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顿了顿,我抬眼看他,的确,他没能成为头牌。天上的云遮住了明月。
“我一直以为,只要努力了,就能斗得过天命,不过……好像似乎不行啊……”
霁云转头朝我眯眼一下,他一笑,眼睛就像弯弯的月亮,记得曾经也有很多客人喜欢他这样一双眼睛。记忆里的霁云,似乎从来都没有哭过,我认识的人,似乎都没有哭过,无论是嚣张的九酝,还是冷傲的馨儿雪芙蓉,还是初茶,这墨莲里的人,还真是强啊。
面对苦难,各人总有各人的法子应付,九酝会骂骂咧咧,初茶会使点孩子脾气,霁云就只是笑,温柔地笑,逆来顺受似的,可实际上常常是想顺水推舟,渡过难关。
“你倒也可以和那施爷做一对长久夫妻啊。”这样的霁云,让我微微有点心疼,或许是因为现在的自己,已经找到归属了,所以不想见少时的同伴再悲伤吧。
他直直地看着我,半晌,才用袖子遮着嘴唇,扑哧一声笑了:“是呀,做个长久夫妻,多好呀。”
他的眼睛看着好遥远好遥远的星空,就如当年我们俩一起爬上屋顶,躺在瓦片上,一起数星星的时候,真是好遥远的记忆啊。
“你的华胜很漂亮呢。”他突然回头对我说,笑得好像一副了然的模样。
正要开口,那初云小子不知从哪冒出来,一伸手就要拔我的华胜:“咦,怎么以前没见你戴过?借我戴戴。”
被我一手拍走:“不给。”
“为何啊?以前你的东西都肯借我的嘛,这钗子这么漂亮,我都没有呢。”
不理会那个小子,倒是霁云瞧着好笑,我一瞧,这两个人,都是我在墨莲里曾经最亲近的人,一个动如脱兔,一个静若秋水,一个灿烂,一个温柔,我知道各人有各命,但我还是祈求上苍,赐福于他们。
而我并不知道,他们会带给我什么样的影响,或许,那是改变我一生的事情。
“请问几位相公,可知菀菀现在在何处?”
站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位大约已过而立之年的男人,小商贾打扮,长得又黑又瘦,明明是商人,却并无精明相,反倒显得有点敦厚忠实,这样的人,会找菀菀?
第十九章
初茶哼的一声走开了,这个人啊,就是不愿意掩饰,总是那么任意妄为。
霁云点点头就要带路了,我就随脚跟着去了。
“菀菀?”
不过还没走多远,就碰见了客人想要找的人。
“潘爷?您怎么来了?”菀菀微微一笑,施了个常礼。
“听说……你明日就要出馆了……”
“呵呵,是呀,明日就脱了这娼籍,从良了呢。”说起这个事,菀菀掩不住的高兴与得意。
“我……”那位潘爷似乎深呼吸了几次,才将话说出口:“你真的决定好了么?”
“呃……呵,潘爷,菀菀记得,您也是希望我能脱离火坑的吧,如今,子笙愿意与我做那结发之好,真心爱我,何况士农工商,他家世甚好,爷爷是当朝二品官员,我必当过得不错,这,也是你想看到的吧?”
菀菀笑得很魅惑,他身子总带有一点艳丽,眼睛狭长,一副狐狸精的模样。拐着弯说人家潘爷这个生意人是下等人。
“我知道了,我来,是想把这个送给你……”潘爷伸手到菀菀面前,一展开拳头,手面上躺着一圈很漂亮的玉镯子。
我和霁云看着,觉得那镯子成色十分纯,该是上等货色,价格不菲吧,可这个人怎么看都不像富贵人家啊。
菀菀也是愣了,然后正色道:“多谢潘爷美意,杜府不缺饰品,更何况,子笙不希望我再跟其他客人不清不楚,这个玉镯子,恕菀菀不能收,您的美意,吾心领了。另外,还请潘爷稍等一会。”
他急匆匆走了,我眼尖,瞧见那潘爷收回手的时候,神情是那么落寞。霁云看着我,想必他也瞧见了吧。
不一会儿,菀菀抱了一袋东西小跑过来,直接塞进潘爷的怀里。
潘爷打开布包,有珍珠,有翡翠,有毛笔,有汗巾,还有手铃和脚玲。没记错的话,这些手铃和脚玲是菀菀以前腿没被打断时,跳舞常戴的吧。
“菀菀多谢潘爷这些年来的照顾,菀菀铭记在心。出了馆子就重新为人了,这些东西都不会带着,留在馆里也没用,还你吧。”
潘爷愣了半晌,目送着菀菀决然而然离去的身影,手上的东西全部!当!当地落了一地。走出蛮远的菀菀,听着声响回过头来,也仅仅是回了一下,然后就走他的阳光道去了。
霁云蹲下去拣,有些碎了,他不知道要不要拣,抬头望了一眼潘爷。
潘爷说:“不用捡了。”低着头转身离开,可走没两三步,霁云刚刚直起身,他又冲回来拼命地拣,连碎了的也细心包起来。
当潘爷站起来的时候,我和霁云都稍稍有些吃惊,他在哭?
泪水从他并不分明的双眼中一颗一颗地滑落,紧紧抱着怀里的布包,缓缓离去,像一个丢了心的人一样,失魂落魄。
他说:“看着一个人长大,真的好辛苦。”
我和霁云对望了一眼。
我说:“看来馆子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啊。”
他说:“看起来我似乎也不是那么凄凉呢。”
我白了一眼他:“自然,每个人来到世上,都绝不是只是来书写悲惨的。”
只是我不知道,这句话,对于霁云来说,是一个怎样的天大笑话。
次日,墨莲刚刚把所有香炉都点上,把所有灯笼都点上时,杜子笙来了。
真是个漂亮的公子哥,看起来知书达理,又温文尔雅,身上掩盖不住的高贵气息,足以看出这人的身份地位,最致命的,怎么看都是一个痴情男儿郎,怎么,会看上菀菀呢?
看好戏的人围得水泄不通,但也有那漠不关心的,只是那些漠不关心的,看着菀菀走出来,也都停住,忘了自己该干的事,全都呆呆地看着。
第二十章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凤冠霞帔,光芒四射。
我们相公一般里穿女装,外套男裳,虽是兔儿爷,但外面看起来,也与正常男子无异。而今日,菀菀居然穿了一身只有寻常人家的女孩儿出嫁时才会穿的大红衣裳,头戴彩冠,脸染胭脂,唇点朱红,真真是那出嫁的黄花闺女,美丽不可方物。
这勾栏瓦肆之中,还从没有一个人像他这样,将赎身当做姻缘,连妓女也没有,所以,看见的人都惊呆了,杜公子也傻掉了。时间好似止住了,灯笼霓虹的光芒全部聚集在他身上,更显得娇艳。
明明只是个次等货色,偏偏这个时候看起来却是那么倾国倾城,风华绝代。
等菀菀上了杜公子的马车,整个墨莲就失去了光彩,这件事,成了人们日后的奇谈,有些没点过菀菀的客官捶胸顿足,也算得上墨莲的一大事迹了。
“哼,我一定会找到比杜公子更好的人!”初茶在我耳边咬牙切齿道:“居然敢说我跳得差他十倍!”
唉,这个不服输的小鬼头,可千万别因此而吃了苦头呢。不过若是吃了苦头,那还真是活该呢,咎由自取。
同日,霁云告诉我,他明日也要出馆了。
果然,他和施爷终究还是修成正果了。相对于菀菀地大出风头,霁云显得低调许多,默默地,就走了,等有些奔着霁云来的客官,怎么也找不到霁云的牌时,方知晓,霁云原来被人赎了呢。
“颜公子真是舍得啊,这么好的一盒药膏给一个小厮?”我掏掏盒底,这盒药膏就算寿终正寝了呢,经过一个月的涂抹,离江身上的伤痕已经消失了呢。
“盟主。”
这个姑奶奶把小爷我身上的临危不惧给逼了出来,经过这几个月来的修炼,恐怕日后正攀风逐浪时,她不打声招呼地出现,我也能镇定自若地做下去。
“听说逆沙的掌门人决定亲自前来洛阳。今晚会有人先来探路。”
“他们应该猜不到这里,小谨你先回去,这几日也别来兜。”
今夜有刺客?那不行,我得好好看着离江,我捡回来的劫,可不能让人抢走了去。
在大厅里旋了几圈,陪几位爷喝了几盅酒,回房时,离江一如既往地坐在桌前,看着一本唐人传奇,呃,馆里的银时艳词他看不下眼了,姑奶奶给他外带了书。
“《红线》,这讲的是什么呀?”我探头看了一眼书名。
“讲得是杀手传奇。”冷不丁地他打了一个呵欠。
“你困了?我都说不用等我了嘛,你赶紧先去睡,我换一身衣服就好。”
好了,这样我就可以睡外面了,方便半夜抓贼。
三更天,作案时。我蹑手蹑脚地起身,拿椅子放在桌子上,扒着横楣向外看,听以前一些客官说,这个地方可以看见屋顶上的贼。
结果还真看到了几个黑影飞来飞去,这可把小爷吓到了,我想赶紧告诉离江,可是我给忘了自己站得那么高,结果一脚就踩空了……
完了完了,一定会惊动那些坏蛋的。噢,我绝望了。
闭着眼睛却没有听到意料之中的杂乱声,也没有感到疼痛,好像有人接住我似的。
一睁眼就看到离江无奈的脸,才发现他一手扶着我,一手抓着椅腿,才没让掉落的椅子发出声响。
离江示意我不要出声,等了半响,估计是那群黑衣人离去了吧,离江才道:“小娘你不会武功就不要做这些危险的事。”看着他无奈的神情,我突然发现,我做什么都好像是错了,他说的我都不懂……
或许他看到我眼里的伤心,收起他的无奈,说:“我心疼。”
心疼……吗?
“过几日,等唐谨安排好一切,我便赎你出去。”
“赎我出去作甚?我又不会武功,不能陪你高来高去。”
说实话,因为他刚才的神情,我很伤心。
“呵,你怎么也小孩子脾性了,我教你就是了。”
江湖大侠骆小娘?听起来不错呢。
第二十一章
不过很快,这个事,就真的仅仅是说说而已了。
因为,霁云死了。
霁云出馆第五日,半夜被人抬回来。
那一天,半夜三更的,墨莲早就闭馆了,大家都睡了,几个壮汉使劲拍门,连九酝都受不了站在房门大骂,这可把所有人都惊醒了,是老爹开了门,他们直接把人丢给老爹,说了声没死呢,就要钱。
他们本就不是什么好人,夜里游荡本来就是为了抢劫,估计是认出这个奄奄一息的家伙是墨莲的相公吧,而墨莲在这一带是出了名的维护相公,所以他们才想拿人换财吧。
我过去的时候,刚好碰上馆里的大夫摇着头出来。
“小娘,陪我回我们做雏儿时住的那间屋子,好吗?”原本那么漂亮的人儿,现在却一身破烂,蓬头垢面,伤痕累累,血肉模糊。
老爹二话没说,架着霁云缓缓地走过去。刚好现在住的那两个小儿前些日子也陆续挂了牌搬出去了。
“你这是怎么了?你这么大的人,怎么给搞成这样?!那个施爷呢?!”
本来听多了悲惨故事,心该是麻木了,可是毕竟亲眼瞧见还是头一遭,尤其是当完全脱了形的霁云躺在少年时的床上时,我仿佛看见曾经那个眉目清秀,外柔内刚的小孩子,我的心堵得慌。
“果然,太贪心就是不好啊。他让我改名,可是我改不了了,我的真名也叫‘季云’,跟他爱的‘季云’一字不差,他让我随便改个,可是我不愿意啊,虽然我知道他爱的不是我,可是每当他抱着我喊‘季云’时,我也是很开心的,就当做是在叫我吧,如果改了名,就什么都没有了。”
“你不要岔开话题!我问你这身伤是哪个狗娘养的弄的!”
“那个季云病了,他说如果我肯改名带了面罩就带我一起去看他,可是我不想改名,所以他就走了,少奶奶趁机遣了人来收拾我这只男狐狸……”
“你白痴吗?!你一个人呆在狼窝你傻啊!”
“是,我是傻,我以前以为,我只要能在他身边,管他爱的是谁,我都可以不在乎,可是人心是会一步一步变贪婪的。站到了他身边,就想,感情可以培养,我一定可以慢慢地慢慢地夺走他的心。只要我努力……可是,苍天总是喜欢捉弄我……”
沉默了一会儿,霁云艰难地开口:“真是同人不同命,明明名字、长相,都是一模一样的啊……”
“小娘啊,我不知道我当初选择留在墨莲对与不对,不知道求他赎我出去正确与否,我只是觉得,每当我自己想争取某个东西的时候,老天就会想尽办法让我得不到。”
见霁云越说越精神,这是回光返照?求你了,霁云,不要讲话了!
霁云侧着身子瞧着我:“小娘,小时候,我们就是这样子聊天的,你侧向我,我侧向你……”
“你等着!我去找全洛阳最厉害的大夫来!”对,去求离江,去求姑奶奶!他们一定有办法!
“小娘,没用的。我从来都不是挑大梁的,所以我注定活不了了,每一次的反抗只会换来更大的疼痛,每一次期许都只能是掉入深渊,我也累了。”
我走过去,挨着他躺下,他咧着破开的嘴巴朝我笑,就像当初第一次见面。
鲜血流了下来,我的眼泪止不住地淌,浸湿了枕头。
“可我,就是爱他。”这是霁云说的最后一句话,坏掉的眼睛和红肿的眼睛里,似乎看见了美好的憧憬。
我就这样直直看着他微笑地闭上了眼睛和嘴巴,一不小心触到了他冰凉的肌肤,一个冷颤滚下了床。
霁云,你遇见的都是些什么人?!你究竟遇到的都是些什么人!
我一边退到门口,就见老爹侧身要让一个人进来,被我拦下了。
“这小倌死了还要卖身?墨莲可没这这规矩。”
“小娘,让他进去。”老爹发话了,我不能不让他进。
施爷没有说话,无视我而直接走到霁云身边。
“我想,霁云是愿意看到他的,趁霁云还没走远。”老爹对我说。
施爷打横抱起那具残损的身体,我记得曾经这具身体是多柔软到我见犹怜,再也见不到他曼妙的身姿了……
“你不爱他就不爱他罢,又还要作践他,现在他死了,还不放过?”
老爹摆摆手示意我不要说了,然后对施爷道:“我墨莲十几年没出过人命,施公子,小小墨莲伺候不起。”
这是第一个被墨莲下禁客令的客官。
第二十二章
七月流火,几场雨一下,天气变转凉了,不得不多添件衣裳。
老爹找我,匆忙之间忘了戴那只华胜,早已走出蛮远了,便懒得去拿。
路上碰见了初茶,那小子嚷嚷:“你都要被赎走了,还不把你那位大老爷介绍给我认识?有没有义气啊?”
“小浪荡子,别以为我住在后院就不知前院事了,你现在多多少少算个名小倌了,排着队赎你的人都被你赶走了,还稀罕我这一个?”
“那是……那是……”这小子永远只能逞半句口舌之快。
在初茶地注视之下我大摇大摆地离去,不过不知为什么,总觉得隐隐约约瞧见他一直盯着我的头发看。好啦好啦,小爷我一头青丝如泼墨三千,羡慕不来的。
“老爹你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