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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兄难养 下——by半夏海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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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守富听说楼中玉还在云城,毫不犹豫的让禹自芳立即走马上任,当起了苏家的暗卫,简怀修把禹自芳租给了苏家十天,价格是一万两银子,简怀修给了禹自芳三千两。

临走时,简怀修拍拍禹自芳的肩嘱咐道:“离一个月还有十天,干完这十天你就可以走了,到时候你也不用来和我道别了,咱们这交情,不用来那些虚头巴脑的。”

禹自芳看着他收进怀里的银票,冷哼一声:“那咱们来些实的,那一万两分我一半。”

简怀修语重心长说:“南宫世家不是还欠你工钱吗?嗯你们是三七分,那就是你能拿一万四千两银子,这些可都是我的血汗钱,再加上今天这三千两,一共一万七千两,这你还嫌少啊?”

禹自芳道:“银子哪有嫌多的时候!”

简怀修摇摇头,不过看他那个穷酸样,索性就再给了他两千两,好歹他也算解了自己的毒——虽然那毒也是他下的。

十天过后,禹自芳离开了云城,一直守在云城的各大门派也都开始动身离开了,但是他们离开前都会去青云山碰碰运气,因此,他们每个人离开时都会有一只手被雷得外焦里嫩!

当然也有一些人依然固执的守在云城,他们或是没有勇气被雷劈,或是想留下来看看谁会成为那把剑的主人。

66.让时光嗖嗖嗖飞逝起来!(3)

在宋远学会华山派武功之后,简怀修转而开始教他下一个门派的武功,每天,他除了教宋远练功以外的所有乐趣就是调戏宋远,调戏宋远以及调戏宋远,而宋远为了以后不再被他这么随便的调戏,每天都是卯足了劲的练功!练功!练功!

就在简怀修不断调戏,宋远不断练功的时候,不断的有武林人士慕名来到云城,被雷劈,然后离开……

云城的百姓的生活也因为这些排队等雷劈的的武林人士而丰富多彩起来,大家每天茶余饭后的谈资就是今天谁谁又被劈了,继而又会聊起这个谁谁怎么怎么厉害,曾经做过什么什么事,和前段时间被劈的很惨的那个谁谁谁是同门!亲戚!或是对头!

再后来,不只是武林人士,许多不会武功的普通人也都开始慕名来到云城,参观这把白剑,顺带欣赏欣赏各位侠士被雷劈的稀罕景象。

渐渐的,江湖中人见面的第一句话就变成了:“兄台,你被劈了没?”

而云城的百姓见面第一句话则是:“今天谁又被劈啦?”

就这样,两年的时间嗖嗖而逝……

两年后,云城由一个默默无名的小镇一跃成为了天下闻名的大都市。

两年后,江湖还没被雷劈的武林人士寥寥无几,而青云宗的人便是这寥寥无几中的一份子,南宗的人日夜盼望着青云子能够早日回来,但是两年过去了,青云子依旧不见踪影。

青云子没回来,倒是宋远的五师兄钱望在剑出世一个月之后风尘仆仆的回到了云城。当初他突发横财之后就跑的没影了,宋远他们现在才知道,他离开这么久其实是跑去做生意去了,不过可惜的是,他做了一圈生意下来,非但没赚一文钱,还亏本亏的一穷二白,他回到云城时已经身无分文。

但是巧的是,钱望回来的时候正赶上云城经济飞速发展,许多外来人口涌入云城,钱望抓住时机大大的捞了一笔,一跃成为了屈居苏守富之下的云城第二有钱人!

在这大好形势之下,宋远虽然不如钱望赚的多,但是现在勉强能算是一个有钱人了,他当初投资的那个面摊,两年内在云城一共开了六家面馆。

其实这两年,云城人只要稍有头脑的就都赚的盆满钵满,不过宋远毕竟不是钱望,他的兴趣是练功而不是赚钱。

说到武功,宋远现在已经可以跻身高手的行列了,在南宗,他已经超越了徐远行,成为了南宗的第一高手,当初简怀修给他定下目标的那本小册子上所写的门派武功宋远也已经学会了一小半了,虽说他依然不是简怀修的对手,但和从前毫无还手之力相比,情况已经好多了。

这天上午,宋远难得没有练剑,而是到云城街上闲逛起来,此时云城的繁华景象与当初他在杭州城所看见的已经相差无几了,时光改变的不仅是云城,还有他。

宋远的相貌算不上是顶顶出色的,但绝对算是清秀,从前小还看不出来,现在人长开了,脸上有了棱角,皱眉微笑,都仿佛带着和煦春光,他引人瞩目但并不灼人眼球,他天生就有一种朴素让人亲近的气质。他立在街上,穿一身白衣,腰间挎着一把剑,引得路过的年轻女子频频朝他暗送秋波。他,已经从两年前简怀修口中的豆芽菜变成了翩翩少年郎了。

宋远这次出来主要是想买一只鹦鹉,一年前,简怀修买了一只鹦鹉,那鹦鹉几天前死了,是被宋远一剑劈死的。

宋远劈死鹦鹉之后,心里也有些懊悔,他是一时气急了才忍不住拔剑的,再说他拔剑也没真打算杀了鹦鹉,主要是那头鹦鹉傻,自己一头撞到惊羽剑上来,死了。

要说这鹦鹉怎么惹着宋远了,还得从简怀修那满满一屋子的小黄书说起。

简怀修在看完那一屋子的书之后,博览群“书”的他总结发现,绝大部分的小黄书都写的都很烂,配的图也相当之差劲,于是简怀修萌生了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念头,然后,他就开始废寝忘食,孜孜不倦的写起来小黄书。

其实他写就写吧,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他每写完一章就要念给宋远听,而他又写的极其下流,极其氵壬秽,再加上他用极其猥琐的语气念出来,宋远连一个字都不想听,所以每当简怀修要开口,他就飞快的偷溜走,简怀修也不逼他,对他念了几次,见他不喜欢,索性买了只鹦鹉回来听自己念书。

他开始每天对着鹦鹉念小黄书,每当这个时候,宋远就躲出去练剑,但是简怀修买的那只鹦鹉太聪明了,聪明的过了,宋远觉得他都快成精了!

不论什么,只要对它说上两遍,它就能够复述出来,简怀修每天早晨对它念完一段小黄书,在之后的一天里,这只鹦鹉就会不断的复述这段小黄书,它甚至学会了用简怀修那猥琐下流的语气来复述!

不但如此,在简怀修对它念了一个月的小黄书后,这货居然还悟了!它对于小黄书有了自己的看法,而且眼界还高的很。

它悟了之后,简怀修再给它念书,如果写的不讨它喜欢,这货就会用翅膀盖住耳朵,表示这段写的不堪入耳,要是写的够劲爆,够火辣,这货就会兴奋的发出叫唤!表示自己很喜欢这段。

有了知音,虽然它是只鹦鹉,但是,简怀修兴致却更高了,他每天都要和鹦鹉君进行有爱激烈的学术交流,在思想的火花碰撞之下,简怀修文思如泉涌,下笔如有神助,两年下来,他着作等身(略夸张),俨然成为了小黄书界的泰山北斗!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暂且不提,现在先说说,那只鹦鹉君是怎么死在宋远剑下的。

话说,事发的时间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那天宋远依旧在练剑,鹦鹉君在用它那低沉,情色的语调现场直播着一场大家少爷和贴身小厮不得不说的欢爱情事,因为这只鹦鹉已经从骨子里变成了一个下流胚,一出口就是黄色段子,所以宋远从来不让这鹦鹉接近自己十丈之内,尤其在他练功得时候。

也因此,这鹦鹉一向都被放在简怀修的书房里,一个人唱独角戏,(这里要说一下,这两年青云南宗的人都发了笔小财,各自都买了院子,宋远和简怀修已经从司马承儒的院子里搬出来了。)

那天,简怀修在给鹦鹉喂食之后,将鹦鹉放出了笼子想让它透透气,结果他忘了把鹦鹉关进去就去睡回笼觉了。那鹦鹉一个人,不,一个鸟念叨一会,可能是觉得没听众,自己一个鸟念的甚没意思,就把窗户啄了洞钻了出去,但是它往哪飞不好,偏偏飞到了宋远面前。

宋远一看到这货出现,就知道这货一开口准是要念小黄书了,他运起一缕真气凝于指端,准备把那只鸟点上穴,扔回屋里。

虽然住一起,但鹦鹉君很少能看到宋远,其实准确来说它一天到晚只能见到简怀修一个人,因为宋远也从来不让它见外人,理由就不用说了——谁让它张嘴就会说小黄书呢。

这货咋一看到宋远相当兴奋,难得的,他开口第一句话竟然不是飙上一段小黄书,而是亲切友好的和宋远打起了招呼:“喜欢!喜欢,宋远!”

听到这句,宋远心中一阵激动,从这货嘴里竟然能冒出不带颜色的话,这太让人惊喜了,于是宋远想当然的对它卸下来心中的防备,原本要发出的真气就没发出。

但是,无数的事实事实告诉我们,乌鸦就是飞上了枝头都变不成凤凰,一只小“黄”鸟怎么可能因为说了一句好话,它就不黄了呢?

于是,一时大意的宋远他就悲剧了。

67.让时光嗖嗖嗖飞逝起来!(4)

鹦鹉君用它那绿豆大的小眼睛炯炯有神的盯着宋远,然后它在它华丽丽的羽毛上擦了擦自己的嘴巴,缓缓开口道:“宋远剧烈的喘息着……身体开始颤抖……他感到灼热……”

鹦鹉君说的声情并茂,到了尽兴处,他甚至还会仰着脖子,像模像样的喘息几声。

宋远吃惊的张大嘴巴,半天没有反应。

这货居然把刚刚念的那本小黄书的主角名字替换成了宋远和简怀修,不但如此,它还把宋远演绎的这么氵壬荡!

这个妖孽!

封存进来的时候,这货正闭着眼睛,仰着脖子深情的叫唤着:“哦!不要!怀修!”

封存一愣,眼睛喷火似的看向宋远。

因为封存的出现,被鹦鹉君惊得一直处于呆傻状态的宋远终于清醒了过来,宋远回神的第一反应就是要杀鸟灭口!

在他一向不喜欢,也一向不喜欢他的封存面前,鹦鹉君竟然这样丢他的脸!宋远羞愤至极,一剑劈向鹦鹉君。鹦鹉君此时已经睁开了眼睛,嘴里还在说着让人面红耳赤的小黄书,它见宋远提着剑朝自己刺过来,这阵仗它从未见过,鹦鹉君还以为宋远是要和自己亲近亲近,连忙拍着翅膀朝着惊羽剑迎上去,所谓无知者无畏正是如此,而无知无畏的结果就是:它就挂了!

简怀修因为鹦鹉君惨死的事一连两天不肯和宋远说话,最后宋远没办法。只好让出一步,说自己愿意每天代替鹦鹉君听他念小黄书,简怀修兴奋难当,鹦鹉君瞬间就被他抛之脑后了,可是听了两天,宋远就不干了,因为每次念完一段,简怀修总是千方百计想把书里描写的那些桥段在宋远身上挨个试一遍。

这实在是太超出他能力范围了,所以,宋远才想再买一只鹦鹉送给简怀修。

宋远找到买鸟的摊子,摊主热情的招呼宋远:“这位公子是想要买只鸟回去解闷吗?我这里什么鸟都有,就是没有,只要公子你说出名字来,我明天肯定给你弄来!”

这摊子摆着一棵树下,摊主将树枝上挂的满满当当的全是鸟笼,宋远看着这一堆花花绿绿的鸟,有几只羽毛艳丽的,放在最前,十分引人注目。宋远直接走到一溜鹦鹉架子面前,那里一共摆着五个鹦鹉架子,每个上面都立着一只鹦鹉,其中有只机灵的,一看到宋远望过来,立刻尖声叫道:“公子好!公子好!”

宋远一乐,从怀里掏出一个荷包,从里面倒了几粒葵花籽来喂它,。

这下好了,旁边的那几只也都开始高声喊:“公子好!”

那卖鸟的乘机上前道:“我这几只鹦鹉那都是顶顶聪慧的,公子可喜欢?”

宋远笑着点点头。

“有道是宝剑赠英雄,红粉送佳人。我看公子你随身带着鸟食,必定是个真心爱鸟之人,这鹦鹉公子你要是想要,我可以给你打个八折。”

宋远笑着看向手中那袋葵花籽,其实那是给简怀修准备的,并不是鸟食。这可是宋远放了很多料特意炒出来给简怀修当零食的,别看这只是一袋炒葵花籽,里面放的很多料可是很贵的,刚刚要不是看那只鸟机灵,宋远才不舍得拿师兄的零食来喂它呢,要知道,只要是师兄的东西,不管是吃进嘴里的,还是身上用的,那都是最好最贵的,不过喂鸟几颗葵花籽,就能得个八折优惠,这倒是意外之喜。

宋远对卖鸟的说:“你这有没有笨的,不会说话的鹦鹉?我想买这样的鹦鹉。”

“啊?”卖鸟的摊主诧异了,别人买鹦鹉图的不就是鹦鹉聪明,会说话能解闷吗?这人却非要不会说话的笨鹦鹉,这真是奇了怪了。

“公子,我这的鹦鹉都是会说话的,这不会说话的倒真是一只都没有。实话跟您说,您还是我碰到的第一个要买笨鹦鹉的,这不会说话的都是笨鹦鹉,不会讨人喜欢,根本卖不出去,所以一般都是放生了的。公子你看这样行不行,要不你买只其他的鸟,你看,那些鸟都是不会说话的鸟,长得还好看。你要是买,我给你打七五折!”他指着最前面一堆漂亮的鸟向宋远建议道。

宋远失望的摇摇头,对卖鸟的说:“我师兄就喜欢鹦鹉,别的鸟他说成天叽叽喳喳,说的都是他听不懂的鸟语,看着就心烦。这样吧,下次你碰到不会说话的鹦鹉,或是说话不利落的笨鹦鹉就给我留着。”

那卖鸟的虽有些失望,但还是笑着答应了。

宋远又给鹦鹉喂了几粒葵花籽便离开了卖鸟的摊子,他沿着翻新扩建后的街道慢慢踱着步,不一会,他走到了一家面馆门前,这面馆算是宋远名下的财产之一,同样的面馆,还有五家。

两年前,钱望回到云城做起了地产事业,青云南宗其他人也都纷纷开起了店铺,简怀修和宋远都不耐烦做生意,但明知有钱赚却不赚就显得迂了,于是他们俩就出钱建了一个面馆,请了当初那个面摊主来管理面馆,之后就当起了甩手掌柜,把一切都交给了别人。还好那个面摊主有些本事,将面馆做大了,之后又开了另外五家店。

今天宋远既然走到了这里,自然要进去看看。他抬脚准备进屋,忽然街道的尽头传来吹吹打打的鼓乐声,他转头去看,只见街道尽头有一支披红挂彩的迎亲的队伍正朝这边过来,原本在面馆里吃饭的人听到声响,呼啦一下全都跑了出来看热闹,宋远也跟着众人一起站在了路边瞧新鲜。

“这是谁家娶媳妇啊?”人群中有人问。

“就是城东头的那个老王头家的小儿子,开油铺的那个。”

“哦,是他家啊,他这娶的又是谁啊?”

“听说好像娶得是首富苏家的什么人。”一人道。

“怎么?苏家那个小姐不是跑了吗?难道回来啦?”

“那老王头怎么可能攀上苏家的亲?不可能!”一人坚定的摇摇头。

“这可不一定,那苏小姐跑出去这么久,听说还是和人私奔走的,她要是回来了,呵呵,这城里稍有脸面的谁愿意娶她?她嫁给个卖油郎倒是有可能,再说老王头的小儿子长得可是一表人才。”

又有一人说:“这娶得肯定不是苏家小姐,不然苏家早该弄得满城皆知了。”

终于有个似乎有些知情的人开口说:“苏家小姐还没回来呢。这新娘子是苏家的一个小丫鬟。”

宋远一边听着众人闲聊,一边看着迎亲队伍慢慢走近。

队伍最先头,一匹骏马上坐着一个穿大红新郎服的男子,这男子长得虽算不得俊朗却是十分端正,他挺直着身板,不断朝路两边看热闹的人群微笑拱手。

眼看着迎亲队伍走过,宋远忽然在队伍末尾看见了个熟人,王胖子,王胖子显然也看见了他,王胖子有武功,行动灵活,他趁着没人注意,悄悄出了队伍,钻进了人群来到宋远身边。

宋远许久不见他,心里高兴,满脸笑容的问道:“你怎么在这迎亲的队伍里?这可是你的什么亲戚成亲?那我可得给你送个红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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