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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然再世上——by昨日未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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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下后与秋枫来点菜,不知道他是不是真到过这么多地方,反正哪城哪镇的哪个酒楼有啥招牌菜,小样儿都如数家珍,一坐下就说菜名说得倍儿熟,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天天来吃的常客呢,居然连栗子鱼多蒸半刻钟的要求都说得那么地道顺嘴,让我不服都不行!与秋枫啊,生在这里真是埋没你了,搁现代,就不凭你那小脸儿小姿色,你也完全有实力当个美食家,美食评论人什么的,再不济编几本高级食谱也够你赚得了。

点完菜,与秋枫很上道很阔气的打赏了小二,可恨这小二拿了银子也没精神起来,下楼报菜之前还在楼梯口扭过头看了我一眼,那叫一个呆!靠,看什么看,就不信你有透视眼能透过如此厚的白纱看见我的脸!哼哼,也不是是个人都有我这样的眼力的,哼哼哼哼,这就是差距。

菜上来了,很好吃,这个评价当然是建立在和别的小饭馆相比较的基础上的,我平时吃饭都不敢回忆与秋枫的手艺,怕受刺激,得个厌食症什么的,忒不值。

别看我身子骨单薄,瘦瘦的样子,其实我相当的能吃啊,六盘子菜,四荤两素,加上一碗米饭两碗面条三碟点心,半个小时里被扫荡一光,其中十分之八进了我的肚皮,与秋枫唯一进肚的比我多的,是据说蛮好喝的雪山贡茶。

吃完饭,喝完茶,我啥也没听到,正觉得纳闷怎么今天这楼这么冷清,却看见陆陆续续有人进来,没一会儿两层楼就有七成满了,让我恨不得解。

这时与秋枫的笠帽斜了斜,他好像在抬头望天……

啊,想起来了,看天色,现在大约是下午四点左右,就算古人吃饭早,我刚来那会儿也不是吃饭的点儿。

嗯,瞧这人流量,待会儿肯定得有人请我和与秋枫让位子了,显然我俩吃完了嘛。可就这么无功而返?除了打发了一顿饭?靠,不值,不值啊。

不管,老子还就这么赖这位子上不走了,谁要来催,老子就跟他犯横,蛮不讲理地先把他揍一顿再说,然后老子也就出名了,一出名,是不是跟江城上流社会距离近点儿?

我呸,这是什么混蛋逻辑。

我正作高深状发着呆,忽然想到凭咱这身体的这气质,不用我装,都是凛然不可侵犯的高洁神圣样儿,估计没人会来撵,得得,便宜你们欣赏膜拜老子的身影吧,不过要敢来打扰我,后果可自己负责啊。

枯坐了一阵,酒楼里已经坐了九成满,没半个人来赶我,我自己却不耐烦了。

算了,今天先回去,大不了今儿晚上来个夜探彤晓庄园,回去跟百事通与秋枫商量商量再说吧。

我站起来,迈着看起来轻生生飘逸逸其实特坚定实在的步伐,朝楼梯走去,后面与秋枫特有默契的跟着。

走到楼梯口,刚下了两级台阶,突然和正上楼的人撞了一下。

看吧,这就是楼梯不够宽惹的麻烦,修个宽楼梯能用多少钱啊,怎么大酒楼都是窄楼梯?

我心里唠叨了一句,很不经意的瞟了一眼被我撞倒的人。

刚才感觉那位好像被力的相互作用撞得往后打了个趔趄,真是的,怎么这么弱啊。

可我没想到,就这么一动眼珠子,竟让我给看呆了。

在我斜前方被我撞到的,是个少年,娇小的个子,头顶刚到我下巴,我后退了两步才能看清他的脸。

原本有点椭圆的蛋型脸已经瘦得不成样子,脸颊上原先鼓鼓的好可爱的软肉陷了下去,下巴尖尖的倒是更秀气了,可秀气得很病态,苍白的肌肤,嘴唇红得不正常,先是抹过胭脂一般;曾经晶亮的圆圆大眼毫无神采,黯黑黯黑的,眸子里一片空洞,并不是瞎了,却比瞎了看起来更让人糁得慌。

整张脸,猛地看很清秀漂亮,稍一观察就会觉得像个没有生命的木偶娃娃,比我刚见到与秋枫时与秋枫的模样更糟糕。

目光下移,瘦得看不出几两肉的身子上,穿着很华丽的层层深衣,能看见的每一件衣服都是或深或浅的蓝色,衬得那小小的脸儿愈加白得透明,憔悴得令人心酸。

我楚蓝潇堂堂七尺男儿,看到这副情景,差一点流下泪来。

站在我面前这个好像风一刮就会被吹走的孱弱少年,不是别人,正是我心心念念要守护好的,我早认定了的,我的情人,染儿——染渐渐。

第二十八章:夜探庄园

看到染儿这副模样,我心中惊痛交加,不禁怔然良久,无法回神。

直到我眼角的余光,瞥到一个不该存在的东西。

那个东西本也平常,不过是一只成年男子的手,这只手白皙无毛,手指修长,筋骨分明,一看就知道是富贵人家保养良好的公子哥儿的手。

只可惜,这只手放的地方不太对。

手的白和衣服的蓝形成鲜明的对比,视觉效果不错,可在我看来,却碍眼极了——这只手,居然敢搁到染儿的腰上!

我大怒。

这愤怒中有几分是对染儿的怜惜和对自己的懊恼,我也分不清,那时那刻,我非常肯定的,只有我作为一个正常的男人,对自己认定的情人被别人占了便宜一事感到的愤怒。

我不是那种默默愤怒,把愤怒留给自己一个人品尝的闷骚白痴。

我当然要让我愤怒的物件,充分感受到惹着我的下场。

稍稍运气,不必太多,对一个连高手的边都称不上的男人,三分足矣。

玄天寒冰掌,会让你很“刺激”哦——我猛然出手,左手一勾将染儿揽进怀里,右手出掌,掌风直扫染儿身后那人的胸腹,霎时将那男人打飞出去。

只见那身量不矮的男子直直摔到一楼地上,整个人痛苦得缩成一团,双眸紧闭,面色惨白,颈部以下的肌肤隐约发青,双手抱胸不停颤抖着。

好像有点过了。

我学武的本意,是为了“自强”“守护”,而不是单纯的伤害他人。

刚才会那么决然冷酷,不仅是出于愤怒,还有嫉妒吧——本以为终于有一个人真心喜欢我,而我也因为一些原因有了去喜欢他的理由,并为了我们的将来辛苦努力了那么久,付出了那么多,却在功成回来后看到他被别人拥在怀里——这种感情,是嫉妒,是不甘,是怨。

把那男人打得如此凄惨,听着周围在一瞬间的绝对安静后爆发出的嘈杂吵闹,我忽然清醒过来。

眼下最重要的,是要搞清楚染儿会什么会变得如此憔悴,精神如此萎靡不振甚至绝望,以及我离开的这段日子到底发生了什么。

轻轻用双手环住染儿,眼神不禁温柔下来,我柔声问道:“吓着了吗?”

千般温柔,百般体贴。对自己的情人,男子汉理应如此。

熟料在我怀里的染儿竟僵直了身子,娇小瘦弱的身体微微抖动,很是畏惧嫌恶的样子,圆圆黑黑的大眼,冷冷地瞪向我,面无表情。

我顿时觉得心里不舒服极了。

这和那个在我面前害羞爱笑,喜欢撒娇的小可爱,相差未免太大。

为什么染儿变成了这样?是什么让染儿变成了这样?

趁我愣住,染儿拨开我抱着他的手臂,一甩袖子离我远远的,清冷无神的目光朝楼下境况糟糕的男子看去,没有一丝感情。

早有一群华衣青年将那男子团团围住,一个有几分功力的青年抱住那受伤男子的上身,右手贴住男子背心给他疗伤。

在染儿处莫名受挫的我,坏心的冷笑一声。

玄天冰寒掌,名字虽然又俗又白,作用却是大大的,能让受掌者身中寒毒,遍体寒冷如同身在冰窖,施功者用力越大,寒毒越毒越阴,非功力十分高深者和医术十分精湛者共同配合不可治愈,且这仅是治愈冰寒掌寒毒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所以说,这冰寒掌是一门能让人很痛苦且痛苦很久的功夫。

方才我只用了三分力不到,不会给那男子留下什么后遗症,只是发泄一下而已。我很手下留情的,而冰寒掌是我手下留情的唯一选择——从老莫处学得的武功,包括阳刚性和阴柔性的,玄天冰寒掌已经是最厚道的功夫了。

可见,嗯嗯,以后我的心得狠一点了,不然一出手就非死即伤的,如果心不狠一点,岂不是束手束脚武功不能施展?那我还花那么多时间精力学它干嘛。

对敌人心软就是对自己残忍,这是我在日本学习体会到的真理,当刑警以后,则有了更多的实践经验来证明这个真理。

所以,我不怕杀人,杀敌人我不会伤心难过,若是因为我一时的愚昧仁慈而使得自己重要的人付出生命的代价,那才是令我终其一生都懊悔痛苦无法原谅自己的事。

眼见着青年某某输了半天功,被我打伤的男人面色却一点都没有好转,众人不由纷纷向我看过来。

都很不善意的样子。

我还怕这群公子哥儿看不成。

我关心的,是染儿。

只见染儿眉目淡淡的缓步下了楼,走到那男人身边,跪坐下来,动作很温柔地把男人的头搂到自己怀里。

如果不是我分明注意到染儿眼中毫无感情,我真想冲上去问问怎么回事儿。

心里很焦躁。

怎么会这样?

我辛辛苦苦受了那么多罪,一直努力着,忍耐着,学习着,每天累得像牲口,好不容易熬出头来,回来了,为什么换来的却是这些?染儿为什么会这么对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烦死了!

我正阴沉沉的银牙暗咬,耳边忽然听到与秋枫低柔轻缓的声音:“小主子,不如先找家客栈安顿下来,再行思量。”

不知为何,听了与秋枫的话,我竟然一下子平静下来。

他的声音柔媚沙哑,刚认识他那会儿听他说话总觉得很别拗,觉得那不是正常的声音,让人头皮发麻浑身不对劲儿。

后来习惯了他的声音,我不由得在心里承认,他的声音很有味道,很有魅力,即使不从诱惑力的角度讲,也是很吸引人的,有做流行音乐实力派歌手的潜质。

而此刻,听到他的声音,我忽然有一种很踏实很放心的感觉。

这种感觉我也说不清,只是烦躁的心情变得平静了,一腔郁气也渐渐消散,我转过头去看了一眼身后同样带着纱帽身着朴素灰衣的与秋枫,一瞬间脑子里一片空白,呆了一下。

隐约中,似乎看到与秋枫朝我笑了一下。

笑容浅淡,却柔软清宁。

我半垂眼睑,又看了看楼下的染儿,轻轻颔首。

于是下楼,准备离开。

行至门口,我被那群华衣青年拦住。

“不知阁下方才为何突然袭击魏兄?阁下行事,未免太过蛮横凶狠,不讲道理。”其中一个身着紫色锦袍的青年说道,皱着眉头神色不豫。

真是一群满口仁义爱耍嘴皮子的少爷!

这类人,实在让我烦得很。

本不想和他们纠缠,走人就是,但转念一想,不妨先探探口风。

“我做事,自然有我的理由。”既然自己有副好嗓子,当然要好好利用——我故意又把声调压低一些,使我的嗓音听起来愈发渺然不可捉摸,却更令人昏然神驰。

那几个人听了我的声音,果然个个都神色微变,略略怔忡。

过了几个眨眼的功夫,他们才回过神来,紫袍青年再冲我开口,表情温和许多:“倒要请教阁下缘由。”

“我打他,自然是因为他招惹了我,惹我不高兴。”话毕,我哼笑了一声。

笑声发出,连我自己也轻轻一震——这笑、这笑……

我本意是表现我的不屑和张狂,故而故意用的讥笑讽刺的语调,可是带着这样负面的感情色彩的嗤笑声,竟然如同天籁般悦耳,就像娇蛮调皮却姿容绝色的仙子的笑声,虽参杂着几分不快,却正如美人的洗脚水都是香的这个道理一样,悦耳动听得无法用语言描述,直让人痴痴然不知南北。

连语气这么招扁的笑声都能透出几分仙风灵气,堪称天籁,令人痴然肃然,真是令我的心情啊……唉唉,这叫一个复杂,这叫一个无奈。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这样好的先天条件,这样绝美的音色的确能带来许多便利,看那几位少爷,哼哼,没有一个不脸发红眼发晕的,紫袍青年第三次跟我说话,声音轻柔得简直像是在面对一个大家闺秀:“不知,……嗯,这个,敢问魏兄是如何冒犯阁下的……”

听他口气,竟隐隐有几分责怪那个“魏兄”“唐突佳人”的意思,俨然已经在感情上偏向了我。

我不禁再次暗暗冷笑。

“这个姓魏的,是什么人?”我仍然语气不善,可前面几人却个个竖着耳朵听得格外认真,甚至虔诚。等我问完了话,紫袍青年便几乎是迫不及待的回答道:“魏兄大名魏承先,乃本城大家‘魏庄’的少庄主,善文墨,通武艺,堪称少年英雄,阁下莫不是认错了人,这中间恐有误会。”

误会?善文墨,通武艺,少年英雄?我呸!

姓魏的善不善文墨我不敢说,但那点子功夫,还敢说“通武艺”,真要笑掉人大牙。

想知道的既然问完了,我不再搭理那几个少爷,绕过他们,直接踏出“晓江月”,他们中也无人阻拦。

敏锐的直觉让我清楚知道数道目光都在直直盯着我的背影,我不予理会,很快便带着与秋枫远远离开。

我们找了一家靠近城郭的小客栈下榻,客栈生意并不红火,人不多,又因位置偏僻,因而环境十分清静。这个客栈只有一名小二,这小二态度诚恳,话不多,干活麻利,手脚勤快,我颇满意。

在客栈里窝了几天,其间我带与秋枫满江城溜达,一来是为了惹人注意,将来总有用处,二来嘛,与秋枫有一个特长——过目不忘,不仅看过的书记得一字不拉,连走过的街道房屋的位置都能记得清清楚楚,我打算充分利用他的这一特长,让他画一张简略的江城地图。

语言是有感染力和暗示力的,与秋枫总是自称奴婢,让我不知不觉中,真把自己当他小主子了,看待他也像看待一个贴身管家兼全能秘书。

在江城溜了几天,与秋枫地图画好了,还画得很精细。

我决定夜探彤晓庄园。

我坚信,我离开的这段时间,江城这边一定发生过什么事,而想要把事情搞明白,我非去一趟彤晓庄园不可。

事不宜迟。

夏季的夜来得快,大约八九点钟,天已黑得深透,那黑,浓重深郁,颇有几分神秘感。

我穿了一身深蓝色的紧身夜行衣,更衬得身材高挑纤瘦,仙风秀姿,气质清逸,无以言喻。

我的武功是什么武器都可用,也都可不用的,本不耐烦带武器,忽然想到那把承载了我颇多回忆被我充分利用过的小刀,犹豫了一下,便把小刀从与秋枫那里要来——他心思细腻,我怕弄丢东西,所以我们的行李大部分都是放在他那里的——收进贴身小袋里。

准备妥当,我正要越窗而出,与秋枫突然很小声很迟疑的“嗯……”了一声。

我转过身来,看向他。

在客栈房间里,我们都不戴帽子的。

还是没有隔阂看人看得清楚啊。

与秋枫妩媚多情妖魅惑人的蓝黑色眸子呆呆的看着我,美丽绝伦的脸上几分迷惑几分慌乱,接触到我的目光,他连忙垂下眼睑,神态是少有的不知所措。

“小主子,要,要一个人去么……嗯,不必奴婢随身伺候么……”

看一个平日像木偶一样神色不动绝顶冷静顺从的人表现出情绪波动,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

我挺高兴的欣赏了一会儿,不久与秋枫便恢复冷静,又一脸柔顺谦恭的模样敛声道:“方才是奴婢多言了,还请小主子走好。”

我嘻嘻一笑,道:“喂,我发现你下山后情绪就一直很不稳定耶,而且总是亦步亦趋的跟着我,唔,莫非你害怕一个人呆着?”心情变好变轻松的我取笑了与秋枫几句,趁与秋枫听完我的话还在发愣的功夫,替自己和他蒙上白色面纱,一手搂住他的腰,从窗内飞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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