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仿佛看见所有人被我一针见血刺中痛处,不仅如此,还是见血封喉级别,我立马亢奋地回答,“我答应了。”
铭之嘴角抽搐地看了我一眼,然后我脑中闪现一个想法,“你们需要形象气质俱佳的一辩吗?”
最后,我把铭之卖了,卖给了我们院的辩论队。
我们两个运动会上的奖状,奖品被老大搬了回来。第二名是一瓶洗发水,第三名是同一牌子的沐浴露。
铭之拿了我的沐浴露,然后把洗发水给了我。理由就是我们周六才去超市买了洗发水,他正好没有沐浴露了。可是,我的沐浴露也不多了啊,我又不能拿洗发水当沐浴露使。
所以,在我的强力的抗拒加上铭之轻微的撒娇下,那瓶沐浴露成了我们两个的共同财产。
每次他洗完澡出来,我就去洗,然后带着和他一样的香味出来,感觉好得不得了。
我一直很好奇,他那小身板怎么会有那么强的持久力,跑个五千,居然那么轻松。
铭之说:“小时候我身体不好,长得很瘦小,一直被人欺负。小学的时候,体育课上跑步,每次都跑最后一名,长跑更是不行,每次跑一半就跑不动了,一直被人嘲笑是女孩子。后来,我就决定要改造自己,大概四年级吧,我就每天早上早起跑步,每天多50米,到了五年级校运动会的时候,我就已经是400米的冠军。一直到高三,我都是每天跑步的,到了大学,懒了,就跑的少了。你看,我是不是挺倔的,我爸说我跟牛似的。”
“倔好啊,说明你有韧性,有毅力,不像有些人,三天晒网两天打渔,最后什么事情都做不好。”
我记得当时铭之听完我的话,笑得很开心,那种最纯粹最没有杂质的笑,我直到现在都不能忘记。但是如果我知道以后铭之的倔会用在我身上,我当时就算绞了我的舌头,我也不会夸奖他。
过了两天,我们两个就被宣去辩论队了。
据老大的情报来看,商学院的辩论队很复杂,不像法学院,人文学院那些老牌的牛队,是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
“具体一点。”我有时候真的受不了老大那故弄玄虚的劲。
老大喝了口水,润了润嗓子:“商学院去年新生杯是冠军,但是一到全校赛,第一轮就被刷了下去。”
“为什么?说原因。”铭之问道。
“就是大三大四的那些辩论队的师兄师姐,水平有限,大二那些水平却不错。所以是新星。”
上次拦人时的主讲人荆慕珩是现任商学院辩论队的队长,那次说话很快的漂亮女生是荆慕珩的绯闻女友,顾随,担任副队长。
我跟铭之说,是夫妻档时,铭之说了句很八卦的话,“我觉得他们两个都太强势,最后不一定能修成正果。”
我一头雾水,但是发生了一些事之后,才真正觉得,其实,铭之可能是预言家来着。
现在辩论队新生一辩只剩下了一个矮矮胖胖的女生,完全没有一辩该有的范。攻辩居然只剩下一个瘦瘦高高的男生,四辩倒是还剩下两个,而且质量看起来不错。
怪不得急着来找我,就连我推荐铭之也爽快的收了。果然是已经到了如此困境。
教铭之一辩的就是那个强势的顾随。我一直很担心铭之会不会喜欢上那位师姐,毕竟我在我们学校见到的女生中,她算是最不错的一位了。
但是铭之很快否决了:“我不喜欢那种太过现实的女生,而且我接受不了姐弟恋,尽管她只比我大一岁都不到。”
教我的是一个很矮的师姐,叫宋苏,戴副眼镜,看起来很像后来出名的菜菜。
荆慕珩也会教,但是更多的是教那两位资质还算不错的四辩。
我和铭之的辩论史,便是一部掺杂了血泪的辛酸史。
07.庄励6
经过艰苦的训练,铭之成了顾随的得意门生。顾随几乎是见谁就夸,让人的第一感觉就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
当然,我觉得,如果铭之是个女孩子,顾随绝对不会这么得意,性别嘛,有时候,就是那么微妙的。
我在菜菜姐的魔鬼训练下,瘦了三斤,但是毒舌水平已经达到了史无前例的高度。老大老四已经拒绝和我说话很久了,铭之每次说不过我就动手,倒成了唯一还会和我说话的人。
菜菜姐特别不待见顾随,一般情况下,同属一个团体的人,虽然互相看不惯,但是一般会保持那种貌合神离的状态,但是她们两个女人,绝对到了貌离神更离的状态。要不是荆慕珩的凝聚力太强,我估计这个辩论队早就分崩离析了。
我极尽忽悠之能事,告诉铭之,女生有多可怕,直到铭之很赞同地告诉我,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去招惹女生为止。
新生杯的第一场,顾随手气很好地抽到了社会学院,当初和商院并称烂辩的学院之一。
简简单单拿了第一场,然后是和外院,学外语的女生多,四位辩手中只有一个男生,长得比其他女生还要来得女气,还做了攻辩,结果不论内容辩得如何,他们在气场上都输了不止一截。
半决赛当口,我们抽到了去年的亚军,就是去年新生死在我们师兄师姐手下的老牌牛队法学院。辩题是“网聊有聊vs网聊无聊”.
我们是正方,就是网聊有聊。
铭之说,其实网聊挺无聊的,但是比较好打。
顾随得意地说:“也不看看是谁抽的。”
菜菜随即哼了一声,“要是抽到外贸院,我们就直接进决赛了。”
外贸院就是从我们商院分出去的一个新院,没有什么经验,不知道是人品太爆发还是怎样,就是很幸运地闯入了半决赛,但是面对强悍的人文院辩论队,他们的赢的几率不到百分之十。
半决赛赛程很紧,我们可以准备的时间很少,那些能翘的不能翘的课,都被我们翘得差不多了,除了高数课,我们都乖乖地在专门的办公室里查资料,定论,出攻辩问题,出进攻战场和防守战场。
半决赛的前一天,集体熬夜,在学校外面一家24小时的咖啡店里要了间包间。
过了凌晨之后,荆慕珩指着房间里唯一一张可以睡觉的沙发说:“轮流睡个一小时,一小时后下一轮想睡的取叫醒他。”
那张沙发够宽,挤挤一次够睡两个人,我和铭之两个人在大概凌晨三点的时候,都累倒在了沙发上。
那时候快入冬了,虽然不是很冷,但是很容易感冒。铭之睡在里侧,我睡在外面,搂着他,后来想想,还是脱了我的大衣,披在两个人身上。
第一次这么地靠近铭之,我都感到我的心脏砰砰跳得极其快,幸好铭之没过多久就已经开始轻微的打起鼾来,否则他都得怀疑我心脏是不是有毛病了。
闻着铭之身上干净的味道,我怎么都睡不着,最后好不容易迷迷糊糊睡着的时候,就被叫醒了。
顾随低声对我说:“看不出来你还挺细心的,还帮铭之盖衣服。虽然毒舌了一点,但是将来对心爱的女生肯定特别好。”
我嘿嘿笑着敷衍,心里咆哮,老子当然对心爱的人好了,你没看见我对铭之好得不得了吗?当然,女生是没可能了,老子天生对女人没兴趣!
上午下午就一直在打练习赛,练习得我口干舌燥,有点头大。
铭之在我旁边,认认真真地讲一辩稿,手势,表情,口气,我觉得他都堪称完美了。
我是二辩,当初他们要我当三辩,我不干,当了三辩,中间还隔了一个二辩,那盏电灯泡,闪闪发光。
傍晚吃饭的时候,铭之说渴,我去买了个牛奶给他,自己捧了杯冷的酸梅汤。
“为什么你是喝冷的,我要喝热的?”
“哎,你总有那么几天嘛。”
“什么那么几天?”
我凑过去,笑得绝对不怀好意,“你真的要知道。”
铭之犹豫了一下,点头。
“一个月,总有那么几天,不能吃辣的不能吃冷的。”
现在是饭点,食堂坐满了人,我的声音不大,但是坐在周围的却听的一清二楚,忍耐力好的是憋笑,忍耐力不好的,直接就喷饭了。
铭之面无表情地看着我,然后突然鬼魅地一笑,“哪里,人家怀孕两个月了,你又不是不知道。”
说完,还抛了个媚眼给我,我当时就石化了。
红颜祸水啊,一直到比赛那个时候,我才慢慢从刚刚那倾国倾城的一笑中反映过来。
那场比赛我记忆犹新,那一战,我的毒舌美名一下子传遍了全校,再也没有人可以撼动。就像凤姐说的,往前300年往后推300年, 没有人会超过我。
我再重现一下当时的情景。
对方二辩:“根据报道,北京某大学一名三年级的男生,因为网聊而得了抑郁症。请问因无聊而网聊因网聊而抑郁,他又如何有聊呢?”
我那刻真的是铭之附体,极度傲娇地反问:“无聊的人为什么要去网聊呢?不就是因为网聊有聊吗?可以排解他们的无聊吗?”
对方二辩大概是因为没想到我这么一个纯爷们,突然傲娇起来,怔了一小片刻,然后继续攻击:“可是他无聊了,请问对方辩友,别人变得无聊抑郁了,您又如何解释呢?”
我立刻又纯爷们起来,好久没毒舌,心里痒痒,忍不住反驳:“对方辩友您说的那叫沉迷网聊,沉迷网聊和网聊一样吗?沉迷于吃饭和吃饭一样吗?再者说了,不能因为他令人着迷,就说网络无聊啊。辩论令人着迷,辩论就无聊吗?恋爱令人着迷吗?你说着迷,但是它无聊,所以你就不恋爱,如果你说不着迷,你也不恋爱,很好,恭喜对方辩友,你会光混一辈子,为降低祖国人口压力做贡献。”
场下观众掌声一片,对方二辩,脸色已经铁青,如果可以,我估计他想揍我一顿。
那场比赛,我们双赢,我拿了最佳辩手,我们院成功晋级决赛。
决赛的时候,我们输给了人文学院,那个院的哲学系给他们提供了强悍的逻辑思维,中文系提供了强悍的诗词语句,历史系给他们提供了丰厚的历史底蕴,总而言之,那个很强大的院就赢了我们。
因为输得心服口服,而且对方辩友感觉真的就是很人文,不骄不躁,不卑不亢,实在给人一种和煦之感。
评委出去做投票的时候,主席为了活跃气氛,一个劲地要我们上去表演节目,而且估计是个花痴,话语间流露出一种要非要铭之上去表演的强烈渴望。
铭之最后实在受不了那花痴的主席,勉为其难上去唱了首英文歌Westlife的《Seasons in the Sun》。
铭之的声线很清澈,起初有些拘谨,但是后来越长越投入,下面有人跟着打拍子,搞得像个演唱会似的。
其他事,只要和铭之有关,我都喜欢去掺和,但是这个时候,我只能和众人一起打拍子。
原因?我是音痴!五音不全!还问!好意思揭人家短嘛?!
08.庄励7
比完赛,我们就跑去吃夜宵,奖金不是很多,人倒是不少,除了麻辣烫,都吃不起。
我很早以前就发现铭之一个缺点——眼睛大,肚子小。每次点菜都要点多一倍不止。这不,点了满满一篮的食物,我看看他的篮子,默默地把我篮子里的食物给减少了一点。
菜菜姐狐疑地看着我,“怎么吃那么少?难道你减肥?”
我瞟了一眼菜菜姐的身材,再看看自己的,然后摇头,“师姐,你信不信,等会我会吃撑。”
菜菜姐甩了甩头发,然后抱着她满满的一篮子菜走了。
最后,当铭之把他吃不完的菜都拨到我的盘子里时,菜菜姐给我偷来夹杂着同情和对我的钦佩。
我那时候才知道,原来一个人的眼神,真的可以表达那么多的东西。
顾随说:“铭之,你吃不下就不要吃了,干嘛为难阿励啊?”
铭之揉揉吃撑了的肚子,回答地十分理所当然,“那个不是要珍惜粮食嘛,浪费不好,反正他吃得下。”
我翻翻白眼,漠然不语。
“吃你的口水,居然还吃得这么欢畅,阿励师弟果然是不同凡响。”菜菜姐总是能够一语中的。
铭之好像意识到他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然后转向我,讪讪地说:“阿励,你不介意的吧。”
我吃完最后一口,然后抛下一颗重磅炸弹,“不就是间接性地交换口水嘛,嘴对嘴直接交换老子都不介意。”
初冬的风吹过,一干人在风中自凌乱。
吃完夜宵,还不尽兴,有非要跑去KTV刷夜。
那次刷夜,给铭之刷出了一个“麦霸”的名号,同样,把我光辉的形象都给刷没了。
麦霸霸占着麦克风,从中国唱到外国,从抒情唱到摇滚,从古典唱到说唱。整整一个小时,都没有离开过话筒,最后口渴了,才被荆慕珩抢了话筒。
唱到4点多的时候,大家已经进入了疲态,都不肯动了,然后铭之踢踢我的脚,“你怎么不去唱啊?”
“不会。”坦白从宽。
“不信。”
“真不会。”
“今天不唱,账单就你付!”
付钱的荆慕珩鼓掌赞同,付钱人的老婆顾随也附议。
“你明知道我买电脑的钱都是问我弟偷偷要来的,还这么坑我。”我转向一旁笑得贼兮兮的铭之。
“这样才有威慑力,在你有钱的时候威胁你,不等于白搭嘛。”铭之继续傲娇。
我看到周围倒得不成样子的众人,再看看清醒的几个,想着反正也就几个人听到,好过等众人都醒了出丑的好。
点了一首《精忠报国》,然后拿起话筒,硬着头皮开唱。
《精忠报国》算是一首耳熟能详,旋律比较简单的歌曲。
但是,事实上,这么一首歌,都被我唱得走调走到了西伯利亚。
醒着的人更加清醒,睡着的人也清醒了。
他们说,原来那么强大的庄励也有致命的缺点。
辩论队忙完之后,我们的日子显然空闲起来。除了篮球队,就是那个哲学社团。
在这大好多的空闲时光,铭之居然病了。起初是感冒,也不是很在意,直到发起烧来,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然后我开始服侍他,非常耐心,有时候他要我坐半个小时公交去买吃的我也照办不误。
“我服侍我老爹都没有这么尽力过。”当然,我老爹也不屑于我的服侍。
“乖,我好了给你服侍回去。”铭之哑着嗓子跟我说话。
那个“服侍”两个词,又让我想歪了。搁古代,多么暧昧,多么富有深意啊!
铭之快好了,但是估计是差遣我上瘾了,自己躺在床上,看康德,要我下去买晚饭。
我买完晚饭回去,发现铭之的床是空的,去卫生间一瞧,也没人,倒是在卫生间开着的窗户看到楼下的花园里,铭之和一个看不清相貌的女生在说话。
我是近视眼,而且是除非上课否则就不戴眼镜当睁眼瞎的近视眼。我之所以从三楼楼下往下看就可以看出来是铭之,而看不清那个女生,原因很简单,当你关注一个人的时候,在千万人群中瞥一眼,你都能看到他。
我很生气地冲到了花园。当然,我没有那么小气,看见铭之和一个女生说话我就气成这样。主要是铭之下楼,居然连外套都没穿。感冒好不容易好的差不多了,居然想要功亏一篑。
我把外套递给铭之,然后才细细打量那个女生。
像只小白兔,怯怯的,有点眼熟。
“阿励,你不认识她了?”铭之边穿衣服便说话。
“感觉挺眼熟的。”
“我是邱笑,就是上次不小心撞到你们的那个女生。我爸爸打听到了夏铭之的电话,就给他发了短信,想要当面和你们道一下歉。”那个女生小声地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