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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州三曲——by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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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三人行

阳州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他和小敏到底谁是第三者。

其实,他只是始终不认为,他是第三者。

因为,立轩一直是他的,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是。

他无所事事地坐在露台上的沙发椅上,只是一味地注视着窗外的滂沱大雨。每一年,每到此时的雨季,他都会默默地坐在某处无所事事,默默地期待,不知哪天会降临的大雨。

没有什么特别的目的,他只是单纯地喜欢而已。

虽然没有什么喜欢是单纯的。

“阳州,我回来了,雨下的可真大啊。”

立轩回到家,干净到空旷的房间说明他的妻子回来过,又离开了。顾不上换下身上的湿衣服,他在家中四处寻找着:

“阳州?”

“阳州!”

“阳州——!”

阳州知道立轩在找他。

他的名字回荡在这空洞的二层小楼里,他听得见,听得很清楚,但就是不想呼应。

他就是想让他在多唤他一会儿,有一个人在寻找你,有一个人在呼唤你,伴着雨声,这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名字是存在的证明,他呼唤你的名字,他需要你的存在。

真好。

他就是喜欢立轩喊他的名字,只有他的声音,能让他从一片混沌中清醒过来。

只有他的声音,能穿过一片混沌来到他身边。

“你在这里啊,真是的,叫半天都不出来,我买了新出的便当诶。”

湿透了的衣服还在往下滴水,眼镜的镜片上,也尽是水珠,被雨水压下的头发无精打采地趴在那里,还有一片叶子贴在头发上面。立轩一笑,拎起手中的塑料袋:

“来吃吧,阳州。”

阳州没有应声,只是慢悠悠地站了起来,向前走了几步——缓缓地抬起双臂,像鸟儿张开翅膀一般,嘴角一斜。

“她今天,也不会回来吧?”

啪的一声,塑料袋坠落在地,水从塑料袋中泻出,溅了满地。

深拥,撕吻。

相依,相偎。

倾泻不停的雨水顺着玻璃奔腾而下,形成巨大的雨幕,掩住狂乱的身影;雨水碰撞砖瓦,敲打树叶,伴着那惊雷,形成莫名的奏鸣曲,藏住温热的吐息。

雨一直下,雨下不停。

“阳州,唱首歌吧。”

“我才不卖唱,我可是艺术家。”

“切——”

从一片狼藉中坐起,立轩眯着眼寻摸着,在四处散落的湿衣服发现了地上残喘的塑料袋,伸手够了过来。袋子里的便当还活着,方便木筷却已经完全阵亡了。

“诶,筷子都不能用了,我去拿筷子。”刚准备站起来,立轩却被一把拽住跌入阳州的怀里,“拿什么筷子啊——”阳州将便当拽了过来,用手指捏起一片牛肉,嚼了两下,就摇摇头将头一垂,压在立轩的身上,“还是你比较好吃……”

“那也要吃饭啊,吃饭,我又不顶饭吃。起来吃饭啦。好沈啊你,所以说……不要再压我啦,好沈——”

“不要。”

“好……沈……呐——”终于将阳州推开的立轩站了起来,在地上散落的衣物里找到了自己的短裤,“我去帮你把饭热了,务必吃了噢。”

“真是薄情。”

“你才薄情叻。”立轩简单地将衣服罩上,“为了买饭把工作带回来了。”

“你每天不都把工作带回来吗?”

立轩捡起地上的便当盒:“还不是因为你寄居在这里。”

听到这话阳州眉角一挑:“那我走?”

“不要。”声音在一瞬变得强硬,瞬间又柔软下来,“我可不想再在外面捡到你。”

——捡到吗?

还真是捡到呢。

阳州还是穿上了衣服,从房角的一角拿起他的那把破吉他。

房间里萦绕着忧愁的吉他声。

对,没有比忧愁更好的形容词来形容阳州的吉他。

立轩将便当放进微波炉里,按下按钮,便当开始在里面自转。他是在一年前,在街上捡到阳州的。那是阳州大学毕业以后,相隔五年的再会。那时还是春天,意外地下着春天鲜见的大雨,他刚结束下班后的应酬,躲在公交车站的挡雨棚下等出租车回家。他只见远处走来一个人,摇摇晃晃的,是标准的醉酒模样,也是此时城市的常客,他便未上心。却又见这被淋得浑身湿透,满身酒气的人就这样摔在了他脚边。

“小心点啊,大叔。”他有些嫌弃地往边上挪了挪。赶紧来俩车让我走吧!这么想着,就幸运地看见了一辆亮着灯的空车,他刚抬起手,一旁冒出来的声音却将他的手一下子拽了回来:

“你大爷的才是……大叔呢……”

空车还是看见他的示意,停在了路边,他的目光却早已僵在这个人身上挪不开了,别的躲雨的人抢上了这辆车,他也无动于衷。

他有点不敢喊出那个名字,所以只能困在这雨中僵持不动。反倒是被看的人先察觉到异样,抬起头有些不爽说道:“看什么看!他妈的没见过啊?”

被雨打湿的乱发贴在脸上,满下巴的胡茬倍显落魄。

这五年间,他曾想过太多相遇的画面,命运却总是比想象要出乎意料。

尽管这样他还是喊了出来——

“……阳州。”

“阳州。”

酒仿佛在一瞬就醒了,落魄的男人猛地睁开眼,嘴角就这样挂上了一抹与形象不符的笑意:

“呀,小少爷,又是我们两个,被困在这里了呢。”

微波炉“叮——”的声音将他从回忆中唤了回来。

从筷桶中抽一双筷子,立轩又想了想,走到沙发边,拎起了自己的笔记本电脑。虽说跟那个人一起干活必定会效率低下,但他还是不忍心。正当他准备上楼的时候,门口响起了开锁的声响,大门就这样打开了:

“这雨下得,连采访都取消了。”女人的声音里相比疲惫更多地是懊悔与不甘心,她抬起头望向立轩,“老公,我回来了。”

“欢迎回来。我先把饭给阳州送上去,然后再下来陪你说话。”

对,这不是两人再会后的甜蜜同居生活。

是尴尬的三人行。

第二章:在分离之前再让我多干几次吧

阳州把小敏哄睡了拎着电脑上楼是1个小时后的事情,吉他声早已停止,或者说,吉他声在小敏进门的瞬间就停止了。

“我来了。”他推开门,阳州还在露台上,看着窗外没有停歇的雨。

“她怎么回来了?”

“好像是因为下雨,采访取消了,她也很不爽。”立轩将电脑放在一边走到阳州身旁,从后面搂住阳州的脖颈,“我这不还是上来了。”

“我想要的,是你不下去。”

还没等立轩应答,阳州就转过身,封住了他的嘴。

他不想听到答案。

这个答案,他比谁都清楚。

再美的浪漫,也抵不过名为“日常”的现实。

一阵亲昵之后,立轩将两张榻榻米折叠床垫铺在地上,阳州躺了下来,他坐在阳州的身边,在笔记本上完成未完的工作。无论阳州睡不睡得着,他都只会安静地躺在那里,无论立轩累不累,他都会上来在这里,完成本应在公司就可以完成的工作。

这是某种默契。

阳州睁着眼,他暂时还闭不上,这样躺着头一斜,就能看到立轩的侧脸,即使相隔五年,这侧颜依旧令他着迷。在遇到他之前,他从未想过,真的会有念念不忘这种事情。

在分离的五年里,他的身边也流转过不少人,理想被现实击打得破烂不堪之后,他过上了放浪形骸的生活,以为,早已没有什么好挂念的,若是今宵醉酒明日死,那就死吧,抱着这样的想法,连吉他都卖掉的他就这样在雨中倒在街头。

然后,就被捡到了。

虽然很落魄,但那真的是,他最喜欢的相遇。

如果按照一般的剧情,两个人再会之后就会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在生活中,这些就都是扯淡——立轩将烂醉如泥的他拽回了家里,照顾了他一晚上,第二天也什么都不问,就拉着他洗澡刮胡子,逼着他吃饭,替他赎回那把破吉他,然后,跌入缠绵。

他真的一不小心就以为他们可以像当初那样交往,像当初一样。

直到立轩告诉他,他已经结婚了。两年前听从父母的意思相亲结婚,娶了个工作繁忙的记者,他的心本就装不下他人也就这么应了。毕业之后按照父母的意思在银行找了份工作,工作之后应父母的要求结婚,一切顺理成章,理所应当。

阳州能够理解他,本来他们当初就分手了,或者说,他早就放手了。

他一直都是个,听父母话的小少爷。

上次分手之前,他把他拖进旅馆呆了三天三夜,昏天暗地没日没夜地只干一件事请,累了就睡,醒来就是一顿疯狂,除此之外,他再也找不出能面对分离的方式,虽然这分离是他自己提出来的。

所以这次他又说了相同的话:

“那小少爷,在分离之前再让我多干几次吧。”

结果这次小少爷给出了不同的答案——

“继续在这里住吧,以后有的是时间让你干。”

“那女人呢?”

“她不会介意的。”

结果,他就真的以“大学无家可归的学长”身份,住了下来。

真是神经大条的女人。

不过一般的女人也想不到,自己的老公会是个同性恋,还会把以前的男人带回家吧?

“现在想想,可能你比我还要混球呢。”阳州闭着眼说道。

“还没睡着啊?”立轩将手放在阳州的额头上,“你又想到什么了?”

“想干你。”

立轩合上电脑身子一挪俯身狠狠地啄了阳州一口:“混球,晚安。”

第三章:小心翼翼,如履薄冰

在大学的时候,他的外号就是“混球”。

他仅靠大一大二两年,就混得了这个名声,混球。他就是那种,新生真正需要提防的学长——不止玩弄学妹,还染指学弟,说不上夜夜笙歌,但也完全可以用目不忍视来形容那种糜烂的生活。在这样的名牌大学里,他是个绝对的异类。可是恰恰他的成绩却又一直可以低空飘过,才华横溢,为人还低调,性格很好相处,所以还是有人愿意和他做朋友。

他的臭名声,是受伤的人们顶起来的,可即使这样,还是依旧有人,飞蛾扑火。

他依旧来者不拒。

“人生苦短,及时行乐啊。”

这是他的座右铭。

阳州从不提起他的家庭,这般扭曲的价值观是谁给予的无人知晓,若他的生活正常一些,凭借他的才华与样貌,大可成为校园红人,可他偏就不喜欢这样,谈着自己称不上恋爱的恋爱,开到荼蘼。

有多少女生扇过他巴掌他不知道,他一直觉得这是你情我愿的事情,更何况他一直都有乖乖地做安全措施,相比那些完全不思考的人类要强多了。

可即便这样,他也被称作混球。

他也不觉得这是什么贬称。

那天出门时,室友对他喊了嘴,混球出门带伞啊,今天有大雨。他像往常一样没心没肺地回道,在雨上借伞遇到个妹子也不错。

可惜那天,他没有遇到妹子。

睁开眼的时候,房间里才刚蒙蒙亮,他一愣,接下来手下意识地往左边一摸,在摸到那只温热的手时,才安下心轻声呢喃道:

“早安,小少爷。”

人们总说在投资银行工作就是找死,所以立轩自始至终都不觉得自己是在一家一流投资银行里工作。说到底这一切也是父母的功劳,毕业之后明明靠自己的力量找到了差不多的工作,却在父母的意愿下来到了这家银行——像阳州说的一样,他一直都是个依靠家里安排的小少爷。

因为家里的安排,他才能在一家投资银行里,还能这么轻松地工作挣钱。

把上面安排的工作差不多办完正好到下班时间,立轩收拾收拾准备回家,心里念叨着待会儿给阳州买点什么吃的回去好。这就是他的日常。在阳州回到他的生活之前,他只是单纯地活着,只有阳州出现在他的生命里,他才觉得自己在真正的生活。

所以在阳州出现的时候,他就不想让他再离开。

他收拾完东西的时候,一旁的一个相熟的同事也“今天也这么着急走啊。要不要一块儿出去喝一杯?”

“不了,我着急。”

“你着急什么。”同事一听这话有点急,“啊啊啊,难道你那个学长还在你家?”

“是啊。”两个人一同走出去,立轩随便应道。对方的反应却比他想象中的要大多了:“还在你家?你媳妇儿也真能忍啊!要在我家早就给轰出去了。”

“学长?”

“当然是我跟他啊!我们家的母老虎才受不了这个呢,自己的家里面住一个外人。”

“学长他当然不是外人啊。”话一出口,立轩才发现自己说了什么奇怪的话,立刻补充道:“他是我大学时代的恩人,小敏也知道的。”

“立轩说真的,你也该好好考虑一下啊。再怎么是恩人,到底也是个外人。你媳妇儿善解人意是好,但终究也是个女人,你不把他当外人,她也不会一直都这么接受吧。万一将来她再想要个孩子什么的。”

“孩子?”

“你难道没有考虑过孩子的事情?!拜托,你都结婚几年了,你媳妇儿忙归忙,也该好好考虑一下吧?”

他的确没有考虑过这些事情。

因为,暂时没人帮他考虑。

爸妈好像之前跟他提过,但是他以小敏工作很忙之由敷衍过后,就没有了回响。他自然不会再考虑。

“如果我记得没错,他已经在你家赖了两年多了吧,你差不多也考虑考虑吧。”

考虑什么啊。

考虑生活什么的,很麻烦啊。

和同事分开之后,他来到停车场,找到自己的车,下一个目的地就是常去的便当店。如同事所说,这种日子已经持续了两年多,转眼已又是一年的春末夏初,天气开始变得闷热,这个城市的夏天,却始终没有记忆中,大学时代的夏天来得凶猛。

那样夏天,热得可怕。

所以与这个人相处的时光,会是那样的刻骨铭心。

“欢迎光临。今天又来了呢。”

刚一进门,店员就送来了亲切的问候。也难怪,除了偶尔带阳州出来透透气,吃点好的,他几乎每天都会来这家店报道:“今天有什么特别推荐的吗?”

“还是给那位先生买?”

“当然。今天还有我自己的份。”

只要这样的生活就好。

开着车,路上都是熟悉的风景,熟悉到闭眼再睁开都不会切断。每一天,伴随着他的体温醒来,工作,中午给阳州定外卖,关心关心忙碌的妻子,下班,买饭回去,若妻子回来了就陪陪妻子,若妻子不在就和阳州缠绵,哄好妻子,到阳州的身旁工作,同他一起入睡。

说是日常,却也小心翼翼,如履薄冰。

可是小心翼翼也好,如履薄冰也罢。

“阳州,阳州?我回来了。”

第四章:雨之映像

立轩的声音响起时,阳州刚提笔结束乐谱上的最后一个音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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