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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魔教父 下——by唇亡齿寒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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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米尼克茫然无措地站在荒原上,血河与岩浆池之间,思考今后该何去何从。忽然,某个冰凉坚硬的东西抓住了他的脚腕。他倒抽一口冷气,下意识地往旁边血河方向一跳,甩脱那抓住他脚踝的东西——那是一只干瘦枯槁的手,从地下冒出来,朝着多米尼克的方向反复抓握,似乎还指望能抓到什么。

跳开之后,多米尼克非但没有安全,反而落入了另一个罗网:一群鱼一样的东西从那条血河中爬出,犹如一股青灰色的潮水,转瞬间便涌到多米尼克脚下!他定睛一看,才发现那并不是普通的鱼,而是一群仿佛没进化好的小怪物,形似长出四肢的食人鱼。它们用带蹼的畸形肢体在地面上爬动,牙齿碰撞,发出咔嗒咔嗒的声音,鱼尾互相拍打,所经之处留下一条恶心的水迹。它们虽然个体很小,行动速度却极快,让多米尼克想起沙滩上飞速爬动的小螃蟹——当然了,两者的可爱程度有天壤之别。

多米尼克尖叫着逃开。同河流相反的方向,方才从地下伸出的那只手缩了回去,只在地上留下一个浅坑,未几,地面微微震动,一个黑色的形体从坑中一跃而出!它像一具干尸,头发稀疏,一口烂牙,一只手枯槁干瘪,另一只手却犹如野兽的利爪!它四肢着地,两只黄色的眼睛死死盯着多米尼克。年轻的猎魔人知道,只要自己露出哪怕一个破绽,这活似《指环王》里咕噜姆干尸版的怪物就会扑上来撕碎他。

他扭过头,拔腿便跑。畸形鱼和干尸版咕噜姆在他身后紧追不舍。多米尼克没空关心它们谁胜谁负,要是他敢回头看,说不定眼珠立刻就被会挖出来。他只能没命地奔跑,奔跑,奔跑。上次这么没命地奔跑,还是中学某次棒球比赛跑垒的时候。他仍记得那时眩目的阳光、青草的气味、观众的呐喊,还有肺快要爆炸的感觉。现在回想起来,那些仿佛都是上辈子的事了。现如今可没有什么阳光、青草、兴奋的观众和漂亮的拉拉队员,不过快要爆炸的肺倒是一模一样的。

前方出现了一个漆黑的影子,形如一只黑色巨犬。一瞬间,多米尼克以为自己看见了贝伦,他甚至花了那么半秒钟去感动:他们家的地狱犬竟然来救他了!不过感动人心的时刻仅仅持续了半秒。半秒之后,他意识到那不是黑色的地狱犬,而是某种聚合在一起的黑色烟雾,只不过刚好呈现出狗或狼的模样而已。

他见过那个东西!

孩提时代的记忆再度浮现眼前。那个夜晚,他的父亲再也没有回来,而他遇见了教父,他们骑着一辆破烂电动车在高架桥上飞驰,背后追逐他们的就是那种奔狼形状的黑烟——

——是雾魇!

恶魔用自身力量创造出的仆从,还能干扰交流电。教父的教导,多米尼克一直铭记在心。可他万万没想到,自己竟会在这种状况下同雾魇撞个正着!

此时此刻多米尼克最想要的就是一辆电动车——和教父同款的。

他不得不做出抉择:是被雾魇吃掉,还是被畸形怪鱼,抑或是干尸版咕噜姆撕碎?不知道它们三者能否用某种方法沟通,平分了他?

他没机会做出决定了!雾魇一跃而起,普通的狼根本无法跳得那么高,甚至超过了多米尼克的头顶!多米尼克下意识地双手抱头蹲在地上,做些聊胜于无的抵抗。

雾魇越过多米尼克,落在畸形怪鱼大潮的中央,瞬息之间,狼型散去,化作一团形状不定的黑烟。黑烟仿佛自有生命,钻进怪鱼嘴里,只听见“噗”的一声,怪鱼的身体像个装满水的气球一样爆炸,溅落满地滑腻黏稠的灰黑色液体。黑烟速度极快,只是一呼一吸的时间,便将三分之二的怪鱼钻了个遍,畸形鱼潮顿时变成了爆溅的黏液之潮。剩下的怪鱼自知不是对手,立即溃退,丢盔弃甲地逃回血河中。

黑烟重新聚回狼型,冲向干尸版咕噜姆。这时,雾魇似乎又有了实体。它用健壮的前肢将干尸怪压在地上,嘴巴像裂开一样伸长张大,咬住干尸怪的头,强而有力的下颚奋力一合,干尸怪便身首分离!

雾魇吐掉干尸怪的头——它已完全被压扁了——转向多米尼克。后者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面对这种敌人,逃也没用了,多米尼克只能祈祷雾魇杀他的时候干脆一点,不要拖泥带水,徒增痛苦——可是他已经死了,那还能再死一次吗?如果他被雾魇杀了,那么接下来他会去哪儿呢?

雾魇像狼一样嗅着地面,呜呜地叫声。应和着它的声音,风中那如泣如诉的哀嚎又出现了。这仿佛是“安全”的标志,一听见哭号声,雾魇的形体霎时间散去,化作一股黑色的烟风,消失在荒原尽头。

多米尼克呆愣地望着雾魇消失的方向。直觉告诉他,有某种比雾魇更强大的东西正在缓缓接近。雾魇并不是离开了,而是去迎接那个东西了。

正如他所猜测的,荒原尽头,一骑现身。

一名披着黑色大氅的骑士,骑着一匹周身缠绕蓝色鬼火的白骨马,穿过荒原,跃过喷发火焰的岩浆池,来到多米尼克面前。

多米尼克仍坐在地上,不得不抬头仰视。白骨马的眼窝里燃烧着两团阴火。骑士戴着兜帽,面容不详。雾魇化作狼型,跟在骑士身边。一人一马一犬,就像中世纪外出狩猎的贵族领主。

“多米尼克·蒙塔莱?”骑士问道,声音低沉,犹如夏日的滚雷。

多米尼克惊得说不出话,只能连连点头。

骑士向他伸出戴着黑色皮手套的右手(多米尼克不敢猜测那是什么皮),邀请他上马。多米尼克哑口无言地瞪着他的手,一点儿反应也没有。

白骨马不耐烦地跺脚,前蹄刨着地面。

“上来。”骑士说。

“你……是谁?”多米尼克喉咙干涩,嘶哑地问。

骑士低低地哼了一声,像是笑了。

“明明不久前才见过面,已经不记得了吗?”

“我们……见过?”

“你的兄弟亲手释放了我,就在那一天,在那座小镇上。”

骑士说着拂下兜帽,露出真容。他有着人类的面孔,皮肤苍白,毫无血色,一头黑发如同濡湿的乌鸦双翼,他的眼睛——常人眼白的部分是漆黑的,瞳仁却是血一般的红色——正是恶魔的标志。

“地狱大公阿巴顿,能否获此殊荣,邀您共骑?”

57.地狱篇(2)

“地狱大公阿巴顿,能否获此殊荣,邀您共骑?”

斯科特被恶魔绑架,释放阿巴顿那天的情形,多米尼克依然记忆犹新。他记得阿巴顿离去前曾放过狠话:“很快,我们就会在地狱里见面了。”没想到在地狱里和他相见的不是斯科特,而是多米尼克。

话说回来,家里房子塌了那事,归根结底还是阿巴顿的错,如果不是他的存在干扰了斯科特的传送法术,那房子就不会被传送到澳大利亚,也就不会塌。拆房之仇,怎能不忘!

“阿巴顿?你是阿巴顿?!”

“如假包换。”

地狱大公仍旧伸着手,像是在说:你他妈到底上不上来?

多米尼克沉默地望着他,心想这么问根本是多此一举,他难道还有别的选择吗?

他抓住阿巴顿的手,借助后者强健有力的臂膀爬上马背。可是那匹幽灵白骨马身量奇高,还总是不老实地踱来踱去,多米尼克又毫无骑马经验,所以尝试了好几次都以笨拙地滑下马背而收场,最后一次甚至失去平衡,直接摔了个狗啃泥。幽灵马垂下头,对着多米尼克打了个响鼻,像是在嘲笑他。多米尼克一辈子都没有这么丢脸过。

阿巴顿无言地下马,托着多米尼克的身体,将他推上马背,然后自己轻轻一跃便上了马,坐在多米尼克后面,挽住缰绳,喝了声“驾”,幽灵马长嘶一声,撒开四蹄,在荒原上疾行起来。

多米尼克研究着胯下的骏马(姑且算它是地狱中的“骏马”吧),觉得它固然有好处,比如幽灵马大概不用草料,能剩下好大一笔开支,但也有弊端,比如它没有脂肪,抗震能力奇差,每当马蹄落地,多米尼克都能感觉到一股震波从尾椎升起,直抵头顶。再这么跑下去,他迟早要浑身筋骨碎裂而亡。阿巴顿似乎也察觉了这一点(谢天谢地!),一勒马缰,让马儿跑慢些。

多米尼克总算缓了过来,有力气关心别的事了。

“你要带我去哪儿?”他高声问。

“我的宫殿。”阿巴顿理所当然地说。

“为什么?你有什么目的?”

“你是个特别的人,”地狱大公波澜不惊地说,“自从你来到地狱,所有人都在找你,企图控制你。我认为有必要取得先机。处于我的‘保护’之下,总比被别人抓了强。”

“我可不这么认为……”多米尼克小声嘟囔,不敢让阿巴顿听见。

“我听见了。”

“……”

“你大概还不知道自己有多么特别吧?”阿巴顿说,“你的教父从没有告诉你,对吗?如果他不瞒着你们,你们就不会盲目愚忠于他了吧?”

一提到教父,多米尼克猛然警觉。“你……我告诉你,我们父子关系好得很,你休想挑拨离间!”

“挑拨离间?只是说出事实而已,这也叫挑拨离间?”

阿巴顿一手操控马缰,一手环住多米尼克的腰,使劲往后一揽,多米尼克向后倒去,靠在了地狱大公的胸膛上。阿巴顿贴近他耳侧,故意吹了口气。多米尼克那里很敏感,立刻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他对你们隐瞒的事,可不止这些。”地狱大公声音低沉磁性,激得多米尼克浑身发颤,“你知道他的真名吗?”

“……沃尔夫冈·席勒?”年轻的猎魔人从唇间艰难地挤出几个字。

“不不,那是他在人间的化名。我指的是他在地狱的名号,他的真实身份。他从没有告诉过你们,对不对?”阿巴顿的嘴唇在他耳畔游移。

多米尼克捂住耳朵,满脸通红。除了克里斯,还没别的人用这种方式跟他讲过话。

“名字只是个代号而已!没什么重要的!”他羞愤地大喊。

地狱大公冷冷一笑,不再言语。

周围景致不知何时已经变了,不再是一片荒芜萧索的不毛之地,虽说景色仍然相当诡异凄凉,但四周多了些高山,时不时还能看到些残损的建筑物。尖啸的风声小了一些,空气中弥漫着硫磺的味道。脚下的大地也不再是荒原的裂土,而是用砖石铺就的道路,虽然上面覆满了尘土,但这俨然曾是条宽敞气派的大道。

见多米尼克好奇地东张西望,阿巴顿干脆充当导游,解释道:“这是通往王都的大道,现在看起来很残破,从前可不是这样。大君还在位的时候,地狱里所有的道路都通向王都,大道上永远熙熙攘攘,人来人往,路边每隔一段就有骑士团站岗执勤。那时候王都是地狱的中心,人人敬畏,八方来朝,就好比,”他认真地想了想,“就好比你们人类的罗马。”

“你还知道罗马!”多米尼克说,“那它现在怎么这么一副惨样?”

“大君易位,王冠空悬,贵族割据,各自守着一方领土,或是彼此攻伐,或是觊觎人间,王都于是渐渐衰落了,如今只剩一片废墟。”

“你要带我去废墟?你的宫殿在废墟里?”

阿巴顿笑了笑,笑容有些凄凉。“我被封印在魔典中数百年,其间我的领土被其他领主攻占,当我返回地狱,已然没了栖身之地,只能暂据王都旧址,重整旗鼓。”

多米尼克想,这家伙也挺可怜的,过去是呼风唤雨的大贵族,现在只能住在没人肯要的废墟里。

一道接天的门楼出现在视野中。门楼形似城门(不过旁边没有城墙),却像凯旋门那样精雕细琢、美轮美奂,虽然时移世易,但其恢宏与精美仍然震撼人心。

门楼顶层中央雕刻着一个恶魔的形象,头上长角,背生双翼,身上披挂着许多珠宝,头顶还悬浮着一顶冠冕。

幽灵马在门楼下稍稍驻足。多米尼克敬畏地仰视门上的浮雕,阿巴顿则语带感慨地介绍:“这是玛门之门,上面雕刻的就是地狱大公玛门的形象。王都周围共有七道城墙。大君建都之时,要求每一位大公为他建造一道城墙,以示忠心。那时大家为了向大君邀宠,竞相把自己的城墙建得又牢固又美丽。”

多米尼克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原来这是个圆环套圆环王都。”

阿巴顿指着门楼上的浮雕:“玛门是贪婪恶魔,坐拥无数财富,从前他的城门上镀着真金白银,你看到浮雕头顶的冠冕了吗?那上面曾镶着一颗夜明珠。后来王都衰落,城门上的金银珠宝不是被玛门自己带走,就是被乱民撬下来盗走了。城墙业已坍圮,只剩门楼凭吊过去。”

他们穿过玛门之门,继续前进,不多时,便遇到了下一个城门。这座城门上雕刻着众多骷髅和幽灵,簇拥着中央的地狱大公,像是在致意,又像是在求饶。“那是别西卜之门。别西卜号称‘鬼王’,亦是饕餮恶魔,世间万物都是他的食物。”

别西卜之门后面是彼列之门。这道门没有前面两座那么恢宏精美,门楼相当质朴,甚至算得上简陋,不过这是唯一一道尚连着城墙的门。城墙虽已破旧不堪,却仍然屹立不倒,一直绵延向远方,直到天地尽头。

“彼列是懒惰恶魔,从前他的城墙被人们笑话是‘偷工减料’,因为上面几乎没有装饰,连他自己的浮雕都没有。等到王都颓败,其他的城墙都在漫长岁月中倒塌,却只有他的仍旧屹立。”

每经过一道城门,阿巴顿都要向多米尼克介绍城门的由来和地狱大公的故事。第四道城门上的浮雕颇为不堪入目,是些一丝不挂的男男女女,正在行苟且之事。城门顶上雕刻着一名容貌极其俊美的恶魔,他一手搂着一名丰满标致的美女,一手搂着一名帅气健壮的俊男。不知是不是错觉,连用于支撑的立柱和门洞的形状都有点像生殖器官……不用阿巴顿介绍,多米尼克就知道那恶魔是谁了。

“如果我没猜错,那是色欲恶魔阿斯蒙蒂斯吧?”

阿巴顿揶揄地笑着点头。“一点不错。”

“……在城门上雕刻这种东西没问题么?”

“那是你们人类见识狭隘。在地狱,性欲旺盛可是为人所称道的,上位恶魔身边若是没有十个八个情人,就会被当作不举,受尽嘲笑。”

第五道城门上的恶魔大公没有人类形象,代之以一条夭矫的巨龙,头顶没有冠冕,而是一捧圆环形状、熊熊燃烧的明亮火焰,城门两侧各雕刻着一株果树。

“那是萨麦尔,从天而降的十二翼大蛇,诱惑亚当夏娃吃下智慧果的罪魁祸首。巨龙头顶的火焰之冠是长明的魔火,据说只要萨麦尔不死,那火焰就会永恒燃烧下去。”

第六道城门上所雕刻的——不必多说,多米尼克一眼就看出那是阿巴顿。浮雕阿巴顿比现实中的这位威风多了,一手执宝剑,一手执天平,头顶宝冠熠熠,脚下万民跪伏。多米尼克看了看浮雕,又看了看阿巴顿,心想创作浮雕的雕刻家肯定在作品中加入了艺术美化和想象。

阿巴顿望着自己的浮雕,神情怅然,默不作声。过了一会儿,他一甩马缰,催促幽灵马继续前行。

前方还有最后一道城门,最后一位大公的雕像。多米尼克远远地就能辨认出浮雕的模样——那名恶魔头发披散,身着华服,一手执权杖,一手托印玺,一双凭空出现的手将一顶冠冕戴在他的头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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