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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皇商上——by燕赵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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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中元简简单单几句话,道出的确实说不尽的苦闷和伤痛。当年的杨中元到底要隐忍到什么地步,才以年少时的性格侥幸在宫中活下来,又是怎样的坚持,让他生生挺住这十四年光阴,最终离开那个繁华之地。

何其艰难。

怪不得,他现在事事都会做,样样都做得那么好。

怪不得,他学会一手顶尖厨艺,成了人人交口称赞的厨师。

怪不得,他一双手伤痕累累,他整个人沉默寡言。

他自己给他自己上了一个壳子,外人进不去,他自己也并不想出来。

如今能跟他说这几句话,真是十分难得,程维哲想到这里,又有些感激杨中元。他觉得自己都要流出泪来,却强忍着伸手一把把这个单薄瘦弱的青年抱进怀中,再也不想撒手。

“小元,感谢你把这一切都告诉了我。”程维哲感叹道,他声音里有着颤抖的湿意,显然已经再也忍不住,偷偷流了眼泪。

杨中元想过他说出真相后的千百种可能,却从来没想过,他得到的回应,却是一个温暖的拥抱,和一句真诚的感谢。

在感受到程维哲哭泣的那一瞬间,杨中元觉得满天星斗都越发明亮。

有个人真心实意对他好,愿意为他哭,也愿意为他笑,这一生一世,真是最完满不过。

杨中元伸手回抱住程维哲宽厚的肩膀,然后低声说:“阿哲,我都没有哭,你哭什么?”

程维哲把他抱得紧了些,低头在他肩膀上蹭了蹭湿漉漉的脸:“小元,我喜欢你。”

“……”杨中元有些闹不明白,为何他现在突然说出这样一句话来。

程维哲轻轻放开他,然后与他额头抵着额头,双眼直视着双眼:“小元,刚才在马背上说的那些话,现在想来太不端正了。我如今这样再同你说一遍。”

他伸出右手,然后把它紧紧贴近自己的胸口,那里是心脏的位置。

“我,程维哲,喜欢杨中元,希望你也喜欢我,与我携手共度,白头偕老,儿孙满堂。好不好?”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声音很大,很明亮,与他往日低沉的嗓音都不相同。

却也这样庄重,这样严肃。

看来这个人,真心实意地喜欢着自己,他把他放在心尖之上,他自己又何尝不是?

杨中元知道自己早就动了心,他下午已经答应过一次程维哲,这一次,他依旧给出肯定的答案:“我,杨中元,喜欢程维哲,希望同你成为伴侣,此生此世,都不分离。”

第053章:承诺

话说开之后,两个人再相处起来,气氛便跟以前不太一样了。

就算两个人只低头并肩而行,但程维哲只要知道杨中元就在身旁,他也觉得无比幸福。所以从杨中元刚回来第一天,他就厚脸皮贴了上来,再也不肯走了。

同他一样,杨中元形容不太上来那种感觉,却只知道,哪怕程维哲看着他笑,一句话不说,他都会觉得满心欢喜。

杨中元曾在宫中目睹过睿帝与睿嘉帝君之间的相处,这两个大梁最至高无上的主人,平时私底下,其实跟普通老百姓也没有什么不同。

更有甚者,杨中元经常能从他们之间的细小动作,感受到他从未在自己父亲爹爹身上见到过的温暖与体贴。

这大概就是爱情了。

杨中元如是想着,他和程维哲这样,不知道到底算不算。

回去的路上,杨中元一直很沉默。

程维哲拉着他的手,想了想,还是低声道:“小元,你说,皇城为何总要充盈宫人进去?”

杨中元扭头看他,好半天才道:“因为年纪大了的宫人大多都出了宫,只有很少留在宫中。”

程维哲笑笑,他声音悠长,道:“我觉得,大概是因为很多少年一开始就熬不下去,就算今上再宽仁,也总不能抚照到所有人,更何况是永安宫中最多的小宫人。如今大梁繁荣昌盛,宫中扩选一次比一次少,可前些年,却并不是这样,对不对?”

杨中元渐渐明白了他的用意,于是脸上又恢复了笑容,他点点头,道:“是的,一直到天启十年,我们的日子才好过起来。”

说完,他又怕程维哲为他难过,忙补了一句:“也不是,其实一直都还好。”

这一次,大概是不想继续骗程维哲,所以他声音很小,如果不是用心聆听,仿佛根本听不到声音。

可他如果不说这句,大概程维哲或许还会少一些难过,但他这样小声补了一句,却叫程维哲的心仿若在火里烤油里煎。

他停下脚步,回头认真对杨中元道:“你看,你曾经是丹洛的名门公子,却入宫为仆。小元,我觉得如果当时我也进宫,我绝对做不到你这样好。所以你如今能出来,还这样努力生活,这样孝顺爹爹,已经证明你比任何人都强。”

他一字一顿说完,看着杨中元的表情十分温存:“在我心里,你是最好的那个人。”

杨中元仰头看他,觉得满天星斗都比不上他眼睛里的半分情谊,他突然笑笑,然后说:“恩,我自然是最好的那一个。”

许多年了,他都不曾这样骄傲自信的微笑,如今程维哲短短几句话,却叫他的心又渐渐复苏过来。

是的,他为何要这样退缩?爹爹说得对,程维哲说的也对,他如今能好好出宫,便已经证明他比许多人强。

他应当自豪的。

两个人走回家的时候,已经有些晚了,周泉旭不知道他们两个去了哪里,却十分放心地早早就歇下了,只给儿子留了一个门缝。

这个时候,整个丹洛似乎都已沉睡。

天上星斗璀璨,巷中寂寥无声,他们二人站在自己铺子门口,竟谁都不肯回去休息。

好半天之后,程维哲突然笑道:“不困吗?”

杨中元也笑道:“你先回去。”

如果是以往,程维哲肯定乖乖就回自己铺子了,可今天情况不太相同,所以他难得耍赖道:“不,我们都定了情,必须有特殊的仪式。”

听他突然提到这个,杨中元马上警惕起来,要知道程维哲小时候使坏的事情可没少干,还大多数都让他干成功了,简直不知道如何说。

程维哲笑笑,突然把脸凑到他面前,道:“我们亲一下吧?”

杨中元一子便知道他这是在玩笑了,毕竟两个人一直以来都是竹马,朋友相处了那么长时间,突然变成伴侣确实有些不太适应。

可他们已经把许多话都说开,也彼此许诺誓言,所以他们肯定会慢慢亲密起来,最终变成人人羡慕的一对。

想到这里,杨中元突然伸手揉了揉程维哲的脸颊,然后迅速捂住了他的眼睛。

程维哲被他的突然袭击搞得一愣,可下一刻,却被嘴唇上柔软的触感吸引到了全部的心神。

那个吻,很轻,很浅,仿若蜻蜓点水,又好似翩若惊鸿。

可程维哲却清晰感受到了杨中元传达给他的那份心意,在这个短短的碰触里,杨中元告诉他自己的那份从来不曾明言的感情,也给了他这一天最贴心的礼物。

一个很轻却很温暖的,吻。

等到他回过神来,却发现巷子里只剩下他一个人,面铺的大门早就严实地关上,一道门缝都没留。

程维哲低声笑笑,哼着小曲,走回了自己铺子。

“双囍烛,描花儿红,红袍纱帽,打马儿游街。有道是只羡鸳鸯不羡仙。”

程维哲一路唱回铺子,可夜里躺在床上,却久久无法安眠。

他总是不由自主会想,杨中元在那是几年光阴里到底经历了什么,他越是不说,程维哲越是辗转反侧。

这个人从小骄傲自信,这个人从未吃苦受罪,他几乎可以肯定,那些别的少年经历的事情,放到杨中元身上,只会令他加倍忍耐。

落差越大,痛苦也就越大。

这个道理任何人都明白,可当事情真的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时候,却又都无法释怀。

有些事情,忍一忍便也过去了。

可杨中元当时已经进了宫,他面对的,是最漫长的十四年。这十四年,是他人生里最好的青春时光,是他一切未来的开始。

却偏偏,他就被困在那个繁华荣耀的永安宫中,没有未来,也没有期盼。

这样漫长而没有未来的折磨,才是令许多人都坚持不下去的根源。

程维哲知道,以他的个性,许多事情他都不喜欢去做,可如果不做,那等待他的,便只有残酷的惩罚。

就算程维哲并没有去过永安宫,却也到底见过高门大院里的那些事情。

小厮们不听话,就罚,做错了事,那么便打。他知道宫里的规矩比他们这些寻常富户大了不知凡几,可越是这样,他就越为杨中元而揪心。

因为在意,因为关心,因为喜欢。

所以难过,所以无眠,所以心痛。

他知道这些事情,如果不是不想继续骗他,或许杨中元一辈子都不会同他讲。

即使他这一路上说过很多次,这并没有什么好丢人的,他能出来,便已经成功战胜了自己,可在杨中元的内心深处,被父亲送去那样一个地方,仍旧是他不能被旁人触碰的伤疤。

程维哲心中明白,这件事情,或许只有他哥哥坤兄与爹爹知道,这整个丹洛,再找不到旁的什么知情者了。

想通了这件事,程维哲决定以后就把这事烂在肚子里,无论他有多为杨中元难过,他都不能再提。

最好就让它随着那一段过去时光而湮没,再没人知道杨中元曾经的过往。

然后,剩下的人生,就让我加倍对小元好吧。他失去的,我都努力给他争取回来。

一直到外面天色熹微,程维哲才终于带着这样一个决定浅浅睡去。

之后几日,两个人就那样自然地相处了下去,如果不很细心,旁人是根本发现不了他们之间有什么变化的。

但周泉旭却看出了那么几分,还没等他问儿子任何事情,程维哲却率先找他坦白了一切。

这一日杨中元去医馆帮周泉旭取药,程维哲趁他不在,主动向周泉旭行了一个大礼。

然后便跪在地上,一直没有起来。

周泉旭见他这样,心也跟着慢慢落到实处,却并没有言语,只等他开口。

程维哲并没有让他失望,他稳稳跪在地上,然后坚定道:“叔,我喜欢小元,我想今后同他携手走过人生。”

周泉旭笑笑,问他:“你知道他十四年都在哪里?”

程维哲点点头,低声道:“我知,他前些时候,已经把一切都同我说了。”

周泉旭脸上笑容顷刻间便消失不见,他叹了口气道:“你知道还有这番表态,叔也安心许多。只是,小元是我唯一的儿子,当年的事情我没有及时阻止,已经留下了终身的遗憾,我不希望,他努力出来重新生活,还会遭受到波折与苦难。”

周泉旭一直都很喜欢程维哲,他乐见两个年轻人走到一起,可程家到底不是普通人家。就算杨中元仍旧留在杨家,这件事一旦被人知道,那么他跟程维哲两个人,便也再谈不上什么门当户对了。

就好比富家少爷从来不会同家中小厮结亲一样,哪怕那小厮早就离开主家重新生活,也并不能改变他已经经历的过去。

大梁繁华百年,百姓日益富足,读书人多了,识字明理的人也多了。

可就是因为这样,世家之中,有些规矩越发不能打破。

他这一辈子,就是因为无法反抗主家,所以才落得这样下场。在心里,他是再不愿儿子受哪怕一丁点伤害的。

即使这样的伤害,比之他前半生所经历的,差之千里。

程维哲仰着头看着这个已经有些斑白鬓发的中年男人,他认真道:“叔,将来我和小元会一起离开这里,程家的一切我都不会要,也会努力跟那个家断得一干二净。小元曾经的过往,如今便只你我知道,我相信杨家人也不会傻傻地到处去说。我这里,叔你可以放心,小元不想要的事情,我从今往后,便再也不会做。”

“叔,等我们一起离开这里,我跟小元喜服成双,我会再一次跪在您面前,叫您一声爹。”

周泉旭终于安下心来,然后笑道:“叔期待那一天早点到来。”

第054章:再遇

九月之后,丹洛渐渐凉爽下来。

白日倒还不显,晚上太阳落山之后,那一阵阵的秋风吹得人舒服极了。

丹洛的秋季并不长,等到银杏都黄了之后,便是一年之中最好的时节。

秋日麦穗黄,每一年的这个时候,就意味着新的丰收便要到来。

天气日日转凉,吃汤面的人也多起来,杨中元面铺子里面的每一碗面如以前一样,无论是汤头还是面条,再到配面的小菜,这个年轻的小老板每每都是认真端上,从来不曾马虎而为。

也正是因为如此,他铺子里的生意是一日好过一日。

一月下来,刨除成本和人工,他竟能攒下几十两银子,这在开店伊始,他真的从未想过。

每天晚上跟周泉旭挑灯算账,杨中元都觉得仿若活在梦中。虽然因为生意好,他门父子俩加上程维哲都异常辛苦,但他如今看着白花花的银子,便觉得十分值得。

想要将来过好生活,年轻的时候不努力又怎么能行?

每日躺在床上光想着天上掉馅饼,到头来只能饿死。杨中元是个很实际的人,他十几岁时刚学厨艺,那时候梦想就是出宫以后开个食楼,如今虽说只是个小小的面铺,可他到底是坚定地向着梦想前行。

并且这第一步,已经走得很稳,很扎实。

学种茶是一门相当难的手艺活。尤其以洛郡一地的耐寒茶为最甚。茶树是喜温喜湿的树植,许多时候,一旦冬日气温过低,很多都会休眠甚至冻死。大梁南地的茶种最多,也是最主要的产地。而北地却只有洛郡,具体来说,其实应该是洛郡丹洛城七里村。

七里村地理位置极为特殊,它依山傍水,夏日雨水丰沛,冬日却很反常,并不会太冷,是北方耐寒茶唯一的产地。洛郡最著名的丹绿、荣华以及白庭,边都是七里村所产。口感上略微比南地茶更重一些,就连白庭也是如此。

而作为北地茶的主要产区,七里村虽然名为村,实际上占地面积极广,村中村人大多都以种茶为生,每家每户都有自己的茶园。平时对于茶树的养护都是自家人来做,等到了摘茶时节,便请了茶工来摘,百年来倒也一直延续了下去。

程维哲去学的,自然就是修枝、除虫、看叶以及施肥给水,虽说北地与南地的茶树种类略有区别,但是照顾茶树这个活计却是都通用的。

等到八月都忙完之后,程维哲便也没再去茶园学,而是留在面铺子里给杨中元打下手。

其实他自己的茶铺里也有的事忙,特别是他从别的铺子里买到了略高于茶园收价的茶叶之后,茶铺的盈利就显得有些捉襟肘见,可程维哲却全然不太在意。

他只是把二毛从程家带出来,送了他去七里村茶园,日日都同茶工们同吃同住,仔细学习。

这一次无论是程家谁人所为,都给他敲了一个警钟。他想要自己做大,做强,便根本无法在丹洛这个地方成功。程家虽不说是百年氏族,但到底算是丹洛名门富商,有这一个庞大的家族在,程维哲想要创出自己的那片天地,根本没有可能。

他也从来不是一个头脑发热的人,并不会为了堵气或者是泄愤,偏要在这里闯出名堂,给程家颜色看看。

作为已经弱冠的青年人,程维哲一直都很清醒,在还没同杨中元交心之前,他便已经决定跟杨中元一起离开,共同在别地闯荡。就算其他地方也并不比洛郡好混多少,但到底不会有人时时刻刻盯着你看,每天每时都想给你找不痛快。

更何况,等以后他们真正发展起来,身板足够硬了,想要做什么还不是轻而易举?

程维哲同杨中元定情之后,两个人虽说偶尔也会说一些让人听了牙倒的话,但大多数时候聊的还是生意上的事情。

杨中元小面铺子看起来生意非常好,还很挣钱,而程维哲的茶铺也一如既往都是喝茶听书的茶客,可他们真的只是最普通的小生意人。跟真正的商人差了不知凡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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