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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爱已成往事——by桔梗nico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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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竟淡定了,但是后背也有了一丝丝冷汗。唐莘是他多年的朋友,而程颐他也认识,有一定的了解,也有过自己的猜测。他不知道刚才看到了那一幕意味着什么,他也不敢想这之中代表了什么,心情放缓和了,而惴惴不安的情绪却渐渐扩散开来。隐约察觉到一些什么,却不敢证实自己的猜测。吴竟坐回车子里面,点上一支香烟,闭上了眼睛。半晌,他掐灭了香烟,决定回家。既然唐莘已经说了今天晚上有事商量,直觉告诉自己,今天晚上一定会有答案。如果是这样,那么等着就好了。

晚上见到唐莘的时候,吴竟就知道了电话里面唐莘为什么说不方便在外面谈了。

唐莘坐在沙发上,之前的义无反顾的大无畏精神变成了事到临头的紧张。他紧张极了,双手握拳捏在一起,与他相比,坐在对面的吴竟看上去平静多了,抽着烟,隔着吐出来的烟圈看着唐莘。唐莘看上去越是局促不安,吴竟的心里面就越没底。

轮到自己的时候,唐莘才意识到程颐的伟大。他就这样把一切坦白的告诉了程曦,不管怎么样,他和程曦总归是亲兄弟,而自己和吴竟不过是好朋友,再兄弟相称也比不过亲兄弟,所以,自己都如此紧张,何况于程颐?想到这里的时候,唐莘才终于又找回一点信心与勇气。

唐莘说,“吴竟,有一件事情,其实和你没有多么大的关系,但是,我还是想要让你知道。觉得瞒着你对谁都不好。”

“哦”吴竟应了一声。

唐莘深深吸了一口气,慢慢才说:“吴竟,我和程颐在一起了,我们是同性恋。”

吴竟慢慢的从嘴巴里面吐出烟圈,像是突然之间对文字话语没有了理解能力,他一点一点的回想刚才唐莘说的每一个字,这花了他很久的时间,呛了烟,咳嗽了几声,吴竟说:“什么时候的事情?”

唐莘看了一眼吴竟,对方没有看他,似乎只是专注在手指之间夹着的烟,唐莘把从酒吧出来到这之前所有的事情都讲了一遍,最后说,“吴竟,不能理解的人很多,所以,就算你不能理解,不能接受,也是正常的。我只是想要告诉你一声,毕竟,毕竟我们是朋友。“

又吐了一口烟,暗骂了一声,抱怨着这次拿的烟有些呛人,呛得连心口都跟着震得疼。

唐莘说:“吴竟,我也想了很久,要不要告诉你。但是,但是……”

吴竟的语气尽量维持着平静,问道:“为什么告诉我呢?因为我们是朋友?”

唐莘说:“吴竟,我说实话,和程颐在一起应该是我到目前为止做过的最艰难的一个决定。我不骗你。我们同学这么多年,认识这么多年,别人不了解我,难道你还不了解我吗?我没有看上去的那么坚强能抗压。我不否认虽然和程颐在一起我很开心的同时我也很迷茫,我永远不敢想象我将要面对的是什么。我甚至恐慌。”

唐莘说着也叹了一口气。这是他放在心底却一直没敢告诉程颐的话。当他宣布要和程颐在一起的时候,他能看得出程颐的激动,就好像是一个一度很绝望的人终于看到了一丝希望,这一丝希望对他而言就等于救赎。程颐很感动,这让唐莘再也说不出任何希望之外的话。他不敢告诉程颐虽然对于“在一起”的决定他很坚定,但是坚定之外他也有恐慌。他相信自己能够为了程颐去背叛全世界的目光,但是,他不敢保证在这种目光之下他是不是一点都不会觉得痛。他首先是个人,会觉得辛苦。

吴竟说:“你决定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就该连带接受这一切的后果。”

唐莘说:“我接受,我无怨无悔,但是,这并不能代表我就不会觉得累。”

“你知不知道你选的是一条注定会辛苦的路。你选了,谁也帮不了你。”

“我知道。”唐莘说。

吴竟突然坐直了身体,掐灭了烟头,声音听上去苦口婆心,“唐莘,我们是多年的同学,就跟你说的一样,我了解你,我知道你是个什么样的人。谈判桌上你可能看上去底气十足,可那是因为专业水平,那不是真正生活里面的你。唐莘,放弃吧。等到熬不下去的那天……唐莘,长痛总不如短痛好忘记。“

唐莘放软了身体,缩进沙发里,叹息一声,说:“你说的这些话,我这些天一直在想,我以前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对于“到底为什么喜欢一个人”这种问题没有人有正确答案,总是说,真正喜欢一个人就是没有原因的。怎么可能呢?怎么会连你自己为什么喜欢上一个人都不知道呢?又不是傻子。现在我突然明白了,因为这本身就是一种抽象,喜欢的是这个人本身,不论是优点还是不足,你总觉得是可爱的。“

吴竟勾了勾嘴角,没有笑出声音,说:“这就是爱情的盲目。“

唐莘说:“不,这才是爱情的美好。因为爱情让一个人变得宽容,变得能够欣赏别人。”

吴竟说:“所以,我怎么劝你放弃都已经没有用了,是吗?“

唐莘没说话,吴竟笑了笑,笑到最后终于还是压不住火气,这团火从下午在公司门口看到唐莘和程颐在一起的时候就已经憋在心里面了,他想要等到唐莘的答案,他想万一是自己想多了呢?但是,事实证明,一切正朝着他不想看到的方向发展。程颐是他在酒吧认识的,从第一眼见到程颐的时候就能感受得到程颐的特别,程颐和别人的不一样,只不过没有挑明,别人的事情与自己无关的时候总是离得远远的,没有必要事实追究。但是现在不一样了,吴竟有些后悔,也许事情就是从他这里开始的,如果他没有在酒吧里面结识程颐,没有把程颐当做一个普通朋友一样的相处,没有在自己生日那天让这两个人见面,也许不会到今天这一步。平心而论,唐莘是自己多年的朋友,程颐不过是刚认识不久的朋友,吴竟觉得这或许会是自己这一生最后悔的一件事。

吴竟骂道:“既然我说什么也不能改变,那你来告诉我是为了什么呢?我他妈的多管闲事,吃萝卜操淡心,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啊!你自己已经决定好的事情跟我有半毛钱关系!你以后遭人白眼还是受人鄙视跟我有半毛钱关系!你他妈的有爱情,就守着爱情过去吧!”

吴竟骂的很用力,声嘶力竭的,吼完之后脸都憋得通红通红的,他用力瞪着眼睛,才让已经红了的眼眶里面没有留下别的液体。是,他心疼唐莘,多年的同窗,他了解唐莘的性格,而多年在社会上摸爬滚打的经历,也让他很清楚一旦唐莘选了这条路,以后面对的会是什么。但终究,也许骂的话是难听了一些,但是,话糙理不糙,唐莘的选择终究只能是他自己负责。吴竟深呼一口气,但愿唐莘能够抗得过去。

第12章

能不能抗的过去,唐莘不知道。他很清楚,这是一份属于未来的答案,甚至没有答案。因为你要活着,就必须永远面对明天,而明天总是未知的,明天会发生什么事情,谁也不知道。

从吴竟家出来,唐莘的心情沉重了许多。他理解吴竟的用心,并不是真的要骂自己,只是真心的为自己担忧才会如此的大发雷霆。和吴竟认识这么多年,很少见到他这样大动肝火的时候。唐莘没有动摇自己的决心,只是有一份无法形容的沉重。

回家开门之前,唐莘调整了一下心情。他不能让程颐看出来,这是一种负面情绪,不能让程颐也受影响。

没等唐莘自己掏钥匙开门,门就自己开了。程颐从里面探出大半个身子,说:“欢迎回家。”

唐莘笑了笑,问道:你怎么知道我回来了?“

程颐说:“我刚刚一直在窗口那里看着,看见你的车到了楼下我就知道你回来了。“

“那你时间掐的挺好啊,我刚走到家门口,你就来给我开门了。“

“哼哼。“程颐很得意,“我有心灵感应啊。我就猜着你快到了,赶紧过来给你开门啊。”

程颐接过唐莘脱下来的外套,往房间里面走去。背向唐莘的时候,程颐脸上刚刚还有的得意笑容立刻就没有了踪影,只剩下看得出来的担忧与不安。他一直站在窗口的位置等着唐莘的回来,第一眼就看见了唐莘的车开进了小区,他很开心,想要下去接唐莘的时候,发现唐莘坐在已经停了的车子里面许久也不下车,等着的过程中,程颐心里的激动就慢慢减少了。他知道一定是发生了什么。虽然唐莘的脸上看不出什么不一样的地方,还是和下午见面的时候一定的表情,但是程颐是一个很敏锐的人,他察觉出有什么事情发生了。回头冲着唐莘笑了笑,唐莘也冲他笑了笑,程颐敛了心神,把想要问出口的话收了回去。

从心底,尽管有了唐莘的承诺,但不可忽略的还埋着一丝担忧。

程颐放好衣服,问道:“你吃饭了吗?”

唐莘说:“和朋友吃了点。”

吴竟和他一样,也是很早就自己出来一个人住了,他们都是讲究生活品质的人,所以吴竟做菜的手艺也算得上一绝。但是今天,他和吴竟的晚餐吃到一半就谁都没有了心思。唐莘刚想要叹口气,就看见程颐脸上有点失望的表情。

“怎么?难不成小祖宗还给我做了好吃的?”

“哦。”程颐答应的有气无力的。

“什么好吃的?”

“不好吃。”

“啊?”

唐莘又楞了一下。他发现程颐真的是一个和别人思维不一样的人,一般的人都会像是献宝一样的把自己做的饭菜端上来,尤其是特意给自己喜欢的人做的饭菜,但是程颐就好像是一个反其道而行的人,总是有出人意料的说法。

“但是那是我第一次学做菜,还是特意为你学的,不管好吃不好吃,我想要让你尝一尝。”程颐的话很朴实,很多时候他都是心里怎么想的就怎么说了,也许这就是唐莘最喜欢他的地方。

“好,尝尝看?”唐莘跟着程颐一起去餐厅,桌子上摆了五道菜,两荤两素还有一碗汤。汤是最普通最常见的西红柿蛋汤,一眼看上去,可能是因为方法不对,所以鸡蛋都是一大团裹在一起的,唐莘笑了笑,已经觉得很安慰了,至少小祖宗第一次下厨房的精神值得表扬,炒了四道菜,两荤是青椒肉丝和土豆肉丝,唐莘觉得好笑,这两道菜放在一起总感觉怪怪的,给人一种“不如全部扔进一个锅里面算了的感觉。剩下两道,一份是蚝油生菜,应该是这道菜,至少看上去是生菜,还有一份蒸南瓜,这道菜简单,只要放在电饭煲里面和饭一起蒸就好了,南瓜本身就是甜的,也不用加什么佐料。想到这里,唐莘突然想到了饭,要去看看程颐做的饭怎么样。果然打开锅盖,用饭勺按了按,就能感觉到米粒的硬度了。做饭是一个技术活,只有掌握好了水的用量,才能把米饭做的香。

就算程颐把饭做成了这样,唐莘也已经很满足了。小祖宗心里还惦记着他就已经很不错了。唐莘表扬的说:“不错啊,少爷能把饭做熟了,我就已经很吃惊了。刮目相看。“

程颐眼睛一瞪,眉毛一挑,不乐意的撇了撇嘴巴,压低了声音,说,“你骂我?“

唐莘忍住嘴角就要上扬的弧度,清了清嗓子,咳了两声,严肃的说:“这是表扬你。你听不出来?“

程颐还是不乐意,“听不出来。“

唐莘去厨房拿了碗筷,说:“智商是硬伤,每个人智商不一样,理解能力不一样,我不怪你。来,吃饭。“

“我吃过了。“程颐闷声闷气的说。

“吃过了也陪我在少吃一点。一个人吃饭多没意思,再说,还是你特意为我做的,难道不应该陪我尝一点吗?“唐莘一边劝一边给程颐少添了点饭在碗里,“就这一点,可以吧?”

“哦。”程颐点点头,下意识的去夹了一筷子桌上的青椒肉丝,刚喂进嘴巴里面就吐了出来,一边吐还一边叫,“好咸好咸。快,我要水,给我水。”

唐莘这一下就笑出了声,他觉得跟程颐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有新的故事,这些都是他以前没有过的体会,他端了一杯水递给程颐,“来,来,给你水。”

程颐立刻喝了一大口,还有些从嘴角边流了下来,唐莘递给他纸巾,说,“你慢点。很咸吗?我尝尝?”

程颐含了口水在嘴巴里面还没有咽下去,又急着讲话,最后只发出一些怪怪的声音。看着唐莘把青椒喂进了嘴里面。程颐不由得闭上了眼睛,他没想到自己炒的菜这么难以下咽,至少看上去还是很漂亮的,怎么吃到嘴巴里面的感觉就这么不一样。坦白说,他有一点挫败感。

唐莘吃下去的表情和程颐的完全不一样,似乎并没有感觉到那么咸,嚼了两下,唐莘就在程颐一脸惊讶的表情中把食物咽下去了。砸了砸舌头,说:“还不错,就是盐没撒匀,有的地方还是淡的,没有味道。但是作为第一次学做菜的人能够把菜准确的炒熟就已经值得表扬了,来,鼓掌。”说着还象征性的拍了拍手。

程颐又瞪了他一眼,唐莘已经从已经被调戏的弱者变成了现在无比适应程颐的性格,也能够应用自如的加以反调戏了,这话明摆着就是在挖苦自己,还表扬!

程颐小声的嘀咕:“就应该让你吃到那一疙瘩的盐球,看你还说不说得出风凉话来笑我!”一边说,一边还发泄似的用筷子狠狠的在盘子里面戳了又戳。

唐莘无限包容的看着程颐的孩子气,想了一会儿,站起身把程颐搂进怀里,嘴巴立刻靠近了程颐吻了上去,程颐有些惊讶,有点本能的挣扎了两下。感觉到了程颐的挣扎,唐莘又把舌头往程颐的嘴巴里面送了送,等到程颐放弃了挣扎,开始慢慢的配合,慢慢地有所回应的时候,唐莘才满意的闭上了眼睛。

吻到程颐脸都红透了的时候,唐莘松开了一直按在程颐肩膀上的手,说:“这下,不觉得咸了吧?心理平衡了吧?”

这是唐莘最主动的一次,也是最有情调的一次。唐莘有点后悔,后悔没有能给程颐留下更多更深刻的记忆,他总是觉得还有很多很多和程颐在一起的时间,这些事情都不急,等到没有了明天的时候,留下的就只剩下漫无边际的后悔了。他后悔没有能陪着程颐,他后悔没有能察觉到程颐心理的变化,他后悔在程颐摇摆不定的煎熬的时候,他没能成为程颐最想要得到的那粒安心丸,而他最最后悔的就是,在他永远的失去了程颐的时候,他不能立刻去寻找程颐。因为答应了,把程颐爱到骨子里面,即使前者已经离开了,也能好好的活着。

4/22 程颐日记

我爱上他了。我深深的爱着他。我比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人都更加爱他。我疯了。我疯了一样的爱他。怎么办呢?越是能感觉得到他的好,就会越担心失去。当你好不容易拥有的时候,最害怕的就是伸开双手发现其实你抓住的不过就是一手的流沙,渐渐地他们就会从指缝之间划走,其实到最后你什么也抓不住,什么也留不下。我看着唐莘,看他对我笑,看他安慰我。但是,这都不能让我一点都不担心。毕竟我们爱的与众不同。我们只有彼此,而我们承受的却是全世界。我知道,我不是坚强的人,而我也看得出来,他也不是。如果我们相爱,那这份爱能坚持多久?我想安慰自己,多一天就是多用有一天的幸福,但是安慰多了,就没有什么作用了。就好像得了感冒之后的抗体,时间久了,病就会好的越来越慢了。

第13章

唐莘和程颐像是过起小日子的夫妻一样,尽管每一天在一起的时间不算太长,但是,两情若是久长时,不在乎这朝朝暮暮。程颐的工作时间比起唐莘来说显得更加固定,所以比起唐莘来,能够更加按时下班。所以,去接唐莘下班就成了程颐一天之中必做的一件事情。他从来不去唐莘公司楼下等,他知道在楼下等,时间长了总会有些人有些闲话。唐莘是这家公司的部门经理,他不希望因为自己而让唐莘被人说三道四。他总是会在唐莘下班之前赶到唐莘公司对面的一家茶座,点上一杯咖啡,望着窗外,注视着对面那栋有着他最爱的人的楼,在不停来来往往的陌生人中寻找到那个他最熟悉的人,然后就像是惊喜一样的突然出现在他的身后,等到唐莘察觉之后再送上一个大大的笑容。程颐只要想想,都觉得那是一天中最美好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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