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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尺荒凉——by九重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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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来吧,”泊沦说,“起来吧。”

他掸了两下灰尘,从地上爬起。

“不知两位能否帮我……”他顿了顿,“一个大忙。”

泊沦按着他坐下,“我们能在这儿安身立命,全靠着你,哪里有不帮的道理。”

夷摆了个制止的手势说:“这次关乎性命,其实你们不愿意,我也不勉强。”

泊沦又要开口,我忙拉住他,让夷说下去。

夷向我紧蜷的手指上撇了一眼,说:“我家小儿在军营里误杀了人,前两天又和一个浣衣妇私奔了,这是全家都要杀头的罪名啊。”

“可你在朝中不是有亲戚么,难道不能通融一下。”

他跺着脚叹了口气;“朝中地方当官的,哪个不是连着血脉的,只是……”他咽了口唾沫。

什么

“我夫人原先是持珪的未婚妻,我哥的夫人又是他弟弟的情人。我们这是造了什么孽哟,都怪我小儿胡来,捅了篓子,可怜我兄长好不容易挣了个大夫,白白受了牵连。”

我听了下巴垂到胸口上,后脑勺直接拖到脚后跟。你们好好的抢人家女人作甚么,还接着对子抢!

泊沦却一片茫然:“持珪是什么?”

他望着我们,看上去很快就要吐血了:“反正是很大的官。”

“那你准备怎么办?”

他沉吟片刻,不紧不慢地说:“举家逃跑不大可能,如果两位愿意,想请你们先带着我三个女儿先去韩国。我和夫人过几日再去。我们在上党也有远亲,等我们到了那儿,再安排你们去邯郸。原本也不想让你们倒这个霉,只是族里人都自顾不暇,思来想去也就你们能帮得上忙,再者,我们两家走得近,远近邻里都是看在眼里的,景通这人素来狡猾恶毒,他要让人下来查,难免问到你们头上,到时候还不知会怎样呢。”

我听得头上冒出一层冷汗,心里微微发憷,他这话半真半假,多少有些唬人,可一条路想到底,也有一番道理,怪只怪吃人家嘴短……我苦恼地寻思了半天,还是朝泊沦点了点头。泊沦应了一声:“我们也不是忘恩的人,这忙当然会帮的。”

他上身一直,眼神也直了:“你们真答应啦?”

我们说,唔。

他感激涕零地又趴到地上去了,说了堆大恩大德的好话,还“受老夫一拜。”我们和他拜来拜去战了好几回合,才把这大神请走。泊沦斜倚着门框长长出了口气,风从窗缝里挤进来,灯盘上火苗飘曳,我靠着桌子,额头上的青筋也随着火光突突直跳。泊沦在门边哟了一声,“入秋了,要下雨了。”刚说完,雨丝便淅淅沥沥坠落下来,屋里湿气弥漫,捻了残火,夜深了

一个星光稀朗的夜晚,我们出发了,马车上装了些轻便的衣衫家什,年长的玳良和瑁良挤在窗口回望,村口的一棵桑树下站着她们的年迈的父亲母亲,入秋时节,万物凋敝,他们双手高举,头发如枯草般在萧瑟的夜风中飘动。

只有貔良对这次远行充满憧憬,她抱着木偶,饱满的小脸上又红又烫。“我马上可以见到堂哥啦,”她雀跃地说,“我记得他的眉毛直直的,鼻梁高高的,嘴巴宽宽的,长得可英俊了。再过几年,我也和他一样大了,他也就不会嫌我烦了。”

十三天后,我们到了楚国边境,我看见衣衫褴褛的乞丐蚕行在路途两边,他们的眼神麻木冷酷,步履盲目而疲倦,荒草丛生的道路在车轮下乏味伸展,房屋和耕地越来越少,这样的人却越来越多,远离繁华的地界上积贫积弱,庶民和乞丐没有任何区别。都是那样大的眼睛,饿的凶光毕露,他们与生俱来的表现力把卑微与痛苦彰显到极处,几乎成了一种仇恨,它们勾勒交织成一道酸馊的帷幕,似乎蕴含着某种不祥之兆。

一路向北,绕过魏韩边境,就到了上党。按照夷的叮嘱,我们会先去他朋友邢晏家暂住,再护送三位姑娘前往安泽,我和泊沦需要留在长子继续等待。

我讨厌这儿,这片穷荒贫瘠的高地上,到处都是载满家什的牛车马车,每天都有山民星散到其他国家去。只有傻子才会来这儿,那我为什么老要做那个傻子呢?

进入长子的前一天傍晚,我独自坐在少水河畔的一棵槐树下,信手打着水漂。石片在水上跳了三下,忽然高高的飞入蓝天,我又抓了块石头,石头打到那个位置,再一次弹了起来。我索性挽起裤管,涉入水中,河水淹没膝盖时,一只硕大的鸟头从水下缓缓浮起,血痂密布如同狰狞婴胎,溃烂的双目像两团腐烂的胎胞,散发出浓烈的恶臭,有苍蝇围上来嗡嗡啄食着那些腐肉,我伸手轻轻触碰那颗头颅,它朝右边颓然一撇,就这么沉入了水底。

或许是渔村人的蛊术从未消散,或许是触犯了神尸,一到邢晏家,我便一病不起,这里没有郎中,只有吐了睡,醒了吃,吃了再吐,如此反复,我的病势愈来愈凶险,过了四五日光景,身上居然浮现出类似于尸斑的青紫色。

我讨厌听到人的声音,那些对于后事的善意讨论,这些悲伤而茫然的声响如同一条纤细易断的绳索,把我悬挂在黄泉与人间的交点,就像我们所处的上党。

滚!我抽出枕头朝泊沦砸去,枕头像一团羽毛从我指缝里滑下了床。貔良吓得哇哇大哭,泊沦叹了口气,只好哄着她出去了。

天黑了,我再次昏睡过去。这一睡,又是好几天,直到有人在我手臂上狠狠拧了一把,那一下非常重,比拧在心窝上还疼。我逐渐从昏睡中清醒,眼睛还闭着,于是一只冷冰冰的手拨开了我的眼皮。傍着清晨微光,我看见手臂上塔着一只鸦爪般的枯手,十指尖尖,缀满指环。

我一下就把双眼打开了。湿婆凑近来,对着我脸上吐了口气。“小公子,好久不见呐。”她掖了两下被子,低低地笑,“哥哥叫我来看看你,他说你还能活一段日子呢。”

一段日子……我不安地缩了缩脑袋。她俯觑我的神色,仿佛一头饱食的母狮欣赏着血肉尚存的猎物。“别怕,救人和杀人没什么区别,闭上眼睛快快完事。”话音刚落,细长的指甲便勾进了皮肉,我挣扎,她点了下我额头,把我摁住了。伤口越开越大,骇然翻起,白里泛了点红色,却不见半点血流出。我疼的满头冷汗,她倒来了兴致,挤进两根手指,仔细地抠挖了半天,蓦的一扯,从里边攥出一条半米长的虫子。那条髹黑的活物在指尖来回甩动,血痕般的影子斜打在墙上,左,右,左,右。

湿婆把虫子团进手里,低声念了两句,又打开手掌。“快张嘴。”

我把所有的力气都用来摇头,这显然是极不明智的,因为她轻而易举地就扣开了我的嘴巴,拿手往上一掩,一把灰烬丝丝拉拉灌入喉咙,带着股奇异的腥臊味。我反咽两下,细着嗓子咳嗽起来。她却云淡风轻地说:“没想到最后一次见面居然这么无趣。按辈分说,你该拜别我的。”

我恋恋不舍地从被窝里拿出手向这位祖先拜了一拜,脸上很不情愿,这可把她逗笑了。“真可惜。”

鸡叫,天明,湿婆抚平了裙裾,起身离去。她的身体像张皮影在墙上化开,剥色,消失不见。我盯着那面墙,我觉得我还会见到六贝勒的。

几天后泊沦带着姑娘们上路了,从这儿去安泽不过两天半的行程,马车上却满载家当。夷迟迟不来,我们不能再等下去了,三天后我也会离开少子,日落时分我们将在焦桦林汇合,东北而行,远离赵秦之地。

送别了他们,我猫进被窝里扳了扳手指头,泊沦很快就要三十岁了,这岁数对他很重要,我大致明白该做些什么,并且期待着。

我离开的时候,延续三夜的凄雨刚刚停止,天边是海浪的颜色,茅屋上是麦田的颜色,柴栏的影子在黄土上抖开,是旭日的颜色。荒原中人烟稀微,只有马儿嘶嘶喘个不休。我抚摸着腰间的玉佩,欣然踏上旅途。叔叔的信物常伴左右,也不知为什么,我很喜欢我的叔叔,虽然我从未见过他,他应该是个多愁善感的男人,对于爱情有着天真而执着的追求,而爱情会让人变得脆弱,渺小,这也恰恰是他比父亲更富于魅力的地方。

于是跨马西去,踏碎了皑皑白霜,芳草迟暮一寸寸老去,却偏偏遇上这朝阳奔腾而下,仿佛错误的春光不期而至,华衣锦裘错别了飒飒秋风,只听见木杵击打着粗布麻裳,蹲踞青石上的浣衣妇和我调情。她说公子你衣冠楚楚,是要与谁幽会呢?

不等回答,马儿已经越过溪涧,日光渐遁于崇山茂林,我想等太阳下山,我就能见到他了。

出了密林,烧红的太阳抛向西边地平线,桦树林上烈火熊熊,黑的,红的,黄的,白的,里边的樵夫尖嗓唱。“日高乎,热也,地高乎,危也,嘿!嘿!狗儿叫,马儿叫,子不继,老也——”

快!快!我抽打着身下的马匹,憧憬和不安伴随着夕阳的跃动飞速深悬,太阳下山的时候,那里会有一匹马,马上骑着爱人,河水蹦腾而下,我们往北,去北边……

马忽然不走了,前蹄一捌,蹭蹭刨着黄土,喉咙里咕咕直叫。我狠狠挥了一鞭子,它扬起前身,扭头往回急奔。我急得猛拽缰绳,它甩出舌头,四蹄狂蹬。

日高乎,热也,地高乎,危也,嘿!嘿!狗儿叫,马儿叫,子不继,老——

樵夫不唱了。一阵马蹄声淹没了它。

很多的马。很多的兵。

我这才醒悟过来,提起缰绳,沿着小道往东边树林冲去。身下的马瘦弱不堪,压根跑不过那些战马,还没到岔口就被拦了下来。两小兵蹦下马背,揪过笼头,一撺,就把我撂下了马。我在土堆里咕噜噜滚了两圈,天旋地转间,又像颗熟透的瓜被人从地里拔了起来。

这时,带头的军官才下马走来,头上的牛皮帽在大风中霍霍抖动。

一小兵怪声怪调地问:“我看你不是赵人,不是秦人,也不像楚人,却穿着楚人的衣服,那到底是何人?”

双臂被螃蟹似的钳着,耳边嗡嗡响成一片,秦人赵人楚人。天杀的你们分那么多国家干什么。

“我认识他,他是个哑巴!”军官冲也似的来到眼前,整张脸激动得不住颤抖。“远远的我就闻到了,”他拱起鼻子,像狗一样在我身上嗅,“葛人醉醺醺的馊味儿。”

他是谁?我是真的不知道。他凑到耳边,开始说葛语,声音和泊沦一样软软的:“当年我爹刺杀你那酒鬼老爹,你才刚从娘胎里爬出来!我在地宫里呆了九年,那里可真黑啊,过了黄昏就是黑夜……”他环顾天空,双眼笑成疤,“你们无所不能的六贝勒呢?你说他会在哪儿呢?”

他们把我押去一块空地上,那儿黑压压团了一大群人,站着的,跪着的,脸都跟土垛子似的,有些人脖子上还套着铁链。

那军官四仰八叉往地上一坐,手臂挥动,一个老人带着男童,蹒跚着走上前来。他说:“唱!”老人就吹起了笛子,男童声音尖脆,近乎恐惧:“除它冠冕,去它衣裳,是条狗,是团猫,汪汪汪,咪咪咪……”军官大声纠正:“是老鼠!老鼠!”

前一脚,后一脚,我就顿在了地上,玉佩也没了,衣裳也没了,日头没了,天冷的人头皮发麻骨头疼,我在地上爬着,也没人管,爬了半天,脖子上忽然一沉,一把铁链子就拴了上来。

他提了我起来,左看看,右看看,然后满意地拍着我脸说;“这东西,对上你们的脖子,正好。”士兵们大笑。那时我已经忘记了羞耻,我看着他,动了两下嘴巴。

他脑袋一歪,拢起耳朵大声问:“什么?你想说什么?你们看看,他都吓得忘记自己是个哑巴了!”

我撑起脑袋,看见人的脸都暗了下去,远方山麓上,红压着白,黑压着红,好像天上挤满了人。

太阳下山了。

第20章:大门

我们去了丹朱岭。

来上党那么多天,头一次见着那么多人。那么忙碌的场面。

我想起远在上蔡的那片农田,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人人掐着日子种田,为的是养活一张张嘴。

这里的人也很忙,只是忙着杀人或是不被人杀。

给我戴镣铐的那个离族人,叫汤艾,是赵军营里的千夫长,生了双笑吟吟的眼睛,一张嘴薄得像道割痕。他腰间插了把鞭子,手里还拿着一条。

一起修长城的人都很感激我,有了我,鞭子就不会落到他们身上去了。

不得不说,离人多多少少都有些艺术天份,别的工头抽起人来,都是血肉模糊惨不忍睹,汤艾抽出来的可不一样。他成天变着法子横横竖竖地在我身上发挥,夜间脱了衣服,有个叫章起的伙计会帮我上药,据他反应,我背上的血沟每天都在变花样,一会像张地图,一会像条蛇或是大鱼,他要一时兴起,兴许还能改成豹子。他的大鹏鸟更是堪称一绝,那模样栩栩如生,好像随时会从身上振翅高飞。

章起说,我这样的人就不配活着。养了一身金贵的臭毛病,却早没了金贵的命。

可我实在是没法子。

被抓了以后,我像条狗似的被拴着。脖子上的镣铐起码有两斤重,在骤冷恶劣的天气中硬如刀割。人没动两下,喉管里先没了气。

铁撬就更重。举起来十分力,点到地上最多只剩下三分。汤艾一脚跺住撬头,用找抽的口吻说;“你绣花呢?你要想绣花,我马上把你阉了送宫里去,不然就给我好好干!”

抬石块,他总让我站最前头。等我起身,后面的人才能起来。

一,二,三.我没站起来。

一,二,三.我还是没站起来。

我知道坏了。

汤艾又像鬼魂一样飘了过来,他垂下眼看我,我抬起头看他,他几乎把眼睛闭了起来,半颗眼球也看不到。他说:“老鼠,你肩上扛着的是整个葛族吗?”

我忍无可忍,张开鼻孔撩起眼皮,狠狠瞪了上去。他将手往下一挂,刀尖点在了我眉心上。他一点点旋着刀尖,血沿着鼻梁慢悠悠地往下淌。“你再瞪,这刀就不会在这儿了。”他摸着我的右眼皮说,“会在这儿”又摸着左眼皮,“还有这儿,你说呢?”

我对他只有厌恶,没有仇恨。爹没来得及还的债,总有人要替他捱,即便我没做的太多孽。

我只觉得难受。如果泊沦在身边,我就不会那么煎熬。自从来了长平,日子再苦,活再累,唯一让我耿耿于怀的,就是没能见他最后一面。可要真见了面,他也认不出我了吧,我变了很多,又黑又瘦,双肩高高隆起,脊背也开始弯了,看上去活像一具骆驼干。可我当初去见他的时候,完全不是这样的。

有时候事情就是变化的那么快。就像糊里糊涂的我爹就死了,娘也死了,图斯转眼就要烧死我。

如今身边只有一个三大五粗的章起。

章起原来是个兵,两年前打残了腿,只能做军夫,后来也不知怎么,就下放干了粗活。在沙场呆了二十多年的汉子,却比谁都不愿打仗。他抢了张饼递给我,自己却吃着菜羹,他说:“打赢打输有什么区别,吃饭的嘴是越来越少,我们也不会多口饭食。我是见惯了流血的,所以比谁都恨,就像管账的人,数多了钱反倒害怕花钱。我十岁那年爹就被秦军斩首了,我娘现在七十岁,肩不能扛,手不能提,我走的时候,都起不来床了。村里人记得了,就喂口饭吃,不记得的就撂下不管。我就想回去看看她,哪怕亲手埋了也好。对了,你娘呢?”

我娘?我捏着手里的饼想着我们家,我娘爱我爹,却和我哥上床,我们两兄弟爱他又怕他,所以杀了他。我爹呢又杀了我祖父,我祖父又杀了我叔叔。这样的事儿在图家几乎代代都有,已经成了某种优良传统。更可笑的是,直到出了家门,我才领悟到这是个多么神奇的家族,万里能出一户就不错了,只要是个人就不会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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