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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然再世上——by昨日未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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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女变男,穿越,N,轻松yy文

一篇某小BT作者快乐地努力折腾出的通俗YY小白伪耽美流水文。

小楚初入异世,心灵深处带着上辈子的阴影,以并非本性的自己自我欺骗的活着。经历了一些伤痛,终于肯面对自己的心,一步步走出过去的阴影,恢复成最原始最真实的自己。从鲁莽,到冷静内敛精明。从一无所有,到拥有一身绝世武功和天下第一的财富。从身份不明的面具少年,到风华绝代的人间神子。从自我束缚下的表面潇洒,到敞开心怀的无拘无束。穿越后,经历了一些考验,小楚最终拥有了他的幸福生活。

第一章:穿越前夕

我看着电视里那个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的美人,心里那叫一个遗憾,那叫一个惋惜,那叫一个……

你说好生生的一个男孩儿,变什么性呢,整容好,整得水当当的,不就得了,干嘛还糟蹋身子呢。我可不喜欢美美的女人啊,你说女人怎么就不能完全变性成男的呢,漂亮脸孔,长女人身上多浪费啊。

我这正唉声叹气呢,电话来了。

是老陈。

电话里的意思,是叫我带着一帮兄弟去蹲点,把那个某某大毒枭给伏击了。

说到这个,我不得不再感叹一次了,其实当初学成归来,我是想加入黑帮的,道上的人接触色情业多嘛,没准叫我碰上几个极品小白脸,可能性还挺大的。不是说正经人家没有漂亮男孩儿,但那样的,只能欣赏,不好亵玩。

都是不能动的,多没劲啊。

可惜的是,跟人打了几场一对多的群架,还没得到哪个黑帮老大的赏识,就被拎到刑警队了。大不了蹲两天呗,也没什么。

谁知道见着了我一生中见过的最美貌的男人!

唉唉,至今想起林微秋那小样的,老子都肉痛!

林微秋,江南人士,当真是水为神、月为容,美得我心肝颤。有点小奸诈,不知道怎么想不开进了刑警大队,混到队长一职。当年我见了他,当场丢盔弃甲,恨不得拴到他裤腰带上,缠了他多久,想了多少法子,削尖了脑袋才搞到一身警服,完成了从女流氓到女刑警的划时代大跨越,那股子热情,真是不堪回首。

唉唉,人都说老了才会时不时追忆过去,算了,干正事要紧。

联络了负责这件案子的兄弟们,我扎好手枪,犹豫了一下。这间休息室,是我和林微秋共用的,他下午就回来,晚上没准得出任务,对方是个走私团伙——算了,这小子身手没我好,防弹衣留给他吧。

******

深夜。

一片混乱。

那帮混蛋发现我们的行踪了!混帐,让老子知道是谁泄漏的,看不扒他一层皮下来!

我和张梁掩护兄弟们先撤,硬碰硬我们讨不得好处。

眼看差不多了,我正准备叫上张梁撤退,眼角余光瞟到不远处一把枪对准了张梁的脑袋瓜子,这傻小子还毫无所觉的瞪着前面,真是——他妈的!

我扑上去,推开他,同时感到一阵热辣辣的痛,胸口像燃烧起来一样——比我任何一次打架受伤还痛!

他奶奶的,你以为我是傻瓜这么好心替人挡子弹啊?妈的张梁要仅仅是林微秋青梅竹马的邻居我都不带这么热心的,娘的张梁还是林微秋爱到骨子里的1号!!我看的唯一一个同志床上真人秀主角就是他俩,要不我哪能那么轻易放弃呢。当初我都下决心追到林微秋就踏实下来好好过日子了,妈的老天爷不让老子顺心如意,我能怎么办?

心里还在骂骂咧咧,意识却已经不清楚了。隐约看见远远的林微秋带着一帮子武警冲过来,朝右边瞥一眼,张梁傻傻呆呆地看着我。放心,老子不会那么容易挂的,我发过誓,一定要找个比林微秋还美的男人,死心塌地的爱我,我的心愿还没了呐。

真的,我不会死的……我也不想死,我没看烦林微秋那张脸呢……要不我干嘛还呆在刑警大队啊……

第二章:刚刚穿越

妈的,我明明记得被枪打到的地方是胸口,现在怎么浑身疼呢?

既然疼,就代表我没死——林微秋给我找的这是什么无照医院蒙古大夫,能把人治的疼痛扩散?

我深呼吸几下,睁开眼睛。

好蓝的天。

……

闭上眼睛,再睁开,天还是蓝得跟新疆那儿似的,周围静悄悄的,竪着耳朵仔细听,有鸟叫。

我皱起眉头,脑子有点发懵了。

两手撑地,我使劲坐起来。一个简单的动作,就疼得我忍不住龇牙咧嘴。怪了,我明明很耐疼的,开玩笑,十几年打架经历,哪是白玩的。

到底怎么回事。

我一低头,看见了——这是我的身体么?

两条腿,短短的,估计整个身体高度不到一米五。瘦伶伶的腿,没穿裤子,被一块脏兮兮破烂烂的布包着,怎么看怎么像……

乞丐。

我摸了把脸。

我非常肯定,这张脸不是我的。

我还非常肯定,这不是一张人脸。

刑警队待了那么些年,什么人没见过,什么尸体没摸过,刚才那张脸,没有温度,毫不柔软,我手摸着,脸没感觉。面瘫都不带这样的。

要么,是这个身体有病;要么,是这张脸上贴了东西。

我比较倾向于后者。

因为,见多识广的我,虽然对目前这种情况并没有经验,但初步推断,我的灵魂应该是到了另外一个身体上了,就不知道这个身体所处的时代,是我原来那个时代,还是我们那个时代的古代,还是,架空时代。

我都无所谓。

我也不是很强烈的希望回去。

从小爸妈离婚,姥姥养大我。十六岁,姥姥去世,我跟着附近一个武馆的馆长去了日本。我是他看着长大的,虽然没有正式拜师,但他的本领倾囊传授给了我。在我心里,他就是我师父。从没把他当爸爸看过,我觉得那两个字会侮辱了他。

在日本,我醉心武学,跟不少武道大师学习过。他们爱教我,因为我学得快,学得准,他们说,我这样的徒弟,能让任何一个师父感到欣慰和骄傲。

十八岁,我在日本接触到耽美,立刻沉进去了。我在那些小受身上,看到我喜欢的男孩子类型。

我就喜欢那些漂亮而柔弱的男孩儿,没办法,这是天生的。

为了在将来遇上喜欢的人时,有能力保护他,有能力让他过好日子,我拼命学习,学本事。

二十二岁,我带着一身本领,回国。

二十二岁半,我遇到林微秋,栽进去了。

二十四岁,我发现林微秋是个同志,还是个零号。零号跟女人是不可能的——我一度绝望了。以前看小说,特羡慕那些美人环绕的小攻,撞到林微秋和张梁的事儿后,我开始怨恨小攻,怨很世上做1号的那些混蛋们。

二十五岁,我终于从失恋的打击中调整过来,并渴望成为一个小攻。做小攻的男人,真的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二十六岁,我清楚地认识到,我不可能从头到脚,从里到外,彻底的变成男人。于是,我发誓找个比林微秋还漂亮的,会死心塌地爱我的,不是同志的男人。

二十七岁,我还在刑警大队吊日子。林微秋拉我去喝酒,庆祝我成为副队长第四个年头。他跟我说,刑警队不能没有我,让我别答应上面的调派和国际刑警的挖角。我告诉他,难说,不晓得外头有没有比他漂亮的警察。其实我当时已经傻了,干嘛非在警察里找呢,林微秋死会了,我该到别的行当逛一逛。

二十八岁,第八次从敌人手上救了林微秋,牵到他的手。

二十九岁,把张梁揍了一顿,谁叫他跟女人相亲。我警告他,如果敢做对不起林微秋的事,我就把丫废了。

三十岁差两个月,为了救张梁,光荣牺牲。

这就是我楚蓝潇的一辈子,想想,真俗,真他妈的不潇洒。

我厌倦了,在林微秋身边,怨妇一样的耗日子。

不是我的,不强求,也不应该为他伤心,为他变得不像自己。

甭管怎么说,现在,换了个新身体,不是侏儒的话,就还是个孩子。也不错,从头活起。

这辈子,真正要做到人如其名,活得逍遥,活得潇洒。

第三章:新的身体

万分吃力地站起来,浑身像散了架似的疼。根据经验,这身体肯定刚刚被狠揍过一顿,身体的前主人九成是被揍死的,结果给我留了这么副破败的身子,就说这世上真没有白吃的午餐,总得付出点儿代价。

首先,我得找个地儿,打量一下我的新脸孔,当然先得想办法把脸上不知道什么做的东西给拿下来。

刚才揉捏身体的软硬度的时候,有了一个重大发现。

这个发现,可比我破获什么贩毒走私案件让人兴奋多了。我当场就想嗷嗷叫两声。

我目前附身的这个小孩身体,他妈的是个男的!!!

靠!老天爷,你丫错待我将近三十年,今天总算良心发现了。我这人仁慈,就不跟你算旧账了,希望你再接再厉,继续努力,争取让这张脸长得也比较有潜力。不用太帅,有性格,英气就行。我不贪心。

又检查了一下,发现这个身体柔韧性还不错,筋骨挺适合练武的,也没受什么内伤。看来这小孩天生短命,要不哪能这么轻易被打死,合该这身体归我啊。

在一眼望不到边的林子里硬撑着走了,嗯,差不多两三个小时,正想休息会儿,便瞧见不远处波光粼粼——

我心中一喜,一瘸一拐地“奔”过去。

一条小溪,水清的跟什么似的,对,跟镜子似的。

我用力瞪着水面上映出来的小脸。黑黑的,沾满了灰尘,很脏。长相,那叫一个平凡,有眉毛有眼睛有鼻子有嘴巴,仅此而已。

要不是之前已经发现脸上戴着东西,光看见这么一副尊容,我就有一头撞死的心了。

要说,丑也是特点啊,我这么爱面子好出风头的人,怎么能容忍这么一张平凡到了极点的脸?

把身上那层破布扯开,我跳到水里,搓、搓、搓,洗、洗、洗。

把周围的水都污染得混浊之后,我笑了。

新身体,皮肤很光滑嘛,白白的,也没毛——我最讨厌男人身上长毛了。摸一把,滑溜溜的,很是细腻。虽然不符合强壮小攻的标准,不过这个身体按照发育正常来估计的话,也就十二三岁,很有发展前途。经过我的魔鬼式锻炼,保证不出三年,就能练出一身肌肉。

想想都觉得爽。

一切都充满希望。

只要,面具下的脸不要长得太可怕。我也想过,这个乞丐似的小孩儿怎么会戴面具呢?他脖子——目前是我的脖子上,还挂着一个沾满泥灰的玉佩,我抠抠洗洗了半天,才看出来这块玉佩雕的是个凤凰,满精致的。以我曾研究过珠宝玉石的业余专家级眼光,这玉佩称不上价值连城,也算贵重物品,不像小乞丐的东西。难不成是他偷的?不,直觉认为,不是。

想不到嘛,这个新身体的身份来历还挺不简单。无所谓啦,既然如今是我在用它,一切都不成问题。长这么大,除了没追到林微秋,还真没什么事儿是我想做而做不到的。

我这人优点不多,就是乐观,有毅力,行动力十足。

从水里上来,我戴上玉佩,嫌恶地看一眼那块布,毕竟没有裸奔的习惯,只好恨恨地去洗。

洗好,摊开,晾着。

我枕着双手,四肢大张,望天,晒太阳。

还好,是夏天。气温偏高,有树叶挡着,不热,光着也不会着凉。

闭上眼睛,感受微风吹拂在身上,柔柔凉凉的,很清爽,很舒服。四周,一片宁静,只偶尔听到几声鸟叫。

很久了,没有这种,心灵平静安详的感觉。

记得练功的时候,师父常说,习武人,心要静,气要平,神要安。这些,很重要。

我迷迷糊糊地回忆着那些单纯无忧的日子,渐渐的,睡着了。

第四章:窥到激情

转眼,夏天就快过去了。

日子,真他妈的无聊。

也不知道我脸上那层面具是什么鬼玩意儿做的,根本找不到缝隙。我使劲抠、捏、拽,一点效果都没有,脸也照样没感觉,要不是那天我一狠心把脸闷水里断断续续泡了半天,脸皮楞是没起皱,我恐怕真要怀疑自己是面瘫了。

我之所以至今还住在这座山上的这个林子里,是为了养伤。估计当初是打死这孩子的人把他弃尸荒野的,我不把自己养壮,再练两天功尽可能恢复到以前的水平,难道还傻乎乎下山等着再被人打死?我又不是笨蛋。

以前林微秋就老说我是笨蛋……切,别人要敢这么说我,早被我揍回姥姥家了。

林微秋……我烦躁的耙了耙头发。妈的,当年老子做女人头发都没过脖子。长发麻烦死了!

没有目的的在林子里慢跑,忽然,隐隐听见说话声。我皱皱眉,倒也不惧,本来老子就天不怕地不怕,何况现在身体也恢复得差不多了。整了整破布似的衣裳,把凤凰玉塞进去一点,我朝发声的方向走去。

有两个人,看身形,是男的。

我轻手轻脚爬上最近的一棵大树,坐在树枝上,在树叶的掩映下,俯视那两个人。

背对我的男人身材高大,他对面,比较瘦弱的男人低着头,两人在争执什么——确切一点,是高大男人在愤怒的咆叫。

唱独角戏的,没意思。

要不是我闷了俩月,稀罕看你们!哥们儿这是稀罕看到人类。啧,得,和我开始设想的真他妈一致,这儿的人,穿古装。

他们说哪国话?还是方言?我英语可不好。

凑耳去听。

“允儿,我知道,是那邹川迫你的,对么?”高大男人语气软了下来。不错,说的是中国话。哪个朝代的?看他衣着——嗯,肯定不是清朝的。

没人理他。

我无声嘲笑。活该,热脸贴人家冷屁股。我追林微秋哪会儿已经够窝囊了,也不至于像你这样儿。

高大男人沉默了会儿,气氛有点僵。

倏地,他出手了。

他用力揽住瘦弱男子的腰,一手扣住对方后脑,狠狠地吻了下去。

呦,还是俩同志,有意思了。

我来了兴致——那是,毕竟将来咱也要走这条路嘛。

只要对象不是林微秋,看同志亲热,我还蛮有兴趣的。

瘦弱的男人略微挣扎了一下,就随高大男人去了。难道是郎情妾意,你情我愿的,喔?

高大男人一看就是个有经验的,三下五除二,把自己脱光了,也把对方扒光了。光从这一点,我就有七成把握,小攻对小受有情,要不然,他自己爽就行了,没必要脱衣服。扯开裤子足够。

随后,高大男人一边胡乱抚摸着身下白晰莹润——嗯,小受皮肤不错——的身体,一边对着对方脸蛋狂吻。做了一阵不怎么地的前戏,古铜色的大手向身下人后面隐私的地方探去。

我在心里吹了声口哨,没成想,老天爷闷了老子这么久,一下就来个这么刺激的娱乐,够哥儿们的!

只是,以后咱也是做小攻的人,得克服一下——这个,觉得小受那个地方其实挺脏的想法。不光小受,谁那个地方不脏啊,除非每次大号完都彻底清洗。

回过神来,树下那位小受的两条白光光又细又长的腿已经分得开开的,小攻好像挺疯狂,把腿架到了自己肩膀上,身子向前一顶,估计是进去了。还挺顺利。

受痛的小受同志,低低的呜咽一声,我瞟了眼正在握住小受的腰不停做进、退、抽、插这等无聊的重复运动的男人,兴奋劲儿去了十之八九。那男人肯定爽,要让我抱着林微秋,我也爽。

耷拉着脑袋,我蔫蔫地去看那个小受。正巧他的头高高扬起,被冲撞得睁大眼,小嘴微张——的确是个尤物。

我只能这么说,真的,脸长得真漂亮,无懈可击,皮肤白得像嫩豆腐,嘴唇红的像刚吃了孩子,不仅漂亮,还很艶。像这种男人,在原先那个世界,别提多少见,那是只有书里出现的典型阴柔美人。我要说林微秋比他长得好看,那是睁眼说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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