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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孽 下——by陆白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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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央宽慰着王爷,说道:“王爷多虑了,我虽然不算是个聪明人,但明哲保身的道理还是懂得的。王爷快要启程出征了,我以为,王爷还是把更多的心思放在上阵杀敌,忠君卫国的这些方面比较好。要让王爷分心挂虑我,真是诚惶诚恐呐。”

兰赦望着贵妃,心里无限感慨。从前作为不受宠的皇子,在皇宫里受尽冷落和白眼。然而自己从来就没有自暴自弃,坚持埋头用功,习文练武,默默等待着机会,在父皇面前一展身手,让所有人刮目相看。功夫不负有心人,抓紧机会表现的自己,终于打动了父皇,赢得了宝贵的亲王封号。

兰政是宫中唯一一位不会因为生母地位低下而蔑视兰赦的亲兄弟,所以兰赦也愿意接近这位年幼的弟弟。但出身低下的华贵人一再告诫自己,皇后太子都是身份尊贵的大人物,总是打扰他们并不合规矩。因此,兰赦虽然对兰政并无厌恶,但也谈不上有多亲切。直到一次机缘巧合,自己跟兰政的关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父皇将太子贬谪为齐王后,眼见兰政从皇储的位置上掉了下来,表面上冷眼旁观,背地里幸灾乐祸的人不胜其数。俗话说,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齐王府门前冷落车马稀,也是意料中的事情。

十一皇子的登门拜访,便显得格外的引人注目了。后来,兰赦成了齐王府的常客,兰政对这位皇兄也怀有一份独特的友谊。随着交谈多了,兰赦也就发现这样的一个事实,兰政没能继续当太子,实在是帝国的损失。除了生母是皇后娘娘这一地位上的优势以外,兰政的才智能力,在一众兄弟里无人能出其右。这么优秀的太子,血统又足够高贵,为什么父皇就突然要决定把兰政给废了呢?兰政微笑看着充满疑问的自己,说是因为自己犯了父皇的忌讳,然后就没细说了。

也是在那段日子里,兰赦在齐王府内无意间遇到了尘央,便被对方温柔秀美的外表吸引住了。不过,这只能是一场充满遗憾的单相思。因为自己被府内的仆人告知,尘央公子是王爷的人。从那以后,兰赦每每出现在齐王府内,都特别留意环顾府里,希望能够再目睹尘央的脸容,哪怕只是远远地望上一眼也好。然而天意弄人,从那以后,兰赦就没能在偌大的王府中再看到魂牵梦萦的那人一面。

到了后来,兰政登基后,将尘央册封为贵妃,长期沉浸在失落的气氛中的晋王,仿佛看到了一丝曙光。当皇帝沉迷于年轻貌美的嫔妃之时,兰赦伺机而动,悄悄地接近备受冷落的贵妃,以安慰者的姿态出现在对方面前,温暖尘央寒冷的心。不过,兰赦没打算做进一步的发展。尘央虽然是自己第一个真正喜欢上的人,可是他是皇帝的妃子。陛下对待自己的这位皇兄,可真说得上是宠信了。皇帝册封华贵人为太嫔,可见其对兰赦母子的恩德。天子待自己不薄,兰赦扪心自问,又岂能做出愧对皇帝,逾越宫廷礼制的事情呢?所以,自己对尘央的好,全都发乎情,止乎礼。

不过,离别前的晋王,还是向贵妃提出了略嫌唐突的请求:“尘央,你可不可以送我一样东西,给我做护身符?”

尘央没有拒绝:“可以的,未知王爷是想要什么呢?”

兰赦深深地望住眼前的人,好不容易下定决心开口说道:“本王想要你腰间的玉牌,不知道你愿不愿意?”

尘央闻言立刻解下玉牌,送到晋王手中。兰赦把玉牌握紧在手心,万般爱惜。

大军集结京城南郊,天子逐一向即将出发的元帅将军们祝酒,希望他们马到功成,期待他们凯旋而归。

“海卿家,跟朕喝完这一杯,”皇帝高高地举起酒杯抬头一饮而尽,然后说道:“愿你这次出征安南能够大胜而归,为我朝立下赫赫战功,成为前无古人的一代名将。”

“谢皇上,臣定当竭尽所能,为陛下拿下安南!”海岚清干杯以后,信誓旦旦向皇帝作保证。

安南国与帝国西南一隅接壤,是帝国其中的一个附属国。此国虽然名为属国,却经常派出军人冒充的匪寇越过境界线,烧杀抢掠居住西南的百姓,因此天朝也将其视之为眼中钉肉中刺。然而,安南国虽然举国信佛,但是当地人民个个骁勇善战。数百年来,无数个汉人建立的政权都曾经出兵安南,想要将其一举歼灭,永除后顾之忧。但这些努力统统付诸东流,纷纷吃了败仗无功而返。

时至今日,帝国的主人也从汉人变成了从关外长驱直下的满人。天朝的第二任皇帝,稳坐江山以后,又开始惦记这个不安分的蕞尔小国了。满朝文武对于出征安南的态度,达到了空前的极大统一,他们都一致地对出兵表示赞同。汉臣们认为,安南这块硬骨头,若是能够被天朝兵马啃下来。光这段光辉历史,就已经能够让史官大书特书,这的确是数百年来汉人的夙愿。贵族大臣们打得确实另一番的主意,安南虽小,确实一只肥美的麻雀,土地肥沃,气候宜人。最大的问题就是当地的人不若汉人任劳任怨,不愿劳作,只想靠抢夺度日,还个个都练就一身刀马功夫,这可不是好现象。若是能将此地纳入版图,让勤劳的汉民在那儿定居生活。相信变成一个小小的江南,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

72

海岚清身为天下兵马大元帅,统领三路大军南下出征。当朝太子兰俊,虽然未满十六,却主动向父皇请缨,随军南征。皇帝也同意了,让殿下多历练历练,也顺便增加些许政治资本,以免被百官把太子看做是个娇生惯养,从没行过军打过仗,只会纸上谈兵的扯线人偶。然而,太子乃是社稷江山的未来,殿下的人身安全是要得到百分之一百的保证,不能出一丝差错的。基于以上的考量,皇帝让太子在这次出征的队伍中担任监军一职。

至于兰俊自己,倒是没怎么担心过安全方面的问题。毕竟,阵中有身经百战的海元帅,十一皇叔以及打小便对自己宠爱有加的十八叔的保护。太子现在最关心的是,自己该如何帮助和鼓励我军大败安南,为父皇分忧。

海岚清麾下十五万大军,其中包括两万铁浮屠。安宁侯和晋王在战略上要绝对服从海元帅的命令。兰玫带领十二万的人马,而兰赦则是十三万,不过这里面有六万士兵是来自西南蛮族。个中原因,可以追溯到兰赦平定西南之乱了。当年兰赦将西南诸地的蛮族击个溃败,斩杀所有部落原来的首领们,在扶植一批新的地方豪酋成为新的元首。这些新的部落统治者受到兰赦的恩惠,自然对其感恩戴德,并且承诺永远效忠朝廷,只要朝廷有需要西南部落的地方,这些新元首们都愿意效力。因为西南蛮人多跟安南国进行贸易来往,对安南的地形位置相对熟悉,所以晋王帐下的西南诸部子弟兵作为先遣部队,走在三军的最前列。

前线的状况瞬息万变,甚至可能今天跟明天都完全不一样。自出发的那天,各路大军的负责人都需要每天以八百里加急往京城上表一封,汇报军种状况,这是出发前皇上明确要求的。

安宁侯带领的十二万人马,进入了安南国境之后,便按照之前拟定好的计划负责荡平西部山脉上的匪寇。这些山贼就是滋扰天朝西南诸地的罪魁祸首。甫一进入山地区域,侯爷便被漫山遍野开着的颜色各异的花卉震惊到了。鲜红色的,紫色的,红白相间的,以及纯白色的花朵,在陡峭的山坡和悬崖边上肆意地绽放着,迎风而立。

“这是什么花?”兰玫好奇地问道。

“回侯爷的话,这种植物名叫翳草,可以入药,在祛除疼痛这方面有显着的效果。”跟随侯爷出征的门客陆显回答说道。

“嗯,既然这草药如此有用,为何西南诸地不选择种植此物呢?”

“翳草虽然有药用价值,不过种植的代价很大。种过这种花草的土地,没个三五载都不能恢复得了。在这一段时间里,栽种任何其他作物都不能存活下来,可以算得上是彻底废了这片土地。因此西南的蛮人比起种植翳草,更愿意选择种植收益没翳草高的茶树。”

兰玫点了点头,难怪一跨过境界线,便看到安南山地满眼的翳草,但在天朝境内却没有看见过一株这种植物。

晚上军队驻扎安顿好以后,兰玫在明灭的烛火照耀之下,开始一天的汇报工作。兰玫认真地写着奏表,汇报这一天军队的所见所闻。完毕以后,侯爷阅读圣上同样以八百里加急送来的奏折回复。

“安宁侯你可真够大胆,竟然胆敢欺瞒朕!之前明明白纸黑字应允朕,会好好保重自己身子不会病倒。可现在呢?不仅染上风寒,还试图隐瞒不报!好你个兰玫,待你回京等朕好好罚你一通,才能解朕心头之愤!”

皇帝御笔写下这些话的时候,是怎么样的心情,兰玫也可想而知。是愤怒,还夹杂着几分担心。安宁侯推测,应该是副将们在给皇帝上表的时候提到自己生病的。

然而,侯爷从桌上拿过那瓶药丸,放在手掌上端详把玩着,脸上不禁浮现一丝浅浅的笑意。这瓶来自宫中太医院,在经过日夜兼程快马送到前线来的好药,让安宁侯心生得意,自己在皇帝的心上,依然是占有一席之地的。

道是无晴却有晴。

“山地高寒,兰卿家可要好好保重,让朕宽心。”这是在早些时日,兰政在自己奏折上写下的朱笔回复。

原来患上小小的风寒病还能享受到此等待遇,那么病久一点儿又何妨呢?因此,兰玫也就没吃过瓶里面的药丸,只是把它当做是什么珍稀宝贝,握在手里,久久没能放手。

翌日,安宁侯得到军师汇报,由于安南山区地势高耸,昼夜温差悬殊,军中不少将士都病倒了。若是突然遭遇山贼袭击,恐怕歼敌一千自损八百。然而,兰玫并没有让大军退回山下的意思,侯爷下令全军继续前进,若是发现山贼的老巢,大军全力歼灭,斩下匪寇首级论功行赏。

在前面的十来天,兰玫率领的兵马都没遇到像样的对手,都是一些小打小闹,零零星星的游击山贼,均被一众将士轻而易举地斩落马下了。真正的难题还在后头,二十天过去了,安南国西边的山头还没被荡平,但粮草已经是难以为继了。又等了三天,这三天马儿啃着山上的草活下去自然是没有问题的,但人不可以。野菜树芽以及菌类草菇,这高山之上能拿来吃的,士兵们全都把它们塞进肚子里去了。但是当这些为数不多的野菜都被摘光吃光的时候,士兵们任是铜皮铁骨也熬不下去了。吃光野菜就吃战马,战马也都全被吃光了。士兵们饿起来的时候,求爷爷告奶奶般地跪在地上,只会哭,什么都做不了,连当逃兵的力气都没有了。那些个被活生生饿死了的士兵,便沦为了战友们的粮食。兰玫眼睁睁地目睹这一幕幕人吃人的惨剧,一筹莫展。

被困山上,与京师之间的书信奏表也中断了,请求后方送来粮草的希望也没了。在如此绝望的日子里,还有更大的噩梦在后面等待着安宁侯。

73

身陷绝境的大军,目前看来真真正正还勉强算得上有战斗力的,人数可是少之又少。在战马也被吃光的情况之下,面对来自山贼们的突如其来的总攻,这些饥馑的士兵与匪寇展开殊死搏斗。但是被伤病饥饿困扰着的士兵又怎么可能会是山贼们的对手呢?果然,没几个回合以后,天朝的军队便败下阵来了。

山寇们将天朝士兵一律斩杀了,但他们凭着服饰的不同,判定兰玫和陆显是身份地位更高的人。于是,山贼们便将二人俘获之后捆上马背,押回老巢里去了。

被五花大绑的兰玫以艰难的姿势趴在飞奔的马背上,他空虚的胃部已经七天七夜颗粒没进了,此时却被坚硬的马鞍顶着,脆弱的胃被顶得生疼。即便如此,兰玫还是拼命地忍耐着疼痛,艰难地抬起头,把视线从瞬间飞逝的草丛转移到四周的山岭走道上去,试图认清逃走的路。然而,被快马颠得眼花缭乱头昏脑涨的俘虏,又怎么会认得住回去的路呢?

不知道在马上颠簸了多长的时间,当兰玫被贼人们拉落下马的时候,已经难受得想吐,但空空如也的胃袋连点儿东西都吐不出来,这就愈发的痛苦了。被饥馑折磨得双腿发软的兰玫,此时正被人半拖半推地送进屋内。兰玫环视四周,没看到陆军师的身影。因此推测贼人是为了不让自己跟陆显见面,故意将陆显安排在一处自己看不到的地方去了。双手被紧紧捆住在背后的兰玫,坐在地上看着屋内的男男女女商量着什么。他们说的都是跟西南诸地同出一源的方言,兰玫听不懂。

又饿又渴的兰玫快要被折磨得晕倒过去的时候,一碟米饭突然出现在眼前的地板上。兰玫循着米饭抬起头看,只见一位身穿颜色鲜艳服装的安南少女向自己露出友好的笑容。被对方松绑之后,兰玫立即捧起那碟白饭,用手抓进嘴里,没咀嚼几口就连忙吞进肚子里去,三两下子便把米饭吃得一干二净,连碟子边沿上的一丁点儿饭屑渣子都不放过。少女见他可怜,又在给了兰玫三大碗米饭,也仅仅是米饭,连下饭的盐巴都没有。但兰玫胃口好得不得了,一口气把这三大碗白米饭全解决掉了。

兰玫身上的戎装被这些安南人夺走了,扔给他一套破旧的脏衣服作为代替。山贼的寨子虽然并不富裕,却是等级森严。那位打扮光鲜的少女,应该在这个地方拥有非常高的身份地位,连山贼的首领都对其唯唯诺诺马首是瞻。兰玫原以为自己会被安排在一个类似战俘营的地方,然而当自己被山贼的一员喽罗带到阿三的家时,兰玫才意识到自己猜错了。俘虏确实是俘虏,不过寨子里可没有战俘营这种地方。所以兰玫被安置在一户贫民的家里一起生活,与阿三同吃同住,一起做工生活。

阿三的家里就只有两口人,阿三以及长期卧床的爷爷,是寨子里头最穷的几户人家的其中之一。给他们家送来这么一个健壮的战俘,算是匪帮老大们对阿三家小小的恩惠吧。兰玫在跟阿三共同生活的这些日子里头,已经通晓了寨子里头的方言,与这地方的人们沟通毫无障碍了。

原来这个地方名叫哈扎村,这个人迹罕至的小村落就只有不到两百户的人口。在如此贫瘠的山上生活,人们大多的时间都是过着勉强吃得饱肚子的生活。到了存粮吃光了,翳草又还没成熟的季节,村民们,大多的是这个地方的男人们,就要骑着珍贵的马匹下山,一路走啊走,走了好几百里地,跨过境界线,向天朝那边的蛮族人借粮。开始一次两次,老实的蛮族人也是愿意借出自己的存粮的。但次数多了,而且旧债未清,安南人又来借新债,蛮人就不乐意了。既然不乐意了,安南人就只好用抢的。既然抢都抢了,干脆就一不做二不休,不仅抢粮食,还抢蛮人的牲畜,金银以及闺女。

如今,山坡上的翳草准备要成熟了,早前曾经漫山遍野绽放的花朵,在花瓣凋谢掉落之后,结出一个个青绿色的果实。翳草果便是入药的原材料。所以,现在便是村子要开始忙碌起来的日子了。兰玫虽然名为俘虏,实际上也没有太多的束缚。哈扎村地处偏僻,离最近的乡县也有好几百里地,靠步行还没走到人都死了,没有马匹的话逃得出村子也是死路一条。

打消了逃亡念头的兰玫,听话地跟着村民们一起在山坡上劳作,在一株株翳草最顶端的果实上,用尖锐的钢针在上面划下一道道密密的划痕。这大山大岭的,即便是全村总动员,一整天干下来,也只是完成一小部分的翳草。

“阿郎,今天又在这干活吗?”头戴金器银饰,身穿艳丽衣服的少女向兰玫唤道,在衣装简朴的村民之间少女显得格外出挑。

阿郎这名字是阿三给兰玫起的,村子里的人都这么唤着这个被俘进村的男人。

“嗯。”兰玫应了一声,接着又低下头,忙碌地在一个又一个的果子上划上划痕。

噶梗看见男人顾着手上的活儿,难免生气了。自己身为整个寨子地位最高的巫女大人,这里有哪个人见着自己不是和颜悦色忙着奉承巴结的。偏偏眼前这个身材高大男人,就这么不知好歹,自己主动跟他说话,他还不理不睬的!噶梗越想越气,便一个劲地将刚刚兰玫在上面划过划痕的果实统统摘掉,用力地踩在地上,恨不得将它们碾得粉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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