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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公主——by阴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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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只大手霸道地压住了我的值日报告,似乎没有任何妥协的迹象。或许是小说看太多,习惯了这样的情节吧,我放下笔抬起头,看到意料之中的人站在我的课桌前,正顶着一副兴师问罪的表情俯视着我。

“有事?”我无辜地眨眨眼睛,不明白现在本来应该出现在体育馆篮球社的帅男社长为何会在教室现身。

“……”他紧绷着一张俊脸,眼睛几乎喷出火来地死盯着我,明明一副要把我抽筋剥皮的样子,却又似乎不愿说出理由。

“如果和排戏有关的话,那你记错日子了。”我忽然想起自己与面前的人唯一的交集——为半个月后的学园祭特别准备的舞台剧《灰姑娘》,但排练时间是定在每周一、三、五中午午休,周六下午社团活动结束后和周日上午九点的啊。我虽然脱线,但是还不至于不明白日子,今天是周二,不对吗?

可是我的话却明显成了导火线,压抑着的怒气瞬间爆发,骨感的大手拎住我的领口,把我整个人从座位上“提”了起来。然后始作俑者帅气逼人的脸庞在我眼前放大成特写,紧抿的薄唇轻启,清晰的吐字从他齿缝逸出:“你愿意和我接吻吗?”

“……”我仿佛听到有人倒抽一口冷气的声音,但那声音很快消失在某人绝冷的目光之下。冰冷的视线扫射教室一周,成功地让所有人噤声之后回到我脸上。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无辜地摊开双手,把责任——虽然我不知道自己有什么责任——撇得一干二净。

“……”他求证似的盯着我的眼睛,几秒之后,松开抓住我的手,苦笑着道了歉。没来由的,我感到胸口一闷,似乎是受了他那种苦恼和无助心情的影响,变得有些郁闷。我想安慰他一下,却真的猜不到他失控的理由,只好伸出手在他眼前晃晃,问:“没事吧?”

他摇摇头,拉下我的手,自言自语地轻喃:“我再去找李颜商量一下。”

李颜?话剧社的社长?接吻?灰姑娘?名词在我脑中飞快地闪现并进行自由组合,让我终于摸到了头绪:李颜改了剧本,加了一场吻戏,林大帅哥他为此而生气去找李颜理论却被挡了回来,无能为力之下只好迁怒我这个不知情的受害者。真不欣赏他的作法,但是有理由的话,还是可以接受啦。李颜这么做是故意的吧,他又有什么理由呢?

飞快地填完值日报告,稍稍整理了一下经过一个上午被弄得很乱的课桌,我走出教室,准备先填饱自己正闹革命的胃再去听听李颜的打算。

******

出校门向右走大约二十米的小巷子内有好几家不错的小饭馆,中午的顾客通常是附近学校的学生,而周围的居民则比较喜欢在晚上来此小酌几杯。

我不太喜欢吃饭时被熟人撞见,所以常常选一些可以带走的食物。虽然这里的美味小笼包我已经吃得有些腻了,可每次还是不由得买同样的食物。真不知道该说自己安于现状还是不思变更,也或许,我只是单纯地懒得改吧。今天,呃,还是将就着吃包子吧……

“我就知道你在这里!”伴随着明朗的声音,套着制服的手臂搭上我的肩,而手臂的主人则任性地将体重全数压了下来。

“你好重……”我无奈地抗议着,身体顺势往下滑。

“小心啊!”恶作剧的元凶稳住身子,双手抓住我的肩膀将我提起、放稳、转了半圈面对他,故意无视我埋怨的目光,笑着说:“还没吃午饭吧,我请客,随你点。”

“我准备买小笼包带回学校吃的。”我婉拒。

“干嘛啊?生气了?”他皱起眉,不高兴我的不识抬举。

“十分钟之内被两个人轻轻松松地提起来玩,任谁都会不高兴吧,”我可没忘记自己被人无礼迁怒,而元凶却在此逍遥,“既不是我写剧本也不是我罢演,为什么你们都找我?”

“林忆风也找过你?他说什么?”李颜幸灾乐祸地一挑眉毛,问。

“他没说什么啊,只不过问我是否愿意和他接吻,然后说要找你谈谈罢了。”我摊摊手,照实说。

“哦,”李颜点点头,拉我走向最近的一张桌子,向店内的伙计喊道:“喂,麻烦你把这里收拾一下。”然后在我出声反对之前将我按到板凳上钉住。

我向四周看了看,除我们之外只剩两桌有人,而且都是陌生人。低头对自己轻叹一口气,拿起桌上的菜单看了起来。

“怎么了?”感觉到我的消沉,李颜伸手拍拍我的头。

“吃垮你。”我故意露出不甚整齐的牙齿,朝他做了个鬼脸。

“好啊,我等着,”他笑吟吟地接下我幼稚的恐吓。

“林忆风为什么会去找你呢?”李颜停下筷子,象是有所顾虑地问。

我专注于眼前久违的饭食,口齿不清地把自己的想法说了一遍。

“哦。”他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句,似乎并不感兴趣,开始逗我:“小子,很久没吃饭了吗?”

我使劲儿地点头,回应不知出于什么理由请我吃饭的冤大头。

“不会吧!说要吃垮我难道是早有准备的?!”夸张逗趣得让人讨厌的声音继续问,“饿了几天了?”

“去你的!”我白了他一眼,仍是口齿不清地解释,“偶捣上七面包,中午七包子,晚上七面,很抖回有七换了嘛……”

“好好好,我知道了,我知道了。”他一副快笑岔气的样子,双肩抖个不停。

好不容易干完第三碗饭,趁李颜好心帮我盛饭的时候,我急忙问出自己因为他的转移话题而几乎忘记的问题:“你为什么要改剧本呢?”

“改剧本?我没有啊,”他把盛好的饭递给我,突然明白了我的意思,“吻戏是我初写剧本时就有的,不是后来加的。你反感的话就不要演那一段,反正时间还早,要改也来得及。”

“我没有那个意思啊。”我澄清自己的无辜。

“我来演的话如何?”他突然问,眼神很认真的样子。

“什么嘛,是你自己不演的啊。”

“我来演王子的话,你愿不愿意让我吻?”

很难得见到他认真的样子,让我有种手足无措的感觉。我不知道该回答是或不是,也不知道是否该当作玩笑带过了之,只是我不敢,他一点都不象在开玩笑!我被他直视的双眼盯得发慌,眼神不由自主地滑向手中捧着的盛满饭的陶瓷碗。

“噗”似乎忍了好一会儿的笑声从他嘴边逸出,打破几乎令我窒息的僵局,他拍拍我的头,把筷子递到我手上说:“快吃吧,我刚刚跟你开玩笑,看把你急的。”

我眨眨眼,放下碗筷,不好意思地说:“吃不下了。”

他愣了一下,戏谑地把我打量了几回,放声大笑起来,惹来老板娘和伙计们看热闹的目光。

周三中午的排练照常在学生训导处空闲的教室进行,除了李颜以外,所有参加节目的人都到场了。这次的特别节目是由学生会的干部及其他社团社长共同出演的,王子和灰姑娘的原定人选是话剧社社长李颜和学生会副会长顾若欣,但由于李颜实在脱不开身而顾若欣比较中意坏继母的角色,我和林忆风才会被拉上架。林忆风当王子还好说啦,既帅又有绅士风度,可是公主为什么会是我?可悲的是当我提出异议时,会长竟以整个学生会中就我的身高相貌最适合为由堵住了我的嘴,还要我不要辜负大家的期望!当时的情景无论何时都是一样的丢脸。“身高、相貌都最适合”,这种“称赞”实在叫人高兴不起来。好在真正排起戏来,并没有人拿我的脸来做文章,一切都还顺利。美中不足的是灰姑娘的戏份实在太重了,累得我要死……

好不容易听见会长开金口说可以休息,我赶紧扑向教室里唯一一张长桌躺了上去,惹来一阵笑骂。不过大家都好心地不来闹我,因为没有人想在我罢演(如果会的话)之后接下这个始终站在台上的角色。我当然也乐得安静,闭上眼睛准备小睡一会儿。

“要不要喝水?”王子的声音在很近的地方响起。我睁开眼一看,他正坐在桌边,双手各执一杯水。

我点点头,他于是递给我比较满的那一杯。我摇头说:“我喝不完。”

“可那杯是我喝过的,”他微皱眉。

“有问题吗?”我装作没看见。

“不,没有,”他将我要的那杯塞进我手中,走到靠窗的地方看起剧本来。

我躺着看着他的背影,心里有种说不清的感觉,隐约觉得他和我,很相似。

“少云,睡够了没,开工了。”应着会长的呼声,我翻身越起,把刚刚飘远的心思收回,再度投入排练。

“有没有空一起走?”连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站在林忆风面前说这种话。我记得自己不是一个爱结交的人,但为什么自己要这么做?

林忆风的惊讶似乎不压于我,但他很快就恢复了平静。

“可今天下午篮球社有活动,”他很有礼貌地看着我向我解释道。

“没关系,我等你,”我好象表现得非常宽宏大量。

“会很晚,”他微微一笑,站起身,将书包甩上肩头。他个子据说有一百八十七公分,就篮球手来说不算高,可是跟我比,却也高出了半个头。我没有抬头看人的习惯,所以只是将眼睛向上翻,问:“那又怎样?”

“没什么怎么样的,随便你好了,”林大帅哥清楚地表明自己的意思,不再理我,径直出了教室。

我慢吞吞地磨回自己的座位,开始收拾书包。所谓的收拾,于我而言不过是把几本自己看得顺眼的书打包转移,毕竟我并不是那么认真地要想回家温习功课,这么做的目的不过是为自己的不入流打掩护罢了。

收好最后一本书,我翻开速写本,将自己的习作一页页地翻过。

我喜欢画画,无论心情如何,总是改不了“想要画画”的强烈愿望所以这么多年也就一直持续了下来。没有参加什么绘画班也不太可能去报考美院,自娱自乐的画法让行家们不以为然,可是我真的不计较作品的优劣,我只是单纯地想画然后画而已。

一边笑自己为自己的懒惰不思上进找借口,一边拿出笔准备再画几张图;虽然说要等林忆风,但我并没有想去充满活力的体育馆,那里不适合我。不过林忆风看上去也不是个群居动物,为什么会当上篮球社的社长呢?无意识地停下笔,我开始思索这个完全没有意义的问题。他是纯粹的喜欢篮球还是想借篮球来接近或是逃避什么呢?

“小子,还没走?太好了!”叫我“小子”的人不多,而这明朗的声音又是如此特别,以至于我想不知道是谁都不行。

“找我有事?”我合上速写本,不希望被任何人看见内容。我习惯于在画中透露太多东西,懂的人能看出很多,那会让我受伤;不懂的人所妄下的评语更会让我痛苦。一本速写本就象是使徒的AT力场,一旦张开就坚不可摧。

“叫你去看我比赛。”听李颜这么一说我才注意到他正穿着球衣。

“篮球?”我问。

他点点头,解释道:“高三毕业生组织的梦之队要和篮球社比赛,现在或许已经开始了。”

“那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儿?你是替补的吗?”明知道不可能,我还是忍不住糗他。

“是,是,”他笑着应和我,说,“快来吧。”

除了体育课外,我基本上是不去体育馆的;所以尽管我们学校的篮球队在市里相当有名,我也不曾见识过高手们的本事,自然也不会想到区区一场梦之队的告别赛会吸引如此多的观众。好不容易突破重围来到相对宽敞的队员休息区,我学着师兄们的样子席地而坐,开始悄悄地在心里感叹着青春少年们的激情。

“小子?小子!”李颜拍拍我的头,打趣道:“挤傻了吗?”

我白了他一眼,看见他手上的书包和衣物,全身细胞都紧张起来,问:“干嘛?”

“我要上场了,帮我收着。”他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将满手的东西扔了我满头。

“喂!为什么是我?”我无奈地从衣物中探出头抗议,换来已然上场的他痞痞的鬼脸。

“阿颜这个人就是那样,象个小孩子,任性又顽劣。”

从不曾听过的声音陡然在我左边响起,吓了我一跳。一位长发的大姐姐穿着水手服,轻抬左手把一绺长发梳到耳后,蹲下身将李颜的衣服一件件地捡起来折好放在书包上,也是一副很理所当然的样子。

“姐姐,你是李颜的女朋友吗?”我尽量捡了个好听的名词,问她是不是女朋友,而不是阿姨。

果然,大姐姐开心地掩口一笑,表明身份:“我是话剧社副社长龙珏玉。”没有刻意否认,证明还是心有所属的,也没有承认说明自尊心比虚荣心强,这样的回答相当聪明。我不喜欢女人,但对初次见面的龙珏玉暂时还没有找到讨厌的理由。

“另外,我们同级,你用不着叫我大姐姐,”在我回过头把视线移向分数架时,她又接了这么一句。

我点点头,表示知道了,开始专心地看比赛。

我们刚刚到的时候比分是十四比二十二,篮球社领先,李颜上场不到三分钟就已经连进五球,表现相当不俗。

在梦之队把比分改写成三十八比二十八的时候,篮球社换上了林忆风。刚刚视线一直跟着李颜跑,我竟没有注意到林忆风不在场上。不过也难怪李颜得分那么顺利,人家主将都没有上场嘛。

如我所料,林忆风的加入让篮球社的实力升了好几级,两队人马旗鼓相当,战得难舍难分。加油助威的声音从四面八方传来,让我以为自己掉近了湘北高中的篮球馆。不过李颜和林忆风针锋相对的样子,真的很象流川枫和仙道彰,蛮有趣的。

我托起脸,专心地用视线追逐场上那颗橘红色的皮球。虽然我对篮球并不在行,但漫画看多了,也稍稍有了些眼光。李颜和林忆风的水平差不多,但高三的学长大多都参加过不少比赛,经验丰富又技高一筹,把一二年级的小毛头从中场压制到结束。最后,梦之队,呵,可爱的名字,以略大的优势取走了胜利,为队员们的高中篮球生涯画上一个完美的句点。

李颜难掩激动地和队友们一一击掌。啦啦队的人们很快涌进球场,把英雄们团团围在中间。我记起自己约了林忆风,打算找到李颜打声招呼就去见他。刚站起身,就发现李颜已经挤出人群,一手拿着矿泉水,一手用毛巾拭着汗水,看见我后立即走了过来。

我注意到毛巾上的记号,下意识地看向身边龙珏玉原来站的地方,果然已经不见人影。我甩开心里乍起的不快,迎着李颜走了过去。

“好可惜,”相视无言一小会儿,我没头没脑地冒了一句。

他似乎有些吃惊,但随即笑了起来:“是啊,好可惜,”回头看了看依然欢闹的人群,接着说:“最后一次了。”

不忍心看他消沉,我故意叹了口气,调侃道:“就是嘛,以后都没机会这么风光了!”

“小子,别小看我了!”他笑骂着揉乱我的头发,又叫我别为他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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