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太主观了。”孟池朗可不这么想,“前不久我们才开始,哪有那么夸张。”
这下,金妍才真正惊讶了。
“这么看着我做什么?”被她看得有些发毛,孟池朗出声了。
金妍煞有其事地道:“以前有人告诉我,在爱情里,一秒和一生没有分别,原来是真的。”
孟池朗半晌没找出话回应她。
第四十二章
人到了一定的年纪,就会懂得细水长流的妙处远甚过波澜壮阔的风景。
道理并没有多深情,因为很现实的,这就是生活。
做一个最简单的减法,一天二十四个小时,八个小时工作,八个小时睡觉,两个小时在路上,剩下的这零碎的六个小时又能有多少是给爱人的呢?
岁月之所以静好,是因为忙碌而规律的生活让浮华尽皆沉淀。当爱情成熟,彼此不再刻意,那么关于幸福的定义也不再喧嚣——只要你回头时,他在。
而往往,我们都要经过那一段烦恼才能支起爱情在生活中的平衡点。
孟池朗此时就有着这样的烦恼。
送走金妍后,他更加忙碌起来。
工作,睡觉,一天下来恨不得把吃饭这件事都省略,就是有心也没有精力谈情说爱。
赵凌宇不曾抱怨,心疼他也更顾着他,给的多了让孟池朗受着心虚。他没有那么自私,亦不是无知的少年人,不会认为别人给的迁就就是理所应当,就算那个人是赵凌宇也一样。忙起来,对那人忽略太过,他心里不踏实。
可有心打起精神想要多陪他一会儿,什么时候迷迷糊糊睡过去了也不自知,第二天醒来才懊恼,再下决定,重蹈覆辙,如此反复。
到后来干脆换了法子,偷闲想和他通电话。
“孟池朗,取块雪纺来,要米白色的!”
瞧,也总有事情打断,计划就此搁浅,忙过头再想起来早不知是什么时候的事了。
因为回家的时间早晚不定,这段时间不断在公司、上司家、会场来回,下班地点不一,孟池朗便不让赵凌宇像以前一样接送自己,来回一趟太折腾,没有必要。
不过,打了两天车后,第三天,赵凌宇就开始每天向他汇报自己的行程。他起先还没明白他的用意,有时不那么忙碌,临到下班就会想到某人也正好空闲,于是恍然。
再忙也并不是没有机会和他见面不是么,那人考虑得比他周全太多了,可谓是见缝插针。
知会了对方一声,果然他的车子便准时出现。
又一日,才在自家门口分开没多久,某人便开门进来。
“噢,我忘了说晚安了。”见他去而复返,孟池朗一想就通,说完了连吻都一并给了,迷迷糊糊地想着他幼稚,打发他赶紧地回去睡。
赵凌宇搂着他。
“……什么?”
“空调坏了?”
“这个点好晚了,今天在我这儿睡吧。”
孟池朗已经进入半睡不醒的状态,看他说什么是什么,然后回了房间往床上一趴,随他去洗漱。早上醒来时,发现自己趴在某人身上,不由心情大好。
这么多天,这还是第一次能在睡醒的时候不是烦躁的抱怨。
接着,第二天。
“还没修好啊……啊哈。”
打着哈欠,招招手,放行。
第三天。
孟池朗靠在枕头上,头一点一点的,很努力让自己保持几分清醒,被微凉的体温靠近了,原本打算说的话随即抛在了脑后,动作利落地往他怀里一钻,彻底睡了过去。
第四天。
“你不会是想告诉我你家空调这阵子不会好了吧?”
孟池朗给了一个‘少来这套’的表情。
赵凌宇:……
赵凌宇:我想你了。
孟池朗笑起来,算你诚实,也就这么默许了他的无赖行径。
日子就这么变得丰满起来,孟池朗也不再瞎琢磨回报他这份体贴的方式。
两个月的时间过得紧凑,如同化身犀牛狂奔的时钟在Alice一句‘辛苦了’中终于获准歇上一歇。
孟池朗狠狠地睡了一觉,被赵凌宇从床上挖起来已经是晚饭时间。
桌上摆着三菜一汤,还有冒着热气的米饭,很居家的菜色,也让人食欲大开。
敷衍地喝了一口赵凌宇递过来的汤,孟池朗没有先喝汤的习惯,筷子一转就向了绿色蔬菜进攻,塞了满嘴含糊道:“前两回我就想说了,你最近定的哪一家,味道挺特别。”
不喜欢?
吃了赵凌宇夹过来的肉,自己动筷子给他夹了一块,示意他快吃,别光顾着他。
“还行,就是太淡了。”吃多了食府那样大招牌的打包菜色,孟池朗对这些家常小菜也不由青睐起来。
赵凌宇弯了弯眼角,转瞬就又忘了他的交代,给他夹了一块鲜嫩的鱼肉。
填饱了肚子,孟池朗最后才满足地喝了一碗汤。
一抹嘴,道:“下次换醋溜排骨吧,还有上回那道南瓜咸蛋也不错。对了,是哪家来着,那道水煮鱼好久没吃了,这两天我们再去吃一次吧?”
他絮絮叨叨,赵凌宇只管点头。
饭罢,孟池朗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儿,自觉近来对某人冷落太多,也就坐不住了,跑进厨房陪他刷碗。
倚在冰箱上看了一会儿,孟池朗开始找话题:“明天可别吵醒我啊,我有三天假。”
提醒了某个需要照常上班的人,孟池朗也有感这个话题不大适合自己要营造的温馨气氛,于是想换个主题。
赵凌宇已经侧过头来看他。
今天睡了那么多,晚上睡得着?
说话句子长了,赵凌宇还是会时不时加上几个手势让他更好地理解自己,此时他手上都是洗洁剂的泡沫,很是好玩。
“谁知道呢,反正除了睡觉我什么都不想做。”他走过来,搂着赵凌宇,“之前忙疯了没觉得,现在反而好累,提不起劲。”
他摸了把赵凌宇精瘦结实的小腹,笑眯眯地问:“大佬,空调修好了伐?”
赵凌宇脸不红心不跳地摇头,在他戏谑的眼神中,道:没接电源。
他一语道破空调坏了的真相,然后道:我准备拆了它,你说好不好?
孟池朗乐不可支,被赵凌宇扭头在鼻子和嘴上亲了好几口,才捏了捏他的腰,“不许偷懒,好好干活抵寄宿费。”
赵凌宇加快了速度,将一个个碟子清洗毕整齐地放好。
看他动作训练有素,孟池朗夸奖:“不错嘛,越来越能干了。”
他探手给赵凌宇拿了擦拭的毛巾,也不知怎么想的,低头闻了闻他双手的气味,笑道:“你说,一整瓶香水能不能洗掉这个味?”
洗洁剂的气味,还有一点点大概是油烟的味道出现在赵凌宇身上足够让所有人惊奇,孟池朗对这些一直很不喜欢,现在却觉得它也可以让人很舒服。
赵凌宇看了眼自己的手,做了个等会儿的手势。
接着他俯身,拉开了洗水槽下厨余柜的门,整理了厨余,拎着出去了。
一大袋子。
孟池朗还纳闷这得是几天没扔的垃圾,在拉开冰箱打算洗些水果的时候愣住了。
满满一冰箱的食物,不,应该说是新鲜的食材。
新鲜的,需要加工才能摆上餐桌成为食物的东西,不该出现在家里的冰箱里。他这两个月来忙得连厨房都没进过,那这些……
想到了什么,孟池朗扭头看了眼厨房,又是一呆。
没有了引去他全部注意力的赵凌宇,厨房每一个细节的变化都呈现在了孟池朗面前。锅上的水渍还未干透,灶台上有经常使用留下的油腻感,刀具摆放的位置也不一样了……
所有的所有都表明,厨房被经常使用,而那个人不会是自己。
关门的声音传来,是赵凌宇丢完垃圾回来的动静。
孟池朗转身看他走进厨房来,询问地看了眼自己,然后拿过薰衣草香味的洗手液拧了一大把在手上。
孟池朗盯着他揉搓出许多泡沫的手看了一阵,才往他的方向挪了挪,接着扑过去很用力地抱住他,把脸紧紧地贴在他背上,不许他转过身看自己。
这个人一定很爱他。
一定是爱惨了他。
孟池朗想到这里,心里就很滚烫。很浓很浓的温暖汇聚在一起,才让他有整个人懒懒的,又幸福得有些无所适从。
“是谁教会你的,这么厉害……”他这么笑着说了一句,有点想哭。
赵凌宇回身。
感动了?
孟池朗瞪了他一眼,“一声不吭的,要让我自己看见,你故意的吧?”
赵凌宇点头:就是让你离不开我。
“你想得美!”孟池朗捏着他的脖子直笑开。
赵凌宇接着道:那有没有奖励?
“嗯哼。”孟池朗摆出‘有求必应’的慷慨神情。
赵凌宇:
以身相许,怎么样?
孟池朗眼睛一眯:“没看懂,你说什么?”
赵凌宇:我想……
“你还敢说!”孟池朗跳起来就抓住他的脸,狂揉一顿,“就知道你没安好心,哼,一顿饭就想——叫你说,让你说。”
吼着他,自己却是已经笑成一团了。
心里那种略微沉重的感觉,也在他没脸没皮的要求里散去。赵凌宇为他付出太多,他会觉得喘不过气来,可那个人似乎永远比他还要了解自己,轻易就能化解他心里的矛盾和不安,让他舒舒服服地呆在最安全的地带,享受一室阳光。
怎么衡量爱有多深?
当他见缝插针,只为多贪路上两个小时的陪伴;当他无赖,只为换八个小时的相拥而眠;当他在自己无法陪伴的六个小时里,用心去学自己最不擅长的事情,一点一点地充实彼此的生活……
这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加法,十六个小时,当一个人三分之二的人生心甘情愿为你掌控,还需要别的什么去证明‘我爱你’这个命题?
第四十三章
要论恶趣味,这世上恐怕没什么能比得上上帝。他总在你想要歇一歇的时候在你屁股后点上一把火,或是放上一只恶犬,让你不得不苟延残喘地加速狂奔。
不过两天的休息,孟池朗自觉还未缓过劲来,就不得不投入,忙碌的工作中。因为,孟氏此次负责协助的亚洲巡秀不日便要展开。
孟氏负责的是金妍在华国大陆的三场秀,分别是在北方的连城、海城和广城。
金妍之前是在纬度更高的俄国城市开服装秀,之后便由连城开始再往南开始她在华国的首次服装秀。此时,她本人也已经到了连城,进入紧张的预备阶段。
孟池朗不仅要协助孟氏自身的秀,深知他在造型设计上能力的他曾经的老师金妍自然也不会放过他,孟池朗因此忙得不可开交。
好在,在华国的第一场秀精彩纷呈,举办得非常成功,让所有的辛劳都值得。
设计师金妍上台谢词的时候,甚至道:“此外,我必须要感谢的是我的合作伙伴永辉,和他用心为我选的伙伴——孟氏,正是因为有他们,这一次的秀才会这么成功,而我相信,有他们陪伴,接下来在华国的秀将会给我,给在座的各位带来更大的惊喜!谢谢。”
她此言,无疑是对孟氏给予最高赞誉,有她的名誉作衬,为孟氏在业界内又添上一抹亮色!
接下来在海城的秀毫无意外地成功,海城近年来已经成为华国与国外文化交汇最频繁的枢纽,在海城的秀,除了长江三角这一代的业内人士赶来,还有许多外国人士和记者自发赶来现场。
媒体上这一场秀赢得了一片赞誉,更让人意外的是,在法某权威时尚杂志上,一句‘东方最闪耀的时尚新秀’将孟氏以辉煌的姿态首次成为国际时尚圈的话题。
最后一场在华国的秀,也在半个月后开展。
广城。
孟池朗依旧是忙碌的,但没离开时没发觉,距离远了,总是控制不住想到那个人。
赵凌宇有自己的事业,自然不能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他也不是那种任性又粘人的情人。
他的恋爱观受多年海外生活的影响,相比时下的年轻人,他骨子里信仰的忠贞不渝有之,但同时也很洒脱,合之则来,不合则散,更要彼此有自由与隐私的空间,否则那不是在享受恋爱,而是受刑。
他觉得赵凌宇已经几乎占据了他所有的私生活,有时候会想着是不是应该退开一些,多给对方和自己一些独立的空间,但这一次,他发现,一旦离开那个人这些顾虑什么意义都没有。
他第一次尝到了思念的滋味。
像忘了加糖的咖啡,很苦,但回甘却更浓。
回到酒店,孟池朗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给赵凌宇打电话,聊了没两句,便火速去浴室里洗了澡回来。
两人聊的话题也没什么新鲜,说多了,来来回回无非是聊聊服装秀,再聊聊天气,聊聊早午晚餐,而赵凌宇总提他累不累,照顾好自己的话。
很琐碎的关心,却让人异常满足。
末了,孟池朗凑近了些,他点了点屏幕,趴在床上道:“靠近点。”
赵凌宇只当他没有看清自己的唇语,听话地靠近了些,又调整了灯光的方向让他看得更清楚些。
孟池朗撇嘴:“让你近点儿。”
赵凌宇再靠近。
“再过来点。”
赵凌宇的嘴唇几乎要碰到手机屏幕了,他张嘴喊了他一声孟孟,疑问地看着他。
孟池朗蓦地凑近,对着他嘴唇的方向亲了一下。
“我要睡了啊,看什么看,你也给我去睡。我挂了!”
匆匆忙忙地掐断了通话。
捏着手机,他脸上热热的,却忍不住笑起来。他猜那个人肯定是对着手机傻愣呢,这么一想,一头栽在枕头上磨蹭了好一会儿,才把自己裹成一团,消停了。
而海城这厢,赵凌宇对着手机怔了一阵,才无奈地笑着在早已看不到人的黑屏上亲了亲。也该给他回礼的机会才是啊,是害羞了吧。
看着床头柜上他的照片,赵凌宇笑着抚了抚,打消了回楼上继续加班的念头,在蓄满某人气息的床上安安稳稳地躺下。
广城的秀比海城的还要盛大,倒不是排场,而是那些到场的人十分大方且捧场,比海城人对这场秀更热情。这自然不是金妍所致,而是孟氏在广城的号召力非常强。
深城与广城临近,当年与孟氏有过合作的广城人不知凡几,加之从深城特意赶过来的许多业内人士,这一场秀若不成功那才是怪事。
当晚的庆功宴热闹非凡。
孟晖与他妻子忙着与老朋友应酬分不开身。当初孟氏放弃在深城扎根的辉煌,这一份说走就走的魄力他们十分敬佩,可心里大多是不以为然的。
海城的水可比他们南边深多了,孟氏那点资历过去,就算不至于蹉跎了,可也总不比在深城风光。
但谁也没料到,孟氏竟在这短短的半年之内,将名声都打到海外去了!
这轮番的大手笔,他们在广省都被惊动,眼看着孟氏已然飞跃到了另一个高度,他们自然也不会任往日的情谊这么淡了去,这一次机会如此难得又名正言顺,自是少不了一番热络。
久未回深城的孟池朗更是被这些叔叔伯伯照顾有加。这个说一转眼他就这么大了,那个说从小他就优秀果然不让人失望,老孟你们俩有福啦,孟池朗连他们的称呼都叫不出,略为尴尬地频频笑对。
宴会的主角自然也不能受了冷落,金妍倒不介意孟氏的风头盖过自己,毕竟她与孟氏的渊源不浅。何况孟氏父子用心地将自己引荐给那些在这一方水土中实力非凡的人,为自己事业的进益扩展人际,她也十分感谢。
孟池朗多喝了几杯,接送他的租用车上没有备水,他口干得很,酒气上头很不好受。但在回房时见那人从沙发上站起来看向自己时,那些越来越叫人烦躁的难受霎时都消失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