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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皇商中——by燕赵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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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出门来,为何还是围着这些食具打转?

徐小天也回头看了一眼,见杨中元没有注意他跟程维哲,于是终于咬牙道:“小时候,父亲不在家上工去,我听到有人在外面说‘这家的孩子长得可漂亮,弄去出卖了,肯定能卖大价钱’,我害怕,后来也不敢在外人面前笑了。”

孩子的声音很稚嫩,可就是就是这样稚嫩的嗓音,却说出之前那一番话来。程维哲不由抱紧他,心中跟着有些难过。

大人们或许不觉得,自己一句略带着恶意的玩笑话,会让一个孩子记忆尤深,会让他战战兢兢,不敢笑也不敢哭。

“小天,以后家里这么多人,有我,有你元叔,也有爷爷,我们都会保护你,你不用再害怕了。”

徐小天把头埋进程维哲的肩膀里,闷声道:“哲叔,你别告诉元叔,他心软,会难过的。”

他说完,想了想,又补了一句:“也别告诉爷爷,他身体不好。”

“好,”程维哲轻轻拍着徐小天的后背,继续道,“这是我们两个人的秘密,我不会告诉别人。”

这边叔侄俩说得起劲,那边杨中元也终于不再盯着瓷器摊子瞧,回过头来叫他们:“你们两个玩什么呢?快走了。”

周泉旭回头冲程维哲笑笑,他大概是听到了徐小天的话,却什么都没讲。

这孩子命途坎坷,却极为纯善。他话少,总是冷着脸,却知道心里疼惜别人。他同样还很敏锐,知道这个家里,有什么话可以对程维哲说,而另外一些话,却只能对杨中元讲。

他是个很有分寸的孩子。

周泉旭对他好,他也对周泉旭十分孝敬。这样的人,才值得掏心挖肺,才值得放心去关怀。

一家子走走停停,几乎把半条街都逛完了,杨中元十几年没出宫,回来以后又忙着带着爹爹离开杨家。后来开了铺子,更是没有时间。

如今难得出来逛一圈,他看什么都有趣,瞧什么都喜欢。

周泉旭依着他玩,而程维哲更是不会说什么,他只是仔细抱着徐小天,在他旁边答话,给他提提挑选意见。

左胳膊抱麻了换右胳膊,酸了再换回来,半句累都没讲。

徐小天也难得来逛一次街,他年纪小,一开始还有点拘谨,但是程维哲态度一直很纵容,他也就放开了胆子,四处看了起来。

他看上什么,周泉旭就拿起来给他玩,但他喜欢什么从来不说,不过周泉旭却能看得出来,不等他放下,就会主动买下来。

一开始徐小天十分不好意思:“爷爷,我不要,别费钱。”

周泉旭就佯装生气,捏捏他的下巴:“那可不成,你是咱家最小的孩子,必须想要什么买什么,家里还是爷爷做主的。”

等到杨中元终于尽兴,想起他们此次出来是买冬衣的时候,太阳已经略微有些打西了。

杨中元这才哎呀呀叫起来:“快点快点,买了衣服还要回去蒸馒头呢。”

程维哲好笑看着他,走到人少的地方把徐小天放下来,让周泉旭领着他走前头。他活动一下手臂:“你啊,跟个小孩子似得。”

杨中元这会儿还有些兴奋,讲话就不怎么走脑子:“我这不是小时候没玩上嘛,到了这个岁数才好歹逛次街,多不容易……”

他说到后面,才突然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忙住了嘴,偷偷看了程维哲一眼。

程维哲心里又酸又软,酸的是他只有这样不经意间才会说一字半句经年旧事,软的是他说完害怕自己听到,偷偷瞧上一眼。

这个人,真是让他疼到骨子里,也爱到心坎里。

“你啊……”程维哲叹了口气,借着串流而过的人群,把杨中元堵在街边铺子的角落里,狠狠与他交换了一个甜蜜的吻。

在这样一个环境,他却吻得十分虔诚,仿佛杨中元是最喜爱的珍宝,需要捧在手心细细呵护。

大概是他太认真了,杨中元竟有些忘记此情此景,他不由自主张开嘴唇,任由对方跟进一步的亲昵。

这是他们第一次这样亲吻,这种感觉似乎比唇瓣之间的轻微碰触更让人心绪缭乱,杨中元觉得自己心跳猛然加速,“砰咚、砰咚”,让他整个人都跟着沸腾起来。

而作为主导者的程维哲,却也越发觉得有些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他们的气息紧紧的纠缠在一起,带来了两个人更温热的接触。

直到杨中元觉得喘不过气来,才猛地推了一把程维哲,自己往后缩了缩头。

程维哲觉得颇有些没有尽兴,但这里人太多,他也不好再有其他动作,只能稍稍分开彼此接触的唇瓣,低头盯着杨中元瞧。

杨中元脸颊很红,而刚才使用过度的嘴唇更是看着异常湿润,他急促地喘着气,抬头白了一眼程维哲。

只消这浅浅的一眼,就叫程维哲呼吸更重。

杨中元眼神乱窜,就是不好意思看程维哲,他提醒他:“大街上,注意点。”

程维哲不经意地去牵他的手,杨中元缩了缩,却还是被他紧紧握住,一路追赶周泉旭与徐小天。

天很蓝,人很多,他们两个牵着手,仿佛刚定亲的小青年一般,一个走在前面偷偷笑,一个跟在后面咧着嘴。

他们年少相识,人生的前十年是磕磕绊绊一起走过的。他们跟别的小伙伴打过架,也因为顽皮被爹爹们责骂,一起下河摸过鱼,也偷过田里的地瓜。

可没有哪一次,像如今这样,让他们既觉得不好意思,又想进行下去。

哪怕这条路永远都没尽头,但他们牵着彼此的手,便能一直一直走下去,不停歇,不放弃。

这世间的缘分何等其妙,以前日日都在一起,他们从来都没想过分离。

可久别重逢,他们却看到对方最吸引人的另一面。说他们两小无猜也好,一见钟情也罢,他们自己也说不清楚,这情是何时而起,又或者是何时而深。

牡丹亭里唱,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

是谓生死无常,而情不变。

如果有人问程维哲,你牵的这个人,你是更喜年少时,还是更爱青年样?

程维哲想自己一定能毫不犹豫回答出来,他会说:“我只爱这个人,无论年少,无论年轻,不过都是一个人罢了,何来分多少?”

杨中元消失那天起,程维哲一个人在丹洛生活,他去问去找,没人给他答案。

后来,除了周泉旭,也便只有他年年记挂,年年等待,仿佛时时刻刻,杨中元都会从哪个转角走出来,笑着同他道:“我回来了。”

在看到杨中元高高瘦瘦背影的那一刻,程维哲才突然了悟,原来自己一个人默默努力,独自生活,等待的不过是他最恰好的那个回眸。

只用一眼,十四年光阴转瞬成空,他依然能清晰认出杨中元,而杨中元也依然能认出他。

你为什么能坚持到回来?这句话程维哲始终没有问,因为他心里清楚。

以杨中元年少时那顽固傲气的个性,一年年一日日在异乡熬着,他回来不是为了杨家那些财产,他是为了周泉旭。

或许,在他心底里,还想寻找那个年少时日日陪伴在侧的身影。

那时天天在一起,从不觉得两人会分离。可后来一个远离故土,一个留在原地,他们才猛然发现,身边没有那个人,他们会不适应,会觉得一切都很陌生。

那是第一次,程维哲学会想念。

那也是第一次,杨中元懂得忍耐。

如果他不忍耐,就没有他再回来这一天。

这一刻,在人头攒动的丹洛商街,他们借由那个短促而意外的接触,两个人心里都想起很多。

杨中元以前在宫里的时候,他曾经觉得睿嘉帝君是天底下最倒霉的人。

这一个大梁帝京世家的公子,一夕之间亲族俱亡,他颠沛流离,先是在上虞艰苦生活,后来进了宫,却做了最下等的宫人。

做宫人过得是什么样的日子,杨中元是跟睿嘉帝君一起亲身经历过的。

后来,他们各奔东西,去了不同宫所,一年到头里,也只有春节那几天,他们能在御花园的灯会上悄悄讲上那么几句话,问问对方好不好。

他在宫里基本上没有什么朋友,除了这个一开始就同宿同食的人,其他人他也不甚关心。

每年那个时候,他会从御膳房偷偷拿些点心给睿嘉帝君,而睿嘉帝君则给他主子们赏下来的内衫衣物。

做衣裳实在太难,睿嘉帝君没有这个手艺,他也没有。

最初刚在锦梁宫的那一段日子,他们两个总是捡着领子袖口最整齐的衣裳穿,然而在宫装掩盖之下,缝得磕磕巴巴的地方比比皆是。

这个小小的秘密,也偶尔会成为他们俩难得的趣谈。

宫里生活寂寞枯燥,他们日复一日擦洗御书房永远都崭新光亮的摆件,冬日手总是烂了又好,好了又烂。

然而就算是手疼,也没人可以不用干活。

那些年,杨中元几乎是咬着牙过来的,他觉得自己都这样,那曾经身份更高贵的睿嘉帝君,到底是用什么样的心情聊以度日?

他猜不到,也不用去猜。

他一直很佩服睿嘉帝君,能在那样的环境一步步走到今天,得到睿帝独一无二的尊重,也同样收获了世间最珍贵的爱情。

以前杨中元并不相信爱情,那时候看到睿帝同睿嘉帝君那么幸福,他也只是有些羡慕。

可是如今,当身前这个人稳稳牵着他的手,他却突然发现。

原来爱情,真的存在。

第068章:逛街

等到一家四口到了成衣铺子,程维哲才终于发现杨中元的喜好跟以前比,简直大相径庭。

小时候杨中元喜欢长相非常漂亮别致的东西,比如穿衣服只要锦羽斋的芒锦彩绣,虽然这一种并不是非常昂贵,但是看起来是相当出众的。

而现在,程维哲看杨中元不停看那些浅灰深蓝的棉袄,就觉得自己有必要管一管他。家里又不是买不起,当然要选最好的穿。

程维哲给徐小天使了个眼色,指了指挂在铺子里的一身浅蓝祥云纹夹袄。

虽然是夹袄,但是用了最好的芒锦,里面的棉花用得极好,普通一件夹袄,竟然用了广袖长衫的式样,看起来却一点都不臃肿。

程维哲对衣裳没多少研究,但他爹是走镖的镖头,虽然因为非要同他父亲成亲的缘故跟自家镖局已经几乎断绝了关系,不过别家还是愿意聘他。

谁叫他人好,功夫佳,眼光独到。

说起来,程维哲一直觉得他爹是个极有能力的人,只可惜……可惜识人不清。

林少峰对儿子即温和又严厉,日常生活总是事无巨细地给他操持,而学习上又对他要求严格,从来不放松一丝一毫。

程维哲在他的教育下,眼光也渐渐好了起来。对许多东西,虽然他都没有往深里研究,却能略通一二。

就比如衣食住行里的衣这一项。

自然,大梁最好的布都出自淮安,淮安也以淮安缎、梁染与雪纱而闻名天下,这两种程维哲是最先学习到的,其次便是芒锦、杂锦与各种锦缎这些日常所见的上等布匹。

寻常人家,一般只有年节才换一身芒锦衣裳,平时不过棉麻混穿,夏日凉快,冬日暖和。棉麻贴身也极为舒服,还耐脏不易破损,是最好的衣裳材质。

但实际上,杂锦质地软绵,用作内衫,最好不过。

这件衣裳,便是外用芒锦,内为杂锦。

虽说这两种都适合做夏日外衫或者内衫,但如果里面加了白棉,却也十分保暖而轻便。

所以一进这间成衣铺子,程维哲一眼就看上这件衣服了。

徐小天自然不知道这衣服里面有多少门门道道,他只是看上面祥云纹样十分漂亮,觉得穿在杨中元身上会非常好看,于是便跑过去拉了拉杨中元的衣摆。

杨中元一开始只是大略看了几眼自己的衣裳,这会儿已经在研究给家里另外三个买什么好了,猛地被徐小天拉了衣摆,忙低下头看他:“小天,你喜欢哪一件?跟叔说,咱们都买回去。”

瞧这话说得,可真够财大气粗的。

当然,杨中元那小铺子不说日进斗金,可一天忙活到晚,几两银子也能赚的了,买几件衣服根本不成问题。

徐小天知道他每天忙忙碌碌辛苦,挣了钱特别舍得给一家老小花,自己却有点舍不得,买什么都犹犹豫豫,总觉得自己凑活一下就能过了。

他其实也不是多节俭,只是这么多年在宫里凑活惯了,现在离开了,还是沿袭着宫里的旧习惯。

“元叔,你看那件衣服好不好看?”徐小天顺从地让杨中元把他抱起来,然后拉着他指了指程维哲看上的那件衣裳。

说实话,杨中元的品味好不好?那自然是好的,宫里什么都不缺,雕梁画柱,锦衣玉食,就连御膳房做出来的饭,都别致得不像是菜肴。

他也一眼就看到了这件衣服,心里盘算的却是要买给程维哲穿。

在他看来,把程维哲打扮的体面精神,他自己也有面子不是。

“好看好看,小天眼光真好,我们买给你哲叔好不好?”杨中元笑着说。

徐小天被他这话搞得愣住了,不由回头看向程维哲。

程维哲见他出师不利,忙走上前道:“小元,最近茶铺子生意好,我买件衣裳送你吧。”

杨中元见他们一大一小不停挤眉弄眼,心里顿时明白了起来:“你们啊,就别给我操心了,我成天围着锅灶转,买这么好的衣服做什么?”

“谁说围着锅灶转就不能买好衣服穿了?我的伴侣,自然要穿最好的,每天都要特别神气。”程维哲见小二还在别处忙,特别厚脸皮说了一句。

杨中元白他一眼:“谁跟你是伴侣了,咱们是定亲了还是成亲了?程公子,您想太多了。”

听到杨中元这么说,徐小天难得笑出声来。这大概是徐安走后他第一次这样开怀,程维哲跟杨中元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安慰与欢喜。

一家三口站在铺子的角落里,程维哲偷偷揽住杨中元的腰,另一只手则摸了摸徐小天的头:“小天,你笑起来我跟你元叔都特喜欢看,以后咱们多笑笑,好不好。”

徐小天精致的小脸上笑容灿烂,他眼睛很大,肤白唇红,鼻子挺翘,真的是难得的好样貌。

尤其是笑起来的时候,让人打心底里觉得他仿若仙童,真的非常漂亮。

他的头发乌黑柔亮,被周泉旭在头顶盘了一个圆圆的团子,看起来带了那么几分俏皮与可爱。

他自己笑了一会儿,突然转身拍了拍杨中元的脸:“好啦元叔,买了吧,我觉得你穿一定好看。”

杨中元见他高兴,不由自主点了点头,十分阔气道:“好,小天说买的,今个都买了。”

程维哲见他们两个都高兴,一双手偷偷在背后交握一下,以庆祝自己一箭双雕,把一大一小都哄高兴,衣裳也顺利买到了。

周泉旭刚才走得累了,这会儿一直坐在铺子另一角喝茶,见他们三个其乐融融,也没有过来打扰。

寻常人家到了程维哲和杨中元这个年纪,一般孩子也都六七岁了,跟徐小天差不了多少。而徐小天因为这一年过得艰难,所以个头也没长,人也有点瘦,看起来也不过八九岁的样子。

这样两大一小站在一起,远远看上去还真像一家三口,更何况他们三个样貌都很出色。

程维哲召唤来小二,指着那件夹袄道:“小二,这件取下来,我们要试一下。”

在商街混的小二们,多少有些眼力见的,虽然杨中元和徐小天穿得普普通通,可程维哲的衣衫确实是质地精良的芒锦,所以他态度非常殷勤地取下衣裳,张嘴便说:“哎呦三位客官,这衣裳可是我们铺子新做出来的样子,绣样都是今年帝京最流行的款,布也用了最好的芒锦和杂锦,您瞧瞧这棉,绝对是实打实的白棉,不掺假的。”

程维哲轻轻摸了摸那衣裳,觉得摸起来质地更是细腻,于是便对杨中元说:“你去大概试试,要是不合适便叫铺子的裁缝给你改改,回头我来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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