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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相逢未晚 上——by荷风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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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变态,于是,他家肺变异了……

他现在回到了15岁,那么31岁的他是不是死于手术失败了呢?

韩小人他……

林墨脑海中不禁浮现出那声撕心裂肺的叫喊,他闭上眼睛稳了稳心神,忽略掉心底那抹意味不明的酸涩。

一切顺其自然吧,当务之急是想办法筹到爸爸的手术费。

怎么样才能筹到这笔钱呢?

王艳艳一心要与她那姘头私奔,现在已经过去了一天两夜,怕是根本没希望在短时间里找到他们了。上辈子王艳艳找上门来索要‘赡养费’时,他特意找人调查过她的过去,他们这会儿应该去了G省,就是不知道他们现在去的地方是不是记忆中那个地址。

林墨眯了眯眼睛,暂时略过王艳艳这条线。

余下,唯一的办法就只有找人借了。

该找谁借,该怎么借呢?

第五章:扛起重担(上)

家里本就欠了一万块钱账,王艳艳又问熟人借了五千,她还特意用爸爸的名字个人打了借条,现在钱被她带走了,账却是必须要还的。上辈子,就是卖了房子,天天顿顿吃白水稀饭就豆瓣,他们也是一分不少把欠亲戚朋友们的钱全还上了。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根本没啥好推卸的。他们这村子不算特别偏僻,可单靠种田和在外面做几天零工,大家手里能有几个钱?可以说,人家能把钱拿出来借给你已经是天大的恩情了,所以哪怕钱是王艳艳借的,他们也必须还上。

可王艳艳把能借到钱的人家都借了一遍,他现在该上哪找谁去借这近两万块钱的‘巨款’呢?

真是一分钱难死英雄汉啊,上辈子,盛唐随便摆上一桌也不止这点钱,林墨真是做梦也没想过,自己居然还会有为一两万块钱发愁的一天。

林墨轻轻叹息一声,以大伯和大伯母抠门的程度,已经欠了他们三千块钱,这会儿若是让他们知道王艳艳把钱卷跑了,第一个上门要账的绝对就是他们夫妻。别看他俩这两天医院跑得勤,他们纯属是去看着奶奶,生怕奶奶就把她自个儿攒下的那点儿棺材本拿出来给爸爸用了。

一直以来,大伯一家都埋怨奶奶偏心。是,没错,奶奶是更偏疼爸爸和他们两个小的,可是他们也防备太过了些。平日里,就算奶奶悄悄塞零花钱给他和林书,他们兄弟俩都从来没拿过。相反,爸爸每次每个月领到工资,都会买些鱼啊肉啊什么的,给奶奶送去,让她改善生活。

奶奶节俭惯了,逢年过节儿女孝敬的钱都舍不得花,加上她自个儿平时种些菜拿到镇上卖,是攒了一些钱。可细算起来,她一个没退休金的农村老太太能存多少钱?

上辈子,得知王艳艳跑了,村里人知道爸爸的腿彻底废了,家里就剩俩半大小子,都不乐意借钱给他们家。奶奶带着他和林书,挨家挨户去求去哭,爸爸的同事也捐了一些款,奶奶还把她存的三千块钱棺材本拿了出来,才勉强凑够了做手术的钱。

就为了这三千块钱,大伯居然居然跟奶奶大吵了一架,自那以后,再不肯给奶奶赡养费,闹了两三年,最后还是在村干部的调解下,他当着大伯的面,把这三千块钱还给了奶奶,事情才算了结。奶奶原本是在大伯和他们家一家住半年轮着过,他们家房子卖掉后,一家三口住个破加工坊,他们兄弟两个还要挤一个窝,哪里有老人住的地方?大伯虽然不给奶奶赡养费,但是还不至于敢将老娘扫地出门,不过爸爸两只腿都给截肢了,他们兄弟俩,一个打工一个读书,奶奶少不得要天天照顾爸爸,一二来去,大伯一家又不满了。

想想奶奶这一辈挺不容易的,年轻时爷爷身体不太好,家里家外全是她一个人扛。等孩子们大了成家了,却各有小心思,一辈子最喜欢最得意也最孝顺她的小儿子又成了残废,临老还要受儿子媳妇的气,原本挺健康一老太太,短短两三年间就变得暮气沉沉,爸爸自杀后没两个月,她也去世了。

这辈子,无论如何也不能再让奶奶过这样的日子!林墨在心里默默发誓。

至于二姑那里,恐怕更借不到什么钱。林墨不知道为什么,反正记忆中,二姑一直跟娘家这头不亲。她原本嫁到镇上,后来家里做建材生意发财了,又搬到城里去了。上辈子,奶奶带着他和小书去她家借钱,哭了一上午,就只借到了500块,奶奶当时那绝望无助的模样,他现在想起仍觉得心痛不已。

至于家里那些堂叔堂伯,林墨细想了一圈,要么是爱莫能助的,要么就是已经被王艳艳借走了钱的,这会儿再去找他们,怕是也借不到什么钱呢。

林墨思来想去,青桐村里能一下拿出这么一大笔钱,怕是只有村长了。

算起来,他还得叫村长一声三爷爷,村长跟他爷爷还是亲堂兄,两家关系走得还挺近,最主要一点,村长是爸爸和王艳艳的媒人。在他们这边乡下,出了这种事情,媒人通常是跑不掉责任的。哪怕上辈子出了事情,奶奶到村长家撒泼耍赖让他丢尽脸面,最后借来的钱里,还是村长借了大头,后来还顶住村里人的流言,将村里的公房给了他们一家三口住。

“哥……”林书怯怯的叫了一声,唤回林墨纷乱的思绪。

记忆中,林书总是一副黑瘦的模样,他都记不起林书小时候是个小胖墩儿了,那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巴巴的看着你,能把心都给你瞧软了。

“咕咕……”林书捂着肚子,小胖脸皱成一团,越发可怜了。

“肚子饿了?”林墨爱怜的摸了摸他的脑袋。

林书顺势蹭蹭哥哥的手,可怜兮兮的点点头。家里的剩菜剩饭昨天终于就让他吃光了,晚上没等到哥哥回来就睡着了,早上都是给饿醒的。

“走吧,哥哥去给你下面条。”

“好。”林书高兴的点点头,小胖爪子牵着林墨的手。

林墨勾了勾嘴角,他和林书打小感情就很好,因为王艳艳的事情,林书变得阴郁敏感,对他也没现在这么亲密依赖了。没想到上天眷顾,竟然让他回到了一切不幸的起点,他一定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他的至亲们过上幸福无忧的生活。

林家的厨房不大,是西南农村里最常见的那种灶台,灶面四周还贴着白瓷砖。灶台旁边是一个大蜂窝煤炉子,这两天小书一个人在家,炉子早灭了。

“我去把锅烧上,你到外面摘几根儿葱洗一下拿进来。”

“嗯。”林书重重点点脑袋,一溜烟跑到院子里,摘了一小把细葱,摘掉葱尖儿上的黄叶,到水塔旁,拧开水龙头,将小葱冲了一遍,甩甩手上的水,迈着小胖腿跑回厨房。

林墨用枯树叶点着了火,往灶膛里塞了些细枯木枝,一会儿工夫火就燃了起来。他拿木瓢接了些水,把锅洗干净,往锅里倒了些油。等油热的间隙里,他从橱柜顶层拿了一个篮子出来,篮子里躺着十来个鸡蛋,他拿了三个出来,又把篮子放了回去。他将鸡蛋打到大碗里,放了少许盐巴调好,趁着油热倒进锅里,翻炒几下,在蛋完全凝结之前,到了半瓢水下去。

“哥,葱洗好了。”

“放菜板上吧,帮我看着点儿火,别烧太大了。”

“好。”别看林书现在才十岁,拜王艳艳那个不称职的母亲所赐,生火洗碗都不在话下,偶尔,还能蒸个饭什么的。

林墨把葱花切好,锅里的水已经开了,他往里撒了些盐和胡椒面,都不用试味道,就将一小把干面条下了下去,中途水开了他往里面加了一次冷水,等面汤重新烧开后又多煮了会儿,他将面条捞起来分别盛进俩碗里,用铲子把锅里黄橙橙的鸡蛋和面汤分别舀进碗里,再往碗里撒上翠绿的小葱花,喷香的味儿一下就出来。

可惜这面条不好,也没有什么高汤,只能让小书吃碗普普通通的鸡蛋连锅面了。

“哥,真好吃!”林书砸吧着嘴巴,满足的不行。

林墨洗了锅,就着锅里的余火,将几块儿切片的老姜扔进去煮上。

“好吃你就多吃点儿,不够从我碗里拨点过去。”

林书嘴里喊着面条,含糊不清的说:“不……谷了……”

林墨从厨房里走出去来,坐到他旁边,把碗里的蛋花拨了大半到林书碗里:“吃吧。”

林小胖馋猫兮兮的咂巴着小嘴,大眼睛都笑得眯了起来:“哥,你对我真好。”

林墨笑道:“那是,谁让我是你亲哥呢?快吃吧。”

林书是真饿坏了,一会儿功夫就干掉了一大碗面条,碗底连滴汤都没剩,坐在旁边直打饱嗝。

过了小会儿,他不知想到了什么,仿佛花了莫大的勇气鼓着小胖脸,怯生生的问林墨:“哥,妈妈,妈妈是不是不要我们了?”

林墨骤然一惊,诧异的看着他:“你怎么知道?”话一出口,林墨就有些后悔了,潜意识里,他把林书当成了十多年后学业有成留学博士。不过,转念一想,林书早晚会知道这事儿,从自己这里知道总好过从外人嘴里听到那些伤人的闲言碎语。

林书瞬间红了眼睛,眼泪珠子啪嗒啪嗒的就掉了下来。

看着小胖娃哭,林墨心里也挺难受的,可是一想到未来带着无框眼镜个头比他还高一脸斯文败类样儿弟弟哭得惨兮兮的,他心里就禁不住涌出一股异样的喜感。

好吧,他承认他这做哥哥是有点儿不大厚道。可是弟弟这种生物,不就是偶尔拿来欺负的吗?别说,林书小时候这胖乎乎白嫩嫩的小模样还挺招人稀罕的,用后世的话来说是啥来着,萌,没错就是挺萌的。

“那天我看到妈妈跟陈叔叔一起走了,她说他们要去姥姥家借钱给爸爸看病,我想跟他们一起去,他们不让。妈妈,呜呜,妈妈还打我。陈叔叔还问妈妈真不带我走吗?妈妈说不带……哥,你和爸爸别不要我好吗?我以后一定会乖乖听话的,呜呜……”王艳艳还说了许多刺耳伤人的话,林书都记得但是却本能的不愿意在哥哥面前说。

林书的话,让林墨心里像被针扎了似的,他没想到王艳艳为了她那段可笑的婚外情竟可以对亲生儿子都如此狠心,简直枉为人母!

“小书乖,别哭,哥哥和爸爸不会不要你的。”林墨把林书搂紧怀里,柔声安慰道。

少年温柔嘶哑的声音仿佛戳破了小胖娃伪装的坚强,小孩儿哇得一声敞开嗓子大哭起来,好似要把这两天来承受的种种委屈害怕恐慌全都哭出来似的。

林墨轻轻叹息一声,等林书哭够了,才拍着林书的肩膀,看着他布满泪痕的小胖脸说:“王艳艳把家里的钱全拿走了,爸爸还在医院里急着要钱看病,一会儿,我得去找三爷爷借钱,你跟我一块儿去……”

林墨还没说完话,林小胖刚止住的眼泪又流了出来,哽咽道:“哥,哥,不要卖掉我,我会听话的,我真的会听话的,呜呜……”

林墨听得满头黑线:“我的亲弟弟诶,我什么时候说过我要卖掉你了?”

林小胖可怜巴巴的看着他哥:“……电视里不都是这么演的吗?”

第六章:借钱

林墨感慨着电视剧‘毁人不倦’,喝了一大碗姜汤,骑着他那除了铃不响哪儿都响破自行车,搭着弟弟一块儿出了门。

陡然从四轮时代回到两轮时代,林墨还真有点儿不习惯,好几次差点儿把林书带到沟里去,愣是把偶尔还开跑车跟陈俊曦出去飙个车的某人给生生吓出了一身汗。

林墨再一次稳住车子,摇头默想,还是古话说得好,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啊。不过,上天肯给他一次重生的机会,别说现在这种情况,就算比现在还难一千倍一万倍他也甘之如饴。

青桐村地处西南小县城,距离省城天府之国不算特别远,气候宜人,冬天最冷也不过零下一两度,鲜少下雪。这会儿放眼望去,到处都是绿油油的油菜田,平添了几分碧翠生机,清冷的寒风轻轻吹过,林墨心头的沉重轻了不少。

村长家就修在大路旁边,普普通通的小平房,正屋还给弄成了小杂货店,擦得透亮的橱窗里摆放着许多杂牌子甚至没牌子的日用品,还有干面盐巴味精花椒,一毛钱两颗的花生糖,五毛钱能买三袋的小零食,五毛钱一袋的干脆面和猫咪虾条就是这儿最贵的零食了。

村子里只有村长家一家开了杂货店,生意还算不错,长年累月的经营下来,能当一个人长期在外面打工。

青桐村一没特产,二没工厂,村民们大多都是靠务农和在外打工维持生活,林常青作为一村之长实在没啥油水可捞,最多也不过是几个承包村里鱼塘的村民逢年过节给他送点儿鸡、鱼什么的,还得偷偷摸摸来。

没了那些乱七八糟的利益牵扯,大家又祖祖辈辈生活在一个村子里,少不得沾亲带故的,林常青处事还是挺公平公正的,村里人都很服他。最重要的还有一点,林常青的儿子特别能干,书没读多少但是脑瓜子好使,愣是从一个小泥瓦匠混成了大包工头,借着家里七弯八拐的关系还能网罗上几个小政府工程,稍微包装一下,到外面谁不叫一声林老板?

儿子混成老板了,林常青手里自然就不缺钱花了,村里要是有哪户人家遇上点儿什么事情,他还总能帮衬帮衬,这样的干部真是打着灯笼找不着。

“小墨,小书,你们俩怎么上三爷爷这儿来了?”林常青说着从糖罐子里抓了一把花生糖出来,塞到林书手里,捏捏他红扑扑的小胖脸稀罕的不行。林常青觉得自己这辈子啥都好,比同辈人不知幸运了多少,可唯一的遗憾就是儿媳妇没能给生个孙子,小丫头还被他那城里儿媳妇惯得娇娇气气的,哪有小书这虎头虎脑的模样招人稀罕?不过算起来,小书和他家小丫头加起来都没林墨长得好,活脱脱跟他妈妈一个模子印出来的。还好是个男孩儿,要是个女孩儿,林常青在心里悄悄摇了摇头。

“你妈把钱给你爸那边送过去了吗?钱够不够?要不够,三爷爷这里还可以给你们垫些。”林常青个子不高,体型微胖,日子过得舒心,看起来比村里同龄的老人更年轻些,成天笑呵呵的,跟弥勒佛似的。

这会儿还很早,冬天又冷,大家都窝在家里,这会儿外面基本上看不到什么人。林墨也不绕弯子了,哑着嗓子道:“三爷爷,王艳艳拿钱跟红陵村的陈老三跑了。”王艳艳嫁进林家时,林墨才三四岁,基本上没怎么记事,她一进门儿他就改口叫她妈了,不过,经历了上辈子那些事,林墨怎么可能还喊得出口这个‘妈’字儿?

“什么?”林常青差点儿没把眼珠子给瞪出来:“你说什么?王艳艳跟陈老三跑了?”

林墨脸色黑得跟锅底似的:“她给小书说她回娘家借钱了,我昨天去了那边,她娘家人说她根本就没回去过。回来我问小书,小书说她跟陈老三走了,还把他打了一顿,你看,他胳膊上都还全是青的。”

林墨挽起林书的袖子,上面全是些青紫的印痕,一看就是拧出来的,身上还有,刚在家看到的时候,林墨想要提刀去宰了王艳艳的心都有了。

林常青看着林书白胖的胳臂上全是掐痕,心里也疼得不行,不过,他也不是冲动的人,细问林书他妈妈究竟说了些什么。林书想到在家时,哥哥的交待,便把王艳艳和陈老三说过的话,大致重复了一遍。

林常青听后,脸色果然大变,林墨先发制人:“三爷爷,我爸爸现在还在医院里等着钱做手术,你能不能先借我们两万块,我把集体土地使用证也带来了,先放在你这儿。等我爸爸把腿看好了,我们就想办法还上这些钱,就算把房子卖了我们也不会欠你一分钱的。”说完,林墨把一个薄薄的用塑料袋包着的小红本塞到了林常青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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