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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然再世上——by昨日未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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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说,咱上路吧。

说到上路,说到出隆中谷,我依然相当兴奋。

任何一个人在外地,还是个荒郊野外孤山深谷偏僻得不像人间的鬼地方,学了很久的艺,终于学成要重返家园回归尘世的时候,都会非常非常之兴奋喜悦激动难耐的,此乃人之常情也,我自然也不能免俗。

虽然我在山下尘世间没有家,但我有牵挂的人啊。即便我连牵挂的人也没有,可我学了一身本事将要到江湖中闯荡一番炫耀一番,也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儿啊。

何况,几天后的此时再想想,长得美到恐怖的地步,总比丑到恐怖的地步强上数十倍;长成圣洁缥缈仙人玉貌的模样,总比长成妖娆艳丽狐媚风骚的模样强上数百倍,所以,嗯,我该知足了。

行行,挺好的挺好的,光凭着这张脸,染儿就要对我痴迷不已了吧,我很自私的,虽说还没爱上他,但他是我的初次,我也是他的初次,意义非凡,我早把他列入保护范围之内当成“我的人”看了,因此很坚持要染儿爱上我,况且我很清楚,不能做陷得早爱得深的人,一定要做被人深爱的人。

吃一堑长一智,我可不是笨蛋。

这天大清早的,我穿着与秋枫早就缝制好的崭新的天蓝色棉布长袍,头戴一顶垂着厚厚白纱的竹制笠帽,到小河边一照,还真别说,水中的倒影身材高挑欣长,虽略有些单薄纤瘦却丝毫不显柔弱,简单的素色长袍竟穿出一股清雅遗世的味道,白色的厚纱垂下来,遮住了脸,衬托出一种干净纯粹而又带着神秘感的秀逸之姿,整个人看起来极具丰韵,即使没显出脸来,也称得上翩翩浊世,不染纤尘。

看完后,我挺满意的。

原以为我这个人不管活一辈子还是两辈子,都和“斯文”“雅气”这种词儿挂不上鈎,没想到换了个身体,这身体本身就长成这样,天生就带着这么一股子不像尘世中人的仙味儿,倒让我捡了个现成便宜,以后只要别在动作上大粗特鲁,还真能充个有气质的人当当,让我心里挺自豪挺美的。

说起来,与秋枫的手艺真不错,搁古代这叫女红活儿吧,可我估计好多女的都不如他。

与秋枫只穿灰衣,挺不显眼的,可他脸太显眼了。我叫他也戴顶笠帽,他正好多做了一副,便也戴上,又收拾了些衣裳细软,珍贵药物,和一些钱票碎银,我俩分装了,便一同下山而去。

我还是第一回走下山的路呢。

结果,惊着了。

跟着与秋枫走了两个小时的崎岖山路,我脸不红气不喘,精力充沛,他就不行了,步速慢了许多,呼吸也不稳了,走了有两个半小时左右,他停下了。

我以为他要休息呢,去看他,便见他指着左边脚下的陡壁,微喘着说:“小主子,前面再走下去就没路了,若想下山,只能用轻功从山壁上直接跃下去。”

我朝那下面看去,深不见底,层层冷雾笼着,直往上冒寒气儿。

从上面跃下去?还带个人?哈,这种行为,通常叫做“自杀”。

我犹豫了下,毕竟我是从现代社会过来的,习惯用唯物的思想想问题办事情,让我做这种与自杀无异的事儿,心里很没底。

难道古代的人,真能挑战人体极限?就学了点内功心法,人也没变成神啊,真敢干这么不要命的事儿?

我想了半天还是不能说服自己,但我告诉自己,如果连这个最基本的思想上的坎儿都过不去,那就一辈子别想着下山了,下了山也成不了事儿,没一点猛劲儿拼劲儿就别想着自己能怎样怎样,那叫痴人说梦。

我闭了闭眼,静下心来,运功于丹田,再深深提一口真气,背上与秋枫,双脚发力,面朝山壁,一跃而下。

那时候我脑子里没有什么至少应该找个攀着物的概念,我全心全神的运功,双脚绷得很紧,不停的向山壁踢脚,飞快踩踏山壁上突出的石头,以此借力。

不知过了多久,脚下突然一实,感觉“脚踏实地”了,我回过神来,朝四周凝神一望,原来我已经下到山底,面前还是陡直嶙峋的山壁,周围却是一棵棵高大青翠的树木,一缕缕灿烂的阳光从树叶缝隙落下来,温暖明亮,连空气都格外新鲜清爽。

在高山上住久了,长期缺氧,一下子氧气充足了,还有点不适应呢。

我放下与秋枫,伸了个懒腰,舒展了下四肢,微微眯起眼睛,露出楚蓝潇式骄傲自负傲视天下而又无比自在轻惬的笑容。

这个世界啊,你还好吗。

我,楚蓝潇,回来了。

第二十七章:乍然重逢

下山后,对这个世界倍感陌生的我,完全是按照与秋枫的指引向前走的。

不知道为什么——莫非是独自两人共同生活了很久的缘故——我对与秋枫有一种很自然的信赖感,对他说的话做的事,一点也不觉得需要推敲怀疑,尤其在生活中,我理所当然地把一切事务交给他负责,下意识里认为这样最妥当不过。

嗯嗯,其实这种信任对我而言是相当不安全的,但是防着与秋枫的话,会很麻烦很累地吧,毕竟是朝夕相处的人。

因为怕麻烦,所以关于与秋枫的问题,我随便过了下脑子,便再也不去想了,反正有他在,真的很方便啊。

不知道与秋枫到底带了多少钱,赶路的这些日子里,我俩住的都是中上级的客栈,不是很喧闹,也不容易招眼,但住宿环境都挺干净的,饭也吃得不错,虽说比与秋枫那让我这个业余美食家都依恋不已的厨艺差了个十万八千里,可是有肉有菜不咸不淡的,凑合着我也没什么意见就是。

一路走来,每到一地,与秋枫都会向我介绍当地的情况特点、风土人情、有名事物。他的见闻之多,知识之博,令我大为震惊,毕竟当时可没有什么传媒机构,讯息可不是四通八达人尽皆知的,与秋枫知道这么多,说明即使他不曾来过这些地方,至少也专门探查过相关资讯,并在收集资讯后作了详细的分类整理,说起来才会这么有条不紊,把那些事情用最精炼的语言清除明晰的表达出来。

为此,我感到惭愧得很。

一直以来,我都认为与秋枫是那种生来被人纳在羽翼下保护,容貌美丽,专门用来伺候人的类似于偶人一样的生命体,虽然在一定意义上有其特定的价值,但说到底也就是那么回事儿。

的确,我犯的是“以貌取人”的错误,并从不认为自己的观点需要改变。

在我听到他一次次的讲解之前。

随着向前行进的时间越来越长,我接触这个异世界也越来越多,对这个世界的了解也越来越深,在这个过程中,与秋枫帮了我很大的忙,他总是在我困惑的时候给我给合理的答案,总是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感受到我的需要并使我的需要得到满足。他的帮助是无形的,在不知不觉间,他已经帮我解决了那么多麻烦,无论是生活中的还是来自我内心的;事后我无法找到他做过些什么的痕迹,但事实上,我总能感觉到他是做过些什么的,那种感觉很微妙,无法形容,但它真的存在。

我再也无法无视与秋枫,把他当个没有生命的木偶,或者透明的隐形人,尽管他一直在朝这个方向努力并在此前做得很成功。

不再无视的表现是,我对与秋枫有了点感情。

这种感情吧,似乎不能明确归类到任何一种感情中去,我想这大约只是人和人之间最基本的一种感觉,基本感觉中比较好的那种,而这种好的感觉,也不是在最近才产生的,应该是在我和与秋枫相处的那段不短的日子里潜移默化,自然而然的有了感情——毕竟我可是个正常的人类,与秋枫在那段日子里和我朝夕相处,为我洗衣做饭,照顾我的日常生活,我对他有感情也再正常不过,只是那时我一心练武,且对与秋枫多少有些成见,所以一直没有察觉,最近那令我自我鄙视的成见消失掉了,我以一种新的目光看待与秋枫,当然是越看越觉得,除了他美得魅惑到诡异地步的容貌,他其他的地方我都看得挺顺眼哩。

这一路我们走的不慢,却也不急,最大的收获是我加深了对这个世界的认识,感觉更加融入到这个世界中了。

******

从下山时算起,我和与秋枫行了一个多月的路,终于再返江城。

入城前,我特意问过与秋枫我们到底有多少钱,也好让我心里有个底,结果他竟然这么说:“小主子不必担心,奴婢身上银钱数目颇大,若小主子有大笔花费,只需到‘正通钱庄’将主子送予您的那只玉镯示于掌柜即可,只要在一千万两以内,都可在三天内拿到。”他又微笑着补充了一句:“‘正通钱庄’是我咏凤国最大的钱庄,一般城镇都有店铺。”

“对了,还有一事,奴婢想该是禀告小主子的时候了。”继续按照我前些日子的要求保持微笑,并笑得越来越有人情味儿的与秋枫续道:“这只‘乌氏古镯’曾是主子的贴身之物,也是主子的象征和代表身份的信物,同时镯子上面的图案还是‘乌莫商号’的标志,镯子本身则是商号的发令符。小主子拥有了这只镯子,便等于拥有了五国之内最大的商号‘乌莫商号’,等于告诉世人,小主子,是主子的传人。”

我听了,大吃一惊。

不能怪我惊啊,我在日本时虽然也过了一段资产阶级的腐化生活,可自出生以来算起,我还是苦日子和平民生活过得多啊,突然让我知道,自己成了有钱人,搁谁谁心脏也得跳得急一会儿。

瞟了眼左腕上呈现奇怪的青黑色,还刻有一圈暗淡不明的深色古老图案的镯子,记得老莫在送我这东西时说,我对他意义非凡,所以他将这个对他同样重要的镯子及这个镯子所代表的一切都送给我,从此他的人生便再无遗憾,让我务必接受它,随身佩戴它,我想了想,既然老莫这么诚恳,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我也没什么特别需要拒绝的理由,于是干脆答应了他,却万万没想到这镯子作用这么大。

一直以为它只是老莫的一个精神寄托,哪想过它具有如此非同小可的现实意义。

我晕乎乎的想了一会儿,利害关系没有想得很明白,不是由于我笨啦,而是说算账很麻烦的,总之貌似目前我的财产满多的,且我明明还是个连自己倒底是什么身份都没搞清楚的人,却好像一下子变得很牛很了不起很伟大起来,让我有点莫名其妙。

索性不再想这些。

银子也好,特权也好,等要用的时候再操心吧,以后把镯子看好一点就是了。

进了江城,我立刻有一种扬眉吐气之感。

没错,我就个大俗人,想想当初作为一个小厮,一个平凡到有些丑的矮个子小孩,我随着一群仰着下巴看人个个披着高贵外衣的少爷小姐们进城,活像个没见过世面的小野人,要有多憋屈就有多憋屈,要有多窝囊就有多窝囊,那些什么隐忍为上的鬼道理,说到底不过是我自我安慰的说法罢了;如今呢,我穿着朴素但做工精致的长袍,身材修长,光身高就“高人一等”,容貌好,气质佳,武功高,又富有,身边还跟着一个超级大魔物的绝世美男子一口一个“奴婢”的自称着,侍候我侍候得无微不至,让我深感自己比彤晓微等人强上百倍,自我膨胀意识空前强烈。

打住,打住!楚蓝潇,别忘了你自己姓什么!嗯哼,由俭入奢易,楚蓝潇你可要警惕着点以防踏入资产阶级陷阱啊啊啊!

我止住满脑子的胡思乱想,自嘲一笑。

我是个平凡的人,充其量,算个有点性格的平凡人,很多人都认为我非常超脱非常潇洒,其实不尽然,我有不少在一般人身上很常见的毛病,例如虚荣心什么的,刚才那番想法就是个很好的证明。

这样也不错,能屈能伸,适应环境,在遇到自己容忍范围以外的事情时绝不妥协,为了心目中重要的东西能付出一切,虽然平凡,虽然有缺点,但我是个有担当负责任的人,是个有毅力不屈服的人,是个有执着心的人,无论完人的标准是什么,我就是我,这样的我不完美,但我喜欢我自己,在我眼里,我就是最好的。

******

我到江城来的目的很明确,但也不能直闯彤晓庄园啊,那么做的人不是有本事,而是缺心眼儿。

根据我对古代社会的认识,想了解消息,最安全便捷的方式,是到酒楼等休闲娱乐场所去。

若想听的是吹得天花乱坠的不实传闻,可以去平民聚集的小茶坊,或者去具有时代特点的“劳动人民文化宫”——酒馆赌肆之类的地方,但若想听到多少有个四五分可信度的消息,最好还是去本地的高级大酒店——“某某楼”上坐会儿。

反正按与秋枫的说法我钱挺多不用省,老子干脆豪阔阔地迈着大方步直奔江城最大的腐败基地——晓江月。

“晓江月”集茶楼酒楼于一身,经营范围很广,档次很高,价格不菲,最低消费都是普通老百姓一年的辛苦所得所不能达到的银子数。

以上,是我从前当小厮时无意中听其他同僚们说的。

不就是富人集中营么,谁怕谁啊,在日本我可没少去过这种地方,装派儿摆谱那可是轻而易举的活儿。

我微抬下颔,挺直背脊,傲然而不失矜贵的跨入“晓江月”的门槛。

小二之一立刻迎上来,笑得热情却不谄媚,一看就是经过具有时代水准局限性的当时的高级接待人员的专业训练,声音洪亮的问道:“这位公子,不知您需要什么?”

我戴着斗笠,脸前垂着厚厚的白纱,视力却毫不受影响,分明看到小二眼中努力隐藏着的好奇,又瞥了一眼安静地跟在我身后的与秋枫,适当的沉默了一会儿制造了下气氛,才淡淡道:“准备一张靠窗的桌子,通风要好。”

有身份的人,说话都简洁有力,这是个规律。

我呢,我挺怪,脑子里明明转着无数想法,也不是个内向的人,可话就是少,一天开不了几回口,一次蹦不出几个字,不熟悉我的人都以为我特深沉呢,稍微熟一点的,认为我粗犷而冷漠,外热内冷型,都是因为我话少简练让他们产生了错觉,其实个我是个内热的人,呵呵。

小二听了我的吩咐,却愣住了,半天没动静。

我皱眉。继而想到皱眉他也看不见,况且我这辈子别想靠这张脸威慑谁了,所以放松了眉毛,思索是什么把小二镇住了。

两秒钟后,我懊恼的找到了罪魁祸首——我的声音。

有人相貌美,身材好,声音一般;有人有副好嗓子,面貌却平凡,自古以来,好听得让人震撼的声音和绝世的美貌并存的例子有是有,但非常至少。

我就是那极少中的一个。

我的声音,不是樱绝色的甜腻妩媚,不是与秋枫的沙哑柔媚,也不是青芝的柔润清雅,我的声音特点和容貌风格一致,都是那种缥缥缈缈的味道,而声音比之圣洁悲悯的绝世容颜,又多了几分清冷淡然,就像一阵看不清摸不着的冷雾拂过心底,让人打心眼儿里生出一股凉意,然那凉意凉而不冷,虽淡淡凉凉很有几分距离感,却也让人心里很是受用,听了先是一呆,觉得很不真实,而后便不由怔然痴痴,把那不似天籁却犹胜天籁的声音牢牢刻进心里,油然产生一种追寻沉迷的愿望,想要将这无形的东西抓住……

我将自己一直没注意的声音回味了一下,越想越觉得就是这个味儿,就是这么回事儿,不会错的,其让我头皮发麻的程度毫不亚于我的脸!只是,为什么之前我一直没有注意到啊啊啊。

愤愤地朝与秋枫示意,他再朝小二示意,小二才恍恍惚惚的回过神来,愣头愣脑的说了俩字:“您请……”一点精气神儿都没有,跟刚才比服务品质差远了。

哼,老子大人大量,念在你初犯,这回就不与你计较了。

在精神恍惚眼神涣散耳朵伸得倍儿长的小二的引领下,我和与秋枫上了二楼,来到一处靠窗的位子坐下。这位置我颇为满意,一边临着大厅开阔处,一边挨着包厢,凭我本身具有的敏锐得可怕的听力,不用使内功都能把方圆一百米以内的谈话听得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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