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伞骨 下——by温如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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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做不会那一个坐在窗边温书的钟家少爷。

至少,这里足够安全。

七月中旬的时候,钟檐接了崔家的一笔活计,不是什么繁杂的款式,可是在这样的乱世里,能够接到这样一笔生意,他还是很高兴的,忙活了小半个月,才算交了货,回头遇上了小算盘,他遇上了小算盘,问了他们家五爷这几日怎么不见人。

“哟,钟师傅,你还不知道吧,五爷她上闽南了。”

“哦?是谈生意去了?”钟檐略微诧异。

“什么呀?”小算盘语气低了低,一脸怒其不争的表情,“表面上是这样,可是暗地里,谁不知道,她是去找那个人去了……偏偏那人是狐狸的面貌,倔牛的性子。”

“哦。”钟檐应了一声,却也没有继续问,倒是小算盘说个不停。“你说,五爷是怎么想的,怎么就吊死在一根歪脖树上了呢?”

崔熙来不管面上多么强,总归是个女子,总归有自己纠结的地方,钟檐这样想,安慰小算盘,“她总归会回来的吧,不管怎么样,回来继续做崔五爷,还是怎么样,这么大的人了,总归会想清楚的。”

他说完,便慢慢走出崔家宅子,日光一瞬间直射过来,刺伤了他的眼睛,他记得,自己第一次将这个小姑娘领出来的时候,也是这样的日头。

看着他的下一辈都已经开始演绎了自己当年的故事,他想自己大概,真的是老了吧。

到了七月,边疆又有了新消息,一场败仗连着一场胜仗,胜仗以后又停滞不前,战场上的事情,天时地利与人和,谁也说不准。

只是这连绵的战火,每个三五年是停歇不了的,这是一定的。

李胥站在高坡上,背着手,俯瞰这七月日头下的高原,他想,京都那边那人应该已经登基了吧,他忍不住眯起眼,回想自己是怎么样放弃了的,真他娘的鬼迷心窍。

可是鬼迷心窍也罢,他做出的决定,就丝毫没有更改的道理,即使败了,落魄了,他也是那个骄傲的李胥。

想到这里,他将手中的圣旨捏了捏,那是加封他为亲王的圣旨,八百里加急而来,他想,他仍是守他的边关,就是封了天王老子,又有什么意思呢。

以后的很多年里,他就守着这片苦寒的山水,任凭年轻的帝王怎么下旨,他再也没有回到东阙。

他成为大晁史上唯一一个守着清苦边境度过余生的亲王。

当然,这是后话了。

边关贫瘠,就算是春夏季节,种不了什么好蔬菜果实,到了这个季节,荒原上总是能够听到牧羊女隐约的歌声。

牧羊女将早上的放出来的羊一只又一只重新赶回家去的时候,天其实还没有真正黑起来,可是最近这些日子,总是有些急躁,想要快些回去,再快些回去。

大军驻扎的三十里开外,已经是北靖的境内,云内州上有一个小的城镇,这里的人的大多是以放牧为生的,而牧羊女们的方向,便是这里。

她穿过城镇的市中心,望着那些招摇的酒旗,决定打一壶青稞酒回去。

她就是在这个时候,望见他们的王的。

拓跋凛笑了笑,“怎么?日子倒是过得很悠闲嘛,难怪连本王的王妃也不愿意做了?”

她把头低了低,想说一声不敢,却马上觉察出不妥来,只低眉顺眼的说,“主人能够赐我一间屋子,一份营生,就是了了一生的福分。”

拓跋凛眉头扬了扬,“当然,还有赐你一个男人。”

她不知道怎么应答,却听拓跋凛继续问,“他还是什么也想不起来吗?”

秦了了点头,“嗯。他什么人也不记得,身体也大不如前了。”她还是记得前些日子她从北靖的军营带回来的模样,浑身是血,苍白的毫无攻击力,完全不像他。

这些天虽然多少养回了一些,可是他总是不时的咳血,战争带给他的消耗太大了,怕是用一辈子都养不回来。

秦了了发现他不对劲,是他醒来的第三天,那一日,他牧羊回去,竟然发现他在镇上到处拉了人问自己是什么样的人,在此之前,他完全没有表现出半点不对劲的样子,他对待自己的态度说不上多亲近,也算不上敌对,只是不提关于自己的任何事情。

——原来竟让是不记得了吗?

秦了了鼻子有些酸,这个男人,即使什么也不记得了,在陌生的环境中也不会将自己的弱点暴露出来,天生的警觉和不信任,终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是同一种人。

她缓缓的朝他走过去,牵起他的手,淡淡说,“大哥,你怎么跑出来了,我打了你最爱喝的青稞酒呢。”

他望了一眼她,点点头,跟着她回去。

秦了了后来请了大夫来看,发现他身上除了里里外外的伤之外,脑颅中还有一种毒素,干扰着他的神经,失去记忆就是他的后遗症之一。

“这种毒种下恐怕不是最近的事,至少有一年了,虽然不会害人性命,时间久了,会干扰人生理上的种种机能,失忆是最近出现的症状,说明毒已经深入骨髓了,以后可能会失去味觉,失明,手脚麻痹……也说不准。”

秦了了咬牙,“是什么人这么狠毒!”

老郎中摇摇头,“非也非也,这毒虽然慢性至残,却不会让人死亡,更有将人从鬼门关拉回来的功效,当年这位壮士一定受过很重的伤,所以当时医治他的大夫才会不惜铤而走险,用了这味药,才将他从鬼门关上拉回来,削骨挫筋之痛,能熬过来的,也不是常人。”

“那他怎么样才能好呢?”秦了了忽然想起许久之前申屠衍就说过,会把他们忘得干干净净,一点不留的话,想必那个时候,他就已经知道了自己的情况了吧。

老郎中摇摇头,“细心调理的话,活下去没什么问题,至于其他,我真不好说。”

秦了了又说了几句申屠衍的情况,拓跋凛背着手,“哦,带我去看看他。”

“主人!”秦了了焦急的唤了一声。

拓跋凛思索了一番,妥协,“好吧。但是你给我听好了,儿女情长终究不是一个大丈夫的心思,他的归宿是战场,再给你几天时间,把他送到我身边来。”

秦了了点点头,目送拓跋凛远去。

她打了青稞酒推开门的时候,发现屋子里面没有人,叫了几声大哥也没有回应,到了后院,才发现男人正望着院子里几株植物发愣,大男人蹲在叶子从中,睁着好奇的眼睛,那动作实在是滑稽可笑。

“大哥,我带了你最爱的青稞酒回来。”秦了了笑着。将酒放在桌子上。

看着植物的男人很专注,许久才抬起头,望着姑娘,皱眉问。

“我以前很爱喝青稞酒的吗?”

“大哥真爱说笑,我们在这里生活了十多年,大哥说过,做鬼也不会忘记这里的青稞酒的呀。”

67.第九支伞骨·承(上)

钟檐将最后一批货送掉以后,回家的路上,天空忽然飘起雨来。

起初只是豆大的雨滴,稀稀疏疏飘在空气中,几声闷雷以后,雨水便劈头盖脸的落下来,尘土飞扬。

街上的行人纷纷跑起来,归家的归家,实在跑不到家的,也寻了一处地方避避雨。钟檐腿脚不方便,离得最近的地方就是城郊的观音祠了。

钟檐沿着被雨水打湿的台阶拾级而上,总算是有一瓦遮檐了。

他抖落了身上的雨水,袍子已经湿透了,黏在身上很不舒服,他看了一下天,这场雨水似乎积攒了态度天了,暂时停不了了。

这观音祠位于城西,前几年香火鼎盛,来这里求子求孙的人很多,后来云宣又盖了新的寺庙,老祠就渐渐荒芜了,连个打理的僧人也没有,只有少数还信这送子观音的人,不时上山,听点香火。

这种天气,就跟不可能有人了。

钟檐对着观音娘娘拜了拜,就开始结身上的湿衣服起来。

忽的,他忽然觉得案桌下面有动静,他一瞪,又立马没了动静,他继续解衣带,发现案桌下的帘子又动了动,他疑惑,莫非观音娘娘看见他如此不雅的宽衣解带,显灵了?

他轻手轻脚走过去,掀开来,竟然蜷缩着一个粉雕玉琢的娃娃,眼珠子滴溜溜的瞅着他看。

于是两个人一大一小,蹲坐在蒲团上,大眼瞪着小眼。

“你是谁?怎么会在这里?”

小孩儿警惕的看了钟檐一眼,反问,“你又是谁?怎么会在这里。”

钟檐轻笑,想着这是谁家的小孩儿还挺倔,便逗他,“我告诉你我是谁,你就告诉我我是谁!”

小孩儿认真想了一会儿,觉得这很合理,又忽然想起什么,握紧了拳头,鼓着腮帮子说,“我阿爹不让我告诉别人,我是他儿子冯小猫!”

“冯小猫?”钟檐好笑,到底是小孩子,“那你爹真是太没文化了……”

“不许你这么说我爹!”小孩儿拳头握得更加紧,瞪着他,倒是真像炸了猫的小猫了。

“你爹都把你扔在这里了,不要你了,傻孩子!”钟檐继续逗他。

“哼!”小孩别过脸去,再也不理钟檐。

半个时辰以后,雨渐渐停了,他准备趁着这个时候下山,望了望还气鼓鼓的小孩,问,“要不要跟我下山?”

小孩轻哼,不理他。

“那我走了?”钟檐继续试探。

他最终还是把小孩带走了,他知道,他喜欢一个男人,他一辈子也不会有这样一个孩子,他一辈子都会有这样的缺憾,可是也能理解父母丢了孩子的焦急,所以还是想要尽快把孩子送回去。

“你爹是干什么?叫什么?”

小孩儿认真想了一会儿,说,“我爹是全天下最能干最勇敢最善解人意长得最好看性格最好写字最好看文章写得最好最会赚钱养家对我最好……”

“得得……”钟檐脑门儿生疼,决定还是先把孩子带回家去,从长计议。

他们回到伞铺的时候,天气已经有些黑,他打开木门,将小孩儿安置在竹椅上,看着乱成一团的铺子,决定收拾一下,另外,雨季就要来了,他也可以把存货拿出来。

小孩儿安静的坐在门边,不吵也不闹,唇红齿白的,跟的小媳妇一样,长得可真好看。他想,如果不是这半生颠簸,他的媳妇没有跑了,他也没有重新遇到申屠衍,他的孩子可能也这么大了。

可是这样,他觉得自己更加难过了。

他整理了一些存活,忽然想起房梁上还有那申屠衍糊的十一把伞,虽然做工不怎么的,总是可以拿来应应急。

想到这里,他拿来梯子,将伞慢慢取下来,他对这把伞的第一个印象,是做工真烂,指不定还漏风漏雨的,还有,伞面上这黑黑的一团墨迹是什么。

他慢慢打开第一把伞,申屠衍歪七扭八的字迹跃然纸上,他的呼吸一窒,忽然想起他离开的那个风雨夜,他起夜时看见男人蹲在梯子旁写些什么,想必是那个时候写下的。

——也许有一天,你会忘记你是谁,但是伞上的这一些,你必须要记住。

钟檐陆陆续续将其他十支纸伞依次排开,天上又落了一阵雨,大大小小款式各异开在这蓬门前,雨雾前,宛如簪在黄昏袖口上的一朵朵碗花。

伞面上写得是:

——每年清明记得去金渡川撒一杯清酒。

——钟檐的右脚血气不通,要时常给他泡脚。

——钟檐讨厌吃生姜,可是生姜对他腿好。

——以后每天要给钟檐做一道不同的菜。

——钟檐的脾气不好,要顺着他。

——以后我们要在后院种好多好多的菜。

——我和钟檐还没有拜堂。

——你是申屠衍,要一辈子对钟檐好。

——我的家在云宣。

——要活着回来。

小孩儿一个人坐在椅子,听着雨水噼里啪啦打在屋檐上,觉得很无聊,看着眼前的男人忽然蹲下来,头埋在两膝中,双肩无声的抖动着。

小孩好奇凑过去,对上钟檐红得跟兔子一样的眼,“叔叔,你怎么哭了?”

钟檐咬牙,“我才没有哭!小孩子懂什么!”

小孩儿歪头想了一下,想着这个刻薄的古怪叔叔,一定丢了非常重要的东西,他丢了阿爹送给他的玛瑙项链时也是这么难过的,掏了掏小篼,终于掏出了家里带出来的小糖豆,伸出手,“给你,不要哭了。”

钟檐望了望小孩儿手里的糖豆,垂下头去,继续红眼。

“那个呢?”小孩儿又掏了一只篼,是另外一种牛皮糖。

钟檐默了一会儿,“好吧。”

边塞战事吃紧,可是终究还没打到镇上来,因此日子过得还算宁静,虽然,她知道这么一份宁静是有期限的。

每一日,她穿过市集,总会捎一壶酒,几斤羊肉回去。

申屠衍身上的伤都已经结了痂,只是动作不协调,反应能力也很差劲,时常会打翻盘子,跌倒,她进门时候,他正望着一地的瓷碎片皱眉。

“大哥,我来吧。”秦了了接过扫把。

“我以前也是这么笨的吗?”申屠衍疑惑抬头。

秦了了不知该如何回答,勉强笑道,“怎么会,大哥的武功很好,以一敌十都不在话下,一定是因为伤了筋骨才会这样,会好起来的。”

男人还是继续看着自己的手,努力回想,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秦了了想着昔日申屠衍的模样,忽然鼻中酸涩,勉强的笑道,“大哥,我给你刮一刮胡子吧。”

申屠衍此时想起自己已经很多天没有照过镜子,摸了摸脸上胡乱生长的络腮胡子,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秦了了找来矮板凳,让申屠衍坐在上面,又打了一盆清水,用水沾湿他的脸,用小刀细细的刮了起来。

申屠衍任凭姑娘摆弄着,忽然想起什么来,终于憋不住问,“姑娘,你是我的亲妹子吗?”不然,怎么一口喊他一声大哥?

秦了了笑了笑,摇摇头,有将男人的发髻散开来,用梳子梳得光滑,“大哥,我是你最好的兄弟的妹子呀。”

申屠衍应了一声,缄默了一会儿,“能不能给我讲讲以前的事情吗?”

秦了了点点头,“大哥是一个英雄,就是大哥把我救出来的呀。我很小的时候,我的阿哥就死了,阿哥临死前告诉我会有大哥来接我,那时候我被人贩子拐卖,就一直等啊等,终于等到大哥来接我,我们翻过围墙,一起逃了出来,然后来到这里,在一起生活了很多年……”

申屠衍想了想,似乎有点印象,“我们就没有到过别的地方吗?”

“没有。”秦了了将男人的脸掰了过来,去刮另一边的胡子。

申屠衍仍然皱着眉头,一点也没有注意他身后的姑娘已经涌出了泪水。

她编造了这样一个故事,甚至连自己都要信以为真了。

她想,如果这样一个虚构的故事是真的,该有多好?

68.第九支伞骨·承(下)

每一日,秦了了都要给申屠衍讲一个故事。

那一些故事,秦了了心里,认定了都是发生过的。如果那个时候她知道有平行空间这一种东西,那么那些故事她就可以顺理成章的解释为另一个世界里的申屠衍和秦了了所经历过的。

比如她四岁的时候一个人逃出,因为太饿了,偷馒头被打个半死,而另外一个世界里的他们从奴隶主手里逃出,在雪天的大晁都城一起分一块馒头;

比如那一年主人的乐坊看中了她,只要留下来,就可以不用再挨饿受冻,却没有人问问她一句愿不愿意,而另一个世界的少年跑了十里的路,去告诉她,如果她不愿意,也不要勉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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