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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邻居们+番外篇——by臾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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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厕所和房间来来回回挺多次才把底下扫干净,牙都累酸了,转头看司暮,那家伙居然气定神闲地把我们家的木门打开一条缝,铁门也没关好。我一看就有点心疼:“我说司暮啊……现在的小偷,还是有点多的。”司暮没理我,三两下把所有灯给关掉,让我摸着黑爬到床底去。我记得高中时候看过一本口袋书,叫什么床下有人,吓得我三天没敢睡觉,现在也不是计较这个的时候了,在我没反应过来之际,司暮也挤了进来,单人铁床下的空间狭小,我一下子就觉得呼吸有点困难。免不了的肢体触碰,我尽量往墙那边挤,免得碰到这个酷哥了。

“别说话,等。”司暮做了个噤声的手势,一时间周围只剩下剧烈的心跳声。我不免疑惑,那个想杀我的人智商是负数吗?这么简单的陷进是脑残了才会往里钻吧。我还是忍不住问道:“为什么要呆在床底下啊?”司暮一句话噎死我:“至少能挡一挡。”好吧,挡一挡,电锯那个马力等人还没反应过来就可以把床给劈了,能挡多久?

不过看着司暮胸有成竹的模样,我一时间也忘记有多害怕了。黑暗中他的侧脸轮廓还是美得让人咋舌,淡漠的表情就好像这只是一件平常事。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被人掐醒了。我发现自己靠在司暮的背上睡着了,刚想冒火,吱吱呀呀的诡异的门轴转动声顿时让我的热汗变成冷汗。

一阵不紧不慢的脚步在客厅转了两圈,似乎在找什么。过了一会儿,我客厅的灯被打开了。我紧张地抓紧司暮的肩膀,整个人都颤抖起来。又过了几年似的,急躁的电锯声在客厅响起,我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拼命抑制着内心的恐惧感。

电锯声慢慢靠近了,脚步声居然也逐渐清晰起来!我忍不住害怕地惊呼出来,就是这小小的一声,电锯声骤止,我连忙捂住嘴巴,闯祸了!

“圈套?”虽然只有两个字,但是我听出来了,真真切切的,老王的声音!完蛋了!我懊恼地看着司暮的背,别说我了,连司暮都可能葬身于削铁如泥的电锯之下!

司暮风轻云淡。“不许动!”忽然传来一声陌生人的呵斥,接着传来许多人的脚步声,还有扭打的声音。司暮拽着我的胳膊,趁这个时候爬出床底,我立刻就看见几个穿警服的人制服住了老王。

我看见此情此景彻底懵了:怎么一回事?这些警察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哟,司暮,还以为你耍我呢,没想到真是这么一回事。”一个样貌三十上下的男人和我们打招呼,笑容爽朗,没有任何凝滞感,显然和我楼上的这位邻居熟识。

司暮“嗯”了一声,反应冷淡:“好像我经常报假警似的。”

这时候的老王显得很疯狂,就像一头被激怒的野兽,毫无理智,拼命死咬着押着他胳膊的警察,发出低吼。我从没见过这样的老王,一个那么谦和对我那么关照的中年人,如今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一个精神病患者。

我终于逮到机会问:“左队长,老王他究竟是……做了什么?”姓左的队长笑眯眯地答道:“这个变态杀人犯就交给我好了。不如说这家伙的工艺确实精细,两个人,尸体切成了五百多块陈列在浴室里,还都雕了花纹,还得用袋子来装尸块。啧啧,地上全都是血和脑浆,把我的鞋子都弄脏了。”这一番话说得我胃酸翻涌,有几个年轻的警察都在那里干呕了。

在我的印象中,老王一直是稳重、爽气、随和的模样,怎么看都不会是这样的变态。

司暮借着这个机会对我小声解释了一切。左队长是他下午抽出睡觉的时间打电话叫来的,老王刚好不在家里,于是左队长神不知鬼不觉地私闯民宅,彻底地搜查了一遍。本来在老王家里就可以抓他,但是老王一直没有回家,警察们就一直在他家里待命。直到这个点,老王提着电锯,走进了我的家。

我暗自佩服司暮的行事果断。这时候左队长一挥手道:“人带回局里好好审,物证拿好,收工!”我竟然鬼使神差地喊道:“左队长!……我可以去旁听吗?毕竟我也算半个受害者,也是……人证……”到最后我的声音小到自己都听不见了,看着四周投来的目光,我恨不得扇自己一个耳光,哪有警方会让无关人等介入这等情节严重的恶劣案件?

“你是司暮的朋友?”没想到左队长这样问道。

我愣了愣,点头:“算是吧。我叫林枫,是司暮的邻居。”左队长出奇地爽快,转身道:“那行,如果那小子有兴趣,你和司暮一起过来吧。”

管我们这片的公安局离我们公寓没有几步路,直走就能到得了。路上我有点抱歉地对司暮道:“不好意思,这次沾你的光了。”他微微勾起唇角,这好像还是我第一次看见他笑:“什么沾光,我们本来就是朋友。”真……真的是这样吗?!我傻呵呵地笑着,脚下顿时有点轻飘飘的,脸也有点烧,跟喝了两斤白酒似的。

老王被拷在椅子上,坐在防弹玻璃的对面,此时他的眼中早已失去了狂躁:“……我承认,我杀了人,我的前妻还有我的女儿。”

左队长翻开笔记本,对他露出一个笑:“别紧张,放轻松,来说说你的故事吧。”

9、装修电锯(七)

老王的前妻叫娜娜,一个漂亮至极的女人,而同时也是个心如蛇蝎、性格和内心都无比扭曲肮脏的女人。

娜娜像所有穷苦人家出生的女人一样,向往着上流社会的富贵奢华生活,甚至比其他女人都要更向往些,但是老王却给不了她。老王受不了她一次购物就挥霍掉他一个月的血汗钱,受不了她为了充面子叫别的男人充当她的丈夫,受不了她对他的尖酸刻薄。

女儿成了老王的精神寄托。但是女儿从小就和同龄孩子不同,她沉默寡言,眼中盛着的也不是天真幼稚,而是像坟墓一般的死灰沉寂。当某一天老王知道女儿的父亲并非自己的时候,他终于无法忍受,选择了退出,选择了离婚。

于是娜娜带着所有的积蓄走了,最终还牵走了三岁大的女儿。娜娜成为了老王心上一个隐晦的伤疤,平时看似无大碍,一旦稍微触动还是非常疼的。毕竟娜娜的所作所为是对一个男人最大的侮辱。

时间看似不经意间却可以冲淡一切,老王爱上了一个比他小十岁的女孩子,那个女孩子叫玲。玲完全是娜娜的反面,她虽不漂亮,性格却温润如玉,彬彬有礼,温柔贤惠,恬淡淑均。玲对他的体贴照顾让他忘了那个骄纵专横的前妻,全心全意地投入新的爱情,以为从此就可以开始崭新的生活。

但老王终究不了解女人,也错估了娜娜的心性。原本以为自己的生活和娜娜永远都再无交集,却就在两个月前,这个女人再次闯入他平淡的世界,掀起一场足以让他胆寒的、感情的腥风血雨!理由简单到不可思议,娜娜没钱了,自然而然地她想到了一个自动提款机,她的前夫,那个被她玩弄然后丢弃的男人。

娜娜了解老王如同了解自己的眼睛,自然也就有各种手段让他难堪。她知道怎么搞到钱,也知道老王的软肋究竟在何处。绝对的,也没有人比女人更了解女人。

女性在漂亮的同性面前难免会感到自卑,自卑疯狂滋长变成了猜忌。娜娜有老王家的钥匙,所以进出老王家的门轻而易举,她总是在老王上班的时候打开门,总是“碰巧”地撞上来给老王准备晚饭的玲,总是对玲笑得风情万种。解释和老王二人的关系的时候,她口吻暧昧:“我和他呀,总是有种非凡的默契呢。”

尽管老王为此解释得费尽口舌,但终究百口莫辩。玲退出了。老王记得送她走的那个夜晚,玲神情淡漠,好像换了个人似的,她说:“年龄的沟壑摆在面前,我也输不起。”老王一个人在路灯下站了一个夜晚,神情黯然。仿佛回到多年前的那个夜晚,拿到那份亲子鉴定的时候。他也是一个人,默默地对着墙站了一夜。

娜娜频繁地出现在老王的生活里,出现在他所在的任何地方,像一个摆脱不掉的恶噩梦。老王累了,他妥协了。他承诺,娜娜要什么都可以,只要不再缠着他。

第一次娜娜开口要一万,于是老王把毕生的积蓄拿了出来;第二次尝到甜头的她的胃口更大,要三万,老王只有东拼西凑借来给她,只因借钱碰壁晚了两天,单位、家庭、他的生活圈子,全部在流传他不堪入耳的风言风语。他想过逃跑,也想过报警,但是他欠下了一屁股债没还,何况那个女人怎么都能找到他。

最后一次,娜娜开口要十万。这对老王来说是一个天文数字,并且,娜娜拿他的父母还有那个不是他女儿的女儿来要挟。

从来没有抽过烟的老王那晚买了一条烟,全给抽光了。

他打电话给那个女人,告诉她一星期后就可以来拿钱,这次钱全部是现金,他都装好了。女人信了,在电话那头咯咯地笑。而他自己在电话这头,精心擦拭着他使用多年的电锯,它将终结一个女人的性命,并开始他自己的罪恶。

那个贪得无厌的女人果然来了,带着上学前班的女儿,一脸春风得意,身上的香水味让他作呕。女儿瘦小,身上沾满了铜臭味,一对灰色的眼眸毫无机质,长相和当年的娜娜简直是一模一样。

他在娜娜俯下身子查看包里是否有钱时,直接敲晕了娜娜和女儿。将她们的头颅用电锯割下,带着积压已久的仇恨和疯狂!血液被擦洗干净,剩下的部分被添加进了红漆里,那种血一般的红色。他把尸体和头颅拖进厕所,除去了所有的衣物,顺着娜娜完美的曲线开始切割。

紧闭的厕所内充斥着血腥味,老王觉得自己真是个天生的艺术家!他将那些肉块切割、打磨、雕花,满满地堆积了所有,堆积了他的人生!

可是没想到我看见了他。于是昨晚,他谎称去了邮局,实际上是想提着电锯来吓吓我,不料我吼开了灯,所以吓人计划变成了杀人计划。

这几天老王的精神一直处于癫狂的边缘,他每天坐在满是血污的卫生间里,细细地为他的作品雕刻刷漆,任何人都会为他精细的手上功夫而叹为观止,可惜,这些才华用错了地方,展现才华的原料怎么都不应该是尸块!

听完老王疯狂的叙述,我全身发冷,我为人的阴冷叹服,也疑惑当晚看见的那个女人的影子,她贴着窗户,透着波斯猫的蓝色眼睛,我能想象出她绝望的神情。可是,那个女人究竟是什么东西,我感到深入骨髓的冷。

立春,春寒料峭越发地迅猛起来。我和司暮喝着热茶,坐在我家的沙发上,一起听着收音机。

他抿了一口茶就抛出重磅消息:“老王自杀了。”

我“啊?”了一声,差点把茶水喷到对面的墙上去,司暮继续道:“左队告诉我,他是在狱中撞墙自杀的,早上去看的时候都已经死透了。”

我无话,只是悠悠地叹了口气。不知是为老王,还是为那个可悲的女人惋惜?

10、烹饪专家(一)

我爱吃,但我不爱亲自下厨。说起来也挺矛盾的,为了满足我的味蕾,我必须爱上做饭,并且做得一手好饭,但我也没那个天赋。所以大多数时候,我会去其他邻居家蹭饭,甚至还有专门的蹭饭排行,说来也令人发笑。

老王是留我最多的,但厨艺一般(现在想起他的死还是难免唏嘘);白冰?我想都不敢想,有天要是蹭到她的饭我大概会先被自己的口水呛死;胡嫂烧得一手好菜,但一个女人带孩子生活也有些难过,我不常去她那里,也免得遭人口舌;至于周槐,我一直怀疑他吃CD;郑树棠煎炸方面比较在行,其他的手艺一般。综上所述,我果然还是更爱司暮的手艺,但那小子非常懒惰,只在饿死之前下厨,还一脸不情愿。

所以,在那个我怀疑只吃CD的人问我要不要去他家聚餐的时候,我犹如被一道雷给劈中,当场震悚,许久说不出一个字来。等到我傻兮兮地点头,周槐都要转身离开的时候,我才想起来好像还应该说什么。

“等下,我可以带一个人来吗?”我厚着脸皮,话语一下子脱口而出。

周槐家九十平米,很大(当然,这是在一九九八年来讲——),除了主卧上锁,其他的房间任由我们参观。这下子我对于邻居们的卧室更加好奇了,好像每个人的卧室里都藏着什么秘密似的。其他的地方装修只能说华丽奢侈,也没多大特色,倒是由次卧改造的书房比较有趣。比起司暮那种藏书狂,好吧,也许司暮更需要这样一个书房,周槐的书房专门用来放置他的收藏。周槐的书房里有一个占据一整面墙的大书柜,里面全部都是CD盒子,还有三格专门用来放磁带,蔚为壮观。实木的桌子上全是和音乐还有电影有关的书籍,居然还有一台电脑和录音设备。除此之外,客厅的三个VCD、巨大的磁带机和霸气的音响设备也颇为引人注目。

真是音乐发烧友,这哪是烧音乐,这是烧钱啊!我腹诽。

不过唯一奇怪的地方是,周槐将所有窗帘都拉得严严实实,没留一丝缝隙。他家的窗帘都十分厚重,颜色深沉,显得整个屋子阴郁万分,正如他本人那样。更奇怪的是他似乎很在意那些拉起的窗帘,小艾最初调皮想去拉开窗帘,被周槐一声吼吓得不轻,缩回自己母亲身边去了。我默默调侃着,难道周槐还是吸血鬼?不能见一点阳光的那种。

客随主便,谁也不想多说。

周槐请了四楼的所有人,包括我叫来的司暮,一共七个人。我惊讶白冰居然也冷脸坐在沙发的一侧,皱眉看着电视,好像和周槐有什么深仇大恨。真是一块冰,其实我觉得相处久了之后,司暮也不是看上去那样冷冰冰的,他只是不爱笑并且深入简出罢了。

我猜测周槐或许会从楼下的小餐馆买菜上来充充场面,或者干脆在大饭店叫菜,总之不太可能是自己做。不料他真的挽起袖子亲自下厨,举手投足之间透露出对烹饪的熟悉。

我:“……”果然想多了,他不吃CD。

等待饭菜出炉的期间一行人坐在周槐家偌大的皮沙发上,我和胡嫂聊得火热,司暮则是静静地旁听,没想到他关心这些街坊间的八卦,郑树棠带着小艾玩耍,只有白冰孤独一人坐在沙发的尽头,显得孤傲万分。

论古怪的性格,四楼就数周槐和白冰。白冰是冷淡,令人敬而远之,不想靠近。而周槐是忧郁,可以接近,但是你永远无法透析他的世界。

在我饥肠辘辘恨不得把眼前的茶几给吞下去的时候,厨房里飘出一阵羊肉的香味儿,令人食指大动。这个味道让我口水都差点淌了出来,心说周槐真懂我,冬天最适合吃羊肉,去湿保暖,补足阳气。

周槐做这顿饭用了将近一个半个小时,总共八菜一汤,三荤五素,份量都很足。其中一个蒸格放在桌子中央,是川蜀那边的名菜,被当地人称作麻辣羊肉格格,外糯内滑,鲜辣香软,红色的碎椒参杂其中,下铺红苕,皆入辣味。再加上周槐烹饪手艺极好,这道菜成了枪手的菜。冬天吃辣浑身都热乎起来,我也找到了一个比司暮做菜还要好吃的人。

“这是哪里卖的羊肉,我从没吃过这么棒的。”胡嫂边吃边啧啧称奇。谈到烹饪,周槐那双黯淡的眼睛似乎迅速被点亮了,似乎对于烹饪也有对于CD那样的挚爱:“这是肥羊的腿肚子肉,只要是动物,都是后退那一截最好吃,身体的其他部分都比不上。”

胡嫂咯咯地笑道:“原来小周还是个美食家呀!”

一顿饭吃得人浑身发热、神清气爽。胡嫂和郑树棠没有我这么厚的脸皮,不好意思白吃白喝,请缨去洗碗。周槐却摆了摆手让他们别碰,自己收拾去了。

我们又闲扯了一会儿,周槐洗完碗就出来放CD。这次是十足十的重金属乐,我草草听了一会儿觉得耳朵都要被震聋了,便拉着司暮告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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