁想都没想,在他毫不犹疑的把盆子抱在怀里时,似乎就认定这条黑龙不会伤害他。蜿蜒的土路向前延伸,不知道通向哪里,走在这条崎岖的山路上,孙正仁的脑海里却闪过了许多情景。

人的生命中总会出现这样的事,在某个特定的情境中,会把不曾发生的往事当成自己根深蒂固的记忆,默默的认定,这就是自己的记忆,就好像比起往事的内容,作为记忆这一点才是最重要的。

孙正仁脑海里此时闪过的便是一些可以称得上记忆的东西,不去追究这些情景于何时何地发生,孙正仁便首先肯定了这些情境必然存在过。那些情景太过于熟悉,甚至连细节都清清楚楚出,当它们以一幅幅的图景从孙正仁脑海里飘过时,他突然感到一阵莫名的心悸。

首先出现的是孙家的老宅子。

孙老大一家现在的宅子是在老宅子的后院建的,孙老大一共有兄弟四个,没有分家前都住在老宅子里。在村里时不时兴分家的,家和万事兴,老人长辈最希望看到的就是四世同堂一大家子在一起,那些分家分的七零八落的人家多半是些声名狼藉的家族。

孙老大娶了媳妇后依旧住在老宅子里,孙老爹挺喜欢孙老大,孙大娘虽然性子急可那是刀子嘴豆腐心,一家人偶尔吵吵闹闹的倒也热闹。孙家一家老小眼盼着孙大娘赶紧给孙家生个孙子,可不知道怎么回事,孙大娘连着生了三个,都是生一个死一个,这可把孙家人急坏了。有人说去找找算命先生准管用,可那时候,对生老病死的事情,算命先生要的可不少,尤其是有点名气的半仙,孙家人人多本来日子就过得拮据,哪里还有闲钱去找个大神。孙老大一看没有办法,只好跑到村庙里去磕头,那时候,每个村只有一个庙,一般供三座神仙,一个龙王,一个家神,一个土地。也不管这些个神掌管什么人间官司,孙老大那是跟着挨个磕头,那时候庙里破破烂烂除了神像,只有个破旧的香炉歪歪斜斜的插着几只香,更别提什么垫子了。大冬天的,孙老大跪在冰冷的黄土地上,站起,跪下,咚咚咚三下,又再站起,跪下,咚咚咚三下,黄土飘散在空气中,拂了一身还满。

可就是这么磕头,孙老大却真是找着了贵人。

清晨往村头走去赶集,孙老大就碰见了个白面先生,那先生冷冷清清的站在薄雾里,没倚没靠却自有风格,就像是在枝头傲雪凌霜的梅花。孙老大从那先生身旁走过,就感到一股清冷之气,清凉却不凌冽,有如醍醐灌顶一般。

“去何处?”那白面先生在孙老大与他擦肩而过时,淡淡问道。

孙老大有些诧异的停下脚步,他与那先生距离并不远,可就是怎么也看不清那先生的面容,似乎那人已与雾气融为了一体,缭绕水汽,自成他的翩跹衣袂。虽觉得有些奇怪,孙老大依旧老老实实的答到,“赶集去哩。”

“家中不安宁?”虽然是疑问的口气,那白面先生却像是笃定了一般。

“嗨!”望着这个陌生人,孙老大却放下了心中的防备,直言道,“媳妇儿肚子不争气,生一个死一个。最近好不容易怀上了,俺到市场上买些补品,给俺媳妇补补。”

“人挪活树挪死的道理你懂?”

孙老大听着这句话,砸吧了半天没砸吧出味来,只听那人又说,“老宅后院于你有利,迁去即可。”孙老大一听,顿觉遇到了高人,还想再多问几句,哪里还看得到那白面先生的影子。

孙老大回家把这么一遭跟家里人一说,孙老爹虽然心里不痛快,但为了孙家的后代,也勉强同意了他们一家搬出去。再加上,大宅的后院本来就是堆放杂物的地方,在村里人的观念里,后院不是什么风水好的地方,真正顺风顺水的地方自然是主宅,这么着,占着一块破地方也摊不上什么好,孙老大其他的兄弟也没什么意见。

孙老大很快组织人在后院建了新宅,带着媳妇住到了新宅去。家里的老老少少都还在老宅待着,就他们俩在新宅相依为命。起先孙大娘还有些抱怨,老宅又大又宽敞,新宅小了些不说,采光也不好,再说,哪里有住在人家后门的道理?不过,这点小不满随着孙正信的出生消失的无影无踪。搬了宅子后,连着五个,全都是大胖小子,孙老爹高兴的嘴都合不拢,从家里抽了点钱,给孙老大扩了扩宅子,说是给孙子们以后留着住。

第35章

端着盆子,看着泥泞的黄土地,孙正仁似乎看到了自家大门口的泥坑,每次一下雨,就积满了水,他爹总是不让填,说那水从天上来,是龙王爷的恩泽,龙王爷对他孙家有恩,每到下雨的时候,他爹就端上二两黄酒,在水坑旁祭上。

孙正仁朝盆子里看了看,那条黑蛇依旧恹恹的趴在那里,一动不动。若是常人看了,肯定会怀疑这活物的死活,孙正仁却一直没起过这份心思。他就是简单明了的知道,这盆里的一定是条龙,他要赶紧把这条龙放进河里。

经过一片桦树林,孙正仁脑中又突然闪过了一个情景。

黄土高原上的草木不多,有几棵树便可称为林。山里的树,哪棵结果,哪棵开花,哪棵的果子甜,哪棵的叶子算,孩子们都知道的清清楚楚,孙正仁也不例外。除了吃,树还有其他的用处。山上纸很少,用来读书习字的纸便更少。在私塾刚开的时候,大家手背在身后坐在硬板凳上,每人的脚旁边都放着一根细长的树杈。

那树杈自然有它的妙用。

先生讲完字的写法,孩子们便用这树杈在地上划拉,没有比树杈和土地更加经济的纸和笔,“纸”可以随时涂抹,“笔”可以随手拾得,没有什么比这更顺手了。虽然大家用的都是这样的纸笔学习,可每个孩子心中都真正的渴望自己能有自己的习帖。

孙正仁虽然没正式进过私塾,可总是在私塾的窗户边悄悄的扒头偷听。他的第一本习帖是用对联的背面缝成的。逢年过节村里挨家挨户都要写对联,孙家那时人丁兴旺,亲戚们也都住在附近,这新的对联贴上,旧的便要换下来。孙老爹虽然自己没什么文化,可对文字的东西可是尊重的不得了,换下来的春联都是撕得工工整整的,连带着有浆糊的部分都用小刀裁的整整齐齐的。

孙正仁望着这些红纸便起了心思,缠着他大哥,让他大哥帮忙把这些旧的春联都裁成临帖大小,他自己把裁好的纸片小心翼翼的缝起来,这就制成了他的第一本习帖。写春联时用的虽然是好纸,但一年的风吹雨打,那纸早就变的又薄又脆,再加上本来的字迹晕过来,春联的反面也是墨迹斑斑,这样一本又脏又薄的习帖,孙正仁拿在手上,却如获珍宝般,兴高采烈的放在枕头下。

村里的其他小孩看见他的习帖,都羡慕的很,尤其是那些已经正式进入私塾读书的孩子,看见孙正仁手上那个小本子,都眼红极了,吵着闹着要自家人帮忙也把年前的春联收回来订成本子。可春联有限,家里旧春联再多,也不过订成几个本子,用的快的,不出几个星期,就用完了。本子一用完,大家又只好都继续在黄土地上练字画画,从有本子到没本子的落差,还是很大的,从孩子们垂头丧气的表情里就能看出来。

孙正仁虽然只有一个本子,却用的很久、那是因为他有个法子,把一个本子当成三个本子用。第一遍先整整齐齐间隔均匀的在习帖上写好,第二遍在空隙处用更小的字体练习,等到第三遍的时候,虽然写帖已被填的满满当当的,却可以用另外一个法子继续再练一遍。

这个法子是孙正仁跟着孙老大去庙里时偶然想到的。

孙老大基本上农闲时都会带着全家上下去庙里祭拜,这时村里已经不止一个庙子了。以前的老庙里依旧供的家神,在私塾旁边新建了个小庙做龙王庙,私塾对面大家捐钱修了个新庙里面供着文曲星,山神庙建在了半山腰上。每次孙正仁跟着孙老大去拜祭,都是从村东一直走到村西再爬到山上,即使什么都不拿就这么走上一遭下来,寻常人都会累得够呛,别说他们还都要拿着祭品,到了庙里还要使劲磕头了。

不过孙正仁很喜欢跟着孙老大跑这么一遭,虽然他二哥三哥四哥有时候后会装病故意不去。孙正仁第一次去庙里,就发现自己特别喜欢庙里烧香的那个味道,站在香炉前,深深吸一口气,孙正仁只觉得那味道实在好闻的很。另外,矮矮的香案前总会落上许多香灰,孙正仁发现用香灰也能练字。他趁着孙老大不在,就抱着习帖往庙里钻。他最喜欢跑龙王庙,因为龙王庙的香火最旺盛,好闻的味道最浓,香灰也最多。

那时候他也就三四岁,正是小娃娃胡天海地漫山遍野疯玩的时候,别家的娃娃都聚在一起滚山坡,就他抱着习帖举着小树叉吭哧吭哧的往龙王庙跑。龙王庙的门槛他跨过去还有些费力,快到龙王庙的时候,他最喜欢使劲一冲,腾空一跃,跳进庙子里。

白天的时候,庙子里虽然黑,可庙子外却亮堂。孙正仁总是跑到庙子里抓上满满一把香灰,然后坐在龙王庙门槛前,背靠着秸秆粘土糊成的墙壁,用选好的细树枝蘸上香灰,一遍遍的临摹习帖上面的字。香灰和墨的颜色不同,临一遍上去就能看出写的好坏,只是不能在大风天,有一次孙正仁写的正起劲,忽然刮过一阵风,地上的香灰被吹得一干二净,孙正仁不禁埋怨了几句,什么龙王爷门口也有神仙不买账,以后谁还敢来呢,自此之后,那作乱的狂风似乎再也没有出现过了。

可以说,孙正仁的第一本习帖,是在龙王庙前完成的。外面是灿烂的阳光,后面是黑洞洞的龙王庙,孙正仁用香灰临摹了习帖的最后一个字,他决定把习帖埋起来,作为永久留恋。之所以要埋起来,因为二哥告诉他,把好东西埋起来,是让人家发现不了的最好的方式。他在龙王庙前据门槛右侧三寸左右的地方,自己用大石头挖了个小坑,把习帖放了进去,填土埋上的时候,心里竟出现了种又悲壮又得意的感情,就好像默默的告诉这个世界,看,这是我的习帖,可也不得不对这本无法再使用的习帖,说声再见。

就是在那一天,孙正仁从龙王庙回家的路上,发现了一片桦树林。

第36章

发现桦树林纯属偶然。孙正仁以前从龙王庙回家的时候,都是迈着小步子头也不抬,但是这次不一样,因为完成了人生的第一本习帖,由于某种兴奋的心情作祟,他忍不住四处张望起来。这么一看,他突然发现村口竟然隐隐有几棵树的影子,那是他从来没有注意到的。突然之间就好像熟悉的风景也变的有趣了,他加快了步伐,趁着天还亮向村口走去。

来到村口,他才注意到村口的西侧歪歪斜斜长着几棵桦树,虽然姿态不好看,但枝叶倒也茂盛,在这样的干旱的地方,已是十分难得。走近那片勉强能称为林的地方,他这才发现,原来还有个人站在这里。

竟然穿的是白色的衣服!

这可是很稀奇的事情。

村里人大都生活拮据,吃穿用度一切从简,衣服一般是最朴素的布料最经脏的颜色,可从来没见过谁,穿的一身白,除了办白喜事的时候。所以在小小的孙正仁心中,那白色,是神秘,是高高在上的,同时,也有点忌讳不吉利的味道。现在眼前这个人,居然穿着白色的衣服,难道是谁家办丧事了?

孙正仁站在一颗歪脖子树后面默默的扒头看着,可也没看见他披麻戴孝啊,这物件都没备齐全。

就在孙正仁鬼头鬼脑的张望时,那穿白衣的人突然转过了身,直直盯着他,“你在干什么?”

“俺……”孙正仁被吓了一跳,都被人发现了,只好从树后面走出来,摸了摸头道,“俺就想问你,你是村里哪家的,俺从来没见过你……”

“……”那白衣人不置可否的挑了挑眉,“怎么,这有问题?”

“不是……”人家明明用的是最平常的语调,孙正仁却总觉得根本往下接不了话,只得低着头说道,“俺就是看你穿的丧服……想问问……”

“丧…服?”

“…...要是你还缺啥,俺可以叫俺爹俺娘帮忙做,俺家以前办过白喜事,东西都还齐全着……”感到那迫人的气度,孙正仁往后退了几步,小心翼翼道。

“……”那白衣人不知想到了什么,突然走到孙正仁面前,蹲下身平视他道,“因为我穿白衣服,所以你就以为我要去奔丧?”

孙正仁被那人一看,才发现眼前这个白衣人眼睛亮的吓人,脑子晕晕乎乎的,似乎只看得到那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其他的都是模糊的一片。他点了点头,“俺们村,只有奔丧的才穿白衣服哩。”

“那你们村平时怎么穿?”

“俺们都穿这个,”孙正仁指了指自己身上的粗布衣,“俺娘说了,经脏。”

白衣人颇为怀疑的看了孙正仁身上的粗布衣一眼,“就穿这个?”

“是哩。俺们村的人都穿这个。”

“唔。”白衣人半信半疑的点了点头,“我知道了。”他摸了摸下巴想了一会儿,叹了一口气,“入乡随俗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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