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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心之沉默法则 上——by路苔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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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哦,尊敬的教授,这也是我们研究的课题之一。”贝朗格温文尔雅地微笑着,“况且我认为今天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全人类的未来,不管实验品是老鼠青蛙还是和我们一样的人,都没有区别。他们的牺牲奠定了人类进化的根基,会被载入史册的。”

“你这是强词夺理!”黄教授看不下去了,转身要走,但是警卫拦住了他。正在愤怒中的黄教授忘记了自己是被绑架来的,伸手去推警卫,结果却被那个强壮的男人一把扭住了胳臂。

“放开老师!”年轻人大叫一声冲了上去,可惜长期在实验室里工作而缺乏锻炼的他根本不是警卫的对手,对方一手抓着黄教授,一手挥拳在他脸上轻轻来了一记,他便扑通一声栽倒了。

“小陶!”那个中年女子扑上去扶他,年轻人嘴角流下的血和那虎视眈眈的警卫提醒了他们,这里不是国内的研究所,而是名叫“地狱”的佣兵团的基地。这里的人不是只有单纯钻研学术的研究员,还有杀人如麻的雇佣兵。

实力的差距很容易让产生分歧的人变得和睦起来,哪怕黄教授脸色铁青,他也不得不乖乖回到台案前,看着那个可怜的孩子在药剂的作用下痛苦挣扎。

“如果黄教授愿意加入我们的研究,也许我们可以采用黄教授认可的方式。”贝朗格不动声色地抛出诱饵。既然这些华夏人又想要研究数据,又不害怕血腥,那他不介意伪善一些,只要可以得到他想要的,方式不成问题。

黄教授冷冷地看了他一眼,再看看面前正忍受折磨的少年,点了点头。

与此同时,解欢也在经受着折磨。

这几天他不敢出酒店的门,不敢见外人,因为每当有人接近,他都会觉得自己的五感突然变得特别敏锐,好像可以听到血液在血管里流动的声音,还会出现割破血管时血液喷溅的幻觉。这种幻觉令他害怕,也令他兴奋。

心里有什么东西一直蠢蠢欲动,迫不及待地想要跳出来大开杀戒。

解欢真的很害怕,难道自己突然变成了吸血鬼?怎么会对血液的渴望如此强烈?他这些天连牛排都只吃三分熟的。

或者,是自己有精神分裂症?有一部分的自己其实是个杀人狂?天啊天啊!他不想变成开膛手杰克啊!

就连常禾的存在都渐渐变得叫他无法忍耐,干脆把自己关在卧室里,不允许常禾随便进入,弄得常禾以为他是在偷着上什么不良网站,不停地劝他节制。

节制?没错,他是得节制,不节制的话就连三分熟的牛排都不想忍了,直接吃生肉!

呕!想起来都要吐。可一闻到牛排上的血腥味又忍不住食指大动。

也许自己是得了什么病,可是在网上找了几天也没发现有和自己相同症状的,那个血卟啉病倒有一点点像,可是自己又不怕阳光,况且也没疯到扑人脖子上咬人家血管。

想起咬这个字,解欢下意识地看向自己的左手,虎口处留着一圈清晰的小牙印。该死的牙犬!咬人这么狠,都过去快十年了,居然牙印还这么清晰,等有机会再见到的,非拿这牙印寒碜死他不可。丢不丢人啊,男孩子打架还用咬的。

想当年,解欢还是个小小孩童的时候,他在一条小河旁的树林里认识了两个朋友,一个就是爱咬人的牙犬,另一个是小叶子。那时候三个小孩都很爱打架,尤其是解欢和牙犬,每见必打,倒是小叶子多半时候是默默坐在一旁看戏。

刚开始的时候,解欢总是打输,气愤不过就请了搏击术老师教导,慢慢的才和牙犬打了个平手。可是小叶子,自己还是打不过。不知道如果现在见面,三个人谁的功夫最厉害?

脑海中突然掠过一个少年的身影,解欢愣了愣,那晚闯进自己房间的少年,他的身手可不是自己能比得上的,无论是速度还是技巧。想起他将匕首一扬,斩断蓝发男人的胳臂,解欢心里又是一跳,有种嗜血的欲望与之呼应。没错,那一刻,他几乎就想跳起来加入战斗。

下意识地站起身,解欢模仿着那天少年的动作,飞身跃起,右拳击出,左手持刀下划……他摇摇头,还是做不到那么快。再试一次……

不知不觉,汗水浸湿了背上的衣服,解欢趴在地毯上累得直喘气。那少年简直不是人啊,他是属流星的吧?不过这一番运动倒是让心里的郁结之气和膨胀的欲望减弱了些,现在舒服多了。

看来以后再有那种嗜血的念头,就做运动好了,嗯,最好是找人打一架,让战意尽情地释放出来。

战意……

解欢愣住了,难道这些天他都理解错误了,那种欲望不是想吸血,而是想战斗?

仿佛在呼应着他的想法,心口的跳动越来越猛烈,有什么东西快要破胸而出。

咚!咚!咚!!

Chapter10 邀请

咚!

白人壮汉口鼻窜血直挺挺地倒在擂台上,小个子裁判蹲在他旁边将手一下一下挥动着数秒,台下的观众疯狂地尖叫着。

“老虎!起来!起来!”

“他妈的!老虎你快给老子爬起来!”

“打死那个黄皮肤的狗杂碎!”

解欢在原地跳动了几下,戴着拳击手套的拳头相互轻碰,随着甩头的动作扬起晶莹的汗滴,嘴角露出轻蔑的笑。观众席传来的吵嚷和咒骂好像能掀翻这个地下拳场的屋顶,空气里充斥着烟味、汗味、酒味、香水味等等复杂的气息,然而却莫明地令他觉得安心。

“……八!九!十!”裁判从白人壮汉身边站起,抓住解欢的手上举,“东方之鹰胜!”

微弱的欢呼声淹没在输钱的人们的怒骂声里,解欢笑容灿烂。

回到休息室,常禾叹着气帮解欢解开拳击手套的带子:“少爷,贵人不履险地,这种危险的游戏还是别玩了。”

解欢却笑得神采飞扬:“小禾苗,我刚才打得帅不帅?”

“帅!可是少爷,这太危险了。这又不是在国内,万一出了事……”

“行了小禾苗,你才二十七,别跟七十二似的,成天唠唠叨叨,烦死了。水!”解欢打断常禾的话。

常禾拿过一瓶矿泉水,拧开盖子递给解欢,继续苦口婆心:“这种地方黑道的人多,万一惹上麻烦,就咱们俩人也不好解决啊。”

解欢喝掉大半瓶水,将剩下的水浇在头上,淘气地甩甩头发,洒了常禾一脸水珠。“放心吧,我就是不想惹麻烦才来打拳的,不然就在街上随便找人打架了。”

打完一场拳,真是浑身畅快!那种时刻让人神经跳动的战意经过拳赛被发泄掉了,再也不会半夜做恶梦了,这种愉悦身心的事怎么可以不常来做呢?常禾什么都好,就是有时候谨慎得过头了。解欢腹诽。

常禾望天长叹,他怎么就摊上这么个好战分子呢?老老实实地在酒店里上网看电视不行吗?不然去逛街买东西也成啊,怎么就偏偏混进了地下拳场打黑市拳呢?这里面可都是亡命之徒,要是一个不小心受了伤,他得怎么和解家大佬们交待?

命苦啊!

拿着臝来的奖金从拳场出来,解欢颇有些意气风发的感觉,虽然这点钱对他来说不算什么,可是,自己赚的钱怎么看怎么漂亮,他都想让常禾弄个像框把这些钱装好挂到墙上去了。

“尊贵的灵主大人,请允许我,亚泽·佛兰德,代替我的主人泽德凯尔·冯·修特莱伯爵向您致以真诚的问候。”伴随着优雅的语调,一个黑色长发男子出现在解欢面前。他英俊的脸庞白得没有血色,衣着有点像几个世纪以前的贵族的那种华丽的服装,腰间还挂着一把装饰作用大于实际作用的细长的佩剑。

解欢被这个突然冒出来的男人吓了一跳,往后一退,一脚踩在常禾的脚背上,疼得常禾叫出声来。

亚泽·佛兰德恭敬而优雅地行礼,发丝垂落在肩头,脸上是迷人的微笑:“请原谅,我的出现可能过于突兀了,不过请灵主大人相信我并没有恶意。修特莱伯爵听闻您大驾光临,特派我来致意,如果阁下能拨冗至修特莱伯爵府做客,伯爵府必将蓬壁生辉。”

第一次听到有人能将E文讲得如此文雅动听,解欢有点犯迷糊,同时为自己的E文不济而略感惭愧——不过,要是讲华夏语的话他可有自信绝对不会输给对方。他向常禾使了个眼色,常禾不解。

“笨蛋,你没听人家说是代替他的主人那个什么伯爵来的吗?这种时候应该是你这个当秘书的出面应对吧?啧啧,都是给人家打工的,你怎么就这么迟钝啊?”

常禾脸上又有那种泫然若泣的表情了,拜托,他只是个“普通”的生活秘书,又没受过贵族管家的训练。

无奈地上前一步,常禾礼貌地说:“佛兰德先生您好,我想您可能认错人了,我们不认识修特莱伯爵,也不是灵主。”对方说的是“The master of soul”,常禾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这个所谓的“灵主”到底是什么意思,反正听着有点像阴间的主宰似的。

呃,难道是指阎王大人?不对,这是A国,那么,是指冥王哈迪斯?

常禾敲敲自己的头,真是的,又不是看动漫,哪来的冥王啊?

佛兰德说:“因为灵主的力量正在觉醒中,即使远在夜行之地我们也能感受到这种力量的震憾,近百年来都未曾接触过这样强大的力量了,这让我们有些欢喜到失礼。想来灵主大人还没有到夜行之地观光过,如果不介意的话,就让我来为您引路,前往修特莱伯爵的领地一游。”

解欢和常禾交换了个眼色,都觉得这个英俊的外国人大概是脑子有些问题,不然他讲的话怎么一句也听不懂?瞄一眼佛兰德腰间的佩剑,拿不准这位精神病人有没有暴力倾向,常禾小心地措辞:“素不相识,不敢打扰。况且我们真的不是你说的灵主,请阁下不要在我们这里浪费时间,尽快去找真正的灵主吧。”

佛兰德脸上现出诧异的神色:“听说东方人很谦虚,果然不假。现在刀灵的力量正奔腾在灵主大人的身体里,耀眼的光芒胜过天边银月,我绝对不会认错的。请灵主大人就不要推辞了。”

耀眼的光芒?解欢打量一下常禾,又低头看看自己身上,确定两个人谁也没有突然变成发光体。他有点不耐烦了:“都说没有什么灵主了,你烦不烦啊?走啦走啦。”

佛兰德很失望:“那么,是灵主大人有什么不方便的地方吧?是我突然造访太失礼了,请愿谅。等下次有机会再来邀请阁下去夜行之地做客吧。”他顿了顿,又微笑着补充:“请允许我向阁下透露一点微不足道的信息,有人正在跟踪您,而且不止一个。”

然后,他的身体向上跃起,在半空中化作一只翅膀内侧是血红色的黑蝙蝠飞走了。

冷风掠过。

常禾打了个寒颤,对目瞪口呆的解欢说:“少爷,刚才我们看到的是真实存在的吗?”

解欢很怀疑自己从撞破头那天开始就一直在梦里没有醒过来,不然怎么解释一个大活人在眼前变成蝙蝠飞走的事?

“说起来,电影里演的,会变成蝙蝠的都是吸血鬼吧?”解欢舔舔嘴唇。

“他还邀请我们去夜行之地、伯爵领地做客……”

默默对视。

突然两个人拔脚向着酒店的方向狂奔,常禾边跑边叫:“少爷,意外险的额度我想申请再提高些啊——”

被惊吓到的两个人完全忘记了佛兰德提醒的事情:有人在跟踪他们。

第二天,解欢和常禾就离开卡尔波,去了亚蒂斯市,那是个美丽的海滨城市,有白色的细幼沙滩和蔚蓝的海水。最重要的是,那里应该没有会变成蝙蝠的生物。

从K国来的客机降落在亚蒂斯市机场上,一对年轻的夫妻随着人群走下了飞机。他们大概是来度蜜月的,那个眼珠微微泛灰蓝的妻子一直在兴奋地东张西望,她那位英俊的丈夫不得不把她的手牢牢握住,免得妻子走失。

不过,如果有人听到他们的对话,一定会发现那根本不是夫妻间的交谈。

“林大哥,你说咱们有没有时间去购物啊?”

“凌穸,我们是来执行任务的,不是来旅游的。”

“知道知道,我就是说一说嘛。哎,童瞳和鬼影比咱们早到几天,是不是已经逛够本了?”

“凌穸,请你专业一点,就算轩辕是以处理非自然事件为主的,可你也该受过伪装训练吧?”

“呃,这个,我的成绩不太好……好吧好吧,林大哥,我听你的。”

“那就请你不要活蹦乱跳的惹人注意!”

“是,长官。……哦,林大哥,你快瞧,那是亚蒂斯市最著名的建筑,水蓝歌剧院!想不到在这里就能看到啊。我们去听歌剧好不好?”

“凌!穸!”

见林陌真的生气了,凌穸这才正经起来:“林大哥……头儿,我只是想放松一下气氛啊。”

林陌感觉到凌穸的掌心在微微冒汗,知道这是她第一次参与解救人质的任务,而且还是在国外进行,身后没有支援,难免会紧张。当下只是冷冷地道:“还没到你放松的时候呢。”

凌穸吐吐舌头,真正让她安心的是林大哥没有放开她的手,从掌心传递过来的温度还和记忆中一样温暖。自从林家出事后,原本性格开朗的林陌逐渐变得冷漠起来,他就像个程序设定完善的机器人一样学习、修练、工作,不带七情六欲。像这样牵着她的手走路,已经是多年未有的待遇了。

等回家以后,一定要向老爸炫耀!凌穸在心里比划了个表示胜利的手势。

Chapter11 突击

在亚蒂斯市“游玩”了两天后,这对“新婚夫妇”乘坐五月玫瑰游艇,开始了浪漫的海上行程。

林陌躺在躺椅上,悠闲的姿态好像已经睡着了,但其实那双隐藏在太阳镜下的眼睛还睁开着。透过镜片看天空的颜色是奇异的焦糖色,肥胖的云朵好像甜甜的桔子糖……下次不能让凌穸替自己选太阳镜,太容易引发饥饿感了。

监视解欢的特工传递过来消息,说解欢和常禾也到亚蒂斯市了,原因不明。林陌下了命令,让他尽快接近解欢,达成目标。

有几艘渔船悠哉地从游艇旁边驶过,凌穸很开心地向渔民挥手,她还用很便宜的价格从那些渔民手上买了许多龙虾,至少够游艇上的人吃到拉肚子的。

在控制室里,童瞳正在通过电脑用卫星监视着“地狱”的基地——瑞德岛。在他身边,一只装满小甜点的盘子浮在半空,一块甜点慢慢从盘子上飞起来,在某个高度停住,然后平白无故地缺了一半。

“鬼影,如果你要隐形,就别做会暴露你存在的事情;如果你想吃东西,就别隐形。”童瞳眼睛紧盯着电脑屏幕,冷冷地说。

他身边的空气扭曲了一下,一个二十多岁的黑发男子显出身形,清俊的鹅蛋脸被塞了满嘴的甜点撑成了包子脸,含糊不清地问:“要来一块吗?”

“鬼影,我们是来工作的,不是来度假的。”童瞳说。

“哦,行了,童瞳,你说话越来越像头儿了。”鬼影不在乎地摆摆手。

童瞳下意识地抬头,透过船舱玻璃看看在甲板上晒太阳的林陌:“像头儿有什么不好?”

鬼影用可乐送下一口甜点,小声说:“没什么不好,夏天还省冷气呢,就是冬天在他身边容易感冒。”

最开始的时候,童瞳和其他同事一样对林陌这个空降的队长有些想法,可是很快那些不满就都转化成了对林陌的个人崇拜,整个轩辕里,就属他和凌穸对林陌最为忠心。当然,凌穸那是有历史原因的,只不过轩辕里谁都不知道她和林陌的关系——也没几个人知道她是大老板凌皓的独生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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