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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怎么腐烂的——by海藻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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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案:

 丧尸什么的,貌似这个题材写的人很少。 作为一个口味诡异的人,我在写完BG后,义无反顾地回到耽美大坑里,开始尝试这类题材的创作。 认识我或者看过我的文的人,对我的印象应该都是一个专写欢乐二缺卖萌文的213作者,这类文绝逼是第一次。所以先说好,这文风格诡异,血腥,重口,想看温馨卖萌的还是慎入。么么哒。 至于最近的几个坑,我会……努力……更一更的。 爱你们的海藻娘呈上 正文: 12月1日 我是怎么腐烂的? 我还没有腐烂,就在思考这个问题了。白天的时候,在被人砸烂的文具店找到了纸和笔,然后躲在废旧的天台一点一滴地记录下来。 今天,是病毒爆发的第五十四天。 幸存的人们三三两两地组成队,试图从被包围的死城突围出去。已经变成丧尸的人,等着夜晚,像个酒鬼摇摇晃晃地初出来觅食。 你问我是哪一类? 我介于他们二者之间,那些没被感染的人称我为“尸人”,外表轻微腐烂或者没有腐烂,心脏还可以跳动,但已经不需要食物就可以活下去。血液还在流动,只不过是一滩死血,里面是满满的病毒。 并且,随时可能转变成丧尸。 那天我躲在一个柜子里,外面来了一群人,他们之中有个女孩子被感染了,成了尸人,意识却还清醒得很。 她说:“求求你们……别丢下我。” 领队的是她男朋友,他把她狠狠抱进怀里,然后用一根尖尖的钢棍贯穿了她的大脑,看着她倒在地上,眼睛睁得大大的。 有个词叫做死不瞑目,我想这大概就是了。 丧尸攻击我们,人类也攻击我们。 我从那一刻起才明白,除了不断地躲避,我已经无处可去。 12月2日 我站在一滩污水旁,那水倒映我的样子,惨白得像个癌症晚期病人,毫无生气。 我抱着这本日记,仿佛它就是我的一切。 你以为我是一个作家? 嗯,从小到大我都有这样一个不切实际的梦想,我初中的班主任常常批评我,说我的文章是不断的废话拼凑起来。读我的文章就像是在吃一坨泡水的烂馒头。 让你吃这坨泡水的烂馒头,真是对不起了。 但我还是想写,因为只有写,才能让我意识到,我还活着。 一个混混有这样的爱好,实在让人大吃一惊吧? 嗯,我是一个混混。我在一家地下酒吧打工,日夜颠倒,无所事事,晚上端着个盘子给人送酒送烟,偶尔会有一些男客人拍我的屁股,然后把几张粉红的票子塞进我的裤子里,我收好,然后微笑着告诉他们,我不卖。 酒吧里那些卖屁股的小男生喜欢背地里喊我白莲花,他们常常三五成堆聚在一起说我的坏话。让我一再感到,人的嫉妒心真是可怕。 因为他们会趁我不注意的时候,偷偷告诉林夏,我今天又跟哪个女客人偷偷在包间里来了一发。 林夏会很生气,漂亮的眉毛会拧着难看的形状。 最可怕的是,他会揍我。 林夏是在各个酒吧都有演出的巡演的乐队主唱,也是我的男朋友。 没错,我是个双。 我喜欢女人,也喜欢男人,谁能让我爽,我就喜欢谁。 我喜欢林夏那张漂亮的脸,他第一次来我们酒吧演出的时候,我就被舞台上的他惊艳到了。初中毕业的我想不出有什么词能形容他舞台上的样子,就俗一点,像个天使一样。 一群小女生在台下为他尖叫。 我猜她们根本听不懂他弹的是什么甚至唱的是什么。她们就是觉得他很帅,真想被他操一操,然后在圈子里炫耀“嗨,我和那个贝斯手做过了,特别帅的那个。” 这样的男人是遥不可及的。所以我在台下狠狠地对他意银了一把,然后送酒去了。 结果下班的时候他把我拦住,在那漆黑的小巷子里强吻我。 我们就这样莫名其妙却又理所当然地在一起了。 在一起后,林夏常常问我,我对他是不是真的喜欢? 废话,不喜欢你还免费被你日? 不过林夏总不信我,他觉得我跟那些大屁股女客人或者D罩女服务员去野战就是对不起他,所以他常常对我发脾气。 脾气发多了,就开始揍我。 偏偏揍的时候又不忍心,所以我安全地活到了现在。 我也想过,这么漂亮的林夏什么时候会离开我。 结果他还没离开我,就世界末日了。 病毒爆发的那天,酒吧里乱得比平时还要热闹,直到一个穿了两个唇钉的女客人开始见谁就亲,人们笑成一团,到后面才渐渐地发现了不对。 那不是亲,那是在咬,活活地把对方的舌头咬下来,鲜血淋漓。 吐的吐,跑的跑,我在混乱中扭了脚,躲在前台的柜子下不敢动。 那时候林夏似乎是冲进来想要把我拉走,他背着他的贝斯,我记得他说过,世上有两样放弃不了的东西,一样是他的贝斯,一样就是我。我说他发神经,但似乎事实如此。 可是他一定没注意到,他的眼睛也红了,皮肤是不正常的惨白发青。 他狠狠地拉住我的手,把我手背抓伤了一块。 在之后的混乱中,我们走散了。 几天之后,我就看到手背的抓伤,透露出诡异的颜色,沿着血管一路爬进了我的身体内部。 原来,我也感染了呀。 12月3日 今天天气很好,还下了雪。 大概皮表神经已经坏死了,我站在雪地,只感觉到一点点的寒冷。 我甚至可以光着手堆雪人,只不过地上不是污水就是血,堆出来的雪人也像个丧尸一样。 放弃了堆雪人,我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乱跑,我拿木棒砸碎了商店的橱窗,听警报声大响。又在政府前大喊大叫,做鬼脸,或者是唱一些银秽歌曲。 我像个神经病一样,把不能干的事情都干了。 却没有一个人理我。 哪怕现在有个警察冲上来把我关起来,我也会感到很爽。 因为这实在是……太寂寞了啊。 我失魂落魄地往原路走回去,在天黑之前我要回到那个安全的天台,不然丧尸出动,我就得被他们大卸八块了。 人总是这样,哪怕茫然,也还舍不得自己的狗命。 大学家们说,这就是本能。 有人突然喊叫起来,接下来就是一阵人体被活生生扯断的声音。 割我头颅的动作停止了,人们吓得四处躲散,我用余光瞥到一个老男人的上半身和下半身被什么怪物活生生地扯成了两段,肠子和未消化的食物喷涌出来,溅了一地。 哪怕是见惯了恶心东西的我,也有微微反胃的感觉。 “尸怪!!!是尸怪来了!!!!” “快跑啊!!!尸怪来了!!!” 尸怪又是什么时候发明的新名词? 听起来好像比丧尸厉害很多,从白天可以到处乱蹦乱跳就可以看出来。 人类想割我头,丧尸想把我大脑掏出来吃掉,那尸怪会对我做什么? 我开始为我的头感到担忧。 尸怪又是什么样子的呢?两个头,三只眼,六个手臂五条腿? 我坐起来,捂住脖子四处张扬。 然后我惊呆了。 谁来告诉我,为什么尸怪长得和林夏一模一样? 12月4日 原来林夏就是尸怪。 在那天走散以后,林夏才发现了自己的异常,血液停止流动,心脏也不再跳动,他想自己大概是成了丧尸。脑子却一直清醒异常。 丧尸不攻击他,人类却惧怕他。 他开始喜欢上人类血液的味道,甚至开始杀人吃脑,每这样一次,他就感觉自己的力量越发地强大起来。 不是低级没有意识的丧尸,也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尸人,而是更加高级的物种——尸怪。 在意识到这座城市因为病毒爆发而被外界封锁以后,他就肆无忌惮地在这座死城开始了杀戮。但是却从来没有见过我,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现在终于遇到了。 他看着我的眼神很微妙。 我下意识地抱住了自己的头。 他不理我,拉着我上天台,坐在栏杆上开始弹他的贝斯。 我的天,这个人居然还真的带着贝斯。 不得不说,这只尸怪在月光下弹贝斯的样子真是帅爆了。 一曲毕,林夏问我好听吗? 我说我听不懂。 林夏皱眉:“那你怎么露出一副沉醉其中的样子?” 我笑:“我是在对你的美色垂延三尺。” 我觉得林夏又想揍我了。不过他握紧了拳头,可以看到他皮肤下的筋脉突起,蕴涵着巨大的力量,然后一拳朝旁边的水泥墙揍去。 轰地一声,墙倒了一片。 我是该觉得这是一个豆腐渣工程,还是林夏已经成了super man呢? 林夏又用那种奇怪的眼神望着我。 我只好夸奖他:“酷毙了。” 林夏冷冷地甩了我一句:“傻B。” 什么人啊,我夸他他还骂我。 很长时间以来,我都搞不清林夏脑子里塞的是什么,他不喜欢钱,也不喜欢女人,甚至不喜欢人。似乎在我出现以前,除了乐队队员,他几乎不和人交流。 暴力,冷漠,孤僻。 如果不是他那张漂亮的脸,我压根不想和他这样的人接触。 我只是一想到能跟这么漂亮的人做爱,就感到很爽。 想到这里,我就觉得欲望起来了。 原来丧尸也会有欲望?我忍不住抬起头看林夏坐在栏杆上的漂亮身影,月光洒在他发梢上,勾勒出精致的五官轮廓,抱着他的蠢贝斯,简直就是一副电影海报。 林夏会不会有欲望呢? 我跑过去,从背后搂住他。 似乎没有意料到我会这么做,他身体僵硬了一下,随即任由我抱着他,在他的耳边蹭来蹭去。 “林夏?” “嗯?” “你想做吗?” 他转过身来,盯着我冷笑:“我还以为这么久没见,你是想我了。” “难道不是吗?” “我看是你的下身想我了。”他猛地把我按在地上,天台上已经铺满了厚厚的雪,我感到背后一阵柔软的冰凉。 我看到他压在我身上,许久没有修剪的头发碎碎地长到了肩膀,月亮在他背后,我多少年没有赏过月了,好不容易赏一次月居然是在这种情况下。 两具尸体,在一片雪地里做爱。 真他吗的太刺激了。 12月5号 我和林夏两个人全身赤裸地躺在雪地里,抬头甚至可以看到不远处某座五星级酒店在雪中的身影,依旧宏伟挺拔。我每次路过往那里面看,给人开车门的男招待总对我露出嫌恶的眼神。 嫌恶什么嫌恶,小爷卖次屁股就可以进去潇洒一晚。 只不过小爷不屑于跟不爽的人做。 看,小爷多清高。 雪越下越大,我却感觉不到什么寒冷,那些白色的雪花落在我身上,只带来一种冰凉的愉悦。 这个时候林夏醒了,他那双好看的眸子盯着我,睫毛长长的,瞳孔黑黑的,如果他是个女人,我绝对卖肾也要把他娶进家门。 不过……为什么又用那种奇怪的眼神望着我。 我还没矫情地跟他说早安,他就扑过来,把我压在雪里狠狠地吻了起来。 莫非这就是禁欲五十多天的下场? 像头饿狼一样。 我突然有点担心他会不会吻着吻着就把我吃了。 发现我的心不在焉,林夏停止了吻,而是用一种不高兴的眼神望着我。 我缓解气氛:“你饿了吗?” 林夏挑眉:“你想把你的脑子献给我?” 看来我还是不说话比较好。 三下两下把衣服穿好,林夏皱眉:“我带你去换身衣服。” 我是不是该匍匐在地以表达我的感激之情? 没有罗嗦,他伸手过来抓住我的手,十指相扣,朝天台下走去。我们两个人漫步在堆满白雪的大街上,像是去约会的情侣一样,莫名的和谐。 现在想起来,我跟林夏从来没有约过会,我们两个住在一起,不是做爱就是睡觉。他坐在床头弹贝斯,我就躺在床上抽烟,烟雾经常把他呛到,那时候他就会回头对我怒目而视:“抽啊,怎么不抽死你?!” 然后他就开始咳嗽,咳到太难受了就跑进卫生间,我追过去看,洗手盆里有红色的血迹。 他有病。 别搞错,我可不是在骂他。他的确有病在身,而且不愿吃药。他说他在等死,问我想不想和他共赴黄泉。 我说好啊,我们做到死吧,多浪漫。 于是他又生气了。 这有什么好生气的? 林夏的思维果然非常人能够理解。我默默地跟着他走到了一家服装店前,玻璃门已经呗砸烂,好在里面还是比较正常。 我换了白衬衫和牛仔裤,瞟了一眼价位,那一串的0闪得我眼瞎。 “穿上。”林夏扔了件风衣给我。 “我不冷。”笑话,尸体怎么回冷 “穿上。”林夏不依不饶。 我特别没骨气地穿上了,对着镜子照了照,虽然已经变成了一具尸体,但镜子里面的那个家伙还是帅得我找不到形容词。 难怪那些女客人和女服务员那么喜欢和我共赴云雨。 “咔”衣架倒在地上的声音。 刚转身想问林夏你个犊子倒腾什么,嘴巴就被捂住了。从这双手戴的尾戒看出来是林夏,他把我拖进一个堆满衣服的角落里。我抬头看到他把食指比在唇上,意示我不要说话。 我点了点头,林夏就猫着身子出去了。 他脚步轻得听不到几乎声音,就像一只猫一样。每个动作都性感又迷人。 还没等我好好地对林夏YY一顿,镜子里就倒映出了那些人的身影。 没错,是人。 三四个男人,警惕而有序地进了店内,身上不约而同地挂着狙击枪和一排子弹,浑身都是杀戮留下的痕迹。 其中一个身形瘦小的男人嚷嚷道:“老大,我就说了嘛,这鬼地方哪会有什么危险?” 他一定没看到林夏站在一排人形模特里,双手环抱,眼神里露出一种十分兴奋的光芒。 大概是林夏身形和面容都太优秀,以至于那些男人把他和塑料模特混淆在了一起。 那些男人坐在原本用于接待客人的沙发上,瘦男人大大咧咧地正要把枪取下来,就被一个壮汉喝住:“别取!我说过连睡觉都不准取下来!忘了吗?” 瘦男人无奈,只好继续挂上去。 我躲在角落里,仿佛置身于电影院内,静静地等着剧情的发展。 不一会儿,这些人就躺下休息了,只留瘦男人守着应对突发情况。不至于在睡眠中毫无防备地死去。 显然留瘦男人守着是一个多么错误的决定。 他打了个哈欠,昏昏沉沉地也想睡过去,就看到一个男人朝自己走了过来,面容英俊,目光冷漠。 然后他的头就被活生生地切断,掉在了地上,眼睛睁得大大的,分外吓人。 我若有所思地望着林夏突然从指尖窜出来的黑色长指甲,反射着金属一样的冷光。比雪更让人感到寒冷。 要是做爱的时候林夏一个控制不住,把指甲伸出来怎么办? 我感到忧心忡忡。 就在我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那几个男人已经惊醒了,一齐举枪对林夏扫射,不过子弹似乎比林夏慢了一步。 啪。 人头落地,血水溅起来。 这场打斗不到3分钟,胜负已定。 林夏把指甲收起来,望着门外,眼神深不可测:“居然跑了一个。” 跑掉的是带头的那个壮汉。 不过林夏似乎并不在意,他把我拉过去,让我坐在沙发上看他一个个地享用那些大脑。 即使是吃脑子,他也优雅得像个贵族一样。 伸出指甲划开脑门,挑破头盖骨,爸那些白色的东西一点点地挑出来送进嘴巴里。 妈的,他以为他在吃西餐吗? 真是那什么,装什么遭雷劈。 感觉到我的眼神,他抬起头,挑出一点点脑髓,把指尖变得长长地伸到我的嘴边:“想吃吗?” 我虽然不是人,但我还没有丧尸到吃脑子。 见我撇过头,林夏似乎有点不高兴:“你是不是觉得我很恶心?” 明知故问。 等待了一会儿没听到我的回答,林夏把指甲收回去,送进嘴巴里,然后扑过来把我按在沙发上,狠狠地吻住我,把那些温温滑滑带着腥味的东西喂进我嘴里。 吗的,什么王八蛋啊。 我感觉我整个人都要吐了。 逼着我吞下了那些东西,他似乎很得意。 我试图跟他解释:“我吃了这些也不会变强的。” 林夏:“我知道。” 我:“嗯……我不吃也不会饿死的。” 林夏甩了个白眼给我:“废话。” 那你到底是为什么要逼我吃你的食物啊?! 我无奈地看着林夏把那个头颅拿过来,他继续优雅地挑出一点点,送进自己的嘴巴里。又挑出一点点,递到我嘴边。 吗的,他以为这是在情侣咖啡屋吃甜点吗?你一口我一口甜蜜得不得了啊。 见我不配合,林夏不高兴了:“李沐,你吃不吃?” 李沐是我的名字。 一般林夏直接喊别人名字,就代表他非常生气了。 我特别没骨气地张了嘴。 在林夏玩喂食游戏玩得不亦乐乎的时候,我非常不给面子地弯腰“哇”地一下全吐了。 偷偷地瞟了一眼林夏黑得不成样子的表情。 我觉得我要完蛋了。 下意识抱住了自己的头,但林夏却扒掉了我的裤子,然后挑起那些白色的东西,塞进了我后面。那种湿滑的触感把我整个人都恶心到了。 “不准挣扎,不然我用指甲捅烂你的屁股。” 我到底是怎么喜欢上林夏这个变态狂魔的?! 他就像一个把沙子堆成城堡的小孩,专心而兴奋,一点点地把那些恶心的玩意儿塞进我后面,塞到不能再塞的时候,他就脱下裤子狠狠地撞了进来。 甚至可以听到那些玩意儿被挤出去的嗞嗞声。 一想到那些东西随着林夏在我的身体里进进出出,我就觉得我要疯掉了。我狠狠地瞪着林夏,他却一脸愉悦地望着我,甚至是在笑。 他笑得十分好看:“舒服吗?” 舒服你妈了个逼的。 最让我难看的是,这场恶心的性事居然让我高朝了。 我躺在沙发上喘气,看到林夏心满意足地压在我身上,咬着我的耳朵说:“你不肯用上面的嘴巴吃,我就喂你下面吃。” 地上的瘦男人瞳孔依旧睁得大大的,映出沙发上两具赤裸纠缠在一起的躯体,肆意地玩弄着他的脑子,还塞进人最肮脏的地方来润滑方便它们做爱。 我都替他死不瞑目。 林夏掰过我的脸,让我正视他:“我在吻你,你居然在看别的男人?” 我的天,你们有见过跟自己食物吃醋的家伙吗? 我发誓我是第一次见。 12月6日 被林夏塞了那些破玩意后,我第二天居然闹肚子了。 很奇怪吧,一个尸人居然会闹肚子,简直是前所未闻的笑谈。 可我的确是疼了,我的肠胃里那些食物早就不懂腐化成了什么,五十多天没有进食,突然被塞进那些破玩意,甚至在做完之后我一直感觉它们在缓缓地流出我的身体。 晚上的时候,裤子已经脏得不成样子。 林夏拿了另一条裤子给我换,把脏裤子脱下来的时候,我真想感慨一句:“哇塞,我流了一裤子脑浆,真他吗的太帅了。” 帅的结果就是我现在抱着肚子在沙发上发抖。 我不是冷,就是疼。 最后林夏抱着我,把那些东西一点点用指甲抠出来后,我才慢慢好转。 我很恶毒地对林夏说:“你以后再这样,就要天天抠。” 林夏倒是很有兴趣地说:“好啊,那就这样。” 林夏到底什么变态破犊子啊!我发誓我再也不会贪图美色了。 12月7日 今天我和林夏找到了一个还能用的收音机,砸开小卖部找到电池放了进去,然后一个个台慢慢地调着,调到后面,那些沙沙的声音让我都感到了绝望。 突然“咔”地一声,我们听到了人说话的声音。 林夏把声音调大,我们听到那些曾经让我们不屑一顾的广播声音,现在听到却激动得差点要哭出来。 这是我出生以来,第一次听广播新闻听到哭出来。 “这里是午间新闻广播,你好,我是主持人张艳。” “我是主持人王鑫,欢迎收听今天的午间新闻广播。” 明明全都是废话,我们两个却听得一字不落。 X国的领导人XX死了,我国表示深切的慰问。 XX在XX会议表明,将实施XX方案,贯彻落实XXXXXX。 XXX连续二十年为贫苦农民免费治病,得到XXXX称号。 一切都很正常。 一切都不正常。 为什么外面的世界,把我们遗忘了? 恐惧来源得多种多样。 而最恐怖的,莫过于自己,乃至一整个巨大的城市被人活生生地从生活中抹掉它存在的痕迹。 封锁城市,封锁消息,封锁各种舆论。 我感到很害怕。 明明我们无罪,为什么判我们死刑? 林夏还是继续听着那些广播,这座城市之外的地方依旧有条不紊地维持着它们的秩序,明星宣传自己的新电影,商家在推销他们的新产品,这一切都是曾经我们也拥有的。 我想出去。 我想回到正常人的生活。 我受够了自己现在这种没有酒没有朋友没有电脑的生活。 “李沐。” “嗯?” “我们试试看出去吧?” 那一刻我觉得,林夏就是我的神。 12月7日 今天我和林夏去了城市的边缘勘查了情况。 病毒爆发速度之快,时间紧急,只够ZF用带电的铁丝缠绕着一种透明类似塑料的东西进行隔绝,约有3米高。每1000米驻守了一个士兵,他们身上有无线通讯工具,每15分钟汇报一次情况。 这些人,可不像服装店里的幸存人类那么好对付。 我突然觉得我们很可悲,明明只是想过人类的生活,却要和人类做对。 林夏知道了我的想法后,说我闲得没事干就开始感春伤秋了。 他懂个蛋。 他除了会抱着他的烂贝斯和吃脑子,还会什么。 至少我把我的想法一点一滴地写在这日记上,说不定多少年后被有心人捡到,拿去出版,我也能成为一个传奇一样的人物。 靠,我简直太帅了。 12月9日 还没有想到出去的方法,我就开始腐烂了。 等了50多天,终于还是来了。 我盯着我手背上那些变黑发臭的腐肉,然后用手把它们扯了下来,有点儿疼,里面的死血流出来,很快又凝结了。 原来腐烂是这样的。 我用笔把它画下来,画完我拿去问林夏像不像,他说他以为我在画屎。 龟儿子,什么破眼力,他懂什么叫艺术吗? 不过我还是把这画给撕了。 那天晚上林夏抱着我坐在天台上,问我月亮好不好看? 我说,你比月亮好看。 这是实话,但林夏又生气了。 我默默地抱住头。 林夏却紧紧地搂着我说:“我一定会带你出去的。” 他一定不知道,我想出去,只是因为我开始怀念跟女人做爱的滋味了。 12月9日 每个丧尸电影里都有一个神一样的男主角。 如果这么多天是一个傻B导演拍的电影,那林夏一定就是那个神一样的男主角,无所不能,而我就是那个不断拖后腿的累赘配角。总有一天,会因为各种莫名其妙的原因死在回去的路上。 林夏总喜欢强调,他不会让我死的。 我说死前让我上你一次吧。 这样说的下场就是我屁股疼到现在,躺在天台的沙发上动都懒得动。 林夏这个丧心病狂的,连一个尸体的菊花都不放过。 虽然不得不承认,我也觉得很爽。 不然我真愿意第一个腐烂的地方就是我的屁股,不用他塞脑髓,流出来的浓液对恶心得他硬不起来。 林夏不在这里。 他上午已经想好怎么突围出去,不过他懒得给我解释他的方案。让我到时乖乖听他的话就好。现在他已经出去找需要的东西。 有脚步声。 我站起来往楼下望,看到一群林夏领着一群人类朝天台这边走来。 那些人类大概20多人,有男有女,多数持着各式各样的枪支。看起来武力雄厚,不知道林夏一个人单挑他们能不能搞定。 林夏带着人类们进了天台,揽着我的肩介绍:“这是我伴侣。” 我伴你一脸侣。 不过我还是勉强笑了笑,那些人类看着我的表情真让我想扑上去狠狠地咬他们一口。 他们在天台上安顿下来。 我数了一下,这里一共有14个男人,6个女人。6个女人里面有3个是负责包扎和医疗的,2个正在煮食物。还有一个什么事也不做,坐在那里静静地望着我们即将突围的方向。 她眼睛里的东西像是希望,也像绝望。 而且她很漂亮,不是黑丝或者红唇就能让人感到的漂亮,而是一种与生俱来的美丽。她裹着一件脏脏的男士大衣,长长的头发披在身后,虽然这么多天没有打理,我却觉得她美得像个女神一样。 我感到我下半身开始蠢蠢欲动。 12月10日 经过一天的观察,我对那个女生有了一些粗略的了解。 她是这支队伍里独特的存在,什么都不会,只是为了能活下去,就跟着这支队伍。当然跟着消耗食物和物资肯定是要付出代价的,所以她成了队里免费的妓女。 所有男人都可以上她。 在世界末日的面前,人类可以比任何时候都团结,也可以比任何时候都禽兽。 比如现在,两个男人走过去对她说了什么,三个人就下了天台,我悄悄跟了过去。看着他们在二楼阴暗的消防通道里,把那女生脏脏的大衣铺在地上,然后让女生躺在上面张开双腿。 那女生的身体真漂亮,即使饱受这么多天的蹂躏,胸部依旧挺拔,皮肤细腻,大腿修长。 男人像动物一样在她的身体里抽动,另一个男人则把自己黑乎乎的大家伙塞在那女生的嘴巴里。 她的表情像尸体一样默然。 我突然觉得她很可怜。 两个男人发泄完后就离开了。 她赤裸着身体坐在大衣上,目光空洞,整个人在微弱的楼道光线中看起来肮脏又性感 现在林夏在和人类队伍的领队去封锁墙勘查关系,所以一时半会回不来。 我很放心地走了过去,这么多天没碰女人,比这么多天没洗澡还要难受。 看到我走过去,她又自觉地躺下,对我张开双腿。那些混浊的液体从她粉色的部位里流出来,我看着觉得恶心,没了兴致。 她不耐烦道:“快点,我很冷。” 对哦,她是人类。 我把自己的风衣披在她身上,然后坐在她旁边开始挑逗:“你叫什么?” 培养感情有助于做爱的顺畅。 她愣了愣,就开始哭,眼泪大颗大颗地划过漂亮的脸,然后又扑进我怀里哭,柔软的胸部抵在我胸口,惹得我心猿意马。 伪君子要伪到底。 我伸手轻轻抚慰她:“没事了……别哭。” 怎么就没个导演找我去演偶像剧男主角,绝对倾倒万千无知少女。 这个女生的名字是林雅婷。 莫非这年头姓林的都长得这样好看? 不过林雅婷的故事比林夏凄惨太多,以至于我怀疑这如果是电影的话,编剧一定对社会非常不满,或者对林雅婷这个非常不满。 林雅婷原本出生于一个富商家庭,贵为林家千金。大学时出国留学认识了未婚夫,未婚夫也是一个富二代,两人自由恋爱却得到家里的认可,于是回来结婚了。 婚礼当天,病毒爆发。林雅婷和未婚夫走散,然后落魄至此。 嘛,作为一个很有仇富心理的人,我还是对林雅婷表示十万分的同情。 我问:“你现在难道不打算找你未婚夫了吗?” 离开这里,意味着再也不会回来。 林雅婷目光空洞:“我现在只想活着。” 活着? 还好我和林夏都死了,不然林夏会不会也跟她一样,首先想着逃出去,把我一个人丢在这空寂的死城之中。 一这样想,我就莫名地觉得心寒。 12月11号 今天天气不错,停了雪,林夏很有兴致地拉我到街上赏雪。 后天就要突围了,再不好好看着这个城市,这辈子也许再也没有机会多看一眼。我们两个人跑到最繁华的街上,他爬到一辆停在马路中间的BMW上,又把我拉了上去。 这BMW顶上已经铺了一层厚厚的雪。 我在边上,看他开始调弦。林夏突然对上我的目光,然后露出一个让我想要流鼻血的笑容。 我听到他说 “想听我唱歌吗?” 虽然我不想听,但我很给面子地点了点头。 “那好。”他的眼睛突然璀璨,嗓音变得低沉诱人“那么……现在开始,欢迎来到林夏的冬季街头LIVE!!!!!!!” 他手指拨动他的贝斯,指尖生辉,连我向来听不懂的噪音也变得令人沸腾起来。仿佛真的回到了那家地下酒吧,更或者是绚丽的体育馆舞台上,我甚至感觉到有灯光打在他身上,让他整个人如梦如幻,就像一个天王巨星。 他的嗓子带着迷人的磁性,又像爆炸的行星一样富有爆发力。 “死掉的城市,我独自一人漫步在荒凉的街口。……” 这是我第一次认真听他自弹自唱。 原来不仅仅是他的脸,连他的噪音也那么迷惑人心。 他踩在这辆废弃的宝马上,把整个空寂的街头当作他的舞台,把死城当作自己独有的背景,哪怕观众只有我一个“人”,他也尽情地演唱着,发泄自己的热情。 我们像两个疯子。 却比任何疯子都疯得潇洒。 “哪怕到世界末日,我也毫不保留地爱你腐烂的躯体。” 一曲毕,贝斯发出的最后一个音在废弃的高楼间辗转反侧,响彻了死城的天空。 然后有雪花飘飘落下,仿佛是演唱会落下的帷幕。如果这真是一场演唱会,这个导演真是碉堡了! 吗的,他怎么就他吗这么帅呢? 我觉得我快要成他的死忠粉丝了。 我特别给脸地鼓掌,然后大喊“好!好!” 他伸手过来揉乱我的头发,脸上却是止不住得笑意:“好你个球,你以为在看东北老娘们演二人转啊?” 我特别认真地说:“你刚才他吗的帅爆了!” 还没等我发表完那一腔对他源源不断的崇拜之情,他按住我的头,然后弯下腰狠狠地吻住我。霸道得跟几百年没接过吻一样。 我们在彼此的唇齿间缠绵悱恻。 吻完我笑他:“哪个明星会在演唱会上和观众舌吻?” 他挑衅地望我:“我知道有个叫林夏的明星还敢在演唱会上做爱。” 我可不会让他这么轻易得逞,推开林夏,跳下车一路在街上乱跑,他在后面追我,尸怪的设定真是太扭曲了。我才刚跑过一个转角,他的长指甲就横在了我的面前,插进了我旁边的店铺橱窗里。 那是一家床品店。 真他吗太巧了。 我们选中了一个华丽丽的KING大床,然后在上翻云覆雨,用尽各种姿势,直到没有力气才安分地躺在上面。 明明是世界末日,我们却过得跟度蜜月一样。 12月12日 俗话说人有三急。 半夜我被一泡尿活活憋醒,从林夏找来的沙发上连翻带滚地下来,绕过人类们休息的地方,跑到楼里废弃的厕所打算撒尿。 解决完生理问题,我悠哉地打算回去睡觉。 然后在上楼时,我看到二楼的一角,林夏和林雅婷站在那儿对话。 月光撒在他们身上,两人如鬼魅一样,偏偏又那么男才女貌,仿佛一对殉情而死的鬼魂。 难不成这不开窍的林夏也对林雅婷有兴趣了? 我心里有点不爽,悄无声息地走过去。准备在他们热火朝天的时候突然出现,并强烈要求加入,③ρ什么其实很爽的。 不过林夏和林雅婷似乎没有那个兴趣,难不成真的是我太龌龊了? 林雅婷的声音沙哑,里面有种止不住的哽咽:“林夏……现在我是你唯一的亲人了。” 什么?乱仑?! 我吃惊地张大了嘴,不过好像不太可能,于是我又闭上了嘴。 林夏:“怎么我好像听说,最反对我这个私生子回林家的就是姐姐你呢?” 林雅婷:“过去都是误会,你失去的,我会努力偿还……只要你肯带我出去……” 林夏冷笑:“偿还?用什么偿还?你这具被人操干的身体吗?” 林雅婷脸色惨白。 其实我很想说,林夏你带她出去以后,可以让她偿还给我啊。 林夏:“高高在上的林大小姐,你怎么都不会想到你有这一天吧?不会想到你居然会被我这个肮脏卑贱的私生子踩在脚底,还得求我庇护。” 怎么感觉我在看地主欺压良家妇女现场版……? 林雅婷依旧不放弃:“林家在外面还留了一大笔财产,我想你出去后应该用的着……” 林夏一脚踢在她肚子上,把她踹出二米远。然后走过去抓着她的头发,不顾林雅婷吃痛的呼喊,狠狠地把她一路拖到墙角,他笑得狰狞:“钱??我母亲生病时你们怎么半点想不到给她一点看病的钱?我那时才16岁,为了给她看病我跟多少男人上了床,你知道那种感受吗?任何人只要给得起钱就可以把我按在床上包厢里甚至厕所里尽情地操。” 林雅婷已经吓得不敢发出声音了。 林夏低头凑近她,笑得近乎神经质:“看样子,你现在明白我的感受了。” 躲在角落里的我也被吓到了。 以前我和林夏从来不交谈彼此的身世 本来我觉得我这种母亲坐台被小流氓轮奸致死,父亲坑蒙拐骗对我爱理不理的已经够惨不忍睹了。没想到林夏也好不到那里去。 我莫名地有了点心里安慰。 原来他也不是永远那么绚丽璀璨的,其实他和我一样脏。 我们就像两块腐烂的肉,紧紧地依附着彼此,只不过看看谁烂得更快更深而已。 …… 我停止胡思乱想,继续看向他们。 林夏突然放开了林雅婷的头发,然后对她说:“你乖乖听我的,我就可以考虑带你走。” 林雅婷空洞的眼神突然流出一片光彩。 林夏笑:“你把你衣服脱了,像条狗一样趴在我的脚下,舔我的脚趾。” 我以为就算到了如此地步,林雅婷还会有最后 的尊严让她拒绝林夏。 可是我错了。 在末日面前,没有什么比命更让人执着的东西。几十年培养的伦理道德,尊严廉耻,在短短几十天就被人像垃圾一样扔了。 林雅婷乖乖地脱下自己的衣服,然后像狗一样趴在地上,努力地舔着林夏的脚,以求林夏能满足然后答应自己。 我却只看到林夏露出了厌恶的表情,他又命令:“你现在装成一只发情的母狗给我看看。” 林雅婷愣了愣,随即毫不犹豫地用胸去蹭林夏的脚,甚至学狗汪汪地叫,最后却被林夏一脚踹开,冷冷地吐出两个字:“婊子。” 然后林夏转身走了。 月光下,林雅婷呆呆地赤裸着身子坐在那里,最后哽咽着站起来,把一件件脱掉的衣服穿好,在扣好最后一颗扣子的时候,已经泪流满面。 我突然觉得她很可怜。 林夏也很可怜。 不过那又如何呢,我又不是上帝,改变不了不了他们的人生。 也许上帝只不过是一个笑着看我们痛苦难过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才可以达到高朝的性障碍患者。 我走回去,躺在沙发上继续睡觉。 迷迷糊糊之间,感觉有一双首手臂环住了我。 是林夏,他搂着我,贴着我的背,像一只大狗熊护着他的食物一样,生怕这食物被别人瞧着了要夺走,又怕这食物一不留神就跑了。 想要好好养肥,然后一口吞掉,才是最美味的。 胡思乱想中,我终于睡着了。 12月14日 太阳还没爬起来,林夏就把我晃醒了。我的起床气很重,差点想给他两个大耳光,不过想起那长长的指甲,我顿时强迫着脸露出笑容:“早啊。” 今天是要突围的日子。 那些人类把武器装备好,一副严阵以待的模样。 现在是什么时代?竟然还有这么多人为了能好好活着,而用生命去拼搏。 明明活着,不就是人类拥有的最基本的权力吗? 我这具尸体为他们感到由衷的好笑。 出发前,林夏问他们要来绷带,小心翼翼地把我腐烂的手包裹好,再为我带上手套。使我看起来和正常人没有太大的区别。 一路往包围墙走,我却忍不住一路回头。 也许我可以出个书,叫什么《死城66天》,《地狱66天》之类的,说不定还会被拍成电影,要是导演安排一个比我丑的演员演我,我就揍他。要是他安排一个比我帅的演员演我,我就咬死他。 老子是独一无二的。 大爷我的风华绝代哪里是那些娱乐圈的小瘪三可以演绎的。 在我纠结小说名究竟叫《地狱66天》还是《死亡66天》还是《我和丧尸男友的甜蜜66蜜月》时,我们已经走到了离包围墙只有大约1000米距离的地方。 第一个过去的是林夏,尸怪行动速度快,动作敏捷且不带声响。可以以极快的速度翻越包围墙然后杀死站岗的士兵,然后比手势照顾人类队伍跟过去。 倘若引来了其他士兵,不至于他孤军作战。 而且,这些人类还可以有效地破坏包围墙,让我这个尸人轻松出去。 真难为他对我一往情深,考虑得如此详细。 不愧身为我电影的男二号,他很快地翻过了墙,小心翼翼地避开了那些足以把他尸体烧糊的高压电线,然后抓住那士兵,不等他呼救,一指甲刺破了他的脑子。 他举起手,做了一个漂亮的手势。 大功告成。 人们以为胜利在即,脸上满是将要离开死城的欢喜。而我不紧不慢地跟在他们后面,偶尔回头看一眼这座被死亡包围的城市。 什么啊,难道只有我一个人有点舍不得吗? 真是一群比死人还无情的人类。 迅速地用绝缘工具拆除了包围墙,那些透明物质被他们扔了一地,电线歪歪扭扭地被折过一边,像是恶魔的爪子一样。 人类冲出死城的范围,还没来得及欢呼,一阵枪声响起,倒了一地的尸体,血流满地,甚至突围的笑容还停留在脸上。 真可怜啊。 我还没来得及虚伪地在心里默念一声阿弥陀佛,一双手猛地拦住我的腰,把我扛在他的肩上,一路狂奔离开。 是林夏这个出卖队友的臭小子。 我就知道他和人类结盟没什么好意。那些人类慌乱地散开,哭喊着,求饶着,最后被子弹打成筛子,面目狰狞地倒在地上。 从那天勘查完他和我都很清楚,每一段距离都有摄像头,视线范围在包围墙的左右各20米。他杀掉一个士兵,最近的士兵发现异状报告总部,再带人过来的时候,恰好够人类拆除包围墙。 他就可以趁混乱,在摄像死角扛起我,带着我迅速离开。 而军方,只会认为这是一次幸存人类突击事件,确认全部击毙后,包围墙会重新修好。 但没有人会知道,有两具尸体已经成功地离开了那座死城。 林夏带着我跑了很久,久得我都快在他肩上晃得吐出来的时候,终于停下来。 那是一座新坟,坟头的泥土还没长出杂草,也没什么奇奇怪怪的虫子在这安家。 他跪下,对墓碑拜了三拜,然后伸出爪子开始挖坟。直到那具棺材被挖出来,长长的指甲撬开棺材板,再把里面腐烂的尸体扯出来,丢在棺材旁,然后指着那黑乎乎的棺材对我说:“躺进去。” 什么,想活埋我吗臭小子……哦不对,我已经死了。 我嬉皮笑脸:“你想跟我在这里面做爱吗?” “我想给你个坟,让你这个色鬼别到处摧残小姑娘。” 小王八羔子这是在吃醋吗?羡慕嫉妒大爷我风情万种迷人潇洒? 话虽这么说,但我还是乖乖躺了,任由他把我埋在那泥土里。 一片黑暗,空气里是恶心的潮湿和尸臭。 但作为一具尸体,我已经习惯了。 一旦有人突围,不论是否击毙成功,以突围地点为中心范围的100公里范围内,进行24小时不间断搜索,一经发现立即击毙。并且在击毙后割下其头颅,防止丧尸或者人类尸变。 我打算睡一个24小时的觉,然后等林夏来挖我坟。 真是传奇得不能再传奇了,但为什么编剧没配一个胸大腰细的女主角给我呢? 在林夏和我做得正爽的时候,突然旁边传来了脚步声,接着就是一声轻浮的口哨。 “哟呵,出来抽个烟,居然遇到一对野战的兵哥哥~” 林夏从我身体里抽出来,转身盯着那人。 那是一个看似凶悍的兵痞,叼着一只,火热的眼神地在我屁股上扫荡,如同一个夜晚外出觅食的老男人看到了清纯可口的站街女:“怎么样?不介意我也一起加入进来吧……?” 我不慌不忙地穿好裤子,笑得人畜无害:“当然不介意你被我操到哭。” 没有林夏漂亮的脸和娴熟的技巧,还想让我心甘情愿地雌伏于他的身下? 这傻逼脑子是不是该用林夏的指甲插一插了? 那兵痞深吸了一口烟,然后把摇头丢地上踩灭:“小弟,你看你那漂亮的屁股,看得我实在眼馋啊。” 我看到林夏的指甲微微地伸出来一截,又悄无声息地收回去。 “不过……大哥我可不喜欢强人所难哈哈!这肉真香,不介意分我一块吧?” 我和林夏异口同声:“不介意。” “哦,好。那谢谢了啊。”他弯下腰,掏出军刀割下一块肉,放进嘴里尝了尝“这味道……什么肉啊?” 我和林夏对视了一眼,几乎同时脱口而出。 我:“牛肉。” 林夏:“猪肉。” 兵痞抬头疑惑地看了我们一眼。 我:“大哥我弄错了其实这是猪肉。” 林夏:“牛肉。” 我就糙了,难道我和林夏的默契都用在床上了吗?! 兵痞:“到底是什么肉,你们都不知道吗?” 林夏笑:“急急忙忙从厨房偷出来的,哪儿还记得清。” 兵痞也不再计较,吃得满嘴流油,边感慨道:“驻守在这个鬼地方,多久没吃一顿好饭了。两位小弟胆子还他娘的挺大,敢去厨房偷食物……吗的,这肉味道不错啊,估计是城里运来给那些糟老头吃的。” 我突然很想告诉他这是人肉,然后看着他呕吐的蠢样子,我会很爽。 但我没这么做。 因为林夏居然坐下来,笑着和他开始聊些有的没的,到后面这两人居然跟认识了几年一样称兄道弟了。 在那些肉香和谈笑中,我闻似乎到了阴谋的味道。 但我没做任何事,而是在周围溜了一圈,然后靠在树干后面,听林夏和那兵痞讲一个离谱到搞笑的故事。 林夏说,他是一个大家族的独子,在外面闯了祸被父亲送进军营来受个一年苦,体验下人生什么的。现在他娘亲不忍心他受苦,让他跑出去见个面,无奈有人盯着,好几次试图出去都没成功。如果兵痞能带我和林夏出这片区域,他母亲必会好好报答的。 这种离谱得我都听不下去的故事,那傻逼居然信了。还跟林夏讨价还价,说要个一两万,林夏点点头同意。 我看着那兵痞笑得跟吃了药一样的脸,不由得为他默哀。 比起一两万,我觉得林夏更可能给他一两下贯穿脑袋。 那兵痞走在我们最前面带路,时不时回头对林夏说“弟啊,累了不,累就歇下。”“弟啊,这里路陡,小心一些。”明明林夏健步如飞,身手矫健,他还虚伪的“弟啊,小心啊,要不要我背你啊?” 结果是,林夏依旧健步如飞,而兵痞背着我继续带队。 我的身体并不重,于是这兵痞又开始拿着我开玩笑:“弟妹这么瘦,摸着全是骨头多不舒服。出去得多吃点才好。” 我嬉皮笑脸:“身体轻了可以抱着做,林夏喜欢。” 兵痞:“……” 然后我听到后面传来林夏的轻笑声。 就像一个听到荤段子的高中男生一样。 林夏一定是笑点跟他的身体机能一起死了,这有什么好笑的,难道他不是特别喜欢抱着我,让我坐他大腿上自己,看我是把他那玩意儿塞进我的身体吗? 在我的腹诽中,我们不知不觉已经走到了一处破烂的铁网旁。 “从这里出去走个五公里,就可以看到公路了。最近的城市是S城,你们可以拦辆车搭你们,一般出示了自己的士兵证,普通车辆都不能拒载的。” 兵痞尽心尽力地将自己了解的情况全部托盘而出,如果有纸币,我觉得他甚至会画一张地图给我们。 “谢谢大哥。”林夏笑得很好看,仿佛真的是发自内心一般。 “哪里哪里。应该的应该的……你看你们还请我吃了肉,这不是提倡互相帮助嘛哈哈!” “肉好吃吗?”林夏低头盯着自己的手指尖。 “不错呀,就是少了点味。”兵痞舔了舔嘴唇,似乎在回忆那鲜美的肉味。 “不好意思,杀人的时候忘记看看他们有没有带盐了。” 不等兵痞反应过来,两只黑色的长指甲已经突然从林夏手指窜出来,贯穿了他脆弱的头颅,鲜血顺着指甲流了出来。 把指甲收回来,兵痞的尸体一下子倒在地上。 林夏舔了舔指甲尖上沾的脑浆,随即又嫌恶道:“味道太差了。” 真是个混球。 我弯腰从兵痞身上摸出他的士兵证,成国毅,特殊保护区STB三营TBSDA508006。证在阳光下微微反射着金属特有的光芒,冷冽的,不近人情的,此刻我却觉得莫名的温暖。 那些数字仿佛在告诉我。 你可以离开这里,并拥有重新做人的机会了。 抬头,阳光灼眼,我看到林夏在不远的前面,漂亮的脸对我露出终于胜利的微笑。 胜利了吗? 12月24日 虽然说是日记,但我已经好多天没有提起笔了。 我一个人坐在床上,听见楼下商场因为平安夜而大搞活动的声音。诺大的商场居然在平安夜放鞭炮,炸得噼里啪啦响彻一片。甚至请了舞狮子的队伍来,一边舞一边甩红包。 这个商场的老板脑子是什么做的? 真想喊林夏半夜去切开他大脑,看看里面是不是屎。 可是林夏不在我身边。 自从来到S城,林夏杀了一个男人,拿了那钱包在这廉价的商场上租了一间十几平米的小房间,只有床和柜子。 然后他在一个酒吧重操旧业,抱着他的烂贝斯卖唱,一晚100元。 而我却只能终日待在这阴暗湿冷的破房子里,每天等他回家,洗澡,滚床单,然后睡得天昏地暗,再醒来他已经不知道去哪里了。 为什么我不出去打工? 我抬起手,那些腐烂的范围已经扩大到整只手,散发出恶心的臭味。 我要烂掉了。 全身一起烂掉是什么样子的呢? 那时林夏还愿不愿意和我做爱呢? 我对此感到忧虑重重。 忧虑归忧虑,我终于忍受不了商场那中西合璧神一样的闹腾方式,披好外衣,确定镜子里那个男人还是帅得天理不容后,我出了门。 把腐烂的手小心翼翼地藏在袖子里。 我绕过热闹的人群,有点紧张,感觉到每个人都在看我,我很害怕,会不会有人突然跳出来指着我说:“他是尸人!!砍掉他的头!!” 再也不想体验头颅被人割的滋味了。 快步离开喧嚣之地,我走进巷子,按印象走到了林夏驻唱的酒吧门口。有喝得不省人事的露脐装黄大妹被几个男人架着,走到了巷子的拐角,然后扒了那女人的裤子就开始干起来。 那女人似乎意识到正在被侵犯,清醒过来想要推开男人,张嘴就要呼救,却别身后的男人捂住了嘴,指缝间发出微弱的哭喊声。 一个男人干完就换一个,也不嫌脏,反而露出很爽的表情。 人类,哪怕是在安全的环境里,也只不过是一头头畜牲罢了。 看腻了现场群P大戏,我转身走进那昏暗的酒吧里。 那酒吧的隧道幽深而漫长,在尽头却豁然开朗,走进了一个满是粉红色灯光笼罩的酒厅里。就像是人类由外进入女人的身体一样,这里是子宫,每个人都是愚蠢的精子和卵子,只要喜欢,就可以毫无顾忌地结合在一起。 这个酒吧的老板简直银dang得一比,连开个店就要扯上男女之事。简直银才。 我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看台上那个抱着琴低唱的漂亮男生。 在场的人多数都盯着他,仿佛是把他当作了下酒菜一样,恨不得把他吞进肚子里。 不过也许还没把他吃掉,自己的脑子就先贡献出去了,哈哈。 这时一个胸大腰细的女服务员走了过来,问我:“帅哥,有什么需要的吗?” 我盯着她丰满的胸部,笑得没心没肺:“可以摸一把你的胸吗?” 她也笑:“不好意思,我们这里不提供这项服务。” 我作失望状:“好吧,那我什么也不想要了。” 服务员有点不爽:“也不需要什么酒水吗?” 我摊手:“我没带钱。” 她转身似乎就要喊保安把我这个闹事的拎起来丢出去,不过很快有人阻止了她的行为。 我身后传来一个优雅的男声:“给他点一杯烈焰红唇,算我账上。” 我转身,看到那个西装革履的男人,衣着整洁,带着一副斯文的金丝框眼镜,眼角缀着若有若无的笑意。 这种人,我一般称之为衣冠禽兽。 我赌5毛,他现在心里一定在想,呵呵,猎物上钩了。 那大胸服务员端来一杯鲜红的液体,闻起来有女人身上淡淡的香水和诱人味。 他主动坐到我身边,盯着我饮下这杯酒,声音轻得有几分撩人:“我特别喜欢点这一杯烈焰红唇,你觉得,这像不像女人唇边的鲜血?” 我认真地回答他:“比较像大姨妈。” 西装男:“……” 难道我看起来像是喜欢喝大姨妈的男人吗?还是说我脸上写着“我是丧尸我要喝血”这句话? 这种自以为是很有情调的男人,其实最他妈的傻逼了。 还是林夏好,干脆直接,要亲就亲,要操就操,绝对不会虚伪半天再滚上床。 我侧脸继续看台上的林夏。 灯光洒在他的发梢上,泛着暧昧的光芒,勾勒出漂亮精致的轮廓,嘴唇一张一合吟唱着我永远听不懂的歌曲,让人有狠狠吻住他的冲动。 “怎么,你对台上那男的有兴趣?”西装男若有所思地望着我。 我笑了笑不说话。他本来就是我的,你们这些愚蠢的人类羡慕不来。 “那个唱歌的男生太清高了,你还不如考虑我。”西装男笑得意味深长,他的手从桌子底下探过来,放在我的腿间轻轻揉着“我会让你很舒服的。” 其实我心里多少有些许想要尝鲜的念头。 那么多天我只和林夏做过,就算一道菜再怎么美味,我也会忍不住尝尝别的样式。 林夏应该没有注意到我来了。 我对西装男笑:“如果你帮我舔的话……我可以考虑。” 他眼镜顿时亮了一亮,然后轻声道:“跟我来。”起身,熟门熟路地朝酒吧后门走去,我也跟上去,出酒吧前,我瞥了一眼舞台上,林夏还在那里唱着歌。 “我永远不明白,你是否用心爱我,还是随口说说?” 也许他在唱我? 其实我也不知道,我是否爱他,还是随口说说。 巷子潮湿阴暗,甚至连一扇发光的窗户都没有。 我靠在墙上,任由那男人解开我的裤子,然后像只奴隶一样跪着含住我的欲望,卖力地吞吐着,用尽方法使我感到愉悦。 可惜我只感到身体的愉悦,心里半点没有快感。 如果此刻是林夏在为我服务…… 想到林夏那张漂亮又冷傲的脸,用他唱歌的嘴吞吐我的欲望,我整个人就要沸腾起来。 可惜愿望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 我眯着眼享受西装男娴熟的口技,看来他已经习惯于为一夜风流的对象服务了。为了操对方的屁股,真是什么破事都干的出来。 发泄在他口腔里,看着他一脸饥渴的模样,我突然间没了兴趣,提裤子打算走人。 西装男皱眉:“不是说了帮你咬你就给我干的吗?” 我笑:“我说的是考虑,现在考虑的结果出来了。我连操你妈的兴趣都没有,别谈被你操。” 西装男似乎是生气了,追过来,一把抓住我的手:“你敢耍老子玩?!” 不过他话音刚落,就意识到有什么不太对劲。 他感觉到,他握住的并不是什么光滑骨干的手腕,没有修长的手指,只握住了一把黏糊糊的,软蹋蹋的东西。 低头看到自己握住的那堆粘稠的腐肉,他几乎要尖叫起来。 不等他失声尖叫,我转身扑过去,一口咬住了他的脖子。 牙齿刺破皮肤,扎进动脉,我感觉到温热的液体喷溅进我的嘴里,带着一股铁锈味。 他倒了下去,躺在地上,身体还在一抽一抽地动着,眼睛死死地瞪着我。他捂住脖子想要爬走,我一屁股坐在他的身上,捂住了他的嘴,防止他呼救。 好不容易才回到人类的世界。我可不想我和林夏这么辛苦的隐藏被这个傻逼给捅破了,那林夏肯定第一个划破我的脑门。 西装男还在地上抽搐,血源源不断地从脖子流出来,染红了地上一片,最终他心不甘情不愿地停止了抽搐,呼吸也一同消失了。 他死了。 我淡然地用他的衬衫擦了手,站起来,转过身就看到林夏靠着墙,望着我似笑非笑。 他问我:“亲爱的,爽完了吗?” 我摇摇头:“如果是你的话,会更爽。” “啪”的一下,他一记耳光就甩我右脸上,火辣辣地疼。捏住我的脸,林夏一字一句咬牙切齿地对我说:“再有一次,我就用指甲划烂你那玩意儿。” 我要不要夸他胸襟宽广大度? 捂着脸站在一边,靠着林夏娴熟地把西装男的头割下来,防止尸变。然后在用指甲把西装男切成一块块的,用布袋装好。然后拖到酒吧后门的水泥箱前扔了进去。 处理技术之娴熟,让我想到一个成语“庖丁解牛”。 而现在是直播版的林夏解人,简直太棒,不知道会不会成为S城百年悬案之类的?帅爆了。 处理完尸体,林夏就拉着我回家了。 我乖乖跟在后面,没有说任何一句话。 回到家里,洗了澡,钻进被子里闭眼准备睡觉,却感觉一个滑溜溜的身体进了被子。那双冰冷的手抓住我的裤子,一把扯了下来。随即一个温暖的口腔包裹住了我的欲望。 我愣住了:“林夏……?” “闭嘴。”他吞吐着我的欲望,连说话都含糊不清了。 说实话,林夏的技巧很差,牙齿连连刮到我,痛得我差点要喊起来。最后还是勉勉强强地发泄在了他嘴里。 没等我反应过来,他就含着那一嘴精华,扑上来堵住我的嘴,全部灌我嘴里去。 王八蛋,虎毒不食子,这是在逼我吃自己的儿子吗?林夏你个丧心病狂的。 灌完了我一嘴,他又抓住我的头,把我往他的跨间按。 其实我很反感为别人咬。 但他是林夏,是漂亮的林夏,也是救我出死城的林夏。 我忍了。 我含住他那玩意,学着西装男的样子吞吐着,舌头笨拙地舔弄,不知道我的牙齿会不会把他咯得很疼。不过抬头却看到他似乎很享受的模样。 他说:“只有我可以舔你,懂了吗?” 我默不做声,继续吞吐他那玩意儿。 林夏见我不回答,生气了,猛地撞进我嘴巴,卡得我受不了,头发还被他一把抓住,痛得死去活来。 “懂了吗?” 我只得哀求着答应他:“懂了……小的不敢再犯了。” 听到我的回答,林夏满意了,他把我按在床上,又开始狠狠地进入我的身体,却比任何一次都要用力,甚至谈得上凶残。 我感觉我要被他操得坏掉了。 而窗外的夜,还是一如既往的黑。 12月25日 今天是传说中的圣诞节。 林夏这个矫情的小男生问我想要什么,我本来想说借点钱给我去找个小姐,但我很害怕一说完,他就会用他的指甲划烂我那玩意儿。 于是我很矫情地对他说,我想要你开心。 我在心里为自己的肉麻反复呕吐一百遍。 但林夏看起来很感动的样子,他如深潭一样的眼睛竟然亮了起来,连嘴角都是遮掩不住的笑意。 究竟是我情商太高,还是他情商太低? 这几天打工下来,两个死人不用吃喝,林夏口袋也攒了一点点钱。于是我们十分俗气地出门约会去了。 楼道外是一片白色的雪,踩在地上,让我想起在死城的日子,那种不论你如何喊叫胡闹都得不到一丝回应的孤寂,实在是太可怕了。 我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林夏以为我冷,也不嫌脏,抓住我那只腐烂的手放进他的口袋里。 在别人看不到的风衣口袋里,他白皙修长的手指握着一只乌黑腐烂的手臂,十指相扣。 街上的情侣很多,有含蓄地并排而行的,也有高调的搂搂抱抱时不时要亲一个的。他们脸上是不约而同的愉悦。 我不是没有谈过恋爱。 但这是我第一次过情人节。 我们像街上任何一对情侣一样,自然走着,仿佛两个男人走在一起并没有什么不对。也没有人对我们投来惊讶的眼神,好像这一天是天下大赦,每一对情侣都可以肆无忌惮地在一起。 除了我们已经死了以外,我们和那些恋人并没有什么不同。 不过死人也是很幼稚的。 比如说林夏,这个二货居然带我来游乐园,他以为他是在拍韩国偶像剧还是台湾言情剧,这么俗的段子亏他也想的出来,难道尸怪都有一颗恶俗的粉红少女心吗?要不要再来一发摩天轮上的告白或者烟花下的KISS? 我站在原地,任凭林夏怎么拖我都不肯进去。 林夏无奈:“你是不肯上学的一年级小学生吗?乖,听老师的话。” 我:“老师,请你以后不要含我的小弟弟。我很害羞的。” 林夏:“……” 我捂住脸:“啊,老师好可怕,总喜欢放学单独把我留下来,然后对我做些奇奇怪怪的事情。我要告诉我妈妈!” 林夏忍不住笑了,露出他白色的牙齿,漂亮得让人不忍直视:“服了你。” 我也笑:“可是我没有妈妈了。” 她死得太早,我们家穷得吃饱都困难,所以她连照片都没有,以至于我都记不清她什么样。 林夏愣了一愣,还是微笑,他一把揽住我的肩:“我现在也没有妈妈了。” 我挑眉:“所以呢?” 林夏:“看在这么巧的份上,跟我去游乐园吧。” 一恍惚,我居然被他连拐带骗地糊弄进了游乐园里。 不过没有妈妈关进游乐园什么事啊?!到底哪里巧啊,巧的话就要进游乐园吗? 靠?!尸怪的脑子里都是什么神逻辑啊?! …… 是不是尸怪的年龄真的会变小? 那个吃脑子不眨眼的林夏居然跑去M记的外卖站,买了两个甜筒,递了一个给我。我抬头看这个大男孩一样的家伙,不知道该说他傻逼还是该抱着肚子狂笑呢。 我问他:“你买这个干什么?” 林夏:“我看情侣都吃这个。” 我:“好吧……” 他像第一次吃甜筒的孩子一样,伸出舌头试探性地舔一口,表情是孩子气的满足。看惯冷漠的林夏,见到这样的他,真的有想把他当作冰淇淋一口吞掉的欲望。 吻完,林夏又拉着我到处乱逛。 最让我不能理解的是,林夏居然看到卖卡通气球的人眼睛就亮了。他过去一个个挑选,我站得离他远远的,感觉丢人现眼。 结果最可怕的不是他要买气球,而是他买了一个喜羊羊和灰太狼的气球朝我走过来。 喜羊羊啊!!! 居然是喜羊羊啊?!!!! 你好歹拿一个海绵宝宝我还可以说你是怀念童年,林夏你的童年是有多惨不忍睹啊,难道是在喜羊羊的陪伴下长大的吗?!! 他把那个灰太狼气球的线一圈圈地绕在我的手上,再打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 “大功告成!” 哦凑,这蠢货还会用成语?我还以为他的智商下降到话都说不顺了。 我们两个人走在游乐园里,时不时有人望着我们,努力地憋着笑。 不得不承认,这真是我这辈子最丢人的时刻 脸丢着丢着,就丢得天都黑了。 我提醒林夏小朋友:“天黑了,是该回家啪啪啪的时候了。” 林夏犹豫了一下,指着那个在黑夜中发着彩色光芒的摩天轮说:“坐完那个我们就走吧。” 哎哟我了个去,怎么感觉这是土匪头子逼良家妇女回山寨,良家妇女哀求着说:“让我再看一眼我的孩子,我就跟你走。” 明明林夏你个犊子不是艹我艹得很爽吗? 腹诽完毕,我还是很开明大度地跟他去坐了摩天轮。 摩天轮缓缓转动,可以看到S城在一片黑夜中灯火辉煌。哪怕每个角落里总有那么肮脏的事情发生,但此刻它高楼大厦,车水马龙,绚丽得如同一个美好的童话世界。我想起已经如同尸体一样腐烂掉的死城,不知道哪天S城是否也会像死城一样,爆发病毒,然后不甘心地死掉。 拜托就别爆发了好吗? 老天爷,或者上帝什么乱七八糟的玩意儿,谁保佑一下吧。 至少,别在我失去意识前爆发,好吗? …… 回到家,我坐在床上解那个灰太狼气球的绳子。 一根指甲伸过来,轻轻一勾,绳子就断掉了。林夏把灰太狼和喜羊羊的绳子绑在一起,然后栓在床头,对我说:“灰太狼是你,喜羊羊是我。” 我纳闷:“为什么啊?” 林夏很认真地跟我解释:“灰太狼看起来很凶,但最终赢的总是喜羊羊。你那么坏,还不是被我压得死死的?” 哎呀,要不是看在你这张漂亮的脸份上,小爷早就把你操得哭都哭不出来。当然,仅限于你还是人类的时候。 那傻孩子想起了什么,转身又去折腾他的气球,绑了几个死结,确定扯不开后。便得意地对我笑:“你看,这样它们就分不开了。” 我翻了个白眼准备睡觉,却猛地被他搂进怀里:“我们也不分开,好不好?” 呵呵。 其实林夏总觉得,我和他是一类人,家庭破碎,孤立无援,只有彼此才能明白那种感受。但我和他不一样的是,他在漫长的孤寂中学会了爱,我却在残酷的蹉跎中放弃了爱。 我不相信有人能始终如一。 就算是死人,也不例外。 比起爱,我更喜欢做爱。至少我有爽到,我有享受到,而不是浪费时间在什么爱上,我是俗人,实在体会不来。 所以我用吻回应了林夏。 大概由于我主动献吻,今晚做得酣畅淋漓。尝试了各种各样的体位,到最后累得趴在他怀里喘气。其实死人没有什么气可喘,只是活着留下的习惯罢了。 是啊,我们都已经是死人了。 两具尸体赤身裸体地在床上,他把我抱在怀里,轻轻地吻我的脸。 我却心不在焉地伸手出来,举起来对着灯慢慢看。 腐烂的程度已经加重,乌黑的痕迹已经蔓延到了手肘关节那里。手指烂得最严重,已经是五根黑色的腊肉模样,肿胀夸张,恶心得要命。难怪连鬼屋的工作人员都不屑一顾。 林夏皱眉,握住我那只手正想用绷带包裹,结果绷带刚碰到指尖,一块黑色的东西就掉了下来。 那是我大拇指的指甲,连着指头的肉一块儿,就这么从我手上掉了。 没有一点疼痛,甚至连没有脓水流出来。 只露出我拇指头白色的骨头,在灯光下泛着诡异的光泽。 我愣住了。 林夏也愣住了。 最后我忍不住问他:“林夏,我是不是要死了?” 林夏声音有点发抖:“你别吓我。你都是尸体了,怎么会再死一次呢?” 是啊,我明明都是尸体了。 可是如果这样烂下去,从手臂,到肩膀,再蔓延到全身,我的肉会一块一块地掉下来,最后大脑也烂掉……那我不就是……死了吗? 啊,难道我还活着吗? 我突然很迷茫,看着那只烂掉的手,只好笑着对林夏说:“要是我全身都烂掉了,你就把我大脑吃掉吧。” 我明明是在开玩笑,为什么林夏却哭了呢? 12月31号 我已经好多天没有再写日记。 自从那晚林夏哭了之后,我就不知道该记什么了。 我不希望我的《死亡66天后记》里有一个漂亮的尸怪哭哭啼啼的,也不希望写的全是矫情的或者恐惧死亡的句子。我宁可写一堆林夏是怎么操得我爽到叫床的,或者写点隔壁泡面男为了房租如何与房东斗智斗勇的励志故事都好。 哪怕我是真的怕死。 不好意思我的牢骚又犯了,我换一个话题吧。 今晚就要结束旧的一年了,林夏买了饺子皮回来包饺子。可惜我的手腐烂得只剩骨头了,只好坐在电视前看电视。 电视是林夏从旧货市场买的,女主持人在播新闻,我看得无聊乏味,怎么就没有哪个台播三级片呢? 一锅热腾腾的饺子出现在我面前。 我夹起一个圆圆的饺子,咬了一口。 林夏一脸期待地望着我:“好吃吗?” 我点了点头:“什么馅的?” 林夏笑:“人肉大脑陷的。” 经历了这么多,我已经非常淡定了:“嗯,你去哪儿弄来的大脑?别告诉我是超市里打特价促销的,” 林夏点头:“嗯,超市里买一送一的,买大脑送人肉。” 既然他不愿告诉我,那我懒得追问。 反正杀人已成常态,多一个少一个对于他来说都没有任何区别。 随便吃了几个饺子,我就回到床上看电视了。林夏默默地收拾餐具,他纤细的腰肢微微地弯着,背影看起来分外诱人。 看,我老婆多漂亮,多贤惠。 除了夫妻上下体位不太正常以外,我们还是很有夫妻范儿的。 我默默地思考今晚要和林夏尝试什么新奇的体位,然而电视里的新闻打断了我的思考。 “昨日下午3时,环卫工人王某在XX巷尾发现一处藏着尸体的水泥桶。受害人尸体被切割成一百二十多块,封锁在水泥里面,已经出现不同程度的腐烂,警方正在试图确认死者身份……” 哦?托我们的福,西装男上电视了。 只不过是以被切成一百二十多块的状态上电视罢了。 我瞥了一眼林夏,他还弯着腰站在水池边,用抹布仔细地擦干净碗,认真的样子令人着迷。 就像他切割尸体一样。 继续转回头看电视里的女主播说这起碎尸案“在昨天刚刚发现碎尸案的恐慌中,今日上午又有一女性尸体在垃圾站后被人发现。受害人脑部遭到利器切割,大脑挖空,RU房也被割除。目前已确认身份,是X大学大二学生,昨夜与同学前往酒吧玩乐后便失去了联络。凶手杀人手法之残忍令人震惊,但尚不能判断两起案件为同一人所作……” 胃里一阵翻涌。 我勉强抑制住自己的反胃:“林夏,你切人家脑子就算了。割人家胸闹哪样?” 林夏把碗擦干净,淡淡道:“她脱了衣服用胸蹭我,问我要不要吃掉她。我就随了她愿。” 脑海里浮现出一个放荡的女生脱衣服抱着林夏不放,然后嗲着嗓子说:“吃掉我吧~”的样子。不过她一定知道自己在对一个尸怪发春。 而且是一个喜欢爆我菊花的尸怪。 电视里的专家还在讨论凶手的作案动机,什么为情所困,什么受悬疑美剧的心理暗示,有的没的都被他们说了出来。甚至牵扯到邪教传播思想,试图引起群众恐慌之类巴拉巴拉的。 其实杀一个人的理由很简单。 因为他不爽。 因为他饿了。 完全没有那些所谓的狗屁专家讨论得那么夸张,他们顶着一个心理学社会学专家的头衔,总喜欢把人类想得过于复杂,还对自己的结论感到无比自豪。 人总是这样。 幸好我死了。 不再思考这些纠结的事情,我听见窗外有烟花在空中爆炸的声音。嘣!地一下,烟火四处洒落,绚丽夺目。 我站在窗前,那些火光映红了我的脸。 林夏从我背后把我抱住,他的下巴抵在我的肩膀上,一下一下地蹭着我的脸颊。窗口的玻璃倒影出我们的身影,就像一一对新婚夫妻一样,画面甜蜜而温馨。 一般这种时候,导演会安排男主角说一句非常温馨的话,把整个剧的气氛带向高朝。 不过估计他分不清我和林夏哪个是男主角,于是我们谁也没说话,就这样静静的抱着,看那些烟花一个个炸开,转瞬即逝。 我在心里告诉自己: 我们已经死了。 我们是两具没有温度的尸体,他是一个怪物,我的手还在腐烂。也许过不久就会有人发现他的异处,然后把他乱枪打死。我救不了他,也不会救他,因为那时我可能只是一具苍苍白骨了。 但我们现在还可以拥抱,接吻,做爱。 就这样苟且偷生于世,心惊胆战地享受着这一分一秒的甜蜜。 比活着的时候真是好太多了。 嘣地一声,烟花又炸开了。随即钟声响彻了整座城市的上空,处处是人们的欢呼声。 “新年快乐。” 嗯,林夏,新年快乐。 1月25日 新年新气象。 连我的脸也来了一发新气象:我嘴角往下有一块指甲大小的地方,像是中了毒一样,渐渐地开始泛出乌黑的迹象。 我知道,我的脸也要腐烂了。 原本我还盼望着先烂腿啊手啊什么的,没想到直接就从我英俊无敌引人犯罪的脸开始烂掉。老天爷真是辣手摧花不带一点留情的。 不过也还好,至少不是从我屁股开始烂。 我可不希望边做边流脓水出来,就算林夏受的了我也没办法接受。 不过自从我的脸开始有腐烂迹象,林夏就常常盯着我,一声不吭,他没有任何表情。 但眼睛里是慢慢的难过,像是要溢出来了一样。 我这个地痞流氓倒是显得比他乐观,我跟他说,就算是要腐烂,我也会开开心心地烂掉。不至于在身体烂掉的时候,心也烂掉。 他低头不说话,出门买了一个口罩给我。 这蠢货,我还没烂成乌黑香肠嘴,至于买一个口罩把大爷我傲人的面貌遮住? 不过我还是乖乖地戴上了口罩,围好围巾。 我们开始在白天的时候,坐着公交车到这个城市的各个角落,到处走一走,看一看。还有天真的女学生把我认成一个当红明星,上来跟我要签名。 林夏用尽一切方法,让我过得愉快起来。 只不过天不尽如人意。 在外面散完步,我们两个人牵着手回家。屋子里没有暖气,但两具尸体抱在一起也不会觉得冷。电视里放着腻味的《泰坦尼克号》,演一千次一百次也都是那样,该沉的总要沉,该离开的总要离开。 就像人类,该死的总要死,该腐烂的总要腐烂掉。 林夏问我:“如果我被困在房间里,你会冒着生命危险来救我吗?” 他是初中小女生吗? 我摸了一把他平坦的胸肌:“等你有36D再议。” 他没有揍我,嘴角扯起勉强的笑:“我知道,果然是这样。” 果然是哪样? 为什么人类总喜欢纠结这些有的没的事情,然后凭空猜测别人的想法?就连死了也改不了这个破习惯。 我不想理他,转身盖被子睡觉。 过了很久,林夏爬上床搂住我,动作轻得甚至让我以为我是一具要散架的骨头。 意识变得混沌,我快要睡着的时候,我听到耳后传来那淡淡的声音 “你果然不爱我。” 声音之轻,恍若一句叹息。 1月30日 我是怎么腐烂的? 我又开始想这个问题,现在我已经知道了答案。 最先烂掉的那只手,如今已经只剩下一个漆黑的手掌,五根手指脱离了腐肉,露出森森白骨。我试图动一下拇指,但是失去了肌肉的牵引,那五根白色的东西毫无反应,仿佛不属于我一样。 而我的下巴的痕迹也裂开了一道细缝,腐肉往两边翻涌,大概过个把月,就可以看到我的牙龈了。 看来几个月后,连接吻都会成为问题。 将要变成一具白骨,我的心却比任何时候都安静。 我是不是快要从一个地痞小混混化身为超脱红尘的隐士了? 就像那些修仙小说男主角一样,弃凡夫俗子之肉身,置思绪于天地之间,与世共存。 好像非常牛逼的样子。 这样是不是想看女的洗澡就看女的洗澡,想看男的撸管就看男的撸管?就算对他们做了什么,估计也没人发觉? 我跟林夏说:“离开这破财的肉身,大爷要成神仙了。” 林夏抱着琴不说话。 我挑起他下巴:“妞啊,用你的小琵琶给大爷弹个曲吧。” 林夏忍住用指甲戳死我的冲动:“这是贝斯。” 我:“那妞用贝斯弹个小曲给爷听吧。” 林夏:“想听什么?” 我:“先来一首《西厢记》,再来一首《牡丹亭 》……怎么,你什么表情,不会弹?那还卖什么艺啊?!收拾东西滚回老家吧。” 林夏伸出手勾住我的腰,一把将我按在床上:“大爷,我卖的是身,不是艺。” 他眼神媚得勾人魂魄,我一个不慎就着了他的道。 于是我被卖身的妞儿林夏操得现在还在床上躺着,而某位事主却一本满足地靠在我身边,穿好裤子出门上班。 我眯起眼,混混沌沌地睡着了。 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11点多,我看了一会儿《动物世界》,从狮子交配到蟑螂交配,不同物种的爱情动作片果然不合我的胃口。 于是我起身准备去找我漂亮的媳妇儿林夏亲身上演一场人类交配大片。 S城的夜晚是璀璨的,像是化了烟熏妆的女人,妩媚妖娆,又看不透她厚厚的粉下究竟有一张怎样的脸庞。 我依旧熟门熟路地进了那间酒吧。 服务员告诉我林夏在休息室,我也不避嫌地直接从工作通道进去了,里面有个浓妆女人,她坐在一个男服务员的腿上扭动腰肢。我继续往里面走,看到林夏坐在一个小隔间里调他的贝斯 我扭着屁股走过去,靠在门边:“帅哥,需要什么特殊服务吗?” 他抬头望我:“怎么?不去勾引西装男了?” 哎哟什么破德行,人都被你切成一百二十多块了,还吃醋,计较个什么劲啊。 我坐在他身边,对他耳边吐气:“我想勾引你。” 贝斯被放下了,他把我按在闲置的小桌子上,挑开我的扣子,手指顺着我的脖子一路向下抚摸。 “待会可别嗷嗷地求饶。” 我笑:“我只会嗷嗷地求你用力。” 林夏娴熟地挑开我的扣子,唇瓣一路从脖子吻到胸前,含住我胸前的红点狠狠地吮吸着,另一只手又不安分地伸进我裤子里,揉弄着我的分身。 上下都被伺候得很舒服,我眯着眼发出愉悦的呻吟。 前戏做得差不多,正要进入主题的时候。 我们听到隔间门外传来一阵繁乱的声音,似乎很多人进来,步伐忙乱。 “那个林夏就在里面!” 林夏皱眉,随即用衣服把我裹好,让我躲进后面酒吧闲置的大柜子里。手忙脚乱地躲了进去,我透过一条小小的缝看着外面的情况。 原本我以为只不过是一群想跟林夏上床的无聊女客人,可是门推开的时候,我宁可来的是一群脱光衣服的饥渴老男人,因为没有比现在更糟糕的了。 进来的是一群武装的特警队伍,他们在酒吧工作人员的带领下闯了进来。 十几个黑色的枪口一致对向林夏。 为首的一个军装男人戴着金丝眼镜,长得和被切成一百二十块的西装男有几分相似。 莫非有血缘关系? “原来两起碎尸案的凶手长了一张这么好的脸?”军装男抬了抬眼镜,笑得让人发冷。 林夏不说话,他把双手背在身后,静静地等待伸出指甲的时机。 “你那破指甲对付不了我们的。” 我愣了一愣,看到林夏的背影僵硬了一会,立即伸出指甲朝军装男扑过去,两个冲上来的士兵被指甲捅破了脑袋,但还不等林夏抓住军装男,他的肩膀连中几枪,膝盖也没有幸免。 他支撑不住,摔倒在军装男面前。 军装男身后走来两名白大褂,一个按住林夏的身体,另一个开始用针管扎进了林夏的脖子里,注射了一记透明的液体。 林夏在地上挣扎了一会儿,随即四肢就软了下去,只能瞪大眼镜望着那军装男。 为什么我不是尸怪呢? 也许两只尸怪配合,剿杀那个军装男就有胜算。 我突然很嫌弃自己的身躯,除了腐烂,一无所有。 “觉得自己很厉害吗?”军装男一脚踹向林夏的肚子“还不是病毒爆发的幸存品罢了?” 从他泄愤的话语中,我渐渐地理清了这场病毒爆发的来龙去脉。 我国和M国G国一同参与研制了一种强化剂,可以让人的身体死亡后再次唤醒,并且会得到强大的攻击力。只不过至今还没有得到完成品,每个试验品出来都是失去了理智,只会一味地攻击人类,并且攻击力低下,无法思考。 没有想到一个处理完的失败品没有及时焚毁,而是渐渐地产生了思维,混出了实验所,并且把病毒传染了出去。 第一个遭殃的就是我原来生活的那座城市,病毒以骇人的速度扩散,军方第一时间封锁了那里。没想到却有林夏这样幸运的感染者成为了“完成品”,并且成功地离开了死城。 如果不是这两起碎尸案,他们估计永远不会追查得到林夏这个完全品的存在。 可惜偏偏有人撞上来,男的被我勾引,女的勾引林夏。 这件事情告诉我们,做事要低调,杀人就算了,还把人家脑子抠出来丢大街上,纯属秀智商下限呢? 此刻,我对林夏的智商感到深深的忧虑。 不过这不是该忧虑的时候,我看着林夏在外面被揍,非常没有出息地躲在柜子里一动不动。 我没有想过要去救他。 我是自私懦弱的人渣,就算死了,这自私的性格也没变一丝一毫。我怕腐烂,怕尸化,怕脑袋被割掉……而林夏比起这些来,实在不值一提。 但如果被揍的是我,林夏一定会奋不顾身地冲出去救我,哪怕面对死亡。 为什么我就……这么糟糕呢? 我心里莫名地感觉难受,像被针尖一下下地扎着,并不是撕心裂肺,而是一种缓慢得让人窒息的疼痛。 操他大爷的。 我闭上了眼,不想再看林夏的惨状。 林夏是被揍了也不会喊疼的倔驴。 不知道他此刻心里会不会怪我,骂我狼心狗肺不去救他,当初就不该带我这个拖油瓶出死城。 他活该。 谁让他喜欢我,就算他再怎么爱我,再怎么保护我,我也不会动摇一丝一毫,我是没心没肺的人渣,垃圾,累赘……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腐烂的是我,而不是林夏。 因为我的心,已经腐烂很久很久了。 …… “刘队,不好了!” 我睁开眼,看到一个穿着迷彩服的人神色惊恐地冲进来,仿佛刚回家发现老婆跟自己家的狗搞上了一样。 那个军装男转头不耐烦道:“什么事?” “病毒在市中心医院爆发了,已经开始大范围扩散,上头让我们立即撤出城市。他们在东边高速公路入口派有车子接应我们。” 所有人脸色一下子苍白起来。 我的脸也苍白起来,原本我还打算去二手市场买电脑玩网游,看这情况,别说玩网游了,直接进入丧尸世界全息版亲身体验,除了不能复活以外一切都很好。 军装男沉默了几秒,转头冷哼了一声“小赵,把这个尸怪的经脉全部挑断。” 林夏在地上试图挣扎,随即被几个士兵按住,那个小赵拿出一把小刀,对上林夏漂亮的脸,动作犹豫起来。 “磨蹭什么?想等着丧尸冲进来干掉我们吗?还不快点?”军装男怒吼“先把他的脸划烂!” 迫于对丧尸的恐惧,小赵咬咬牙,弯下腰用刀划破了林夏的脸,然后开始挑断林夏的经脉。刀片划破白皙皮肤,乌黑的血珠涌出来,刀片深深地刺了进去。 我看着我最爱的那张漂亮脸蛋被划得支离破碎。 但我只能躲在柜子里,睁大眼睛望着林夏在外面被毁灭。 酷刑终于结束,那些人急忙撤退。只剩下林夏一个人躺在地板上,试图站起来,但却无能为力,只能任由血液从四肢里渗出来。 他已经是一个废物了。 “李沐。” 已经好久没有人喊过我的名字,我愣了半天才反应过来。 “你快跑吧。” 这句话苍白得像死亡宣告一样。 那个即使变成尸怪也不肯放开我的林夏,终于肯让我离开他的身边了。 “你能跑多远就跑多远,找个地方,躲起来。” 他的声音听起来很累,很疲惫。 “然后慢慢地腐烂吧。” 他是要放弃了吗? “如果寂寞就想想我。” 别说了好吗…… “我在地狱等你。” 我忍不住冲出去,抓着他领子吼:“闭嘴,你以为这样我就会爱上你吗?傻逼!如果不是你这么蠢,怎么会被发现?!都是你的错!你还想临死前用几句话让我永远忘不了你吗?你做梦!你去死吧!” 为什么林夏却笑了呢? 那道伤疤从他眉间划过鼻梁,最后停在左脸的酒窝旁,他笑起来牵动了那里的肌肉,我心里突然很担心他疼不疼。一 尸体怎么会疼。 但是为什么,我的心那么难受。 我扔下他,头也不回地跑了出去,我会忘掉他,谁也不会住进我的心里,我会自己一个人孤独地在角落里腐烂掉。 出了酒吧,街上混乱一片。 昔日繁荣化作一片残垣断壁,有店铺在冒出浓烟,有壁橱被砸烂碎了一片。有人被丧尸扑倒按在地上啃得惨不忍睹,有人尖叫着从楼上摔了下来,脑浆四溅。 我茫然地站在一片混乱中,不知何去何从。 有人被丧尸咬开了脑袋,有人用木棒打碎了丧尸的脑袋,大脑,脑浆,血液,满街都是这些玩意儿。我不知道该救人还是跟着丧尸一起吃人,我不是人,也不是丧尸,谁也不会把我当作同伴。 我只有一点点地烂掉,哪里都不是我的归宿。 就连曾经唯一的归宿,也被我抛弃在酒吧阴暗的地方,等着被丧尸分食干净。 哈哈,我李沐活了这么多年,居然连死了都没有一个能去的地方吗? 李沐,你这个傻逼,你活得可真是太可怜了啊。 我忍不住跪倒在地上,边笑,边流泪。 从出生开始,就没有人爱过我。 母亲痛恨我的到来撑松了她赖以生存的工具,父亲厌恶我从他那儿花掉的钱,和给他带来的麻烦。老师不把我当人,同学也皆是一群狐朋狗友。 我偷钱,抢劫,和不同的女生做爱。 我被打,被揍,进进出出各个乌烟瘴气的地方。 曾经我想过,如果有一个人愿以用他哪怕只有十分之一的心来爱我,我愿掏出我的心给他,发誓此生只爱一人。 但人生的蹉跎磨碎了我所有的等待。 像我这样的垃圾,怎么可能有人爱我? 这狗屎一样的世界,又怎么可能有爱? 我开始痛恨那些把爱挂在嘴边的人,我不爱谁,我只做爱。 直到我遇到林夏,他愿掏心掏肺地对我。 但我已经不相信爱了。 我站起来,跌跌撞撞地朝酒吧跑去。 就算不相信了,现在我还想试一试。 我已经死了,我还有什么可以输的? 我愿用我这腐烂的人生,赌这最后一场,关于爱的赌博。 …… 等我赶到酒吧的时候,也许老天爷今个儿看人间大乱,心情愉悦之下没为难我一丝一毫。 没有丧尸先我一步找到林夏并把他吃掉。 他就那样静静地躺在黑暗的中央,等待着死亡,仿佛睡着了。 我走过去,努力把他背起来。这熊孩子长得瘦,没想到却重得跟狗熊似的。 咬咬牙,这是我老婆,不就背一背吗?大爷我可是非常有实力的肌肉猛男! 这是我从娘胎里出来第一次背人。 偏偏还是在这种处处皆危险的情况下,谁知道会不会突然有一个丧尸扑过来,对咬这种技术含量很高的活我绝对毫无胜算。 我只能用尽全力背着林夏在街上跑,顾不得旁边的呼救,绕过拐角的时候有一只手抓住我的脚踝,害得我差点摔个狗啃。 是一个被啃掉了半边脸的男人,他哀求着我“救救我……” 我一脚踹开他,头也不回地继续跑。 残忍?冷酷? 别跟我提这些装逼用的词好吗?没了林夏,我连自己的头都不一定能保住,还去救别人?行了吧这真的不是在拍电影。 我第一次庆幸我们租的房子离酒吧只有两条街的距离。 冲进房里关上门的那一刻,我居然有种打游戏通关的快感。林夏被我扔到床上,他似乎被床撞得醒了过来,低吟了一声。 我靠着门坐下来,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李沐,你救了我吗?”床上传来幽幽的声音。 我没好气地回他:“除了老子还能有谁?你脑子砸坏了,以为上帝大发慈悲把你送回来?” 他轻轻一笑:“你就是我的上帝。” 傻逼。 肉麻个什么劲。 我心里骂了很多句粗口,但为什么又感觉有种失而复得的心酸? “李沐,不要哭……” 开什么玩笑?谁哭了?! 一滴冰冷的液体却划过我的脸,滴在我的锁骨上,触感冰冷,却暖彻心扉。 原来这就是所谓的爱情吗? 2月4号 离病毒爆发已经过去5天了。 我坐在窗前,看街上从第一天的疯狂混乱,第二天的垂死挣扎……到最后的死寂,偶尔有一个人惊慌失措地抱着食物从街上跑过,像是过街老鼠一样,动作滑稽得要命。 这座纸醉金迷的繁华都市,被病毒的一只手捂住了嘴,挣扎了几天之后,终于停止了呼吸。 像一座巨大的坟墓,让我们在里面尽情腐烂成一团。 我和林夏好不容易逃离一座死城,最终还是进入了另一座死城里。 而林夏则变成了一个彻底的废物。 他靠坐在床上,只能抱着他的琴,用他动弹不了的手指轻轻地放在琴弦上,一次次地试图弯曲手指拨动琴弦,最后发出的只有手掌拍打琴弦发出的噪音。 他看起来很难过。 可我什么也做不了,我只能过去抱着他,两个人在黑暗的屋子里静静地依偎在一起。 我那只手掌已经完全烂掉了,可以看到一整只白色的手骨,静静地放在林夏抚着琴弦的手上,格外吓人。 我们再也没有做过爱,甚至没有接过吻。 这种感觉很不好受,但我不敢在这个时候跟林夏说我想做,更何况跟一个手脚都无法动弹的人怎么做?拿他当充气娃娃吗? 可能我们只能这样日复一日的互相依偎,等到我烂掉为止。 还不如死了来得痛快。 我闷闷不乐地靠在林夏肩上,他已经很久没有说过话了。 比无话可说更可怕的是绝望。 对于自己已经变成一个废物的恐惧,以及这么多年以来的绝望,终于在这么多天的酝酿下爆发了。他突然试图抓住琴狠狠地摔在地上,却连琴都握不住。只有混乱中手肘把琴撞到一旁,摔下了床砸在地板上,发出了“咯”的一声。 但连边角都没有磕坏一丝一毫。 我翻下床,走过去拿起那把他曾经当作命根子一样重要琴,抱着它,就想起林夏说过: “我这辈子不会放弃两样东西,一样是你,一样是我的琴。” 现在琴都不要了,他还要我吗? 转过身,却看到林夏仰着头,他的双眼埋在黑暗之中,只有微弱的光从窗户透进来,洒在他戴着伤疤的脸颊上。 有透明的液体缓缓滑了下来。 林夏居然哭了。 我该安慰他吗? 我抱着琴不知所措地站在原地,曾经面对林夏我只用嘻嘻哈哈没心没肺的胡言乱语,但现在连一句安慰的话都说不出,我怕说什么都是错。 “李沐,你杀了我吧。” 这么多天一句话都不说,一开口就是要我杀掉他? 我冷笑:“你以为我不想死吗?” 难道他觉得我可以开开心心地一个人腐烂吗? 他不说话了。 原本两个人之间强势与弱小的关系突然间转换的过来,如果是以前的我一定会开心得把他按在床上,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但现在我只觉得心很累。 “我拖着这具烂掉的身体装正常人,你以为我不累吗?” 说到后面我的声音都难得地沙哑起来。 “如果不是为了你……我早就……” 我早就怎么样呢?其实我也不知道,没了林夏我能去哪里,我该干什么,我还能做什么,继续回到以前躲躲藏藏的日子静静的腐烂吗? 究竟是我拯救林夏,还是林夏在拯救我? 原来这世界这么大,真的只有我们两具尸体能相依为命,一个残废一个烂,除了躲在黑暗的屋子里互相索取并不存在的温暖之外,什么也做不了。 就像是可怜的墙角里的老鼠,不停颤抖,等待着死亡是怎么到来的。 2月8号 听说今天是春节。 这绝对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过得这么独特的春节,没有炸得人震耳欲聋的烟花炮竹,没有大街小巷处处可见的春联窗花,甚至没有楼下商场蠢老板放的恶俗歌曲。 因为他们都死了。 听起来多么令人悲伤啊,都死了。 就连吝啬的房东阿姨也死了,我今早听到她富有特色尖叫声在门外响起,像是一只被屠宰的老母猪一样,惨烈万分。 从厨房拿了刀,我开门出去了。 或许是没有想到竟然还有人会出现在这里,房东看到我的那一刻,就像一只发春的大母猪一样双眼发光。 她半点没有意识到我哪里不对。 解决掉了按着她的两个丧尸,房东恨不得抱住我的大腿痛哭一场。 然后她死了。 因为我毫不犹豫地在她站起来之前,挥刀砍掉了她的头,那颗肥腻恶心的透露从楼梯上一路滚了几下,最后停了下来,圆溜溜的眼睛瞪得老大,仿佛是在催我交房租。 为什么杀她? 理由很简单,我想做一顿年夜饭。 好吧,也许这听起来感觉我很无聊。 我的确太无聊了,林夏不说话,我又不能跑到街上随便找个丧尸揍一顿,然后往他鼻孔里塞个鞭炮就跑。 无聊啊无聊,不在无聊中断气,就在无聊中暴走? 我边思考这些不着边际的问题,边把房东的脑子掏出来,无奈我的手实在没有林夏灵活,弄出来的大脑破破烂烂的,一点食欲都没有。 但能弄到食材我就该跪舔上帝了吧? 于是拿着大脑回到了屋子里,林夏还是一如既往地沉默着,如果不是他眼睛偶尔眨啊眨的,我几乎都要以为他已经死掉了。 捧着大脑在他面前晃了晃:“年夜饭吃这个,怎么样?” 难道我碰着大脑的样子很好笑吗?林夏居然笑了。 让我想起他的脸还没有被划烂的时候,他每次笑起来都漂亮得让我怦然心动。但现在他脸上的疤像一条条丑陋的虫子,在我的心脏上蠕动,一点一滴地扎痛我。 他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 只是淡淡地盯着我笑。 该不会是受刺激太多傻了吧? 我捧着大脑在他面前晃了晃:“这是什么?” “人脑。” 还好,看来智商还是比较正常的。我松了口气站起来,走进厨房里开始犹豫了,虽说是年夜饭,但丧尸应该不需要吃熟食吧?我脑海里不由自主地浮现出一个场景:几个丧尸端着大锅架起柴火,你撒一把盐,我来一勺油,啊水烧滚了可以把大脑放进去了~就是现在~煮老了就不好吃了!一二三起锅! 怎么想都他吗的不科学啊。 还是老老实实地拿个碗,把大脑放进去。然后拿着这碗“年夜饭”走到林夏面前。 “年夜饭,趁热……趁新鲜,吃吧。” 林夏静静地盯着我。 对了,他动不了。我只能用勺子把大脑一勺一勺地喂他,就像是女生吃火龙果一样,一勺一勺的喂进他嘴里。 换做半年前,我绝对无法想象我可以这么坦然地杀人,挖脑,喂食。我的人生应该是在酒吧混到三十多岁,年老色衰地被赶出去,然后当一个的士司机或者是开一个小卖部卖烟给未成年人,没有女朋友也娶不到老婆,连自己的温饱都成问题。而林夏也许会被一个星探看中,和我分手,然后成为一个混迹娱乐圈的小明星,最后因为不肯卖屁股给老板,可怜兮兮地被冷藏一辈子。 我想过一万种结局,但绝对没有想到我会和林夏依偎着等死。 也许我该庆幸我不是一个人孤独的腐烂? 正胡思乱想着,大脑已经喂完了。看着林夏被我喂得一嘴红红白白的,像个狼狈的丧尸,我无奈地凑过去,用手擦他的嘴。 他的嘴还是很好看,唇瓣还是一如既往的柔软。 指尖传来那种熟悉的触感,温柔得让人难过。 我凑过去,轻轻地吻住他。 这是我第一次主动吻人,细心地,小心翼翼地吻着他,像是第一次接吻的初中男生一样,心里却是一阵阵的苦涩。 明明是两个接吻跟吃饭一样熟练的老手,现在却这么温柔羞怯。 吻完我就杀了他,然后自杀吧? 我心里面这样想,竟忍不住流下眼泪,操ta大爷二舅子的,我居然这么没出息的哭了。 不是怕死, 不是绝望, 是一种让人窒息的难过。 这种难过从心里沸腾着涌出来,沿着我的血管一路放肆地蔓延到我身体的每一处,连一根手指一丝头发都是痛的。 原来这就是撕心裂肺。 我这个没心没肺的人,终于在死了以后能爱上一个人,能够体验一回这种痛彻心扉。 如果我们还活着该多好。 终于忍不住,我靠在林夏胸口忍不住哭起来,像个傻气十足摔了一跤的蠢孩子,除了哭什么都不会。 “别哭了。”林夏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来“你哭的话我会很难受。” 难受就难受吧,谁又不难受呢? 一只手轻轻地抚着我的脸,指尖擦过我的睫毛,一滴眼泪落下,那根食指颤了颤,竟然抬起来,接住了那滴眼泪。 我张开嘴,愣愣地说不出话来。 这是哪个脑被门挤坏了的编剧想出来的神转折剧情? 林夏也被惊到了。 他一脸诧异地盯着自己的手,仿佛看到了一只灵活的猪蹄被人恶作剧接了上去。 我咽了咽口水:“你再动一下试试。” 我们的视线牢牢地锁在他那根纤细骨感的手指上,老天爷一定是最近夜生活美好得一本满足,给这个满是BUG的丧尸世界开了一个新补丁。 那手指竟然动了。 不只是一根手指,他十根手指都可以弯曲,甚至可以下床扶着墙走动,只是不如以前那样灵活得逆天。 反复思考后,我认为是我爱的泪水感动了上苍,而林夏觉得问题出在大脑上。 恩,鉴于林夏同志的想法一切以实际为基础,符合科学发展观,有利于我党健康快速发展……我们一致认为,大脑是神转折原因所在。 老天爷,我发誓我出自真心想跪舔你一千次不带四舍五入。 2月15日 自从发现林夏吃脑子可以恢复的神转折后,我踏上了掏人脑的不归路。 好在S市人多,总能找到一些躲在房屋里惊恐不安的人类,我喜欢装成人类把他们骗到屋里来,然后一刀劈向他们脆弱的脖子。一不小心站错位置,鲜血就会噗嗤噗嗤地喷我一脸。 比如现在,我就满脸血地蹲在厨房掏脑子。 人的头盖骨很硬,拿着刀从发际线划一个圈,把筷子伸进去,用力一翘,结果咔嚓一声筷子断在里面了。 吗的……什么破玩意儿。 我恼怒地打算一刀劈了这脑袋,却看到一截黑色的指甲伸到我面前,泛着金属一样冰冷的光泽。 “用这个,比你的刀锋利。”林夏站在旁边勾起嘴角。 我把他指甲推过一边:“断在里面就别哭着求我帮你找出来。” 那指甲却不依不饶地又伸过来,用光滑的甲背挑起我的下巴:“我现在想吻你怎么办?” 哎哟,不就是恢复了?至于这么嚣张? 我抹了一把脸上的血:“再闹我就让你把我的脸舔干净。” 这话我只是随口说说,没想到林夏还真的凑过来把我按在地上,伸出舌头舔我的脸。 “别闹!大爷做着菜呢!” 我一训他,他反而跟我弹了他那玩意一样兴奋,顺势低头狠狠地吻住了我,搅得口腔里满是我脸上血液的铁锈味。连手都不安分地伸进了我衣服里,捏玩着我胸前的敏感。 好不容易推开他。 我怒道:“大冬天的发什么春!” 他骑在我身上,居高临下地望着我:“别告诉我你不想做?” 我犹豫了,这么多天没爽过,我自然是饥渴得恨不得把林夏吃干抹尽的。但是林夏还没吃东西……等等,靠,老子又不是幼儿园的老阿姨,果断豪情壮志义无反顾地点头:“好……等等给我洗把脸!!” 于是洗完脸后,我被林夏折腾到了床上。 是不是因为太久没做,我居然感觉有点害羞。他把我的衣服一件件地脱掉,扔到一旁,然后他也把自己脱了个精光。林夏的身材不错,虽然削瘦,但该有肌肉的地方都有着,摸起来令人愉悦。 不像我这种运动仅限于床上的家伙,肉就是肉,骨头就是骨头,肌肉这种东西实在遥不可及。 林夏似乎发现我在走神,便低下头来咬我的耳垂:“我很想你。” 我笑着伸手握住他下面那炙热的玩意:“我也很想你……的身体。” 似乎对我的回答不满,他狠狠地咬了一下我的耳垂:“除了我的身体呢?” 他是爱较真的高中小男生吗?我懒得和他计较,模模糊糊地敷衍了一句。 林夏拿我没办法,不再纠结这个问题。开始俯下身握住我那玩意儿,然后张嘴含住,被柔软地包裹住,湿滑的舌头来回舔弄,我差点就缴械在林夏嘴里。 咬这种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实在是多多益善。 他每一下吮吸都把我吸得高朝迭起,就在我爽得差不多,快要发泄在他口中的时候,他突然松了口,然后用手拽紧我的命根子,用拇指死死堵住端口不准我发泄,疼得我嗷嗷直叫:“林大爷……你这是干啥啊啊……要命啊这是……” 林夏拽得越发地紧,看着我求饶的样子,露出颇为得意的笑容:“你想我吗?” 我满眼泪水地猛点头:“想……想……” 林夏笑得开心:“想我的身体还是想我?” 我快要被他逼疯了:“想你……” 得到满意的答案他才松了手,让我在他手里泄了出来。我感觉我被这一出折腾得死去活来,心好累感觉不能再被艹了。 可惜林夏这个就爱瞎折腾的犊子明显不会放过我,还没等我缓过神,他就用沾满我儿子们的手指伸进了我的后面,先是一根手指,然后第二根也不甘示弱地塞了进来。 我有气无力地任由他折腾我,看他玩得差不多了,就把他自己的那玩意塞了进来。 比起手指,果然还是货真价实的真家伙更让我满意。我舒服地呻吟了一声,主动张开了腿,林夏按着我的腰开始一下接一下的撞击,那粗壮的玩意在我身体里尽情地操干着我,我低头就可以看到它狰狞的模样。 也许实在是你太空虚,导致我喜欢这种被填满的感觉。 身体被填满了,是否心里空缺了那么多年的地方也可以被填满呢? 我看着林夏已经在恢复中的脸,伤疤依旧吓人,但我却没有任何不适的感觉。 如果是以前,对着这样的脸,我绝对爽不起来,可是现在我却爽的在他身下嗷嗷叫,我觉得身体一点点地填满。 想要心也被填满。 毫不犹豫,伸出手勾住林夏的脖子,对上他依旧如墨的眸子。 我说:“吻我吧。” 他低下头吻住我的那一刻,我感觉有什么美妙的东西在心脏最深的位置绽放了。 原来这就是爱情。 我突然想哭了。 …… 我们放纵地从床上翻滚到床下,换了各种各样的姿势,吻得头晕目眩,做得天昏地暗。最后我趴在他怀里喘气,他的手一下下温和地抚着我的背。 一阵阵粘稠的感觉从股间传来,是林夏的儿子们一点点地从我身体里流了出来。 这种感觉真美妙。 我靠在他怀里,他的动作温柔得让我昏昏欲睡,就在我差不多要合上眼的时候,我听到他的声音: “你回来救我的时候,我觉得我这辈子都输给你了。” 我笑:“不服吗?” 他伸出指甲勾起我一缕发丝,轻轻吻住:“输得我甘之如饴。” 这话说得真好听,是不是所有的乐手都说得一手好情话?骗妹子上床必备神器。 可惜我早就一头载在他跨下,只是现在连心也一起载了。 我抬头,看到他在对我笑。含情脉脉,一不小心就会醉了跌进去。连那些可恶的伤疤也变得顺眼起来,我深处手想要抚摸他的疤,却在看到自己那只骨手的时候愣住了。 我的左手……已经烂得只剩一只胳膊了…… 这只惨白的骨手,像一记耳光狠狠地扇在我的脸上,残忍地提醒我,我快要烂掉了。 林夏会越来越强大,而我却只能烂成一团肉渣,最后只剩一具白骨。 什么幸福都是狗屁。 我觉得心难受得紧,像是被人紧紧地拽住,捏得鲜血直流。 我说:“林夏,我要烂了……” 林夏抱住我:“会有办法的……” 结果我却特别不争气地哭了起来。 办法?什么办法? 我除了烂掉还会有什么结局,我才二十岁,我才刚刚学会爱一个人,为什么都不准我好好享受这一切。 我艹你全家的老天爷,你欠我的还不够多吗? 可惜我艹了它全家也没用,该腐烂的还是要腐烂,我只能在林夏怀里慢慢地烂掉,林夏会一直活着,会忘记我,会…… 我不像再往下想了,我像个无脑的傻逼一样,紧紧地抱着林夏。 能多抱一会儿他,也是好的。 在我抱着他快要睡着的时候,我听见他的声音,轻轻地,就像一片羽毛落地一样: “我不会让你腐烂的。” 3月1日 即使人类的世界变得一片混乱,地球还是照样转动,白天不会变成黑夜,该正常的还是好好地运作着。 也就是在这样的血腥和混乱中,我们迎来了这一年的春天。 有一条河穿城而过,每到春天沿岸的柳树纷纷发芽,是S城引以为傲的风景。 贱人就是矫情,矫情莫过林夏。文艺少年林夏特别风骚地背着他的琴,拉着我来河边踏春。 我凑,两具尸体踏什么青?是不是你背着琴我提个小竹筐,里面盛着新鲜的大脑,再找一处风景优美的草坪,坐下开始野餐? 我还宁愿在阴暗的屋子里啪啪个尽兴。 不过林夏是不会同意的。他觉得我们活着的时候没能好好约会,死后更应该珍惜这种约会的好机会。 更或者是,珍惜我烂掉前的机会? 我忍不住抬头看他。 他牵着我那只骨手,步伐轻盈地走在我的前面。柔软的发丝被风出起来,背着琴的挺拔身影特别的好看,就像是只存在于电影里面的美好少年一样。 可这不是电影,他牵着我的手,真实地走在我面前。 我想抓紧他的手,和他十指相扣。 可是我那只冰冷的骨手什么都做不到。 脑子里一旦出现这些该死的想法,我就没出息地想哭。我习惯了嬉皮笑脸,并不是什么爱哭的人,只是把心交出去以后,连伪装都不会了。 我把眼泪逼回去,看到他走在前面的身影,在阳光下微微地泛着光,像天使一样。 很想一辈子被他牵着,走在他身后。 就这样走着,我们走到了河边。河水缓缓地流动着,偶尔会有人类的断肢泡得发肿浮在面上,随着河流一起飘过。 鼻间有淡淡的春意参杂着腐烂的臭味。 柳树在这样诡异的氛围中不声不响地发了芽,在之前混乱中发生的火灾,所造成的烟雾弄得天空一片灰暗,偶尔有几缕阳光从中洒落。 “李沐。” 我抬头望着他,等他下一句话。 “我们去看看外面怎么样了吧。” 我几乎是毫不犹豫地答应了,虽然我不抱任何希望。S城这么大一座繁华都市都被病毒侵蚀得毫无反击之力,估计现在整个国家都陷入了混乱之中。能去哪里?哪里不都是一座新的死城? 人类,早就无家可归了。 3月4日 这是我们离开S城的第3天。 林夏开着一辆不知道从哪里折腾来的越野车(我凑。编剧怎么就给了他驾驶的设定。这种帅气又拉风的事情不应该是我做的吗?),搭着我在公路上一路狂飙。 我们已经去过了一座城市和两个县城,毫无例外地笼罩在病毒的阴霾下,街上残肢遍地,一到夜晚,处处是行尸走肉。 哎呀妈,人类这是要完蛋了吗? 按理说应该有一个救世主脱颖而出,拯救幸存的人类,带领他们突围出去,并且建立一个人类生活的新城。但病毒爆发这么久,似乎还没听说有这么一个逆天的人类出现。 该不会是剧情还没有走入正轨,他就被林夏挖出大脑吃了吧?! 我努力地回忆了一下,林夏杀过的人里面有没有那么一个身手敏捷,责任感与同情心并存,三观正常且英俊潇洒得男人……想了很久,我终于不堪大脑重负……睡着了。 等我好不容易醒来的时候,天已经黑得适合啪啪啪了。当然我一点也不想啪啪啪,啪的次数多了,不是我榨干林夏,就是我被林夏榨干。 如果主角从英俊潇洒的男主角(李沐饰)和他美满贤惠的老婆(林夏饰),变成了两具老干妈一样的干尸。先别说有没有观众,就算是我看的话,我也会毫不犹豫地把电影票塞进导演的嘴巴里,逼他吞进去再拉出来。 越野车还在公路上行驶着。 当初我们怎么就没弄一辆BMW或者奔驰呢?要敞篷的那种,飙车的时候风可以呼啦啦地把我的头发吹起来,帅得连丧尸都不敢攻击我…… 我把这个美妙的想法告诉林夏,然后绘声绘色地跟他描绘:“你一踩油门,我们刘海就被风吹起来,帅到爆吊!” 林夏特别淡定地说了一句:“连吹三天,我们就可以变成秃头了。” 我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头发,茂密柔软,还是风骚而富有青春魅力的。 而我摸着摸着的时候,突然发现了什么。 在漫长公路延伸的方向,渐渐地出现了高楼耸立的景象,黑糊糊的几座建筑在隐隐约约的月光下,像几个巨大的丧尸,静静地等着我们扑进去。 我突然有点害怕。 我说:“林夏,我有点不想去。” 林夏继续开着车:“有我,怕什么?” 被挑断经脉的蠢货是谁?我都不好意思说出来。 但他是十分执着的人,我没有办法改变他的想法,只能坐着车离那里越来越近。我侧头看向窗外,有巨大的广告牌招摇地站在黑暗中,上面隐隐约约写着:“A城人民欢迎你”几个大字,背景图案是几个微笑的男女,笑容灿烂,灿烂得让人心里发寒。 我突然明白我在怕什么。 我怕人类。 那些幸存的人类,懦弱的人类,凶残的人类,不论是握着菜刀钢棍,还是精良的狙击枪和炸弹。哪怕他们前一刻还可以为了几块面包自相残杀,但如果遇到我们,就会不约而同地合作着把我们杀掉。 丧尸,是人类共同的敌人。 哪怕理智尚存。 车外的风还在若有若无地喧嚣,车已经开到了A市的公路收费站前。 林夏的指甲不愧是居家旅行丧世生存必备之物,唰地一下伸出来,就把收费站拦截车辆的栏杆给削断了。 越野车辗压过去,我只能看着那座城市离我们越来越近。 在行驶到差不多进入市区的时候,我们看到了灯光,隐隐约约地在前面闪烁着,向人昭告它的存在。 人类? 还是尸人? 我藏在袖子里的骨手感到发凉,我害怕它们被暴露在别人的视线之下。那种人群中的恐惧又一次浮上我的心头,快要把我的心脏给腐蚀了。 “林夏……我们回去吧。”我伸出骨手碰了碰他的手臂。 林夏沉默,继续开着车。 我咬牙,开了车门就往旁边隐藏在黑暗中的楼房巷道跑去,哪里黑就往哪里跑。像一只四处逃窜的老鼠一样,仿佛被人追赶,一停下来就要被捉住给剥皮。 后面传来林夏追过来的声音。 他不懂我到底在害怕什么。 他什么都不懂。 明明都不是人,但我已经腐烂了,我什么都不会,我就是一滩烂肉。 但林夏不是,他的伤疤好了,他有他漂亮的脸,他拥有惊人的爆发力和攻击力。 感染同样的病毒,他成了完全品。 而我却成了失败品。 就像一块金子,和一坨屎。 我就是那沱无药可救的屎。 脚下踩到什么,我一个踉跄被拌倒,摔了个狗啃屎,下巴都快要被磕碎了。左手支撑 着坐了起来,右手刚想揉一揉惨烈的下巴,但是指骨碰到下巴那种诡异的触感,让我整个人都愣住了。 啊哈。 老子已经腐烂了。 老子快要死了。 外面传来林夏喊我的声音,他扯着嗓子大喊“李沐!你出来!!”“你他娘的跑什么?!” 我跌跌撞撞地站起来,蹑手蹑脚地躲进一个垃圾池里,苍蝇无头乱飞,嗡嗡地叫得我脑子快要裂开。好在我不呼吸也不会出问题,不然先得被熏昏在这狗屁地方 而狗屁地方的唯一好处,就是不会被林夏找到。 我看着他在这附近来来回回跑了几圈,吼到后面他唱歌的嗓子都哑了,甚至带着一些微弱的哭腔:“李沐,你出来啊……别跟我闹脾气了好不好……” 这不是在闹脾气。 我只是觉得,我们该分开了而已。 如果是从前那个我,绝对会缠着他到死,因为他可以保护我。 但真的懂得爱以后,我放弃了。 我不要在他面前烂成一坨黑肉。 没有我,他可以更好地活下去,十年,一百年,甚至更久。 所以说,爱情真他吗不是个玩意。 过了很久,已经渐渐听不到林夏嘶哑的吼声了。 但是我还躲在肮脏的垃圾池里,也许这辈子的我就是一个巨大的垃圾。从肮脏的逼里出生,最后死在肮脏的垃圾池里。活了二十余年死了半年,没干过一件好事,而这辈子唯一的幸运也许就是遇到林夏。一个爱我爱到连死都不愿放弃的人,还长得贼漂亮。 英雄有美人伴,我不是英雄也得美人伴。 我还有什么计较的呢? 我靠着肮脏的墙,还是不敢出去。我怕林夏静静地站在哪个墙角,等我一出去就扑过来,把我按在地上狠狠地操个死去活来,然后丢上车完事。 其实并不是我有多害怕人类。 只是我觉得,已经到了该分开的时候了。 我不要林夏看到我腐烂的样子。 林夏可以好好的活十年,一百年,甚至更久。他也许会一辈子忘不了我,也许会慢慢地忘记曾经他爱过一个人,连死亡也无法分离。 而我会找一个舒适的黑暗角落,看日出日落,等身体慢慢地腐烂成一坨。也许我会很寂寞,但我可以咬咬牙,靠回忆撑到最后一刻。 对不起,林夏,这就是我爱你的方式。 3月10日 这应该是我最后一篇日记了。 林夏找了我6天,终于放弃,他走的时候一直在哭,像个弄丢了重要东西的孩子一样。 他弄丢了我,也许就可以得到崭新的全世界。 那辆越野车终于再次启动,只是副驾驶座上少了我。等发动的声音响了十几分钟后,我才敢从垃圾池里爬出来,上了一个废楼,看着那辆车越来越远。 真好。 终于有什么东西把我的心填得慢慢的了,温暖的,温柔地,包裹着我那曾经被现实生活腐烂得不堪入目的心脏。 真好。 在死前所不曾拥有的,在死后我终于全部找到了。 我不再是一无所有的街头小混混。我有爱我的人,我也爱他如生命。 现在也为了这份爱,我放弃了他。 我忍不住捂住脸哭起来。 三月的风还是微微发凉,它们刮在我的脸上,又吹起我的头发,在空中乱作一团。 身体烂掉了,心却好好的。 我是怎么腐烂的? 我在爱里腐烂了。 李沐 绝笔 3年后 A城病毒感染区域外围 几个穿着迷彩服的男子,戴着口罩,提着狙击枪在荒凉的街道间巡逻。这里是病毒感染的重症区域,B博士特别指出一定要在此喷洒足够的消毒药水,已绝病毒残留。 赵七巡视了一圈,确认无异常后,扶起耳边的无线电通讯设备,张嘴汇报情况:“喂,喂,这里七号……尼玛我老七啊听到没?!无异常,嗯嗯。” 旁边的小王无所谓地笑了笑:“能有什么异常?有异常也难不倒我们是吧?” 的确难不倒。 他们这只队伍被称作“死亡队伍”,不仅仅是因为攻击力强大,或是有一个开了外挂一样逆天的队长。 而是因为,他们所有队员都在三年前那场病变中感染了病毒,成为了尸怪。 尸怪的攻击力是丧尸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肌肉的爆发力和强大的免疫系统决定了它们绝对的优势地位。 赵七和小王转身准备离开,就听到附近传来爬动的声音。 耳机里传来队长的声音:“七号,你冷笑话怎么不讲了?” 赵七压低声音:“队长,七号地区有异常……” 身旁的小王已经提起了枪,慢步走了过去。 那东西似乎意识到了有人要靠近,起身就逃窜,飞快地冲进一个巷子里。小王和赵七快步追上,那东西却停了下来。 原来是队长已经堵在了巷口那头。 哈哈,这玩意儿无路可退了吧? 赵七和小王走上去,看清那是一个腐烂得几乎惨不忍睹的男人,下巴烂了一块,右边手臂只剩骨头,左边手臂也发了青。破烂的衣服隐约可见里面腐烂的肌肤和露出的肠子。 真他爹的恶心。 赵七举起枪打算一枪干掉这操蛋玩意,子弹刚发出去,一截黑色的指甲就从队长手指窜出来,硬是给削飞了。金属子弹壳落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你们,喷药水去。”队长淡淡地开了口。 赵七和小王感觉八卦狗血之心快要蹦跶出胸膛了,但碍于队长威严,只得默默转身下场。 那具惨不忍睹的丧尸默默地站起身,烂掉的嘴角咧开一个微笑。 “林夏,好久不见。” 那话音刚落,队长,也就是林夏冲过去,把他按在墙上,不顾他腐烂的嘴角和恶心的身体,狠狠地吻了起来。 “李沐……李沐……” 林夏有千百句话在胸膛里挣扎着沸腾着想要脱口而出,想问他怎么过来的,想问他当年为什么那么残忍,想把他骂得狗血淋头……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能一遍又一遍地喊他的名字,怕一个不注意,这尸体又会不知不觉地从怀里消失。 什么也不想了。 还能吻到你,就是最好的结局了。 2015年11月4日 我一定不会想到,这辈子我还可以拿起笔,继续写这篇狗屁不通的日记。 如果我的语文老师看见,一定会狠狠地把这本日记摔在我的脸上,咆哮着把我撵出教室罚站:“李沐你写的都是什么狗屎?罚站!站到放学!” 不过他现在不是啃别人大脑,就是被别人啃了大脑吧? 而我居然腐烂到现在,还没烂个干净。 我抱着这本日记靠在床上,像个癌症病人一样,身上头上都插满了各种各样的透明管子,液体源源不断地输进我腐烂的躯体里。 林夏站在病房外静静地看着我。 他还是一样漂亮得让人直流口水,但身上的血腥味却越来越重,不是闻到或者尝得到的。他杀的人多了,这种感觉就从骨头里冒出来,每个毛孔都气焰嚣张地告诉你,他掰开过多少人的大脑。 我们中间隔了一层薄薄的玻璃,连声音都听不到,像是被生死隔绝了一样,他活着,我死了。 忍不住抬头看着他。 意识到我在看他,他笑了笑,张着嘴形一字一句地对我说: “真好。你不会烂掉了。” 11月20日 穿着白大褂的医生告诉我,李沐,我们已经成功的延缓了你的病毒感染,下巴和身体的腐烂修复完成,除了你的左手,一切都很好。 他笑容和蔼,说我一切都很好。 其实我知道,延缓终究只是延缓,该腐烂的,最后都会腐烂。 哪怕过程拖得跟韩剧一样又臭又长。 医院外的阳光有点刺眼,有穿着白制服的漂亮女护士抱着病历走来走去,有一只蜻蜓从小孩子胖胖的手掌间飞过,落在我的肩膀上。 轻颤薄翼,如梦如幻。 这时候有一个特别好看的人走到我的面前,他的睫毛和蜻蜓的翅膀一样微微颤动,他的目光和洒落的日光一样温柔万种。如果要我这个俗人形容他,那我只知道一个词语,就是“天使”。 林夏就是我的天使。 他伸出手,握住我那只骨手,十指相扣。 “我找到你了,李沐。” 如果这是为期三年的捉迷藏,那林夏真的赢了。 好了,再说这些矫情的话就不是我丧尸小霸王(好吧是我自封的)李沐了。 回归正题。 他带我上了他的车。不经意地瞟了下LOGO,居然是BMW。三年不见,这瓜娃子居然从摇滚文艺小青年摇身一变高富帅了? 不过比起他的BMW,我更好奇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 林夏告诉我,这里是幸存人类,尸人,尸怪共同生存的“安全界”。安全区划分三个区域,分别是人类居住的普通区,尸怪尸人居住的正常区,以及最差的特殊区。特殊区多数居住着尸化中的尸人和感染的人类。 显然,林夏是正常区的强者。 他现在在于安全界特殊队伍当个油水颇高的头,生活得倍滋润,开的是BMW住的是豪宅,看得我咬牙切齿。 明明都是同一个地下酒吧出来的帅气小瘪三,怎么他就又是尸怪又是高富帅,而我却还是那个废材。 似乎发现了我的不高兴,他伸手过来,像摸宠物一样,揉乱了我的头发。 小爷的头发是你说揉就揉的吗? 不过……还他大爷的挺舒服。 我就这么没有出息地任由他蹂躏我的头发,转过头看窗外的景色。高楼大厦,繁华地屹立在马路的两旁,隐约可见不远处的巨大摩天轮在缓缓转动着。 有胸大腿长的妹子在街上和男朋友嬉笑打闹,有时不时看一眼手表然后提着公文包匆匆走过的上班族,有挺着大肚子的孕妇吃力地提着一篮子菜等公交车。 一切都很好。 只不过,都是一群没有心跳的尸体罢了。 12月31日 人就算死了,也忍不住保持生前的习惯。 就像日历不会因为我们的死亡就停止翻动,今天已经哗啦啦地翻到了2015年12月31日。明天就是崭新的一年,虽然我们的样子永远停留在三年前,但心里面好像还是有什么东西被替换掉了。 就连这一年在心灵上落下尘埃,也被时间轻轻地擦拭干净。 我穿着毛衣外套,戴着林夏恶趣味买的熊猫毛绒帽子,站在一片雪地里面。不远处的城市里灯火辉煌,洋溢着欢乐的气氛。跟一河之隔的人类区域并没有什么差别。 就像我,除了左边袖子里的一只白骨手臂,和人类并没有任何显眼差别。 城市里的烟火已经放完了,我有点想回家看跨年演唱会的性感波霸丧尸舞队的扭屁股舞。 “我可以转过身了吗?”我有点不耐烦,林夏到底在我背后搞什么鬼。 我们已经在这里待了半个小时了。 吃完饭林夏就拖着我,开着车来到这块雪地上,让我背过身,说要给我一个惊喜。 什么惊喜?是要脱光衣服穿上黑丝袜跟我玩雪地羞耻PLAY吗? 我想象了一下林夏穿黑丝的样子,有点不堪入目。于是我还是比较期待正常向的惊喜。 最终还是乖乖地转过了身。 “在等一下下。”林夏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次奥,这么久,你不会是在穿∫M铆钉情趣套装吧? 我哈欠打到一半,就听到林夏的声音。 “好了!” 他声音里有遮掩不住的兴奋,像个得意的小孩子一样。 我转过身,看到两个歪歪扭扭的雪人靠在一起,左边的高一点,右边的矮一点,还有一只树枝手臂,被左边的雪人握在怀里。 一朵烟花在我头顶的万丈高空猛地炸开,刹那间无数彩色火焰燃烧着从天际滑落,绚丽了整个黑暗的天空。 “新年快乐。” 他笑着站在我对面,像个天使一样,烟花映红了他漂亮的脸。 让我想起我们第一次见面,他在舞台上迷倒了一群小女表子,我端着盘子站在下面,心里想,如果我能得到这个人该有多好。 现在我连他的心都得到了。 真好。 “好俗的惊喜。”我忍不住吐槽,但在他张开手臂的时候,还是特别没出息地扑过去了。 他的怀里一点也不温暖,连心跳都听不到,肌肉硬邦邦的,估计撞上去都得捂着头边哭边跑开。 但我还是觉得很舒服。 世界上最好的事情就是你爱着他,恰好他也爱着你,哪怕死亡都不能把你们分离。 也许在若干年后,我会烂得不成样子,他也会变成一个更加可怕怪物,但如果我伸出手,他一定会毫无保留地握住。不论何时何地都不会丢下我。 我们会在一起,永远在一起。 从初生为人,到烂入泥土。 就连腐烂,也无法把我们分离。 大结局 我爱你到九十九岁 2092年3月11日 我叫李沐。 在写这篇日记的时候,我已经是一个九十九岁的糟老头了,恩,没错,林夏你不要划掉这个词。即使是糟老头我也是最帅的那个。 由于我全身已经达到了B级腐烂的程度,我已经无法提起笔继续写日记了。 是的,这篇日记全部由林夏代笔。 我现在泡在一种防腐专用的液体里,听林夏每天跟我说外面的故事,偶尔他会弹他的破琴,唱那些肉麻死老头子的情歌给我听。 他还是很帅,半点看不出他有一百岁的痕迹。 如果我们愿意,我可以活得更久一点,或者说让我晚一点脑死亡。 但我觉得够了。 我已经活到九十九岁了。我幼年和少年都过得跟狗屎一样,在最混沌的时候,经历了2012年那场差点毁灭人类的病毒灾难。病毒腐烂了我的身体,保留了我永远22岁的相貌。 还带给我一个最爱我的人,林夏。 我们误会过,相依为命过,也离开过,以为这辈子再也不会见到彼此。 还好我们重新遇到了。 所以我感谢这场灾难,教会了我如何去爱,哪怕是在我死后。 它把我22岁前所失去的所有的爱,毫无保留地让林夏还给了我。 我过得很好。 所以,我觉得我该离开了。 林夏你不要哭。 在那些生死相隔,此生不见的恋人里,我们真的很幸福了。 我们都是贪心的人,但我们想要的全部都得到了。 我得先离开了。 你不要难过,如果真的有地狱的话,我就在死缠烂打地那里等你,你活多久,我就等多久。等到你来为止。 所以你要好好地活着。 对不起,我真的累了。 我给不了一万年给你,我活到九十九岁了,我很幸福。 我爱你到九十九岁。 再见。 2092年3月14日 在昏迷了三天之后,医生终于宣布,尸人李沐正式脑死亡。 他昏迷前选择了火葬。 葬礼由恋人林夏主持,当然。并没有什么朋友的李沐,葬礼来的客人寥寥无几,多数是林夏几个较为亲近的下属,连整天和李沐说荤段子的楼下门卫以及被李沐掀过裙子的隔壁初中小姑娘都请上了,才不过十个人。 他生无繁花盛开,死无流星陨落。 但听说他过得很幸福。 葬礼那天,林夏坐在墓碑前,从日光初现,到夜幕笼下,所有人都以为他会哭,但他没有,就静静地坐在那里,最后把手搭在墓碑上,轻轻地笑了一下,却像一声叹气一样。然后转身离开。 一年后林夏在外出执行任务中不慎重伤死亡。 死时整整百岁,可谓寿终正寝。 他的下属把他的骨灰与李沐合葬,墓碑上由李沐一人的独照换做两个人的合照,黑白的照片上,两个俊俏的男孩笑得格外好看,像是繁夏盛开的花,像是秋天陨落的叶。 墓碑上刻着一行浅浅的字: 就算是死亡,也不能将我们分离。 END 林夏番外 今天是李沐宣布脑死亡后的第一百天。 林夏靠在墙边,用指甲不深不浅地画上一横。水泥被指甲划出沙沙的摩擦声,有粉末从指甲间掉落在地上,随即被风吹走。 加上这一横,墙上有整整二十个正字。 那个人已经离开第一百天了。 明明所有人都说,你可以活很久,久到可以忘掉他。 但是记忆就像一坛美酒,越久越醇,在没有他的日子里散发出勾人的气息,喝进去却连每一根血管都痛得刻骨铭心。 时时刻刻地提醒着林夏。 那个人不在了。 再也没有人对你嬉皮笑脸,吊儿郎当,没人拖着你的后腿让你担惊受怕,也没人在你全身残废时不顾一切地跑回去救你。 这个世界这么大,你再也找不到他了。 林夏捂住脸,试图把眼泪憋回去。 脑海里那个少年笑得一脸痞子气:都是一百岁的糟老头了,怎么还哭得跟熊孩子似的? 林夏忍不住在心里想: 我不哭了,你会回来吗? 那少年不说话了,转身离开,似乎有些不忍,只是留下一句:别哭了,我喜欢你笑起来的样子。 林夏勉强地扯起嘴角,僵硬地笑起来,泪水却忍不住奔涌而出,最终蹲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 我们没输给死亡,没输给腐烂,没输给人世的爱恨情仇误会纠纷。 可是为什么最后还是分开了呢? …… 还记得那个人死前,对自己笑的样子。 他说,你不要怕我不等你,我就在下面等你,你要好好地活着。 可是没有他在,林夏即使是活着,也不能好好的。 林夏站在窗口,望着窗外夜空中那一轮皎洁的明月,即使人事变迁千百年,它也还是一如既往地拥着不属于自己的光辉,笑看人世间爱恨离愁。 像冷冷清清的一记讽刺。 转眼过去,又是几百个日月沉浮,林夏渐渐地学会了不让自己彻夜难眠地思念一个人,他恢复了以前那个人还在的样子,不会突然间的情绪失控。 所有人都以为林夏已经走出那个人的阴影了。 是啊,他是不会死的。他有那么多的时间,从走出阴影,到遗忘掉他,也不过是几百年,若干年后回首,也不过就是那么弹指一瞬间。 从那人没心没肺的笑容,到那人背起残废的他在一片混乱中的坚定眼神。 全部都会被时间抹杀掉。 不留一丝一毫。 想到这些林夏就开始害怕。 他不想忘记那个人,哪怕一个细节都不想忘记。林夏找来录音机,把他们的故事一字一句地录下来,从相识,到丧世相依为命,不留一点含糊。 每晚想起那个人的时候,就抱着录音机听这些故事。 直到墙上的正字差不多画够七十个的时候,他突然发现,他忘记第一次写给李沐的歌叫什么名字了。 然后他记不清李沐最喜欢的衣服究竟是格子衫还是白衬衣。 再到他和李沐第一次争吵的内容,又是如何和好的,最后连李沐对自己说的第一句话都忘了。 录音机里传来自己的声音,却说着自己陌生的事情。 林夏害怕了。 是不是最后,连他爱过李沐这个人,都会忘掉? 如果要忘掉那个人,还不如死了来得痛快。 林夏想了很多种死法,在指甲刚要插进大脑的时候,突然想起来那个人要自己好好的活着。 他怎么可以这么自私,自己走了,还要我活着? 但是我就这样自杀,他会不会很生气? 林夏把指甲收了回来。 他不想那人生气,哪怕一点儿,他都不想。 于是在三天后的执行任务中,他给自己找了个看起来比较合理的死法,他等着那腐化异化的怪物把尖锐的东西插进自己的大脑里,才把自己的指甲掏出来。 等队友来的时候,已经来不及抢救了。 他临终前嘱咐了下属,把自己和那人合葬。 说完他就闭上了眼。 面对死亡的时候,原来他的心态可以这么平静。 真好,他可以不用忘记他了。 隐隐约约中,他看到那个少年朝自己走来,少年的手臂没有腐烂,他也没有尖锐的指甲,就像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一样美好。他们的手握在一起,十指相扣,有温暖从手心传来,直达心脏最深处的柔软。 林夏,我来接你了。 嗯,让你久等了。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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