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哲也真是的,那个家还有什么好回的?爹你看,咱们两个离开家生活多好,自由自在的,再没有那么多堵心事。可我也不知道要怎么劝他,他爹的孝期还未过,想起来就难受。”
周泉旭这边听着儿子絮絮叨叨,那边走神想着铺子里的生意到底要怎么回暖。
他跟儿子不一样,他是正经在市坊里混大的,对于这些民宅长巷里的门门道道都很清楚,他等儿子一口气说完,才缓缓开口:“好了,小哲比你稳重得多,爹看他是个有主意的人,你就不要瞎操心了,再说你们也不过就是竹马好友,有些事情,你不要过界。”
不知道为什么,杨中元觉得爹爹口中的“竹马好友”以及“过界”两个词十分刺耳,他只觉一口气仿佛堵在喉咙里,好半天都没说出话来。
周泉旭见儿子那样子,心里多少就有了成算,他给杨中元续了一杯茶,这才慢条斯理说:“小元呐,你觉得是谁家来咱们铺子捣乱?”
说起生意上的事情,杨中元顿时精神起来,他把刚才心里想的乱七八糟事都扔到一边,张嘴就说:“我想了,多半是孟记那个瘦高条,米铺老板告诉我,以前这雪塔巷里还开过两家面铺子,不知道咋了最后都开不下去,倒闭回了乡下。你看如今雪塔巷里只有他们家有拉条子,他人又十分小气,除了他没别人了。”
周泉旭听了他的话,想起了孟记那一家子的情况。
杨中元见爹爹认真思考起来,便也不再打扰他,从空屋里取了两个桃子,洗干净后一人一个啃了起来。
七月的水蜜桃非常甜,一口咬下去,满嘴都是桃子甜蜜的味道。周泉旭眯着眼睛啃桃子,沉吟片刻道:“我记得孟条从他父亲手里接下生意后,孟记生意才好起来的?”
杨中元点点头:“我问过这边的老住户,早先雪塔巷和蓝鹤巷人都不多,这几年大梁越发繁荣,许多附近的村人也搬来城里居住,这地方人气才旺起来。说是孟记生意从那时候好起来,其实也不尽然,应该是从那时候雪塔巷所有铺子生意都好。”
周泉旭了然点点头,然后笑着问儿子:“你本来想了什么法子。”
说到这个,杨中元不由有些窘迫,他这几日十分担忧程维哲安危,对铺子里的生意就不太上心,现在爹爹问了,他才含糊答一句:“我原本想着,他既然用流言赶走了我们的客人,我们也可以用流言赶走他的。可我尝过他家的拉条子以后,我就不那么想了。”
“哦,你什么时候吃的?”周泉旭很诧异儿子吃过孟记的吃食,自打搬来雪塔巷,他们父子同吃同住,杨中元可没有哪顿不是在家吃的。
“我……”杨中元有些窘迫地看了一眼爹爹,然后小声道,“那天那个孟条来店里吃我做的面,说话不太好听,我怕他动什么歪主意,就找了个小子帮我也买了碗拉条子回来,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嘛。”
周泉旭可不知道孟条曾经来过,此刻见儿子忐忑的表情,便觉得十分好笑。
“你啊,什么事都藏心里,让爹也替你分担一二吧。”周泉旭摸摸他的头,许多年了,他一个人跪坐在佛像前,手里捻着一颗颗冰冷佛珠,想的却是儿子毛茸茸小脑袋。
虽然如今儿子已经长成高高大大的青年,但在他心里,那个可爱顽皮的傻小子,依旧不会消失。
杨中元抬头冲他爹笑笑,然后道:“其实咱们在这雪塔巷待不长,我也懒得分心去对付他,可别人都欺负到咱们头上来了,是个泥人也要生气。爹,论做饭的手艺,他真比不上我,现在他生意好,不过占着吃食种类多,铺子时间长的优势,如果我不怕费事,多家那么几样点心,生意肯定会比以前好。可是爹,难道我们就一辈子开小食摊吗?”
他说着,抬起头望了望院外的天。丹洛位于大梁北部,夏日不及南方炎热,少雨多风,冬日却比南方寒冷,多雪少雨。这里的天比帝京更蓝更高也更苍茫。
“爹,你有什么梦想吗?”杨中元问。
周泉旭见儿子一脸认真,跟着笑出声来:“我啊?你爹我是农户出身,小时候家里吃不饱饭,我那时候就想将来长大了挣了钱,我买上它一百亩好田,请人给我种地。十来岁……我去了杨家,一开始我想着,等以后攒够了月银,我就来这里开个小铺子,然后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后来,我有了你,我每天每天都盼望着,你能长成一个好孩子。”
他身体仍旧没有好起来,声音轻轻慢慢,却仿佛夏日里的甘泉,流进了杨中元的心田。
“你看,你现在长成了好孩子,我们也有了属于自己的家。小元,爹已经没有其他的梦想了,我现在唯一盼望的,就是你自己过得幸福,你高兴了,爹就高兴。”
他这一席话,说得杨中元眼眶都湿润起来,他有些哽咽道:“爹……我高兴,我现在每天都高兴,等你治好了病,我们就离开这里,天高水长,哪里都能成为故乡。”
是的,当曾经的家园不想归去,那不如自己给自己找一个故乡。
杨中元打一开始从宫中出来,就已经有了这个想法,现在他自己靠手艺活吃饭,又有程维哲答应与他一同创造事业,他曾经藏在心底的朦胧想法,也渐渐成为了他的梦想。
“爹,我见过这世间最奢华的一切,”杨中元轻声说着,他嗓音没有多少怀念,更多的,则是对那些极致的富有与权力的向往,“爹,以后我带你去永安宫瞧瞧,进了那个地方,我才知道杨家祖宅有多么小,我才知道丹洛其实不过是一个北方城市。”
年幼的时候,杨中元以为丹洛是世间最富饶的城,他从小锦衣玉食,也总认为杨家是世间数一数二的富有。
可是一遭进宫,却彻底改变了他的眼界。原来,大梁幅员这样辽阔,原来,皇宫那样富丽堂皇,更原来,世间有那么多大商贾,他们宝马香车,他们金玉满身。
于是,曾经故乡丹洛的那个小小的杨家,仿佛只是一个小城里的暴发户,它困于丹洛,也只能在丹洛偏安一隅。
“爹,杨家太小了,他容不下我,我也看不上他。”杨中元感叹道。
“爹,这个小小的食摊,也只是我重归外世的一个尝试。宫里生活久了,外面的一切对我来说都是那么陌生,你瞧我,连开张要放鞭炮都不知道,还多亏阿哲帮我记着。”
“爹,你说我开一个全大梁最好的酒楼好不好?”最后,杨中元扭头看着周泉旭道。
周泉旭面带笑容听着儿子一声一声说着,仿佛他说的所有梦想,都能成真一般。
“小元,你相信自己能行,你就能行。”
这一个下午,杨中元终于打开了心扉,他断断续续,给爹爹讲了许多宫里的事情。
这里面有艰难,也有喜悦,他认识了新的朋友,有了受人尊重的师傅,更学到了许多人一辈子也学不到的东西,看到了这世间的最极致的繁华。
那十四年的酸甜苦辣悲欢离合,仿佛一本厚重的史册,他自己偶尔翻看,仿若仍旧身处梦中。
到了晚饭时候,铺子里人依旧不算太多,但也并不是太少,杨中元一边忙着做面,一边洗干净一个桃子去壳,然后用淘米水闷在陶罐里煮起来。
桃子有股非常美妙的香味,这个味道跟鸡汤的鲜美不同,更多的是甜。
不一会儿那个小陶罐就发出水果特有的甜香,有的食客闻到,便好奇问杨中元:“小老板,您这是做什么呢?”
杨中元对于这些依旧会来他铺子里的食客态度更是好上几分,听罢忙笑道:“这个啊,我在做蟠桃饭。”
说罢,他也不等食客询问,便径直说了下去:“夏日食桃清肺,蟠桃饭做法也很简单,桃子蒸熟之后,便煮粥饭,等粥饭煮沸上涌,便把桃子放入一起闷熟就可以了。最近我爹有些咳嗽,我做给他食的。”
那食客听了,忙竖起大拇指,赞道:“小老板对吃可真用心,还这么孝顺,当赞,当赞啊。”
说话的功夫,桃子便熟了,杨中元换了粳米来煮,等到煮沸,便加入桃子盖上盖子闷了起来。
顷刻间,夹杂着桃子甜味的饭香便扑鼻而来,店里其他食客闻到了,纷纷道:“回家我也试试。”
杨中元笑弯了眼睛,一面收着面钱,一面还不忘嘱咐:“切记不要多食,桃子性热,食多容易生内火,隔三差五吃个一次尝鲜便是了。”
客人们得了他的好意,道着感谢走了,一时间偌大的铺子人声消散,只剩桃香陪着他。
就在这时,一把熟悉的醇厚嗓音从杨中元身后响起:“哎呦,我几天没来,今儿个又做什么好吃的?”
听到这个声音,杨中元眼睛一亮,扭头便喊:“阿哲?!”
第039章:心声
这个时候到面铺子的人,正是已经消失九天不见的程维哲。
他拎着一个竹篮走进铺子,先是吸了吸鼻子,然后颇有些怀念道:“小元,还是你做饭的味道香,你可不知道这几天我吃什么都没滋味,那些人的手艺可都比你差远了。”
杨中元忙扔掉抹布,过去接过篮子:“你怎么去了那么久,我可担心……”
他话刚说出口,就觉得有些过了,于是一张俊秀的脸顿时染了桃花色,程维哲几天未见他,也颇有些想念,如今见他这个样子,心里的那些冲动与难耐越发躁动。
程维哲不由自主伸手拍了拍杨中元温热的脸颊,然后才别过头去咳嗽一声:“恩,我不是好好的吗?你担心个什么劲。”
他不说还好,这话一说出口,杨中元更是不好意思,他把篮子放到一边,然后道:“晚上米饭不够,我待会儿下个面片汤算了,吃着也消食。”
两个人几日不见,再见竟都有些扭捏,一个别着脸讲话,一个手里忙东忙西就是不肯停下。
于是乎,两个人就就这样面对面站在铺子里,不言不语沉默了很久。
直到程维哲肚子里咕噜咕噜的叫声吵醒了两个发呆的人,他们两个目光终于对视到一处,深深看了彼此一眼,才不约而同笑出声来。
“你……”
“我……”
他们异口同声讲了一个字,然后又都纷纷停下,继续笑起来。
两个人的声音一个清亮一个醇厚,一高一低回荡在屋子里,竟分外合拍。
等他们笑够了,程维哲主动拉起杨中元的手,领他看自己带回来的东西。
“先不忙做饭呢,看我带什么好东西回来,我特地给你寻的。”程维哲掀开篮子的蓝色染布,映入杨中元眼帘的,是两个大海碗,一个里面正蹦着满满的小河虾,另一个则蔫蔫躺着一条鲫鱼。
鱼很肥,杨中元伸手戳了戳鱼肚子,然后抬头问程维哲:“带子的?”
程维哲点头,然后十分期待地看着他:“小元,来做点好吃的吧?”
杨中元瞥他一眼,笑道:“你还说是给我带的东西,怎么反倒是你自己要吃?”
程维哲见他那笑模样甚是让人动心,便伸手一把揽住他的肩膀,凑他耳边道:“你的就是我的,我的也是你的,我们一家人,还分什么彼此?”
“你!”杨中元使劲挣脱一把,竟没从这个“读书人”手下挣脱出去,不由回头念他一句,“你哪来这么大力气。”
他这次话是讲完了,可却发现两个人搂在一起,面对面站得极近。杨中元失神地看着程维哲漆黑的眼眸,觉得呼吸之间满满都是对方的气息。
这一刻,他们无论是身体还是心,都紧密地纠缠在一处,就连呼吸都那么合拍,仿佛天生就应在一起。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静止下来,除了懵懂的心,还在扑通扑通跳动。
后院里,突然传来周泉旭的声音:“小元,客人都走了没?”
两个人仿佛从沉睡中被吵醒,程维哲不由自主松了手劲,杨中元一个轻巧转身,退了好远出去。
程维哲有些无奈,又有些好笑:“小元……”
可杨中元却并没有理他,他扭头回应爹爹的喊声:“爹,客人都走了,不过阿哲回来了,我正做饭,待会儿就能吃了。”
说罢,他又扭头吩咐程维哲:“去找个干净盆子把鱼养上,今个晚了些,来不及做,晚上先吃炒河虾行吗?”
他这话说得客客气气的,仿佛刚才两个人之间的小暧昧都不存在一般。程维哲抿了抿嘴唇,沉默片刻,却露出一个笑容来:“好,你说吃什么,我跟泉叔就吃什么,还有啥吩咐没?”
杨中元从篮子里取过那一碗小河虾,先用井水洗过一遍,然后拿了剪刀一个个剪去须子,处理干净的虾就扔到盛放清水的空碗里,等待待会儿的再一次清洗。
“原本我想做个红烧茄子,可是今个有了虾子,还是另外炒个素菜吧,你去屋里瞧瞧,想要吃啥洗干净给我就是了。”杨中元一边手上动作不停,一面说着。
河虾虽然好吃,但食材的处理却很麻烦,他看了看外面天色,加快了手上的动作。
不一会儿,周泉旭就跟程维哲一起从后院里过来,因为天热,也怕后院沾了烟火气对周泉旭身体不好,所以杨中元一直就是在前面铺子里做饭。
偶尔有晚归家的街坊路过,总会一边抽动着鼻子,一边笑着打趣:“小老板,又吃好的啦。”
每每这个时候,杨中元也会笑着回一句:“可不是嘛,忙一天了,可得弄点好的孝敬我爹。”
所以说,他这东西到底干不干净,街上的邻里是大多心里有数的。一个人到底如何,从他平时生活就能窥见一二,虽然前几天这个间小小的铺子被流言赶走了一半的生意,可街坊四邻却还是上他这里吃面。
对于杨中元来说,这无疑是对他手艺的肯定。
“晚上炒个空心菜吧,你不说要吃片汤?我拿了西红柿和小白菜,还要放什么?”
杨中元手里不停,抽空抬头往他手上瞥了一眼,然后吩咐:“去拿块肉来,只剩一块最小的了,就用那个打汤。”
“得令!”程维哲说罢,转身就要走。
杨中元想了想,又忙叫他:“等下,我记得还有一袋子尖椒,那个不太辣,一并拿过来吧。”
等食材都备齐了,程维哲也主动都处理干净,这才百无聊赖坐在杨中元对面,低头看着他忙碌。
他这次带回来的河虾有些多,满满一大碗,杨中元干活仔细,就算加快了速度,这会儿也只干完一多半。
程维哲双手架在膝上,低头认真看着杨中元的发顶。
这个人小时候还多少在乎一下自己的外在打扮,现在大了,反而越发敷衍。
只看他一头长发都用一根简单的发带束,为了方便干活,他又把束好的长发编成辫子,盘旋着用方巾固定在发顶。
他这个打扮,倒有些像那些书院里的学生。
可他不是学生。
程维哲不由想到年幼时,小小胖胖的杨中元跟在他身后,同他一起去学院读书,偶尔被老师叫起来背文章,他也板着脸奶声奶气认真背诵。
这个打小娇生惯养的小少爷私下里总是跟他抱怨不喜欢读书,可无论是功课还是大字,却也能认认真真做完。
只有实在不会做的时候,才会耍赖从他这里偷了来抄,却连一丁点改动都不做。
这个人啊,也不知道说他傻气还是精明。
程维哲看他一双手熟练而又麻利地处理着河虾,心里的难受几乎要溢出来。他明明不是干粗活的命,生在锦衣玉食人家,就应当过最舒服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