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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再爱我一次——by屏幕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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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记起来了,他是秦喏。两年之前做为第一名结束了杀手的训练,并在第一次执行任务时背回了老筑主的尸体,取而代之。

我抬起头去看他,正巧他俯身下来,唇落在我的唇上。

与云深的香软温柔不同,他的有力而霸道,是掌握惯了主动权的人的习惯。他亲了一会儿,松开:“二庄主嫌弃小喏了?”

我摇头:“我只是在想,如今你已是一筑之主,还有什么原因值得你如此投怀送抱?”

秦喏放在我肩上的手指一紧:“喔,那你想到了什么没有?”

“看来我是闲云野鹤久了,居然想不出。因为你若想从我这里得到庄主之位,很明显不可能。”

秦喏咯咯笑出:“你怕了吗?”

我看着他,握住他的银笛,用笛子戳着他的下巴:“我会怕吗?像以前一样,弄干净了自己躺到床上。”

4 刺杀

他净身宽衣,半个时辰之后躺在房中大床之上,捂着云被向我眨眼。云被半滑下来,露出他雪白的半个肩头,看上去晶莹可口。

有些人就是有这种本事,办正事的时候看上去神圣不可侵犯,可在床上了又万般妩媚。秦喏就是其中的楚翘,一个眨眼一个勾手都似精心设计过,恰如其份到宛若天成。他的床又大又软,没有脂粉香气,亦没有添情着趣的半透纱帘,可他赤条条地躺在翠绿的丝绸上,通体雪白的肌肤就如同一尊无暇的白玉,烧得人浑身发烫。

我又想起云深,想起他在烛火灿烂的夜晚的那一曲惊为天人的“咏梅”,心中略略愧疚,然而稍纵即逝,因为秦喏反身压在了我身上。他的眼眸媚得快要滴出水来,在我耳边以略带怒意的声音道:“不许想别人。”

然后我就什么都想不了了。秦喏想让一个人什么都不想的时候,这个人就一定会什么都想不了。纷纷扬扬的雪花飘落的时候,我躺在床上出了一身的汗,旁边秦喏侧躺着,手放在我的胸前。

我有点惆怅。身为二庄主,我实在不该跟秦喏发生这种关系,弄得不好,会被冠上谋逆的嫌疑。但秦喏为人谨慎,沈织锦那小子虽然脾气大一点,对我还算没有敌意,这样一想,又觉得这个险也是值得冒一冒的。

毕竟,风险越大的事情,回报也会越高。

我不经意朝秦喏瞥了一眼,正遇上他盯着我瞧。我握着他的手,笑了笑:“看什么?”

“看你这几年,都没怎么变。”

“哪有,明明老了。”

秦喏拿腿蹭了蹭我:“比以前更精神了。”

我十分受用于他的恭维,拍了拍他的大腿闭上眼睛。半睡半醒之际,听见他问:“这两年想过我吗?”

我糊糊涂涂地嗯了一声,又被他抱得紧了一些,睡了过去。

外面敲三下梆子的时候醒了,轻手轻脚将秦喏推开,下床穿衣离开。一路小心避开守夜仆人和守卫,跳进我的院子里差不多到了三更半。

“影”无声无息出现在我墙角,指了指屋内。

我点头,推开门。

房内主座右侧,坐着稍嫌单薄的少年,还是白天的打扮,金冠束发,眼睛大睁着看着我。我被看得有点腆然:“怎么在我房里?”

织锦一只拳头放在案上,黑夜里耸起的指节映着练白的月色显得格外森然。

我咳了一声:“有事?”

织锦将拳头收进袖子里,极慢地整了整衣袍,站起来:“小叔既然回来了,侄子就走了。”他的声音压抑,仿佛没有情绪起伏一般,令我怀疑刚才是否自己看错了。

他拉开门,嘎呀地一声,练白的月光从外面照进来,照在他缂着金龙的簪上。“那个,”我叫住他,“如果是担心我,就多谢了。我虽然懒,平常做事又有些不靠谱,但这种时候还是懂得分寸的。你放心,我不会因为任何事影响我们的关系。”

他的肩膀抬起又放下,似是吸了一口长气又吐出来,不知道在纠结什么,然后他微微侧过脸,张开嘴,然而什么都没有说,回头抬脚走了。

自此他与我说话更少,除开每半月的高层会议,他几乎不与我说话。即便平常碰见,也只是点头示礼便离开。

秦喏说这是男孩子成长期间必有的阶段,因为不喜欢被看成小孩子,所以故作成熟。我半信不信,但也没有办法,只能随着他去。

来到山庄将近一个月的时候,云深来了一封信。他的字体圆润柔和,不过说些日常琐事,我回了一封,执笔却觉无话可写,也实在是绝大部分事情都不能写,就只能报报平安,嘱咐他注意身体。通体不过五十个字,折好了与三千两银票一齐封好。

那送信的人自称是阑珊楼新来的小厮,低头伏在亭边安安静静等我写好信,然后将信放进包裹之中。

亭下空地里,织锦正练习着易经拳法,一月过去,看得出有所长进。

“织锦。”

他停下,转头看我。

“休息一会儿再练。”

“我不累。”说罢回头,继续演练同一套拳法。

此时已是隆冬,寒风吹来,纵然穿着雪狐大裘依然感到寒冷刺骨。但他只穿单衣,就这样在雪地里一练就是一天。

我知他心急。

父亲去世,不能管理庄子的心急,觉得自己没用的心急。

“练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过来喝杯热酒,休息一下再练。”

他顿了一会儿,收拳走上凉亭。

亭内煮着时下最兴的青梅酒,香气清幽。我给他倒了一杯,他点头作谢接过,一饮而尽。

“怎么样,味道不错吧?”

他不置可否。

“西边进贡的青梅,我花了大把银子才搞到的。这样煮着酒,隆冬大雪里喝上一盏,最有意境。”

他将酒杯放下:“还要多久?”

“嗯?”

“还要练多久、要练成什么样子,我才能得到允许?我想做自己想做的事,想尽快做自己想做的事。”

他的眼神十分焦急,令我十分疑惑:“是什么事情,让你这样急不可待?”

他看着我,眼白都有些变红,却忽然偏过头:“不是能现在说出来的事。”

寒风料峭,亭外红梅微颤,花瓣簌簌飘过。

“梅花到冬天才能开放,春末才能结出种子。不管什么东西,都按照时令来办事,不能早也不能晚。人也一样,做任何事都不能急,只有将准备做好了,一发而治,才能得到想要的东西。”我顿了顿,“你太心急了。”

他沉默着站起,又出了亭子站在刚才的地方打起那套拳来。我将壶中梅酒饮得七七八八,正要走时,发现那送信的人居然还在,略想了一想,不由失笑:“你这小子,倒贪心得紧!”

送信的小厮鞠了一躬:“公子说二庄主大度,不会亏待小的。”

“会说话,云深教得不错。回去的时候向账房领二十两银子,就说是我打赏的,好好伺候你的主子,有你的好处。”

小厮谢了一番。我自起身离开,走了半路总是觉得有些不对,遂转身又往亭子里走。才走到略看见亭尖处,便隐隐嗅到一抹淡淡的血腥味,心中大惊,提气纵身上前。

却是方才那名小厮,一脱低眉顺耳的样子,手中执着一柄长剑,剑光凌利,无声无息地剑剑刺向织锦。

织锦身上白色的单衣有几处被染红,看上去交了数招,落于下风,却咬牙不叫。我心中一阵恼怒,这个孩子现在是在逞强吗?这种生死的关头,由得他如此拿性命开玩笑?

果然刺客见机不可失,运起全身力气朝织锦胸口刺去。

织锦哪里是刺客对手,不过勉力支撑半刻,此刻气息已乱,脚下使力不过往后退去数寸,根本避不开这致命一剑。

啪!

银链如鬼魅般凭空出现锁住剑尖,霎时阻止剑势。又是往空中一带,刺客连同长剑一起被甩向半空。

我落至织锦身前,银鞭不曾放慢。那刺客晓得厉害,已经弃剑准备逃跑。哪里容得他全身而退,抄鞭上前,不过顷刻便打断他双脚脚筋,令他跪在雪地里,痛呼出声。

守卫们寻声而来,惊讶于所见场景。

我转身看向织锦,巴掌没有停顿地呼了过去。

啪!

他不躲不避,生生受了,脸颊立时出现五根红痕。

“你在做什么?遇刺为什么不呼救?若我不过来,是想死在他手里吗?”

他愣愣如同木偶。

当着众人的面,我亦不方便多么严厉地教训他:“回房间包扎伤口!”

他被一众仆人跟着走回房间。

我看着地上痛得蜷成一团的刺客,走过去扳起他的脸,蹭了蹲下巴,果然撕下一张人皮面具来。底下是一张黝黑的陌生的脸。

“谁派你来的?”

刺客咬紧牙关。

“不要紧,我会有很多方法让你开口。”吩咐守卫,“将他送给秦管事。”

吹雪小筑管理杀手,一向有许多残忍的手法。

而刺客不知是无知还是无畏,居然未见反抗,由着守卫们带了下去。我心中微疑,这人若是仇家,不该如此沉默,怎么也该报仇不成而出言咒骂;若是杀手,不可能不知道吹雪小筑刑法之酷,断不能做到如此冷静。这,实在有些矛盾。

然而这都是后话,首先还是该去看看织锦的伤势。虽然我瞧他伤得不重,还是听听大夫所言比较安心。

织锦就住在沈年的屋子里。沈年下葬以后,为示全面接掌庄主之位,织锦很快搬了进去。房中一切未做改动,我进去后大夫已经诊完了脉,正坐在椅上写着药方。

织锦躺在床上,脸色煞白。

我瞧了他一会儿,将众人遣退,坐在床沿揿开被子,果然见他双手颤抖,默叹一声:沈年将他保护得太好了!

握住他的手,掌温令他终于抬头,黝黑的眸子望着我,就像那天清晨一般清润的眸子。

“不要怕,杀手已经被捉住了。”

他还是说不出话来,只是抓紧了我的手。

我伸出另一只手拍他的手背:“小叔在这里,没有人能伤害你。”

“小、小叔”他喘着气,“那一剑、那一剑只离我三寸,”他颤抖着用另一只手抓住单衣胸前的裂口,“我都感觉到了:剑是冷的、冰冷的……”

我不知该如何安慰他。人接近过死亡才知道死亡的可怕,呼吸会停滞、仿佛听得见心脏的跳动:咚、咚!咚、咚!大脑一片空白,问着自己:就这样了吗?我的一生,就这样结束了吗?

我只能张开手臂抱住他,拍着他的后背,轻轻地说:“都过去了,都过去了。”

他靠着我,毫无头绪地道:“我知道,我都知道。父亲走后,一定会有人来杀我。我想过无数遍,晚上都睡不着,偶尔睡着了也总是梦见、总是被惊醒,心里一凉,好像真的被剑穿过了一样。他们、他们都要我死。”

“不会的。他们没有那个能力伤害你,你是落雪庄主沈年的儿子,是落雪刀法的继承人,是将来会一呼百应的落雪庄主,没有人能够伤害你。”我放开他,看着他的眼睛,“你只是暂时没有力量而已,但是我会帮你,直到你有力量独自站立。”

他抓着我的手,紧得像要捏碎我的骨头一样,瞪得大大的眼睛里渐渐有血丝充上来:“真的吗?小叔,是真的吗?”

我点头:“当然。”

他吸了吸鼻子,眼泪悬在眼眶里面,露出孩子脆弱的一面来:“嗯。我会的,我会拥有很强的力量,不害怕任何东西的力量!”

我拢着衣袖给他擦掉脸颊上的眼泪:“歇着吧,我去找大夫拿药。”起了身,他去抓着我不放。我看着他,坐下来:“好吧,我在这里陪你,你安心睡。”

他闭上眼睛,手却一直抓着我。

其实不该这样的。刚才我太宠着他,我应该冷漠,因为令人坚强的永远不是温暖而是残酷的现实。我这样,只会让他依赖我,阻碍他真正的成长与独立。可是看着这张幼嫩的包子脸,残酷的话就都说不出来了。

所以,两年前的那些相处,都是有意义的吗?

5 偿还

三年之前,我还是一个无名之辈。师父离世,授予我最后一个任务便去除去杨州城外三十里的山贼窝。

我一直认为人生在世,当及时行乐,非自己的事就应该袖手旁观。我不是救世主,我也没有那个能力,能管好自己已是不错。

然而师父显然不这样想,他老人家总是企图教育我大丈夫当以天下为已任,不仅授我以武亦传我于谋。可是我对着那一本厚厚的谋略书籍只有睡觉的欲望。我常常问师父,他要一个以天下为已任的弟子,为什么会选我?

师父用力敲了我的头,说:“还不是看你可怜巴巴地躺在客栈外快死了不忍心?”

呵呵,说起与师父的相遇,又是另一段需要很长时间才能说完的往事,年岁太久,没有必要再提,徒惹伤心。总之后来,师父的临终遗愿自然是要完成的。我就单枪匹马地杀上山贼窝,拿着一脉相承的九节银鞭绞下山贼头头的脑袋。

打了足足四个时辰,数次掐灭放弃的念头,终于取胜,却也伤得不轻,左肋被钢刀穿过,风吹进身体,凉到彻骨。

那是一次与死亡如此接近的时刻,近到仿佛看见白天蓝天之中飘来的漂亮仙童,有些悲凉地想到自己这一段荒凉的生命,没有留下任何东西,亦不会有人为我哭泣,甚至不会有人记得自己。我的尸骨,将会被蛇虫鼠蚁啃噬得面目全非……

是多不想死?

哪怕用尽全身的力气,哪怕负尽天下人的期望,也想要活下去,即使卑微、即使渺小,也想要活下去!

就是那样被救的,在躺了一天之后,在以为身上的血都流完了以后,神志再也支撑不住、快要认命的前一刻,被沈年救了下来。

沈年的手宽大而温暖,就像多年前客栈门口的师父一样,托着我的上身,问道:“小兄弟,你没事吧?”

那就是沈年,当时江湖上的一个神话:姿容卓绝、独步天下。他一手创立的落雪山庄令江湖黑白两道闻风丧胆,短短数年成为富甲天下的一方霸主。

那一年,我二十五岁。自十三岁被师父捡回去后,过了十二年的时间遇到的第一个问候我的人。

“小兄弟,你没事吧?”

人的记忆真的很奇怪,有些事情发生在昨天,可是怎么都想不起来;有些事明明过了很久,却像昨天发生一样那么清楚,从来不曾离开甚或走远。

沈年那时已经三十,是笑起来显得有些憨厚的男人。他牵着独子沈织锦的时候,总是露出孩子一样傻傻的笑来:“琥珀,这是我儿子!”

沈织锦那时便不太爱说话,记忆中他是存在感很薄弱的一个孩子,不声不响,不做任何引人注意的事情。然而沈年特别宠爱他。在他十一岁的生辰,沈年请来了全国最出名的戏班子和最美妙的歌喉,当着所有前来贺喜的江湖人宣布将落雪刀谱与落雪山庄传予他,并预言他当是江湖的下一个神话!

当时的沈年,一刀在手,风华无俦,领着山庄三百八十二名顶尖杀手横扫整个江湖。他那样骄傲,站在高高城楼的顶端,衣袍被风吹得猎猎作响,毫无悬念地断言:“我的儿子,你将成为江湖下一个神话!”

然而时光荏苒,不过两年,英雄已成枯骨。落雪刀法太霸道,沈年终于承受不住,在练功时走火入魔,与世长辞。

他的孤子,这个寡言的无助的孩子,还没有掌握生存的技能,就已经赤裸地呈现在江湖的刀光剑影之中。他唯一能依靠的,就只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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