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公子仍然靠窗披衣而坐,一见王谢,期望之情还没有浮上眼底,立刻被担忧所取代,语气却仍然淡淡的道:“重芳昨日没有休息好?”
“跟鸟儿说了一晚上话,”王谢眉飞色舞,“昨天震惊之下口不择言,到是我以小人之心对君子之腹了,在此向天涯郑重致歉。”
莫公子一怔,隐隐觉得有些不对:“无妨,只是先生的气色……”
“没事没事,”王谢摆摆手,“我们便开始罢。”
“好。”
菲菲一早预备下水盆布巾绷带等物,礞石紧紧粘在莫公子旁边,盯着王谢。
王谢先解开了莫公子左手的绷带,露出愈合大半的手掌和手指,手背一如常人,但是整只手的内侧,皮肤几乎完全消失不见,遍布着斑驳丑陋的暗红色,表面不住渗出晶莹液体,宛如腐鱼,处处歪歪扭扭,五指指根均有刀割痕迹,食指指根处有一枚半个铜线大小的创口尚未收拢,露着深红色,隐隐可见白骨。
“这手……”比想象的严重,难为面前这人能忍痛。
“不慎托了一棵起火的树。”莫公子好脾气地解释。
“这痕迹是手指有些粘连,用利器切分开的?”
“是的。”
王谢打量他一眼,道:“抓握。”
莫公子依言握了一下手。
“多几下。”
左手握了三五次,王谢又叫手腕翻转,五指依次轮动等等,看过后心中已有打算。
“看看肩头的伤。”
莫公子从善如流。
他身材十分匀称,皮肤紧致,肌肉隐隐,线条轮廓极为流畅,王谢一圈圈往下解绷带,感觉得到,手底下的身体微微绷紧,这是紧张所致。任谁在陌生人面前袒胸露背还被触碰,都会紧张的,尤其是对于上位者来说更是如此。
王谢上辈子给王爷将军帮主魔教把脉,那气氛真是杀意弥漫,紧张得要命,他手指只要动一动,就有人准备拔刀拔剑。
而在莫公子身旁,除了紧张,竟没有感到半分杀气。
而且渐渐的,僵硬肌肉竟会一点点肉眼可见地放松,在他完全解开绷带的时候,对方竟然完全放松下来,真真不同寻常。
上身创口比手上还要命,尤其是暗红可怖的伤疤还长在脸上,看左边果然当得起“美艳”二字,看右边便一如罗刹恶鬼。
肩头烧伤伴骨折,创口没有感染,真是运气,虽然结了焦痂,已被切开,不会逐渐紧缩影响创口正常供血生长。右胸却不甚理想,满满的红色新肉和透明黏液之间,更是有块巴掌大的伤口,就像一张狰狞的大嘴,滴着浓黄涎液,嘲笑大夫白费心思,拒不合拢,绝不痊愈。
第四十三章:芳草如何觅天涯
虽说不喜莫公子的筹谋,王谢确实佩服对方能忍痛成这样——一旦进入治病救人的状态,王谢自觉将恩恩怨怨全抛之脑后,对方是病人,他是大夫,别的废话少说。
“原先大夫处理得很好,伤势没有被耽误,正在好转,只是面积太大。”在检查过右肩骨折愈合情况后王谢下定语,“天涯有内功护体,内腑没有受到太多火毒伤害,于恢复极为有利。”
“如此甚好。只是,我现在行走之际仍频感晕眩,却是何故?”
“先前药方有一味罂粟,虽然对症,你体质并不耐受,免不了低烧眩晕,我便换个方子,大约再过三日便可如常。”敢给莫公子用罂粟,这大夫也有非一般人的魄力。
“那便多谢。”
“你腿脚还有伤,我一并看了罢。”
“好。”
“……骨骼无事,按摩可愈,伤疤若要消失,还得再敷药,这倒没什么。先紧着烧伤治。”
“好。”
“这一瓶处理烧伤有奇效,其他要用到的药物我这就去配,稍后送来。”王谢拿出自己配的药膏,直接放在桌上,他晓得位高权重的人猜忌心也重,这药不先找人试过,确定无毒,万万不会用在己身。
菲菲正想去拿,忽听莫公子问:“这药不直接敷上么?”
“自然可以直接敷上。”
“一事不烦二主,可否劳烦重芳?”
王谢一愣,这是对方在表示信任?“好。”
然后一边涂抹一边嘱咐:“整天绑着绷带虽说防止感染,也阻隔了皮肤重新生长,敷上我的药膏便不要再绑那些劳什子,安心在屋里养着。你既然经了我手,我保证还你一身完完整整的皮肉。”
“好。”
“饮食上注意少食多餐,忌烟酒辛辣,生冷油腻。”
“好。”
“如果皮肤还没有合拢迹象,可能要从腿上割一块皮下来,贴在创口处。”
礞石一听两眼瞪圆,失声道:“这也行?”
“我行,你不行。”王谢冷冷目光扫过,“严重烧伤若处理不当,便是过三五年仍未收口的有的是,你没见过的多了。已经烧成这样子,便是痊愈,这一大片疤痕又不似皮肤透气,连汗都不能出,留着干什么?欣赏丑陋么。”
“好。”莫公子仍然应下,仿佛要割皮的不是他。
“你颈子上肌肉也粘连硬死了,放着不管日后右肩活动始终受限,三天后我看情况,决定是仅仅动刀接驳筋脉,还是不用动刀只割了皮贴上。”
此话一出菲菲的杀气立刻飚出来,失态道:“什么!”
开玩笑,敢在世子脖颈动刀,不想活了么?
“好。”莫公子依旧还是这一个字,就好像王谢说什么他都会应下,那信任的感觉是怎么一回事?
“公子,此事关系重大,不可不谨慎!”菲菲双膝跪倒,诚恳劝道。
莫公子淡然开口,然而坚定:“重芳可靠。”
王谢意料之中又意料之外,意料之中莫公子必然会同意他的医治手段,而意料之外是同意得竟然这么简单。他原本准备好的一大段诸如批驳古旧观念,推陈出新,各种可靠试验,前人成败关键总结,自己选择药物手法以及痊愈速度的推演……林林总总加起来,全说完了大概会口渴得喝掉满满一壶茶的论述,还来不及说上一句,就……同意了?
偏偏莫公子还理所当然,不觉得有什么不对,笑问:“有劳重芳如此费心,不知可否一起用个便饭?”
王谢起身告辞道:“心领了,我先去写方子配药。不如就让礞石跟我一并过去,好带药过来煎。”有人十分信任他,甚至不质疑他大异常人的手段,不管将来是敌是友,至少这一刻作为大夫,他确实高兴得很,再看莫公子便没有昨日那般不顺眼了。
……且慢,这样毫不犹豫就信任他,怎么和某个人那么像呢……
“好。”莫公子话音刚落,就见原本往外走的王谢“腾”地转过身,眼珠儿一错不错盯着自己,自己不由微笑一下,王谢又“腾”地转回去,抱着药箱几乎落荒而逃。
“……菲菲,礞石。”
“公子?”
“你们说,是不是因为我脸上太破相,笑起来很难看,吓到他了?”莫公子抚摸自己没有损坏的半边脸颊,略微担心问。
他心里还惦记王谢刚刚进来时眉飞色舞的表情,以及那句“和鸟儿说了一晚上话”,万一王谢真的将那只鸟儿认作燕华,可怎么是好?
此时王谢同样满脑子胡思乱想,一路走来撞到四个人三棵树,被石子绊了两跤,最末了进自己小药房时,还把头磕门框上了,发出好响亮的一声,礞石替他觉得疼。
一片混乱,浑然忘记自己除了给莫公子治伤以外,还想着顺水推舟将鹦鹉错认成燕华,试探莫公子的反应。甚至为此他还特地熬了一夜,作出彻夜长谈的样子。
是啊,他顾不上,因为想到能这般信任自己,敢将性命交托给自己的,天底下恐怕只有一个人。
——可是,若是燕华,还顾虑什么?为什么不认他?
礞石在旁,就见王谢坐立不安,在屋里连打三十几个转转,拉开抽屉又关上,提起毛笔又放下,拿本医书又合拢,翻翻药材——对,先写方子,写方子。
笔走龙蛇。
随后拿个铜盘,捡着药材一样样往里放,治外伤的药膏散剂都现成的,他现配的是内服汤药,配好了一抬头:“哟,礞石?你在这儿啊——喔,这个给你家公子,现在煎,正好饭后一个时辰喝。用法都在这里写着。”
接过药材和药方,礞石暗暗撇嘴,心道:“刚刚是你叫我过来的,这一会儿就忘啦?王大夫怎么了这是,失心疯了么?”
王谢说完话,心思回来了,也想到自己闹了个乌龙,不由嘿嘿自嘲,笑着笑着心里一动,既然礞石在,那就借礞石之口,传于对方之耳,将他昨夜琢磨的法子用起来。
“公子,王大夫神情恍惚,配完药便急匆匆走了,说是离开鹦鹉已经整整一早上,实在舍不得,日后行动坐卧一定要始终相伴。”礞石回来向莫公子报告王谢的一言一行,力争从里面挑出些错处。
“……哦。”莫公子淡淡应了,“辛苦你,煎药去罢。”看一眼菲菲,道:“今日轮值的是谁?拿公文来。”
他接手这人的一切,并非没有原因。不是没想过撇下这些公务,但是既然借了这个人的壳子,区区一句话就能定下成百上千条人命,若就这么撒手不管,实在不忍。
况且这个人的身份敏感非比一般,正如那便宜皇帝表哥所言:“你的命不是你自己的。”也怪不得这人最后走的时候如释重负。
可他若是假死瞒名,世上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纸里毕竟包不住火,提心吊胆不说,万一被拆穿,便是重罪。
利弊权衡过后,便也认命,只要能和王谢在一起就好,别的事,一起想办法。洛城里面还有一大群人要应对,他能拖一月两月一年两年,但是十年八年后还得应付,早断不如晚断,得尽快想个对双方都有好处的法子。
这重身份虽有束缚,也有好处,他大权在握,可以保护好王谢,不会像之前被人往家里愣塞个孩子,各种猜疑又不得不养,担惊受怕的。
——话说回来,小康竟然是这身体主人的亲骨肉,真是……冥冥之中似有天意。
也可能是早就注定。
虽然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就没有喝孟婆汤,没有转世投胎,而是借尸还魂,还还魂到小康亲生父亲身上,但只要能继续和他的王谢在一起就好。
只不过用来暗示的鹦鹉灰衣,似乎反而误了他的事,王谢不会真误会那鹦鹉就是他吧!
绝、对、不、行!
风依涵和阿魏两个人已察觉自己之前的关注点有些不对:少主头天晚饭时见到了小康,既没有表现得十分热情,也没有存在丝丝不快,重点是少主目光有九成明里暗里都给了王大夫!
“少主好冷情。”风依涵苦着一张脸,“明明和小康长得这么像,这么说话小可儹越了,不过能哄哄抱抱幼年少主真的很好。”
“这才是威严气魄,少主就该冷情。”阿魏不同意,“之前这么做,想必是深谋远虑,料定边城艰难,治不了他的伤,所以安排我们察看王大夫医术以及是否可靠。”
“你的意思是,少主纯粹只想让王大夫治伤?小可不敢苟同。少主深谋远虑是没错的,大概是既要治伤,又要观察小康,毕竟是流落在外的小世孙,不能莽撞相认,而且少主伤成这样也没法抱小康……”
他俩凑在一起猜测,全因昨晚莫公子给他俩的指示仍然是:继续观察王大夫。
一早上王谢慌里慌张的样子自然不错毫厘的入眼,风依涵折扇“啪”地打开,挡住微微疑惑眼神,远远缀了上去。礞石拿着药从王谢小院出来,王谢过不多久提着鹦鹉笼子出门,嘘寒问暖比对待小康还宝贝!
少主将鹦鹉送给王谢,果然投其所好,风依涵默默赞美。
第四十四章:天涯怒安排
王谢就连中饭,都是带着鹦鹉一起吃的,生生将小康隔开了一个位次。将鹦鹉放在饭桌上,王谢拿筷子精心挑着青菜碎肉,伸到笼子里去喂,还边哄边喂。诸如“吃这个好不好啊”“再来一口吧”“今天这青菜很新鲜的,赏脸用些”之类话语不绝于口。
小康继续由裴回照看,裴回看着王谢脸上流露的温柔笑意,听着这么缱绻的语气,心中打个大大的冷战,差点把小康的勺子掉了。
——重芳大哥只有对着一个人的时候才会化身为絮絮叨叨的老妈子,现在这样儿,莫非是……疯魔?想想看,自从得到这只鹦鹉,重芳大哥似乎就和平时不一样了,这只鸟儿有什么玄机么?
中午吃饭的时候莫公子没有到。他身上解了绷带,涂着药膏,样子十分难看,怕影响众人胃口,只是教菲菲邀请王谢,方便的话一起吃个便饭,很不出意料的被回绝。
但他知道王谢带着鹦鹉一起,亲亲热热吃中饭,当即沉默了。
片刻后,道:“今晚告诉王先生,本公子身体微恙,突感不适。他人到了以后,你们远远守着,任何人不得打扰,便是十万火急,也不例外。”
“是。”菲菲算是看出来了,莫公子对这位王大夫实在有话要说,还是十分机要之事。
确实,莫公子心思飞转,昨夜那般引入话题,速度实在太过缓慢,他得换个方式。
他盘算着:晚上王谢进门,菲菲退下,他就先请对方坐到自己身边,然后客套一句不好意思又叨扰先生了,说两句自己怎么怎么不适,从窗子看到菲菲退出小院后,便也讲个谜语,引出一段故事。如果王谢不耐烦听,依然猜测他要对小康不利,他就从小康这边入手,说:“怎么,不相信我,不妨将故事听完。”随后便从自己死时开始讲。
王谢不一定能接受借尸还魂这事,一开始必然想要挣脱,他就全力拉住,一定要将事情完完整整说出来。自己手坏了没关系,只要有王谢在早晚能治好,但若是拉不住对方,让对方以为自己心思深沉玩弄花样,拂袖而去,再增猜疑,自己又要用什么方法取得他信任?
以王谢的脾气,谋定而后动,既然挣脱不开,定然会先坐下来琢磨,他就都讲完以后郑重其事告诉他:“无论你信不信,我就是燕华,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变成越陌,你要我如何证明都可以!”
随后,就看王谢提什么条件了,他的王谢一向聪明,定然会想出能够证明的法子,自己又不是冒充的,自然会证明给他看。
——目前自己在他眼中就是个陌生人,甚至比陌生人还不如,是个可能有威胁的人。即使这样,他也会接受吧,虽然不是那个身体,那个相貌,那个身份……
只是还没等到晚上,在晚饭之前,菲菲还没有去邀王谢,风依涵就很惊慌的求见。
“公子,大事不好!王先生下午授课的时候情绪不对,说的话很怪异,把裴先生推到台前了,话里话外的意思,好像准备这几天就离开!”
“什么?”莫公子手一抖,公函上多了一枚大大的墨点。
裴回也惊呆了,重芳大哥要出门,归期不定?
整个庄子交给他打理!
打理个庄子很困难,跟这些小学徒打交道已经累得他脚不沾地了,不过这还不打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